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改革

2025-01-09

公安机关改革(9篇)

1.公安机关改革 篇一

县级公安机关是维护地方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的直接责任主体,其主要功能应定位为实战单位,而现在大部分县级公安局均显现出机关化倾向比较突出的情况,内设机构繁多,部门分工过细,警种职能单一,在运行中暴露出头重脚轻,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各自为政,多头管理,推诿扯皮,效率不高,机构臃肿等一系列问题,现有机构设置离现代警务运行机制的要求存在着较大差距,必须深化改革,精简机构,提高效能,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笔者试图从目前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机构改革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以及在机构改革中应把握的问题等三个方面谈几点浅显看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设置不够合理

县级公安机关一直遵循“上下对口”的惯例来设置内设机构及专业大队,普遍设立办公室(指挥中心)、政工、装财、警务督察、法制、宣传、出入境管理、信息通讯、控申、户政、纪委、监察、审计等10余个科室和国保、经侦、治安、巡特警、刑侦、网监、交警等诸多专业警种,内设科室及专业警种占单位机构总数的近一半甚至一半以上,警力也占到总警力的一半以上。因为内设机构设置过多,造成指挥人员多,机关人员多,使本来就有限的警力资源受到削弱。加之实战部门的机关化倾向明显,严重制约县级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警务运行不够科学

目前,县级公安机关综合部门业务繁杂、实战部门职能弱化、基层派出所疲于应付的现象普遍存在。综合部门主要职能是协调各职能部门关系,深入一线进行调研,为实战部门提供服务和保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但由于各种会议、考核评比等名目繁多,综合部门业务比较繁杂,忙于应付的现象比较突出,同时还经常抽调参加各项统一行动、夜晚巡逻等,很少有时间与精力深入基层搞调研。结果是内设机构履行职责情况一般,机关民警虽然很忙,但真正为基层服务却不够,能经常到基层指导工作的少之又少。刑侦、经侦、治安等实战部门工作重点本应在打击违法犯罪、加强治安防范上,但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各类临时性突击工作任务过多过频的影响,很难集中精力履行主要职能。派出所警力应付面上治安案件、中心工作已很吃力,又不得不从事大量的非警务活动,基本上无暇顾及社会面的动态防控。

(三)多数民警不愿到基层派出所工作

当前基层派出所执法环境较差、工作任务繁重、思想压力大、待遇不高、不容易出成绩等多种因素,致使多数民警不愿到派出所工作。据了解,仅有20%左右的民警认为自己的理想岗位是“派出所”,70%左右的民警希望到业务警种工作。当前,社会治安形势较为严峻,公安保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基层派出所更是承受着“千线一针”的压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派出所的工作仅大项就达一、二十项,分解为小项指标则达近百个,还不包括各种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等临时性指标任务。大量的非警务活动,大量交叉重叠的法律文书、统计报表、资料台账,大量不讲实效的会议、文件、考核评比检查活动,让派出所民警难以重负,苦不堪言。

二、推进机构改革遇到的主要困难

(一)缺乏改革的勇气

既然是伤筋动骨的改革,就必然会有阵痛。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减机构,中层领导有想法;减机关人员数量,民警有想法;改革在一定意义上是得罪人的事,组织改革的领导者有想法。在改革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随处可见,比如,机构整合后如何保障民警的职级待遇,如何确保改革中队伍的稳定,如何解决因机构改革、职级减少而带来的人员调整等等。改革就是摸着石头过河,无现成的模式可套,无现成的经验借鉴,所以有的地方在推行机构改革中放不下思想包袱,下不了决心,缺乏改革的勇气。

(二)缺乏改革的动力

个别地方和领导干部认为,现行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模式是经过公安工作的长期实践形成和固定下来的,能够满足目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认为改革是“瞎折腾”,缺乏改革的动力。之所以动力不足,是由于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墨守成规,没能把握住现实社会的治安特点,没能把握住人民群众的治安需求,没能把握住公安工作的发展规律,不能把公安工作放在社会进步、时代发展、群众需要的大前提、大环境下来超前谋划。当今时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完全改变了传统的社会形态,社会流动性成为这一时代的主要特点,传统治安手段已不能适应动态社会的治安要求;人民群众已从过去对吃穿住等生理需求的关注,逐渐转变为对安全需求的极大关注,主要表现在:政治安全需求、公共安全需求、生命财产安全需求等等;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警务理念由被动打击型向主动防范型转变、机构设置由分散型向集约型转变、工作重心由机关向基层基础转变、内部管理由粗放模糊向科学公正转变。

(三)缺乏改革的办法

部分县级公安机关缺乏对机构改革工作的深入研究和理性思

考,缺乏对当地公安工作和队伍现状的全面了解,面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束手无策,拿不出解决的办法。有的对上级精神吃得不透,对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把握不准,一味地纠缠于机构升格、人员职级待遇等方面,过多地强调外部环境、政策倾斜、客观制约因素,内部挖潜不够,结合实际不够,存在重机构、轻机制的现象。由于在规范机构设置上办法不多,推进缓慢,在机制的建立上更是无从着力。

三、推进机构改革中应把握的问题

公安部出台《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实现县级公安机关警力作用的最大化和县级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发挥的最优化,是社会发展进步对新时期新阶段公安机关的必然要求;第二,实现最大化、最优化,必须解决机构设置由分散型向集约型转变、杂乱型向规范型转变。在规范机构设置、规范职能任务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确保县级公安机关更好更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这是新时期新阶段公安工作向前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我们在推进机构改革的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好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发挥好三个方面的积极性

一是发挥好县级公安机关的积极性。县级公安机关对本地的社会治安情况、公安队伍情况最熟悉,对原有的警务运行机制的弊端最清楚,对改革的着力点最明白。县级公安机关对于改革的认识程度、重视程度和实践能力,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成败得失。在推进机构改革中,要特别注意保护和充分发挥县级公安机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充分尊重县级公安机关的意见,相信县级公安机关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走出一条正确的改革路子。县级公安机关也要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改革者的重任,着眼于大局,着眼于长远,着眼于更好地推动公安工作,认真谋划、强力推动本单位的机构改革工作。

二是发挥好党委、政府领导的积极性。公安机关进行机构改革,建立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是顺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顺应公安工作发展的必然规律,是确保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维护一方平安、发展一方经济、构建一方和谐职能作用的必然趋势。然而,推进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不能只是公安机关的事,不能只是公安机关内部的调整与改革,而是保证一个地方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方面,应该纳入党委、政府的决策框架,党委、政府也应当成为推进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建立现代警务运行机制的领导者、指挥者、保障者。县级公安机关要把开展机构改革的目标和意义向党委、政府汇报清楚,最大限度地争取领导。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指挥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第二,争取在机构编制问题上给予支持;第三,争取在统一机构规格上给予支持。

