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宣传活动(精选9篇)
1.315宣传活动 篇一
根据协会《“保险,让生活更美好”3·15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安诚保险河南分公司积极组织全辖认真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分公司明确了一名总经理室成员负责牵头落实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全辖各有关单位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好具体活动的承办工作。要求全辖各单位要充分认识“3.15”宣传活动对服务消费者、提升行业及公司品牌形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3.15”活动期间,分公司及全辖各机构均在职场显要位置悬挂“保险、让生活更美好”、“守信用担风险 重服务 合规范”等活动主题宣传标语,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了公司《保险服务承诺》、《索赔指南》、《投诉指南》等宣传资料,在营业场所设立了宣传栏、散发宣传折页。为扩大宣传效果,分公司还参与了《河南日报》“3·15诚信总评榜”评选活动,荣获“金融行业十大诚信机构”称号,有效的普及了保险理念。
三、组织消费者接待日活动
分公司总经理室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领导接待日活动,确保对于消费者反映的事项能够及时得到办理,给消费者明确的答复。“3.15”当日,分公司组织业务精英在主要街道设立了宣传点,受理投诉、咨询,广泛宣传保险知识、普及保险理念、推介保险服务、听取保险诉求等,提高消费者保险意识。
四、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活动期间,分公司着力加强了未决案件的清理力度,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和对保险消费者认真负责的态度,能结案的尽快结案,切实杜绝赔案久拖不决,引发客户投诉的现象;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要求必须及时处理,涉及到投诉、举报的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时限要求妥善处理完毕,对确实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要及时致电客户说明原因。
分公司理赔条线有效加强了客户回访工作,通过回访切实倾听消费者对公司服务的心声、掌握消费者对公司服务的满意度状况,为改进管理和服务提供决策参考;分公司不断总结和完善各项消费者服务规定,进一步站在客户服务的角度理顺优化流程并严格执行,切实打造消费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
2.社区315宣传活动总结 篇二
今天是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为给辖区消费者创造一个诚信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新南街道建康社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门面店开展诚信守法经营宣传活动,为居民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活动中,社区利用知识讲座、宣传单等形式向经营者们讲解了诚信守法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守信守法经营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引导经营者做诚信守法经营公民;向居民群众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呼吁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区通过发放消费者维权知识等宣传资料、深化居民消费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同时,向辖区居民讲解了应该怎样合法消费、明白消费、文明消费,从而维护自已消费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辖区更多的居民了解消费者所拥有的权利,进一步提高对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增强消费信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良好作用。
3.315宣传活动 篇三
1、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理想成长平台。
2、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3、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4、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5、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6、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8、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9、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0、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11、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12、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13、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14、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15、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
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6、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17、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8、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9、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0、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21、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22、健康,科学,文明消费,依法维权人人有责。
23、金融品牌服务,舞动精彩生活。
24、金融品牌服务团,维护您金融权益。
25、紧紧围绕年主题大力宣传“消费与发展”。
26、经营者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
27、开展家电下乡,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利益。
28、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29、科学消费从小抓起,依法维权从我做起。
30、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维护稳定。
31、绿色消费,低碳生活,健康成长。
32、落实“三包”规定,维护合法权益。
33、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经济发展服务。
34、梦寻青春校园,心泊维权驿站。
35、民以食为天,严把食品质量关。
36、嫩肩也担道义,童心更铸维权。
37、农民奔小康,《消法》来护航。
38、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健康,文明消费意识。
39、强化消费维权理念,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40、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为扩大内需保增长服务。
41、全面履行商品监管职能,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42、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3、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44、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45、绿色消费,低碳生活,健康成长。
46、嫩肩也担道义,童心更铸维权。
47、维权“直通车”畅行青春路,消费“指南针”扮美新校园。
48、与青春共舞,与维权同行。
49、维我消费权利,护我健康成长。
50、消费维权手牵手,和谐校园心连心。
51、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52、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5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54、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55、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56、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57、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58、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59、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60、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61、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62、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63、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64、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5、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6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67、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8、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69、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70、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71、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72、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公民科学合理消费
73、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74、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4.315宣传活动 篇四
邮储银行晋中市分行3月15日当天在榆次工人俱乐部广场开展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的大型现场宣传活动中,由该行选派5余名工作人员设摊发放宣传资料,据悉,此次活动向客户发放我行反假币、防诈骗等宣传资料共计300余份、接待客户人数100人次,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该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宣传彩页,宣传手提袋,不少市民主动向该行咨询业务。展现了该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通过今年3.15“新消费,我做主”宣传活动,邮储银行让市民更深入了解消费者维权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据介绍,该行将贯彻长效机制,持续加强此方面的相关知识普及,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以实际行动为全市金融的建设、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的构建贡献力量!
