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新的管理办法

2024-08-20

煤矿新的管理办法(精选9篇)

1.煤矿新的管理办法 篇一

煤矿三项制度改革为矿井发展带来新的生机工作汇报

煤矿三项制度改革为矿井发展带来新的生机工作汇报

激发活力催生动力

“三项制度”改革为矿井发展带来新的生机

杨村矿资源匮乏,条件不如大矿,多年来“引不进、留不住”人才的问题,严重束缚和制约着矿井的快速发展。为扭转这种不利局面,我们坚持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刻实践“不求最大,只求更好”的核心

理念,以“三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创新绩效分配模式,激活内部劳动力资源,为矿井的快速发展提供了用之不竭的源动力。我们的主

要做法是: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营造推进矿井改革的良好氛围

在“三项制度”改革初期,虽然大多数职工都能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但对于改革紧迫性的认识不足,仍然感觉改革步子大、速度快、势头猛,一时难以理解和承受。在有些干部职工的心目中,矿井还没有到不改不能生存的地步,对“三项制度”改革的政策只是盲目的顺从。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抓职工的思想教育、观念更新入手,切实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干部职工对推行“三项制度”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大力营造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一是组织全矿干部职工全面学习贯彻上级一系列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二是分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赴先进企业进行实地学习考察。三是以开展促“三转”、树“三观”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职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和大讨论,切实采取

有效措施,把座谈、讨论的过程变成职工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的过程,进而把思想统一到“早改早受益、晚改就被动”的认识上来,为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也为矿井各方面改革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立足创新,科学运作,努力形成加快矿井发展的新机制

我们坚持“多创效益是能人,真抓实干是好人,无所作为是庸人,违法乱纪是坏人”的衡量人才标准,立足自身实际,在学习借鉴先进企业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以创新进取的精神,着眼于营造公平竞争氛围,构建岗位竞争机制,大力推进“三项制度”改革。

(一)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评价机制。我们分别制订出台了《杨村煤矿劳动力资源优化组合、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和《杨村煤矿管理人员动态考核实施意见》,在全矿干部职工中大力推行末位淘汰制。在对职工考核方面,把劳动用工

权下放到基层,基层单位可随时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职工,按照本单位职工总数4%的比例实行末位淘汰。由各单位领导、车间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等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对每位职工按工作业绩、技术水平、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等8项内容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打分最低者,进入矿教培中心转岗培训。培训期满一个月后,经考核合格者,可根据实际岗位需要,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竞争上岗。转岗培训期间,培训人员1-3个月内执行每人每月600元的培训工资,4-6个月内执行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工资,6个月后仍未上岗的,由矿统一安置,既激发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又保持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和活力。我们坚持一以贯之,持之以恒,仅2003年就有178名职工转岗培训,形成了“淘汰—待岗—培训—提高—上岗”的流动机制,彻底破除了“一岗定终身”的僵化机制,使矿井待岗率始终保持在4左右,有效促进了职工综合素质

和工作技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对管理人员考核方面,变考核为季度动态考核,坚持以德、能、勤、绩四个方面11个要素为考评内容,区分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把每季度考核结果直接与下个季度、月度综合奖励挂钩,并作为年终末位淘汰的重要依据。2003年年初,我们又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在考核方式上,把主管和分管领导评议、职工群众民主评议、部门、同事之间相互评议与平时工作业绩四个方面紧密结合,既提高了考核过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又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在考核内容上,把考核重点由重结果向既重过程又重结果转变,由重学历等客观基础条件向重业务技能、工作质量和实绩转变,做到了“平时严考核,分配靠实绩”。全年分别对43名优秀管理人员进行了奖励,对21名人员进行了处罚。两年来,我们坚持先是不称职的被淘汰下岗,后是虽基本称职但缺乏改革意识和创新能

力的也被淘汰下岗,先后共有62名管理人员和21名中层干部被淘汰下岗或降职使用。一年一度的比例淘汰,给矿井每一个管理人员以挑战、考验、锻炼和压力,从而形成了“不改革、不提高、不发展就等于自我淘汰”和“无功便是过”的观念,在竞争中管理人员队伍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

(二)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我们大胆创新分配形式,坚持效益优先和兼顾公平的原则,以按劳分配为基础,淡化工资、奖金概念,实行规范化的经营责任制考核,不论是管理岗位还是生产岗位,均打破工资、奖金界限,实行捆绑浮动考核,建立了集12全文查看

2.迎接新的财富管理时代 篇二

我们知道股市是为企业融资的,而国债是为国家融资的,商品期货是为拥有现货的企业规避风险,股指期货是为了拥有股票的投资人规避风险,而国债期货则是为了拥有债券的国家、银行、基金等大的机构规避风险和完善产品构成,可见它的重要性。

本周五是国债期货首日上市,市场交易非常活跃,TF1312合约上午成交达2.5万手,TF1312的开盘价格在94.220元,TF1403的开盘价格在94.694元,TF1406的开盘价格在94.900元,呈现近低远高的特征。

本周四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大部分下跌,其中隔夜Shibor下行幅度最大,回购利率市场隔夜至14日回购定盘利率全线下行,整体上回购利率市场中货币宽松程度表现得更为明显。国债现券市场关键期限的到期收益率涨跌互见,对国债期货影响较为明显的5年至7年期的国债到期收益率收盘时候数据显示整体均上行一定幅度,现券市场目前处于高位震荡的状态,有开始继续前期上行的态势出现。

目前国债期货基本面保持平稳,经济企稳并复苏预期增强。货币市场保持稳定,利好上市交易的稳定性。政策面央行“锁长放短”,对中长端国债现券到期收益率抬升起到推力,对应国债现券、期货价格可能面临一波下行行情。

国债期货属于利率期货,其整体运行仍然以跟随宏观经济运行、CPI同比走势、货币政策等为主。目前面临季末、中秋节假日因素,因此利率走高的概率较大,对应的国债现券价格走低可能更大。因此在操作策略上以轻仓逢高沽空为主,注意止损。虽然国债期货在今年以来日内波动主要集中在0.05%至0.4%之间,波动率相对于其他品种较小,但是国债期货趋势性较好,因此需要在风险管理上更加注重。

虽然国债期货才刚刚开始交易,但市场的关注度却非常之高,因为未来金融衍生品的发展不仅迅速而且会改变很多现有金融机构的操作模式,从历史角度看,全球从90年代开始金融业就发展速度,并开始超过了制造业,2000年后更是超过了制造业1倍以上的增长,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发展之路才刚刚开始,空间很大。

3.武汉养老金新的计发办法 篇三

2011-07-23 10:33:47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武汉市政府此次出台的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将使养老金待遇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紧密挂钩。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士表示,这是该市1986年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的重大改革,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

过去,不管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长短和金额多少,只要满15年,退休后基础养老保险金一视同仁。武汉市政府此次出台的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将使养老金待遇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紧密挂钩。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士表示,这是该市1986年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的重大改革,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

养老金新的计发办法

此次养老金计发办法的修改,按照退休时间不同划分为三种情况。

●“老人”养老金计发办法

“老人”指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退休、退职的人员,仍按原待遇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新人”养老金计发办法

“新人”是指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2006年1月1日以后的退休、退职人员,“新人”退休后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退休时武汉市上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用公式表述为:

P基础=W在岗(1+n平均指数)÷2×N×1%P基础——基础养老金

W在岗——职工退休时上一年武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n平均指数——本人历年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N——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详见下表)。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职工退休年龄所对应的计发月数,退休年龄越早,计发月数越大,相应地个人账户养老金则低,相反则相应较高。

从“新人”养老金计发办法来看,养老金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体现了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

●“中人”养老金计发办法

“中人”是指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退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同“新人”一样。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退职时上武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退职时历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调节金为:2006退休人员为100元/月;2007至2015退休人员逐年降低10元;2016年1月1日以后的退休人员不再发给调节金;2006退职人员调节金标准为50元/月;2007至2015退职人员逐年降低5元;2016年1月1日以后的退职人员不再发给调节金。

五年过渡期内“新、老办法对比”

养老金发放就高不就低

武汉市劳动保障局介绍,此次调整设立5年过渡期,在此期间实行“新、老办法对比”的过渡政策,不会影响退休人员待遇水平。

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退休(退职)的人员,仍按原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对他们来讲,不会降低待遇。

2006年 1月 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实行新计发办法与原计发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待遇低于原办法的,按照原办法标准;新办法计发的待遇高于原办法的,按照原办法计发的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发给高出的差额部分。2006至2010分别发给高出的差额部分的 30%、50%、70%、80%、90%。

