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的内容

2024-06-18

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的内容(14篇)

1.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的内容 篇一

档案鉴定工作的内容

档案鉴定标准可分为两大类,即理论性标准和技术性标准,档案鉴定工作的内容。

(一)理论性标准

理论性标准是档案价值鉴定的基本标准和理论依据,综观中外档案学界长期以来形成的理论研究成果,档案鉴定的理论性标准主要包括:

1、德国档案学家迈斯奈尔提出的年龄鉴定标准和来源鉴定标准。

(1)年龄鉴定标准:即“高龄案卷应当受到尊重”。迈斯奈尔主张:每一个国家应设置一个禁销档案的“界限年份”,应对在此年份前形成的档案加以高度重视、妥善保管,而不应擅自毁弃。

(2)来源鉴定标准:强调不能把案卷当作零碎的材料孤立地、分别地单独评判,而应当以它们固有的行政关系为具体背景进行鉴定,即在鉴定时,应该考虑各行政单位在政府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其活动性质,以及这种活动与上下级行政单位活动的关系。

2、波兰档案学家卡林斯基提出的“职能鉴定论”。这是在研究继承迈斯奈尔来源鉴定标准的基础上提出的,主张按照形成档案的机关在政府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的重要性来确定文件的价值及保管期限。

3、美国档案学家谢伦伯格提出的文件双重价值鉴定标准。指出文件价值中存在着第一价值和第二价值的区别,这是按利用文件的主体为参照进行划分的。指出公共文件的价值首先体现为对原机关的原始价值,即第一价值,具体体现为行政管理、财务、法律和科研价值;而后再体现为对其它机关及非政府方面使用者的从属价值,即第二价值,分为证据性价值和情报性价值两种形式。对这两种不同价值,在鉴定时应予以充分考虑。

4、宏观职能鉴定标准。这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电子文件大量涌现后的产物。“此时鉴定的注意力首先不是形成者来源,而是能够反映社会需要的各种社会职能活动过程或其主题”①;“宏观鉴定法所面对的不再是单份文件,而是某种职能的文件”②。

5、效益标准。这是欧美国家近些年来在鉴定中奉行的一条原则,主张在鉴定档案保存价值时应考虑到档案的保管费用。从其发展历程看,效益标准已从出现伊始的饱受批判转变为被各种鉴定体系广泛采用,显示出了其实用科学的一面。

6、相对价值标准。这是我国档案学界提出的一种档案价值鉴定标准,即在承认文件的价值取决于档案客体属性及其满足利用者需要的程度之前提下,适当分析全宗和全宗群内档案的完整程度,从全宗和全宗群范围内来观察档案被保存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全宗和全宗群档案的完整程度越高、绝对数量越多,每一份文件的价值就相对越低,反之则越高。即:在一定情况下某些文件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可以相对地提升或降低。相对价值标准的提出,旨在使档案鉴定工作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机械主义和教条主义。

(二)技术性标准

技术性标准是档案鉴定实践中用以参照的具体标准,主要有文件材料的归档和不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鉴定工作制度等,工作鉴定《档案鉴定工作的内容》。

我国目前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可分通用档案保管期限表、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同系统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同类型档案保管期限表和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五种类型。它们是各机关、档案馆鉴定档案价值、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依据和标准,以此作为参考,文书立卷人员能较容易地区分文件的不同保存价值,初步确定其保管期限,为以后档案馆鉴定档案的价值打下基矗至于档案鉴定工作制度,则包括制发鉴定档案的标准文件、档案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销毁档案的标准与监销制度等几方面内容。一种健全的档案鉴定工作制度,可以有效保证档案鉴定工作的质量和防止有意破坏档案,使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有组织、有监督地进行。事实证明,这些技术性标准在文书档案人员的具体鉴定工作中起到了有力作用。

二、我国档案鉴定理论的发展及档案鉴定标准的确立过程

(一)我国档案鉴定理论的特征

我国的档案鉴定理论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主要是在学习原苏联档案学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档案工作实践,并且吸收了民-国时期档案学有关档案鉴定理论而逐步形成的。民-国时期的档案界提出的鉴定标准均重视档案的历史价值和行政价值,但它存在缺陷,即仅仅停留在机关范围内的一般的行政价值和历史价值的认识上,且当时没有得到有效实行。而原苏联的档案鉴定理论对我国的影响可说是最为深刻和久远的。例如,原苏联档案界提出:档案的鉴定原则是历史主义原则、党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在鉴定档案的价值时,应考虑文件内容、文件来源、文件的形式特征、情报的重复性、档案全宗文件的完整程度、文件的物理状况及文字、语言、艺术及其它特点,等等。这些原则和标准被我国档案工作者加以吸收和借鉴,再与我国的档案鉴定工作实践相结合,明确提出了鉴定档案价值时应考虑的相对价值标准、社会需要标准等新的标准,初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概念、原理体系。无可否认,这些鉴定理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确实对我国的档案工作起到了一定指导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档案的安全,防止了任意销毁档案文件的事件发生,有效地保证了我国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性。

但是,建国以来长期形成并得以贯彻的具有我国特色的档案鉴定理论,虽在实践中证明了其价值,但同时也正是实践——这一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宣告了这些理论自身存在着的不足。因为我国的鉴定理论一直以来都侧重于对鉴定的原则、一般分析方法、保管期限和保管期限表以及鉴定工作组织的研究,而对档案鉴定中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得不够,这在实际工作中就显得空泛,缺乏足够的实用性,可操作性不强。“对基本理论研究的不足,造成‘档案价值’概念模糊,鉴定的理论框架构建不起来;对应用技术研究的不足,造成具体的操作技术、标准、鉴定质量的检查与控制的方法空白或残缺”③。事实上,在科学研究中,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是两种常用的分析方法。我国长期形成的鉴定理论往往侧重于对档案鉴定的原则及其工作性质等等进行描述、概括,而忽略了档案价值中实际存在着的数量关系,缺乏足够的定量分析的成分。这一现象与其它许多国家明确规定文件进馆比例的做法相比,显然存在着具体操作上的困难,鉴定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2.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的内容 篇二

一、唐初期司法变化主要内容

1.确立流刑制度。唐初期司法变化中,在法定刑罚方面,有五刑即答、杖、徒、流、死,这是由《北齐律》到隋《开皇律》的沿袭,其中包括死刑、绞刑、斩刑。然而,在唐统治初期,开始改动“流刑”,废除了奴隶制五刑对人肉体的摧残,在《开皇律》之中就规定,对于流刑将其分成三等“有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应配者,一千里居作二年,一千五百里居作二年半,二千里居作三年。”

2.确立“十恶”制度。在我国封建法律制度中,具有德主刑辅、礼法合一思想,以是集古代刑事司法制度大成唐朝刑事司法制度达到顶峰,占据我国古代法律发展史重要地位[1]96。唐初期司法中,对于“犯十恶者,为常赦所不原”,对于危害国家安全、严重违反日常伦理的大罪,其中对于谋反罪、谋大逆罪、不孝罪以及谋叛罪、大不敬罪等,都进行严厉的惩罚,在唐代初期,再行恢复十恶制度。

3.承袭“八议”制度。唐代承袭隋代的“八议”制度,在司法“八议”中,其包含内容为“一议亲,二议故,三议贤,四议能,五议功,六议贵,七议勤,八议宾”,也就是遵循刑不上大夫礼制原则,人要不是犯十恶罪,对于其他的罪行则可通过各种途径用以减轻、免于处罚,展现出唐代司法的开明。

4.规定刑法适用原则。据文献记载,成文法典在史料《法经》中已被记录,故有“旧律因秦《法经》,就增三篇,而《具律》不移,因在第六”,该法对唐朝初期司法变化产生一定的影响[2]36。在唐代初期司法中的刑法适用方面,唐律《名例律》中规定,在划分公罪与私罪,对于自首减免刑罚,以及共同犯罪处理方面,应该可以根据适当情况,能够区分故意与过失,给予司法处罚。例如,对于人斗殴却未伤人的情况,给予笞四十的刑罚;对于殴祖父母、父母的人,则不论有无伤害,均给予斩、绞之刑罚。

二、导致唐初期司法变化的社会动因

1.国家经济的影响。对唐代秘书省研究中发现,唐朝省份制度也与初期司法有一定关联[3]。自我国隋代开始,对于统治阶级,就已经废除奴隶制,并且到了唐朝初期,在其司法规定中,也大大缩减五刑、死刑,应用流刑惩罚,不仅可以保存人口,还可以保持国家的劳动力数量。唐朝司法变化,稳定经济发展,其中,唐朝丝路贸易规模之大,就得益于唐朝所制定丝路贸易法规,也正是由唐朝司法的约束,才促成当时最大规模的国际贸易形式,这些都离不开唐初期司法变化及影响[4]36。唐代司法制度中,增加流刑观念,对于受刑者流放距离和流放时间,也加以规定,看似是惩罚人,其实,也是唐朝为扩大版图,需要更多的人员在偏远地区生活,建设那里的经济文化,实则是一种文化进步。

2.儒家思想感化。唐代司法制度,其中就有“察举制”,这不仅是选官制度方针,也是检查是否为官之人有真才实学,也是稳定国家政治局面的司法。探唐朝全唐制度,可以发现唐初期司法是变化的、矛盾的,不仅与社会有关,也与当时的人文环境有一定关联[5]。唐初时期,在国家的律法中规定“八议”的制度,从而可以扫清科举制度障碍,使得当时的儒学风气大盛,这样,对当时的司法制度建设,也产生了影响。如在“十恶”罪的司法规定中,对其提倡的“不孝、不睦、不义”处罚,就符合儒家伦理观念,积极体现儒家文化对唐初期司法制度的影响。唐初司法中,在法律制定中,开始关注人权,实施有为而治,尊重孝悌,为的是可以通过司法约束,构建和谐太平社会。

3.社会格局的变化。唐代建国之后,由于处于各种民族、文化背景下,要想统一人们,使其位于“王化之下”,就需要制定统一法典,以此来维护初唐时期的社会稳定。武则天执政后,她大力起用通过科举进入朝廷的庶族地主官僚,贵族政治的局面至此开始衰落。就可以说是,由于当时社会需要,终究是造成唐初司法变化。唐初司法变化,也与统治者喜好有关,如发生在626年的“玄武门之变”事件,也就是在唐朝刚刚建立的九年,位于李唐王朝皇宫玄武门外,就发生了一场兄弟之间的自相残杀惨剧,可以说一千个人心里就有一千个“玄武门之变”,对于整个玄武门事件,其中所牵连人命更是高达数百人,甚至动摇唐初国家在河北的统治地位。再有就是,唐初期司法变化,也和新君主的登基有关,有的君主总喜欢以自己年号命名法典,这样可以显示“新朝新气象”,故此,各个时期的君王,也都对唐初司法制度进行修订,以稳定自己的统治,彰显自己的威仪。

