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外运合同

2025-01-31|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土方外运合同(精选9篇)

1.土方外运合同 篇一

二期土方施工合同

甲方:四川蓝图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二期土方外运工程

二、工程地点:大英县环城路

三、工作内容:土方开挖,外运、弃渣,负责弃土场、现场的(含金元街路面清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二期场内(见附图标示)土方、一期总平土方(1#、3#、16#楼外侧区域除外)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工期:10天(二期三天)

开工日期:2010年 12月 2日;竣工日期:2010年 12 月 1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1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环卫出渣费以及倒土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

挖、运土方综合单价,按 14元/m3包干价执行。挖土、运方按 13100m3包干,总价183400元。

七、工程结算:

1、发生现场签证时,每笔签证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算。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移交竣工资料后,一次性付至总价的85%,剩余尾款10天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20cm。

2、场内回填部分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并优先选择优质土方回填。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履约保证

为了保证本合同顺利实施。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次日向甲方交付2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后的次日甲方一性返还乙方。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

2、因乙方责任延误工期在合同工期到期后5日内按每日500元进行处罚;在到期后10日内按每日1500元进行处罚,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1份,乙方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2.基坑土方开挖、外运承包合同 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杭州 *****市政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内容:基坑土方开挖,包括自然土表面砼破碎、基础、基槽、基坑、基坑及规定的围护边三角土等的人工修土、土方外运、泥浆外运等。

四、承包基价:土方每立方米按45元计算,包括土方外运及挖土机械进退费、场内外驳费,也包括在挖运土方过程中涉及到市政、交警、环保等到单位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挖土机械上下基坑所涉及的路基枕木等的费用。挖土量按双方丈量认可结算。开挖前自然地坪标高由发包方经理负责签字确认。

五、施工日期:自具备条件挖土开始算起60 天(除大雨天外)完成,以基坑底修土完成为准。如乙方不能预期完成任务,甲方有权充实挖土人员,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遇挖土机无法处理的地坪及地下障碍物,经甲方同意签字费用认可。由于外部因素影响挖土,工期不予顺延;由于发包方原因影响工期,经发包方代表签证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施工工期拖延按伍仟元/天计罚,施工工期提前一天按伍仟元/天奖励。

六、质量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数据,地下室图纸和围护方案及挖土方案,严格按照程序施工,不得违规施工。如因乙方施工不

当而发生工程桩损坏,围护破坏而造成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前交质保金10万元,工程结束

退回。土方工程完成付总工程款的1/3;±0.000完成付总工程款的1/3;主体封顶付总工程款的1/3。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关工程图纸等技术资料,提供围护方案、自然地坪标

高,及时审核乙方上报的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2)根据乙方挖土情况及时测量,调整挖土位置及深度;

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情况,由乙方落实挖土施工顺序;

4)及时处理和协调挖土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5)按合同工期规定,监督乙方合理完成挖土任务;

6)负责提供夜间照明和组织基坑排水工作,以及协助办理夜间

许可证。

2、乙方责任:

1)土方开挖前上报甲方土方开挖方案;

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挖掘,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合理完成挖

运土任务;

3)按照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方案、资料进行挖土施工,不得

随意超挖;

4)挖土施工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项目部协商,由项目部全权

处理所有事务;

5)施工过程中如由乙方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6)挖运过程中的环保、交警、市政等的协调处理和费用的交纳,以及挖土期间夜间施工许可证费用的交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备案一份。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押右手拇指指印、经有限公司

发包人(签字、押右手拇指手印):承包人(签字、押右手拇指手印):

3.土方开挖外运工程 篇三

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 土方开挖外运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土方开挖外运工程 1.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2.1、按照甲方批准的土方开挖方案、开挖范围边线图、放坡系数、开挖深度等及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并积极调配满足现场施工及工期需要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工具,以确保完成合同规定施工内容。

2.2、负责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及开挖所需机具、设备、运输等工具的组织与管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2.3、负责将土石方外运,落实外运土石方的卸料场地,手续完善及相关费用; 2.4、负责落实开挖土石方的运输过程城市市政管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2.5、负责协调、处理开挖土石方全过程当地各种关系协调、城市执法、市政检查、社区环境及可能影响施工的一切情况,并承担相关费用;

