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队安全管理制度

2025-02-10

作业队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1.作业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宜化-青海-管理程序 安全环保系统—安全管理模块 ZD-AH-01-01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2 引用标准

HG23011_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GBJ 16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

5.1.5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5.1.7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2%。5.1.8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9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11 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12 在铁路沿线(25米以内)的动火作业,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1.13 凡在有可燃物或易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1.14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5.2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1条规定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规定。5.2.1 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5.2.1.1 生产不稳定。

5.2.1.2 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5.2.2 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2.3 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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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0.015mpa正压。低于0.015mpa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2.5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6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6.1 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6.2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项目负责人提供。

6.3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6.4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6.5 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6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6.6.1 如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6.2 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7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分别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7.2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7.2.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7.4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7.2.2 动火项目负责人持《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经当班班长、岗位操作工签字,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物质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负责人、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在动火证上签字,最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发布开始动火作业指令。

7.2.3 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7.2.4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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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动火安全作业证》中所列人员应与现场人员一致,当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办理签7.2.6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叁份,项目负责人、动火执行人、监火人各一份,由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存档。7.3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7.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小时。

7.3.2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120小时。7.3.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7.4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7.4.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部长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带压堵漏作业必须经设备动力部审批)7.4.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分管工艺的副部长或部长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7.4.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部长助理以上行政干部终审批准。

7.4.4遇相关人员开会、休息、夜间作业及其它特殊原因,动火票证的签发必须请示相8 相关人员要求和职责

8.1.1动火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所在单位班组长以上人员;作业负责人必须是项目所8.1.2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负责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制订、督促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动火作业交出条件的合格;负责动火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负责作业过程的全面协调和监管;负责作业前安全措施、物质的检查落实、发布开始动火作业指令;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8.1.3 作业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并应坚守作业现场,若因故离开应临8.2 动火执行人 8.2.1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执行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执行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执行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起草:赵占强 审核:史荣丽 批准:李俊 更改状态:01 签发:2009年11月19日 字手续,进行相关事宜的交接。

对应的人员并经批准同意后,其它人员方可代替。

8.1动火项目负责人和作业负责人

在单位或作业单位班组长以上人员;动火项目负责人可以同时担任作业负责人

时指定他人代理其职责;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与动火项目负责人联系。宜化-青海-管理程序 安全环保系统—安全管理模块 ZD-AH-01-01

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执行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分钟 再次动火),动火执行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岗位操作工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3.1监火人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分别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监火人不能同时担任动火执行人。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4.1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由动火项目负责人根据动火部位负责取样

8.5.1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8.6.1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前应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审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考核,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原有制度自行废止。8.3监火人

8.4 动火分析人

8.5安全员

8.6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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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业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实施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管理的重要性

公路整条线路是贯穿我国大江南北,由于线路过长,其受到的影响因素也较多,如不同区域之间自然环境和气候的差异、地区之间客流量的差异、运输高峰期和低谷期的载客量差异等等, 这些因素都会给公路运输带了或多或少的问题, 因此必须对公路进行实时且具备针对性的养护安全作业管理。 只有保证公路的养护质量,才能保证公路投入使用的运转质量,才能保证居民正常出行的安全,才能保证地区之间的良好交流沟通,才能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公路的预防性工作做的不到位

我国的公路建设速度较快,但也正是因为建设的速度过快, 导致相应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管理体系和部门不够健全, 专业的公路养护人才和养护设备也较为缺乏, 根本无法承担其如此庞大的公路养护任务。 我国公路建设的问题,从专业层面来说, 就是公路养护预防工作做得不足, 在进行公路建设时缺乏长远考虑,导致我国当前公路养护工作困难重重。

2.2高科技、新材料的研究与应用跟不上

相关部门一味的在各地盲目引进新材料, 但是没有搞清楚就开始使用,对于材料内在机理及运用没有清晰的认识。 另外在专业人才培养上, 依旧达不到规模。 在国内主要集中在大专院校、科研所等研究机构,其研究还处在实验阶段,很多没有应用到实践中。

2.3在设备研究上依旧缺乏产业链的配合

我国并不是靠研究型企业发展起来的,在很多的技术上,其实都是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来开展工作的,包括新设备的研制, 也都是包含了许多的借鉴经验。 这些设备研究的出发点是更好的养护已建成的公路。

2.4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做的不到位

我国公路建设的开展时期较早, 在当时的公路建设时期可持续发展理念以及环境保护理念不受重视, 导致公路建设出现大量占用耕地、破坏自然环境等现象,虽然现代化的公路建设逐渐改正了这些问题,例如采取公路绿化带等措施,但早期建设所残留下来的负面影响仍然存在。

3针对完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管理的对策研究

3.1建立、健全公路养护中有关安全制度和规范化的进程

对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管理工作而言, 健全的管理体制将发挥出比其他规章制度更大的作用和效益。 但是,当前我国诸多公路养护管理部门普遍存在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这也是影响和阻碍当前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管理工作获取更大发展的前景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必须完善相应的养护管理制度,这种管理制度必须完善且健全,例如奖惩制度、安全预警制度等, 而且要得到很好的执行。 只有在健全制度的规范下,才能保证公路养护工作的规范性。