三、唐初期司法完善变革

1.修订完善司法。唐初期司法制度变化,从根本上说,都源自于社会的情势变化,在社会动因之下,唐代司法也频繁修订。唐代法律特别强调打击危害君权和国家的行为。由于至尊莫若君,所以法律原则中首要体现的就是君权的绝对权威。在唐朝建立之后,为完备其律令体系,初唐司法也经历一定的变化[6]352。唐初期司法变化,渐渐转化为完善的立法水平。唐朝初期立法者巧妙地突破“常法”规定,“临时处分”,军令是军队的某一方面统帅,主要用来发布适用军队发展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有时唐初期司法也适用于全军的统领,唐初期司法在军队方面,其司法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措施的法律、军纪法律以及奖惩办法等,唐初期司法就对大量刑法进行规范,有效地维护唐初时期国家的军事利益。

2.提升司法严密性。不仅体例严密、富有弹性,同时也具备条款简单的特点。例如“全律以名例篇为纲,其余十一篇为目,篇章结构井然有序”,这样就可以使全部律条紧密相扣,对罪犯的惩罚也可以做到滴水不漏。又例如“对于坐赃、违令式、不应得”的司法规定中,唐初司法变化,“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使得法律条款富有弹性,有效解决司法涉猎面庞杂和条款简明之间的矛盾。唐律的条文涵盖广泛,疏而不漏,全面维护着唐朝封建统治秩序的稳定。

3.控制死刑数量。唐初司法制定中,唐太宗李世民是一位关键人物,李世民对国家统治者以及被统治者的关系有了较深刻和明智的认识,李世民强调要保持长治久安,就要实行开明统治,重视法律,刑法要宽平、简约,强调德主刑辅的治国手段。在唐初期司法之内,立法活动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刑罚执行制度中,唐代法律规定了死刑收赎制度,可以减少死刑的执行;也规定了死刑的复奏制度,即唐代法律中的“诸决大辟罪,在京者,行决之司五复奏;在外者,刑部三复奏。在京者,决前一日二复奏,决日三复奏。在外者,初日一复奏,后日再复奏”。对于唐初司法的流刑制度,其司法的不断完善,也使得唐初司法趋于稳定状态,减少死刑的执行数量,凸显仁慈与人性。篇目结构比较简单,律令简约也是唐朝统治者立法的原则之一,各篇律条的排序有着内在的逻辑性,分别是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和断狱等篇(律)。就记载大量对于唐代政治以及唐代社会经济的资料,可以作为研究唐代阶级关系以及唐代等级关系的重要依据,从唐初司法则可窥唐代盛世。

4.融入儒家思想。唐朝时,经济较之于前代已有了巨大进步,社会结构和国家公共管理机构比较复杂,特别是经过唐前期的大力发展经济,促进各民族交流、融合以及蓬勃发展的中外文化、贸易往来等等。如此种种,唐初司法变化有一定的原则,从客观上要求唐朝必须推行一种可以有效调和各种社会关系的国家统治政策,唐初期司法也需要弘扬一种与之相对应的法律理念和社会道德保证其拥有一个稳固的社会基础得以实施。唐初期司法变化中,反对暴力威胁,出于人的个体差异性和社会的环境影响功用,认为法令刑罚是德礼教化辅助手段,为政以德,重教化,轻刑罚,对于违反传统道义的“不道”“、不义”的,加以重惩。同时在唐司法中,注重哀怜老幼妇孺,对犯罪老幼者给予优待,尊老爱幼,使人们可以在思想上得到教化。

综上所述,通过研究唐初期司法变化,针对唐初期司法变革过程,总结唐初期司法变化主要内容,并分析这些变化的社会动因,可见,司法的构建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并不能一蹉而就,需要在时代发展中不断演变,以最适合社会发展的形式,转变重构司法规则,才能稳定社会动因,有效确保唐朝社会长远发展。

摘要:对于唐初期司法制度,在其发展过程中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社会动因影响下,统治者修改司法,以稳定社会动因,提升规定、隐含在法律中的法律原则效用,指导唐司法精神与根本价值倾向,发挥司法作用。

关键词:司法变化,唐初期,社会动因,成文法典

参考文献

[1]孙钊.唐朝刑事司法制度的历史渊源[J].兰台世界,201(23),pp.96-97CNKI.

[2]何勤华.中国成文法典的滥觞[J].检察风云,2014,11(8).

[3]杨凡.唐代秘书省研究[M].中国图书馆年鉴,2014CNKI.

[4]刘晶芳.唐朝丝绸之路贸易管理法律制度析论[J].兰台世界,2014,11(12).

[5]张弓.唐朝全唐制度初探[M].中国出版年鉴,1988.

3.环境司法的三大难点 篇三

环境案件呈多样化

据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建伟分析,我国环境案件近年来呈现一些新的特点。

第一,经济发展因素影响力大。根据最高法的统计,去年一年环境刑事案件集中在浙江、河北、山东、天津、广东、福建和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超过全国案件总数的80%,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更为紧张,不过,实质上反映出经济发展对公众的环境品质要求和环境案件处理能力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第二,环境案件的利益主体多元化更为凸显。早期的环境案件主要是通过处罚污染者赔偿受害者的方式来解决。从2013年民事诉讼法确立环境公益诉讼以来,环境公益诉讼成为公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有效手段,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三,环境案件呈现多样化。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是最常见的环境案件,除此以外,噪声污染、放射性物质污染以及土地、林业资源确权的案件也不断增多。从处理手段上来看,早期的环境案件主要是以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为主,体现了末端治理的思想,而随着全面防治和风险预防理念的深入,提前介入案件、惩治与生态修复并存的处理手段能更有效地应对环境问题。例如2010年6月,吉林省法院在对两名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被告人判刑的同时,责令被告人在案发地共同补种树苗4000株,义务看护三年,并保证成活率达到90%以上。

环境相关法制需及时配套

我国的资源环境审判法庭制度是2014年从国外引进的,由于引入国外经验时侧重强调优点、忽略缺点,没有立足我国国情加以深入调研、考察,致使很多制度引进后水土不服。从事环境审判的专家,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对近年来审理的案件做了总结,大致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实质是,经济发展要和资源环境的支撑能力相适应,而实际上,长期的GDP考核制度使得地方政府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当下的经济发展趋势,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落实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也很可能会规避法律责任继续忽略环境保护。发展理念的转变需要长期的过程,特别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作为执法者,应在制度上强化责任来促使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落实。

第二,配套的相关法律制度构建没有跟上。古谚有云“徒法不能以自行”,单靠一部新环保法也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环境问题。处理环境案件需要行政执法和司法相互配合,但实际上,与环保法相配套的相关法律制度都不完善,行政执法方式、诉讼制度都相对缺失,例如环境公益诉讼多针对污染企业,但是对执法机关不作为作用不大,影响了新环保法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环境司法研究中心主任韩德强认为,一些环保案件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比如一方煤矿企业正常开采煤矿,遇到地下水要抽干继续工作,但由于抽取地下水而导致地上农作物死亡,农民告谁呢?双方都没有违法事实,没有超出范围。类似这些新型案件,法官无法可依,这就为其带来巨大裁定空间,运用不好很容易带来权力寻租。

第三,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不足。虽然新环保法专章规定了信息公开,但是从现实的情况来看,信息公开力度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的前提,公众通过政府企业公开的信息了解资源环境状况,从而参与到环境治理的实践中去,另外,公众通过信息可以监督政府企业的行为。信息公开也是公众参与的结果,公众参与性越高,信息公开度就越大。

第四,环境审判改革面临相关人员专业性欠缺的问题,资源环境审判庭的法官多是从民事庭转岗过来的,缺少专门从事资源环境审判的法官。法官对于环保中涉及的专业问题,知识储备不足,为判案带来一些困难。

提高环境司法公信力

与会专家表示,现阶段环境司法还处于建设的初级阶段,很多制度都还在探索中,但是以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和司法改革为契机,推动环境司法的逐步发展和完善成为环境司法战线上各位法官与研究者共同的心愿。长久以来,我国有着轻司法的传统,环境司法又是新生事物,因此,对于环境司法建设来说,提高公信力是核心所在。环境司法公信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司法权威,一个是司法能力。

第一,严格环境责任。健全征集考核制度,强化对地方政府以及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生态环境责任考核,完善追责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强化执法监督,对于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零容忍,落实“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整体思路。韩德强认为,一定要摒弃运动式的环境案件,司法也要在法律框架内实施,执法更要合法,不要让刚刚建立起来的法制环境受到损害。

第二,相关制度建设。新环保法在立法理念、目的、原则和制度上有很多突破和创新,但是与之相关的制度还有待完善,例如环境补偿制度的细化,信息公开的制度与信息公开条例的衔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诉讼法的衔接等等,应加快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新环境法不适应的内容,完善标准体系,要以新环境法为核心,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才能保证环境法的实效。

第三,加强法律的教化作用。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黄锡生强调,对社会的环境法治教育,光执法还不够,法律执行得再好,公民没有教化好,社会还是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理,环境一样得不到好的改善。法律教育要让公民学会自律,如果教化得好,法律只是高压线。这是环境和社会治理的根本出路。

第四,加强公益诉讼。中关村汉德环境观察研究所所长唐大为从事环境司法多年,她指出,目前我国有700多家公益组织有资格提起公益诉讼,但并未出现井喷式的诉讼局面,原因之一是NGO在司法中良性互动的参与机制尚待明确。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庭庭长杨秀梅建议,在司法解释中,检测机关和环保行政机关也可以作为公益诉讼主体支持起诉,如果类似机关积极参与,将对我国环境司法建设起到指导意义。

第五,法官加强学习。环保法官环保基础知识薄弱,是这一阶段的特征。河南省开封市政法委副书记赵凡聚曾从事20多年环保工作,他强调,所有环保法官要进行严格专业的培训,一些基本的规则程序内容都应该清楚,既包括理念性问题也包括知识性问题,以弥补办案的不足。同时,要学会借力,注重借助科学家和专家证人的辅助作用,建议每个环境资源审判庭聘请一两位环境技术方面专家作为陪审员,利用好社会资源参与环境司法案件。

4.建设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篇四

转载标签:施工合同

司法解释 ▼ 分类: 房法建律

切入点: 拍卖和招投标,在司法考试中占据分值微乎其微;实务中凡是涉及二者,多无小事(就金额而言)。初时,因“网上销售房屋”涉及竞拍流程,查阅拍卖法;而今,因阅读中邂逅招投标无效情形字眼,翻阅《招标投标法》。

与招投标牵连紧密者,应属建设工程项目;在境内进行下列(详见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须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第3项内容(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即对于《招标投标法》,只有违反了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此两类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是无效的。

切入有感:

施工合同,工程术语多,手执法律,若无工程知识,略显格格不入,起码事倍功半。但合同总归隶属法律范畴,故不应将施工知识的“专业性”扩散化,不能舍本逐末。

一.修正性合同条款

预防低成本价影响合同效力,制作条款“本合同价款承包人承诺不低于其成本价”;

工期顺延的举证要求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里没有明确,可以约定施工单位要主张工期顺延,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具有导致导致工期延误的事项的证据;第二,要举证证明实际延误的天数;第三,导致工期延误的事项跟延误的天数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若施工单位不能三个条件,建设单位就可以不予以工期顺延。

二.挂靠认定 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实际上既为挂靠。如何认定挂靠呢?