2011年1月1日以后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计发,统一按照新办法执行。

四个方面作出了修改

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规定同时作出了以下四个方面的修改: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由11%调整为8%

武汉市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武汉市将启动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2006年按3%做实,今后逐步提高做实比例。

武汉市劳动保障局解释,这样调整,是国家经过反复测算和认真研究后确定的。根据新办法,个人账户养老金有所降低,但基础养老金增加,总体水平与改革前大体相当。

●“统账结合”时间统一设定为1996年1月1日

“统账结合”是指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武汉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蔡宏琪介绍,武汉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分别在1994年、1995年、1996年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统账结合”时间前后不一,而我省规定为1996年1月1日。

根据新规定,将武汉市各类所有制企业“统账结合”的时间统一调整为1996年1月1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为职工缴费比例调整为20%

从2007年7月1日起,武汉市各类参保企业为职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为20%,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参保企业以本企业职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上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职工缴费基数实行新的“保底拦头标准”,即不得低于上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超过上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两档进行选择

根据新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为2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照武汉市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注:以往按上社平工资)的100%核定。

在2007年至2010年期间,对于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分别按照对应上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确定,从2011年起统一按照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为简化手续,在5年过渡期内,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按两个比例档次选择缴费,即2007年按岗平工资的60%和100%;2008年按岗平工资的70%和100%两个档次选择缴费,依些类推。

七万人将受惠新办法

武汉市劳动保障局表示,2006年1月1日至新办法出台以前,已经办理了退休退职的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将重新核定。

这部分退休人员约有8万人。根据测算,按照新的计发办法,其中有近7万人的养老金待遇将提高。对他们,将从其退休之月起,补发差额部分的30%,平均补发金额为40元/月左右。

武汉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昨表示,将于下月5日至25日,将补发金额随养老金一同直接划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12月1日起,新的养老金计算数据系统将在各社保处全面上线。

新办法目前适用于中心城区,关于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等6个远城区基本养老金计发的调整,另行制定办法。

武汉市为什么要修改养老金计发办法

为了形成“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武汉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尹海香昨日说,养老金计发办法之所以要修改,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职工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

据她介绍,过去,不管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和金额是多少,只要缴费满15年,退休后基础养老保险金一视同仁,按照当地职工上平均工资的20%计发;而个人账户养老金统一按账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尹海香称,这样的计发办法缺乏激励机制,不符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同时,难以应对老龄化形势,我国退休人员退休以后的平均寿命为25年以上,个人账户储存额仅够领取10年。

4.煤矿新的管理办法 篇四

资产管理已经成为物业管理新的发展趋势,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篇论文吧。

因势利导、不断创新是物业管理发展的必由之路

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在生活需求不断改善,物质条件得到充分满足的情况下,逐步将手中闲置的资金用于投资以获取收益,置业房地产目前已成为人们投资获益的主要途径和渠道。人们对所置业投资房地产,从最初注重物业功能逐步向物业能否保值及获取效益方面进行转变,并以此作为评价、衡量物业管理水平的标准和依据。

以笔者曾经管理过的拥有300多户居住、办公单位的高档涉外商住物业项目为例,该物业项目内用于自用居住的业主户数与用于出租经营的业主户数基本持平,且自用居住部分的90%以上的业主还拥有多处房产,这种购置多处物业单位的业主在北京市已逐步形成规模。业主对物业及其管理与服务的关心角度已不仅仅停留在设备系统是否运行良好,使用功能是否完备,工程人员维修是否及时,保安人员是否待客如宾,接待人员是否微笑服务以及能够提供多少特色服务上,他们更关心的是所投资的物业收益状况,出租的物业租户能否长期续租获得收益,自身所住物业是否能不断升值。

以前市场上房地产项目较少,房地产的需求大于供给以及政府对房地产价格制定的法律、法规滞后、不健全,大多数房地产项目基本采取市场价值(或称市场接收价值、市场承受价值)确定售价,其市场价值均远远高于成本价格。随着北京市房地产开发规模日益扩大,各区位建设土地逐步增量,大量新的楼盘不断入市,房地产的需求与供给趋于平衡,局部区位出现供大于求的状况,加之房地产项目售价逐步采取成本法而趋于合理,售价明显低于同等区域的早期房地产项目。这样使得业主所购早期物业的租售价格受到严重冲击,并使物业的投资预期收益逐渐下降。前例为据,一套在19前最高能租到4000-5000美元/月的物业单位,受市场变化影响,目前仅能租到1000-1500美元/月的价位。由于业主大多为非房地产行业专业人士,他们对市场供需关系影响价格等诸多因素缺乏了解和认识,容易将投资收益减少、租户退租及物业贬值的责任归咎于物业管理企业的水平低。

由于这些业主大多没有对物业管理水平的高低状况直接进行体会,主要通过其租户对物业管理的感受及是否续租而进行评价。而作为非拥有物业产权的租户,与拥有物业产权的业主对物业的认识和重视角度上存在差异,租户并不在意所使用的物业本身是否保值,物业内各系统维护是否到位,他们更多关心的是所租物业期间,物业内服务设施是否完善、配套服务项目是否齐全、便捷、舒适。租户需要一种酒店式的物业管理与服务,把所承租的物业单位如同宾馆、饭店一样看作临时办公、居住的场所,更在意直观的外部感受如物业环境、保安形象、卫生清洁以及配套服务等。租户承租期间若在同档次、同区域出现更为便捷、便宜的物业单位时,这些租户有可能在租期届满后搬离。业主对于这种非物业管理原因造成的租户退租的现象缺乏了解,很容易将责任转嫁给物业管理公司,进而则直接影响该单元物业管理费的缴纳。同时,由于业主用于投资的物业出现空置,他们会因此为理由而拒交或缓交物业管理费,甚至还会要求降低管理费标准。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及时收拢管理资金用于服务,需要提供的物业管理项目就不能正常展开,势必会对服务水平和频次造成影响。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为防止入不敷出给企业造成资金压力,就会减少对物业管理的投入。如此恶性循环必然使得物业各系统就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减少物业经济寿命,进而更加剧了业主所拥有的资产贬值。

那么如何有效的缓解市场因素造成的物业贬值而给物业管理公司带来的影响,如何实现物业保值、增值的目标,如何提高所管理物业的经济收益,如何能保障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利益实现双赢,将成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所要面临的新课题,也是物业管理能否深层次发展的关键。笔者认为运用资产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手段来丰富物业管理内涵、延伸物业管理与服务内容不失为一种更新物业管理理念、提升物业管理行业位置的新尝试,势将带动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之新趋势。

资产管理与物业管理之间关系

资产管理范畴丰富,内容广阔,凡涉及财产、资金以及能带来经济利益的物质等方面进行保管、料理并使其经济利益获得保障的行为均可称之为资产管理。

资产根据存在的形态不同分为不动产、动产,房地产又名不动产、物业,属于不动产范畴。 “物业”一词是由英语“Estate” 或“ Property”引译而来的,广义的含义为“财产、资产、拥有物、房地产”等。物业管理按早期英文的译法,概括为“不动产管理”,“房地产管理”,也有直接用“物业经营”一词直接替代“物业管理”。由此可以看出,物业管理涵盖于资产管理范畴之中。

物业管理不论是广义的一切有关房地产开发、租赁、销售及售后的服务,还是狭义的接受委托,对物业进行维护、修缮等方面的管理,其目的均是保障房地产之资产的价值和增值,其涉及房地产保值、增值的经营、服务和管理的行为,均能纳入资产管理的范围之内。就物业管理而言,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开始,对房地产资产进行全寿命周期管理的目标,就是使房地产的价值最大化。

5.煤矿新的管理办法 篇五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央及时推出了四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各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相继启动实施,***局充分利用这一契机,多措并举强化重点工程税收管理,使之成为2010年新的税收增长点,一季度税收实现大幅度增长。具体措施是:

一、实行一户一档。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按月申报纳税,将跟踪巡查发现申报异常的工程企业列为重点,强化日常管理。

二、制定管理办法。根据重点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出台了《重点工程建设税收管理办法》,把建设资金的支出流向作为税源监控的重点,要求建筑安装企业结算时必须使用地税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严防税款流失。

三、建立考核机制。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细化到组,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同时对税收管理员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进行管理等级评定考核。