3.2各管理层均要签订责任状,实施安全责任追究制

公路养护各个岗位的负责人要承担起其相应的职责, 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负责, 一旦此范围出现什么问题,要直接找到该岗位负责人,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后果。 在公路养护管理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 除此之外还要定期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责任制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养护不到位、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立即停止工作,并在任何评奖中实施一票否决制。 还要严厉考核,最主要的目的也是杜绝安全隐患。

3.3组织有经验的养护队伍参与管理

公路由于线路较长,贯穿的区域较多,其养护工作量也相应较大,所需的劳动力较多。 而且,这些养护人员大多是缺乏专业素质的农民工,纪律性和安全意识较低,在进行日常公路养护任务时,极易造成一些安全隐患和事故。 因此,对这些公路养护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 要对他们进行积极有效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知识和专业养护素质,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考核,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如奖惩制度、安全养护制度等等,对违规的养护人员给予开除、教育的处分。 只有从养护工作人员这个决定养护工作质量的源头抓起, 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养护工作的质量。

3.4提高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管理质量

公路运行的质量保证不仅需要在坚实和高效的施工技术, 还需要一定的养护工作。 对公路进行养护任务需要对整个公路的使用状况进行掌握, 根据公路的使用时间安排来规划对公路进行养护的时间,以此来保证公路再投入使用中的质量。 另外, 进行公路养护的人员要积极的对公路的损坏情况进行总结和记录, 并根据这些记录和总结来安排养护部门对公路进行针对性养护。 这样能够提高养护工作的效率,保证公路的养护质量。 另外,还需要提高对公路的检测技术,通过高精度的检测技术提高对公路质量的检测质量,便于更好的对其进行维护。 此外,必须严格的执行检测和监督制度, 制定相应的公路日常检查制度和养护工作监督制度,实现对公路的实时监测和定期检查。 在检测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而有效的对其进行解决。 另外, 这检测、监督技术和相应的制度不能一层不变,要根据时代的发展要求来进行不断的改善,不断的提高其科技含量。 以此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检测监督制度的有效运行, 从而提高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管理工作的质量。

4结语

综上可知,虽然我国公路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公路相关施工技术和设备都有所进步, 但是我国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公路养护工作质量是关乎整个公路使用质量和使用年限的关键所在,其管理工作若是做不好,将直接影响公路的质量和正常使用。 因此,必须重视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管理工作,从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管理的规范制度以及设备的日常保护维修等几点入手, 提高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管理工作的质量,从而提高公路的使用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1]袁芳,郭芳.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保障措施分析[J].河南建材,2011(6).

[2]刘辉.关于公路养护安全工作的思考[J].民营科技,2011(4).

3.带电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探究 篇三

关键词:带电作业;安全管理措施;电力市场;电力系统;输配电线路;线路维修

中图分类号:TM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36-0120-02

随着我国电力事业的快速发展,带电作业逐渐成为输配电线路检修工作中一项重要的手段。当前,高压输电和特高压输电工程的建设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对于电力系统稳定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对于带电作业来说,面临更大的挑战。因此,必须要做好带电作业的安全管理,从多方面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促进带电作业安全性的增加,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1 影响带电作业人员安全的因素

1.1 强电场对人体的影响

在输电线路运行的过程中易产生工频电场,而电场的强度会随着电压的增加而不断加大。当作业人员处在这种强电场中,就会产生刺痛、异声等不良的反应。同时,人体也会引起电场本身发生较大的变化。在实际的工作中,轻则产生不舒服的感觉,严重的可能会造成昏厥,甚至死亡。因此,必须要注重做好对强电场环境下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

1.2 电流对人体的影响

在带电作业的过程中,由于稳态和暂态的电击所产生的电流都会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当人体与强电场中的导体产生接触时,导体本身的带电负荷便会在瞬间内增大,并对人体形成暂态电击,这种电击的大小与人体的导电能力有着一定的关系。也可以说,对导体的电容和电位的掌握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稳态电击则是由于强电场中的导体遇到耦合电流所形成的一种人体工频电流,通常情况下,这种稳态电压对人体产生的电流强度都超过人体所能感知的电流强度,人体遇到稳态电击时会产生不舒服的感觉。

1.3 静电对人体的影响

从某种意义上说,由于工频电流本身的电场变化十分缓慢,可以将其视为一个静电场,在这种电场中就会遇到静电感应。对于人体所产生的影响,大多是人体处在强电场中接触接地体而产生的。另外,当人体处在强电场中接触对地绝缘的导体也会产生静电反应。这种静电反应的产生,与放电量有着较大的关系,当电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人体就会产生刺痛感。

2 带电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2.1 加强防护用具的穿戴和管理

在带电作业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要按照规定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常见的有屏蔽服和静电防护服。屏蔽服主要由金属纤维和棉纤维按照一定的经纬线规律编织而成。当人员处在强电场中时,电场线中的一部分会通过编织的缝隙进入到屏蔽服内。因此,屏蔽服的密度越大,说明其屏蔽效果越好。工作人员在进行带电作业时,尤其是进入到强电场中,必须要穿戴屏蔽服,才能有效地阻隔强电场中的电流对人体产生的影响。静电防护服的原理和功能与屏蔽服较为类似,但是在相关的技术指标方面比屏蔽服要略低,静电防护服通常是为地面工作人员和塔上的电位工作人员准备的。

