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监督考核办法(精选8篇)
1.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监督考核办法 篇一
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 职工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树立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规范全院职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行为,更加有效地防范各类医疗缺陷及纠纷发生,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及实施办法》、《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医院奖惩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医德医风规范
(一)全院职工在工作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把“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渗透到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弘扬“一切为了病人,一切方便病人,一切想着病人,一切服务病人”的医院精神。
(二)遵守各项工作操作规程,而且必须做到:
1、工作人员上岗一律佩带胸卡,要求服装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2、在工作中诚实敬业,尽职尽责,尊重科学,技术上精益求精。
3、按时到岗,主动热情地为患者服务,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等权利,不泄露患者的隐私。
4、对待患者应一视同仁,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在医患沟通时,应使用患者及其家属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能够理解的语言。
5、为患者提供整洁、优美、舒适、有序的就医环境,把“以病人为中心”落实到每一个医疗环节。
6、医务人员彼此尊重,科室间相互支持,同事间团结互助。
(三)廉洁行医,遵守国家法律及医院规定,不以医谋私。具体要求如下:
1、医院职工对患者及其亲属馈赠的钱物、宴请和各种消费活动应婉言谢绝,严禁向患者及其亲属索要或暗示索要“红包”。
2、医院任何人员不准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临床促销费、宣传费、转诊费等形式的变相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严禁收受回扣和开单提成;严禁为药品生产、经销单位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接受新药临床观察及新药推广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临床科室不得擅自接受赠药和药品试用。
3、医务人员转诊服务对象应通过医务科。不应私自转诊服务对象,不允许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受钱物。
4、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进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提 高收费标准或随意加收不合理费用。
5、医院职工严禁给他人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或虚假检查报告。
6、医院职工禁止利用工作之便索取、收受各种不当利益。
7、一切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科室不准私自收费和设立“小金库”。
8.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二、医德医风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管理机构
医院成立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范文高、王兴林任组长,程正义、张小莉、于飞、张学军任副组长,由张春梅、金凡、王富强、陈义琴、白薛彩、刘兴发、刘伟、陈旭、魏岩梅任组员。
(二)医德医风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下: 1.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卫生部、省、市、县卫生厅、局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医院医德医风规范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医德医风规范以及相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医院医德医风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拟定改进措施,监督整改结果;落实奖惩规定;以及进行相关的协调工作。2.医务科职责:建立医药护技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承担医德医风建设的日常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规范化服务的要求;对临时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制定工作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医务人员执行国家卫生法规、规章、技术操作常规和本院医德医风规范的情况;对全院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医疗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科室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拒收“红包”、回扣的情况以及收到的表扬信、患者批评意见等进行统计。
3、护理部职责:建立护理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制定并组织实施护理工作的管理制度以及规范化服务的要求;对临时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制定工作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护理人员执行国家卫生法规、规章、技术操作常规和本院医德医风规范的情况;对全院的护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护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科室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每季对出院患者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并进行统计、分析、归纳、整理,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整改结果上报医德医风工作领导小组。
4、医保科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兰州市医疗保险、新农合的规定,同社会监督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对工作中发现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等情况进行登记,向主管职能科室反馈相关情况。
5、党支部办公室、医院办公室、工会、公共卫生科:定期研究医德医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党支部办公室:把医德医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同对党员的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教育。
医院办公室:负责收集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的情况,上报医院医德医风工作的信息。
工会:注意发现和挖掘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医务人员及好人好事。
公共卫生科:建立“医德医风建设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介宣传先进典型,为医德医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6、人力资源科:安排对来院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落实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作出的奖惩决定。
7、财务科:建立财务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物价规定,加强价格管理,负责对医院各科室执行物价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患者提出的有关物价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对违反物价政策的行为进行查处。
8、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定期征求患者意见,设置意见簿,对能够整改的意见要及时整改。由科室负责人每月汇总病人意见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上报医务科。
三、奖惩办法
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获奖科室和个人由医务科负责进行登记,年底作为评先评优的先决条件。
科室或职工个人受到新闻媒体公开点名表扬、收到服务对象锦旗、感谢信的;在上级各项单项工作检查中表现突出为医院争得荣誉获得先进集体者;由医务科详细登记相关内容保存相关资料,年终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时作为先决条件。
第一节 职业道德
1、医院工作人员由于服务工作存在缺陷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医院相关职能科室调查后认定属实的,视为有效投诉,对有效投诉,应视其情节轻重扣责任人100~300元。
2、严禁私自收费。医院工作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的,处以收费金额5倍的罚款。如属在编人员,待岗6个月停职检查(待岗间停发绩效工资);如属聘用人员,予以解聘。
3、无故脱岗一次,扣责任人5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扣责任人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扣责任人500元,扣科主任200元。
4、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集体观念不强,以个人利益为重,与同事闹不团结,挑拨离间,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贬低同事抬高自己,并产生负面效应的,给予 责任人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或投诉或医疗纠纷的,给予50~300元扣款处罚。
5、医务人员在诊治活动中,当着病人或家属指责其他医务人员的医疗、护理方案,引起病人误会、不满,造成不良影响者,不论出自何种原因,均处以责任人100元罚款,并取消当年评先资格。科主任、护士长对下级反映的情况不重视、不及时协调解决而引起医护人员之间矛盾激化的,分别处以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100元、500元罚款,并取消科室当年评先资格。
6、违反服务规范,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因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等行为表现的,扣责任人50~200元;因“吃、拿、卡、要”的或未尽服务责任(指本职工作的服务责任)而引起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扣责任人100~500元。
7、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扣责任人200~1500元;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如属科室行为,没收所得,扣发科主任、护士长三个月的绩效工资,并给予科室直接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对私卖公家物品、药品或自制自售者,责任人除退回赃款或非法所得,并罚款1000元外,扣发三个月绩效工资,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另行加重处理。
8、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取“好处费”“介绍费”的,扣责任人500~1000元,并给与相关行政处分(举报人奖500~1000元),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正式员工专业职称低聘一年。
9、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文书、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责任人100元;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服务对象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做检查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扣责任人500元。
11、索要、暗示、收受服务对象“红包”及贵重物品的,一经查实,责令如数退还;并按“红包”额及贵重物品价格处以5倍罚款,报市卫生局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按照卫生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规定,延缓其申报技术职称资格年限;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12、在物资、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或索要“回扣”的,扣责任人1000元,不得以职业谋取私利,如个人收取药品、器械等“促销费”“回扣”,经查实,责任人除如数上交外,另处以查实额度5~10倍的罚款,并作待岗处理;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3、对病人的意见,不能耐心解释,且表示不怕投诉,态度恶劣,导致事态扩大,引发患者向上级投诉者,除处以责任人200元罚款外,同时取消个人当年的评先资格。
