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2024-08-09

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共14篇)

1.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一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体会

2012.6.2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本人认真参加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按照活动要求,重点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等政策法规,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情况介绍和典型案例等方面内容。通过学习,自己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了解,同时深切感到,中央、省两级党委为选人用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安装了“安全阀”,其作用十分重要,其意义更加深远。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贯彻中央和省里的要求,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值得每一个党政干部深入思考,更要靠大家积极推动实践。

一、推进民主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提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途径。在四项监督制度中明确规定,地方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 显偏低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新选拔任用干部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评议的方式方法和使用办法,对发挥群众作用,推进民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群众意见,更加重视新任用干部的群众基础;有利于新选拔任用干部主动取信于民,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加强对新选拔任用干部的教育管理,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二、深化监督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保障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同样如此。如果缺乏监督机制,必然导致在干部使用问题上出现“一言堂”、“带病提拔”等不正常现象。《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对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以及离任检查办法做了明确规定,明确要求将干部选拔任用职责落实到市、县党委书记,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出的干部考察组负责实施。这样,监督主体明确了,监督内容明确了,监督程序完善了,就能切实做到民主监督、科学监督,保证选人用人上的科学合理。

三、加强教育是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 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是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的最有效途径。目前在个别地方党员干部选拔任用中,还存在一些不正常现象,严重损害了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因此,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是匡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根本。加强教育,首先要加强对选人用人政策制度的学习,深刻理解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主要内容、主要精神、主要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其次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自觉抵御不正之风;再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网络,推进网上评议,拓宽教育渠道,增强教育效果。

四、落实责任是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关键 从最近几起买官骗官、违纪提拔的案件中,我们发现,个别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薄弱,用人失察失误,导致一些不合格人员甚至是违法违纪人员得到提拔重用,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责任追究制度不严,对责任主体查处不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提出了责任追究原则,明确规定了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以及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对出现用人失察失误,违纪违法用人的,将做出严肃查处。这一办法的制定,将各相关部门、有关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相联系,做到了权责统一、分级负责、严格要求,有效提高了他们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2.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二

中层领导干部的能力与企业未来发展命运息息相关, 因此, 在企业选拔中层领导干部的过程中应该采用极其严格的选拔任用资格和考核条件。力求把具有高素质高能力的人选拔到管理岗位上, 使选拔的中层干部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做最大的贡献。

一、选拔中层管理干部的基本原则

1. 德才兼备, 重品德。

德才兼备是企业选用管理干部首先应该考核的内容之一, 但二者同时存在却少之又少, 因此, 在考察选用干部时应该把品德放在考察的第一位。德:即是一个人的人品、性格, 体现在工作中, 是忠诚、敬业、负责、踏实、上进。

一个人只有具备高尚的道德才能够在做事、做人上保持正确的方向。具有高尚道德的人, 才会有强烈的责任意识, 为整个团队着想。如果一个人把工资当成一种使命而不是当作谋生的手段, 真正为企业的发展做贡献, 对于这样的人, 委以重任才能使得企业放心、安心。而对于一个才华卓越的人来说, 如果没有高尚的道德, 越卓越的才华越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越大的危害。

2. 长处与短处并存, 看潜质。

在对中层领导选拔之初, 应该对候选人员进行考察, 从其长处着眼看清人的本质。在从基层领导选拔中层领导的过程中应该注重观察一个人的学习习惯、工作能力、管理能力等。在考核中应该看到考核人员的长处和短处, 做到大处看事, 小处看人。此外还应该注重从迹象看一个人的潜质, 迹象出现在事情发生之前, 因此, 选拔人员应该发现被考核人员的发展迹象看其潜质。

3. 临危不惧, 重心态。

对于一个中层领导, 应该做到“以有事之心处无事, 以无事之心处有事, 以做大事之心做小事, 以做小事之心做大事”。因此, 在选拔中层的管理干部时, 应该把心态的考核作为考察的一个重要项目。良好的心理素质不仅能够控制好自身的情绪还能耐心的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 中层管理干部作为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不仅要协调好与高层领导干部的问题还要协调好于下属的关系。在实际的工作中往往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困难, 如果遇到心态差的中层领导是不能胜任该工作的。良好的心态还应该宽容大度, 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时, 善于换位思考, 能够站在对方的立场上, 设身处地的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样的亲和心态才能让员工感到亲切和温暖, 并能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 便于赢得别人信赖。

二、处理好中层干部自己能力问题

1. 处理好学历与能力的关系。

学历作为知识层次标志, 而知识是能力的基础, 但并不能说明具备了学历掌握了知识并不等于就具备了能力, 因此在选拔任用干部的过程中, 应该处理好学历与能力的关系。在现在的社会中, 学历作为工作敲门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使得大批具备管理能力而没有学历者被拒之门外, 而有学历者, 但是无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者却被赶鸭子上架。在现实的生活中这种情况屡见不鲜。这种不公平的现象是不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因而在选拔中层领导干部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多种因素, 如学历、能力都应该兼顾不能偏废二者的任何一项。

2. 处理好年龄与能力的关系。

任用选拔年轻干部在企业选拔干部过程中都会存在的一个问题。但是, 就实际选拔来看, 年轻干部在选拔任用新岗位时出现了不相适应的现象。主要问题是因为某些管理岗位不适合年轻干部去管理。提拔任用干部年轻化是我们党用人“四化”标准中的“一化”, 但是就实际问题来说, 不能固守死板的教条, 而应该具体岗位具体分析。对于干部的选拔应该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去考察, 力求处理好年龄与能力二者之间的关系。