2.2 加强带电作业管理制度的构建完善

在电力企业生产和运行的过程中,安全因素是影响其效益的关键因素。在电力作业过程中,必须要注重对各项管理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制定详细的工作规范并且严格执行。当前,电力企业的制度建设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而且也在不断的完善,但是在带电作业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比如对带电作业的技术管理、防护工具的性能测试等。这些都是需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加强的问题。只有具备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3 提高带电作业的技术水平

带电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同时也是一项十分精密的技术,因此对于带电作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是提高带电作业安全性的一个主要措施。由于对不同的输配电线路有着不同的管理制度,因此在针对带电作业的技术管理时,重点在于针对不同的带电作业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当电力企业的工作人员接到带电作业的任务之后,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到达作业现场,对任务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确定应当采用的作业形式,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并且确保工作人员在操作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措施,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日常对于带电作业的技术也要进行定期的研究和分析,促进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也能通过技术的更新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护。

2.4 配备相应的高性能设备

机械化操作是带电作业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步骤,为带电作业的工作人员配备先进的工具,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能保证带电作业工作人员的安全。因此,在配电线路的带电作业工作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的作业配备先进的操作工具。例如UC-6免换模压接钳、REC-S424充电式切断工具、SH-70角钢冲孔机、1-006间接带电绝缘棘轮切刀等,都是高性能的操作工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5 加强对带电作业工作人员的培训

带电作业虽然带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操作人员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并且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中的规定,则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对带电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也是影响带电作业安全性的一个主要因素。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必须要对带电作业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技能培训和素质培养。一方面,在人员的选拔方面要严格把关。选择技能和综合素养都比较高的人员,对这部分人员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在选择带电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要经过考试合格之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持证上岗,才能进入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选拔出合格的带电作业工作人员之后,在日常的工作中持续对他们进行技能的提升训练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如果员工不能根据带电作业的特点进行自身技能的提升,就可能在日常工作中产生懈怠的心理,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经过对带电作业基本理论、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能够使工作人员掌握基本的理论,用以指导实践工作不断进步,提升带电作业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能够掌握更多自我保护的技能,降低事故的发

生率。

3 结语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也呈现出更加蓬勃的发展趋势。带电作业是当前电力系统中一项重要的内容,由于带电作业的特殊性,对于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电力企业的效益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对带电作业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的考虑,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 胡涛,胡毅,李景禄,龙立宏.输电线路带电作业的安全防护[J].高电压技术,2012,(5).

[2] 胡毅,王力农,刘凯,邵瑰玮,徐莹,郑传广,刘庭,胡建勋.1000kV交流特高压线路带电作业安全防护研究[J].高电压技术,2009,(12).

[3] 邵瑰玮,胡毅,王力农,刘凯,刘庭,胡建勋.特高压交流线路带电作业安全防护用具与措施[J].高电压技术,2007,(11).

[4] 林根成.输电线路带电作业安全防护与安全管理分析[J].技术与市场,2013,(4).

[5] 龚杭章.配网带电作业安全影响因素及防护分析[J].无线互联科技,2011,(8).

[6] 胡毅,刘凯,刘庭,肖宾.带电作业技术研究与标准制定[J].高电压技术,2012,(11).

[7] 胡毅.输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的研究与发展[J].高电压技术,2010,(11).

4.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现场积极配合业主,遵守业主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用火作业,是指施工作业的动火主要包括;

(1)气焊、电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磨光机、砂轮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管线、铁锤击打物件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灌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2、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用火作业活动实施前,应按照要求,做好作业任务与危险环境及条件、风险控制措施的观察识别和确认工作。

二、分工与职责

1、班组安全员负责用火作业的专业安全监管。

2、安全管理员是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用火作业的方案及其措施的落实的情况。

3、安全部长负责督促指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的工作。

4、项目总工负责制定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5、用火作业人的职责

(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即没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用火。

6、用火监护人的职责

(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又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参加业主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监督部门发放《用或监护人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现场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的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由监护人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暂停用火。

(4)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当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立即停止用火作业,并向单位报告。

三、用火作业分级

1、用火作业特级包括;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在运行的液化气罐区防火堤内。

2、一级用火作业包括;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有毒介质的泵房。可燃气体、燃液体和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

3、二级用火作业包括;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和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

4、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其它各类临时用火为三级用火。

5、改扩建等项目的用火,必须有安全技术人员在《用火作业许可证》备注栏目中注明并签字,五级风以上禁止露天用火作业。确需用火作业时,用火作业升级管理。

四、《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用火作业前,应由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对该项目是否采用用火方式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凡有其他非动火安全方式首先采用。

2、针对作业内容、作业对象、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的所有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3、特级《用火作业许可证》(见附表)的办理,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业主负责人、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业主主管领导,由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4、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由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5、二级、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业主主管领导,由业主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6、用火安全措施的确认,需在与本次有关的主要安全措施对应选项内划“√”,业主安全技术人员确认签字;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

7、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到其它管辖区域时,“相关单位意见”一栏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

8、在盛装或输送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有害介质或其他重要的运行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焊接、钻孔或堵漏作业时,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施工方案进行确认,对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测厚,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9、作业结束后,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用火所在安全技术员组织对用火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字。

