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制度

2024-12-19

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制度(共12篇)(共12篇)

1.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制度 篇一

财务印章、网银、支票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网银、支票的管理,明确印章的使用及支票的购买、保管、注销等环节的职责和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二、财务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财务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单位法人章、财务人员章。

2、财务印章的保管及使用规定

分管财务局长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管理,具体细则如下: ⑴ 财务印章由分管财务局长保管,用于银行业务的办理;以单位名义办理银行账务、出具财务证明等事务,特殊情况由分管财务局长请示局长后再加盖财务专用章;

⑵ 单位法人章和财务人员章由分管财务局长保管,用于办理银行业务时使用;

3、财务印章的其他规定

⑴ 银行预留印鉴和支票不得由一人保管和使用;

⑵ 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将印章交与保管人之外的任何人使用或管理; ⑶ 印章保管人因事请假时,需办理交接手续;节假日期间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将印章封存。

4、财务印章的遗失及处理

发现印章丢失,印章保管人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同时报上级部门备案后申请重新刻制,财务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保管人作出批评或者适当处罚。

三、单位网银、银行K宝的保管及使用制度

1、网银操作包括:1个管理员和2个操作员(管理员:法人;操作员1:报账员;操作员2:分管财务局长)。

2、保管及使用规定:

(1)报账员(保管操作员1),利用网银的查询功能,及时掌握资金余额,及时对账,做到日清月结,严禁非网上银行操作人员上机。(2)分管财务局长(保管操作员2),用于监控额度及银行支出情况和对账单的复核,严禁非网上银行操作人员上机。

(3)管理员(法人)给予操作员权限和监控额度及银行支出情况,并对操作员出现违规举动时及时撤销其使用权限。

(4)遇到特殊情况时,操作员和管理员因事出差或者请假时,应办理交接事宜,严禁一个人对网上支付业务进行操作和审核。

3、银行K宝一单失效或者遗失,要及时到银行挂失并办理新银行K宝。

四、财务支票管理使用制度

1、支票包括:现金支票、转账支票。

2、支票保管和使用规定: ⑴ 银行支票与财务印鉴,报账员保管银行支票,银行印章由分管财务局长保管;

⑵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办理支票结算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⑶支票领用:金额、收款单位、签发日期、用途由出纳人员认真填写。对填错的支票,要登记并用碎纸机粉碎。⑷严禁把没有填写齐全的支票交给收款单位。

⑸每月应根据银行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对账,做到帐款相符。

3、支票不慎遗失,要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挂失止付、公示催告等)。

2.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制度 篇二

印章档案除了具有档案的一般属性外, 还具有以下特点:

(一) 载体多样性。

高校各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业务范围不同, 印章种类繁多, 除正式公章外, 还有各类业务专用章、钢印、名章等, 这些印章的载体在形状、材质、规格等方面都不尽相同。印章档案的整理和保管方式也因其载体形态的特殊性而与其它档案不同。

(二) 权威性。

印章是机关或个人在各种社会活动中体现其主体资格和合法权利的象征, 所刻制的印章须经依法审批才能启用, 受法律保护, 且印章使用者对印章的使用承担法律责任。

(三) 法律效力的依附性。

印章的权威性及法律效力的发挥, 通常是依附在相关文件载体上实现的, 单独的一枚印章并不能体现其效力性。

(四) 现实使用和档案保存两个生命周期, 且生命周期不可逆。

在高校党务、政务及各项活动中使用的正规文书, 一般都加盖印章作为文件生效的标志。这是印章发挥主体功能的时期。当印章的现实使用期结束后, 废止印章不可再作为正式文书的生效标志, 须经整理归档转变成印章档案。转变为档案的印章, 它所包含的研究、收藏价值比原始档案的凭证价值更大。

停用、废止的印章也如同其它档案一样具有历史凭证和重要参考研究价值。每一枚印章就是一段历史, 它真实反映一个单位的机构设置和演变, 展示了高等教育的发展简史, 诉说着高校经历的不同发展时期。因此, 高校印章档案的管理工作极为重要, 必须要科学规划, 统一管理, 以有效维护印章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二、建立健全高校印章档案管理制度, 确保印章档案的完整安全

(一) 高校印章档案的收集。

废止的印章应坚持随时归档制度, 印章使用单位在新印章启用时, 应及时上交旧印章。应建立备案制度, 完整填写印章备案登记表、印章移交登记表、停用印章登记表、印章销毁登记表、印章档案移交表等细目表, 形成印章启用到归档或销毁等全部工作流程, 在印章启用时, 将印章的印模、启用日期、保管部门、保管人、交接、作废等信息记录在册, 实现印章档案的全过程管理, 确保印章档案的收集完整和安全。

(二) 高校印章档案的整理。

印章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保持印章档案历史原貌和有机联系, 有利于保管、便于利用的原则。

1. 清洗印章:

印章档案收集进馆后, 首先应清洗印章。要搞清楚用什么样的清洗剂, 不同材质的印章应选用不同性质的清洗剂, 清洗印章的材料不应对印章有任何损伤。学校印章大都以橡胶类印章为主, 在清洗时, 应浸泡, 待污垢松软后, 用牙刷刷洗印章, 去除油污和霉点, 并放在室内通风处晾干。

