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共8篇)
1.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篇一
昆明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集体资产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真正成为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经济主体,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1号)和《云南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云农办〔2016〕20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和任务
安宁市和富民县从2018年全面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到2019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宜良县按照2017年国家试点批复的要求2018年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其他各县(市)区要在2018年开展2以上村(居)委会和8个村(居)民小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全市从2017年起用5年的时间完成全市所有村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任务。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增加
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大力推进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实现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由“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转变,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和管理民主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保护农民群众作为资产所有者的利益,进一步提高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水平。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的原则。股份经济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态。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到人,作为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不得侵占。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坚持依靠群众原则。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直接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应始终坚持让群众唱主角,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群众意愿,始终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提高改革透明度,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广大村民的参与度,从方案制定、清产核资、权属界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以及章程制定、组织机构建立等环节要让群众出主意、拿办法,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坚持依法办事、维护稳定的原则。坚持农民集体所有
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四)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改革工作不能“一刀切”,应因地制宜,分类操作,通过不同途径,按照一村(居)组一方案,既尊重历史又照顾现实、量化公平、群众满意的目的。
三、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程序和内容
(一)制定方案
试点村(居)、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须经村和组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向村民公示不少于七天,经乡(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县(市、区)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清产核资。由乡(镇)和村(居)、组联合组成清产核资工作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村集体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界定权属,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清产核资工作要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并拍照留存)、确认、上报”六个环节逐一进行。清产核资结果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确认,在村内张榜公示后,并由农户签字认可,由乡(镇)产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县(市、区)、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
2.确定产权制度改革时点。每个村或者小组的改革方案必须明确改革的截止时点,以此为资产量化和成员认定的时间节点,超出时间节点后的新增人员按照股份合作社章程或者成员认定办法处理。在时间节点的选择上一定要充分根据村情、组情选择好,避免出现抢婚、抢生、死亡不报等情况。
3.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探索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反复协商,民主讨论,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决定。成员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入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界定完成后,要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集体资产资源收益分配权,落实好成员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县级可出台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村(居)或组级制定具体认定办法。
4.合理设置股权。股权可由集体股和个人股构成。个人股可分为基本股、村龄股、贡献股、特殊股等。集体股可以不设置,设置集体股的最高不超过股本总额的20%。股权的设置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村组干部充分酝酿后,召开成员或代表大会
民主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通过。
5.股权量化。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算成股份,量化到人、落实到户。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因土地被征用归村级集体所得的土地补偿费(补偿到户的除外),以及已开展经营的资源性资产、公益性资产,有条件的应及时纳入折股量化范围,具体折股量化范围和量化方式等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决定。不提倡对资产进行价值评估,资源性资产股份量化可按数额量化。固定性资产如提起过折旧的按现值量化,没有提起折旧的按原值量化。
6.股权管理。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股权证可发放到人,也可发放到户,发放到户的需明确户成员。股份量化后,要及时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量化的股权可以继承,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流转必须向集体经济组织告知,个人持有股份不得超过集体经济组织股本总量的20%。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死者生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7.收益分配。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股权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将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到户到人。集体经济组织的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股东收益分配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提出,提交股东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8.监督管理。改革后的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制定相应的章程
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继续由乡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各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审计监督管理。
(二)宣传培训
通过入户走访,召开村务会、党员会、村民小组长座谈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广泛收集干部群众意见,并利用召开动员会、电视、广播、宣传册、村务公开栏、微信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其参与改革的热情和积极性。加强对县、乡、村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清产核资、资产量化、集体成员身份界定等业务技能水平,确保工作质量。
(三)组织实施
按照方案,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资格认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建章立制等改革任务。乡(镇、街道)和村(居)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改革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处理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登记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阶段,由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赋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身份证,在充分发挥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五)总结完善
新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对股改工作的决议、清产核资报表、《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公示确认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搞好总结,并报乡(镇、街道)和县级农业经济管理部门备案。市、县(市、区)和乡(镇)及时开展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成试点地区及时整改完善。验收和整改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并逐级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落实改革工作经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充分发挥好各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在改革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各县(市)区要参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昆明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昆办通〔2018〕29号),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
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思想教育领先,认真仔细做好不同对象的思想工作,向农村干部群众讲清道理,讲清政策,切忌简单化和少数人说了算。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大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好经验、好典型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形成全市上下谋发展、创和谐、图富强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梳理细化各项改革任务,制定配套的分工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承担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农办、农业等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解读和试点经验总结,涉及农村产权管理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注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其他涉农改革推进的系统性、协同性,及时做好政策衔接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纠正弄虚作假、侵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等行为。各地区要加强请示汇报,妥善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和谐稳定。认真做好农村产权纠纷调解和司法救济工作,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
(四)明晰功能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是特殊的经济组织,可以称为股份合作社,也可以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妥善处理好村党组织、村组自治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有需要且条件许可的地方,可以实行村组自治组织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管理机构分离。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五)规范运作模式
实行改革的村、组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XXXX合作社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范管理和运作。《章程》应包括总则、股东、组织机构、资产和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收益分配及附则等内容,明确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产生办法及其职责,明确议事规则及有关制度。《章程》必须广泛征求意见,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要按照《章程》规定,参考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法人治理机构,主要包括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是股份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个股东代表享受平等权利,实行“一人一票”表决,股东代表人数比例有章程规定。股份经济组织的重大投资决策、经营方针、计划及执行情况,须经股东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董事会是股东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股份经济组织的发展规划和资产经营方案。根据股份经济组织生产经营需要,经董事会提议,并经全体股东或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可聘请经理、副经理,负责资本经营活动,处理日常工作。董事会由股东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或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体股东民主监督。董事长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法人代表,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对股份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的投资、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实行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由股东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副经理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同时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六)严肃工作纪律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改革工作涉及全体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公开、公平、公正操作,以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2.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篇二
