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共8篇)
1.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篇一
印度的医疗保障体系
印度是世界上排名为第二的人口大国,它也是最早建立初级卫生保健网的国家之一。自从印度独立后,逐步地重视医疗保障制度,特别致力于医疗体系公平性,这特别值得发展中国家学习。印度的医疗制度独具特色。早在1949年的印度第一部宪法就明确地规定:所有公民都免费享有医疗服务。直到现在印度政府仍然实行以全民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医疗保障制度,不断的建立和完善公共医疗服务的卫生体系。
一、印度的医疗制度
印度公共医疗服务体系由中央至地方六个不同层次组成,与之相应的是六个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提供机构,分别是中央级医疗机构、邦级医疗机构、地方级医疗机构、社区级医疗机构、初级卫生中心和基层卫生中心1。在基础医疗的阶段,国民享有免费的医疗服务,其地点主要是在大多数的公立医院。由于政府投入公共医疗的费用是有限的,公立医院只能主要负责提供低水平的医疗服务。特别是对占人口总数29%,大约2.92亿的贫困人口提供低水平的救助和免费医疗。因此在印度,医疗服务的市场是私营的医疗服务机构和诊所占有很大的份额,形成了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互为补充的局面。
印度的医疗制度比较重视公平性,政府也致力于促进农村医疗服务的发展。印度农村的三级医疗网络体系包括保健站(sub-centre)、初级保健中心(pr-imary heal th centre)和社区保健中心(com-munity health centre)三部分3。在农村实施基本医疗服务的单位是保健站,每一个保健站各有一名男女的保健员,他们各有各的分工。一个保健站负责的范围是3000-5000名村民的医疗服务,其运行的资金来自印度家庭福利部。联邦政府负责建立和维持初级保健中心,覆盖的范围是20000-30000人。当保健站不能治疗时,可以转诊到初级保健中心,每6个保健站会有一个初级保健中心。如果病人的情况更加的严重,那么就得送往社区保健中心。社区保健中心也是由联邦政府负责建立和维持的,每10万农村居民配备一个社区保健中心。当社区保健中心也无法处理时,那么病人将继续转诊到地区医院。
在印度,医疗保险的覆盖率比较低,大约只占总人口的10%。医疗保险都是由使用者自己花钱购买,其中私人保险(属于公共部门的私人保险)是由印度保险总公司和生命保险总公司来提供的。他们提供的保险主要是关于基本医疗、癌症医疗等大病医疗服务的。近些年来,在政府的推动下 倾向于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医疗保险逐渐丰富4。筹资是医疗活动展开的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决定了医疗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医疗资金筹集主要涉及到筹资的公平性、可负担性以及政府投入与个人直接支出之间的关系等5。印度医疗服务体系的筹资渠道主要包括公共筹资与私人筹资。公共投资当然是通过各级政府的税收、非税收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用等形式的筹集。私人筹资的方式有个人的直接的支出、非盈利组织提供的保险计划以及私营健康保险等的形式来运作的。但是在印度医疗总费用的指出中,根据 WHO统计的 2004年数据显示,私人支出约占 82.3 %, 政府支出为 17.7 %6。可以发现印度的医疗支出结构的不合理,这就是导致印度医疗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
总之,用一句话来概括印度医疗制度的特点,那就是:高覆盖率、低水平、有限医疗保险的医疗体系。
二、印度医疗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1、印度的医疗制度最注重的是公平性,政府力保每个人可以享有免费医疗的服务,特别是关注穷人的医疗保障,其中卫生部和家庭福利部共同建立的疾病救助基金来向贫困人口提供救助,努力用有限的资金来帮助穷人。他们的这种关注弱势群体的行为,值得我们现在学习。例如在我国,现在有许多的农民工,他们进入城市,为中国的现代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他们并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同时政府在投资医疗体系,应当多加考虑到地区的发展不平衡的因素。这些年来,我国的政府在医疗体系的投资总量并不少,但是没有过多的考虑到贫穷落后地方的情况。印度政府将有限的政府投人公平地补给最需要医疗服务的需方,卫生补贴和杜会保障的主要受益人是贫困及弱势群体。而中国的政府投入和社会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7。今
后我国的医疗就需要推进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
2、坚持和支持政府、市场共同参与。在这个体系中,仍然需要政府起主要的领导作用,毕竟医疗卫生体系属于公共物品或者准公共物品,由政府来主要提供是最好的。但是公共物品有时会出现很多的问题,这就需要市场来协调。在我国现阶段的问题是公共产品处于需要市场化的时期,但是私人的产品市场发展受到了抑制。同时政府的作用没有积极地发挥出来,导致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在医疗保障领域坚持“支持性的政府干预、有效的市场参与”原则很重要,政府应加强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投入,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管理和引导8。
3、加强社会参与的程度。在印度各个社会团体为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做出了很重要的贡献。我国也需要加强社会团体的参与度,为看不起病的贫穷人口提供资金和技术上的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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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研究 2008年第 10期
2.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篇二
1 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理论依据
商业健康保险涵盖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照护保险等, 承保责任包括由于疾病和意外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和收入损失, 还包括被保险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短期、长期照护而导致费用支出的经济补偿。
1.1 协作性公共管理理论
协作性公共管理是对官僚科层制单中心供给和新公共管理分权竞争供给的反思与修正, 以增进公共价值、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为目标, 主张充分利用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私人组织等公共管理主体的资源优势, 通过各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参与、平等协作, 形成整体化的社会治理模式。我国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初步解决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问题, 但并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的医疗需求。商业健康保险通过自营健康保险和经办医疗保险两种途径, 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 是实现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这一公共目标的有效工具。
1.2 资源优化配置理论
构建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应遵循政府与社会既相互分离又良性互动的关系准则。要坚持政府的作用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 充分利用财政资源和市场经济制度的优势, 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力量, 努力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新模式。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市场机制, 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 既可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 又可分担政府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压力, 促进社会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运行效率的提升, 从而大大提高政府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2 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发展的路径及作用
2009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 要“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广品, 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国情做出的正确决策, 是符合中国实际的科学选择, 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在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
2.1 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发展的路径
一是自营商业健康保险。自营商业健康保险是以企业和个人为投保人, 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 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在这方面,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近年来取得了较快的发展。2013年, 有10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了商业健康保险业务, 备案销售的健康保险产品涵盖疾病险、医疗险、照护险和失能收入损失险四大类, 共有2200多种产品, 保费收入达1123.5亿元, 同比增长30.2%, 高出保险业平均增速19个百分点。
二是经办社会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在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补充医疗保险的同时, 还以受托管理、经营管理两种主要方式积极参与经办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受托管理方式主要用于已经建立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即政府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管理和运作。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方案设计、精算服务、医疗服务调查、医疗费用审核、医疗费用报销支付、健康管理等服务, 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但不承担基金运行盈亏风险。政府部门通常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资金运用、协调和监督, 并承担基金盈亏风险。经营管理方式是由政府作为投保人, 以特定群体居民为被保险人, 用社保基金、居民自愿缴纳的专项费用或政府的财政补贴作为保费向保险公司投保, 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医疗费用支出的全部或部分风险。这与委托管理型的主要差异在于, 保险公司收取的是保费, 并承担承保盈亏风险。
2.2 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作用
首先, 满足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受缴费基数低及医疗保险基金缺口大等因素影响, 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较低、保障范围有限, 难以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群体对健康保障的需求。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种类繁多, 可以有效满足不同消费者对于健康产品的需求。一方面, 从“治病”来看, 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基本医保水平之上的保障, 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另一方面, 从“防病”来看, 商业健康保险积极探索健康管理, 从简单的费用报销和经济补偿, 向病前、病中、病后的综合性健康保障管理发展, 推动着整个健康服务业从“治病”向“防病”的转型。
