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4-06-27

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选5篇)

1.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一

清徐县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健全监管部门、乡镇(街办)、企业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逐级落实职业危害申报、检测监控和警示告知“三项制度”,狠抓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卫生培训和企业作业场所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并通过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多方位实施,促进了企业、监管部门“两个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为加快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强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县安监局专门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确定3 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并吸收各乡镇(街办)分管领导、安监站长全程参与领导组工作。同时强化了与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的横向联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全程配合安监等部门全力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大多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了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具体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各项工作措施。

(二)全面摸底,整体推进,确保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由县安监局牵头,各乡镇(街办)、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配合,在上摸排的基础上,对我县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作业场所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汇总,全县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xx家,接触职业危害人数xxx人(其中:男职工xxx人,女职工xxx人),我县境内无石英砂加工及石棉制品制造企业,木质家具制造企业xx个,从业人员xx人,主要职业危害甲醛、苯中毒。由此将我县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锁定为冶炼、铸造、焦化、制鞋、木质家具制造、面粉加工、纺织、化工等生产企业,特别对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实行了建档管理,工作上做到了有得放矢;今年以来,县安监局按照省、市、县2013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总体安排意见要求,分别制定了《2013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安排》、《2013年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各乡镇、涉及职业危害企业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与太原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联合对100家企业的104名监管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2013年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执法依据、检查范围、组织机构、时间安排、排查内容(具体检查要素标准表格)、检查方式及有关要求,划定了执法检查进度计划(与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同步进行),本项工作从今年xx月份开始已全面展开。通过交叉检查、分片督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大了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特别对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2个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清徐县华联家具厂、清徐县宝柱木器厂)依法采取了停产、停业整顿措施。对另外xx个制造企业,从服务企业的角度出发,监督督促企业抓好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工作(包括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完善,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危害因素告知、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以及结果公示,警示标识设置的完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的配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完善维修等工作)。全共计执法检查xx人次,查处隐患xxx条,整改xxx条,对未进行检测、申报的xx家企业依法下达了整改指令,限期整改。上述工作的全面开展,为促进企业依法履行职业危害防治义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突出重点,分工协作,确保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今年以来,县安监局与卫生、人社、工会、各乡镇(街办)等部门配合,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加大了对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从督促帮助企业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入手,全面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在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太原市安全生产技术咨询中心、山西省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所、山西xxx公司对炭黑、焦化、水泥制造、面粉加工、纺织生产、木质家具制造、乙炔生产、焦化、洗煤、冶炼、铸造等xx家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开展了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全督促指导xxx家企业建立完善了职业危害警示告知、职业危害防治等各项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7203-2007),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警示标识及危害告知卡悬挂、设置管理制度,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卡、划定警戒线等,本项工作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必达标企业执行情况良好。统计数据表明,全县企业共设置各种警示标志、标识牌匾3567块。县安监局为配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印制国家安监总局令47号、48号、49号、51号等内容1420余份,全部免费发放企业,意在提高企业安全自查自改主体责任意识及规范职业卫生监管标准化工作。全县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一线从业人员xxxx人进行了体检。为落实乡镇监管责任,县安委办下发清安办发考核文件,将本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加以落实,对期限内完不成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乡镇将扣减相应分值,并同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全通过深入开展以水泥制造、木质家具、焦化、铸造、炭黑等行业为重点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整改投入资金xxx万元,上述行业领域12家企业率先实现职业病防治规划规定的目标。

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急待解决的问题

1、从政府和部门监管情况看,一是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差距,重“伤亡事故”、轻“职业病危害”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还比较严重。二是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和装备建设滞后,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还不强、装备不足,检测手段落后,信息渠道不畅等诸多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管、治理工作的开展。