三是发挥好上级公安机关的积极性。上级公安机关是改革工作的指导者,要加强调查研究,尽力帮助下级公安机关及时化解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上级公安机关不能借口机构设置上下对应对口,而干涉县级公安机关在规定范围内的选设机构设置。

(二)要注重搞好三个结合 一是贯彻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公安部《指导意见》是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出台的,是指导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纲领性文件。但《指导意见》是针对全国公安机关而言的,而全国的情况千差万别,各地公安工作发展水平也很不平衡。因此,在具体执行《指导意见》时,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于《指导意见》中有明确规定的,要按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对于规定不明确的,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执行。但是,无论机构如何设置,人员如何整合,公安机关所承担的法定职责不能改变。

二是机构改革与机制创新相结合。规范机构设置只是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不是改革的终极目标。建立良好的机制、发挥最佳的效能,才是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目的所在。在推进机构改革中,要坚持机构改革与机制创新并重,坚决纠正那种只重机构设置而轻机制建立的情况。既要按照公安部、省厅和市局要求完成机构改革的任务,又要在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上下功夫,使各项警务运行机制在推进公安工作发展的具体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全面推进与典型引路相结合。今年,要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全面推进机构改革。为了在全面实施改革中创造典型经验和提供有益借鉴,各地都要认真选择好试点单位,及时总结试点单位改革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不足,同时注意发现、培育、推广新的典型和好的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推动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深入、健康地开展。

2.公安机关改革 篇二

一、柔性执法对公安部门的新要求

从公安管理角度来说,所谓柔性执法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尊重保障人权,要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既要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要文明、规范执法,强化人性化和艺术性。民警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范畴内,运用自由裁量权,实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对一般和严重违法行为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个的目的。柔性执法对公安部门提出的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在思想认识方面,要求每一位民警必须端正执法思想。

柔性执法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措施,如果民警思想认识没有同步跟进,柔性执法理念将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难以长期坚持。孟建柱部长强调:“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本要靠广大民警认识的提高与行动的自觉。”[3]同样,柔性执法首先要从转变民警认识开始,从树立新理念开始。一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以人民满意作为管理工作的最高标准,在工作中,不能只看纠违多少,罚款多少,更要看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和道路,畅通能力提高多少,群众满意率提高多少,社会各界评价有多高。二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要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执法,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不能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因地而异处罚,不能给公众造成法律只保护有权人、有钱人和本地人的现象。

2. 在执勤执法形象方面,要求每一位民警自觉维护民警形象。

柔性执法要求民警严格按照执勤执法规范的要求,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警姿标准、态度和蔼、语言艺术。对待违法行为人要教育在前,理字当先,先敬礼、再说理、后处理,要用平和语气指出其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尽可能化解对立情绪,让其心服口服;对拒不接受处罚,态度蛮横的行为人,也要采取克制态度,把握好分寸,尽量避免在现场形成群众围观对抗僵持局面,同时做好现场形态音像固定。

3. 在执法能力方面,要求每一位民警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民警的素质是柔性执法的基本支撑和基础推动力,要求每一位民警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对常用的法律条款要能熟练应用。要懂得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方面知识,真正达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等“三懂四会”[4]。每一位民警要做到三个转变:一是思想要转变,实现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二是由简单的法律条文告知向善用语言技巧转变,善于用文明、规范的服务态度和语言使被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群众都感受到民警的亲和力;三是由法律执法者也是守法者转变,能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模范遵纪守法,以理服人,以德服人。

二、当前公安部门在贯彻柔性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柔性执法对公安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在实践中尚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加上现阶段民警执法水平有限和不尽人意的外部环境,因此,公安部门在贯彻柔性执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问题,主要有:

1. 在执法理念上,缺乏必要的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意识。

一些地方对柔性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柔性执法缺乏科学的判断和准确的把握。有的认为柔性执法属于语气、态度问题,只要依法办案就行;有的缺乏大局意识,不能正确处理柔性执法与严格管理辩证关系,一提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就束手束脚,不敢大胆管理;一提严格管理便以管人者姿态出现,不关注被处罚人和社会的反应。

2. 在履行职责上,法定地位与承担任务不对称。

法律赋予民警行使社会安全管理权,但在具体履行职责中,公安部门所承担的任务却与职责不相称,导致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较为普遍。一些地方公安部门承担了本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非警务活动,一方面挤占了大量的警力,使民警对本职业务无暇顾及;另一方面又加重了基层民警的工作量,导致民警身心疲惫,出现情绪执法。

3. 在执法制度上,缺乏具有较强操作性与实用性的执法规范。

近几年来,虽然在推进执法规范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执法操作程序和制度的具体环节上还没有完全规范,不少规范如公安部的“四部一令”的一些要求在实践中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公安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以及轻微违法行为口头警告处罚教育的操作程序尚有待进一步落实,所有这些导致基层民警执法办案随意性较大,出现同样违法行为不同处罚的结果,引起不明真相群众的误解。

4. 在队伍素质上,执法水平难以达到柔性执法的要求。

广大民警是贯彻实施柔性执法的重要载体,社会公众对公安部门是否柔性执法的评价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每一位民警具体执法行为的评价。但是,当前民警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一定的差距,一些民警没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对群众“冷、硬、横、推”等现象仍然存在;一些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在工作中傲气、霸气较重,令群众望而生畏;一些民警对政策、法律把握不准或受人情、利益等因素干扰,出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更是对柔性执法的极大破坏。

5. 在外部环境上,公安部门执法环境不尽人意。

当前,直接或间接影响基层民警柔性执法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不少人对违法行为采取不以为然态度,少数人由于受就业、教育、拆迁、腐败、贫富悬殊等问题的影响,对政府管理产生逆反心理,滋生不满情绪。因此,对民警执法不够支持,不能理解,甚至产生抵触和对立情绪,侵犯民警合法权益。加上现行法律法规对民警的保护不足,对实施暴力袭警、阻碍执法的违法人惩处力度不大,使民警心理受到严重挫伤。二是民警经费保障不到位。当前,公安部门承担的职责越来越大,上路巡逻、处理事故、办牌办证、侦破案件、安全宣传等工作,都需要大量的经费补给。由于经费保障不足,造成民警装备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科技手段不强,给执法带来不便,也影响了民警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提升公安工作柔性执法水平的对策

