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利润分配会计的几个问题研究

2024-07-17

我国利润分配会计的几个问题研究(14篇)

1.我国利润分配会计的几个问题研究 篇一

(一)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期末将所有的收入科目转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所有的支出科目转入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销售费用

勘探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3、期末将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本年利润

4、期末将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分配给股东的库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

4、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利润归还投资:

借: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

贷: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5、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6、经批准分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股本(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金额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

7、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调整增加的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调整减少的利润分配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按规定用税前利润归还各种借款:

借:利润分配-归还借款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9、按规定留给企业的单项留利:

借:利润分配-单项留用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年末,将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转作股本的股利

-利润归还借款

-单项留用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

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有关科目

3、由于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由于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结转余额:

如为贷方余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借方余额:

借: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本年利润

6、期末将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2.我国利润分配会计的几个问题研究 篇二

一、我国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政策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 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大致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的统收统支制度, 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时期的企业基金制度、利润留成制度、利改税制度和含税承包制度,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利税分流制度,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制度。1994-2007年间国有企业只是向政府缴纳税款, 税后利润则全部归企业所有。直到2007年, 《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 以及《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财企[2007]309号) 和《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 (财企[2007]304号) , 规定了中央企业上交年度净利润的比例, 区别不同行业, 分三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 上交净利润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 上交净利润比例为5%;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 暂缓3年上交或者免交。至此, 国家才以国有企业股东身份获取企业利润。目前, 国有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给国家的形式主要包括:国企上缴利润、权益转让、股息分红和租金等。

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企[2010]392号) , 从2011年起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同时, 从2011年起, 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具体收取比例分四类执行:第一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5%;第二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0%;第三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5%;第四类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其中第四类包括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与2007年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下发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暂行管理办法》 (财企[2007]309号) 的有关规定相比, 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大致上调了5%。

二、对中央企业进行利润分配的必要性

(一) 央企的性质决定了其应当向国家分红

按照政府的管理权限划分, 我国的国有企业可以分为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其中中央企业是指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地方企业是指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而作为国有企业关键部分的中央企业的性质无疑也应是全民所有的, 中央企业的资金来源于国家和全体人民, 理应该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同时, 将分散的红利集中起来由国家统一调配, 有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将央企的利润集中起来由政府统一调配更能体现我国经济体制的优越性所在。

(二) 央企的盈利水平决定了其应当向国家分红

财政部2011年1月1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 2010年全国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为19 870.6亿元, 同比增长了37.9%, 主要效益指标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国资委管理的124家中央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1 301.9亿元, 同比增长了37.8%, 央企利润至此首次超过1万亿元。由此可见, 近几年来, 随着国家政策的扶持以及央企自身的努力, 央企的盈利水平不断提高, 企业留存利润额巨大。从我国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的变迁规律总结来看, 每次进行国家出资企业利润分配制度改革时都会充分考虑当时的经济环境及国有企业当时的发展水平, 以目前我国中央企业的赢利水平, 中央企业完全有能力承担起向国家分红的任务, 并且央企是全民所有的企业, 其取得的巨额利润理应向国家分红。

(三) 国家社保资金短缺, 需要央企红利的补充

我国在社会保障方面一直面临着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够广、城乡差距悬殊、社会保障基金严重不足、社会保障制度相对滞后等问题, 多年来我国也一直致力于解决这些问题, 希望通过努力整体上提高全国的社会保障水平, 但是目前面临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首先, 我国社保现状因不断加剧的人口老龄化现象而变得更为严峻。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 按照我国目前的人口增长速度与人口结构演变趋势, 2001-2075年间,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缺口将会达到9.15万亿元人民币。其次, 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 农民、农民工以及一些传统产业的工人遇到了多方面的外部挑战, 其间最大的问题在于城乡二元制经济结构下的社会保障的极端缺乏。造成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短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建立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快速推进社会保障建设, 将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扩大;另一方面, 经济增长的规律在各国都是周期性的波动, 而社会保障的增长也就是福利增长则是刚性的、直线上升的。因此, 任何情况下, 甚至包括在经济下滑的情况下, 要降低社会保障水平, 在政治上和社会方面都会遇到很大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 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保障低水平、广覆盖的政策, 积极稳妥的推进, 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 以保证社会保障体系运行的安全性。

央企上缴红利比例过低, 不能有效地补给社会保障资金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目前面临的状况是, 一方面许多社会事业投入不足, 如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仅仅占国家GDP的6%左右, 不但远远低于发达国家, 而且低于很多发展中国家, 使得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成为我国解决民生问题的三大难题;而另一方面, 一些央企依靠垄断地位赚得暴利之后将利润占为己有, 企业高管的巨额年薪、职工变相的高福利待遇, 使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愈演愈烈。据国家统计局统计, 全国七个垄断行业有职工2 833万人, 不到全国职工总数的8%, 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却占全国职工年工资总额的55%。这种收入水平两极分化的状况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在此背景下, 国务院决定提高央企红利上缴比例确实是十分必要的。

三、央企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考虑的问题

(一) 关于纳入红利分配范围的央企分类的合理性问题

虽然纳入分红范围的央企数量只有121家, 但是企业所处的行业及其自身的情况有所不同, 每个企业的盈利能力、背景、负担等也不相同, 为了使政策的制定更加合理, 适当地对这些企业进行分类是必然的。根据相关规定, 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第四类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以上四类企业分别采用四档分红比例, 这是考虑了不同行业的企业所处的行业背景不同的结果, 但是并没有考虑到央企是否为上市公司的问题。而目前纳入红利分配范围的这些央企大部分为上市公司, 因此, 在确定分红比例时, 笔者认为也应考虑到除国家外其他股东在公司红利分配问题上的合法权益, 以及上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的一些法定程序。根据规定, 首先上市公司在公布定期报告的同时, 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股利政策, 制定一个“分红预案”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定期报告中公布。然后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对该“预案”进行审议决定是否通过, 随即公布股东大会决议, 确定分红派息方案。最后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后两个月内, 刊登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该公告列明分红派息的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 包括利润分配方案、股利分配对象、股利发放方法等。由此可以看出,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在确定分红比例的程序和决定权上存在着一些差异, 鉴于此, 笔者认为, 应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 针对该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做进一步区分。

(二) 关于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理论基础的问题

在考虑中央企业分红制度的理论基础上, 我们把企业的理财目标定为股东价值最大化, 以此来规范中央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行为, 确立股东与中央企业之间的权利关系。股东将其所投资企业的收益率与股东的期望报酬率相比较, 如果该企业的收益率高于或等于股东的期望报酬率, 则可以继续投资该企业, 否则, 就要考虑改投其他企业。

Jensen自由现金流量假说指出, 自由现金流量指满足全部具有正净现值的投资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后所多余出来的那部分现金流量。所有投资项目的净现值按相关资本成本贴现计算出来, 将自由现金流量留在本企业中不利于其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为了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有效控制企业的过度投资倾向, 提高该企业的投资融资效率, 有必要将自由现金流量全都支付给股东, 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管理当局无效使用本公司资本的危险性, 有必要将自由现金流量完全分派给投资者, 进而降低因为股东与管理者之间存在的代理冲突所产生的代理成本。但是, 由于我国的经济情况比较特殊, 中央企业肩负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效益双重任务, 所以, 在制定政策时, 我们一方面要参照国外先进的财务管理理论, 同时也要考虑我国自身的特殊情况, 找到既能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需要, 提高企业生产积极性, 同时又能基本符合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的平衡点。

(三) 关于央企向国家分红比例确定的问题

关于央企向国家分红比例的讨论自国有资本预算制度提出以来一直备受关注。合理的分红比例应该是政府股东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和企业可持续发展两个方向的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 只有这样确定的分红比例, 才能一方面保证中央企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保证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但是政府股东的必要报酬率的确定是理财学的难题之一, 虽然目前对于一般上市公司股权资本成本的估算技术和方法已经比较成熟, 如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风险溢价法等等, 但是目前我国央企上市公司在性质上还是有别于一般的上市公司, 这些方法不一定适用于中央企业, 因此政府股东必要报酬率的确定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于不同企业是否需要制定不同的分红比例的问题, 一些学者提出采用“一刀切”的方法, 另有一些学者认为, 由于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 应该逐家进行利润分配标准的界定。笔者认为这两种方法各有其利弊。逐家进行利润分配标准的确定能够考虑到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 但是这种方法要消耗大量的时间与人力资源, 并且该方法最大的局限性是不能分别对各行业进行宏观调控, 出现不同盈利水平的企业在相同的行业中不公平竞争的局面, 可能出现强者照顾弱者的情况, 不利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基于此, 笔者认为较为合理的方法是先将企业按行业分类或者是进行更加细化的分类, 再根据每一大类企业的情况来为其制定分红比例。

