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技术转让协议

2024-12-24

餐饮技术转让协议(共10篇)

1.餐饮技术转让协议 篇一

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得以XX品牌公开营业。

第二条: 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三条: 本合同以合同生效日起,期限为年,本合同缔结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技术学习费人民币万元(一概不退)。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外装修工程,费用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损甲方形象或名誉时,必须按实际情况赔偿甲方损失。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缴付的技术学习费,乙方应在合同生效日一次性缴纳,由银行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超过期限5日,甲方有权收回品牌,乙方并赔偿甲方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甲方应遵守以下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免费研习机会。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2.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管理、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努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3.甲方应将制造、开发、采购的商品及与营业相关物品提供给乙方,其售价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采购的底料价格为XX元/斤,以后如因市场物价上涨,其价格甲乙双方再行商议,不得超越市场行情。

第七条: 乙方应遵守以下事项:

1.应尊重甲方一切决议事项。

2.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必须先向甲方报备,所有广告内容不得破坏整体企业形象,具体由甲方执行。

3.乙方自行采购与经营有关的商品、物品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规定,由其引起的后果乙方必须负责,并赔偿甲方人民币万元。

4.应支付的款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给甲方。连锁店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负。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变更营业地点、变更法定代表人等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界定。

6.甲方提供的货物乙方必须即时验收,验收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对保质期的规定,超过保质期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7.在合同的期限内,乙方及近亲属均不得在经营的辖区地域内,经营与甲方相同或近似的餐饮店。

8.乙方在合同履行完毕、与甲方解除合同或合同终止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在相同区域(政府县区编制区域内)经营与甲方相同或近似的餐饮店。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

1.乙方违约甲方收回权限;

2.拖欠费用超过一个月。

其他事项:

1.开业期间,甲方安排厨房主厨人员对乙方进行开业支持筹备支持,以及厨房工作协助,甲方保证所派人员在生产技术上能全力胜任该工作岗位,甲方支持人员的食宿及工资由乙方负责;

2.在开业前筹备期间,甲方全力协助乙方进行前期装修及筹备;

3.在乙方技术人员请长假或辞工而乙方暂无人员顶替的情况下,提前15天向甲方申请人员支持事宜,支持时间段应乙方的需求,但不超过1个月,支持人员的食宿及工资由乙方负责;

4.甲方不定期对加盟店进行巡查督导,改进工作方式及调整经营问题。

补充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2.餐饮技术转让协议 篇二

1 餐饮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现状

1.1 餐饮废弃物的概念和特点

餐饮废弃物指剩菜剩饭以及菜叶果皮等容易被微生物分解的有机物, 来源于餐厅饭店, 主要成分包括蛋白纤维脂肪淀粉及无机盐等餐饮废弃物。随着各地的地区差异居民的饮食习惯等不同而有所差别, 但总体来说都有如下特点: (1) 含水率高。餐饮废弃物的含水率在70%以上, 这给收集运输和处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2) 易腐烂变质。餐饮废弃物中有机物质含量很高, 约占干物质的95%以上, 极易腐败, 滋生病菌, 造成疾病传播。尤其在夏季, 在收运和处理过程中极易产生二次污染。 (3) 含有较丰富的营养物质。餐饮废弃物除了有机物含量高, 还富含氮磷钾钙以及各种微量元素, 具有营养元素齐全再利用价值高的特点。餐饮废弃物风干物料中粗脂肪约为29%, 是大豆的1.5倍, 达20MJ/kg粗蛋白约占20%, 是玉米的2倍。试验表明粗脂肪消化率为88.26%, 粗蛋白消化率为89.63%, 其消化率与常规饲料相近, 表明了餐饮废弃物经过处理, 可以作为饲料原料的可行性。

1.2 餐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状

国内目前对餐饮废弃物的管理及处理刚刚开展, 有些城市也颁布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但总体来说并没有行之有效的处置处理方法。策, 对于餐饮废渣的管理处置也加强了力度。如北京2004年出台的《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 (草案) 》规定, 严禁动物养殖场使用饭店、宾馆、餐厅、食堂产生的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饮废渣饲喂动物。2005年上海正式实行的《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明确规定餐厨垃圾处理管理由市、区两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2003年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印发杭州市餐厨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杭州市餐厨垃圾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此外, 沈阳启用的餐饮废物处置系统, 明确规定所有宾馆、饭店、酒店以及机关单位的食堂必须定期向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记餐饮废弃物的产生量, 并将餐饮废弃物交给指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2 餐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途径

2.1 直接排放、填埋、焚烧

餐饮泔水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或市政下水管网。这种做法很容易产生较多污水和臭气, 直接污染环境, 增加了病菌、蚊蝇的滋生和疾病的传播, 并直接增加了垃圾填埋场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压力, 增加了相应系统的投资及各项处理费用。二次污染的产生也不可避免。餐饮废弃物填埋处理是将餐饮垃圾与土壤在陆地上交替分层铺开的废物处理方法, 不妨害公众健康与安全。国内外餐饮废弃物填埋处置基本上都是利用化学反应, 通过添加化学物质将餐饮废弃物中的有机物质分解, 然后单独或混合城市其他垃圾一起被填埋。这种方法占地面积大, 废弃物中含有大量有用物质被浪费, 而且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餐饮废弃物焚烧处理是在高温条件下, 将餐饮垃圾中的可燃成分与空气中的氧气进行剧烈的化学反应, 放出热量, 转化为高温燃烧气体及量少且性质稳定的固体残渣。餐饮废弃物单位质量的热值 (2100~3100k J/kg) 较低, 不能满足垃圾焚烧发电的热值要求 (5000k J/kg以上) , 所以实际操作中很少将餐饮废弃物单独进行焚烧处理。

