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审计监督 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2024-12-11

强化审计监督 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共6篇)(共6篇)

1.强化审计监督 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篇一

完善管理机制 强化审计监督

加快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为了落实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指示精神,宁乡县认真分析新形势下村级财务管理的新特点,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加快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完善代管模式,健全规章制度

2001年,宁乡县开展了村帐乡镇代管工作。这是一种单一的账务代管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随着形势的发展,这种管理模式日显不足,特别是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因此,从2006年6月开始,全县逐步改革原有的模式,实行账务、资金“双代管”的新模式。实行“双代管”的乡镇,以经管站为依托,成立会计核算服务中心,负责会计核算和流动资金管理。各村将委托“双代管”的事项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以村委会的名义重新签订委托书。村上不再设会计和出纳,只设一名报账员。在此基础上,乡镇会计核算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资金帐户,统一报账时间(段)、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在会计核算手段上,实行会计核算电算化,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与此同时,县经管局对原有的财务制度进行完善,在全县统一建立健全了13项财务管理制度,以确保对村级财务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

二、建好理财组织,加强民主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的民主管理,我县采取的工作方法是:抓好重要环节,带动民主管理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全县村级财务民主管理达到四个100%,即100%的村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100%的村民主制定了费用开支标准,100%的村实行由理财小组在入账前对收支凭证进行审核,100%的村每年年初由理财小组对上财务进行清理。

1、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提高民主理财能力。去年,我县结合第七次村委会换届,各村全部建立了新一届的民主理财小组,尽量把村上那些懂业务、有威信、做事公道正派的人选入理财小组。同时,县经管局逐乡镇指导,各乡镇经管站具体组织,分乡镇对理财小组长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

2、制定费用开支标准,民主决定审批权限。规范化建设一开始,我们便逐步纠正部分地方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制定村级费用开支标准的作法。现在,全县各村全部实现了由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村级费用开支标准,以此作为理财小组和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审核监督的依据。不仅如此,各村还全部做到了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审批人和审批权限。审批权限一般按开支金额由小到大分为审批人审批、支村两委班子集体审批、村民代表大会审批三个层次。

3、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收支凭证民主审核。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使村级重大财务事项日益增多。这些重大事项的决定,如果不充分发扬民主,既不符合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又得不到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基于这方面的重要性,我县绝大多数村都实现了重大财务事项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在收支凭证审核方面,为了做到凭证入账前由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我县采取了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先在工作基础较好的黄材、白马桥、煤炭坝、玉潭四乡镇试点,然后组织全县相关人员前往现场参观学习,由试点乡镇领导、经管站长、村干部、理财小组组长现身说法,介绍经验。现在,全县各村已全部实行收支凭证入账前由理财小组审核盖章。

4、定期组织清理,及时公布清理结果。每年年初,各村理财小组对本村上财务进行清理。这作为一项重要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在我县已实行多年,形成了惯例,而且纳入了全县半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检查的必检内容。清理结束后,由理财小组写出书面结论,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布,同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有的甚至还将清理结论印发到户。

三、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以前我们的财务公开内容主要是季度、会计报表和财务清理结论。从2007年开始,按照有关政策

和农民群众的要求,我们统一部署,在财务公开中重点增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重大财务事项等群众非常关注的内容。在公开形式上,我们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将原来公开信息容易损毁的黑板报式的公开栏改为玻璃橱窗式的公开栏。而且将公开栏划分为八个固定的小栏目,公开资料由理财小组和会计核算中心审核盖章,相关责任人员签字后直接张贴上栏。特别是在收支明细的公开上,我们还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出长单的形式,分季度将资料详细连续地公开出来。这样,既保证了公开资料的长时间保存,又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全面完整,还保证了农民群众对公开信息的动态了解。

四、规范决策程序,抓好一事一议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是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县的一事一议工作开展时间早,涉及面广。为了把这一工作抓出特色,抓出成效,我们着重从四方面努力。

1、积极引导农民参与民主议事。我们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业务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宣传一事一议政策精神,增强了农民参与民主议事的主动性和执行民主决议的自觉性。全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都是在各村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预案,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形成正式决议的。

2、认真审批筹资筹劳申报方案。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决议形成后,填写申报审批表,连同会议记录和表决签名原件报乡镇经管站初审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方案,提出处理意见,退回乡村进行完善,限期再行申报。去年,全县共有32个乡的238个村的一事一议方案通过了审批,筹资人口69万人,筹资总额908万元,筹劳27万个工日。

3、努力构建筹补结合的长效机制。县人民政府专门下文出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措施。议定项目投资总额10万元以下的筹一补一,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筹一补三,50万元以上的筹一补五。同时,我们还大力倡导社会各界捐助村级公益建设,着力发展集体经济,提高自我发展和自我建设的能力,分级制定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各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将新农村建设资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奖补资金捆绑使用,实现整合资源、提高效益的目的。

4、确保一事一议筹补资金专款专用。一事一议方案审批后,由各村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分解造具到户名册,逐户填入《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发卡到户。各乡镇经管站对筹补资金实行专户核算,专帐管理。各民主理财小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工程较大的实行公开招标。项目完工后,由理财小组对资金的收取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及时公布。县纪检、财政、经管、水利等部门还联合组织对一事一议筹补项目进行督查。年底,县经管局对所有一事一议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五、强化审计监督,加大查处力度

