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纪律部考核细则

2024-09-08

大学纪律部考核细则(精选4篇)

1.大学纪律部考核细则 篇一

**学院学生日常考勤细则

**学院学生日常考勤细则,关于学生的日程生活上课考勤准则:

1、自律委干事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去考勤,任何人不得无故对考勤的施行进行干扰。

2、自律委考勤的规则:每次按时点名,点名结束未到即为迟到,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做出反馈的视为旷课。具体的规定如下: 

1、每天早上点名时间为上课前十分钟结束,未到的先记录为迟到。

2、未到同学应在到达教室后及时向本班纪律委员汇报,并由纪律委员相应的自律委成员进行通知。若在第一节课结束前为迟到,第一节结束后为旷课一节。第二节结束视为旷课两节。以此类推。

3、请假事宜:凡是请假人员需出示假条,没有假条一律视为旷课。

4、若出现口头请假,则需先关自律委人员到办公室或向导员核实,若为实情则安请假处理,若出现虚假行为则加倍处罚。

5、自律委点名处理:旷课按正常的上课的实际学时计算。训练则按照训练时间折合成上课时间计算。对于有班委和学生会成员处理情况按照学院规定进行相应的从重处罚。

6、晚归检查,包括夜不归宿和晚归,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处罚规则:

凡是迟到与旷课现象按照数理学院量化积分细则进行扣除本人的量化积分。情节严重者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加重处罚。关于晚归和夜不归宿的管理规定:凡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晚上不在宿舍住宿的视为夜不归宿。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宿舍按时就寝的视为晚归。在周末若要外出则需向各班的生活委员汇报记录自己去向。若没有记录则视为晚归。在放假时,应在假期结束是按时回到宿舍,若不能按时回到宿舍则需请假。若未请假则视为夜不归宿。晚归与夜不归宿相应的处罚办法:

1、如若出现夜不归宿现象,个人应对自己在校外的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

2、晚归处理办法:给予校级警告处分以上处罚,并取消来年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取消组织发展资格、奖助贷资格。凡涉及班委与学生会成员的取消一切职务。并给与通告处分,扣除相应的量化积分。

3、夜不归宿的处理办法:给予校级记过处分以上处罚。如若出现一次夜不归宿现象则取消在校期间的全部评优评先、组织发展、奖助贷资格。凡涉及班委级学生会成员的取消一切职务,比在校期间不得参与一切班委及学生会的选举活动。

2.大学纪律部考核细则 篇二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试行稿)

编制:张清圣

审核:顾福海

审批:王红明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颁布 二○一二年元月一日实施 / 1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试行稿)

一、目的

劳动纪律是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秩序,提高劳动效率,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建立一支纪律严明的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司劳动纪律的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原则与方法、考核细则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和全体员工。

三、组织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劳动纪律督察小组及专项检查小组,确保劳动纪律检查工作落到实处。3.1 公司督查小组

长:王红明 副组长:

刘善和、葛九敢、顾福海(执行)、谷顺明、马学庆 3.2 专项检查小组

长:周水生 副组长:华

清、张清圣

员:安全值班人员、保卫干事、综合办公室检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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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考核机构

人力资源部、精细化管理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职责 4.1 公司督察小组

a、负责制定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b、落实公司劳动纪律检查;

c、督促公司劳动纪律执行与落实情况; 4.2 厂部安全值班人员

a、按照厂部安全值班计划、要求,执行劳动纪律检查;

b、负责督促车间、部门对不合格项进行及时整改; c、负责对不合格项整改后效果的检查; 4.3 保卫监察部

a、负责劳动纪律日常检查;

b、负责编制劳动纪律日常检查记录表; c、每日记录劳动纪律检查情况;

d、负责统计、分析、汇报周、月、年度劳动纪律检查情况; e、负责建立劳动纪律检查情况台帐,并将月度汇总材料报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f、通过宣传栏、OA公告,每月按考核结果对违纪人员、班组、车间进行通报; 4.4 综合办公室

a、配合保卫监察部检查行政区域员工的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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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记录劳动纪律检查情况,形成检查记录和台帐,并将月度汇总材料报人力资源部;

c、通过宣传栏、OA公告,每月按考核结果对行政区域内违纪人员、部门进行通报; 4.5 安全消防部

a、负责厂部安全值班人员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 b、督促保卫监察部、综合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 c、检查监督员工劳动纪律执行与整改情况; 4.6 人力资源部

a、根据检查汇总情况,按照《考核细则》进行工资考核; 4.7 部门、车间负责人

a、负责本部门、车间劳动纪律日常管理、检查; b、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厂规厂纪;

