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建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11篇)
1.青岛市关于建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篇一
金天工委发„2009‟44号
中共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工作委员会 金牛区人民政府天回镇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建立辖区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科室、驻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市、区加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建立辖区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金牛区人民政府天回镇街道办事处 关于建立辖区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模式,健全完善服务管理网络落实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的管理,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社区和协管员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常态管理机构
(一)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通过在街道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各社区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在小区院落、大型用工单位(市场)设立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点,实行“办、站、点”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
1、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
街道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第一副组长,办事处副主任、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下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吕世贵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派出所副所长吴光甦同志担任,设工作人员4名。负责辖区流动人口常态管理。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市、区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对本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辖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落实辖区用工单位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对社区用工单位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采集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负责辖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的组织建设、业务培训、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街道流管办工作对街道办事处负责,并接受区流管办工作指导。
2、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
社区服务站依托社区警务室,由社区民警任站长,社区主任任副站长,成员由社区治保主任、计生专干和流动人口协管员组成。
工作职责: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是街道对流动人口实行综合管理和提供服务的基层组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街道流管办工作指导。按照相关法规和职能部门委托,依法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和管理;办理、查(验)暂住证;录入维护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对社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专兼职协管员、用工单位的责任;做好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实现社区内流动人口的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协助开展普法、劳动保障、计生、教育、卫生等相关流动人口服务工作。通过加强流动人口日常服务管理,适时整合公安、劳动、计生等力量,逐步形成“一站式”服务管理格局。
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和收集的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掌握情况,并向相关部门传递工作信息。
3、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点 街道根据实际,在社区的居民院落、物管小区、门卫、大型用工单位(市场)等处设立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各采集点使用统一的标识。采集点由各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负责日常指导、管理、工作检查和考核。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住宅小区、居民院落、用工单位、商业店铺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异动信息并及时报送。
(二)建立专兼职协管员队伍
1、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
按社区实有出租房屋、流动人口配备专职协管员,按每个社区流管站不低于1名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进行配备。
2、兼职流动人口信息员
在辖区住宅小区、居民小组院落、用工单位(市场),每个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聘请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提供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的及时报送工作。
二、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工作机制
(一)组织建设机制
街道办事处按照市、区政府的要求对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社区采集点的设置进行统一规范,统一工作职责、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工作保障。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信息采集点实行三级责任制,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实现辖区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全覆盖。制定《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出租房屋公示制度》、《流动人口出租房屋采集点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队伍建设机制
通过建立《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三级巡查制度》、《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专(兼)职流动人口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促进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定期对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建立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协管员队伍。
(三)网格化管理机制
街道结合工作实际,以辖区为单位实行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网格化管理,建立以下三个层次的社会化服务管理网络。一是强化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责任区域,通过严格管理,落实保障,强化检查,充分发挥专职协管员队伍的作用。二是在住宅小区、物管、门卫居(家)委会中组建兼职协管员队伍,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协助做好本区域流动人和口出租房屋的信息采集报送工作。三是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协管责任,全面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主责任制,确定兼职协管员负责其使用人员及员工租住情况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条件成熟的可通过授权由用工单位通过网络定期报送相关信息。
街道要依托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强化日常信息采集、维护和传递工作。通过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工作互助,为城市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详实的依据。
(四)定期巡查走访机制
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巡查制度,落实街道流管办对社区服务站,社区服务站对专职协管员和信息采集点,专职协管员日常上门入户的三级巡查责任,各级开展定期工作走访,特别是强化专职协管员的服务意识,以走访服务带动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信息登记工作。
适时推行《流动人口服务需求登记卡》制度,通过社区服务站采集流动人口在职业介绍、房屋租赁、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需求,建立完善需求回应制度。将涉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下沉到社区服务站,以此为工作平台,向流动人口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援助、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就业培训、房屋租赁等方面服务。
(五)强化管控机制
天回派出所要将流动人口管理作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重点,社区民警要主动参与社区服务站的工作,强化日常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强化对协管员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社区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并对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嫌疑人员和出租房屋要及时纳入重点管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逢疑必查”,跟踪督办。
(六)台帐管理机制
规范台帐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台帐。街道流管办分组织领导、工作实施、信息采集、机制建设、工作保障、信息报送等各类台帐。社区流管站分机制建设、信息报送、工作开展等台帐。
(七)考核奖惩机制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对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状态、业绩与绩效工资挂钩,提高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协管员、信息员在入户信息采集过程中及时发现并上报违法犯罪信息或犯罪嫌疑人的,按照公安机关相关标准予以奖励。
三、加强长期持续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巩固前期宣传成果,在进行流动人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生、教育、劳动保障等各方面,以居民院落、企业等为重点,利用专职协管员入户走访巡查,登记服务需求,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居民议事园会议,进行流动人口相关宣传;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板等方式进行宣传,使此项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良好氛围。
四、落实经费保障
加强街道流管办、社区流管站硬件建设,配备必须办公设备;购置必需的办公用品,落实各项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主题词:流动人口 服务管理 长效机制
抄送:区流管办、街道党工委成员、天回派出所 金牛区人民政府天回镇街道办事处 2009年8月10日
(共印50份)
2.青岛市关于建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篇二
《补偿机制》明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 各地首先按照核定的编制人员数和服务工作量, 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核定工资总额。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 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服务成本制定医疗服务价格, 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 并逐步调整到位。按上述原则补偿后出现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绩效考核后财政补助。
建立健全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一是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专项补助经费。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 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政府按照服务成本核定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 (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 、人员培训和人员招聘所需支出, 由财政部门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相关人才培养规划和人员招聘规划合理安排补助。二是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 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挂号、诊查、一般治疗费和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 并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调增部分全部由医保支付, 不增加群众个人支付负担。此项政策在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已实行医保门诊统筹的地区先行施行。三是对落实政府专项补助和调整服务收费后,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 由政府在年度预算中予以足额安排, 实行先预拨后结算, 并建立起稳定的补助渠道和长效的补助机制。