10、《用火作业许可证》时效,特级、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五、用火与监护范围

1、特级、一级、二级用火;限一处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名监护人。

2、检修期间二级、三级用火;限一处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名监护人可同时监护同一区域内,同一作业面直线距离不大于15米以内的用火,最多不准超过3处。

3、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用火时,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准超过3名用火人。

六、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施工单位、业主、安全监护人,应对用火作业活动进行全程监控、监护。

2、在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和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符合规定要求的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间隔时间超过30分钟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

3、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用火一侓不动,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特级、一级用火。

4、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5、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化验室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6、检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7、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8、用火作业前应清除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距用火点30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10米内严禁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作业。

9、新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提出用火申请,由用火地点所辖区域领导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

10、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安全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规定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

11、受限空间进行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允许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它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

12、再受限空间内进行刷漆、喷漆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它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作业时,使用的电气设备、照明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同时必须进行强制通风,监护人佩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随时监测,当仪器报警时立即撤离作业人员。

13、用火作业相关安全措施

(1)特级、一级、二级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洞、井、沟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米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2)拆除管线的用火作业,查明内部介质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3)用火作业前,检查电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用火工具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高处作业分级、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

引用文件

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高处作业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

坠落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3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3.4

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5

带电高处作业

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1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表1

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

电压等级(kV)

10以下

20~35

60~110

154

220

距离(m)

1.7

2.2

2.5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的规定。

4.1.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1.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1.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5.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5.1.2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制度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5.1.3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5.1.4

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5.1.5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1.6

《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5.1.7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5.1.8

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5.1.9

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a)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b)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5.1.10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5.1.11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5.1.12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

6095

《安全带》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

2811

《安全帽》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

5.1.13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

5.1.14

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5.1.15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5.1.16

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和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和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的要求。

5.1.17

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5.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5.2.1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5.2.2

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5.2.3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5.2.4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5.2.5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5.2.6

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5.2.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5.2.8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5.2.9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5.2.10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2.11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5.2.12

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5.2.13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5.2.14

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5.2.15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5.3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5.3.1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5.3.2

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5.3.3

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5.3.4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高处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

《高处安全作业证》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样表附后

6.2

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分厂(车间)负责审批。

6.3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分厂(车间)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a)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b)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c)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d)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e)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6.4

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批。

(a)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b)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c)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d)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e)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f)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g)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6.5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三联,一联交作业人员,一联交作业负责人,一联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至少为2年。

6.6

《高处安全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公司高处安全作业证

分厂(车间):

编号: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作业高度

作业类别

作业单位

作业人

危害辨识:

(打√)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作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

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石棉瓦等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符合要求

在泄漏环境地方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

B.空气呼吸器

作业人员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的屋面上作业,应搭设承重板,稳定牢固。

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

米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采光不足、夜间作业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

补充安全措施:

作业负责人:

****年**月**日

监护人职责

检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并做好监护工作。

监护人:

****年**月**日

作业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审核部门

审批部门

一级(分厂):

二、三级(安全部门):

特级(分管安全领导):

完工

验收人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6.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总则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强化作业环境安全的保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2.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从业人员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2.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信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有关安全的规定绘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2.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

2.4施工现场的坑、沟、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地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2.5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2.6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

2.7生产生活房屋应按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

2.8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2.9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电(变)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壁雷装置。

2.10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地点。

2.11施工现场的水电设施、照明设施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基础土建施工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3.1土石方开挖前,必须了解土石质、地下水的情况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以及文物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并加标记,设置防护栏杆。

3.2开挖前,要检查山体的自然情况,有无裂缝;如发现山体开裂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新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3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告标志。

3.4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均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基坑边坡开挖,分层开挖符合设计高程为止,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基坑深度超过1.5m,不加支撑时,应按要求进行放坡。

3.5采取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机械应暂停作业。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m。

3.6在沟槽(坑)边缘1m以内不准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缘1~3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距沟槽(坑)边缘3~5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停置车辆、设备、起重机械、振动机械不少于4m;小翻斗车往沟槽内卸料时,要设专道,并在距沟槽(坑)边缘1m处设限制器。

3.7工地内设安全标志,夜间施工作业设照明设施,不得擅自拆除。任何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因连续不间断要求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工程,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并保证施工人员有充足睡眠时间。

3.8浇筑墩台混凝土,施工前,必须搭设好脚手架和作业平台。

3.9沟槽(坑)回填时,必须在构筑物两侧对称回填夯实。

3.10若有石方爆破作业环境的安全保障见《爆破工程技术措施》。4 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4.1由于雨季施工持续时间较长,而且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具有突然性,因此应制订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公路养护作业的安全管理分析 篇七

1公路养护的主要特点

由于公路通行的交通量不断增加, 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也在提高, 所以在对公路进行养护的过程当中, 就必须要做到有预防性的管理工作, 并且可以提早发现, 及时解决, 有效地杜绝危害和隐患, 整合养护资源, 把养护工作落实到管理当中, 以确保公路保持运行畅通, 在公路的使用过程当中提供良好的服务, 从而也可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降低病害的发生。此外, 在养护的过程当中也可以利用机械化进行管理, 通过这种方法可以达到养护的高效性, 也可以保证公路运行的状态平稳与安全。在实践应用当中, 公路养护最好应用具有技术含量的专业化机械设备, 它不仅可以满足养护的需要, 同时也可以确保养护人员的安全, 是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另外, 我们在对公路的养护时, 作为养护人员以及机械设备会较长时间地停留在车流当中, 所以他们所处的环境的危险性就极高, 因此也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当前在养护作业当中存在的问题