c、配合公司督察小组和专项检查小组对本部门、车间进行劳动纪律检查,d、对相应的违规人员在月度考核中作出车间级的惩罚措施; e、针对本部门、车间的纪律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改进; 4.7.1 管理员

a、协助负责人做好本部门、车间劳动纪律日常管理、检查工作; b、针对本部门、车间的纪律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改进; 4.7.2班组长

a、按照劳动纪律细则,负责每天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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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每日记录检查情况;

c、监督和教育当班员工遵守劳动纪律; 4.7.3 员工职责

a、全面执行公司劳动纪律;

b、接受各级部门、人员的监督与检查; c、对自己违规行为,及时改正。

五、劳动纪律范围

5.1 生产区域内禁烟制度执行情况; 5.2 岗前、在岗期间禁止饮酒规定执行情况; 5.3 公司日常出勤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5.4 公司日常请假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5.5 岗位规范执行情况; 5.6 安全规定执行情况;

5.7 妨碍正常生产组织秩序的相关处罚情况; 5.8 破坏公共财产的相关处罚情况。

六、考核原则与处罚方法

6.1 考核原则:教育引导为主、通报处罚为辅; 6.2 处罚方法:批评、罚款、待岗、解除劳动合同。

七、劳动纪律检查与考核措施

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与车间、班组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各岗位实行互保机制。

7.1 各部门、车间:进行劳动纪律日常内部自查,根据《劳动纪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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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细则》按月进行考核与公布,并形成记录与台帐;

7.2 劳动纪律督察小组:每周不定期检查一次,及时督察整改,并每月对厂部安全值班人员值班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公布;

7.3 劳动纪律专项检查小组:每天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并督察整改;

7.4 专项检查小组:对现场违纪人员直接进行指正、处罚,形成记录,并将处罚结果通知所在部门、车间;

7.5 检查方式:厂部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易违纪时段勤查、易违纪地点勤查。

八、相关性文件

8.1 《劳动纪律考核细则》

8.2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GX-AX-110 8.3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GX-AX-124

九、记录

9.1 《劳动纪律日常检查表 》 9.2 《劳动纪律检查情况汇总表》 9.3 《劳动纪律考核汇总表 》

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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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考核细则

《劳动纪律考核细则》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现场员工与部门职员的管理; 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现场班组长的管理;

第三部分主要是针对管理员、部门与车间负责人的管理。

第一部分

当班员工是劳动纪律执行主体,应自觉遵守厂规厂纪,并对自身的违纪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当班员工的考核分为批评警告、罚款、待岗和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一、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予以罚款,并通报批评:

1.酗酒后上岗或上班期间饮酒,年累计三次以内的,每次罚款300元,并责令其退岗休息;

2.生产装置区域内吸烟,年累计三次以内的,每次罚款300元; 3.上班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内,累计不足三次的,每次罚款10元,超过三次的,按每次作旷工一次处理;

4.旷工,年累计五次以内的,每次罚款100元;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记为旷工:

(1)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的(非客观因素);(2)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5.班中睡岗,月累计五次以内,每次罚款20元,由此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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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班中脱岗、串岗、擅离职守累计超过1小时,月累计五次以内,每次罚款20元,由此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7.上班时间玩手机、听音乐、上网聊天、下棋等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的,月累计五次以内,每次罚款20元;

8.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内,未按规定戴安全帽的,累计十次以内,每次罚款10元;累计十次以上,每次罚款20元;

9.进入生产区域上班,穿高跟鞋,裙子、短裤、赤膊、穿拖鞋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0.不进行现场交接班的,累计五次以内,每次罚款10元;累计五次以上,每次罚款20元。

11.上班不排队,就餐、乘坐厂车不遵守公司公共秩序的,月累计三次以内,每次罚款式10元;超过三次的,每次罚款20元;不听劝阻插队的,扰乱公共秩序的,每次罚款50元;

二、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以待岗处理,待岗期间,不计其工资: 1.酗酒后上岗或上班期间饮酒的,年累计三次以上,待岗一月; 2.生产装置禁火区域内吸烟的,年累计三次以上,待岗一月; 3.旷工的,年累计五次以上,待岗一月; 4.班中睡岗,月累计五次以上,待岗一月;

5.上班时间玩手机、听音乐、上网聊天、下棋等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的,月累计五次以上,待岗一月;

6.不进行现场交接班的,月累计五次以上,待岗一月;

7.无理取闹、不服从领导合理分工安排的,车间有权劝当事人退班,8 / 12

并按待岗处理。

8.在园区内,有肇事、打架等行为的,按下列程序处理:

(1)事发之日起,肇事、打架等当事人停职,经调查了解事情经过,分清责任,并对当事者视情作50-200元罚款、待岗处理;

(2)责任者当事人员写出书面检查,认错态度好的,方可复工上班,待岗期间不计工资;

(3)由责任者承担肇事所引发的损失。

三、有下列严重违纪行为的,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操作方案,参照工会有关规定执行。

1.上岗前和上班期间酗酒,累计待岗二月以上的; 2.生产区域内吸烟,累计待岗二月以上的; 3.旷工,累计待岗二月以上的; 4.班中睡岗,累计待岗二月以上的;

5.上班时间玩手机、听音乐、上网聊天、下棋等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累计待岗二月以上的;

6.不进行现场交接班的,累计待岗二月以上;

7.无理取闹、不服从领导安排,态度恶劣,经教育不改者,累计待岗二月以上的;

8.上班时间,有肇事、打架等行为或受到治安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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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当班班组长是班组管理的直接领导者与管理者,对本班组的劳动纪律具有直接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对班组长的考核分为批评警告、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解除班组长职务三种。

一、有下列违纪行为的,扣除工资系数,并予以通报批评

1.对酗酒后上岗或上班期间酗酒的本班人员不加以阻止与报告的,月累计三次以内,每次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超过三次,每次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2;

2.对在本部门生产装置区域内吸烟的当班员工或外来其他人员不加以阻止与报告的,月累计三次以内,每次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超过三次,每次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2;

3.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当班员工,不报告、不记录的,当班人员月累计迟到、早退、旷工违纪率达5%以下,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05;违纪率达5-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

月当班人员违纪率=班人员月违纪发生总次数/班月度总出勤100% 4.对在班中脱岗、串岗、睡岗、擅离职守的员工不加以制止与提醒的,当班人员月累计违纪率达5%以下,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05;违纪率达5-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违纪率超过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5;由此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5对在上班时间玩手机、听音乐、上网聊天、下棋等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的员工不加以制止的,当班人员月累计违纪率达5%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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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05;违纪率达5-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违纪率超过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5;

6.对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内穿高跟鞋,裙子、短裤、赤膊、穿拖鞋上班的,未按规定戴安全帽的员工不加以制止与提醒的,当班人员月累计违纪率达5%以下,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05;违纪率达5-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违纪率超过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5; 7.对不进行现场交接班就离岗的员工加以制止的,当班人员月累计违纪率达5%以下,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05;违纪率达5-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违纪率超过10%,扣除班组长工资系数0.15; 8.对有迟到、早退、睡岗、擅离职守、玩手机、听音乐、上网聊天、未戴安全帽等违纪行为的班组长,累计三次以内,每次扣除班组长系数0.05;累计三次以上,每次扣除班组长系数0.1;

9.因对现场劳动纪律管理不到位,熟视无睹、置若罔闻,而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根据原因分析,按规定另行处罚; 10.对有其他违纪行为的,比照执行。

二、对有下列违纪行为的,解除班组长职务,并予以通报批评 1.对酗酒后上岗或上班期间酗酒的本班人员不加以阻止与报告的,年累计五次以上,解除班组长职务;

2.对在本部门生产装置区域内吸烟的当班员工或外来人员不加以阻止与报告的,年累计五次以上,解除班组长职务;

3.对在班中脱岗、串岗、睡岗、擅离职守的员工不加以制止与提醒,当班人员违纪率连续三个月超10%的,由此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11 / 12

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4.对在上班时间玩手机、听音乐、上网聊天、下棋等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的员工不加以制止,当班人员违纪率连续三个月超10%的;

5.对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内穿高跟鞋,裙子、短裤、赤膊、穿拖鞋上班的,未按规定戴安全帽的员工不加以制止与提醒,当班人员违纪率连续三个月超10%的;

6.对不进行现场交接班就离岗的员工加以制止,当班人员违纪率连续三个月超10%的;

7.对有迟到、早退、睡岗、擅离职守、玩手机、听音乐、上网聊天、未戴安全帽等违纪行为的班组长,连续三个月被扣工资系数达0.15以上的;

8.因对现场劳动纪律管理不到位,熟视无睹、置若罔闻,而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带来严重影响的,根据原因分析,按规定另行处罚; 9.对有其他违纪行为的,比照执行。

第三部分

1.对部门、车间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劳动纪律考核方式,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月度精细化考核,二是根据其一年来的劳动纪律绩效情况,在年底奖金中考核;