依据建设部12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5条的规定,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分包工程的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的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实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三.黑白合同结算依据?

《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根据。

故签白合同时,双方常另行私下约定:“关于招投标签订的合同只作为办理备案领取施工许可证之用,双方应实际履行补充合同。”即使如此,亦难以抗拒《司法解释》明确的温柔:“应当以备案的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

但须注意,此处的备案单位指的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备案,而不是工商局等其他部门的备案。

直接发包的备案合同与补充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以何为准?须注意,直接发包,则无需招投标,亦便无中标概念,故不适用《司法解释》第21条。

应招标而未招标,私下签署施工合同,如何确定结算依据?因仅有一个合同,即使无效,依据《司法解释》规定也是参照约定结算。此思路有种“招标无所谓”的倾向暗示,仅作思路探索。

四.关于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结算的规定:

《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五.关于工程款结算标准的规定(需要注入新内容):

《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六.关于司法审价范围的规定:

《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第23条:“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

固定价合同就不需要鉴定吗?其实,固定价以外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如双方就价款未达成一致意见,仍需要鉴定。另外,固定架包括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双方如果约定的是固定单价,则仍需要全部鉴定,因只是单价不变,工程量是要按实结算的,故《司法解释》第22条是有瑕疵的。

即使是固定总价,变更、签证、索赔也是需要审价的。

七.关于工期的规定

《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此逻辑并不适合反推,即不应有“鉴定不合格,鉴定期间不予顺延”的结论。

八.关于农民工的保护问题

《司法解释》第26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即解决问题:接受转包、违法分包的实际施工人除了可以把合同的向对方列为被告外,还可以将发包人作为被告。如果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工程款的话,发包人需要在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范围内向实际施工人承担付款责任。

九.关于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司法解释》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发生施工合同纠纷,并不是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起诉。

赫少华律师

5.工作自我鉴定内容 篇五

四年的大学学习,学到的更多的是专业基础知识,而实践经验、社会经验则十分匮乏。刚踏上新的工作岗位时,对领导分配的工作缺乏实践经验,但是,在领导及同事的传、帮、带下,在自己边做边学的实践中,逐渐理清了工作思路,明晰了工作流程。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在学习上,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针对自己的不足之处,努力向周围的同志学习,改善方法,锻炼自己的应变和协调能力。

6.环境监测的内容、技术路线和方法 篇六

1 环境监测的分类

环境污染物的种类庞大、性质各异, 污染物在环境中的形态多样迁移转化复杂, 污染源的多样性, 环境介质及被污染对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加之环境监测的目的与任务有多层次的要求等多种因素决定了环境监测的类型划分方式的多样性和环境监测类型的多样性。

1.1 按环境监测的社会属性划分

按最基本的分类, 环境监测可划分为政府授权的公益性环境监测和非政府组织的公共事务环境监测。政府授权的公益性环境监测由国家统一组织, 统一规划, 严格按照程序, 由各级政府所辖环保局、各级监测站执行。

1.2 按监测目的或监测任务划分

可分为以下几种:a.监视性监测是指按照预先布置好的网点对指定的有关项目进行定期的、长时间的监测。b.特定目的监测, 即特例监测、应急监测, 是在环境应急情况下, 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进行的环境监测。c.研究性监测 (科研监测) 。d.本底值监测。本底值监测是一类特殊的研究型监测, 是环境科学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能为污染物闻值的确定、环境质量的评价和预测、污染物在环境中迁移转化规律的研究和环境标准的制定等提供依据。

1.3 目标污染物的学科性质划分

对包括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两大娄化学污染物的定性、定星和形态分析监测;对各种物理因子如热能、噪声、振动、电磁辐射和放射性等的强度、能量和状态进行测试的物理监测;对生物包括病毒、霉菌毒素等引起污染的生物监测。

1.4 按环境监测的工作性质划分

按工作性质可分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a.环境质量监测的对象包括大气、水、土壤生物等环境要素以及固体废物的环境质量。b.污染源监测 (排放污染物监测) 则由各级监测站和企业本身负责。上述各种分类方式不是孤立的和一成不变的, 正在实际环境监测工作中, 常按需要进行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监测。

2 环境监测的特点

由于各类污染源以多种方式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种类繁多, 而且污染物之间及其与环境条件之间作用复杂, 污染物在环境中的形态多样、变异性大, 不同形态具有不同的毒性效应, 迁移和转化机制复杂、影响因素很多, 污染物的毒性、危害程度和闻值差别很大, 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划分很不均衡, 因此, 使环境监测工作难度较大, 要求较高。

环境监测应具备以下主要特点:

a.环境监测的综合性。环境监测具有多学科性、边缘性、综合性和社会性等特征。体现在监测手段、监测对象以及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筹多方面的综合性。

b.环境监测的连续性;环境监测的追踪性。

3 环境监测的技术路线、程序和方法

3.1 环境监测的技术路线

环境监测的技术路线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 为完成一定的任务, 达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的技术手段和途径。环境监测的技术路线具有下列特点:a.稳定性与变动性。稳定性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 技术路线的相对稳定性;变动性是指随着环境管理的要求和监测技术的发展, 监测技术路线调整和不断完善。b.技术手段和途径的多样性。c.目标任务与监测手段与途径的最佳适配性。

3.2 环境监测的基本程序

3.2.1 受领任务环境监测的任务主要来自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指令, 单位、组织或个人的委托、申请和监测机构的安排三个方面。

环境监测是一项政府行为和技术性、执法性活动.所以必须要有确切的任务依据。

3.2.2 现场调查根据监测目的, 进行现场调查研究, 主要摸清主要污染源的性质及排放规律, 污染受体的性质及污染源的相对位置以及水文、地理、气象等环境条件和历史情况等。

3.2.3 采集样品按照设计方案和规定的操作程序, 实施样品采集, 对某些需现场处量的样品, 应按规定进行处置包装, 并如实记录采样实况和现场实况。

3.2.4 分析测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规定的分析方法, 对样品进行分析, 如实记录检测。

3.2.5 数据处理对测试数据进行处理和统计检验, 整理入库。

3.2.6 综合评价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综合分析, 并结合现场调查资料对监测结果作出合理解释, 写出研究报告, 并按规定程序报出。

3.3 环境监测的方法

在环境监测工作中, 对技术的要求是应具有先进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根据监测项目的要求, 可选用化学、仪器、生物等分析方法。

3.3.1 化学分析法。

化学分析法用于对污染组分的化学分析, 包括容量分析和重量分析。这类方法的主要特点为准确度高, 相对误差一般为0.2%;所需仪器设备简单;灵敏度低, 适用高含量组分的测定, 对微量、痕量组分则不赢使用。

3.3.2 仪器分析法。

其原理多为物理和物理化学原理, 是污染物分析中采用最多的方法, 可用于污染物化学组分分析和其他泻染因素强度的测定。主要包括光学、电化学和色谱法等, 还有质谱法、中子活化法等。用于测定噪声、放射性污染强度的也分别有专用测定仪器。仪器分析法的共同特点是:灵敏度高, 可用于微量或痕量组分的分析;选择性强, 对试样预处理简单;响应速度快, 容易实现连续自动测定;有些仪器组合使用效果更好。

3.3.3 生物法。

这种方法是利用生物个体、种群或群落对环境污染或变化所产生的反应阐明环境污染状况, 生物监测手段很多, 可用于大气与水体污染生物监测。生物监测应与化学、仪器监测结合起来, 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刘兰泉, 张荣.环境保护概论[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10, 1.

[2]蒋仲安.矿山环境工程[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 2009, 9.

[3]郭正, 陈喜红.环境监察[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2, 7.

7.环境保护中的能动司法 篇七

目前在中国,环境问题极其严峻的同时相关法制却还不够健全完善,一些规定还是宣誓性、原则性的,可操作性不强,有法不依、有法难依的情况时有发生。从某种意义上讲,司法又过于消极和被动,坚持“不告不理”的原则,使得某些环境问题的危害性不断发展蔓延。要使环境质量真正得到改善,就应该在环境保护中破解困局、积极作为、能动司法。

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中国的环境保护取得了重要进展,政府和民间都做出了种种努力,但由于自然环境脆弱、地区发展不平衡、人口基数大、发展模式粗放、管理和科技相对落后等原因,中国环境污染的形势十分严峻,资源掠夺式、环境破坏式、民众受损式的环境状况十分恶劣。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之一。

环境保护中的法律问题

一、环境立法还不健全完善。在污染防治方面,已制定《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法》《环境噪声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在资源保护利用方面,有《煤炭法》《节约能源法》《防沙治沙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等。但从总体上看,保障自然生态的法制仍不十分健全,一些规定还是宣誓性、原则性的,可操作性不强。

比如,《刑法》虽以专节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但其定罪多以“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构成要件,致使一些呈蓄积状态尚未突发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对周围环境及居民健康尚未造成严重影响的污染环境行为得不到刑事责任追究。同时,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中对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规定也有欠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支持,环境违法造成的生态环境赔偿也未能在多数环境法律中得以体现。

二、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不适应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形比较突出。保证环境的清洁优美,保证生态环境安全,是现代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但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受GDP至上的政绩观的引导,经济发展只求数量,不求质量,更有甚者干脆直接充当违法企业的保护伞,成为环境违法行为的挡箭牌。加之政府执法机构的权威性和权力保障不足,行政处罚措施不严厉,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的法律规定非常有限或过于宏观和笼统,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模糊或缺乏监督,对政府的责任要求要么流于形式,要么变成一种有形无物的空洞规定。如排污收费制度,规定有排污标准,同时又规定企业可以超标排污,只要你缴纳排污费,就不算违法,这意味着,收费越多,超标排放的情况越严重等等。这样有法不依、难依的情形已经造成了“三不查”局面:老百姓不上访不查、媒体不揭露不查、高层领导不批示不查,相应地也形成了企业不怕环境监察、不怕环境处罚、不怕给老百姓造成损害的“三不怕”局面。

