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024-06-23

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精选10篇)

1.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篇一

生产管理网

http://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2.奖励

2.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2 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2.3 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4 对分公司、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5 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处罚

3.1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3.1.1 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3.1.2 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3.1.3 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3.1.4 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3.2 违章违纪处罚

3.2.1 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2 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3 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3.2.4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5 对不使用通风设施,向公共场所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6 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3.2.7 对工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8 对违反Q/D9243—93《低压电气临时线路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9 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3.3 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

3.3.1 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3.2 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生产管理网

http://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3.3 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

3.4 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

3.4.1 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3.4.2 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3.4.3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3.4.4 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见附录A)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5 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1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3.5.2 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单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

3.5.3 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4 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6其他处罚

3.6.1 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6.2 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6.3 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直至扣完全部赔偿。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4.实施与检查

4.1 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2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基层单位推荐,公司安委会审议,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4.3 经济处罚由经营部会同财务部门执行。

4.3.1 发生工伤事故后,基层单位按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委会审议,报公司领导批准。4.3.2 本办法所罚款由财务部门按经营部发出的“工业总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制通知单”从被罚单位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4.3.3 对所罚款项,财务部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经营部掌握用于安全工作。

4.4本规定由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

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篇二

1、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2、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3、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度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4、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5、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公司每月对各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评,在考评中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奖不惩,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惩当月工资的10%,达到优良标准的奖月工资的10%,安全生产月考评成绩做为项目部年终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占年终评先比例的60%)。

6、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7、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1)、公司对创文明工地的单位按建筑工程面积进行奖励:创省级文明样板工地的奖4元/M2;创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3元/M2;对创市级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奖2元/M2;对创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1元/M2;对未能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的项目部,公司按照创建文明工地奖励办法,对责任项目部进行相应的惩罚。

(2)、公司竣工的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汇总不达标的,公司将对该工程的项目部处1元/M2的罚款。罚款办法由公司安全处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证据,经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交公司财务部由受罚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整理好惩罚资料入档。

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9、经济处罚的规定

(1)、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a.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b.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d.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e.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f.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2)、现场管理及检查

a.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

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均罚款20元;一次发现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b.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c.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d.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

e.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f.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g.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h.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k.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l.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3)、工伤事故

a.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b.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c.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个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d.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e.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设备事故和隐患

a.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b.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不少于100元)。

c.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5)火灾事故及隐患

a、火灾隐患

①、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②、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③、违犯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b、火警

①、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②、对于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③、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④、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⑤、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⑥、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⑦、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10、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选煤厂安全规程》依法强化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依据厂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制定我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洗煤厂安全操作规程并结合我厂的实际而制定。

第三条 全厂职工、干部必须严格遵守《选煤厂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本厂制定的有关规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冯鹏飞

副组长:张建国

成 员:杨应保 于利清 蔡小斌 蔡永红 张安平 高继成

第五条 本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厂长负责制,各部门和个人都要接受安全监督,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进行处罚并及时向厂领导汇报。

每月根据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进行奖励。

第二章 一般安全规程

第七条 凡本厂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发现一人次未持证或未带证上岗罚责任人(30)元,当班班长(30)元。现场抽查岗位人员本岗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方面的知识,回答不正确一次罚责任人(30)元,班组长(30)元。

第八条 洗煤厂所有工作人员,严禁带酒上岗,如发现有一人次罚款200元,当班班长罚款300元。造成事故隐患或停产者,可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九条 岗位工在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穿裙子、穿短裤、穿拖鞋、高跟鞋、戴围巾,一律佩戴胸卡穿好工作服,带安全帽,女工将长发盘入帽内,发现一次违规者,责任人罚款(30)元,当班班长罚款(30)元。

第十条 任何人不准启动或停止其他岗位的机器设备,不得运用其他工种的信号、阀门工具等设施,(正常的维修工维修或为避免事故发生紧急停机除外),责任人罚款(60)元,当班班长罚款(60)元。因上述违规行为造成事故按照

第十一条 各岗位工在起车前十五分钟提前上岗,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通知本班班长、和厂领导,开停设备必须以信号为依据,违反一次责任人罚款(80)元,当班班长罚款(80)元。