为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 深入推进“十二五”时期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我委组织编制了《“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研究提出了“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领域以及政策措施, 同时提出了在工业、建筑业和农林业等领域选择产生堆存量大、资源化利用潜力大、环境影响广泛的固体废物编制实施方案。现将两份文件印发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 对于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 缓解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总体要求, 特提出“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一、资源综合利用现状
“十一五”期间, 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力度不断增强, 利用规模日益扩大, 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升, 政策措施逐步完善, 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资源综合利用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 利用规模不断扩大。
全国共伴生金属矿产约70%的品种得到了综合开发, 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到35%和40%, 煤层伴生的油母页岩、高岭土等矿产进入大规模利用阶段。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69%, 超额完成规划目标9个百分点。累计利用粉煤灰超过10亿吨、煤矸石约11亿吨、冶炼渣约5亿吨, 回收利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9亿吨,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70%, 年利用量达5亿吨。
(二) 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钒钛资源、镍矿伴生资源实现综合开发, 稀土等元素得到高效利用, 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研发成功并逐步产业化, 废旧家电的全密闭快速拆解和高效率物料分离等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实现国产化, 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技术中试成功。年产5 000万平方米全脱硫石膏大型纸面石膏板生产线投产, 利用煤矸石、煤泥混烧发电的大型机组装备投入运行, 全煤矸石烧结砖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 法规政策日趋完善。
《循环经济促进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陆续颁布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了《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年版)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 初步形成了资源综合利用的法规政策体系。
(四) 综合效益日益显现。
资源综合利用已经成为煤炭、电力、钢铁、建材等资源型行业调整结构、改善环境、创造就业机会的重要途径。2010年, 全国煤矸石、煤泥发电装机容量达2 100万千瓦, 相当于减少原煤开采4 000多万吨, 综合利用发电企业达400多家, 带动就业人数近10万人;从钢渣中提取出约650万吨废钢铁, 相当于减少铁矿石开采近2 800万吨;通过综合利用各类固体废物累计减少堆存占地约16万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年产值超过1万亿元, 就业人数超过2 000万人。
虽然“十一五”期间资源综合利用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存在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一是发展不平衡, 资源综合利用往往受到区域经济实力、资源禀赋差异等因素的制约;二是综合利用企业普遍小而散, 缺乏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骨干企业;三是综合利用产品技术含量和应用水平不高, 部分共性关键技术亟待突破;四是支撑体系急需完善, 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培训、标准、信息、技术推广和服务等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回收体系亟待规范和完善;五是激励政策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落实, 现有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有待完善。
二、面临的形势
我国自然资源禀赋较差, 人均占有量少, 45种主要矿产资源中, 有19种已出现不同程度的短缺, 其中11种国民经济支柱性矿产缺口尤为突出;重要资源自给能力不足, 石油、铁矿石、铜等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大超过环境容量, 一些地方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已近极限。“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随着人口增加, 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 经济总量不断扩大, 资源环境约束将更加突出, 气候变化和能源资源安全等全球性问题加剧。
资源综合利用是解决可持续发展道路中合理利用资源和减轻环境污染两个核心问题的有效途径, 既有利于缓解资源匮乏和短缺问题, 又有利于减少废物排放。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支撑, 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有利于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 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总体要求, 强化宏观指导, 完善政策措施, 加快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 加强能力建设, 以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核心, 大力实施重点工程, 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 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完善政策体系, 建立有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坚持技术创新与高效利用相结合, 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重点研发共性关键技术, 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化、清洁化、专业化发展;坚持因地制宜与重点推进相结合, 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构成特点, 培育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 形成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
(三) 主要目标
到2015年, 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提高到40%和45%;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 再生铜、铝、铅占当年总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4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超过80%。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 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 综合利用企业竞争力普遍提高, 产品市场份额逐步扩大, 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四、重点领域
(一) 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1.能源矿产
(1) 煤炭:
推进煤层气、矿井瓦斯、煤系油母页岩以及伴生高岭土、残矿的开发利用。
(2) 石油天然气:
推进油田伴生气、酸性气体等回收利用;逐步推动油砂、油页岩利用产业化;推动高含硫化氢天然气中硫磺的综合利用;开展页岩气、致密砂岩气等综合开发利用。
2.金属矿产
(3) 黑色金属矿产:继续推进多金属钒钛磁铁矿、含稀土型铁矿的深度开发利用;加大中低品位铁矿、弱磁性铁矿、低品位锰矿、硼镁铁矿、锡铁矿等难选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力度。
(4) 有色金属矿产:综合开发利用铝、铜、镍、铅、锌、锡、锑、钽、钛、钼等有色金属共伴生矿产资源, 实现有用组分梯级回收。
(5) 贵金属矿产:加强铂系金属矿、金矿和银矿等贵金属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6) 稀有、稀土金属矿产:开展复杂难处理稀有金属共生矿在选矿和冶炼过程中的综合回收利用, 加强稀土金属矿资源综合利用。
3.非金属矿产
(7) 化工非金属矿产:加强磷矿、硫铁矿和硼铁矿的综合利用。
(8) 建材非金属矿产:发展石墨、高岭土、膨润土、滑石、硅灰石、石英、萤石、石灰石、花岗石、瓷土矿、珍珠岩等综合利用和深加工。
(二) 产业“三废”综合利用
(9) 尾矿:大力推进尾矿伴生有用组分高效分离提取和高附加值利用、低成本生产建材以及胶凝回填利用, 开展尾矿在农业领域的利用和生态环境治理。
(10) 煤矸石:继续扩大煤矸石发电及生产建材、复垦绿化、井下充填等利用规模;鼓励利用煤矸石提取有用矿物元素制造化工产品和有机矿物肥料等新型利用。
(11) 工业副产石膏:继续推广工业副产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的资源化利用, 重点发展脱硫石膏、磷石膏生产建材制品和化工原料以及在水泥行业的应用, 加快化学法处理磷石膏制备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应用。
(12) 粉煤灰:加强大掺量和高附加值产品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继续推进粉煤灰用于建材生产、建筑和道路工程建设、农业应用、有用组分提取等。
(13) 赤泥:加快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实现赤泥科学、高效利用, 重点发展赤泥提取有用组分、生产建材产品、用作脱硫剂等。
(14) 冶炼渣:进一步推广高炉渣和钢渣在生产建材、回收有用组分等综合利用, 鼓励有色金属冶炼渣资源化利用以及重金属冶炼渣的无害化处理。
(15) 化工废渣:鼓励电石渣生产水泥, 氨碱废渣用于锅炉烟气湿法脱硫, 硫铁矿制酸废渣用于钢铁、水泥生产, 合成氨造气炉渣热能的回收利用;鼓励化工废渣与下游建材产业结合, 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16) 建筑和道路废物:推广建筑和道路废物生产建材制品、筑路材料和回填利用, 建立完善建筑和道路废物回收利用体系。
(17) 生活垃圾:推进垃圾分类, 重点开展废弃包装物、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鼓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提纯制燃气或发电等多途径利用, 鼓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18) 污水处理厂污泥: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 鼓励采用污泥好氧堆肥、厌氧消化等技术, 推动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装备产业化, 鼓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
(19) 农林废物: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 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鼓励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制糖蔗渣及其他林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20) 海洋与水产品加工废物:开展甲壳质、甲壳素等海洋与水产品加工废物的综合利用。
(21) 废水 (液) :进一步提高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和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水平;继续推进矿井水资源化利用;鼓励重点行业开展废旧机油、采油废水、废植物油、废酸、废碱、废液等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22) 废气:基本实现焦炉、高炉、转炉煤气资源化利用;鼓励电力、石油、化工等行业对废气中有用组分进行回收和综合利用;以工业窑炉余热余压发电和低温废水余热开发利用为重点, 实现余热余压的梯级利用。
(三)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23) 废旧金属:推广采用机械化手段对废旧汽车、废旧船舶、废旧农业和工程机械的拆解、破碎和处理, 提高回收利用水平;提高废旧动力电池和废铅酸电池拆解、破碎、分选以及废液的回收处理水平;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
(24)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继续推进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分拣、拆解、高值利用及无害化处理, 推动整机拆解和电路板资源化技术的产业化。
(25) 废纸:完善废纸回收、分拣、脱墨、加工回收利用体系, 鼓励大型废纸制浆技术及成套设备研发。
(26) 废塑料:重点开发废塑料回收、分拣、清洗和分离等预处理技术和设备, 鼓励废旧塑料瓶、废旧地膜高值利用, 推广废塑料再生造粒和改性以及生产木塑制品。
(27) 废旧轮胎:规范废旧轮胎回收利用, 加快推进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升级, 提高旧轮胎翻新率, 鼓励胶粉生产改性沥青等直接应用, 推广环保型再生胶等清洁生产工艺, 提升无害化利用水平。
(28) 废旧木材:开展废旧木材及木制品回收再利用, 加大共性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
(29) 废旧纺织品:建立废旧纺织品回收体系, 开展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拓展再生纺织品市场, 初步形成回收、分类、加工、利用的产业链。
(30) 废玻璃:鼓励建立废玻璃回收体系, 推广废玻璃作为原料生产平板玻璃等直接应用及生产建筑保温材料等间接利用。
(31) 废陶瓷:加强废陶瓷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鼓励废陶瓷用于生产陶瓷建材产品以及建筑工程等。
五、政策措施
(一) 强化宏观引导和政策扶持
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实际情况, 认真落实本指导意见, 组织编制地区和行业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发挥并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机制作用, 分工负责, 形成合力, 引导资金、政策、人才、技术等资源向综合利用薄弱地区倾斜, 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建立和完善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投资、价格、财税、信贷、政府采购等激励措施, 强化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 进一步调动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的积极性, 各级政府要优先采购符合相关要求的综合利用产品, 为企业融资拓宽途径, 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推进资源税改革, 加大自然资源的开发成本, 研究对产生量大、难处理的固体废物开征环境税, 推动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的倒逼机制。
(二)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制度建设
以《循环经济促进法》为核心, 逐步建立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法律法规体系, 修订和发布粉煤灰、煤矸石等重点产业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制定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的相关规定;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适时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范围。
推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管理信息化, 逐步建立起资源综合利用数据收集、整理和统计体系, 构建废物排放、贮存及综合利用数据统计平台, 为宏观调控和制定政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加快推进标准化进程, 逐步建立完善矿产资源、产业废物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重点加强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建立涵盖产生、堆存、检测、原料、生产、使用、产品及应用等多领域的各类标准体系, 强化标准宣贯、执行和监督。
(三) 实施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
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 建设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废旧轮胎、包装废弃物、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等重点工程, 增强技术支撑能力, 加快构建服务体系, 建设示范项目, 鼓励产业集聚, 培育百个示范基地和百家骨干企业。继续推进共伴生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培育一批产业废物高附加值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开展废旧纺织品、废旧轮胎、包装废弃物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 建设一批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在煤炭、电力、石油石化、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工等行业中选取利用量大、产值高、技术装备先进、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予以重点扶持和培育。
(四) 加快技术装备创新和成果转化
