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调拨管理规定(2篇)
1.产品调拨管理规定 篇一
一、内部调拨管理
1、内部调拨仅适用总仓与办事处之间的调拨,原则上办事处与办事处之间不得办理调拨,特殊情况确需调拨的须到总部办理相应的调拨手续。
2、公司统一拟订调拨申请单格式,调入方根据商品库存量及市场销售形势,填写调拨申请单(一式二联),一联由调入方保存、一联传真到商务。
3、商务审核调拨申请单,调拨申请单输入有误的,通知调入方重新填写;库存商品短缺的,参照采购入库流程办理采购入库;审核无误的根据调拨申请单填写调拨预算清单,并输入调拨单。
4、仓库审核调拨预算清单和调拨单,并打印调拨单,调拨单一式四联,一联调出方、一联调入方、一联商务,一联业务会计。
5、调入方清点实物入库,在调拨单上签字确认。每隔一星期与仓库核对调拨清单。
6、仓库每日将调拨单和办事处上报调拨单日列表核对无误后一并报送业务会计。
2.学校固定资产调拨管理制度 篇二
一、明确国有资产的限额,即1.单价在500元以上;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大批同类物品。
二、固定资产按使用部门保管建账,分为:总务处、电教实验、音体类、图书部门建实物明细账。
三、每年暑假7月份对固定资产清点一次,由固定资产“三级核算会计”及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进行实物清查、清点,由部门实物保管员与明细账会计对账,填制《固定资产盘盈(亏)表》按规定审批后,会计进行调帐。
四、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二次会议,时间为3月和10月,制定国有资产的需缺,使用效率。
五、购置固定资产时,部门实物保管员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两份,与明细账会计共同验收,自留一份,附一份与购物收据报会计室做账。
六、调拨的固定资产,实物保管员凭调拨单填制一式两份“固定资产验收单”与明细账会计共同验收;报废转让的固定资产部门保管员填制盘亏表并说明原因,经领导小组审批,1000元以上需报主管局审批,此表作为会计调账依据。
七、对于“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盘盈(亏)表”年底要装订,保管员自存备查,主办会计视为会计资料造册归档管理。
八、对于非正常损坏、丢失的固定资产,要赔偿损失。
九、对于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要交到总务处。
十、“三级核算”会计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制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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