四、委托代扣代缴。主动上门加强与建设单位项目部的联系和协调,澄清各工期标段情况,积极委托建设单位代扣代缴税款。

6.煤矿新的管理办法 篇六

发布日期:2007-12-04 已经阅读[1023]次 来源:

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处长 臧小军

同志们:

经过一天紧张的会议议程,这次会议就要结束了。会上奎屯市房产局、乌鲁木齐市房产局、石河子市房产局和阿勒泰市房产局,分别就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大会发言,做了工作交流。这四个城市从当前来看,基本上代表了我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实际发展水平,概括他们的实际工作和经验体会是否有这几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是做好房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有所为才有其位。做好自身的工作是赢得领导重视和支持的一个重要因素。二是增加必要的投入,改善硬件环境是做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手段才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以信息化推动管理的规范化。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信息化的必要条件是要配备一定的软硬件设施,巧手不如家什妙。三是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流程,着力提高办件质量和效率是强化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一个中心环节。管理出素质,管理出效率,管理出水平。四是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风建设,接受社会监督是提高服务水平和规范化管理的一个有效途径。五是注重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和培养,加强队伍的政治素质、文明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核心要求,也是最为重要的因素。

总结今天的会议,可以说通过学习交流,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满完成了会议预定的各项议程。下面,针对我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工作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今天同志们讨论的一些意见和要求,讲几点意见:

一、要从讲政治和行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深化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住房问题是中央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要民生问题。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直接关系着房地产业的市场秩序,对于稳定住房价格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着最为直接的联系。推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的规范化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的有效途径,也是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是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的基础性工作,交易登记机构是办理有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的窗口,交易登记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本着为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住房消费营造良好的环境。我区的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的管理水平几年来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与全国一些发达城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些方面的工作才刚刚起步,特别是随着我区房地产业快速发展,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房地产市场的各项宏观调控措施,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城市住房保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无不与我们房地产管理部门密切相关,这是职责所系、责任所在。必须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我区房产交易和权属登记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

二、要把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强化服务摆到更加突出位置 规范化管理的核心内容是贯彻落实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一是全面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工作的一体化进程,凡是权属和交易分离的房产管理部门都要按照职责统一、减少环节、操作一体化的要求全面予以落实,真正实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机构精简、高效,政企分开。总体要求在2008年上半年整合完毕。二是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谁登记,谁负责,谁管理谁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实行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发件,“一条龙”办公,统一收费,规范服务。涉及房地产交易和房屋权属登记的,业事人只填写一份申请书,申办材料提交齐全后,管理机构内部传递有关资料,不再重复收件;改变原分散管理、各自封闭的工作方式。三是依法规范收费。实行亮证收费,公开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无搭车收费现象。四是建立严格的房地产权属登记质量管理体系。对办件错误的责任人要有追究和惩处的具体办法,尤其是对办件责任人失察、失职甚至渎职行为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五是着力提高服务质量,管理人员要清正廉洁,服务热情周到,用语规范,对群众投诉能够及时有效处理。六是强化监督检查。从2008年开始,自治区建设厅每年对所有设市城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实行抽检制度,凡达不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积极做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的考核和申报工作。有条件的单位都要积极争取。

三、要加快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

房产交易和权属登记管理中,办件质量差,工作效率不高,甚至个别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有禁不止,是当前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管理中群众反映的最为突出问题之一。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把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突出任务,按照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要求,各级房产管理部门必须配备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且保证系统运行安全稳定。能够利用网络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推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的办事程序、收件范围及服务承诺等,实现办件结果网上或电话查询。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类房屋的成交价格、成交量和租金水平等市场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群众消费提供信息指南。一是要创造条件赢得上级领导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增加人、财、物的投入。同时要增加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不断改善硬件设施和条件。二是要科学合理的做好电子信息系统建设的前期论证评估工作。通过新系统的建立整合包括预售、交易、权属登记等业务,规范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广泛科学准确的信息采集,发挥市场分析和预警的作用。三是要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和正确引导市场服务。现有房屋权属档案也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数据化管理。四是信息化建设要着眼与全局和长远。要与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有机结合起来;要与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炒卖楼花、虚假按揭、面积缩水、违规收取定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起来,在规范市场行为上发挥更加显著作用;要与建立和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为各级政府建立良好的服务平台;要与法规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懂法、学法、依法行政。五是要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信息化的建设需要一批有专业技能,政治素质高、业务精的同志来完成。

四、要研究和妥善解决好当前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关于虚假按揭、重复抵押、骗取贷款等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内部自查工作,严肃纪律,对于失察、失职甚至渎职人员,该教育批评的要教育批评,该追究行政责任要追究行政责任。涉及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另一方面,要运用权属登记信息化的优势,数字化处理信息,杜绝一人产权抵押给多家银行;多个产权抵押给一家银行;多个产权抵押给多家银行以及一房多售的现象。

二是关于非政府系统,擅自发放房屋权属证书的问题,重申必须贯彻执行《中环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条例、建设部规章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规定。不得违法擅自发放房屋权属证书,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监督管理。

三是关于房地产市场信息建设的问题。各地州房地产管理部门不能各自为政,要统一模式,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建设厅要研究和解决全疆统一的规范运作模式。

四是关于严格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房地产管理部门重点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和拆迁许可发放两项工作,要严格审批,规范管理。

五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腐败的工作,要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加强制度考核,防止腐败以及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要警钟长鸣。

7.精选煤矿管理办法 篇七

管理条例及劳务须知合

为了煤矿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双方利益,逐步规范化、强化安全管理,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煤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指令。要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必须自觉参加学习,接受安全教肓。

2、煤矿将各种规章制度向职工公布,并组织职工学习。职工必顺遵守矿纪矿规。

3、职工必需凭身份证报名,并签订劳务合同。通过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工作。

4、职工必须认真学习本矿各项管理制度眵,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

5、职工有事必须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每天罚款200元。

6、职工外出产生一切后果和行为由自己负责,与矿方无关。

7、严禁迟到上班、提前下班、上班作息时间按照煤矿规定进行,若提前离岗和迟到上岗处罚100元。

8、职工上下班必须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严禁扒车、搭车,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9、每个工作面必须配齐现场工作的生产工具,不能随意拿取他人的生产工具,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0、严禁串岗作业,每个职工每天只能在自己的岗位和工作面作业。如串岗、离岗者处罚100——200元【根据时间规定】。

11、每个职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和调动,不得违章作业,如有违者处罚200元。

12、下井前必须登记入井,不登记者入井处罚30元,下班出井者不销号者处罚50元。

13、下井前必须穿带整洁,工作服、安全帽、脚穿矿工胶鞋。矿灯必须是新型防爆灯,如果有一样不齐者,不准下井,并按矿工处罚200元。下班时矿灯必须交到矿灯房,统一充电、统一发放,一次未上交矿灯者处罚50元。

14、严禁在井下大便,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5、严禁在井下打架斗殴,如有违反者打架,两方当事人各处罚2000元。如造成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送当地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16、井下严禁携带烟火,如有违反者处罚1000元,并开除。

17、凡本矿职工必须爱护本矿的一切安全生产设备;如电缆、风筒、牌版等等,损坏者按原价赔偿,并处罚200元。

18、工作面作业时每一次只能推两个矿车,如有多推、多占矿车者,按一台矿车50元处罚。

19、严禁私自放炮,放炮前必须由安全员、瓦检员检查瓦斯含量,顶板支架情况,安全才能由爆破工爆破,如有私自放炮者处罚200元。20、放炮后必须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瓦斯含量和顶板、支架、支护情况、敲帮问顶、安全后,才能正常生产。如有违反者处罚200元。

21、放炮线必须使用放炮电缆,放炮脚线不得超过迎头两米。

22、严禁乱处理瞎炮、哑炮,且不能乱挖、乱打眼,现场不按规定处理瞎炮者处罚200元。处理瞎炮要重新打平行新眼布置,不准乱交叉布置。

23、炸药雷管严禁混拿混放,领取炸药雷管必须是两人领取,混拿混放者处罚200元。

24、炸药雷管必须入箱上锁管理,违者处罚200元。

25、炮眼必须用黄泥封口,发现不用黄泥封口者,一个眼按20元处罚。

26、炸药雷管因保管不善,流入社会,一但查出处罚2000元,并送公安部门处理。

27、严禁酒后下井,违者处罚200元,按【旷工】处理并拒绝生产。

28、严禁井下睡觉,违者处罚200元。

29、严禁串入育巷、废巷,凡矿工、通风巷道严禁入内,如有违者处罚200元。

30、巷道掘进要求,要平、要直,轨道铺设至少要8块枕木。

31、巷道支护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保持施工质量。

32、平巷人力推车过弯道、过岔道要减速慢行,矿车同向运行时不能少于30米距离。

33、进入工作面必须要看清瓦斯牌版上的记录,二氧化碳记录,不能冒险作业,瓦斯超限作业者处罚500元。

34、杜绝三违现象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5、工作面现场每班必须处理好一切隐患,切不能留给下一个班。

