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责任告知书

2024-08-12

法人责任告知书(共10篇)

1.法人责任告知书 篇一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道路工程系

学生实习实训安全责任告知书

为了加强学生校外实习的安全管理,确保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明确责任”的原则,制定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告知书。内容如下:

1、实习来回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预防交通事故,确保人身安全。

2、实习期间,学生必须服从带队教师或指导教师的管理,必须遵守实习基地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3、实习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单位、岗位的一切安全工作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4、在野外实习期间,应特别注意防滑、防摔、防虫蛇伤害等;不得涉足悬崖峭壁、不良地质地段、树木草木茂密处等危险性较大或情况不明的地方;不得随意嬉戏。凡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5、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实习所在单位、岗位,违者系将部追究其违纪责任;凡逃避实习擅自回家或不参加实习擅自在社会游荡或从事其它活动,由此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6、学生不得擅自更换实习单位。未经申报、批准擅自改换实习单位者,如发生安全事故,学生本人负责。

7、实习期间,学生不得到海、江、河、湖、塘等处洗澡、游泳。凡擅自下水洗澡、游泳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8、实习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凡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擅入营业性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或因从事不健康活动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与治安事故,均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系部将按纪律规定进行处分,并视情节轻重,在必要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责任告知书一式二份,由系部、实习学生各执一份

道路工程系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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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道路工程系

学生实习实训安全责任告知书

为了加强学生校外实习的安全管理,确保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明确责任”的原则,制定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告知书。内容如下:

1、实习来回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预防交通事故,确保人身安全。

2、实习期间,学生必须服从带队教师或指导教师的管理,必须遵守实习基地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3、实习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单位、岗位的一切安全工作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4、在野外实习期间,应特别注意防滑、防摔、防虫蛇伤害等;不得涉足悬崖峭壁、不良地质地段、树木草木茂密处等危险性较大或情况不明的地方;不得随意嬉戏。凡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5、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实习所在单位、岗位,违者系将部追究其违纪责任;凡逃避实习擅自回家或不参加实习擅自在社会游荡或从事其它活动,由此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6、学生不得擅自更换实习单位。未经申报、批准擅自改换实习单位者,如发生安全事故,学生本人负责。

7、实习期间,学生不得到海、江、河、湖、塘等处洗澡、游泳。凡擅自下水洗澡、游泳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8、实习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凡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擅入营业性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或因从事不健康活动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与治安事故,均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系部将按纪律规定进行处分,并视情节轻重,在必要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责任告知书一式二份,由系部、实习学生各执一份

道路工程系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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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声明:以上内容本人已认真阅读并正确领会,愿意在实习中自觉遵守。

学生(签名):

年月日

2.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3 篇二

我是南城白马社区消防巡查员,负责本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政府关于开展对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要求,请保证做到以下五个方面:

一、提高消防意识,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二、不锁闭、封堵、占用出租屋内的安全通道和出口;

三、不在出租屋内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四、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置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

五、积极配合政府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政府要求整改消防隐患。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巡查办工作监督,日后有消防安全的问题或建议请与我南城白马社区消防巡查办工作人员)联系。告知单位:告知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3.ICP(网站)安全责任告知书 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和《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单位、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或个人)均应当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到**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登记备案,履行以下法定义务:

一、联网接入服务和信息服务经营者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应当服从公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上网用户违反规定的行为负有监督、举报和停止为其服务的责任。

二、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一)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程序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三)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四)未经国家新闻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互联网登载新闻业务;

(五)未经国家通信管理审批或专项备案,不得提供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含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博客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六)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网络正式开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三、互联网接入服务和信息服务经营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范围内提供服务;

(二)做好上网实名登记,记录用户有关上网信息,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依法查询时主动予以提供;

(三)落实以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1、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2、信息监控、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3、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4、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7、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8、专职人员信息审核制度;

9、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互联网接入服务和信息服务经营者必须建立和健全以下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1、具备保存60天以上系统网络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内容包括IP地址和分配使用情况,交互式信息发布者、主页维护者、邮箱使用者和拨号用户上网的起止时间和对应IP地址,交互式栏目的信息等:

2、具有安全审计或预警功能;

3、开设邮件服务的,具有垃圾邮件清理功能;

4、开设交互式信息栏目的,具有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

5、计算机病毒防护功能;

6、其他保护信息和系统网络安全的技术措施。

五、互联网接入服务和信息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接受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检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技术防范工作。

六、互联网接入单位、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的联网方式、提供网络服务内容变更或者终止联网时,应当在五曰内到**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办理变更登记。

七、行政处罚

(一)、对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未采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以及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的,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做出处罚。

