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案(10篇)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案 篇一
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案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提出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煤矿企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对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以“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大督查”行动为抓手,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为重点,以“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统筹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严格落实煤矿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矿特成立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重点
1、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证照是否合法有效。
2、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管理职责是否落实;是否设置采掘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质勘探、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是否培训考核合格。
3、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矿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4、开拓部署与采掘生产组织情况:矿井设计、采区设计及主要巷道布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主要安全生产系统和设施是否符合规定;矿井开拓、准备、回采和安全煤量是否平衡,是否存在“采、掘、抽”接续紧张、“剃头下山”开采等情况;是否按照设计规定的采掘工作面数量、核定生产能力、批准的劳动定员组织生产;灾害严重矿井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灾害严重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21】98号)要求,重新进行了生产能力核定;是否如实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图纸;采空区和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密闭,是否编号建档;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保安煤柱和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施工行为;是否采用以掘代采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
5、通风系统情况: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是否符合规定;生产水平和采区是否实行分区通风;井下风门、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的施工位置、构筑质量和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满足防灾抗灾要求;矿井和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是否实现独立回风;局部通风机是否采用“三专两闭锁”,是否有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能否实现自动切换。
6、安全监控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是否如实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及时更新;安全监控系统功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各类传感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的维修、调校、测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的标识卡和读卡分站能否正常工作,能否正常监视人员位置等信息。
7、瓦斯防治情况:是否查明生产、准备、开拓区域瓦斯地质情况;是否按规定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是否按规定测定瓦斯基本参数;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区域验证,是否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规定严格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切实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是否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保障抽采系统正常运行,瓦斯抽采是否达标;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瓦斯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检查瓦斯;是否落实瓦斯超限和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瓦斯超限及追查处理是否符合要求;通风瓦斯日报是否落实审签制度。
8、水害防治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防排水系统;是否按规定编制防治水图件、建立防治水基础台账;是否按规定配齐探放水设备和探放水作业队伍;是否结合实际开展致灾因素、地质因素普查,查明生产、准备、开拓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水害类型和导水通道,查清顶底板含水层、岩溶水、陷落柱、老窑水、采空区积水的分布情况;是否按规定对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采取水害防治措施,做到超前治理到位;矿井进行采掘活动是否做到有凝必探;是否违规开采各类防隔水煤柱;是否在水害不清区域进行采掘作业;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和防治水设计并进行探放水作业;是否建立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紧急情况下及时撤人的制度。
9、防灭火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是否按规定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是否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和建立火灾监测系统;井下火区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和非阻燃电缆、胶带、风筒、瓦斯抽采管路等材料。
10、防尘管理情况:是否根据开采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是否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1、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支护是否结合实际进行设计并按设计实施;采煤工作面顶板悬顶面积超过规定的,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机电运输情况:是否有符合规定的两回路供电电源线路;是否建立设备检查维修制度并严格落实;防爆电气设备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前是否进行防爆检查;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等重要装备的各项保护是否齐全可靠,是否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和更换;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
1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是否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并严格落实。
14、应急处置与救援情况:出现瓦斯、水、火、顶板等灾害预兆时是否按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是否按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是否按要求建立救护队,不具备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是否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井下所有工作地点是否设置灾害事故避灾路线,巷道交叉口、巷道是否设置避灾路线标识;是否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四、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自查自纠、分类整改、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一)
自查自纠阶段(4月—5月)、自查自纠阶段全矿各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活动领导小组重点检查内容:
(1)、依法生产经营情况:全矿各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我矿作为主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矿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调度指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目标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施工单位、每个班组、每个岗位,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体系。
(4)、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明确带班领导的职责、任务、权力,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5)、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按上级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配足配齐生产、通风、机电、安全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按规定配备符合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一通三防”、电器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6)、安全投入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保证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及“六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