2.本《细则》中所规定的事项如与2008年9月28日颁布的《员工奖惩制度》规定的事项不一致的,则以本《细则》为准; 3.本《细则》经颁布后,试行三个月。

3.学生会心理部量化考核细则 篇三

学生的心灵美好才是真正的美好,护理系学生会心理部的主要工作是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普及工作、协作心理咨询室建立心理咨询反馈网络和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做好心理异常学生的排查工作及时给予帮助引导给学生一个健康快乐的生活、学习环境。

一、及时参加会议:各班心理委员需准时参加系内及心理部组织的各种会议,迟到者每次扣0.5分,旷会者每次扣1分。

二、及时上交心理手抄报:上交及时优秀的班级加3分,良好的加2分,迟交的班级扣1分,不交的班级扣3分(评选根据版面,内容等方面综合考虑)

三、各班应认真组织主题班会:举办优秀的班级加3分,良好的酌情的加1—2分,无故不举办的班级扣2—3分并通报批评。

四、心理话剧的安排:每班必须参加,表现优秀的班级酌情加3—5分并颁发相应的奖项,无故不参加的班级酌情扣3—5分。

五、各班心理委员对系内、部内所安排布置的工作承办不当或不按要求的,根据情况扣1—2分,情况严重的通报批评。

4.大学纪律部考核细则 篇四

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主要目的是规范学生的言行举止,进一步落实学生管理,根据《宁强县铁锁关中学学生自主管理实施方案》设立纪检部,结合我校实际纪检部主要负责学生在校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包括集会纪律、学生进出校门、课间纪律、校牌团微的配戴等。通过明确要求,加强学生考核,将学生管理规范到极致,为学校课改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一、组织机构

1、纪检部隶属于政教处和安保处管理,指导老师为陈登群和张兵。主要进行学生在校纪律安全检查。

2、部长1名。主要负责纪检部的日常考核工作的开展,负责组织考核小组对全校学生的在校表现进行考核、量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给指导老师或学校领导,在工作中有好的建议和意见要汇报给指导老师。

3、组员9—12名。负责对全校学生在校表现进行全面考核量分,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对平时发现的不良表现要勇于对这些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组员分两个小队,每组3——4人,两组队员轮轮流上岗,在考核的过程中根据考核细则认真全面的量分,发现有问题的项目在该班级考核项目对应表格中酌情扣分。纪检部学生量分后,签上考核学生姓名(谁量分谁负责)后统一交该组组长负责汇总,然后交秘宣组于当天下午统计出各班一日纪律安全考核量分,并将量分表在公示栏中公示,各班根据反馈信息进行整改,规范班级学生行为举止。

二、考核细则:

1、集会纪律。学生听到集合信号后能迅速有序集合,做到不缺席、不旷会;做到队列整齐,站队和集会期间不与他人闲聊、嬉戏,保持会场安静;会议期间保持良好站姿和坐姿,专心听认真记,不做与集会无关的事情。做好会场互动,教师或领导询问时主动齐声回答,该彭掌时要热烈鼓掌,不鼓倒掌,不起哄;会议期间不乱丢乱扔纸屑,保持会场卫生。

2、学生进出校门纪律。学生出校门必须出示出入凭证(走读生饭卡、请假条);平时不得在校门口或学校后门周围逗留;学生不得将违禁物品带入校园,如手机、MP3、MP4等电子产品,零食、管制刀具、爆炸物品等;进入校园要主动向老师问好,养成良好文明礼仪习惯;上学、放学在校门口有序排队刷卡,禁止任何学生漏刷。

3、课间纪律。

课间活动期间每位学生都要严格要求自已,不得在校园、教室内追逐打闹、高声喧哗,不跳跃行走,不勾肩搭背,上下楼梯及路途行走单列行走,最多两人并行,不在楼梯扶手上滑行;着装规,不穿奇装异服,语言文明不说脏话;上厕所时不拥挤,便后冲厕,随手关好水龙头;不结堆攀靠阳台护栏,确保安全;不在校园、教室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果皮、纸屑等;心胸开阔,不结伙滋事,打架斗殴,不与校外闲散人员勾结;不作危险性游戏,如不从高处跳跃、在体育器材场地从事高难度或不规范的运动,不攀爬院墙、树木;不损坏公物、不乱窜教室,在校尊敬老师,见到老师主动热情的问好,有违纪行为被老师发现教育时要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服从老师的管理;在校期间要保管好,配戴好校牌、团微。

4、特色加分

在校期间发现校园内公共场所地面有垃圾主动捡拾,拾到饭卡、钥匙、钱物及时主动上交至值周组,能提出一些有助于学校发展和学生管理方面好的建议和意见,举报重大违纪事件,避免不安全事件发生。学校将对这些学生的行为给予表扬并给班级记一定的特色奖励分。若有学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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