其次, 促进医疗保障体制的安全持续发展。从国际经验看, 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一个大趋势, 就是在维持全民医保基本制度架构的前提下, 政府通过直接补贴、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推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使之成为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
最后, 提升医疗机构的运行效率。实践中, 保险公司发挥第三方经办机构的制约作用, 与医疗机构共同开展临床路径和单病种核算支付制度改革, 积极探索管理式医疗, 加大了对不合理医疗行为的管控力度, 有效缓解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压力, 提升医保基金的保障绩效, 使得健康服务业发展更为均衡合理。
3 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从医疗卫生体系看, 2013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在医疗卫生总费用中占比仅为1.3%, 而发达国家这一数字大多在10%左右, 美国达到37%。从保险业自身发展看, 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的12%, 而成熟保险市场的比例在30%左右。当前, 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
3.1 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忽视市场机制作用
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初期, 各地以地方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形式, 开展了补充保险业务。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 但随着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其弊端日益明显, 模糊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保险的界限, 导致社会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被混淆的现象严重存在。
3.2 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支持尚不到位
一是经费使用政策。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 经办机构不得从医保基金提取管理经费。换言之, 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基金管理经费, 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费没有来源保障, 极大影响了商业健康保险经办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参与力度。二是税收政策。从国际经验看, 税收优惠是鼓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最有效的政策杠杆之一, 美国对企业为员工、公民个人和自由职业者为自己购买健康保险免税。但目前我国仅对企业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5%以内税前列支, 对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税收优惠尚为空白。三是商保投资医疗机构的准入政策。医疗机构在牌照发放、医疗技术引进、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均需要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严格审批, 保险公司投资医疗机构在准入方面遇到较大的困难, 如平安保险集团投资深圳龙岗中医院因无法准入而被迫搁置。
3.3 经营管理面临的风险管控难度大
商业健康险除涉及被保险人以外, 还涉及到医疗服务提供机构, 业务关联极为复杂, 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不同程度上出现了过度医疗服务和欺诈骗保等现象, 客观上增加了健康保险的道德风险。一是保单持有人的道德风险。由于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机构不能实现对保单持有人健康信息的共享, 保险公司只能依靠健康报告或体检等方式获得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 了解程度有限;而被保险人大多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保险产品购买, 可能造成经常患病或患病几率大的人购买健康保险的积极性更高。二是医疗服务机构方的道德风险。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医药公司形成“权力寻租”合作关系,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给患者服用昂贵的进口药物、使用先进的医疗设备、享受长时间的医疗服务等方式获取回扣或红包。在我国现有医疗卫生体制环境下, 保险公司在与医疗机构合作中处于弱势地位, 与医疗机构未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难以对医疗风险进行有效评估、监测和控制。另外, 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新医疗手段的不断推出, 也加大了健康保险经营风险。
3.4 保险公司自身的专业能力有待提高
一是专业化程度较低, 专业人才匮乏。我国在2002年至2003年间才明确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方向。2005年之后, 以人保健康为首的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才陆续成立。由于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的时间短, 且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 其发展模式和盈利模式仍在探索和完善过程中。此外, 健康保险专业技术性强, 管理难度大, 风险管理、医疗服务、条款设计、费率厘定、医疗统计分析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二是信息处理能力不足, 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目前多数公司并未建成健康保险相对独立、功能完善、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业务处理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 缺乏相应数据的积累和数据分析能力, 业务管控、数据分析和服务管理的效率不高。保险行业内部、保险行业与医疗、社保行业之间都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数据共享机制。三是产品创新滞后。产品主要集中于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具有替代性的医疗保险、疾病保险, 需求较大的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护理保险等产品较少。
4 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建议
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 有利于提高医疗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 有利于推动健康服务业的整体发展。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障碍, 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 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定位。
一是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发展方向、发展目标以及工作重点, 落实医改“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完善健康保险产业政策”, 将商业健康保险作为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行业予以扶持。二是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定位和职责, 政府遵循“保基本”的原则, 为中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 鼓励高收入人群选择商业保险解决医疗保障问题, 满足其对高端医疗保障和服务的需求。
第二, 参与健康服务业投资, 实现共赢发展。
一是投资医疗机构。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 投资管理医疗服务业, 参与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投资护理院、老年病医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二是投资健康服务相关产业。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社区、体检机构等健康服务机构, 丰富健康保险保障责任, 创新服务方式, 实现协同发展。三是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引导、推动商业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的优势, 与产业资本共同筹资设立、运作健康产业投资基金, 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服务业及相关产业的资本融合、业务融通和共同发展。
第三, 完善支持政策,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制定个人和企业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税优政策。利用税优杠杆, 鼓励个人和企业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借鉴国外成熟经验, 结合我国国情, 研究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税收支持政策, 适时提高企业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的税前列支比例。二是研究制定商业保险机构经营健康保险的税优政策。研究免征各类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费收入和一年期以下健康保险业务的营业税及附加, 研究减免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一定年限内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降低经营成本。
第四, 加强产品创新, 满足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
根据我国的实际, 积极推动建立重大疾病保险、适合在职人员失能需求的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适应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变化的多种形式的长期照护保险;健全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保险保障机制, 如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同时, 要提升商保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 完善健康保险精算制度、核保制度、理赔制度和数据管理制度。开发健康保险信息系统, 加强业务智能处理, 提高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分析应用水平。
第五, 加强商业健康保险监管, 促进规范发展。
一是规范市场秩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强化销售、承保、理赔和服务等环节的监管, 严厉查处恶性竞争、销售误导等违法违规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二是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大病保险和各类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的监管制度, 建立保险监管机构与社会保障、卫生等相关部门监管合作机制。建立以保障水平和参保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业务考核评价制度, 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公开渠道和机制, 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制度,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 倡导公平竞争与合作。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教育, 建立健全商业健康保险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制度。