(7)、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权益维护: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8)、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各职能科室、施工单位加大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制定方案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进行监控,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2、活动成员组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科负责: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工作开展,落实对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排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落实
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管理机制,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工作目标落实到各职能科室、施工单位、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火工品运输、使用、领退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建立及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和职工权益维护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
教育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保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通防部负责:落实矿井“一通三防”和防突技术管理;落实矿井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3)、生产技术部负责: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时井巷工程进度跟踪上图;落实施工单位各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修订工作;督促建立完善防排水系统;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落实矿区内老窑、采空区位置、做好矿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调度室负责:按照有管规定强化各掘进工作面的现场管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业务的检查工作。
(5)、机电负责:机电运输管理;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防爆达标;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等业务的检查工作;井上井下实行双回路供电;地面风机、空压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变电所的检查维护。
(6)、后勤部负责: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积极组织职工学.各类安全事故案例等工作,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促进矿安全文化建设。
第二阶段:分类整改阶段((二)
分类整改阶段(6
月---9
月)
1、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科室、施工单位要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
(1)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由各科室、施工单位组织整改落实;
(2)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该及时向活动领导组汇报,并按照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和物资的落实、负
责治理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
第三阶段:督查检查阶段(10
月-11
月),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制订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五定”进行落实
。督促各科室、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阶段(12
月),考核总结阶段从
月份开始,由分管生产副矿长牵头,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各单位及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除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外,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考核细则
1、矿级领导:
(1)、所跟班发生一起瓦斯、透水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罚款
1000
元。
(2)、所跟班发生重伤一人次,罚款
500
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
1000元。
(3)、存在《特别规定》
“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一经举报并相关部门调查证实的罚款2021元。
(5)、所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1000
元。
2、各科室负责人:
(1)、所跟班次发生轻伤二人次,罚款2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500元。
(2)、所跟班次发生重伤一人次,罚款4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800元。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一经举报并相关部门调查证实的罚款100元。
(4)、所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400元。发生两起罚款800元。发生两起轻伤事故,罚款
500元。
(5)、存在《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五、工作要求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落实责任。
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认真排查,积极整改。对因领导组织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注重实效。从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
注重实效。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的指导和监督,对各生产环节要严查、细查。对一时难以治理,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方案,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4、严格追究。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进行严格追究。
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另外要加大对各科室、施工单位、班组、岗位的考核力度,对安全工作目标落实
不到位的,要进行从严处理,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
5、加大宣传。要深入发动、广泛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严格落实措施,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大力宣传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依靠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参加到落实安全目标的工作上来。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案 篇二
这个矿长该不该奖励
2010年11月22日, 四川内江市八田煤矿透水事故29人被困井下全部获救。内江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张爱民说, 这次29名矿工被成功营救, 八田煤矿生产副矿长程荣辉和张洪良等人起到了关键作用, 内江市将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2010年9月7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九条中明确提出,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 应当履行“遇到险情时, 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的职责。那么既然是职责所在, 应不应该受到奖励呢?如果应该, 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副矿长有资格获奖?如果奖励的做法欠妥, 又该如何提升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积极性?
本刊拟围绕“这个矿长该不该奖励”为题, 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发表看法, 为保证矿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将“安全第一”的口号落到实处建言献策。
以“安全奖”取代“超产奖”好不好
近期, 河南中平能化集团平煤股份朝川矿取消实行多年的“超产奖”, 取而代之以“安全奖”。根据《中国煤炭报》报道, 朝川矿职工小白因“五级联保” (职工自保、伙伴互保、班组小联保、区队中联保、矿井大联保) 做得好得了800元, 当上安全明星得500元, 通过“安全股票”得150元, 因所在班组被评为“安全班组”得了100元, 以上奖励总计1550元。
有人说, 以经济杠杆调动职工维护安全的积极性无可厚非, 但取消“超产奖”是不会影响经济效益?也有人说, “超产奖”取消不代表降低经济效益, 而倡导“安全奖”正是为了追求科学、合理的经济效益。
本刊拟围绕“‘安全奖’取代‘超产奖’好不好”这一问题, 邀请各界人士参与讨论, 为企业在发展中如何平衡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建言献策。
3.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案 篇三
一、安全为天的责任铭刻在领导的心上,放在部门的肩上,落实在责任主体的身上
重点是加快构建安全生产三级责任体系。一是落实地方政府和各级领导的责任。新一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以后,每季度召开会议,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政府都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二是落实各有关部门的责任。调整充实了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原来的31个增加到41个。进一步落实了监管职责,避免安全监管出现真空。三是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链接延伸到生产一线,落实到生产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区队、每个班组、每个人,不留死角。
二、把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筑牢在落实上,筑牢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上
主要是强化三个方面:
一是着力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根据国务院《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省级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7个政策性文件,初步完成了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将省安全监管局设为省政府直属机构,重点抓了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全省17个市和80%的县区设立了安监局,一些重点乡设立了安全监管机构或配备了专职安监员。
