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络舆情问卷

2024-07-24

政府网络舆情问卷(共13篇)

1.政府网络舆情问卷 篇一

一、背景资料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于2010年4月12日发布了“2010年第一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对2010年第一季度地方党政机关应对舆情热点事件的得失进行考评。四川巴中“全裸”乡政府因为在信息透明度、政府公信力等指标上一枝独秀,进入总体较为得体的蓝色区域,而贵州安顺警察枪击致死案、山西问题疫苗事件则被判定为应对严重失当,被亮起“红色警报”,值得反思。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教授在点评山西疫苗事件时就指出“问题一个系统又一个系统的出,再一个系统一个系统地去治理,显然不是一个好办法。所以,现在是各个领域都需要很好重视的时候了”。

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互联网上官民良性互动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很多地方党政机关逐步重视探索网络问政,并积累了一些有益和值得推广的经验。为了更好地推广这些经验,让更多的地方党政机构用好网络问政这一新的治国理政平台,从今年开始,每期排行榜推出“网络问政实践”的典型经验,供地方当政者参考。本次推出的常州环保局长“批评有奖”就是一个很好的尊重网络民意的案例,有一定的推广和借鉴价值,北京网络媒体协会会长闵大洪点评时认为“对于网络批评和网络监督,领导干部应有的心态是欢迎和提倡,以广阔的胸怀听取民意,从善如流”。

二、名词解释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舆情监测室)是国内最早从事互联网舆情监测、研究的专业机构之一,在舆情监测和分析研究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在互联网影响力日益增大的今天,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术机构都越来越重视互联网舆情的监测、研究和引导。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6月20日在人民日报考察工作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互联网业已成为了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重要新平台之一,网络舆论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三、典型案例的启示

【四川巴中“全裸”乡政府】

2010年3月,四川巴中市白庙乡政府公示今年1月公务开支明细表,详细记录了每分钱公务花费,连“花1.5元购买信纸”,招待上级官员烟酒都悉数公布,被网友称为“政府全裸第一例”。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打造透明政府从此有法可依。在信息交流与传播日益发达的今天,尤其是在中国改革开放处于关键攻坚阶段的今天,地方基层政权的建设显得更加凸出。而政务信息公开和透明,正是地方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裸”乡政府给我们的启示:

1.信息公开有利于密切干部和群众的关系,增加百姓对干部乃至政权的信任感。

2.透明政府有利于预防干部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的腐气败习出现。

3.信息公开有利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进步。

4.信息公开有利于防止怨气积累、矛盾积累和问题积累,从根本上消除了地方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可能。

5.信息公开有助于推动整个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

四、政府提高舆情能力的措施

(一)要加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度。

只要我们政治敏感、视野开阔、鉴别力强,就能够及时捕捉舆情苗头,及早处理。要转变思想,不能狭隘地认为了解舆情、应对舆情是其他部门的事,要从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要加强学习,学深学透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增强政治鉴别力。要勤观察、勤思考,把握发展趋势。

(二)要建设透明开放政务系统。

信息公开透明不仅有利于开展工作,也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我们要改变封闭的观念,树立开放的意识,把群众满意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做到政务公开,真正落实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

要重视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随着网络、手机的迅速发展,新兴媒体已成为社会意见的重要汇聚之地,很多舆情也越来越多地通过网络平台得以表现。因此,要主动与网络媒体建立联系,特别是在权威网站上及时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确保正面的、权威的信息始终占有主导权。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发挥他们的资源优势,加强对重点网站的跟踪、监控,为应对舆情创造条件。

(四)建立专门的舆情工作部门。

首先要有高素质的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可选择综合素质高、组织工作业务全面的领导干部担任,主要职责是在一些重要工作中代表组织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疑问解答。其次要有高素质的媒体评论员。其主要职责是做好日常信息的收集分析,以及在舆情发生时的引导、应对等,如在主流媒体撰写评论员文章,在权威网络上做好发帖和跟帖工作等。此外,有条件的可建立一支顾问队伍。顾问可邀请一些公共危机处理专家担任,主要是在舆情发生后能够为做好危机处理提供指导和咨询。

(五)对公务员加强应对舆情的训练。

要在公务员培训中加入应对舆情的课程,特别是根据新媒体特点,创新舆情管理能力培养的方式方法。如邀请舆情分析、公共危机处理等方面专家,采取报告会、专题讲座、现场模拟等多种方式,定期开展舆情培训。通过专门培训,提高公务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运用互联网的能力、舆论引导的能力,确保政府在应对舆情中掌握话语权、占得主动权。

(六)健全应对舆情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是应对舆情的关键环节。要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在主流媒体或重要门户网站,及时将重点、热点工作信息公布。要建立舆情监控制度,利用舆情工作者队伍密切监控重要舆情动态,掌握舆论动向。要建立舆情引导制度,对舆情迅速分析研判,查找发生问题的根源,并以权威发布的方式,及时回应公众疑问,不作无谓争辩,不跟风炒作,不人为制造热点。要建立舆情处理预案制度,就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和容易发生舆情的网络等媒体,事先研究制订相关应对预案,预案应包括舆情事件表现形式、原因、先期措施、善后处理等内容。

五、反思网络舆论

网络舆论只能代表以下群体的声音:生活在城市地区、有经济能力使用网络并有足够闲暇在网络中逗留并乐于发表意见的青年人。”而网络舆论的现实表明,这些青年人的声音所代表的显然不仅仅是这些青年人本身。这些表达背后的民意支撑显然不能视而不见。更何况网络作为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具有延续性和扩展性,把“特定社会群体”的声音与“普遍的民意”割裂开来,只能是与现实愈发背道而驰。

网络舆论的热热闹闹,除去网络本身的技术优势外,更有着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表达不够自由的原因。

表达自由是民主的前提,网络舆论与传统媒体舆论的互动推波,形成强大的压力,不仅对腐败不公的个案解决有所裨益,也是制度改进的推动力量。而我们的现实情况是,发现问题甚至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不困难,往往由于决策者的利益取向,迟迟不能推动制度改进或者推出的却是南辕北辙违背常识的制度。就当前的实际而言,网络舆论力量的助推显然大有可为。

2.政府网络舆情问卷 篇二

新媒体是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互动传播为特点、具有创新形态的媒体。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 网络渗透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等方方面面, 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巨大影响力。网络成了新媒体时代的主流媒体, 与传统媒体相比具有即时性、交互性、生动性、丰富性、超时空、超文本等特点, 但相对缺乏可信度、组织及用以维系用户的完备的内容生产。网络媒体在扩散传播中带来了海量的信息, 改变了传统媒体“单向———受体受限”的模式, 以“双向型———去中心化”为核心架构, 增添了受众信息反馈的巨大拓展空间, 人们可以通过跟帖、BBS、聊天等形式, 利用QQ、MSN、飞信等工具, 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发表融合本阶层利益与视角的舆论批评, 对政府管理方式产生一系列冲击与深刻影响, 为民主政治开辟了又一场域。网民群体关于某一事件围绕各自阶层的利益寻找“爆点”, 广泛热烈地参与舆论传播, 并对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与政治管理机制提出质疑, 有时过激影响到社会稳定则形成网络舆情危机。网络舆情的实质是人们不再寻求法律手段, 而是寄予舆论造势、道德约束、施加集体压力与政府争夺政治与文化话语权, 它实际上是意识形态中非理性的社会心理的一种反映形式。

网络舆情的特征

网络舆情具有开放性。网络技术的应用使海量信息传达迅捷, 赋予受众自主选择的权利, 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需要选择信息, 甚至还要主动过滤, 去掉错误的或者附加的垃圾信息。不同阶层、享有不同经验的公众作为网络舆情的主体从个体角度出发, 无限制地过滤信息, 以至于失去经验的共享和信息全程全面的收集, 甚至会出现某些过于主观的观点。在众多信息中如何辨别真伪, 又如何在强化了自主选择权利的信息筛选中保持理性与客观, 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现实的网络世界关于群体性事件的舆论追踪, 往往使真相难以被澄清, 负面因素常常被随意放大。

网络舆情具有多元性。网络世界涵盖内容丰富, 网络用户可以全面体验信息生活与实际生活的交融。作为初具规模的“虚拟社会”恰恰缺乏集体认同的道德规约, 个别人寻找尚不健全的网络管理、监督机制的漏洞, 滋生“道德虚无主义”与“合理利己主义”。甚至有的网民在现代社会完成了从旁观者到议论者再到参与者的转变, 把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边限在某种程度上模糊化, 加速网络舆情的发展, 如引导不当, 过激行为会引发舆情危机。