14、在医疗过程和病人发生肢体冲突,引发不良后果,扣发1~3个月绩效工资,全院通报批评。若情节严重,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及刑事犯罪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15、私自为患者手术、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会诊或私自行医,一经发现,扣责任人一个季度的绩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给予行政处分。
16、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进行新闻采访;未经批准外出参加新药、医用材料推广会和参加药品义卖、义诊等活动者,扣责任人200元。
17、医务人员给病人诊治时,如需用自费或贵重药物的,使用前其品种、价格必须事先征得病人的认可;如被投诉者,责任人应以现金悉数向病人退其相应药费,且处以100元罚款。
18、思想道德低劣,行为不检,有损医务人员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处以责任人罚款300元外,并扣发三个月绩效工资,个人延缓晋升一年。
19、病区不论何时都应按规定办理住院手续、给予及时治疗;无故拒收、不及时处置病人的科室和个人,分别处以300元、100元罚款。
第二节 劳动纪律 20、上班无故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责任人20元,10分钟扣责任人40元,10分钟以上以此类推。脱岗或查岗时在15分钟内未能到位,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
21、不遵守岗位纪律,闲聊、嬉闹,夜间上班睡觉(上通宵夜班的除外)等,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诊疗场所及服务窗口高声谈笑、看非医学类书刊,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
22、上班时间使用医院计算机玩电脑游戏,发现一起扣责任人100元。危害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违反计算机软件操作规程,擅自拆装,导致医院计算机系统故障,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扣责任人500元。
23、穿工作服(衣、裤、帽、鞋等)进入食堂、上街,发现一次扣责任人30元。
24、值班室、办公室内未经批准使用煤气灶、电炉、电饭煲、取暖器等灶具及大功率电器,发现一次除没收器具外,扣责任人100元。造成火灾等严重后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5、未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而私自调班、调休,发现一次调班、调休双方各扣50元。科主任、护士长外出(离开县城)、休假、离开工作岗位(法定的公休日除外),未向分管领导或院长请假者扣100元。
26、因病、因事需本人先请假后方可离岗(请假三天以 上应书面请假),紧急事件可先口头或委托他人报告,但是后需及时补办手续,违者扣责任人100元。
27、凡公共场所的物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拿到宿舍或科室移做他用,违者按物品价值的5倍罚款。
28、浪费水电者,如开无人灯、风扇,自来水水龙头未关等,使用空调时位及时关闭门窗,或开无人空调,发现一起(处)扣50元。
29、工作人员私自担保病人出院,逃款金额由担保人承担,超过一个月,从担保人的绩效工资中扣除。
30、上班时间未按规定着装、未佩工作牌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
31、医院组织的各种会议,应出席人员无故不参加又未请假者,每人(次)扣50元;科主任、护士长未及时传达医院会议精神的,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第三节 工作效率
32、上级或医院下达的时效性或指令性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每推迟一天扣100元,影响工作或受到上级部门批评,扣相关责任人1~3个月绩效工资。
33、有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通知出错、起草文件失误、调查失误、报告失实、反馈不及时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3个月绩效工资。
34、对业务科室的请示报告,职能科室负责人酌情在3~ 6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逾期扣50元;需集体研究、会议讨论的,应适时开会决定后再答复,办理不及时(特殊原因除外)而影响工作的,扣责任人100~500元。
35、各级管理人员对严重错误行为熟视无睹,或知而不报、报而不查、查而不究,扣有关人员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另行处分。
36、相关职能科室应及时、准确上报各类原始数据,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数据失实的,每发现一起扣责任人一个月绩效工资。
37、后勤向临床科室提供的服务设施和物品,因质量问题不能使用,未及时更换、修缮,处以责任人50元罚款。后勤维护人员应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将维修情况反馈给科室。延误维修者,处以维修人员50元罚款。
38、行政后勤人员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得力、不作为而影响工作的,违者每次扣责任人50元;造成不良后果,另予处罚。
第四节 行政管理
39、行政人员在对外联系工作中,影响医院形象和声誉,受到有关部门严肃批评或通报的,扣责任人100~500元。
40、上级或职能科室合理下达的工作任务,科室应尽职尽责地按时完成。如因抵触、推诿、延时造成工作被动及产生不良影响者,扣责任人100~300元。科主任、护士长负 连带责任,予以100元处罚。
41、后勤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下收、下送、下修,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
42、计划内物资、常用药的供应满足率必须达到100%。出现供应不及时或不满意现象,每起扣责任人100元。
43、后勤管理应加强易燃、易爆、锅炉、电梯、建筑物及道路安全和消防安全监测工作,应定期排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上报分管副院长或院长,如因粗疏、监管不力而导致影响医院正常工作,造成医院重大损失(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自然灾害除外)的,应扣部门安全责任人100元,部门主任200元,分管副院长300元;导致重大安全事故触犯法律法规的,将依法处理。
44、数据统计部门应负责全院医疗业务数据和财务信息数据的统计,并保证医疗信息数据和财务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如因数据提供不及时及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扣相关责任人50~100元,科主任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罚款。
第五节 财务管理
45、物资必须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盘点正负差额不得超过1000元(调价因素除外),否则按缺陷论处,盈亏超过1000元为事故,扣责任人1~3个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46、科室医疗仪器及设备遗失或不按仪器操作规程无故损坏,必须按价赔偿,并扣责任人200元。擅自外借扣责任人1~3个月绩效工资。
47、各级财务人员违反国家财经制度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一次扣2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况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处理。
48、收费人员记错帐、划错价,扣责任人50元,如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扣责任人100元。
49、各部门严禁乱收费、防止漏收费现象,多收费、漏收费的扣责任人或科室全额的3~10倍,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节 医疗文书
50、对住院病历书写缺陷的处罚。
(一)病历书写与归档时限存在下列问题,则对其责任人或责任科室实施如下处罚:
1.病历书写及完成具有及时性,入院记录必须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在8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在术后6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在抢救后6小时内补记完成,出院或死亡记录在出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住院不满24小时的留观记录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以上有一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扣责任人100元。
2.患者出院后7天病历内未归档,死亡病历7天内未 归档,每份给予其责任科室罚款200元,从该科室的绩效工资中扣除。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出院病历归档核对工作,未按时完成归档核对者,每一份每推迟一天扣责任人10元(特殊情况除外)。
(二)凡遗失住院病历或急诊留查病历,责任人每份罚款100元,导致重大医疗纠纷,给予行政处分,同时除责令其科室和负责人重写、整理及恢复该病历外,因此而造成医院的经济损失,还应由责任人和科室共同承担,并通报全院。
(三)对故意撕毁或隐藏病历,除给予其责任每份罚款500元的处分外,如因此而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通报全院。
(四)病历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损坏,每份扣当事科室1000元,并承担病历丢失后举证不能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各临床科室甲级病历必须达到90%以上,乙级病历不能超过10%,不能出现丙级病历。科主任必须认真把关,医院在病历质量抽查中发现任何科室和个人出现一份丙级病历罚款500元,同时按照医院质量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及转科病历中由转出科室出现的问题,转入及转出科室各承担处罚的50%;病历中由麻醉科或辅助科室出现的问题,麻醉科或辅助科室各承担处罚的50%。
51、门(急)诊病历书写
门(急)诊病历必须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病历书写规 范》要求书写,完善各项填写内容。若不按上述要求书写,门(急)诊病历质量存在下列问题,则对其责任或科室实施如下处理:
(一)门诊病历质量评分≤90分为不合格门(急)病历,每份罚责任医生50元。
(二)无门诊病历或病人就诊后门诊病历无任何记载扣责任医生100元。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责任或科室罚款50元处理:
1.缺主诉、现病史、体检、诊断、处理、履行告知义务及主管医生签名任何一项。
2.现病史重点不突出,不能反映疾病的主要症状;漏填与疾病有关既往史等。
3.体检漏写重要阳性体征或漏写主要阴性体征。4.两次门诊不能确诊者,未请上级医师诊治。5.会诊、抢救、特殊治疗、手术及操作、专科或患者自行要求转院记录缺失(按项处理)。
6.特殊检查与治疗、门诊手术知情同意书缺失。
(四)当班医师不书写急诊留观患者的抢救、观察记录罚款50元。
(五)急、门诊登记日志记录,漏登记一例扣责任医生20元。
52、门诊处方
(一)根据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执行,凡是一处书写不符合规范标准即为不合格处方,对不合格处方的处罚办法如下:
1.不合格处方中有严重错误的每张处方扣50元,药房审核、核对、调剂人员扣30元。
2.不合格处方中有一般性错误的每张处方扣20元,药房审核、核对、调剂人员扣10元。
3.皮试需护士双签字而未签名的不合格处方,责任人为护士及药房,扣发标准同本条第1款。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即为不合格处方:(1)缺患者姓名的。▲(2)缺患者年龄的。(3)缺患者性别的。(4)缺费别的。(5)缺科别的。
(6)缺诊断或诊断名称有缺陷的。▲(7)缺日期的。(8)药品名称错误的。(9)未使用药品通用名的。(10)药品剂型错误的。(11)药品规格错误的。(12)药品用量错误的。▲(13)药品用法错误的。▲(14)缺医师签字的。▲
(15)缺审核、调配、核对签字的。(16)缺药品金额的。
(17)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缺患者身份证编码或代办人身份证编码的。▲
(18)需皮试的药品无皮试标示,皮试时间、结果无记录签名的。▲
(19)每张处方超过5种药的(静脉输液同一组超过5种的例外)。▲
(20)每张处方使用多于一名患者的。(21)字迹辨认不清,错字、别字的。
(22)药品用法未使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缩写体书写的。
(23)药品用法中出“遵医嘱”“自用”“购药”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24)处方修改处未签名和未标注签名时间的。(25)药品名称缩写或使用代号的。
(26)新生儿、婴幼儿年龄未填写日、月龄的。(27)中药饮片未单独开具处方的。
(2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未另起一行 的。
(29)中药饮片未按“君、臣、佐、使”序排列的。(30)中药饮片需调剂、煎煮特殊要求,未在药品右上角加括号编注的。
(31)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未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的。