5.315宣传活动 篇五
一、创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倡导品质消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召开20_年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
3月12日上午,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金沙明珠酒店召开了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委会会长谢安德,市工商局副局长付琳玲,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市消委会常务副会长张晓东,市消委会秘书长邓春莉进行了发布,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外宣办副主任李玉华主持。会上发布了《20_年度攀枝花市康养产业消费满意度指数报告》;攀枝花市工商系统“红盾春雷行动20_”开展情况;《20_年度全市工商、消委系统受理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攀枝花市消委系统消费维权十大典型维权案例。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全市消费者全面展示了我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和消委组织,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为指引,结合实际,开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成效。
(二)开展大型广场宣传活动,掀起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高潮
3月15日上午,由攀枝花市政府主办,东区政府、市工商局、市消委会承办的“20_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市中心广场举行。市消委会与市工商局、食药监局等13个行政部门成员单位,10余家金融机构,4家企事业单位将宣讲台搬到了市中心广场,为市民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消费维权宣传课,市康养协会、钛产品生产企业等攀枝花特色品牌也在现场进行了展示。现场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消费者权益法律咨询、消费维权常识和识假辨假知识讲解、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展示、现场受理投诉举报等形式,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吴成钢、市人大副主任杨林、市政府副市长李文飞、市政协副主席吴文发在市工商局局长谢安德的陪同下视察活动现场,并对活动的周密组织和丰富的内容给予高度肯定。
(三)联合各类媒体,多维度广泛宣传
一是上线“阳光政务—政风行风广播热线”直播节目,现场接听、解答消费者咨询、投诉;二是接受市电视台专访,对20_年度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对投诉热点进行点评;三是利用机场路、广场、通讯企业营业厅等电子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消费者感受到节日氛围;四是通过联系全市各类平面媒体、新媒体进行了全面宣传;五是“3·15”当天,通过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以短信形式向全市60余万手机用户发送公益消费维权短信,营造“3·15”期间消费宣传声势。
(四)开展老年消费教育,引导老年健康消费
按照我市打造“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的要求,履行好《消法》赋予消委组织的法定职责,引导康养老年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康养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_年2月8日,由攀枝花市消委会与攀枝花学院康养学院联合举办的“攀枝花市消委会老年消费教育暨阳光康养专题巡回讲座”在仁和区西蜀阳光礼堂正式拉开帷幕,康养学院教师为老年消费者讲授了《老年人常见意外及应急处理》、《老年人保健养生》两个专题,市消委会播放老年消费教育宣传音频视频,并发放了《老年消费教育指导手册》,整个讲座过程生动活泼,内容独到新颖,受到老年消费者一致好评。
截止3月15日,“攀枝花市消委会老年消费教育暨阳光康养专题巡回讲座”已在东区、仁和区、米易县共计举办三场。年内,市消委会还将在西区、盐边县、市老年大学举办该讲座。各级消委组织也将依托居委会、老干办、干休所、社区医院、老年学校等机构,借助指导手册、宣传音视频及海报,采取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教育活动深入到老年人所在的社区、单位和家庭。
(五)开展典型案例评选,促维权技能提升
为提高消费维权战线干部职工消费维权工作能力,提升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今年1月,市消委会依据《攀枝花市消委会年度消费维权优秀(典型)案例评分办法(试行)》,开展了“20_年度消费维权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通过市委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法制科的领导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专业评委,和县区互评,选出东区市场监管局(东区消委会)调处的“谁来管管任性的健身房”、“未成年少女的高价美容”等12件“攀枝花市20_年度消费维权优秀案例”。会上,与会专家还对获奖案件进行详细的点评,并针对案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技能的运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使参评消费维权工作人员收获良多,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消费调解工作再上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充分发挥消委职能组织开展“阳光康养产业消费满意度指数”调查
20_年7月至今年2月,市消委会立足法定职能结合我市打造“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的战略目标,组织开展了“攀枝花市康养产业消费者满意度指数”的调查编制工作。调查编制的设计统计模型、实施调查、形成专业报告工作委托西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进行。“满意度指数”旨在以消费者视角为切入点,通过调查消费者的主观感受,了解消费者的需求,进而为高质量做好“阳光”这篇文章提供参考,为我市康养产业的发展献计献策。据调查结论显示,攀枝花康养产业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值为85.0,说明消费者对攀枝花康养总体评价满意度较高,攀枝花的康养环境,得到了大家的喜爱和认同,同时,游客对攀枝花康养的推荐指数达到了89.9,攀枝花正向着“阳光康养胜地”的目标稳步迈进。,