36、因操作不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300元以下的费用自行处理,超过300元以上矿方要化分责任另行处理。

37、风筒的管理,风筒必须吊平、吊直,离掘进迎头不能超过5米,如有违反者处罚100元。

38、煤矿职工必须互帮互护,团结一心。第二部分;煤矿运输管理

煤矿运输是企业的主力军,产量大小是运输来决定的,各绞车工、把钩工,必须尽职尽责的完成当班的生产任务,相互配合、团结一心,结合矿地面井下运输情况制定以下运输生产管理条例。

1、各处绞车工、把钩工,都必须提前上岗,协助运输材料,如有迟到者处罚100元。

2、各处绞车工、把钩工都必须坚持到最后,接班人员到岗后才能离开如有提前离岗者处罚200元,按旷工处理。

3、各绞车工、把钩工不能串岗作业,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如串岗离

岗者处罚100元。

4、各绞车工、把钩工不得串到其它作业场所赶催他人快速下班,如果

有违规者处罚200元。

5、各绞车工、把钩工如遇到主管部门来检查和其它情况时,必须立即打电话通知到井下各场所;必须每班检查绞车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有责任协助机电矿长进行维修绞车。

6、各项绞车工每周必须对钢丝绳进行一次打油;必须现场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绞车有问题必须立即通知矿领导否则罚200元。

7、地面绞车工必须做产量记录【有采煤工作面】,必须真实,如果一旦发信做假处罚500元。并每班都去调度室核对。

8、地面绞车工、把钩工必须相互合作,把所有井下所需材料在第一时间送到井下;协助管好治安。

9、地面把钩工矿车必须倒干净,用铁锹刮干净,如有一次未刮干净处罚50元。

10、地面绞车工、把钩工都必须在同一时间吃饭,统一作息时间,不准影响井下生产人员,如有违者处罚100元。第三部分;井上生产生活

1、每位职工家属要搞好各自的公共卫生,做到清洁爽目。

2、每天白天住房要关好房灯,严禁亮长夜灯,晚上关灯时间23点钟,如果发现夜间不关房灯者扣电费50元,发现白天不关房灯者扣电费100元,【有其它方案再做决定】。

3、信息时间不能大声喧哗,开放大音响、大声电视机,以免影响他人信息。

4、本矿内严禁拉帮结派,组织群斗殴打架,如有类似情况处罚2000元,并开除。

5、严禁招外来人员在矿内豪赌,发现有组织者处罚1000元。

6、上班时间严禁打牌赌博,发现有赌博者处罚200元。

7、杜绝带不三不四人员进矿,特别是不能有社会女青年在矿居住。

8、严禁偷拿他人财产和金钱,一旦发现处罚2000元,并开除。或者交公安部门机关处理。

9、杜绝在矿内调戏他人,搞不正当作风及两性关系。

10、严禁拿卡要他人物品,和一切非法所得活动,发现有人进行者处罚1000元,归还有上交物品,并在各集团公司出名。

11、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老虎取暖、烧饭,发现一次扣电费200元。

12、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13、每月矿组织安全培训学习时间,职工都必须参加,准时点名,不参加者处罚50元,迟到和早退者处罚30元。

14、如有职工辞工必须提前15天提出请示,经矿部同意后方可离矿,如不交规定请示,随意自行离矿,每人按10天矿工处罚1000元。如有集体班组织矿工者,按每人每班10天时间计算处罚金额为准。

每月1日、11日倒小班,21日发放上月的工资。

15、第一个月的工资发放后,不再预知生活费,如果才进矿的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可少量预知。

16、企业本着人性的管理方式,如本矿职工的确家庭中出现很大的灾难,集团公司与本矿将根据情况可做相应措施处理。

第四部分 ;管理人员管理条例

煤矿企业做为高危行业,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切实的做到无危则安,无缺则全的神圣理念,大力度多方位的加强现场管理。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管理人员管理条例。

1、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入井,最后升井,有违者处罚200元。

2、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在各现场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同时必须做好隐患处理记录,发现有隐患还在生产者处罚500元。

3、管理人员禁止在井下睡觉,发现有睡觉一次处罚200元。

4、管理人员必须以身做则,身先是卒,尽职尽责完成各自的安全生产任务。如有当班所接到的生产安全任务未完成者,也没有说明情况,处罚200元。

5、管理人员工作面瓦斯浓度超限1%时禁止打眼放炮。

6、管理人员必须认真的检测各项瓦斯含量,二氧化碳的含量,并按规定填写清楚瓦斯三对口,如果发现漏检、假检、少检处罚200元,瓦斯日报表下班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填写好。

7、管理人员在各现场必须带好头,组织、调节好当班生产安全计划。

8、管理人员必须服务到位,不要什么事都依赖工人去做。

9、管理人员有权对一切不安因素的违章现象,违纪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10、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各种技能,增长自己的业务知识。

11、管理人员要相互理解,精诚团结,搞好安全生产。

12、管理人员必须先发挥自己的特长,提出好的建议,更不能笑话他人意见。

13、管理人员不能捻轻怕重,更不能有抵触情绪任务。

14、管理人员现场要勤劳,多动手、多动脑,不能纸上谈兵,更不能炒作自己和一切做秀活动。

15、管理人员在井下特别要爱护生产设备,不要能修好的设备不修,领取新的使用,发现有违者按照设备原价赔偿。

16、管理人员在现场处理疑难问题,不要随心所欲、乱表态,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决定。

17、管理人员当班事务必须当班完成,不能留给下一班,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18、管理人员在各现场必须加大现场管理力度,不能体罚职工,粗放工作,如有打罚职工者处罚500元,并在集团除名。且不能在本集团和单位工作。

19、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煤矿一切整改验收工作,不要在整改验收期间请假。

20、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企业组织,安全办公会、调度会,同时也要提出好的方案和创意。无其它原因不参加者,迟到、早退者处罚50元。

21、管理人员必须每天都在矿,外出时间不能超过5小时,有事有病必须经矿长同意才能外出。一旦外出不请假者处罚200元。

22、管理人员要与企业共发展、同生存,矿有困难时要挺身而出,捍卫企业,保护企业。

23、工资发放按照矿规定发放。第五部分;用电规定

按照集团公司违规处罚规定执行 第六部分;奖励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验收工作顺利展开,全矿上下齐心协力搞好安全生产,对企业有功和有贡献人员,特别是能够及时控制将要发生事故的人员,同时也能和企业奋战一年的职工,还要根据各现场管理人员提供的材料,矿部将在年终总结会评选一批安分守纪的职工进行奖励。

望各位职工自觉遵守执行、签字在档

煤矿签字:——————(经

理)

职工签字:——————(员

工)

8.煤矿顶板管理办法 篇八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管理,全面改善矿井安全生产环境,实现矿井煤炭生产安全高效、稳定发展的目标。

二、奋斗目标:

1、矿井采、掘、修消灭顶板事故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2、矿井采、掘、修达质量标准要求,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三、组织领导: 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王建桂 副组长:胡业志、周愿新、王来祥、李新玉 成 员:吴祥正、李华富、刘军国、李光平、颜卫国、吴军荣。

四、管理办法:

(一)、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

1、工作面初采、初放、过断层、过老巷、过破碎带及煤层变化区域必须由值班长安监员在现场指挥把关。

2、工作面风、机巷超前支护必须保持:靠煤壁20米范围内抬单边栌及10米范围内抬双边栌,且必须采用单体配铰接梁支护。如未采用单体配铰接梁支护或超前支护长度不够罚值班长100元/次。

3、工作面风、机巷巷道净高净宽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4、工作面所有单体入井前都要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入井,严禁使用失效单体、变形支柱和铰接顶梁。

5、工作面应按作业规程规程规定,储存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不合格材料严禁

入井,要加强对支护材料的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建立单体支柱初撑力和液压泵工作压力检查记录,液压泵乳化液必须按规定配比,水质要好、液压泵工作压力不得少于18mpa,单体初撑力小于90KN。