(32)药品剂量未使用法定单位的。
(33)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未注明原因的。(34)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未注明原因的。(3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不按规定使用的。▲
(36)药品的适应症有与临床主要诊断不符合的。▲(37)药品间有配伍禁忌的。▲
(38)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的。(39)使用贵重药品无指征或用法、用量不合理的。▲(40)开具处方未按所规定颜色开具的。▲(41)未遵循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原则的。▲(42)除单列项目以外的某项未填或填写缺陷的。注:标有▲符合的为有严重错误的不合格处方;贵重药品的标准为:片剂5元/片以上者;针剂80元/支以上者;大处方的标准为:急性病用药超过3日量,普通病人用药超过7日量,慢性病人用药超过1月量。
(二)对以下缺陷之一扣处方医生50元:
1.非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无处方权的医师(士)及实习、进修医师处方未经执业医师签字的。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首次使用未注明皮试,继续使用未注明皮试结果的。
3.未按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的。
(三)临床科室处方管理质量缺陷,以下缺陷之一扣科室100元:
1.处方医师签名及签章未在药剂科、医务科留样备案的(医务科负责)。
2.非执业医师开具处方的(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3.发现药物不良反应未进行报告的。4.门诊处方合格率低于96%的。5.急诊处方合格率低于96%的。
(四)对严重违规药处方扣50~200元。
53、辅助检查申请单
医技检查申请单书写不规范,每项扣50元:
(一)项目填写不全。
(二)字迹潦草,辨认不清。
(三)缺重要病史和阳性体征。
(四)缺诊断。
(五)缺检查部位。
第七节
医疗安全警示的分级和处罚
54、四级医疗安全警示
科室及医务人员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有以下情形之一且未造成医疗纠纷和不良后果。处罚:第一次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第二次给予200元的经济处罚,三次及以上者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
1、未按规定及时规范地完成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术前小结、手术(操作)记录、麻醉记录、会诊记录、交接班记录和三级查房记录、转科记录、阶段性小结。
2、对各项诊治方案、诊疗环节、诊治后果、护理观察等不及时详细记录,虽未造成医疗纠纷和不良后果,但会影响院方举证。
3、各种医疗技术操作不当或失误,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4、未及时按规定向患者履行知情同意权和签署各种重要的医疗文件。
5、患者拒绝诊断、诊疗以及提出不利于诊疗的要求或作出不利于医院的行为时,没有予以拒绝,在病历中未作详细记录和要求患者或亲属签字。
6、术中改变手术方案,切除组织器官和植入器械等未征得患者或委托人同意签字。
7、在对患者进行具有创伤性、危险性的检查、治疗时,医务人员让非委托代理人签署医疗文件。
8、科室进行重大手术、高危检查治疗以及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时未履行申报批准手续。
9、参加急诊会诊及抢救的专科值班人员10分钟内未到达抢救现场,上级医生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未到达现场,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未发生任何后果。在抢救危重、濒死患者时,上级医师或二线医师通过电话、口信传达诊疗措施,未能按时到达抢救现场。
10.在遇有危重、疑难、复杂病例时,经急诊科值班医生、主任或医务科作出收治或处置的决定后,科室及有关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
11.没有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对新入院、急、重、危症患者进行相关检查。
12.在急救室或监护室的管理上,存在消毒隔离制度不落实,急救药品标示不明确,仪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医务人员不会使用抢救设备,不熟悉专科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处理措施。
13.不认真履行查对制度,不严格执行三级检诊、会诊、查房、值班及请示报告制度,造成工作失误。
14.本院医务人员让进修、实习及见习期的医务人员从事与其职称、资格不相适应的工作。
15.医务人员私自收取患者诊疗费或减免治疗费,向院 外介绍病人,收取介绍费。
16.医务人员敷衍、推诿、拒诊病人,推销药品及其他医疗用品,并自行收费,从中获取利益。
17.医务人员私自向住院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及察看电子病历。
18.医务人员让患者及家属自行提取全血、成分血、血液制品及临床诊疗工作。
19.医技科室人员未及时对急诊患者进行相关检查或治疗,医技科室人员出具虚假报告或无资格人员进行诊疗工作。
20.错发、漏发各种检查报告结果及丢失患者标本、影像资料、病理切片等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1.药剂人员调配处方时,不填写剂量、次数、方法及注意事项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维修人员不及时检修医疗仪器,仪器设备带故障使用,抢救或监护中设备出现故障的。
23.医务人员向外泄露患者隐私的。
24.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25.科室领导及医务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或医疗缺陷隐瞒不报,包庇责任人的。
26.职能科室人员对科室汇报的有关医疗紧急事件,未及时出面协调决定的。27.其他在诊断、治疗、护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缺陷或失误的。
55、三级医疗安全警示
科室及医务人员违反有关医疗法规,造成医疗纠纷,给患者进行赔偿或补偿在30000元以内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罚:造成赔偿的按规定的赔偿比例赔偿,未造成赔偿的,第一次给予科室200元的处罚,第二次给予500元的处罚,三次及以上者给予1000元的处罚。
1.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手术记录等重要医疗文书记录不准确,与事实有出入等,造成医疗纠纷投诉并对院方不利的。
2.非特殊、疑难病人,未及时确诊(超过72小时)或未及时确定、修改或补充治疗方案,延误诊疗。
3.特殊疑难病人,未及时申请专科或全院会诊(超过1周),延误诊疗。
4.不经医院批准擅自到院外行医。
5.值班人员擅离职守,二线医生接到抢救或会诊电话通知后未及时到位,引发不良后果。
6.医务人员酒后进行各种医疗操作或值班。
7.向患者及其亲属私自提供包括主观病历在内的病历资料。
8.医务人员有意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没 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9.出具虚假医学证明,影响医院声誉的。
10.对急、危、重症患者,不采取积极抢救措施进行诊治或拒绝、延误、推诿急救,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11.擅自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未经医院同意使用的药品、消毒剂或医疗器械。
12.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管理不当,无使用存放记录,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13.进行试验性临床诊疗、护理,未经医院批准和征得患者及其亲属同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科室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弄虚作假,开具虚假检查,虚报科室收入,骗取荣誉和奖励。
14.违反临床诊断、诊疗原则,使用药品不当或使用高档药品及进行不必要的检查项目,谋取私利的。
15.科室及医务人员发生重大医疗护理问题,未立即报告,影响医疗纠纷处理的。
16.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或负责任人,无故拒绝接受医疗安全警示,不吸取教训,无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措施不落实。
17.由于各种“不作为”或“作为”因素,酿成医疗纠纷,经医学会鉴定和人民法院判决,不认定为医疗事故,但认为存在医疗缺陷和失误的。
18.经医学会鉴定或法院判决为医疗事故所涉及的其他 次要责任人。
19.职能科室人员对科室汇报的有关医疗问题,未及时出面协调,或属本职工作范围的医疗事宜,不深入科室,积极检查督促,造成医院利益受损,发生医疗纠纷或领导布置的重要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严重影响全局工作。
20.本两次被四级医疗安全警示的科室及医务人员。
56、二级医疗安全警示
科室及医务人员违反有关医疗法规引发医疗纠纷,给予赔偿或法院判决给患者赔偿人民币30000~100000元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罚:赔偿按规定的处罚比例赔偿;未造成赔偿的,第一次给予科室500元的经济处罚,第二次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三次及以上者给予2000元的经济处罚。
1.由于各种“不作为”或“作为”因素,酿成医疗纠纷,经医学会鉴定和人民法院判决,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但认为存在明显医疗缺陷或失误,科室领导或主要责任人拒不改正或激化医疗纠纷,造成患者及亲属多次上访,影响恶劣,损害医院声誉。
2.由于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发生意外事件,造成患者损害的。
3.不经医院批准擅自到院外行医,并造成不良后果。4.出具虚假医学证明,引发诉讼。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没有保留关键证据或签署医疗文书以及丢失患者病历,造成医院举证不能的。
6.发生病人投诉或纠纷时,科室领导、主要负责人或其他人员不注意化解矛盾,主观臆断妄加评说其他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的诊断、治疗方法及病历资料,挑拨医务人员关系和医患关系,有意扩大事态刺激病人上访或在医院寻衅滋事的。
7.本两次被三级医疗安全警示的科室及医务人员。
57、一级医疗安全警示
科室及医务人员违反有关医疗法规引发医疗纠纷,给予赔偿或法院判决给患者赔偿人民币100000元以上或有以下情形之一及其他严重违规问题的处罚:赔偿按规定的比例赔偿;未造成赔偿的,第一次给予科室2000元的经济处罚,第二次给予5000元的经济处罚,三次及以上者给予10000元的经济处罚。
1.医务人员在遇有重大抢险救灾、抢救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工伤、大批中毒以及突发事件时,拒不执行任务或故意推诿以及不服从工作调配者。
2.发生重大意外事件,引起民事侵权或民事伤害案件,经协商或法院判决给予赔偿的。
3.医务人员故意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造成医院证据被不予认定或举证不能的。4.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纠纷的科室及责任人隐瞒事实不报告,采取欺骗、串供、提供伪证等手段,造成医院败诉或严重影响医院声誉的。
5.出具虚假医学证明,引发诉讼并造成败诉等严重后果。
6.本两次被二级医疗安全警示的科室及医务人员。
第八节 医技质量
58、医技检查科室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错发、漏发或医师检查结果影响诊断和治疗的,扣责任人100~200元;引发医疗纠纷或事故和赔偿的,按医疗纠纷或事故赔偿处理。
59、影像诊断出现严重的错诊,导致严重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按医疗赔偿的规定处理。
60、不按照操作常规或工作疏忽,造成仪器部件损坏的,扣责任人100元;损失严重的,按损失大小裁量赔偿金额。
61、检验科
(一)交叉实验错误导致错输血型或错发血型并输入给患者的,扣责任人1个月绩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或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及赔偿作相应处理。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每项扣责任人50~100元,扣科主任20~50元。
1.所查项目不按规程处理,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致延误诊断、治疗的。2.丢失标本,损坏标本,或采错病人血标本。3.因工作粗疏,错发、漏发、遗失检查结果。4.无故未按时报告,影响诊断治疗。
5.错查、漏查、搞错标本,或使用未给校正的试剂,影响检查结果。
6.损失血样标本需重新抽血;未按要求进行血液入库核对,储存血液不符合要求。
7.因责任心不强致使血液过期报废或包装损坏造成血液浪费达200毫升以上者。
62、放射科出现下列情况,每项扣责任人50~100元,扣科主任10~50元。
(一)因错照病人部位、导致诊断治疗错误的;因错照病人、错拍或漏拍X光号码、遗失照片,需重新检查者。
(二)X光片有征象显示未作出诊断的。
(三)责任心不强、X光片归档错误,致使无法查找或丢失的。
(四)各种特殊检查的预约超过规定时间,延误诊断者。
(五)诊断报告写错姓名、左右部位,已发出者。63、功能检查科(心电、B超)出现下列情况,每项扣责任人50~100元,扣科主任10~50元。
(一)发报告无签名、错发、丢失图片报告,影响诊断、治疗、抢救者。
(二)诊断与手术结果不一致,且有重大出入者。
(三)未按规定时间发出检查报告,影响诊治者。
(四)查错部位,遗漏检查部位。
(五)各项检查违反操作常规,导致患者无故损伤,引发投诉与纠纷。
64、药剂科
(一)药剂科人员出现质量缺陷处罚。
1.急救处方未立即配发而影响抢救治疗的,扣责任人100元,扣科主任50元。