(七)结合投诉分析找问题,开展行业集中约谈和指导
3月13日,市工商局、市消委会针对20_年度消费投诉集中和突出问题以及“红盾春雷行动20_”期间商品质量抽检情况,对汽车销售和通讯行业进行了集中约谈。一是开展通讯行业行政约谈回头看工作。督促通讯行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针对近年来消费投诉情况,采取措施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质量安全保障、提供服务真实信息等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等法定权利。二是于20_年3月13日会同仁和区市场监管局对仁和辖区的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行政集体约谈座谈会。通报全市汽车销售行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经营者以消费者为中心,立足行业实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依法经营,切实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秩序。三是参与四川省电信“流量降费服务承诺惠民行动”启动仪式并进行了座谈,对中国电信攀枝花分公司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工作方面进行了指导。
(八)加强“12315”热线电话值守,确保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
为保证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3月15日8:30至22:00市工商局对“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和采取不间断人工值守。截止晚会结束,攀枝花市“12315”热线共解答消费者咨询57件,受理消费者投诉10件,受理举报2件。同时,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的问题,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已制定工作方案,将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深入的消费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保护好全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各县(区)消费宣传、消费维权活动丰富多彩
“3·15”期间,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消委会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成员单位通过现场咨询服务、召开成员单位“3·15”座谈会、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会、针对投诉热点举办知识讲座、开展行业集中约谈等方式,因地制宜地宣传普及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针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维权活动,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消费维权工作格局,广泛营造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舆论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开展系列活动的主要作法
(一)认真部署、精心谋划、周密组织。为确保系列宣传活动有序进行,市工商局、市消委会按照《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攀办函[20_]17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总体谋划,形成了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并依步骤开展了动员和部署,对活动准备、活动实施各个环节,均作了较为周密的安排。活动中,统一的规划,科学的分区设置,对宣传内容严格的审核,完全去除营利性质的宣传和广告,以及工作人员耐心的解答,展示了政府消费维权部门一心为民,踏踏实实为民解忧的良好形象。
(二)点面结合,活动层次多,宣传声势大。在系列活动的总体安排上,充分考虑各部门的职能特点、各行业经营特点、各区域的维权重点,强调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和消委会协作、配合,此次活动通过以主会场——县区分会场——市场监管所宣传点三级联动、由点及面,极大提升了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同时,注重活动形式和内容的紧密结合,务求取得实效。
(三)依托大众媒体,扩大活动影响。现场活动开展前,全市工商(市场监管)局和消委会通过通讯运营商发送公益短信、在各类电子屏发布宣传标语等形式为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活动期间,主动接受、邀请全市各类媒体通过微信、电视、报纸对活动进行了全程多维度报道。
(四)结合我市“两篇文章”,广泛引导品质消费。
6.315宣传活动 篇六
根据保监局、行业协会要求,为了配合全市保险行业开展好2012年3月份的保险服务宣传月活动,我们缙云营销服务部于2012年3月13日在缙云黄碧街广场进行保险宣传咨询活动。
保监局举办此次活动是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以宣传保险行业在保障、促进发展、优质服务等方面的积极成效为主题,提升保险行业的社会信誉度和形象的,不仅仅是增强人们的保险认识,更是各家保险公司的宣传自己的机会。
活动期间,吸引了很多路人过来咨询,我公司服务人员积极讲解,由服务部经理杨瑞明及客服人员麻朝阳在现场为大家答疑解惑。在此期间我公司为每一位到现场咨询的客户发放了调查意见表,借此机会增强客户保险意识,解除客户对保险认识的偏见,切身从客户的利益出发。丽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提出:“说出你的需求,让我们做得更好”的标语充分彰显出我公司力求达到让每一位客户满意的服务理念。
活动进行一半,人越来越多,有的咨询公司,有的咨询理赔,有的咨询保险是做什么,我们的服务人员耐心讲解,力求让每一位在场的客户满意,让消费者了解生命保险,了解我们的公司发展;客服、理赔人员耐心细致的回答了消费者的咨询,打消了部分消费者“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疑虑,适时宣传生命保险的服务品牌和优势。