7、工作面坚持挂线采煤,保持煤壁直、支柱直、放顶线直,如发现未挂线采煤罚值班长100元/次。

8、如特殊原因造成空顶时,要用老木子严密接顶,并及时抬栌加固。

9、支柱必须有3~5度的迎山角,严禁退山,发现退山支架罚10元/根。

10、当工作面煤厚在2米以下时,采全高;当煤厚大于2米时,跟顶留底煤开采,采高不超过1.6米,底要用荆条蔑折子卡好,背顶要放3把荆把梁,严禁留顶煤。

11、严禁超排、缺排采煤,控顶距内严禁提前摘柱,失效、倒地单体要及时恢复。

12、工作面必须及时放顶,放顶前要打好密集,挂好挡矸帘,顶要放实放透放齐,风机巷不得留有尾巷,如未打密集、未挂好挡矸帘、提前摘柱每项罚50元/次,风机巷留有尾巷罚50元/次。

13、严禁采煤、放顶同时作业,采煤与放顶错距不少于20米。

14、工作面周期来压期间必须采取打木垛、双排密集、戗柱、戗棚、抬横棚等措施,妥善加固。

15、工作面如因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冒顶罚有关责任人500元/次。

16、工作面严禁放顶煤开采,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放顶煤(1)直接发现在工作面顶部(巷道顶部)放煤挖煤的;(2)工作面移顶梁后采空区未挡严的或采空区有放煤痕迹;(3)煤巷掘进工作面空帮空顶或在煤巷和工作面打帮放煤的;(4)其它采取放顶煤生产的不安全行为; 凡发现放顶煤行为处罚如下:(1)当事人处罚1000元/次并除名;(2)同一工作面作业人员处罚100~300元/次;(3)当班值班长处罚500元/次;

(二)、岩巷光爆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1、严格按照二掘一喷循环作业,如当头顶板破碎则按一掘一喷执行,净高净宽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掘进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打好锚杆,锚杆长度、角度符合规程要求,打锚杆前检查顶、帮情况,及时处理好松动危矸。

3、掘进工作面顶板破碎时立即停止掘进并汇报调度室,严禁空顶作业。

4、金属网必须按措施要求铺设,金属网铺严顶、帮(搭接长不少于10厘米),初喷20~50mm,待4~6分钟初凝后,再复喷至100mm厚,并使金属网至少有2厘米厚的保护层。搭口用扎丝绞接好,钢丝网必须铺至巷道底面。

5、巷道喷浆成巷后必须一星期内进行洒水养护,每隔4小时一次。

6、喷浆材料按水泥、河砂、卵石为1:2:2的比例进行配比搅拌均匀,随配随用,速凝剂要按水泥重量的3~4%参配,喷射中应严格控制水灰比,不得出现干斑、流淌和裂缝现象,发现上述现象或厚度不够,要立即处理。喷浆前要用水冲洗顶、帮,处理好危岩后方可进行。

(三)、砌碹巷道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1、临时支护必须安全可靠,临时支护采用无腿环作为临时支护,要求无腿棚棚距为1米,每个无腿棚长度为700mm,无腿棚架设时,有效长度为600mm,并垂直于两帮架设,无腿环外露长度不超过100mm,无腿棚架设必须牢固,无腿棚上要用老木或荆条把接顶。

2、对空帮、空顶处必须及时充填、接顶,经常检查全巷支护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临时支护必须紧跟当头,严禁空顶作业。顶板好时临时支护长度不超过5米;顶板破碎时只能掘1米砌1米,坚持敲帮问顶,及时处理松动危岩,当头施工必须派有经验的专人观察顶板。

4、岩石稳定时,可一次性刷帮挑顶;不稳定时,应加强临时支护,打好顶柱,然后采用短段掘砌或边刷边砌的方法,其工作程序为:先帮后顶,先刷砌一边墙体,再刷砌另一边墙体,最后挑顶砌拱。

5、砌拱时先架好工作台,竖好排架,立柱必须用碹板铁钉连锁、立好拱胎。工作台不牢固,拱胎未立稳罚款50元/次。

6、墙体和碹拱接合处必须用尖料石尖紧,砌拱时不得使用板料石,带帽后的凝固时间不少于两个大班。

7、砌好拱48小时后,才允许拆碹胎、碹板。拆卸时,要由外向里拆。拆卸时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操作,用撬棍或长柄工具先拆排架、立柱,后拆碹胎、碹板。

(四)、架棚支护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1、巷道开门时必须抬好牢固的开门栌(栌长必须符合要求),开门3米范围内必须

密集加强支护。

2、严禁空顶作业,必须按要求使用前探梁,前探梁要求平直,并紧跟当头。

3、必须使用荆条背板卡帮背顶严密,尤其是巷道两顶角及两帮靠近巷道底面部位。

4、架棚时必须挖好柱窝,柱窝深度不得小于150mm。

5、支架无前倾后仰,偏差不得大于1º(1m垂线不大于17mm),顶梁水平度差值不大于50mm,棚梁接口离合错位不得大于5mm,支架梁扭距小于100mm,棚距不得超过规程要求±100mm。

6、每班进入当头作业前必须按要求对全段巷道的支护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上、下山倾斜巷道支柱迎山打紧,迎山角3~5º不得退山。

8、一梁三柱双边楼必须紧跟至当头,无空心顶子。

(五)、巷道修理顶板管理

1、修理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地点的措施要求进行,修理点前方必须打好移动栅栏,严禁人员入内,上山修理时修理点前方必须打好牢固的防护档。

2、一条巷道内严禁两处或多处同时作业。

3、临时支护支护必须牢固可靠。

4、修理只能由外向里逐米进行施工,先修墙子后修帽的顺序进行,拆除旧帽拱或支架时,先用圆木架设临时棚子加固附近帽拱,人员必须站在支护完好,退路畅通的安全地点操作,使用长钢钎撬落料石。拆除旧支架后,必须及时架设牢固的临时支架,严禁空顶作业。

5、修理拆墙时,先将一边的墙拆一米,砌一米,严禁两边同时拆墙修理。砌碹时,必须立稳碹拱,搭好牢固的工作平台,砌碹后48小时才许拆碹胎。禁止用砌墙的料石砌拱和砌拱的料石砌墙,墙体和碹拱接合处必须用尖料石尖紧,砌拱时不得使用板料石,带帽后的凝固时间不少于两个大班。否则罚款50元/次。

6、空顶区必须使用接顶材料充填、接顶严密,否则罚款50元/次。

9.煤矿机电运行管理办法 篇九

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是矿井稳产高产的重要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是矿井稳产高产的重要保证,设备运行管理就是通过一系列 的制度、措施、手段的有效实施,规范和约束设备管理者、操作者的行为,的制度、措施、手段的有效实施,规范和约束设备管理者、操作者的行为,实 现设备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设备使用的好坏,直接影响全矿的生产、现设备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设备使用的好坏,直接影响全矿的生产、安 全和效益,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更新思想观念,学习掌握新技术,全和效益,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更新思想观念,学习掌握新技术,接受新的 管理理念,为适应机电设备新形式,配合公司部门管好用好各种机电设备,管理理念,为适应机电设备新形式,配合公司部门管好用好各种机电设备,特 制定本措施,目的就是促进全矿的机电工作,进一步提高机电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定本措施,目的就是促进全矿的机电工作,进一步提高机电工作人员的管理、操作、维修、保养水平,让先进的设备创造出最大的效益。操作、维修、保养水平,让先进的设备创造出最大的效益。机电设备管理指导思想: 机电设备管理指导思想:

1、最。

2、科学管理,实施寿命监控,推行预防性检修制,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科学管理,实施寿命监控,推行预防性检修制,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以人为本,强化现场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创安全、生产、效益之 以人为本,强化现场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创安全、生产、依托信息化,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点检维修制。

3、依托信息化,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点检维修制。坚持制度化,规范机电现场管理,约束操作者的行为。

4、坚持制度化,规范机电现场管理,约束操作者的行为。机电设备管理操作方式: 机电设备管理操作方式: 推行标准化管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1、推行标准化管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2、推行包机制,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包使用、推行包机制,做到“三定、四包” 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包使用、包管理、包维修、包故障排除,确保包机责任制落实到位。包管理、包维修、包故障排除,确保包机责任制落实到位。做到机电设备的“润滑、紧固、冷却、3、做到机电设备的 润滑、紧固、冷却、过滤”八字维修方针。润滑 八字维修方针。加强机电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机电安全意识,强化机电安全管理,4、加强机电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机电安全意识,强化机电安全管理,确保安 全生产。全生产。