网络舆情具有冲突性。网络具有超时空、超文本的特点, 是全球共享的, 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下拥有不同价值观的人们在网络世界里相遇, 思想的交锋也必然包括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意识形态的碰撞, 对于不同主题以及同一主题的多元讨论, 其出发点在于以“我”为中心的思想观点能得到认同, 而不去更多地考虑内容是否合理与正确。同时, 网络身份是隐匿的, 这就催生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网络作为新媒体时代的主流媒体, 更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觊觎, 他们试图抢占思想文化的宣传阵地, 发表错误的信息制造混乱, 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

网络舆情具有情绪性。网络世界的信息交流具有情绪化倾向, 是意识形态中非理性的社会心理反作用的具体表现。人们凭借虚拟身份就某一话题发表言论, 多是鸣不平之音, 为个人遭遇的不公正、个人利益的受损找到个体情感的宣泄口, 人们在网络上自发形成志同道合的群体, 群内同质化又引发对群外异质的疏离, 在信息的选择、是非的判定上对本群体高度依赖, 甚至形成偏颇的“群体极化”的强势观点。网络舆情即围绕某一群体性事件通过网络舆论传播把涉及一定阶层或群体的利益以及由此在一定阶段累积的抱怨、焦虑、紧张、不满等情绪暴露无遗, 如不加正确引导, 民意审判走向极端, 将不可避免地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和人格尊严, 形成一种“网络暴力”;负面舆论“滚雪球”似的扩大, “羊群效应”使人们在整个网络中只听到一种声音, 即本群体的声音, 会冲击政府的执政能力, 危害现有的社会治理秩序。

网络舆情的理论属性

网络舆情是意识形态中非理性的社会心理的反映形式。社会心理的非理性因素的作用在新媒体时代的网络舆论传播过程中, 带来受众话语权的回归甚至泛滥, 社会心理的非系统性、相对隐蔽性和错综复杂性、广泛性、群众性等特点揭示政府构建网络舆情的导向机制的迫切性与重要性。因此, 我们要用正确的舆论导向来引导大众, 使之进行理性的思考, 自觉行动, 充分发挥社会心理反作用积极的一面。

意识形态对网络舆情的形成和变化发挥重要影响。我们要特别提防网络舆情发展中把事态引向歧途、将破坏性扩大的别有用心的煽动言论, 重视意识形态的斗争与意识形态在当今国际关系中的作用, 用进步的意识形态即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 发挥进步的意识形态对网络舆情的积极引导和规制作用。

消费主义文化对网络舆情产生明显影响。异化消费使人们把物质消费的多少作为个人幸福实现的途径和生活质量的评价标准, 把消费看做是快乐的唯一源泉。消费主义时代, 人的归属感和满足感建立在物质享受和对物的崇拜之上, 社交生活淡化, 群体关系疏离。不合理的人际关系使得个体情绪紧张, 在多元的价值趋向中迷失了自我, 丧失了正确的主流价值观的导向, 对信息的采集、是非的判定难免失之偏颇。

构建不同阶段的政府网络舆情引导机制

针对网络舆情的上述特点, 政府应努力构建针对不同阶段的网络舆情引导机制。

在舆情潜伏期———建立适度的调控机制。完善政府舆情信息汇集机制和预警机制。平时政府要注意对舆情信息的汇集, 组织相关人员收集网络舆情信息, 制定科学的收集标准, 运用观察法、问卷调查法、深度访谈法等科学的方法, 依靠人民代表大会、政协、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媒体等平台, 准确把握网络舆情的动向与发展规律。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相互配合, 对预警划分级别。加强法制建设, 提供必要的法制支撑, 积极探索网络政治与网络文明的交叉互动作用。

在舆情爆发期———建立积极的干预机制。加强政府的应急与干预措施。面对舆情发展快速作出反应, 不逃避、不推诿, 第一时间掌握相关信息, 指定相关部门受理, 把处理的进程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密切关注的公众。正面引导舆论, 加强政府主流网站的自身建设, 建立积极的干预机制。干预机制包括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对话沟通的民主平等、媒体舆论主流积极引导、特殊时期的强硬手段。

在舆情的持续期———建立有效的应对机制。做好政府舆情信息的分析研究工作。组织技术人员采用科学分析的方法, 对相关信息分类、鉴别、筛选、分析、归纳等, 分析舆情信息的倾向性, 增强网络舆情的前瞻性、战略性和全局性的研究。探究公众参与网络舆情的动因, 分析网络舆情发展中的“意见领袖”, 引导他们成为建设和谐网络环境的力量。尊重他们为民代言、批判现实、监督政府的主动意识。加强网民的网络伦理道德教育, 引导网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引导。

在舆情的淡化期———建立必要的反馈机制。做好政府网络舆情信息的跟踪与反馈工作。政府对内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为今后的工作指明方向, 开辟其他切实可行的反映民主诉求的渠道, 改变民意上达阻滞、传统媒体舆论监督功能不足的旧面貌,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倾听民声, 夯实群众基础;对外要继续组织媒体积极发挥其舆论导向作用, 降低谣言的破坏性力量, 增强政府与民众在网络领域的互动, 避免因政府的话语匮乏而造成沟通的障碍

参考文献

[1].谢金林:《网络空间政府舆论危机及其治理原则》, 《社会科学》, 2008 (11) 。

[2].曹劲松:《政府网络形象管理的原则与方法》,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09 (6) 。

3.政府网络舆情问卷 篇三

正是因为这些方面的综合影响,也使得网络舆情危机渐渐增多,且在地方政府管理中成了重要的、棘手的问题之一。如何适当、正确地解决、管理好这些舆情危机,将成为一个重大的课题,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甚至我们可以说,在一个网络的时代,无法处理好网络舆情危机的政府,将无法完整地履行其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

【关键词】地方政府 网络 舆情危机 应对策略

一、网络舆情危机的影响

由社会事件引起网络舆论,而非理性的网络舆论经由网络的助推以及扩大,就会演变成网络舆情危机,网络舆情危机的出现将会给社会、政府以及个人造成很大负面影响。这样的网络舆情不仅误导了民众的情绪,还会在社会上滋生一些不良的社会思想,进而影响社会生活的长治久安。对地方政府而言,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和处理也是一种执政能力的考验。如果处理的不好,那么必然会引来社会的压力,这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很大的损害。同时,我们也在显示中看到,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当这种网络舆情被不良分子利用而形成危机事件的时候,对社会的危害将是极其巨大的。

1.误导民众情绪和观念

总所周知的是网络具有便捷性,这意味着我们能够轻易地接触网络以及使用网络来进行表态。在这样的情况下,网络必然存有大量的非理性的言论和信息。同时,凭着网络本身所具有的较强的隐匿性的特征,很多的网名会自觉地或不自觉的在网上出现一些不良的言论,这些言论可能是针对个人的,亦或者是因由某个事情,而争对政府而提出的。这样的情况在很多大型论坛和聊天室出现,屡见不鲜,甚至很多是有组织的。

2.破坏稳定的社会生活

因为,网络舆情的非理性大量存在,以及尤其造成的“谣言”的等经常出现,因此破坏这社会的安定有序,扰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但是言论自由需要其有一个度,必须适当的。在现实中我们会发现,网络的言论自由程度相对于社会而言高了很多,这是因为网上的限制相对较少,所以网上出现的信息以及观点也就相对多元化。

3.影响政府公共决策和管理

我国的网名人数在不断的增加,而且增加趋势越来越明显。随着,网络舆论参与人数的增加和公民的社会主义意识不断增强,网络舆情日益影响这政府的公共决策和管理。往好的方面看,这是民主政治的一种体现,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了公共管理的时间之中,对政府的行政行为的监督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下,使得我们的公共决策、公共职能的执行,不断的走向透明化和公开化。但同时,其也对政府的行政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往往左右着政府的决策与管理。

二、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危机应对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原因是因为现在社会的转变引起了各种矛盾和社会价值多元化导致的利益诉求不一。所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成地方政府部门的紧急要务。处理好网络舆情危机将可以部分解决社会矛盾,即能在危机中让民众的情绪得到宣泄,也能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理顺多方关系。

