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风廉政制度

2024-10-22

学校党风廉政制度(精选14篇)

1.学校党风廉政制度 篇一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增强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保证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为廉政档案积累可靠的资料,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第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分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二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报告。

第四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党政领导班子报告内容:

l、贯彻上级党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情况,本单位、本部门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举措和组织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明显效果。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风党纪政纪教育情况。

3、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所采取的措施。

4、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和监督职责的情况。对下属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不认真执行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班子或个人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

5、本单位选拔任用环节干部的情况,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

6、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问题和执法执纪部门查处的情况。

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对照检查情况。

8、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配套制度及实施情况。

9、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领导干部个人报告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分工及职责范围。

2、按照上级党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部署、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情况。

3、领导、参与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处理学校教职工、学生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支持案件查处情况。

5、遵守党纪、国法,对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情况。

6、当年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金礼品登记、住房变化、电话及上网费用情况。

7、召开、参与民主生活会,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问题情况。

8、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问题,被执法执纪部门查处的情况。

9、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五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定为12月份。领导班子报告须经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班子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干部12月份上交个人专题报告。班子和个人有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及时报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根据情况指定有关单位班子和个人随时报告。

第六条 报告一律采用书面形式,报告者要严肃对待,认真撰写,不可敷衍应付。

第七条 不认真、不按期、不如实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要实施责任追究。

第八条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是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阅、归档,重要内容要及时向党委和有关领导报告。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凉城二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2012年3月

2.学校党风廉政制度 篇二

一、明确高校廉政建设防控重点

明确高校廉政建设防控的重点, 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标, 有针对性开展高校党风廉政工作的前提。国际教育规划研究所 (IIEP) 将教育腐败行为定义为“系统地使用公共职权为个人谋取利益, 对教育产品和服务的获得与质量产生巨大影响的行为, 以及对教育升学机会、教育质量和教育平等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 (1) 。纵观国内外高等教育领域的腐败案件, 高校产生腐败现象的渠道众多, 总体而言, 可归纳为三大类, 应当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

1. 在开展教育的过程中产生的腐败。

这类腐败现象有学者概括为“教育功能异化”和“职业不当行为”引发的腐败 (2) 。其腐败行为的主体可以为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内部各级管理机构和个人, 也可以是每一个普通的教师, 其腐败行为方式有很多, 概括而言主要包括:利用所掌握的学生的入学和就业机会获取不当利益;以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满足集体或个人某种需要为目的, 在为学生做各类成绩评定中偏离公平公正;以通过某项考核或评估为理由, 迫使学生参加额外的付费教育、培训或购买资料等;披露学生个人隐私或信息, 对学生个人进行骚扰或歧视;利用学校的公共财产或名义谋取私利;对同事的不正当行为不管不问等。这类腐败现象是教育中最为直接、影响最坏、并严重影响入学机会、教育质量和公平的行为, 在国内外高校中易发多发, 是国内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地区高等教育腐败现象的焦点问题。

2. 为谋求教师或学生个人发展而产生的腐败。

这类腐败现象主要包括学术腐败和职务腐败行为。国际上通常以学术不端 (Academic Misconduct) 或学术不诚实 (Academic Dishonesty) 来指学术腐败现象, 主要指剽窃, 伪造数据等, 也包括学生的舞弊抄袭行为。其行为方式主要有利用学术资源谋取非正当利益或者利用不正当资源谋取学术利益, 如权学交易、钱学交易、学色交易等;学术从业人员有意识地进行的学术违法违规行为, 如抄袭剽窃、实验作假、伪注等;学术研究及成果发表中存在的违背学术规范与学术伦理的学术偏差, 如一稿多投、低水平重复、粗制滥造等;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如滥用、冒用、侵吞科研经费等。职务犯罪在高校主要表现为在人才引进、人员聘任、教师职务晋升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公平、不公正, 甚至是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现象。上述腐败现象虽然对学生直接影响不大, 但会严重影响到整个教育体系的公平公正、学术研究水平的发展和教师、学生的个人发展, 最终影响教育质量, 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3. 教育资源的建设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腐败。

高校的建设和运转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和经费作为支撑, 这就为腐败现象的发生提供了条件。其行为方式主要有在学校各项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在教育仪器设备采购中产生的违规违法行为, 在学校相关资产、设施使用、租赁等过程中产生的违规违法行为等, 这方面的腐败问题不胜枚举, 其腐败方式与社会上工程建设腐败方式大致相同, 是当前被查处的高校腐败案件中涉案情节最严重、查处数量最多、影响最恶劣的腐败现象, 也是当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注的重点。

二、科学制定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标体系

1. 分级制定考核指标。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高校各级单位和岗位的廉政风险责任各不相同, 其检查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也应有所区别。毋庸讳言, 作为高校的最高权力部门,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岗位具有较高的廉政风险, 从国内外高校情况来看, 多数腐败案件都有高校领导班子和个人参与其中。为此, 要根据高校领导班子和个人岗位职责, 梳理职权目录, 选定廉政风险防控点, 制定防控措施, 拟定各项防控措施的考核指标。除此之外,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还对学校各二级部门领导班子和个人的廉政建设情况负有教育、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的责任, 是否经常开展廉政教育、是否与二级部门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是否定期听取二级部门的廉政工作报告、是否认真开展检查考核等都应当成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指标。学校二级部门除了共性的指标外, 由于其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不同, 其考核指标在内容上、深度上都应有所区别。

2. 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

现代研究方法必须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也要体现这一原则。对于可以准确数量定义、精确衡量并能设定绩效目标的考核内容, 应该尽可能的设立考核指标, 以便更为精确的衡量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对于无法直接通过数据分析考核内容, 应制定出定性考核指标, 对考核对象进行定性分析。

3. 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

各高校实际情况不同, 其检查考核评价体系也应当不同。一所高校内部各二级单位由于其具体功能不同, 其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也应有所区别。应对高校各二级部门进行分类, 在明确基本的共性指标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教学部门、管理部门和服务部门, 重点防控部门和一般防控部门之间的差异, 区别个性制定考核指标, 并鼓励各学院 (系) 和部门根据专业、权力、职责的具体情况, 确定廉政防控重点, 制定廉政风控指标, 避免“千人一面”的做法。