四、研究结论

从我国中央企业的国有性质, 目前中央企业的盈利能力以及国家在社保和公共事业方面资金短缺的状况来看, 中央企业向国家分红, 利润为人民所用是十分必要的。在制定关于中央企业向国家进行利润分配的政策时, 可以将西方常用的股东价值最大化作为理财目标, 将Jensen提出的自由现金流量假说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来确定分红的理论基础与分红比例。在政策制定后的实施过程中, 还应把握资金收取的有效性和资金使用范围的合理性。保证国有资金真正做到为民所用。

本文作者在充分阅读有关上市公司及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相关文献后, 总结了部分专家学者的观点, 将中央企业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 相比将国有企业作为研究对象更具有针对性和代表性。同时, 将我国中央企业向国家进行利润分配的必要性, 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考虑的问题以及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综合考虑, 更具有连贯性。但国家对中央企业或者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无论其制定还是实施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其中涉及多方面的复杂因素, 同时还涉及到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财政学、审计学等众多领域, 由于作者的能力所限, 可能在研究论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另外, 在分红比例的确定方面, 政府股东的必要报酬率的合理确定还有待于今后继续研究。

3.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 篇三

2011-8-11 9:30 中华会计网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利润分配程序是指公司制企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对企业一定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派必

须经过的先后步骤。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按我国财务和税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于弥补的,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利润继续弥补,但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连续期限不超过5年。5年内弥补不足的,用本年税后利润弥补。本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只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时,企业才能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公司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

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

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

外。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

4.利润分配方案通用 篇四

______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______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__年度实现净利润______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______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______元,减去已分配20__年度利润______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______元。 董事会建议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______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______元(含税),合计共派发现金红利______元。

公司20__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______公司董事会

5.我国利润分配会计的几个问题研究 篇五

2009年,我国出台了很多规范非居民企业的税务管理政策,向境外股东分配利润过程中,也有很多新的变化,包括如何申请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税率、如何办理税务证明等。

外商投资企业在会计终了后,向境外股东分配利润的流程如下:

1.董事会制定润分配方案 →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3.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 4.申请享受税收协定的优惠税率 → 5.扣缴税款,取得完税凭证 → 6.先国税,后地税申请开具《税务证明》 → 7.提供材料办理付汇手续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对于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根据国税发 [2009]3 号规定,实行源泉扣缴,扣缴义务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申请享受税收协定或避免双重征税安排规定的优惠税率

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股东所在国或地区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或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有规定更优惠的税率,可以申请享受协定优惠税率。例如香港企业如果直接拥有境内被投资企业至少25%股份的,可以享受5%的优惠税率。

境外投资方要享受协定优惠税率,需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提出申请,经审查确认后才能享受。具体办理程序可浏览《非居民企业如何申请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3.申请开具《税务证明》

根据汇发[2008]64号文规定,向境外支付股息、红利、利润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下的,无需申请开具《税务证明》,可以直接对外付汇。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免予开具《税务证明》,不代表可以免予征税,如果被投资企业没有按规定扣缴税款,存在税务风险。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股息、红利、利润等权益性投资所得,需要按照国税发[2008]122号文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先向国税,再向地税申请开具《税务证明》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4.提交相关资料办理付汇手续

根据汇发[2002]29号、汇发[2008]64号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汇出利润、股息、红利,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3)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

(4)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以及相关利润或股息、红利情况的审计报告(5)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的,提交《税务证明》。

注册资本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到位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将外汇利润、红利汇出境外。因特殊情况不能足额到位的,经过审批后可按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金的比例分配所得的利润、红利汇出境外。

6.我国利润分配会计的几个问题研究 篇六

“T型账户”是账户的简单格式, 因其与大写字母“T”形似而得名, 亦可称作“丁”字型账户。“T型账户”的样式如图所示:有账户名称、借贷方向、记录增加或减少的金额。账户增加 (或减少) 究竟是记入“借”还是“贷”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 一般来说, 资产类账户、费用类账户增加记 “借方”, 减少记 “贷方”;而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收入类账户增加记 “贷方”, 减少记 “借方”。

“T型账户”由于能直观、连续地反映经济业务, 同时又克服了实际账户复杂、繁琐的缺点, 在会计处理中有着广泛地运用:“坏账准备”的提取与冲销、“固定资产清理”的核算与结转、“持有至到期投资- 利息调整”的确认与转销、“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鉴于“利润分配”会计处理的复杂性和抽象性, 如何巧用“T型账户”解析“利润分配”成为本文探讨的核心。

二、“利润分配”的一般会计处理

利润分配是企业将净利润 (本年的净利润加上以前年度累积的未分配利润, 或者减去以前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的亏损) 按国家规定和企业决议, 对各利益人进行分配的过程。利润分配一般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 提取法定公益金; (3) 应付优先股股利; (4)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 应付普通股股利; (6) 转作资本的普通股股利。企业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应借记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记“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应借记“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记“应付股利”;年终, 企业应将除“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之外的“利润分配”其他各明细账户的余额全部结转至“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从而确定“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的余额。

“利润分配”一般会计处理举例:

远洋公司2015 年实现净利润1, 000, 000 元 (假定以前年度累积的未分配利润为0) , 按规定提取税后利润的10% 为法定盈余公积, 按税后利润的30% 向投资者分配股利。

(一) 结转本年利润

(二)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分配股利

(三) 结转“利润分配”各明细账户至“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四) 计算“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年末余额

1, 000, 000 (贷方) – 400, 000 (借方) =600, 000 元 (贷方)

所以, 远洋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为600, 000 元。

三、巧用“T型账户“”解析“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

上述远洋公司“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可用“T型账户”解析如下:

(一) 结转本年利润 (见图2)

将“本年利润”余额1, 000, 000 结转至“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借记“本年利润”1, 000, 000;贷记“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1, 000, 000。

(二)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分配股利 (见图3)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 000 和分配股利300, 000, 借记“利润分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 000;借记“利润分配-应付股利”300, 000;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100, 000;贷记“应付股利”300, 000。

(三) 结转“利润分配”各明细账户至“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见图4)

年终, 将“利润分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余额100, 000 和“利润分配- 应付股利”余额300, 000 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记“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400, 000;贷记“利润分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 000;贷记“利润分配- 应付股利”300, 000。

(四) 计算“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年末余额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年末余额:

1, 000, 000 (贷方) — 400, 000 (借方) = 600, 000 元 (贷方) 。 所以, 远洋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为600, 000 元。

四、用 “T型账户””解析“利润分配”等会计处理的两点思考

(一) “T型账户”能直观、连续地反映各账户之间的勾稽关系, 有利于加深对“利润分配”的理解, 把抽象的会计处理形象化。

“利润分配”的全过程可用“T型账户”表示如下: (见图6)

“利润分配” 第 (1) 步: 将“本年利润” 余额1, 000, 000 结转至“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借记“本年利润”1, 000, 000、 贷记“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1, 000, 000;“利润分配”第 (2) 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 000 和分配股利300, 000, 借记“利润分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 000、借记“利润分配-应付股利”300, 000、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100, 000、贷记“应付股利”300, 000;“利润分配” 第 (3) 步:将“利润分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余额100, 000 和“利润分配- 应付股利”余额300, 000 结转至“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借记“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400, 000、贷记“利润分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 000、贷记“利润分配- 应付股利”300, 000;“利润分配”第 (4) 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年终余额为1, 000, 000 (贷方) — 400, 000 (借方) = 600, 000 元 (贷方) 。

(二) “T型账户”克服了实际账户复杂繁琐、难以比较账户间对应关系的缺点, 但实际账户较“T型账户”, 项目更全面, 内容更具体, 能更完整地反映经济业务。

实际会计工作中, 账簿按用途分有分类账 (包括总账、明细账) , 序时账 (包括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 备查账 (包括辅助账、卡片等) ;账簿按格式分有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账簿按外形分有订本式、活页式、卡片式。实际账簿包含的项目较多, 内容更为具体, 以总分类账为例, 包括:1、封面。用来标明账簿名称;2、扉页。列明科目索引;3、账页。记录经济业务事项, 包括科目名称、日期、凭证类别和号数、摘要、对应科目、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借贷方向、余额等。 (见图7)

因而, 在会计处理中要将“T型账户”与实际账户结合起来, 从而既直观、连续地反映各账户间的对应关系, 又全面、具体、完整地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

除“利润分配”之外, “T型账户”在“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清理”、“持有至到期投资”、“应付债券”、企业所得说的核算、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处理中都有广泛地运用。如何巧用、活用“T型账户”解析更多的会计处理, 是会计工作者进一步探讨的方向。

摘要:“T型账户”能直观、连续地反映经济业务, 在会计处理中有着广泛地运用。本文以“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为切入点, 着重分析了“T型账户”在“利润分配”会计处理中的运用, 以期引起更多同仁对“T型账户”解析会计处理的探讨。

关键词:T型账户,利润分配,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1]邬展霞, 陈云.中级财务会计[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4.