三、环保法庭有心无处放,有力无处使。虽说一些地方政府设立了环保法庭,但与每年动辄数十万上百万的环境信访纠纷相比,环保案件的数量微不足道的,导致环保审判庭面临着无案可办、“等米下锅”的尴尬局面。除却案件数量的困境外,环保审判庭的法源依据和程序支撑更是困难重重。立案难、举证难、鉴定难的客观事实依然存在。同时重大环境案件也难以进入司法程序,能进入诉讼程序的,也少得可怜。而完全指望通过法院来制止正在发生的污染或者要求对过去的污染进行赔偿还显得非常困难。

综观这些年来环境保护的法制进程,我们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以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比较完备的环境资源法律体系,但从依旧严峻的环境形势看,我们仍然面临诸多法律解决不了的困局:日益增多的环境立法数量伴随的是相当一部分法律条文被束之高阁,需要亟待制定的法律法规又迟迟难以出台。法律上存在空白和盲区,在一个以成文法为指导的国家,任何方法、机制的创新都有可能成为某种阻碍甚至风险。

能动司法对环境保护的意义

从某种意义上讲,司法又过于消极和被动。司法坚持“不告不理”的原则,不能主动制定政策,不能主动规范社会,不能造法,只能被动执行法律。今日提能动司法,可能会遇到一定困惑和挑战,容易被看成是违背司法规律的负面的标签,带有了某种贬义的指责。

在西方国家的分权制衡体制中,“消极的司法机关”是相对于“积极的政治机关”而言的,即民选的政府机关不以具体个案的存在为前提,不是依申请而启动,相对于“不告不理”的法院而言是积极的。而在中国,不存在三权分立的制衡,不存在法院制衡行政权的冲动。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本质都是要为民服务,都要以解决法律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为终极追求,因此,尽管法院是相对比较消极的部门,但片面强调所谓的消极和被动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和事件,不符合中国法院的职责和功能。

但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司法能动主义,中国审判语境下的能动司法,要求法院从自身的角色定位和工作方法上,都要采取一种积极入世的姿态。具体来说,从政治视角看,人民法院要积极配合党和国家的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积极地适用法律裁判案件,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从法律视角看,人民法院要在立足司法职能,遵循司法基本规律的前提下,积极主动拓展司法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主观能动性,最大程度地实现司法的法律价值、社会价值、政治价值;从社会学视角看,能动司法强调和挖掘法院司法的导向功能,使法官能将自己定位于社会治理的工程师而非单纯适用规则的执行者,成为积极介入和干预社会生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有生力量。

一、“司法权的消极性”有其特定的外延。在普通法系国家,司法权的消极性,主要依赖于对抗式的诉讼结构。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为中心的司法程序,强化了法官作为消极的居间裁判者的形象,法官相对于控辩双方而言是消极的,因而,司法权的消极性强调的是法官的中立角色和对抗时诉讼程序的价值,但作为一个解决纠紛的权威机制,并不表示司法系统可以以消极面目示人,并不否认司法权应该追求高效地、充分地、积极地回应真实的法律纠纷。在中国,虽说法院业务工作是被动的,但不能排除法院主动服务的必要。特别是大多数当事人法律素养不高,难以严格地按照控辩式庭审方式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如果一味地坐堂问案、孤立办案、简单执法、机械执法,片面强调程序正义,就很难取得案结事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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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的提出是辩证唯物主义对人民司法的必然要求。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要有目的、有计划、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以积极主动的态度、理念、方法去处理工作和学习当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此,“司法能动性”不是对于司法权本分的僭越,而是积极履职的必然要求,是为了服务于维护法律秩序、公正高效地解决法律纠纷这一总的目标。面对社会变迁和新型权益纠纷,客观要求人民法院及时调整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充分运用司法经验,合理行使裁判权,积极应对经济社会领域内出现的各类问题。

环境保护中的能动司法,既必要也必须。首先,环境污染案件本身具有较强的长期性和隐蔽性,专业性要求非常高,对环保案件的审理,不论在法律程序还是法律实体上都比传统意义上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审判更为专业,如果在环保审判方式没有能动的创新,就很难纠结复杂的环境案件。

二、能动司法处理案件时较为灵活。地方政府面对跨区域环境污染案件时,会因地区行政权力而力所不及,这种情况下环保法庭就可在一定的受案范围和职责权限内,以能动司法手段介入,走环保专业化审判的路子,有效地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污染问题。

但值得注意的是,环境污染案件的污染原因、损害后果的认定、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较为复杂,鉴定、专家证言与普通民事诉讼也都有较大差异。环境保护案件较其他案件的巨大差异,仅凭法官的法律知识难以作出准确的判断,这就亟需创新审判思维,积极推动行政与司法的联动,主动听取环保专家的专业分析意见,主动聘请环保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等创新做法。

法院如何实现能动司法对环境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所提的能动司法,既非西方法治语境下的能动司法,也不能违背司法规律随意盲动、任意乱动。如果能动性的发挥最终是止于一种口号和政治主张,那么,中国司法机关原本就孱弱的地位更将被侵蚀得无以复加。如果能动性是为了顺服和配合其他国家机关的政策执行,并为其贴上证据充分、程序正当的标签,那么就有可能把司法机关为社会主持正义、扼守法治底线的功能全部抽空。

恪守司法权的消极性不能带来司法权威的提升,但坚持司法的能动性也未必能加强司法权的影响力。能动的司法,必须是公正的、程序正义的司法,能动性的发挥,不能以牺牲司法机关固有的独立性、公正性为代价。而是说司法應当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更加主动地发现、预防和解决纠纷,勇敢地承担社会责任,综合协调不同的社会利益,推动法律不断向前发展。无论是审判方式方法的选择,还是案件裁判的最终做出,均要高度重视裁判的公正和社会的可接受性,增进民众对司法的满意度。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

一、在立法目标上。逐步形成由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或者政策框架法、单项实体法和程序法等构成的完整法律框架。应当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所构成的配套体系,强化法律的可操作性。如果说传统的环境法是原则性的禁止、限制和许可规定,那么,现代意义上的环境法必须突出法律的可操作性、严厉性。我们的立法应当从单一的治污与保护策略,转向对整体生态系统的保护;从注重污染的末端治理转向注重生产全过程控制;从重视防治单项、局部的环境问题,逐步转向防治区域的和全球的环境问题;从注意防治生产过程的环境影响,转向同时注重防治生活和消费方式对环境的影响。

二、在法律制度上。逐步建立起由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等构成的法律制度框架。中国的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法肇源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基本是外来引进的,并非基于中国当时的现实需求,且是由政府开始自上而下发生的,过多依赖领导指示和讲话。从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法的产生看,欧美和日本等国的环保运动始发自民间,是民间推动政府,公众参与同政府威力结合。所以,中国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法的形成必须要多方发力,使其具有民间性、社会性的特点。

公民是环境效益的享受者,也是环境危机代价的主要承担者,理应成为绿色政治的主要参与者和建设者。在引导和扩大公众参与方面,要逐步完善有关公民环境权的法律规定,保障公民健康权、知情权、检举权、参与权等各种权利;完善有关环境状况信息和环境决策信息公开化的制度规定,完善公众参与各种环境决策的法律制度和程序;完善相关民事、行政诉讼和民事、行政赔偿的制度和程序;鼓励引导民间组织和社区组织合法地开展各种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和公益活动;推进环境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健康文明和对环境友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三、在法律实施机制上,加强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的探索实践。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点:

第一、超前谋划,提前应对。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司法的预防功能。并及时发现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能动司法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出台解决实际问题指导意见,以弥补法律的不足。

第二、成立职能全面的环保法庭,明确环境侵权行为。环保法庭集立案、审判、执行于一身,损毁、侵占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生活环境等行为均归为侵权行为之列。在发生可能严重危害环境的紧急情况时,法院可根据公益诉讼人的申请,发布禁止令,对不履行生效禁止令的被告,按民事执行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创新适用非刑罚处罚手段,针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在发挥刑罚惩治功能的同时,突出生态修复,尽力弥补破坏环境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实现类型化案件的同类处理,统一法律适用尺度,形成同案同判,维护法制统一。

第三、强化环保审判诉讼职权主义,人民法院需化被动为主动。尝试提前介入到环境污染事件中,争取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而不是坐堂办案,等待当事人上门诉讼。

第四、整合社会资源,营造大调解格局,形成大调解合力。借用“外脑”,充分发挥环保审判专家咨询委员会及环保专家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案件、密切联系群众、宣传法院工作的重要作用。

第五、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和环保法律意见书工作,增强司法指导功能。对审判中发现的不规范行政行为和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力求将建议事项落到实处,警示督促改进社会管理工作,避免或减少因社会管理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帮助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和依法行政。

第六、延伸司法服务,加强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就地宣传的工作力度。使法律进社区、法官下基层,引导民众了解法院司法裁判,培养民众对法院司法裁判结果的合理预期能力。开展必要的法律知识讲座、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建立法官与企业联系制度和定期服务制度,为企业成功防范经营风险、实现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帮助。实施环保案件执行回访制度,不定期到污染现场进行回访,查看被告实际履行判决的情况,保证环保案件判决不落空。

第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联系。人民法院需要一个完善的机制来有效进行党委、人大、政府的沟通协调工作,同时,司法与行政需有效联动起来。此外,加大与公安、检察、环保行政等机关的联系,有利于及时获得和共享案件信息,并在联系的过程中加强诉讼理念的沟通和交流,为诉讼的顺利提起和审理做好准备。

总之,环境保护是重大民生问题,环境质量改善是环境保护的永恒主题,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优美宜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就应该在环境保护中,突破难关、破解困局,积极作为、能动司法。

责任编辑:陈永芬

8.银行单位工作鉴定表内容 篇八

银行单位工作鉴定表内容篇一

自我参加工作到现在,已经经过了一年的时间,这段时间里,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培养下,在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在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个人综合素质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银行员工个人工作自我鉴定。

在见习期间,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遵守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尽心尽力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认真及时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任务。

我先后参加了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和人行的反假货币岗位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和反假证书,在平时,我苦练点钞、汉字录入、翻打传票等基本功,虚心学习,勤学好问,并认真做好笔记。

我从一名普通柜员做起,努力学习操作技能,拓展业务知识,不断积累工作经验,从第一天正式上柜台时的依葫芦画瓢、谨小慎微,再到如今能熟练操作、从容的接待客户,每一天我都努力做到比前一天更好。