5、以设备运行管理为重点,加强现场管理,定期分析设备运行情况,总结机 以设备运行管理为重点,加强现场管理,定期分析设备运行情况,电事故案例,强化点检系统管理,提高机电管理水平。电事故案例,强化点检系统管理,提高机电管理水平。运行管理奖罚办法

(一)操作运行

1、综采、综掘操作运行 综采、a、综采设备在生产或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凡发生以下 事故:

1、煤机司机出现一次断扭矩轴罚责任司机 50 元;割坏顶梁一个罚款 100 元; 采煤机无冷却水生产发现一次罚司机 100 元;割坏机头、机尾一次罚责任人 100 元;超截深生产每次罚 100 元;生产过程中拉坏电缆视情况每次罚款 200 至 500 元;生产过程中滚筒截齿缺少三至五个以上的每次罚款 100 元;挂坏电缆槽联接 板每次罚款 100 元;发现零部件落入系统一次罚款 100 元;缺油生产每次罚款 100 元;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大型部件损坏的每次罚款 200 至 500 元;由于工程质 量造成铔铃销、刮板、运输链断裂的根据事故情节的每次罚款 200 元至 500 元; 严禁带载启动截割滚筒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

2、支架工必须坚持“拉架不行人、行人不拉架”,因操作不当造成侧护板、顶 梁损坏每次罚款 500 元;蛇型段不按规定推溜罚款 50 元,造成其他设备配件损 坏,按损坏程度罚款 100 元至 1000 元;初撑力达不到规程要求每架次罚款 10 元;拉架时损坏电缆及水管、水泵时根据情况每次罚款 100 元至 500 元。

3、三机操作工因煤量大不及时通知煤机司机造成压死运输机每次罚款 100 元; 工作面出现大块漏矸必须及时处理,造成系统影响根据情况处罚 100 元至 500 元;断单链每次罚款 500 元;断双链造成罚款 500 元至 1000 元,发现睡岗每次 罚款 100 元。

4、马蒂尔司机造成机尾撕带或滚筒卷毛边的每次 100 元至 500 元;闭锁不及时 压死转载机每次罚款 100 元。

5、控制台电工应定时巡查设备,巡查不到位造成设备部件损坏每次罚款 100 元;过滤器堵造成供水不足影响生产每次罚款 100 元;液箱跑液每次罚款 50 元。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 100 元。b、综掘设备在生产或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凡发生以下事 故:

1、综掘机司机由于检查不到位造成零部件落入系统的每次罚款 100 元,造成事 故的根据情节罚款 200 元至 500 元;发现截齿、齿套有损坏或磨损未及时更换罚 款 100 元;操作不当造成 01 减速箱一轴损坏的一次罚款 100 元;操作不当造成 油泵损坏的一次罚款 100 元;操作不当损坏电缆每次罚款 500 元;挤坏电滚筒每 次罚款 500 元;损坏铲板及铲板油缸每次罚款 500 元;无冷却水生产的每次罚款 100 元;离机不停电、截割头不落地每次罚款 500 元。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大型部 件损坏的每次罚款 200 至 500 元。

2、锚杆机司机由于检查不到位造成零部件落入系统的每次罚款 100 元;生产离 机之前必须将锚杆机停在巷道顶板完好不妨碍该工作面设备行走否则罚款 100 元;操作不当损坏电缆每次罚款 500 元;更换油管时必须清洗周围及管口卫生,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造成油路堵塞、系统污染每次罚责任人 200 元-500 元; 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大型部件损坏的每次罚款 200 至 500 元; 严禁任何人在锚杆机 油缸(活塞杆)上敲打钻杆和用铁器硬物撞击,发现一次罚责任人 50 元,有伤 痕的罚款 200 元。

2、运输系统操作运行 皮带司机(岗位工)不及时停带造成堆煤的每次罚款 100 元,造成事故影响生产 的每次罚款 200 元至 500 元;运行中由于监护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处理毛边,造成 撕带的每次罚款 100 元至 500 元;及时清理责任区内的浮煤,清理不及时的每次 罚款 50 元,造成拉回煤皮带跑偏磨托辊、H 架的每次罚款 100 元至 200 元;皮 带跑偏不及时调整的每次罚款 100 元;发现睡岗每次罚款 100 元。主系统造成撕 带事故的罚责任单位 3000 元,相关责任人罚款 500 元。

3、辅助运输操作运行 多功能防爆胶轮车司机由于检查不到位造成零部件落入运输系统的每次罚款 100 元;严禁超载超速运行,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大型部件 损坏的每次罚款 200 至 500 元; 照明报警制动急停系统失效禁止使用否则每次罚 操作人 200 元;及时检查液压油位是否合适、有无漏油漏现象,发现缺油少水运 行每次罚款操作人 200 元;遇拐弯、下坡或有障碍物鸣响警铃应慢行如造成碰撞 设备的每次罚款 50 元,造成设备损坏的罚款 200 至 500 元;严禁碰皮带机等其 它机电设备,碰撞一次罚款 100 元;离开驾驶室必须断开断路器否则发现一次罚 责任人 50 元;严禁人货混装否则每次罚款 50 元。

4、供电、供排水系统操作运行 供电、a、供电系统操作运行 正常情况下高压停、送电未办理工作票每次罚款 500 元;低压停、送电未挂牌闭 锁的每次罚款 500 元;没有按照规定验电、放电、安装接地线进行操作的每次罚 款 100 元,造成事故的 500 元;无计划随意停电每次罚款 200 元;未办理用电手 续随意接电的每次罚款 500 元,造成事故或影响生产的罚款 1000 元至 2000 元。b、供、排水系统操作运行 无计划随意停水每次罚款 200 元,造成影响生产的罚款 1000 元至 2000 元;损坏 管路的每次罚款 100 元,未及时汇报的罚款 1000 元至 2000 元;定期检查管路运 行情况发现漏水及时处理,未及时处理每次罚款 100 元;

(二)设备检修维护: 设备检修维护:

1、各队每天要有设备检修计划,并以书面形式给检修人员下发检修计划,检修 完毕,检修负责人要将检修结果反馈队内,填写检修记录,检修完毕汇报检修结 果。无书面检修计划的每次罚机电副队长 50 元。队长 50 元,检修负责人未反馈 检修结果,未填写检修记录每次罚款 50 元。综采队和运转队每天要向调度室及 机电组上报检修计划。未向调度室汇报检修计划和反馈检修结果的,每次每项各 罚款值班队干 50 元,检修班长 50 元。

2、各队每旬要对检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检修计划是否合理,设备状态是否完 好,并将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机电科。机电科负责协调解决。未进行检修工 作总结的,每次罚机电副队长或机电技术员 50 元。队长 50 元。有问题不及时解 决、上报的,罚机电副队长或机电技术员 50 元。队长 50 元。各队每旬要及时上 报预防性检修计划,计划必须及时、科学、合理,集中解决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计划的,罚机电副队长或机电技术员 50 元。队长 50 元,大型检修计 划必须提前一旬上报矿有关单位和机电科,否则罚队长和责任人各 100 元、单位 1000 元并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3、各队要对所辖设备编制详细的设备检修周期表,表内要包括所有定期检修的 内容,并严格按照周期安排检修工作。未编制设备检修周期表的,罚机电副队长 或机电技术员 50 元。队长 50 元。

4、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复杂的检修工作和大的检修项目要编制 书面安全技术措施或书面安全工作程序。并严格贯彻执行。无书面安全技术措施 或书面安全工作程序的,每次罚机电副队长或机电技术员 50 元。队长 50 元。

5、检修工具必须齐全可靠,并使用专用工具,各队必须有相应各工种检修配备 工具清单,并按照要求配备到现场,在进行复杂的检修工作和大的检修项目时除 编制书面安全技术措施或书面安全工作程序外还要列出检修工具清单。检修中必 须严格按照清单配备使用,严禁随意进行替代。机电科定期对各队检修工具是否 齐全和合格进行检查。没有相应工种检修配备工具清单,罚机电副队长或机电技 术员 50 元。队长 50 元,在检修过程中未按照工具清单使用,随意进行替代的,罚检修负责人和检修工各 50 元。

6、各队要严格贯彻落实包机制度:(1)建立以检修工和操作工为小组的包机组,检修工担任包机组组长。未建立 包机组的,罚机电副队长、队长各 50 元。(2)操作工每班要将设备运行情况汇报队内,并填写设备运行情况反馈记录。(3)各队机电管理人员和检修人员每天要向操作人员及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4)检修工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计划,认真检修和排除设备故障,无特殊 情况必须完成每天计划检修项目。(5)设备出现故障后,根据故障原因属于责任事故的,要对包机组成员进行 50-500 元的罚款。