这次活动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个与客户面对面交流的一种方式,让我们了解客户的需求,让客户充分了解我们的服务,改变偏见,生命人寿丽水中支决定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真正做到贴心服务,及时理赔,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宣传保险的功效。
撰稿人:杨瑞明
7.315宣传活动 篇七
厦门市“3.15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宣传单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加强我市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广大汽车用户的合法权益,强化汽车维修企业服务意识、转变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我市汽车维修行业的社会美誉度,更好地为汽车用户服务。
活动主题内容
诚信为本,规范为体,用户至上,服务社会。
主题宣传口号
1、诚信服务、阳光维修。
2、加强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消费者权益。
3、执行福建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确保消费者权益。
4、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理念,提供优质服务。
5、人性化服务、诚信化维修、品牌化经营。
“3.15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倡仪
为了保证汽车用户的合法权益,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广大汽车维修企业向社会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1、热情接待
2、优质服务
3、诚信为本
4、收费合理
5、杜绝假冒
6、规范经营
7、保证质量
8、接受监督
活动安排
1、向全市维修企业共同发起“3.15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倡议。
时间:2010年3月1日-3月13日。
2、设立咨询服务点,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时间:3月14日-3月15日。
地点:思明区中山路步行街,湖里区SM城市广场。
3、参加“3.15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的维修企业为汽车用户提供免费洗车、免费故障诊断服务。(具体服务时间安排附后)
时间:3月15月-3月31日。
地点:各维修企业厂内
8.食品315宣传标语 篇八
1、食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2、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
3、想要健康活到老,食品安全不能少。
4、严把食品安全关,喜架健康幸福桥。
5、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6、健康大厦始于一砖一石,食品安全凝聚一点一滴。
7、食品关乎生命,安全重于泰山。
8、保障食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9、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10、情系食品安全,心铸和谐家园。
11、保护消费者权益、履行经营者义务。
12、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
13、倡导诚信经营,建立诚信体系。
14、饮食要卫生,食品要安全。
1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6、科学合理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17、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
18、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9、从源头抓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20、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1、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22、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3、维护食品安全,从你我他做起。
24、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5、提升服务质量,拉动消费需求。
26、建食品安全体系,保千家万户健康。
27、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28、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9.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总结 篇九
——韩亮
一. 活动时间:2011年3月15日 8:00-11:00
二. 活动地点:中央大街
三. 活动目的:315打假宣传,协助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在3月15日宣传打假并制作宣传单,借此机会将医大和协会宣传出去,让人们了解医大、了解医大青年志愿者协会;同时锻炼理事会成员组织能力
四. 协作单位: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临床七年制
五. 前期准备:
1.与市消协联系,了解活动流程和取宣传帽子;
2.确定活动人员名单并发送给市消协;
3.制作宣传单,宣传单的内容关于医学方面的,要体现医学生的特点;
4.准备锦旗会旗等相关活动用具。
六. 活动流程:
1.3月15日6:30在5号楼门口集合;
2.坐106号公交车去中央大街;
3.到中央大街与市消协、七年制汇合,穿白服带宣传帽准备活动;
4.9:15活动开始,发我们自己做的宣传单然后发市消协提供的宣传单;
5.11:00活动结束,与有关工作人员合影,坐公交车返校。
七.经验教训:
1.与七年制同学合作不愉快,两个组织的同学之间不熟悉,宣传的时候不统一,没有默契;
2.时间掌握的不好,发宣传单的速度太快,由于发宣传单的速度过快,以致有很长一段时间同学们不知道做什么,在干站着;
3.活动时宣传方式过于单一,应在以后的活动中增加更多的宣传方式。
八.活动道具:
1.会旗一个
2.锦旗一个
3.条幅一个
4.宣传单—1000张 35元
九.心得体会:
制作的关于辨别真假药的宣传单很受群众关注,体现了医学生的特色,反应了群众对假药的关注;由于与七年制的同学合作不愉快,我觉得我们应该自己举办这个活动,我想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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