2. 分类编号:

清洗后的印章应按照印章档案的管理方法进行分类整理。学校印章档案基本上是批量更换, 又因为印章档案不是每年都有, 并且使用期不一致, 所以不宜采用年度分类, 可按期限、属性分类。根据国家档案局2008年制定的《印章档案管理规则规定》, 印章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 (15年) .对高校而言, 校级印章、学校法定代表人印章、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公章为永久 (代号为Y) , 其他为定期 (代号D) 。之后合理编制档号。印章档案的档号由印章档案代号 (YZ) 、保管期限代号 (永久为Y, 定期为D) 、分类号、和印章枚号组成, 采用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及间隔符号混合编制。分类号是根据印章的使用期所处的历史时期、印章级别和印章属性进行划分的。历史时期是指印章使用期处于建国前还是建国后, 建国前为1, 建国后为2;印章级别有校级印章代号为1, 二级单位印章代号为2;印章属性指机构印章 (代号为1) 和学校领导等个人印章 (代号为2) 。如:编号为YZ-Y-1.1.1-1的档号表示建国前永久类印章校级公章的第一枚。编制好的档号, 填写标签贴于印章手柄处。

3. 制作印模。

制作印模是印章档案管理的关键所在。一般采用反扣法将印章盖印在A4纸上形成印章印迹, 然后经过扫描数字化处理后再用计算机编辑, 这样可以根据需要编辑制作成各种专题印章档案印模集或印谱, 为检索、利用、宣传、研究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同时, 每个印模下方标注与之相对应的印章档案档号, 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4. 分拣装盒入库。

按照已编档号依次排列入盒, 相同期限、相同类别按废止时间装入印章盒内, 盒内印章按从左到右, 从上到下的顺序排放。整理完以后, 将印模单、备考表放在印章的上面。备考表的内容是盒内印章的来源、数量、完整情况以及整理人、整理时间等。最后在印章档案盒上填写保管期限、分类号、起止枚号等项目即可入库。钢印不装盒, 在档号编定、相关信息标注明确后, 按照档号顺序直接上架排列即可。

5. 编制目录。

印章档案的目录包括:印章档号、印文 (边款) 、使用起止时间、保管期限、印材、备注等。最后可以按顺序将印模和目录放在一起制作为纸质档案, 同时编制机检目录。微机检索能全面揭示印章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征, 并可建立电子印模。 (下转第11页) (上接第4页)

(三) 印章档案的保管。

印章档案的保管要求和纸质档案一样, 室内温度保持在14℃-24℃, 湿度保持在45%-65%, 还有防水、防火、防潮、防盗、防尘、防光等。

三、规范高校印章档案的使用

印章档案和其他档案一样, 保管的目的在于利用。而印章档案在学校历史中发挥过特殊作用, 若被非法利用, 会扰乱学校的正常管理秩序, 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因此, 必须严格控制印章的利用, 做好使用登记。如在现实工作中需要重新启用印章, 使用者须填写启用印章档案申报表, 包括需盖章材料名称、所需启用印章名称、印章钤印次数、申请启用原因、学校及有关部门和领导意见等, 申请材料齐全后, 方可让其使用。但须注意的是, 印章档案的利用须在其所存档案馆中进行, 并须有监印人对照审批表的要求予以监督, 在用印完毕后承办人及监印人须签名及填写用印时间, 完善登记手续, 以确保印章档案合法有序利用。

四、加强高校印章档案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 尽快出台高校印章档案管理办

法, 对印章档案整理标准加以规范, 使从印章档案的整理原则、质量要求、清洗方法到印模制作等方面都有统一技术工作方法, 让废止印章得到合理完全的利用。

(二) 加强档案管理人员教育, 提高档案人员素质。

印章档案管理人员要适应形势的发展, 创新档案管理;应不断增强责任心, 职业道德感,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正确处理保管与监督的关系。管理中除保证印章不发霉、不损坏、不丢失外, 更要坚持原则, 坚决抵制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三) 要有强有力的制约制度。

对于非法使用印章的人,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 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惩处, 使印章档案的管理工作走上科学、规范的轨道。

印章随同所属机构职能的产生而生效, 又随同机构的变迁而失效, 它是学校历史变迁的物证。印章档案完整保存了历史原貌, 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重要的档案资源。因此, 高校要加强对印章档案的管理力度, 建立和完善印章档案管理办法, 不断充实和丰富馆藏, 有效维护印章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摘要:印章档案是一种具有特殊载体形态, 有着特殊形成规律和整理、保管要求, 并在历史研究和收藏利用等方面有特殊价值的印章。高校历经改制、合并以及专业布局调整后, 产生了大量失效印章, 这些停用的印章仍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重要参考价值, 应妥善保管, 使其不被非法利用。如何科学地收集和管理高校印章档案, 本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 谈一点体会。

关键词:印章,印章档案,管理

参考文献

①马雁.高校印章档案管理的四个着力点[J].兰台世界, 2011 (26) :52.

②刘加威.高校印章档案管理的若干思考[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 2008 (22) .

③宋熙东, 张瑞菊.高校印章档案管理探究[J].兰台世界, 2011 (4) :55.