柔性执法是对公安部门提升执法水平的更高要求,既需要公安部门自身的不懈努力,也需要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既要有科学完善的体制与工作机制,也要有良好的执法环境。应当充分考虑当前影响民警柔性执法的各种因素,以实实在在的努力取得社会公众对民警执法工作的最大支持和认可。

1. 以深化以人为本思想为目的,为柔性执法塑造深层理念。

公安部门既有查处违法行为的行政职能,又有公共安全管理的服务职能。公安部门不仅要在执法中坚持理性、平和,在管理服务中同样要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将柔性理念创新运用到整个公安管理中。注重体现人性化服务,改变过去“管理就是收费,教育就是罚款”的不良形象。努力提高窗口办事人员效率和服务水平,坚决杜绝“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话难听”的“四难”形象,让每一位办事群众都能感受到亲和,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服务。

2. 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前提,为柔性执法创造运行机制。

民警的柔性执法,更多地依靠科学管理的制度及其有效的机制来塑造和体现。当前,应当从既有利于执法目的的实现,又有利于增进社会公众理解、信任的角度,对执法办案中容易影响柔性执法的环节进行改革和完善。要从基层民警日常执勤、执法活动的最急需的方面入手,进一步细化各类执法标准,严密法律程序,规范执法环节,便于民警执法,提高公安部门的执法规范水平,使每一个执法活动既合乎民警执法,提高公安部门的执法规划化水平,使每一个执法活动既合乎严格、公众、文明执法的要求,又能够让当事人和社会心悦诚服。

3. 以提高民警政策法律水平为手段,为柔性执法提供根本保障。

柔性执法,既是理念,更是行动,重心在基层,关键靠基层一线民警。因此,要使柔性执法理念落到实处,就必须提高基层民警的自身素质。各级公安部门要以“三基”工程、“三项建设”为契机,把对民警进行政策和法律教育作为苦练基本功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要采取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民警深入学习柔性执法精神实质和有关法律、法规,使民警真正转变执法理念,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教育和处罚并举,对违法初犯人和情节轻微者以教育为主,不轻易施以罚款,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 以加强公安机关宣传力度为着力点,为柔性执法营造良好环境。

一要重视自我宣传。社会管理工作不可避免地触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就不可避免的产生矛盾点,容易引起公众对民警误解。如何有效地处理和化解这类矛盾,除了要严格依法查处违法人员,还要把违法人员作为宣传法规的对象,宣传我们的执法依据,宣传违法行为容易造成的危害。通过宣传,既提高违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知识,又化解执法后所带来的种种矛盾。二要加强社会安全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安全宣传,做到持之以恒开展安全宣传,力争在宣传的形式上更活跃,层面更广阔,效果更明显。通过宣传,解决参与者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问题,切实为执勤民警执法提供良好的环境,又把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落到实处。三要正确接受和应用新闻媒体监督。新闻媒体是公众获取信息和反映信息的主要途径,公安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新闻媒体的功能和作用,通过新闻发布制度和健全舆论引导机制,在公安民警和新闻媒体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营造一种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舆论环境。

总之,柔性执法理念的提出,将更加注重人性化执法,既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又充分保障违法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将更加注重策略调整,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教育、协商、调整等方法,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因此,柔性执法理念大大丰富了严格执法的内容,也拓展了社会管理的手段,必将推动公安管理工作上更高的层次、更高的水平,实现公安管理新跨越。柔性执法理念,随着时代变迁、社会进步,其内涵还会不断丰富,拓展外延,也必将在社会管理工作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摘要:公安部门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部门,需要通过推行柔性执法,充分发挥公安部门的职能作用。柔性执法对公安管理提出新要求,要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改变以往的单纯依靠处罚手段,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来实现社会管理职能。当前民警柔性执法在执法理念、履行职责、执法行为和队伍素质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需要通过公安部门自身的不懈努力和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来达到实现公安管理新跨越的目标。

关键词:公安管理,柔性执法,以人为本

参考文献

[1]上海出新规力推柔性执法[EB/OL].一财网,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609/22018091775.shtml,2010-06-09.

[2]沈阳市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百项新举措[EB/OL].沈阳警网,http://www.shenyang110.com.cn/Article/classA/classAd/200904/412.html,2009-04-13.

[3]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EB/OL].公安部网,http://news.163.com/08/1103/11/4PQPA8E8000120GU.html,2008-11-03.

3.让看守所脱离公安机关 篇三

云南“躲猫猫”事件之后,媒体又报道了两起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死亡的案件:

2008年12月24日,河北省顺平县东五里岗村29岁的村民翟军保,因涉嫌盗窃被顺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1月3日被执行逮捕,羁押在顺平县看守所。2月16日,翟军保死亡。据法医学鉴定书显示,翟军保死于大叶性肺炎(化脓性)合并感染中毒性休克。平时身体相当壮实的翟死亡时体重为76斤,严重营养不良,体表及面部有散在表皮剥脱、结痂、皮损等,部分上前牙缺失。翟军保家属与公安局交涉,也曾经被关押。目前该看守所所长已被停职。

今年2月28日,陕西丹凤县公安机关以涉嫌今年元宵节一起杀人案件,传唤丹凤中学高三(10班)学生徐梗荣。3月8日,本来身体健康的体育特长生徐梗荣在审讯过程中突然发病死亡。事后,丹凤县政府和徐家签订协议支付了12万元丧葬、抚恤费,徐梗荣的父母和奶奶终生享受当地最高标准低保。该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已于3月16日被刑事拘留,当晚被送进了看守所,公安局相关领导也被停职检查。

应该说,自“躲猫猫”事件以来,慑于网络支持和舆论压力,地方政府的反应都还是比较积极的。但是,悲剧终究已经酿成。现在最关键的问题,还是思考如何对看守所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以避免看守所成为死亡所的悲剧再次重演。

官方、学界早就已经认识到,中国现行看守所制度多有不合理之处。最大的问题是公安机关合侦查权与羁押权为一。《看守所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在现实中,检察机关进行监督。但侦查权恰好就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使,尤其是公安机关。

这就造成了一个有逻辑漏洞的制度安排:公安机关享有广泛的侦查权,负责寻找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证据,而犯罪嫌疑人就被关押在公安机关自己管理的看守所内。公安机关一身拥有两个身份,既为侦查机关,也是羁押机关。从理论上讲,面临破案压力的公安机关自然可以很方便地以违法违规的行为对待自己看管的嫌疑人,以获得证据、主要是口供。