(二)对未履行备案职责和未及时提交用户资料的,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做出处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未使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或者自行建立或使用其他信道直接进行国际联网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并做出处罚。

被告知单位(人):

4.法人责任告知书 篇四

编号:

EF3

气瓶充装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气瓶充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一旦发生事故,气瓶充装单位应该依据事故调查确定的原因,承担相关直接责任。

气瓶充装单位主体责任主要包括:

1、应当符合充装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充装许可;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应建立健全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自有产权气瓶建档登记;按规定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等工作;

3、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负责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

4、负责对充装作业人员和充装前检查人员进行有关气体性质、气瓶的基础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培训;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

5、负责向气瓶使用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6、负责自有气瓶的管理,按规定负责气瓶的送检工作,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市级或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7、不修理、改装气瓶或将报废瓶翻新后使用;不将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再次进行充装;

8、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配合气瓶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9、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护充装人员的人身安全。特此告知,请予遵守。

安全管理的其它要求和相关信息,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址:http//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址:http// 张家港质量技术监督局网址:http//

苏州市张家港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电话:58684891

接收单位接受意见:

我单位接受上述告知,并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保证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

接受单位:

;联系电话:

接受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5.事业单位法人年审一次性告知单 篇五

一、填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表格主要有以下要求:

(一)按表格所列栏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二)表内涉及的数字栏,如人员编制、从业人数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或毛笔填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四)各表均需填写一式二份:核准年审后,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

二、年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二)经年审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

(三)《事业单位法人报告书》(一式二份,以下同);

(四)《资产负债简表》、《收入支出表》(编表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五)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的证明文件、材料;

(六)《印鉴、基本账户备案表》(单位印章的印迹、基本账户号以及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的除外);

(七)有关资质认可和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八)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九)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十)无法提交本目录规定提交的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原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的印章。

三、《事业单位法人报告书》填写说明

(一)事证第号: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登记号;

(二)():填写按规定报送《报告书》时的上一;

(三)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的第一名称的全称,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本人印章(表明此报告书已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并签发);

(五)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报告的当日日期;

(六)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

(2)取得的社会效益及有关数字;

(3)取得的经济效益及有关数字;

(4)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改进措施;

以上四个方面要分层次填写齐全、详细,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的年终工作总结;填写方式为可以手写也可以用打印;

(七)有关登记事项年末实际情况:

(1)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第一名称的全称,有多个名称的在“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2)住所:填写事业单位所在地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乡(镇)及街道(村)门牌号。

(3)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4)经费来源:按法人证书上登记的经费来源渠道填写,一般指财政补助(全额)、财政补助(差额)、非财政补助(自收自支)三种。

(5)开办资金:填写事业单位年末实有国有资产总额(净资产)。

(八)经费收支情况:以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为准填写。

(九)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受奖惩是指有关部门对单位的奖惩和惩罚情况,不包括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评估情况是指事业单位接受有关评估的情况和结果,没有奖惩和评估的填写“无”。

(十)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指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来源、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

(十一)人员编制: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其它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按举办主体核定的“人员定额”填写。

(十二)从业人数:指占用事业单位编制的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录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季节工以及未按有关规定招用的人员等)。

(十三)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及账号。

(十四)举办单位意见:由事业单位直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无意见的,填写“同意”字样;有补充意见的,加以说明。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填此栏。

6.告知书(精选) 篇六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国庆节假期安排,2014年9月27日休息,2014年9月28日、29日、30日正常上学。10月1日——7日,10月8日正常上学。请家长在休息期间做好学生安全监护工作。如:溺水、诱拐、交通、饮食、火电等各方面安全问题,避免意外发生。给孩子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谢谢您的支持!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王二官小学

2014年9月26日

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国庆节假期安排,2014年9月27日休息,2014年9月28日、29日、30日正常上学。10月1日——7日,10月8日正常上学。请家长在休息期间做好学生安全监护工作。如:溺水、诱拐、交通、饮食、火电等各方面安全问题,避免意外发生。给孩子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谢谢您的支持!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王二官小学

2014年9月26日

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国庆节假期安排,2014年9月27日休息,2014年9月28日、29日、30日正常上学。10月1日——7日,10月8日正常上学。请家长在休息期间做好学生安全监护工作。如:溺水、诱拐、交通、饮食、火电等各方面安全问题,避免意外发生。给孩子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谢谢您的支持!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王二官小学

2014年9月26日

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国庆节假期安排,2014年9月27日休息,2014年9月28日、29日、30日正常上学。10月1日——7日,10月8日正常上学。请家长在休息期间做好学生安全监护工作。如:溺水、诱拐、交通、饮食、火电等各方面安全问题,避免意外发生。给孩子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谢谢您的支持!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王二官小学