1.地方政府危机应对行为不恰当

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中,应当积极主动发挥政府的主体性作用。通过调度各个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唯有这样才可能良好地应对危机,以及保持社会长治久安和维护好自身的形象和公信力。然而,在具体的网络舆情危机应对中,我们往往看到的却是地方政府的各种不当行为。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但这一制度在基层落实得还不到位,地方政府多数没能在第一时间出面给出权威说法,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对危机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妥善解决。如果政府部门不能在公众最需要的时候发布各种权威信息,可能会引发网络舆情恶性膨胀,事态往与政府部门意愿相违的方向发展,比如上文举例的“群众冲击街道政府事件”,还有温州7.23动车事故,铁道部没有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强化正式渠道的信息传播。

2.危机应对机制不灵活

目前,在舆情危机事件处理上,我国政府部门的相关机制不灵活,面对具体的网络危机往往不能进行有效的处理,同时与之配套的制度也不完善,这造成了很大的困惑,尤其是在网络舆情危机的预防和预警机制上。在我们的基层政府部门中,没有专人处理危机事件,而临时的应急工作小组往往缺乏专业性,不能很好地处理危机。

从机制上看,不少地方没有建立不同类型、级别的网络舆情的分层化预警、应急体系、工作规章,网络舆情无人统计整合,也无处报送,更有甚者,报送了没人反馈。一些地方未重视在平时长期考虑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突发状况处理,由于这些机制运转不灵活,会导致舆情信息无法上达,领导干部无法及时掌握一手信息,而其设想的系列应对机制也没法有效贯彻执行。

三、地方政府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应对策略

1.转变政府职能,预防网络舆情危机

在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过程中应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所谓主导作用就是在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过程中,能积极主动,明确自己的职能。本文认为,首先政府的职能应当是为社会提高良好的公共服务,而不仅仅只是充当一个舆情的处置者。单纯的处理危机既违背了政府职能的初衷,也往往使政府在该类事件中处于被动的地位。因为一旦危机发生,政府首先面临的就是信息收集上的问题,而由于在危机中并没有处于主动的地位,就无法收集到或者证实网络舆情危机出现的真正原因,这就无法处置好该类时间。

2.构建网络舆情危机应急机制

4.论群体性事件与政府网络舆情控制 篇四

摘要:网络时代环境下。群体性事件与网络舆情联系紧密。网络舆情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并加速其恶性发展,使其处理复杂化。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政府应从思想上重视网络舆情、完善网络立法、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建立公开透明、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强化网络媒介管理。联合大众传媒、加强网民的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政府控制相关概念

群体性事件,是指受特定的中介性社会事项刺激而突然爆发,以寻求共同利益的人为主,采取自发或有组织的聚众方式,与公共秩序和安全发生矛盾或对抗的行为和活动。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项国家管理者制定和实施的各类方针政策、制度法规、工作措施,以及影响民众利益及主客体利益关系变化的事件、人物等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执政者及其所持有的政治取向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

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中,围绕中介性社会事项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网民对执政者及其政治取向所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群体性事件和网络舆情的关系

(1)网络舆情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网络具有互联互通、快速即时、匿名隐身、跨地跨国界等特点,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可以不受过多限制地发表意见和观点,这就给民众提供了一个便捷的信息交流平台。在网民活跃的论坛、社区以及博客等,一些帖子通过反复转载,或者通过即时聊天、电子邮件等方式传播。就会形成网络舆情。受某些普遍关注的社会政治事项的刺激,网民利用网络大规模发布、传播某一方面信息,发泄不满,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互相沟通、串联,进行策划、组织和联络,极易演变为带有特定诉求的群体性事件。

(2)网络舆情会加速群体性事件的恶性发展。首先,由于网络媒体不真实、不适当的信息传播,往往会误导民众,对事件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其次,当民众受到网络虚假信息的鼓动,一些群体性事件可能造成甲地骚乱、乙地声援、丙地联动的情况,朝着规模更大、危害更加严重的方向发生变异。第三,群体性事件往往暴露了社会的丑陋面和诸多的负面信息,而网络媒体不加过滤,有意或无意地放大渲染,过度宣传社会阴暗面,会对民众的思想形成强烈冲击。容易产生情绪低落、埋怨、激愤的反社会心理。

(3)网络舆情会加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难度。这主要体现在政府对网络舆情的控制上。首先,网络的即时性和跨地跨国界性,决定了网络舆情在时间和空间的把握上难以进行有效控制。其次,互联网打破了时阀、地域的限制,各类型的信息几乎能实时发送并接收,也可以传递到任何一个有互联网的角落,网络舆情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给适时采取措施,有效加以控制带来了难度。第三,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各类虚假消息、过激言论充斥着互联网,现有的技术手段只能够将内容进行部分过滤,这就使得网络舆情内容难以进行有效控制。网络舆情的难以控制,导致群体性事件网络信息混乱、错误,容易在民众中引发各种猜疑、谣传甚至恐慌,给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带来不利的影响。3 政府网络舆情控制

(1)党政机关领导各级应从思想上重视网络舆情,加强网络舆情理论学习。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基层政权习惯于向公众封锁消息,然而在网络信息传播渠道多元化的今天,信息不可能被完全封锁,政府部门一味的回避,只会让小道消息、社会谣言占据了信息传播的主渠道。因而,党政机关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到网络舆情的强大威力,转换思路,从新的方向找寻危机处理方式,加强网络舆情的理论学习。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只有深入开展网络舆情

理论的学习,才能为网络舆情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才能有效保证网络舆情的监控,才能促进网络文化朝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发展。

(2)完善网络立法,规范网络空间。无规矩不成方圆,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等特点,使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行度偏低,流言蜚语、过激言行横生,更需政府的大力管理。要对网络加以适当的控制,立法是政府控制的重要手段。我国相继颁布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党政机关应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手段保障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加强对网络媒体的准入许可、监督管理和违规处罚,规范网络空间。

(3)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及时掌握舆情动态。网络的快速广泛传播,会使群体性事件影响扩大化,造成难以预料的社会动荡。因此,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工作,及时掌握舆情动态。首先,在科研上,积极开发网络舆情监测软件。其次,在具体操作上,要对网络信息实施全时监控,指派专门人员负责掌控网络舆情动向,及时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信息;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分析,通过对零散、初级的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归纳,形成有情况、有思想、有深度的舆情信息;认真研究以网络为依托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趋势,为党政部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提供对策或建议。

(4)建立公开透明、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在网络传播环境下,党政机关已不再拥有信息的优先发布权和控制权。据以往的经验。社会上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二般2至3小时后就可在网上出现。6小时后便被多家网站转载,24小时后网上的跟帖和讨论就可以达到高潮。在此过程中,如果政府不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各种谣言就会乘虚而入。可见,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政府若封锁信息或者反应滞后,往往会失去制造舆论的先机,导致舆论引导中的被动。只有建立公开透明、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才能真正遏制谣言。争取工作的主动。信息发布的公开透明,才能让民众全面了解事实真相,减少民众的猜疑和恐慌,有利于事态的稳定;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才能在第一时间阻止网络谣言的散布、恐慌情绪的蔓延,控制和引导舆论走向。

(5)强化网络媒介管理,联合大众传媒。在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过程中,网络和大众传媒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可以针对两种媒介的不同特性分而治之。首先,针对网络媒介的特点,政府应加强对网络信息的把关,明确网络经营者的职责。网络经营者应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对有关群体性事件报道和评论的虚假信息、负面信息进行过滤,保证其管理范围内的信息传播的真实性;论坛管理员或版主推出发帖规则,对发布不严肃言论的网民利用技术手段提出警告或者限制其发帖;对于某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不良帖子,应及时删除,维护论坛秩序。其次,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具有社会覆盖面广、社会公信力强等特点,当群体性事件发生时,为消除网络上的不实报道、蓄意炒作和刻意渲染的影响,政府部门应当与大众传媒建立互动机制,及时将真实的情况反馈给相关新闻单位,充分利用这一容易控制的传统媒体,消除谣言,澄清事实,满足民众的信息需求。

5.政府网络舆情问卷 篇五

为了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针对性,不断提升相关制度的可操作性,促进分类归口、分级处理、分析预警功能的完善,使机关网络发挥汇聚民智、听取民意的作用,根据《中共简阳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关于开展网络舆情工作督查的通知》(简委宣发〔2011〕10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条

基本规定

本制度旨在规范网络舆情分类、分级的归口处理制度,以确保及时获取网络上反映的各类社区信息,保证各类问题得到落实和处置。

本制度所称的“三类”即民生诉求类、居民互动类和自我表达类;“三级”是指村社层级、乡场镇机关层级、乡镇以上层级。

第二条

村社层级

(一)村两委版主负责小区论坛的日常管理,对涉及民生和社区公共事务的网络舆情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村两委版主在发现网民反映的问题时,应当根据《网络舆情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的相关认定标准进行初步判断,属于村委会层面能够解决的,应当依据便利、快捷的原则及时予以解决,同时报乡网络舆情办公室备案分级。