《补偿机制》提出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 并将此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渠道之一。这样设计主要是为了发挥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 增加医疗机构收入而又不加重群众负担。同时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调整服务行为, 通过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获得更多补偿, 并逐步改变基层药物滥用、超范围医疗的现状, 保障群众的健康。设立“一般诊疗费”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 将现有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 (含静脉输液费, 不含药品费) 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 实行“一费制”。使服务内容和项目相对简单, 简化合并收费项目可以方便群众就医, 也便于监管。二是对一般诊疗费设计统一的收费标准, 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常见的诊疗流程, 挂号、就诊、拿药 (或者打针、输液) 均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以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转变基层门诊输液率偏高、抗生素激素滥用的现状, 为群众提供适宜的药品、适宜的服务和适宜的技术。三是同步调整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在原来分项相加的基础上适当调整。调整后的一般诊疗费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 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比例。具体的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综合考虑本地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服务利用率、医务人员劳务成本、医保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为了防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复收费、分解处方多收费, 《补偿机制》还提出要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 鼓励地方通过按人头付费等方式合理支付医保资金, 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控制成本, 提高服务质量。
3.青岛市关于建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篇三
泉港委办〔2006〕72号
中共泉港区委办公室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立 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根据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闽委„2006‟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类指导和抓点带面的方法,决定在有关镇(街道)开展新机制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 1 —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队伍建设,注重机制创新,狠抓基层基础,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尽快形成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为我区现代化石化港口新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力争到2008年全面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确保全区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高于责任指标,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生殖健康服务体系完备,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加快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和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06年7月)。区计生局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
— 2 — 制定推进新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确定试点单位,成立指导小组。
2、试点阶段(2006年8月--2007年4月)。区计生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部署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熟悉方案,成立试点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确保试点工作扎实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3、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5月--6月)。试点单位要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完善,进一步提高新机制建设工作水平。
4、推广实施阶段(2007年7月份开始)。区委、区政府拟在7月份召开全区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典型经验,全面部署建立新机制各项工作。
四、完善措施,规范标准,开展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试点工作
(一)维护群众合法群益,构建依法管理新机制 具体目标:以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保障育龄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完善法律体系,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实现执法主体明晰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监督社会化。
— 3 — 措施要求:
1、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将人口计生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教育广大群众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各级党政领导、人口计生干部都要学法、知法、用法,并积极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人民主权观念、法律至上观念和职权法定观念,自觉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2、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省《人口计生条例》的要求,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生育证审批、病残儿鉴定、手术并发症鉴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执法程序。
3、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将生育指标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党员干部职工超生查处等全部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4、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完善和规范“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纳入财政预算”的社会抚养费征管体制,当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70%以上;历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本到位。对有缴款能力拒不缴
— 4 — 纳社会抚养费的继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社会抚养费申请法院执行率要达到30%以上。
5、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强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发放的服务功能。
6、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优待规定,落实率达100%。
7、依法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8、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检查、重大案件通报等项制度。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做到生育政策、奖励和行政征收规定、管理权限、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办事结果等公开透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
— 5 — 监督权。实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建立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人士、群众代表定期评议制度,形成完备的监督体系。
9、依法解决计划生育纠纷案件。依法支持人口计生部门运用诉讼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计划生育纠纷案件,严厉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犯罪活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违法生育案件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问题,提高征收案件结案率。
10、依法依纪追究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公务人员的责任。建立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要严肃查处。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内容,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核。
(试点单位:后龙镇、峰尾镇)
(二)尊重群众主人翁地位,构建村民自治新机制 具体目标: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尽快实现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计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村党支部为核心,以村委员会为单位,以村计生服务员、计生协会工作人员为骨干,以村民小组、协会小组长为网络,发
— 6 — 动全体村民自觉主动地搞好人口计生工作,真正实现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格局,提高基层计生工作水平。
措施要求:
1、村(社区)分别建立“两委负总责、计生协会会员当骨干、家庭为中心、村(居)民做主人”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村(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模式,基本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村(社区)两委要依法担负起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职责。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做到因地制宜,因村(社区)施策,按程序制定、修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确保章程上合法律、法规,下合村情、民意,做到双向互约,并与各户签好遵守章程的协议书。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村(社区)政务公开制度,实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搭建执政为民,国家长远利益与群众利益相结合的最佳平台。
3、健全完善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村(社区)计生服务室、人口学校等阵地构建联系群众、服务群
— 7 — 众、到户到人的自治网络。村(社区)两委要紧紧依靠村(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和村(社区)内其它组织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村(社区)计生协会要充分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作用,主动承担起计划生育群众性工作。协助村两委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困难,成为村民自治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大会、议事小组、监督小组的作用,真正实行热点、难点问题大家公决和监督。
4、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村(社区)组织建设规划。广泛开展创建计划合格村、计划生育合格村(居)和一流村(居)协会活动。村(社区)两委认真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分工包干,责任明确,奖惩兑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机构健全,村(社区)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
5、全面建立计划生育村级民主听证制度。凡是关系全局的村级计生重大事务,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原则上都要进行民主听证,听取村(居)民意见,接受村(居)民监督。村民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民主权、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监督权得到体现,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试点单位:前黄镇、涂岭镇)
— 8 —