摘要: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商业健康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是保险业发挥社会风险管理功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课题从基础理论出发, 分析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情况, 剖析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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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建中国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篇三
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农村卫生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从2003年试点工作开始,各地按照中央提出的阶段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稳步推进,2008年在所有包括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新农合制度,提前两年实现了《决定》提出的目标。2009年参加新农合的人口数已达到8.3亿。新农合制度框架已经形成,运行机制日趋完善。
然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制度属性、未来发展定位仍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予以梳理、解读,以有利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并向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顺利过渡。
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时下所说的农村合作医疗,即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有的地方也叫做“农医保”等)。这一制度,是在老农村合作医疗基础上的重建,为了区别,故称之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3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目前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争论,主要集中在政府的出资方面。相对老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筹资中加大了政府支持力度,尤其明确规定了中央政府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给予财政补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从试点初期的人均30元起步,经过2006年和2008年两次增长,达到了目前的100元。从2010年开始,用1-2年的时间将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6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对东部省份仍按照中西部地区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在2010年一次到位。地方财政补助标准和农民个人缴费也相应提高到60元和30元,其中贫困农民的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单位按规定给予资助。
同时,由于老农村合作医疗把保障的重点放在门诊或小病上,从而导致了基金的分散使用,保障程度低,无法有效帮助农民抵御大病的风险。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明确以大病统筹为主,实行县级统筹。
而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出了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通过民政、扶贫部门资助、贫困农民参加的新型合作医疗,照顾到了贫困人口的特殊情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发展,结束了我国农村长期缺少医疗保障制度的历史,使建设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成为可能。
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变迁
尽管新老农合存在不同,但毕竟都是以农民、医疗机构、政府三方合作为内在机理。因此,在这里梳理、解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必要对农村合作医疗的历史变迁做一些系统性综述。
农村合作医疗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乡村建设运动时期,河北“定县实验”时,陈志潜博士所建立的以县为单位的农村三级保健制度,开创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先河。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所推行的保健药社和卫生合作社制度(医药合作社或卫生合作社),则在解决边区缺医少药,卫生恶劣的状况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现在所提及的农村合作医疗,则是多指建国后农村合作化运动中的农村合作医疗,这时期的农村合作医疗为世界所关注。1966年8月10日,在覃祥官(中国合作医疗之父)的努力下,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乐园公社杜家村大队卫生室”在湖北长阳县挂牌成立。其做法是:农民每人每年交1元合作医疗费,大队再从集体公益金中人均提留5角钱作为合作医疗基金。除个别老痼疾病需要常年吃药的以外,群众每次看病只交5分钱的挂号费,吃药就不要钱了。农村合作医疗做到了“有病早治,无病早防”,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
1968年下半年,毛泽东主席就乐园公社农村合作医疗作了亲笔批示:“合作医疗好”,并指示卫生部“要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此后,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农村迅速推行,实现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全国一片红。
中国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基本解决了农村居民看病的问题,大大改善了农民的健康状况,对如何解决占人口绝大数的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创造出足以让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借鉴的经验,被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誉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惟一范例”、“成功的卫生革命”。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落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有些地方持续到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人民公社的废除,新的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在农村形成,农村合作医疗在这种变革中受到巨大冲击。由于缺乏经济来源和财政支持,各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纷纷瓦解,即便存在也名存实亡。
农村合作医疗在20世纪60-70年代红火一时并不是偶然的,丁少群认为以合作医疗为核心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存在其合理的思想内核的。它利用农村当时具有统分统配权力的社区组织——人民公社、生产大队,把农民发动起来,通过农民的个人投入,参与到卫生保健当中:它用很低廉的成本培养了农村自己的卫生人员;重预防、重中医及医社合一的管理体制较好地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膨胀,保证农民能够得到最基本的医疗。
为了改变农村日益恶化的医疗卫生现状,20世纪90年代以来,党和政府开始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重建、改革,但整体效果并不佳。尽管政府在政策上大力推动,但并没能促使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在广大农村地区并没能建立起来,截至1996年,实行农村合作医疗的村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17.7%,农村人口覆盖率仅为10%左右,截至2000年底,覆盖面积也只有10%左右。为了寻求农村卫生改革的出路,中国开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设之路。
2003年3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农业法》中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农民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形式,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这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属性的定位缺陷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曾经与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和“赤脚医生”一起,并称为解决广大农村缺医少药的三件“法宝”,现在它依旧是中国农村健康保障制度的主要形式之一,中国构建农村健康保障制度不可能抛开它,另建一套体系。因而比较可行的思路则是:通过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推动它逐步向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方向直接决定着它的命运以及发展状况。而制度属性不清,定位偏差是传统农村合作医疗不可持续的根本原因,自从农村合作医疗产生以来,人们对它的定位一直是互助合作性质的保障制度。由于“自愿互助”依旧是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的基础,造成了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范围内依旧处于“一蹶不振”的状态,一直持续到2002年。
人们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寄予了很大的希望,但2003年开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仍然没有突破这一定位上的局限,仍旧没有跳出“互助”的固有构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其概念的解释仍停留在“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尽管“自愿”原则体现的是一种社会进步,但“自愿”原则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作带来了一个“高风险预期”的问题。同时,要坚持“自愿”,就需要做大量的动员和宣传工作;再加上基层政府在农民心中的威信不高,使得说服成本加大。而且,该原则可能带来一种不符合社会医疗保险“大数”法则的后果,不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
四、构筑中国农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从“互助共济”到“基本医疗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从根本上摆脱传统农村合作医疗“春办秋黄”的命运,就必须实现由“互助共济制度”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跳跃。虽然由农村居民之间的“互助”而形成的“共济”也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但这种社会保障功能是建立在乡规民约基础上的,带有很大的自发性与不确定性,因此“互助”所能产生的社会保障效果是极其脆弱的。而且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变化,这种建立在“互助共济”基础上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社会的发展需要,必须按照“与时俱进”的规律构建新制度,即农村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解决农民因病返贫的根本措施,从这个角度讲,农村合作医疗从“互助共济制度”走向以“社会统筹”为基本特点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是势在必行。