7.补充协议-净利润分配协议 篇七

本补充协议-净利润分配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二方于2018 年 1 月 30 日在 苏州市签署: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注:乙方系甲方合伙人,由甲方代持乙方本公司5%股权;本补充协议仅是双方股权所产生利益分配。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

股权分红赠送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净利(红利):指对公司内外名义上的营业净利收益;

2.净利分配:系甲方所占公司经营产生的净利润

%分配,按照双方约定四六分成分配原则乙方可得分红为甲方公司股权净利润的百分四十。

3,甲方在 有限公司拥有

%股权(在工商注册显名)。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一月份进行上一会计结算,得出上一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的二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无固定期限,乙方每年享受双方股权产生的全部收益的净利

的分红权。

五、协议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及查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甲方在转让或代持(包括但不限于划转 质押 委托行使股权等)第三方股权时,应当由甲乙双方同意签字授权后以作为本协议的书面补充协议。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享分红等情况。

6、甲乙双方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当履行承担公司业务的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公司解散、注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在公司担任职务期间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支付当分红总额10%的违约责任。

3、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经乙方授权同意转让或代持(包括但不限于划转 质押 委托行使股权等)第三方股权时,乙方有权要求其按照本协议比例分配净利润。

4、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利用自身资源通过他人代理等行为谋私损害公司利益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退还所得利益并要求其支付当分红总额的20%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苏州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的生效

甲方在册经营是本协议的前提。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补充协议》的签署页)

甲方:

签署日期:

签字(盖章):

乙方:

签署日期:

8.我国利润分配会计的几个问题研究 篇八

甲方:北京恒信畅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______

乙方(员工):

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合同,并由鉴证人鉴证,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宗旨

为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令员工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更为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确保公司各项事务高质高效地完成,甲方将于每年向乙方赠与一定数目的利润分红。

第二条:公司性质

企业名称:北京恒信畅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隶属:

经济性质:______(所有制)联营。

第三条:支付方式

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所得利润扣除各项开支,仍得以盈利的前提下,甲方从盈余中抽取___%用作储备基金,以备公司运作发展所需,剩余_____%的资金将对乙方予以分红。红利支付时间为每年的___月____日,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方式如下:

1、乙方所得红利底限为__

2、若乙方对公司予以资金入股,帮助公司发展,将视注资的数目,本着注资越多分红越多的原则,在底限___的基础上,由甲方支付乙方额外红利,具体数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乙方应尽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与公司事务的管理; ○

2、听取甲方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 1

3、共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宜。○

2、义务:

1、服从公司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及甲方商业秘密,爱护公司财物,讲究职业道○德。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甲方索取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润及经济和名誉上的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乙方索取应得的经济和名誉上的赔偿。

3、甲方如拖延支付,应处以___天的滞纳金。

5、当因一切可能发生的人力不可抗事故而使协议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应及时联系,共同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不得向受事故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它

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协议内容保守秘密,对因协议内容的公开而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只要乙方于本公司就职,本合同将持续生效。

甲方:北京恒信畅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______

乙方(员工):

电话:______

9.上市公司利润分配问题探析 篇九

一、我国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现状

相对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 在我国A股市场上, 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现状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体水平逐步提高, 但现金红利支付率高低起伏

近年来, 进行现金股利分配的公司数量逐年增加, 且各年分配现金股利的公司占所有上市公司的比重也不断上升。统计数据显示, 随着业绩增长, A股公司整体分红金额不断增加, 但是现金分红所占净利润的比例存在高低起伏。具体见表1和表2所示:

从现金股利支付率来看, 总体仍然不高。2009年A股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支付率将近60%, 是历年来的新高, 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 一是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 经济整体不是非常景气, 可供分配利润相对有所下降;二是受2008年分红新规的影响, 尽管净利润不多, 上市公司在政策的引导下仍对分红是重视的。其他年份的现金股利支付率一般在30%-40%之间, 而国际成熟市场这一指标水平一般在40%-50%之间, 且上市公司一年两次分红是非常普遍的, 相比较而言, 我国的分红力度还是不够。

此外, 从表中可知,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体水平还是有较大的提高, 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国宏观经济繁荣所带来的企业整体业绩的提升, 也受到监管部门对于再融资的强制性分配等政策压力。

(二) 高送转低分红, 不派现或少派现现象仍较为明显

据统计, 截至2011年底, 在2000多家A股上市公司中, 有261家从未有过现金分红, 剔除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 仍有79家一毛不拔。其中上市三年以上、累计净利润过亿元、但仍未有过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就有11家。

分红时大都也采用高转送的方式, 并非是实实在在的现金。现金分红和送转股是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最常用的两种形式, 但是送转股不等于分红, 更不等于投资回报, 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数字游戏, 通过送转股, 投资者的股票多了, 但价格除权后, 股票市值不变。虽然送转股不会给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变化, 也不会给投资者带来额外的回报, 但是, 送转股在中国股市非常流行, 2009年和2010年, 送转股的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比例分别为17%和24%。2011年上市公司公布的利润分配预案中, 有将近二成的公司推出10股转增10股以上的方案, 其中, 朗源股份 (300175) 、东方电热 (300217) 、光线传媒 (300251) 三家公司甚至推出了10股转增12股的分配方案。

(三) 分红持续性偏弱, 可预期性差, 存在超派现

不少公司缺乏对分红的具体规划, 决策程序不够严密, 可预期性差。有的公司分红比例时高时低, 完全根据大股东意愿和需求决定分红比例, 让人琢磨不定, 如:深发展A (000001) 在2005年至2011年期间, 只有在2007年6月实施10送1股派0.09元 (含税) 的方案以及在2008年10月实施10送3股派0.335元 (含税) 的方案, 其他年份则没有分红。有的公司分红金额超过当年利润, 如:创兴资源 (600193) 虽然去年全年每股亏损0.16元, 但还是推出了10送5股派0.6元 (含税) 的分红方案。再如, 海鸥卫浴 (002084) 和高德红外 (002414) 尽管去年净利润下降, 但计划分红总额仍然超过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超派现行为并不可取, 它容易导致公司营运资金紧张, 势必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也会侵害中小股民的投资利益。

(四) 现金分红集中化明显

我国的现金分红集中度比较高,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 我国A股市场分红最多的50家公司的分红额度占全部上市公司分红额的比重, 从2000年的40.5%提高到了2010年的77.2%, 2008年该比重最高达到83.2%。前100家公司的占比则从55.3%提高到84.2%, 其中2008年达到88.8%。我国上市公司的红利集中化很大程度是受盈利集中化的影响, 2010年分红最多的50家上市公司, 利润额占全部上市公司的69.1%。另外, 长期派现的所谓“现金奶牛”上市公司, 大股东持股比例一般都在60%以上, 也就是说, 超过一半的现金股利流入了大股东腰包, 而拿到小部分分红的中小投资者还要承担10%的股息税。

二、我国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中存在的问题

对上市公司来说, 稳定的股利支付率可以客观反映公司的价值。而我国上市公司却普遍存在高转送、低分红以及超派现等现象, 利润分配政策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究其原因,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 观念问题

这主要体现在投资者的投资理念方面。成熟的证券市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以长期投资理念为主, 倾向于上市公司基本面的研究分析, 持股收益主要来源于上市公司稳定增长的现金股利。但在我国股市中, 个人投资者占据主体地位, 缺乏全面的投资知识和分析技能, 热衷于炒作, 追求短期投资收益, 因此, 普遍偏好股票股利。他们缺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发展潜能的分析, 并不太关注现金股利的多少。

(二) 利润质量问题

利润是股东取得投资收益的基础, 是债权人收取本息的资金来源, 是公司得以生存发展的根本所在。公司的盈利能力越强, 可供分配的利润越多, 发放股利的可能性越大。因此, 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利润质量是股东获得长期、稳定的现金股利的经济基础。在我国, 企业间相互拖欠款项的现象十分普遍, 很多企业虽然实现了账面上的收入, 但却没有相应的现金流入。一些上市公司账面上盈利, 但每股经营现金净流量却捉襟见肘, 现金不足是上市公司不派现或少派现的直接原因。除此之外, 有些运营不理想的上市公司为了稳定公司股价或是从市场上融资, 会通过一定手段粉饰报表, 但是这种人为的利润操纵行为却让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颇为被动, 导致公司利润分配不稳定、不连续。

(三) 资本结构问题

资本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以至其长远发展。资本结构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融资需求。多数上市公司的经营现金并不充裕, 而我国宏观管制较多, 筹资渠道受到较多限制, 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现金流的紧张。而由于“留存收益”这一内部融资成本低且方便快捷, 于是便成了公司融资的首选, 直接造成公司不分配或少分配现金股利。二是财务风险压力。若公司借款较多, 到期偿债压力较大, 财务风险也会加大, 这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为了应付可能的财务风险, 负债率较高的公司通常不愿意将利润分配出去, 而是选择保留较多的留存收益以偿还债务。此外, 债权人为了保护自身资产的安全性, 通常会在借款合同中设置一些限制性条款, 如要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则不得分配股利。这也会影响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倾向。