2.剧、毒、麻、精神药品管理不善、丢失或错发,并已用于患者的,扣责任人100元,扣科主任50元;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处理。
3.因保管不善,造成药品发霉,变质、过期、失效,每季度盘点损失超过价值200元以上(备用抢救药品失效除外),扣责任人100元,科主任50元,导致损失金额巨大的,视情节轻重扣损失金额的2~3倍。
4.投、发错药(包括品种、剂型、剂量),或将过期药品发放,已用于患者的,扣责任人100元,扣科主任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院长办公会作出处理。
5.处方不符合规定,把关不严或擅自发出超限量药品已用于患者的,扣责任人100元,扣科主任50元。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药师应将处方交给处方医生修改(即药师不得 将处方交给患者),违者扣责任人20元。
6.临床基本药物供应不及时,影响临床治疗工作或抢救工作的,扣责任人100元,扣科主任50元。
因上述原因导致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参照本办法相应条款处理。
(二)药剂科处方管理质量缺陷处罚。以下缺陷之一扣药剂科50元: 1.未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的。2.药师的签名及签章未在科室备案的。
3.处方保存期满后,未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备案销毁的。
以下缺陷之一扣药剂科50元:
1.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未保存1年。2.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未保存2年。
3.麻醉药品处方未保存3年。
65、医疗保险管理(城镇居民、城镇职工、新农合医疗保险)
(一)凡有借卡记账和冒名顶替住院、门诊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的,属工作疏忽造成的(如未核实社会保险证),扣发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20%~50%;如属蓄意行为的,扣发责任人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通报全院。
(二)对参保人使用“目录”外用药和自费医疗项目,如未征得病人同意并签名而发生的投诉,以及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含特殊医用材料),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急诊抢救除外)或征求参保人意见并签名,社保局不予支付的费用,由责任人或科室负责支付,并通报全院。
(三)违反规定擅自让病人转院转诊治疗的,多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负责支付,并通报全院。
(四)利用电脑系统盗用他人社会保险信息,将医疗费用计入他人名下,及虚开、买卖、转让门诊和住院票据的,以及擅自为未取得定点医疗资格的下设或其他医疗机构开通医保记账的,扣发责任人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通报全院。
(五)采取违规手段增加社会保险基金不合理支出的,社保局不予偿付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扣罚责任人当月全部绩效工资,通报全院。
(六)若有下列情况者,对责任人(或科室)每项罚款100元。
1.不按照医保规定,将可以补偿的药品、血费、材料或诊疗项目费用由参保患者自费。
2.未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的,或有以下行为:(1)药品价格有违反物价原则和提高药品价格者;(2)有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擅自设立项目收费者;(3)将应当由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计
入医疗保险帐内。
3.将不符合住院标准(即将可以门诊检查治疗)的参保人员收入住院。
4.未完整、准确将参保人的诊疗情况和费用信息录入电脑,录入信息与病历、门诊处方药物书写、诊疗单据项目填写、检验单等不相符合(多录入、少录入或不录入),发生以药换药、以药易物等行为的。
5.未遵守逐级转诊规定,将不应转诊的病人转出,或应该转出的病人不予转诊的。
6.销售伪、劣药品或过期药品的。
7.电脑录入的参保人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以及因医院电脑系统不完善、操作不规范等引起的录入数据与实际费用不相符的。
8.违反物价政策,不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的。
9.因医疗服务质量差被参保人投诉并核查属实的。上述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被社会保险机构暂停或取消社会医疗保险相关资格,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科室负责,并给予通报批评。
(七)若有下列情况者,对责任人(或科室)每项罚款50元;
1.未按规定提供或伪造费用清单的。
2.给出院参保人带化验、检查、治疗等项目的 3.对“限制适用范围”的药品,不按病情使用的。4.无特殊原因,让住院参保人到门诊或医院外另行购药的。
(八)凡社保局不予补偿的医疗费用,均不计入相关科室收入,将不补偿部分从该科室的绩效工资中扣除。
(九)如违规被社保局罚款的,医院将追究责任科室领导和责任人的过错,处罚金额由责任科室或责任人承担。
67、医、护、药、技人员在上级部门组织的三基考核中不合格者,扣责任人100元;医院组织的三基考核中不合格者,先给予通报,允许补考一次,二次考试不合格者,扣责任人100元。
第九节 护理质量
66、对基础护理不到位,晨晚间护理不落实,各种登记本、输液卡无签名或签名潦草,未及时填写床头卡者,每次扣责任人10元。依次累加,直接扣到科室。
67、对不执行“三查七对“或执行医嘱不及时、漏执行医嘱者,每次扣50元,如因此造成差错、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68、护理病历质量责任追究处罚
由医院护理部每月集中检查和结合日常检查。甲级病历必须达到90%以上,乙级病历不得超过10%,34 不允许出现丙级病历。出现一份丙级病历扣责任人100元,护士长50元。
69、护理病历流程质量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其责任人或科室每项扣10元。
1.护理病历与医师病历内容有明显不符者。2.护理表格其中一项书写不合格者。3.过敏试验结果记录有遗漏者。
4.护理记录内容抄袭他人者,护理文书书写不及时、字迹潦草者。
5.签名字迹潦草,看不清楚者。70、对护理缺陷的处罚
(一)发生重度护理缺陷的,每次(处)扣责任人100元,扣科护士长50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重度缺陷:
1.护理监控失误、查对不严造成错误诊治导致不良后果者。
2.擅离职守而延误诊断治疗护理,造成严重后果。3.违反无菌技术操作,造成患者严重感染者。4.输液(静注)外漏造成组织坏死达3cm*3cm以上。5.护理不当发生坠床,窒息、昏倒而造成不良后果。6.因交接班不认真而延误诊治、护理工作,造成不良后
果。
(二)发生中度护理缺陷的,每次(处)扣责任人60元,扣科护士长30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中度缺陷:
1.护理不当造成褥疮、烫伤、冻伤、体腔引流不畅。2.未按时做好术前准备而延误手术、检查、治疗时间。3.各种记录有遗漏或不准确,影响诊断治疗。4.遗失检查标本影响诊断治疗。
(三)发生轻度护理缺陷的,每次(处)扣责任人30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轻度缺陷: 1.违章操作而增加病人痛苦。
2.各种记录不准确,但未影响诊断治疗者。3.标本留置或术前准备不及时,尚未影响诊治者。4.无菌技术操作不熟练,造成病人轻度感染。5.病危病人无护理计划者。71、对护理差错的处罚
(一)护理一般差错:引起投诉、纠纷的或护理质量检查中发现,扣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的30%;试用期护士出现一般差错,延迟半年转正或予以解聘。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一般差错: 1.错抄、漏抄医嘱影响患者诊疗的。
2.错服、多服或少服药物、延后或提前两小时服药的。3.漏做皮试或观察结果,需再做者。错做或漏做各种临床处置的。
4.采集血标本时,错采、漏采、错采量、未加或加错抗凝剂、标本容器不干燥、溶血、凝血以及标本未及时送检或损坏、丢失而需要新采血的。
5.发生二度以下褥疮、烫伤、经治疗痊愈,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6.错发、漏发各种饮食,对病情有一定影响的。术前应禁食而未向患者交代,延误手术的。
7.未备皮或备皮划破多处,影响手术、检查的。8.手术取下活体标本或各种急查标本未及时送检,影响诊疗的。
9.体腔关闭前未认真查对清点敷料、器械,增加探查次数而延长手术时间30分钟以上的(体内找到为医师差错)。
10.供应室发错治疗包或包内遗漏主要器械、发放过期物品或器械清洗或灭菌不彻底,培养有细菌生长等,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11.损坏或丢失检验标本,需重新采集的。
(二)护理严重差错:引起投诉、纠纷或事故的或护理质量检查中发现,扣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并书面检讨,扣科护士长100元;造成事故,赔偿参照有关事故赔偿条款,并
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严重差错:
1.未做皮试注射青、链霉素等,皮试前未询问过敏史或阳性皮试结果未及时记录,已发生过敏反应但未发生严重不良后果的。
2.错用或使用毒麻或特殊剂量的药物超过中毒剂量,出现毒性反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将过期、污染、霉变的药物输入体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血标本采集错误并已送血库者、取错血、输错血、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静脉注射时,将刺激性药物漏出血管,造成局部轻度坏死,面积小于3cm*3cm的。
6.发生二度以上褥疮、烫伤,面积小于体表面积的0.25%的。
7.错写、错挂新生儿姓名、性别牌,发现及时未导致新生儿错抱的。
8.接产准备不及时、观察不仔细,导致产妇在待产床上分娩的。
9.无菌操作中,使用未经消毒或过期物品,经及时处理未发生感染的。
10.擅离职守或抢救配合不及时,造成一定后果的。
11.错用、漏用关键性药物,造成明显后果的。1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未采取必要的措施,发生坠床,造成一定后果的。
13.手术未认真清点纱布或器械,在未离开手术室前发现,需拆开伤口取出的。
14.未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造成环境或物品污染,影响诊疗工作的。
以上差错发生后,科室要及时上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罚初步意见。
第十节 院感质量
72、无菌操作
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前洗手、戴口罩、帽子,进行侵袭性操作或各种穿刺要戴乳胶手套,未按要求执行,每项每次扣责任人50元。
2.操作前后洗手或在戴手套的基础上消毒手,未按要求执行扣责任人50元。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手术室、产房、供应室、血透室等科室内人流、物流应从污到洁,不准逆行。进出时应更换衣、鞋、帽,未按要求执行,每人每项每次扣责任人50元。
75、院感病例漏报
1.科室季度医院感染漏报率小于20%,超过标准者扣科
室主任150元。
2.科室季度医院感染率小于10%,超过标准者扣科室主任150元。
3.科室全年I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小于0.5%,超过标准者扣科室主任100元。
4.院内感染病例不得迟报、谎报、漏报,迟报、谎报一份病例扣主管医生25元,漏报一份病例扣主管医生50元,电话通知本人,三次不到者扣150元,并扣科主任管理津贴50元。
5.I类切口愈合等级不得错写,每错写一份病例扣主管医生50元。
74、抗菌药物使用
1.严格执行卫生部的《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更换抗生素需要有病程记录,无记录者扣责任人50元,三份以上扣科主任50元。
2.三线抗菌药物使用须经院长同意,并有记录,无院长同意,每份病例扣主管医生50元,三份以上扣科主任50元。
3.提高标本送检率,根据药敏+培养结果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更换抗生素需作药敏+培养,未按要求执行扣责任人50元。
4.有适应症的外科手术,术前半小时预防性使用抗生素,未按要求执行每份病例扣责任人50元,三份以上扣科
主任50元。
5.各科室药品、试剂、应有固定专人定期负责检查温度、湿度、有效期。药品、试剂未按规定的温度、湿度贮存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发现过期药品、试剂,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并追究科室管理着责任,扣除科室管理者当月岗位津贴。
75、消毒灭菌
1.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物品达不到灭菌要求的扣罚责任人200元并扣责任科室管理者200~1000元。
2.凡接触皮肤、黏膜的器械及用品须达到消毒要求,到不到消毒要求者扣责任人50元。
3.遵循能高压不浸泡,能浸泡不熏蒸的消毒灭菌原则,违反消毒灭菌原则者扣责任人50元。
4.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定点放置,指定专人负责,过期重新消毒,未按要求执行扣责任人100元。
5.产房、手术室消毒包外指示卡贴于病历上,未按要求执行扣责任人50元。
6.各种需浸泡消毒物品(如引流瓶、磨口瓶、体温计等)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并消毒,查看消毒日期及保存情况,未按要求执行扣责任人50元。
7.止血带、消毒毛巾必须一人一带一巾一用一消毒,未按要求执行扣责任人50元。
8.需重复使用的各种穿刺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未按
要求执行扣责任人50元。
9.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必须注明开封时间,开启溶媒不得超过24小时贮存使用,未按要求执行扣责任人50元。
10.无菌储存的灭菌物品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未按要求执行扣责任人50元。