第十二条 严禁跨越或乘坐运转中设备和使用运转中的设备运送工具,违者罚款(300)元,当班班长罚款(300)元,现场其他工作人员每人罚款(100)元。生产运行期间,不得接触设备的运转部位,违反一次责任人罚款(200)元,当班班长罚款(200)元。

第十三条 严禁从窗口、房顶、提升口、楼梯口等处向下扔东西,从提升口提放重物,下面必须有专人看护,违反一次责任人罚款500(300)元,罚当班班长500(300)元。

第十四条 对提升、观望等孔口的栏杆、设备防护罩等不得随意拆除;煤仓、水仓、水池、水沟、电缆等管道的盖板不可随意打开取掉,因工作需要必须打开,请示厂分管领导,经批准后同时制定临时安全措施方可施工。违反一次责任人罚款(300)元,罚当班班长(300)元。

第十五条 不准在浮选、药剂库及严禁烟火处吸烟,违者罚款500元,当班班长500元。

第十六条 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发现一次违章作业罚违反者500元,当班班长罚款

500元。高空作业的标准为: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或不到2m但有可能坠落造成伤害的高处进行作业。

第十七条 禁止在设备运行中检修,需停电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悬挂“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检修设备完毕后由检修人员办理送电工作票,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车。违反一次罚责任人500元,当班班长罚款500元。

第十八条 不得故意把铁器、木块、工具绵纱等物扔入或掉入煤仓、水仓、浓缩池中,如果不慎掉入要立即向班长和厂领导汇报,厂领导应会同安检人员到现场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并由安检人员在现场监护,方可停机处理,违反一次罚责任人200元,当班班长罚款200元。

第十九条 气瓶各种防护齐全,安全作业距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枪、表、带完好,必须使用回火防止器,违反一次罚责任人100元,当班班长100元,机电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二十条 各级领导在指挥工作之前,首先检查是否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得当后,方可指挥作业。违章指挥一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一条 通过厂区道路时,要注意车辆,要本着“一看,二听,三通过”的原则,严禁抢车而过。发现一次违章罚责任人200元,当班班长100元。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安检人员顺利地行使安全监察权,每个职工都应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有意阻挠安全检查工作、重罚款(500-1000)元,情节特别恶劣加倍处罚。安监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组织落实整改,整改不了的及时说明原因,否则有一项未按时整改对整改通知书上的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安全主管部门领导、安全员,未进行复查、督查各罚款100元。

第二十三条 如对车间的处罚车间有异议,应由当班班长、违章工人和厂领导说明情况。

第三章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无电工操作的证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或拆卸电气设备及电气保护设施,违者罚款500元。

第二十五条 供电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固定外壳必须直接重复接地,违反一项对带班长罚款200元,机电技术员罚款100元,包机人罚款50元。

第二十六条 过流、熔断器的整定选择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必须设有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并注明各种技术数值,缺一项罚包机人(50)元,电工班长(50)元,机电技术员罚款50元,机修工段长(50)元。

第二十七条 电缆必须按规定要求悬挂整齐,电控柜、箱接线完好,无明线头、鸡爪子、羊尾巴,护套完整无损,一处不合格罚包机人(50)元,电工班长(50)元,机电技术员罚款50元。

机电设备必须有保护接地,经查实有一处不合格,罚包机人(50)元,电工班长(50)元,机电技术员罚款50元。

电气绝缘用具、安全阀、压力表,提前一个月汇报厂部定期检验,一项未检验罚包机人(30)元,电工班长(30)元,机电技术员罚款30元。

第二十九条 机房配电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罚包机人(300)元,电工班长(300)元。

机房配电室必须有灭火器材及防火设施、防火设施不齐全,缺一项罚罚包机人100元,电工班长100元机。

第三十条 任何岗位严禁用电炉及灯泡取暖,违者罚责任人(50)元,当班班长(50)元。

第三十一条 各机电设备容易碰倒和暴露的电气设备部分及机器的转动部分,发现有一处不上防护罩和栏杆罚机修带班长(100)元。防护罩和栏杆损毁,未及时汇报或修复的,罚机修带班长(100)元,岗位工或包机人各100元