2.1由于在公路养护过程当中的养护人员多数都是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民工, 他们并没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这就会在工作当中留下一定的安全隐患, 经常横穿公路, 没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这就对自身的安危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导致事故的发生。

2.2行驶在公路当中, 部分驾驶员会因为疲劳驾驶, 或者因为酒驾以及超载等问题, 都会给养护作业带来一定的威胁, 同时也给缺乏安全意识的养护人员带来极大的危险, 尤其是那些超车等情况就更加危险了, 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

2.3如果出现了比较极端的天气, 同样会给养护工作带来极大的危险性。如果遇到雨天, 这不仅会给路面增加困难, 也会给养护工作造成很大的难度, 出现事故的频率也会有所增加。如果是遇到大雾天气时, 其能见度下降, 行驶人员对路况不清楚, 看不清远方的标致, 也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甚至出现交通事故等。同时, 作为养护人员也看不清道路情况, 不能及时地躲避行驶的车辆, 所以就会发生事故。

2.4作为公路管理部门, 在执行力度不严格, 没有定时对养护人员进行培训, 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也没有重视维护安全设备的重要性, 更没有管理好施工现场, 这些种种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出现交通隐患, 同时也会威胁到养护人员的安全。

3管理应对措施

在公路养护的管理工作当中, 安全作为重要的一项内容, 也是确保养护工作是否可以高效、高质完成的一个基础, 所以养护工作在公路建设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管理的过程当中, 加强提高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是确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前提, 也是养护工作最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关键内容。对此, 我们只有通过应用科学的方法来规范日常的养护管理作业, 才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提高养护工作的有效性。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在管理当中, 必须要建立良好的长期管理体制, 对养护工作要更为细致地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做到及时的处理解决, 对不规范的行为操作要及时制止, 加强提高养护人员的安全操作标准。

3.2在养护管理工作当中, 要建立更为全面的安全教育体系, 对养护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让他们从中更为全面的了解的和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通过完整的管理制度对养护作业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监督检查, 从而达到养护管理工作的效果, 也可以降低事故的发生。

3.3在公路养护过程当中必须要依据不同工种的操作技术, 从而对其进行合理的安排作业, 加强管理制度。

4结论

在现代交通建设当中, 公路作为重要的一部分, 国民经济要想持续发展也离不开公路的建设, 它是作为基础和保障。由于公路的应用具备很多优点, 它的快速性、安全性、通行能力以及它的高效性都是与经济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国家如要持续地发展就离不开公路安全, 所以我们必须要加强对公路养护的管理工作, 这也是对养护人员最起码的保障, 要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 确保养护作业的安全性。

摘要:高危作业当中, 公路养护算是其中之一。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公路养护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也是养护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为此, 公路养护成为当前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难题, 本文主要针对安全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并且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公路,养护,安全,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1]刘荣.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0 (4) .

[2]双培亮.王忠军.论河南高速公路管理年活动[J].河南科技, 2007 (04) .

8.论露天矿作业环境与安全管理 篇八

关键词:露天矿采矿 作业环境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D7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8(a)-0182-01

越来越多的事故说明,作业环境是露天矿采矿中发生事故重要的因素之一。露天矿采矿的作业环境应激对人体的作用是复合多因素的,而这种多因素综合应激对人的行为造成的影响高于单因素应源造成的影响。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的周围环境属于作业环境,温度、湿度、振动、噪声、照明、有害物质等周围环境因素对人体造成影响,其气候、噪声和照明是主要因素。露天矿作业中存在有害物质,有来自物理和化学方面引起的,降低工作效率,更是危害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这些有害因素,必须减弱、消除,给采矿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作安全。

1 露天矿作业环境的内容和任务

1.1 露天矿作业环境管理

为改善矿业环境、预防职业病,最重要的方法就是露天矿作业环境管理 [1]。作业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像采矿中出现的有害作业特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卫生管理动态等,需要了解、分析劳动卫生管理情况。(2)矿业管理者是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和完善的卫生组织机构。(3)管理露天矿采矿作业环境。像记录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测定作业环境,对有毒作业调查监测,改善工作环境等。(4)对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监督健康,包括管理职业病。(5)劳动作业管理。对露天矿业分析特点,管理用品保护等。(6)重视宣传卫生安全教育。

1.2 露天矿作业环境的任务

减弱、消除有害物质是露天矿作业环境的根本任务,采矿管理的核心是预防职业病和改善作业环境条件。对露天矿业日常管理,包括对有害作业点界定、有害因素调查、环境危害程度评定、制定实施防护和改善作业环境的措施。露天采矿工作的技术求要求,包括防治生产性毒物、辐射、粉尘和噪声,布设作业环境安全标志。