2006年9月27日,卫生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卫生管理司聂春雷副司长在谈到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方向时表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方向是要走向社会医疗保险,但将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仅是一个卫生问题,更是一个社会保障问题。从本质层次而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是一张保障农民生存权的社会防护网、安全阀,具有鲜明的社会保障性质。只有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明确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去,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才能稳定运行和持续地发展。从长远发展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走向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方向。实际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在已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只有整体考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规划与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才能得到可持续发展。
因此,笔者提出的原则是自愿绝非放任自流。换言之,政府在积极宣传鼓励农民参加的同时,也应在通过改进制度、增加支持,让农民能够真正得到实惠,进而为实现全民覆盖,共享社会医疗保障的关爱创造条件。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期实践基础上,逐步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向农村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过渡,最终打通与城镇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对接通道,使不同框架内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一个平台上放大保障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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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与完善 篇四
2010年业余护理本科班李晓敏
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增加农民福利,保障公民权益意义重大。我国的医疗制度基本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下面通过结合从化市医疗保障的基本情况,主要谈谈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与不足及以后改进的策施。
我国的医疗制度改革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5年多的实践,截至到2003年6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已达1.0094亿。全国大部分地区(98%)都启动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在中国医疗保障投入与世界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相比总体不足的背景下,相对匮乏的医疗保障投入在中国城镇与农村之间分配又严重缺乏公平性。
据了解,从化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后来由于农村经济网站体制的改革等多方面的原因经历了“两起两落”,对于很多农民来说,合作医疗已淡出了他们的记忆。1998年,合作医疗重新复办,复办后只有村集体经济比较好的几个镇村得以落实,当时的街口镇、温泉镇和江埔镇被确立为试点镇,到2003年,从化参加合作医疗的只有7条村共10897人,只占应参加人口的2.62%.今年下降为6条村9373人,占应参加人口的2.25%。全面铺开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任重而紧迫。
数据分析显示,中国公共卫生投入严重偏向于城镇,中国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恶劣,疾病不仅成为制约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而且是农村居民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在我国农村建立医疗保障制度形势紧迫。
一、中国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现状
由于农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看病的支出基本上都是自己负担,一次大病,基本上就花掉了一个家庭一年甚至两年的总收入,所以在农村,只有家庭有人生大病,一般都要举债度日。
如果从医药支出占农户家庭支出的比重看,大病带来的负担就更令人担心了。对于一般农户来说,医药支出在总支出的比重平均在8.5%左右,而大病户的医药开支平均要占到家庭总支出的30%以上。大病户和非大病户的支出构成有很大差别。我国目前进入了老龄化时期,65岁以上老年人在人口中的比例已超过7%,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3亿,占总人口的11%,21世纪中国老龄化有加剧的趋势。我国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型国家,中国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令人堪忧,三级医疗网络濒临解体,乡镇卫生院1/3基本瘫痪,1/3仅能维持生计,1/3能够发展,农民抵御重大疾病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缺陷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至今,推进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覆盖了农村90%以上的农民,切实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对改善民生,增强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当前医疗体制改革意义重大。然而随着新农合的运行,由于政策制度的原因,造成的缺陷及带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现就我市新农合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做如下剖析:
1、筹资存在的缺陷
新农合所筹集到的资金,虽以各级财政匹配补助的资金为主,同时逐年提高,但由于农民个人筹资的部分也相应逐年提高(从每人每年10元到20元,30元,乃至50元)对部分困难群众来说,经济上仍是一大负担。
另外,新农合政策一方面强调农民自愿参合;一方面又强调参合率的提升,引导农民要有互助共济的理念,因此在选择参合与不参合的问题上,多具有逆向选择的倾向,尤其是青壮年者,多数不愿缴纳参合金,有的农户甚至只缴纳老人和孩子的参合金,因此参合率的提升就存在很大的困难。因此在每年的筹资过程中,就会出现一些违规行为,镇村干部为了完成任务,就会自己出资垫支,然后设法再通过村委或卫生院,将自己垫支的资金返回,这就造成村级门诊统筹资金的不规范使用。
2、垫付制存在的缺陷及给监管带来的困难。
新农合实行垫付制,即是参合患者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新农合方案的补偿比例,患者只交自付部分,其余补偿的部分由医疗机构垫付,通过合管中心审核后返还医疗机构,这种付费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参合患者,确实起到了便民利民的作用。但同时也给医疗机构提供了可操作和可利用的空间和时间,给监管造成很大的困难。医疗机构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与乱收费等,甚至有不法之徒收购合医证,医患勾结,编造假病历进行报销,套骗新农合资金,其手段隐蔽,金额较大。在常规审核督查中很难察觉这些违规行为,这就给新农合资金的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
3、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内对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对其中资质不够的,投入不足的,服务能力差,管理混乱的医疗机构应严加管理。而这些机构的目的性很强,都是向着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而来,利用其灵活性、机动性、可操作性强的特点,采取延长住院天数、小病大治、诱导患者进行医疗消费,与部分不法分子合谋勾结、编制假病历,套骗农合资金。在打击不力的情况下,这些现象有愈演愈烈之趋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此应加强监管,尤其对医疗机构审批之后的跟踪监管应予加强。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一些建议
1、努力降低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成本
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是制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顺利运行的诸多难点之一,建议建立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这些医疗机构严格遵守有关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纪律,遏止大处方、乱检查现象;制定按病种医疗费限费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失控现象 在各级筹资额度逐步加大的情况下,可考虑取消参合人员个人筹资的部分,实现全民参合参保,不再开展普通门诊费用的补偿,普通门诊可由市场自由调节。只开展住院病种的住院费用及慢性病种门诊费用的补助,重点提高重大疾病的补助标准。采取行政措施,强制参合,可避免一户一人参合,多人享受的现象;
2、进一步完善补偿报销运行管理机制
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切实解决“报销难”的问题,取信于民;同时,在确保“收支平衡,确保支付”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和优化补助方案,减少资金沉淀,尽力提高对大病和医药费花费较多的特殊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的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民因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让农民真心感受到合作医疗的好处,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影响力。
3、上级财政应加大支持力度
从理论上说农村医疗属于外溢性的公共品,需要各级政府共同提供。上级财政应充分考虑县级财政的实际困难,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资金的支持力度,对配套资金以外的其他资金,如新建机构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宣传经费、设备购置与维护、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等,也一样要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运行。
5.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篇五
【关键词】 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摘要】 目的 探讨如何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和制度。方法 采用分析、比较和论述的方法,从我国社会保障政策角度,分析探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结果 阐明了我国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薄弱和医疗现状,提出了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深层思考和建议。结论 农村公