(三)村两委版主发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应当按照“逐级备案,归口处理”的工作要求,及时报乡网络舆情办公室和相关职能科室,使得相关问题进入乡场镇机关层级进行处置。第三条

乡场镇机关层级

(一)乡网络舆情办公室对于村委会上报的居民诉求,须先行备案分级,并按照“逐级备案,归口处理”的工作要求,初步明确处理主体和工作边界,属于村两委层级可以解决的问题,交由村委会自行处置;对于村委会难以处置的,及时以信息流转单的方式将情况转交乡网络舆情办公室进行处置。

(二)乡网络舆情办公室在收到上报信息时,应及时启动相关问题的处理程序,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呈报乡网络舆情领导小组,同时在小区论坛发布相关信息。

(三)乡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对各科室承办的相关问题全程跟踪,促使相关问题及时解决。

(四)乡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对居委会和街道发现的网络舆情和处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以《网络舆情转报》的形式呈报街道领导传阅;同时制定网络舆情周报和月报,完善相关台帐制度,保证该项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第四条

乡镇以上层面

6.政府网络舆情问卷 篇六

2010年是微博元年,随着新媒体的异军突起,网络舆情的价值就愈发凸现。网络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不管是正面信息还是负面信息都有可能会在一夜间风靡整个网络,若是负面消息,甚至会造成广泛而深远的恶劣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舆情的控制难度愈发加大。到底如何做好网络舆情工作?作为国内最早专注危机管理领域的专业机构之一,关键点传媒专注企业和机构危机管理的前沿理论研究和执行运用。关键点传媒资深舆情分析师李永刚先生,从舆情监测与分析角度做了分享。

李永刚认为,从舆情服务所反馈的信息看,各企事业机构对舆情咨询服务的理解还处于比较粗浅的阶段。一般来说,企业对舆情信息的理解可分为四个层次:“信息管理”、“情报意识”、“科学决策”和“战略致胜”。一般情况来讲,我国大部分企业对信息的理解仅处于前两个层次(“信息管理”和“情报意识”),有的甚至连“信息管理”都还谈不上。尽管有的企业已经做的很大,但从信息理解的角度看,整体上都还只是停留在比较低的水平。具体地说,舆情监测作用主要是提供决策依据、收集竞争对手情报、评估公关整体表现、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危机预警等。

结合关键点传媒多年来在网络舆情监测到产品和服务的经验,他大致分了网络舆情监测系统、舆情报告、舆情顾问咨询及危机公关培训三个方面来谈网络舆情监测。

一、舆情监测系统

关键点传媒舆情监测采用先进的云计算技术,能同时对数十万个综合门户、博客平台、微博平台、论坛社区、行业门户、地方站点、贴吧、股吧、空间等在内的中英文站点进行实时监测,并且拥有数字平媒挖掘技术,做到舆情监测的全网覆盖。同时辅以专业舆情分析人员的信息干预,能迅速监测并分析出网络、报刊和电视新闻等媒介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向客户提供服务。

二、舆情报告

舆情监测报告是由专业的舆情分析师根据舆情监测系统数据,运用科学的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理论体系,根据规范的作业流程和框架格式,对传统媒体网络信息(如报纸、杂志、电视)、新媒体网络信息(如论坛、博客、微博)等网络舆情主要载体进行全天候监测,得出的客观内容,形成的舆情报告。舆情监测报告根据不同多的分类方法可有多种分类。按性质可分为常规舆情监测报告和专项舆情监测报告。按时间分为即时预警报告、日信息梳理报告、周度信息研判报告、月度舆情分析报告等。

与此同时,他重点指出,除了常规地进行网络舆情监测与分析外,关键点传媒加强网络舆情危机顾问咨询以及危机公关培训方面的研究与投入。

舆情监测的作用之一在于良好舆论环境的塑造、正面形象的传播、负面危机的应对。大多情况下,并非仅仅为第一时间负面信息的知晓,目的在于维护与修复。由于舆情危机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事件,在危机应对过程中呈现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关键点集团在多年的危机公关中形成了科学的危机应对理论和完善的应对体系,在危机应对、媒体管理、信息传播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顾问咨询服务,服务方面包括,危机管理体系建设、危机管理培训等。

关键点传媒董事长游昌乔同时也是著名的品牌传播专家、公关顾问专家、危机管理专家,他创导了“危机公关5S原则”、“公关传播5B原则”、“新闻发言人5度原则”、“危机管理体系6C原

则”,并带领团队推出建立“建立危机管理制度体系的方法、原则及模块”,这一系列理论对于政府、企业等传播与制度管理实践中起到了巨大作用,也受到了各界的好评。

7.互联网时代网络舆情的政府应对 篇七

关键词:网络舆情,应对,基本原则

截止2012年6月30日, 我国共有网民5.38亿, 互联网普及率达39.9%。以互联网为核心技术载体的新媒体彻底颠覆了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方式, 人与人之间信息的传播沟通方式由以往的“单向平面性”变为今天的“多向网状性”, (1) 新媒体的这种特性带来信息传播便捷、快速的同时, 也带来了信息传播、管理的不确定和不可控性, 对管理者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并积极化解网络舆情危机, 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凸显。

一、舆情危机的内涵与特点

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背景之下, 众多网民对于社会 (现实社会、虚拟社会) 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 (2) 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

(一) 快速传播性

网络的日益普及打破了信息传播的地域限制, 与此同时大大缩短了信息传播需要的时间, 通过新闻评论、聚合新闻 (RSS) 等, 新闻回复、微博、BBS、博客和手机网络, 网民可以在庞大的网络空间即时发表意见, 并可在键盘敲击之间迅速完成意见的交换与传播。网络舆情危机或源于一个帖子, 或源于一条微博, 在短时间内能被大量网民转发并评论, 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如纪录片《鸟之殇, 千年鸟道上的大屠杀》被上传网络不到一天, 点击量就超过了15万, 随后又被腾讯、网易等媒体转播, 一部分传统媒体紧接着也加入跟踪报道的行列之中。

(二) 受众盲从性

由于网络舆情的社会关注度较高, 但与此同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 部分网络信息发布者在舆情初发期并不能完全了解事情的真相, 往往只会因为当事人一方在网络上的意见和观点从而产生一边倒的局面, 特别是一些敏感性事件, 往往会受到众多网民的热炒, 从而使得错误的舆论导向成为主导。在舆情进行传播时, 当事人往往是作为一种“弱者”出现在网民的视野中, 而作为政府机关被顺势摆放在“强者”的地位,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 “同情心理”占据大多数人的想法, 部分网民盲目跟从, 进而对相关部门进行中伤、诋毁甚至谩骂等不当的过激反应。

(三) 舆情负面性

按照网络舆情产生的社会效果, 可以将其分为正面和负面两种, 但纵观近年来网络舆情的特点, 基本上以负面为主。国际经验表明, 人均GDP1000-3000美元, 既充满新的机遇, 又面临着各种社会风险, 往往是产业结构快速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政治体制不断应对新的挑战的时期, (3) 我国当前正处于这一阶段, 加之由于人类大脑中“信息偏好”机制的作用, 人们对外部世界中负面性信息具有天然的选择性和高关注度, 一些公民对各领域的事项都倾向于负面的评论, 部分群众对政府机关不满, 由于网络虚拟、隐蔽的特点, 这些人就在网络上意见偏激、且容易从众, 任意发表自己的非理性言辞, 恶意谩骂和攻击相关部门, 严重的影响了相关部门的公信力。网民对相关部门的评价大多处于感性认识上, 这就使得他们对已经或者正在传播的涉及相关部门工作中的人或事多持一种否定性的态度。

二、应对舆情危机的基本原则

(一) 合法、合理原则

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是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控制的两个基本原则, 也就是说行政行为既要符合法律规范的具体要求, 也要符合法律的目的、原则和精神, 这是保障人权和控制政府权力的重要手段。在网络舆情的监管和应对中, 同样应当遵循这两个原则, 唯有如此, 方能保障权利和制约权力。合法原则要求政府必须在法治规范的范畴内行使权利, 无法律规范不得有行政行为, 这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但合法原则是一种静态的行政行为的要求, 现实生活尤其是网络活动的情况是不断变化的, 仅有合法原则无法满足显示生活的需要, 在网络舆情应对中, 必须在坚持合法原则的基础上, 实现合理性的要求。

