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购销合同书

2024-11-13

百货购销合同书(精选10篇)

1.百货购销合同书 篇一

【提要】本篇《百货购销合同》小编特别为需要合同范文的朋友收集整理的,仅供参考。内容如下:

百货购销合同:

合同号: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

2.购销合同书 篇二

编号:()供字第 号

订立合同双方:

供 货 方: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 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负 责 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邮 编: 电话及传真:

地 址:

购 货 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邮 编: 电话及传真:

地 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共同作好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油墨产品的购销工作,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特订立本合同愿共同遵守。

一、销售范围

乙方愿意遵守甲方的市场销售区域划分,乙方同意只在 地区销售。

二、产品质量

甲方向乙方销售符合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并达到国家检测标准的品牌油墨。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必要的油墨技术指标说明书和免费提供技术服务,乙方应按照说明书要求操作或按照说明书内容向用户介绍使用方法,避免造成产品受损。

三、订货方式

乙方需持有加盖公章和经手人签字的要货明细表(包括:要货日期、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包装、运输方式等)进行要货。要货明细表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甲方具此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一般产品不超过 天特殊产品不超过 天。

四、交接及运输

1、运输方式: 汽车或铁路运输,运输费用由 方负担。

2、发货站:,到货站: 市,到货具体地址为。

3、乙方授权的收货人为:,乙方收货人在接货时原则上应出示身份证并在送货单上签名。收货人临时变更的,应由乙方在送货单上加盖公章确认,否则甲方或承运人不予放货。

4、乙方若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变更地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乙方传真、信函向乙方发货,经乙方收货后,即视为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当然认可,无需每次供货另签合同。

6、甲方在乙方定货后 日将货物交付承运人运送乙方,但乙方拖欠货款超过约定付款期达十五日甲方即暂停发货。

五、价格及货款结算

1、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单为准。

2、甲方根据原材料市场变化情况可对油墨价格进行调整,双方若因价格不能达成一致可提出终止本合同。

3、乙方付款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

现款现货。

双方约定逾期付款期限的:乙方最迟在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含税)。

双方约定逾期付款期限的:乙方最迟在提货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含税)。

凡约定逾期付款的,在每一结算期内甲方向乙方供货最高限额为 万元。

4、乙方付款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现金 ②支票 ③电汇 ④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之日应不超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

5、乙方有延迟付款情形的,甲方有权根据购货方的信誉缩短乙方的付款期限或停止供货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六、产品验收

1、乙方收货时应与提货单诸项核对无误后,签字生效。油墨验收时未提出异议的,即为所收油墨符合合同规定。

2、油墨内在质量问题,乙方应保留原墨及印品,并在10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运输工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油墨的编号、规格、批号、数量和由省、市级国家质检部门出具的证明。)

3、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油墨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七、对 帐

1、为确保乙方货款已安全交付甲方,甲方随时可以就双方欠款/欠款余额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确认一致或写明差异数额后盖章回复。

2、乙方写明差异的,甲方有权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在清查核对一致并书面确认后,恢复履行。

3、乙方不书面回复的甲方有权暂停供货,并要求回复或清查核对,乙方仍拒绝回复或核对的,视为对甲方数据的认可。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所交油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办法解决。

2、甲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应按合同规定执行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

3、乙方发送要货明细表后中途退货或者拒绝提货的,应向甲方支付此单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已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另外承担,并在乙方通知退货后7日内支付。

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清全部货款或给付的汇票、支票银行无法兑付即为违约,乙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剩余货款每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至付清全部货款日止。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6、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责任(应付货款不在免责之内)。

九、其 它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应积极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且无须每次供货时另签合同。

2、乙方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与产品相关的市场、价格等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3、按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费用及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4、执行本合同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签定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合法有效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并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6、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执行期内,各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合同双方应确认合同首部所填信息为双方正确信息,该信息若发生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其中一方因对方变更所造成了损失,变更方应承担全部损失。

8、本合同超过执行期,不影响合同执行期间未尽事宜的履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公 章)(公 章)