2、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看,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法制意识还比较淡薄。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职业卫生工作不重视,使用落后工艺、超期服役的机械设备,甚至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不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实。二是企业的职业卫生基础管理薄弱。不少企业没有真正建立起职业卫方面的规章制度,没有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浓度检测,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三是由于管理不到位、投入不足、防护设施简陋等原因,一些企业职业危害浓度强度超标现象呈现,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

三、2014年工作打算

1、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木质家具制造、水泥、焦化、混凝土搅拌站、带喷漆的汽车修理厂、化工等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并对监管企业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更新、建档、备案。

2、增强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明确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方法、步骤和要求,同步组织重点行业的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督促企业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确保治理工作效果。

3、督促指导重点行业的相关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对评价结论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全部列入整改治理范围。

4、依据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重点行业的职业病危害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下达整改指令,并督促整改;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按违规处罚上线予以处罚。

5、在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中,组织专家介入,突出对原材料使用、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和存在粉尘、高毒物质场所等方面的治理。监督企业通过改革原材料、工艺流程和布局,改造职业病防护设施,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的防治能力和水平。

20xx年xx月xx日

2.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二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印刷企业、家具制造企业、非煤矿山及重点企业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

1.2 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有关规定;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般情况、职业史、内科常规检查、耳科检查、神经系统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清丙氨酸转氨酶(ALT)、心电图、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肝脾B超、肺功能、纯音听阈测试等。

1.3 判定标准

目标疾病按照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相关诊断标准进行判定。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本次我区粉尘及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涉及印刷企业、家具制造企业、非煤矿山及重点企业45家,对1 872名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行业分布情况见表1,企业经济类型分布见表2。

2.2 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45家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受检人员1 872名,其中接触毒物作业人员881人,占47.1%;接触粉尘作业人员446人,占23.8%;接触噪声作业人员545人,占29.1%。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目标疾病76人,检出率4.1%。目标疾病检出情况见表3。

3 讨论

长期在生产环境中吸入生产性无机粉尘,有可能导致以肺部进行性纤维组织增生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患者表现出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粉尘作业人员慢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发病率增加[1]。植物性粉尘可以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长期接触上述粉尘可能导致呼吸道阻塞性疾病,称为棉尘病。患者主要表现为胸闷、气短等症状,症状可以伴随每周工作和休息的周期性改变而加重或缓解,长期反复发作可致慢性持续性通气功能损害。

苯主要以蒸气的形式由呼吸道吸收进入人体。急性苯中毒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麻醉症状和黏膜刺激症状,严重者会出现不同程度意识障碍,甚至因中毒性脑病而死亡。慢性苯中毒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和不同临床类型的骨髓造血功能障碍,可以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和)贫血;严重者发展为全血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白血病。甲苯、二甲苯作为溶剂或稀释剂用于生产过程中,高浓度的甲苯、二甲苯主要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麻醉作用,对皮肤黏膜的刺激作用较苯强。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可以看出,怀柔区存在的印刷行业、家具制造业企业数较多,经济类型多样,接触粉尘、苯、噪声作业人群数量大,苯及噪声作业在岗期间目标疾病检出率较高。以上均提示怀柔区粉尘及高毒作业危害状况较为严重,职业病防治不容忽视,职业卫生工作任重而道远。

4 建议

通过本次怀柔区粉尘及高毒物质专项治理行动,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小企业尤其要重视职业卫生工作,制定并执行职业卫生制度,设专人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建立职业健康档案。(2)坚持预防为主,实行源头控制,采用无毒或低毒的生产原料,引进自动化机械设备,减少人工操作,从源头上降低高毒物质危害。(3)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加大工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工人自我防范意识。(4)探索职业卫生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成效[2]。

摘要:目的 分析北京市怀柔区2010年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中接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提出职业卫生管理相应对策。方法 对怀柔区45家存在粉尘及高毒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中接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怀柔区存在的印刷企业、家具制造企业数较多,经济类型多样,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也较多,该区专项治理行动中苯作业目标疾病检出率7.6%,噪声作业目标疾病检出率3.8%。粉尘作业目标疾病检出率0.9%。结论 怀柔区粉尘及高毒作业危害状况不容乐观,职业卫生工作任重道远。

关键词: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行动,职业健康检查,目标疾病

参考文献

[1]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职业健康检查评价规范[S].京卫疾控字[2008]80号.