由此就不难理解,类似“躲猫猫”之类的事件每年都有发生。有人统计过,从2001年至2008年,媒体详细报道过的案例中,有22名嫌疑人在看守所内暴亡。比这情节稍轻的滥权行为也广泛存在。比如,《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但是,公安机关完全可以以妨碍侦查、泄露案情为由。拒绝嫌疑人与亲属通信、会见。因而经常出现嫌疑人被关入看守所多天而家属不知亲人何在的怪事。

这样的看守所体制既不人道,也有悖法治的基本精神。但其得以维持的原因在于,侦、羁合一,便于公安机关破案。这样的思考方式是不正确的。维护社会的和平秩序当然是十分重要的价值,因而。保证侦查效率是必要的。但维护社会秩序的效率之基础是正义。如果没有正义,效率就毫无意义,甚至会产生巨大负面效应。侦查机关迅速破案固然是好事,但侦查机关如果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迅速破案,那就不是好事。它会污损侦查机关的形象,并令人们对整个司法体系的运转之正义性产生怀疑,论起对于社会秩亭的损害,莫此为甚。

因此,看守所制度改革已不容拖延。至于改革的方向,法学界已经达成共识,那就是把看守所划归各级司法局管理。这也是多数国家的通例。

这样的设置,利用权力分立、制衡的原理,可以较好地保护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履行侦查职能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甚至审理案件的法院,都有一种迫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承认罪行的倾向,因而,不管由他们哪一家管理看守所,都可能利用这种权力以违法违规方式获得证据。相反,司法局却在司法体系之外,是一个比较中立的第三者。如果看守所划归司法局,那对看守所、司法局来说,它的唯一职责就是看管好嫌疑人或被告人,而不用操心从嫌疑人或被告人那里获得证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考虑到这一点,但他们要讯问嫌疑人或被告人,却必须得到看守所、司法局的同意,而后者对于前者讯问期间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安全是负有责任的。当然,司法局也更容易安排亲属、律师与当事人会面。

4.公安机关改革 篇四

【摘 要】本文对基层公安机关推进法治公安建设进行探讨,指出当前建设法治公安面临的困境和原因,针对实际提出:完善立法基础,增强法治公安的执法底气;加强舆论导向,营造法治公安建设的良好氛围;打牢公安主业,筑牢法治公安建设的坚实根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公安建设的素质保障四点对策。【关键词】法治公安;建设:对策

依法治国,实现公平正义,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法治中国的全面部署,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刑事司法和治安行政执法部门,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建设法治公安,是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如何有效建设法治公安,已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必须正视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建设法治公安面临的困境

当前,在公安机关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公安工作面临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存在许多不足和困境。

(一)立法存在缺陷。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而目前立法存在的一些缺陷,造成了法律对公安执法支撑不足,甚至陷于被动。一是信访条例缺乏法律依据。当前很多的社会矛盾难于从根本和法治角度得以解决,难以实现标本兼治,由此产生了大量的上访和社会矛盾纠纷问题,直接转移了公安。二是网络领域的立法欠缺。针对网络安全、网上违法犯罪和经济犯罪、药品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立法欠缺,导致公安在查处打击时缺乏法律依据或无法可依。尤其是当前网上违法犯罪急剧增多,对传统维稳工作带来了巨大冲击,而目前尚未有规范上网行为的有效立法。三是部分现行法律法规明显滞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有些法律法规和一些条文已经滞后。比。

社会,并利用互联网等舆论平台发泄不满和恶意炒作。而警察往往处于各类社会矛盾和舆论的焦点,当发生警民矛盾或涉警案事件时,公众、媒体、监督机关、社会舆论往往以求全责备的眼光来质疑、指责、深挖警察过错,有的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在警察有过错时,涉事公安机关和警察无疑会遭到从严追责;而在警察无过错时,则常常会“低调”的来平息事态。由此变相迁就、助长了侵害警察的言行,导致了警察不同程度地存在消极被动执法现象和执法不到位。

(四)自身条件欠佳。从自身来看,一些主客观因素导致了公安主业不强,出现了案件高发而破案率偏低、管理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不高等被动局面,直接影响了公安法治建设进程。一是公安职责定位不清,导致基层民警不堪重负。公安在明确法律职责任务定位中,又在不同时期自加了一些主动式、被动式的“大包大揽”情况。如原来提出的“有困难,找警察”承诺,导致了让警察送手纸、开门锁、找媳妇、关水龙头等尴尬问题;而支持地方党委政府安排公安参与各种非警务活动,则导致了公安负担加重。由此使公安长期处于必须“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的被动境地,导致了公安民警不堪重负和工作重心方向摇摆不定。二是基层警力不足,导致大量使用辅警影响执法权威性。目前基层公安警力不足,加上地方政府财政原因,由此导致了大量使用其它单位剩余人员和照顾新招村主干及大中专毕业生为辅警,更是在辅警、城管、巡逻队员的服装上几乎同公安民警一样,普遍参与了执勤执法等活动,由于一些人员素质低,不但严重损坏公安形象、影响执法的规范性、权威性,还让一些民警滋生了惰性,将一些自己该做的事交给了辅警去做。三是队伍素质不高,导致公安机关的形象不佳。部分执法主体人员敬业精神、责任心和业务素质偏低,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把工作看着是一种谋生工具,缺乏职业感和进取心;个别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办人情案,严重的影响了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二、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应当从公安自身 的建设上找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原因。

(一)执法理念有待增强。一直以来,基层公安总是过分强调警力少、工作量大,过分纠结警务保障上的不足,导致执法观念发生错位,忘记了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执法办案始终跳不出就案办案的怪圈,往往就事论事、就办案讲办案、就处理谈处理,不能通过执法办案来教育人、感化人和改造人,缺乏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措施。

(二)执法责任心有待加强。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以执法者自居,讲管理的多,讲服务的少,讲打击的多,讲保护的少,警民之间缺少沟通与互动,导致执法思想发生偏差。这种情况的出现,与现实中的领导干预、经费紧张、非警务活动乃至管理制度上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既感到无可奈何,一定程度上还影响了执法质量。

(三)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民警执法素质不强、执法本领不高,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方法不多,眼界不宽,手段单一,执法管理粗放,民警法律法规知识更新滞后,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防范现象突出,执法办案不能由个案查处向行业整治、由单打独斗向警务联动转变,执法办案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相适应。