(二) 快速、公开原则

网络信息的发送、接受和传播几乎是同步进行的, 一旦某信息激发了受众的共鸣或不满情绪, 就会通过微博、手机、论坛等多种方式以几何级的速度加以传播, 新媒体时代信息快速传播的这种特点决定了最初的4个小时是网络舆情危机处置的黄金时间, (4) 在这期间要快速反应, 使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事件的情况。快速是相关部门处置网络舆情危机的基础, 快速反应必须满足真实、有效和实质的要求, 具体要求相关部门在快速反应中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求相关部门必须公开网络舆情危机的所有信息, 做到全面真实客观, 不留遗漏之处, 避免公众质疑;二是要求相关部门公开整个网络舆情的处理过程, 尤其是正面结果, 争取更多公众的支持;三是以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例外,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全面、真实的公开信息, 对于法律规定内不予公开的事项, 要作为例外处理并作特别说明。

(三) 民本、引导原则

政府应将网络平台作为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 充分利用网络反映民意的特征, 在公共决策中广泛听取网民意见, 构建以人为本的快速反应策略, 以人为本的危机沟通策略, 以人为本的危机教育策略, 把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贯彻到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中。在民本行政的网络舆情危机应对中, 要转变行政行为的方式, 减少强制性权力干涉, 进而转向更多地依靠引导性的力量来解决网络舆情危机, 避免运用强制性权力控制网络舆情可能导致的权力与权利的冲突和抗衡。要充分发挥政府舆论宣传和媒体传播的作用, 追求和公共利益一致的价值观念, 并使之被公众认可与接受, 从而引导公众对网络舆情危机的态度和行为。当然, 在该原则基础上, 也应对例外事件和特殊问题, 采用强制性的手段作为补充。

三、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策略

(一) 完善网络管理制度立法

网络信息的虚拟性、开放性使得通过网络违法犯罪成本低、难度小, 同时控制难, 代价高。我国虽有200余部关于互联网管理的规章制度, 但这些制度都是各部门基于自身需要颁布的部门规章, 法律效力低, 且大多重管制, 轻保护, 更为尴尬的是这些规定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真空地带, 可操作性较差。没有网络的可靠性、安全性和依法管理的有效性, 就没有虚拟社会的健康发展。 (5) “制度化是组织与程序获得价值和稳定性的过程。” (6) 必须协调相关部委借鉴发达国家的一些管理经验, 将信息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与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体系进行调整、完善和补充, 逐步建立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自律规范共同组成的网络虚拟社会法律法规体系。

(二) 建立网络舆情预警制度

虚拟网络与现实社会一样, 网络舆情从萌芽、发生、消失同样有一个过程。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 网络舆情危机具有不可避免性和不可预知性, 这就增加了网络舆情快速反应的重要性, 因而一个快速的网络舆情危机的预警机制显得十分重要。而信息是预警的关键所在, 因而整个预警机制的设置必须紧紧围绕如何快速、及时和全面地察觉、搜集信息, 以及怎样科学高效地分析、汇报和公布信息来完成的。要通过网络舆情预警机制, 在危机来临之前, 提醒告知公众如何做, 以免跟风和盲从, 防患于未然, 把网络舆情危机消除于襁褓中。

(三)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近几年的网络舆情危机, 大多都遵循着“危机事件→信息不公开→流言或谣言滋生→社会动乱、骚乱与不安定→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的发展态势。在互联网时代, 网络舆情危机发生之后, 相关部门必须开诚布公、实事求是地向公众说明事情发生的原委, 用权威的信息消除谣言可能存在的空间, 否则, 不但延误了危机的治理, 甚至可能造成更大的被动。新时期相关部门必须改变传统观念, 树立开放、服务意识, 始终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 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做到不隐瞒不回避, 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 做到政务公开, 真正落实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结语

网络舆情的日益增加是公民意识的提高的表现, 对相关部门也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 这同时也是相关部门树立形象, 取得公民信任的一次机遇。“网民收入不同、社会地位不同、文化修养不同、社会阅历不同、所处地位不同, 会对同一个事物发表很不相同的意见, 有时针锋相对, 看问题的深度也很不一样。” (7) 相关部门要积极为公民提供多样化的表达途径, 争取多层次地满足不同类型虚拟社会主体的参与要求;要变被动为主动, 注重听取网络民意, 及时关注公共舆论, 加强自身宣传力度, 在尽量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的基础上, 以法治化、规范化促进网络虚拟社会走上健康有序发展之路。

注释

1郑成功, 许少朋:新媒体时代“舆情危机”的检察应对, 《时代报告》, 2011年第9期。

2张传香:党报新媒体的舆情应对与风险管控, 《新闻知识》, 2012年第1期。

3李培林:高度重视人均GDP1000~3000美元关键阶段的稳定发展, 《学习与探索》, 2005年第3期。

4新媒体时代:处置突发事件的“黄金4小时”法则, 人民网, 2010年2月7日。

5黄毅峰: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领导之友》2011年7期。

6[美]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李盛平、杨下生译, 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

8.政府网络舆情问卷 篇八

[关键词]地方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应对策略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民总数已达6.68亿人,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如今的网络舆情环境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在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公民通过网络表达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看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这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

一、突发公共事件与网络舆情危机

(一)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舆情危机的发生

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网络舆情危机是地方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经常遭遇的一种新形式危机。突发公共事件总是会引发媒体与公众的强烈关注,许多身在事件现场的网民会在微博、微信、论坛、贴吧上发出图片和视频,不断拼接事件全貌,催生各类舆情,数不尽的媒体和网络跟着推波助澜遥相呼应,舆论危机也紧随而至。纵观近年来的突发事件,不乏一些案例中,舆论危机比之突发事件本身的杀伤力有过之而无不及。客观来讲,对于数量庞大的中国网民来说,如果正常的信息渠道不畅通,那么,不产生网络流言是不可能的,不发生混乱的流言和引发舆论危机和社会危机的谣言也是不可能的。一方面,我们不能对这种完全可以避免的危害社会安全和稳定的舆情危机置之不理;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尊重基于基本人性的传播学规律以包容的心态对待。

(二)突发公共事件中地方政府的定位和职责

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地位毋庸置疑,但是需要注意分清不同层级政府的属性、角色和关系。政府角色具有三重维度,包括基层政府,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政府角色具有多样性和多层次性。抗击非典危机的实践表明,不同层级政府的行为和策略攸关政府应急管理的效果。起初阶段北京政府应对非典危机的行为和策略是消极被动的,思想的不重视导致“SARS”的大面积传播,信息的瞒报贻误了最佳的应对时机,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后来中央政府通过“开会”、“视察”、“讲话”等形式,不断向地方政府和社会传递信号,逐渐形成对于北京政府的压力,特别是通过直接实行政府问责,调整相关负责人的职务等手段,使这一压力达到顶峰,从而彻底改变了北京政府应对非典危机的行为和策略。这说明地方政府(事发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行为和策略直接决定应急管理的绩效;而地方政府的应急管理行为和策略又受到中央政府的“压力”影响。总之,无论发生任何问题,各级政府及各部门都应当坚持为民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地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态度不夠真诚,错过最佳应对时机

突发事件处置,如果没有真诚坦率的态度,就不能在官方与民间搭建起心理层面的认同。网络社会信息传播是多途径的,封锁消息的做法不仅是愚蠢的,其结果也往往是事与愿违,使事情变得更为复杂。人们就可能会按照自己有关事件的片面消息对事件进行解说,这就等于为不同的事件有不同版本的舆论提供了条件。关于事件的不同版本的解说在网络之中经过一段时间的流传之后,最后会很快地朝向极端的方向发展,这时要再控制舆论已经不再可能了。由于网络舆情往往会涉及有关部门的负面形象,因此地方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容易存在隐瞒、躲避的心理,错失最佳应对时机,往往引起公众和媒体更大的猜测和质疑。

在2011年甬温线动车事故中,面对惨烈的伤亡,铁道部方面仅有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出来回应舆论,引致公众不满。面对重大灾难事故,没有顶格回应,这种态度和做法违背了危机处置、舆情应对的基本法则。如果政府再不能就其发生的危机与公众进行合适的沟通,不能告诉社会它面对灾难局面正在采取什么补救措施,不能很好地表现它对所发生事故的态度,这无疑将会给政府的信誉带来致命的损害。