第三十二条 防爆场所有一台设备失爆罚机修带班长(200)元,机电技术员罚款150元,包机人100元。

第三十三条 岗位工作人员发现响声异常应及时汇报安监站,若安监站未通知电工或电工未处理的,责任由电工或当班人员负责,违者罚责任人(100)元。

第三十四条 岗位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应如实反映设

备故障的经过或原因,发现不汇报,甚至隐瞒实情者,罚责任人(300)元,当班班长(300)元。

第三十五条 严禁往电气设备、电缆沟、电缆线路上乱丢油棉纱、木材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违反一次罚责任人(200)元,对当班班长罚款(200)元。(如处罚有重复按金额较高项进行处罚,不进行重复处罚)

第四章 文明生产

第三十六条 厂部每周对各车间、办公室及责任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清扫不彻底一处罚责任人100元。

第三十七条 依照《质量标准化行业级标准》检查厂房、皮带走廊的文明生产,要求厂房、走廊、楼道地面卫生班班清理,厂部每班检查一次,要求设备、设施、地面、墙壁、玻璃做到“四无、五不漏”,备品备件、工具摆放整齐,每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20元,当班班长20元。车间责任区内每发现一个烟头罚当班班长30元。车间内吸烟罚责任人(100)元,当班班长(50)元。

第三十八条 原煤皮带走廊煤尘堆积严重,即煤尘厚度2cm以上罚当班班长罚款100元,当班岗位工罚款50元。

第三十九条 清扫作业场所时,不得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电缆、照明、信号线路及设备传动部件,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违反一次罚款责任人(100)元,当班班长(100)元。

车间工艺管线整齐,流向、颜色标志清楚,检修废弃物及时清理,一处不合格罚带班长50元。各作业场所、重点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标志牌的悬挂要规范,一处不合格罚带班长50元。

第四十一条 在厂房内搬运吊装作业应轻拿轻放,高空作业时严禁从上往下抛扔工具、零配件,违反一次罚责任人(100)元,当班班长(100)元,由此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照价赔偿,造成人身伤害的从重处罚。

第四十二条 车间值班室、休息室环境清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玻璃干净明亮、无破损,责任人明确,经查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30元,当班班长30元。

第五章 安全事故的处罚标准

第四十三条

生产过程中出现各类事故要及时汇报厂领导。如隐瞒不报,一般事故,对事故带班长罚款200元。因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或巡检、维护保养不到位发生的磕碰、扭脚,腰腿损伤和机电设备损坏、烧毁等一般事故所产生的医疗或修理加工费用一律由工段承担。重大事故经厂领导研究后做出处理并通报全厂。以下行为视为隐瞒事故:

1、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没有及时上报的行为;

2、发生机电设备损坏、烧毁事故没有及时上报的行为;

3、生产过程中影响生产时间在30分钟以上的事故;

4、其它已发生的各类事故没有及时上报的。

各部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二类以上机电事故按照《山西亿祥焦煤有限公司工资考核发放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岗位检查

第四十五条 严禁各部门岗位工不同岗位之间私自替班、换班、顶班,同岗之间不许连班,严禁空岗,如当班工人确实有事部门负责人应安排相应人员顶班,同岗之间需顶班,必须由带班长批准。特殊情况异岗顶班,必须由主任安排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有经验的员工上岗,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否则,发现一次,对带班长罚款100元。

第四十六条 各工作岗位上配置的桌椅、消防器材等设施按规定摆放在固定位置,不得随意移动。发现一次,对当班班长罚款100元。

第四十七条 各工作场所不得随意放置私人物品(水杯、手电、岗位应知应会学习资料、工作服除外)。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30元,当班班长罚款50元。

第四十八条 各生产岗位所需生产工具(铁锹、扫帚、探杆、墩布等)使用完后必须在固定位置存放。随意放置生产工具一次/件,对当班岗位人员罚款30元,当班班长罚款30元。

