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关工委的通知(精选5篇)
1.关于成立关工委的通知 篇一
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文件
漳路团„2009‟2号
共青团漳州市公路局委员会关于
成立漳州市公路局青年工作委员会的请示
局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的青年工作,充分发挥团组织团结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作用,激发广大青年的工作积极性,激励青年在公路事业发展中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根据福建省公路管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要求,拟成立漳州市公路局青年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工委”)。
一、成立青工委的必要性
一方面,我局直属单位28周岁以下的团员仅18人,人数较少,团活动气氛不浓,另一方面,28-35周岁的青年58 人,其中一部分是无党派青年,参与政治教育活动的机会较少(党、团活动都没参加),另一部分是近两年招收的青年党员,这两类人员同样具有年青人活泼、创新的个性,成立青工委有利于更
好地服务于青年,活跃单位气氛,引导青年人立足岗位、锐意进取。
二、青工委的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坚持党对青年工作的全面领导,有效凝聚青年的智慧和力量,支持青年在公路事业发展中建功立业,培养一批特别能战斗的公路青年人才。
三、工作对象:全市公路系统35周岁(包括35周岁)以下的青年(包括党、团员、无党派人士等)。
四、人员组成青年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公路局青年工作的领导与办事机构,实行常任制,设顾问,由局党委领导兼任;设主任一名,由政治处主任兼任;副主任一名,由团委负责人担任;设成员六名,由局团委各个委员及局机关青年职工担任。
五、主要职责
(一)组织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决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二)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围绕局党委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体活动;在工作中激励青年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发现和培养优秀青年人才;了解青年的需要,关心青年的学习、工作、生
活,反映青年的呼声,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积极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三)执行局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决定、决议,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决策和工作安排,团结带领青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局青年工作规划,做好青年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定期召开会议,研讨、总结、部署全局青年工作,及时总结、推广青年工作的先进经验,选树青年典型,推动全局青年建设工作的发展。
(五)围绕公路中心工作,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以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青年绿化带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青年岗位建功活动。
(六)建立健全有关档案、资料,做好有关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宣传报道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青年工作委员会通常每年召开一次例会,讨论制定年度青年工作规划、分析青年工作进展情况。
六、章程和印章
青年工作委员会制定“漳州市公路管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章程”,作为青工委工作的指导文件,启用“漳州市公路局青年工作委员会”印章一枚。
当否,请批示。
2.关于成立关工委的通知 篇二
为加强内镜临床诊疗质量评价与监督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完善我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监管评价体系,经研究,决定成立内镜临床诊疗质量评价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了解、研究及掌握国内外内镜临床诊疗技术应用的发展动态;组织开展内镜临床诊疗应用调研;负责组织相关专家拟定全国内镜临床诊疗质量有关监管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并负责全国内镜临床诊疗质量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我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部肝胆肠外科研究中心(地址:湖南长沙市湘雅路87号),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彭瑛,彭健
联系电话:0731-84327991,84327993
传真:0731-84327987
电子邮箱:cencn2008@126.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雅路87号
邮编:410008
附件:卫生部医管司内镜临床诊疗质量评价专家委员会
名单
主任委员:张阳德卫生部肝胆肠外科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副会长
副主任委员:王陇德中华预防医学会会长、院士
魏于全中华医学会副会长、四川大学副校长、院士
黄志强解放军总医院普通外科研究所所长、院士
何继善中国工程院学部主任、院士
汪忠镐首都医科大学血管研究所所长、院士
陈志南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细胞工程中心主任、院士
姚开泰南方医科大学肿瘤中心主任、院士
郭应禄北京大学泌尿外科医师培训学院院长、院士
张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副主任
陈霖豪国家科技部国际组织与会议中心主任
杨镜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赵自林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谭广亨香港大学副校长
胡铁辉中南大学副校长
王洪河北大学副校长
鲁重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副校长
霍文逊澳门科技大学健康科学学院院长
3.关于成立关工委的通知 篇三
关于做好驻外团工委试点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团(县)区委: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两个向下”和“两个全体青年”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共青团组织动员、联络和服务青年的能力,切实落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整体部署,团市委拟在各团县(区)委层面推进驻外团工委试点工作。现就做好驻外团工委试点前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牢牢把握共青团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根本职责,坚持党建带团建,根据外出务工团员青年的新变化,以团县(区)委为主,广泛依托务工地党组织、政府和部门驻外机构、商会、务工青年创业企业