(四) 外部环境问题

外部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策导向。政策因素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着很大的导向作用。2008年l0月9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 其中规定: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于是2008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明显相较于2007年大幅上升。但同时, 新规也导致部分公司为取得再融资而进行“超派现”。二是监管缺失。这主要体现在我国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不到位, 亏损严重甚至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可以迟迟不被退市。根据现行规定, 公司连续3年亏损, 才会“暂停上市”;连续4年亏损, 才终止上市, 但终止上市后, 仍不会直接退市, 而是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可以继续“存活”。部分上司公司盈利不佳, 但是踩准了不被退市的规则, 即使资不抵债也不会被直接退市, 自然对于现金分红不够重视。

三、相关建议

(一) 健全现金分红机制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异常派现行为及现金分红政策缺乏原则性、持续性和透明度的现状,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应予以制度化。首先, 要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 强化少数股东的行权意识和行权保障, 努力形成兼顾“控股股东利益与少数股东利益”, 兼顾“当期回报与长远回报”的分红决策机制。其次, 应积极探索设立上市公司股价与现金分红挂钩机制、高管薪酬与现金分红挂钩机制、长期不分红公司约谈制度和退市机制等。重点建立科学的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和相应的问责机制。再次, 应建立中小股东参与分红决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对于满足分红条件的公司, 应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征询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二)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利润是公司推出现金分红的前提和保证, 这意味着企业若想要为股民提供稳定的分红就必须保证企业长期、良性的发展。有很多实证研究证明,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影响现金分红的关键因素之一, 我国现金分红存在的异常现象很大程度上也是基于公司盈利水平。因此, 努力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是改善我国现金分红现状的重要手段。

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的基础上, 还要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制定具有明确、具体、可操作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回报股东规划。这就要求公司管理层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科学制定公司分红政策。同时, 要切实做好分红相关信息披露, 增强分红政策和执行情况的透明度, 不得随意调整已确定的分红政策。

(三) 加强政策引导和落实, 加大监管力度

首先, 监管部门可以明确限定上市公司分红比例的下限。在新股上市时, 证监会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 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 以提升分红事项的透明度。其次, 对监管部门来说, 要加强政策的落实和监管, 重在监督上市公司红利分配是否科学决策、是否有足够的透明度、是否充分体现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既要引导上市公司提高分红水平, 也要防止大股东利用分红政策进行恶意套现和超额分配。对于恶意套现行为应当予以严惩, 以起到警示作用, 规范现金分红制度。

(四) 加大司法协助, 为少数股东提供行权便利

首先, 扩大少数股东的参与途径。继续推行委托投票制度, 小股东共同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不仅降低了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门槛和成本, 也在一定程度上凝聚小股东力量, 对大股东施加一定压力, 防止“一股独大”。但同时也要注意代理人的独立性, 防止代理人被大股东收买而不顾小股东利益进行恶意投票。另外, 可以推行电子投票制度, 小股东可以经济有效地实行自己的投票权利, 并且不必担心投票人为更改。其次, 可以考虑完善投资者法律援助体系, 政府应给予一定人力财力物力支持, 另外还可以通过建立适当的经济赔偿分享机制, 调动商业性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性质的法律援助机构积极性, 为少数股东维权提供服务。少数股东自身可以组成联盟, 以独立第三方的组织形式进行相关活动, 不断强化主体意识, 依法投资, 积极行使股东权利, 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 明确自己的权利及权利受侵害时的救济措施。

参考文献

[1]孙玉婷.中美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比较研究 (D) .辽宁:大连海事大学, 2009.

[2]李洋.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政策影响因素研究 (D) .辽宁:东北财经大学, 2007.

[3]梅路瑶.中国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新特点及前景探析——基于2010年度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数据研究 (J) .企业技术开发, 2011 (5) .

[4]张孝梅, 王勇.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现状分析及政策建议 (J) .财会学习, 2011 (4) .

10.我国利润分配会计的几个问题研究 篇十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预算会计将面临着进一步改革。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缺陷, 借鉴国际上发达国家政府会计改革的经验, 提出建立我国政府会计体系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预算会计

政府会计

体系构建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财力的增强和支出规模的扩大,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共财政管理也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作为反映政府经济活动的政府会计信息已成为检查、监督、评价政府公共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然而,我国现行的政府会计体系在理论基础、会计核算、报表披露和追踪问效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还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经济活动,不能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正确、相关、有用的信息。因此,根据会计环境的变化,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改革政府会计制度,促进政府会计体系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始于1988年,虽然一直以来预算会计核算能够满足财政各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但是,这样的核算制度与我国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相比较,还滞后很多,在实际执行预算会计时还发现不少问题,所以,预算会计改革对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当前和未来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我国公共财政发展的需要。我们知道,公共财政管理的核心是提高财政管理的透明度,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政府预算的公正和透明性。这些问题的存在都需要有准确及时的政府预算会计信息作为支撑,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和会计信息质量,还不能够满足上述要求,不能够适应当前我国公共财政发展的需要。

其次,目前我国虽有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严格预算会计体系,但是,预算会计能够报告的信息量还是不够充分。财务信息报告经常是只立足于政府使用,没有考虑公众和其他相关利益使用者的需求,进而使得财务报告经常脱离外部监督;另外,很多行政事业单位揭示的财务信息也不全面、不真实,如缺乏社保基金运营的会计信息、负债计量不真实不到位等。

另外,在现今交流越来越频繁的国际经济发展环境下,在我国经济日益融入全球经济的今天,我们发现我国政府的预算会计制度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可见,难以适应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也阻碍了我国财政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因此,改革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解决预算会计核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国际上发达国家的政府会计改革

(一)国际上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

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的推动, 是政府会计改革的时代背景。“新公共管理”主义倡导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管理, 在公共管理中引进企业管理的理论、方法、技术及模式, 从企业化政府的角度定位政府会计的受托责任, 要求政府加强支出成本管理, 更有效地使用资源, 反映政府负债情况, 防范财政风险, 更充分地披露政府财务信息, 增加政府透明度, 因此, 推行政府会计改革, 适应了这种形势的需要。政府财政困难是政府会计改革的内在动力。至20世纪80年代, 发达国家持续的财政扩张政策, 造成巨额财政赤字, 部分国家陷入财政困境, 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 对投资和就业产生不良影响, 影响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影响本国的国际竞争能力。财政或经济危机促使政府重视整体的财务状况, 重视财政绩效的准确评价和衡量, 重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 这必然要求改革政府会计。维护和改善政府形象是改革政府会计的外在动力。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 20世纪80 年代末至90 年代初, 新西兰、澳大利亚率先对政府会计进行改革。此后, 一场政府会计改革的浪潮在全世界迅速掀起。目前, 世界上许多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 如美国、英国、加拿大、西班牙、法国等都实行了政府会计的改革。还有许多发展中国家, 也在积极研究这方面的改革。此外, 有关国际组织也在积极倡议和大力推动政府会计的改革, 特别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及其公共准则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OECD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积极倡导, 使政府会计改革成为世界潮流。

(二)国际上政府会计改革的模式

政府会计模式是政府会计实践的示范形式, 按照政府会计与传统的公共预算之间的关系不同, 将主要国家的政府会计分为德法模式、美国模式和英国模式三大类。

德法模式的政府会计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 大部分欧洲大陆国家都采用了这一模式, 这种模式的政府会计实际上只是预算体系的附属物, 政府会计机构直属中央财政部, 是一套独立于所有部门首长的平行行政系统, 是中央政府监督和控制公共财政特别是地方公共财政的最重要的工具。政府会计的主要目标是通过记录预算拨款的用途, 进行行政控制, 提高行政效率, 其次才是向议会报告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会计确认基础传统上采用现金制, 目前也正在向应计制的改革。

美国模式的政府会计以美国为代表, 确认基础是修正的收付实现制或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会计报告倾向于满足实际或潜在的外部使用者的需求。该模式采用基金会计形式来监督预算的执行, 财务会计报告能够满足实际的或潜在的内部及外部使用者的需求, 以反映政府公共受托责任为重任。这种会计模式的优点是可以达到控制和检查限定资源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和行政的要求, 但缺点是按基金设置会计主体, 基金种类繁多, 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也比较复杂, 且各项基金不能调剂使用, 造成政府单位财务的浪费。

英国模式的政府会计基本上摆脱了传统的预算。政府的所有活动都采用了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预算本身也采用了权责发生制。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应用了这一模式。以英国为例, 它将会计确认基础从现金制转向应计制的改革已初步成功, 除少数几个政府部门仍处于过渡阶段外,其他中央预算单位、地方政府部门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保等公共服务单位在内的预算单位都采用了应计制进行核算及编制财务报告, 并且即将实现全面的政府会计报表合并。