第四十九条 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违反

100元。当班班长罚款100元。

第五十条 岗位交接必须全面、清楚,交接班记录填写规范,违者罚款30元,当班班长罚款30元。

第五十一条 电钳工和岗位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操作者罚款(50)元,班组按排无证者上岗,带班长100元,无证者有权拒绝上岗。杜绝厂外人员顶岗、替岗现象,每发现一人次罚带班长1000元。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二条 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不准脱岗、串岗、睡觉,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随时检查,发现一人次罚本人100元、罚班长50元。睡岗标准:岗位人员处于睡眠或瞌睡状态,由他人叫后才能清醒的。

第五十三条 皮带机、刮板机等运输设备运转中严禁清货,运输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违反一次罚责任人200元,当班班长罚款200元。

第五十四条 电焊机及其防护齐全完好,零线不得利用设备及管路做为导电体,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100)元,机修班长(100)元,机电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五十五条 同一人重复出现“三违”,每季度出现两次以上的,参加由调度室组织为期3天的“三违”培训班,培训后由调办公室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次考试

理。并对重复出现“三违”者所在班组的班组长罚款100元,并取消该班组全年评选优秀班组的资格。

第七章 制度建设

第五十五条 各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按制度落实执行,规章制度不健全,每缺一项罚带班长100元。

第五十六条 厂对部门的罚款,各车间不能将所有罚款都累加给工人,必须按罚款单上的明细进行落实。未按要求落实罚款的每次罚带班长100元。

第五十七条 各部门应积极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厂发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使职工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八章 奖 励

第五十八条 厂对通过技改革新、发明创造和提合理化建议提高安全效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按照亿祥洗煤厂《修旧利废、合理化建议、和技改革新奖励办法》执行。

第五十九条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造成重大事故者,给予奖励(100-300)元。

4.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篇四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编制:复核:审核:.云南建投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2017 年 8 月 10日 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本项目安全发展,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职

1、安全部是本制度的责任部门。在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考核细则(或表)的编制;按制定组织定期检查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其它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组织各级、各部门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2、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及其它,负责安全生产奖惩的兑现。

四、工作制度

1、安全生产考核主要围绕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

2、考核和奖惩办法

1)考核评定标准:考评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总分40分。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总分为60分。

4)未完成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单项扣10分,扣完为止。安全生产责 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任目标根据各自岗位安全职责进行评分。凡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虽未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但事故影响恶劣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安全生产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5)考核等级及奖罚

Ⅰ、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1)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考核评定为优秀。(2)得分在60分至89分的,考核评定为合格。(3)得分在60分以下的,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Ⅱ、奖励: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措施得力,正常开展安全活动者按下列奖励:

(1)考评为优秀的奖励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的优秀奖金额为10000-20000元。

(2)考评为合格的奖励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奖金额为5000-10000元。

(3)考核评定为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单位或发生属于一票否决事故的单位,对单位第一责任人予以20000元的处罚。

Ⅲ、其他人员奖惩:按考核分值,由项目部确定奖惩。Ⅳ、处罚细则(1)对个人的处罚

① 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有以下违章行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多次违反的加倍处罚。

a.不戴安全帽; 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b.c.d.e.f.g.h.不系安全带; 施工中穿拖鞋; 不戴防尘口罩; 不戴降噪耳塞或耳罩 不戴护目镜、脸部护罩; 不戴手套(含绝缘手套); 其他类似违章行为。

②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反相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造成事故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③ 有下列行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a.b.c.d.不听从领导安排(违章指挥除外),故意违章操作的; 醉酒后作业的;

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造成伤亡事故的;

违反公司或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公司2万元及其以上财产损失的;

e.f.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报告,造成事故的; 不听从安排,拒绝参与应急救援和抢险的。

(2)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处罚

未履行自身岗位安全职责的,项目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处以500至2000元罚款,各部门管理人员处以200-500元罚款。

违章指挥作业的,处以500-2000元罚款。

发现施工存在安全隐患不加以制止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项目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其他管理人员处以200-500元罚款。

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施工班组整改,或未及时上报安全部门的处以50-200元罚款。

(3)对施工队的处罚

① 施工队负责人离开现场1天以上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以200至500元罚款。