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对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及其他重大危险设备、场所,进行逐项审核,严格执行安全审批、年检和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取缔无证、证照不全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矿井的各项安全设施坚持“三同时”原则。全年共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生产企业和经营场所723家,停产整顿1636家。
三是千方百计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提高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省政府决定每年拿出1000万元,专项用于安全事故隐患整治,2004年落实隐患整治技改贴息项目39个,省财政贴息1500万元,带动银行贷款3.83亿元,地方配套资金5058万元。规定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矿企业按照销售额4%的标准,其他煤矿按核定生产能力每吨原煤3万元的标准,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
三、把工作重点前移到“预防为主”上,把隐患的发现与整治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防患于未然
一是加快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全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19个专项预案,并开展实战演练。二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重抓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关键部位和重要时段,持续不断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处理,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措施。建立省、市、县重大危险源监管台账与档案,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三是突出对小煤矿非法开采、越层越界开采、死灰复燃、D类矿井的重点整治,全年整改销案重大隐患32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7对小煤矿依法进行关闭。
四、把“四不放过”落实在真抓实干上,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力度
省政府领导带队督办查处。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和业主,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力度,违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一次发生3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矿长就地免职;对工作不力或由于失职渎职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凡发现县(市)有2处、乡镇有1处非法矿山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场所,对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治不力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予以处罚;对事故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2004年,全省安全监管机构共查处责任事故222起,处理处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154人,其他人员398人。
五、把安全知识普及到全体劳动者心上,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4.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 篇四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凤岗县穿家坪水库工程项目部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实施方案
一、前言
凤岗县穿家坪水库工程项目位于凤冈县何坝镇的水河村和进化镇的临江村交界处的秀竹坝河段。在建水库为小(1)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等。大坝为堆石砼重力坝,最大坝高23.50m,坝轴线长130.00m,坝顶宽5.0m,坝顶高程804.50m,河床建基面高程781.00m。水库正常蓄水位801.00m,死水位793.5m,正常蓄水位库容349万m3,兴利库容292万m3。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或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项目安全发展,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凤冈县水务局关于《凤冈县水务局贯彻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程施工进度
项目部办公用房已经建立完善,临时公路及施工便道已修建;坝址区清表工作已完成,砂石骨料加工系统基础施工完成,即将进行设备安装;混凝土拌和系统基础施工完成,高位水池完成修建;右坝肩以上边坡开挖、支护;左坝肩上坝公路开挖,取水及副坝区测量放线;施工营地场地平整完成,大坝区原坝体拆除基本完成,现场临时用电建设布置完成。
下月进度计划对施工营地场地硬化处理、砂石骨料加工系统安装、金属加工及机械维修场地建设完成,拌和系统设备安装、两坝肩边坡开挖施工、1#料场石料开采。
三、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等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文件精神,坚持安全
为扎实抓好项目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工作,特成立项目部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陈明栋 副组长:张晖、王福明
成员:古平平、杜松松、张鑫、任正云
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工作。
六、主要工作内容
(一)安全责任到位:
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做到项目部所有人员在管生产的同时人人参与安全管理。
具体措施:
1.项目开工前与项目部所有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项目部安全目标管理分解及考核办法》。
2.项目部安全员每月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完成《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表》打分。
(二)安全投入到位:
严格执行工程关于安全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规定,保证安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并保证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同时按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具体措施:
1.项目部应在项目开工前,根据项目特点、施工环境编制《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材料采购或调配。
2.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所需资源做出及时调整。3.安全员对项目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源投入到位。
(三)安全培训到位: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做到培训无死角,完成项目部2017安全工作目标(三类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每人每年不少于一次;新职工和变换工种的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100%;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4小时,其余人员不少于20小时)。
具体措施:
1.建立《三类人员台账》、《特殊作业人员台账》并配合业主安全主管部门安排安全教
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2.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及时进行三级教育和安全教育台账的建立。3.根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时进行三级教育,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工种、作业环境、季节等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建立项目部安全教育台账。
(四)安全管理到位: 具体措施: 1.项目安全管理
1)根据业主要求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保持该组织的有效运作。
2)根据业主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要求及时做出部署,积极配合业主安全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将收到的文件吃透精神后及时传达并监督相关事项的落实。
3)根据新建项目特点、工期、施工内容在项目开工前制订《项目危险源识别表》,安全员根据《项目危险源识别表》制定项目安全教育、安全工作安排等计划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进行《项目部安全管理考核评分表》打分,将巡查的共性问题作为下月安全专项问题进行整治。
5)项目部设立奖罚措施,该奖罚措施由安全员对项目施工过程的行为进行安全奖罚。2.项目部安全管理
1)根据业主要求成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明确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 2.根据应急预案演练计划、项目的施工特点、施工内容、季节等编制《项目部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3.安全员根据编制的《项目部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监督项目部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对不执行演练计划的进行经济处罚(项目经理处罚1000元、安全员800元、项目其他人员500元/每人)
2016
凤岗县穿家坪水库工程项目部
5.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案 篇五
郭村煤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年活动方案
矿井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意见》(豫煤安„2017‟85号)和《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开展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河南能源„2017‟222号)、《永煤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永煤控股„2017‟176号)、《永煤洛阳煤业区域管理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永洛字„2017‟6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郭村煤矿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集团公