2 改善露天矿作业环境与安全管理

2.1 影响露天矿安全生产的因素

對物造成损害、对人造成伤亡和对人身体健康产生影响、引起疾病或对物引起慢性损害是影响露天矿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这些危险及有害因素是由于矿地的自然安全条件、生产作业方式、工艺设备以及人员的作业行为等方面产生的。主要产生的原因是由人为方面造成的,如生产无纪律、体制不完善、安全组织不合理、人的身体状态不佳等。作业环境中存在的主要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这就需要一定的作业安全管理。

2.2 改善与防护露天矿作业环境的安全措施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促进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的发展,改善与防护露天作业环境安全,可采用以下有效措施:(1)作业环境中的各种有害因素,要发现、分析和消除,防止职业病害的发生。(2)用毒性小或无毒性的原材料代替毒性大的原材料,这样可以预防职业的毒害。(3)采用距离隔离、围挡隔离、时间隔离等隔离方式,这些措施将有害作业点与工作人员隔开。(4)为了防止高温、热辐射对工作人员身体皮肤造成不良影响,采用隔绝热源的措施。(5)如果是在以上措施难以解决的情况下,采用通风措施可以使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保持在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以下[2],通风措施可以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毒害。(6)不合理的照明会使工作人员视力减退,引起职业性眼病,导致工伤事故,降低产品质量,影响劳动生产率。所以作业环境照明保证合理,创造良好作业环境。(7)合理布置作业场地,分区布置工艺、生产作业、设备功能,做到清洁、整齐、有序的作业场地。(8)个体防护措施,利用个体防护用品的阻隔、封闭、分散、吸收等的作用,保护工作人员身体的全身或局部免受外来的侵害。(9)对于露天矿采矿作业环境的特殊性,根据作业环境存在的有害、危险因素的情况,在不同的地点相应的布设安全标志和安全标志信号装置。

2.3 露天矿作业环境的安全管理

露天矿作业环境安全管理,是调查矿山露采作业环境的有害因素、界定有害作业点、评定作业环境的危害程度、改善作业环境,是制定与实施的防护措施、查检作业环境日常管理、布置安全标志、改善场地粉尘、噪声、生产性毒物和热湿环境、防治辐射的危害,对光音、色、味的调节等,这是露天矿作业环境管理的核心内容。

作业安全管理是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的有效手段,同时,也可以防止事故发生,降低职业病危害。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为空间布置、生产区域和物业堆放的检查,包括建筑物、危险物品堆放、安全通道、各零部件、燃料和原料存放检查、安全报警装置、防火急救措施检查;有毒气体、粉尘、个防护用品、生产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检查。通过检查作业环境,可以发现潜在的不安全或危险的因素,对作业的安全状况得到了解,控制、分析作业环境中的不良方面,制定出有效的安全措施,从而消除事故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促进矿业安全生产。

露天矿的安全管理不同于其它行业的安全管理,在露天矿安全管理部门与安全主管部门也必须贯彻“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3],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就是企业各级领导和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应根据“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然而,露天矿安全管理也应包含着监督检查的职能,促进作业环境的安全,落实生产安全管理。必须认真研究露天矿的生产作业环境,才能发现符合露天矿实际的安全管理模式,才能制定出有效的安全管理对策。安全管理是可变的,把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与露天矿采矿的生产实际相结合,这样制定出安全管理对策才是有效的。

3 结语

随着社会工业的高速发展,人们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相应的,我国采矿生产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生产事故频频发生,不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也给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带来危害。因此,安全是生产的重要任务。只有改善作业环境和管理工作,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率及职业病,才能保证露天矿采矿的正常、高效运行,更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参考文献

[1]胡云燕.露天开采矿山作业环境与安全管理[D].重庆大学,2006.

[2] 曾梦阳.矿山作业环境与安全管理[J].科技风,2013(1).

9.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2、建立安全消防组织,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学习安全知识,进行防火、灭火的训练,持证上岗。

3、加强对明火的管理,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焊接等。

4、做好防静电工作,站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5、站内各种设施应按规定加装地线和防静电装置,严禁用塑料容器加装和存放汽油。

6、全员要每日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应迅速汇报。

7、站内严禁吸烟、打手机,加油时机动车应熄火。

8、站内及油站周围100米内无易燃、易爆物品。

9、向油罐内入油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罐车接地线再放油。

10.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

指导密闭作业场所安全作业,预防窒息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密闭场所、长期无通风或通风不畅通的场所。

3职责

3.1项目技术副经理负责制定密闭场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2项目部安全员、施工员负责人员的培训,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3项目部提供通风设备和自救设备以及通讯联络工具。

4工作程序

4.1项目技术副经理制定密闭场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应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a)作业场所部位、环境;

b)施工材料是否有毒;

c)通风及通讯联络措施;

d)应急抢救措施。

4.2施工前,项目部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的安全培训,人员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a)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防护措施;

b)自救方法;

c)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4.3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场所的通风状况提供通风设备和自救设备以及通讯联络工具。