2.2 堆肥化处理

堆肥化是依靠自然界广泛分布的细菌、放线菌和真菌等微生物, 在一定的条件下将有机物向稳定的腐殖质转化的生物化学过程, 其实质是一种发酵过程。

2.3 发电供热

将餐饮废弃物收集后从中提取高纯度的氢用于燃料电池进行发电, 或将垃圾液态化使之产生甲烷应用于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处理装置发电供热。这也是众多研究餐饮废弃物的学者关注的技术。

2.4 高温炭化处理

主要是将餐饮废弃物放在4 0 0℃~500℃的高温且几乎无氧的状态下进行烧蒸, 再把释放出来的气体在800℃的高温条件下 (足以使二噁英分解) 进行二次加温20h后, 促使餐饮废弃物变成炭化物。所生产的炭化物除由住宅建筑商定购用于制作地板除湿剂外, 还被用于土壤改良剂以及建材石板等。

2.5 生产可降解塑料

目前普遍使用的以聚乙烯、聚丙烯等聚合物为主要成分的塑料制品极难降解, 即便是埋在地下一二百年也不会腐烂变质。有研究表明, 采用聚-3-V T基烷酸 (P H A s) 话制作的香波瓶, 在自然环境下9个月后基本上被完全降解。研究发现, 可以采用有机废水和食物废弃物发酵生产P H A s。现在的研究成果集中在富含淀粉类的食物废弃物的利用上, 对于脂肪、蛋白质类食物废弃物的利用很少涉及。

3 餐饮废弃物管理办法

3.1 制定出台相关法规, 依法管理

尽快制定出台各地市餐饮垃圾管理办法, 明确餐饮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各自的监管责任, 对餐饮垃圾的管理、收集、运输、处理、收费及处罚等各个环节作出具体的规定, 实现对餐厨垃圾的源头排放、收运过程及后续处置全过程监管。

3.2 坚持管干分离, 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放开环卫作业市场, 适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建立以企业法人为独立主体的自主经营模式, 实现环卫作业管干分离, 明确各自的责任, 对加大环卫投入, 有效管理利用资金, 加快环卫事业发展, 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3.3 加强监管, 逐步建立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防开餐饮垃圾收集运输、对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宾馆产生的餐厨垃圾, 按照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的原则, 建议由环卫部门牵头, 上接第23页

组建专业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公司, 依靠政策法规, 实行覆盖全市的餐厨垃圾密闭收运, 定时、定点处置。对住宅小区居民厨余垃圾, 以街道 (乡镇) 、社区为单位, 建立小区居民厨余垃圾处置点。

4 结论

关于餐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合理地处置技术、建立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 不但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 也可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社会参与, 化害为利。统筹规划, 运用市场化运作机制, 在政府投入一定资金、划拨场地外, 应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餐厨垃圾处理的投资、经营, 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参考文献

[1]韩涛, 任连海, 张相锋, 曹栩然, 汪苹, 孟潇.初始环境温度对餐厨垃圾好氧堆肥过程的影响[J].环境科学学报.2006年09期

[2]王宇卓, 聂永丰, 任连海.湿热法处理实现厨余垃圾饲料化的研究[J];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与设备.2005年09期

3.华康餐饮:团膳也要靠技术 篇三

当餐饮从高端走向大众,简快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占餐饮市场,各种快时尚的餐饮品牌层出不穷之时,人们似乎忽略了餐饮行业的一个角落,那就是占据了餐饮业重要一部分的团膳业。

团膳,是集体用餐的一种餐饮服务形式的简称,是一种群体集中膳食管理的新餐饮模式。如今,国内具有知名品牌影响力的团膳企业少之又少,河南能够实现规模化运营的更是只有寥寥六七家而已,郑州华康餐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餐饮”)就是其中之一,在团膳市场被忽略的今天,华康餐饮正不断深耕市场,迅速发展。

如何做大市场

华康餐饮成立于2006年,餐饮出身的张永生一进入团膳业便看到这一行业巨大的市场潜力。短短几年的时间,他便带领华康餐饮从河南走向了全国,拥有了20多家合作单位。

创业之前,张永生干过大厨,当过服务员,也做过职业经理人。最让他记忆犹新的是大厨到服务员身份的转变,“从大厨到一个人人都能使唤的小卒,这种变化是很难令人承受的”,但张永生很坦然地接受这种转变。

从最底层的服务打杂人员,到后来的职业经理人,再到如今的华康餐饮的掌门人,张永生一直都是抱着学习的态度在工作,每一个职位的历练和积淀都让他对餐饮行业和企业管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了解,也因为如此,在华康餐饮成立八年之后的今天,他依旧冲在市场的第一线。