从2004年开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我们开展了改过去以乡镇经管站为主为以县经管局为主的农村审计工作,并把它作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农村发展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

1、加强领导,明确重点。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村审计工作,多次听取汇报,作出重要批示。县委、县政府先后三次下文,进行工作部署。2006年5月,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县经管局关于农村审计工作的专题汇报,并明确提出,要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重点审计,同时还要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分配使用、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2、规范程序,依法审计。我县的农村审计工作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有序开展。审计前,审计组向被审单位下发书面通知,张贴审计公告。审计中,审计人员严格执法,认真调查,主动听取理财小组和群众的意见。审计后,审计组写出审计报告,县经管局区别情况作出处理。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作出经济处理决定;对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违反党纪政纪和触犯刑律的,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3、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农村审计工作要顺利开展,除了得到群众的支持外,还必须要求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我县的农村审计工作正是由县经管局具体负责,在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共同配合下开展起来的。特别是县纪委把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纳入了对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并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指导和协调审计工作。

4、狠抓落实,注重整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下达后,我们不仅要求被审单位抓好落实,而且还要求将审计结论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经管局还制定了审计跟踪回访制度,对被审单位执行审计

决定和落实审计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回访,帮助被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对因客观因素导致问题没有落实的,由被审单位说明情况,作出承诺,限期落实整改。

通过近三年全面开展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我们欣喜地看到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已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进一步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是遏制了农村腐败现象,保护了集体和农民的利益。通过改革管理模式,落实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加强审计监督,把村集体财务置于群众监督和部门职能监管之下,有效地堵塞了财务管理漏洞,规范了农村基层干部的经济行为,从而遏止了农村腐败现象,减少了集体资产流失,保护了农民利益。近几年,全县通过农村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金额就达1015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5人,依法判刑的5人。其中有一个村通过审计挽回固定资产损失159万元,挽回流动资产损失24万元。

二是加强了基层民主建设,激发了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通过规范化管理,全县普遍建立了比较健全的村民议事和民主理财制度。特别是近年来我县通过民主决议、专账核算、民主理财、专项审计等一系列措施开展了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大大激发了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去年,全县通过一事一议向村民筹资908万元,筹劳27万个工日,并以此争取各级财政奖补和社会捐助1290万元,争取银信贷款等2148万元。这些全部投入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共完成村级公路硬化316.4公里,整修村道67公里,加固清淤山塘96口,整修渠道16.5公里、水坝6座,新建桥梁1座。

三是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实行规范化管理后,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得到了落实,因而群众意见少了,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多了;干部压力小了,为民办事的意识强了;干群关系日益密切了,和谐稳定的气氛更加浓厚了。

四是强化了经管部门职能,提升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水平。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使我县经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在基层干群中的威信树立起来,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水平得到了提升。

2.强化审计监督 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篇二

一、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现状

当前, 事业单位的财政专项资金, 主要是通过本级别的财政部分进行预算与安排, 以及上级相关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一些专项的资金补助等方面。通常而言, 关于购买、修理等一次性或者经常性的业务费用具有种类繁多的名目, 针对这种情况, 需要不断的增加事业单位对于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管理, 从而科学有效的制定相关预算, 从整体上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然而在当前情况下,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 导致财政改革工作不断深入, 因此在对财政专项资预算进行执行的过程, 产生了新的问题, 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的探索与研究。

二、事业单位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 财政资金范围不明确

当前, 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基本建设、购置费用以及修缮费用和业务费用等几个方面, 通常都具有各种各样的名目, 并且名称也不统一。当前学术界对于公共支出方面主要有理论分类以及统计分类这两种分类方式, 然而都未曾对于专项资金进行具体的界定。当前通行的制度里认为财政或者由上级单位专门拨进用来在专项工程以及专项的事业中的财政资金统称为财政专项资金。具体而言有专项支出以及项目支出与专款等称呼方式。然而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 由于无法确定专项资金的具体范围, 因此无法分清哪些资金类属与专项资金。与此同时, 当前各个地方的财政部门也有着不同的认识与管理方式, 因此这些均对科学合理的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 专项资金预算以及编制不够科学与合理

虽然最近几年里, 事业单位对于财政预算编制都采用了部门预算以及细化、细编等模式, 依据了人员的经费依据标准, 公共的经费则依据定额, 专项的经费依据实际等原则。然而当前的专项资金, 其编制依然需要结合测算的具体财力。在实际编算中, 缺少一定的科学合理标准以及依据, 也未对经济运行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 一些“基数法”依然应用比较多。同时专项资金在进行预算编制时, 通常陷入主观性与随意性的弱点, 无法有效的对其整合。

(三) 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控制难度较大, 中挤现象严重

当前由单位自己发放的员工的奖金等福利, 和人员的经费预算以及个人收入分配方面均未形成规范, 这也是造成挤占的重要动力。员工数目较多, 对于公用经费挤占比较多, 具体而言是数量较大的差率费与交通费、水电费用等。造成费用种类繁多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目前而言仅有总指标的数目, 而没有关于会议费、人员培训费以及材料费等各个方面的明细。因此为某些人将各种费用融入定额的公用经费中提供了契机, 从而对事业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影响, 使得个人收入急遽增加。