(二)缺乏统筹,推脱责任

地方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往往缺乏统筹意识。以8.12天津港事爆炸事件为例,事件发生后,历次新闻发布会参会人员均有变化,新闻发布会信源不统一,官方回应层级不统一。首场新闻发布会未见分管主政官员出席,也没有安监部门出席。此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虽然安监部门有所回应,但按照应急管理原则应该出席的分管市领导却迟迟未见露面。导致网上质疑“副市长哪去了”的声音更趋强势。由此可见,天津政府应对舆情危机欠缺总体统筹。

另一方面,权威性行政主官缺席使得同级部门在说明信息方面不敢发声、不敢担责、对于可能涉及“兄弟单位”的信息披露,也是小心翼翼。如此一来,诸事要“商量”情况要“了解”就成了发布会的常态。此外,由于没有统筹授权,每个部门“说什么,怎么说”都在仔细掂量,政府各部门没有有效的信息交互。危机涉及的单位存在“家丑不可外扬、自身问题尽可能内部解决”的认识误区,相互推诿,生怕承担责任,对公众的质疑表现出敷衍推脱的态度。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国家机关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三)缺乏应对技巧,处理不恰当

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真相在公众之间难以被澄清,而某些负面因素常常被随意放大。有关政府的负面舆论总是比正面舆论更容易激起公众的响应,大量的非理性的发泄性言论由此产生。负面舆论出现之时,我们惯常的做法不是第一时间通报消息,让民众知道真相,而是封锁消息。政府不能真诚公布信息,满足并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在危机面前,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更缺乏应对经验,让许多事情的真相得不到媒体的正面引导,引起不明真相事实的网民在网上高度关注甚至炒作,从而放大了负面影响。

纵观历年来的突发事件,可以看出政府部门在对于攸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事件,缺乏科学的传播策略和舆情应对技巧,信息披露不够彻底、及时,漠视网民的知情权。应对网络舆情危机,没有足够的准备而是仓促上阵。其结果只能是自说自话,一问三不知,搪塞推诿。这不仅导致了地方政府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被动局面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三、地方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应对策略

(一)及时赢得话语权和主导权

面对突发事件,地方政府要尽量在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赢得话语权,先入为主,掌握主导权。危机管理专家诺曼奥古斯丁主张:“说真话,立刻说。”同时要重视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主动与网络媒体建立联系,特别是在权威网站上及时将突发事件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确保正面的、权威的信息始终占有主导权。另一方面,也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发挥他们的资源优势,加强对重点网站的跟踪、监控,为应对舆情创造条件。要发挥政府主流网络媒体的作用,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正确引导;要加大对本地主流网站的扶持力度,使其尽快发挥应有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真正成为能对本地网络舆论起主导作用的权威网站;要努力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用正面声音占领网络阵地,用正确舆论引导广大网民,充分发挥重点新闻网站舆论引导作用和政府网站权威信息“资源库”的作用。①

(二)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

地方政府应积极探索网络舆情传播的内在规律,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提升网络舆情危机的化解能力。要建立舆情监控制度,密切监控重要舆情动向。要强化正面疏导,建立应对网络舆情的工作制度。建立应对网络舆情的预警机制,对涉及本地且可能造成突发舆情的事件及时预警,掌握舆论发展的动态。对网民反映情况属实或有一定根据的批评性网络舆情,做到及时纠错、公开答复,争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反映情况失实或恶语中伤的,要通过正当途径公开辟谣,以正视听。对于不当炒作、不利于社会稳定事件的,依法妥善处置。要利用公众媒体,建立应对网络舆情的联动机制。争取传统媒体的支持和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客观地发布信息,避免出现不利的舆论导向,在危机处理中争取到公众的理解、合作与支持。

(三)提升基层干部应对舆情的能力

作为一个新时期的领导干部面对舆情时,首先应该摆正位置,真正把民众利益当成政府施政的方向。同时要树立正确的网络舆情观念,既不畏惧网络带来的冲击和挑战,也不忽视网络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地引导网络舆情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②日益开放透明的舆论环境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仅面对舆论压力要有承受能力,更要提升应对能力。增强地方政府公务员的应急执行能力,不仅要使信息公开成为常态,更要学会主动研判网络舆情。因此,必须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增强对网络舆情的政治敏锐性,自觉培养适应网络舆论监督下开展工作的能力。要在公务员培训中加入应对舆情的课程,特别是根据新媒体特点,定期开展舆情培训,创新舆情管理能力培养的方式方法。通过专门培训,提高公务员运用互联网的能力,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提高网络舆情的敏锐性和洞察力,确保政府在应对舆情中掌握话语权、占得主动权。

总之,应对舆情危機,政府首先要有真诚坦率的态度,做到透明、公开,让民众与政府产生心理层面的认同。其次,及时的应急处置是平复舆情发展的工作根基,“做了才能说”是回应质疑的真理。再次,动态的信息发布是处置舆情的基本工作要求。网络时代,我们政府应对舆论的能力必须适应现代网络社会发展的新趋势。面对汹涌的网络民意,只有主动揭示真相,坦然承认和认真改进政府管理的缺失,才能争取主动,赢得民心。

参考文献

[1]袁维海.突发事件管理中的政府信息公开[J].中国行政管理,2011年第1期。

[2]潘小娟,白少飞.中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思考[J].政治学研究,2009年第2期。

[3]张玉强.网络舆情危机与政府形象提升模式研究[J].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10年05期。

[4]王宏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研究(政府治理丛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

朱敬婷(1980年—)、女、山东省即墨市、北京开放大学平谷分校讲师、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地方治理与危机管理。

注释

①巴晓芳.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的困境与出路[J].新闻前哨,2010年11期:第17页。

9.网络信息舆情 篇九

长一些的,可参考

近期网民对我区部分重点项目规划建设情况较为关注

随着我区重点项目不断推进,有关项目规划、进程以及质量等方面的网上讨论呈上升趋势。近日,有网民在宁波城市建设论坛贴发《高桥将迎来商贸旅游的春天——梁祝文化产业园效果图》、《重大消息!集士港引进宝龙城市广场》等帖子,集中反映我区重点项目投资建设、规划设计、发展前景等问题。部分网民认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应更契合“质量新鄞州”的相关要求,发展优质型项目,注重城乡统筹,更多服务民生。不少网民对项目规划建设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包括传统建筑风格与现代建筑风格的取舍、新开发项目商业化氛围相对较重等。网民【chenxxt】反映梁祝文化产业园项目设计风格与原本梁祝建筑有不同,认为“需要更多一些梁祝文化的影子”。网民【风劲松】则指出,“既然是新造的,就不应该再仿旧,应该赋予其时代的气息”,认为建设应该更富于创新,更有利于存在和发展。同时,较多网民反映梁祝文化产业园定位为集餐饮、零售、婚庆礼仪、婚庆企业会馆于一体的特色商旅文综合体,有些过于商业化,体现不出梁祝美好爱情故事的文化本质。网民认为,重点项目建设能给区域发展带来强劲动力,但尚需统筹发展,尤其是鄞南(以中心城区五街道为代表)和鄞西(以高桥等五镇为代表)地区发展不平衡是网民较为关注的话题。而对于“集士港引进宝龙城市广场”一说,多数网民认为这是城西发展的良好契机,政府部门应当加大投资力度,尤其在加快建设进度上,“这个项目说了N久了。关心的是什么时候开动啊”。网民【wangbinda】则指出,“集士港的目标是卫星城市,城西这边又缺乏大的商业广场,建个宝龙挺不错的,也能够带动鄞西的发展”。网民希望政府在加快加大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出行快”的交通网络、“优质化”的公共服务网络、“便利化”的商贸网络,加快城西发展,为百姓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短一些的,则类似

【网上民声】

网民反映横溪镇洗头房现象

近日,网民【横溪大傻】在东方热线论坛帖发题为《鄞州横溪街的洗头房》的帖子,反映横溪镇横溪街边洗头房外各种景象,认为“看到了某些罪恶的阴暗”,对某些社会现象进行暗讽,引起网民热议,点击量达4万,回帖70多条。部分网民反映,该地有许多洗头房,对该现象已习以为常,“肖老猫横溪的南大路,从环城东路到西路那里有18家”。网民呼吁有关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创造和谐社会环境。