4. 注重对廉政文化研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

高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 同时还承担着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要职能。因此, 高校开展廉政建设工作, 除了完成党风廉政的惩防腐败, 为学校建设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任务外, 还应该成为廉政文化研究与宣传教育的重要力量。因此, 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指标体系中, 应当把研究、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列为重要考核内容, 尤其要鼓励教学部门结合专业学科特点, 从本专业从业人员的廉政风险和廉政建设着力, 进行科学研究, 并把学生在将来从业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廉政风险、如何进行廉政防控等内容列入课堂、课外教学, 提前开展廉政教育。

三、规范程序, 做好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1. 严格制定执行检查考核程序。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检查考核程序是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目的和效果的重要环节。笔者认为,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至少应包含以下五个程序:一是自评, 由考核对象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进行自我评价, 评定考核等级, 撰写自评报告, 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二是民主测评, 组织教职工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应明确提出参评教职工的比例, 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评参评教职工应体现不同职称、不同岗位的代表性;三是他评, 在对二级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终考评中, 应列入党风廉政工作的考评内容, 接受其他部门单位的考评, 管理部门服务部门除按在单位内部开展民主测评以外, 还可面向其服务对象开展抽样测评或校园网络测评, 扩大考评的参与面;四是抽查考评, 由学校考核工作组根据需要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的考核对象直接进行民主测评或收集群众意见, 查阅有关廉政建设档案, 对接受考评的单位, 由考核工作组在单位自评、民主测评、他评和抽查考评的基础上,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考核等次;五是反馈, 考核工作组向被考核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反馈考核结果, 并由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考核结果反馈至被考核对象。

2. 注重检查考核实效, 力避形式主义。

在当前一些工作考核检查中, 较多存在重视查阅档案资料、忽视听取群众意见的现象, 而检查考核工作的关注点和方式最终会影响甚至是决定考评对象在落实该项工作上的具体措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好坏, 关键还是应该体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和广大师生是否满意上。因此,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工作要更多地在充实考核内容、规范管理程序、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工夫, 力避形式主义的倾向。

3. 畅通民主参与监督渠道。

要注意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工作与推进高校管理民主化工作结合起来。“群众、公众舆论等监督主体的缺失, 已成为监督乏力的主要原因。” (1) 因此, 发动师生广泛参与, 这既有助于发展基层民主, 保障师生民主权利, 也能够动员群众参与监督, 确保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 要充分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把倾听师生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利用信息公开、教代会、工代会、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渠道, 确保师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4. 注重检查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

要利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聘结果, 充分发挥其在惩治和预防教育腐败、规范教书育人过程, 推动高校建设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评与学校领导干部“一报告两评议”考核体系、组织部门的干部考核体系、教代会民主评议体系、审计部门的干部经济责任考评体系等其他相关考评体系的协调统一。要及时把检查考核结果反馈至考核对象, 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纪检监察部门还应建立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把考核结果记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将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注释

1Jacques Hallak and Muriel Poisson.Corrupt Schools, corruptuniversities;Whatcan bedone?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Educational Planning. 2006,P29.

2曹文泽、龚波:《从中外比较看我国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策略》, 《中国高等教育》, 2010 (Z1) , 第19-20页。

3.学校党风廉政制度 篇三

[关键词]巡视制度;执政建设;廉政

200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就明确指出,所谓中国共产党党内巡视制度,它指的是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门的巡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的制度,其实质是一种制度监督。实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空前加强,巡视制度在制度框架、法律法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突破。

一、党内巡视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首先,巡视制度的建立并不是凭空想象,有其客观的历史依据,即蕴含在我国传统文化之中的我国古代的巡视制度。可以说,在我国,最早有关巡视制度的史料可以追溯到黄帝时期。《尚书.舜典》中所记载的“岁二月,东巡守”就做了很好的明证。后来,商周时期方伯的设立,便出现了专门负责巡视监察的官吏。而巡视监察制度在监察领域发生变化则是在战国时期,这个时期的监察的对象不仅是官员,也有乡民,既监督官员的从政行为,也对乡民的不合“礼”越矩行为进行巡视检查。随着秦始皇统一中国,统一后的局面更需要稳固,因而,他便将巡视监察制度继承并创新,设立巡察御史。由此,巡视监察制度便作为一项重要的监督制度被保留并发展起来。像两汉时期设立的巡察刺史,唐代出现的御史台监察机关,都加强了监察巡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统治者的地位,有利于国家和民族的统一。明代时期,巡视监察制度更是进一步得到发展完善。到了清朝,皇帝实行巡按制度,亲自安排并授意皇家亲信到全国各地进行巡视,并设立了巡道机构。除此之外,每年还会定期到督察院挑选官员到各地进行监察巡视。从整个中国古代历史上来看,可以说,巡视制度虽然在各个时期发展和作用的程度不一,但总体上都起到了其特殊而重要的监督功能,对政治统治的稳定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其次,巡视制度的建立并不是信口开河,而是有其实践探索的党内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着漫长而复杂的过程。早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我党就对党内巡视监督形式高度重视,并进行大胆创新探索。1925年9月,设立“中央特派巡行的指导员”的决定在党的第四届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的通过,可以说是标志着我们中国共产党开始重视巡视工作的开端。而在1935年5月,《中央巡视条例》的制定,规范性地指导巡视工作进行开展,实现党内巡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提供了规范性文件。党中央自在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后,出台了各项规定决议,强调了一定要建立党内巡视制度的问题。1997年,中纪委在《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中提出,要把巡视作为五项制度的第一项。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强调,要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就必须得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就必须的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

再有,巡视制度的建立不是因循守旧,而是有其必要的现实需要。从政治理论的角度来说,权利会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利会带来绝对的腐败。当权利失去平衡,就会发展成绝对权利,而反腐败只能以制度的形式来进行监督才能有效制衡权力。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曾多次强调要增强权利的监督和制约,不断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他还提到要实行主体和监督责任化,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巡视制度作为反腐败的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在反腐倡廉力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的今天,更有其现实的必要性。

二、党内巡视制度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

党内腐败现象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党的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无论是“苍蝇”还是“老虎”,都是要打倒的对象,这就需要巡视制度扮演好党和人民的“千里眼”的角色。

1、党内巡视制度能完善纪检机构的领导体制,加强党内监督。巡视制度的建立,可以这么理解,它是对党内纪检监督体制的补充和完善,它主要是通过由中央对省级、省级对下级而直接监督巡视而实现的,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党内监督。并且,通过党内巡视制度,上级纪检部门便设立巡视组,对下级党委班子进行直接的巡视监督,实际中发挥了“条块分割,以块为主”与党内巡视相结合而等同的垂直领导体制作用。还有,巡视制度具有相对独立性,是由领导权力机关直接派驻人员,监督者与被监督着不能有关联的,没有等级,也没有隶属关系,相对来说两者很分立,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样就能有利于更为客观地了解问题、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