司、永煤公司、洛阳区域公司、郭村煤矿安全工作一号文件为指引,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通过对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形成自觉主动依法依规生产意识,不断推进各层级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提升,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夺取二次创业新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强化和落实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豫煤安„2016‟168号)要求,认真对照《郭村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见附件),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逐项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做到照单履责、失职照单追责,确保每项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落实有考核。通过严格对照排查,查漏补缺,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为坚决打赢安全风险管控攻坚战、实现全年安全零事故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三、主要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煤炭企业应当履行如下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业务(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遵守《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 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三)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四)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人员、区队长、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五)持续完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在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人员素质、管理制度、采用的工艺技术等方面达到相应的要求。
(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七)对从业人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八)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教育从业人员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九)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
(十)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十一)使用的设备、器材、火工产品和安全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十二)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
(十三)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应急处臵能力。
(十四)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十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十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十七)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
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承包(承租)单位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
(十八)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十九)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二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四、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郭村煤矿成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安全矿长
成 员:其他领导班子及各科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科科长兼任,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与考核。
五、具体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4月至6月):自查自纠自改阶段。按照《郭村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矿井各科室、区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改每月不少于1次。自查自纠自改情况要建立档案,以备抽查。
(二)第二阶段(7月至9月):迎接上级检查阶段。矿井自查自纠自改基础上,矿长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复查和督查活动,各专业科室及区队有关人员全部参加。对上一阶段的自查自纠自改问题、隐患等一一落实。在此期间,根据上级要求开展迎检工作,并对其他矿井的迎检工作予以关注,借鉴学习其他矿井好的做法,对其它矿井查出的问题要进行举一反三,做到稳固提升。
(三)第三阶段(10月至11月):整改完善阶段。矿井要通过对照清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现场不能整改到位的列出整改计划,按“五定”原则抓好督促整改落实。对需要进行协调的重大事项,统一上报煤业公司汇总,真正把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第四阶段(12月):总结验收阶段。各单位要对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在11月下旬由安监科组织验收,各专业上报安全管理规范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和通过活动安排解决的重大问题,于11月30日前上报至安监科,由安监科统一汇总后上报上级公司。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是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在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河南能源、永煤公司、洛阳区域公司领导下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清单内容,严格排查,认真整改,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二)严格标准,从严从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所列内容均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要求企业必须履行的应尽职责,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清单内容,对号入座,严格排查,认真整改,务必做到从严从细、不留盲点,着力解决久拖不决、容易忽视以及屡查屡犯等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三)注重实效,强化管理。各单位要将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和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工作、安全包保工作、安全指导服务工作、关闭退出矿井安全督导工作、重大灾害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活动开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抓好排查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更趋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安全发展。
(四)执行包保,落实责任。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主任责任落实年活动,矿井所有安全包保人员要按照包保文件,落实安全包保工作职责,深入所包区队,认真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协助区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请各单位将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总结,于12月1日前报安监科。
七、落实奖罚
1、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对没有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罚款100-500元。
2、按时上报各项资料,资料上报不及时的罚款200元,本月单位“双基”扣0.5分。
3、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改活动,对查出的隐患及问题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五定”整改表落实整改,并积极落实整改。针对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到期不整改的、隐患假闭合的,分级考核落实责任:
①日常专业检查由各专业科室严格落实区队责任,视问题的严重性对区队责任人及分管科室负责人罚款100-500元。
②矿井组织验收阶段出现的问题,由分管领导组织落实责任,视问题的严重性对区队责任人、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分管矿领导罚款200-1000元。
③迎检阶段上级领导查出的,在上级检查结束后,安监科组织召开专题分析会,在会议上严格落实责任,视问题的严重性对区队责任人、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分管矿领导罚款500-2000元。特别严重的可给予停止职务待遇、和免职处分。
4、在本活动开展期间表现优异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如下所列:
①在自查自纠自改阶段表现优异的,被矿领导在全矿范围会议上提出表扬的对区队责任人及分管科室负责人奖励100-500元。在全矿井推广开展学习的奖励加倍。
②在验收阶段得到一致好评的,对区队责任人、分管科室负
责人及分管矿领导奖励500-1000元。
③迎接上级领导检查,被上级领导提出表扬的,对区队责任人、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分管矿领导奖励1000-2000元。被推荐至其他单位学习推广的,对区队、分管科室及分管矿领导奖励3000-10000元(该奖励由各单位负责人自行分配)。
后附:郭村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案 篇六