3. 处理好测评与评价的关系。

对中层干部的选拔过程来说, 进行一定范围的测评是检验被测评者在群众中有无威信的主要手段。但是在测评中会出现业务型的干部测评分饰高于党政领导干部的测评分数, 这样的测评分数会挫伤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此外, 对于从事组织领导工作的, 往往根据测评分数来判断和衡量干部的优劣。认真分析便会得到这样一种现象, 有魄力的领导分数不高, 一些有事业心的老好人往往分数较高甚至满票。用这样的标准去选择领导不能选择出真正优秀的领导干部, 因此, 应该处理好测评与评价的关系, 在测评中应该注意公众的言论, 但是也不应该把言论当作选拔的唯一依据。

三、完善考核方法, 建立科学的考察机制

1. 策划高质量的领导考核标准。

考核指标体系通常为考核考察要素、评价要素、阶段分标准组成。这些考核指标应该按照比例平均分配。在指标的设置上应该遵循可考性的原则, 最为主要的是在操作说明上具体细致, 尽可能避免用抽象的言词。抽象的言词一般都具有相当大的模糊性, 难以有效的防止考核人员凭主观印象进行打分, 从而导致不同的考核者对同一对象的评定结果相差甚远。只有把考核的标准准确简单的呈现出来才能使得可靠性与可操作性有效地结合, 才能使得每个考核者能够根据被考核者的个体的特征给予准确的辨别和评价。从而大大减少考核者的主观随意性。此外, 对被考核人员的考核应该有人事部门专门组织, 只有这样才能把效益情况、人才培养、开创创新等考核标准综合考虑到。

2. 考核考察信息应该公正客观。

现如今, 政治体制的改革的不断深入, 加速了企业民主化的进程。企业在对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过程中应该以民主的评议为主导。但是应注意到应该科学的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的范围, 不能盲目的进行考核。此外, 下级员工因惧怕上级的打击报复, 往往对考察持以敷衍的态度, 不能真实的反映考核的内容。针对这些问题, 应该在考核的过程中采取抽样考核或者采取推荐考核者进行考核, 尽量的做到公平公正, 此外, 考核人员还应该对被考核人员的考察信息进行比对核实, 这样才是较为科学的方法, 同时也是客观公正的获取考核信息的直接手段。

3. 毛遂自荐, 自我评议为参考。

在现代企业中层领导的选拔过程中, 毛遂自荐、自我评议是考核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手段。因为, 只有自己最为了解自己的所作所为, 也只有通过个人的毛遂自荐才能看出一个的人的理想和报复。通过毛遂自荐、自我评议可以使得考核者更为了解考核对象, 并且能够与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比对, 来看候选人是否能够认清自己、是否诚实。此外, 通过毛遂自荐、自我评议还能了解到考核对象的相关的其他素质, 如:组织能力、交流能力、表达能力等等多种综合素质的体现。虽然该过程不能作为考核的主要标准, 但是它作为一个辅助性的考核方式虽然不能改变考核结果, 但是可以使得考核更加公正。

四、结语

3.浅谈班干部的选拔与任用 篇三

一、选拔班干部

刚接手一个班级,尽快组建班干部队伍非常重要,尽管对学生都还不太熟悉,采用“望、闻、问、切”的办法却可以帮助我们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望”即观察学生,不仅要“观其言”,更要“察其行”,借此来发现学生身上的不同特点。班主任要有一双慧眼,善于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学生的优缺点,尤其要善于发现并发掘学生身上所具备的当班干部的特质。比如当班长的学生,身上要有一种正气,遇事要有魄力,敢说,敢干;当卫生委员的学生,应该细心,做事要考虑周密,有条理;当体育委员的学生,应该喜欢运动,同时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无论哪个班干部,身上都应该具备一种特质,即做事认真。班主任通过观察,发现具有这样潜质的学生,可以作为班干部的候选人。

“闻”即听听同学们对班干部工作的看法,征求他们的意见,因为“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本人愿意从事班干部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能,把本职工作做好。

“问”即广泛征求代课教师和同学们的意见,从不同的角度全面了解这些学生,如性格、品质、为人、处事等。通过“闻”“问”两关,大致可以确定哪些学生可以担任班干部工作。

“切”即把这些学生安排在不同的岗位上进行试用,看他们具体的工作能力,通过实践来验证之前对他们的了解是否准确。通过了实践检验的学生,就可以正式任用为班干部。

二、培养班干部

一个学生有当班干部的潜质,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一个合格的班干部,还需要班主任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培养。在培养班干部方面,要努力做到四个字:厉、历、立、励。

“厉”即对班干部的要求要严格,让他们明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道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做到,使他们严格要求自己,成为班里的行为典范。

“历”即逐步放手让班干部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历练。起始阶段,班主任要对班干部的工作进行指导,明确不同岗位的班干部的职责,告诉他们工作的方法。然后引导他们去做,刚开始免不了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时,班主任要及时地对他们进行指导。让他们明白,首先,同一件事可以有不同的处理办法,遇事要不急不慌,尽可能地采用更好的办法;其次,各个工作不是完全割裂开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只有团结协作才能有更好的管理效果;最后,办法总比困难多,而且办法可能不止一个,遇事不能等,也不能靠,而应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过一段时间历练后,相信学生可以自己总结出工作的规律、方法,自觉自愿地开展各项工作。