2、党内巡视制度能密切联系群众,有助于提高我党抵御执政风险的能力。权力所带来的风险是执政风险中最具危害性的,会严重威胁到执政安全。权力监督是否到位,关系着权力资源是否最大限度地得到支配,也是抵御执政风险的关键。巡视制度作为党内监督权力改变了权力监督本身所固有的缺陷,对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江泽民同志曾说过,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权重,而党在执政后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有些党员干部脱离群众,形成官僚主义作风,不仅破坏了党员形象,更危害了党的执政基础,扩大了党的执政风险。巡视制度是一种监督制度,更是一方润滑剂,有利于缓和党群关系。

3、在反腐过程中,党内巡视制度有利于结合预防与惩治,提高腐败的预防性。巡视组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出发前,巡视组一般要了解被巡视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比如,巡视组要分别与信访、审计、司法等机关和部门了解被巡视地区、部门或单位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巡视。一旦发现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犯错误的倾向或苗头,巡视工作中的 巡视组一般都会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并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对那些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纠正,降低了腐败会造成的各种损失。

参考文献

[1]张书林.论中共党内巡视制度.湖北: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总第36期

[2]张书林.论党内巡视制度.宁夏党校学报,2007年11月第9卷第6期

[3]刘望道.关于完善党内巡视制度的思考.惠州学院学报,2009年10月第29卷第5期

[4]王艳春.抵御执政风险视角下的巡视制度.中共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6期.

作者简介

第一作者姓名:雷凡毫;性别女;汉族;1990年生;湖南衡阳人;专业:政治学理论;职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3级在校研究生.

第二作者姓名:郑钧蔚;性别男;汉族;1984年生;四川渠县人;专业: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2级在校研究生.

4.某学校党支部廉政约谈制度 篇四

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做到主动监督,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增强约谈对象廉政意识,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市、区、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制定本制度。

廉政约谈是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一、通过对约谈对象进行廉政方面的谈话,督促约谈对象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洁行为进行提醒,及早预防,督促改进错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廉政约谈对象为全校党员干部,重点为学校中层干部。

三、要对以下情况进行廉政约谈 (一)对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局党组决定重大事项落实不力的;(二)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

(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强,损害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履职不到位,致使出现工作隐患的;(五)不认真履行“管行业必管行风”纠风责任,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六)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力的;(七)存在“满浮散懒”,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的;(八)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遏制“四风”不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但情节轻微,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九)其他认为应该约谈的事项。

四、廉政约谈由学校党支部组织实施。

五、主要是以个人约谈为主,个别情况下可以集体约谈或座谈。廉政约谈要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向约谈对象发送约谈通知,通知包括约谈内容、时间、地点,以便使约谈对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在正式约谈时,约谈人员不少于 2 名。约谈人员要如实陈述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三),要做好约谈记录,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认真阅读约谈记录,对记录不准确的地方,有权要求改动。对约谈记录无异议的,要在约谈记录上签字摁印。

(四)约谈结束后,要向局党组汇报约谈情况,并将约谈有关材料存档保存。

(五)约谈方式和内容 1、日常约谈。对约谈对象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本人及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约谈;对干部岗位调整后,由主管领导适时进行约谈。

2、警示约谈。对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同一问题多次投诉,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部门(党支部)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对象应就可能存在问题的原因做出说明,并提出防范的对策和整改措施。

3、诫勉约谈。由局监察室根据群众信访举报、执法监察、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活动中发现的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约谈对象进行告诫,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4、约谈内容。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并对任职干部重申廉洁自律和明确履行“两个责任”的要求,开展廉洁自律承诺;对

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进行约谈。

(六)约谈对象按照要求汇报工作,回答约谈人提出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整改措施等;(七)约谈对象不得无故回避约谈,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八)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约谈的,要进行补谈。

(九)不遵守廉政约谈有关要求的,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六、学校党支部对约谈对象的廉政承诺或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七、在约谈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面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守相关纪律,尊重、维护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到批评提醒到位、方式方法适当。

八、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廉政约谈要注意保护检举、反映人的姓名、身份及检举、反映材料等有关情况。

九、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XX 学校支部委员会

5.学校党风廉政方案 篇五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针,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严治教,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为---教育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校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今年,在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方面,将重点抓好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切实抓好八项要求的落实,即1、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为,自行其事。2、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依法行使权利,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为亲,营私舞弊。7、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二)、以行风建设为重点,切实纠正损害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

1、继续落实已有的各项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学校乱收费。严把春秋两季开学关口,实行收费责任制,切实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学校管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严禁乱订阅教辅资料,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或言语辱骂学生,一经发现,一律严处。

2、坚持从严治考,严肃考风考纪。让每个学生养成良好的学风,勤奋学习,报效祖国。

3、继续坚持由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民主党派人士等人员参加的质询听证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局面。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教育法》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严格遵守“师德八条”的规定。继续深入开展“正师风、强素质、树形象”和“一走访、二排查、三监督、四评议、五要五不准”为内容的师德建设活动。加大师德监督力度,纠正和制止教师以教谋私行为。

(三)、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强化对党员教师的监督

要加强对党员教师的监督,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列》,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完善党员教师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校级领导干部述廉制度。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制度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二是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信访网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过去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电话、信箱信访接待网(点)工作制,构建完备畅通的信访反应渠道。三是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到学校、教师、学生及人民群众当中,了解他们的想法、困难,主动帮助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四是加大信访工作的接待、处理力度。针对信访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必须深入调查研究,主动解决,消除隐患,缓解和解决矛盾。做到大事、小事不出乡校,难事、特重大事不出系统。

6.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篇六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对领导干部严格管理和全方位的监督,特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一、不得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不得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

三、不得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

四、不得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五、不得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六、不得违反夫妻双方只能享受一次福利分房的有关规定;

七、不得借用公款进行营利和非法活动;