三、加强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具体管理措施

(一) 明确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执行范围

这主要是因为当前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 其分类并不是核算方面的问题, 而关于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因此要结合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定义以及内涵, 来明确的分辨出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项目, 从而得到统一的口径, 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与监督财政专项资金工作。针对上述这种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 事业单位可以合理的整合名目众多的各种小专项, 对于基本的支出和其它财政安排以及追加的经费, 都纳入为财政专项资金, 也就是使用扣除的界定法来明确具体范围。与此同时, 要合理的调整财政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方面的费用, 最大限度的降低基本支出同项目支出方面的重叠。

(二) 不断加强对财政专项支出的把握以及控制

采用细编的预算一方面可以有效的增加预算其本身方面的透明程度, 在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预算的执行以及控制。要不断的对之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进行有效的分析与总结, 从而科学合理的明确同类项目的相关支出标准, 以此当做预算编制方面的具体参考。与此同时, 还要详细分析与明确各种类型费用, 从而能够顺利的完成项目经费。事业单位在进行预算的基础上, 需要控制相关支出, 从而使其能够展示出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及相关结构, 来有效的转变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要使用切块的预算, 从而提高基数加增长的预算, 最终增强预算编制方面的严肃性以及权威性。

(三) 构建项目库, 集中财力做大事

在实际生活中, 不断的增加对相关项目的管理, 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制止资金的浪费。因此当前各个阶段的党委政府, 需要构建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库, 以此为依据来制定各个单位的分目标。而针对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项目, 则需要在确定项目之前, 经由专项人员来详细分析与评估, 从而得出项目前期能够推行的研究。之后再结合各个项目进行政府职能履行方面时, 由归口单位来确定具体的牵头单位, 最后再联合牵头单位和财政部门进行文档管理的联合统计。对于一些档案以及资料一定要保存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从而方便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监督与财政审核。

(四) 制定相关标准, 有效强化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

要有效的对绩效评价办法进行完善,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与充实相关绩效的评价人员。具体而言, 可以完善相关定价方面的工作程序,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与标准, 规范评价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展开三个阶段上的绩效方面评价, 能够更加保证预算编制科学性与合理性。而展开事中评价, 则需要依据项目内容的不同来确定不同的评价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针对一些关于经济的, 有形的效益, 可以使用货币衡量的相关项目, 采用成本——效益这种评价方法;其次对于一些成本容易衡量, 而效益却不容易衡量的项目, 则可以采取支出的评价, 也就是评价由这项支出里所包含的商品以及劳务, 这些商品或者劳务不能够依据任何一种形式来进入市场进行交换;最后结合一些一般性的专项资金, 则可以使用比率和比较分析, 以及综合指数法等各种方式来对专项的财务资金结构以及增减水平来对其进行综合的评价。

四、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不断进步, 在新形势下, 也需要事业单位结合时代的发展来不断的监督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工作, 同时提出切合实际的管理措施。本文具体讨论了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的当前管理现状, 针对事业单位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提出了合理有效的解决措施, 从而为提高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能力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侯昕宇.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理论探讨[J].知识经济.2012, 33 (20) :64~66

[2]刘增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措施分析[J].现代营销 (学苑版) .2006, 25 (7) :19~20

[3]曾干鲜.论会计集中核算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控中的运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 33 (20) :16~18

[4]王香萍, 王瑞云.做好财会准备工作迎接新财会制度的贯彻实施——学习《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体会[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1, 22 (8) :25~26

[5]赵维琛.科学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是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J].山东食品发酵.2006, 25 (7) :19~20

[6]熊烨.顺应新的财务规则搞好事业单位监督[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下旬刊) .2012, 33 (20) :16~18

3.强化审计监督力促和谐发展 篇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要努力从四个方面强化审计监督能力。

第一,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我市建立“四市”的目标,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将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和领导关心的难点问题纳入审计监督的视野,揭露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对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当前,一要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搞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监督,强化税收征管”和“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促进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为目标,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要坚持“以政策为导向,以预算为起点,以资金为主线,以支出为重点,以效益为目标的审计思路,加强对财政部门组织、执行预算情况的审计”,揭露和纠正预算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损失浪费等问题。通过审计,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促进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二要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审计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特别是对国有企业改制、破产、拍卖、转让等情况,联合纪检、法院和社会中介机构等部门及时加强审计监督,切实防止借改制之际转移、私分国有资产,变国有资产为小集体个人财产,搞“假破产、真逃债”,造成银行资金损失,国有资产下落不明等。对使用企业破产财政补助资金的单位,要检查有无违反国家有关破产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挪用补助资金将其作为行政经费安排给有关主管部门,用于购置车辆、会议费、招待费和设备购置费,或以表彰对破产工作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为名,用破产补助资金向有关工作人员发放奖金的问题。三要围绕推进我市城市现代化建设,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计,促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等行为。要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继续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要重点抓好重大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在建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探索开展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审计。通过审计,核减不实费用,纠正违规问题,防止损失浪费,促进建设单位加强投资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要对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社会多元化投资建设模式的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促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四要围绕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重点专项资金审计。要以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继续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要重点审计一批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专项资金,特别是对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扶贫等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资金,检查资金拨付情况,评价资金安排的科学性;检查资金管理情况,评价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评价资金使用的效益性。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五要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重点,进一步抓好经济责任审计。要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继续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抓好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通过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理财、科学决策的水平和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第二,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依法审计,一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来确定审计的定位,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来履行审计监督权,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二要按照法律规范来处理审计机关与各方面的关系。三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审计过程。四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实施审计处理。依法审计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审计机关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必须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敢于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要建立健全大案要案协查机制,完善审计执法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实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坚定