三、我国政府会计体系的构建思路 从目前我国的政治环境来看,我国的政府会计模式应该是有着完整框架结构,能够提供政府整体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成果及现金流量信息,广泛体现政府的受托责任,并能够使信息使用者从中获取信息制定有用决策,适应国际国内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一种政府会计模式。现在从以下几方面提出我国政府会计体系的构建思路。

第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使得财政资金的流向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如预算单位用于发放工资、构建固定资产等所需要的财政资金不再由财政通过主管部门拨入用款单位,而是由财政部门从单一账户直接拨入职工工资账户或者提供商品或劳务的供应商,这些情况的变化要求对我国现行政府会计模式进行相应的修改,特别是如何反映资金在支出机构中的流动是一个基础而关键的问题。

第二、发展新的会计核算模式

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我国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也出现了“国库集中收付,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会计分散核算”两种情况。事实上在这两种模式之外,应该发展一种更为均衡的混合模式,即“集中核算为主,分散核算为辅”的模式。这样才能更合理地界定会计主体,保证核心部门和支出机构之间的信息均衡,同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资金的监控使用效率予以保障。

第三、政府会计信息的完整度及透明度建设 对于许多国际组织来说,政府会计信息的完整度和透明度都是他们强调的内容,这涉及到政府会计的方方面面,尤其是我国政府会计几乎没有体现的成本信息和绩效信息。这些信息的提供都有一个最基础的要求,那就是权责发生制的引入。现阶段我们能够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强调政府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度,为权责发生制的转变创造条件,这也是相对比较安全的做法。

第四、构建新的政府会计核算周期模式

我国政府会计应该建立一种“以支出周期为会计核算对象,以会计实体构造组织框架”的新型模式。这一模式从我国目前的国情出发,从国库资金流量信息出发,抓住政府整体及政府单位的业务核心,打破原有的“三分立”格局。同时这也是一种较为缓和的改革手法,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我国政府会计现状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结合其他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建立了坚实的基础数据系统,为逐步引入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等更为国际化的政府会计模式做好了准备。

主要文献

11.我国利润分配会计的几个问题研究 篇十一

【摘要】上世纪90年代后期,由于城镇居民失业、下岗,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社会分配两极化趋势愈加明显。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调整取得积极成效。但是,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下降、收入差距扩大等问题依然存在。这既有资源禀赋、市场竞争机制、发展阶段性等合理因素,也体制机制不健全、政策措施不完善、发展不平衡等不合理因素,特别是收入分配中掺杂垄断、寻租、腐败等因素,使问题更加复杂,不仅积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也影响市场运行效率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要深刻认识解决收入分配领域问题的紧迫性,遵循增进公平、兼顾效率的原则,重新审视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以及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进程的影响,关注行业层面的垄断现象和企业分配机制不合理的问题,注重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要求,加强政策研究和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改革和制度完善,抓紧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收入分配

问题

对策

一、我国收入分配的现状

第一、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重逐年下降

政府、企业和居民收入分配是最重要的宏观收入分配关系。近年来,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比重呈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64.81%下降至2008年的57.11%,十年间下降了15.38个百分点。同期,企业收入和政府收入占比均呈波动上升,其中企业占比由2000年的15.65%上升至2008年的21.60%;2004年,居民收入和政府收入占比骤然下降,分别较2003年下降2.91和2.51个百分点,同期企业收入占比增加了5.43个百分点。第二、劳动报酬在居民初次分配中比重逐年下降

收入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层次。初次分配是对生产要素的分配,由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总额和财产性净收入组成;再分配则是生产环节之后通过经常转移的形式对收入的分配。劳动报酬是居民初次分配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约占80%以上。2000年~2008年,劳动报酬占居民初次分配总收入比重整体呈下降趋势,由93.69%下降至83.71%;特别是2004年该比重骤然下降了8.61个百分点,自此劳动报酬占居民初次分配总收入比重由2000~2003年的93%左右,下降至2004~2008的83%左右。

第三、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且城镇居民内部收入差距大于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

2000~2010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整体呈扩大趋势。其中2000~2003年,城乡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由2.79倍持续扩大至3.23倍;2004年较2003年略有缩小,至3.21倍,随后有持续扩大至2007年的3.33倍,2008年略有缩小,但2009年又扩大至3.33倍,2010年又缩小至3.23倍。

二、我国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 第一、个体收入问题

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感召下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收入来源的多元化,我国居民的个体收入差距迅速拉开。据统计,用以衡量贫富差距的的基尼系数以超过0.45,说明我国居民个人之间收入以严重悬殊,第二、城乡收入问题

城乡收入差距在我国历史上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虽有差距,但由于国家对城市居民工资的计划治理,城乡收入差距的问题并不突出。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城乡收入差距越来越大。2003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2622.2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8472.2元。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虽大幅提高,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由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1.8:1扩大到2003年的3.2:1.第三、地区收入问题

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国家对全社会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统配,地区间的收入反差不是很大。改革开放以后,在“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和国家给东南沿海地区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双重结合下,加上东部沿海地区优越的自然条件、相对良好的基础设施和便于形成对外开放的区位优势,吸引了国内民间投资、国外资本和港澳台资本迅速向东南沿海地区集聚,从而使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迅速腾飞,人民的实际收入水平远远超过了中西部地区。

第四、农村内部收入问题

农村内部收入问题主要表现在:东西部农村收入差距扩大,平原地带与山区地带农村收入差距在扩大,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收入差距在扩大,特色农业与一般农业收入差距在扩大,技术型农业劳动者与普通型农业劳动者的收入差距在扩大,体格健壮的完全劳动者与弱能及弱势者的收入差距在扩大。

三、收入分配问题产生的原因

我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下降和收入差距扩大,既有合理的因素,包括资源禀赋特征、经济体制转轨、发展的阶段性等原因;也有不合理的因素,包括对资源享有的初始不平等、行业或部门垄断、体制机制不健全、政策措施不完善等原因。

第一、政策因素导致的个人收入差距

改革开放后,我们首先提出“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并通过“两富”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在这种政策指导下,我国率先在基础较好且具有开放区位优势的东南沿海地区实行了特殊的优惠政策,使得东南沿海聚集了国内外大量资本,从而加速了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扩大了地区之间特别是东西部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

第二、制度因素导致的个人收入差距

(一)、税收调节乏力。对个人收入最具有调节效力的是个人所得税,但从我国现行的税种结构来看,由于个人所得税不占主导地位,公民个人纳税的意识还比较淡薄,个人收入特别是无行收入难以查实,使得个人所得税在收入调节方面的作用也大打折扣;消费税对个人的收入也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但从消费税设计来看,范围偏窄,把本应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的个别高档娱乐消费行为,如保龄球、歌舞厅、高尔夫球等价高利大的行业未列其中;遗产和赠与税在调节个人收入方面有其特殊作用,但我国目前还未开征。

(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时间短,资金来源严重不足,致使全社会范围内的有效保障力不从心,影响了社会公平的实现。

(三)、分配制度不规范。我们在经济转轨时期,收入分配基本上处于一种无序失控状态,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

(四)、政府职能“缺位”。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不足,存在拖欠工资、随意增加工作外补贴等不规范的分配行为,也引发了不同群体、不同地区人的心态不平衡。

第三、体制因素导致的个人收入差距

一是竞争机会的不均等造成了收入差距的拉大。一些个体或群体凭借在计划经济时代占据的有利优势或特权,在市场经济放开搞活的条件下捷足先登,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聚敛了大量的财富。

二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创收”的存在造成了收入差距的拉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放权让利、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自行“创收”现象基本上是持宽容和默认的态度,使得一些单位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的途径,尽可能多地攫取收入并将其所获得收入的一部分分配给其职工。

三是行业的垄断性经营造成了收入差距的拉大。垄断经营的行为,在极力维护垄断经营地位的同时,把其所获垄断租金的一部分以各种形式分配给自己的职工,这既不利于行业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率的提高,也促使不同行业之间人们收入差距的拉大。

四是地方保护、地区封锁造成了收入差距的拉大。地区保护、地区封锁不仅与建立统一大市场的要求不相容,也违反了市场经济自身的运行规则,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不同地区之间人们收入差距的拉大。

第四、非法性因素导致的个人收入差距

关于收入差距拉大的非法性原因在我国目前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灰色经济”,主要是指未经工商登记,逃避纳税的个体经济,如没有营业执照的小商小贩、家居装修、私房建筑等。

第二种是“黑色经济”,主要是指抗法抗税的犯罪经济,包括走私、贩毒、洗钱、制假、色情业、人口贩卖、坑蒙拐骗等。

第三种是“腐败经济”,主要是指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不合法的高收入会带来反面的示范作用,非法经营、寻租活动带来的高收入会严重挫伤合法经营者的生产经济性,破坏人们的守法经营的理念,诱使更多的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通过拉关系、走后门、疏通、行贿等寻租活动来增加个人收入,这既阻碍了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也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