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前沿技术的研发与集成,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标准化、系列化、成套化和国产化水平。适时修订完善《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 发布和实施《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 引导关键、共性重点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 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示范, 推广应用成熟、先进适用的技术与工艺, 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加强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国际合作,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并组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五) 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资源综合利用是一项涉及多个领域、多个行业、多个环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十二五”期间, 要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理念, 充分发挥各相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作用, 通过各种渠道开展政策宣贯、人才培训和技术推广, 提高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 鼓励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减少一次性用品生产和消费,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推广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模式, 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3.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篇三
1.农村改厕现状
长期以来,农村厕所多以旱厕为主,非常简陋,粪便很难做到无害化处理,对水源和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粪便中含有大肠杆菌、痢疾杆菌、霍乱狐菌、伤寒杆菌等致病细菌;有肝炎病毒、灰质炎病毒等;有蛔虫、绦虫、血吸虫、钩虫、肝吸虫、鞭虫等寄生虫;孳生蛆及苍蝇。据专家介绍,在农村有80%的传染病是由于厕所粪便污染和饮水不卫生引起的,而与粪便有关的疾病就有30多种。目前,欧洲流行的溶血性大肠杆菌传染病就是粪便污染周边环境造成的。农村改厕防病的形势相当严峻。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国家就注意到农村厕所污染问题,并由全国爱卫会开始部署和推进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户厕的要求达到“四有”,即有墙、有顶、有便器、有贮粪池。由于当时国家只给任务指标,没有投入支撑,农村改厕标准很低。当时我省的建设指导标准是封闭式深坑厕所,虽然与传统露天厕所(茅房)相比,减少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但仍存在着污染地下水的问题,没有做到无害化或基本无害化。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际社会和民众对环保越来越重视,国家对农村改厕工作十分重视,国家在“十一五”规划和对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承诺中明确提出农村改厕目标,即到201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到2015年达到75%。从2004年开始国家设立中央转移支付农村改厕项目,2009年国家又将这个项目提升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改造标准也按无害化方向进一步提高,即达到有棚有墙、不渗不漏。提出建设改造的技术模式有6种。一是水冲式厕所。有上下水条件,并能与城镇排污管网联结的地方或有建设化粪池(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原理进行无害处理)条件的村屯,支持建设室内水冲厕所。这种类型在城郊和新建农民新村的地方应用较多。二是三格化粪池式厕所。由相联的三个池子组成,中间由过粪管联通,主要是利用厌氧发酵、利用寄生虫卵比重大于一般混合液比重而易于沉淀的原理实现中层过粪,粪便在池内经过30天以上的发酵分解,中层粪液依次由1池流至3池,以达到沉淀或杀灭粪便中寄生虫卵和肠道致病菌的目的,第3池粪液成为优质肥料。这种类型要求常年气温在15度以上,目前我国华南、华中、华东等长江流域采用较多。三是双瓮漏斗式厕所。这就是《世界经济调研》报道的类型。它是由两个高1.6米窄口瓮体和中间过粪管组成,前瓮贮藏粪便,利用厌氧发酵、中层过粪、沉淀虫卵、微生物拮抗作用,发酵后粪液流到后瓮并达到无害化。这种类型要求气温也比较高,采用较多是黄河流域河南、陕西等地,不适于在我省推广。四是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主要是一池三改,即建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通过厕所、畜圈、沼气池的三连通,人、畜粪便能自动流入池内密闭发酵,生产沼气进行炊事、照明,实现资源利用、节省开支、环保低碳。这种类型在全国都有推广应用。五是双坑式厕所。建造2个贮粪池交替轮流使用,人粪尿用土覆盖,用土量以能充分吸收尿与粪水分并使粪尿与空气隔开为宜。这种类型在内蒙应用较多。六是粪尿分集式厕所。粪、尿分别收集、处理和利用。粪便用草木灰、炉灰、黄土等覆盖料覆盖,促进粪便无害化。这种类型是由世界卫生组织、瑞典卫生署推荐推广的、无害化处理效果最好的技术模式,也是我省卫生部门近年来大力推广主推模式。
2004年以来在国家的支持下,省爱卫会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稳步推进,我省掀起了新一轮农村改厕高潮,改厕管理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群众改厕积极性空前高涨。截至目前,在我省农村402.8万户中,卫生厕所294万个,普及率73%。近三年我省实施了国家医疗体制改革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重点推广粪尿分集式无害化卫生厕所55万个,普及率达13.7%。在我省1000个新农村建设省级示范村中,目前在商贸集聚中心、旅游景点、人口集中居住区建成公共卫生厕所3137个,农户卫生厕所34.82万户,普及率达到85%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其中建成室内卫生厕所2588个,粪尿分集式卫生厕所67313个,两项合计69901个,占1000个示范村40万农户的17.5%,糞尿分集式占16.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说明全省无害化卫生厕所已重点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履盖。
调查中了解到,目前我省重点推广的粪尿分集式卫生厕所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基本适合北方寒冷地区。目前还没有比粪尿分集式厕所更适合我省推广应用的。尽管这种厕所冬天有尿贮存、处理不便的问题,但是通过移动缸体、摔尿桶、定期清尿冰等措施,可以解决冬天应用问题。二是投资比较合理。我们对2010年双阳区奢岭街道前城村兴建的彩钢粪尿分集式厕所的成本进行了全面分析,具体是:需红砖550块,支出220元;水泥3袋,支出75元;河沙及运费35元;贮粪池开挖和砌筑人工160元;厕所地面漏空水泥预制板80元;彩钢棚、墙、门、贮粪尿池盖板和安装人工800元;排气管、排尿管30元;瓷制便器70元;合叶、门锁等小料10元,共计1490元。2011年双辽市新立乡荷花村建设的红砖粪尿分集式厕所每个成本1200元。比陕西省推广的双瓮漏斗式厕所每个成本4000~5000元,降低70%左右。三是实际应用效果比较好。主要是做到了粪便处理无害化,消除了蚊蝇滋生和厕所恶臭,减少了居室蚊蝇侵扰和传染病传播。四是受到农民的欢迎。
2.改厕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全省农村改厕工作呈现出国家投入积极、部门推动有力、农民比较认可、工作推进扎实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
2.1重视问题 尽管粪尿分集式厕所具有推广的优势,但由于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欠帐较大,路、水、电、气、房建设任务重,县(市、区)、乡镇和村往往把有限的投入用于其它领域,存在着对卫生厕所建设重视不够、推广不得力的问题。据统计,在千村示范建设中有不少的县市卫生厕所推广不足1000个,有的300~500个,最少才100多个。一位村支部书记讲:“在没有修建好村内道路、排水、广场、村部前,不会考虑建设卫生厕所,因为这不是农村最急迫的项目”。
2.2投入问题 据了解,国家大力支持农村改厕,我省建设1个粪尿分集式卫生厕所,2009和2010年补助400元,2011年提高到500元,并建多少补多少,数量不限,从吉林省上缴国家税额中直接留存。按规定每个厕所省级配套补助200元,县、市配套补助200元。不足部分由村和农民自筹解决。目前情况是,我省足额配套的只有延吉市、通化县和公主岭市,有1/3的县(市、区)配套为要求标准50%,有1/3配套为标准25%,还有一些地方没有配套。特别是近一两年建筑材料大幅涨价,建设成本急剧增多,除了国家和省里补助外,还有500~800元的资金需要落实。
2.3技术问题 受气候和农民生活习惯的影响,现有的厕所还未完全适应我省实际。主要是在冬天上冻后由于结冰的尿液无处使用和消耗,粪便也不能及时干燥并无害化处理,有的农民就不按分集方式使用。另外在一些地方操作上进行整齐规划,个别农户使用不方便,而本来已修建了很好的厕所,造成一些农户弃用,强推兴建的卫生厕所成了“摆设”。
2.4宣传问题 现在农村好多地方,基层干部群众对改厕问题尤其是建设卫生厕所好处,了解不够,缺乏改厕的紧迫性和主动性。
3.加快推广农村卫生厕所的意见
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改变农村面貌、培育文明风气、保护和提升农民健康和文明素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利国利民的重大民生工程,应加大力度、强化投入、加强引导、积极推进。
3.1落实改厕任务 制定 “十二五”期间农村卫生厕所改造规划,到2015年全省卫生厕所做到全覆盖。全省尚有27%、108万户农民没有使用卫生厕所,对这部分农户厕所实施重点改造。“十二五”期间,平均每年建设粪尿分集卫生厕所20万户。建设任务落实到县(市、区)、乡镇和行政村。
3.2多渠道筹资 按照“向国家争取一点、省里补一点、地方配套一点、乡村拿一点、农户出一点”五个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每个卫生厕所除国家和省补助700元外,地方配套200元要落實到位。根据双阳、双辽和柳河经验,农民出资200元没有问题。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要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纳入支持范围。农村环境整片治理、生态村建设、新农村建设资金也要向卫生厕所建设倾斜。同时,应通过各类环保组织捐建、绿色公益基金无偿投入等形式,吸引社会各方面的投入。
3.3实施整村推进 对于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要率先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根据县(市、区)卫生厕所年度建设任务,每年重点覆盖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坚持整村建设、梯次发展、批批跟进。
3.4整合各方力量 从部门职能看,农村改厕涉及卫生、环保、住房与建设、农业等部门。卫生(爱卫会)和农业部门利用改厕项目、沼气池建设项目,负责改厕推进工作;住房与建设部门负责人畜粪便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日常监管;环保、牧业部门负责人畜粪便资源开发利用。
3.5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广泛深入、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象生动地向农民群众宣传改厕的目的、意义,介绍改厕的方法、步骤,讲解卫生厕所的使用和管理。通过宣传发动,转变传统观念,增强卫生意识,使农民群众增强改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自觉地支持和配合改厕工作。
3.6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强化县(市、区)、乡镇、村的改厕主体责任,并将农村改厕纳入农村环境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农村改厕工作。
4.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篇四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加快推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决定》和《意见》为指针,策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全市发展的大局。抓住难得的历史机
遇,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是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顺应广大农民新期待,实现xx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重要保障。
中央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全面部署了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各项任务,并对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新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要求,充分体现了农村基层实际和农民群众意愿,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我市改革开放30年尤其是近十年来,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物质文化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民享受公共福利和生活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农村改革发展整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刻,进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实践表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创新创优是活力所在。正因为我们把创新创优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整个过程、各个方面,才使得我市新农村建设富有特色和成效;统揽统筹是根本途径。正因为我们统揽“三农”全局、统筹城乡发展,把农业、农村、农民,把农村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统揽起来考虑,将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统筹运作,才逐步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状况,有效促进“三农”问题的高效突破;富民强村是永恒主题。正因为我们始终把增加农民收入、增强村级实力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主线,才使得新农村建设“发展”的主题唱得更响,工作举措抓得更实;民意民愿是力量之源。正因为我们始终坚持在“尊农”中改进工作思路,在“尊农”中探索发展举措,在“尊农”中建设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新农村,从长计议谋规划,脚踏实地抓建设,把主要财力、主要精力用在解决农民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的问题上,才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
当前,我市正处于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农业农村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中,最需要加强的是农业基础,最需要扶持的是农村发展,最需要加快的是农民增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既有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城乡收入差距仍在扩大;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农业发展方式仍然粗放;农村公共事业滞后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水平亟待提升,根本改变农村面貌任务艰巨;农村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尚未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脆弱;农村就业方式、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任务繁重。务必牢牢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以市场为取向,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迎难而上,走出一条有xx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奋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的崭新局面,以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突破带动全局改革,推进全面发展。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拓展农村改革发展新思路
(一)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江苏省委《决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基本方向和根本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瞄准“勇当江苏跨越发展的领先者、江北科学发展的排头兵、苏中和谐发展的领头羊”的新目标,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坚持以产业化提升农业、工业化致富农民、城市化带动
农村,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城乡协调互动,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形成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不断提高,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012年突破1万元,2020年达