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以及国资委关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通知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等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时机,以公司报、宣传栏、广播、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同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工作,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严格目标责任考核,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下达到各车间、部门,再由车间、部门分解下达到各班组,明确一把手的责任和事故人数控制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内部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 1
治理、工业绩效考核体系之中,与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挂钩,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到位。
2、积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统一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大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达到A级。
(三)狠抓隐患治理,强化各类事故预防
1、采取各车间、部门自查,各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安全监管部门每日巡查等方式,全面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同时对查出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能够自行整改的,立即整改;暂时难以整改的,立即下达整改计划,制定整改计划和期限,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2、加强各主要节假日、生产旺季、自然灾害期间等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整治,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公司全面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逐步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措施,加强高危重点部位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积极整合应急救援物资、队伍和装备。修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开展各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积极推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确保事故发生时得到及时、有效救援。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21日至4月25日)
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25日至11月20日)
全体员工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方案的要求,举一反三,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20日至12月1日)
对全年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上报国资委。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车间、部门领导要切实依照本方案开展工作,加强对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宣传栏、板报、悬挂标语等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
7.汕头市加强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篇七
汕头市农业局近日召开全市农机安全工作会议, 市、区县农业局分管农机工作的副局长和农机管理、农机安全监理、农机推广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农机工作会议和汕头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 分析当前农机安全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 部署了当前农机重点工作。
市农业局陈少华副局长代表市农业局与各区县农业局签订了《汕头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汕头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责任书》, 并对做好今年的农机工作, 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积极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服务现代效益农业, 大力推进园艺作物设施化和水稻育插秧机械化;三是强化项目管理, 做好议案项目验收前期准备工作。要求大家深刻领会省农机工作会议精神, 结合今年一月份汕头市农机工作会议提出的农机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 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推动全市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 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与会同志对如何做好今年农机工作和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10]15号) 精神, 进行了热烈讨论, 统一了思想, 达成了共识。
8.落实责任,强化统一爆破服务安全 篇八
关键词对位明确健全制度严格考核
中图分类号:TD23文献标识码:A
近几年,盱眙县采石工业总公司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了全县采矿业统一爆破及统一配套的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提高了爆破服务效能,推进了全县采矿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去年,该公司被评为省、市“治安防范达标”先进单位,被市安委会、市总工会评为“安康杯”竞赛、“职工教育培训”先进集体,被县政府评为先进集体。公司稽查大队被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表彰为优秀班组。使统一爆破、统一储存保管、统一运作制度等工作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1 对位明確,分解统一爆破服务责任
根据省、市、县公安部门的要求,该公司对涉及统一爆破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地学习,公司各爆破服务站、职能科室又根据自身职责,量化、细化爆破任务,制定出统一爆破服务责任制,并将统一爆破服务工作中涉及的各项工作编制成册,使其有法可鉴、有责任可依。几年来,先后有省内外十多家同行前来该公司学习考察。
2 健全制度,规范统一爆破服务行为
该公司根据《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政策法规,贴进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十项五十二条规章制度,努力使统一爆破服务工作做到“三化”:一是爆破服务程序化。认真组织安全、稽查部门对各项内容的细致排查,找出重要的爆破责任环节,分析容易出现疏漏、差错的原因,探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根据对策和措施,制定了严谨、周密的统一爆破工作程序。二是爆破服务规范化。依据法律法规,对统一爆破的各项内容,从保管、发放、运输、使用、退库等都建立了具体的制度,明确了具体的责任人,作出了明确规定。三是爆破服务具体化。统一爆破服务编制手册出台后,该公司根据各乡镇范围内的矿山企业现状,把公司经理室成员、科室工作人员挂钩到各爆破服务站,并将工作任务进行逐一分解,使大家工作目标明确,爆破任务具体,各项指标真实,统一爆破服务管理网络基本上达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3 严格考核,强化统一爆破服务责任兑现
该公司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责任考核小组,制定了专门的统一爆破考核奖惩办法,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乡镇爆破服务站、炸药库、职能科室的人员进行考核,坚持经理室考核和安全稽查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实施治理专项考核和爆破服务技能单项考核,努力增强考核工作的实际作用和应用的效果。每月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组织参考人员进行述职,各爆破站要将每月的实际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并将每次的检查整改报告及时反馈到公司经理室,经理室将有关资料汇总作为综合评定格次的依据。在各爆破服务站专门配备了专职安全稽查员,对平时的爆破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整改、评议,强化了监督责任,加大了安全监管力度。该公司始终坚持考核与奖惩兑现,坚决不打和牌。
4 管理优化,提高统一爆破服务技能
该公司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盱眙”为中心,着眼于爆破服务环境,着力管理优化,将盱眙统一爆破工作与安全效益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经济效益,统一爆破安全双丰收。
一是爆破服务上水平。严格把关,重点培训一支能打胜仗、能打硬仗的统一爆破队伍,从爆破工艺流程到实施操作技能,从线空爆破到中、深孔爆破流程的演变,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确保统一爆破工作不发生任何事故,不出现任何差错。促进了全县统一爆破服务工作的技能提升,保证了安全,保障了经济效益。
二是监督管理上档次。依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标《爆破安全规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完善统一爆破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和每月培训例会制度,推进了统一爆破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在安全隐患处理上,坚持标本兼治,抓重点、难点和热点,治顽症、苗头和矛盾,确保统一爆破服务工作安全、平稳、增效。
9.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案 篇九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11〕4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4月21日
吉林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和全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关于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有关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全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推进安全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吉政发〔2010〕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吉政发〔2010〕11号)精神,推进全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