“立”即要在学生中树立班干部的威信。班干部的威信除了靠他自己以身作则之外,也需要班主任来帮助树立。班干部在班级管理中做出成绩时,班主任要及时给予肯定,让同学们知道班干部为集体付出的辛劳;班干部工作有失误时,班主任应主动承担责任,帮助班干部减轻压力。以此树立班干部在同学们心目中的威信,让同学们能信任他。比如,我们班的卫生委员把班级的卫生值日区域详细划分,责任到人,列表贴在墙上,使同学们对自己的责任一目了然;每天到校后,她会在学校组织检查之前,先到我班的各个卫生区进行检查,一方面检查值日生的到位情况,一方面检查卫生打扫情况。存在问题的,她会及时指出,并和值日生一起打扫卫生。她还会把每天的打扫情况清楚地记录在本上,在每周的班会课上对本周的卫生打扫情况进行总结,好的地方进行表扬,不好的地方进行批评。她的行为我看在眼里,赞在心里。在班委会及全班班会上对她的工作方法、认真态度提出表扬,充分肯定她的工作,也希望其他班委向她学习,寻找自己的工作方法,使自己的工作更有效。现在,她在同学们心目中的威信很高,多次被大家选为优秀班干部。

“励”即鼓励,班干部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班主任除了给予指导,还要给他们鼓足信心。班干部在工作中取得成绩时,班主任要及时给予表扬肯定,使他们再接再厉,干劲十足。如我们班的班长,因为之前并没有担任过此项职务,所以在接手班长工作时,信心并不是很足。但是,在他身上我看到了做事认真、遇事肯动脑、对班级管理有自己的想法、能与同学融洽相处等优秀品质。在我的支持和鼓励下,他与其他班委一起进行了一场班级管理改革,实行小组轮值制,每位同学都有机会以“班委助委”的身份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既协助班委搞好班级管理工作,又增强了同学们的班级责任感。从而彻底改变了之前同学们认为班级管理仅是班主任和几个班委的事的观念,使班级每个成员都意识到班级管理的不易,意识到一个人的行为对整个班级的影响,使人人自律,班级秩序井然有序。

三、激活班干部队伍

我们都听说过“鲶鱼效应”,以前,沙丁鱼在运输过程中因缺氧成活率很低,后来有人发现,若在沙丁鱼中放一条鲶鱼,沙丁鱼会紧张起来,加速游动,沙丁鱼的缺氧问题迎刃而解,成活率就会大大提高。

在班级管理中,如果巧妙运用“鲶鱼效应”,也可以不断激发班干部的活力。比如,我在班级中准备一个《班干部征求意见簿》,学生可以随时在意见簿上写下对班干部的建议和意见;每个月,我都会让小组长在意见簿上写下每位班委的优点、缺点以及对每位班委工作的建议,然后让班委认真阅读,扬长补短,进一步完善自己的工作。再如,我设立“值周班长”一职,挑选那些一周内表现突出,愿为班级服务的学生参与班级管理,既为班干部队伍补充新鲜mL液,又培养了大家的主人翁意识和自我管理的能力。我们班现在进行的班级管理改革,更是让每位学生都参与到班级的管理之中,使班级人人皆是管理者,班级管理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在对班干部的培训中,不断地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面对不同的学生,我会不断地进行创新;我也希望每一位班干部都能在自己的工作中进行创新。因而,在平时的班级管理中,班干部有什么新的想法都会及时与我交流。合理的我会大力支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不太成熟的想法,我会与班委一起讨论,使其更具可行性。

4.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四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通知要求,学院党委中心组于6月9日集中组织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在认真学习后,认真作答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卷》。通过这次学习,进一步端正了思想,理清了思路,对今后的工作,很有帮助。

选人用人问题历来是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古人云:“为政之要,贵在得人”,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党始终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现将心得总结如下。

一、增强贯彻干部选拔任用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克服各级党政“重使用、轻培养”的观念,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标,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使领导干部熟知组织人事政策,从而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把干部推荐提名关、考察考核关和讨论决定关,选好人、用能人,多用民众公认的有公心、有能力、会办事的人。让那些真正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脱颖而出,找到施展才华、为民服务的舞台,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杜绝跑官要官现象发生。

二、加大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度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然是干部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建立起一整套民主的运行机制,使群众在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党的干部标准和干部政策,参与选拔、管理、监督干部等各项工作。积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1 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竞争上岗制度,扩大竞争上岗的职数和范围,解决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问题。要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和不出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干部队伍中来,营造一个有利于人才成长、鼓励人才干事、支持人才创业的良好环境,羸得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相关制度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完善三项制度:一是要不断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强化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增强干部的群众观点和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调动干群参与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群众广泛的监督之下;三是要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用人失误或失察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总之,创新是时代的灵魂,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与时俱进,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既要标准动作不走样,也要自选动作有创新。这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非常及时,切实增强了学院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法规意识,增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增强了在提拔干部上的自觉性,推动了学院选人用人公信度。

5.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五

五河县档案局

张发兵

近期,我局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个人认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出台,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化武器,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此,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期盼在贯彻落实上动真格、下功夫、见实效。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是党中央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

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不抓制度执行,制度就没有效果;不抓制度落实,就等于没有制度。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我们要增强原则性、体现战斗性,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对报告的事项要认真审核,严格入口监督;对民主评议的结果要充分运用,做到奖优惩劣;对查实的用人问题要纠正问责,不搞下不为例。要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宣传,将有关执行情况在党内 1 和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支持监督。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检查工作和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硬任务,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要有硬措施。我们要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为契机,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在继续整治拉票贿选问题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行为,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要密切关注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新变化新动向,不管刮的是什么风,不管风从什么地方来,都要坚决抵制。要建立健全自查自纠机制,坚持有案必查、鼓励自查、上级督查。坚持实报必查、查实必究、失职追责。既要发挥查处的惩戒功能,更要发挥查处的教育功能,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