到2.5万元左右,力争在2015年比全国提前5年、全省提前3年翻一番。农村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立特色突出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充分释放城乡发展活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水平全面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大幅度提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民享受公共福利和生活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三)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一是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任务。广辟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推动农民就业创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二是把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农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三是把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加快农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创新,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四是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切实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坚定不移地深化农村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五是把统筹城乡作为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在更高层次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协调互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合理配置发展资源和生产要素,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六是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
三、以制度创新为抓手,抢抓农村改革发展新机遇
实现农村改革发展目标,必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农村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积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引导农民积极增加投入,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统一经营服务水平。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组织、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
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政策性、资源性、资产性、服务性收入。认真落实新增企企事业税收分成机制,大力盘活村级实物性资产,不断做强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投资兴建农贸市场、标准厂房、商业店铺等,通过对外出租以获取稳定租赁收入。依托“三大合作”组织,拓展服务领域,增加集体服务性收入。2009年每村实现收入10万元,2010年每村达到15万元,2012年每村达到20万元。同时,在加快和稳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结对抵冲消债、清收债权还债、盘活资产还债、增收节支化债、削减高息减债、落实减免政策消债、多方筹资化债等方式促进村级债务加快化解,每村每年化解村级债务10%以上。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民通过发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流转行为,维权农民权益。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2008年每个镇(区)都要建立有专门场所,专门人员、专项经费保证的流转交易服务中心,2009年所有村(社区)都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市建立信息发布服务平台,有效衔接土地流转供求;制定实施承包土地流转最低保护价和片区指导价,建立流转价格自然增长机制和财政补助奖励机制。
(二)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大力推进保护示范区建设,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健全和完善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制定“耕地保护优秀镇”考核评比标准,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年终综合考评坚决执行耕地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实现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组织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促进农村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公共服务资源等的有效有序集聚,进一步推动其他地区的“万顷良田”建设工作。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规划控制作用。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补偿,深入推进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非公益性项目,允许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依法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开发和经营,保证农民长期受益。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允许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出让、转让、出租等方式依法进行流转或抵押。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江苏省土地市场xx交易中心有形载体,以公开规范的方式流转,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平等权益。创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结合实地现状,科学选择挂钩整理的拆旧区和建新区,减少整理成本,缩短整理周期,将撤并的农村居住点、废弃建设用地复垦成耕地,经验收合格后置换为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新农村建设。挂钩项目经核定批准后,按照省规定,预先启用不超过当年拆旧复垦项目面积30%的周转指标,先期用于农民住房建设。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新建住宅必须在规划区内实施,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积极开展“双置换”改革试点,鼓励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住房置换城镇社会保障及住房保障,推进全市“进城进镇”工作。积极调整土地收益分配使用结构,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在国家规定政策基础上,再从土地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村庄复垦整理、农民宅基地置换等,推动新农村建设。
(三)完善发展农村“三大合作”,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到2012年,全市参加农民合作组织的农户比例达到40%,2020年达到80%。不断提高合作惠农实效。依托四大特色主导产业,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推进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产业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力,到2010年底,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达到300家以上,入社农户10万户以上,带动农户数占农户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工商登记率达100%。在保持家庭联产承包制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大力推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推动农村土地快速向种养能手、专业大户、龙头企业集中,实现村村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目标。同时大力推进社区股份合作社建设,集镇所属社区全部建立社区股份合作社,面上人均集体经营性净资产超过2000元的村也全部建成。不断拓宽合作范围。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吸引境外资本、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开发农业,引导企业反哺农业,推动在外能人返乡投资农业,加大技术和设施投入。借助于村企结对共建平台,加快引导和鼓励合作社从生产领域向销售领域、加工领域等整个产业链拓展,从产品生产领域向专业服务领域拓展,从农业发展领域向非农产业发展领域拓展,从在本地合作发展向合作起来开发利用外地资源拓展,从合作发展经济向合作办农村各项事业、合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拓展。不断加大组织和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多地鼓励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在用地、用电方面尽可能给予优惠和方便。不断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在狠抓总量扩张的同时,更加注重合作组织质的提升,重点做好规范运作的文章。农民专业合作重点抓好分配规范,土地股份合作重点抓好组建规范,社区股份合作重点抓好管理规范。
(四)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着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防风险、可持续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积极争取股份制银行来xx设立分支机构,重点发展乡镇一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到2012年基本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对全市乡镇的“三个全覆盖”。充分发挥财政的撬动作用,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三农”贷款,实行单独统计、单独考核、单独奖励,确保“三农”贷款特别是农业贷款增长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长水平,确保辖内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市和有条件的镇(区)要组建或确定农业贷款担保机构,为“三农”贷款提供担保服务。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推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质押贷款试点,探索农民林地、水面承包经营权、合作组织股权、农业机械等抵质押贷款方式;积极推行农户联保、农户互保、专业合作组织为成员担保等多种信用保证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改制上市,增加直接融资规模。
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对在镇(区)新设具有信贷功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建立财政“三农”贷款补偿基金,对新增加的“三农”贷款,给予一定风险补偿;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为农服务业务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营业税,给予50%奖励。加强农村金融监管,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切实防范风险。加强金融生态县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信用宣传和信用镇、信用社区、信用村、信用户、信用企业的创建工作,将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促进信用程度的整体提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稳步发展养殖业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和其他涉农保险业务,努力做到符合条件的农户应保尽保,确保我市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率超过省平均水平。
(五)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积极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保证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收益用于农业农村部分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保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兑现执行,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机制。支持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做大做强。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自主创新,促进先进实用技术、优良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支持农村机制体制创新,增加农村发展活力。支持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转业、创业。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支持农村社保体系建设,促进 “民生”改善。支持农保、失地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促进保障水平的提高。支持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促进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提高。支持城乡环境整治,促进人居环境的整体改观。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持续加大投入、农民自主增加投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坚决执行上级农业补贴制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切实保护粮农利益。完善粮食储备体系,逐步增加xx地方储备粮食数量,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级储备指标。完善各级储备粮管理制度,确保在政府需要的时候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出、用得上。鼓励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企业,推进粮食产业化生产经营,适当增加成品粮油储备数量,保障军需民粮供给。加强粮食购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流通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严格执行粮食最高库存和最低库存指令,规范流通秩序,促进市场平稳。加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强化粮食基础设施,争创省级示范粮食储备库,深化粮食企业改革。
四、以“十大工程”为重点,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新跨越
根据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市将重点实施高效农业规模化、农村人才、农民转移、城乡规划建设全覆盖、为农服务、农村环境、农民健康、农村文体、农村社会保障和“帮村帮户”等“十大工程”,着力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新跨越。
(一)转变发展方式,建设高效现代农业
大力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工程。积极发展优质、高效、外向、生态、安全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集约化生产水平。我市以种养园区和各类基地建设为业态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较为成熟,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粮棉油大宗农产品生产,主要通过发展产业化服务,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蔬菜、园艺等高效种植业,主要通过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土地租赁等形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畜牧、水产等特色养殖业,主要通过发展规模养殖与推进加工流通合作,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对具有一定规模、带动农户增收明显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扶持。2012年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50%,年递增10%。每个镇确保年新增万亩以上,每村确保300亩以上,到2018年基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战略工程,走集约化、产业化发展路子,稳定以水稻为主要粮食种植面积,水稻面积稳定在60万亩上下。优化品种结构,推进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继续提高单产水平,实现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大力发展高效农业规模化,力争年增幅达6%,到2012年,全市周年种植高效农业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40%以上,周年加季节性高效种植面积比重达到65%以上。大力发展设施园艺业、规模畜牧业和特色水产业等设施农业。今后五年,全面实施设施园艺业“8523”工程,即到2012年建成8个万亩设施镇,50%的村建成设施农业专业村,建成20个千亩设施连片基地(或园区),确保三分之一的农户发展成设施农业专业户。到2010年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0万亩(目前6万亩);到2012年达到15万亩,每年新增2万亩以上。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在农产品产区和集散地扶持建设一批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鼓励发展连锁、配送、专卖等现代流通业态。完善“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运销成本。强化农业招商引资,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提升农业外向化水平。拓展农业功能,因地制宜发展都市农业、休闲观光农业。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规定,扶持和保障高效农业建设用地,对设施农业、规模养殖、观光农业、生态农业等农业项目用地,凡不破坏耕作条件的,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对高效农业建设中的管理、仓储用房以及配套服务等附属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其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置换方式取得,面积控制在农业项目用地规模的3%以内。