四、完善我国分配制度的建议 总体上看,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既是一项紧迫的、现实的任务,又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提到经济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推动多方面改革入手,从促进起点公平、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多个环节入手,进行系统的部署和安排,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进入互相促进、良性互动的轨道。

第一、从促进形成合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要求出发,对财税体制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新一轮改革重点。

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是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经过长期努力,我们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对这一比重及其变化趋势是否合理,我们也应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做出明确判断,用以指导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当前初次分配有向政府倾斜的趋势,生产税净额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在再分配中,政府从经常转移中获得的收入税和社会保险缴款等增长快于社会补助支出;在政府的支出结构中,也存在偏重生产性投资的问题,对收入的调节作用相对弱化。从收入分配格局的角度看,下一步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要通过完善体制机制,避免财政收入增长挤压居民收入增长空间,解决政府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支出不足影响居民消费倾向的问题。

第二、以缩小城乡差距为重点,发挥城镇化在缩小收入差距和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进程。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消除人为设置的制度障碍已经刻不容缓。否则,城镇化就会异化为简单的城镇扩大,以及对农村资源的进一步挤占,强化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妨碍拓展经济发展空间。我们要在推动城镇化方面制定系统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政策措施,不仅要做到公共投入和公共服务真正向“三农”倾斜,加快农村各项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而且要加快探索完善农村宅基地置换、土地自愿有偿合理流转的办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进城务工人员的平等就业制度,包括就业机会平等、获得劳动报酬权利平等、享受社区公共资源权利平等,让农民工逐步成为稳定的城镇居民。

第三、在初次分配中兼顾效率与公平,让各种要素遵循市场原则取得收益,并加强对不合理因素的调节。

一是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制度。完善工资宏观调控指导体系,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的调节作用。逐步在各类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劳动定额管理体制。二是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调控。通过市场准入引入新的竞争因素,不断弱化垄断性经营力量,创造平等竞争环境。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垄断行业特别收益金制度。加强对垄断行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的制度约束,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确定经营者与职工收入的合理比例,实施职工收入水平调控办法。加强对垄断行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管理。三是完善资源产品定价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土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推进市场化,规范交易行为,保障所有者权益,限制各种不合理的高收入。

第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公共服务领域的机会公平问题。

主要包括:(1)受教育机会的公平。这是最大的、起点性的公平。提高全民族受教育水平,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政府要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保障不同家庭的孩子有公平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向困难群体倾斜。(2)就业机会的公平。让人口自由流动,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打破城乡、地区以及所有制等方面的市场分割,让劳动者在平等竞争中得到合理的报酬,并以过程公平促进劳动者发展机会的公平。(3)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保障机会的公平。这是人人都应该享有的最基本的公共服务,是结果公平的重要体现。要重点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着力解决社会保障待遇差别过大的问题,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尽早实现贫困标准的国际接轨。

第五、加强收入分配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调节工作机制。

完善职工工资统计制度,建立全国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和完善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申报制度,提高个人乃至家庭收入和财产的透明度。加强大额资金流动的金融监控,规范各种报酬的支付方式,逐步减少市场交易过程中现金支付的比例。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打击偷税逃税行为,坚决取缔各种非法收入。还应研究提出收入分配调节的阶段性工作目标,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建立收入分配调节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中长期规划安排,综合制定政策,加强检查落实。

五、结语

改革和完善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市场型分配体制,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组成部分,在对待和处理收入分配问题时,应在重视效率的前提下,重视分配的公平。而且分配的公平合理也有利于促进效率的提高,这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最终是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需要。应该说,合理且适度的收入差距是贯彻党和国家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重大方针的必然要求,对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事业的社会氛围,对放手让一切劳动、支持、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法人源泉充分涌流,加快小康社会的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要看到,有效调控收入差距,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找许多方面付出不解的努力。

参考文献

[1] 刘玉凤.现阶段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2006年04期

12.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 篇十二

一、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的现状

1、劳动者报酬在GDP中所占比例偏低, 且不断下降

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阶段来看, 在以收入法核算的GDP中, 劳动者报酬所占的比例偏低, 且不断下降。来自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 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近年来迅速下降, 从1 9 9 7年的53.4%下降到1999年的50.0%, 又下滑到2007年的39.7%, 在10年的时间里, 下降了13.7个百分点。有学者认为, 在当前初次分配中, 劳动在各种生产要素中的地位不断下降, “强资本、弱劳动”的趋势不断强化。

从国际上来看, 在初次分配中, 我们国家的劳动者报酬在GDP中所占的比例是明显偏低的。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研究数据显示, 当前世界几个重要的经济体的劳动者报酬在GDP中所占的比例一般都在50%以上, 比如, 从2005年到2008年的统计的均值可以看到, 美国为56.6%, 日本为55.1%, 英国为53.8%, 韩国为51.8%, 德国为49.5%, 而中国在2007年只是39.7%。虽然说在工业化加速推进阶段, 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例会相对偏低, 并且在一些年份会下降, 但象我国这种持续下降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

2、收入分配不公平, 收入差距持续扩大

这也是当前我国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主要表现有:

⑴城乡收入差距。据统计, 我国城乡收入差距逐年扩大, 从1 9 7 8年的2.56:1扩大到2005年的3.22:1, 到2009年继续扩大到3.33:1。而且, 这算的是实打实的现金收入, 如果把城市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算进去, 城乡收入差距更是会扩大到6-7:1。当然, 这里面有一年城乡收入差距是缩小的, 那就是1985年的1.86:1。这是因为在改革初期, 由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农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 所以, 这一年的城乡收入差距缩小了。

⑵行业间收入差距。据统计, 改革开放初期, 我们国家各行各业之间收入水平差距并不大, 最高与最低之比为1.8:1, 之后,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到2000年时, 这一比例达到2.63:1。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 目前我国一些垄断行业比如烟草、电力、金融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3倍, 这是实打实的工资收入比, 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别, 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二、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的原因分析

1、资本收益率的提高

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资本证券化、资本的全球流动, 使得资本收益率大幅提高。

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使得技术要素和资本要素这两种要素的收益率大幅上升, 从而使得劳动者报酬在GDP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下降;另外, 由于虚拟经济的发展, 使得资本证券化, 这也大大提高了资本的收益率, 进而造成劳动者报酬所占的比例下降;还有, 资本的全球流动, 也造成了资本大多投向资本回报率较高的地方, 从而也造成了该地区劳动者报酬所占比例下降。

2、农民工人数大量增加, 但工资收入不高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 截止2008年底, 我国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数量已经达到1.5亿, 大量的农民工进入了低端的劳动力市场, 比如, 建筑业、采矿业以及一些小的私营企业等, 但由于他们都是来自四面八方的弱者, 因此, 很难与投资者相抗衡, 工资待遇很低, 并且, 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 这也就从整体上将劳动者报酬所占比例给拉低了。

3、其他因素导致的收入差距

比如能力差距、能力的稀缺性、能力的评价标准、机会选择等都会形成收入差距。

能力差距引起的收入差距是很大的, 比如, 很多企业的老总收入是员工的多少倍等;能力的稀缺性也会引起收入差距, 比如, 现在建筑工地上的一般工人, 工作累、收入少, 而社会上急需的技术工人, 却因为稀缺而收入很高;人的能力能否转化为收入、或者转化为多少收入, 往往取决于社会评价人的能力的标准, 例如, 一位教授在高校工作, 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几千元, 而去外面讲课时, 可能几小时就挣几千元, 这就是因为能力的评价标准不一样;还有一个, 就是选择机会的勇气, 比如, 在同一个国企上班的两个能力相似的人, 一个留在这里继续上班, 一个下海, 留在企业的人最终因企业经营不善而下岗, 下海的人则成了千万富翁, 这就是机会选择对人收入造成的影响。

三、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的对策研究

1、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

这个方面有很多内容, 主要有三个方面:

⑴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工资是劳动者报酬的主要形式, 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是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的主要途径;二是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 就应改变工资由企业单方决定的情况, 增加工人的发言权。推行这一制度, 可以扭转“劳方不敢谈、不会谈, 资方不愿谈、拒绝谈”的局面, 有效维护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落实来提高企业职工收入水平。

⑵对落后地区进行支持、扶持。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加大对落后地区的投资, 支持其基础设施的建设, 为落后地区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硬环境;二是对落后地区的企业给予优惠性的税收政策, 力争将发达地区的人才、资金和技术引入到落后地区;三是强调发达地区对落后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鼓励其到落后地区进行投资, 对于其在落后地区的投资要给予一定的信贷优惠。