3.企业印章规范管理与日常问题思考 篇三

印章的规范管理

规范建立建全企业印章管理制度的意义。印章制度源于封建社会的官印文化,从产生之日起就具有表征效力,历经朝代,延续至今,印章始终具有其应有的效力,并衍生出印章的公信力、证明力与约束力。当今社会,企业的印章管理尤为重要,因此企业印章的管理必须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建全一系列的规范严谨的印章制度。印章制度包括,《印章刻制管理制度》、《印章启用管理制度》、《印章使用审批管理制度》、《废旧印章作废管理制度》、《印章保管制度》等。各类印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一方面促进企业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一方面防患印章滥用、印章盗用、印章伪造等事件发生。

企业印章的分类。企业印章分类有企业公章、部门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等。印章级别不同,用处不同。企业公章,用于公司内部管理以及对外事务处置如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章,是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印章,具有其部门职能的效力。财务章,用于公司财务经营业务的往来,出具票据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公司在签署合同时需求加盖。具有法定效应。业务专用章,是指企业内部具体业务,在日常工作中,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而刻制的印章。

建立建全印章基础表单。企业在进行公章使用管理时,应建立建全印章的基础表单。从一枚印章的申请刻制直到最终的作废归档,都应有相应的基础表单,如:刻制印章草图;启用印章登记表;颁发、停用印章登记表;移交印章登记表;作废印章登记表;印章使用审批单。

印章刻制管理制度。印章刻制工作,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逐级审批完成后,由印章管理人报送具有当地公安部门授予刻制资格的印章刻制公司进行刻制。印章管理人报送时,应当持有编制或人事等相关部门正式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印章管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待刻制印章的模版、字样、规定尺寸。刻制完成后,印章亥制公司应及时到公安部门将印章备案。

印章启用管理制度。印章刻制完成后,印章管理人应进行启用程序,按照规定做好戳记备案,草拟企业的红头文件发布启用通知,通知中注明印章使用范围,启用时间应为红头文件的发布时间。印章发放至使用部门,应有与印章刻制人有交接手续,并确定印章专人保管。

印章使用审批管理制度。印章管理最为重要的是日常使用,必须坚决执行印章使用审批制度。建立规范的基础表单《印章使用审批单》,表单应设用章事由、印章名称、用印单位、用印名称、使用份数、部门审批人、用印人、签批人以及盖章人等条目,登记清晰,签批人应为企业的主管领导,重大事件时应由企业主要领导签批。

废旧印章作废管理制度。因机构、职能变化或者撤消的印章(包括更名及因使用而磨损严重的印章)应执行废旧印章作废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为,收回、登记、发布企业红头文件宣布此印章作废,作废时间应为红头文件发布的时间。印章作废后,应由管理人进行年度归档,存放在企业的档案部门,按照档案部门的年限要求进行印章销毁。

印章保管制度。印章保管,专人专管,确定责任人,确定领导负责人。印章保管人员应认真负责,遵守纪律,外出时需要印章上锁,不能随意移交他人。长期离岗期间,应提交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交派他人。节假日期间,印章应放置专用保险柜存安全存放。印章散失、损毁、被盗时,印章保管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在公开声明作废后,申请重新刻制启用。

印章管理日常工作中的问题思考

在实际的印章管理工作中,如何规避风险,杜绝隐患,是值得管理者思考的命题。印章管理人应奉行印章的管理原则,保证其安全性、严肃性、规范性,这样才能为企业的蓬勃发展保驾护航。下面是印章日常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印章需设专人管理。管理印章人员应选用自身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认真负责人员担任,这样才能确保在日常管理中規范有序,严格办事程序,杜绝违纪印、人隋印。

确定领导责任人。应确定直接领导负责人,对印章管理岗位进行督察,实行领导责任制。

坚决执行审批制度。印章审批制度的建立,贵在执行,不能因手续繁琐,制度形同虚设。

禁止加盖空章。不能因为任何理由,在未填写资料的空白文本上加盖公章。

避免印章外带。尽量避免印章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需要,使用人需要提出申请,领导同意后由专人携带,并且用印时管理人员不得离开。

印章安全存放。节假日安全存放专用保险柜,防止被滥用或盗用,确保印章安全。

保养与清洁。印章及时清洗,确保印痕清晰。

印章是企业权利、责任的象征,具有凭信作用和法律效应。只有加强规范企业印章的管理,维护印章的严肃性,确保印章安全使用,才能实现企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法制化,才能为各项生产经营任务保驾护航。

4.活动组织单位印章及负责人签字 篇四

无需许可活动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我校各类无需许可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确实贯彻“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安全工作原则,参照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就活动组织单位(无活动组织单位的,为场地单位,以下均同)的安全责任明确如下:

一、活动组织单位应在活动举办前对活动进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评估,并在申请备案时提供。

二、活动组织单位应制定任务明确、措施可行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根据活动具体情况,针对现场可能发生的恐怖暴力袭击、火灾、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以及人员超出安全容量、人身伤亡等安全问题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三、申请活动前,活动组织单位应对参加活动的人数进行预计,预计人数应当是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数量总和,包括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和入场观众。

四、活动组织单位应按照备案内容足额配备安全工作人员、专业保安人员及安全检查设备,落实岗位责任。活动开始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培训演练。