(3)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科技贡献份额。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着眼于建设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重点实施良种工程,加快培育、引进、示范、试验一批粮油、蔬菜、花卉、林果、畜禽、水产等优良新品种。进一步加强测土配方施肥、设施农业高效模式和配套技术等技术研究,在水稻高产培训、蔬菜高效无公害生产、优质畜禽规模高效生态安全生产等技术攻关上取得新突破。加强优质高效安全生产、农产品保鲜储运及精深加工、循环农业及环境保护、农业工程与装备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充分发挥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的作用,建立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能人发展基金,吸引国内外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加强与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工程,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办好和新建一批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型企业,使之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推广的重要载体。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力争3年内率先在全省建设具有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功能的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并落实经费保障政策,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行责任农技服务,建立村级农业服务站点,确保每个村至少有一名农技员。积极探索农业推广服务新机制,加快公益性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市级农技人员包干服务好市级园区,真正做到带好一个点、服务一个片、推动一个面;镇级农技人员包干服务好镇级农业园区,并确保每个村都有一名农技人员挂钩联系;市镇两级农技人员必须真正沉下去,深入到一线,确保三分之一的时间服务点上,三分之一的时间服务面上,三分之一的时间参加日常工作。建设新型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信息畅通工程,逐步健全市、镇农业信息网络,加强农业信息发布,推进农产品网上经营,把数字化视频技术和多媒体运用到农业上。
(4)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完善农产品和覆盖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鼓励创建名牌农产品。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集体注册“集体商标”,创建“知名、著名、驰名”商标。严格农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全程监控,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防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适宜性评价,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安全农业投入品,建设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准出关。加强农产品市场质量监测,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增加抽查密度,提高监测覆盖面,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强化农产品标识管理,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整合各种检测资源,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和执法体系。加强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兽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管。
(5)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针对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实行统筹规划、集中治理、配套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坚持不懈地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长江xx段的治理,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如海灌区节水改造、焦港灌区节水改造、各级河道的综合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如海灌区末级渠系配套工程和小型泵站改造工程等农田水利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推进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开展土壤改良,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耕地质量,不断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积极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重点推广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在基本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基础上,围绕农业构调整,重点发展花木园艺、蔬菜等特色农机,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力度,促进全市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实现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发展。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提升综合素质,拓宽就业增收渠道
大力培养适应“三农”发展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全面提升新型农民的综合素质,努力拓展农民就业创业渠道,实现农民致富增收。
(1)大力推进农村人才工程。以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为抓手,统筹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统筹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和办学效益。继续加大教育事业投入,加快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强学校教育装备配置,确保2009年跨入“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县(市)”行列。到2020年初步建立面向所有儿童、少年、青年的层次衔接、结构合理、规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国民教育体系,初步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网络,初步建成环境美、师资优、质量高、系列化、城乡一体的优质教育体系,确保人人享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建成完备的教育网络体系。加强农村基层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农村技术人才的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大学生村官“村村有、村村优”工程,进一步发挥其在发展富民中的促进作用,至2012年,力争每个行政村有2名大学生村官。依托党校、职业学校和其他培训途径,多层次、多形式地对农村实用人才和技术人才进行科技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技素质,2009年力争培训5000人以上,2012年前力争培训20000人以上。创新农村人才培养形式,借助农村优秀人才联谊会,定期组织活动,通过科普讲座、参观养殖(种植)示范基地、产品信息发布等形式,促进农村优秀人才互通信息、互相交流、互相帮助,提高农村优秀人才的综合素质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每年聘请有关专家、教授到农村开办两期科技讲座,传授先进的农村科学技术;组织农村的“土专家”通过结对带徒等形式对优秀农村青年进行科技培训,每村每年平均10对以上,让农业科学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和利用。
(2)大力推进农民转移工程。实现农民转移每年达到2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镇村创建率达到70%以上。立足本地实际,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实行就地转移、异地输出、返乡创业,扩大农民就业和创业渠道。指导各镇(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密切关注当地区域经济、工业集中区建设,参与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积极开发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岗位。通过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以生产型服务业、流通型服务业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创业基地建设,拓宽农民就业和创业途径。加强与省内外、市内外、境外劳务输入、输出地的挂钩协作,提高农民就业的稳定性。重点培植一批具有xx特色的省市级和全国性劳务品牌,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高收入地区、行业和工种转移输出。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大力发展社会化培训网络,加大对农民就业创业能力的培训,激发全市农民的创业热情,鼓励他们自主创业、艰苦创业、返乡创业,扶持农民创办资源综合利用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出口创汇型、社区服务型等形式多样的中小企业,营造新的创业热潮,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努力形成一人创业、带动多人就业的良好格局。
(三)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围绕“做大规模、完善功能,做美环境、强化服务”的总体思路,加快城乡规划建设步伐,强势推进小城镇建设,激励引导农民进城进镇居住,全面提升为农服务的档次和水平,营造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1)大力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全覆盖工程。一方面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建设进度,大力推进城乡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环境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建立农村公共设施维护和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综合利用效能。强化对集中区建设的分类指导,促进重特大项目的进一步集聚;提升发展经济中心镇和道口所在镇的工业集中区,进一步完善配套功能,包装出新;巩固发展一般镇工业集中区,在现有规模上提高土地的投入和产出强度。从解决税收分成、统计分享、项目引进奖励入手,加快制订鼓励项目投资跨镇区流动的办法,增强招商引资、项目开发的整体合力。合理调整投入布局,进一步优化各类园区的布局和规划管理,推动同类产业的聚合,鼓励重点企业向开发区及重点工业集中区集聚。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集中区规划,所有新上项目必须进区落户,尤其要高度重视在规划区外任意布点的现象。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高、土地投入产出强度高、入区企业技术含量高和产业集聚企业集群程度高等“四高”标准,继续开展高效示范工业集中区竞赛活动,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充分利用各种外来资本、法人资本和社会资本,适度超前,负债经营,加快集中区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拉开核心区基础框架,确保各镇工业集中区至少实现“四通一平”。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加大投入,以充分体现地方财政对公共事业的支持和导向作用。充分盘活镇区集体资产,通过拍卖、转让等形式增加对镇区建设资金的注入。通过招商引资、三产服务业等项目的引进,让利给客商,以促进镇区的环境建设。要下决心走拆旧建新之路,盘活土地资源,让有限的土地资源通过市场化实现土地收益的最大化。通过bt、bot等形式,采取 “政府承诺、分期付款”等方法加强与客商的紧密合作,实现镇区建设的“双赢”。注重城镇总体规划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要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区、城镇规划区、村庄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建设用地使用,尽量将各类规划范围以外的现有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到建设规划范围内。加强业务指导,加强服务,加大推进督查力度,使各镇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工作重点进一步突出、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各镇城镇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扎实推进农民进城进镇居住。围绕“做大规模、完善功能,做美环境、强化服务”的总体思路,加强建成区建设和管理,吸引更多农户进区,重点引导农民加快向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管理到位的点和镇(城)区集聚。面上所有新建、翻建、拆迁户必须全部进区,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加快对进区农户原房拆除力度,及时复垦老宅地。高度重视小区的基础设施配套,按照“建设一批、配套一批、完善一批、功能到位一批”的要求,全面提升生产、生活、安全等基础设施的配套水平,逐步将公共照明向农民集居点延伸。继续开展创建合格(示范)居住小区活动,每年各镇(区)争创示范居住小区2个以上,到2012年所有集居区达到合格居住小区标准。继续加大土地复垦力度,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两个规划的框架内,进一步完善建设规划,加大招商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进城进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加快镇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多层住宅楼建设,每年一般镇和重点镇镇区分别新增3万和5万平方米农民集居房,为农民进城进镇居住提供充足的房源,镇区农民集中居住区一律建设多层农民公寓,严禁建设各类别墅或搞变相房地产开发。进一步发挥农民进城进镇激励政策的引导作用,认真落实进城进镇居住的相关优惠政策。
(2)大力推进为农服务工程。坚持开放办社,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督查考核,实施以奖代补,加快推进为农服务社建设,构建以村公共服务中心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一个中心、三大超市和八大功能”相配套的要求,促进村公共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作用。按照“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商品配送、统一代办服务、统一价格指导、统一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为农服务社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充分发挥“品德”、“苏果”、“文峰”、“和盛”、“苏农”等连锁龙头企业的优势,将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向农村延伸,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力争2010年底前农村日用品、农业生产资料等连锁经营服务网络覆盖80%以上的行政村。保障农用生产资料供应,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完善农村路网,健全管理养护体制,将农村公路通达到符合规划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力争2010年基本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比全省目标提前两年实现。