7.学校党风廉政制度 篇七

制度制定, 贵在执行, 如不执行, 等于没定。执行力是实施发展战略、实现发展目标的能力, 是将思想转化为行动的能力。再好的思路、决策和制度, 如果没有执行力, 目标不可能实现, 当然, 其中还有一个“想执行”和“会执行”的问题, 把执行变为自动自发自觉的行动, 制度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力, 也才能促进一个单位或部门的管理。一个单位、一个部门, 即使有了完善的规章制度, 如果没有广大干部职工这个主体来执行, 就不能实现规章制度订立的目的;有了科学的工作思路和决策, 如果不通过广大干部职工这个主体来落实, 就不能实现工作目标任务。以上事例说明了执行力是何等的重要。执行力低下是目前基层央行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从人民银行系统近年查处案件的剖析情况看, 由于制度执行不力而造成管理漏洞、形成风险隐患, 是案件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十案十违章”的教训极为深刻。为此, 总行2008年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 旨在以强化内控机制、防范岗位风险为核心, 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机制。目前, 基层人行在执行力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 不同程度地存在执行标准降低、力度不大;二是各项业务运行不同程度在存在有章不循、执章不严、违规操作的情况;三是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因此, 加强制度的执行力, 必须要加强执行力建设, 培养干部职工真抓实干的作风。把广大干部职工的心思凝聚到事业发展上, 促使广大干部职工以对组织负责、对领导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规范工作行为, 做到少说空话、套话, 多办实事, 扎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

二、提升执行力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 确立良好的执行理念

一是树立“执行至上”的意识。“执行至上”就要做到所作的决策群众拥护, 可以执行, 操作性强;在具体行政行为中实现价值性原则, 权责统一, 公开透明, 运行高效;着眼于未来发展, 一张蓝图绘到底, 而不是以创造政绩为目的, 随意否定民主决策, 更改规划。充分发挥执行主体的主动性、创新性, 以现代的管理和人性化的理念, 开发潜能空间, 做到决策与执行的完美结合。二是营造求真务实的风气。要增强抓落实、重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办实事、求实效;要增强团队感, 形成强有力的执行团队, 一级抓一级, 一级带一级, 使执行的链条环环相扣, 紧紧相联, 层层到位, 确保政令畅通;要善于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地的实际结合起来, 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观念, 创造性地执行政策。三是必须增强坚韧性。要有坚韧不拔的工作作风、无私无畏的勇气、良好的思想状态和顽强的意志, 一抓到底, 不达目的不罢休。对定下的事、看准的事不等不靠马上办, 限时限人立即抓, 增强执行的时效性。四是形成率先垂范的风气。可以这样说, 一个单位的发展与班长的政策水平、决策水平、执行能力等成正比。因此“一把手”必须一手抓策略, 一手抓执行力。只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身体力行, 带头抓落实, 带头提高执行力, 就一定能够在本单位形成敢于负责, 敢于碰硬, 敢于较真, 一抓到底的良好风气。

(二) 打牢坚实的执行基石

广大干部职工要努力提升三个方面的能力:一是要提升学习能力。广大干部职工不仅要学习与自己业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而且要把眼界放宽、放远, 走出业务学习的小圈子, 学习其他领域的知识和技能, 打破业务和专业间的壁垒, 提高综合素质, 形成扎实厚重的理论功底和科学分析问题的思维方式,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要提升理解能力。要从基层央行履行货币信贷、金融稳定、金融服务三项职能出发, 拓宽视野, 适应宏观经济环境的特点与要求, 尊重和把握好经济规律和周期, 对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金融形势保持密切关注和高度敏感, 审慎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 研究业务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特点, 对各项工作做出准确的分析判断, 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要提升调查研究能力。立足区域面向宏观、立足理论面向实际、立足政策面向市场, 紧紧围绕人民银行工作职责和辖区经济金融特点和实际, 有的放矢地开展调查研究, 以更加开放的思维发现、研究问题, 充分体现全局性、前瞻性。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 使其真正体现权威性、扩大其影响力, 发挥其参与决策、指导工作的作用。

(三) 建立完善的执行机制

要巩固“制度落实年”活动的成果,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以工作目标和规范操作为导向的奖惩激励机制。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按规范操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职工, 通过激励机制使其能够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奖励;违规操作或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则要给予一定的惩罚, 并要为其违规操作造成的风险付出相应的成本和代价。通过奖优罚劣, 确保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职工都能够按照工作目标的要求, 自觉地履行好应该承担的职责, 抓好工作的落实。二是要充分发挥纪检、内审、事后监督等部门的作用, 形成合力, 加强监督检查和履职问责, 认真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执行力,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真贯彻落实

强化执行力, 做到令行禁止, 以此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一) 不断深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认识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实践中, 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 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把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切实增强“一岗双责”意识, 克服“一手硬、一手软”现象, 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 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

(二) 明确责任, 抓住关键环节, 抓好责任制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规定,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不仅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 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和下级。只有这样, 才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真正负责任。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三个关键环节, 要紧紧围绕这三个关键环节, 明确相关职责, 规范工作程序, 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责任追究,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一是要明确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前提是明确责任。责任不明确, 制度就难于执行, 出现问题也难于追究。我们要按照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 结合基层央行工作实际, 认真研究确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 并根据相关部门职能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 将重点任务合理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每一个领导班子成员, 细化工作责任, 落实责任主体, 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有力, 使每一个领导干部知其任、明其职、出其力、尽其责, 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使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真正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认真组织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责任考核是一个重要环节, 它既是对履行职责、落实任务的检查验收, 也是进行责任追究的前提和依据。考核要严格程序, 坚持标准, 努力使考核结果客观反映真实情况。要按照相关规定用好考核结果, 除及时予以通报外, 要将考核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之中, 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 形成落实责任制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三是严肃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力手段。进行责任追究, 目的在于教育和警醒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职责范围,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 要予以追究责任。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严肃责任追究, 加大组织处理力度, 坚决把那些不负责任导致重大问题发生的领导干部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构成违纪违法的要坚决查处, 严肃处理。在这里有一个核心问题要解决, 就是党委要支持, 纪委要敢于碰硬。

(三) 明确工作重点, 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第一, 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是我们党系统、整体、科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体现。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 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处的威慑力结合起来, 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能。

第二, 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要紧紧围绕全会提出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 明确工作思路, 制定工作方案, 细化工作措施, 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一是要保证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发展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保证农村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要认真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切实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改进工作作风, 严格依纪依法办事;时刻牢记“两个务必”,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办事情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坚决纠正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杜绝与民争利、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四)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坚决打击腐败行为