共卫生体系存在诸多问题,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关键词 公共卫生体系 社会保障 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保护社会成员的生命、财产、权利等不受侵犯和破坏的社会政策。医疗保障便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而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就是国家和社会针对农村的情况,依法制定的有关疾病的预防、治疗等保护农民生命和权利不受侵犯的各项政策的总和,它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医疗设施、医护人才、医保资金、疫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等方面。在抗击sars期间,人们尤其担心疫情向农村地区蔓延,因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极其脆弱,基础卫生设施和医疗条件很差,医疗水平低,农民没有基本的医疗保障,如果sars病毒向中国广大的农村蔓延,那后果将不堪设想。经历了那样一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人们清醒地认识到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刻不容缓。建立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
1.1 有利于我国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的实现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中国的农民数量非常庞大,到,农民占我国人口的60.91% [1]。农民不富裕,整个国家就不可能富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整个农村的小康,也就没有我们整个社会的小康。我国现代化的关键是农村的现代化,而农民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水平则是我国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对实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都有积极的意义。
1.2 有利于提高我国公民的健康水平投资于健康,就等于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世界卫生组织对各国的卫生状况进行了评估,我国卫生状况远远排在发达国家的后面,特别是中国的农民总是无法享受充足的医疗保障。因而,还有不少农民有了病只能是“小病养,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久而久之,我国经济发展了,公民的健康水平却没有提高,以致于包括健康素质在内的人口整体素质难以提高,而人口素质又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发达程度。可见建立完善的农民医疗保障体系意义重大。
1.3 有利于促进使用公共产品的公平性,维护农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第45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2]
。公共卫生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公民应当享有的最基本的公共产品。享受高质量的医疗保障应当作为一种全体国民可以获得的权利,从世界范围看,医疗保障已经成为了生存权的一部分。长期以来,由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和有关政策的不协调等原因,使得我国的公共产品在供给上一直实行城乡分割的“双轨”制,许多农民并没有真正享受到基本的公共产品。在现阶段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城乡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的情况下,更应该加强对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视,维护农民的基本权利。目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状况分析
2.1 公共卫生投入严重不足,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据统计,我国卫生事业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3%左右,公共卫生事业费用约占总卫生事业费用的15% [3]。我国农村卫生费用投入严重不足,1998年政府在卫生事业上投入587.2亿元,其中只有92.5亿元投向农村,仅占政府投入的16%。同年,全国卫生总费用为3776.5亿元,占总人口80%的农村人口使用的份额不到25%。我国农村人口平均占有的卫生资源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即80%的农村人口只占用了20%的医疗资源和设施。这样造成了城市医疗设施、医疗技术人员的大量闲置和浪费,而农村很多乡镇卫生院基础医疗设施很差,缺少高水平的医务人员,无法满足广大农民的医疗要求,从而形成了城乡卫生资源配置的不平衡。
2.2 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不健全,卫生机构医疗基础设施差 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是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是为农民提供基本预防和医疗保障的,用基层的话说就是“县是龙头,乡是枢纽,村是网底”。但做为“枢纽”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却是生[课件]存困难,导致了“枢纽不灵,网底不牢”的严重现象,如果再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修护,整个农村卫生服务网络都有可能瘫痪。再是由于重医轻防的现象突出,卫生院缺少运营需要的基本经费,为了生存只能走以药养医的路,而村卫生所的状况就更加糟糕,无基础医疗设施,要么承包给了个人,要么名存实亡。相当一部分村卫生所无房屋,靠听诊器、血压计和体温计这“老三
样”来诊病,这对常见疾病、多发疾病的诊断都很困难,更何况要应付日常的预防保健工作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这些因素严重影响了农村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2.3 缺少专业卫生人才,医疗服务质量差 大多数乡镇卫生院里,中专毕业生占多数,无学历的卫生人员也不少,最大的问题是人才不愿意来。由于没有一个合理的人才机制,人才来了也留不住。加上多数卫生院的资金不足,条件差,工资低,就更加吸引不了医疗卫生人才。农村的医疗服务质量很低,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专业的卫生人才。对于素质不高的农村卫生人员来说,诊断常见病、多发病都成问题,难以开展日常的预防保健工作,更何况要应付随时可能出现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2.4 医疗费用的增长高于农民收入的增长,农民缺乏最基本的医疗保障 由于医疗行业的市场化和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造成了我国医药市场一直处于混乱状态,表现为医疗费用增长过快、药品价格居高不下,有的医生为捞取回扣乱开处方,医疗用品质量令人担忧。而最严重的问题是医疗费用的大幅提高,这令多数农民望而却步,不少卫生院走的是以药养医的道路。以致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非常严重 [4]
。医疗费用的迅速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医疗费用的大幅度上涨,给原本贫困的农民造成了更加沉重的经济负担。农民陷入了不敢生病、不能生病但又往往多病的困境。他们迫切需要一个完善的医疗保障,以保证最基本的卫生健康。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思考和建议
3.1 政府为主导,多渠道地筹集资金 建立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资金来源问题。农村医疗保障资金可以分为医疗救助资金和大病医疗统筹资金。政府社会救助职能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医疗救济,医疗救助资金应该主要由政府财政予以扶持,并加大资金投入。同时,应实行多渠道的原则,在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包括接受社会捐助来支持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3.2 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增强防病意识 的政府报告中提出“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助体系,提高应对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农村卫生院和乡卫生所是“防病大堤”的“堤脚”,要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提高农民预防保健意识,防止许多地区已被消灭或控制的传染病再度出现,甚至流行;否则,将严重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可以安排部分国债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的农村卫生工作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为广大农村居民筑起健康保护的屏障,下决心使农村医疗摆脱举步维艰的恶性循环。
3.3 加强农村卫生人才的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目前农村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医疗卫生整体水平较低,卫生机构服务质量不高,预防保健工作薄弱。由于农村经济的制约,很难吸引高素质的卫生人才。应调整农村医学教育方式,要有为农村专门培养医学人才的学制教育,比如建立相应的本科或专科,要设置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班,也可以采取定点培训进修的方法。这样才能培养适合农村的、在农村能留得住的、素质较高的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同时应该完善继续教育机制,将现在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中专以下学历的人员通过考试进入成人或医学院校进修学习,毕业后再回乡镇卫生院工作。还应建立、健全在岗培训制度,提高卫生人员的业务素质,进而提高农村的医疗服务质量。定期和经常组织医学专家到农村为农民看病。对长 期在艰苦、边远地区的乡及乡以下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工资优惠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要给予适当倾斜。
3.4 降低医疗费用,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政府应加强对药品的进货和销售环节的管理,减少药品销售环节,畅通药品销售渠道,尽量避免药品过多的销售环节而导致药价过高的现象发生。对于医疗器械的购买也要加强监管,避免为捞取回扣而使其价格上涨。政府部门要确保农民用药安全和药品价格低廉,可以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向医疗机构配送,并免收代理费,逐步形成药品供销的一条龙,净化农村药品市场,使农民吃上放心药。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结合起来,首先解决贫困地区的卫生设施建设与缺医少药的问题,并在国家扶贫专款及有关扶持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专门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扶贫问题。
3.5 开展医疗知识网络服务,推行医疗卫生管理的网络化 要建立医疗知识网络服务系统,针对农民和农村的多发病以及重大传染病,提供相关的医疗卫生知识。使农民在日常生活中不仅增加了医疗卫生知识,而且还增强了预防的意识。使得科学的知识抵制了封建迷信活动的传播,而且对开展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贫困的地区,政府应该出资建立这一网络服务系统。现在微机管理已经进入各行各业的管理工作中,因而同样可提高乡镇医院的信息化的建设,可以保证给予农民最佳的药物治疗,尽可能减少农民在看病、取药等方面的不便,使农民了解所开药的基本效能以及医疗服务的各项费用,方便了农民看病治病,增强了乡镇医疗卫生工作的透明度。
3.6 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5]
。农村医疗合作制度过去在农村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卫生服务制度。在改革开放初期,这个制度解体了,因而要因地制宜地搞好试点工作,探索出一些比较好的做法,为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经验。对于广大农民来说,疾病威胁主要是重大疾病,这是因为他们缺少一个健全的合作医疗制度,他们无力承担疾病带来的沉重的经济压力。同时,由于国家投入的资金有限,不可能一下子建立起全面的、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体系,所以只能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最急需的地方,即农民的重大疾病上,为农民建立最基本的“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因此,要坚持重大疾病保障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更全面的医疗保障体系。