(四)执法公信力有待提升。执法环境偏紧的主要问题在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公信力的缺失,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民警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徇私情、枉栽断,不能够做到公平公正,不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影响了公安机关执 法的公信力,也导致一些社会舆论导向偏离主流。

三、建设法治公安的对策

公安法治建设的成败,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的成败。笔者认为,针对当前面临的“四大困境和原因”,应着力把握以下四个环节:

(一)完善立法基础,增强法治公安的执法底气。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会议上指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公安机关应主动与检、法、司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执法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能作用,积极通过法定程序联合提请立法机关,及时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为执法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一是制定出台信访法或修改完善信访条例。从法律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从根本上避免将大量的上访和不同类型矛盾纠纷问题,直接转向公安,为有效解决信访和社会矛盾纠纷问题提供法律支撑。二是制定上网法。从法律层面明确网上违法犯罪定义、范围、种类和法律责任,并配套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增设相应处罚条款,在保障单位、公民合法正常通信自由和隐私的前提下,将有线、无线上网活动及设施全部纳入依法监管范围,以法律形式明确实名制上网、各职能部门职责和惩治网上违法犯罪的法律规定,推动“网上法治社会”建设,维护网络安全。同时,制定针对经济犯罪、药品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立法,确保有关执法活动有法可依。三是修改完善人民警察法。重点是进一步明确警察职责权力,从法律层面保障警察执勤执法活动及其他合法权益,支持、鼓励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明确侵害警察的法律责任,规定“袭警入刑”,并对应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明确界定“非警务活动”定义、种类、范围,并从法律上明文禁止。四是制定出台《辅警管理条例》或地方性法规。重点是:明确辅警法律地位;规范管理、勤务制度,明确其参与执法范围,规范其不同于人民警察的着装,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

5.公安机关工作鉴定 篇五

20XX年,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幸福齐河”这个中心,抓住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这两条主线,突出打防管控体系建设、治安管理创新、基层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坚持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动力,以基层基础为力点,以科技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提升队伍素质为保障,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转思路,增效能,全力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继续坚持将“以有为争有位”的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幸福齐河”这个全县大局和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创各项服务经济发展举措,积极提供优质服务、主动服务,全力营造一流的经济发展环境;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集中整治治安乱点,深入推进平安齐河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要畅通联系群众渠道,通过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治安状况,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和满意率。全力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不断提高保卫工作水平和能力,确保保卫对象的绝对安全。同时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适时予以引导,维护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加强维稳机制建设,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加强隐蔽战线上的斗争,进一步完善情报信息网络,着力延伸全方位、深层次、内幕性情报信息触角。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舆情会商研判和重大舆情快速反应机制,主动引导网上舆论,密切关注网上敌情、社情、政情动态,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和查处各类有害信息,牢牢掌握网上斗争的主动权。

二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热点问题和重点行业以及涉军、涉教等重点群体,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及时化解、消除影响稳定的各类因素,严防事态扩大,影响社会稳定。

三是加强国保邪教工作力度。深化情报信息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抓好“两个重点”。一是重视情报信息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预警机制建设;二是进一步抓好重点人员管理工作。加强反邪教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专案侦查和宗教文化领域保卫工作。

四是强化信访工作。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的涉法涉诉信访隐患摸排工作,以解决疑难信访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强化“重视初信初访,攻克疑难缠访,稳控越级上访”三大措施,力争解决一批疑难信访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强化应急处突。按照“贴近实战、符合实际,简约明了、便于操作”的要求,认真研究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预案。加强应急处突队伍建设,强化实战演练和处置效能,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三)进一步强化严打机制建设,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进攻态势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重点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街面犯罪、流窜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刑事犯罪活动,年内力争全县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全部侦破,命案现案破案率保持95%以上,八类主要案件破案率达75%。强化情报研判机制建设,发挥指导警务活动的最大效能,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重点部位和时段,严防严控违法犯罪活动,控制刑事发案率,提高刑事破案率,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严密预防、严厉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票据犯罪、假币犯罪、电信诈骗、手机短信诈骗和网络诈骗等经济犯罪获得,特别是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重点企业的保护,为重点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

三是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重点整治校园及周边、出租屋、中小旅馆等行业场所的日常管理,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优化社会发展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力度

一是深入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专职巡防队伍建设,对扩编后的100人巡防队伍,进一步强化训练和应急、处突演练,进一步提升我局应急、处突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卡点建设布局,深入推进“天网工程”建设。

二是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实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车管人,建立完善重点人员、精神病人和心态失衡、性格偏执人员监控引导机制,严防这部分人铤而走险,实施犯罪,危害社会;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集中开展楼牌清理整顿活动,达到“人房一致”和“以房找人、查人知住”的目标。

三是进一步深化治保主任建设。进一步深化治保主任星级化管理工作,规范治保队伍管理,强化治保队伍的业务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治保主任综合素质,维护社区(村)安全稳定。

(五)着力完善效益性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是坚持政治建警。积极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确保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是切实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建立健全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落实民警公休假、年体检制度,建立健全民警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机制、英烈抚恤基金制度;加强职业荣誉感教育,进一步增强民警的职业认同感,为全面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队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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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安机关表彰通报 篇六

以来,市公安消防支队紧紧围绕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中心任务,努力打造滨州消防铁军,全力抓好火灾防控工作,圆满完成了“十艺节”等消防安全保卫任务,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和部队内部的持续稳定。在全省消防工作考核中,滨州市人民政府被省表彰为“消防工作优秀市”。一年来,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3321起,投入车辆8642台次,动用警力33210人次,抢救人员379人,疏散被困人员2135人,抢救财产价值10.7亿元。成功扑救处置了华纺股份公司火灾、京博集团、博兴诚力供气有限公司等爆炸火灾事故。参战消防官兵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不怕牺牲,用鲜血乃至生命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为表彰市公安消防支队为保卫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的突出贡献,市政府确定给予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奖励。

希望市公安消防支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滨州市人民政府

7.论公安机关网络热点案件的沟通 篇七

1. 网络热点案件的特征

1.1 广受社会关注、影响力大

热点案件的社会关注度高, 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参与的社会阶层广。从知识分子, 到普通民众, 都有人参与热点案件的讨论, 热点案件将不同社会阶层的力量, 通过网络汇聚起来, 形成一个或几个共同的关注点。如, 在邓玉娇案件中, 不仅有律师、法学家参与, 更有普通的工人、农民、学生参与。二是参与人众多。由于热点案件涉及众多人的现实利益或潜在利益, 热点案件一旦公之于网, 就能引起民众的广泛关注。