(3)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工程。全面建立“户集中、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置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收运设施建设,2010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按照江苏省至2012年卫生户厕完成率达95%的要求,2009年至2012年共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23万座,分别为2009年5万座,2010、2011、2012年各6万座的任务,大中型养殖场全面实施粪污沼气治理工程。进一步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推广力度,扩大秸秆直接还田面积。推广应用秸秆发电、秸秆饲料、秸秆建材、秸秆汽化、秸秆沼气、秸秆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技术,促进一批有影响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落户与投产,通过项目带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坚持建管并重原则,确保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良性运行,巩固河道疏浚整治成果,实现 “底清、面洁、流畅、坡绿、岸净” 的河道整治目标。以生态市创建为龙头,重点推进基层绿色创建工程。推广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各镇全面建成污水处理厂,实现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进一步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评率和 “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达标率达100%,地表水环境质量达ⅲ类水质或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全面开展清理乱搭乱建工作,杜绝新的违章,建立长效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村庄绿化,2012年村庄和农民集中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四)关注民生民意,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改善民生,尊重民意,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普惠于民,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1)大力推进农民健康工程。巩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筹资标准,2012年全市农民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改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条件,到2010年全面完成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设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设备配备任务。扩大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推进免费婚检落实。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政府在重点办好市级医院和每镇一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支持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坚持预防为主,加大重点疾病防治力度。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建立全科医生培训制度,妥善解决乡村医生补贴和养老保障问题,采取优惠政策吸引技术骨干扎根农村。强化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加快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世代服务”品牌建设,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实施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关爱女孩行动、流动人口维权行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程、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等工程。
(2)大力推进农村文体工程。以创建文明镇、文明村、文明户为载体,深入开展好“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巩固提升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配套功能,坚持正常开放,注重功能发挥,形成“一镇一品”;各站每年至少举办1—2个有影响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群众参与率不低于2%;展览、演出、培训等单项文化活动10次以上。深入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三送”活动;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等时机,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文艺活动,让文化成果惠及广大百姓。在继续发展有线电视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2010年基本实现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全面完成全市28万户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建立健全行政推动与社会团体推动相结合的农村体育工作组织网络。大力推进镇(区)届度运动会、外来人口运动会和全民健身月活动,在村(居)继续推进“三百竞赛工程”,努力培育地方健身特色,打造一批镇(区)、村(居)健身品牌。以现有镇、村公共体育设施和场所为依托,在全市组建365个体育健身俱乐部,以体育专业协会和俱乐部为平台促进专项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努力提高体育健身工程使用率。深化殡葬改革,积极宣传移风易俗,实现尸体火化率、骨灰进墓安放率和规定区域内零散墓亭迁坟率均达100%。
(3)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工程。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启动农保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调增农保养老待遇,提高农村居民保障水平,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参保积极性。力争到2012年建立起保障水平更高、保障范围更广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适时逐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和农村困难农民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实行应保尽保。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即征即保。继续扩大农民工养老、工伤和医疗保险覆盖面,做好农民工参保人员省内跨行政区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应保尽保”,大力推进“分类施保”。落实增长机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完善灾情预警制度,落实政府救灾应急预案,加强救灾装备建设,提高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紧急救援能力。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加强老龄工作,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关爱工程”,提高集中供养水平和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发挥慈善组织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救灾捐赠活动。完善大病医疗救助,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大病得到及时治疗。认真落实适度普惠性的助残政策,实施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救助办法,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按照政策全面推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开展。
(4)大力推进“帮村帮户”工程。加快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深入推进“一户一策”,充分考虑贫困户的经济基础、生产资源条件、生产能力等因素,个性推进,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对全市农村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人口,积极采取发展生产、扩大就业、提高保障水平、政府和社会帮扶救助等措施,确保2010年年底前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加快助推小康建设工程,进一步整合帮扶资源,组织机关、事业单位、镇(区)域所有规模企业参加“助推小康村建设”和“千企连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镇(区)所有村(社区)必须有镇级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市级层面帮扶单位所有在编人员、镇(区)机关和站所所有在编人员、企业管理层人员必须全部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实行“一帮一”或“几帮一”。
五、以强化领导为保障,创造农村改革发展新优势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重大原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政治保证。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党管农村”的组织体系。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和政协监督支持、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在政策制定、工作安排、财力投放和干部配备等方面真正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江苏省十一届五次全委会议对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要从战略高度认识“三农”问题,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农村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创新思路,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镇(区)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时间深入乡村、深入群众,深入农户、田间,为农民解难题、办实事。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确保“三农”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构建“强基工程”的联动格局。以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和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大力实施 “强基工程”,把镇村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进一步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镇党委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党建工作新模式。深化“助推全面小康社区建设”和“千企连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加快形成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积极拓展基层党组织社会工作职能,发挥基层党组织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作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及党费支持等途径,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建立村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切实解决村主要干部养老保障问题,完善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办法。进一步加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管理机制、整合工作资源、落实维护费用,促进其作用充分发挥。深化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促进站点建设规范化、建强管理员队伍、落实工作经费、整合、开发教学资源,深入开展学用活动。
(三)培育助推发展的中坚力量。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2010年基本完成镇(区)机构改革任务,着力强化镇(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注重从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党员中选拔村干部。改革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选举办法,2011年全市镇党委集中换届时所有候选人实行“公推”,有条件的实行直选。在普遍实行“两推一选”的基础上,力争所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公推直选”。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全面深化大学生村干部“村村有、村村优”,加大大学生村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任职资格、专业技能和学历培训,2012年前使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75%以上。对镇、村主要干部开展集中轮训,着力提高他们领导科学发展、做好群众工作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大从优秀村主要干部以及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中考录乡镇公务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完善支部党课、基层党校集中轮训、农村党员冬训等制度。广泛开展党员“双带”、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创先争优等活动,积极构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农民工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做好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大力实施农村“双培”工程,努力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
(四)创造“平安法治”的和谐环境。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证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开展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评议,深化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镇(区)治理机制,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村民自治,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市镇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密切人大代表与农民的联系。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制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搞好农村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增强农民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平安法治创建,进一步健全人防、技防、设施防“三位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分子作案的时间和空间,保持“省社会治安安全县(市)称号”。加强警务室建设,确保“三村一警”、“一村两员”。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充分发挥农民群众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组织广大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辛勤劳动建设幸福美好家园。
(五)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办点示范。坚持办点示范、点面结合、成片推进的工作方法,继续实施好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片。逐年增加对示范村(片)建设的投入,部门要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办点、部门帮村、干部驻村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农村示范村(片)达标考核办法,市、镇、村各级领导要带头办点示范。大力宣传和表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靠群众力量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路子。
5.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篇五
泉港委办〔2006〕72号