11.在接触传染病病人操作时,手套一人一用一消毒一更换,未按要求执行扣责任人50元。
12.连续使用的湿化瓶、呼吸机螺纹管等,须每日消毒并有记录,干燥后方可使用,未按要求执行扣责任人50元。
13.各种消毒液浓度按要求正确配制。监测消毒液浓度不合格扣责任人50元。
76、消毒用品管理
1.采购消毒产品(消毒器械类、卫生用品类和一次性医疗用品)时,应当校验有效证件。每次采购必须进行质量验收、查验每箱产品外包装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灭菌标记和灭菌合格证等中文标识,并有验收记录(包括品种、数量、日期、验收人)。违反以上规定,每次扣责任人500~2000元。
2.医院招标的消毒类产品的有效证件需在药剂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备案。科室不得自购消毒类产品,发现有自购现象,经查实扣相关科室负责人500~2000元,并终止该产品在院内的使用。已招标的消毒类产品,由于价格、质量
等问题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人应承担相关责任,需调换其他产品必须向药事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未经允许私自调换其他厂家的产品,处罚责任人500~2000元。非招标产品,由科室先提出申请,院长审批后由药剂科审核相关证件,并负责采购。
3.对供应室的消毒洗涤剂、监测试剂、消毒设备、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塑包)外包装及外包装消毒、灭菌标识等必须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监督管理。如出现有未经允许私自进货现象,扣责任人100~1000元。
77、专科操作
1.常规病人做内窥镜诊治、超声引导下组织器官的穿刺活检术、超声引导下组织器官囊肿穿刺治疗,须作相关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如出现未作相关检查,扣罚责任人100元并扣责任科室管理者200~1000元,其他由于违规操作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2.检验科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毒种、菌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然后归入可焚烧性医用垃圾,未按以上方法进行处理的,每发生一次扣责任人100元并扣科室管理者200元。
3.口腔科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要求,加强管理,如违反要求,罚责任人200元,如连续发生3次以上,除加倍处罚责任人外,43 扣科室负责人200元。
78、环境卫生学监测
1.空气监测达到“消毒技术规范”细菌菌落计数要求,超过标准扣责任人100元。
2、物表采样细菌计数小于5个菌落数,无致病菌,超过标准者扣责任人50元。
3、医护人员手采样细菌计数小于5个菌落数,无致病菌,超过标准者扣责任人50元。
4、高压灭菌物品、浸泡消毒、灭菌物品采样结果必须未见细菌生长,超过标准者扣责任人50元。
5、使用中消毒液细菌菌落计数小于100个菌落数,无致病菌,超过标准者扣责任人50元。
6、供应室出科的无菌物品必须无菌,不达标者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加倍处罚。
7、供应室出科的无菌物品标识必须清晰、正确无误,不达标者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加倍处罚。
8、全院各科室抢救室的抢救柜物品及科室的其他药品必须摆放整齐,物品杂乱者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
79、医疗废物处理
1、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要求,医疗废物分类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44 化学性废物。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之间,医疗废物分类垃圾之间均不得有混放现象,未按要求执行者少量混放扣责任人50元,大量混放扣责任人100元。
2、垃圾分类符合要求,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装,医疗废物和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的生活垃圾用黄色垃圾专业塑料袋装,未按要求执行者每项每次扣责任人50元。
3、生活垃圾内不得混入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针头、棉签、手套、引流袋、引流管等医疗废物,少量混放扣责任人20元,大量混放扣责任人100元;病房生活垃圾筒内不得混入棉签、输液胶贴等医疗废物,未按要求执行每间病房扣责任人10元。
4、废物存放处不得出现无标识或标识不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均不得仍在垃圾筒外,未按要求执行者每项每次扣责任人50元。
5、损伤性医疗废物未经特殊包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废物,转运时必须放入锐器盒内防渗漏防穿刺密闭运送,未按要求执行扣责任人100元;已封口垃圾袋标签填写规范、符合要求,未按要求执行扣责任人50元。
6、一次性手套应及时毁形,未按要求执行者扣责任人50元;拖布应分室使用,有分室标记并悬挂晒干,未按要求执行扣责任人50元。
7、垃圾运送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运送垃圾时穿戴好
防护用具(口罩、帽子、手套、工作衣),未按要求执行者扣责任人50元,垃圾登记本交接记录完整、准确。一次做不到者扣50元,弄虚作假者扣200元。
8、垃圾场的生活垃圾袋不得出现棉签、棉球、输液胶贴等医疗废物,打开垃圾袋查看,医疗废物少量出现扣科室护士长50元,大量出现情况严重者扣科室护士长150元。
80、工作记录
1、院内感染登记本固定专人负责,无迟报、谎报、漏报情况,登记项目齐全,院内感染登记表信息正确无误。未按要求执行扣责任人50元。
2、空气消毒记录完整,包括房间号、消毒时间、消毒日期、记录人,记录不完整者扣责任人50元,无记录着扣责任人100元。
3、使用中消毒液按时监测并有记录,未监测无记录者扣责任人50元,弄虚作假扣责任人100元。
81、院感培训与考核
1、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织的院感培训,全院医务人员无故不得缺勤、迟到和早退,未按要求执行每人每次无故迟到和早退扣10元,每人每次无故缺勤者扣25元。
2、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织的院感培训学习后按季度进行院感考试,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扣50元,院感考试试卷抄袭或雷同者均扣50元。
3、深入临床科室以现场抽查、口头提问等形式对医务人员进行院感知识的考核,对回答问题不全者扣责任人25元,对回答问题不会者扣责任人50元。
82、院内感染控制缺陷处罚
(一)重度缺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扣责任人两个月绩效工资,并通报全院。
1、住院期间(非潜伏期)发生法定院内传染病感染及食物中毒。
2、无菌手术发生伤口绿脓杆菌或产气杆菌感染。
3、因消毒不当造成同一菌种群体短期内发生三例以上感染。
4、因输血、输液导致艾滋病、乙肝、丙肝等严重传染病感染(输血前应查乙肝两对半、转氨酶、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等)。因患者原因未查者应在病历上写明;需紧急输血的例外。
(二)中度缺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扣责任人一个月绩效工资,并通报全院。
1、法定传染病患者未进行隔离消毒,但尚未交叉感染。
2、无菌伤口发生感染导致延期愈合的病例数超过0.5%。
3、用药不当引起二重感染。
4、因输血、输液导致的血源性感染。83、院感监测处罚
1、拒绝或漏监测者,一次扣科室100元。
2、市疾控中心:高度危险性物品,监测不合格扣责任科室500元;中度危险性物品,监测不合格扣责任科室300元;低度危险性物品,监测不合格扣责任科室100元。
3、本院:高度危险性物品,监测不合格扣责任科室500元;中度危险性物品,监测不合格扣责任科室300元;低度危险性物品,监测不合格扣责任科室50元。
84、惩处程序:
1、科室管理与处罚:对照本办法,科内经济处罚,并做好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检查(自查)登记本记录,医院督查小组每月检查中备查或对严重违规的上报各职能部门备案。
2、医院惩处程序:由办公室、人力资源科、医务科、质控科和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调查核实(听取责任人或科室的意见及陈述)。
3、违纪违规情节严重的,办公室、人力资源科、医务科、质控科和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有权责令科室(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提出整改、补救措施,科室应积极配合;在处罚过程中职能部门有权责令科室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尽量完成处理初步意见,并上交有关部门。
4、在实施惩罚中,违规涉及多项条款者,不能避重就轻,应按处罚金额大的条款执行,严重违规涉及多项条款的,经讨论决定后也可叠加处罚。
5、经济处罚结果报财务科落实,并通报全院。85、本规定的解释由办公室、人力资源科、医务科、质控科和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86、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0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2.清水医院医德医风考核细则 篇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清水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施办法》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第三条 通过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主义医德医风。
第四条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化建设工作纳入医院对科室和个人的目标管理和医院等级评审。各相关人员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第二章 考评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 考评范围包括全院的医生、护理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第六条 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内容:
(一)医德医风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健全;医德医风建设措施具体并认真落实;收集、处理服务意见及反馈处理意见的渠道健全;患者和社会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90%。
(二)医院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立医务人员与窗口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将医务人员与窗口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教育列为员工教育规划。
(三)严格执行卫生部“八不准”等廉洁行医的规定。有健全的约束机制和监控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行医教育。
(四)严格执行卫生部、辽宁省卫生厅关于病人转院工作的规定,严禁推诿病人、拒诊病人。医院用药全部从正规渠道采购,不得使用无批号、过期、变质、失效药品。有转院外检查与治疗、外购药品、医疗器械的审准程序。
(五)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和选择权等权益。
第七条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内容:考评以表格形式,量化指标,根据具体分数确定等级,内容如下: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
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四)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 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由院长牵头负责,分管院长具体抓,相关科室参与具体实施,第九条 医院设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
清水医院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董庆峰 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成员:赵丽喆 副院长、工会主席 岳 进 防保站长、院长助理
丁桂华 医疗组长 张 艳 护理组长 齐艳玲 药剂组长 李和利 后勤组长 马丹丹 医保科长 赵连奎 医技组长 郭 颖 办公室主任
第四章 医德医风规章制度
第十条 医德医风档案制度。医院在岗职工,均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是评价医务人员和机关后勤人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政治表现的重要资料,是晋升、晋级、评先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制度。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院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岗前职业道德教育制度。新职工上岗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医德医风教育,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学习情况和成绩记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和医德医风档案。
第十二条 建立医德医风投诉、监督制度。