1.2 与其他社会矛盾联系密切

热点案件中都存在某一基本元素, 它不仅能够刺激网民的心理、情感, 形成利益上的共同体, 而且具有无限关联的功能。热点案件的关联功能是指网民不断披露与基本元素相关的案件事实, 将与当事人有因果关系的事件关联在一起, 使得基本元素由一点向多点扩散, 再由多点向一点集合, 形成强大的关联影响, 这就是热点案件的影响力被不断放大的原因。

1.3 此类案件信息传播速度快

网络是个虚拟社会, 只有与现实社会形成互动, 才能释放它的能力, 对现实社会发生影响。例如在周久耕案件中, 从网民提供周久耕戴高价手表、抽高价香烟、开高级轿车的图片, 到周久耕被查处, 仅有21天。周久耕案件查处速度之快, 在反贪史上并不多见。其中, 政府与网民互动是重要的推动力。

2. 网络沟通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网络热点案件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 都将是公安机关面临的难题。公安机关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方法去应对网络热点案件, 是一个实践中正在探索的问题。网络沟通应该是主要的选择, 其主要理由如下:

2.1 通过沟通的方式能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面对网络热议, 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沟通的方式, 消除网民认知与专业领域方面的知识差异。更应该提供更全面的案件材料, 让网民对整个案件有个清楚的认识, 而不是在那里瞎子摸象式的妄加评论。通过网络沟通, 会增加网民对个案正当性的认同, 公安机关在网民心中的整体形象也将因之而逐步改善, 这对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2.2 通过沟通的方式能加强公安机关和网民之间的互动

网络信息传播特征呈现一种无权威、去中心化, 并不表明实际信息来源就无权威、去中心。在网络热点案件中, 公安机关作为案件的主管部门对于案件信息的掌握自然拥有权威, 至少在案件信息的完整性方面, 公安机关是最有权威的。在面对网民习惯性的批判性思维时, 公安机关作为案件信息资料最全的占有者有这个义务, 也有这个能力去消除网民的怀疑。而消除对信息的怀疑最好办法就是信息的双向互动流通, 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的信息优势, 利用其专业性, 通过信息的交换, 以致获得网民对信息确认的效果。

2.3 网络沟通的可能性

网民针对个案热议的过程, 也是一个去伪存真统一认识的过程。作为热议案件的主管者, 公安机关掌握了最多的信息资料, 也最有利于呈现事实真相。这就需要公安机关对网民提出的疑问, 有针对性的回应。不管是信息完整性问题, 还是知识专业性问题, 通过公安机关及时有针对性的沟通, 网民心中的疑虑是可以消除的。

3. 网络沟通的作用

3.1 提高信息的公开化与透明化

公安机关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 重视网络办公, 加强信息公开化, 提升执政能力, 提高公信力。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 增加公安工作的透明度, 是缓解矛盾, 消除误解, 增进理解, 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基层公安机关要不断拓展警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创新公开方式和手段, 凡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规定、程序都应及时公开, 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 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 加大内外监督特别是群众监督力度, 强化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2 以理服人, 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

公安机关在网上与群众针对热点案件的争议发生分歧时, 务必要以理服人, 改变公安机关过去出现的错误、专治的局面。要和群众摆道理, 讲事实, 尽量把公安机关收集到的切实可信的信息公之于众, 用事实和道理去说服群众, 以免被错误的舆论所引导。这样既坚持了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 又坚持了理性、平和、规范执法准则, 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3 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网上宣传与互动最终要通过网下实践来解决问题, 建立公信, 最终又反馈网络, 形成良性循环。公安机关在与互联网上沟通互动过程中, 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网络媒体的桥梁与媒介功能, 准确把握媒体需求和受众心理, 通过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健全舆论引导机制, 在公安机关与网络媒体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营造一种警民互动、有利于公安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舆论环境。

摘要:网络热点案件在社会的越来越受网名的关注。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 它的成员之间的互动性强。作为网络热点案件的沟通主体, 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保持中立, 及时客观地真相公之于网民。此处通过论证网络沟通的可操作性, 以寻求认同为目的的网络沟通的警民交流方式。

关键词:网络热点案件,公安机关,沟通,解决

参考文献

8.公安机关怎能办保安公司 篇八

从这家保安公司2006年由最初的3名警察出资注册5万元,到2009年短短3年的时间里,就收编了重庆所有保安服务公司,业务范围覆盖重庆市所有区县。保安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直到一般的董事,清一色的都由重庆市公安局在任官员兼任。

可想而知,作为特种行业的保安公司,由这些警察高官亲自挂帅,重庆还存在什么保安市场?由公安局组建的保安集团,还有哪个需要保安服务的部门单位敢不接受服务?如何收费,按什么标准收费,自然也没有哪个客户敢提出异议,公安局做这样的生意恐怕想不赚钱都难,如果没有国家规定约束,只要“上市”,注定成为最牛股票。

我有些奇怪,国家早在1984年就发布过《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规定党政机关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办企业,领导干部更是不能在企业里兼职。这些规定居然对重庆公安局没有发挥任何效果。

保安公司作为一种特种行业,归公安部门监管无可非议,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安局自己就能成立保安公司,自己给自己颁证,自己监管自己。2009年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但此条例在重庆公安局又成了一纸空文,直到2011年重庆市公安局还经过党委任命保安集团的高管,其公司所有高管均为市公安局在职领导。

公安局俨然成了重庆市保安集团的幕后大老板,有这样执法机关的大老板挂帅和撑腰,保安集团岂能不财源滚滚。令人费解的是,公安机关所有费用都由国家财政支出,保安集团赚取的巨大利润都归了何处?是上交了财政,还是被某些人装进了腰包?想到这里,笔者真的惊出一身冷汗。

9.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题库 篇九

一、判断题

1、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安部部长负责。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二条)

2、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对公安部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安部和公安部督察委员会行政首长负责。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二条)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二条)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二条)

5、公安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督察机构建立由专职人员组成的警务督察队。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二条)

6、除公安部外,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督察机构应当建立由专职人员组成的警务督察队。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二条)

7、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的督察长由同级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副职担任。(★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三条)

8、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的督察长由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副职担任。(★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三条)

9、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的督察长由上级公安机关直接任命同级公安机关领导担任。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三条)

10、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的督察长、副督察长在任免前,必须征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意见。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三条)