4.4建筑工程密闭作业场所施工安全预防措施主要有:

a)在人员进入前,应先对作业场所进行通风,稀释有毒有害气体或窒息性气体的浓度。作业期间应继续保持通风,通风时不得使用纯氧。通风过程中不得中断,如突然停电或通风机停止工作,必须立即退出。

b)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不能单独作业,空间外要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要配备对讲机,随时保持联络。

c)作业人员必须使用正压式呼吸器,使用有毒材料时,必须配备防毒面具和氧气袋。

d)作业人员分组轮流作业,在施工过程中如感不适,必须立即停止,退出吸取新鲜空气,如情况严重必须送医院治疗。

e)必须准备麻绳、氧气袋、担架、医护人员等应急措施。

f)使用防水涂料时,施工现场必须使用低压防爆照明,禁止明火、撞击火花、电气火花、静电等以免引起燃烧、爆炸。

g)作业要有值班领导、安全员,并配有电工、维修工,随时解决施工出现的问题,确保施工安全。

4.5应急抢救措施

4.5.1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组织救助。救助人员进行救助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其余施工人员亦应同时退出,待查明原因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后方可再次进入。

11.作业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一

【关键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风险预控

1.配电网现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1 “人”员管理不到位

(1)管理人员问题。配网工程量大且工作地点分散,现场管理人员短缺,同时部分管理人员也存在有专业不对口的现象,电网建设工程管理经验不丰富,对电网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都不熟悉,管理效果难以体现,无法真正起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作用。

(2)施工人员自身缺乏安全意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充分重视安全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

(3)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大量选用农民工,缺乏技术工,导致施工队伍整体素质低、经验少,为工程建设留下事故隐患。

1.2 “机”械、设备管理不到位

(1)个别施工单位存在施工器具和机械以小代大的现象,直接威胁配网工程建设的安全。

(2)无定期对安全工器具、个人保护用品和相关仪器仪表做预防性试验、拉力试验和校验,无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机”在施工现场中使用,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不到位。重点做好施工现场临时发电、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用电管理,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认真安全。经常有发现无做好设备保护接地、无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临时用电随意搭接等违章现象的存在。

1.3 “料”,存在偷工减料现象

配电网工程管理涉及到质量、安全、成本、进度等方面的因素。由于管理协调不畅产生相互牵制,工期定的比较死,而资金、物质、设备不到位。影响了进度,等这些到位后又要赶工期,因而对工程质量、安全都造成了影响。对材料设备供应商而言,短时间内提供大量物质,部分厂家也会追求数量而不顾质量、材料质量也影响工程安全。

1.4 “法”,作业方法不正确

“法”是指生产过程中所需遵循的规章制度。它包括:工艺指导书,标准工序指引,生产图纸,生产计划表,产品作业标准,检验标准,各种操作规程等。施工单位对以上涉及“法”的相关工作态度认识不高,随意应付式的制定或编写,使得作业方法现场作业人人员不执行或者无法执行。

1.5 “环”境管理不到位

环境可直接影响到施工现场的安全,也是确保人员、环境不受伤害破坏,创造优质产品的前提。施工现场规范布置,各种工器具、材料、废料的摆放应整齐规范,并养成一种习惯。

2.做好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督察工作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技术的需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必须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造性地抓好工作,把电力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真正抓细,抓实,抓出新的成效。具体地讲,为了让安全监督管理更加有效,必须要做到以下“三个到位”,强化“四种意识”。下面我就来谈谈安全监督工作是如何用“三个到位”、“四种意识”来实现创先的。

2.1 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督察工作“三个到位”简述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对电力施工实施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是上级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供电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与施工单位安全机构的工作,出发点和最终目的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电力施工的安全进行,保持我局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只不过在工作角度、侧重点上有所区别。所以在供电部门从事安全监督管理的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消除顾虑,破除思想障碍,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会抓会管。所以,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必须有明确的思想认识,思想认识到位是创先“有效”安全监督的首要条件。

二是履行职责要到位。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对电力施工安全监督都已经有明确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规定,我们都要认真履行,逐项落实。必须结合自身电力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监管对策,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把监管工作做到位。我们对施工现场进行100%安全监督,务必把安全隐患都消灭在萌芽状态,履行职责是创先“有效”安全监督的必要条件。

三是基础工作要到位。按照上级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我们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管辖范围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做到胸中有数,进行定量分析,为实施有效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并每月对全局的安全监督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做好基础工作是创先“有效”安全监督的根本条件。

2.2 创先安全监督还需要强化“四种意识”简述

一是服务意识。要把服务作为电力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全部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坚持寓监督管理于服务之中。一方面,要认识到监管也是服务,而且是最重要的服务;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监管不是服务的全部内容,必须在加强监督监察、严格监管的同时,积极为施工单位提供安全咨询、安全施工技术指导、隐患整改、宣教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满腔热情地帮助施工单位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大家共同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监督工作,应首要创先我们的服务意识。

二是依法监管意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完善监管程序,规范监管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查处事故,追究事故责任。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好安全监督工作,应重点创先我们的依法监管意识。

三是协调意识。安全监督管理要树立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思想。在省公司、深圳供电局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各部、各供电所,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以及各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工作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及时了解情况,协商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安全监督效率。做好安全监督工作,应努力创先我们的协调意识。

四是创新意识。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是一个新课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同志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举措,推动中央企业安全工作思想观念、体制和机制、方法途径、科学技术和实现了三个“杜绝”、两个“确保”、一个“降低”。加快实现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从人治向法治,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从主要防范伤亡事故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五个转变”,推动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有创新意识从而做好安全监督的创先工作。

3.结束语

总之,“三个到位”、“四种意识”创先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还要讲科学、重方法。所以,我们要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观这一有力思想武器,联系实际,谋求发展。增加投入安全监督管理有效工作的时间,创造高效率,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事半功倍,“创先工作”才会越来越多。创先正在深刻地影响着我局员工,使我们不安于现状,奋发进取,推动着各项工作不断加速推进。

参考文献

[1]江阳.对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问题探索[J].科技与企业,2011(12).