6.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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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
时间:2012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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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制度安排和政策体系,是在我国政府不断努力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出台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旨在解决农村人口医疗保障问题而设计的新型制 度,自 2003 年试点以来,成效显著,得到农民的普遍拥护。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旧的医疗制度退出后出现的,这一制度由我 国政府主导,以农民自愿参加为原则,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集资金的方式,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并主要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形成的新型合 作医疗制度。这项制度自试点运行以来,在帮助农民减轻负担,抵御重大疾病风险,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含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具体现状
(一)我国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方面的财政支出目前我国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是 1.6%―1.7%。在这部分财政支出中,大约 70%用于城市,30%用于农村;然而我国有近70%的人口在农村,一半农民因 经济原因看不起病。据统计,2002年政府在卫生事业上投入 587.2 亿元,其中 只有 92.5 亿元投向农村,仅占政府投入的16%。我国农村人口平均占有的卫生 资源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0%的农村人口只占用了20%的医疗资源和设施。即 这样造成了城市医疗设施、医疗技术人员的大量闲置和浪费,而农村很多乡镇卫 生院基础医疗设施很差,缺少高水平的医务人员,无法满足广大农民的医疗要求,从而形成了城乡卫生资源配置的不平衡。
(二)农民收入与医疗费用支出的比较 农村无钱看病买药、无钱住院治疗的病人正在逐渐增多。据调查,农民生病 无钱就诊的比例由 1995 年的 4%上升到 2003 年的 7%,需要住院因无钱而未住院的比例由 1995 年的 13.4%上升到 2003 年的 24.5%。农民患常见病后,有 32%找村医治疗;22%自己买药吃;仅有 20%到乡卫生院就诊。
(三)我国农民的健康状况 另一组数据表明,近年来农民健康水平改善不大甚至有所下降。1995 年与 2003 年相比,我国农民患病率从 69.0‰提高到 128.2‰,慢性病患病率从 86.0‰ 提高到 130.7‰,因病休工天数从 5.4 天提高到 6.8 天,因病卧床天数从 2.4 天 提高到 3.2 天,这几项反映农民健康水平的基本指标都有了明显增加。
(四)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人数与日俱增 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一人群占贫困户的 30%-40%,有的甚至高达 60% 以上。即使在经济发达的苏州地区,仍有 20%以上的农民看不起病,它正顽强地 抵消着政府扶贫、减贫的努力。
三、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投入严重不足 目前,中国城乡所呈现的二元社会结构一时还难以改变,这不仅导致城乡居 民在人均收入上的差距日益拉大,而且也导致了城乡居民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得 到的服务差距过于悬殊,“70 的农村人口,只得到不足 20 的卫生费用”。根据 世界卫生组织 2006 年公布的数据来看,2003 年政府公共卫生投入占 GDP 的比 例中,中国为 5.6%,在 190 个成员国中排名 97 位。
(二)筹资成本比较大,筹资机制还不够健全 1.农民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知需要一个过程。2.在农村人口异质化的背景下,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村医疗的需求不同。3.在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上,很多农民基于过去的经验,对政府的信任 度不高。
(三)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需要加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有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的限制,如果定点医疗的 医疗费太高就会限制农民参加该制度的积极性。
(四)因病返贫,致贫现象依然严重。医疗改革滞后引发的医疗价格快速上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以收定支 的防范群体疾病风险保障制度,如果医疗价格不断上涨,在既定的补偿方案下将 会因收支缺口增大而难以维持,因此,遏制医疗价格上涨对新型医疗的健康发展 非常重要。我在调查中发现,实施新型合作医疗之后,参合农民虽然得到一定程 度的资金补偿,但由于医疗费用的持续上涨,补偿后农民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并 没有显著下降。一些农民反映合作医疗的主要受益者是医疗机构,如何控制医疗 费用的上涨问题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五)农民的认知度有待提高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合作医疗主管部门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印发一些小册 子,张贴一些标语等等,其手段和力度都值得商榷。而农民的接受能力则取决于 个人收入水平和文化水平,收入、文化水平较高的农民,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更 强。但现实中,一般是年轻些的农民文化水平较高,但这部分农民平时多在城市 打工,家里多为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且在家庭经济结构中处于从属地位,即 使能够认识到合作医疗的益处,也多因“不当家”而影响资金的及时筹集。因此,如何让农民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的认知度,是关系到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成败的关键。
(六)相关的法律保障缺失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的颁布与执行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奠定 法制的基础。但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基本上是在各级政府以及合 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制定的规章制度约束下进行的,地方只是依据《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基准,并没有正式的合作医疗法规作规范。部门规 章条例虽然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约束作用,但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约束仍是有限 的。这样,难免会造成制度在长期运行中缺乏法律依据,以及出现权力部门破坏 规章制度的行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持久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改进和完善
(一)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快推进新农合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对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新农合信息化的管理协调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规范》和《通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卫生部将组织有关专家检查、指导各地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
(二)做好规划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本指导意见提出的原则,在2007年2月底前,制定出本省(区、市)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要充分考虑系统的整体性、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性,采取充分论证、试点运行、分步实施、全面推广的方法,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务求实效。
(三)加大投入
完善分级负担的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兼顾建设和日常维护。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省级平台建设给予补助,各地要落实信息系统建设投入并保障信息系统运转,发挥信息系统的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各地要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实施对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强追踪问效。
(四)加强培训
加强对新农合信息系统有关人员的培训,从整体上提高信息系统管理和操作人员队伍的素质,形成科学管理团队,提高各级管理部门的应用能力。在确保系统安全性和核心技术自主性的前提下,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发展。
(五)加强政府廉政建设
据了解一些地方政府私自挪用国家补给的农村医疗费用而导致农村医疗资 金严重短缺,农民医药费报销得不到保障,从而拒绝缴费,等等。为了尽量避免 这一现象根本的解决途径是加强廉政建设,打造一批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的政 府公务人员。
(六)加强医院建设
1、提高医院信誉,加强医师道德教育;
2、吸引具有专业水平的高素质医师扎根农村,建设一支较高水平的医师队 伍;
3、强化医院领导阶层,培养清正廉洁的领导者;
4、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加强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5、医院公布药价,做到明码实价,公布进货渠道保证药的质量。
(七)实施医疗救助计划,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
直接设立政府或非政府医疗救济基金来扶助贫困人群,可以对医疗保障的 死角或力度不够的地方进行补充保障,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和程度,这与有些地 区每年组织缴费动员“战役”投入的大量项目经费相比,也较经济可行,有助于 建设有效运行的基本医疗保健。
(八)发展农村经济
经济是上层建筑的基础,只有充分发展农村的经济才能使农民摆脱贫困根本 解决资金短缺等一系列问题,才能实现较高级的农村医疗保险形式,最终解决因 病致贫返贫的问题。
五、总结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而且这种差异 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改变。因此,我们不能够也不应当在各地建立农民医疗 保障的问题上采取“一刀切”和“统一模式”。笔者认为,基本的合作医疗标准 确定后,应允许各地区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地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 经济发展水平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在不发达的农村地区,特别是 贫穷落后地区,以推广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为宜,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 目标。在发达和中等发达的农村地区,推广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同时应推行大病 医疗保险制度。因为,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毕竟补偿水平低,属于一种低层次的医 疗保障制度,仅仅是一种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的无奈选择。总之,随着农村社会 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必将融入城镇社 会保障体系,使农民的医疗保障达到较高的水平。