说起团膳业,张永生有着说不完的话题,对于这个行业,他也有着极深的研究。“中国的团膳业,拥有2万亿的市场规模,但是如今整个行业只能做到60亿。”如此巨大的市场空间,却开拓者甚少,也是在近几年整个团膳业才日渐繁盛起来,但这一行业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在河南,张永生是较早进入团膳业的,但相对于全国而言,起步还是晚了许多。“河南的团膳业,起步晚,但是起点高。”张永生说,河南经济不强,市场不成熟,团膳业发展缓慢,但却可以借鉴国内先进的发展经验,一起步便拥有较高的起点。

华康餐饮的发展便是在高起点的基础之上,结合张永生多年从业经验,建立了完善的发展模式和体系。

行业强大,企业才能强大。在张永生看来,团膳业发展壮大,并在餐饮行业中占据重要位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今,这一市场并不繁荣,更像是在低调地发展,虽然已有不少企业涉足,但是没有完整的管理体系和经营模式,最终只能被淘汰。

“就河南市场而言,未来几年团膳业将呈现战国争霸的局面,众多团膳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局,同时也会有一部分企业因此而越做越强。”张永生预测,因为团膳业有着比其他餐饮更为严格的要求,想要做大,比其他餐饮业也更加困难。

需要不断做复制

华康餐饮,从成立到如今,经营区域已经涉及河南、陕西、湖北、浙江等地,其发展速度远超河南同类企业,这与其从建立之初便建立的严格的管理体系有着直接的关系。

在借鉴其他餐饮公司管理经验的同时,学习世界诸多知名企业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华康餐饮结合实际,编制了《华康餐饮业质量管理系统》,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扁平化管理,确保管理“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团膳最重要也是最难的便是要做到能够复制。”张永生说,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从管理上下工夫,将管理做好,才能够保证从采购到烹制再到餐桌每一个环节的安全。

当天采购的新鲜蔬菜必须全部用完,员工进入厨房必须更衣、洗手、消毒,生冷食品严格的存放标准,熟食菜品中心最低的温度要求,每项主、副食品必须留样24小时……华康餐饮有着一项项明确的规定,同时有质检人员全天候的监督审查。

而且,质检人员拥有一项特殊的权力:一票否决权。即如果质检人员察觉到蔬菜食品不符合标准,可以一票否决,不予采购或者使用,厨师如果坚持使用,则需要厨师长签字,并承担责任。

严格的管理是华康餐饮快速稳定发展的保障,而张永生则认为,管理重要,技术同样重要,华康餐饮能够超越其他团膳企业,成为河南团膳业的佼佼者,管理之外,最主要的便是注重技术,厨师的技术。

“团膳不同于普通的中餐,每一道菜肴的烹制做不到其他中餐那样色香味俱全,但我们必须保证蔬菜品的口味。”张永生表示,每一道菜肴的烹制,其火候、用料、翻炒的速度都对厨师有着较高的技术要求,华康餐饮一直坚持自己培养厨师人才,着重在技术上下工夫,这是华康餐饮的优势。

多年的发展,华康餐饮实现了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特色化的服务模式,供餐模式多种并举,创立了刷卡自选、包伙分餐、美食广场、自助、半自助、自选套餐、饮食超市、零点小炒和风味小吃等多种供餐模式,具有对不同地域、不同人群、不同伙食标准实施保障的丰富经验。

同时,华康餐饮为了降低误餐率,建立了“七大应急措施”,能够在停水、停电等诸多意外状况发生时保证就餐人员按时就餐。

据张永生所言,华康餐饮另外一个创举便是建立数据库。“假如一个厨师不知道某一道菜的烹制方法,就可以到数据库之中查询,在那里,有着菜品的详细烹制步骤,从菜切成条还是块,到放什么调味,什么时候放,放多少,都有详细的数据,这样不仅能够保证菜品的质量,也能节省人力和时间成本。”

华康餐饮的下一步发展战略,便是继续完善数据库,同时,张永生也在筹备建立自己的加工配送中心,保证每一个加工配送中心能够辐射方圆200公里,并自主生产料包,实现团膳更加方便快速的发展。

4.餐饮加盟协议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1.为开发________餐饮事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2.甲方授予_________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的特许经营。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1.特许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相应经济组织(个体户、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必需的登记注册。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店(专柜)使用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独立经营独立管理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特许经营分配

1、特许经营费加利润提成方式:

特许经营费___ 万元。付款方式:______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

利润提成比例___%。付款方式:______ 每______时间支付上一阶段

2、利润提成方式:

利润提成比例___%。付款方式:______ 每______时间支付上一阶段

四、特许经营期限:___ 年____ 月 ____日至____ 年 ___月_____ 日(以缴款时间为准)期限为____年到期,期满后另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店(专柜)。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

第七条 原料的进货、换货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原料、配料按厂价统一配货价结算,乙方提出用料计划后,甲方予以发货。

2.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3.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配货运输工作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货物后发现原料、配料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换货(除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以外)。

5.乙方连续一周内未进货,需向甲方提出报告说明。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5.甲方培训或提供厨房主要技术人员。

6.甲方定期组织业务技能培训、轮训,一年不少于_____次。视培训内容,乙方选派服务、技术或管理人员参加,乙方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