1等有形阵地,在外出务工团员青年集中地建立健全驻外团工委组织体系,切实发挥驻外团工委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团结凝聚广大务工团员青年为务工地和我市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发展、加快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建功立业。
二、具体步骤
驻外团工委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集中调研(3月下旬—4月下旬)。以各团(县)区委为单位,对本地区外出务工青年基本情况(包括:青年数、团员数、主要流入地或流出地、从事的行业类别、重点创业典型)进行摸底调研,初步确定试点地区并进行考察了解。
(二)第二阶段:确定试点(4月下旬—5月上旬)。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每个县区确定1个县级驻外团工委试点,并将试点名单和试点工作方案以电子版的形式于4月30日前报团市委青农部。
(三)第三阶段:推进试点(5月上旬—11月底)。各县区委结合实际,制定驻外团工委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推进试点工作。
(四)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1月底—12月底)。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查找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推进驻外团工委工作提供依据。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驻外团工委试点工作是扩大团组织覆盖,强化对流动团员青年的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团县(区)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驻外团工委试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在试点的选择上,要以外出务工青年相对集中为原则,可以选择其它省市区,也可以选择市内其它县(区)。市内主要的流入地团县(区)委要积极配合其它团县(区)委做好驻外团工委试点的建立工作。
(三)驻外团工委试点工作是个探索性的工作,各团县(区)委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驻外团工委工作的运行模式和机制,有关工作推进情况要及时上报团市委青农部。
联系人:容开联系电话:3260718
电子邮箱:bjtswrk@163.com
共青团宝鸡市委
2010年3月22日
主题词:驻外团工委试点工作通知
抄报:团省委
抄送:档
4.关于成立三改领导小组的通知 篇四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室:
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继续深化趸售农电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电农(2008)101号]和《关于趸售农电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补充通知》[内电农资(2008)6号]、《关于趸售农电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有关意见补充通知》[内电农(2009)52号]精神与乌兰察布电业局农电处《关于印发乌兰察布电业局农电系统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农电(2009)24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成立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李金拴 孟战宏(常务)副组长:王东海 赵志田 樊志成 成 员:傅官有 李晓明 杨英明 熊济民 李莉
李平贵 李建英 王爱成 赵荣 张贵 索胜利 张志华 闻晓刚 赵志强 姚兵 刘峰 闫永智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工作人员从综合部及其它部室、单位抽组。办公室主任由孟战宏兼任。负责资格审查、“三改”方案、竞聘办法、岗位职责等材料的编写及“三改”的常务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工作组:
组长:赵志田 成员:刘彪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农电 三改 领导小组 通知
5.关于成立民乐队的通知 篇五
各年级组、班:
为更好地传承民族文化,营造高雅的校园艺术氛围, 丰富学生课外生活,进一步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增强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鼓励学生掌握一项乐器演奏技能,培养学生兴趣,促进学生特长发展,根据我校庆“六一”系列活动的安排意见,结合学校体育艺术“2+2”项目实施工作,现将组建学校民乐队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1.负责人及辅导教师:XXX 2.乐队成员70人,均由3-5年级学生构成,其中竹笛队30人,葫芦丝队30人,打击乐器10人,多者不限。
二、选拔要求
1.具备简单的音乐素质和能力,有基本的音乐节奏感,了解基本乐器常识,熟悉吹奏某种乐器的优先考虑。
2.选拔成员要求身体健康,对乐器有兴趣。
三、选拔程序
器乐队成员由3、4、5年级学生依个人兴趣爱好推荐报名,班主任综合家庭经济情况及特长情况,确定最终人员。要求3、4年级每班动员不少于6名学生参加,5年级每班确定不少于7名学生参加,其中竹笛、葫芦丝各占一半,人数多则不限。班级将确定人员名单于3月12日(周二)晚自习前交与XXX老师处。
四、乐器购买
班主任积极广泛动员,本着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按照规定的乐器调号,鼓励学生自行购买,不得强制学生购买乐器。乐器由学生自行妥善保管。
五、活动组织:
1.训练教师: XXX XXX 2.训练时间:每天课外活动 3.训练地点:留守儿童之家
六、训练安排:
第一阶段:第3-6周,基本功练习第二阶段:第7-10周,乐曲吹奏
第三阶段:第11-14周,加工指导,彩排,参加学校文艺汇演
七、训练要求
1.队员要按规定时间,按时参加乐队训练,班主任、其它任课教师要全力支持配合。
2.除集中训练时间,各队员要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自行练习,高质量完成各曲目训练任务。
3.日常练习,乐器由学生保管,不能对乐器造成任何人为破坏。
八、考核办法
1.队员要认真参加训练,坚持出全勤,对无故不参加训练和训练迟到的,上报政教处对所在的班级给予扣分处理,其中无故不参训者每人次扣5分,参训迟到5分钟以上者扣2分。
2.因教师人为因素不支持学生参加训练,影响民乐队正常训练者,扣除该教师月考核分5分,同时扣除思想政治考核分5分,并向学校提交书面说明。
3.各班要按规定任务完成学生动员工作,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乐器购买任务的班级,按每人次扣2分计入班级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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