(三)满足群众需求,构建优质服务新机制 具体目标: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真正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按照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要求,进一步改善服务条件,优化服务环境,拓展服务内容,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便捷、多样化、人性化服务,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而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
措施要求:
1、深化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继续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增强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努力构建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出成效的工作格局。广大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2、坚持文明执法,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本着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的原则,进一步改进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保障群众按政策生育的权利。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办事程序。继续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民主监督制度,强化乡镇计生办文明示范窗口建设,逐步实现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 9 —
3、加强基层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提高综合服务能力。遵循以区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中心计生服务所为骨干,乡镇计生服务所为依托,村计生服务室为基础,与妇幼保健机构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的总体思路,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形象规范手册》的要求,坚持机构小、设备精、人员少、技术精和布局合理、特色突出、依法服务的原则,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五位一体”的服务功能,巩固和发展基层服务网络规范化建设,乡镇服务所要达到“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标准,村服务室要规范整洁,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4、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做好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依法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保持较高的综合避孕率,提高避孕节育措施的及时率和有效率,降低手术差错、人工流产、出生缺陷、妇女常见病和性传播疾病的发生率,把节育手术并发症控制在1‰以内。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咨询和知识培训,提倡婚前医学检查,全面启动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积极开展“五期教育”,举办以青春期、新婚期为重点的生殖健康知识讲座,提高
— 10 — 全民生殖保健意。建立男性参与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的机制,提高男性参与意识和为男性提供生殖保健的能力。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已婚育妇的妇科病普查率达到80%以上。
5、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稳定技术服务队伍。一是调整和完善技术队伍结构,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竞争机制。二是积极引进人才或优先录用医学院校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充实到基层第一线。三是加强培训,有计划地分期分批选送人员到上级医疗部门或服务站进修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四是卫技人员专人专用,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
6、坚持上下联创,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要按照创建国家、省、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标准,分级开展“创优”活动,推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转变,努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2006年要实现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2010年要实现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目标。
(试点单位:南埔镇、涂岭镇)
(四)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计划生育政策推动新机制 具体目标: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奖惩并重、财政支持、政策推动、长期稳定”的利益导向机制。
— 11 — 通过政策推动、利益引导,使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让广大群众看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从而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措施要求:
1、切实解决农村计生纯女户住房困难问题。对农村“二女”结扎户家庭,已生育一个女孩符合再生育条件但自愿不生育和农村居民生育一个女孩并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以下统称农村计生纯女户),居住特别困难的,每户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用于帮助建新房、购置商品房或修缮(翻建、扩建)旧房。
2、全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对农村计生纯女户女儿就学实行学杂费减免、升学奖励资助,并优先照顾升学、助学、就业。
3、优先帮扶农村计生户发展生产。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中经济困难、有“三结合”项目、并具有还款能力的对象给予小额贴息贷款。农业、劳动、科技等部门每年举办各种技术培训时,要优先照顾农村计生困难户,优先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安排就业。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农村计生纯女户从事经商要优先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的减免。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在店面、摊位招租、停车场承包招标时,应优先照顾计生困
— 12 — 难户,并在租金、承包款上给予优惠。
4、逐步建立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农村领取《独生子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的法定奖励和优惠政策;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救助制度;探索建立生育保险制度。
5、全力维护计生户合法权益。司法部门要为计生“三户”免费提供各种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安部门要及时打击拐卖儿童、溺弃女婴及其他侵权案件,建立快速受理、查处机制。
6、全面提高农村计生户社会地位。各级各部门要对计生“三户”,特别是农村计生纯女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培养入党入团、招工招干、评先评优和作为村干部、各种代表候选人。深入持久开展“心连心”结对帮扶活动。属低保对象的农村计生贫困户、计生纯女户和病灾户,镇、村两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慰问访视,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并发给慰问金、慰问品。
(试点单位:界山镇、峰尾镇)
(五)坚持部门联动,构建综合治理新机制 具体目标:按照中央《决定》要求,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调动社会和各部门的积极
— 13 — 性,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形成“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措施要求:
1、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泉港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对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分别进行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区计生领导小组会议,对有关部门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公共管理网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3、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逐年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其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4、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依法明确各相关部门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计生领导小组的作用,健全完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分析、研究人口
— 14 — 计生工作。相关部门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时,能够统筹考虑,相互协调。善于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将有关部门的政策、资金、物质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倾斜,创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环境。
5、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行业指导作用,在本系统内部制定下发履行职责分工的意见和措施,完善工作督查和定期考评制度。党委政府同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系统内部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和奖惩兑现制度。
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人口计生部门要协助政府做好出生性别比治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组织目标责任考核;卫生、计生、药监等部门制定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并负责在本系统内实施;建立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重点为二孩)实施全程服务。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胎儿性别鉴定技术、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的技术规范,严格操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B超操作医务人员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出生婴儿的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及时与人口计生部门沟通信息。未经许可,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开
— 15 — 展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终止妊娠手术。药监部门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严格管理、监督制度,并定期检查,严禁终止妊娠药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公安、卫生、人口计生、药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7、依法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各镇(街道),公安、工商、房管、计生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将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流入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免费,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属地管理、优质服务”工作格局。计生部门要建立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信息互通机制,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公安、工商、城建、卫生、计生等部门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抓住办证、租房、节育措施落实和医疗保健等关键环节,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形成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的格局。
8、建立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机制。加强人口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加强对人口总量、人口素质和人口结构特别是老龄人口、流动人口、就业人口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等问题的研究,把战略规划与行动计划有机地结合— 16 — 起来,把人口政策与社会经济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长期有战略、中期有规划、有计划。
(试点单位:南埔镇、山腰街道)
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办公室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8月2日
主词题:人口计生工作 新机制 试点 实施意见 抄 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市人口计生委,区五套班子领导,存档(4)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办公室 2006年8月3日印
4.青岛市关于建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篇四
中共长台镇委员会