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按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并重的要求,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按照总行部署, 今年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权钱交易案件;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检查处罚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金融服务系统、金融执法不严以及内部管理的案件;继续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要提高执纪办案水平, 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 加强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 健全督办机制, 加大督办工作力度。继续开展商业贿赂治理, 防范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发生。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巩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果。坚决纠正基层央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其他金融机构经营活动, 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基层央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物品采购、基建工程、电子化建设、贷款卡审批、账户审批以及在金融服务中违反商业道德和金融秩序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二是要加强案件防范工作。要认真开展每半年一次的案件防范形势分析, 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加以整改。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按照总行部署, 开展案件治理专项活动, 以岗位为基础, 查找管理、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风险。要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剖析, 举一反三, 从教育、制度、管理、监督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要积极配合参与以县支行为重点、覆盖全系统的内控管理大检查, 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监督, 保证大检查顺利进行。要加强案件防范长效机制建设, 继续针对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 着力抓好会计安全管理, 加大事后监督工作力度, 扎实抓好风险排查、评估和监控, 防范资金风险。

三是要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 加强信访核查工作, 严格按规定办理信访举报。认真执行由中心支行统一受理辖区信访举报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信访线索分析, 充分发挥信访在案件预防方面的积极作用, 及时掌握和了解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打好基础, 争取工作的主动性, 提高工作的时效性。要加大信访核查力度,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反映领导干部在基建工程、设备采购过程中牟取私利的问题, 要认真组织核查。要提高核查能力和核查质量, 发挥信访监督的积极作用。要发挥《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流程监控作用, 加强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和立案案件的跟踪检查, 及时掌握进度, 发现问题, 督促办理, 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加强案件、信访信息管理, 按时上报信访信息和信访报表、案件核对报告。

(五) 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1.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 强化政治纪律约束。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要求和中央、总行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风气的要求, 以“五个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一是以“强化信仰、永葆信念”为重点, 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二是以“勤奋好学、学以致用”为重点, 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三是以“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为重点, 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四是以“团结默契、协调和谐”为重点, 进一步加强领导作风建设。五是以“两个务必、廉洁从政”为重点, 进一步加强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李明昌行长2007年在分行辖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党课上的讲话精神, 全面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民主集中制, 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教育领导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 要着力解决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要求, 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要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解决好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脱节的问题。要坚持求真务实精神, 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认真解决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等问题。作风问题解决不好, 就不可能使工作得到科学发展。

2. 坚持勤俭办行方针, 反对奢侈浪费行为。

8.学校党风廉政制度 篇八

近几年,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呈高发态势,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据统计,近五年来,瑞安市纪委监察局收到反映农村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年均320件,占信访举报总量的48.1%;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年均150件,占案件总量的78.9%。2006年至2012年,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30件39人,占贪污贿赂案件总量的29%。“村官”虽然不是“官”,却是农村基层的管理者,其作风和言行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党委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鉴于此,该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开办“村官廉政学校”,推进农村廉政教育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村官廉政学校”不仅仅对村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还包括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知识、安置留地建设与住房改造监管、职务犯罪预防等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先行试点的飞云街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学校以社区干部、村“两委”成员及各线负责人为主要教育对象,教学主要内容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操作程序、安置留地建设与住房改造的监管、职务犯罪等当前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实行分期式、轮番式、多形式、常态化教育。一年办班三期,每四个月办班一期。一期学习四天,一天学时六小时。每期办班培训内容、教学方式、学员人员、课程安排等事项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学校研究决定。飞云街道马道村支书黄智光是农村廉政学校的首期学员,对于参加此次培训,他觉得很有必要:“不少村干部在重大项目建设上法律意识不强,容易受诱惑、犯错误,我希望通过这个学习,能多懂点法律知识,更自律,积极参与到村建设。”

二、以“村官廉政学校”为抓手,构筑预防长效机制

以“村官廉政学校”为抓手,开展“村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构筑农村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

1.搭建职务犯罪的警示基地,着力打好“预防针”,强化惩处威慑作用。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纳入“村官廉政学校”教学计划,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立“村官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教育平台,创新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采取“法庭庭审旁听”、“以案说法(纪)”等多种形式,对村官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实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瑞安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飞云、仙降街道28个村50多位村干部赴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萧山南郊监狱参观,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瑞安市纪委还组织锦湖街道部分“村官”参加了村委会主任潘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庭审旁听。通过这些活动,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更加直观地接受鲜活的反面警示教育,时刻提醒大家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遵纪守法,警钟长鸣。

2.搭建党纪法规的学习中心,着力上好“廉政课”,强化示范引导教育。在教育内容上,坚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党章》等内容作为“必修课”,教育“村官”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严格依纪依规、依法依章办事。同时,立足于什么问题突出就开展什么教育。如,在一些村农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现场,有针对性设置了学习《瑞安市村干部在村集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内容,让村干部知道什么事可以干、什么事不可以干,守住法纪的高压线。在教育形式上,采取了集中授课和座谈讨论相结合,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引导村官树立法治观念,提高自律意识。在授课方法上,组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选取优秀村干部和行业专家等“活教材”,利用身边的人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典型事例激励党员干部,增强“村官”预防职务犯罪的免疫力。

3.搭建村情“勤廉”的交流园地,着力建好“阳光区”,强化村务监督职能。“村官廉政学校”为村干部、村监会成员及群众间搭建了互动、交流的平台,满足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阳光公开、阳光监督创造了条件,对村干部形成了“不敢犯、不能犯”的制约。一是决策公开。开通“村官论坛”,通过“村官论坛”开展村务政务交流,研讨有关农村政策制定,并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质询,使村务决策更加公开透明。二是村务公开。开通“阳光村务”电子平台,将农村基层党务、村务有关情况在网上公开,并逐步推行“三资”市、镇(街道) 、村三级联网信息化管理。我们通过在“村官廉政学校”、村级教学点购置计算机、电子触摸屏等设备,建立了村务公开查询点,方便村民查阅。三是“勤廉”公开。对村干部述職述廉实行“四公开”,即述职述廉报告公开、评议结果公开、整改措施公开和整改结果公开。“勤廉”评议情况记入“村官”个人档案,与绩效报酬挂钩。

4.搭建基层反腐的创新平台,着力练好“孵化器”,强化防控机制建设。通过“村官廉政学校”,引导基层反腐创新,注重将党风廉政教育有效融入、渗透到反腐制度建设中,发挥“村官廉政学校”在推进机制建设中的催化剂作用。一是围绕农村基层“管人、管事、管财”重点,编制了以村集体资金管理、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等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了村级权力运作行为。二是出台了《关于对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项目实行廉政风险点建设的意见》,率全省之先对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项目实行廉政风险点管理,共对十个重点环节设置三个等级的廉政风险点,并且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三是出台了《瑞安市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试行)》、《瑞安市关于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的通知(试行)》、《瑞安市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罢免、辞职和补选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将乡镇对村监会管理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要求乡镇根据各自实际出台对村监会的考核办法,充分调动村监会工作积极性。