2.6、负责办理有关的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2.7、负责挖掘地面垃圾的清运以及在挖掘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运(包含场内道路、清理桩头),并承担费用。

2.8、负责协调许昌市地方性的土方清运的相关管 2.9、配合总包工程、支护工程、降水工程交叉施工作业,并承担其费用。即配合总包工程人工清理土方、配合支护工程修理边坡、配合桩基工程施工工作面修整、配合现场倒土等其它工程。

2.13、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如因降水不到位造成工程施工难度增加,需乙方在开挖基坑范围内垫路基,增加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任何施工措施均由乙方承担费用。

2.13、因市政检查、天气等原因影响,乙方不能为相关施工内容提供工作面发生倒土及其它与土方机械有关的工作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14、负责甲方冲洗设备管理费、维修费、电费、沉泥清理费。

三、工期:

3.1、施工工期: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工程部通知为准;土方开挖按阶段按区域开挖,每个区域由工程部限定工期,乙方在限定工期内完成要求开挖任务,且总工期小于等于 日历天。3.2、工期调整:

3.2.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环境影响、道路情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政策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群众阻挠施工等一切可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市政检查等因素外,出现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调整。

3.2.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土方开挖运输机械,以满足工程进度及其它各专业工程施工需要。

3.2.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在影响工期延误的情况发生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予以顺延。

四、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4.1、承包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其整体开挖综合单价为 元/m3;分阶段开挖综合单价为 元/m3;土方内盘综合单价为 元/m3;此固定综合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结算时不再做任何调整。

4.2、该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所有内容应承担的费用,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土方挖运、桩间土挖运,机械进出场费、路基费用、卸土点费用、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安全文明施工、周边协调、向政府缴纳的垃圾处置费、治安交通市容环卫环保渣土巡警申报和协调费、夜间施工申报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垃圾清运费、现场土方倒运及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4.3、工程量计算按照甲方批准的开挖范围边线图、放坡系数、开挖深度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结算。

4.4、工程量结算方式:挖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4.5、工程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5.1、本工程按形象进度进行工程款支付。

5.1.1本工程第一次开挖深度至3m,付至已完工程量的65%;工程量按甲方批准的开挖边线图及开挖深度暂估工程量,此工程量仅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本工程结算依据。

5.1.2本工程第二次开挖深度至垫层下标高时,付至已完工程量的65%;工程量按甲方批准的开挖边线图及开挖深度暂估工程量,此工程量仅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本工程结算依据。

5.2、本工程合同范围内工作内容全部完成,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本工程进行结算,工程量按照甲方批准的土方开挖竣工图、放坡系数、开挖深度、变更、签证、工作联系单等据实核算,根据双方认可的审核后工程量,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价款的90%,剩余10%价款作为质保金,待基础工程全部回填完成,未有遗留问题发生,剩余款项一次性无息付清。

5.3、本工程形象进度应在规定的工期控制性节点内完成,如果工期控制性节点内没有完成甲方要求的出土量,形象进度工程款按已完工程量的40%支付。5.4、每次付款时,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

5.5、甲方对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及控制,若乙方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问题而又未及时按甲方要求处理,则甲方有权暂缓审批该阶段的付款申请或酌情减少付款比例。

六、履约保证金:

6.1、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壹佰万元,乙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工作结束后,无息全部退还。

6.2、项目经理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如果更换项目经理,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七、安全文明施工: 7.1、乙方进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规范、标准、条例,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因违反上述规定及要求发生的安全事故、因乙方人员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因第三方对乙方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2、乙方严应格按照甲方认可的项目班子进驻现场并组织施工,并承担市政道路的保护和居民出入口的安全标示、防护费用;

7.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标准化文明施工,服从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并承担与文明施工相关的所有费用; 7.4、乙方因违反国家、政府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处罚均由乙方负责;

7.5、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佰元的违约金;