结合档案工作的实际,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与“正风气提效能”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加强档案队伍建设。现将本人对此政策法规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首先,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习近平副主席说过,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拓宽任用干部视野,就是要关心那些战斗在环境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长期默默贡献的一线同志,就是要关心那些心系群众、勤勤恳恳、做人正派、不走门路的同志;坚持“五湖四海”,才能不任人唯亲,才能任人唯贤,形 成良好的选拔任用风气,才能团结更多的力量一起投 入到社会事业建设中去;坚持德才兼备,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当有心系群众的“德”作为前提条件,才能引导我们广大干部真正地将“才”用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当中去。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其次,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国以人兴,政以才治。领导干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职业,它是一个社会的“领导者”也是服务者,是社会这艘巨舰的掌舵人,是引领社会前进的主流,因此选拔任用优秀的领导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必然要求。“公开”是前提,只有坚持公开,才能使广大群众参与进来,才能避免“暗箱操作”,加强社会对干部任用的监督;“平等”是基础,只有坚持平等,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才能最大限度地取得社会的一致认同;“竞争”是手段,只有坚持竞争,才能最大限度地使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我国公务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择优”是结果,只有坚持择优,才能最大限度地选拔对中国特设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才,才能选拔出党和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

最后,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民主集中制”简单来讲,民主集中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我们要“集中”,但更需要民主。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实现干部工作科学 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有效手段,能够有效防止“一言堂”“一支笔”现象的发生。只有扩大民主,注重让人民群众参与干部任免的过程,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才能真正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才能真正有效地预防和治理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一个领导干部的思想政 治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如何,人民群众是最具有发言权的,因此倾听人民群众对提名干部的反映是最能反映民意的渠道。采纳群众意见选拔出来的干部才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进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总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6.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六

一、认真研读四项监督制度,增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干部选任工作具体承担者的组工干部,务必熟练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规定,先学一步、多学一些、深学一层。要有精研细读、反复揣摩的“钻劲”,逐字逐句地学、分章分节地学、前后联系地学,全面、准确地把握制度的精髓,在熟知制度、吃透精神上做文章,增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在思想上要加强认识,一以贯之地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作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任务来抓,不仅做到入脑入心,还要外化于行指导实践,真正做到领导干部重点掌握,组工干部熟练掌握,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

二、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做四项监督制度的坚定执行者。“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一项制度的生命力和战斗力,不仅取决于是否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更重要的还在于执行,在于落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提高执行力,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否则,就会陷入“制度陷阱”的怪圈。要坚持全面识人、科学选人、正确用人,大力选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防止简单以票取人、重过程不重结果和唯年龄、唯资历选用干部等倾向,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全过程接受群众的监督,营造良好的监督与被监督的氛围,形成合力共同树立审判机关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格局。

三、切实增强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影响力,提高公信度。“四项监督制度”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和体系,从整体布局,到每一条具体条文,都相互联系、细致周全,被誉为是对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长远重要性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在选拔任干部时要坚决杜绝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将四项监督制度贯彻到每个环节,增强威慑力,正确把握界限,做到选人有标准,用人有尺度,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现象,在选人用人上宁缺毋滥,真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四、积极履行好岗位职责,提高群众满意度。四项监督制度为正确选拔任用干部筑起了“防火墙”,注射了“预防针”,为组工干部戴上了“紧箍咒”,时时提醒我们要有“如履薄冰”之感,慎始慎终,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为选人用人起着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在选拔干部时首先考虑到是一种责任,要把握好每个节点,关注每个细节,将关口前移。在选拔干部时严格规程,做到公开透明,要紧紧围绕干部的提名推荐、考察酝酿和研究任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主体及相应的责任,严格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遵循选人用人的规定与程序,科学行使选人用人的权力,以最坚决的态度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作斗争,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通过我们的认真履职,使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提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

一、要提高认识,学习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能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有严格的监督制度,治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提拔和带病提拔等问题都有政策规定,要毫不动摇的依法办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凡是已有的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照其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办理。要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一切有法不依或违背法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带头分析查找本地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要坚持群众公认,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注重实绩,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看看近期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着整体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三、要带头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带动本单位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的形成。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种重要保证。

7.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七

关键词: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

党的十八大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战略任务。201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列入总则,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在为广大干部明确了个人努力方向的同时,也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由于高校的特殊地位,高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着引领、示范和推动作用,发挥好组织部门的把关作用,逐步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又符合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选人用人机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也是一个紧迫的现实问题,将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明确两个原则

1.严格组织把关原则。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干部选任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职责,切实把党管干部原则落到实处,不断提高选人用人水平。一是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以公道正派的作风把好选人用人标准关,这是保证选人用人质量的关键所在。二是始终坚持在选人用人全过程中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把好干部民主质量关。三是始终坚持严格按法规办事,把好选人用人的制度执行关。组织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程序、纪律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守纪律不放松。

2.科学用人导向原则。高校要通过干部选任工作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一是及时把学校事业需要的好干部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尤其要使那些理想信念坚定、锐意改革创新、敢于负责担当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二是树立科学发展、以德为先、注重基层的用人理念。三是要把人岗相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考试分数取人。