五、活动组织单位应根据活动具体情况,制定层级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效的安全责任制度,包括:现场安全指挥部的构成和职责任务;领导值班制度;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安全责任人和各项安全任务;责任追究制度。

六、要建立健全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各自的消防职责。根据活动情况,组织有针对性的灭火和疏散演练。

七、活动组织单位应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安全容量,印制和发售门票。活动证件应易于识别、标明各类、通行区域和编号;必要时,还应贴印照片和防伪标识。不同场次、不同区域的活动门票,票面应用明显的颜色或数字分区。公开售票的活动门票应增加符合活动安全要求的防伪措施,活动现场要配备与活动规模相适应的机读验票设备,并配备足够的专业验票人员。热点活动现场机读验票设备要进行联网。

八、在活动举办前,活动组织单位应会同场地单位,组织安全工作人员对场地设施进行全面自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自检和整改情况应书面报告负责安全管理的学校保卫部门,必要时报公安机关备案。

九、活动期间,活动组织单位应保证现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不应遮挡、圈占消防设施;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及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施工期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应保证畅通。包装物和废弃物,须由专人及时清理。

十、活动组织单位对活动安全检查工作全面负责,并根据《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检查规定》的要求,组织现场人员物品和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活动现场采取人身和物品安全检查措施的,应根据具体情况配置用于人群控制的硬质隔离护栏、指示牌以及手持扩音器等设施器材,并在入场口和安检区域设置安全缓入通道。

十一、活动组织单位在活动举办期间应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在人员相对聚集时,应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

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单位应组织清场,对发现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应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指挥部或公安执勤民警报告。

十二、活动组织单位、场地单位要落实活动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包括:对水电气热讯等重点部位的看护措施;对桥梁、楼梯、涵洞、窄路、水域等危险区域的控制措施;对出入口、安全通道的疏导措施;入退场人员和车辆的导向措施;入场人员达到安全容量时的控制措施;广播疏导宣传方案;设置治安缓冲区域,用于缓解人流压力或在紧急情况下疏散人群;其它相关安全疏导管理措施。

十三、对于舞台、灯架、展板、展台等临时搭建设施,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申报内容 施工搭建,所使用建筑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格,并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

临建设施搭建完成后,活动组织单位应组织临建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使用单位和场地单位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并出具联合检查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5.印章管理制度 篇五

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印章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印章是指代表公司行使权利的行政公章(含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分公司印章等。

第二章印章管理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与废止由董事会提出,综合管理部办理。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应将印章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留档备查,并永久保存。印章领用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进行登记并预留印模,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责任人及时交还综合管理部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使用和管理公司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财务部门使用法定该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授权分公司负责人使用和管理分公司印章。所有印章(含电子印章密匙)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代管。财务印章应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实行“印章分管”制度。

第三章印章使用

第六条印章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及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凡经批准需要使用印章的人员须按要求填写用章登记薄,载明用印时间、事由、经办人、批准人等信息。

第七条印章用印前,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薄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空白介绍信或白纸上盖章。

第八条涉及有关法律事务需要使用印章的,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行。行政公章非总经理批准,不得用于对外承诺、担保、抵押等事项。

第九条行政公章原则上不许携带带出,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外出使用审批单”,载明用印事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

第十条电子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一)公司业务实行信息流程管理,业务管理系统中装有电子印章,所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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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书及业务报告用章一律使用电子印章签章。

(二)凡以总部名义签订业务约定书、出具业务报告的,各分公司均应进入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完成管理系统规定的流程后,由综合管理部电子印章管理员在约定书和报告上加盖公司电子印章。与业务报告有关的证明、说明、承诺函等报告附件需要加盖总部印章的,随业务报告以文本形式在业务流程中一同提交,加盖电子印章。

(三)分公司其他行政事务及以总部名义出具报告所需的总部资质、个人执业资格证等需加盖总部印章的,一律使用业务管理流程中的“行政盖章”特别流程进行申请、审批、盖章。

(四)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业务管理系统中电子印章管理,配备电子印章专用密匙,在业务管理系统中按审批后的流程加盖电子印章。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申请人提交的空白页、或内容不确定的文件上加盖电子印章。

(五)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与业务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公司、电子印章管理公司签订严格的保密协议及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电子印章的可靠使用和安全。

第十一条投标及承揽业务用章管理。各部门、分公司因投标或开拓业务需要,需以总部名义提供投标文件、比选文件、报价文件及相关资质和资料的,也须进入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完成管理系统规定的流程后,由综合管理部电子印章管理员加盖公司电子印章。

第十二条人事部用章管理。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任命书以及注册评估师转所表、人事证明等重要资料,要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登记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用章管理。财务部门涉及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和银行等日常业务需要使用行政公章时,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登记盖章。使用财务专用章时,应按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印章管理。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的用章,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重大事项报请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用印。

第四章责任

第十五条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或电子密匙及密码),如有被盗、损毁、遗失等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十五条严格印章使用管理。公章审批负责人超越权限审批及印章保管人员擅自使用印章,须承担相应责任。由于公章管理不善或执行制度不严给公司造成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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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或经济损失的,依照相关制度追究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2014年2月1日起执行。第十七条各分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6.印章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印章是指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公文、文件、制度、证明、合同等资料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三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印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及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等。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印鉴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及其它财务凭证等。