关于建立“党员幸福连心”关爱机制的
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
为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幸福江山连心服务”工程和“百千万”行动,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党员幸福连心”关爱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党员幸福连心”关爱机制,从政治上、精神上、生活上、事业上全方位加大党员关爱力度,做到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实现党员“困惑有人解、生病有人望、困难有 1
人帮、老时有人管、外出有人联、创业有人扶”的目标,努力使每一位党员都心系党组织,进而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惠及全镇人民的“幸福长台”提供强大的支持和保障。
二、主要内容
1、政治上关心。
(1)推行党员“首议制”。创新党员民主议事程序,在全镇范围内推行党员“首议制”,明确涉及各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务、公益事业重大项目和有关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先召开党员“首议”大会,由党员先行酝酿讨论,在广大党员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
(2)规范“党务公开”制度。对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和党员结对帮扶等方面内容,通过会议、公开栏、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切实做到党务党内先知道,文件党内先传达,决策党内先讨论,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建立党员“政治生日”制度。把入党纪念日作为党员政治生日。将党员照片上墙,并在照片下面注明党员政治生日。在党员政治生日到来时,镇党员服务中心要通过寄送党员政治生日卡、发送祝福短信、开展政治生日谈话等方式,激发党员的政治意识,表达党组织对党员的关爱之情。
(4)建立党员“定期活动”制度。建立“党员话村务”制度。改书记“一人说”为党员“大家谈”,让党员骨干在周二集 2
中办公、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场合带头讲村务、轮流讲村务,反映民生热点问题、畅谈村庄发展规划建议、讲述村务工作意见。建立“党员学习日”、“党员奉献日”制度,并与“民情沟通日”有机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学习,及时传达党的决议,通报党内有关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党员比奉献,发动党员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事业,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
2、精神上关怀。
(1)建立党员定期探访制度。实施“五必访”,即:农村党员生病住院必访、家庭遭遇变故或发生意外必访、生活中遇到困难必访、子女考取大学必访、病故去世必访。开展经常性的党内走访慰问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做好消除疑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工作,所在支部班子成员每年要普遍走访党员一次以上。
(2)完善党员恳谈制度。实施“五必谈”,即农村党员无故不参加会议时必谈、接受民主评议后必谈、参与不符合身份的活动时必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必谈、有较大思想情绪和意见建议时必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与党员谈心,并通过公布党员热线电话、设立党员意见信箱、建立党员网上交流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党员领导干部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渠道。
(3)建立党员维权机制。成立党代表工作室和党员服务中心,专门负责维护和保障党代表和党员的各项权益。开通党员维权和服务专线,及时受理、解决和答复党员反映的各类问题,使党员的合理诉求及党员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激发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心理归属感。
(4)健全创先争优激励制度。每年“七一”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对在急难险重等工作中建功立业、表现突出的党员要大力宣传、通报表扬。大力挖掘和培育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群体中的优秀党员,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以身边党员的感人事迹来激励人、鼓舞人,激发党员干部的荣誉感。
3、生活上关照。
(1)完善结对帮扶制度。采取党组织联系、领导干部联系、党员个人联系等方式,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每一名镇党委领导结对联系一名老党员和一名生活困难党员,每一名镇机关党员联系一名生活困难党员,每一名支委联系到所在支部的每一位党员,同时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库,为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建立长期的帮扶对子。
(2)筹集“党内关爱资金”。采取“财政出一点、党员捐一点、社会筹一点”的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筹集资金。镇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党内关爱资金”,单设科目,实行专款专用。对因老、病、残、灾等致贫的生活困难党员,及时给予救助。建立“党员大病大灾探视”制度,党员患病住院,病情较重,医药费达到万元以上的,或家庭受灾严重的,镇党委要派人探视并送上慰问金;建立“党员亡故慰问”制度,党员亡故后,镇党委派人送上家属慰问金200元,并敬献花圈。村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前往吊唁并送上花圈,主动帮助家属做好善后事宜。对退位村党支部书记或党员村委会主任,镇党委派人参加并主持召开遗体告别仪式,确保党组织的关爱能融入每个党员及其家属的生活之中。
(3)设立“高龄党员补贴”。镇党委拨出专项资金,对高龄党员进行生活补贴。对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党员,每年在“七一”前镇党委派人普遍走访一次并发放补贴200元,年龄在9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党员发放补贴300元。
(4)健全“党员体检”制度。每年一次镇党委组织对全镇党员进行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对于年老体弱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党员,由镇党委协调镇、村卫生院(室)组织医疗服务队,定期不定期上门服务。
4、事业上关爱。
(1)实施“党员党性教育和技能培训工程”。每年邀请市委党校老师或自行组织对全镇党员进行一次党性教育轮训。发挥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作用,推进农村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努力使中青年党员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
(2)开展“党员创业就业扶持工程”。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在授“鱼”的同时侧重于授“渔”。对有创业、就业需求的党员,采取依托优势企业、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从资金、技术、信息等多方面帮助党员实现创业就业。建立待转移就业党员台帐,依托各类就业供需见面会、职介中心等,优先帮助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党员实现转移就业。
(3)实施“外出党员双重管理、双向服务工程”。对外出党员,党组织要及时向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设立《红色关爱帮扶外出党员记录本》。对有贷款意向的外出创业党员,帮助 5
申请金融机构相关贷款业务;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传达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策部署;对外出党员相对集中的区域,探索建立外出党员党组织,确保流动党员“离乡离土不离党”,确保与外出党员的联系与沟通。
(4)推进“农村党员创业贷款工程”。针对一些党员有致富门路但生产资金短缺的实际,联系农村合作银行为党员信用户授信,向党员提供创业资金,使其享受贷款利率优惠和利息补贴政策,扶助党员发展生产。其中,被评为“优秀党员”的,可享受下一AAA级信用村的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与贷款利率。
三、具体措施
1、制定调查摸底计划。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深入辖区所在党支部,对党员状况进行调查。了解老党员与贫困党员人数、所在支部等基本信息。并根据调查状况,对调查材料进行整理,建立统一的电子文档,切实做到摸底准确、资料完整、管理到位。
2、完善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服务中心、党代表工作室在关爱服务党员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夯实基础工作,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制度,确保管理制度化、运行高效化、服务正常化。同时,在有条件的农村建立党员服务站(点),形成便捷有效的服务网络体系。
3、建立党内信息管理平台。依托党员管理信息化系统,对党员按照村干部党员、外出党员、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等分类建立信息管理台帐,并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实行“个性化服务、动态式管理”,建立党员短信发送平台,定期发布“红色短信”。同 6
时要确保党内信息畅通,对重病住院、亡故党员,所在党支部要及时报告并填写申请单。
4、健全党员连心服务队伍。坚持组织引导和自愿参与相结合,充实镇、村两级党员连心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党员的特长爱好,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组团式服务”。同时建立党员应急小分队,发挥党员在防汛、防火、维稳等突发性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四、工作要求
在实施关心关爱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开展“三争当四突出”。争当带头人,争当保护人,争当热心人。突出“人”,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制”,全面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突出“活”,丰富党员关爱活动形式;突出“新”,不断探索党员管理新方法。镇党委书记和各党支部负责人为辖区内关爱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扎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大对关爱农村党员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软硬件设施,为关爱党员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坚持求真务实,认真研究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各级党组织关爱党员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青岛市关于建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篇五
关于建立农贸市场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单位、相关部门:
为加快建立我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巩固我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取得的成果,将全区农贸市场建设成长期经营有序、环境优美、功能齐备、食品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市场,不断提高我区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根据我区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坚持治标与治本、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道路畅通、市场整洁、经营有序、管理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行为,为全区人民提供安全舒适的销售和购物环境。
二、目标任务
强化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完善农贸市场管理体制,提高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责任,规范农贸市场经营行为,增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水平。确保集镇面貌整洁,环境卫生优美,车辆停靠有序,摊位定点摆设,广告得体大方,市场稳定繁荣,管理持久长效。
三、主要措施
1、成立专业农贸市场管理队伍,明确职责分工。由区城管大队牵头,相关部门组成专业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做到既明确分工,又通力协作,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工商部门主要负责依法经营程序,打击伪劣食品流入市场;食品部门主要负责各种肉食品、副食品的卫生,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称心;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农贸市场内的治安秩序,打击市场内的各种歪风邪气,并协助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交巡警部门主要负责市场的车辆停放秩
序,对违规的进行说服教育,对违纪的进行批评处罚。市场内部配备专职保洁人员、专职治安巡视人员、专职消防人员,专职设备维修人员、专职矛盾纠纷调解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加强市场内部管理,促进市场依法经营农贸市场管理人员注重抓好市场内的商品归类、区域划分,做好摊位安排及摆放秩序,让业主有序经营,同时做好“公平秤”的校对工作,以防“短斤少两”不良现象的发生,尽力将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制定执行《市场管理规定》、《食品检测制度》、《市场检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衡器管理制度》、《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市场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市场车辆管理制度》、《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市场活禽宰杀管理制度》、《市场治安保卫员岗位职责》、《市场设施设备检修和维护制度》、《市场监督考核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职责,严格考核。
四、保障办法