产责任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以煤矿、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消防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加强各行业、各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三、工作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11号文件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
工作会议部署,突出抓好六个方面、20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一)落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四项任务。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国发
〔2010〕23号文件
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诚信等制度。贯彻落实吉政发〔2010〕11号文件精神,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坚持典型带动,树 3
立标兵企业,用半年时间培育100户典型企业,通过以点带面,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企业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不断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与安全生产挂钩比重。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2.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安全责任。各市(州)、县(市、区)要落实政府领导“一岗双责”制度,科学制定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及细则,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和例会制度。县(市、区)主要领导要担任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着力落实解决安全生产实际困难和问题的责任,加快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3.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责任。按照吉政发〔2010〕2号文件中规定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手段和措施。探索实行行业安全监管员制 4
度,做到持证上岗;加强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培训;试行行业专家持证查隐患制度。
4.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继续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增加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落实督办责任,提高督办效率。省安委会办公室及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对1周内发生3次较大事故的市(州)发出警示通报;对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进行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较大以上事故查处结果将向社会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二)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四项任务。
1.集中开展隐患检查排查行动。要针对春季、汛期和冬季安
全生产特点,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消除死角、死面,确保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加强隐患日常排查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隐患日常排查监管,科学制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提高执法的有效性、计划性和针对性,完善专家查隐患、事故隐患举报等制度。检查督促企业逐级建立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落实到生产的全过程。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做到即查即改;重大隐患要强化挂牌督办和企业“黑名 5
单”制度,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对于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依法停业整顿或取缔关闭,并予以曝光,实行社会监督。
3.进一步加大隐患综合治理力度。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通报制度,在集中和日常排查监管过程中,发现依法应由其他部门督促企业或单位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隐患治理工作。接到通报的部门要及时处理并反馈有关情况。
4.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调度统计工作。各地、各部门和企业要如实、准确填写和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数据。对隐患进行科学分类,逐项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三)落实推进“打非治违”三项任务。
1.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成果。继续保持高压
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车辆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级政府的“打非”责任,发现一起、6
查处一起、公告一起。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安全准入,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坚决整治不履行“三同时”审查程序、擅自开工建设、后补办审查手续等建设项目,从源头上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进入高危行业领域。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
3.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煤矿。继续把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突出、受水害威
胁严重、自燃发火期短和入井人数较多的矿井作为重点,突出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严格落实煤矿“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吉政发〔2010〕36号),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措施,加快推动煤矿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切实解决小煤矿威胁大型煤矿、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等问题。各地没有完成“十一五”后在三年小煤矿关闭任务的,必须在2011年上半年完成关闭任务;没有达到国家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必须停产整改。在科学排查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威胁大型煤矿安全的小煤矿和不允许提高产能煤矿的名单,加大整顿关闭力度,规范和加强对整合技改煤矿的管理,支持大型煤炭企业通
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方式整合小煤矿,提高煤矿集约化水平。
——非煤矿山。完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开展地下矿山通风系统、防治水和顶板管理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利用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开展采场和排土场边坡专项检查,治理高陡边坡和危险级排土场,落实监测监控措施。
——危险化学品。进一步推动治理化工企业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化工装置自动化水平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等问题,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和使用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的监管。严格安全准入,淘汰落后工艺,优化布局,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烟花爆竹。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监管,整治“三超一改”。加强烟花爆竹仓储批发企业和经营网点治理,解决超范围、超量存储问题,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工贸行业。继续加强冶金煤气、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液氨制冷设备、外委外包工程、水泥生产现场管理等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继续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实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以道路客运安全为
重点,严厉打击超员、超速和非法载客行为;继续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大力加强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县、乡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降低交通违法违规率,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有效降低农机事故。
——建筑施工。住建、铁路、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部门和单位要开展以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认真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加强在建工程项目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重点检查治理。认真治理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章现象,严防违章开挖、野蛮施工等导致管网泄漏燃烧等事故发生;严厉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
——消防安全。继续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三合一”及“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完善消防安全设施。
——民爆物品。坚决打击“三违”、治理“四超”,继续开展以危险作业工房建筑结构、危险工序防护、监控设施、民爆专用设施等为重点的排查治理。
——开展职业健康监管专项整治。加大粉尘和使用高毒物质职业危害治理力度,对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建立完善职业危害申报、监测检测评价、警示和告知及职业健康监护、培训等制度。