7.甲方如退出西安市场或转其他领域投资前,需知会乙方并为之联系上游渠道继续合作事宜。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食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按统一设计)。

4.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5.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特许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特许店时,尚需另行签订特许合同、支付相关费用。

6.每月__号前向甲方汇报上月经营情况,提交经营报表及利润表。

第十一条 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特许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三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商标。

b.乙方在店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经营体系。

d.乙方将原料、配料泄露给第三方。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如因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意外事件,并导致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遇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2.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尽可能清算清理货物及帐款,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专营店标牌箱广告等。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七条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约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第十八条 附则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

1、配料单及价格

2、员工手册

3、_______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4、________有限公司概况介绍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5.餐饮进场协议 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的方式及条件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以代销形式销售。

2、乙方需免费提供产品陈列处陈列甲方商品。

3、甲乙双方应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二、双方责任及利益分配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需保证产品质量。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经乙方验收确认后,如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造成人为损坏等原因,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应积极宣传、推销甲方产品,根据市场需求须及时向甲方反馈信息。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报价销售,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提降价销售。

三、结算方式

口、现金结算口、帐期口、实销实结

结算方式注明:

四、合同协议终止

经双方友好协商终止合作,乙方清点余货退给甲方并结清余款。

五、本协议有效期最少一年以上,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七、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以变更的补充协议为准,并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代表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6.餐饮合作协议书 篇六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饮项目。

甲方出资方式:金额:大写(小写)缴付期限: 乙方投资金额:金额:大写(小写)缴付期限: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企业名称 企业主要经营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企业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企业盈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

第三条 合伙企业管理方式

1、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全体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经营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合伙人权利。

2、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需要资金时,提前通知乙方准备,金额所用途径甲方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例清晰。

第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十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即从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企业亏盈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承担,按甲方50%,乙方50%的分配份额进行分配享有承担。

第六条 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入伙与退伙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本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书,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 合伙终止财务清算

1、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资。按照以下顺序清 偿:合伙人所欠聘用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

3、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 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篇二:餐馆合伙经营协议书 餐馆合伙经营

协议书

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合伙期限

企业名称:xx省xx市xx酒店。

经营场所及地理位置:

1、餐馆经营面积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2、娱乐业经营场地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为两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餐饮业、娱乐业。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陈x兵,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姓名 李x君,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姓名 施xx,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四、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出资期限

1、合伙人李x君、施xx分别以人民币和劳务出资参与陈x兵所经营的xxxx餐饮业及娱乐业;

2、合伙人李x君和施xx分别出资人民币肆万元,该出资作为李x君和施xx参与经营的押金于本协议签订后一年之内交付陈x兵;

3、合伙终止后,若李x君和施xx任何一人不愿再继续参与合伙,陈x兵自愿返还李x君、施xx各自交付的押金人民币肆万元,但该款不计利息。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合伙企业盈余按陈x兵占50%、李x君占25%、施xx占25%的比例分配及承担。

2、债务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照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六、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本协议所载明的全体合伙人均可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2、合伙企业日常管理,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或合伙人相互约定执行,具体权限为:

①、对外接洽业务、招揽客户;

②、日常事务管理;

③、支付合伙企业债务;

④、日常物资采购及费用支出;

⑤、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 务资料;

3、合伙人有权对其他合伙人所执行事务行使询问及监督权利,并有权提 出异议,在提出异议后,被执行事务应当立即暂停,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后决定是否执行该事务;

4、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①、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②、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③、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④、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 ⑦、有关事务执行争议的处理,对事务执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⑧、合伙企业歇业。

5、全体合伙人对本协议未载明的关乎企业经营的有关事项的执行,实行

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办法进行表决。

七、禁止行为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入伙、退伙

1、入伙

①、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②、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③、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2、退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③、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九、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终止的事由: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提前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查封或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①、全体合伙人自行或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财务清算;

②、财务清算后如有盈余或亏损,则按本协议第五条所列比例进行分配 或承担;

③、实物资产归合伙人陈x兵所有;

④、陈x兵于终止事由出现后一个月内分别返还李x君及施xx押金人民币 肆万元;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按照《合伙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章:、、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篇三:餐饮业合伙经营协议书(终极版)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三鑫源

经营场所位于: 金阳新区野鸭乡新寨村八组

法人:毛麑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2011__年_11_月_ 20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300000 元(人民币大写__ 叁拾万圆整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篇四:最新餐饮合作协议书

老乡村吊锅餐饮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饮项目。

甲方出资方式:金额:大写(小写)缴付期限: 乙方投资金额:金额:大写(小写)缴付期限: 丙方投资金额:金额:大写(小写)缴付期限: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企业名称 企业主要经营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企业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企业盈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

第三条 合伙企业管理方式

1、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全体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经营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合伙人权利。

2、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需要资金时,提前通知乙方准备,金额所用途径甲方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例清晰。

第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五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企业亏盈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承担,按甲方33.3%,乙方33.3%,丙方33.3%的分配份额进行分配享有承担。

第六条 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入伙与退伙事宜则由三方商议决定。

第七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本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书,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违约处理

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第十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 合伙终止财务清算