八、权利和义务: 8.1、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

8.1.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及管理;

8.1.2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有关方案、图纸提出意见,并及时确认; 8.1.3 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定; 8.1.4 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验收; 8.1.5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8.1.6 甲方应及时处理乙方的有效投诉;

8.1.7 甲方有权享有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8.2、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后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8.2.1 现场代表每月出勤率为不小于22天,每天在甲方指定的打卡机上打卡,早上晚上各打一次卡,每月按时打卡不少于44次。若项目经理每月少打一次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0元/人.次;若项目经理累计有两月出勤率不到22天,即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若支付壹拾万元违约金后仍不到岗者,发包人根据情况可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更换后的项目经理不得低于原投标项目经理所具备的资格、业绩、文凭、技术水平、责任心,并须得到甲方认可。中标人项目经理若有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请并得到甲方负责人批准。

8.2.2 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但需甲方认可,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8.2.3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和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名单,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上述计划和人员名单,否则,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

8.2.4 乙方以下人员,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8.2.4.1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8.2.4.2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甲方正常工作者; 8.2.4.3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8.2.4.4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8.2.4.5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8.2.4.6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3、乙方自备的设施、设备、机械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及要求,必须向甲方报验后方可进场,在使用前须通过甲方的验收,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并纳入甲方机械管理范围,如因乙方自备设施、设备、机械不良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8.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让或转包。

8.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否则,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

8.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程月报、工程周报、施工进度报表、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8.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上报满足施工需要的土方开挖机械、运输车辆等施工工具,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现场和工期要求随时调整施工机械。

8.8、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工作,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害的,其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

8.9、注意对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由乙方原因引起影响支撑体系稳定、基坑边坡坍塌造成的返工及工期延误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8.10、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开挖详图进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原因超挖、扩大开挖边线及放坡系数,致使工程量及费用增加,乙方承担该项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总包回填费用。

8.1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施工文件(包括图纸、技术方案、计算书、效果图、通知单及技术核定单、电子文档及类似文件等)的版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泄露给第三方、用于第三方或转送给第三方,否则将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8.12、在本合同期限内,因乙方与第三方就财物和人员损失形成争议,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和社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时,乙方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或甲方通知要求的时限内解决争议,消除对本项目的负面影响。若乙方未能解决,甲方有权代表乙方与第三方进行磋商以解决争议,乙方应当无条件接受处理结果,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8.13、乙方有权享有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8.1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理现场协调与管理,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顺序开挖。

九、违约责任:

9.1、总工期违约:如乙方总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十日(含十日)则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在解除合同后一日内无条件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承担已完成合同价款40%的违约金。

9.2、阶段工期违约:土方开挖按阶段按区域开挖,每个区域限定工期,若在限定工期内未完成要求开挖任务,视为违约。每个区域工期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若逾期超过十日(含十日)则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在解除合同后一日内无条件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承担已完成合同价款40%的违约金。

9.3、施工质量违约:

9.3.1、凡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本合同要求的,由乙方负责更换、重作,并承担所有费用,且甲方不予工期延缓,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3.2、凡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停止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书面通知退场,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9.3.2.1不能按合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对甲方的改进要求在三日内无正当理由还未实施;

9.3.2.2放弃工程或表示不继续按照合同履行其义务; 9.3.2.3将整个工程转包或将合同转让他人;

9.3.2.4有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或妨害合同履行的行为的。

9.4、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时,双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结算,甲方有权有进一步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9.5、凡在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存于甲方的任何利益中直接扣除,且甲方对未能扣除的部分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十、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3、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1.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具法律效力。

11.2、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采用下列第 ② 种方式解决: ①提请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11.4、附件:

1、新东桂苑土方区域划分图;

2、新东桂苑土方开挖方案及详图;(该附件待工程开工,方案评审合格后附后)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账 号:

4.土石方外运承包合同书 篇四

甲方:长沙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昭云大道下穿铁路工程项目部 乙方:

为优质、快速搞好昭云大道下穿京广铁路工程项目的土石方外运,双方本着公开、公正、友好、自愿的原则,乙方在充分了解了该工程现状(包括土质变化、地貌现状及卸土区、施工现场现状等)后,就该项目的土石方外运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内容

本项目下穿铁路框架桥顶进基坑土石方、排水管顶管、工作井等土石方外运承包给乙方:本工程土石方开挖、装车由甲方自行组织挖、装,乙方负责组织自卸车外运:土石方外运至甲方或业主方指定的卸土区卸土。总方量约25000立方米。

二、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的本项目土石方外运不区分土石方类别、含水量等因素,按运费、渣土准运、外运途经道路清洗、运营管理、人机保险等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

三、承包单价

本项目所有土石方外运承包方式为综合单价包干(不舍税)。综合单价包括土石方外运过程中涉及到的政府部门的办证费、渣土准运费、道路清洁费、管理费、保险费用以及土石方运输、弃土(卸土)受理、积水处理、场地平整及清理等产生的费用。综合单价为1 7元/立方:本工程预计总额约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四、施工工期要求

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后,乙方应及时组织土石右运输车辆及管理人员进场抓紧进

行土方外运。工期约为50个日历天。本项目下穿铁路顶进基坑出土、排水顶管出土、框架和涵管顶进为少挖多段、勤顶随挖循环作业。预定顶进与线路恹复的工期为2015年春运前完成,乙方外运土石方为中间施工环节,必须紧密配合、风雨无阻进行。若因乙方运输车辆组织不到位或车辆数量不够,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则按乙方违约处理,违约金每天贰仟元。

五、工程计量

1、框架顶进土石方计量

(1)、顶进基坑土石方外运部分:以现场测量双方确认基坑标准纵断面面积为㎡:为计算土石方的基础,待单孔框架顶进就位后,分孔现场丈量横断面综合宽度(含侧向塌方),两项相乘即为框架顶进基坑土石方量。

(2)、基坑基础换填土石方外运部分:当基坑基础出现换填挖土外运时,按换填进入基坑的材料方量计算土石方外运量。

2、排水顶管涵土石方外运计量

(1)、工作井土方按入井挖土实方为外运土石方量。

(2)、地下暗挖顶管土石方按顶管人洞挖土实方为外运土石方量。

3、框架下穿铁路工程为赶工期,中途出现下雨、地表地下水及重要城管事项,土石方无法外运时,将发生二次转运,第一次转运至施工现场周边堆积,甲方按每车元另行计价:第二次从现场堆积赴外运至卸土区时按本款第1项第(1)种方式计量。

4、出现上述以外的土石方外运情形,按现场实际签证计量。

六、工程款支付

乙方在预计的总外运量完成50%时,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70%的款项,框架全部顶进就位后,甲方支付至90%的进度款,本工程土方外运全部完成时,办理完结算后1土石方外运承包合同书

天内支付结算款总额的100%。若乙方中途退场,甲方只按已完成外运量的70%结算款项,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甲方另行组织新队伍进场施工。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组织挖机及时开挖土石方并装车:负责现场水电及道路及洗车台。

2、负责与政府部门落实卸土区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3、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

1、负责组织渣土运输车辆,满足甲方现场开挖、运输进度要求。

2、负责政府部门需要的渣土准运证、道路清洁、或相关保险办理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合同范围内土石方运输、弃土(卸土)受理、卸土区场地平整及清理等;卸土区若需道渣铺路或挖机、推土机平整均由乙方解决。

4、及时调度车辆,服从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5、土石方外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与纠纷、属于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及驾驶员的保险办理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6、办理施工场地及途径范围的交通、环卫、噪音管理、城管等一切施工所有手续和社会治安的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7、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例》执行,搞好文明施工,严禁带泥车辆上路,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及泥土污染道路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七、其他

1、乙方须自觉服从当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办好办齐按政策规定的各种证、卡手续,甲方负责协助出具、提供相关资料。