3.购销合同书 篇三

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因业务需求,向乙方订购纯银饰品,纯银项链5000条,每条约重18克;纯银手镯600对,每对约重35克;纯银戒指10000个,每个约重5克;纯银吊坠30000个,每个约重6克;纯银碗器500套,每套约重90克;纯银茶具400套,每套约重650克;纯银筷子600双,每双约重45克。详见下表:

二、乙方在签订合同起,须在一个月内完成甲方所订购的产品。

三、甲方在签订合同起预付壹拾万元定金。

四、付款方式:甲方验货完毕须一次性付清所有订购的纯银货款所指定的工行帐户。

开户行:工行莆田分行南门支行 户名: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 乙方:xxx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4.酒水购销合同书 篇四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为了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以公平的价格,满意的服务为乙方提供可以依法经营销售的商品,如销售的商品经工商管理部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及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确定为假冒伪劣产品,履行假一赔十的原则,如经上述部门检测鉴定为假冒伪劣产品,乙方与消费者因此发生纠纷的由甲方出面协商解决。

2.甲方保证所供应的商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商品来源渠道正规,在必要时能提供所销售商品可以在市场流通的证明文件。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要货通知并明确表示可以供货后,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将乙方所需商品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4.如个别商品出现紧缺、脱销或涨价,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双方共同协商寻求解决途径,并有义务将该商品现有库存优先供给乙方。

二 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在每日14:00点以前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向甲方下 1

达送货通知,并明确所需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及时间。

2.乙方在所有供应商同等条件下,所有商品应优先从甲方购入。

3.甲乙双方有指定人员验收交接货物商品,如发现破损、短缺、过期及与订单不相符商品应立即协调解决或者乙方有权拒收本次订货,另外乙方在验收洋酒及葡萄酒时除上述检查,应再查看瓶身处是否粘贴带有甲方防伪标示贴,该防伪贴撕毁无效,如没有粘贴可拒收此商品并拨打经理电话:***田磊,一经查实甲方将支付乙方验收人或店家每瓶10元现金奖励。如双方验收商品无异议,乙方负责人在收货凭证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完成本次收货,以双方协商好的结账方式为甲方及时结算货款。如日后对本次商品再有异议与甲方无关。

4.乙方主要推广促销产品应为甲方所独家供应的商品。

三 结算方式与违约责任:

1.乙方按约定的时间为甲方结算合同款,以为结算周期,乙方逾期结算,甲方有权终止发货,乙方除应给付合同款外,按所欠合同款日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为甲方结算,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双方约定的其他赞助与支持费用。

3.甲方供应乙方销售的商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因乙方保管、管理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 其他事项

1.在协议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非协议规定的事项扣除甲方货款,索要或促销产品。

2.乙方如要求甲方调换或退回商品,必须由双方指定人员当面验货,不影响二次销售并满足以下条件:商品包装完好并距离商品标注的保质期至少还有30%以上,洋酒与葡萄酒瓶身处必须商标完好无损并有粘贴甲方的防伪标示的商品,防伪标示贴破损、撕毁无效。

3.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有权更新防伪标示贴。

4.保密条款甲乙双方交易之所有内容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5.争议解决方式如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指定代表签字加盖有效章后生效,本协议长期有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法人或负责人: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5.电缆购销合同书 篇五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涟水县新电电力设备经销中心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李洪来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电力电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

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电缆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电缆,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电缆,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 3 日内将该电缆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电缆价格一次性确定,不随市场价格变动。价格、规格如下:

180m㎡高压电缆450米,单价90元/米。

240m㎡低压电缆6000米,单价60元/米。

50m㎡低压电缆8000米,单价17元/米。

4.电缆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电缆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电缆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电缆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10 日内换送合格电缆。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电缆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支付给甲方50万元的货款,甲方按乙方申报的计划发送电缆给乙方,超过80万元的货款后,乙方将超过部分的款项支付给甲方。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6.简单购销合同书 篇六

需方:

合同编号:ZP- 签订地址:当地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供方厂

简单购销合同范本简单购销合同范本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港和费用负担: 汽运(供方代办运费需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无损耗。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淘宝精品

九、付款方式:

简单购销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十、安装及技术指导:

十一、违约责任:

7.商品购销合同书 篇七

供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汉寿泰湘农牧业有限公司蒋家嘴科技大楼

二、工程地点 :汉寿县蒋家嘴镇芙蓉路

三、供应混凝土量:供方按需方实际需要及时足量供应

四、供货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需方工程混凝土结构全部完成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含泵送费;

3、以上单价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 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需方主体工程完成后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8.个人购销合同书 篇八

卖方: 签订地点:

1、交货地点:买方本厂内制定地点。

2、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费由卖家负担。

3、计费重量:以买方汽车衡重量为准。

4、验收标准:水分要求小于等于10%,否则超出部分按总吨数的1%进行折扣;受到基低位热量卡/克以上按每吨元(到货含税价)计算,低于卡/克每吨按卡/克(到货含税价)计算,低于卡/克拒收;含硫量要求小于低于,大于拒收。

5、付款方式:(1)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付款,当月货款次月结算。(2)一票制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按综合到货价结算。(3)合同有限期内如煤炭市场发生变化,供货价格经双方协商进行相应的调整。

6、违约责任:(1)卖方所供煤炭必须符合买方质量要求,不合格的煤炭买方有权拒收。(2)买方不能及时提供货款卖方停止发货。(3)其他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方向签约所在地法庭起诉。

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一年。

卖方: 买方: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9.青贮玉米购销合同书 篇九

甲方:金东升

乙方:三原满仓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为了支持三农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甲方金东升与满仓农机专业合作社签定青贮玉米桔杆购销合同,保证合作社的青贮玉米桔杆销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订购乙方青贮玉米空杆3000吨。

二、甲方按上车价350元∕吨的价格收购,甲方先付30%的预付款。

三、乙方负责外包装(规格:外包装75×135,内包装75×125九丝黑内膜袋),乙方负责装上车。

四、乙方负责青贮玉米的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含水量达到55%-65%,不得有霉变情况出现。

五、发一车结清一车款。

六、此合同一式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10.家具购销合同书 篇十

买方:签约日期:

卖方:销售员:

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买卖双方按照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详见物品清单。

二、合同金额:

2.1货物总值:元

2.2合同总值:元

三、付款条件:

3.1合同定金:金额即

3.2合同余款:金额即元于交货日期(即日验收产品后)即日支付。

3.3支付方式为保障买卖双方利益,买方必须把上述的货款于指定的期限内用以买卖双方商定方式支付。

3.3.1卖方根据定金入账日排单生产,卖方有权根据款项入账情况安排生产、供货,依此推算生产、交货日期。买方未按期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四、交货条款:

4.1生产周期:天,以定金到卖方银行之日起计算。

交货期限:年月日前。组装期为交货后/天内完成,除买方未及时提供可组装现场外。

4.2

交货地点:

指定收货人:

联系电话:

4.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未曾送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前,发生损坏或丢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发生任何损坏或丢失,均由买方承担责任。

五、货物运输、安装和验收:

5.1货物运输、安装皆由卖方负责。

5.2买方应在组装完毕后三日内验收完成(木制商品则应组装完毕后即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买方在期限内不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品质保证:

6.1质量要求:

卖方保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6.2售后服务:卖方将按照保用服务证书之保用服务细则提供一年保用及终身服务。

七、违约责任:

7.1卖方责任:

7.1.1卖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卖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7.1.2卖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货达30日构成不能交货。

7.2买方责任:

7.2.1报价单上列产品及其颜色不得任意退、换(除质量问题),如买方非因不可抗力(地震、水灾、风灾等)要求退、换,则买方应付所退产品10%的取消费用。

7.2.2货品如有损坏则不接受退货或更换。买方应就退、换部分另订交货期并对其他未退、换部分按本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和付款。

八、附加条款:

8.1买方货款未结清之前,所有货品归属权归卖方所有,直至款项全部收回,其所有货品归属权自动归买方所有。

8.2一切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卖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审法院。

8.3本合同空白待填写部分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其他部分不得涂改,如有涂改痕迹,本合同无效。

8.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所带附件(报价单)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订后买方执两份、卖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8.5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卖方(盖章)买方(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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