作为一名窗口行业的员工,我深知竭诚服务的重要性,秉持着“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我坚持为每一个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服务,而客户的每一句谢谢,都是我继续努力下去的动力。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从普通柜员的岗位学起,现已基本掌握了高级柜员的操作和知识,目前正接手对公复核的岗位工作。我想,这不仅是领导对我这一年工作成果的肯定,更是对我本身的一种认可。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继续磨炼自己,并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新的挑战。

银行单位工作鉴定表内容篇二

记得,刚进XX行,为了尽快掌握XX行业务,我每天都提前一个多小时到岗,练习点钞、打算盘、储蓄业务,虽然那时住处离工作单位要坐车1个多小时,但我每天都风雨无阻,特别是冬天,冰天雪地,怕挤不上车,我常常要提前两、三个小时上班,就是那时起我养成了早到单位的习惯,现在每天都是第一个到行里,先打扫卫生,再看看业务书或准备准备一天的工作,也是这个习惯,给了我充足的时间学习到更多的业务知识,为我几年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矗至今仍然肩负着十几项工作,包含了会计(交换、退票、法院查询、空白凭证领娶网上银行)、计划(现金统计、现金报表、资金调拨、存款统计)、卡部综合等,仅卡部综合每天就有十几项具体的工作要做,由于有报表工作,每到月末,无论是否节假日都要及时上报,所以我从来就没有休息过一个完整的五一、十一和元旦,但我从没有向行里要过一分加班费,更没有向行长诉说过一次苦,我始终坚信XX行今天的改革和发展的成绩取得,与有同样甘愿默默奉献的员工是分不开的,而我只是大海的一分子,也是我应该做的。

我工作过的岗位大部分在前台,为了能更好的服务客户,我与客户诚心交友,几年的工作中,我结交了上百位客户朋友,他们不但是我的生活中的朋友,更是我工作中的助手,我现在的全部存款都来自于我结交的客户朋友.为了能同他们成为好朋友,针对不同个性、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客户,我给予不同的帮助和服务,记得有一位第一次到我行客户,当我了解到他要贷款买二手房时,由于他不知该怎么办,只是有个想法,我便详细地向他介绍了个贷的所有手续,并利用休息天,帮他找房源,当他住到新房里的时候,我俩已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就是靠这样的个性化服务同我的客户交上了朋友,在我成了他们的银行“顾问”的同时,他们也成为了我存款额的增长点,我最高揽存额曾达到300多万元。

除了在服务客户上我尽心尽力,在行里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我也积极响应,经常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竞赛,展示自我,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单位的嘉奖。

记得xx年行里号召献血,由于社会上正谣传献血损害健康等,行里没有人主动出来献血,但我为了证实谣传是假,主动请示行长出来献血,因我瘦小,起先行长和工会主席都不同意我献血,我说:“那正好应该我献血,我这样的体格都可以,别人更没有事了”,也正因为我带了头,在以后的几年中我行献血活动中,从没有人再以献血对人体有害做为借口而推辞了。

我曾经先后十几次代表XX行行参加过市行组织的各项活动如:02年市行组织过的全地区业务知识竞赛,并获得集体第三名;xx年迎五四青春在改革中飞扬活动,获得集体三等奖;xx年市行工会组织的庆“七一”建党8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并获得集体第三名;xx年xx行在落实CIS工程提高服务质量演讲会上,获得演讲优秀奖等等。正是由于我积极组织并参加团组织活动,行里在承认我工作业绩的同时任命我先后担任团委组织委员、团委书记,负责组织基层团组织工作。并先后获得过xx年先进工作者;xx年工会积极分子;xx年先进工作者;xx年服务标兵;xx年先进工作者等等荣誉称号。

学习上,自从参加工作以来,我从没有放弃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由于我毕业财校属于中专,刚工作我就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大专,并于xx年毕业,但我没有满足于现状,又于xx年自修东北大学金融本科,由于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习中受到老师充分肯定,目前正在积极准备论文答辩。不但掌握和提高了金融知识,也有了一定的理论水平,完全达到了本科生所具有的水准。学习理论的同时,更加钻研业务,把学到的金融知识融会到工作中去,使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并于xx年参加全国中级经济师资格考试,顺利通过同时被行里聘为中级师。在多年的业务知识考核当中,每次会计业务资格考试都达到1级水平。

上面只是我工作中取得的一点成绩,这与我的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但是xx行要发展、要改革也不是单靠某个人的,我始终坚信一句话“一根火柴再亮,也只有豆大的光。但倘若用一根火柴去点燃一堆火柴,则会熊熊燃烧”。

银行单位工作鉴定表内容篇三

我自从xx年到xx工商银行支行工作至目前已经有xx年了,通过x年的工作,在工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以下是我对我的工作所做的自我鉴定。

调整信贷结构,促进商品流通

xx年是国务院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第一年,总行提出了“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适时调节”的信贷总方针,如何把这一中心任务贯彻落实到我们的商业信贷工作中去,我们提出的口号是:调结构、保市尝促流通。其中调结构是基础,保市场是任务,促流通是目标。经过一年来的积极工作,商业信贷结构得到了有效调整。同时使我市市场出现了稳定、繁荣的喜人局面,完成购进总值20548万元,实现销售24178万元,创利税679万元,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

调好两个结构,活化资金存量

今年,国家实行财政、信贷“双紧”的方针,其目的是减少货币投入,促进原有生产要素的调整及优化配置,从而达到控制通货膨胀、稳定发展经济的目的。商业部门担负着回笼货币、繁荣市场的任条,其经营如何,对于能否稳定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我们认为,在货币紧缩、投入减少的情况下,支持商业企业、提高效益、保住市场唯一的出路是活化资金存量,调整好两个结构,提高原有资金的使用效能,缓解供求矛盾。

(一)调整好一、二、三类企业的贷款结构

今年初,我们根据上级行制定的分类排队标准,结合xx年我们自己摸索出的“十分制分类排队法”,考虑国家和总行提出的支持序列,对全部商业企业进行了分类排队,并逐企业制定了“增、平、减”计划,使贷款投向投量、保压重点十分明确,为今年的调整工作赢得了主动。到年末,一类企业的贷款比重达65.9%,较年初上升4.7个百分点,二类企业达26.7%,较年初下降2.6个百分点,三类企业达7.4%,较年初下降2.1个百分点。这表明,通过贷款存量移位,贷款结构更加优化。

(二)调整好商业企业资金占用结构

长期以来,由于我市商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高,致使流动资金使用不当,沉淀资金较多,资金存量表现为三个不合理:一是有问题商品偏多,商品资金占用不合理;二是结算资金占用偏高,全部流动资金内在结构不合理;三是自有资金偏少,占全部流动资金的比重不合理。针对这三个不合理,我们花大气力、下苦功夫致力于现有存量结构的调整,从存量中活化资金,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大力推行内部银行,向管理要资金

我们在xx年搞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全部国营商业推行了内部银行,完善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机制,减少了流动资金的跑、冒、滴、漏,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聊城市百货大搂在实行内部银行后,资金使用明显减少,而效益则大幅度增长。今年全部流动资金占用比去年增长1.5%,而购、销、利的增幅均在30%以上,资金周转加快27%。据统计,今年以来,通过开展内部银行,商业企业约计节约资金450万元。

2.着力开展清潜,向潜力挖资金

针对商业企业资金占用高、潜力大的问题,我们今年建议市政府召开了三次清潜工作动员大会,组成了各级挖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一系列奖罚政策,在全市掀起了一个人人重挖潜、个个来挖潜的高潮,变银行一家的“独角戏”为银企政府的大合唱,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商业企业挖潜工作的开展。为配合好企业清欠,我们还在三季度搞了个“清欠三部曲”,派出信贷员28人次,帮助企业分市内、市外、区外三个层次清欠,清回资金317笔,581万元,受到了企业的高度赞扬。

3.全力督促企业补资,向消费挤资金

为解决商业企业自有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的问题,我们除发放流动基金贷款利用利率杠杆督促企业补资外,还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引导企业学会过紧日子,变消费基金为经营资金。在我们的推动下,有7户企业把准备用于消费的285万元资金全部用于参加周转。如地区纺织品站推迟盖宿舍楼,把85万元企业留利,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今年,我们共督促商业企业补资158万元,为年计划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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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上,更是对自己严格要求,端正工作态度,作到了理论联理实际;从而提高了自身的一专多能的长处及思想文化素质,包括生活中也学到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拥有自己的良好做事原则,能与同事们和睦相处。

在工作中,我努力一丝不苟,无论在总台、还是在客服部门,都是以客人为先,尽量满足客人的要求。那时候是学习gps的操作技能,不管在哪个部门,都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业务,就是凭着这样一种坚定的信念,争当行家里手。为我以后的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记得刚到公司时,那时候的公司生意爆满,而我虽然是刚从母校那学习了一些理论知识,但这一现状不能满足工作的需求。所以自己的工作计划无法正常展开。为了尽快掌握服务行业,每天坚持来到公司学习公司制度及理论知识等等,到了工作时间,就和那些前辈们学习实际操作及帮忙做点小事情,到了晚上思家的心情与日俱增,那时台长知道后常给我们开会,聊聊工作的不便及心中的不满加上自身不足,以给予工作上支持精神上的鼓励,经过较长时间的锻炼、克服和努力,使我慢慢成为一名合格的服务者,就样度过三个月的工作,让我收获最多的也就是在服务的时候,它让我了解到了人们最基本的交际礼仪,对待客人要热情、友好、耐心。这也是我本人性格中所缺乏的、所没有的,也让我明白与同事之间相处也需要这种精神。其实这也是改变不好性格的良好途径。

10.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的内容 篇十

【关键词】发电企业;环境会计;成本核算体系;可持续发展道路

目前我国资源环境面临着严峻考验,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口密度的增加,导致环境的污染和能源的消耗。目前这一代是煤炭发电的主要手段,它是一种燃料,以热传递电能转换的企业过程和转移,进入后的第二十一个世纪,环境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球的注意。发电企业应改变传统的会计核算要求,合理应用环境会计的内容和方法核算,促进发电企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对环境和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

一、传统发电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的现状

1.传统发电企业核算方法

发电企业包括厂房建设成本的传统成本核算,燃料成本,运行和维护成本,很久没有考虑环境成本,真正意义上的电力污染不容忽视,导致企业没有重视环境的污染程度。目前,我国明文法规中没有严格要求对信息的披露,虽然减弱了对企业的环保压力,但是真正意义上的环境问题依然存在。从传统的会计处理来看,会计计量的内容是直接与环境有关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的损益科目,这种方法没有完整的核算发电企业产品的价值构成。