② 施工队未对新进场工人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受教育率达不到100%的,未教育1人处以100元罚款,多人未教育依此累计。

③ 不按公司或项目规定配给工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经告知不整改的,处以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④ 公司、项目部或上级主管单位到工地检查工作,如发现脚手架、施工用电、边坡和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深基坑或桥桩基施工安全防护和其他施工机械及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等的分项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通知整改后未整改的,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

⑤ 施工用电:电器设备、离高压线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变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护器(采取三级防护)、熔断丝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单处50元到200元的罚款。

架桥机、龙门架、限位保险、缆风绳、卸料平台、避雷、验收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50元到500元的罚款。

施工机具:风镐、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拌和机、乙炔发生器、气瓶等有一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50元到100元的罚款。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违反爆破物品采购、运输和使用管理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⑥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向项目部报告外,作出以下规定。如隐瞒不报,加倍处罚。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或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到10000元的罚款。

工地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到2000元罚款。

⑦ 未对高处作业、临边作业、用电作业、边坡作业、吊装作业、爆破作业等进行防护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⑧ 未对驻地、材料库、试验室、油库等采取防火、防雷、防洪、防泥石流、防坍塌等措施的,经告知不整改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⑨ 对项目检查出的隐患,不立即或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4)附则

5.中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篇五

安全生产奖罚细则

公司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细则

(一)、总则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为企业形象在业主、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影响中取得良好声誉和信誉的安全奖罚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均执行本制度。

(二)、业主、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媒体的评价

项目部被业主和政府职能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以及媒体曝光的处罚项目部5000元/次;被业主和政府职能部门通报表扬或奖励以及媒体表扬的,经公司核实后(有文件、奖牌、录像等)予以项目部奖励5000元/次或奖金的20%。

(三)、诚信综合评价奖罚

在季度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中得分在75分(含)-85分的,每减少一分处罚500元;得分在65分(含)-75分的每减少一分处罚1000元;得分在65分一下的一次性处罚50000元。得分在85分(含)-90分((含)之间不奖不罚;得分在90分-95分(含)的每增加一分奖励500元;得分超过95分的,每增加一分奖励1000元。

(四)、季度评价奖罚

1、公司对各施工现场及分公司进行安全检查,以建设部颁布发

重庆中通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奖罚细则

分包项目、劳务分包,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指标和分包安全责任协议的,处罚项目部1000元/次、分包责任人2000元/次。

(5)、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悬挂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次,安全员150元/次。

(6)、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不作为或不协助安全员工作的,处罚当事人100-500元 /次,项目经理200-500元/次。

(7)、施工现场未按照公司要求建立安全台帐的处罚安全员500-1000元;建立不全和填写不及时的罚款100-500元。

(8)、项目部不按规定向公司环境安全设备部进行工伤事故上报的,处罚项目经理500-1000元/次、安全员500-1000元/次。

(9)、项目部未按照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指标,安全、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目标),处罚项目经理500元/项、安全员500元/项。

(10)、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或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处罚项目部1000元/次。

(11)、安全责任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力,处罚项目部500元/次。

(12)、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措施而擅自施工的,处罚项目技术负责人500元/次、项目经理500元/次。

(13)、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专项方案未经审批,无人签字或代签字施工 的,处罚项目经理100-500元/次、技术负责人200-500

重庆中通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奖罚细则

事故隐患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回复的,处罚项目部500-1000元/次。

(24)、没有按照公司的要求及时把检查内容表格从华帅网络办公系统上报到公司的,拖后 1-2天处罚项目部200元,2天以后按每100元/天递增。

(25)、不参加月度会的按照项目经理处罚1000元/次,技术负责人处罚500元/次,安全员处罚500元/次。

(26)、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处罚500元/人次。

(27)、项目部未建立安全教育制度的,处罚项目部500元/次(28)、对新入场工人和改变工种工人未进行安全、三级教育的,处罚项目部100元/人。

(29)、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的,处罚安全员100-200元/次。(30)、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操作证上岗的,处罚项目部100元/人。