1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的督察长、副督察长在任免前,必须征求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的意见。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三条)

12、督察机构有权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处置公民控告、申诉的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13、督察机构可以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14、督察机构可以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处置治安突发事件的情况实行现场督察。()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15、民警使用警械的情况,不属于督察机构现场督察的范围。()(★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16、督察机构可以对公安机关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17、督察机构可以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18、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不属于督察机构现场督察的范围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19、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不属于督察机构现场督察的范围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20、公安机关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不属于督察机构现场督察的范围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21、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可以向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派出督察人员进行督察,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专门事项进行督察。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五条)

22、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可以向本级和下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派出督察人员进行督察,也可以责令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专门事项进行督察。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五条)

23、督察机构对检举和控告应当认真核查,根据检举人、控告人和被检举人、被控告人双方的陈述,或者检举人、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八条)

24、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条)

25、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应当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

26、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可以扣留其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条)

27、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可以没收其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条)

28、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条)

29、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应当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

30、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报告查处情况。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二条)

31、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不力的,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可以直接进行督察。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二条)

32、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不力的,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只能责成其限期督察。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二条)

33、督察人员执行督察任务,应当佩带督察标志或者出示督察证件。(★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四条)

34、督察标志和督察证件的式样由公安部督察委员会制定。(★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四条)

二、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关于公安部督察委员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

B.公安部督察委员会负责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C.公安部督察委员会对公安部督察委员会行政首长负责

D.公安部督察委员会负责对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 正确答案 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二条)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负责。

A.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 B.本级公安机关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

C.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行政首长和本级公安机关

D.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行政首长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 正确答案 A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二条)

3、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的督察长由()担任。A.同级公安机关领导成员 B.同级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副职 C.上一级公安机关领导成员

D.上一级公安机关直接任命同级公安机关领导成员

(★ 正确答案 B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三条)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的督察长、副督察长在任免前,必须征求()的意见。A.本级公安机关

B.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 C.上一级公安机关

D.上一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

(★ 正确答案 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三条)

5、下列警务活动中,属于督察机构职责的是()A、勘查刑事犯罪现场 B、办理出国护照

C、纠正民警违反警容风纪的行为 D、监管犯罪嫌疑人

(★ 正确答案 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6、下列不属于警务督察范围的是()A、重要警务部署的组织实施情况 B、治安案件的处罚情况

C、民警使用警用车辆的情况

D、民警休息日着便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 正确答案 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督察机构可以进行现场督察的是()A、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B、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C、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D、民警日常收支情况

(★ 正确答案 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督察机构可以进行现场督察的是()A、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B、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C、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D、民警工作之余的活动情况

(★ 正确答案 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9、督察机构可以向()派出督察人员进行督察。A、下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单位 B、下级公安机关

C、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 D、上级公安机关和下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

(★ 正确答案 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五条)

10、督察机构对检举和控告应当认真核查,根据(),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A、检举人、控告人和被检举人、被控告人双方的陈述或者检举人、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B、检举人、控告人的陈述,检举人、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C、检举人、控告人和被检举人、被控告人双方的陈述或者被检举人、被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D、被检举人、被控告人的陈述,检举人、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 A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八条)

11、某市公安局督察队发现民警王某在执行公务时歪戴警帽,督察人员可以()A、当场予以纠正 B、带离现场 C、予以训诫

D、责令其停止执行职务

(★ 正确答案 A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条)

12、督察人员发现有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民警,可以采取的当场处置措施是()A、立即带离现场

B、带回公安机关予以批评 C、当场予以纠正

D、记下违纪民警的警号,发整改通知书

(★ 正确答案 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条)

13、督察人员对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的民警,可以()A、没收其武器、警械 B、将违规人员带离现场 C、扣留其武器、警械 D、对违规人员实行禁闭

(★ 正确答案 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条)

14、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可以()A、当场予以纠正 B、给予行政处分 C、立即带离现场

D、对违规人员实行禁闭

(★ 正确答案 A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条)

15、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可以()A、追缴其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 B、收缴其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 C、没收其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 D、扣留其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

(★ 正确答案 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条)

16、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可以()

A、给予行政处分 B、带离现场 C、停止执行职务

D、对违规人员实行禁闭

(★ 正确答案 B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条)

1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

A、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报告查处情况 B、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查处情况 C、向本级公安机关报告查处情况

D、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报告查处情况

(★ 正确答案 A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二条)

18、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不力的,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可以()

A、直接进行督察 B、责成进行督察 C、责令进行督察 D、限期进行督察

(★ 正确答案 A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二条)

19、督察标志和督察证件的式样由()制定。A、国务院 B、公安部 C、公安部督察委员会 D、各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

(★ 正确答案 B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四条)

(二)多项选择题

1、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对()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A、公安部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 B、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C、上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D、本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 正确答案 AB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二条)

2、下列选项关于公安部督察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是()A.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

B.公安部督察委员会负责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C.公安部督察委员会对公安部督察委员会行政首长负责

D.公安部督察委员会负责对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 正确答案 AB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二条)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负责。

A.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 B.本级公安机关

C.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

D.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行政首长

(★ 正确答案 A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二条)

4、下列选项关于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公安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由专职人员组成的警务督察办公室

B.公安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督察机构建立由专职人员组成的警务督察办公室

C.公安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由专职人员组成的警务督察队

D.公安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督察机构建立由专职人员组成的警务督察队

(★ 正确答案 AB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二条)

5、()的督察机构建立由专职人员组成的警务督察队。A.公安部

B.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C.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D.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正确答案 ABC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二条)

6、下列选项中不可以担任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督察长的是()A.同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指定的非领导成员 B.同级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副职 C.上一级公安机关领导成员

D.上一级公安机关直接任命同级公安机关领导成员

(★ 正确答案 AC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三条)

7、下列警务活动中,不属于督察机构职责的是()A、勘查刑事犯罪现场 B、办理出国护照

C、纠正民警违反警容风纪的行为 D、监管犯罪嫌疑人

(★ 正确答案 AB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8、下列属于警务督察范围的是()A、重要警务部署的组织实施情况 B、治安案件的处罚情况

C、民警使用警用车辆的情况

D、民警休息日着便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 正确答案 AB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9、下列选项中属于督察机构可以进行现场督察的是()A、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B、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C、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D、民警日常收支情况

(★ 正确答案 AB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10、下列选项中属于督察机构可以进行现场督察的是()A、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B、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C、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D、民警工作之余的活动情况