(四)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除销售协议以外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销售合同专用章:适用于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销售协议、合同等。

(六)部门用章:适用于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原则上仅限公司内部使用。

第四条 印章管理职责

(一)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印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管理与使用,负责公司各类印章的统一制发、登记,负责本文件的制定、修订与解释。

(二)保卫科负责公司各类印章的送交刻制和检查验收。

(三)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第五条 各子公司印章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

第六条 公司印章的制发必须合法进行。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归口办理。需刻章的部门应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经公司审批规定审批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刻制。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

第七条 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由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董事长批准;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销售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专用章、部门印章的刻制,由使用部门提出,公司办公室审核,总裁批准。

第八条 公司保卫科根据公司办公室的通知及相关证明文件负责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制部门进行印章的送交刻制和检查验收工作,并及时向公司办公室移交。公司办公室应留下印模,发布印章启用通知;通知中应明确发布印章全称、启用日期、启用印模,并做好印章领用登记台帐。

第九条 公司原使用印章需作废时,由印章管理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按公司规定批准后,交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及时将旧印章收回,并建立印章废止登记台帐,必要时要发布印章作废公告。已废止印章妥善保管至少三年后销毁。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十条 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第十一条 公司印章专管人员应保证印章的保管安全,使用规范,建立印章使用台帐,若不慎遗失、损毁、被盗,应迅速向公司办公室报告。如遗失公司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必须登报声明。

第十二条 从各类印章启用之时起,印章专管人员将对该印章使用的正确性负责,对因印章使用、保管不慎给公司权益造成损害的,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印章专管人员离职,须办理印章移交手续。

第十四条 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未按批准权限的用印申请或用印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人员不予用印。

第十五条 印章专管人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 用印审批凭据或公司领导签批件的复印件由印章专管员留存,保存三年以上,公司级印章的入网、销毁凭证及用章登记台帐定期归档。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印章的使用须按公司审批规定审批后方可用印。

第十八条 公司的公文,由部门经理、公司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批准后用印,并应留下文件底稿和 1-2 份印好的文件以备存档和查阅。

第十九条 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按合同批准权限,审批后用印。

第二十条 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及其他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由部门经理审核、主管领导审定后用印,如涉及敏感信息等内容需经董事会秘书核准后用印。第二十一条 公司开具介绍信等,凭申请人部门经理批准的报告申请单,由公司办公室出具并用印;公司授权委托书按公司委托书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如需盖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应附董事长已签批报告或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授权的其他领导的有效签批。

第二十三条 上述未规定事项的印章使用审批程序,由申请用章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用印,重大或非常规事项,必须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四条 公司部门用章不对外使用,由总裁授权部门负责人审批用印。

第二十五条 对公司员工因私人事宜需出具证明而使用公司印章的,常规证明(在职证明、收入证明、招聘录用证明、福利分房情况、婚姻状况证明等)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出意见并加盖部门印章。非常规事项需提交报告或填写用印申请表,征得公司主管领导(重要的报总裁、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用印。

第二十六条 已盖章的文件若未使用,必须立即交回公司办公室销毁。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应建立用印登记台帐,该台帐应注明印章使用日期、部门、用印

人、用途、用印数量和批准人等,盖章依据及重要资料的盖章原件须复印留底。

第五章 用印方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或公司全称上,有日期的要骑年盖月,印记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一致(代用章除外)。

第二十九条 介绍信要有存根,并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盖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7.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对印章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高度责任心,避免责任意识淡薄、杜绝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风险的发生、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须严格规范公司印章管理工作。为建立健全印章审批、使用、管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印章管理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用印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第二章 公司印章的范围及保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印章的范围包括:

(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二)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部分专用章;

(三)各部门印章。第四条 印章保管的部门:

(一)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总经办负责管理,按本办法使用印章;

(二)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

(三)法定代表人章由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指定人负责管理;

(四)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授权管理人负责保管,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和用章审批办法,报总经办备案。2

第三章 使用公司印章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由总经理审批盖章的文件

(一)公司重要发文

(二)向董事会的请示、报告等

(三)公司机构设置、调整和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任免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总经办存一份)

(五)公司对外签署合同或协议

(六)公司员工人事劳动合同

(七)公司重要报表

(八)其他需总经理审批的文件 第六条 按管理层分工,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授权人员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文件、报表、证明性材料等进行审批。详见《主要印章管理审批一览表》(附件一)。

第七条 专项业务用章按总经理授权执行。第八条 加强日常检查,要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防范违规。各印章负责人要随时检查印章管理使用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于违规使用印章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必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章 印章的管理 第九条 印章的刻制:

(一)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附件二)报总经理批准,由 3

总经办负责到公安机关指定店面刻制,各类印章的形体、规格、材质、格式等应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

(二)各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印章,违反本项规定致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向公司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条 印章档案的建立:公司各类印章须由总经办分别进行登记,并建立《印章台账》(附件三),以便印章。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废止):

(一)印章使用磨损或损坏,需对原印章停用并替换成新印章;

(二)公司名称变动,原印章废止;