(31)、工伤档案未建立的,处罚项目经理500元/次、安全员300元/次、其他人员300元/次。

(32)、项目部未按标准购买“三件宝”的,处罚项目部500-1000元/次。

(33)、项目部购买、租赁安全设备(机械设备)、设施、材料未取得“三证”(合格证、生产使用证和检测报告),处罚项目部1000-2000元/次。

重庆中通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奖罚细则

(43)、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的,罚款项目部200-500元/次。

(44)、箱体不符合要求,线路配置混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的,凡每违反一项处罚项目部500元。

(45)、移动电箱安置高度不符合要求,无防雨、防潮设施的,凡每违反一项处罚项目部100元。电箱内没有配置接线图和检查记录的每缺一项处罚项目部100元。

(46)、施工现场线路架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款项目部200-500元/次。

(47)、楼层照明不使用低压照明的罚款项目部100-500元/次。(48)、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搅拌机,平刨机、圆盘锯、钢筋机械、空压机、电焊机、打桩机械等机械、设备,无验收合格记录的,每有一台处罚项目部200元。

(49)、所有机械、设备无安全保护装置的,每有一台处罚项目部200元。

(50)、所有机械、设备无安全可靠的防护棚或防护棚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500元/次。

(51)、所有机械、设备,项目部未组织验收挂牌已投入使用的,每有一台处罚项目部200-500元。

(52)、氧气、乙炔瓶无标准色标、安全阀、压力表,气瓶安全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存放不符合规定,每有一处不合格,处罚项目部200-1000元。

重庆中通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奖罚细则

500-1000元。

(3)、大门、门襟打卡系统、围墙不按国家、地方标准,不按公司标准和CI实施的,每有一项处罚项目部200-500元。

(4)、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无门卫、无制度、无八牌两图、无公司CI的,每缺一项处罚项目部200-1000元。

(5)、现场施工大门出入口未设置工具式、定型化自动冲洗设施的处罚项目部500-1000元。

(6)、施工场地地面未做硬化处理,无沉沙井,洗车池、无排水沟,每缺一项处罚项目部200-500元。

(7)、施工现场未设置有扬尘喷淋设施的处罚项目部200-500元。

(8)、工地主要通道有积水、道路不畅通,不清洁的,处罚项目部100-500元。

(9)、材料及半成品材料、机械设备入场后,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安装、未挂牌标识的,每有一项处罚项目部100-500元。

(10)、施工现场不整洁,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处罚项目部200-1000元。

(11)、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处罚项目部100-500元。

(12)、生活区、办公区不能明显分区的,处罚项目经理500元/次。

(13)、未经批准施工现场有工人住在在建楼层内处罚项目部

重庆中通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奖罚细则

(22)、施工现场宜设置封闭、水冲式厕所,蹲位数应满足使用要求,蹲位之间应设置隔板,每有一项未设置和不符合要求,处罚项目部500元。

(23)、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并有记录,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无蚊蝇孳生。高层作业区应设置工具式移动厕所封闭式小便桶,每有一项未设置和不符合要求,处罚项目部500元。发现楼层内有大便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24)、施工现场宜设置淋浴室,淋浴喷头数应满足使用要求;应保证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应良好;沐浴间与更衣室应隔离,并应有防触电保护措施,每有一项未设置和不符合要求,处罚项目部500元。

(25)、施工现场应设置职工卫生保健室;配备急救人员、器材及药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防疫教育,每有一项未设置和不符合要求,处罚项目部500元。

(26)、施工现场宜设置员工文化学习娱乐室,配备电视、报刊、杂志等学习娱乐用品。还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并达到牢固、美观、防雨的要求,宣传内容应及时更换,每有一项未设置和不符合要求,处罚项目部500元。

(27)、施工过程中乱排放和扬尘污染、现场焚烧垃圾或生明火的每发现一项一次处罚项目部500-1000元。

6.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 篇六

为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单位财产的安全,加速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起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法的《职工奖惩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实际,指定本制度。

奖励和惩罚的种类

1、奖励的种类:表扬、记功、晋级、记大功,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2、惩罚的种类:批评、撤职、留用查看、开除,在给予上述惩罚的同时,可以处以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奖励对象和奖励条件