2.传统核算方法存在的问题

发电企业的传统核算方法主要有两方面问题:第一是当期收入与成本费用不配比,没有考虑到或有负债、不确定成本、可内部化的外部成本等因素,可以忽略不计的潜在成本,无形中增加了当前操作的结果(即利润),增加的税收负担。在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成本属于现实和客观的成本,其特点是不可估量的,不是金钱,它是很难的比赛,这将对报告的测量和计算造成困难,增加难度,从而导致虚增利润。如何准确的划分间接费用,并且进行准确的确认和计量,成为环境成本核算的关键因素;第二环境成本核算的成本构成不明确,动因模糊,导致降低成本的难度加大,很难充分严格的挖掘发展潜力。成本动因是发电企业成本发生的决定性因素,它是一种计量的标准,很多发电企业没有清晰的表明环境成本的归集和分配,没有恰当的比较成本动因,区分不同的分配方式,建立严格的产品生产线。

二、发电企业合理应用环境会计的方法探析

深化环境成本的过程管理。当前环境会计主要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确认,计量,环境污染,环境控制记录和报告,环境的开发成本,因此环境经济效益,维护和发展。

1.发电企业环境成本的确认

环境会计是会计的合理应用的关键,是会计确认的第一步,它是指一定的标准和方法确定经济活动应该或可能的会计处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汽、废渣等污染物的排放,是当前发电厂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污染废弃物还呈现出液态、气态、固态,这种多形态废弃物对环境是多方面的损害和破坏,对会计的计量加大了工作难度;针对接触不同污染源的员工进行特殊项目的体检是每年企业都应该进行的工作,针对产生的相关费用要严格进行会计处理,应涵盖在会计成本核算的范围内。本文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进行计量及确认。

(1)由于企业内部环保因素引起的资源消耗是内部环境成本。第一,发电企业环保设备的折旧成本和运行成本。主要包括是生产系统和环保监测的必要环保设施,比如脱硝处理设备、脱硫处理设备及灰水输送与贮存设备、监测仪等。其次,是针对进行技术改造而增加的环保设备。这两方面的设备折旧应该及时摊到企业环境会计成本核算中去,发电企业的设备繁多而且复杂,折旧金额较大,如果不进行折旧,将会导致成本费用减少,虚增企业的利润。第二,人员补偿费。针对接触污染的员工进行劳动保护性质的补偿,例如特种作业人员补偿费、职业病医疗费用支出等。作业环境的特殊性,对发电企业员工身体造成的损害是巨大的,对人员的补偿也是不小的数目,及时的计量关系到员工的根本利益,同时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

(2)外部环境成本主要是针对当前的政策规定的各种征费标准,我国目前的政策对现有的排放物征收的三项征费主要包括:废气、废水的征费,重点是对大气污染严重的硫化物征费及污水处理征费;其次是其它污染物排放收费,主要是当地政府向企业收取的费用,及污染事故赔偿费。

2.发电企业环境成本的计量

对发电企业的环境成本计量的是已经确定的会计处理可以进行确定记录的金额,市场调查和评价方法,替代市场法,直接市场法的一般方法。火力发电厂由于技术尚不成熟难以采用直接市场法,因此相关环保措施的投资与运行维护成本是环境成本的主要内容,比如锅炉除尘设备等的投资初始计价与后期运行维护成本等,它们都适合采用市场调查评估法计量。个别项目,如排污费和可以衡量的替代市场法。

3.环境成本的计算与分配

从可持续能源的角度,运用作业成本法在内部环境成本的确认和计量是发电企业的关键,它是一个对象的分配和回收方法,主要是会计工作的量,关键是以作业量为基础,计算出比率来分配间接费用,是一种环境成本计算方法。具体操作实施过程包括:

(1)建立发电企业的作业成本区间。比如以大庆油田电力集团某电厂的组织结构为例,建立作业成本区间,就是按使用设备的不同场所来划分作业区间,分别把燃料、锅炉、热工、电气、汽机等作业区间作为独立的成本区间。作为绿色管理成本费,考试费,费用和其他员工可分和环境成本会计的相关间隔。

(2)确立成本动因。将作业成本区间的成本分配到产品、劳务和客户中去,是导致成本发生的决定性因素,我们对发电厂的成本进行了计算。比如:厂区绿化作业成本和其他管理作业成本是属于整个企业的作业成本,绿化是减少 CO2排放的技术措施,虽然分配动因比较粗, 体现了“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

(3)计算发电企业有关产品成本、环境成本。通过以上分析,相关的操作成本的积极的诱导和环境,重新分配给每个产品的成本,产品的成本核算方法,使成本核算过程中,产品的收集和分配成本,核算相关产品的环境综合成本。可以及时进行环境成本管控,已达到发电企业提高环境绩效的目的。

4.发电企业环境成本的报告

披露发电企业环境资源相关数据的报告,是一种社会责任,报告的公示与公布可以使得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利用。环境成本的报告可以充分的反应发电企业的经营现状,及对当前环境的影响。发电企业是主要的社会成本,生产成本和环境成本会计信息披露。

环境成本是发电企业信息纰漏的重点,一方面进行环境保护,另一方面还要进行自身经济效益的实现,这就促使企业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由被動变为主动。不断的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不断的技术创新类降低环境成本,进一步开发和激励企业进行不断的能源创新、可再生资源、“绿色电力”能源的开发,企业将获得更大的效益。目前,很多发电企业不愿在会计报表中披露有关环境问题,目前仅仅限于利用三废产品进行的税收减免,留给企业一定的利润。加强积极的环境保护机制,可以充分的调动企业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利于环境报告的出示,利于环境保护和治理。

三、总结

发电企业合理应用环境会计的内容和方法,尚处于起步尝试阶段,积极关注发电企业合理应用环境会计,积极进行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及合理应用,全面核算企业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激励性政策的出台,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激励机制,更有利于发电企业关注环境成本,真正优化资源配置,走科学发展的道路,坚持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发电企业环境管理的科学性。

参考文献:

[1] 徐瑜青.环境会计成本计算的有效方法—作业成本法.环境保护,2008(6)

[2] 陆 华,周 浩. 电力市场下发电公司环境成本内部化探讨[J].企业经济,2004(7)

11.浅析我国环境侵权的司法救济 篇十一

关键词:环境侵权,现状,司法救济,建议

一、我国的环境侵权司法救济现状

(一) 环境侵权司法救济的经济影响

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高, 相对于高速的经济发展, 他们更注重生活的质量, 由于较高的经济水平, 他们资金充足、技术条件纯熟, 能够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顾及到社会的长远效益, 并且他们的国家及企业都有这个实力和能力对环境侵权作出有效救济, 而诉讼这一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救济方式对他们来说是极为有利的。

然而现今, 我国仍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 经济建设处在第一位, 很多工厂企业为了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社会效益, 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即使在各项条件具备, 能够达到环境保护标准的情况下, 也要设法进行非法排污以期降低企业成本, 由此致使环境污染、环境侵权现象频发。环境治理已经成为国家、社会发展的一大难点。如何改变企业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现状, 推动其向追求环境、经济复合目标转变, 是国家及企业需要思考的问题。

(二) 我国环境司法救济的法制现状

在立法上, 无论是宪法, 还是其他部门法, 都未规定公民的环境权。这也就造成这样一种尴尬境地:在司法实践中公民站在一种什么样的立场上来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 什么立场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最有利。环境权的提出最初是在西欧, 1960年, 西德的一位医生向欧洲人权委员会提出控告, 认为向北海倾倒放射性废物的行为违反了《欧洲人权条约》中关于保障清洁卫生环境的规定, 是侵犯基本人权的行为。由于《欧洲人权条约》中未明确规定环境权的内容, 控告被驳回。但却由此引发了是否要把环境权追加进欧洲人权清单的大讨论。现今, 西欧大部分国家已经将环境权确立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是我国对环境权仍然没有明确规定, 这对环境侵权受害人保护是极为不利的。

(三) 我国公民环境意识淡薄难以积极启动环境司法救济程序

我国人口总数多, 总体文化水平不高, 这也同样导致我国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较为薄弱。根据调查显示, 公众对参与环保活动普遍不感冒, 同时对环保知识的认知、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也处于较低层次。虽然目前环境保护引起了各方重视, 但是公民对于个人在环保问题中的定位和作用并不清晰, “政府依赖性”是大多数公民心目中的环保意识体现。而环境侵权司法救济的启动则与公民对环境利益的关注程度具有很大关联性, 从当前的现状来看, 成为环境公共利益难以得到有效救济的重要阻碍之一便是公众对可能潜在威胁到自身生存却并没有直接对自身造成损害的环境侵害活动并无强烈的责任感和参与感。

二、关于我国环境侵权司法救济的未来出路

(一) 强化政府和企业的社会环境责任

面对目前我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利益的状况, 我们必须加强国家和企业的环境责任。对此, 我们可以采取奖惩措施, 对于政府可以将环保现状列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之中, 并制定相应惩处制度, 促进政府环保责任的承担, 避免司法救济中为追求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地方保护主义, 推动环境保护这一社会利益的长远发展。此外我国应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的要求, 对于生态环境破坏力大、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可以从资金、准入方面进行限制, 提高其企业准入标准, 与此同时对于已经造成严重污染企业加大惩处力度, 达到威慑作用, 从而强化企业环保责任承担。

(二) 建立健全环境法律制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要想环境侵权司法救济发挥其有效作用则必然离不开良好的环境法治氛围。首先要明确公民的环境权, 只有以环境权为基础提出的诉讼才更具有法律正当性, 才更能调动公民积极参与到环境公益诉讼, 从而达到以公民环境权制约环境污染行为, 并激发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其次是发挥公众监督的重要作用, 通过法制宣传、主题教育等促使真正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环境法治氛围。

(三) 促进公民诉讼意识和环境意识的提高

诉讼在环境纠纷解决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环境侵权司法救济程序的启动则跟公民的诉讼意识与环境意识有着较强的联系。诉讼通过预设的诉讼程序, 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 由法官以居中裁判者身份根据法律规定、案件事实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判决, 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法相比, 诉讼则更加具有权威性。

面对着日益凸显的生存与环境的矛盾, 各种环境侵权事件不断涌现, 环境诉讼将会越来越引起重视。现下, 我们需要做的便是通过司法救济宣传片、相关主题教育以及实现环境侵权案件中司法审判的公正、效率来提升公民对环境司法救济的信任度。同时也通过环境司法救济案件审理来提升公众对于环境污染的关注度, 促使其认识到环境保护对于公众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 从而又推动环境侵权司法救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家顺, 王广风.“基于生态经济人”的企业利益性排污治理行为博弈分析[J].绿色经济, 2007.