1、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资。按照以下顺序清 偿:合伙人所欠聘用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

3、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篇五:餐饮业合伙经营协议书(终极版)[1]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三鑫源

经营场所位于: 金阳新区野鸭乡新寨村八组

法人:毛麑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2011__年_11_月_ 20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300000 元(人民币大写__ 叁拾万圆整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7.餐饮技术转让协议 篇七

一、传统餐饮业发展背景

餐饮业是一个古老而传统的服务行业, 1978年全国餐饮业零售额仅为54.8亿元, 2007年为12352亿元, 预计2010年将达到2万亿元[5]。被誉为“中国黄金产业”的餐饮业也正面临激烈的竞争格局, 企业迫切需要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信息技术来改善物流配送、巩固客户关系。据我国餐饮协会的统计, 信息数字技术产品在中国饭店与餐饮业的应用在今后3至5年内将达到高峰, 餐饮业基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在迅速兴起[6]。数据挖掘的有效应用有助于掌握产品销售潜在规则, 发现客户消费模式, 这对于制定餐饮企业营销战略极具现实意义。

二、数据挖掘行业应用制约因素

餐饮营业数据仅是记录经营活动的原始材料, 隐藏其后的数据特征描述及其趋势预测尚需借助信息技术来实现。数据挖掘对于希望了解顾客行为的餐饮业而言较有帮助, 但其有着技术局限性与行业制约因素。

1、餐饮业信息化水平不高

目前我国饭店集团、连锁餐饮企业和高档酒店基本实现管理信息化, 企业耗资购买硬件设备, 而软件服务投入很少, 甚至有些企业购置的餐饮管理信息系统仅仅成为配合税务机关发票政策的票据打印系统。餐饮企业对反映日常运营信息的营业数据的分析不够重视, 加之统计软件对数据量的限制使之难以载入多年积累的海量数据, 故餐饮企业通常只是通过报表分析进行简单统计, 其信息化水平尚处初级阶段。

2、数据挖掘专业人才的匮乏

餐饮业信息化建设失败主要由于缺乏高级科技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无法将先进的餐饮理念与信息化技术紧密对接。数据挖掘使用跨学科模型, 预测的成功应用往往依托于使用者对挖掘模型的理解和建模能力, 要求餐饮企业需具备三类不同专长的人员:其一为熟悉业务对象并能确定数据定义与挖掘算法需求的餐饮业务分析人员;其二是掌握统计学并能将业务需求转化为具体操作的数据分析人员;其三是精通数据库管理技术并负责数据准备的数据管理人员。餐饮业劳动力成本较低, 而IT技术人员成本高, 二者之间差距较大。因此, 餐饮企业更倾向于以人工或单一方式完成信息数据的搜集、统计和分析工作。

3、餐饮企业数据质量欠规范

数据挖掘对输入数据质量和样本数量有着非常高的要求, 原始数据预处理过程占据60%~80%的工作量。若数据预处理不当, 会对模型预测精度产生较大影响[7]。餐饮业原始数据往往不够规范, 难以筛出符合要求的数据集。笔者曾采集到某餐饮企业三年营业数据, 其中销售产品历史明细数据库表有723802条记录, 经数据预处理后, 以菜品编号为识别码集成后的目标数据集中仅60543条记录, 因餐饮数据信息的缺失, 可用于数据挖掘应用的数据条非常有限。同时数据“肮脏”程度, 对于数据挖掘有着较大的影响, 故即使构建再好的预测模型, 亦不能为企业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4、数据挖掘工具的局限性

现有的许多数据挖掘工具不支持复杂调优过程自动化, 已有的原理并不始终指导模型的调优方向, 各算法采用默认的参数设置并非最合理, 对于建模字段的选用、数据粒度的确定等也缺乏足够的判断依据, 因此对于每个业务新问题, 都需重新探索数据的相关性, 进行算法参数的重新调整以及大量的数据反复试验, 数据准备和建模的过程漫长而复杂, 这对预测瞬息多变的餐饮市场难度较大。

三、餐饮企业的对策研究

市场竞争迫使餐饮管理者过多专注于客源变化, 内部管理尚缺乏制度化和系统化, 而餐饮企业只有实施信息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 才能强化高效管理。

1、规范业务培训机制, 储备信息人才团队

本文在调研企业餐饮运营过程中, 由于餐饮工作人员未经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的系统培训, 因而采集的营业数据有较多不规范之处。一则菜肴命名混乱、错字别字多, 二则大量类似“菠菜”、“菜心”、“仔鸡”等原料性菜名出现在销售账单中, 扩大了菜名的数量和范围, 增加了数据预处理工作强度。由于餐饮数据来源较复杂, 餐饮企业要找到适合自己的信息化管理模式, 单靠管理者是无法实现的, 而是要在各环节建立信息收集机制, 培养稳定性较强的信息化团队。因此, 餐饮企业需加强自身信息化建设能力, 健全长期有效的员工业务培训机制, 强化员工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考核, 实现信息系统的正确操作及日常营业数据的准确、客观录入, 这对于数据信息的后期统计、数据挖掘及管理决策十分重要。