不移地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总体要求,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对被审计单位工作上的失误要从实际出发帮助纠正;对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创新之举,要允许试、允许闯;对有利于改革发展而与现行政策法规不一致的问题,要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体现审计监督水平。

第三,提高发展创新的能力。各级审计机关和

广大审计人员只有树立科学发展创新的意识,增强发展创新的能力,才不会辜负党政领导干部对审计机关的期望。当前,我们一是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审计工作,转变传统的以差错纠弊为主要目标的审计理念,实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和效益审计并重,逐步加大效益审计的分量,以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为重点,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二是实行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并重,逐步提高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重点调查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对本地区经济发展起重大作用的行业的财务收支情况,促进完善法规制度,加强宏观管理。三是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推进审计工作的公开化,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四是不断创新审计方法。要打破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采用上下联动、统一组织、交叉审计等方式,加大审计检查力度,增强审计监督效果;要树立审计系统“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对基层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和指导,整合审计资源,推动审计工作的同步发展;要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引进和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五是积极研究探索,促进审计理论创新。当前,审计面临的难题很多,急需要正确理论的指导。审计人员要增强理论研究意识,提高理论研究水平,注意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结合自身实践,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新见解,指导审计实践。

第四,提高综合分析的能力。综合分析是提高审计监督能力,服务政府宏观决策的有效手段。审计人员要增强宏观意识,不仅要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还要借助审计手段,及时反映各行各业在贯彻执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成果、新做法,及时捕捉可能发生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以小见大,由表及里地分析问题的根源,揭示出经济管理制度中的薄弱环节,进而从体制上、机制上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办法,为领导提供有预见性、前瞻性的决策依据。

第五,抓好审计质量,提高执法能力。审计署把2005年作为“严谨细致、提高质量”年。落实这一要求,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拓展审计工作思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作为综合经济监督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在两个层次上有所作为。第一个层面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加强审计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二个层面是科学地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审计管理,强化审计机关的自身建设,实现审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促进审计质量提高。一要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夯实审计质量基础。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审计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审计决定和移交案件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维护审计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二要把握审计质量控制点,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把好审计调查关,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规范审计取证工作,提高审计证据质量;推行审计日记制度,健全审计项目质量的内控机制;重视审计复核工作,加大审计复核力度;建立审计质量追究制度,强化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三要探索新的审计方法,完善审计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账项基础审计为主,向账项基础审计、管理基础审计、风险基础审计相互交叉和并存的审计模式发展,积极推行和运用抽样审计、复核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风险分析和评估等现代审计方法。

三、强化审计管理,进一步整合审计资源。首先要改进审计计划管理。要加强审计立项前的调查研究,要注重计划的协调性,搞好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和计划的衔接,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严肃性。其次,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打破机关内部界限和专业分工,必要时,可以统筹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资源的聚合效应,通过对零星分散的审计信息的分析、归纳和汇总,发现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从宏观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努力实现审计成果最大化,在更高层次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要加强审计科研和调研,发挥理论的先导作用,推进审计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四、推进审计信息化,努力实现审计手段信息化。加大计算机培训力度,抓好普及培训、专项培训和计算机审计中高级培训,提高审计人员将计算机技术与审计实践结合的能力。

4.强化审计监督 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篇四

量和效果。探讨两种监督资源的有效整合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整合的必要性。人大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两者在监督内容上的相近性以及目标的一致性是有可能实行整合的;而两种监督面临的实际状况迫使对其进行整合。人大为了提高财政预算监督质量,需要借助审计部门的专业技术和力量。因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班子、人大代表在审查预算报告时,面对厚厚的报告、专业的表述、复杂的图标、纷繁的数据,常常感到无从下手,往往会表示“看不懂”。其实“看不懂”不完全是真的看不懂,而是看不出问题,在较短时间内审深审透财政预算报告也有点勉为其难。迫切需要审计部门提供深度解读。如土地出让金问题,是否实现应收尽收;是否按规定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和城市建设支出等。

审计部门为了提高财政预算监督效果,也需要借助人大最高层次、最具权威的强制性和约束力的支持,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以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审计机关归属于政府序列,既要对同级政府负责,又要审计监督同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报告先要通过政府“过滤”后才向人大报告,因此,它无法摆脱业务工作的局限性,因而不能不影响和削弱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客观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束缚了基本的监督制约关系,这一点在地方表现尤为突出,预算执行审计很大程度是在走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把两者有机地整合起来,才能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的监督工作和审计机关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更富成效、更具权威。