(作者单位: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9.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篇九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学习市县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守法纪。

二、形式和方法

鉴于人员少,工作量大,经常下乡工作的特殊性,学习以自学为主。

三、学习要求

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干部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提高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在讨论中要积极发言,拟好发言提纲。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积极发言,敢说真话、敢于批评、敢于暴丑。

二、议事制度

(一)议事程序

日常工作由各股室正常开展,报主管领导备案;涉及各委、办、局之间的工作由主管领导运作,报主要领导备案;涉及县四个班子之间的工作由主要领导运作,报班子备案;涉及县级及以上部门的工作及纪检规定的重大事项由主要领导提议,由局领导班子研究,并报县主管县长批准;特别重大的事项及临时重要工作、突发事件报县主管领导及县长、书记审批。

(二)议事规则

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决定。如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会议应指定专人作记录,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都应做记录。汇报内容及讨论中的发言要作准确记录,会议主持人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决定”予以记录,应明确“同意”、“不同意”或作其他处臵。

会议决定的事项,相关主办人员应加强对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责成相关人员认真办理,及早办结,确保会议决定事项事事有人办,件件得落实。

三、廉洁制度

1、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建设,增强廉政意识。把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经常对党员进行廉政教育

2、推行办公制度公开化。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强化群众监督。

3、严禁收礼受贿。严禁收受礼品、物品,违者根据在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严禁行贿受贿。对行贿受贿行为,不仅要追究受贿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行贿者的责任。以权谋私接礼受贿者,要加重处罚。

5、不准接受馈赠和馈赠他人钱物。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上级行及其工作人员送礼,不允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授单位和个人馈送的礼金。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视其情节,实行经济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6、实行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度。凡是经查核实有不廉洁的问题,不能评选先进,问题严重的报县纪检监察局处理。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单位全体人员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3)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4)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5)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6)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7)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8)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系统安全检查情况;(9)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1、准备: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确定重点议题,并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3、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五、民主监督制度

(一)党内民主监督的原则

1.人人平等的原则。2.民主公开的原则。3.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1.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原则。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高度集中;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不压制民主、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不准个人超越权限决定重大问题,或改变党的决议;不准各行其是,不服从组织决定。

3.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忠于职守,反对官僚主义。不允许脱离群众、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不许弄虚作假、欺下瞒上;要处事公正,不偏听偏信。

4.必须任人唯贤,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制度。不许任人唯亲,违反干部标准和人事制度。

5.必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不许见利忘义、以权谋私、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不许贪图享受、铺张浪费,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不许追求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败坏共产主义道德。

6.必须勇于同各种违纪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不许对各种危害党的事业的言行听之任之,姑息迁就;不许为违法违纪人员说情,作伪证;不许纵容、袒护、包庇违法违纪人员;不许营私舞弊,贪赃枉法。

(三)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

1、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支部、小组的监督。

2.坚持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一次,由各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六、政务公开制

1、将本单位人员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办事承诺以及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一律予以公开公示,2.公开公示的主要内容:

(1)决策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等。

(2)办事公开。包括部门、单位、股室、人员的职责、办事依据、程序、时限、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

(3)财政收支公开,人事、廉政公开。

3.政务公开公示的原则: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程序,又要公开办事结果;既要公开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不影响稳定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开公示。

4.公开公示的形式: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七、考勤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勤制度,严格遵守法定作息时间,坚持上午、下午两次考勤制度并挂牌上岗,考勤包括八小时上班时间和各种学习。

二、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岗、串岗、聊天(含上网聊天)、玩游戏、吃零食或外出办私事等。上班实行签到制,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给领导、办公室人员说明事由。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凡请病假、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必须写请假条,经审批后交办公室方为生效,假期完毕要按程序销假。假满后如不能按期销假,应续假,特殊情况来不及续假的,销假时应有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超假的,视旷工对待。

10.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篇十

基层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各基层所党风廉政工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局党委、纪委的决议、决定。

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党纪政纪法纪教育,所长对本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三、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保密纪律;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努力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四、受理举报、申诉,对于违规、违纪问题要将处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五、建立工作检查制度和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工作落实、成效明显的要及时总结。

六、坚持重大案件线索报告制度,发现重大案件线索,应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局党委、纪委。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

11.学校党风廉政制度 篇十一

关键词:德治思想;保廉制度;廉政法律文化

一、序言

德治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思想成果,廉政文化和一系列保廉制度都深受其影响,而吏治清明对维护封建统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虽然德治思想维护的是封建集权主义的君主统治,带有不可逾越的阶级和时代局限性,但是德治思想和廉政法律制度仍值得学习、继承和发扬,因此笔者将对德治思想和传统廉政制度进行分析和总结。

二、德治思想的起源与发展

德治思想起源于西周,西周统治者继承了夏商时期“君权神授”思想,也深刻认识到夏商两朝皆因暴政而亡,提出了“德政”主张,要求君王和官吏要勤政爱民,这是德治思想的开端。春秋时期,孔子继承西周礼制,提出“仁、礼”的概念。孔子认为,统治者有仁德才能获得民心。战国时期的孟子提出了“仁政”的主张,强调上位者必须是仁者,施行仁政,要以德来教化民众。汉武帝时儒家思想成为统治思想,大儒董仲舒主张“德主刑辅”,此后历代的思想家延续儒家的政治主张,要求统治者施仁政,严惩贪腐。

德治思想要求统治者官吏集团以身作则,清正廉洁,这就要求为官者要在心里确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并以此指导自身的言行,这就要求有一套严格官吏选拔制度,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官吏管理制度,通过奖惩,确保官吏队伍的廉洁性。

三、古代廉政法律制度

(一)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历史上的盛世之治,无不与当时优秀的能臣良相有关,在长期的治国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一系列选官任吏制度,成为我国古代廉政法律文化的瑰宝。