1、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绩突出者。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重大革新、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3、生产操作人员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要求,在防范事故发生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协助各部门、车间抓好安全生产,成绩突出者。

5、其他员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者。

奖励规定

1、根据检查人员的检查记录、日常巡查记录,每月对各部门、车间进行依次量化考核评分,对成绩第一名的有关部门总负责人进行奖励,金额为100元。

2、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作出显著贡献、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技术人员、生产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每月可视情况给予1—3名员工进行奖励,金额掌握在20—50元。

3、对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当年职责履行情况,作出贡献大小,每年经厂长批准,奖励一次,奖励金额由单位研究决定。

4、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的安全员、防火员,根据作出贡献大小,每年由部门、车间总负责人批准奖励一次,奖励金额由各部门、车间决定。

5、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特别重大成就的有关人员,可以给予额外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单位研究决定。

惩罚对象和惩罚条件

1、发生工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含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

3、生产现场管理混乱、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责任人。

4、发现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或经上级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期限、规定标准整改事故隐患的有关责任人。

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等。

惩罚规定

1、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车间,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2、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部门、车间,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处以2000--20000元以上罚款。并接受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检查人员的检查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部门、车间,要求限期解决,逾期未整改的,对部门、车间的总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下次检查仍未整改的,处以200元罚款;第三次检查还未整改的,报告厂长进行研究处理。

7.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篇七

为了加强我司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福建省建筑市场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暂行规定。

第一条;公司实行安全达标奖罚制度。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单位、项目经理部(工地)及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项目经理部(工地)及个人给予罚款。全司奖励按施工总产值的0.3‰控制,专款专用。

第二条安全生产的检查、评分、考核,严格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起重吊装、塔吊和施工机具等十个分项的评分标准执行。

公司实行季度(阶段性)检评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评定制度。

1. 季度安全生产检评:

(1)单位工程得分在80分(优良)以上,奖给工地安全资金500元;得分在69以下(不合格)单位工程处罚500元。

(2)季度安全生产检评,单项得分69分以下者,每项罚款50元;得零分者每项罚款100元。

2. 年终总评:

(1)连续1~4季度全部优良工程安全奖金1000元;

(2)连续1~4季度检评不合格的单位工程罚款2000元。

3. 奖罚手续的办理:季度评定后,由工程部发布检评结果的同时,开具奖励或罚款通知单,并按通知办理奖罚手续。罚金(罚款)于通知发出后10天内上缴公司财务部。

第三条;单位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事故,项目经理部(含工地)除应承担赔偿损失及伤亡费、社会罚金外,并取消(追回)当年(季度)安全生产达标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处罚

1. 职工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等每发现一次罚款

当事人10元。公司、分公司职工进现场违反规定被罚者,罚款归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的职工违反规定被罚者,罚款纳入奖励金管理。项目经理部被罚人

数每次超过10人次,加罚项目经理部50元。

2. 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及无证开机、不服从劝告者,每次罚当事人

20元。

3. 凡乘提升机上下者,每次罚乘者40元,罚开机者50元,现场管理人员指令开

机载人其责任者罚80元。

4.5. 搭设不符合标准脚手架的视情节轻重罚责任人500~1000元。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不按2设置,如电源线乱拉乱接,一闸多用或其它金属代

替保险丝等,罚电工50~100元。

6.7.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电炉,除没收电炉外,处罚当事人60元,并通报批评。现场发生火警尚未酿成火灾或损失轻微(500以下)者赔偿损失外罚当事人50~

100元,并通报批评。

以上情况,如造成故者均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下列规定授权公司工程部执行:

1. 项目经理部(含工地)接到各级有关部门安全隐患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日期内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如无视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经有关部门派员检查,每发现一条罚项目经理50元,如造成安全事故者视情节追究责任并按第四条规定处理。

2. 凡发生工伤、火警等事故在规定期内隐瞒不报,属项目经理部(或工地)不报者罚

款200~300元,属分公司不报者罚款500~1000元,并通报批评。

第五条;各项目开工前分公司应与项目经理部(含工地)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未签定者(含未批准者),罚分公司500元,并通报批评。