2014年9月26日

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国庆节假期安排,2014年9月27日休息,2014年9月28日、29日、30日正常上学。10月1日——7日,10月8日正常上学。请家长在休息期间做好学生安全监护工作。如:溺水、诱拐、交通、饮食、火电等各方面安全问题,避免意外发生。给孩子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谢谢您的支持!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王二官小学

7.消防安全告知书 篇七

我单位服务范围属于火灾危险性的人员密集场所,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各管理处的人员:

一、熟悉本单位(场所)内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二、在每个楼栋的主要出口,疏散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标志,每个区域的疏散引导员(物业管家)应熟悉疏散通道出入口的位置分布,熟练掌握使用疏散工具(毛巾、夜光疏散指挥棒、口哨、扩音器、防毒面具、反光背心、通话机、等。)熟练掌握疏散用语(请大家不要慌,请在我的指引下有序的疏散,等等。)

三、在火灾发生时,请按疏散指示标志指引方向即从安全出口或楼梯间疏散。

四、不要再本单位服务范围内(场所)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

五、不允许任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本单位服务范围内(场所)。

8.消防安全告知书 篇八

为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应当严格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2.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3.营业期间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严禁锁闭和阻塞,确保畅通。

4.场所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严禁留宿从业人员或消费人员。

5.营业期间严禁燃放各类烟花爆竹或违规动用明火。

6.电气线路敷设,用电设备安装、使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7.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8.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影射物。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9.寒假安全告知书 篇九

尊敬的家长:

为了让学生们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寒假,现就有关安全事项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教育、保护孩子的安全。

一、雨雪天气安全出行

1.雨雪天气要慢行,不走被大雪覆盖、路况不清的道路;不到水边玩耍、河面滑冰;路过高坡、低洼路段要绕行。

2.出行不骑自行车、电动车;不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

3.发现同伴滑入雪坑、低洼或溺水,立即呼喊大人帮助;大人来施救前,可用竹竿、绳索等方式智慧救援,严禁下水施救。

4.参加冬令营、研学旅行等各类活动,事先知悉活动的组织者、内容、线路、安全保障等事项,不参加不合法、不安全的活动。

二、安全文明过节

5.早睡早起,小学生每天睡足10小时,不睡懒觉。

6.科学饮食,不暴饮暴食,不挑食、不偏食,不过度吃甜、咸零食;不吃“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不买无证小摊小贩的食品。

7.锻炼身体,每天运动1小时;讲究卫生,主动预防流行病,生病或身体不适要及时告知家长。

8.不擅自玩烟花爆竹,不玩氢气球、商品包装中的防腐剂、干燥剂等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正确使用电、气。注意室内通风,防止煤气中毒。

9.不玩弹珠枪、激光笔、弹弓、弓箭、诸葛弩、指尖陀螺等危险玩具;玩耍中不用绳索套脖子,防止面具、塑料袋(膜)套住口鼻。

10.到公众场所不拥挤,讲究通行秩序,服从指挥,远离拥挤场所,避免拥挤踩踏。

三、坚持自学自警

11.积极乐观,多与父母、亲朋好友沟通交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12.不打架斗殴、欺凌他人,不抽烟、喝酒、打牌、吸毒,不沉迷手机、网络,不玩色情、暴力、自残等游戏。

13.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传播谣言,不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不与陌生网友见面。

14.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去网吧、酒吧以及歌舞娱乐场所。

10.法人责任告知书 篇十

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推动公明办事处工矿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企业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现要求我办事处工矿商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体责任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制定和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责任

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5)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二)安全生产建章立制责任

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各个部门(车间、班组)和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和责任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指导简单和组织实施责任;企业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直接管理责任;企业从业人员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岗位责任。

企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涵盖本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从业人员熟悉并有效执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管理职责得到落实。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2.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6.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7.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0.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11.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12.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3.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4.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 15.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三)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必须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域和管理工作。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企业,必须聘任一名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300人至1000人的企业,必须聘任不少于二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00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按照不少于从业人员人数的千分之三的比例聘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列入我市行政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必须配备不少于三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油站每个作业班次配备不少于一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者,企业赋予他们相应的职责和权力。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是:

1、协助企业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按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协助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员工上岗前及轮岗前教育培训制度;

4、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排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直接负责组织治理;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制定方案组织整改。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类汇总,并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

5、协助企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6、指导和督促企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享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安全生产投入责任

企业应当确保本单位具体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投入应当纳入本单位全年的经费预算。危险化学品和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户核算。危险化学品和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分担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保护从业人员安全权益。企业应当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安全生产与商业责任保险相结合的事故预防机制。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再培训,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危险性较大企业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的少于20学时,经考核合格一律持证上岗。