继续做好其他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四)落实加大安全科技投入三项任务。
1.加大投入力度。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 的保障机制,将规划指标纳入本地、本行业(领域)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做到同时部署、同步推进。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争取“十二五”期间有更多的安全生产项目纳入总体规划。推动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落实政策要求的安全投入,加大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完善化解事故风险保障制度,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加大对安全风险抵押金缴存使用情况的清理,加快推进向安全生产责任险转换的步伐。
2.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在煤矿推广瓦斯抽采利用、防突、自动监控和水患防治技术,按照国家要求完善煤矿井下和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非煤矿山全面落实矿井机械通风、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和二次破碎等安全技 10
术措施,年内全省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实现在线监控。在使用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推行连锁自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技术。在烟花爆竹行业推行机械化生产和使用新型安全火药原料。
在交通运输领域加快推进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安装并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在建筑施工领域大力推进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建设煤矿瓦斯灾害综合防治、非煤矿山典型灾害监测预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示范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在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尾矿库隐患治理、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3.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大力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继续推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水上运输企业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铁路运输企业安全责任、民航运输企业安全审计、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水利、军工、民爆、电信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其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全面推进。要指导和督促企业
从解决制约安全生产主要矛盾、关键环节入手,从重点要害岗位达标入手,从最基层和班组做起,认真修订操作规程,完善工作制度,严格现场管理,确保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系统都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全面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
(五)落实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三项任务。
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创新载体,活化方式,全面加大
对国发〔2010〕23号和吉政发〔2010〕2号、吉政发〔2010〕11号文件的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组成宣讲团,深入各行业、各类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提高宣传效果,把文件精神宣传到每个企业、每个员工。通过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发布安全警示等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知识,提高全民识灾、防灾和科学自救能力。
2.多渠道强化安全教育。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企业全面开展新员工进厂安全生产“第一课”教育活动,深化岗位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校和干部轮训内容,定
期对领导干部进行安全培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开展全民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组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干部集中学习国发〔2010〕23号和吉政发〔2010〕2号、吉政发〔2010〕11号文件,举办安全监管干部执法培训班,继续开展视频讲座和短期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督促各类企业尤其是煤矿等高危行业企业,严格执行岗前培训等规定,企业所有新招用人员,必须经认真培训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岗前培训时间、压缩培训内容、改变培训程序。继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推进以班组长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继续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重收费、轻培训和乱收费、滥发证等问题。
(六)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三项任务。
1.加强应急演练。加强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
案编制和发布工作。突出开展以逃生为主的演练,推广人员密集场所“四个一”(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配备1个手电、1条毛巾、1瓶水、1个引导疏散用的荧光棒)做法,指导各单位落实必要的应急装备,因地制宜地落实群众性应急防范措施。加强专业救援队伍训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充实必要的救援物资和装备。着力建设覆盖全省的危险化学品、矿山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和救援基地。做好申请安全生产应急装备项目及资金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及应急避险系统建设。建设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与应急救援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全省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调度信息管理,完善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旬)。各级政府、部门,根据
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和实际,制定重点突出、任务具体、目标明确、措施有力、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并于5月5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发动,将活动内容、任务措施及目标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企业。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10月底)。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有步骤、高标准得到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分三个层次:一是企业自行验收;二是各有关部门分别对本行业(领域)组织检查验收;三是各级政府组织对本地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安委会统筹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
责任落实年”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省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全面责任,要抓紧组织落实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紧组织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并亲自带队进行督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深入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安全基础。
(二)加强检查督查。省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内容落实和责任落实。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跟踪到底,坚决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验收。省政府将结合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市(州)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街)要逐一检查验收;市(州)政府部门对县(市、区)政府部门按系统对口逐一检查验收;市(州)政府及所属部门对直管企业抽查验收率不低于30%,对县(市、区)政府监管企业抽查验收率不低于15%;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企业抽查验收率不低于50%;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对辖区内企业检查验收率达到100%。各级政府、部门对重大隐患治理项目和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10.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案 篇十
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市安全生产条例》,按照全区“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的各项要求,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秩序,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事故防控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员工的岗位责任,并通过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促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基本建立、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特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任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由**任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推进工作。