开发区范围内的黄舍农贸市场、吴滩集镇农贸市场,专设农贸市场办公室,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规范上墙,配足行政管理人员,确保各项工作已正常运转。
五、考核要求
在市场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人职责,对照创建要求,结合一系列规章制度,每人拿出岗位工资的30%参加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岗位得分评比。达到奖优罚劣,激励先进的要求。
6.青岛市关于建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篇六
为加快我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推动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消费需求,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14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和原则
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整合资源、培育市场,规范服务、方便市民”的总体原则,依托一家企业或区社区服务中心,支持其通过电话、网络等信息手段,搭建家政服务和信息咨询供需对接平台,并开展企业等级评定、推荐,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提高家政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更放心周到的家政服务。
二、建设内容和标准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规范》的要求,青岛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要建设成为能够提供家政服务信息对接、信息咨询、家政企业服务等级评价,社区导购等特色服务的电话、短信和网络平台。
(一)硬件设施建设要求
一是网络中心营业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设置电话接听、网络、办公服务等功能区。二是建设1个统一电话号码的电话服务平台,配置程控交换机等设备,能够同时接听20个电话,并对电话服务进行录音存储。三是建设1个包括网络中心所有信息服务的网站平台,配置网络交换机、CTI服务器、录音服务器、短信接入服务器、Web服务器和数据库存储等设施设备,保证网站信息每天更新,并能够为短信咨询提供服务。
(二)主要服务功能
一是公共服务。积极吸收全市家政服务企业加盟,对加盟企业基本资质、信息进行审查,并对企业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评价。
二是信息对接。通过电话、短信和网络平台,接收市民的家政和信息咨询需求信息,对接加盟企业提供服务,并对服务结果进行回访。三是质量保障。制定服务质量规范、家政服务企业等级评定等一系列的行业标准,根据日常服务回访情况对加盟企业进行等级划分,促进企业规范服务标准、培训服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保姆、搬家、清洁、陪护等家庭服务;家电、房屋、水电等维修服务;特色餐饮、打折信息、市场行情等导购服务;买卖、租售等房屋信息服务;票务信息、生活百事等特色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申报。各申请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的企业(机构),按照商务部、财政部《通知》及“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规范”的要求,将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企业简介、现状情况、网络中心建设和发展计划等)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9月11日前报市经贸委市场网点处。
(二)审查备案。市经贸委将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企业(机构)进行现场审查测评,研究确定承办企业(机构),并报商务部、财政部。
(三)网络中心建设。承办企业(机构)按照“家政服务网络中心
建设规范”和本意见要求,尽快完成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具备信息咨询、供需对接、服务监督和等级评定等功能,于2009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四)检查验收。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完成后,向市经贸委提出项目验收申请,主要包括验收申请书、网络中心情况介绍、具体项目投资清单等材料。市经贸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建设规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书,将验收情况报商务部、财政部。
7.青岛市关于建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篇七
长效机制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按照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基层办《关于建立农村科学发展指导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咸办字【2009】106号)精神,巩固和扩大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经验,建立促进农村科学发展长效机制,区委决定,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驻镇办、村开展科学发展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快农村科学发展步伐。
一、选派方式
1、选派范围: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从区级部门单位和镇办机关选派干部进驻镇办、村开展科学发展指导工作。
2、选派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村工作,善于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的优秀年轻干部。区级部门单位中没有乡镇工作经历并符合以上条件的优秀年轻后备干部要优先选派。镇办机关选派的干部中要有足够数量的后备干部。
3、派驻方式:区委向每个涉农镇办派驻3名同志组成科学发展指导组(以下简称“指导组”),原则上以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驻镇办指导检查组为主。区级部门单位选派的干部原则上按照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中的部门单位包村安排,各镇办选派的干部由镇办具体安排,一律担任驻村科学发展指导员(以下简称“指导员”),确保每村均有一名专职的科学发展指导员。
二、目标任务
围绕新农村建设,紧扣农村基层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目标要求,以“八心工程”为统揽,不断深化“三联三争三共建”活动,深入开展“四进村四到户四结合”(领导包抓进村、部门帮扶进村、干部之道进村、项目扶持进村,目标到户、措施到户、包抓到户、服务到户,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三级联创”相结合、与乡镇职能转变相结合、与目标考核相结合)活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所驻镇办、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有新提高、农民收入有新增长、镇办村面貌有新改变、干群关系有新改善、农村社会事业有新进步。
指导组工作任务:
1、在镇办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抓 好镇办驻村指导员管理、协调,对指导员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2、列席镇办党(工)委、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有关会议,参与镇办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等重要问题决策,对镇办机构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党的建设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组织开展派出部门、单位与镇办党(工)委及各村互帮互助活动,探索党建活动共办、支部生活共学、信息网络共享的路子,充分发挥派出部门、单位优势,帮助所驻镇办争取资金、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加快镇办发展步伐。实现各类资源相互开放、优化组合、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指导员工作任务:
(一)强班子,组织放心抓头雁
1、协助村党组织扎实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以“五个好”(好班子、好思路、好规划、好章程、好阵地)为目标,加强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培养敢于开拓、群众支持、带富能力强、善于化解矛盾问题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
2、配合村党组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将德才兼备、有文化、懂经营、会管 理、群众公认、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和致富能手选进村两委会班子。原则上每年培养1名村级后备干部。
3、理顺和改善两委会工作关系,增强班子团结,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协助村党组织积极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将村上种植、养殖能手和经济能人中的优秀分子吸收为中共党员。每年至少推荐1名农民党校学员、培养2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名党员。
5、协助村党组织抓好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重点在合作社、产业链、产业协会等建立党组织,做到“三同三有三好”(党的组织与经营组织同步组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党建成效与发展业绩同步考核;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党员队伍,有一支精通管理、善于协调、恪尽职守的党务干部队伍,有一套适用性广、操作性强、实效性好的工作保障机制;党员队伍先进性保持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建活动效果体现好)。
(二)强素质,提升信心抓学习
1、帮助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中理论学习,引导村党组织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党性修养和 发展能力。
2、加大村干部培训力度。帮助制定农村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每年组织村干部外出学习考察一次,拓宽发展经济路子,提高村干部素质和能力。
3、加大村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培养和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不断提高村民创业致富本领。
4、指导建立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点。通过远程教育、网上培训等,强化农村党员理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学习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强产业,群众开心抓增收
1、理清思路帮定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定位,明确发展目标,帮助制定符合村情实际的5年产业发展规划,户户建立增收“明白卡”,确定具有本村特色的主导产业。
2、实施“一村一品”工程。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传统农业转型,积极发展壮大设施农业、绿色农业和观光示范农业,深入推进“一村一品”建设,所驻村至少做大做强1个原有主导产业或培育发展1个新的主打品牌。
3、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帮助村上搞好劳务输出,每年至少输出农民工30人,所驻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 增长10%以上。
4、协调落实发展项目。帮助抓好培育龙头企业、种养殖专业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协会组织,千方百计抓项目落实,使所驻村60%以上农户有增收致富项目。
(四)强职能,致力贴心抓服务
1、帮助群众解决小额贷款。引导群众自主创业、致富增收。
2、开展扶贫帮困活动。通过逐户走访,了解村上困难群众生活现状,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确保所驻村绝对没有贫困户。
3、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助所驻村开展“十佳好村民”、“十星级文明户”和“好媳妇”、“好公婆”评选活动,引导群众移风易俗,促进农村和谐文明。
4、协助建设农村文化阵地。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所驻村至少有1个彰显本村特色的文艺队。
5、帮助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所驻村无群众性上访事件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6、帮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完成计划生育任务,所驻村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
(五)强示范,党员倾心抓带动
1、指导所驻村建立“支部+产业”、“党员+项目”示范体系。开展“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培双带”活动,形成基地带产业、产业带项目、示范带民富的农村发展新格局。每年至少创建1个党员科技致富示范基地,2个党员科技致富示范户。
2、积极开展“三比三看”活动。在农村党员中开展“比作风看谁党性好、比致富看谁本领高、比带头看谁帮扶能力强”的“三比三看”活动,形成支部抓产业、党员创实业、群众富家业的新局面。
3、帮助建立党员示范机制。深化“党员承诺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机制,建立“党员示范户”制度,强化党员带富意识,引领群众致富。
(六)强监督,凝聚民心抓公开
1、指导完善村级规章制度。推广“四议四公开”制度,即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决议;公开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决议及实施结果,让农村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2、帮助建立两委会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述职评议、离任审计等监督机制。
3、指导建立村民议事小组和群众代表联席会议制度,使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化。
(七)强共建,城乡同心抓统筹