二、杜绝三种现象

1.关于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不良现象。干部选任受人际关系的影响,造成一些干部不得不把一些精力放在拉关系上,在推荐和测评期间存在“拉票”和“串票”现象;在工作中有怕得罪人的顾虑。另外,也有领导将民主推荐结果与“不简单以票取人”为我所用,民主推荐结果与领导个人意愿一致就强调尊重民意,民主推荐结果与其想法不一致时不认真分析原因,而是强调“不能简单以票取人”。这些都直接影响了群众参与干部选任的民主质量,损害了干部队伍形象。

2.关于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不良现象。这主要是应聘干部的临场表现和实际德才存在不匹配的现象,一些干部把平常工作的重心主要放在掌握思考公选考试、面试的技巧和规律上。其结果既造成“高分低能”,又让干实事的老实人吃亏。

3.关于干部考核的不良现象。现在普遍存在重干部的选拔、轻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现象,主要表现在考核内容设置缺乏灵活性,分层次考核干部的指标没有确立,干部实绩考核体系还不健全;平时考核了解不够,只注重年终考核,考核过程中偏重于听述职报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静态考核方法,致使考核者对干部情况的了解较多地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缺乏应有的深度;同时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使用衔接还不够紧密,还没有解决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瓶颈问题,没有发挥好干部考核的导向作用。

三、用好四个规定

1.干部选任流程规定。新的《条例》对干部选任工作提出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的流程规定环节,并对这五个环节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其中“动议”的环节设计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有所探索,主要是前期的摸底工作要扎实,充分考虑岗位实际和已有人选的情况。组织考察我们着重加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的考察。领导决策坚持充分酝酿、集体决策,强化对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

2.竞争性选拔规定。学校竞争性选拔主要包括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两种方式,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范围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选拔的职位、数量和范围,本着就近取才的原则,规定公开选拔副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一般在校内进行,在资格条件上,应当符合干部资格条件的规定,突破规定的事先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3.干部任职试用期规定。通过竞争性选拔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都严格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任职试用期一年。通过干部任职试用期,进一步全面考察干部综合素质,拓展考察面,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准确性,有利于年轻干部的成长,弥补“高分低能”现象,同时也是进一步扩大民主的有效措施,对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4.“一报告两评议”规定。每年12月份都通过召开学校各方代表会议,报告本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本年度的组织工作和新提拔的每一个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实行“一报告两评议”,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实现了选人程序监督与用人标准监督的有机统一,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公信力。

四、推进五个举措

1.坚持用群众路线的办法选拔干部。高校人员比较集中,民主意识较强,人员素质较高,民主的基础较好。要进一步严格干部选任程序,坚持用群众路线的办法选任干部,在干部选拔考核中健全民意测评机制,让群众参与到干部选拔、使用、监督全过程之中,才能真正突出干事创业,注重工作实绩,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2.坚持“五湖四海”选任干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方针,扩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不断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加大公开选拔干部的力度。打破身份限制,正确处理资历、学历、身份与工作实绩的关系,为每一个人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给每一个愿意干事的人才提供发挥才干的舞台,实现“三公、三意、三匹配”的最佳统一(“三公”就是公开、公平、公正相统一,“三意”就是组织意图、群众意见、干部个人的意愿相结合,“三匹配”就是干部的品行、才能、资历和任职岗位的匹配)。

3.强化干部交流任职。实践证明,实行干部交流,有利于干部成长,有利于队伍建设,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和干部成长的良性互动。加强干部交流任职,从个体层面看,有利于干部个人的成长,不仅可以历练干部、提升素质,也可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多岗位的培养锻炼,还有利于激发干部的内在动力,最大限度地开发自身潜力,从更高层面上提高综合素质。从工作层面看,有利于对基层事业的发展。交流出活力,交流显生机。加强干部交流有利于完善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也有利于激发和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4.制定适合高校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高校干部考核一般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考核指标,而针对教学单位和非教学单位不同岗位的干部没有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不同职位干部的考核缺乏针对性。而且考核材料也没有反映出高校干部在工作环境、个人风格和工作能力上的特点,对德的考核就会出现“标准空泛化、方法简单化、结论公式化”的现象,考核结果的运用上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新时期高校干部考核可在以下几方面积极推进:一是实行全面考核的同时,以“德才考核”为中心;二是扩大民主,健全考评机制;三是坚持考核与奖惩相结合,强化关联考核;四是建设高素质的高校干部考核队伍。

5.纠正干部年龄“一刀切”的做法。高校干部选任中年龄“一刀切”的现象严重,主要反映在业务干部和管理干部的选任同样要求。存在干部提拔的年龄上限和干部任职年龄上限“一刀切“的现象,不考虑班子结构和班子需求、人员现状的情况。如有的规定男同志46岁就不能提拔处级干部、55岁就必须从领导岗位退下来休息,造成业务干部刚有精力从事管理、发挥作用时要么年龄过了提拔的上限,要么任职年限到了退下来,而接替的干部又不理想等。专职管理干部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就较早退出领导岗位,不继续从事管理、服务工作,造成管理人才的浪费。这些高校干部年龄“一刀切”的做法值得思考,应有一个指导性意见。建议业务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干部的选拔区别对待,这有利于发挥高校各类人员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罗中枢.论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改革和创新[J].理论与改革,2008(5).

[2]教育部人事司.高等教育法规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3]钟强.构建科学的干部选拔机制探索[J].经济研究导刊,2009(22).