⑶努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主要措施包括有:一要尽快消除劳动力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二是要为城乡居民提供追求自身发展的相同的机会和条件;三是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比如:提高粮食及其他主要农产品的价格, 扩大涉农补贴范围以及提高补贴标准等。

2、深化税制改革, 充分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⑴增值税的改革。政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将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 但还应逐步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比如:交通运输和建筑安装行业与生产环节关系紧密, 就可以考虑将其改行增值税, 这样才有利于解决固定资产的重复征税问题;还应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率和提高其起征点, 以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等等。

⑵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我们已经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但还应该在收入工资化和货币化、完善储蓄存款实名制、建立和推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等方面下功夫, 以减少隐性收入、福利收入和实物收入等。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近年来,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虽然显著改善, 但仍然很不完善。比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建立了, 但很多地方效率并不高, 导致一些农民不愿意加入;又比如, 有一些人加入了社保, 但当从一个城市转到另一个城市时, 最多只能把自己交的那部分带走, 企业交的那部分却带不走, 这也导致很多人不愿意加入。此外, 还有很多问题。只有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了, 才能有效缩小各阶层的收入差距。

摘要:近年来, 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 直接导致了居民消费倾向下降, 消费率持续走低以及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下降。本文通过对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的现状、原因的分析, 进而提出了解决对策。

13.我国利润分配会计的几个问题研究 篇十三

一、单项选择题

1.股利相关论的代表性观点不包括:

A.MM 理论

B.一鸟在手论

C.信息传播论

D.假设排除论

【正确答案】:A股利相关论的代表性观点主要有:信息传播论,假设排除论,一鸟在手论。

2.企业利润分配应遵循的原则不包括:

A.规范性原则

B.公平性原则

C.效率性原则

D.平衡性原则

【正确答案】:D D不是企业利润分配应遵循的原则。参考教材P183。

3.影响股利政策的因素不包括:

A.法律因素

B.债务契约因素

C.股东因素

D.公司治理结构因素

【正确答案】:D D不是影响股利政策的因素。在制定股利政策时,应当考虑到以下因素的形响:

(1)法律因素;(2)债务契约因素;(3)公司自身因素;(4)股东因素P187。

4.下列各项属于企业管理费用的`是:

A.销售人员工资

B.董事会费

C.银行借款利息费用

D.汇兑损失

【正确答案】:B董事会费属于企业管理费用,A属于销售费用,CD属于财务费用。

5.下列各项的变动不会影响企业营业利润的是:

A.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B.其他业务成本增加

C.营业外支出减少

D.财务费用增加

【正确答案】:C A B D的变动会影响企业营业利润。

6.股利决策涉及面很广,其中最主要的是确定( ),它会影响公司的报酬率的风险。

A.股利支付方式

B.股利支付日期

C.股利支付比率

D.股利政策确定

【正确答案】:C股利决策涉及面很广,其中最主要的是确定股利支付比率。参考教材P190。

7.容易造成股利支付额与本期净利相脱节的股利分配政策是:

A.剩余股利政策

B.固定股利政策

C.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D.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正确答案】:B固定股利政策的股利恒定,它与收益的多少无直接关系。

8.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该考虑的股东因素是:

A.投资机会

B.资金成本

C.现金流量

D.担心控制权的稀释

【正确答案】:D ABC是影响股利政策的公司自身因素。

9.经计算有本年盈利的,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为:

A.累积盈余

B.本年的税后利润

C.递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

D.加计年初未分配利润的本年净利润

【正确答案】:C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为递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

10.关于股票股利,说法正确的是:

A.股票股利会导致股东财富的增加

B.股票股利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结构发生变化

C.股票股利会导致公司资产的流出

D.股票股利会引起负债的增加

14.合作双方利润分配协议书 篇十四

合作双方利润分配协议书(精选10篇)1

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住址:_______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服装设计合作,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第一条:合作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和规格进行服装产品的设计。

2、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提出设计要求,包括服装的用途、着装人员的工作环境、工作特点。

3、结合甲方的主要要求,乙方进行设计。必要时,乙方可要求进行实地情况调查,甲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于甲方提出设计具体要求后______日内提交设计方案,包括同类服装的介绍、对本项目的设计倾向、风格建议、设计初稿。

第二条:设计费用

1、本协议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支付协议总金额的______%作为定金,即人民币______元。剩余费用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于甲方收到纸版、样衣之同时支付。

第三条:合作时间

双方的合作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履行己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出有关设计的具体要求、安排乙方实地调查、反馈修改意见、支付设计费用等等。因甲方未履行义务将影响乙方设计工作的开展,乙方有权暂停设计工作,并顺延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

2、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协议,甲方应按乙方在协议解除时已完成之设计工作(包括阶段性工作,以及阶段内的局部工作),支付乙方相应的设计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迟于协议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按应支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迟于协议约定的期限交付设计作品的,每日按总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一方违反其义务、承诺和保证,则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以及另一方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3、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另一方。

甲方(签字):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双方利润分配协议书(精选10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总则

1.1甲乙双方就合作进行_________课题研究事宜,经协商一致,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市场和管理咨询业的一般惯例,签订本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

1.2甲、乙双方合作进行_________第_________期研究课题中的“_________”一项课题(以下简称本课题)的研究。

1.3甲、乙双方合作研究的方式为:甲方提出课题要求、研究方向、研究进度,进行课题协调,参加课题讨论,提供课题经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课题研究,提交课题报告。

1.4本课题总体要求如下:

1.4.1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准或政策水准,在观点或方法上具有独创之处;

1.4.2结合理论与实证分析,提出可操作性的建议;

1.4.3论点鲜明,论证充分,结构合理,逻辑严密,资料翔实,行文流畅;

1.4.4注释规范,引用材料须注明出处,不违反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

1.4.5课题字数不低于3万字。

1.5乙方应严格执行上述课题要求。

1.6乙方应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本课题。

1.7甲方指派一人为本课题的课题协调人。乙方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应积极与甲方的课题协调人协作、讨论。甲方课题协调人可对乙方的研究计划和研究提纲提出建议,并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2.计划安排

2.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月内完成本课题研究。

2.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包括详细研究提纲、课题组成员名单以及研究进度安排等。甲方课题协调人可对乙方的研究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2.3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第_________个月末,将课题当前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及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告知甲方课题协调人。甲方课题协调人与乙方就下阶段研究工作进行讨论。

2.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第_________个月末,再次将课题当前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及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告知甲方课题协调人。甲方课题协调人与乙方进行再次讨论,重点讨论课题整合和课题应该突出的重点部分。

2.5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第_________个月,完成课题报告初稿。

2.6甲方组织专家小组对初稿进行讨论,如需修改,向乙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第_________个月,完成课题报告修改。

2.7乙方根据甲方的意见对课题报告进行修改后定稿,并于本协议签订后的第_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电子文本与2份课题报告定稿(打印稿),同时提交课题成果简报(_________字)。对包含大量实地调研或问卷调研的课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原始调研资料。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文件。

2.8甲方在乙方完成本课题后,组织专家对课题报告进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小组由_________组织业内资深专家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组成,并根据课题要求进行匿名评审。若课题报告未通过评审,则该课题报告的经费余款将不予支付,甲方并暂停乙方参加以后_________的资格。

3.经费支付

3.1本课题经费为_________元。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收到详细的研究计划后向乙方支付总课题经费的作为课题首期经费,余款在课题完成并评审合格后支付。乙方因故中止实施或撤销本课题,甲方将停止向乙方付款,且乙方须向甲方偿还甲方已经付出的款项。

3.2乙方在收到甲方课题经费后,必须在一周内出具与乙方单位名称一致的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式收据。

3.3乙方应加强对课题经费的财务管理,应按课题项目单独建账,实行专款专用,保证项目经费用于本课题研究项目。本课题负责人在本单位财务和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计划自主支配使用资助经费,该单位的财务和管理部门不得截留、挪用。本课题经费主要开支范围包括:

3.3.1科研业务费:包括调研费、专家咨询费、学术会议与交流费、业务资料费、论文印刷费等。

3.3.2协作费:指外单位协作承担部分项目研究的科研经费。

3.3.3项目组织实施费(管理费),本项费用不应超过课题总经费的10%。

3.3.4写作费(劳务酬金):指项目完成后根据贡献大小发给从事该项目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劳务酬金。本项劳务酬金不应超过实拨总经费的20%。

4.成果归属

4.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本课题报告、课题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乙方课题参加人员可作为课题组成员享有署名权)。

4.2乙方在本课题评审结束前,不得发表本课题成果。乙方公开发表本课题的研究成果,事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且必须注明该成果为_________。

4.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公开发表本课题研究成果,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并取消乙方参与_________的资格。

5.其他

5.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双方利润分配协议书(精选10篇)3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双赢、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合作事宜,结成战略合作伙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乙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后,乙方组织货物运输时,甲方为其提供一定数量的运力,尽量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输。