秦汉时期,形成了以察举、考试为主体的,以荐举、征召、军功等为辅的官吏选拔制度。察举制即由皇帝发布诏令和举荐科目,由中央和地方长官举荐人才,被举荐者通过相应考试,担任官吏的制度。对于察举不当者以失职、连坐论处。魏晋南北朝时期,在继承两汉选官制度的基础上,发展出九品中正制,即由有识才之能的官员担任其原籍州郡的“中正”,将辖区内的人才按照品行才能划分为九个等级,层层上报,授官时结合“品”、“状”加以任用的制度。自隋唐以后直至明清,科举制度则成为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科举即不经由荐举,自愿报名考试,经不同科目和不同级别的考试,由主管机构根据考试成绩,选拔官吏的制度。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是为维护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運转而服务的。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参与并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是中国古代监察机构及监察官的主要职责。监察制度始于秦朝,此后的历朝历代在中央和地方均设有督察机构,监察机构一般直属皇帝,在官僚系统中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考绩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人事管理制度,主要目的是奖勤罚懒、褒廉惩贪,秦代实行的是“五善”、“五失”的考核制度。两汉时期则是以《上计律》、《考功课吏法》为考核标准。唐代发展出一套比较完善的考绩制度,官吏考绩权统归吏部,对于三品以上的官员考核由皇帝亲自主持进行,主要考察“德”、“行”两个方面,以“四善二十七最”为标准。宋代有了专门考绩机关审官院和考课院,审官院、考课院分别负责考绩京官、地方官,宋代最主要的官吏考绩法是“四善四最法”。明朝的考绩制度有自己的特色,分两种方式:“考满”与“考察”,两种方式都是在一定年限考察官吏任期内工作状况,区分优劣,重在惩治不法官吏。清朝的考绩分两大类:京察与大计,分别针对京官、地方官吏进行考察。

任官回避制度指的是在任命官员时,为了避免亲友邻里的请托徇情而制定的限制条例。这一制度草创于西汉武帝时期,最著名的是“三互法”,其中就有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的规定。唐朝规定禁止官吏出任其原籍州县官员及邻县官员。北宋时正式规定任职须回避原籍。明代形成了地理回避、亲属回避、师生回避、拣选回避、科场回避和审判回避一套完整体系。

(二)历朝保廉的法律规定

中国古代的治国方针强调德治必须和法制相结合,以法律为后盾,因为仅靠道德觉悟驱使官员廉洁从政过于理想化。因此,封建统治者们都十分重视廉政法律制定,为防止官场贪腐,制定了严密的法律和严酷的刑罚,惩治贪官,震慑百官。

早在秦朝,受贿一个铜钱,就要处以脸上刺字并服苦役的刑罚。北魏时,把官吏贪污受贿、枉法断事与不孝、谋杀等重罪并列,作为不赦之罪,实际上开了唐宋及以后贪赃罪“遇赦不赦”的先河。以唐朝为例,主管官员受贿绢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受十五匹即处绞刑;唐律还规定间接接受财物也要处刑,在任的官员和离职卸任的官员接受辖区内吏民馈赠的食物,都要以受贿论处,且一律不准使用上请减免的规定。

此外,官吏贪赃的刑罚也重于平民,古代的立法对于盗贼均施以重刑,但官员贪腐的刑事责任远比盗贼为更重。在秦朝时,官员贪赃受贿,不仅本人处以死刑,还要株连三族。汉代官员贪赃枉法,要处以弃市之刑。唐朝对于被判刑的贪官遇赦不赦。明代对贪腐官员多处以挑筋去指、剁指、断手、剥皮等酷刑,严惩贪腐官员。

四、结论

德治思想对封建统治者治国理政的策略有着深远的影响,其中的“仁政”、勤政爱民、廉洁奉公的思想是产生廉政文化、制度的重要原因,进而形成了我国贯穿封建社会始终的吏治建设和极具特色的制度文化,虽然这些制度存在着历史局限性,但也不能否认这些制度在历史上曾发挥了巨大作用,保证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发展。传统文化根植于中华民族的骨血,从中提炼出来的优秀制度会更易“吸收”,因此,对古代廉政制度的研究,一定会给现今的反腐工作带来很多有益的启示。

参考文献:

[1]钱穆.文化与教育[M].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武树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3]蒋迅.法律文化刍义[J].比较法研究,1987(4).

[4]王金铃.廉政赋[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9.

[5]林岩,王蔓.中国古代廉政文化集粹[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

[6]贾育林.中国古代廉政法律及其价值[D].北京:法中国政法大学,2006.

[7]薛梅卿.中国古代惩贪法律的实施及其昭示[J].法学家,1996.

作者简介:

12.依法治校与高校廉政制度化研究 篇十二

一、依法治校与高校廉政建设的契合性

(一) 领导主体的契合性

领导是高校重大决策的主要推动者和决策者, 因而在依法治校和廉政建设当中其领导主体具有一致性和契合性。从我国高校管理来看, 主要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这也是我国高校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办学的一个重要保证。所以在高校当中不论是进行依法治校还是廉政建设都需要严格遵循着党委领导这一个重要的原则。由于依法治校和廉政建设是有机统一的, 所以只有在学校管理当中认真落实法制化管理, 才能够助于廉政的管理和推进。高校管理是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和进行的, 因而各级党组织应该在法治的规定下进行活动, 由党员干部起表率作用, 依法办事, 依法管事。

(二) 内在精神的契合性

不论是高校的依法管理还是廉政建设, 都需要始终遵循和践行法治的精神。依法治校要求高校把现代化的法治理念融入到高校管理当中, 切实推进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而这种法不仅仅包括社会当中所共同遵守的一般化和教育管理方面的法律, 同时还包含高校在法律授权范围之内所制定的一系列校园管理的规章制度。由于高校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自主性和判别是非的能力, 所以高校当中的规章制度作为保证大学生基本权利和行为规范, 还是具有一定权威性的。而廉政建设则是为了使广大的高校领导和党员遵守国家法律, 更好的推动法治化的建设。因而依法治校和廉政建设两者的核心内容都是法治精神, 依法治理和规范校园行为更是其实现的重要保证。

二、坚持制度在廉政建设中的保障作用

(一) 用制度管权

为了更好的促进高校权力向着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党委和校长都应该起带头作用将制度关进笼子里, 通过教师和其他职代会等的监督和参与, 切实推进高校权力公开化的发展。由于高校管理内容比较庞杂, 所以在管理当中校长应当在党委的监督之下对权力进行下放, 确立明确的权责, 逐级进行负责和管理, 这样才能够有效推动全覆盖的责任体系。在这个过程当中党委要对高校整体的权力进行分化, 大致确定不同管理部门具体的职责, 吸收教师们基层管理学生的经验, 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图。这样才能够更加有效的推动职、责、权和利的统一。廉政的建设需要民主决策的参与, 所以在校内应当确定校院两级事项集体决策的制度。这样通过党委总体规划, 校长和教师细化管理细节的方式, 能够更好的推动高校依法管理和廉政建设。

