采沙协议书(共1篇)
1.采沙协议书 篇一
河道内采沙有待进一步规范
踏上歙县至许村的路,就会发现路边的河道内多处地方堆着一堆堆像小山一样的石子,将河道堆砌得几乎与公路平行,河流似乎已不复存在,更看不到昔日清澈见底的河水倒映出的绿水青山时,不禁会使人发出一阵慷慨:行政监管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群众利益的保护更应该落放到实处。
虽然11月初,县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水利、交通、工商、国土等部门60余人执法队伍,对县政府划定的河道严控区内的采砂船进行了大规模依法整治。行动中共强行拆毁了打砂船6条,业主主动拆除了13条。有关部门也收取预交处理费用3万元。用总结成绩的语言来说那就是: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也使全县采砂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但是富资河从沙溪到跳石段总共才20华里的河道内,细细数来,已有不下6处的地方采过或正在采沙,凡采过沙的地方,河流不像河流,河滩不像河滩,一片狼藉。不少河段堆积着石子,一旦到了汛期,河水无法排泄,漫上公路和庄稼田,遭殃的可就是老百姓了。一是造成公路无法通行;二是农民的庄稼会被水淹没、冲毁。特别是凤凰弯段,原来此处地势就比较低,再加上河道内被一座座堆积的像小山一样的石子占据,到汛期且不说行人车辆难行,农民种的粮食和庄稼就有可能造成损失。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失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到时谁来承担责任。老百姓是不管他“三七二十一”的,这笔账自然记在党和政府头上,这样就会影响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地位。采沙者已经是赚了钞票走了人,有关部门可千万不能收了钞票罚了款就睁一眼闭一眼啊。
私营采沙者在河道内采沙应该是经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但行政职能部门不能一批了事,行政审批部门也应该对私营采沙者实行监督,并规定他们应尽的义务,比如沙石的堆放以及对河道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复等事宜。
【采沙协议书】推荐阅读:
合作协议书(活动合作协议书合作举办活动协议书:公益活动合作协议)07-30
项目投资协议书(双方协议)06-24
房屋买卖仲裁协议书格式仲裁协议书07-20
协议离婚之离婚协议书签订须知08-03
军人协议离婚程序及其离婚协议书10-28
股份赠与协议协议08-17
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补充协议书07-02
师徒协议书06-26
养殖协议书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