3.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花都汇报材料 篇三

花都区开展生产或使用粘胶剂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前文省略)

一、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状况

近年来,花都区经济发展迅速,现已发展成为以汽车、空港、皮具、珠宝、机车、光电为支柱产业的现代化新城区。目前,花都区共有企业(含个体经营户)62783家,其中:私营企业9798家,个体经营户51034家。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超过2000家,直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数超过10万人。危害严重的企业多数分布在狮岭、新华、花山、花东四镇(街),集中在皮革皮具、箱包、制鞋、五金电镀、宝石加工、印刷、家具等行业。工人大多数是外来工, 以流动性大、文化层次偏低为特点。

皮革皮具是我区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我区粘胶剂使用最广泛的行业之一,主要生产企业集中在狮岭镇。据初步调查,我区共有粘胶剂生产和使用企业1386家(粘胶剂生产企业6家,粘胶剂使用企业1380家),其中狮岭镇有粘胶剂使用企业1149家。

2011年5月,我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完成了从卫生部门到安监部门的职能划转,区安监局迅速进行机构组建,成立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一年来,我区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克服成 立时间短、人员设备、经费不足、基层队员业务不熟、企业档案不全等诸多困难,积极作为谋发展,为我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以来,我区未报告有职业性中毒和职业病新发病例。

二、我区粘胶剂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广泛发动宣传、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积极推动职业危害申报、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等工作,辖区内生产和使用粘胶剂企业职业病危害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专项治理行动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自春节前后周边地区发生多例疑似1,2-二氯乙烷中毒事件后,杨雁文书记、林中坚区长先后作出明确指示,要求高度重视、加强排查、抓好预防。区分管领导在2月14日广州市紧急会议后,立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紧急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陈如桂常务副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区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迅速制定下发《花都区开展防范1,2-二氯乙烷急性职业中毒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可能存在1,2-二氯乙烷急性职业性中毒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单位进行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月16日,区安委办下发《关于开展对制鞋等行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督查的通知》,对各镇(街)落实职业健康危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职业病防治任务较重的狮岭、新华、花东和花山四镇(街)。3月13日,区安委办又转发《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生产和使用粘胶剂企业单位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生产或使用粘胶剂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我区安监系统在3月22日再次召开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会议,在4月18日区政府又召开了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年使用高毒物品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了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21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每个部门和单位在整治工作中的任务分工,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职业危害申报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区安监局印制了5000份《职业病危害申报告知书》并下发企业,要求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在5月30日前100%完成申报,还先后组织了23期申报工作培训班,为1600家企业和200多名安监队员进行申报知识培训。

二是加强申报服务和执法。区安监局为各镇(街)配发了笔记本电脑和便携式打印机,由安监队员主动上门为企业进行申报。区安监局还深入开展申报工作专项执法行动,与镇(街)安监中队联合执法,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78份,有力推动申报工作的开展。

三是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区安监局与广东省皮革皮具协会、花都区安管协会、区质量标准化协会合作,组织专家研究拟定了 《广州市皮革皮具企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并已上报了广州市相关部门。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活动,促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四是落实分片包干责任。狮岭镇针对本辖区特点,推行网格化分片包干,逐个企业进行落实,企业职业危害申报数量持续稳定增长。花山镇租用多媒体教室,手把手指导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申报,申报质量有了显著提升。花东镇组织企业召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大会,分行业进行宣传贯彻,有效提高了申报行业的覆盖率。