2、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3、除已明确有违约处罚外,本合同履行中,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合同金额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双方全部履行合同后,本合同自动解除:施工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都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双方确认的实地勘测断面(计量)图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5.土方承包合同 篇五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成都资阳工业发展区起步区给水工程土石方项目承包给乙方,责、权、利分清,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 工程名称:成都资阳工业发展区起步区给水工程土石方项目 二. 工程地点:卫星村6组与八大八队交界

三. 工程内容:乙方负责土石方开挖、爆破、回填、运送到甲方指 倒料场、倒料场清理碾压、沿线道路清扫等工作。四. 工程量计算:以甲乙双方测量员实际测量为准 五. 工程工期:

六. 结算方式:以现场实际方量,按13元/ m3计算。乙方进场一周 后,甲方支付元;乙方进场完工后,甲方支付50℅;工程完工八个月后,甲方结清全部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拖欠。七.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进度监督,掌握高程,指定乙方开挖及回填的深度。2.工程开工后,甲方单方面要求乙方退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因自然灾害无法施工或由甲方赶工造成的事故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责任:

1.工程开工后,乙方中途退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工程施工 中,因乙方施工不当,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

产损失和所有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八、本工程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电话: 年月日

乙方(盖章)电话: 年月 日篇二: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标准)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条款,结合本工程的

具体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所开发的土石

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1.5工期: 天 1.5.1开工日期: 2013年 月 日 1.5.2完工日期: 2014 年 月 日

1.5.3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 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 力量。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

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1.7工程造价 1.7.1综合单价: 土方工程1公里内每立方 元即 元/m3(本工程采用以挖方工程量为计量综合单价 包干,包括土石方开挖、排渣运输、回填碾压、弃土、场地平整、清淤除表等)。运输距离超 出1公里外每立方增加。

石方工程1公里内每立方 元即元/m3(本工程采用以挖方工程量为计量综合

单价包干,包括土石方开挖、排渣运输、回填碾压、弃土、场地平整、清淤除表等)。运输距 离超出1公里外每立方增加整。

爆破工程若施工过程中需要打眼放炮,根据打眼放炮工程量及现场施工实际情况,雷管炸药及放炮所需原料等由甲方统一负责提供。

1.7.2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 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

要求的手续。

1.7.3计量方式和验收可并盖章后作为该项目计价的土石方工程量依据。土石方合同的土方及石方的单价,堆土距离及堆高应附组织设计。乙方施工进场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组织方案给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以及项目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项目部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应无条件重新施工,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第2条:双方责任 2.1甲方责任

2.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2.1.2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2.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2.2乙方责任

2.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2.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报备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 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2.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2.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2.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

2.2.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3条: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3.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3.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第4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4.2下雨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4.3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第5条:工程付款

5.1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支付乙方5%进场费(按合同总金额),本工程按当月总进度90%工程量每月15日 进行结算拨付,最后决算10%工程款工程竣工一年内付清。

5.2土石方机械进出场费约定为:挖掘机每台2000元整,土石方运输车每台600元整。第6条 安全施工

6.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6.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6.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到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6.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6.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承担。6.6乙方承包此工程式为大包干,在施工中(包括转运)所发生的一切伤、病、残、亡等,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7条:文明施工

7.1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应报名册给甲方。

7.2乙方必要的生产场地仅限于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乙方的生活住宿问题在场外自行解。7.3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执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如乙方不能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8条: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不得转让,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分,乙方不得另行转包或分包。第9条:违约及处理

9.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相应顺延工期,并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9.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9.3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9.4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按合同金额的10%计算违约金。

9.5乙方工期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顺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罚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出。赔偿甲方各种损失(包括甲方内部的损失及来自业主方的全部罚款)。

9.6乙方质量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则甲方在后期付款中扣留承包价款的10%的费用,直至到工程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9.7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整体工程通过验收。

9.8若乙方在施工阶段,用机械设备或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第10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11条:其它事项

11.1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其它条款即告终止。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4.2本合同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要协商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传真: 公司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篇三: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书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土石方工程(范围以发包方提供的平场红线图为准)。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

1.4工程承包方式:土石方施工总承包,工程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价款。1.5 工程单价:

1.5.1 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平基土石方工程内容的综合含税包干单价:(人民币),大写:。1.5.2 发包方留存建筑用毛(片)石方综合含税包干单价: 元/m3,大写: 【此价格包括毛(片)石的挑选、装运至发包方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等工作内容】。

平基土石方工程量以发包人提供的原始地形图和施工平场图计算的开挖量为准;发包方留存的建筑用毛(片)石量以实际堆码量为准。

二、工程内容及要求

2.1 工程内容:自行组织土石方(不分土石方成分、不分开挖及回填深度)机械(含人工配合)开挖、爆破、土石方场内转运、弃渣回填、回填土石方碾压及平整场地至设计标高和地界范围;以及与此相关的施工安全技术等措施(如临时边坡围护、排水、爆破边坡采取的可靠安全防护等)和对外协调;设计变更;发包方委托新增的零星工作内容。

2.2 工程要求:以发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图、发包方提供的设计变更、相关技术规范和发包方的要求为准。土石方平场后与设计值的偏差不超过+10cm至-20cm;地块场地平整应按《场地平整施工规范》分层碾压,碾压密实度达到85%以上;发包方留存的建筑用毛(片)石块径应不小于20cm且不大于40cm,具体留存方量以发包方通知为准。本工程执行的相关规范为:《工程测量规范》、《爆破与土石方施工规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场地平整施工规范》等。

三、工期要求(以日历天计)3.1 工程总工期 天,开工时间以发包方开工指令签发次日起计算。指令发出后7日内承包方没有进场施工,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2 工程总工期已充分考虑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下雨、下雪、停水、停电、节假日、高温天气、扰民和民扰、周边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

3.3 除不可抗力、发包方提交的施工图时间延后、政府要求停工及民扰造成整体停工1日以上的情况外,工期一律不顺延。以上影响工期的情况发生后,承包方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发包方并在次日以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书面确认后工期才得以顺延。否则,即使以上情况确有发生但承包方未能及时书面通知并获得发包方认可,工期也不得顺延。

3.4 若承包方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造成工期延长,则每延长一天对承包方处以壹仟元的罚款,该罚款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如果延期超过一个月,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将后续土石方工程发包给其它施工单位。由此终止本合同时,承包方应在两天内将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撤出施工现场,并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发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方工期每提前一天竣工,给予壹仟元奖励。

3.5 承包方在收到发包方工程开工指令后,承包方指定的项目经理拒绝签字,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

四、工程价款

4.1 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确认:本工程包干单价已综合考虑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序(包括完成全部工序需采取的安全等各项措施)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为全费用包干单价。

4.2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确认:本工程土石方综合包干单价内容包括:

承包方(不分土石方成分、开挖高度、回填深度)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内容的费用和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各类钻孔、减震带设臵、爆破(含雷管、炸药等配送费用)、机械及人工破碎、管线保护、开挖、上车、降尘(场区内外)密闭运输、(场区内、外)倾倒处臵、回填区土石方的分层摊铺和碾压(密实度85%以上)、场区出入口保洁(包括建临时洗车场)、对周边造成的炮震及炮损、环卫、交通堵塞、周边协调,民扰停工损失等。

平整场地至设计标高和边界等土石方工程施工应包括的所有正常施工环节所包括内容的施工费、施工用水电费,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施工措施费(如临时边坡围护、场内排水、地下排水、周边建筑物的爆破安全防护、修边检底、设减震带、石方的破碎等)、各环节满足国家施工规范和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所需要的一切费用、油料涨跌因素、合理利润、税金等完成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区内分层摊铺及碾压等全部内容及费用,结算时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4.3 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表明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关于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案表示接受,不因此而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缺陷负责。因施工组织设计会带来相应的措施费均已包括在综合单价内。如因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不当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应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4.4因发包方自身原因造成平基土石方工程以外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非发包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方案的调整及突发事件而产生的费用作为承包方风险由承包方承担。