2、引入菜肴数据字典, 强化菜品成本管理

本文在采集餐饮业数据时, 发现大部分餐饮企业对管理信息系统的利用尚在初级阶段, 其产品采供成本数据并不录入酒店管理信息系统, 未能形成销售分析与成本核算一体化。此外, 数据库表中存在较多“异名同义”菜名和菜肴编码不唯一等现象, 甚至出现数日内同一菜肴有三四种销售价格的现象, 这是由于厨师定价主观因素较多, 或菜品规格不统一而造成价格差异。针对上述现象, 可在营业数据库中引入“菜肴数据字典”这一映射表[8], 列出菜肴唯一索引编码、菜肴正名、菜肴别名等属性, 如表1所示:

根据菜肴销售数量和菜肴数据字典、标准配方表、实际原料消耗情况, 企业可及时了解每天的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 并通过制订合理餐饮毛利率, 核算菜品标准成本, 发现成本控制中存在问题。

3、挖掘顾客需求信息, 推行会员制度建设

目前保险公司、银行、超市等开展客户关系管理大多是通过“会员制”获取客户详细特征资料。但对于普遍未能建立“会员制”的餐饮企业而言, 如何针对营业数据特征提炼客户信息并预测客户消费模式较为困难。挖掘顾客需求信息是将顾客需求信息按照不同的标准分类, 从而进行信息统计、顾客需求趋势预测以及需求关联分析。目前, 餐饮行业竞争已经发展到了客户竞争阶段, 企业要提供多样性和个性化产品, 就必须实施客户管理。建立顾客“会员制”是接触、联系和了解顾客的有效方式, 以便将客户市场加以细分, 提供“一对一营销”的个性化服务。

参考文献

[1]Qu-Yang, Wei-min, Cai Qing-sheng.Researches on discoveryof associationrules[J].Computer Science (in Chinese) .1999, 3:4l-44.

[2]Fayyad, U, Gregory Piatetsky-Shapiro, Padhraic Smyth, Fromdata mining to knowledge discovery:an overview[J].Advances inKnowledge Discovery and Data Mining, 1996:1-34.

[3]Oren Etzioni, Craig A.Knoblock, Rattapoom Tuchinda, Alexander Yates.To Buy or Not to Buy:Mining Airline FareData to Minimize Ticket Purchase Price[J].Proceedings of the9th ACM SIGKD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KnowledgeDiscovery and Data Mining, 2003:119-128.

[4]刘立伟.数据挖掘在零售业中的应用[J].统计与决策, 2004, (1) :126-127.

[5]行健.中国大型餐饮企业发展势头强劲[EB/OL].http:llchanye.finance.sina.corn.cn.sp.2004-03-19/O5583.shtin1.

[6]刘国文.餐饮业要重视信息化建设[J].烹调知识, 2005, (5) :26.

[7]梅亮, 葛世伦, 高尚.基于非负权重组合模型的江苏省入境旅游客源预测[J].江苏科技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07, 21 (4) :85-90.

8.东星集团股权转让协议风波再起 篇八

尽管还在湖北省洪山监狱服刑,极富冒险精神的狂人兰世立,或许会为这个消息感到振奋。“湖北省工商局的调查结果,将作为湖北东盛房地产公司股权纠纷案的新证据,提交给最高院。”兰世立侄女、东星集团发言人兰剑敏表示。

8年前,兰世立曾以20亿元身价登上“湖北首富”宝座。在几度浮沉、身陷囹圄3年有余之后,如今还有4个月即可重获自由。这场纠纷正是兰世立当年深陷高利贷漩涡,又在民航业国进民退潮中遭遇政商关系滑坡,最终鱼死网破惨淡收场的导火索,亦是他东山再起的唯一资本。

真假股权转让

在湖北省工商局表态的半个月前,“股权转让签名涉嫌造假”广为人知,并在东星集团与融众集团之间引发了一场口水战。

“东盛地产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几个地方是被别人假造的。”6月16日,兰世立侄女、东星集团发言人兰剑敏携律师在上海新闻发布会上宣称,获得足以“釜底抽薪”的新证据,“倘若湖北工商局查清事实,可依法撤销股东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有登记状态。”

对此,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通过人民网回应,所谓伪造股权转让签名及印章的指责,纯属无稽之谈,期待司法鉴定以戳穿谎言,还原事实真相。

这场隔空论战,只是多年股权纠纷的冰山一角。2009年6月1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宗民事纠纷案。最初东星集团和兰世立诉称,融众受让东盛地产全部股权后没有如约支付3.15亿元转让款,要求对方支付尚欠股权转让款17648万、违约金1200万。两个月后,这场民事诉讼变更为索回股权,要求法庭判决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2009年9月,融众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称,除了支付8550万元转让款,他们还向东盛投入了数亿资金以维持运营,此外还发现应当由东星集团和兰世立承担偿付责任的原有债务总额8.78亿元已垫付2.93亿元,另有因协议承诺的未销售面积与实际相差造成经济损失达1.25亿元。因此,融众请求判决《股权转让协议》继续履行,确认转让款2.245亿元已经全部抵消,不再差欠任何股权转让款,同时还要求偿还垫付款、赔偿损失6.48亿。