中共泉港区委办公室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立 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根据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闽委„2006‟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类指导和抓点带面的方法,决定在有关镇(街道)开展新机制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 1 —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队伍建设,注重机制创新,狠抓基层基础,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尽快形成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为我区现代化石化港口新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力争到2008年全面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确保全区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高于责任指标,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生殖健康服务体系完备,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加快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和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06年7月)。区计生局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
— 2 — 制定推进新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确定试点单位,成立指导小组。
2、试点阶段(2006年8月--2007年4月)。区计生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部署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熟悉方案,成立试点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确保试点工作扎实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3、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5月--6月)。试点单位要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完善,进一步提高新机制建设工作水平。
4、推广实施阶段(2007年7月份开始)。区委、区政府拟在7月份召开全区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典型经验,全面部署建立新机制各项工作。
四、完善措施,规范标准,开展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试点工作
(一)维护群众合法群益,构建依法管理新机制 具体目标:以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保障育龄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完善法律体系,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实现执法主体明晰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监督社会化。
— 3 — 措施要求:
1、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将人口计生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教育广大群众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各级党政领导、人口计生干部都要学法、知法、用法,并积极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人民主权观念、法律至上观念和职权法定观念,自觉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2、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省《人口计生条例》的要求,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生育证审批、病残儿鉴定、手术并发症鉴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执法程序。
3、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将生育指标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党员干部职工超生查处等全部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4、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完善和规范“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纳入财政预算”的社会抚养费征管体制,当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70%以上;历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本到位。对有缴款能力拒不缴
— 4 — 纳社会抚养费的继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社会抚养费申请法院执行率要达到30%以上。
5、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强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发放的服务功能。
6、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优待规定,落实率达100%。
7、依法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8、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检查、重大案件通报等项制度。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做到生育政策、奖励和行政征收规定、管理权限、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办事结果等公开透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
— 5 — 监督权。实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建立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人士、群众代表定期评议制度,形成完备的监督体系。
9、依法解决计划生育纠纷案件。依法支持人口计生部门运用诉讼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计划生育纠纷案件,严厉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犯罪活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违法生育案件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问题,提高征收案件结案率。
10、依法依纪追究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公务人员的责任。建立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要严肃查处。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内容,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核。
(试点单位:后龙镇、峰尾镇)
(二)尊重群众主人翁地位,构建村民自治新机制 具体目标: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尽快实现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计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村党支部为核心,以村委员会为单位,以村计生服务员、计生协会工作人员为骨干,以村民小组、协会小组长为网络,发
— 6 — 动全体村民自觉主动地搞好人口计生工作,真正实现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格局,提高基层计生工作水平。
措施要求:
1、村(社区)分别建立“两委负总责、计生协会会员当骨干、家庭为中心、村(居)民做主人”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村(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模式,基本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村(社区)两委要依法担负起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职责。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做到因地制宜,因村(社区)施策,按程序制定、修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确保章程上合法律、法规,下合村情、民意,做到双向互约,并与各户签好遵守章程的协议书。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村(社区)政务公开制度,实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搭建执政为民,国家长远利益与群众利益相结合的最佳平台。
3、健全完善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村(社区)计生服务室、人口学校等阵地构建联系群众、服务群
— 7 — 众、到户到人的自治网络。村(社区)两委要紧紧依靠村(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和村(社区)内其它组织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村(社区)计生协会要充分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作用,主动承担起计划生育群众性工作。协助村两委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困难,成为村民自治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大会、议事小组、监督小组的作用,真正实行热点、难点问题大家公决和监督。
4、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村(社区)组织建设规划。广泛开展创建计划合格村、计划生育合格村(居)和一流村(居)协会活动。村(社区)两委认真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分工包干,责任明确,奖惩兑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机构健全,村(社区)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
5、全面建立计划生育村级民主听证制度。凡是关系全局的村级计生重大事务,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原则上都要进行民主听证,听取村(居)民意见,接受村(居)民监督。村民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民主权、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监督权得到体现,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试点单位:前黄镇、涂岭镇)
— 8 —
(三)满足群众需求,构建优质服务新机制 具体目标: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真正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按照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要求,进一步改善服务条件,优化服务环境,拓展服务内容,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便捷、多样化、人性化服务,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而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
措施要求:
1、深化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继续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增强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努力构建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出成效的工作格局。广大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2、坚持文明执法,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本着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的原则,进一步改进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保障群众按政策生育的权利。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办事程序。继续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民主监督制度,强化乡镇计生办文明示范窗口建设,逐步实现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 9 —
3、加强基层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提高综合服务能力。遵循以区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中心计生服务所为骨干,乡镇计生服务所为依托,村计生服务室为基础,与妇幼保健机构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的总体思路,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形象规范手册》的要求,坚持机构小、设备精、人员少、技术精和布局合理、特色突出、依法服务的原则,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五位一体”的服务功能,巩固和发展基层服务网络规范化建设,乡镇服务所要达到“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标准,村服务室要规范整洁,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4、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做好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依法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保持较高的综合避孕率,提高避孕节育措施的及时率和有效率,降低手术差错、人工流产、出生缺陷、妇女常见病和性传播疾病的发生率,把节育手术并发症控制在1‰以内。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咨询和知识培训,提倡婚前医学检查,全面启动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积极开展“五期教育”,举办以青春期、新婚期为重点的生殖健康知识讲座,提高
— 10 — 全民生殖保健意。建立男性参与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的机制,提高男性参与意识和为男性提供生殖保健的能力。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已婚育妇的妇科病普查率达到80%以上。
5、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稳定技术服务队伍。一是调整和完善技术队伍结构,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竞争机制。二是积极引进人才或优先录用医学院校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充实到基层第一线。三是加强培训,有计划地分期分批选送人员到上级医疗部门或服务站进修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四是卫技人员专人专用,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
6、坚持上下联创,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要按照创建国家、省、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标准,分级开展“创优”活动,推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转变,努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2006年要实现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2010年要实现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目标。
(试点单位:南埔镇、涂岭镇)
(四)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计划生育政策推动新机制 具体目标: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奖惩并重、财政支持、政策推动、长期稳定”的利益导向机制。
— 11 — 通过政策推动、利益引导,使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让广大群众看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从而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措施要求:
1、切实解决农村计生纯女户住房困难问题。对农村“二女”结扎户家庭,已生育一个女孩符合再生育条件但自愿不生育和农村居民生育一个女孩并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以下统称农村计生纯女户),居住特别困难的,每户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用于帮助建新房、购置商品房或修缮(翻建、扩建)旧房。
2、全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对农村计生纯女户女儿就学实行学杂费减免、升学奖励资助,并优先照顾升学、助学、就业。
3、优先帮扶农村计生户发展生产。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中经济困难、有“三结合”项目、并具有还款能力的对象给予小额贴息贷款。农业、劳动、科技等部门每年举办各种技术培训时,要优先照顾农村计生困难户,优先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安排就业。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农村计生纯女户从事经商要优先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的减免。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在店面、摊位招租、停车场承包招标时,应优先照顾计生困