建立和完善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合和谐社会的“助推器”,是帮助农民致富的“加
速器”,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总之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方方面面的问题,不管是在管理上的原因、还是制度本身的原因,只要我们能够从根本上清楚地认识问题的所在,加上我们的努力改正和完善,相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定会得到广大农民的赞赏和拥护。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
参考文献
[1] 张仲芳:《中国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研究的文献综述》2001.3
[2] 叶旭军,施卫星,李鲁:《城市外来农民工的健康状况与政策建议》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04.9
7.构建保障患者安全的医疗管理体系 篇七
1 构建患者安全的医院文化
医院文化是医院全体成员共有的价值和信念体系。它代表了医院成员所持有的共同观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所医院医疗行为的目的和方向,对医院每位工作人员的行为具有价值导向功能。营造患者安全的医院文化是实施患者安全目标管理的基础。医院党委倡导又好又快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把患者安全工作作为医院的首要任务和保底工程来抓,注重营造患者安全的文化氛围,倡导“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一切”,以及“以病人为中心,打造极致化服务”等理念,在医疗服务全过程中体现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方便病人、服务病人的人文精神[2]。
1.1 加强患者安全目标宣教
医院每年制订患者安全教育计划,明确教育内容、教育主体、组织方式和目标要求。为了使患者安全观念深入人心,医院在各级落实日常安全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每年召开全院医师大会、护士大会进行全院范围的安全动员和宣传教育,通报年度患者安全目标和组织实施办法,大力营造患者安全的舆论氛围。强化全院人员安全意识,开展逐级签订《岗位责任书》、《患者安全承诺书》和百日医护安全竞赛、患者安全整顿月等活动。医院从2005年开始连续开展了“质量年”、“管理年”、“效益年”、“奥运年”、“创新年”等主题年建院活动,每次活动均把“患者安全目标”作为重要内容,并从不同侧重点推动目标实现。
1.2 建立畅通的不良事件上报系统
医院倡导全员参与,共同实现患者安全目标。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或知情人面对可能受到的处罚、责备等,出于各种心理,可能会选择隐瞒不报,这将导致患者得不到及时的救治以及损害后果的持续进行。针对这一现实问题,医院对不良事件的上报采取非惩罚性,做到一切以患者利益为重,鼓励员工积极主动报告存在或潜在的安全问题。同时积极鼓励患者参与安全管理,建立了在院病人意见征集制度和出院病人随访制度。通过以上活动和机制,不断强化了患者安全的医院文化建设,将确保患者安全诠释为全体人员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提高了全体人员注重患者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健全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和规范
建立健全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和规范是构建患者安全医疗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患者安全,首先要正确、全面识别造成患者不安全的因素,分析它们的可预防性、可操控性等情况,以及有效预防、控制的措施和办法,进而以制度和规范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提供给相关的医务人员遵照执行。这样既避免了医务人员工作的盲目性,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效果。医院组织各岗位人员对患者安全目标逐一进行分解、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规范,并根据实施过程中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1 创新制度建设
在提高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目标上,医院完善了《查对工作制度》。在强化“三查七对”落实的基础上,根据特殊岗位工作性质,分别制定了临床科室、手术室、药房、输血科、检验科室、病理科、放射诊断科、放射治疗科、理疗科、针灸科、消毒供应室查对工作重点。引进口服药品自动分包发药机,建立静脉用药集中配置中心,提高患者给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此外,针对非正常意识状态患者身份识别,也制定了可行的办法和措施。
在提高用药安全目标上,建立了医院、临床部、科室三级合理用药检查小组。依托医院药事管理与药品治疗委员会,加强药政法规、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杜绝违规用药。定期召开药物应用评价委员会会议,进行合理用药调研分析,每月对各科室药费比例进行通报讲评,每季度进行全院药品消费情况调研分析。在医生工作站中研发了合理用药应用系统,及时提醒医师正确合理用药。重点强化含兴奋剂药品、毒麻药品安全管理,制定了免疫制剂、肿瘤药物、血液制品等特殊药品应用指导规范,大力推进抗生素分级使用管理。推行药师下临床指导用药制度和药师参加临床联合会诊制度。
在提高手术安全目标上,实施了手术分级准入管理,对全院开展手术项目按手术风险、技术要求划分甲、乙、丙、丁四级,规定每一级别手术者资质要求,同时严格专科手术项目准入和手术者准入考核把关[3]。严防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实施了《手术安全核对表》,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及巡回护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个阶段,共同核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手术物品等并签字确认。建立了《住院患者二次以上手术报告制度》,加强再次手术病人的问题分析和质量把关。
2.2 严格规范管理
规范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沟通。绝大多数情况下,医护沟通通过计算机下达和执行医嘱来完成,这种沟通一般是准确、完整、毫不含糊的。但在某些状况下,比如正在抢救患者,此时的沟通一般是面对面口头的,这种沟通最容易出现错误。针对抢救时的口头医嘱,医院规定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诵一遍,下达医嘱的医师查对药物名称和剂量无误后方可执行。术后医嘱由手术医师下达在首页麻醉记录单背面,并在手术结束、患者返回病房后1小时内,由手术医师将所下达医嘱重新录入计算机工作站。
规范医院感染控制。医院要求医务人员从最基础的环节做起,突出抓好手卫生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科经过充分调研,为医务人员提供适合的手卫生产品,在洗手场所张贴规范的洗手流程,要求医务人员在门诊接诊病人和检诊住院病人时做到“一例一次手消毒”,同时定期到手术室和科室检查手清洗消毒质量。此外,医院要求外科医生在进行换药等操作时,严格配戴帽子、口罩和手套,落实情况与科室和医务人员目标管理考评挂钩。
规范实验室危机值管理。建立实验室危机值报告制度,对临床试验值、超声、放射、核磁等危急值进行界定,规定危急值报告程序和要求,做到及时报告、有效处理、双向反馈。加强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建立医技辅诊科室主检医(技)师制度。
规范患者风险评估。在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事件和压疮发生上,评估发生跌倒和压疮的风险因素,实施患者入院病情评估,改善基础设施,实施老年人门诊就医陪诊制度,制订护理风险防范预案和有针对性的护理计划,严格分级护理,加强生活护理。
3 健全医务人员安全培训体系
3.1 严格实施医务人员岗前培训
医院要求所有新入院人员必须参加上岗前培训,综合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临床工作。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涉及医疗质量、患者安全的的重点规章制度、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等。
3.2 持续抓好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
医院制订并组织实施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住院总医师培训工作实施细则》、《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进修医师临床工作管理规定》等制度措施,严格落实专业技术干部阶段规范化培训,要求所有达年资人员在医德医风、理论知识、操作能力、医疗文书、法律法规、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等方面必须达标。同时,探索开展医务人员人文知识讲座,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医患沟通能力。
3.3 突出强化医务人员基本功训练
医院始终重视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面向全院医师,尤其是中初级医师开展“三基知识精品课程”讲座,加强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医院投入600余万元,构建医学临床技能模拟培训中心,设置了急救训练室、临床综合技能训练室、妇产科训练室、内镜诊疗技术训练室等专业技能模拟训练室,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训练场所[4]。从2005年开始,医院每年开展全员全岗位技术练兵活动。全面提升了医务人员的技能水平,为确保患者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4 建立落实患者安全的监督机制
建立科学有效的督导检查和评估评价机制是保障患者安全目标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医院将患者安全目标纳入全院目标考评方案,建立患者安全考评指标体系[5]。把患者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纳入考评内容,明确考评标准、检查方法、组织机构和奖惩措施,与科室、医务人员的评功评奖、晋职调级等切身利益相挂钩,以定期检查考评,促进患者安全制度落实。
医院构建了包括院医疗质量考评委员会、机关、临床部和科室在内的四级安全管理监控体系,从组织上保障了患者安全检查考评的多层次。在初始安全监控上,由科室质量考评小组对每个岗位和每位医务人员进行检查,考评结果作为评价科室医务人员工作质量的主要依据;在环节安全监控上,由临床部组织日常监督检查、夜查房抽查、阶段质量考评等,强化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管理;在终末监控上,由机关和质量管理科对临床部和科室进行检查考评,重点对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医疗质量考评委员会定期检查门、急诊质量和手术、会诊、抢救等工作质量,对患者诊疗工作的全程进行监控。考评形式采取每月有检查、每季度有分析、半年有讲评、年终有总结,确保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5 效果
患者安全目标的提出,为医院管理者提供了保障患者安全、维护患者权益的目标和实施途径,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指明了服务过程中应当关注的关键环节和部位[6]。实施患者安全目标以来,医院医疗服务总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门诊病人总满意率在96%以上,住院病人总满意率和医疗质量信任度保持在99%以上,医疗纠纷投诉发生率每年下降30%。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积极实施患者安全目标管理对确保医院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确实能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易利华,黄培.患者安全的特定医疗含义研究及实践[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8,(11):739-741.