12.师范教育实习鉴定实习内容 篇十二

师范教育实习鉴定实习内容篇一

经过一个多月的磨合,通过不断的找同学谈心,主动去了解他们的情况,慢慢的我和学生之间开始互相了解了。本文提供一篇师范实习生自我鉴定怎么写,关于师范实习生自我鉴定怎么写的详细内容如下。

我是一名刚踏上工作岗位的青年教师,刚开始我心中有些忐忑不安。非常幸运在学校各位领导和许多老师对我的工作,给予很多的关心和帮助,让我也更加努力,实习期间我的各项工作都有条不紊的开展。就在这样忙忙碌碌的教学生活上,一个学期的实习时间就这样结束,结束之余,心里却有舍不得的感觉。

作为一名新教师的我,踏上工作岗位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担任教学工作计划,这对我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男生调皮的较多,所以在管理上比较困难.特别是因为我是一名新教师,初来乍到,总会有些同学表现出”不买账” 的态度。经过一个多月的磨合,通过不断的找同学谈心,主动去了解他们的情况,慢慢的我和学生之间开始互相了解了。

教师育人,身正为范。在一学期的实习工作中让我认识自我的角色定位。不但是应该做一个怎样的人,而且是做一个怎样的教师。教师的职责是神圣的,既教书又育人。高尔基说过:“谁不爱孩子,孩子就不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才能教育孩子”。爱孩子是教师应具备的美德,也是教师的天职,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当然更应该做到这一点.在职业活动中,我把热爱学生放在第一位,有了这种心境,师生之间就能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许多事情便迎刃而解,热爱学生包括尊重信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只要是我的学生,无论成绩好坏,我都一视同仁。对性格孤僻的学生,更多给以热情帮助。意图使他们恢复自信,走出自我评价的误区。人的感觉是相互的,教师的真诚学生是能感受到的。

我深深地体会到教师必须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养。在平时的工作中,我边教边学,利用学校为我安排的外出听课的机会,向其他学校的老师学习,吸取他人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了解现代教育教学的新理念。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新课程标准,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教学。尽量做到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让每个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一学期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收获,但还存在一定问题,对于今后的路,我会谨慎地走好每一步,用自己的努力实践、勇于探索使自己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再上新的台阶!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力求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还要多下功夫加强对个别差生的辅导,相信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我也相信有耕耘总会有收获!

师范教育实习鉴定实习内容篇二

20XX年X月9日至XX月30日,我在安顺市第六中学七(2)班进行了为期近两个月的实习。实习的基本内容包括两部分: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在原任指导老师武老师和班主任孙老师的耐心指导、帮助下,我较好地完成了教育实习任务。

实习期间,在武老师的指导和支持下,我总计听了8节课,上了32节课。教学实习中,总的来说,我能认真备课,所设计的教案规范准确。课堂教学中,教学效果好,教学内容能当堂消化、巩固,教学重点突出,明确,能够顺利地完成教学任务.同时,课外辅导耐心细致,批改作业仔细认真,还经常请武老师指出缺点和不足,以不断地提升自己。在实习过程中,我深刻的感受到:上一堂课容易,但要想上一堂精彩的课很难!需要下很大的工夫。在教学之前,我都认真听了指导老师的课。从中我也学到了很多教学方法和技巧!同时我都准备好每次课的详细教案和课件资料,并全部交给指导老师修改。

实习期间,作为实习班主任,每天课间操时维持秩序,监督到位,耐心地做学生的思想工作。教师节期间,我在班主任孙老师的指导支持以及学生的积极配合下,筹办了以“尊师重教”为主题的班刊展览活动,得到了老师和学生的极大肯定。

在整个实习生涯中,我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尽心尽力做好每一件事情。自己在实践活动中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根本学不到的东西,受益匪浅,为以后做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积累了宝贵的教学经验。

但是,在教学过程中,时间把握不当,不能在有限的45分钟内完成教学目标任务,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常常出现疏漏的地方,给学生造成一定的理解困难。所以,我想,作为一名师范生,要真正走向了工作岗位,还需要自己以后两个月的实习不断地努力实践,追求进步。

实习尽管辛苦忙碌,但却是对我人生的一大有益的尝试和磨练。最后,我要特别感谢辛勤指导我的武老师,是他让我学到了很多的教学知识,使我从稚嫩的教学走向了成熟的教学。同时,我也要向指导和勉励我的孙老师以及六中的老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师范教育实习鉴定实习内容篇三

**年*月*日至*月*日,我在XX小学实习了天。在天内,我上了节课,作为实习班主任,带领学生参加锻炼,带领该班学生参加运动会,读报、课间操时维持秩序,做了几名后进生的细致的思想工作,筹办了“学会关爱”主题班会。在整个实习期间,我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尽全力做好每一件事情。

在学生心理辅导员和高一年级班主任的实习中,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的学生如此的渴求有一位知识比较丰富、能力比较全面的、能倾听自己心声的朋友。作为他们的朋友,我惟有仔细倾听、耐心询问、认真思考,最终协助他们增强认知正确看待和科学处理他们所面临的困难;作为语文老师,面对几十双渴求知识的眼睛,我精心备课、认真组织,用真诚的心对待每一个同学,用清晰的话讲解好每一个问题,用深切的情表达每一个核心思想。

在这些天的实习中,我受益匪浅,让我有机会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站在教育的最前线,面对一双双求知的眼睛,心中倍感任重而道远。我一定要不断努力学习,做一位勤劳的园丁,把祖国的花朵浇灌得更加艳丽。

同学们在我的讲座上积极提问、仔细听讲,尔后以热烈的掌声鼓励,鞭策着我在学习和工作中创新开拓,不断进步!

我,以一颗真诚的心、自我鉴定 朴实的情,以一名普通教师的身份打动了学校的领导、老师和亲切、可爱的同学。

在此,我衷心的向他们表示感谢,特别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李老师、分管领导;同时还要感谢我的大学老师、关心和帮助过我的同学.实习完毕了,这个实习是我生命中最难忘的日子,一开始的时候很怕,现在想来,日子还是过去了,而且可以拿到优秀实习生,所以,得到一个启示:不论遇到什么困难,不要对自己失去信心。

13.社会实践内容自我鉴定 篇十三

社会实践自我鉴定1

今年暑假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虽然一个月的时间活动让我觉得很累很辛苦,但我从中锻炼了自己,并且学到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也通过一个月的实践,使我有了些关于社会基层建设的心得体会。

“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使我逐步了解了社会,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认清了自己的位置,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对自身价值能够进行客观评价。这在无形中使我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增强了我努力学习的信心和毅力。我是一名大一学生,即将走上社会,更应该提早走进社会、认识社会、适应社会。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社会实践使同学们找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尤其是我们学生,只重视理论学习,忽视实践环节,往往在实际工作岗位上发挥的不很理想。通过实践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得到巩固和提高。就是紧密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知识和水平。通过实践,原来理论上模糊和印象不深的得到了巩固,原先理论上欠缺的在实践环节中得到补偿,加深了对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消化每一天,捧着厚厚的问卷,怀着一份份坚定的信念,我们在烈日下奔跑着。感谢这次暑期实践活动,让我们在这过程中成长了不少,懂得了不少。

做为一名大学生,我深深地感到初会实践的重要性。并希望以后能够经常参加实践,这种社会实践活动是在大学中的社团生活所无法比拟的,只有在真正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体验生活,亲身的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才能使自己得到锻炼,才能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得以运用到实践,才能使自己成为真正有用于实际,使自己成为真正有用于社会的学生。社会实践弥补了理论与实际的差距和不足,社会实践的意义也在于此。

社会实践活动不仅使我的各方面能力得到了提高,也使我增强了扎根实践吃苦耐劳的精神。亲身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社会,真的很有意义,我想以后我还会一如既往地支持大学生的暑期实践。

社会实践自我鉴定2

暑假,虽然是假期,可对我们来说也是个关键的时刻。现在已经大二结束,在下个学年结束后我们就要出去实习,所以,也可以说我们这是最后的一次暑假也不为过。如何好好的运用这个暑假呢?我也曾想过,究竟是好好的在这个暑假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还是用来参加暑假的时间来让自己提前体会一下工作的感觉。

虽然两边的选择都不错,可我最终还是被“实践出真知”这句话打动了。比起在书本上纸上谈兵,还是自己去实际体验一下比较好吧。

选择了去实际工作,并在经过了努力之后,终于找到了一份客服的工作。虽然在这段时间过得很苦,但我却一点都不后悔自己的这份决定。工作虽苦,可带来的提升也是实实在在的。为了能更好的看清自己在这段实践的工作之后的改变,我写下了这份自我鉴定,来看看自己的提升和剩下的不足。我的自我鉴定如下:

一、在思想上

找工作确实很辛苦,为了找到一份适合的工作,我可是奔波了很久。所以好不容易得到的这份工作也是让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地做好。

在思想上我的变化就是改变了自己睡懒觉的习惯!是的,在进入了大学以来,因为没了老师严格的管教,我这个习惯是非常的根深蒂固的,要是没有同学叫我起床,我可能都不知道迟到了多少次!可是在参加了工作后,我每天都是靠自己醒来,而且在工作期间,从未有一次迟到的事件发生!这也许就是工作的责任意识吧。

二、在工作上

虽然只有短短两个月,可我依然在这份工作中学到了不少的东西,但硬要认真说起来,与其说是在工作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倒不如说是在同事们那里学到了更多的经验!因为我们都还没毕业,在这些老员工的眼里,都不过还只是个孩子罢了,所以他们也乐于向我传授一些在工作上的经验和方法,这些都是我的额外收获!

三、总体改变

在工作结束之后,我感觉自己变得更爱说话了,人也变得更加的开朗。变得不再是只对熟悉的人滔滔不绝,现在的我,就算是不熟悉的陌生人,现在的我都能和他聊上一段时间。毕竟作为客服,我们就是为了与人交流,要是连这点收获都没有,那才真是白去了。

四、鉴定

总的来说这次的工作确实是不虚此行,不仅对专业有了更好的认识,还提升了自己的交际能力,面对自己的一些问题也有了发现。现在,我能够更好的制定我在大三时候的学习计划了,我会针对自己的弱点去强化自己,让自己能在大三这最后的学习中进一步提升!

社会实践自我鉴定3

经历了将近一周的社会实践,我感慨颇多,我们见到了社会的真实一面,实践生活中每一天遇到的情况还在我脑海里回旋,它给我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效果,社会实践活动给生活在都市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们提供了广泛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机会。以下是我的社会实践自我鉴定。

这短暂而又充实的社会实践,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这次社会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和团体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实践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运用所学知识实践自我的途径。亲身实践,而不是闭门造车。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飞跃。增强了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步入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还需我们在以后的学习中用知识武装自己,用书本充实自己,为以后服务社会打下更坚固的基础!