1、推行机关党组织同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制度。实现以城带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2、积极为所驻村找项目、帮技术,解决交通、饮水、就医、上学、务工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快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3、帮助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活动。主干街道无柴堆、粪堆、土堆和垃圾堆,村庄院落环境干净整洁。
(八)强考核,上下齐心抓落实
1、配合所驻村完成“升级晋档、科学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经考核,所驻村顺利实现“升级晋档、科学发展”目标。
2、指导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3、指导建立健全考核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查漏补缺,促进农村各项工作落实。
三、工作制度
1、工作日志制度。选派干部要有专用日记本,详细记录驻镇办、村开展科学发展指导工作,形成“工作日志”,并由所驻镇办党(工)委、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每季度末审阅签字。
2、学习培训制度。指导组驻镇办工作期间,学习培训统一纳入镇办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参加所驻镇办党(工)委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指导员原则上只参加镇办周例会。
3、定期汇报制度。镇办党(工)委与指导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认真听取指导员工作情况汇报。选派干部每季度向派出单位和所驻镇办党(工)委、指导组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4、廉洁自律制度。干部派驻期间要树立良好形象,严格做到“五不”:不在所驻镇办、村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项费用;不用公款吃请;不挪用专项帮扶资金;不收受所驻镇办、村的土特产和发放的各项补贴等;不参与有损于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类活动。
四、工作年限、福利待遇和考核管理
1、工作年限。选派干部驻镇办、村开展科学发展指导工作,年限原则上为3年。
2、福利待遇。选派干部驻镇办、村期间一律脱离原 单位工作,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不变,由原单位发放,不影响正常工资调整、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派出单位每月给予选派干部适当的交通、通讯、伙食等补贴,逐月发放到位。镇办、村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选派干部安心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考核管理。指导员以镇办党(工)委和指导组管理为主,派出单位协助管理。干部派驻期间,原则上中途不得调整,如遇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派出单位必须事先说明情况,报区委农村科学发展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选派干部考核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指导组成员的考核以区委组织部为主,征求镇办党(工)委意见后确定考核等次。对指导员的考核由镇办党(工)委和指导组共同负责,征求村级党组织意见后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职称和不称职3个档次,考核优秀的干部,派出单位直接将其列为本单位考核优秀档次,不占本单位评优名额;对连续3年考核优秀者优先提拔任用;对不称职的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撤换。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干部任用时,优先考虑派驻的指导员和指导组成员。
五、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区委成立农村科学发展指 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魏琦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兴发担任,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陈平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杜群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启胜以及涉农镇办党(工)委书记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主任由张启胜兼任,副主任由段明辉担任。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落实领导责任,确保选派干部驻镇办、村开展科学发展指导工作顺利进行。2009年12月25日前,各镇办、部门、单位要将选派干部基本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凡部门单位选派干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重新确定人选。12月31日前,所有选派干部由镇办负责培训,熟悉情况并开展工作。
二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选派干部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方式。镇办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向选派干部介绍派驻镇办、村基本情况、工作重点和工作难点,随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区委农村科学发展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指导组要经常深入各村,强化督促指导,狠抓任务落实。区级机关派出单位要履行包抓责任,切实把选派干部所驻镇办、村作为联系点,主要领导要加强联系、帮助和指导,包抓村的“三联三争三共建”、“升 级晋档,科学发展”、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全部纳入部门目标考核范围。未下派专职指导员的部门单位要按照村级党组织 “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安排,继续做好包抓村的工作。区委组织部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持每月检查、每季度汇总,逐镇办、逐村排出名次,将督查结果在全区通报。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区委农村科学发展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发现典型,认真总结推广干部驻镇办、村工作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从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上水平。干部派驻期间,区委每年评选优秀镇办、优秀指导组和标兵指导员,并进行表彰奖励。秦都政府网站和秦都党建网将开辟专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科学发展指导工作,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推动农村科学发展指导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8.青岛市关于建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篇八
为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青海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我镇在临空经济开发区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临时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完善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机制及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临空经济开发区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构建和谐计生为目标,以提高育龄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对管理与服务的满意率为落脚点,规范网络,强化管理,加强服务,狠抓落实,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但是,随着临空经济开发区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流动人口数量和质量的变化,给我镇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现有的管理模式、工作机制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全面提高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 严格按照《青海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临时性流动人口认定界限,在工作中做到认定清楚,管理科学,服务到位。坚持“谁的区域谁管理,谁雇佣谁负责,谁出租房屋谁担保、谁收益谁负责”的工作方法,对同城范围内的流动人口,积极与流出地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
系,为流出地提供相关信息,及时做好信息的互通与共享工作。对于从临空经济开发区周边的高寨,红崖子沟两个乡镇流入我镇的临时流动人口,按照有关规定将这部分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本地居民同等的计划生育服务。
2.综合治理,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平安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平镇政字(2010)31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形成人口计生、公安、综治、工商、卫生、教育、税务等部门联动,做到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3.宣传、管理、服务融为一体的原则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于“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之中,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三、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模式
针对我镇流动人口管理现状,结合实际,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3345的新模式。即:三同原则,三级网络,四把关,五管理。三同原则: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三级网络:建立“社区居委会——居民楼院——楼栋”三级管理服务网络;在“城中村”建立“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房东”三级管理服务网络;在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落实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建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车间(下属单位)——班组”三级管理服务网络。四把关:严把登记关,对流入辖区的流动人口必须进行登记;严把验证关,对流出、流入人口严格发放、查验婚育证明,提高发放、查验率;严把建档关,在调查了解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的基础上,健全管理档案;严把信息关,依托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建立有效的信息双向交流和协调制度,及时提交和反馈信息。五管理:政府管理、制度管理、企业管理、宣传员管理和户主管理。
四、依托社区,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
坚持把开展优质服务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方法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谁管理 谁服务”的原则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科学管理、综合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1、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服务。
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导,不断改进宣传模式,全面开展“温馨宣传,贴心服务,连心教育”,提倡理解人,尊重人,以温馨的标语口号,架起心灵沟通之桥,密切同群众的关系。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针对流动人口的计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各社区在辖区内醒目的地方制作人口文化墙面,向经营摊点发放宣传资料,使广大群众和流动人口自觉执行计生政策。
2、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开展B超检查和妇科检查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查验婚育证明,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方法指导,努力减少外来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率、流产率,从而不断提高外来育龄群众的生殖保健意识和能力。
3、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以帮助群众解决家庭实际困难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对流动人口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户的生产、生活服务。如:为流动人口提供住房信息、经营信息,帮助孩子入托、入学等服务。服务工作做到:跟踪服务坚持到人,思想工作谈心到人,排忧解难服务到人,增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参与意识。
五、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2011年11月份),重点是安排部署,调查摸底。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各成员单位及社区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摸清本单位或辖区内流动人口底数。
第二阶段(2011年12月份---2012年2月份)重点是调查登记,建卡立档。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村各社区调查并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按照《关于对平安镇辖区内新建小区、新村进行全员人口登记的通知》平镇政字(2010)31号文件要求,逐个小区,楼院,门牌排查管理死角、盲区工作,做到“村居(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摸清我镇流动人口的现状,全面准确地做好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第三阶段(2012年3月份)重点是查漏补缺,落实政策,同时做好信息互通工作,针对摸底情况对流动人口落实节育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临空经济开发区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方式方法。