整合的路径。一是监督计划的整合。审计机关在年初制订审计项目计划时,应事先向人大了解当年在财经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做到相互沟通,便于将人大的法律监督内容融于每一的政府审计工作计划中,同时,人大财经部门也要将平时调查了解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审计部门,形成共识,有的放矢,并尽量在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提高监督实效,实现监督工作的相互促进。两个部门应定期对各自的所完成的财政监督工作进行回顾、总结与交流,进一步加强这两种监督资源整合。

二是监督方式的整合。人大应充分利用审计监督成果,延伸人大财经监督,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对一些专业性很强的问题,人大可以从审计部门对上一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的结果中,发现违反财经法纪等问题,并及时进行整理、加工,提供给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使他们结合预算审查,分析和研究一些深层次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审议意见;对涉及财政监督方面的重要意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可与审计机关联合组织调查,或委托审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人大可通过“交办函”的形式交政府整改,并要求政府限期报告整改结果。这样做既有利于促进被审计单位和部门落实审计决定,解决实际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又能更好地树立人大、审计的权威。

5.强化审计监督 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篇五

【发布文号】水审计[2006]311号 【发布日期】2006-08-15 【生效日期】2006-08-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水利部

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计办法

(水审计[2006]311号)

部直属各单位:

现将《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部审计室反馈。

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审计,是指部直属预算单位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法对本级及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中央预算有直接经费领拨款关系的水利部本级、部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政府采购审计工作。

第四条 政府采购审计包括: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编制和审批,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单位分散采购的范围和工作程序,政府采购事项的审批、备案与合同管理,政府采购资金的审计等。

第五条 上级审计机构对下级审计机构的政府采购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政府采购审计工作由审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也可由审计机构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承担。

审计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及《水利部委托社会审计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被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的政府采购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

㈠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㈡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㈢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执行情况;

㈣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㈤政府采购信息在财政部指定媒体上和水利部指定媒体上的发布情况;

㈥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㈦内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情况;

㈧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㈨政府采购的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方式情况;

㈩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第二章 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执行审计

第八条 政府采购预算及执行审计

㈠政府采购项目是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㈡政府采购项目及采购资金预算是否在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单列,有应列而未列的问题;

㈢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进行调查研究、有无弄虚作假问题;

㈣年中因追加预算、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调整或者不可预见的原因而需要补报的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补报政府采购预算;

㈤是否存在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未办理预算调整或补报手续的政府采购、突破预算的实施采购项目;

㈥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是否正确、完整。

第九条 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审计

㈠政府采购计划是否按照本单位经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㈡政府采购计划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报送;

㈢政府采购计划的变更是否依照程序进行,有无随意变更采购计划的情况和计划外私自采购的行为,有无任意追加突破限额的情况;

㈣因特殊情况,政府采购计划需要调整项目技术指标或者需求数量的,是否在该项目实施前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要求;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是否报送水利部、集中采购机构调整后再组织采购。

第三章 政府采购审批与备案执行情况审计

第十条 下列事项是否报经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㈠政府(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㈡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

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十一条 分散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其他采购方式,是否经水利部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是否备案:

㈠部门预算追加应当补报的政府采购预算、已经批复政府采购预算的变更;

㈡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和部门集中采购计划;

㈢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执行情况;

㈣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情况;

㈤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副本;

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第四章 政府采购形式和方式审计

第十三条 政府采购组织形式的审计

㈠列入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集中采购,有无采用化整为零、分解整体项目、增加采购批次等手段规避集中采购控制的情况;

㈡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有无随意采购,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有无规避政府采购监管的问题。

第十四条 政府采购方式的审计

㈠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贯彻了以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理由是否真实、充分;

㈡有无将应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或擅自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㈢是否严格按照已确定的采购方式和要求进行采购,有无在执行过程中自行改变采购方式等。

第五章 政府采购程序审计

第十五条 公开招投标程序的审计

㈠招标审计

⒈自行招标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委托代理招标是否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代理的事项;

⒉是否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⒊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的时间;

⒋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完整,有无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者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其他内容的;

⒌是否存在招标机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虚假招标行为;

⒍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是否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规定的时间前,是否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修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违法行为等。

㈡投标审计

⒈投标人是否具备政府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资格),是否具备招标文件中列举的要求;

⒉投标文件的编写、密封、撤回、更正、补充、替代方案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投标的,其资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⒋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是否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⒌投标人是否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手段谋取中标。

㈢开标、评标与定标审计

⒈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开标时间、开标记录及开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无效标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开标是否在有关监督机关监督下进行,是否公正、公开;

⒉评标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评标委员会是否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是否按规定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是否按规定回避,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否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在评标时是否另行制定或修改、补充任何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否对所有投标人都相同,评标的指标、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标底的编制和确定是否合规、合理、科学,评标委员会是否按规定进行评标,是否执行了评标纪律,或单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是否在有关监督机关监督下进行;

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是否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排序,采购人是否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⒋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是否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⒌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是否有异议,招标采购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㈣中标审计

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在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有无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是否存在中标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行为;

⒉对中标人放弃中标、拒签合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是否按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邀请招标及其他采购方式程序的审计

㈠邀请招标程序的审计

主要审查采购项目是否符合邀请招标方式的条件,供应商是否根据资信和业绩进行选择,供应商是否在三家以上。

㈡竞争性谈判程序的审计

主要审查采购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人数和组成是否符合规定,被邀请的供应商是否符合相应资格条件,是否不少于三家,谈判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㈢询价采购程序的审计