— 12 — 难户,并在租金、承包款上给予优惠。
4、逐步建立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农村领取《独生子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的法定奖励和优惠政策;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救助制度;探索建立生育保险制度。
5、全力维护计生户合法权益。司法部门要为计生“三户”免费提供各种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安部门要及时打击拐卖儿童、溺弃女婴及其他侵权案件,建立快速受理、查处机制。
6、全面提高农村计生户社会地位。各级各部门要对计生“三户”,特别是农村计生纯女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培养入党入团、招工招干、评先评优和作为村干部、各种代表候选人。深入持久开展“心连心”结对帮扶活动。属低保对象的农村计生贫困户、计生纯女户和病灾户,镇、村两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慰问访视,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并发给慰问金、慰问品。
(试点单位:界山镇、峰尾镇)
(五)坚持部门联动,构建综合治理新机制 具体目标:按照中央《决定》要求,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调动社会和各部门的积极
— 13 — 性,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形成“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措施要求:
1、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泉港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对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分别进行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区计生领导小组会议,对有关部门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公共管理网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3、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逐年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其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4、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依法明确各相关部门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计生领导小组的作用,健全完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分析、研究人口
— 14 — 计生工作。相关部门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时,能够统筹考虑,相互协调。善于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将有关部门的政策、资金、物质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倾斜,创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环境。
5、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行业指导作用,在本系统内部制定下发履行职责分工的意见和措施,完善工作督查和定期考评制度。党委政府同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系统内部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和奖惩兑现制度。
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人口计生部门要协助政府做好出生性别比治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组织目标责任考核;卫生、计生、药监等部门制定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并负责在本系统内实施;建立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重点为二孩)实施全程服务。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胎儿性别鉴定技术、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的技术规范,严格操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B超操作医务人员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出生婴儿的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及时与人口计生部门沟通信息。未经许可,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开
— 15 — 展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终止妊娠手术。药监部门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严格管理、监督制度,并定期检查,严禁终止妊娠药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公安、卫生、人口计生、药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7、依法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各镇(街道),公安、工商、房管、计生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将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流入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免费,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属地管理、优质服务”工作格局。计生部门要建立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信息互通机制,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公安、工商、城建、卫生、计生等部门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抓住办证、租房、节育措施落实和医疗保健等关键环节,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形成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的格局。
8、建立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机制。加强人口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加强对人口总量、人口素质和人口结构特别是老龄人口、流动人口、就业人口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等问题的研究,把战略规划与行动计划有机地结合— 16 — 起来,把人口政策与社会经济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长期有战略、中期有规划、有计划。
(试点单位:南埔镇、山腰街道)
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办公室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8月2日
主词题:人口计生工作 新机制 试点 实施意见 抄 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市人口计生委,区五套班子领导,存档(4)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办公室 2006年8月3日印
6.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篇六
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组织部、县供销社、各区商务局及各基层供销社:
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拓展开放式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服务“三农”为目的,以开放式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依托,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拓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服务功能,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新网工程”网点建设村级覆盖面要达到70%,2012年计划新建10个高标准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其中濉溪县4个、三区各2个,以后逐年增加,通过典型示范,分批实施,在全市建设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用得好”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样板典型,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的各种需求。1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多方参与,加强联合合作,努力吸收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这项工作当中。
2、坚持市场运作,明确投资运营主体,做到产权清晰,确保各类投资主体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鼓励其在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获取相应收益,形成经营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政府投资所产生的资产属村集体所有,由此产生的收益属村集体收益,并纳入农村“三资管理”范围。
3、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做到“统一规划、规范运作,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通过拓展服务平台,带动各类满足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的服务项目开展,在服务中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
四、项目建设
1、项目设置。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采取项目逐级申报制度。各县区要根据资金、土地等条件,在总体规划安排下,每个村建设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货真价实的生产生活用品服务,有条件的可增设小农机维修、医疗、餐饮、公共管理等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项目。
2、科学选址。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选址上,结合社
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开放式村部建设的总体规划,精心选择,合理布局。要把人口相对集中、集体经济富裕、村民收入较高、交通条件较好、人气兴旺的村作为首选。一是通过基层供销社的改造,积极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二是以行政村等现有资产为基础,通过改造整合,建设具有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辐射力强的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三是要结合全市兴建开放式村部,规划好用地,高标准兴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
3、加强服务。一是创新服务方式。把解决当地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提升物质文化生活质量,作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主要目标,认真研究解决群众最需要、紧迫的经营服务项目。二是完善服务功能。通过经营连锁、商品配送等方式,将现有的超市、“农家店”及其他有特色的经营组织吸收到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中来。为农民开展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经营服务,有条件的要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咨询、农机具维修等服务,确实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办成直接为“三农”服务的新型综合服务体系。三是规范内部管理。各服务中心要依托“新网工程”现代经营流通方式,逐步实现统一品牌标识、统一商品配送、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公约、统一服务质量的“六统一”服务模式,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四是加强网络对接。广泛推进农村社区综
合服务中心与市供销社龙头企业以及社会大企业、大厂家、名品牌的商品对接和业务往来。市供销社所属龙头企业要发挥政策和网络经营优势,帮助、促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发展,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成供销社新型网络的服务终端。
五、工作措施
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者并重,坚持合作经济性质和服务“三农”职能协调一致,全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1、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县区要成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和建设规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各基层供销社要主动配合,搞好服务。强化对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及供销社要加强协调配合,在调研的基础上,要根据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开放式村部建设,明确任务目标,实行工作责任制。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中,各行政村作为实施主体,抓好试点,培养典型,以点带面,促进网络建设工作全面发展。
3、加大投入,保证项目落实。县区政府“新网工程”专项
资金重点用于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每个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补助不低于5万元,加大对新建经营网点的扶持力度,确保项目落实。
4、严格考核,加强督查指导。要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此项工作列入县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新网工程”建设目标考核。
中共**市委组织部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7.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篇七
会议认为,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中央确定山西省为试点省份以来, 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 紧紧抓住清理规范、模拟分类、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 精心组织, 扎实推进, 各项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推进下一阶段事业单位改革, 有必要制定出台《山西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 使山西省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既符合中央总体部署和政策要求, 又符合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圆满完成好中央交给山西省的改革试点任务。
会议强调,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对于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 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及时总结经验, 巩固改革成果,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 积极稳妥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要准确把握全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时限要求和目标任务, 抓紧制定出台分类改革配套文件, 按规定时限完成分类工作, 确保后续改革任务顺利进行。要落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 精心组织, 科学实施, 特别是要加强对市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正确引导舆论, 营造良好氛围, 确保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8.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篇八
《实施意见》指出,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凸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实施意见》要求: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实施意见》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五大任务: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制度保障。五是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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