7、检修完毕必须对设备进行试运转,检修后设备出现故障的要对检修人员根据 情节严重罚款 100-500 元。

8、运输系统检修后,必须等系统正常运转后方可离开,否则造成事故影响的每 次罚款 100-1000 元。

9、各队要认真落实点检制度,认真填写点检记录,发现点检不认真或记录填写 不规范每次罚款 50 元。

(三)事故故障处理 事故故障处理: 事故故障处理

1、各单位出现机电事故后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根据现场汇报的故障 特征、发生地点、危害程度、初步的排除解决方法和时间,通知区队干部和机电 科相关业务员,各相关人员必须在半小时内到达队部、办公室(部件存放单位)。区队干部和机电组相关业务员接到调度电话通知后半小时没有到达相关地点者 罚 100 元。各队要提高故障出现后的响应速度。重大故障出现后机电负责人和包 机负责人必须在 1 小时内到达现场组织处理。否则每次罚款 100 元。

2、区队若出现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等现象,除通报批评外对区队值班干部 200 元的罚款。

3、简单故障班内不能处理的影响时间超过 30 分钟,对于操作工每次罚款 50 元。

4、综采和主运系统每天设备故障影响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否则每次罚款 500 元,超过 2 小时每超 1 小时加罚 500 元。其他系统影响每月不能超过 5 个小时,否则对责任单位处以 1000-2000 元的罚款。

5、发生一般机电事故,由各区队(影响时间综采及主系统在二小时内,综掘在 四小时内)自行组织追查,并将追查报告报机电科,无追查记录罚机电副队长、队长各 50 元。发生综采及主系统在二小时以上,综掘在四小时以上机电事故,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事故追查。

6、综采、综掘工作面出现大块漏矸、铁器必须及时处理,造成系统影响,将影 响时间的 70%记入综采、综掘队,并根据情况处罚 500 到 2000 元,将影响时间 的 30%记入运转队,根据处理情况将处罚金额的 30%对运转队进行奖励。

(四)设备完好 设备完好 一、一般规定

1、井下使用的设备,下井前必须经机电科主管设备检查人员验收并签发入井合 格证后,方可入井;无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的设备入井每台罚:单位 1000 元、责任人 500 元。

2、每发现一台失爆设备罚包机人 500 元,罚单位 3000 元;一个月内出现三台以 上设备失爆,另罚所属单位 2000 元,罚技术员、机电副队长、队长各 500 元。

3、设备接线、安装、移动搬迁,必须停电,并挂停送电标示牌。特殊情况必须 带电搬迁设备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机电矿长、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 可实施,否则罚责任人 200 元,罚单位 1000 元。

4、安装接线必须符合设备完好标准,有一处不符合标准罚责任人 50 元。

5、设备三大保护必须齐全可靠,整定正确,一项不合格或缺一项保护者,罚责 任人 200 元,罚机电技术员、机电副队长各 200 元。

6、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的各项保护齐全可靠、现场必须有试验 记录,现场检查试验发现一项不合格或缺一项保护者,罚责任人 100 元,罚机电 队长、机电技术员各 50 元。

7、防爆设备的防爆面及转动部位,并应按期更换防锈油,以确保防爆面干净和 转动灵活、无锈迹,凡不合格者罚:包机人 100 元。

8、发现电缆有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破口漏芯线者,发现一处罚包机责任 人 500 元,罚单位 2000 元。

9、凡用铜、铝、铁丝等替代熔丝者,罚包机责任人 300 元。

10、矿灯必须按时交回充电,凡当班升井无故不交者,一次罚责任人 50 元,矿 灯房要严格执行安规要求,入井的矿灯不完好或红灯,每发现一盏红灯罚灯房 100 元,发现不完好矿灯,罚责任人 50 元。

11、每台设备应有责任牌和检查整定标志牌、完好牌、设备入井防爆合格证;每 缺一项罚包机责任人 50 元。(五小电器应有责任牌和入井防爆合格证、完好牌)

12、设备顶部有淋水而不采取防范措施者,发现一处罚款机电队长 100 元。

13、电缆吊挂合格率未达到 95%以上者,罚款责任单位 1000 元。

14、井下电气开关必须上台架,一台不上台架罚包机责任人 100 元。

15、凡几个单位共用的供电电源或电缆,发生漏电后,应互相配合,积极排查故 障。若互相推委,造成停电停工,罚事故单位 1000 元,责任人 200 元。

16、井下使用的电缆不得盘圈使用,必须按规定吊挂,否则罚款 300 元,采煤机 或机组拖曳电缆除外,但盘圈电缆温度不得超过 65 摄氏度,否则罚单位 1000 元。

17、高压操作人员停、送电不办工作票或不按规定验电、放电者,罚责任人 300 元,罚款责任单位 1000 元。

18、井下设备接地(包括主接地,辅助接地、局部接地极)必须附合《煤矿安规》 的有关规定和完好标准,有一处不符合,罚单位 1000 元,罚责任人 100 元。

19、外委单位井下施工用电,必须办理用电手续,否则每次罚款 1000 元,地面 用电每增加 2.5KW 以上负荷,用电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审批,否则罚单位 1000 元。20、严禁随意切割电缆,否则发现一次罚款单位 500 元。

21、各单位用电必须有供电设计及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并报机电科审核,无供电设计及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每次每项罚机电技术员 100 元,罚机电 副队长 100 元,罚队长 100 元;未经审核的,每次每项罚机电技术员 50 元,罚 机电副队长 50 元,罚队长 50 元。

22、生产过程中供电设计及供电系统图、整定值应随时调整,设计不合理及整定 与实际不符,发现一次罚技术员 100 元,罚机电副队长 100 元。

23、新施工单位倒系统(搬设备)因车辆运输造成设备或电缆、水管损坏者,据 情节轻重罚单位 500—2000 元,罚责任人 200-500 元。

24、综采、综掘搬家倒面设备运转后、系统所接电源、变压器、开关接线盒必须 符合完好标准,否则出现失爆一处处罚:每项罚责任人 200 元,机电技术员 50 元,罚机电副队长 50 元,罚队长 50 元,未按上述工序操作出现设备和人身事故,将严肃追查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5、电压在 24 伏以上(电流 30 毫安以上)电缆破口冷补必须符合标准,不同型 号电缆进行冷补连接,一处不合格处罚包机人 100 元,罚机电副队长 50 元。

26、高压水管、皮带保护、通讯电缆快速插头用铁线代替 U 型销的每个罚款责任 人 50 元,罚机电副队长 50 元,罚队长 50 元。

27、采用局扇通风的工作面供电系统中,无“三专,两闭锁”或闭锁不起作用的 按公司规定执行罚款、每出现一次罚单位 1000 元。

28、矿已提供专用风机供电变压器的单位私自接入其它负荷或风机监测、监控未 接入专用变压器的每查出一处处罚:单位 1000 元、罚技术员、主管副队长 200 元、队长 200 元;

29、原设计的各项保护甩掉不用或不能恢复的不及时查出并修复者每次罚罚责任 人 200 元,机电技术员 100 元,罚机电副队长 50 元,罚队长 50 元。30、各注油口内不清洁有杂物、液压、润滑油位低查出一次处罚:包机人 100 元,主管机电副队长 50 元。

31、设备、小型电器、电缆的标志牌标注与实际不符,不标注和小型电器检查牌 无检查记录的每次罚责任人 50 元。其它人员代替责任人填写检查记录检查出问 题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32、现场油脂存放点应标明油脂标号、在用油桶有放油阀门、有专用加注工具、有润滑五定图表、有一个沙箱两个灭火器、油桶清洁卫生、有防尘防淋水措施。一处不合格罚:罚责任人 100 元,机电技术员 50 元,罚机电副队长 50 元,罚队 长 50 元。

33、井下电缆全部采用不延燃电缆,消灭不合格接头,发现一处不合格接头或使 用与实际电压等级不相符的接线盒,罚责任人 50 元,机电技术员 50 元,罚机电 副队长 50 元,罚队长 50 元

34、采掘设备的拖曳电缆在运行中应有保护措施,否则造成电缆损坏(破口),每处罚责任人 100 元,罚队长 100 元、跟班队长 100 元、。破损头不得超过 3 个,若达到 3 个必须及时升井热补处理,费用由队里自负,不及时更换者每次检查 处罚单位 2000 元。