主要审查采购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人数和组成是否符合规定,被询价的供应商是否符合相应资格条件,是否不少于三家,询价方案是否符合要求,报价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等。

㈣单一来源采购程序的审计

主要审查其采购行为是否符合该采购方式条件,采购项目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价格是否合理等。

第十七条 政府采购文件完整性审计

主要审查政府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是否齐全并得到妥善保存。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审计

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审计

㈠政府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⒈政府采购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⒉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的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等;

⒊有关经济合同合同是否按照《水利经济合同审计签证和备案暂行办法》进行了审计签证;

⒋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单位名义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是否取得采购单位的授权委托;

⒌采购单位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原采购合同其他条款是否变更,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是否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㈡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和内容是否完整、明确、具体,意思表达是否清楚准确

⒈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是否规范;

⒉数量、规格、质量、性能表述是否正确;

⒊价款和酬金是否明确合理;

⒋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明确和合理;

⒌违反合同的责任是否明确。

第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审计

㈠采购单位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㈡政府采购合同的验收是否由专业人员来进行,验收记录、验收证明书是否齐全、完整等。重大采购项目是否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办理验收事项,验收方成员是否在验收书上签字;

㈢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否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如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或者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变更、中止、终止合同的,审查合同变更、中止、终止是否经过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相关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㈣合同纠纷、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及时、合理、合法的处理;

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将应当备案的文件资料提交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章 政府采购资金审计

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资金审计

政府采购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并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挤占、挪用其他专项资金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采购资金支付审计

㈠采购资金的申请和划拨是否根据批准的采购预算,科学编制用款计划,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资金支付;

㈡预付是否符合采购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工程采购还应审查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工程进度);

㈢支付是否符合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合同的要求;

㈣预付和结算是否由财务部门直接向供应商、劳务提供者或施工企业支付,有无采购部门或采购机构违规支付的情况;

㈤结算时是否从中扣除了预付款,是否预留了质量保证金,有无提前支付的情况。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预算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机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责令改正,给以通报批评;责令退还或者追回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根据违规金额建议预算主管部门核减下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㈠拒绝、拖延审计机构要求提供的与政府采购预算及其有关的财务情况和会计资料的;

㈡拒绝、阻碍审计机构执行政府采购审计的;

㈢编制虚假政府采购预算,骗取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的;

㈣擅自变更政府采购预算,改变政府采购预算用款方向或性质,造成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损失浪费的;

㈤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相互挤占、挪用、转移、虚列支出的;

㈥造成政府采购的国有资产流失的。

第二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关责任人员干扰、阻挠、破坏政府采购审计,审计机构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关责任人,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进行政府采购审计时,应当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做到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6.强化审计监督 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篇六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51 四 川 省 地 方 标 准 DB 51/ XXXXX—XXXX

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 税务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1/ XXXXX—XXXX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基本原则..........................................................................1 4 基本要求..........................................................................1 5 数据信息提供范围..................................................................1 6 数据信息分类......................................................................2 7 数据信息提供要求..................................................................2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税收收入分税种、分级次情况......................................5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税收收入分税种、分地区情况......................................6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税收收入分地区、分级次情况......................................8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税收收入分产业、分行业情况......................................9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重点税种分项目收入情况.........................................10 附录 F(资料性附录)

出口退税情况...................................................14 附录 G(资料性附录)

税务代征非税收入情况...........................................15 附录 H(资料性附录)

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16 附录 I(资料性附录)

海关代征收入情况...............................................17

DB51/ XXXXX—XXXX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DB51/ XXXXX—XXXX 1 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 税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税务部门面向同级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系统在线提供税务数据信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数据信息提供范围、数据分类以及数据信息提供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各级地方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系统面向同级政府税务部门进行的税务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系统 各级地方人大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执行等实施在线审查监督的平台。

2.2

税收 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按照法律的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基本原则

各级税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接受同级人大工作监督时报送的数据信息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

——真实性; ——完整性; ——及时性; ——安全性。基本要求 各级地方政府税务部门宜采取数据自动推送、电子报表导入、纸质填报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的频率、时间和路径,向同级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系统提供税务数据信息。

注:本标准附录中所有样表均为参考性样表,各级人大常委会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调整设计。

DB51/ XXXXX—XXXX 2 5 数据信息提供范围 税务数据信息提供范围应包括税务部门税收收入信息、出口退税信息、税务代征非税收入信息、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信息、海关代征信息以及税收工作相关信息。

注:其他数据信息按照法律法规经可行性论证后,可逐步纳入提供范围。数据信息分类 税务数据信息可分为:

——资料性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税改最新政策情况;  税收分析材料;  税收工作重要会议、调研等资料;  税收工作动态、简报。

——业务数据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 税务部门税收收入数据信息;  出口退税数据信息;  税务代征非税收入数据信息;  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数据信息;  海关代征数据信息。数据信息提供要求 7.1 资料性数据信息 资料性数据信息提供及报送要求见表1。

