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血液入库、保存、发放、报废管理制度
1.10血液入库、保存、发放、报废管理制度 篇一
血液领发制度
1.病房与血库工作人员一定要遵守领取血液相关制度,防止发生差错。病房医师要逐项填写用血通知单,连同患者全血样标本一并送血库。
2.病房做好输血准备后,由医务人员凭填妥的领血单到血库领取,非本病房医务人员不得发给。
3.领、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领血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及血液质量,在校查无误并由双方共同办好登记签字手续后,方能将血液发出或领走。
血液入库、保存、发放、报废管理制度
一、入库:
1.根据全院用血情况,每月向采供血机构申请订血,以维持一定的库存血量,确保及时供血。
2.血站发来的血液制品,应由输血科专业人员收取,并按照“三查、七对”认真逐袋核查验收,确定血液数量及质量无误后签收,并立即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和输入电脑存档,保留“送血清单”,以备月底结算。
二、保存:
1.及时将血液按血型、种类、采血日期分别依次排列存放于规定的冰箱内。2.血库冰箱应置于阴凉、通风的房间,周围环境符合卫生学要求。3.库血冰箱温度应控制在规定温度环境中,岗位当班时应注意观察冰箱温度,并作好记录。当贮血冰箱温度自动控制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4.全血保存温度为4℃±2℃,血浆置-20℃,血小板保存温度22℃±2℃,轻震荡。
三、发放:
1.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血时间和先后依次发血。
2.发血时应该认真核对血型、编号等以及检查血液质量无异常,与取血双方共同确认后签字,并签署取血时间。
3.发血者需在出库表内登记血液去向,包括用血科室、患者姓名、病案号、用量、出库时间等,做好详细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4.血液发出后,流取的供血者血样和受血者标本保存冰箱至少一周。
四、报废:
血液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血库管理人员提请,由输血科负责人写血液报废申请,经主管领导确认,批准而作报废处理。并将详细情况做好记录登记在血液报废及处理情况登记本上,经手人必须签字。
1.血浆层表面产生进行性泡沫。
2.血浆层或其表面有逐渐增加的雾状物、絮状物、块状物或粗大颗粒。
3.血浆层进行性变色(呈灰褐色)或浑浊度增加;或出现凝血现象;或未摇动时血浆与血细胞分界线不清楚或溶血者。
4.红细胞呈稀泥状,或其中出现大量凝血块。5.贮血袋有破损或封口不严,血袋标签模糊不清。6.超过贮存期限。
7.其他明显质量问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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