2、甲方与乙方当地的分支机构合力展开货运业务,为货主提供门到门联合运输的延伸服务。

3、乙方积极深入企业营销,开发企业客户,大力组织货源,同时预统货物方向,配合甲方组织货源营销工作。

第三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建立沟通机制,本协议中未尽事宜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双方利润分配协议书(精选10篇)4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乙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双方利润分配协议书(精选10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合作顺利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据实修改)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2)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

3)协助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提供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协议期间内,甲方不得与________________机构进行以上项目的合作;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以甲方的名义进行项目宣传,负责市场的策划、宣传、拓展以及培训工作;

2)承担合作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和相关的外部培训机构进行单独合作;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发票必须由甲方指定的人员负责管理,同时承担相应的报名咨询及收费等工作。

二、利益分配与支付方式

甲方代表甲乙双方收取咨询费,咨询费到达甲方帐户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据支取合作项目收入的________%(已含各种税金)。甲方向咨询方提供发票。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作双方利润分配协议书(精选10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B)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C)在代运营的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配合,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拿出确定的意见。

D)在公众平台运营管理中,应当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提供的公众平台完成托管运营项目。

B)乙方在托管运营过程中,提供信息采集,图片处理等相关操作,若甲方需要在图文发布中需要要求使用到某类图片,则图片应由甲方提供并由甲方承担与此相关的版权责任。

C)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收取合同费用。

D)协议签订后后,及时向甲方提交运营报告供甲方查阅。

第二章、代运营合作流程

1.合同签订

甲乙双方就__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__代运营合同书》

2.信息提供

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__等信息,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行业图文资料、活动策划案图文、运营注意细节等。由于必要资料提交不及时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开始安排图文设计人员,操作运营托管工作。

第三章、违约责任

1.乙方在运营过程中需与甲方积极配合,提供有效的修改意见或确认信息,若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处于停滞状态,即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既不给出有效修改意见也不对其进行肯定确认,如果停滞时间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以上,则视作甲方主动解除本合同,处理办法遵循本章第3条。

2.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故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返还已经收取的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3.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章其他条款

1.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3.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4.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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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付款方式

1.费用共计价格〔RMB〕: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大写)圆整。自该协议签订起,甲方应在三日内将合同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合作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2.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乙方公司名称:________

乙方公司银行:________乙方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双方利润分配协议书(精选10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投资项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合作协议如下,以便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目的:共同出资、共同设立、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第三条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双方确定上述款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方足额缴付。

第四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年。

第五条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作项目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合作项目亏损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各合作出资人对合作项目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双方同意于每月日对上月的合作项目盈余进行结算并分配。

第六条合作项目事务执行

1、由方X为合作事务的执行人,其他合作人有权监督方,检查其执行合作项目事务的情况,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向其他合作人报告合作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方执行合作项目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双方共同所有,所产生的亏损,由合作方共同承担。

2、合作事务执行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1)方负责合作项目日常运营,是对外代表合作项目的负责人。

(2)合作事务执行人未履行

(3)合作事务执行人方不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或者双方决定执行合作事务导致损失发生的,甲方应对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合作项目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双方一致同意:

1、处分合作项目的不动产;

2、转让或者处分合作项目的其他财产权利;

3、聘任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八条退出合作人退出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合作人需提前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2、合作人退出,其它合作人应当与该退出人按照退出时的合作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出人的财产份额;退出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出人有未了结的合作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九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作终止:

1、合作期满;

2、合作双方协商同意;

3、合作经营的事业无法完成;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合作人对合作项目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各合作人违反本协议

第三条的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迟延履行出资义务的,除应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____日,应按逾期缴纳出资金额日千分之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作双方签字或加盖手印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时间: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双方利润分配协议书(精选10篇)8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项目施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为双方一次性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项目施工具有约束力。

1.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1.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1该工程项目全部由乙方组织施工,并承担该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

2.2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项目部,协调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2.3甲乙双方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2.4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标价%的管理费用(不含税金、暂定金额按实际发生计取)。管理费用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职责

3.1项目部由甲方委派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各一名,参加工程及财务管理,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3.2甲方在工程现场设立双控银行账户,取款时需经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财务主管印鉴共同确认。工程计量款到位后扣除甲方管理费用,余款在三日内拨付给乙方用于工程施工。

3.3甲方在青岛完税后,甲方根据分包协议,负责向乙方出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3.4协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第四条乙方职责

4.1项目部由乙方委派项目副经理,同时组织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资金,工程质量以现场监理验收为基准,以确保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使人员稳定。如工程施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协议,拒绝拨付工程进度款,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2乙方所提供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4.3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因该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承担的工程任务的工期、盾量、安全等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4.4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

4.5支付甲方现场人员的工资、食宿、差旅及通讯等费用。

4.6乙方不得以甲方及项目部的名义赊用任何人工、材料及机械设备。

4.7乙方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自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双方利润分配协议书(精选10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理念相通、文化相近,在房地产及商业领域分别拥有各自的资源与优势,并致力于在____铁建国际城商业广场____铁建国际城商业广场项目的商业合作,共谋发展,经双____铁建国际城商业广场方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达成框架协议如下:

一、合作原则

1、信息共享原则甲、乙双方应加强日常交流、联系,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加强在商业项目拓展等方面信息的沟通、交流,互通有无、互相支持。

2、优势互补原则双方一致同意,在合作过程中,充分根据各自的`专业优势,以及在商业领域的技术、管理、品牌优势,加强合作。

3、诚实守信原则双方一致同意,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应当诚实有信、遵守诺言、实践成约;同时,双方应对合作中有关保密内容,恪守成约、严格保密。

4、并立双赢原则。双方一致同意,在合作过程中,充分尊重对方诉求,保持双方品牌并立,实现双方利益兼顾,共同发展。

二、合作方式为建立双方的紧密合作关系,并在房地产开发运营方面取得成绩。双方确立在商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领域合作方式如下:

关于____铁国际城商业广场项目的商业合作:

国际铁国际城商业广场项目的商业合作待甲方物业规证条件成熟时,甲乙双方再次根据各自的商务条件进行磋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受比行业内同类品牌和知名度商家更优惠的商务条件,实现双方全面战略合作。

关于商业项目拓展支持:

甲、乙方在____等对方重点发展区域进行项目拓展时,应加强交流;对于有可能合作的项目,双方应共同开展商业市场研究、项目定位等工作,以确定是否以商业合作方式共同参与商业项目的开发、运营。

三、保密及其他

1、本协议内容以及合作方案实施过程中,双方及双方参与的人员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作的任何内容、细节以及进程,法律法规以及申报、批准必需的除外。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署: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署: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作双方利润分配协议书(精选10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投标的(以下简称主合同),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业主将该合同授予甲方。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或业主要求。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履约担保和动员预付款担保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及时向乙方传递来自业主、监理、沿线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协议执行的指令、通知、图纸、资料等。

4、负责在乙方所做计量支付申报工作上,及时办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量支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的各项监督检查。

4、负责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甲方为办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银行交纳的抵押金_____元及相应的财务费_____元。

5、负责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本协议履约保证金_____元。

6、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7、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8、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9、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月统计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业主计量支付报表批复后_____日内传至甲方。

10、工程结束后,除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外,还需向甲方提交业主终期支付报表,交工证书、施工总结等。

11、负责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从事本工程管理、或解决需由甲方出面解决的问题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四条印章管理

项目经理部印鉴由甲方授权代表管理,用印范围只对业主和监理以及当地政府的各种报表、文件、资料、证明、工程结算及费用拨付等。因乙方组织施工所需的劳务合同、机械设备购置和租赁合同、各种材料采购和加工合同、临时征地合同等确实需要使用项目经理部名称和印鉴时,须经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须是乙方或乙方授权代表。

第五条费用、结算与支付

1、业主支付给本工程的动员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工程结算款、奖金一律归乙方所有,相应的罚金亦由乙方承担。

2、甲方收取管理费为主合同总价的_____%(含变更、索赔费用)。施工过程收取以乙方当月统计产值为基数进行计算,最终收取管理费总额以业主终期计量支付工程款为基数进行计算。乙方应在每月_____日前将本月管理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甲方收到银行保函抵押金后_____日内支付乙方。

4、业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复责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业主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后_____日内支付乙方。

5、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所发生的各种税赋,并按有关规定纳税。

6、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派出人员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于每月_____日前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由甲方负责给派出人员发放工资,时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后_____个月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2、进度与质量不符合业主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整改,直至满足业主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环境污染,乙方须及时自费清除污染,赔偿受污染方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并因此招致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应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加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6、若乙方未及时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则乙方应按延迟付款总额的_____%。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7、未足额缴纳各种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将本工程施工权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将本工程分包转包或以甲方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经济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若乙方未及时清偿本工程实施所产生的债务,则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和名誉损失。

第七条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起共同执行。

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诚信原则基础上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达标,移交全部工程资料,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协议_____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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