表1 资料性数据信息提供要求 序号 项目 要素 适用范围 报送频率 报送时间 省 市 县 1 税改最新政策情况 税改、政策 √

月报 消息出台 10 日内 2 税收分析材料 分析材料 √

适时 材料形成后 3 税收工作重要会议、调研资料 会议、调研 √

适时 工作完成后 10 日内 4 税收工作动态、简报 工作动态 √

适时 每月末 7.2 业务数据信息 7.2.1 税务部门税收收入数据信息 税务部门税收收入包含的数据信息及报送要求见表2。

DB51/ XXXXX—XXXX 3 表2 税务部门税收收入数据信息提供要求 序号 项目 要素 适用范围 报送频率 报送时间 参考样表 省 市 县 1 税收收入分税种、分级次情况 分税种、分级次的本月税收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增减额 √

月报 季报 年报 每月终了 10 日内 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 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 参见附录 A 表 A.1 2 税收收入分税种、分地区情况 分税种、分地区的本月税收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 √

月报 季报 年报 每月终了 10 日内 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 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 参见附录 B 3 税收收入分地区、分级次情况 分地区、分级次的本月税收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等 √ √

月报 季报 年报 每月终了 10 日内 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 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 参见附录 C 表 C.1 4 税收收入分产业、分行业情况 分产业、分行业的本月税收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增减额 √

月报 季报 年报 每月终了 10 日内 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 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 参见附录 D 5 重点税种分项目收入情况 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国内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分项目的本月税收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增减额 √

月报 季报 年报 每月终了 10 日内 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 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 参见附录 E 7.2.2 出口退税数据信息 出口退税包含的数据信息及报送要求见表3。

表3 出口退税数据信息提供要求 项目 要素 适用范围 报送频率 报送时间 参考样表 省 市 县 出口退税情况 出口退税分级次的本月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增减额 √

月报 季报 年报 每月终了 10 日内 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 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 参见附录 F 7.2.3 税务代征非税收入数据信息 税务代征非税收入包含的数据信息及报送要求见表4。

表4 税务代征非税收入数据信息提供要求 序号 项目 要素 适用范围 报送频率 报送时间 参考样表 省 市 县 1 非税收入分级次情况 税务代征非税分级次的本月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增减额 √ √ √

月报 季报 年报 每月终了 10 日内 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 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 参见附录 G表 G.1

DB51/ XXXXX—XXXX 4 表4 税务代征非税收入数据信息提供要求(续)

序号 项目 要素 适用范围 报送频率 报送时间 参考样表 省 市 县 2 非税收入分地区情况 税务代征非税分地区的本月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 √

月报 季报 年报 每月终了 10 日内 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 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 参见附录 G表 G.2 7.2.4 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数据信息 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包含的数据信息及报送要求见表5。

表5 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数据信息提供要求 序号 项目 要素 适用范围 报送频率 报送时间 参考样表 省 市 县 1 社会保险费收入分险种、分级次情况 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分险种、分级次的本月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增减额 √ √ √

月报 季报 年报 每月终了 10 日内 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 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 参见附录 H表 H.1 2 社会保险费收入分地区情况 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分地区的本月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 √

月报 季报 年报 每月终了 10 日内 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 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 参见附录 H表 H.2 7.2.5 海关代征数据信息 海关代征包含的数据信息及报送要求见表6。

表6 海关代征数据信息提供要求 序号 项目 要素 适用范围 报送频率 报送时间 参考样表 省 市 县 1 海关代征收入分级次情况 海关代征分级次的本月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增减额 √

月报 季报 年报 每月终了 10 日内 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 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 参见附录 I 表 I.1 2 海关代征收入分地区情况 海关代征分地区的本月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 √

月报 季报 年报 每月终了 10 日内 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 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 参见附录 I 表 I.2

DB51/ XXXXX—XXXX 5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

税收收入分税种、分级次情况 税收收入分税种、分级次情况见表A.1。

表A.1 税收收入分税种、分级次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月 累计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小计 增长% 增减额 中央级 省级 省以下级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税收收入

其中:中央级税收

地方级税收

其中:省级税收

市级税收

县级税收

1.国内增值税

其中:改征增值税

2.国内消费税

3.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5.资源税

其中:水资源税

6.烟叶税

7.城维税

8.房产税

9.印花税

10.土地使用税

11.土地增值税

12.车船税

13.车辆购置税

14.耕地占用税

15.契税

16.环境保护税

17.其他税收

DB51/ XXXXX—XXXX 6 B

B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

税收收入分税种、分地区情况 税收收入分税种、分地区情况见表B.1。

表B.1 税收收入分税种、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地区 1.国内增值税 2.国内消费税 3.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5.资源税 6.烟叶税 7.城市维护建设税 8.房产税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合计收入

...注1:省级税务部门按市(州)分地区统计。

注2:市(州)级税务部门按所辖区(县)分地区统计。

DB51/ XXXXX—XXXX 7

表 B.1

税收收入分税种、分地区情况表(续)

单位:万元 地区 9.印花税 10.城镇土地使用税 11.土地增值税 12.车船税 13.车辆购置税 14.耕地占用税 15.契税 16.环境保护税 17.其他税收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合计收入