[2]秦银河.医院质量战略构建与服务模式创新[J].军医进修学院学报,2006,27(4):241-244。
[3]刘广东,郑部,石青龙,等.实施外科手术分级准入管理的实践[J].中国医院,2008,12(12):68-70.
[4]夏蕾,王鲁宁,李玉珍.构建医学临床技能模拟培训中心的实践与体会[J].军医进修学院学报,2009,30(4):583-584.
[5]刘广东,郭渝成,张思兵.实施综合目标管理考评的实践及体会[J].中国医院,2008,12(11):45-47.
8.探析企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篇八
关键词:信息安全 系统安全 区域分级 入侵检测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3(c)-0210-01
技术创新和企业信息化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随着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人们对信息化的作用越来越有所认识,对信息化的建设更加重视。建立必要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信息传输和处理系统,以适应信息收集、处理和开发工作的需要。目前,很多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信息安全风险,这些风险即来自外部,也来自内部。主要安全风险有:计算机病毒、特洛伊木马、网络侦听、Dos攻击等。
1 进行安全区域分级
在企业信息系统中,对安全域进行合理分级,根据网络结构、应用系统用途以及信息的安全等级等因素,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域的划分,将不同用途的系统划分在不同安全域、将信息系统用户功能区域与信息系统管理功能区域划分在不同安全域、将应用服务与数据存储服务划分在不同安全域,分别进行保护,应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对跨越安全域边界的访问进行有效控制。
根据企业的网络拓扑结构,在充分考虑可行性和防病毒要求的基础上,在企业整个网络安全管理架构方面,采用分级管理、多重防护的管理措施,根据不同部门的业务重要性,设定不同的信息安全级别等级,进行信息安全保护,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部门需求和网络安全级别的分级等级,制定和部署不同的安全策略进行网络安全管理,既避免了保护过度造成的工作不便,也避免了低于需要的安全保护的级别,而存在的潜在风险,一旦某层级的网络出现问题,便于该层级的网络在第一时间得到最有效的解决。
2 部署网络入侵防御系统
部署的入侵检测设备(IDS),属网络攻击行为检测设备,不能对攻击行为进行阻断,主要用来对网络、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监视和分析,依照一定的安全策略,尽可能发现识别已知的各种攻击企图、攻击行为或者攻击结果,以报表的形式进行统计分析并报警,以保证网络系统资源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而目前流行的网络攻击方式和种类逐步向网络上层延伸,攻击行为经过通用端口进行伪装,欺骗无法流重组和协议分析的入侵检测设备。使原有的入侵检测设备失去了攻击检测阻断的准确性。
为了满足网络数据处理要求,保证网络不会受到入侵的攻击,规划新增部署网络入侵防御系统(IPS)。入侵防御系统可以深度感知并检测流经的数据,对于TCP流分段重叠进行完整和合法性校验,基于目标设备的操作系统进行准确的的流重组检测。检测引擎首先对到达的TCP数据包按照其目标服务器主机的操作系统类型进行流重组,然后对重组后的完整数据进行攻击检测,实现在应用层中将有害流量从正常业务中分离,从而从根源上彻底阻断了TCP流分段重叠攻击行为。
3 部署内网安全管理系统
内网安全管理系统从终端安全、桌面管理、行为监控、网络准入控制等多个角度构建一套完整的内网安全防护体系,贯彻“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安全理念,通过集中管理、分层保护原则,全方位保证企业内部网络安全。
采用内网管理系统,分别在企业访问终端上部署客户端,并在企业网部署内网安全管理服务器,通过设定策略对桌面机器进行全面安全防护,并实现以下的安全功能:
终端桌面访问控制:为厂所有联网主机提供以应用程序为中心的主机防火墙保护功能;提供传统的主机型防火墙功能锁定合法应用程序,防止恶意程序通过伪装或代码注入等手段绕过防火墙的检测;当系统探测到远程攻击行为时,可以自动阻断所有來自攻击方的网络通讯,确保主机的安全。
终端桌面入侵检测:提供的完整的主机型入侵检测系统(HIDS),有效保证了检测效率和更低的误报警率;提供入侵检测特征的编辑功能,管理员可以根据企业的特点和新出现的网络威胁自定义入侵检测规则,也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升级HIDS的入侵检测特征库,快速而灵活的应对不断出现的新的网络攻击行为。
防病毒软件检测:提供了对主机的杀毒软件的检测功能,可检测主机运行的杀毒软件版本和杀毒软件病毒库版本及升级时间等。
补丁管理:通过策略定制,可以自动检测、下载和安装适用更新;通过定制需要安装的补丁,自动从服务器下载并安装IP管理:对局域网内IP地址、MAC地址进行管理控制,有效检测IP冲突;建立IP地址库,提供IP查询功能,显示IP地址资源使用情况;对于已分配的IP地址要与MAC/主机名进行绑定,对于未分配的IP地址可以自由使用,也可以禁止使用,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策略化配置;对IP地址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防止IP地址被非法盗用,保证已经预留的IP地址只能被预留者使用。
行为监管:对拨号行为进行监管,包括:实时监视普通电话线、ISDN、ADSL等方式的拨号上网;对拔掉内网网线或禁用本地网卡等进行非法外联的主机监测;对打印机进行监管,包括:实时监视对网络、本地打印机的使用;通过策略定制的限制主机可以使用哪些打印机;对文件的监视,包括:对通过网络或者本地非授权读写、拷贝、删除涉密文件行为的监控;对文件属性改变包括文件内容修改的行为监视;对计算机外存设备的监管,包括对软驱、光驱、USB、光驱等读写的监控。
系统监管:进程监控。提供黑白名单两种方式,保证主机运行进程的可控性;提供菜单可远程终止指定主机上面的进程;所有被控主机的进程可查看监视;端口连接监视。可以监视所有被控主机的连接状态,可以监视主机的安装的软件信息和硬件信息,当软硬件信息改变时,提供了报警功能。
4 部署安全审计及日志管理系统
安全审计系统是一种基于信息流的数据采集、分析、识别和资源审计封锁系统。可以根据设定的安全控制策略,实时审计网络数据流,对受控对象的活动进行审计,对信息系统中的操作行为和操作结果进行收集和准确记录,实时的监测系统状态,监测和追踪侵入者等等。通过对日志的检查,可以发现错误发生的原因,或受到攻击时攻击者留下的痕迹,并可以重现用户的操作行为的过程,为安全管理提供用于安全事件分析的数据与事后的行为取证。
通过部署安全审计及日志管理系统,对网络进行网络审计管理,提高对关键资源的全局控制和调度能力,为全面管理提供一种审计、检查当前系统运行状态的有效手段。
5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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