(二) 用制度管人

廉政建设是所有时代都在强调和紧抓的问题, 可以说以往有许多的领导人和部门都是败在了廉政这一问题上。高校管理实施的主体和践行者都是人, 因而通过制度来管人也是现今经常使用同时也比较有效的方式。党委作为主体, 必须将其责任落实到行动当中, 而校长和职代会这些领导班子则需要在管好队伍、管好班子的同时也管好自己。在建立和健全“一把手”不直接进行人、财、物和其他项目管理的制度同时, 真正实现不敢腐败和不想腐败的目标。在严格的管理当中, 也需要进行用人制度的完善, 选拔清正廉洁同时又具备管理和教学能力的教师和部门责任人, 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的目的。

三、小结

本文是基于我对于依法治校和高校廉政制度建设相关知识了解展开的, 在文章当中我首先从领导主体的契合性和内在精神的契合性这两个方面论述了依法治校与高校廉政建设的契合性。而后则又从用制度管权和用制度管人这两点分析了坚持制度在廉政建设中的保障作用。然而宥于个人知识水平的限制, 在文章当中我并未能够就相关问题进行全面详尽的论述, 仅希望能够起到一些抛砖引玉的作用。

摘要:高校本就是为国家培养学术性和专业性人才的一个平台, 它对于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以及自身价值的实现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而在高校当中加强依法治校的管理和廉政制度的建设, 不仅能够规范学校的秩序, 同时也能够加强学生的自律和自制, 为他们步入社会提供一定的借鉴。况且本身依法治校和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契合点, 比如其领导主体、内在精神和实现目标等, 所以说有意识的促进双方相互渗透是能够较好进行高校管理的。因而在本文当中, 我便会基于自己对于相关知识的了解来具体分析和论述这一问题。

关键词:依法治校,高校,廉政,制度化

参考文献

13.学校 党风廉政建设总结 篇十三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党支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作风为抓手,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以转变党员的工作态度,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管理效率,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教”为主题,继续发扬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具体做法是:

1.落实了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电影《北极雪》,每位党员干部撰写了观后感。10月19日学校党支部唐芳同志结合本单位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给全体党员干部讲了一堂“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教”的专题辅导报告,全体教职工与学校签订了《柳州市潭中路小学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老师们纷纷表示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筑牢心理防线,做一心为民,克己奉公,开拓创新,模范带头的人民公仆。

2.营造廉洁从教的舆论氛围,制作了一期墙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利用学校滚动屏幕,不断出示一些廉洁从教的格言、警句。

3.“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教”学习活动,做到了“四个结合”:

(一)是学习活动与师德师风结合了起来,大力倡导廉洁从教、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突出解决有偿家教、体罚学生、乱订资料吃回扣、缺乏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二)是学习活动与党员先进性承诺结合了起来,解决了党员教师的党性不强,承诺兑现不够,个别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工作业绩上、组织纪律观念上起不到党员先锋作用等问题。

(三)是学习活动与学校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解决了个别班子成员缺少公仆意识,大局意识。工作上摆花架子,不求实效,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善于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等问题。

(四)是学习活动与促进学校进一步发展结合起来,解决了改革创新观念落后、管理体制不活、开拓意识不强、思考问题不深、责任感不够等问题。

14.党风廉政教育制度[模版] 篇十四

天桥工商分局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力度,切实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纪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努力建立党风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不断的教育和学习,促进干部的思想认识有新的提高,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干部的职业道德观念有新的转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干部的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有新的增强,真正作到依法执政和廉洁从政;干部的政治辨别力有新的提高,经得起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考验,进一步扩大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

二、教育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

三、教育内容

(一)政治理论教育。主要包括:《党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二)反腐形势教育。各时期各级领导关于反腐倡廉理论的论述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讲话,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国内反腐形势等内容。

(三)党纪条规教育。主要包括:(1)党中央、国务院制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纪律条规。(2)中纪委制定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3)国家工商总局和上级机关关于工商人员廉政规定;(4)地方政府、纪委作出的纪律规定;(5)本局有关廉政建设制度规定。

(四)法律法规教育。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与履行公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从政道德教育。如开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等。

(六)先进典型教育。系统内外的、身边的先进人物、事迹的示范性教育等。

(七)警示教育。如大要案的查处纪实,系统内外的典型腐败案例。

(八)上级部署的专题教育。

四、教育形式

(一)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制度。中心组每年至少有一次要以反腐倡廉理论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

(二)坚持和完善廉政党课制度。开展全体党员反腐倡廉专题党课。

(三)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纳入培训计划,不定期进行培训。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要在任职前一周内及时进行廉政培训。

(四)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不定期进行培训。

(五)大力开展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注意培养和树立内部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邀请系统外的先进典型通过座谈、报告等形式教育干部职工。

(六)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切实启迪广大干部。每年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剖析案件、参观反面现场或利用反面典型进行现身说法等形

式开展教育。

(七)开展专题教育。每年至少邀请一次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院领导或专家学者进行党风廉政或预防职务犯罪等专题讲座。

(八)依托信息现代化手段,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充实、完善反腐倡廉网页、专栏。

(九)大力推进廉政教育形式创建活动,在单位内部开展以反腐倡廉为题的演讲比赛等等。

(十)其他形式的廉政教育。

五、教育要求

(一)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政工人事、法制、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议事日程。与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政治业务培训、党内监督教育、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统一筹划。

(二)要与检察机关联合建立健全预防工商人员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三)要建立廉政教育日制度。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定为 “廉政教育日”,利用半个工作日进行专门的廉政学习,可采取集中学习、自学、讨论、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

(四)要建立教育出席签到和登记制度,教育内容有专人

负责记录,保证廉政教育覆盖面达100%,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并将廉政教育考勤记录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要不定期组织干部参加考试测验,促进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学习效果。

(六)要把党风廉政教育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六、教育原则

(一)实效性原则。必须联系实际,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坚持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要注重实效,切实符合工商工作特点和存在问题,切忌虚无缥缈,空洞无物。

(二)针对性原则。要根据工商工作的特点,或者根据当前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现的新的苗头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活动,做到有的放矢,言之有物。

(三)经常性原则。教育活动要坚持经常性,坚持寓教育于制度建设,寓教育于各项工作,寓教育于各项检查,纠建并举,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达到治本的目的。

(四)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原则。认真运用反腐倡廉教育的基本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不断丰富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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