这场历时悠久的民事纠纷,由湖北省高院在2012年5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东星集团和兰世立的诉讼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东星和兰世立无法接受这个判决 “明为委托经营和股权转让,实为抵押借款”。今年4月15日,湖北东星集团、兰世立上诉融众资本投资集团案在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质证,东星方面代理律师陈有西当庭问出一个关键信息,即通过售楼融众即获利4亿多元,“你们不能把母鸡下的蛋都藏起来,却把喂母鸡的米全记得。”他说:“基本的事实就是,融众资本通过乘人之危,以违法的分解高利贷方式,严重违反合同不支付股权对价的3.15亿元救命钱,只用了8550万,就买到了一个优良资产达到20多亿的房地产公司。”

这次质证后,东星集团应司法程序依法调阅《湖北东盛房地产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时发现,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8日《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资料中,《出资转让协议》、《股东会变更决议》上的“兰世立”的签名“有问题”。狱中的兰世立本人确认,这两份文件他从未见过,且签名也非出自他本人。兰剑敏还称,署名为东星集团的《出资转让协议》使用的“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公章也同样和工商登记的不符,且没有法人签名。

当《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联系融众投资集团董事长谢小青时,他以6月18日已经通过人民网做了独家回应为由,不肯再谈“签名印章造假风波”。

祸起高利贷

1991年开始创业的兰世立创建了东星集团,旗下有航空、旅游及房地产三大产业支柱。2008年遭遇金融危机,东星航空公司在航空业普遍不景气的背景下资金链特别紧张,但却无法像国有航空公司那样理直气壮地寻求政府资助,也很难取得银行贷款,于是转而寻求高利贷。彼时,无论是东航还是南航,都获得中央政府超过百亿的注资。

彼时,兰世立以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义向融众投资集团旗下三实体借款和产生的利息,高达1.54亿元。融众投资集团董事长谢小青曾经表示,这些借款在合同里规定必须用于地产项目,但是钱借出去了楼却迟迟没有复工,于是他决定从2008年4月开始监管资金使用去向,与兰世立旗下东盛地产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合同》,开始全面托管光谷中心花园项目。

在签署日期为2008年4月18日的《委托经营协议》中,双方约定将东星集团旗下的东盛地产委托融众管理公司经营,由融众管理公司以东盛房地产的资产作为融资条件,向东星集团提供融资,以解决东星航空及东盛房地产资金不足,并约定以东盛房地产的股权和资产作为抵押。融众在获得足额的委托报酬、垫付费用、资金占用费、替代兰世立融资款项后,应以100元人民币无条件将东盛公司转让给兰世立。如融众不能在约定时间内获得上述资金,有权处置东盛公司股权,兰世立放弃任何形式的异议权利。

“对赌”的条件如此严苛,兰世立却赌运不佳,2008年7月7日《股权转让协议》在武汉市江汉区签署。其中,兰世立所持东盛地产的100%股份如约转出。次日晚,在武汉市珞瑜路1144号的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由兰世立与谢小青共同召开了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全体职员会议,兰世立在会上宣布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从即日起委托武汉融众有限公司经营。

兰剑敏表示,“我们也能理解他,如果熬过这一关的话,他是有能力也有实力,再把东盛赎回来。”

对于与东星兰世立之间的过往,谢小青表示已经不想再说,6月21日下午,他谢绝了《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请求。

政府生变

除了求助于融众,兰世立还想起了政府。他在2008年10月15日就开始向湖北省政府求助:“现急需5000万至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恳请各级领导能支持解决目前危机。”这个紧急请示,经层层批示最后由武汉市政府研究。

联系到当年东星航空筹建时,湖北省与武汉市各级政府所给予的支持,不难想象兰世立此番寄予的厚望。2005年,湖北省委书记和省长有史以来第一次以湖北省政府文头的形式,联名给民航总局致信请求支持,并由武汉市和湖北省相关领导一起到北京递交给民航总局。2005年6月10日,中国民航总局正式批准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筹建,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豪情万丈的兰世立马上抛出了20架飞机的采购计划。

一位湖北的资深企业家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彼时,兰世立动辄公开批评湖北省政府和武汉市政府的一些公务员办事拖沓,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当面令一些官员难堪。极盛之时,兰世立也为自己惨淡的未来埋下了隐患。

对于兰世立那时的资产状况,一名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兰从来不是把钱准备好了才去做事。在筹建东星航空前后,他还先后投资钟祥风景区和神农架风景区,光谷中心花园地产项目也正施工,处处花钱。

左支右拙的窘迫,并没有让生性狂傲的兰世立有所收敛,2008年初不惜派出近200名员工连续一个星期到武汉市交委大楼前静坐以此讨要4500万欠款,2009年春节还多次扬言要把总部迁往郑州。

当兰世立2008年再次求救时,政府部门显然已经丧失耐心,“为支持东星航空的运营和发展,我市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2008年11月10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文件中建议东星航空公司,“应立足于提高运营效益的潜力,积极向外融资。”

一度,狱中的兰世立实名举报曾经与其私交甚密的前武汉市副市长袁善腊,引起轩然大波,已是后话。

鱼死网破

彼时,融众已经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实际控制东盛公司,进而享有东星航空32.7%股权,是其第二大股东。因此,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积极参与到挽救东星航空的重组中,一旦重组成功他既可以出售股权套现,又可以继续持有股份获得分红。