各村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切实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达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9.青岛市关于建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篇九
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中共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委员会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党建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公司关于建立健全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管理和考核,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深入推进“三大工程”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为实现工程建设和企业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企业环境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民主决策、科学管理、队伍建设的大局中去谋划,落实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具体工作之中,推进和保障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结合各支部工作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主要目标
(一)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新时期改革发展思想、实现公司各项工作业绩跨越式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努力成为树立理想、坚定信念,努力学习、增强本领,牢记宗旨、服务群众,勤奋工作、开拓创新,遵守法纪、维护团结,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表率,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完成任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发挥,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四)人民群众满意。党建工作体现构建和谐天宝的要求,树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政府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社会反映良好。
四、明确责任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根据不同类型党组织的具体情况,搞好分类指导,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三)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支部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四)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加强科学发展观、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加强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技能教育。抓好学习培训,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制定党员经常性教育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做好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
五、领导机制
为加强对公司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公司党委成立了党建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兼任,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组成。指导小组的具体责任为: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支部和部门,具体负责党委抓党建责任制的落实,组织落实党建责任制的情况,并组织本支部做好党建工作情况的交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党建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是党建工作指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指导小组的决定,承担和处理指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具体负责联系基层党组织。
六、组织机制
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的组织体系,为党委抓党建责任制奠定基础。
(一)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原则上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原则上按行政单位设置,书记由单位党员行政领导兼任。
(二)各支部主要职责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的决议;开展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实施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配合人资部门对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行政干部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主要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各支部对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观念,不断强化各级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导小组要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支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要建立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开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工作,抓好督促落实。
(二)深入调查研究。党委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每年至少确定一个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和问题,提出切合实际、富于创新的新办法、新措施。支部书记要在调查研究中主动适应发展变化的客观形势,自觉超前谋划,不断完善、深化抓基层党建的工作思路、措施,主管党建工作的成员,每年都要在县级以上党报党刊上发表一定数量、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党建工作调研文章。
(三)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各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每人每年至少联系一个支部,把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上级党委部署的工作带到联系点上去研究和试点,取得经验,指导工作,做到联系一个点,抓好一条线,促进一大片。
(四)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干部队伍建设、干部任免、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党委将采取督导、巡回检查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考核机制
(一)考核内容。围绕党委确定的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思路,根据年初确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各支部的具体情况,看是否在落实领导责任制、党员队伍建设、选树宣传典型、先进性建设等工作。
(二)考核办法及要求。
1、考核办法。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年年底公司党委将组织力量对各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门考核,考核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考核按照各项目标任务进行量化,逐项打分综合排队,纳入年终评先表模。
2、考核要求。各支部每年要向公司党委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10.青岛市关于建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篇十
关于印发《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 《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丰镇市委办公室 丰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14日 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按照中央、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市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关于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关文件精神,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加强部署,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抓好落实工作,及时发现和预警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规避和减少风险,妥善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的发生,全面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群众承受能力,统筹考虑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需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 坚持以人民群众是否拥护作为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真正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三)坚持依法科学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程序进行。
(四)坚持公平与效益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统一起来,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坚持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 “谁决策、谁评估,谁评估、谁负责”,以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统筹落实好本地区、本系统内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评估责任主体
重大事项的决策提出部门、政策起草部门、项目报建部 门、改革牵头部门,以及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最终决策、审 批部门,是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必须牵 头抓好风险评估工作,并对决定事项负责。
(一)各单位、各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本单位、本部门重大政策制定和调整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牵头做好重大发展改革决策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做好企业改制政策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做好资源和能源开发利用,以及土地征用决策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五)建设和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房屋拆迁决策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六)交通管理和交警部门负责牵头做好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和疏导决策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七)农口部门负责牵头做好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及涉农政策制定和调整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八)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因环境问题而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就业、劳动保障、医疗保险、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军转干部政策、待遇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十)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救灾减灾、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及有关待遇政策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物价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各种物资、商品价格调整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十二)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牵头做好医患纠纷、重大疾病预防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十三)城管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城管执法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十四)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学校和幼儿园校内及周边环境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民办和代课教师有关待遇政策、中 师毕业生定向就业以及教师工资分配政策调整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十五)民族宗教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民族、宗教政策落实中可能发生的新情况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十六)涉及其他问题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职能职责和工作分工,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涉及多个部门且职能交叉难以界定评估责任主体的重大事项,由市委、政府指定或由维稳办建议确定牵头负责部门。