(三)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需更换印章的,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总经办负责办理;印章停用(废止)时须填写《印章停用(废止)申请单》(见附件四)经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将停用印章送交总经办封存或销毁,并在《印章台账》作好相应登记。第十二条 公司印章的保管

(一)公司各印章的管理部门必须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即印章管理员,按本办法使用印章。

(二)公司各类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应放在保险柜或加锁保存。印章使用时,要随用随拿,用后归位,严禁随意放置。

(三)各种印章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总经办书面报告,总经办应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查印章下落、公告印章作废、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等。4

(四)印章管理员临时因事离岗超过两天的,须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暂时代管,并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印章交接登记表》(附件五),以免贻误工作。

(五)印章管理员须做到监督用印登记和存档手续清晰明了、齐全可查,并定期将填写完毕的《公章内用申请表》(附件六)、《法人章内用申请表》(附件七)用印资料档案全部移交公司总经办存档,并做好移交记录及签收工作《印章使用表移交记录》(附件八)。

第五章 各类印章的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各类印章实行用印登记制度。印章使用前,用印经办人须认真填写《公章内(外)用申请表》或《法人章内(外)用申请表》写明时间、事由、盖章数,申请人签名及审核或批准人签名等。第十四条 印章使用申请登记完成并批准后,由印章管理员负责盖章。第十五条 印章管理员要严格按程序办事,按权限用印:用印前要检查文件是否符合规定格式,手续是否齐全,审批是否有效,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各类文件有权拒绝用印。第十六条 禁止在空白纸张或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介绍信、便函、证件、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上加盖公司印章。第十七条 使用印章须在公司内,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携带公章外出;用印经办人如确有携带印章外出需求时,须按以下步骤办理: 5

(一)填写《公章外借申请表》(附件九)、《法人章外借申请表》(附件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二)凭《公章外借申请表》及《法人章外借申请表》(保管人留存)与印章管理员办理相关借用手续后方可带出(原则上需当天归还)。

(三)提前向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通知印章借用时间和归还时间,以便其他人员调整用印时间,避免延误工作。

(四)携带公司公章、合同用章等重要印章外出时,原则上应由两人以上同行。

(五)印章应在预计归还时间前归还,归还时应与印章管理员办理好归还手续、双方签字认可。第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须加强对各类印章使用的日常管理,要随时检查印章管理使用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用印安全。对于未批准或未按审批程序办理印章手续等违规、非法使用印章者,视 情节轻重给予印章管理员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 则 6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草拟,总经理及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第二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自下发之日起生效。附件一: 主要印章管理审批一览表 7

印章名称 用途 管理 审核程序 批准人 公司重要发文;向董事会的请示、报告等;公司总经理、机构设置、调整和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任免文件;总经办审核 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由总经办承办,向政府机关、园区等提交的需要总经办审核 总经理 盖公章的材料、例行文件等 由财务部承办,向政府机关、税务机构、银行等财务部审核、总经理 提交的需要盖公章的材料、例行文件及证明 总经办审核 总 经 办公司员工人事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事宜、员工 总经办审核 总经理 各项证明文件 合 同 分管领导审核、章 公司业务合同的签署 总经理 总经办审核 各部门各项事项及业务需要盖公章 的材料、文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 件;办理相关事宜的例行文件及证明材料 总经办审核 出具公司介绍信、购房证明等 分管领导审核 总经办 财务部审核、总财务 总经理 收据、支票 经办审核 专用章 财务发票 部 财务部审核 发票 总经办 专用章 法定 总经合同、支票 总经办审核 总经理 代表人章 理室 各部门 各用于部门内部的文档封存、凭证保管以及报告、部门 内部 部各部门审核 请示、证明等一般性文书、函件 负责人 印章 门 8

附件二: 印章制发申请表

日 期 部 门 经办人 申请印章种类 名 称 材 质 形 式 使用范围: 申请理由: 印章管理员: 保管部门: 总经办: 总经理: 分管副总: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三: 9

印章台账 保管 交接停用序印章管备注 理员部门 情况

时间 号 序印章枚启用印章印章枚号 名称 数 时间 编号 名称 数 签收交接交接姓姓名 签收 日期 人 时间 名 1 2 3 附件四: 印章停用(废止)申请单 申请日期 申请部门 申 请 人 印章全称 数 量 分管领导审核: 停用(废止)理由 年 月 日 停用(废止)印章留样: 总经办审核: 10

年 月 日 注销日期 注销人 总经理审核:

备注 年 月 日 附件五: 印章交接登记表

印章转交时间归还管理员 接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归还附件六: 公章内用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 总经办 公司领导 盖 章 事 由 份数(审核)(审核)(批准)11

原件□ 复印件□ 备注: 是 □ 否□ 留存 附件七: 法人 管理员 名称(起/止)时间

人章内用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 总经办 公司领导 盖 章 事 由 份数(审核)(审核)(批准)原件□ 复印件□ 备注: 是 □ 否□ 留存 附件八: 印章使用表移交记录 用途 审核人 备序 印章名称 盖章事由 申请人 注 内 外 主管单位 总经办 公司领导交接时间: 管理员: 接收人: 附件九: 公章外借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总经办 公司领导 外 借 事 由(审核)(审核)(批准)12