12.电能计量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探讨 篇十二

1 电能计量现场作业的特点

电能计量工作的现场不同于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的如电力生产和建设这一类的大型工作现场, 其现场作业人员较少, 在安全管理方面, 也缺乏规范性。例如在布置安全措施以及同电能控制部门的确认等方面, 较为大型的工作现场通常是派专人负责, 在向工作人员交代相关事宜后, 严格按照工作手续及规范执行;而在电能计量这样的小型工作现场, 大都由工作负责人实施。此外, 在电能计量作业现场, 工作人员由于在一定的时期内, 从事的工作相同, 极易出现厌烦心理。在此种情况下, 为使每一位现场作业人员具有高度的安全作业意识, 并做到自我监控以及相互监督、提醒, 电力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及教育人员加强安全管理及教育显得至关重要。

2 电能计量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针对技术方面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

电力计量人员在现场工作中, 主要涉及到电流互感器的一、二次电流,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电压, 以及停送电等工作。首先, 工作人员在拆卸检测电能表的时候, 通常是在主回路不停电的情况下进行的, 由于工作人员处理不当, 使得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出现开路产生的高电压不仅对设备本身具有严重的损害, 还对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一定的影响, 严重者会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其次, 电能表计的电压回路和高计表计大多使用100k V电压, 由于工作人员处理不当, 极易发生触电事故, 并产生短路而引起大面积失压, 造成计量失准或者烧坏电压互感器。

2.2 由于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

其一, 缺乏对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管理手段与制度约束, 电能计量现场工作人员安全防护意识不强, 实际工作中不够负责, 没有严格按照制定的标准进行操作, 从而导致计量不准确、触电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二, 缺乏对电能计量材料的管理。由于电能计量材料数量、型号等多样众多, 经历多年变迁, 各种电力计量材料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而电力计量工作人员依据采用传统的管理手段, 也未能及时更新计量材料, 给现场的电力计量工作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2.3 计量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根据相关调查表明, 在大多数日常电能计量的工作中, 计量人员对电能计量方面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当前, 一些电能计量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没有根据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对电能计量工具进行必要的检查, 导致了电力计量不公平现象的发生。此外, 由于还存在部分使用机械电能表的用户, 且具有较长的运行时间, 出现了一定的老化现象, 而电力计量现场作业人员并为充分意识到这一点, 仅采取常规的计量方法, 使得电能计量误差发生率不断升高。

3 加强电能计量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措施

考虑到电能计量作业现场具有数量众多、操作重复强的特点, 我们充分结合了电能计量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电力企业年度具体的计量工作情况, 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就如何加强电能计量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措施展开了具体的分析。

3.1 建立完善的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电力企业应加大电能计量部门的管理力度, 促进电能计量的管理制度及手段朝着现代化、专业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在具体措施的开展过程中,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 在避免管理漏洞的基础上, 将电能计量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随着电力设备的更新及进步, 对电能计量作业的规范性及计量数据的准确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 电能计量管理部门应对先进的现场计量技术及管理方法进行及时、准确的把握, 充分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此外, 电能计量管理部门还应加大安全管理技术的投入, 建立适应于技术发展的电能计量管理体系, 优化利用资源。

3.2 完善检测环境, 重视计量设备的检定工作。

电力企业及电能计量部门应根据用户使用的不同精度电表, 按照电表类别严格开展检验、更换操作。此外, 定期制度电能设备及变电所的检修方案及计划, 通过加强不同工种之间的合作, 消除因检测环境及设备技术不足造成的安全隐患, 充分保障配电网运行的安全性与可靠性。与此同时, 电能计量中心还应加大供电线路及电能表的检查力度, 在消除窃电、漏电等现象的基础上, 实现安全供、用电。

3.3 加大电能计量作业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力度。

为实现电能计量现场作业针对性的安全管理, 电能计量中心应高度重视“安规”统考工作, 确保所有员工均能考试合格。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结合现场作业的实际需求, 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 举办多期安全技能及计量专业技术知识培训班, 使之在新形势下增强核心竞争力, 更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与此同时, 全面推进持证上岗、推广应用生产班组一体化工作手册、强化“十个规定动作”的执行、优化绩效管理, 把班组打造成技能达标、作业规范、执行有力、凝聚力强的团队。通过学习培训, 实现计量中心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

结语

综上可知, 随着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 电力行业也取得了明显的进步。电能作为人们不可或缺的必需品, 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为充分保证电能的安全、可靠输送和使用, 加强电能计量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具有关键作用。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结合实际工作现场情况的基础上, 加强电能计量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建立完善的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在完善检测环境, 加强计量设备检定工作的同时, 加大电能计量作业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力度, 从而促进每位电能计量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有效地开展各项计量工作。

摘要:本文从电能计量现场作业的特点出发, 深入分析电能计量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 为今后的电能计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依据。

关键词:电能计量,现场作业,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郝全华.影响电能计量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因素的分析[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10, 8 (02) :15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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