公开资料显示,融众资本投资集团创立于2001年1月,是目前中国唯一一家总部设于武汉的全国性大型金融服务机构,2004年12月实施战略重组,与香港金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结盟,成立融众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一位前负责人入主金榜集团后,一度增持融众股份达到71%,并通过提供循环贷款融资方式给融众提供运营资金。就在兰世立开始向谢小青借钱的2007年,金榜集团先后两次提供6000万港币和5亿港币、年利率为16%的贷款给融众。

2008年11月,兰世立在融众的帮助下找到了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下称“中航”)。在国进民退狂潮的席卷之下,中航一心想要对标全球最大最强航空公司德国汉莎,收购东星是其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一环。历来倚重国企的武汉政府,当然欢迎实力雄厚的央企中航,何况当地正雄心勃勃地想要建设航空枢纽。尽管时任中航总经理孔栋不喜欢人们把收购东星形容为“国进民退”,但这场商业谈判很快引起了政府的重视,并参与其中。这场力量悬殊的谈判,最终以兰世立拒绝合作告终,随后东星航空公司破产,兰世立被判刑4年,认定逃避追缴欠税5000万元。

在京衡律师集团律师张军看来,兰世立的案件更多涉及到国进民退的宏观背景,涉及到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有多大的生存空间。“5月31日第一次见兰世立,我们把整个案件剖析了一下。”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个是兰世立本人的刑事案,被判4年实际上是个错案,面临申诉的问题;第二个是行政诉讼案,就是中南局2009年3月14日的停飞令,这个行政行为有问题,打过官司没有赢,还可申诉;第三个是东星集团、兰世立与融众、谢小青、李军、杨的民事纠纷,借款与股权转让,湖北高院判决过了,最高法院开过一次庭,有可能还会再开一次。

9.餐饮客户服务协议 篇九

甲方:乙方:八方网(北京)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电话:010-82672682客服:4007-2222-88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在乙方网站()发布甲方信息事宜,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作为国内最具实力的生活消费门户网站,乙方同意:

1、通过八方网服务体系,向所有消费者提供针对甲方的互联网网络宣传及搜索服务。

2、通过八方网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甲方相关信息,提升甲方企业形象。可通过八方网综合数据库系统,帮助甲方拓展客源。

3、在服务期内,据甲方要求,对其经营业务等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发布。

第二条;甲方同意:

1、提供真实相关信息给乙方。(店铺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联系人、餐厅图片、电子菜单等)

2、提供给乙方网站会员的消费折扣_____无折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会员预定优先;在促销期间,乙方会员享有的优惠不低于促销优惠。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内容违返国家有关法律或规定,乙方有权删除该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因乙方原因造成Interner服务器停止运行,乙方以双倍的停机时间向甲方提供赔偿性服务(如停机1天,免费延长主机使用时间2天),乙方不负责任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3、双方如有不可抗拒之外的原因违约时,本着协商的原则友好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可提交法律仲裁。

第四条:免责条款:

由于Interner是全球公用的网络,因此由于其他通路上的偶然阴塞,而造成用户的访

问速率下降;有时在对服务器维护、升级或安装用户程序时可能产生一段时间的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会发生,是属正常现象。甲方对此应表示认同。

第五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免费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第六条::本协议代表甲乙双方共同意愿,可取代双方任何口头协议,本协议如有改动,必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更改,双方代表签字方能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10.团体餐饮服务协议 篇十

甲方:

乙方:北京红色经典激情岁月有限公司

第一条:餐饮服务内容

1、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用餐场地、菜品及服务。

2、保证甲方用餐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及用餐环境安全。第二条:订餐与退餐

1、甲方订餐人数超过100人,需以传真方式提前确定。

2、甲方至少提前三个小时向乙方提出订餐与退餐。第三条:就餐安排

1、标准团餐,八菜一汤,四荤四素(乙方定期向甲方提供参考菜单)。2、8人以上用餐不低于上述标准,但最多不超过10人。

3、乙方安排标准团餐的具体菜品,也可根据甲方建议进行调整,甲方团体一日内就餐两次的,菜品可由乙方自由调整。第四:餐费标准

1、标准餐桌,八菜一汤,每桌10人,每人20元。【餐标最低20元】

2、司机、导游用餐免费,但每团最多免三人,超过人员按团队餐费给付。

3、如市场物价波动较大需要调整上述标准的,双方另行协商。第五:餐费结算和支付

1、甲方应提供盖有公章或财务章及人名章的结算单进行结算。

2、用餐完毕后,甲方的导游应在上述结算单上签字,并将该结算单底联交给乙方保存用于结算。

3、甲方在乙方消费时,由甲方提供签单,结算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

4、结算时间为次月十五日以前结清上月账单。如没及时结清甲方应按上月消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三支付乙方违约金。第六条:就餐安全

1、乙方应保证甲方人员的就餐安全,乙方应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及时救助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位置文明就餐,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如出现用餐质量问题,经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订餐后而未实际用餐,又未能在约定时间退餐的,应按订餐餐费数额的50%赔偿乙方。

第八条:因发生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裴志远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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