(一)医德医风监督员制度。从行政、企事业、新闻媒体等单位聘请医德医风监督员,由医疗机构颁发聘书,监督员有权收集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医院发展状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及时汇总意见,反馈结果。
(二)院长接待日制度。由值班领导在门诊办公处接待来访患者。院办公室每月对院长接待日记录本汇总一次,列入对院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
(三)医德医风调查制度。门诊病人在就诊前由门诊部发放《医德医风调查表》,病人在就诊结束后将自己的切身感受和对医护人员的评价填写在表上,投入门诊医德医风监督箱内,每月由办公室负责回收、整理。住院病人出院时,由所在科室发放一份《医德医风调查表》,病人将其住院的切身感受和对医护人员的评议填写在表上,投送(邮寄)到医德医风办公室或投入医德医风监督箱,每月底由医德医风
办公室负责回收、整理。
(四)社区单位座谈会议制度。医院每年必须召开一次社区单位代表座谈会。医院主要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对社区单位代表所提意见或建议,认真记录,进行整理、分析、处理。
(五)病员信访制度。门诊部、医德医风办公室负责接待病人及家属来信来访。对病人投诉应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医德医风办公室,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并将结果在一月内反馈给病人或其家属。
(六)工休座谈会制度。病区每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由科主任、护士长主持,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或向医院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向患者反馈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医德医风奖惩制度。对模范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医德规范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分别情况给予处分。
第五章 考评的主要方法与应用
第十四条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医院每年进行二次,上半年为初评,下半年为总评,市卫生局进行抽查,各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第十五条 医德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
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时应当适当加分,加分控制在5分以内:
(一)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到赞扬的加1分。
(二)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1分;获市级表彰的加2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3分。
(三)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2分;被评为市级及市级以上等级先进工作者、劳模加3分;
(四)受到病人及家属、单位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的,给个人的加1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0.5分。
(五)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乱收费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3分。
第十六条 考评结果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3.实习医生医德医风考核评定标准 篇三
实习医生医德医风考核评定标准 高尚的医德、严谨的医风是合格医师应有的素质和必备条件。医学生在临床教学实践中自觉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也是临床实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实习医生医德、医风的考核,主要是根据实习医生在实习中的表现进行评定。在每科实习结束时,对学生从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工作表现、劳动纪律、团结互助、礼貌尊师和完成任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衡量,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评定标准
1、医德良好,救死扶伤。
(1)树立爱伤观念,体现人民医生为人民的宗旨。切忌有损于病 人身心健康的言行。
(2)了解病人的身心状况,促进病人心理健康,帮助病人增加战 胜疾病的信心。
(3)体贴病人,对病人一视同仁,不以职谋私、不接受馈赠。
2、医风严谨,工作勤奋。
(1)树立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严密观察病人、掌握病情,及时 向上级医师反映病人病情变化。
(2)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各种技术操作常规,积极参加 各种规定的医疗活动。
(3)及时、准确、如实地完成病历、病情记录等各种医疗文书书1
写,不得弄虚作假。
3、礼貌尊师,虚心好学。
(1)尊重教师,虚心好学,乐于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2)服装整洁,举止庄重,作风正派,礼貌待人,团结互助。
4、遵纪守法,按章办事。
(1)遵守国家法令、医院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实习纪 律。
(2)严格按上级医师嘱咐,解答病人的病情,保守病人信托的一 切秘密和隐私,执行必要的保密制度。
(3)爱护医院的设备和公共设施,维护病区的整齐、舒适、清洁 和安静。
二、定等级
评定等级分为四级:优、良、及格、不及格。
优:全面达到上述要求,在实习过程中表现突出并得到科室医护人员公认者可评为优。
良:较好地达到上述要求。
及格:基本能达到上述要求或有轻微违纪行为,但经教育有改正表现者可评为及格。
不及格:未能达到上述方面的基本要求或有违纪行为教育无效者。
4.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监督考核办法 篇四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心得体会【篇一】
医德规范是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准则,它就像是一面镜子,让我们在工作中能时刻对照自己的一举一动,谨言慎行。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我有了深刻的体会。
首先,医务人员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过程中,“为人民服务”是关健。其核心就是要尊重、关心患者,营造出文明、和谐的就医环境,形成平等,相互理解的医患关系。就像曾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吴孟超医生,他数十年如一日,在医疗服务和医学科研第一线上努力奋斗,无私奉献,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他在说到自己从医五十年的感悟时说道:“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敬业精神至关重要。敬业精神就是要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以病人为中心,全心为病人解除痛苦。对工作精益求精,对患者极端负责。淡泊名利,关爱病人,甘于奉献。”在医疗战线上,这样优秀的医务工作者有很多很多,正是他们组成了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成为每个医务工作人员的楷模和榜样。
其次,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是由许许多多“零件”所构建成的一个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的整体。不论哪个“零件”出了毛病,都有可能让病人付出宝贵的生命作为代价。我们医务人员每一个人就是那一个个的“零件”。每个医务人员,不论你是医生、护士、医技人员或是护工,都是医院这个整体的重要一部分。正是我们每个同事的共同配合,团结协作,这个集体才能够正常的运转,才能很好地履行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承诺。
随着人类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发民,作为现代科学重要组成部分的医学科学也有了极大的进展。新知识、新观点、新仪器等等层出不穷,都在对我们的工作发出挑战和新的要求。而单凭学校所学到的知识,是无法跟上时代进步的脚步的了。就就要求我们接受继续教育,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只有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水平,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工作是很辛苦的。身上时刻背负着巨大的精神压力,而且还常常受到来自患者及其家属的责难和不理解不配合。但是,当与死神的拔河终于获得胜利;当瘫痪在床的病人能站稳他的脚步;当痛苦的表情被放松的微笑所代替,作为医务工作者,那一份满足和喜悦,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那是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体会到平凡中的快乐。路遇时一句不经意的问候,相逢时一个真诚的微笑都在无形间拉近我们与患者之间的距离。我们带给他们战胜病魔的勇气和能力,他们让我们在凡俗的生中得到自信和升华。
还记得,一百多年前提着马灯的南丁格尔留下的那段誓言:予谨以至诚/于会从及上帝面前宣/终身纯洁,忠贞职守/尽力提高护理专业标准/勿为有损之事/勿取用或故用有害之药/慎守病人及家务之秘密/谒诚协助医师诊治/勿谋病者之福利/谨誓。的确,不论时代怎么变化,医学如何进步,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仍将是医务人员终身奉行的准则,也是我们要时刻铭记于心的行为的标杆!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心得体会【篇二】
透过此次在我院学习“铸医德、提医术、正医风”的培训活动,引发了我对护士岗位意识的正确确立,对能够做到高效率、高质量、创造性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到达工作效果,让病人安心、放心、舒心,并用心配合医院各项活动有了新的认识。
1、职责意识
有职责心才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工作是靠人做的,护士工作要到达良好的效果,甚至效果,必定要求护士本身要有良好的心理状态,有正确的意识指导自我去履行职责。有好的开端,才会有好的结尾。具有必须的职责心才会使病人和家属相信、放心我们医院。我们才能有更多的机会锻炼、提高我们的医术。
2、平等意识
护士要尊重病人,重视对方的存在,象招待客人一样热情地对待每一位病人,力争使病人感觉到我们热情、随和、周到的服务。做到这些,主要体此刻护士的服务态度上,护士就应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如果护士在思想上确立了这种意识,那么在对待病人的态度上就不会有居高临下的表现,代之的是说话和蔼可亲,做事轻巧灵敏。与病人之间多多相互交流,使病人信任护士,用心配合医护人员治疗疾病。同时,病人得到了平等相待,受到了尊重,减少了因病而带来的失落感因此,护士在职责意识的基础上确立平等意识是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护士创造性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3、微笑意识
护士的工作能够得到病人的赞许,是很不容易的。但我们,应一如继往地,用同一种态度,微笑着应对他们。用护士真诚的微笑去为病人服务,其实没有那么难。因为我们有健康、用心的心态,有认认真真的社会职责和自身价值追求。我们微笑迎接病人,给他一句简单的问候,会给病人很大的安慰,能使他们消除陌生感,从而增强病人战胜疾病的信心和勇气;在日常治疗护理中,给患者一个自信而坚定的微笑,能消除紧张,打消顾虑,让他们更好地配合治疗;当患者病情好转和康复时,给予一个赞许的微笑,说一句鼓励的话语,能愉悦患者以前伤痛的心。
总之,护士工作千头万绪,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这“服务”思想的确立,就是护士岗位意识的构成,而岗位意识的具体资料就是职责意识、平等意识、微笑意识。完全体现出真、善、美,力避护理工作中的假、恶、丑。因为护士确立职责意识在工作中就必然求真务实;确立平等意识,尤其是确立微笑意识,在工作中就必然善待病人,与同事相互协作,与病人和睦相处,整个病区不是家庭,甚似家庭氛围;在“和睦的家庭”氛围中,护患之间彼此配合默契,心心相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心灵必然涌现出美的和谐,升华出人间真情。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心得体会【篇三】
当二甲的铜牌高悬在医院的门诊大厅时,很多人可能不屑一顾,很多人只是谈谈的相望,病友们也许会端详片刻。但是有一位老者却凝视了良久良久。他拍着我的肩膀说:“15年,我最后看到了这块铜牌。多谢你们。”把我的手握得好紧好紧……。我一阵心酸、一阵惭愧、一阵兴奋、又一阵自豪。是啊,他只是一位普普通通的退休医生,便有如此的荣誉感。一声多谢,道出了多少期盼,多少盼望。我在想,他还能看到三甲的铜牌吗?我们还能有足够的实力去夺取这块铜牌吗?我问自我、问同事、问病友。有的说,医院差设备;有的说,差技术;有的说,差资金;有的说,差这差那……。不错,这些我们都差。但我以为,最需要的是“医魂”。
医魂,医者之魂或医学之魄。魂,便是精、气、神。无论医者或医学,一旦离了魂,便若行尸走肉尔。
记往矣,有一种职业最为美丽,那就是医者;有一首歌最为动人,那就是医德;有一道风景最为绚丽,那就是医魂;医魂,崇高而厚重的字眼。一种高于职业良心的坚守和力量。纵观历史,从华佗、扁鹊、张仲景、孙思邈、李时珍到希波克拉底、白求恩、南丁格尔。历史几经变迁,不朽的是医魂。
曾几何时,患者的权益保障成了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受人尊重的白衣天使成了新闻导向下的弱势人群。“医德缺失”、“医疗腐败”的指责铺天盖地而来。我们茫然过,我们徘徊过,我们自责过,我们委屈过。但我们没有后悔过。为什么我们还要顽强的站起来,去迎接一个又一个的挑战?为什么我们还要不断创新、努力奋斗,去攻克一个又一个的医学难关?——那就是我们不朽的医魂!