35、设备、电缆执行领用和注销制度,领用必须有出库单,设备、电缆回收后必 须有回收单,回收单必须在当天调度会前交机电组相关人员消帐,回收单中备注 一栏标明完好状况,机电科根据完好状况按制度进行奖罚,回收完好状况主要包 括设备、电缆完好保存状况、设备、电缆编号,否则一项罚机电技术员 50 元,罚机电副队长 50 元,罚队长 100 元。

36、主要配电硐室必须按公司硐室标准化要求设置:有照明灯、有上锁的护拦、有警示牌、硐室标志牌、有“线路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有试验保护记录、有供电系统图缺一项罚:罚责任人 50 元,机电技术员 100 元,罚机电副队长 50 元,罚队长 50 元。

37、皮带保护及沿线保护未按公司要求吊挂(松动)跑偏、堆煤、联琐、速度、有一项不合格;罚:责任单位 1000 元、包机人 100 元,主管负责人 200 元。

二、其它

1、凡电机烧毁,经事故追查明确责任后,罚责任单位 20 元/千瓦,责任人 5 元/千瓦。修电机所有费用责任单位承担。

2、凡通知升井检修的设备,三日内不送修,每天每台罚机电副队长 100 元,罚 队长 100 元。

3、凡损坏或送修设备必须说明设备状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办理回收入库手续,否则每台罚机电副队长 50 元,罚队长 50 元。

4、凡在搬运安装过程中碰坏设备的,按情节每台处罚责任人 50-300 元,罚机 电副队长 50-200 元,罚队长 50-100 元。

5、检修设备严禁拆套使用,如特殊情况需由机电主管及以上领导批准,在机电 科登记,并要求按期恢复,否则电气设备拆套罚责任人 50 元,机电技术员 50 元,罚机电副队长 50 元,罚队长 50 元。

6、每月 25 日前根据采掘计划报下月设备、电缆、配件计划和加工件计划,迟 报一天罚机电副队长 50 元,罚队长 50 元。

7、机械设备的旋转部位必须加防护罩,否则罚机电副队长 100 元,罚队长 100 元。

8、设备必须定期加注和更换合格的润滑油润滑脂,根据油脂化验报告结果,必 须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油脂,并作记录,未安要求更换的处罚机电副队长 100 元,罚队长 100 元,责任人 100 元。凡由于检修不到位造成掘进机油泵损坏的处罚责 任人 100 元,机电副队长 100 元。/

9、设备各部紧固件必须齐全、紧固,在检查中发现一台不合格罚责任人 50 元。

10、主胶带机、顺槽皮带机、溜子机尾正常情况严禁在煤泥水、积货中运行,否 则每处罚队长 100 元。

11、运转皮带机尾无锚固和防护罩者,罚负责人 100 元,机电副队长 50 元,罚 队长 50 元。

12、运行中的皮带要加强维护,及时清理机头、机尾架上的浮煤,不跑偏(上皮 带不洒煤,下皮带不磨机架),不打滑,确保托辊转动灵活,检查中发现一处跑 偏,现场又无人处理的,责任人 100 元,机电副队长 50 元,罚队长 50 元。,有 一个托辊不转动或少一个托辊罚责任人 10 元/个。清煤不及时,造成回煤拉入驱 动部和储带仓及沿线的、一次罚责任者 100 元。

13、矿车(平板车)、绞车、钢丝绳等的连接装置一处不合格,缺卡轨器者罚责 任人 100 元,机电副队长 50 元,罚队长 50 元。

14、皮带件回收数量不够,按原值对回收单位进行罚款。

15、现场物料码放不整齐每处检查罚当班副队长 50 元,责任人 100 元。

16、井下现场备用油管、高压液管未包扎封堵者,罚责任人 100 元/根,机电副 队长 50 元/根,罚队长 50 元/根。

17、区队在机电小修车间领用变压器、开关等必须当场通电试验一次未试验和未 开设备入井检验合格票者;罚:单位机电负责人 100 元,单位 200 元。

18、现场检查发现变压器、开关、设备观察窗玻璃破损每发现一处;罚:机电副 队长 50 元,罚队长 50 元、包机人 100 元。接到隐患通知单未即使处理加倍处罚。

19、凡是用铁丝代替油管、液管接头销子(U)的现场发现一处(一个头)罚责 任人 50 元。机电副队长 50 元,罚队长 50 元。20、严禁防爆胶轮车超载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 100 元、队长 50 元。

21、综采队工作面无特殊地质构造断运输机、转载机刮板(压条)造成断链和断 刮板影响生产每次(每个刮板断)罚:包机责任人 100 元、机电副队长 50 元,罚队长 50 元,处罚责任单位 1000 元。

22、各队必须有符合实际的供电系统图,运输系统图,供排水图,巡回检查图及 各机电硐室必须张挂的有关图纸,系统发生变化更改上报机电科,每缺少一项或 有一处与实际不符的罚机电技术员 100 元,罚机电副队长 50 元,罚队长 50 元。

23、设备必须有检修记录、继保整定、保护试验记录、设备润滑记录和公司及矿 规定的有关记录,内业检查少一种罚机电技术员 100 元,罚机电副队长 50 元、包机责任人 50 元。

24、区队必须设兼职设备、电缆管理员,建立本部门的使用台帐,每月 25 日前 由机电负责人汇总上报矿机电科,凡未建帐或不及时上帐的,每次罚机电技术员 50 元,罚机电副队长 50 元。

25、凡各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机电科,机电科负责答复解决,未及时答复的,每次罚业务部门相应主管 50 元。否则,检查中发现问题,由单 位(区队)负责。

26、主要供排水泵(45KW 及以上)必须装设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并确保灵敏 可靠,不装或失灵的,每一处罚责任单位 500 元,机电技术员 50 元,机电副队 长 50 元,包机人 50 元。

27、凡因排水不及时造成水淹设备或影响生产,根据情节轻重处单位 100—1000 元,造成设备损坏的,根据设备情况另作处罚;积水深度超过 200mm,长度超过 5m 的,罚责任人 50 元,机电副队长 50 元,队长 50 元。

28、水管阀门严禁跑、冒、滴、漏。若发生水管跑水未及时处理的罚责任人 50 元,机电副队长 50 元,队长 50 元。

29、因供水管严重漏水或阀门未打开影响生产的每次罚责任人 100 元,机电副队 长 50 元,队长 50 元。30、每次检查,凡无队干陪检的单位一次罚队长 50 元。(参检人员必须带工具 以便开盖检查)

31、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以三联单的形式下发单位或区队一联,需要罚款 的按照要求开具罚款单。被罚单位自收到单据后,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处 理,加倍处罚,机电副队长 50 元,队长 50 元。凡上级部门查出的问题按公司规 定处罚。

32、外委单位喷浆必须把管、缆、设备保护好,喷过后要把水泥浆清理干净,凡 有一根水管或 5 米以上电缆未清理干净的,罚施工单位 100 元,一台设备未清 理干净罚款 100 元; 整条巷道或 100 米以上管、设备未清理罚施工单位 1000 缆、元-2000 元。

33、变、配电点的责任单位,对该点的设备、电缆负完全责任,外单位接电源必 须到机电科办理用电手续,由供电主管审批后,指派责任单位负责接线。未经批 准矿内区队内与外委队私自增加负荷每千瓦;罚双方各 100 元。

34、所有下井车辆撞坏水管、电缆者,一次罚责任人 200 元,撞坏后不主动通知 调度,经查出后视情节轻重罚责任单位 1000—2000 元。

35、井下使用的移动压风机(空气压缩机)保护必须齐全、安全阀和压力表必须 经过效验并有合格证,否则不准入井使用;另外应有超温保护、油位保护,缺一 项保护罚使用单位 1000 元;冷却水应做到停机必须停水,不能有长流水现象,否则罚单位 500 元,罚责任人 100 元。

36、综采工作面使用的乳化液配比必须达到要求,凡不符合要求者,每次罚单位 500 元,队长 50 元

37、公司、矿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罚款在 5000 元以上队干部及责任人共同承担 10% 剩余部分队内承担;罚款在 5000 元以下队干部及责任人承担 20% 剩余部分 队内承担。

六、奖励 奖励

1、对于在标准化及机电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班组和个人按矿有关规定 应给予奖励。

2、机电罚款作为专项资金,用以奖励为机电质量标准化作出贡献的单位、班组 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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