8.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八

姓名:

单位及职务:

成绩:

一、判断题(请在括号内划“√”或“×”,每题1分,共10分)

1、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从后备干部中选拔。()

2、如遇特殊情况,可以用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3、需要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以后,可以适当简化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也可以用这一措施代替对干部的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

5、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6、对须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相关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未经答复,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7、参加“一报告两评议”的人员采取署名方式填写有关评议表。()

8、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9、警告、记过、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调离岗位、免职等都属于组织处理的方式。()

10、换届工作中,凡是考察对象都要向考察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组织实施。

2、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要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 和。民主推荐的结果在 内有效。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要把 放在首位,大力选拔、的优秀干部。

4、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 的责任。

5、《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了 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其中,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事项有 种;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事项有 种。

6、中央严肃换届纪律要求“五个严禁”是指:严禁、严禁

、严禁

、严禁

、严 — 1 — 禁。

7、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

8、要围绕换届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采取开展谈心、、示范引导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需要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党委(党组)的请示并附()、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和党委(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材料。

A、干部任免审批表,民主推荐 B、干部个人总结材料,民主推荐 C、干部任免审批表,表决情况

2、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经()同意。A、党委主要领导 B、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C、上级党委

3、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作为考察对象。

A、推荐材料并署名,由组织推荐提名 B、推荐材料,由组织推荐提名

C、推荐材料并署名,由主要领导推荐提名

4、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自觉接受()监督和()监督。

A、党内,群众 B、组织,群众 C、组织,舆论

5、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应追究()的责任。A、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领导干部 B、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C、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

6、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人员,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征得()同意。

A、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

B、上一级党委(党组)C、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部门

7、《离任检查办法》规定,对于在新任用的干部民主评议中满意度明显偏低的干部,市县党委书记应当()。

A、勒令该干部辞职 B、将该干部调离现岗位 C、就其任用情况作出说明

8、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

A、领导干部

B、他人 C、自己

9、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进行表决,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以党委(党组)()形成决定。

A、实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 B、应到会成员超半数同意

C、实到会成员过三分之二同意

— — 2

10、严肃换届纪律,要做到(),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

A、预防在先、警示在先、处理在先 B、宣传在先、教育在先、警示在先 C、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D、宣传在先、警示在先、监督在先

四、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对象主要是()。A、因工作需要交流的 B、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

C、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

D、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2、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进行的程序有()。A、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B、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C、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D、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讲话

3、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有()。

A、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B、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C、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

D、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4、2010年3月,中央颁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A、《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B、《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C、《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D、《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E、《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5、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责任的是()。

A、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B、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C、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D、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E、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用的

6、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按照规定在作出决定前应

— 3 — 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A、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B、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

C、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D、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E、本单位领导干部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近亲属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7、《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规定的对拉票贿选的人处理包括()。

A、排除出考察人选

B、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C、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 D、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8、下列选项属于换届工作中严肃教育重点内容的是()。A、加强思想教育 B、突出正面教育 C、加强纪律教育 D、加强警示教育 E、强化美德教育

9、中组部提出换届纪律要做到“100%”的内容包括()。A、对主要领导和后备干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谈话要达到100% B、对县(区)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检查要达到100% C、对违反换届纪律举报的查核要达到100% D、对有换届工作任务的乡镇检查率要达到100%

10、《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对严禁违规用人作出了具体规定,下列属于违规用人行为的是:()。

A、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B、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C、指定提拔调整本人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

D、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什么原则?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有哪几项?

— — 4

答案

一、判断题

1—5 × √ √ × √ 6—10 √ × √ × √

二、填空题

1、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

2、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一年

3、政治标准、靠得住、有本事

4、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5、12、5、7

6、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任用干部、干扰正常的换届选举

7、撤销

8、召开民主生活会、世界观、事业观

三、单项选择题

1—5 ABABC 6—10 ACCBC

四、多项选择题

1—5 ABCD ABC ABCD BCDE ABCDE 6—10 BCDE ABC ACD ABCD ABCD

五、简答题

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有:(1)民主推荐;(2)考察;(3)酝酿;(4)讨论决定;(5)任职;

9.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九

****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 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

政策法规专题学习的通知

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增强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经研究决定于7月份开展“《干部任用条例》集中学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着力打造高 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为目标,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熟知《干部任用条例》,为加快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机制,推进干部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学习内容

1.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系列政策法规

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

2.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发挥“12380”在严肃换届纪律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中作用的通知》(“四度十一条”)

3.省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规定

即《山西省推荐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山西省考察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山西省讨论决定领导干部工作规定》。

4.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行干部任免票决制的意见》。

三、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方式。集中学习主要以本单位领导和相关专家进行知识讲座形式进行。自学内容已在****党建网 “政策法规”栏目转载。

1.开设学习专栏,做好“《干部任用条例》集中学习月”活动宣传;

2.以《干部任用条例》为重要内容,组织2011年以来新任职干部学习培训;

3.结合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干部任用条例》为主要内容的讨论,组织好集中学习。

四、学习要求

以《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学习内容,准确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等各项规定,进一步了解、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结合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结果,边学边查边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做到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整改措施上下功,解决纠正上见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市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5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应急办、办公厅各科室。

10.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十

关键词:干部任用条例;选人用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和政治智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这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思想引领、精神旗帜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要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这一重要要求,高屋建瓴、切中要害,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基本组织部门干部,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落实好《条例》,推动干部人事改革不断发展。