通过这次的的社会实践活动,我们逐步了解了社会,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认清了自己的位置,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对自身价值能够进行客观评价。这在无形中使我们对自己的未来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增强了自身努力学习知识并将之与社会相结合的信心和毅力。对于即将走上社会的大学生们,更应该提早走进社会、认识社会、适应社会。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是大学生磨练品格、增长才干、实现全面发展的重要舞台。在这里我们真正的锻炼了自己,为以后踏入社会做了更好的铺垫,以后如果有机会,我会更加积极的参加这样的活动。

在本次的社会实践中我们还同诸多群众谈心交流,思想碰撞出了新的火花。从中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汲取了丰富的营养,理解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真正涵义,认识到只有到实践中去、到基层去,把个人的命运同社会、同国家的命运的发展联系起来,才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正确之路。

这次实践活动,丰富了我们的实践经验,提高了我们的团队合作能力,使我们通过这次实践更加了解社会,这次实践活动意义深远,对我们的帮助享用一生。作为一个21世纪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并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我们要抓住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机会;提升我们的修身,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与意识。同时,我们要树立远大的理想,明确自己的目标,为祖国的发展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社会实践自我鉴定4

本人的专业为商务英语,在此次社会实践过程中,充分运用了商务专业知识,充分了解话术及沟通技巧,并充分将其应用于实际。获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并受益匪浅。以下为本人的社会实践自我鉴定。

在此次的社会实践中,我担任了__公司的邀约员职务,负责邀请或鼓励各中端及高端客户参加各大客户权益增值会议。在邀约的过程中,遇到了各种情况,从中我的应变能力得到了很大的锻炼和提高。

经过了这段时间的锻炼,我增长了知识,也培养了许多方面的能力,为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这一阶段的锻炼学习,我也发现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我会尽力完善自我,发挥长项,补足缺点,从而保证日后的学习成绩和工作能力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社会实践过程中,在单位领导的培育和教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在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工作上能和同事和睦相处,互帮互助,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老员工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虚心接纳听取。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要求自己,不迟到,不早退,踏实的完成了工作。

在这一阶段的学习工作中,我跳出了课本的束缚,真正面对生活,面对现实,运用我们所学,在实践中成长。从听从导师吩咐到主动准备材料,录入卡片。对业务的有了进一步了解。而负责接听电话,直接面对我们的顾客,让我体味到了“微笑服务”诠释的真谛。而后的看似简单但精密的工作,需要更多的耐心和细心。所以我一直都在加强自己这方面的能力。刚开始时,总要不可避免的犯错误,但是渐渐的在各位老师的帮助和指导下,我慢慢的减少犯错,并争取不犯错。我把每次犯错都作为对自己的一次警示,人生不拒绝犯错,然而如何挽救,并预防下次出错,这才是我看重的态度。

工作中和工作之余我做到坚持学习,树立正确人生观,我知道一个优秀的工作人员不是天生具备的,而是在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实践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地鉴定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才形成的。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我学会了揣摩客户的心理以及运用合适的沟通方式与客户进行交流沟通。

社会实践自我鉴定5

大学是一个小社会,步入大学就等于步入半个社会。我们不再是象牙塔里不能受风吹雨打的花朵,通过社会实践的磨练,我们深深地认识到社会实践是一笔财富。社会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大学,只有正确的引导我们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于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的为社会服务,体现大学生的自身价值。

今后的工作中,是在过去社会实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社会实践活动范围,挖掘实践活动培养人才的潜力。在寒假一个多月中,我也体验了打工的感觉。

终于开始第一天的工作。即兴奋又有些紧张,进去做事觉得感觉很奇怪,因为以前一直都是以消费者的身份进的饭店,这次的身份却是一个服务员。第一个感觉就是首先要把心态调整好。第一天来什么也不懂,店长就叫了一个老服务员来教我。平常在超市逛的时候不觉得,来工作的才知道超市的工作还真是不简单的,每个细节都要弄好。我第一天是试工,我很努力的学习,虽然说有点累,但我很积极、很投入,店长很满意,因为这毕竟是我社会实践的第一步。所以在那一天的时间里,虽然说有点累,但我却觉得挺充实的。

自信是在社会立足所必需的。开始放假的时候,知道要打暑假工时,自己就害怕了,这都是自卑的心态在捣蛋。感觉困难挺多的,自己的社会经验缺乏,与别人沟通的技能又不怎样等等原因使自己觉得很渺小。战胜自我,只有征服自己才能征服世界。要对自己的能力做出肯定。这是找工作时舍友给我的忠告。在多次面试中,明白了自信的重要性。没有社会工作经验没有关系,重要的是我的能力不比别人差。社会工作经验也是积累出来的,有自信才更有活力更有精神。

善于与他人沟通,也是作为服务员所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寻找工作让我认识更多的人。如何与别人沟通好,这门技术是需要长期的练习。以前工作的机会少之又少,即便是去年暑假在医院的实践也是很少与病人接触,这使我与别人对话时不会应变,会使谈话时有冷场,这也是很尴尬的。在超市工作时,因为是服务员,与别人谈话的时间变多了,此时,不得不学着与顾客沟通,使顾客接受你的意见和建议。与同事间的沟通也同样重要。别人给我意见,我就得认真听取,耐心、虚心地接受。

14.环境监测司法鉴定的内容 篇十四

一、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

传统会计的信息披露是以提供财务报告的形式来进行的, 主要是从货币、数量等方面反映一个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由于环境会计的特殊性, 要求其信息的披露也必须在传统的三大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再加以图表、文字等形式来报告, 对碳排放情况、碳排放权问题等信息进行详细的披露。

(一)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1. 环境资产。

企业环境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 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环境经济资源。如企业因为环境因素而购置的一些不动产、设备;企业对一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 的投资等。能够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环境资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环保工程与设备, 主要是指企业开展环境保护而建设的基础工程与设备; (2) 环保技术, 主要是指企业自行研发或外购的有关环境保护的专利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 (3) 排污权, 排污权在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情况下在排污许可证交易市场中形成的一项特殊环境资产; (4) 环保基金存款, 是指企业向污染治理专项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取得的“专项环保基金借款”而形成的银行存款; (5) 其他环境资产, 是指符合企业会计核算中的资产定义、可以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环境资产。

2. 环境负债。

环境负债是传统会计负债概念在考虑环境因素后的扩展, 指企业过去的某项交易或事项给环境造成潜在的、破坏性的影响, 应当由企业承担的、需要以资产或劳务来偿还的现时义务。这种现时义务有些是法律上的强制性义务, 有些仅仅是从商誉或道义上的考虑而对有关的环境费用向国家和社会公众做出的承诺。对于应支付而未支付的环保费、排污费等都应纳入环境负债的范围。

另外环境负债往往具有不确定性, 就要区别环境负债与或有环境负债。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可以在财务报表中予以确认的环境负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必须满足重要性原则, 其次这项环境负债应该很可能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 再次这项环境负债的金额应该能够可靠地计量或合理地估计。满足条件的可以确认为环境负债并在报表中进行反映, 那些不满足条件的无法确认的以及已确认但还需要补充说明的重要环境负债信息就在表外进行披露。

3. 环境净资产。

环境净资产数量上是指环境资产减去环境负债后的差额, 是指企业拥有的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

4. 环境收益。

环境收益是指企业的环境业务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环境收益既有可以用货币形式表示的直接收益, 也有用非货币形式表示的社会利益。环境收益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企业合理利用和处理废弃物带来的收入; (2) 由于企业对环保做出了贡献而得到的各类奖金; (3) 企业享受到的各种免税或减税的优惠; (4) 从金融机构或环保机构取得低息或无息贷款优惠; (5) 由于环境治理等从政府取得的不需要偿还的各类补贴等等。

5. 环境成本。

环境成本是指各项环境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环境成本可以分为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及其他突发性的各项成本支出三类。 (1) 资本性支出:为了预防环境污染, 企业购入、改造各种环境保护设施的成本支出以及为了保护环境企业购入或自行研发一些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的支出等。 (2) 费用性支出:在生产过程中为了使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必须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转, 企业需要不定时地对一些设备系统进行检测维护, 在维护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材料费、人工费等都属于费用性的环境成本。 (3) 其他突发性支出:企业由于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而支出的补偿费用, 比如国家要求企业上缴的各类环境补偿费、环境税、排污费等;由于企业的不良行为, 造成了动植物、土地、居民、海洋等污染的恶性事故, 被有关部门强制执行的恢复原状和接受的经济、刑事惩罚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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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

根据国内外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现状来看,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传统的财务报告中增加有关环境会计项目或在报表的附注中给予说明;另外一种是单独编制有关环境会计报告, 专门提供有关环境会计的详细信息。而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披露方式, 比如说一些会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必须采用单独披露的方式, 如造纸行业等, 还有上市公司也可以要求编制独立的环境会计报告。

XX年XX月编制单位:单位:元

单独编制的环境会计报告可以由环境资产负债表、环境收入支出表及环境成本报表等组成, 如表1、表2、表3所示。

环境成本报告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的特点来设计, 由于环境成本可以分为货币化环境成本和非货币环境成本, 编制环境成本报告时也可分开编制。

1. 企业的货币化的环境成本报表 (如表3所示) 。

XX年XX月XX日编制单位:单位:元

2. 非货币化的环境成本报表。

目前相当部分企业的环境成本不能用货币形式来计量, 因此需要用非货币性的报表来报告。另外, 无论是否单独编制环境报表, 都有必要再编制一份环境情况说明书, 对不能在报表中体现的环境信息进行披露, 比如企业的环境方针政策、常规污染物排放情况、有关环境资产负债的计量基础及确认方法等。

绿色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只有发展绿色经济才能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也将成为必须, 我们要建立健全各类会计法律法规, 制定和完善环境会计准则和环境会计制度, 加强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力度, 加快环境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 加强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 使企业能够自觉并主动地披露环境会计信息。

XX年XX月XX日编制单位:单位:元

摘要:环境会计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环境信息的会计, 是以自然或社会资源的耗费应如何补偿为核心的会计。发展绿色经济是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必然选择。文章通过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的探讨, 来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

关键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绿色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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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小平, 孙甲奎.基于低碳经济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框架设计 (J) .财务与会计, 2012 (8) .

[3]周志方, 肖序.国际碳会计的最新发展及启示 (J) .经济与管理, 2009 (11) .

[4]王小红, 高民芳, 宋玉.低碳经济下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J) .会计之友, 2011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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