(十七)各责任主体在对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时,维稳、纪检监察、信访、法制、公安等部门应派员参加。
四、评估范围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为重点,在重大决策出台和重大项目实施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做到“应评尽评”,防止在决策、审批等前端环节因工作不当产生社会矛盾。评估重点范围为:(一)企业改制。对国有、集体企业重组中制定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是否合理、职工群众是否赞同进行评估。
(二)机构改革。对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中制定的人员安置、工资、离退休、社会保障和资产处置等政策措施,干部职工是否赞同进行评估。
(三)城市发展和管理。对城镇居民取暖、出租车和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以及城市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征用、拆迁扩建、居民安 置等决策是否合理合法、能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
(四)资源开发和重点项目建设。水电、矿产、旅游、交通等资源开发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涉及工程选址、土地征用的,应对居民安置、拆迁补偿等是否合理进行评估。
(五)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复退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等政策调整,是否会产生负面影响、引发社会矛盾进行评估。
(六)环境保护。对建设项目和突发环境事件是否对环境造成影响,周边群众及有关方面是否有比较强烈的反应进行评估。
(七)食品、药品和生产、社区安全。对食品、药品以及生产和社区安全是否存在风险和隐患、是否会引发社会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八)涉农问题。对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项目建设和乡村规划中的农民土地征用补偿和人员安置,“两委”选举、村务公开,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工资发放、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等政策进行评估。
(九)退役军人政策落实问题。对企业军转干部、复员军官、退役士兵、重点优抚对象等涉军群体在安置、社会保险方面可能引发的问题进行评估。
(十)教育问题。对学校和幼儿园的校内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隐患问题,中师毕业生定向就业,民办和代课教师有关待遇政策,以及教职工提出的利益诉求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进行评估。
(十一)民族宗教问题。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相互勾联制造分裂颠覆活动和以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渗透活动,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以及敌对势力插手和利用我人民内部矛盾,可能对我社会政治稳定带来的现实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对因伤害民族、宗教感情和风俗习惯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展合法正常活动,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否做好维护稳定、保障和保护工作进行评估。
(十二)对其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和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重大事项等进行评估。
五、内容、形式、程序(一)评估内容
1、合法性。主要评估重大事项内容、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
2、合理性。主要评估重大事项内容是否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横向和纵向比较是否合情合理,是否可能引发相关群体攀比等。
3、可行性。主要评估重大事项内容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意愿,所需人力、财力、物力等是否在可承受范围内,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能否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等。
4、安全性。主要评估重大事项内容是否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一旦发生是否有相应的防范、处置和化解预案等。
(二)评估形式
1、公开的形式。通过网络、报刊、问卷调查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部分公开的形式。征求人大、政协和维稳、信访等部门的意见;通过企业内部公示、职工代表大会、企业负责人直接听取职工意见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征求意见;通过村民委员会、街道社区组织、行业协会等征求群众的意见;征询专家意见或委托专业中介机构进行第三方独立评估等。
3、不公开的形式。决策事项确需保密的,可采取相应形式进行分析和评估,但须确保重大决策的合理、合法、合情且不引发社会矛盾。(三)评估程序
1、制定评估方案。评估责任部门对已确定的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准确识别风险。评估责任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抽样调查、实地勘查、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政协以及信访、维稳等部门意见,认真听取相关利益群体的诉求,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
3、形成评估报告。评估责任部门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综合衡量、分析和评估,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制定对策和处置、化解预案,作出分析和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
4、确定风险等级。重大决策拟定部门组织有关方面对决策方案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按有关决策程序,向 有权作出决定的组织和机构提出对策建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要组织其他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区,对重点项目的分析和评估报告进行研究论证,确定项目风险等级。
5.建立分级报告备案制度。经分析和评估,认为决定实施的重大事项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风险达A级的(100人以上),重大决策拟定部门和重点项目风险评估部门应及时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摘要》上报市委、政府和市维稳办,并报送乌兰察布市维稳办备案;可能引发一般群体性事件风险达B级的(50人以上),应及时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摘要》报送市委、政府,并报市维稳办备案, 市委、政府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党委、政府和维稳部门报告;可能引发少部分群体性事件风险达C级的(10人以上),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留存评估部门,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向市委、政府和市维稳办报告。
6、全程跟踪实施。重大事项经评估付诸实施后,承办部门要不间断地听取社会公众评价意见,及时发现新的风险隐患,调整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评估部门、项目所在部门和维稳办要坚持对评估事项进行全程跟踪,加强动态检查和评价,不断改进完善维稳措施。
六、评估结果运用
(一)经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较小、实施条件较成熟的重大决策、项目和事项,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宣传,依照风险控制预案有计划地推进实施。
(二)对于一些较为紧迫、客观上确需加快推进和付诸实施,但 又存在较大社会稳定风险的事项,在识别、降低风险和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的基础上稳妥推进。
(三)对经评估认为存在重大社会稳定风险、实施条件尚不具备的事项,应暂缓决策或审批。有关方面要及时调整完善原有方案,待条件成熟、风险因素排除后,重新报请实施。
(四)对经评估认为存在重大社会稳定风险、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事项,坚决不予实施。
(五)分级调控风险。对存在A级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事项,市维稳办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并向市委、政府以及市委政法委领导同志报告,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对存在B级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事项,维稳办应及时报告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并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同时,要组织相关部门落实稳控措施,降低风险、化解矛盾,坚决防止进京或赴区越级上访。对存在C级社会稳定风险重大事项,承办部门应根据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制定的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矛盾化解王作。
(六)纪检监察、组织、维稳、信访等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在全市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七、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主要领导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 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要把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对应进行评估的重大事项,做到不评估不上会、不研究。
(二)严肃责任追究。由于下列原因引发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关于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的通知》(综治委„2000‟17号)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责任主体不组织评估的;拟决策事项经过评估被否决或要求对决策方案修改后实施,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擅自实施或方案未经修改即实施的;拟决策事项在实施过程中,责任主体拒不接受评估机构合理建议并造成损失的;责任主体开展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未能预测到拟决策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决策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决策机关指定的行业(事项)监督部门没有全程跟踪监督,对问题处理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应当追究责任的。
主题词: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机制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人大、政协
丰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14日印发
11.青岛市关于建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系列工作要求,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加强社区建设和群众工作,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机构设置
在城区内已建成的社区中,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挂“×××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下设群众工作站、社会事务工作站、民生保障工作站、城市管理工作站、文化卫生工作站(亦可根据场地设综治、社会服务、社会保障三大块。各乡镇、被撤乡镇所涉社区同上。社区建设主要以辖区乡镇(管委会为主体,所涉单位(县信访局、政务中心、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计生局、公安局、房管局应积极主动配合和对接。
二、职能职责
群众工作站负责综合治理、维护社区稳定、群众来信来访、人民调解、外来人员居住登记、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社会事务工作站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贫困大龄女童技能培训、小额贷款、志愿者注册登记、妇女儿童维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物业管理和就业培训等服务工作。
民生保障工作站负责廉租房租赁补贴、低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五保孤儿供养、低收入家庭认定、享受定抚优抚对象、灾情察看等前置条件的初审、公示、咨询工作;城市管理工作站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管理等工作
文化卫生工作站负责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及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其他职能由涉及责任单位“点对点”对接,指导完善。
三、人员配置
除有关县级部门已具备相应人力资源外,根据社区大小和服务群众多少,社区工作人员原则上以所涉乡镇(管委会征求社区意见后统一调配,也可在企业下岗失业“4050”人员中选聘、在公益性岗位调配。并以社区为主体完善聘(用人手续。
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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