8.印章证照管理制度 篇八

印章证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各类印章、证照管理,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促使公司内部各部门印章、证照管理工作统一化、制度化,避免因印章、证照的无序使用所导致的经济、法律等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隶属本公司的各种印章的刻制,印章和证照的使用,印章和证照的保管。

三、管理原则

1、印章和证照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和证照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

2、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章、总经理签名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人事部管理,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管理。

3、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

4、管理部门应建立印章和证照使用台帐,记录管理的印章及证照使用情况。

四、印章刻制

1、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求,需刻制印章的,应逐级提出申请,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刻制。

2、刻章申请获得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刻制,申请部门应提供准确的章名和印章式样。

3、刻制的章由行政人事部保管,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以由申请部门管理。

4、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五、印章使用

1、公司印章、证照的使用由总经理批准,申请用章的部门或个人应需向总经理申请。

2、印章、证照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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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加盖公章的文件资料已经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人员签字的,可直接用印,由印章管理部门登记存档。

4、法定代表人签名章、总经理签名章,需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本人同意后方可用印。

5、合同专用章限于签订合同时使用,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限于银行票据和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的使用,由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用印。

6、不得在空白表格、证书、信笺等空白件上盖章。

7、各部门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手续使用,凡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一律不得使用。

8、行政人事部管理的印章需在用章申请部门办公区域内使用时,应由综合部专人负责加盖或监督使用。

六、印章借出

1、公司各类印章禁止带出公司,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2、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司各类印章带出公司使用的,应由总经理批准后,由本公司工作人员携带,禁止将各类印章交其他单位人员掌管。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七、印章作废与销毁

1、印章使用过程中因损坏等原因重新刻制的,要将旧印章交公司综合部。

2、各类印章发生遗失的,按作废处理,办理相关手续。

3、印章适用的范围发生的变化造成不适用的,按作废处理。

4、印章作销毁处理的,由总经理批准。

八、证照的保管与使用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由行政人事部保管,税务登记证由财务部保管。

2、各类证照的使用应经总经理同意,按相关程序办理。

3、各类证照带出公司使用,应由公司员工负责保管,禁止将证照交付他单位人员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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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类证照的复制品,应加盖限定使用章,并在规定位置标明用途。

5、总经理可以批准使用各类证照的使用。

九、罚则

1、因公章管理不严,或使用不当,或遗失,要追究公章管理人和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印章及证照管理人在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擅自用印的,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

2、未经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擅自将印章或证照借出的,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

3、印章或证照持有人擅自将印章借与其他单位人员的,每发生一次罚款500元。

4、印章或证照持有人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规定,擅自使用印章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十、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订与终止亦同。

9.街道印章管理制度 篇九

1、为规范、加强印章管理,确保用章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印章指“中国共产党??市XX街道工作委员会”和“??市XX街道街道办事处”两枚印章。

3、印章必须按规定要求妥善保管,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绝对安全。

4、印章实行专人管理,具体负责人员按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人员为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必须严格按要求用印。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更不得转让、借代使用,确保印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印章使用实行严格的登记、签字用章制度,凡涉及用章,必须街道主要领导或是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印章管理人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对用章事由、时间、批准人、用章文件或是证明、资料份数进行登记,无领导签字批准不得用章。对重要资料和证明材料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用章。

6、印章在使用过程中,涉及到人、财、物以及各类统计报表、上报资料等重大事项,需有街道相关领导签名批准。重大事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

7、行文用章严格按文件签发加盖。

8、重要用章实行原件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名同意后,将签名件存档方可用章,其他用章实行签字批准复印件存档制度。

10.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 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事务所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事务所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事务所合同专用章、事务所财务专用章。

第二章 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第三条 事务所印章保管应建立“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制度。负责签批印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单位内部有多枚印章的,应根据印章的用途,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人分散保管,进行适度制衡,防范风险。

第四条 总经理授权事务所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管理和使用;授权财务专用章由事务所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 刻制印章时,申请单位须填写《刻章申请表》,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刻制,留有印模后下发。印章正式启用时应由总经理办公室正式发文通告。

第六条 事务所各款印章由主管部门负责人领取,并指定部门专人负责保管和按规定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

第七条 印章应保管在安全的设施内,印章保管人员应及时清洗印章、添加 印油,确保印章清晰。

第八条 印章应在被授权持有、保管的部门内使用,一般不得携带外出。若 特殊情况需将印章带出,须经被授权持有、保管的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批准记 录留存备查。携带人应确保印章安全,使用时由印章保管人亲自到场(两人以上)监印。

第九条 事务所统一印制“印章使用签批单”和“印章使用登记簿”。印章使用签批单内容应包括:用印单位或部门、用印内容、用印名称、经办人、用印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审阅意见、印章专管员签字、事务所总经理签批意见。印章使用登记簿内容应包括:用印日期、用印内容、用印名称、用印单位或部门经办人签字。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条 印章使用范围

(一)事务所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事务所合同专用章、事务所财务专用章是事务所对外使用的法定印章。