(★ 正确答案 AB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11、下列选项中属于督察机构可以进行现场督察的是()A、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B、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C、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

D、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 正确答案 ABC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12、下列选项中属于督察机构可以进行现场督察的是()

A、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B、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C、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D、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 正确答案 ABC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

13、下列选项关于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的说法正确的是()A、督察机构可以向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派出督察人员进行督察

B、督察机构只能向下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派出督察人员进行督察 C、督察机构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专门事项进行督察 D、督察机构可以建议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专门事项进行督察(★ 正确答案 A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五条)

14、督察机构可以向()派出督察人员进行督察。A、下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 B、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 C、下级公安机关 D、上级公安机关

(★ 正确答案 B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五条)

15、督察机构对检举和控告应当认真核查,根据(),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A、检举人、控告人的陈述 B、被检举人、被控告人的陈述 C、检举人、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D、被检举人、被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 正确答案 AB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五条)

16、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对违反规定使用的(),可以扣留。A、武器 B、警用车辆 C、警用标志 D、警械

(★ 正确答案 ABC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条)

17、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可以采取的当场处置措施有()。A、当场予以纠正 B、立即禁闭

C、扣留违规使用的武器、警械 D、带离现场

(★ 正确答案 AC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条)

18、下列选项关于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情形说法正确的是()

A、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

B、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可以扣留其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

C、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

D、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

(★ 正确答案 ABC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条)

19、下列选项关于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的说法正确的是()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报告查处情况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报告查处情况

C、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不力的,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可以直接进行督察 D、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不力的,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责成重新督察

(★ 正确答案 A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二条)20、督察人员执行督察任务,应当()A、佩带督察标志 B、携带督察专用器材 C、出示督察证件

D、驾驶督察专用车辆

(★ 正确答案 A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题库

一、判断题

1、督察机构可以派出督察人员参加本级公安机关或者下级公安机关的警务工作会议和重大警务活动的部署。()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六条)

3、督察机构应当开展警务评议活动。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七条)

4、督察机构应当定期开展重大警务活动。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七条)

5、督察机构应当开展警务评议活动,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意见。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七条)

7、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8、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和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9、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和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建议撤销或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10、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的,可以责令执行。(★★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12、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和下级公安机关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的,可以责令执行。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13、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本级、上级公安机关决定、命令的,可以责令执行。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14、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的,可以建议执行。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15、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的,可以指导执行。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16、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17、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民警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可以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决定。()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18、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上一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19、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移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20、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21、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移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22、督察机构在督察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24、督察人员在督察工作中,必须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接受监督。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三条)

25、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严守纪律是督察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三条)

2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法律专业知识、公安业务知识是督察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 正确答案 错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三条)

27、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是督察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 正确答案 对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三条)

二、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督察机构应当开展(),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意见。

A.警务工作会议 B.警务评议活动 C.重大警务活动 D.警务公开活动

(★★ 正确答案 B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七条)

2、督察机构对()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的,可以责令执行。

A.本级公安机关和下级公安机关

B.本级公安机关和下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

C.上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 D.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

(★★ 正确答案 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3、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的,可以()

A.直接执行 B.建议执行 C.责令执行 D.指导执行

(★★ 正确答案 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4、督察机构对()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A.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 B.本级公安机关或者下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 C.本级公安机关或者下级公安机关

D.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

(★★ 正确答案 A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5、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A.建议撤销或者变更 B.决定撤销或者变更 C.建议确认违法 D.决定确认违法

(★★ 正确答案 B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6、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批准后执行。

A.本级公安机关

B.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 C.上级公安机关长

D.上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

(★★ 正确答案 B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7、下列选项关于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的说法正确的是()

A.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或者下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B.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或者下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建议撤销或者变更,报上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C.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上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D.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 正确答案 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8、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A.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 B.给予行政处分 C.追究法律责任

D.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 正确答案 A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9、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A.纪律委员会

B.监察机构 C.督察机构 D.法制机构

(★★ 正确答案 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10、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批准后执行。A.本级公安机关

B.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 C.上级公安机关

D.上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

(★★ 正确答案 B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11、下列选项关于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的说法正确的是()

A.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B.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法制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C.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上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D.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法制机构作出决定,报上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 正确答案 A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12、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

A.提出建议,移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B.作出决定,移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C.提出建议,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D.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 正确答案 A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13、下列选项关于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的说法正确的是()

A.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B.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提出建议,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C.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作出决定,移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D.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移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正确答案 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14、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严守纪律 B.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法律专业知识、公安业务知识 C.具有3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D.经过专门培训合格

(★★ 正确答案 B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三条)

(二)多项选择题

1、督察机构可以派出督察人员参加本级公安机关或者下级公安机关的()

A.警务工作会议 B.警务联谊活动

C.重大警务活动的部署 D.警务公开活动

(★★ 正确答案 A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六条)

2、督察机构应当开展警务评议活动,听取()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意见。

A.国家机关 B.社会团体 C.企业事业组织 D.人民群众

(★★ 正确答案 ABC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七条)

3、督察机构对()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的,可以责令执行。

A.本级公安机关

B.上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 C.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 D.下级公安机关

(★★ 正确答案 C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4、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拒不执行()的,可以责令执行。

A.法律 B.法规

C.上级决定 D.上级命令

(★★ 正确答案 ABC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5、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A.决定撤销 B.决定变更 C.建议撤销 D.建议变更

(★★ 正确答案 AB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6、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A.错误命令 B.错误决定 C.错误行为 D.错误思想

(★★ 正确答案 AB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7、下列选项关于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或者下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B.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或者下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建议撤销或者变更,报上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C.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上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D.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 正确答案 AB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8、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A.采取禁闭措施 B.给予行政处分

C.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 D.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 正确答案 A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9、下列选项关于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B.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法制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C.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上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D.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法制机构作出决定,报上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 正确答案 BC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10、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

A.提出建议

B.移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C.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D.作出决定

(★★ 正确答案 AB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11、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需要给予(),督察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移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A.行政处分 B.降低警衔 C.取消警衔 D.禁闭措施

(★★ 正确答案 AB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12、下列选项关于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B.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提出建议,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C.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作出决定,移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D.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移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正确答案 ABC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

13、督察人员在督察工作中,必须()A.实事求是 B.宽严相济 C.严格依法办事 D.接受监督

(★★ 正确答案 ACD 考点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三条)

14、下列选项中属于督察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是()A.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严守纪律 B.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法律专业知识、公安业务知识 C.具有3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D.经过专门培训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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