截止2012年4月24日,全区共完成职业危害申报企业1537家(其中生产或使用粘胶剂企业单位完成申报1114家,占全区企业申报总数的 72.48%)。现阶段,我区正在对辖区内生产或使用粘胶剂企业单位申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筛查,我们有信心在5月底前,使辖区内生产或使用粘胶剂企业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率达到100%。

(三)部门联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我区各镇(街)、安监、工商、质监、人社、出租屋管理等单位开展部门联动,实施拉网式排查,对于生产或使用粘胶剂的无牌无证企业单位,做到发现一家,取缔一家。截至目前,我区先后开展联合治理行动21次,出动7548人次,检查企业及经营户5883家次,共发现生产粘胶剂的无牌无证企业5家、使用粘胶剂的无牌无证企业149家、使用“三无”粘胶剂的企业165家,均按照上级要求予以查封、整改、立案、取缔。其中,共下达责令 改正书1061份,查封“三无”粘胶剂64批次、立案7起,取缔154家。

在我区组织联合治理行动的同时,我区各职能部门,根据各单位职责,积极行动,组织排查。对于合法生产或使用粘胶剂的企业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可以当场改正的,要求企业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坚决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区出租屋管理部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764人次,排查经营户3051户,组织专项行动85次,发出责改书364份,积极对出租屋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无证照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建立台帐资料。

区工商部门先后共出动执法人员3116人次,排查经营户2607户,发出责改书697份,经整治后引导办照80户,对使用粘胶剂无照加工小作坊进行大力整治,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区质监部门先后出动检查人员668人次,检查企业225家,查获“三无”粘胶剂产品64批次,立案查处制假售假行为1宗。加强了对生产环节源头的追查和控制。

(四)齐抓共管,大力构建长效防治机制

为加大对职业危害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我区制定了《花都区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各部门工作联系,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区安监局与区公安、人社、卫生、工会、质监、工商等部门积极协调,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 保险,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区人社局积极行动,对全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抽查用人单位117家,涉及劳动者15104人。对违反未成年工和女职工保护规定,以及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企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和职业病患者有关福利待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总工会依据《工会法》,积极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监督用人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并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区卫生局积极发挥职业病预防与救治的业务优势,派出技术骨干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例时,要及时报告并转送至职业病专科医院进行诊治。

在整治行动中,区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发现个别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病人权益未得到充分落实的问题,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督促用人单位保障患者诊治费用。对于1家用人单位(新华街韩艺饰品厂)停产导致患者(许江炬)诊治费用无法落实的情况,由区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镇(街)及人社、民政部门,解决了患者的相关费用。

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在专项整治中取得了一些工作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还任重道远,还需要上级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我们 将一如继往坚决贯彻上级指示,齐心协力、排除万难,切实做好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建设和谐幸福广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4.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四

一、成立了职业病防治机构,首先是成立了由企业法人任组长,相关副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

二、建立键全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建全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等14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三、宣传教育培训。1.全员职工安全健康教育培训。2.利用标语、橱窗宣传职业危害及防治知识;

四、搞好岗前、在岗、离岗职业健康检查。要求企业每年都进行了职工岗前、在岗职业健康检查;

五、抓好作业现场的职业危害防治。1.重点部位采取了喷雾、通风、封闭等防尘措施。2.个人防护(口罩、手套、工作服等安全防护措施)。3.噪声防治。4.饮用水定期化验,符合饮用水要求;

5.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五

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苏轨集建字【2015】3号文,关于印发《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苏州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部署,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明确落实各部门、个人消防安全责任,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及应变能力。

二、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梅玉雪 副组长:徐峰

组员:李金昌、袁忠、闻虹刚、袁卫华

三、工作重点

1、对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各临时板房进行检查,所用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房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2、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动火作业区、可燃材料存放区、配电箱四周灭火器是否配备充足。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齐全,有无损坏,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生活区宿舍限流器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大功率电器使用现象。

5、消火栓是否正常。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不发生一起火灾,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在场工人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提高火灾自救能力;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元和停车场(IV-TS-20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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