(二)事务所介绍信供事务所员工外出办理公务时使用,须加盖事务所公章方为有 效。

第十一条 用印实行事前签批制度。第十二条 印章使用的签批权限

(一)下列情况之一加盖事务所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

用章,须经事务所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1、事务所名义发出文件。

2、以事务所名义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

3、对外的申请、报告、函告、承诺书、确认书。

4、其它重要经济活动。

(二)一般日常工作,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加盖事务所公章、合同专 用章。

(三)加盖财务专用章,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以部门名义签订的一切对外协议、合同用印,由事务所总经理或分管副

总经理签批。

(五)事务所员工使用介绍信外出办理公务,须经事务所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第十三条 印章使用程序

(一)按签批权限,审批人签字批准后可直接用印。

(二)没有通过签批程序的,经办人提出用印申请,填写《印章使用签批单》,交有权领导签批。

(三)印章管理人员盖章后,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印章使用登记簿、用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其它用印凭证存留,以备年末汇总整 理。

(四)员工开具介绍信,经部门负责人在存根联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第十四条 印章使用要求

(一)印章保管员要熟知各种印章的使用范围、批准权限,做到正确用印。

(二)印章保管员在用印前,必须依照签批权限规定,查看用印签批结果,签批手续完备的文件方可用印,用印后应及时在用印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同时要 求用印单位或部门经办人在用印登记簿上签字。对于超越签批权限或未经签批的 文件,印章保管员应当拒绝用印,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签批人要正确使用签批权限,不得超越签批权限。

(四)印章管理人员必须亲自使用印章,不能委托他人代为用印。加盖的印 章要端正、清晰,用印要做到“骑年盖月”。

(五)原则上不允许在未填写或未填写完整的材料上加盖印章,经事务所有权

领导签批同意用印的材料除外。

(六)填写介绍信时应清楚、完整地按介绍信栏目要求逐一填写,各项内容 必须与存根内容相符。

第十五条 在用印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第十六条 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事务所常年法

律顾问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 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专用章的无 须经上述程序。

第十八条 事务所员工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制度规 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章 责任

第十九条 事务所统一刻制和发放的印章,由事务所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不定期地

组织对其进行鉴定。印章使用和保管单位也应经常检查、核对用印情况。如印章 失效、新增或变更,应及时通告,并须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事务所印章应妥善保管,严防被盗用、丢失。若一旦遗失,必须及

时向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损失。

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时,事务所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区分不同情

况,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执行“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制度的;

(二)印章保管员未妥善保管印章,导致印章被盗用或丢失的;

(三)签批人超越用印签批权限,越权签批的;

(四)用印件未履行签批程序,印章保管人擅自用印的;

(五)发现签批人越权签批,印章保管员仍然用印的;

(六)发现签批人越权签批,印章保管员虽然拒绝用印但不及时向上级报告 的;

(七)未发现签批人越权签批,印章保管员用印的;

(八)未妥善保管用印留存资料,导致资料灭失的;

(九)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印章专管员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专管员离职时,须办理分管印章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事务所总经办。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事务所总经办审议批准后实施。

11.私人印章管理制度 篇十一

关于印发《医师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河庄坪、砖窑湾病区: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师印章的管理,规范和统一医疗文书印章的签盖,结合创三甲工作相关要求,制定了《医师印章管理办法》,现下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医师印章管理办法

医师印章管理办法

一、全院医师印章的管理工作由医务科全面负责,包括私人印章的制作、发放、回收和监督使用。

二、私人印章的刻制

1.对于已持有老旧私人印章的医师,由医务科负责采集个人信息,刻制统一规格的新私人印章,回收并销毁旧私人印章。

2.对于新、近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以及调转至我院的医师,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经由医务科安排统一刻制私人印章。

3.未经医务科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刻制私人印章。4.私人印章的规格、内容、大小:内容包括医师姓名及工号。

三、印章的领取、管理和使用

(1)印章由用印个人从医务科领取并保管。医务科建立领取登记本,留样备案,永久保存。

(2)印章的管理

1.印章领取后,必须由医师本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2.如发生印章丢失、损毁等情况,需立即报告医务科,重新备案并制定新印章。

3.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医师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医师持有私人印章,须办理归还私人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医师对于需要加盖印章的医疗文件内容予以仔细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医师没有授权他人代替盖章的权利,必须亲自核对无误后盖章。

5.医师必须严格掌握印章使用原则,对有可能造成医疗纠纷、债务纠纷或各种具潜在法律风险的事项不得盖章,并应将相关事项按程序逐级上报。

四、私人印章的停用作废和销毁

1.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2.各医师的印章如需变动或停止使用时,一律交回医务科封存或销毁。

12.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十二

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党支部章、工会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 刻印

1、新公司(部门)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综合办指定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办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办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2.公章:分公司的各类文件、通知、报表等公务性文件,由综合办按要求用印。其它用印事宜(如介绍信、协议、证 明、函件等)须到综合办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分管经理核准,还需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盖章。

3.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办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分管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科指定专人保管,财务科长监印。

6.党支部印章由党支部书记保管,分管党务书记监印;工会印章由工会书记指定专人保管,工会书记监印;

7.其他职能部门印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8.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五条 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办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综合办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办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六条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综合办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第八条 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第九条 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分管副总经理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第十条 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第十一条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介绍信的使用

一、介绍信书写字迹清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内容不得擅自涂改,存根要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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