4.5 涉及承包方承包工程相关的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施工围栏、安全防护、临时设施及涉及承包方标志、广告宣传等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5.1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地下管网图、地形图、红线图;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工程计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6.土方开挖施工合同 篇六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六合美景名居项目地下室工程土方开挖全部工程施工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该项工程基础土方开挖施工任务,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前提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六合美景名居 工程地点:护城路浅水湾东边。工程承包范围:

在甲方指定的项目位置,甲方提供开挖土方的范围 ,由乙方开挖,项目范围内符合甲方图纸要求的地下室土方工程,包括土方运输、平整(不包人工平整)、人工平整产生的土方搬迁外运项目工程。质量标准:

1、土方开挖工程均按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按照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施工。

3、中间工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合同工期:

工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方式:

开挖及外运每立方米土方_____元:(包含外运土方运输及处置堆放场地)一次性发包(不含税收)工程量以开挖图纸结合实际放坡以双方现场实测核定为准。乙方应在分包工程全部完成7日内.持甲方验收资料向甲方负责人申报完成,甲方负责人确认验收达到合格后视为完工.付款方式;

在土方工程开挖后_____天付_____几万元(或百分之多少),余款在土方开挖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后____天内付清乙方。安全施工: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乙方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及街道抛洒土,冲洗道路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确定的质量要求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保持现场街道卫生整洁。

八、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基坑整平, 场地钢板、修整变坡、坑底标高控制,部分地段机械无法进入的,人工配合开挖等一切质量要求。

2、乙方要认真考查施工现场,充分考试到工程施工中各种因素的影响。

3、乙方施工过场中若场内外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和费用,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桩管损毁的,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4、施工时,乙方应采用大、小挖掘机配合施工(小挖掘机挖承台)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土方运输沿线的清扫或清洗由乙方负责协调好城管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关系并承担由于土方运输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6、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场地斗殴、惹是生非,一切要听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取消与乙方的合同关系,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开挖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九、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7.土方开挖工程合同 篇七

甲方(发包方): 乙方(施工方):

甲方将土方开挖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开挖、放坡、基坑底整平、运输、转运、解决运输道路、卫生(乙方安排人员甲方安排水车)及堆放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1、2、3、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土方开挖、放坡、基坑底整平、运输、转运、解决运输道路、卫生(乙方安排人员甲方安排水车)及堆放施工

二、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位置,进行基坑土方(及有桩时桩间土方)开挖、放坡、基坑底整平、运输、转运、解决运输道路、卫生(乙方安排人员甲方安排水车)及堆放(按甲方要求高度不低于4米、堆放完成后由甲方进行防尘覆盖)。

三、合同工期:按甲方指定要求:打桩前土方五天(有效工期)完成(2018年5月2日完成)不可抗力顺延,打桩后按甲方要求。不按要求完成的,晚一天罚款壹万元整。

四、质量标准

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深度、宽度、平整度、放坡、运输、转运、解决运输道路、卫生及堆放要求进行施工。

五、计量方式

挖方工作完成后,应在甲方组织下进行验收,开挖方量按实际基坑挖土量(实方)进行计算,其他不另计算。

六、合同单价

甲方支付给乙方土方开挖、放坡、基坑底整平、运输、转运、解决运输道路、卫生及堆放的合同单价为:打桩前即上层土方人民币9.5元/立方米,打桩后即下层土方人民币10元/立方米(含掏桩)。

七、付款方式

乙方在土方开挖完成且基坑等其他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将所完成工程量按人民币80%价款支付给乙方,余款在乙方按要求堆放土方工程及基槽完工验收、乙方所有工作完成后10天内无息付清。甲方只对乙方签约人办理手续、支付款项,他人甲方不予办理。

八、责任

1、本工程为包干价,乙方负责协调所有阻碍施工的各种事项。

2、为了预防塌方在开挖的基坑周边不得堆土。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场内外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乙方造成的任何部门查处车辆问题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并做好各部门的检查准备工作。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同当地居民或环保等任何部门发生的打架、扯皮等一切纠纷均同甲方无关,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听从甲方现场管理、技术人员的指挥。不服从甲

方管理的,每次罚款5000元,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6、在挖土方过程中,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进行坑底的标高测量。