一、 深刻领会贯穿条例的精神实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学习贯彻条例,主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准确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要求,做到知人有道、识人有法、用人有据、公正公信。

一是牢牢把握“标准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条例》将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突出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敢于担当是好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为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树立了标杆,确保了选人用人目标正确、方向不偏。

二是牢牢把握“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执政党,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条例》把坚持党管干部这一重要原则鲜明地凸显出来,从酝酿动议到民主推荐、从组织考察到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明确了党组织的主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强化了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三是牢牢把握“正确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人导向是最重要的导向”,“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条例》明确提出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注重基层的导向,这是我们党用人思想的继承、丰富和发展,有利于解决“四唯”问题,真正做到选贤任能、知人善任。

四是牢牢把握“程序方法”。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了完善,比如在框架设计上,增设“动议”一章,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在民主推荐上,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既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票取人,又发挥了民主推荐作为选准用好干部重要手段的作用;在考察环节,突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的考察,既能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又能防止“带病提拔”问题。同时,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破格提拔等进行规范完善,形成了可操作、可检验、可追责的闭环系统,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是牢牢把握“纪律要求”。条例着力贯彻“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充实调整“十不准”纪律,提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厉查处、严肃追责,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不可逾越的“底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以刚性的纪律纯洁选人用人风气。

二、紧密结合实际把条例落到实处

一要学习宣传好。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观念,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对干部集中轮训、培训,使每名领导干部熟知《条例》、自觉遵守《条例》。组织部门深入学,把《条例》作为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的常规教材,全员培训、学深吃透,使每名组工干部成为精通条例的行家里手。

二要严格执行好。严格标准,坚持好干部标准,特别是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考察干部在理想信念和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表现,确保各级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提任选拔干部过程中,要严格把关,严格遵守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工作基本流程.凡没有经过规定程序的,一律不考察、不研究、不呈报、不上会:要严格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的进行倒查,既严厉查处当事人,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参考文献: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1月14日)

11.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十一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区委高度重视,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领会落实中央精神,房山种植中心按照区委的要求,立即组织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规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本人对照文件逐条研究,正确把握内涵,务求领会精神,并获得以下心得。一、四项监督制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1、四项监督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2、四项监督制度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制度依据

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还使一些地方和部门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3、四项监督制度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列出了五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了五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规定了七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了“事后”监督,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

二、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特点

1、监督体系上

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个人心得体会(2)

2、责任主体上 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范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个人心得体会(2)由搜集自网络或网友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主要是关于个人,制度,监督,学习,选拔,干部,任用,用人,工作,选人,的,希望大家尊重原创者的知识产权。

2、责任主体上

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3、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上

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

4、监督效果上

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的问题。

三、学习的关键在贯彻落实

1、要认真学习,拓展广度和深度

积极参与专题辅导讲座、大会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知识问答测试等方式的学习,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真正的熟知。要将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列入日常学习、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全面的分析检查,整改提高扩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2、要全面推行,抓住重点

严格执行这四项党内监督制度,必将对本单位及中心系统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起到持续的推动作用。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关键是抓住重点。推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突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倒查”机制;推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是要加强事前防范和监督指导,前移监督关口;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重点是全面覆盖;推行离任检查制度,要重点是离任必须检查,检查必须动真格不搞例外。

3、要督促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所以一定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本人对照文件逐条研究,正确把握内涵,务求领会精神,并获得以下心得。一、四项监督制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1、四项监督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2、四项监督制度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制度依据

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还使一些地方和部门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3、四项监督制度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列出了五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了五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规定了七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了“事后”监督,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

二、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特点

1、监督体系上

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2、责任主体上

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3、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上

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

4、监督效果上

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的问题。

三、学习的关键在贯彻落实

1、要认真学习,拓展广度和深度

积极参与专题辅导讲座、大会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知识问答测试等方式的学习,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真正的熟知。要将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列入日常学习、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全面的分析检查,整改提高扩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2、要全面推行,抓住重点

严格执行这四项党内监督制度,必将对本单位及中心系统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起到持续的推动作用。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关键是抓住重点。推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突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倒查”机制;推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是要加强事前防范和监督指导,前移监督关口;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重点是全面覆盖;推行离任检查制度,要重点是离任必须检查,检查必须动真格不搞例外。

3、要督促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12.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十二

前不久,党中央颁布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上述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监督制度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中央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决心,不仅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没有强有力的执行力,就不可能取得了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实际成效。提高执行力,学习宣传是基础。四项制度的精神如果没有深入到党员、干部头脑中去,再多再好的制度也只是“耳边风”。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将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确保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知,组织人事和纪检干部精通,从而不断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解读四项监督制度,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有效性。提高执行力,制度配套是重点。中央及中央组织部出台的四项制度,是针对全国而言的,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要各地、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措施,出台相关的配套制度,特别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离任检查的相关制度,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长效机制。提高执行力,监督检查是关键。制度能否落实,监督检查系于一半。各级纪检、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把制度纳入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内容,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突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键环节的检查,如对初始提名环节、民主推荐环节和讨论决定环节等工作的检查。提高执行力,加大惩处是手段。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要采取加大惩处这一规手段。要建立问题发现机制,疏通问题反映渠道,对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的,做到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必查,实名举报必查,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特别是对典型案件,要处理到位、宣传到位、处理到位,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作用,不断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威慑力。