一件白袍、两袖清风、三班奉献、四季耕耘。这就是医者的真实写照。正是无数医者的大爱无私,甘于奉献。让医者这个职业熠熠生辉。尽管有的医者的“行医规范”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开始变得扭曲,尽管有的同仁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随波逐流。但这不能是千千万万白衣战士的缩影。
曾记否,在非典、禽流感、甲流肆虐全球,人类的生存受到威胁时,当代中国的医务工作者,临危不惧,舍生忘死,无私无畏,冲锋在前,用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在抗震救灾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人民军队并肩战斗。他们有的人自我的孩子还在废墟中,但他们却没有离开救治伤员的一线。这就是医务人员,一个平时忍受责难还得为他人解除痛苦恢复健康的优秀群体。这一刻,医者的灵魂被定格为永恒。
当然,我们不期望用生命的代价来衬托医魂的伟大。环顾我们周围,好医生、好护士、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不是遥不可及,医德医风在他们身上也不是枯燥的理论。还有那些默默无闻、每一天工作在一线的医务人员。他们在简单的追求中闪耀着医德的光芒,在平凡岗位上书写着人格的尊严。一个会心的微笑、一句温存的问候、一次倾心的交流。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却是脚踏实地的奉献;没有望洋兴叹的感慨,却用水滴石穿的信念在前行。共同书写着大爱铸就的医德长城。那就是医魂
“天生我才必有用,咬定青山不放松”,十一医院我亲爱的同仁们。医德在你心,医德在我心;有你,有我的共同努力。我们必须能用高尚的医德铸就医魂的丰碑。让我们再次重温我们入行时的誓言:“我将要凭我的良心和尊严从事医业;病人的健康应为我的首要顾念;我将要尊重所寄托给我的秘密;我将要尽我的力量维护医业的荣誉和高尚的传统;我的同业应视为我的手足;我将不容许有任何宗教,国籍,种族,政见或地位的思考介于我的职责和病人间;我将要尽可能维护人的生命”。
医德医风个人心得体会(四):
20年即将过去,总结过去是为了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在繁重的临床工作中除了顺利平稳完成本职技术工作以外,注重医德医风的培养,提升自身道德水准,以关怀服务为荣,主要从医患关系、医护关系、护际关系三个方面入手,踏踏实实步步为营。
“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是我们医疗行业的终极目标,正是因为有了这盏明灯我们的努力才持之以恒,正是有了这份承诺社会对卫生行业肃然起敬。虽然医患关系愈来愈紧张,但是在临床工作中我始终把病人放在第一位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以人为本,病人首先是作为人存在的,礼貌礼貌、优质服务是最基本的要求,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像对待朋友一样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赢得病人的好感和信任,同时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婉拒、礼物。
医生和护士本来就是同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唇齿相依、唇亡齿寒,构建和谐的医护关系式整个医疗活动安全有效进行的基础。全国各地的病人纷至沓来,五湖四海的继续教育人员络绎不绝,在临床工作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一切由临床出发,一切为了病人医生护士同心协力。在专业治疗方面尽可能多参加医生组查房深层次理解病情,同时对于新轮转的同事竭尽所能帮忙他们熟悉环境规范流程,医生护士的关系和谐了,医患关系自然就稳固了。
优质的服务不仅仅仅是态度,更需要过硬专业素质作为坚强的后盾。过去的一年里我坚持本科课程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在临床工作中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努力学习外语,并利用医院图书室资源定时查阅中、外文专业杂志,学习数据库检索知识,从而了解到本专业新动态开阔了视野,专业技术水平有了必须提高。
医德医风个人心得体会(五):
本即将过去,总结过去是为了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在繁重的临床工作中除了顺利平稳完成本职技术工作以外,注重医德医风的培养,提升自身道德水准,以关怀服务为荣,主要从医患关系、医护关系、护际关系三个方面入手,踏踏实实步步为营。
“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是我们医疗行业的终极目标,正是因为有了这盏明灯我们的努力才持之以恒,正是有了这份承诺社会对卫生行业肃然起敬。虽然医患关系愈来愈紧张,但是在临床工作中我始终把病人放在第一位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以人为本,病人首先是作为人存在的,礼貌礼貌、优质服务是最基本的要求,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像对待朋友一样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赢得病人的好感和信任,同时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婉拒、礼物。
医生和护士本来就是同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唇齿相依,构建和谐的医护关系式整个医疗活动安全有效进行的基础。所以在临床工作中我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一切由临床出发,一切为了病人,做到医生护士同心协力。优质的服务不仅仅仅是态度,更需要过硬专业素质作为坚强的后盾。过去的一年里我坚持本科课程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在临床工作中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透过多种渠道努力学习本专业的相关知识,从而了解到本专业新动态开阔了视野,专业技术水平有了必须提高。
5.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监督考核办法 篇五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考评总则
以党的十八大和卫计委“医疗行业九不准”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为载体,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的;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以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为措施;全面提升医务人员整体素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医德医风的群众满意率,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范围
全院各级各类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三、考评内容
㈠基本标准(基础分80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⑴ 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5分)
⑵ 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5分)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⑴ 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5分)
⑵ 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⑴ 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5分)
⑵ 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3分)
⑶ 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分)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⑴ 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等工作制度及本院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3分)
⑵ 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3分)⑶ 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3分)
⑷ 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3分)
⑸ 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3分)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⑴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5分)
⑵ 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5分)
⑶ 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5分)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⑴ 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等医疗活动。(5分)
⑵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5分)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⑴ 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分)
⑵ 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5分)
㈡、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其医德医风考评结果直接认定为较差:
⑴、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影响单位形象者;
⑵、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 ⑶、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者;
⑷、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者;
⑸、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者;
⑹、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者;
⑺、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院部和卫生行政部门调遣者; ⑻、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⑼、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者。
四、考评方法及步骤
1、个人自评:被考评的医务人员对照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
2、科室初评:各科室成立考评小组,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医风行为进行评价。
3、医院总评:由医院的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个人自评、科室初评的结果,以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对每个
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医风考评结论,填写综合评语。
五、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㈠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评分与等级对应:
优秀:90分以上;
良好:80—89分;
一般:70—79分;
较差:69分以下。
㈡医德医风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10%,最多不超过15%。
㈢考评结果将在院内公开栏或内部局域网进行公示,作为应聘、晋升、评先及绩效考核的首要条件,并按下列条件确定:
1、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人选和任职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必须在医德医风考评等次为“优秀”及“良好”的人员中产生。
2、医德医风考评等次确定为“一般”的人员,考核为“基本合格”。
3、医德医风考评等次确定为“较差”的人员,其任职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4、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对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
制度实施方案
6.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监督考核办法 篇六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部队、社会监督员对医院工作的促进作用,6月23日下午,医院召开了2015医德医风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对医院医德医风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医院院长、副院长、地方代表与监督员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政治处主任主持。
会上,副院长首先对各体系部队及地方监督员多年来对我院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对我院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医德医风建设的工作重点及取得成效向与会代表们进行了汇报。他表示,医德医风的好坏体现了一个医院的精神风貌,近年来,医院始终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设施、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将医德医风建设工作作为医院的重要工作来抓。他希望代表们能够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为医院更好的提升医德医风建设建言献策,以便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官兵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座谈会上,代表和监督员们对我院2014年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的同时,也畅谈了自己的亲身感受和平时了解到的群众对医院的看法,就医院就诊环节、后勤保障和医德医风建设进行了积极踊跃发言,会场气氛热烈。与会监督员们普遍对医院近年来狠抓医德医风建设不动摇,以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院发展的治院决策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医院在医疗质量、医德医风、医院管理和医院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突飞猛进,有目共睹。并针对医院如何改善优化就诊流程、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后勤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我院放射科主任、药剂科主任、门诊部主任等就医德医风监督员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现场解答。政治处主任承诺医院将继续以患者为中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强化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为军民健康服务。
最后,医院院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表示此次座谈会是一次很好的沟通、交流的机会,各位监督员对我院医德医风工作给予了很多的褒奖和赞赏,这是我们平时工作的动力。同时,院长提出了两个意见,第一是医德医风建议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第二是医德医风建设推进的力度不可松懈。
7.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监督考核办法 篇七
1、医院要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医院每半年要对医德医风建设开展情况进行讲评,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各科室每季度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教育1—2次。
4、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5、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时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6、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年终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7、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违反医德规范者,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融安县中医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措施
为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服务理念和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树立病人第一的思想,特制定医德医风建设措施如下:
(一)制定医德医风建设计划,并将其纳入单位和个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定期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德规范,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并注意抓典型,以点带面。
(三)大力提倡四种精神,即主人翁精神、奉献精神、艰苦奋斗及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开展全程优质服务活动,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医务工作者。