网民反映钟公庙街道九曲小区二期施工扰民

10.网络舆情的特点 篇十

与报纸、无线广播和电视等传统的传播媒体相比,网络媒体具有进入门槛低、信息超大规模、信息发布与传播迅速、参与群体庞大、实时交互性强等综合性特点。由 于网络信息的发布成本极低,信息的提供者、传播者和阅读者之间已经没有明显的界限。信息网络已成为一个“虚拟社会”,具有非常明显的社会群体特征。与此同 时,“虚拟社会”与真实社会之间的互动日益显著。

在网络环境下,舆情信息的主要来源有:新闻评论、BBS、博客、聚合新闻(RSS)等,那么网络舆情具有哪些特点呢?根据乐思高级舆情监测分析师雷先生的论文介绍,将其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网络舆情的自由性。

互联网是完全开放的,它拓展了所有人的公共空间,给了所有人发表意见和参议政事的便利,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网络信息的发布者,每个人都有选择网络信息的自 由,通过BBS,新闻点评和博客网站,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由于互联网的匿名特点,多数网民会自然地表达自己的真实观 点,或者反映出自己的真实情绪。因此,网络舆情比较客观地反映了现实社会的矛盾,比较真实地体现了不同群体的价值。

二、网络舆情的交互性。

在互联网上,网民普遍表现出强烈的参与意识。在对某一问题或事件发表意见、进行评论的过程中,常常有许多网民参与讨论,网民之间经常形成互动场面,赞成方 的观点和反对方的观点同时出现,相互探讨、争论,相互交汇、碰撞,甚至出现意见交锋。这种网民之间的互动性实时交流,使各种观点和意见能够快速地表达出 来,讨论更广泛更深入,网络舆情能够得到更加集中的反映。观念和情绪心态。

三、网络舆情的多元性。

网上舆情的主题极为宽泛,话题的确定往往是自发、随意的。从舆情主体的范围来看,网民分布于社会各阶层和各个领域;从舆情的话题来看,涉及政治、经济、文 化、军事、外交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舆情来源上看,网民可以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预先写好言论,随时在网上发布,发表后的言论可以被任意评论和转 载。

四、网络舆情的偏差性。

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些网络言论缺乏理性,比较感性化和情绪化,甚至有些人把互联网作为发泄情绪的场所,通过相互感染,这些情绪化言论很可能在众人的响应下,发展成为有害的舆论。

五、网络舆情的突发性。

网络舆论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成为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当某一事件发生时,网民可以立即在网络中发表 意见,网民个体意见可以迅速地汇聚起来形成公共意见。同时,各种渠道的意见又可以迅速地进行互动,从而迅速形成强大意见声势。

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网络所具有的特性又使得网络舆论的自由化带来了一系列的消极影响:比如一些网民通过网络散布谣言、披露隐私、进行偏激和非 理性的谩骂与人身攻击;而且,西方敌对势力也借助网络对我国日益发起“和平演变”攻势。由此可见,网络舆情已然成为影响社会持续有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与 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因势利导,提高新形势下舆情信息的分析能力,及时准确地掌握社会舆情动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是网络这一新兴媒体所面临的严肃课题与 严峻挑战。

舆情监测厂商介绍

红麦软件依托互联网信息智能抓取技术和搜索引擎相关技术,自主研发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网络舆情信息监测产品是国内权威的舆论情报信息监控平台。其为传统企业、互联网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专业的舆情数据监测、数据分析及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准确掌握产品和市场情况,监控竞争对手和行业动态,了解网民口碑,为企业市场、行销决策提供支持支撑服务,帮助政府部门快速发现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快速应对,提高政府和企业的形象。

军犬舆情监测系统技术完善,为中科院下属公司开发研制,主要使用客户为政府机关,舆情采集范围全面,监测范围广泛,在此项上得分较高,信息语义分析技术为自身首创,中文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分析技术可以识别少数民族语言,但对于外文就略显不足了,危机预警方式全面,建立了第一个舆情数据中心,是自身的一个创新,后续服务舆情简报,较为单一。

PALAS舆情监测系统信息采集范围广泛,但具体检测内容监测方向较少,信息语义分析全面,对信息的筛查会比较准确,危机预警提供邮件和短信通知,预警较为及时,系统无自身创新,后续服务为客户提供各种信息的报告。

麦知讯舆情监测系统采集范围较广,舆情监测范围也比较全面,但关于信息的分析能力较差,危机预警方式单一也不太及时,没有自身的新锐创意,功能局限于以往的网络信息和口碑的监测,唯一有些新意的是对于品牌荣誉度有进行深度挖掘,后续服务提供给客户所有服务的报告。

鹰隼舆情监测系统覆盖了主流站点,对信息传播进行检测,因此会对从小型媒体上爆发的舆情不能及时获取,对部分信息会产生遗漏,监测信息范围不太明确,获取的信息量较少,但对信息的处理较为完善,在语义分析一项上得分较高,危机预警方式单一,且不太及时,系统整体没有自身创新,基本仿照传统舆情监测系统的模式,后续服务较为简单只有简单的报告提交给客户。

11.政府网络舆情问卷 篇十一

1. 网络舆情的内涵

世界已然成为“地球村”,改变着人们的时空距离。中国正处于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之中,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互联网技术,推进信息惠民利民。如今互联网不仅成为普通民众日常娱乐交际的手段,也成为广大民众表达情绪的重要渠道,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其本质是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

根据关于舆情的基础理论研究,舆情在狭义上是指在一定社会空间范围内,对于中介性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舆情主体的民众对国家管理者所持有的政治态度。广义上来说,舆情是指社会各阶层民众对社会发展、变化所持有的看法、态度、意见和行为倾向。网络舆情突出网络技术在舆情中的重要性,指以互联网为平台,媒体或网民对社会焦点、社会公共事务等所表现出的有一定影响力和倾向性的言论或态度。也可以说,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在网络上的特殊反映,是人民群众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热点焦点等问题在网络上的集中反映。[1]

2. 网络舆情的特征

(1)直接性。互联网方便人们表达民情,发表民意。根据弗洛伊德理论,人们没有了在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约束,便可以展现出“本我”的人格特质,在网络上直接抒发真实情感,反映出客观态度。因此,网络舆情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出不同群体对焦点事件的真实看法和价值观念。

(2)广泛性。网民既可以在网络上发表积极向上,具有正能量的评论言语,也可以抒发泄愤不满甚至是恶劣的情绪。[2]手机移动终端应用的发展,使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关注社会动态,了解新闻,参与讨论。新兴媒体的带动,加深了舆情传播的广泛性。

(3)互动性。政务微博已成为党政部门应对舆情的有利工具。在微博上活跃着很多实名制的官员微博,上至省级官员,下至基层民警,越来越多的党政干部和公务员利用微博与民众互动,这样就会形成网民互动的局面,不同的观点相互碰撞、探讨、交流,使网络舆情更加集中地表现出来。

(4)突发性。及时性是互联网的一大特性,再加上各种社交网站、社区论坛,使大量信息呈爆炸式传播。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目击者或当事人就会第一时间通过社交软件把相关的信息、图片或视频传入网络,从而被更多的人所了解。[3]面对如此迅速的网络舆情所形成速度,对政府在第一时间应对舆情可能引发的危机提出了挑战。

二、网络舆情与政府公信力的关系

1. 网络舆情对政府公信力的促进作用

网络舆情可以有效地监督政府工作。互联网已经深入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政府把信息发布到网络上,网民可以了解政府所颁布的相关政策、法令,一旦出现问题,网民就会在网络上进行讨论,网络舆论的力量不仅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也激发了人们参政议政的热情。网络舆情可以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纵观近几年的热门事件,例如“郭美美事件”、“表哥事件”等都是通过在网上的发酵,甚至网络有调侃“微博时代,民不聊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有关部门由此挖掘出背后的不法行为。对于这些焦点热门事件,网民必然会一直关注着事态的发展,从而提升了政府的办事效率。网络舆情可以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由于互联网特有的信息传播机制,推动从网络问政到网络行政,将会进一步推动我国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2. 网络舆情对政府公信力的挑战

我国目前对弱势群体保障不足,政府职责不清晰,矛盾更加突出,导致一些冲突个案在互联网上迅速发展成为公共事件,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政府公信力,尤其是房价、环保、食品安全、强拆等民生问题,近几年在网络上的舆论是此起彼伏。其次,就是网络暴力,人肉搜索尤为突出。一些网民在网络上公开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私人信息,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活和个人安全,使得一些当事人不堪舆论的压力,最后甚至造成自杀等严重后果。最后,网络是把双刃剑,网络的开放性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网络来散播一些具有攻击性、煽动性的言论或谣言,使得大众对于一些事件真假难辨。[4]