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工作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建立新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脱岗转岗员工上岗前专项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再教育再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含转岗和离岗6个月以上)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及考核情况,培训档案包括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签名。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4、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5、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及管理知识;

6、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知识;

7、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知识;

8、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列;

9、其他应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六)安全实施设备保障责任

企业应当积极采用安全生产最新科技成果,积极采用新工 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发现有工艺、在役设备装置存在危及生产安全因素的,应当及时改进或更新。企业应当按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包括设施、设备名称和维护、保养、检测时间、责任人员、发现问题等),并有责任人签名。

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作业机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适用期限,企业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生产、存储、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生产、存储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存储、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存储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入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矿山建设项目、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使用 危险化学品为生产原料和设备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等高风险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安全实施设计应当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报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七)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责任

企业要在有毒、有害等有较大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当明显和保持完好,便于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识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并设置报警设备和应急疏散通道。

企业的生产区域、储存区域、生活区域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周边的安全防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与员工宿舍同在一座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设有明显标志的安全出口。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生产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讯、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识别设施,并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危险化学品奢侈、储存、使用企业,应当在生产、储存、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确保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 常适用状态。

(八)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责任

企业应当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针对可能出现事故的高危险作业,如爆破、动火、高空吊装、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危险作业人员进行规范操作,发现事故隐患现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排除。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核批管理制度,确保危险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九)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按照自行检查自行排查的原则,企业要加强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3、各类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4、生产经营场所是否设置消防设备设施,逃生通道出口、逃生标志是否明显;

5、危险品仓库、危险品使用车间等危险作业场所是否处于安全作业状态;

6、车间、出口、宿舍是不是存在“二合一”、“三合一”;

7、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8、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熟练使用;

9、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其他可能引起群体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属一般安全隐患,企业应当立即整改;对一时无力整改的重大隐患,除采取有效临时防护措施外,应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应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整改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整改。

重大安全隐患包括:

1、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人员相对密集的生产经营区域的;

2、危险化学品仓库未独立设置,未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的;

3、危险化学品仓库未分类储放、未安装防雷设施、未安装报警装置、未安装防爆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措施的;

4、粉尘车间、洁净车间、涂层烘干室(炉)等危险作业场所未经消防验收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5、锅炉、压力容器、货梯等特种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6、生产经营场所存放过量易燃易爆物品的,可燃物对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

7、电力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或电线裸露、乱接乱拉,容易引发触电事故的;

8、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逃生天面,或其他固定物体堵塞消防通道的;

9、存在严重的车间、仓库、宿舍“二合一”、“三合一”现象的;

10、以及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企业对排查除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隐患的登记、性质进行分类登记,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和信息档案,落实整改期限、整改经费、整改责任人,完成整改后组织验收。企业的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治理整改记录等全部归档备查。(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责任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地点、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申报备案,每年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企业应当落实重大危险源有效监控责任,重大危险源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主要危险和应急措施等。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及其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并做好记录。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确保重大危险源的预警控制能力灵敏高效。

(十一)事故报告和预警救援责任

企业应当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企业发生生产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和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依法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人员支付赔偿金。

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企业所有人员熟悉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危险化学品和危险性较大的企业,除建立事故报告制定和应急预案外,还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规模较小而物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公明办事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承诺书

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我单位将认真学习、落实,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

二、积极参加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深入现场做好本单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并完善安全检查台帐,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每月将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上报公明办事处安监办。

四、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教育培训档案;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五、制定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上岗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发生事故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六、依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使用、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

七、保证单位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完整好用。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畅通,保证防火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保证出口在经营时间内不封闭、不上锁。

九、每当生产经营活动中止时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消除诱发火灾和生产事故的各种因素。

十、经常性开展对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掌握事故报警、初起火灾扑救,以及自救和组织,引导他人疏散的方法。

十一、尊重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十二、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三、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理部门的监督、监察,绝不弄虚作假。发生工伤死亡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立即报告并停产整顿,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十四、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公明办事处企业安全主任承诺书

作为安全主任,我将认真学习、落实,切实履行企业安全主任的责任和义务,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安全主任职责。

二、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安全主任义务。

三、配合所任职单位进行安全主任备案登记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向安监部门申请备案登记。

四、认真开展本职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向安监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完整、明确、真实填写工作报表,对发现并上报的安全隐患负责跟踪到底。

五、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再教育、再培训工作。

六、配合安全主任管理机构组织的安全主任综合考核工作。

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我深知:“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础,只有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才能使企业健康发展。为此,郑重承诺:做好本职工作,确保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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