第六条;凡当年有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分公司当年不得评为公司的先进单位,项目经理可视其情节,给予罚款、降级、记过等经济、行政处罚。

第七条;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含质安站)对企业或企业职工“安全生产”规定奖惩时;

1. 本“暂行规定”尚未规定的条文,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如违反工程建设标

准强制性条就按政府规章处罚)

2. 本“暂行规定”奖罚标准与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奖罚标准不符时,服从政府主管部

门规定。

8.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 篇八

一、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情况建立本制度。

二、公司设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奖励的对象为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司乘人员,奖励资金也可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配置必要安全设施用品。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由公司按营运收入提取。

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注重安全管理效果的原则;

(三)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平时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原则;

(五)奖优罚劣的原则。

9.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篇九

二、对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三、对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安全调度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故随时向上级汇报。

五、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增强生产安全工作的约束机制,以确保本单位安全运营。

六、奖惩标准: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惩。

10.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篇十

为了加强安全工作的管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四个零”目标的实现和工程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奖惩细则。

一、有下列违章之一者,处以100元--200罚款:(每人每次,下同)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2、施工现场吸烟者。

3、架子工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穿防滑鞋。

4、电工、电焊工不按规定要求,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的。

5、配电箱未按要求接设,未做好标识的。

6、现场警示标志和材料标识不齐,安放不合理的。

二、有下列违章之一者,处以200---300元起罚款:

1、酒后施工作业者。

2、宿舍内私接、乱接电线。

3、非操作人员乱动机械设备。

4、安全网绑扎不牢固,不严密。

5、脚手板铺搭不严,有探头板、飞跳板。

6、电焊机一次线超过5米、二次线超过30米、一、二次线接线端无防护罩、二次线双线不到位的。

7、电器设备防护不齐全的。

8、电气设备未按要求接保护线的。

三、有下列违章之一者,处以300--500元罚款:

1、特殊工种(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信号工、大型机械司机等)无证上岗作业者。

2、消防器材边堆放杂物或挪用消防器材者。

3、有动火证、但是没有灭火用具、看火人员、或周围易燃物没清理。

4、坑槽边未按要求搭设防护栏的。

5、未经同意私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的。

6、脚手架、斜道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

7、乙炔瓶、氧气瓶间距小于5米,两瓶与动火点间距小于10米。

8、用电未按要求接设,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

四、有下列违章之一者,处以500—3000元罚款:

1、动火作业无动火证的。

2、私自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具的。

3、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内未整改完毕或不整改的。

4、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的。

5、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者。

五、因乙方原因项目部受到有关部门处罚,项目部对其加倍处罚。

六、发现下列问题,每人每次罚款100--200元:

1、穿拖鞋、赤脚上班的。

2、随地小便的。

3、宿舍、办公室、伙房脏乱、卫生不合格的、卫生责任区没人清扫的。

4、在工地乱写乱画的。

5、留宿非施工人员的。

6、施工现场不及时清理的。

7、从高处随意抛投垃圾、物料的。

8、用电颜色不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未标明用途的,闸箱未贴电路图的。

9、不用的闸箱未上锁的。

七、发现下列问题、每人每次罚款300--500元:

1、伙房不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无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的。

2、进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未签订安全协议的。

3、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不按时上报的。

4、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的。

5、在工地酗酒、赌博的,男女人员混居的。

6、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的。

7、没有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的。

8、机电设备机没有明确到人的。

八、发现下列问题,每人每次罚款500—5000元:

1、聚众闹事、打群架的。

2、没有批准超时施工扰民,多次发生同一问题的。

3、出现问题不能按时整改的。

4、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5、盗窃工地物料机具设备的。

6、不经批准使用火炉、火盆等容易造成煤气中毒取暖用具取暖的。

九、发现优料劣用、长料短用、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十、严禁私拿公物和私拿公务维人,违者按价加倍罚款

十一、因各种原因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实际价值赔偿。

上一篇:高中议论文作文800字:痛苦与快乐下一篇:银行开门红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