(四)抓典型树新风,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全院职工争创优秀的医务工作者。
融安县中医院医德医风职业道德考核制度
1、医院医德医风小组每年对全院职工医德医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2、对个人考核由科室作鉴定后交医院医德医风小组存档。
3、如有违反医德医风规定者,科室要如实填报。
4、各科室每季写好医德医风小结1次,以作为每年评先、评优及考核依据。
融安县中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办法
为贯彻执行医德医风规范及实施计划,搞好医德评价和监督,特制定医德医风考评办法如下:
一、实行院、科两级考核。院级考核由院办负责组织,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参加组成考核组,每半年对全院临床和医技科室考核一次,考核情况在科主任会上通报,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各科医德医风评价小组负责对本科室人员进行一次考核,依据医德医风考核标准逐一打分,并将医德教育考试成绩,奖惩情况一并记入医德档案。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医德医风工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做好日常工作,坚持平时检查考核,做好记录。
三、采取多方位、多渠道考核评价。
(一)定期召开座谈会,院每年一次,临床科室每半年一次,及时听取病、陪人意见。并做好记录,定出改进措施。
(二)聘请社会监督员,每年召开一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三)每季由院办向各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表》,院办负责
归纳汇总,并及时反馈到有关科室和领导。突出的问题依据医德医风制度作出处理。
(四)医院设置意见箱和监督电话,科设立意见簿。
四、院办每月将各渠道反映的情况汇总,进行综合分析,向科主任通报。
五、将医德医风考核成绩纳入全院综合目标责任制,评分结果与奖金挂钩,并按照医德医风奖惩办法进行表彰或惩处。附一:医德医风考核办法
1、医德医风的考核实行双百分制的量化打分法。医德、医风各占100分。
2、凡参加考评人员,均应填写医德医风考评表,总结自己医德医风情况,再填考评要素表,自我衡量打分。
3、所在科室,根据参加考评人员的自我总结和考评要素表,经群众评议后,用简明语言概括出被评职工医德医风实况,综合衡量用优、良、一般、差定等,所在科室签出审查意见后,交院里审核。
4、行政公勤人员重点考评工作态度、实绩、作风,也用优、良、一般、差定等,考评条件可参考医德医风考核条件。
5、凡一年两次被定为一般或一次被定为差的人员,年终不能评为先进。
6、一年中科室如有百分之十的人被定为差,取消科室年终评先进的资格。
7、所得总分在180分以上者为优,160—170分为良,140—159分为一般,139分以下为差。
8、考核每年1—2次,由院办组织。无故不参加季度医德医风考核者,不予评先进,不予晋升。
9、弄虚作假,包庇纵容,骗取荣誉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被骗取的荣誉称号,并在职工大会上公布。
附二:医德考核内容和量化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痛苦,做出突出成绩,经医院和上级肯定和
表扬的,得20分。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做到得10分。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着装整齐,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做到得15分。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做到得15分。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做到得10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和科际间的关系。做到得10分。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推广新技术、开展新项目已见成效的。得20分。
以上各条,哪条未做到者,该条不得分。部分做到按比例扣分。
8、拾金不昧,拒贿、检举他人有功者,一次可在总分外加10分。
9、受到病人指名文字表扬的个人,每次可在总分外加5分;文字表扬科室集体的,该集体成员每人每次可在总分外加1分。附
三、医风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严禁违背首诊医生负责制;该收治的病员不积极收治,互相扒诿和“踢皮球”。无违犯得10分,违犯一次扣15分。
2、严禁徇私情,看“人情病”,开“人情方”,“人情假”。无违犯得10分,违犯一次扣15分。
3、严禁借病员之名,为自己和他人开药、搭药,或克扣病员药物。无违犯得10分,违犯一次扣10分。漏发药、发错药、漏打针、打错针,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一次扣一分。
4、严禁违背保护性医疗制度,恐吓病员或家属,斥责辱骂病员(家属)和与病员(家属)争吵。无违犯得10分,违犯一次扣15分。
5、严禁叫病人(陪伴)和有工作关系的其他人为自己干私活,购买紧缺商品。无违犯得10分,违犯一次扣15分。
6、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不讲原则,出具假证明或乘人之危索取财物。无违犯得10分,违犯一次扣20分。
7、严禁无视病员痛苦,争抢病员身上副产物,失去抢救时机,或在病员身上练技术、作实验。无违犯得10分,违者一次扣15分。
8、严禁违背国家价格政策,忽视社会效益,巧立名目,乱收各种费用或截留医院应收款。无违犯得10分,违扣20分。
9、严禁在小药柜拿药自用或家属服用,或把科室剩余药品私分、变价,占公家便宜。无违犯得10分,违犯一次扣20分。
10、严禁不经医院批准外出行医(包括给外单位作集体体检),招摇撞骗。无违犯得10分,违犯者扣20分,并退出全部款项。
11、严禁借机或乘人之危,侮辱女病员。违犯此条,医德医风为差属单项否决。情节严重者,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12、严禁在购买药品、器械或其他经济活动中,个人索要或接受回扣。发现一次即全年视为差,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政策处理。
13、发生等级医疗责任事故或重大医疗差错造成后果。影响较大的,本视为差。
14、本文未作具体规定,但又需作出适当处理的,参照医院有关制度和规定,酌情扣分和降等。
以上各条医德医风考核内容,全院职工均应模范执行,互相监督。
融安县中医院医德医风奖罚制度
为加强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以病人为中心,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制定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的奖惩制度。
一、各科室必须把医德医风建设和文明规范服务作为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衡量科室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
二、把医德医风规范作为我院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行为准则,建立医德医风个人档案,每年进行1—2次医德医风考评。
三、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的结果,作为应聘、进修、晋级及评先、考核的首要条件。
四、对严格遵守医德医风规范、职业道德高尚的医务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1、收到表扬信、感谢信、锦旗一次奖励30元。
2、受到县级新闻单位表扬的,每次奖励50元。地区级新闻单位表扬的,每次奖励100元。
省级新闻单位表扬的,每次奖励200元。
国家级新闻单位表扬的,每次奖励300元。
五、对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的,视情节分别给予处分及经济制裁:
1、凡有暗示、索要病人或家属“红包”行为,经查证落实,并视情节给予当事者降职、降级、解聘扣罚劳务费的处理,并通报全院。
2、凡违反医德医风规范、服务态度差,造成不良影响而受到举报投诉者,按《融安县中医院处理病人投诉方案》处理。
3、来信来访投诉批评,经查证落实,每次扣劳务费20元,新闻媒介见报批评或声、像批评,每次扣劳务费300元。
8.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监督考核办法 篇八
**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
第一项: 基础分:
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基本要求: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分依据:
1、被评为本单位先进工作者的(不包括各种单项表彰,下同)加3分;被市卫生行政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加6分;被评为区市级劳模的加10分;省级劳模的加15分;全国劳模的加20分(被评为全省或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分别按设区市级或省市级劳模分);
2、科室被评为本单位先进集体的相关人员各加1分,被评为市县级先进集体(不包括各种单项表彰,下同)的相关人员加3分;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的各加5分;被评为国家级先进集体的相关人员各加8分。
3、全年出满勤的加6分;出勤率≧98%的加3分。考评部门:
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扣分依据:
1、未经批准,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的,每次扣5分。
2、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科室工作安排的,每次扣10分。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扣20分。
3、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工按每半天扣5分计算。
4、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的,每次扣1分,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的每次扣2分。
5、请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扣5分;累计达到或超过2个月、不超过4个月的扣10分;累计达到或超过4个月的扣15分。请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20天、不足40天的扣5分;累计达到或超过40天、不足60天的扣10分;累计达到或超过60天的扣15分。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医德考评。考评部门:
相关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考评小组(1、2项)人力资源部(3、4、5项)
第二项: 基础分:
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基础要求:
1、对患者部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积分依据:
纠正他人尹违反医学保密规定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影响的每次加0.5分,每人最多加2分。考评部门: 医务部、护理部 扣分依据:
1、泄露病人隐私或医学秘密的,每次扣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2、夸大或虚构病情,为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的,每次扣15分。考评部门: 医务部、护理部
第三项: 基础分:
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架和谐医患关系(10分)。基本要求: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心。加分依据:
1、收到病人及家属表扬信、锦旗给个人的,每次加0.5分,给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0.5分,每人最多加5分。
2、收到单位表扬信或者病人赠送近期给予个人的,每次加0.5分,给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0.5分,每人最多加5分。
3、先进事迹、典型正面事例在省级、区市级新闻媒体报道的属于个人的,每次分别加3、2、1分,每人最多加5分;属于集体的,每人最多加5分。用一事例重复报道的,以加分高的一次计算,不重复累计。考评部门:
纪检监察部(1、2项)党群工作部(3项)扣分依据:
1、上班着装不整洁、语言不文明的每次扣1分;不佩戴胸牌上岗的每次扣0.5分。
2、对患者或家属的疑问和投诉,不能够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和调查处理,激化矛盾纠纷,导致被患者或家属因行风问题实名投诉到医院有关部门的每利扣1-2分;被投诉到同级行政机关或者新闻媒体的每例扣4-8分。考评部门:
党群工作部(1项)纪检监察部(2项)
第四项: 基础分:
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基本要求: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务、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加分依据:
1、检举他人收受各种回扣、开单提成、擅自接受资助,经查属实的加5分。
2、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经单位纠风办核实),或按规定把难以拒绝的财务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每人最多加6分。
3、自觉拒收患者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务(经单位纠风办核实)或按规定把难以拒绝的财务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每人最多加6分。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考评部门: 纪检监察部 扣分依据:
1、不落实首负责制或者首问负责制的每次扣2分。
2、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缺陷或者不足,引起服务对象不满意、被投诉或发生争吵的每次酌情扣2-5分。
3、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医疗活动(包括超范围执业)或者技术操作规范的,每次扣15分。
4、不执行诊疗规范给患者做检查的每次扣5分。
5、不按《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其它药物指导原则、指南使用药品的每次扣5分。
6、违反处方管理规定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指南)使用药品的每次扣5分。考评部门:
纪检监察部、医务部、护理部(1、2项)医务部、质控核算管理部(3、4项)药学部、质控核算管理部(5、6项)
第五项: 基础分:
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基本要求: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加分依据: 无
考评部门: 医务部、护理部 扣分依据:
1、科室不按规定提供规范的收费一日清单的,对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当事人每次各扣5分;最有提供收费一日清单,但不及时、不规范的,对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当事人每次各扣2分。
2、在国家对顶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视责任大小,对科室主任、护士长各扣10分;对当事人扣20分。考评部门:
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
第六项: 基础分:
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客户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加分依据:
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的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每次加0.5分,每人最多加2分。考评部门: 医务部、护理部 扣分依据:
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当事人每人扣15分,负轻微责任的当事人每人扣10分。考评部门: 医务部、护理部
第七项: 基础分: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基本要求: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加分依据:
1、参加单位组织的义诊活动,每次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2、一声道基层卫生机构挂职锻炼(含参加专家服务团)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卫生机构定点工作,连续服务时间达到半年的,视其表现加1-3分;连续服务达一年的,视其表现加3-5分。
3、参加基层卫生帮扶项目(不包括因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要而参加基层卫生帮扶的),在本省农村和社区工作超过1个月(含一个月)但不足3个月的,加3分;超过3个月(含3个月)但不足半年的,加5分;超过半年(含6个月)以上的加8分;因工作表现突出,收到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另加2分。
4、参加卫生对口支援项目(不包括因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要而参加卫生对口支援的),在西藏、新疆、宁夏等条件艰苦地区工作超过1个月(含1个月)但不足3个月的加5分;超过3个月(含3个月)但不足半年的加8分;超过半年(含6个月)以上的,加10分;因工作表现突出,收到卫生行政部门表征的,另加5分。
5、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的,每次加2分,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另加5分。受到政府表彰的另加8分。
6、见义勇为,为维护医疗秩序勇于同违法行为斗争,受到本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表扬的,加5分。考评部门:
医务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1-5项)保卫科(6项)扣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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