三、我国政府在网络舆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网站建设形式化,政府信息公开度不高

据统计,我国政府网站数量已达到85 890个,虽然各级政府部门大多已建立起了自己的门户网站,但不少网站涉及的内容没有反映出实质性问题,政府信息更新迟缓,内容滞后,使得网站形同虚设。报喜不报忧导致内部信息通道严重堵塞,紧急信息已形成热点,内部仍不知情,结果错过了解决舆情的最佳时机。

2. 对网络舆情视而不见,缺乏专业的网络舆情分析队伍

不可否认,一些领导干部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对网络运用不熟悉,没有经常上网的习惯,不能及时发现网络中的舆情。一些部门没有建成完善的网络舆情应对系统,没有固定的网络舆情分析团队。使得舆情不能及时解决,最终发展成网络热点难点事件。网络舆情收集监测,研判引导机制不健全,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使对网络舆情的敏感度不高。[5]

四、网络舆情视角下政府公信力提升的建议

1. 积极引导焦点事件走向,创建理性的网络环境

我国网络舆情与国外相比,带有鲜明的政治性色彩,特别是涉及社会矛盾的事件更容易引起网民在网络上的探讨争论,使得网络舆情呈爆炸式发展。如今意见领袖在网络上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在诸多热点事件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政府部门要努力成为社会的意见领袖,及时发布事件的最新进展,不给谣言散布的可乘之机。政务微博是成为意见领袖的一个有效途径。2012年11月10日,第一个国务院字号的微博“国务院公报”在新浪微博上开通,及时发布国家的方针政策。政府部门要利用好微博平台,加强管理,创建理性的网络环境。

2. 加强我国网络舆情队伍建设

成立专业的网络舆情监测分析队伍。为了有效掌握网络舆情的走向,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建立专业的舆情分析团队。2008年,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成立,成为全国最先从事网络舆情监测的专业团队,填补了我国网络舆情监控的空白。政府部门可以参考人民网的监测系统,建设独特的网络管理模式,在其主页建立自己的网络舆情监测室,收集当地群众关注的舆情热点。建立合理的网络舆情责任制度,明确管理者职责。这就要求推行政府绩效评估机制,以加强责任意识。在绩效评估时,可以在指标设置中加入“应对网络舆情效率和效果指标”;明确规定职责范畴,以避免出现缺位、错位、越位现象,做到及时有效地回应公众的舆情请求;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适当的约束,保证责任落实到个人。政府部门也要定期进行专门的岗位培训和考核,以保证每一个舆情分析人员都能够胜任自己岗位的工作。

3. 提高政府部门网络舆情处置能力

当前,我国公民对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有较大提高,权利意识有较大增强,政府部门可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政府工作报告,让人们充分了解政府部门取得的政绩以及存在的不足。如果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程度不高,就容易让人们主观猜测、怀疑政府有意隐瞒。政府要提高网络公信力,合理利用法律武器打击不正当的网络舆情,健全网络法律法规,对破坏社会和谐的网络言论,要及时找到信息来源,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和教育。

参考文献

[1]刘毅.略论网络舆情的概念、特点、表达与传播[J].理论界,2007(1):11-12.

[2]姜胜洪.网络舆情的内涵及主要特点[J].理论界,2010(3):151-152.

[3]郭全中,李新军.网络行政与舆情治理实务[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4]王南江.浅析政府机关在网络舆情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公安研究,2010(5):72-76.

12.网络舆情实施办法 篇十二

为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监督、引导作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和危机化解工作机制,提升政府形象,根据当前网络舆情发展特点,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及时掌握互联网等网络媒体对全市的工作动态、信访事件、民生民情等方面信息的报道及评论,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树立梅河口市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网络舆情监控工作组:

组长:汪瀚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孙涛 市政府办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网站)主任刘力军市政府办公室市长公开电话副主任 成 员:张敬伟市政府办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网站)科员于大鹏市政府办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网站)科员张楠市政府办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网站)科员

三、工作方法

(一)网络舆情信息的搜集

由市政府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对网络舆情的搜索、搜集,每天由网络监控员利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对梅河口市网络舆情进行全面搜索、搜集,重点对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论坛、天涯论坛吉林版、新浪论坛吉林版、搜狐

论坛、百度梅河口贴吧等影响力大的网站及论坛进行搜索、搜集。特别对网友留言、网上论坛、博客、即时通讯等互动性栏目,通过网页逐条浏览或者通过关键字词全网搜索等形式,收集相关舆情信息和留言,并由专人做好汇总记录。

市政府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实时与公安局、信访局、市长公开电话以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联系、做好联动,全面掌握全市群众所关心的影响政府形象的焦点、热点问题以及近期的重大信访事件,并制定出相关的关键字在网络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搜索、搜集。

市政府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加强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相关各部门网站的管理工作,各部门网站的信息联络员要加强对网站信息的监控和管理,特别是做好网贴、留言等内容的过滤工作,杜绝不良信息的出现。

(二)网络舆情信息的处理

在搜集到网络舆情后,及时以简报形式呈市政府领导审阅并抄报相关部门,便于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网络舆情。

对所发现的网络舆情信息,及时做好记录并迅速组织网评员了解真相,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

发现负面影响较大的网络舆情时,及时通知宣传部、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一般舆情和留言的回复内容由工作组副组长审核后发

布,涉及到全市重大事项、主要领导及干部任用的舆情回复文章须经工作组组长审核后发布。

重大舆情处置后,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

根据搜集到的舆情的内容性质和影响程度组织分析研判。一般舆情,由工作组协调涉及单位作出情况说明;重大舆情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责成相关单位作出情况说明和回复意见,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回复中说明情况,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须报市级主管领导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网络舆情监控工作,对网络舆情进行跟踪了解、分析汇总、回复反馈,有助于及时了解舆情动态,有助于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原则。实施网络舆情监控坚持实事求是、正面回应、激浊扬清、群众满意的原则。

13.网络舆情报告 篇十三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过与县森林公安局、镇深入林区开展的排查摸底,镇村确实存在盗伐集体商品林、滥伐个人所有的自留山、责任山林的现象确实存在。至今镇、镇共受理并办结林业行政案件90件、罚款8.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4万元、没收木材60立方米,办理刑事案件2件、治安案件1件。其中20截止目前已查处镇村林业行政案件5件、刑事案件1件、口头警告1人。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是由乡镇村组负责管理的集体林,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护人员形同虚设且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得罪人的思想,导致集体林、自留山、责任山管理失控。

二是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权已分山到户,原八十年代栽植的商品林已到轮伐期,加之我对木材采伐利用控制较严,但受经济利益驱使,部分村民变相出售或滥伐自家自留山上的林木现象十分严重。

三是市场对木材的需求量增大,成都地区木材可以自由买卖,木材价格高加之漩映地区临界都江堰市,交通便利,特别是地震后村村通水泥路,部分林区也修通了水泥路,这在给农户带来快捷交通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偷运木材提供了便利。

四是在该地区,一些微型面包车主受利益驱使,偷拉盗运十分猖獗,部分面包车主甚至结成团伙作案,采取盯梢、跟踪等方式掌握森林公安、巡山护林人员行踪,逃避打击,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蓄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打击力度不够。近年来,县环林局与县森林公安局对该地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活动,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依然突出。一是通讯手段现代化,违法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强,有效打击难度大。二是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林业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犯罪成本低,林业行政执法的威慑作用不强。

三、目前采取的措施

一是开展全面的清理工作。通过到重点林区现场查验登记造册,落实权属所有人;通过走访群众,了解盗伐滥伐情况。

二是县环林局、森林公安局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路巡路检工作,从运输环节堵截非法运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森林管护和宣传引导工作。一是国有林森林管护人员,在对国有林进行管理的同时,协助镇、村两级做好集体林地的管理工作。二是村集体管护人员应充分掌握其管护环境,做好管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护林员汇报巡山管护情况,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同时,将护林员工资与监管工作挂勾,纳入考核后依据工作开展情况发放工资。三是各乡镇和村组要在村民大会(或户主大会)上宣传《森林法》、《省集体林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二)整合力量集中整治。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安排,落实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多措并举,形成合力,集中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或政策,着重对林区的乱砍滥伐、偷拉盗运、乱垦、乱占林地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三)严格村民自用材指标控制。严管村民自用材指标,对存在偷拉盗运的村组整改到位后,才进行审批;加强采伐监督检查,严格按采前设计定点定株、采中随时检查、采后现场检尺的原则,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县环林局、县森林公安局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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