三、工作内容
各部门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促各自分管行业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监总局“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建立台账,并逐一按要求进行整改,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
(1)要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等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认真落实其他分管负责人、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分公司、场、站)及其负责人、每一个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定期检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保证安全责任目标实现。要完善考核机制,分层检查考核,强化、细化责任追究。
2.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到位。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要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制度台账建立到位。
(1)要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要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人员、隐患排查整改、职业健康等一系列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的各种台账。
4.安全投入落实到位。
(1)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2)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配备符合规定,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确保各项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5.教育培训落实到位。
(1)依法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保证培训质量。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保证培训率、合格率达到100%。
(2)要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每年年初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情况。
(3)要重点抓好新员工、合同工、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抓好老员工转岗、换岗、复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存在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义务。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生产经营单位对离岗6个月及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6)对换岗的从业人员应当根据新岗位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7)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应当结合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新设备的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1)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实施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
(2)要建立日查、周查、月查制度。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按要求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安全管理人员每天一次对照隐患排查日查清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机构或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每周对照隐患排查周查清单开展本单位的隐患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对照隐患排查周查清单开展一次检查)
(3)属于一般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整改排除;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安监办于每月底以前上报永川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明细月报表(见附件一)。
7.设施设备管理到位。
(1)要建立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检修、更换等一系列相关的技术规定或者安全标准规定。
(2)要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并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更换,做好维护、保养、检测记录,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3)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按规定定期检测,并有特种设备的检测合格证明。
8.生产作业现场管理到位。
(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要每次上岗前、上岗后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作业场地、安全防护设施、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储存和堆放危险物品的仓库或者其他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载明危险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和安全须知、消防要求等注意事项
(3)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4)统一协调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签订安全协议。
(5)应对生产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根据辨识结果明确日常安全监管重点监管部位、设备等的监管频次、监管内容等并有检查记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和监控。
9.“三同时”履行到位
(1)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和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10.职业健康管理到位
(1)企业要依法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
(2)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3)执行职业危害合同告知制度,公布岗位操作规程,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在岗前、岗中、岗后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好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5)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防尘口罩、安全带、防护服、胶鞋、手套等)。
11.应急管理工作到位
(1)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2)保证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并处于完好状态。12.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到位
(1)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2)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13.工伤社会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到位(1)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2)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二)强化安全监管和执法,提升安全监管水平。1.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二级企业抓巩固、三级企业抓规范和提升”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力争2017年规模以上企业100%通过安全标准化创建。
2.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日查、周查、月查清单,督促本行业企业开展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上报制度,每月定期向安监办上报永川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由安监办统计报表每月定期向区安委会办公室上报永川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和永川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见附件
二、附件三)。实行一般隐患企业内部挂牌、较大隐患监管部门挂牌、重大隐患由政府或安委会挂牌,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跟踪督办、警示约谈和现场分析等措施,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加强舆论宣传和培训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树立“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舆论氛围;切实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让企业尤其是法人明白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履行不到位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是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是抓当前、谋长远,抓源头、打基础的工作。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强化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并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行业部门要针对本行业实际,有侧重地开展督促指导。对主体责任落实好的企业,要抓好巩固提高;对落实差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企业,要上报区安监局组织专家进行“会诊”,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进行重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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