7、配合业主、监理、环保等任何部门的检查,并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8、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提供工程所需的辅助材料和机械设备。

9、乙方必须遵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不文明施工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因不文明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严禁克扣民工工资及机械费用,不得恶意拖欠工人工资及机械费用,如有发生,甲方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及机械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或监督乙方发放,存在问题时甲方不支付工程结算款。

1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操作手、民工的食宿由乙方自理。乙方必须负责好乙方的安全及环境卫生。

12、乙方施工中要协调好与各班组之间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

13、乙方因人力及机械不够、技术不济,无法执行合同条款,甲方要求中断合同,甲方有权利不给办理结算,作自动退场处理。

14、乙方完全承担因本工程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死亡、工伤、医疗等事故)。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及机械费用。

1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施工,并保证按期完工,验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误和验收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乙方中断施工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工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工程。

16、在政府拨款未到位前,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诉讼和信访等)向甲

方和业主主张工程款进行支付或索赔。

17、因乙方原因停工或退场,甲方拒付乙方施工费并且承担违约责任及误工费。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8、土方堆放任务完成后,土方外出出售时由双方商定或承包价格调整。

19、环保局的协调工作有甲方进行,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有乙方进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方:

日期:

8.土方工程合同 篇八

甲方(发包方): 乙方(施工方):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土方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项目位置,进行基坑土方开挖及外运。

2、桩间土土方开挖、基坑底平整、回填和其他土方范围工程。

三、合同工期:响应甲方进度计划,阴雨天造成的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四、质量要求:乙方根据施工图要求的深度、宽度、平整度及放坡要求进行施工。

五、开挖土方计量方式

挖方工作完成后,应在甲方组织下进行验收,开挖方量按实际挖土量进行现场测量计算。

六、合同单价

1、甲方支付给乙方开挖的合同单价为_____元每立方米,垃圾土每立方_________ 元,回填土每立方_________ 元(不包括堆土),所挖土方归乙方所有。

2、打桩出泥浆土另算。桩间土方开挖、基坑整平和回填另算。

七、付款方式:土方开挖过程中,过半付已完工程量的30%,土方完成后付已完工程量的60%,下余待工程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八、责任:

1、本工程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土方运输沿线公路的清扫及清运,甲方负责协调城管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关系。

2、乙方自找弃土场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施工过程中同当地居民发生纠纷、争执等情况由甲方负责协调。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5、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6、土方开挖过程中,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进行坑底标高测量。

7、因乙方原因停工或退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甲方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误工,由甲方承担乙方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及误工费。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9.土石方外运承包合同 篇九

甲方:永州市零陵城投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乙方:陈爱明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零陵区迴龙塔路公侧对面的楼房遗留问题及大量建筑垃圾、地面硬化工程项目施工承包给乙方。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尾房破拆、大量建筑垃圾外运、地面硬化。(2)、工程地点:迴龙塔路公侧对面。第二条:工程范围

高空拆除(前期未拆净的墙体、钢筋混凝土楼板)、搭建脚手架采取机械切割钢筋平行、清理地面大量建筑垃圾、破拆基础墙体(高于自然地面的原有墙体及钢筋混凝土柱)、地面C25混凝土硬化。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项目工期为15天:自2017年10月26日—11月9日止。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工期顺。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

(1)、负责水、电的接通便于施工。

(2)、协调邻居关系、(拆除房屋墙体声音太大)。(3)、及时给予乙方工程量计量签证。乙方:

(1)、注意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杜绝居民的再次上访、尽快完成各项工程量。第五条:质量及安全(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2)、高空作业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施工及下面路人经过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本工程属于零星工程:耗时太多、项目零星复杂、高空作业、水、电由乙方自己与邻居协调使用,且所施工的单项计量非常困难,经与业主现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总工程价款以:肆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49860.00元)。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及中途拔款。

(2)、工程完工后一周内付清合同约定包干陆仟元金额。第八条:违约责任

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第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付清工程款即告终止。(2)、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废止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第十条:争议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持本合同到当地仲裁机关和当地人民法院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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