13.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十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全篇分为:第一章总则,共5条、第二章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共5条、第三章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共5条、第四章任前事项报告共2条、第五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共4条、第六章专项检查共5条、第七章离任检查共3条、第八章问题核查共3条、第九章责任追究共7条。全文针对监督检查的相关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监督检查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有效发挥监督的作用,是防止权力变质的保证,一是增强党员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二是这次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是依法保障人民对党和国家及其工作人民监督的权利。三是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进一步完善制度、设立专用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做到专人管理、专人接访,方便监督。四是完善监督措施,促进监督转化,提高监督的效果。落实好监督检查办法有利于政府工作的透明化,提升政府威信度;有利于进一步开展政府工作,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有利于透明化干部选拔任用。

党政领导干部肩负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策和实施的重要责任。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不仅关乎着党风民意。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检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通过发现和培养一批又一批优秀干部来承担历史使命。只有严格的监督检查,我们党才能人才辈出。因此在干部选拨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克服监督主体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想监督,不能监督的不良心态。要努力提高监督客体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加强学习培训,树立正确的名位观、权力观、监督观,奠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规范自身行为的思想基础。明确监督责任,使监督主体充分认识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既是职权,又是职责,促使监督主体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不断增强监督主体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民主健康的良好选人用人社会氛围。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范文2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全面加强和系统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制度成果。

新时代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全方位管理,加强党内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新时代的干部监督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主动分析新形势、新问题,切实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推动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构建科学的干部监督体系,打开干部监督工作新局面。

进一步建立完善干部日常监督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强化监督重在防范的理念,抓在时时事事处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提升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以此来约束干部的权力和个人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干部个人的党性修养,特别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持续为干部补充精神上的“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制度笼子”中工作生活,推进干部队伍由不愿被监督向自觉被监督转换。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范文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一直以来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是广大干部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为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了正确的方向。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来制定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为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环境具有重大的意义。

我们要认真做到,《办法》中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发扬民主、群众参与,分类施策、精准有效,防治并举、失责必究”,《办法》明确指出对干部的任用,提升了标准,要求干部遵纪守法,坚持正确工作、人生、生活方向,选出来的干部要让组织放心、干部服气、群众满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好干部,要德才兼备,品德和才能都要具备。

14.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十四

选人用人问题历来是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古人云:“为政之要,贵在得人”,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党始终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

当前,干部选任工作如何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如何提高水平,实现群众利益的根本需要?如何创新方法,有效解决干部选任工作弊端,树立正确鲜 明的选人导向?成为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新挑战和新课题,迫切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干部选任的科学机制,更加有效地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 实。

积极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自觉性,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为选人用人公信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在自学过程中,我本人坚持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原则。重点学习了组织部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及相关学习材料》中的6篇必读书目。这次的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法规意识,增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增强与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的自觉性,推动全州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通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及相关学习材料》,我个人谈谈几点心得和体会:

一、加大对干部任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按 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准用好干部,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 部署和要求,紧紧国境线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一大批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被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作为党员领导,在学习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时要注重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通过组织学习教育、业务培训、实践锻炼等途径,大力加强人事干部的能力建设,提高干部人事的政治鉴别、政策运用、知人善任、人事业务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保证《条例》和有关法规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作为干部群众,通过对干部任用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运用水平,培养干部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做到人人知晓选人用人制度,树立主人翁意识,消除对干部选拔用人的许多质疑,及时遏止苗头性问题,确保选人用人的透明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

二、增强贯彻干部选拔任用的自觉性

通 过学习,克服各级党政“重使用、轻培养”的观念,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标,围绕提高选人用 人公信度,使领导干部熟知组织人事政策,从而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把干部推荐提 名关、考察考核关和讨论决定关,选好人、用能人,多用民众公认的有公心、有能力、会办事的人。让那些真正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脱颖而出,找到施展才 华、为民服务的舞台,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杜绝跑官要官现象发生,使那些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不讲原则的人没有生存的土壤,进一步提高选人 用人水平和群众的满意度、公认度。

三、加大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度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然是干部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在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过程中, 通 过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建立起一整套民主的运行机制,使群众在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党的干部标准和干部政策,参与选拔、管理、监督干 部等各项工作。以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群众的选择权和群众的监督权,以群众满不满意、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为重要标准,努力把 组织意见与群众意见科学地统一起来。积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竞争上岗制度,进一步扩大竞争上岗的职数和范围,解决好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的问题。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要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和不出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干部队伍中来,营造一个有利于人 才成长、鼓励人才干事、支持人才创业的良好环境,羸得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四、加强党组讨论决定干部相关制度建设

切 实实行研究决定干部预告制。党组研究干部任用,必须提前通知党组成员,让他们在会前能对所要研究干部的情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在研究干部时有话可说,有意 见可提,提高党组研究干部的质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研究决定干部任免,积极推广党组讨论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 决制,在严格票决程序的前提下,不断扩大票决干部的范围,以切实发扬党内民主,集中集体智慧,做出正确的用人决策。

五、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相关制度建设

严 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完善三项制度:一是要不断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进一 步扩大民主、强化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增强干部的群众观点和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调动干群参与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畅 通监督渠道,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群众广泛的监督之下;三是要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用人失误或失察的要严格追究责 任。

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选 人用人是党的重要执政行为,通过学习,一是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的要求,不断增强政治敏锐 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正确认识和判断形势,关于用政治的眼光观察和处理问题,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 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坚决维 护党的团结统一;正确处理好勤政与廉政的关系,切实做到廉洁从政,清白为官。三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围绕州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 谋划工作的正确思路、促进工作的具体措施、领导工作的实际本领,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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