...注1:省级税务部门按市(州)区分地区统计。

注2:市(州)级税务部门按所辖区(县)分地区统计。

DB51/ XXXXX—XXXX 8 C

C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

税收收入分地区、分级次情况 税收收入分地区、分级次情况见表C.1。

表C.1 税收收入分地区、分级次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税务部门 税收收入 中央级税收收入 地方级税收收入 地方级税收收入 其中:XX 级税收收入 本月收入 增长% 累计收入 增长% 本月收入 增长% 累计收入 增长% 完成年计划% 本月收入 增长% 累计收入 增长% 完成年计划% 本月收入 增长% 累计收入 增长% 完成年计划%..注1:省级税务部门按市(州)和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经济区等分地区统计。

注2:市(州)级税务部门按所辖区(县)分地区统计。

DB51/ XXXXX—XXXX 9 D

D

附 录 D(资料性附录)

税收收入分产业、分行业情况 税收收入分产业、分行业税收情况见表D.1。

表D.1 税收收入分产业、分行业情况表

单位:万元

目 本月 累计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税收收入(含海关代征)

一、第一产业

二、第二产业

(一)工业

1、采矿业

2、制造业

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建筑业

三、第三产业

(一)批发和零售业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三)住宿和餐饮业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五)金融业

(六)房地产业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十一)教育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十五)其他行业

DB51/ XXXXX—XXXX 10 E

E

附 录 E(资料性附录)

重点税种分项目收入情况 重点税种分项目收入情况,包括:

——国内增值税分项目收入情况表(见表 E.1); ——国内消费税分项目收入情况表(见表 E.2); ——个人所得税分项目收入情况表(见表 E.3); ——企业所得税分项目收入情况表(见表 E.4)。

表E.1 国内增值税分项目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月 累计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国内增值税

1.工业增值税

(1)采矿业

(2)制造业

其中:

食品制造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其中:电力生产及供应业

DB51/ XXXXX—XXXX 11

表 E.1

国内增值税分项目收入情况表(续)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月 累计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2.商业增值税

其中:批 发 业

零 售 业

3.改征增值税

(1)交通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

(5)金融服务

(6)现代服务

其中: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租赁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7)生活服务

(8)销售无形资产

(9)销售不动产

表E.2 国内消费税分项目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月 累计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国内消费税

1.卷烟

(1)工业卷烟

其中:按 56%比例税率征收

按 36%比例税率征收

(2)商业批发卷烟

DB51/ XXXXX—XXXX 12 表 E.2

国内消费税分项目收入情况表(续)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月 累计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2.酒

3.汽车

4.成品油

5.摩托车

6.高尔夫球及球具

7.高档化妆品

8.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9.鞭炮焰火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14.电池

15.涂料

16.其他

17.税款滞纳金及罚没收入

表E.3 个人所得税分项目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月 累计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合计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综合所得

6、经营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12、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DB51/ XXXXX—XXXX 13 表E.4 企业所得税分项目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月 累计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合计

1.工业

(1)采矿业

(2)制造业

(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建筑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住宿和餐饮业

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金融业

8.房地产业

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教育

13.卫生和社会工作

1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6.其他行业

DB51/ XXXXX—XXXX 14 F

F

附 录 F(资料性附录)

出口退税情况 出口退税情况见表F.1。

表F.1 出口退税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月 累计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小计 增长% 增减额 中央级 省级 省以下级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出口退税

其中:免抵调库

DB51/ XXXXX—XXXX 15 G

G

附 录 G(资料性附录)

税务代征非税收入情况 税务代征非税收入情况包括:

——非税收入分级次情况(见表 G.1); ——非税收入分地区情况(见表 G.2)。

表G.1 非税收入分级次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月 累计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小计 增长% 增减额 中央级 省级 省以下级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税务代征非税收入

其中:六项新划转

非税收入

表G.2 非税收入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万元 H 单位:万元 地区 税务代征非税收入 本月收入 增长% 累计收入 增长%...注1:省级税务部门按市(州)和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经济区等分地区统计。

注2:市(州)级税务部门按所辖区(县)分地区统计。

DB51/ XXXXX—XXXX 16 H

I

附 录 H(资料性附录)

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 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包括:

——社会保险费收入分险种、分级次情况(见表 H.1); ——社会保险费收入分地区情况(见表 H.2)。

表 H.1

社会保险费收入分险种、分级次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月 累计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小计 增长% 增减额 中央级 省级 省以下级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6.失业保险费

7.工伤保险费

8.生育保险费

表 H.2

社会保险费收入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万元 J 单位:万元 地区 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 本月收入 增长% 累计收入 增长%...注1:省级税务部门按市(州)和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经济区等分地区统计。

注2:市(州)级税务部门按所辖区(县)分地区统计。

DB51/ XXXXX—XXXX 17 I

K

附 录 I(资料性附录)

海关代征收入情况 海关代征收入情况包括:

——海关代征收入分级次情况(见表 I.1); ——海关代征收入分地区情况(见表 I.2)。

表 I.1

海关代征收入分级次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月 累计 收入 增长% 增减额 小计 增长% 增减额 中央级 省级 省以下级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收入 增长% 海关代征收入

表 I.2

海关代征收入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万元 L 单位:万元 地区 海关代征收入 本月收入 增长% 累计收入 增长%...注:省级税务部门按市(州)和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经济区等分地区统计。

上一篇:经典棋牌类游戏下一篇:史上经典搞笑广告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