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纪处罚标准

2024-11-02

员工违纪处罚标准(9篇)

1.员工违纪处罚标准 篇一

员工违纪处罚与处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为维护企业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肃企业管理纪律,保障员工民主权利,教育员工遵纪守法,确保公司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员工违纪处罚处分 第一条

员工违纪处罚处分种类

公司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处分种类分为:通报批评、罚款、警告、记过、降级、撤消职务、留厂察看、辞退。以上处罚处分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员工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员工受到记过处分,取消当年评先优模资格;员工一年内连续两次警告可视为记过一次;连续记过两次,公司视违纪情节严重,可以给予留厂察看或辞退处理。留厂察看期间,应发工资总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条 一般违纪处罚处分条例

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的,一次罚款50-200元,警告处分一次。

2.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一次罚款50-100元,警告处分一次。

3.未经单位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串岗、替岗。违反一次罚

款50元。

4.工作时间内脱岗,罚款50元。

5.不得带小孩上岗。违反一次罚款200元。

6.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发现一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每旷工一天扣发三倍日工资。

7.严禁酒后上岗,违反一次罚款200元,警告处分一次。8.品行不端、不讲文明礼貌、恶语伤人者罚款100元,警告处分一次。

9.不得在岗上干私活、看与工作无关书籍、上网聊天、听音乐、看电影、打游戏及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一次罚款100元。10.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废水、破坏环境卫生或破坏厂区绿化者,罚款20-200元。

11.私自拆装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及其它电器者,罚款50-200元。

12.浪费办公用品、生产材料及其它公物者,罚款20-100元。13.由于工作失职,或操作失误导致出现不合格产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记过处分一次,情节特别严重的留厂察看或辞退。

14.账目不清,不按时填报各种报表、记录者,罚款20-100元。

15.无故不打卡的,对当事人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

16.利用单位座机打私人电话或拨打信息台的,视情节每次罚款50-200元,记过处分一次。

17.安保人员由于工作疏忽对进出厂人员及车辆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查者,罚款50-200元。

18.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或其它指定活动的,每次罚款20-100元。

19.对上级下达的指示或生产任务,未申报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未如期完成者,罚款50-200元。

20.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人为原因造成原料浪费、机械设备损坏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0-1000元,警告处分一次。* 21.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伪造或涂改公司各种票据、记录、通知、通报者,罚款100-500元,警告处分一次。情节严重的可记过,留厂察看或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22.超出自身权限,未经请示擅自做出决定者,罚款200-2000元,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一次,对公司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承担损失。

23.未经公司领导许可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罚款100-500元,记过处分一次。

24.对客户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造成客户投诉等影响公司声誉者,罚款100-300元。

25.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而拒绝门卫查询、检查者,罚款100-500元。

26.在请假、串休、加班中弄虚作假者,罚款100元。27.隐瞒真相或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者,罚款500-1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留厂察看或辞退。

28.擅离职守或违反操作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或伤及他人者,罚款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一次,情节特别严重的留厂察看或辞退。

29.泄漏生产或工作机密,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贵重机件、物件或工具者,罚款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一次,情节特别严重的留厂察看或辞退。

30.下级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决定的,对主要责任者罚款100-1000元,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31.在厂区内恶言吵骂、打架、赌博者,罚款100-500元,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32.员工上班期间需着装得体,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及工作期间穿着拖鞋,对当事人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3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对当事人罚

款50元。

34.下班未关闭门窗、照明灯、办公电脑,一经发现对当事人罚款50元。

35.在厂区内不按规定行走的,对当事人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

36.临时出入公司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对当事人罚款20元。37.在办公场所、更衣室及生产区内,公开晾晒个人物品(特殊情况工作服除外),影响企业形象,对当事人罚款50元。

38.开会(或培训)迟到、早退,电话未调震动状态,随意接打电话,不遵守会场纪律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

39.不按规定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对穿戴不齐全者要严令其补齐后方可上岗操作,并对当事人罚款50元。

40.工作时间睡觉的,对当事人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

41.消极怠工、拖延工作时间、混取加班工资,对当事人罚款100元.以上违纪行为罚款原则上不超过当月工资总额50%。

第三条 严重违纪处罚处分条例

以下行为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对违纪员工给予辞退处理。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加罚500元以上的罚款。

1.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十五天,或内无故旷工累计三十天

者;伪造加班证明,或开具虚假病例证明故意欺骗公司获取私利的。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和公司管理,态度蛮横、出言辱骂或动手殴打领导者。

3.动手打人、出手帮凶、防卫过当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4.使用暴力或携带凶器威胁恫吓他人安全,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6.工作中酗酒滋事或聚众结伙,妨碍生产、生活秩序者。7.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短信,恶意诽谤、中伤、侮辱员工或领导名誉的,散布谣言、制造事端破坏员工和公司的关系或非法组织罢工、怠工者。

8.偷盗、泄露公司重要机密或未经公司书面许可在外从事相同业务与公司利益冲突者。

9.偷盗、侵占公司财物,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数额较大者。10.蓄意破坏公司设备、设施,或给公司安全生产带来危险者。11.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者。以上处罚条例未尽事宜,可按公司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法律条文执行。

12.公然带有侮辱性质的顶撞上级或管理下级,情节严重的。1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14.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集会的。

15.一个月内受警告处分2次或一年内受警告处分4次的。

第三章 其 他

1.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出现上述情况时,双倍扣罚,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2.责任界定不清时,同样要对责任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3.员工罚款应在通报规定的时间内上交,逾期未交的,以罚款金额为基数按日加收1%罚金。受处罚员工未主动缴纳的,其罚款和加收的罚金可由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由于员工违规违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对违规违纪员工进行处罚外,公司有权对员工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追偿,具体额度视损失情况而定。

第四章 申诉程序

员工对纪律处罚决定如有异议,可向公司综合部申请复议;如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向公司领导班子或工会申诉,请求作最终决定。

第五章 附 则

1.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集团相关文件相违背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集团相关文件执行。

2.关于员工违规、违纪处罚申诉制度 篇二

关于员工违规、违纪处罚的申诉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维护公司制度执行的客观性、公正性,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成立监督执行机构

权限:

1、监督检查各部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不符合及时予以纠正,并向总经理汇报。

2、受理员工申述事由,并展开调查,确定真实情况。

3、执行监督机构对总经理负责。

二、员工违规、违纪处罚程序

1、各部门员工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所掌握的事实情况,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做出初步处理意见,下达处罚通知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当事人谈话,经确认无误后由当事人在处罚通知书上签字。

2、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申请呈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3、如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或有异议,可在一日内向公司监督执行机构提出申诉,由该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并在三日内形成处理意见,与当事人谈话,经确认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字认可。

4、监督执行机构提出处理意见呈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三、监督执行机构成员组成:

3.员工违纪处罚标准 篇三

为了确保人身和设备设施的安全及经济运行,规范员工运行值班行为,加强运行值班劳动纪律的管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上班迟到、早退在三十分钟以内罚款10.00元∕次;超过三十分钟不足两小时,扣半日工资,超过两小时不足四小时,扣半日旷工;超过四小时算旷工。

二、运行值班期间着装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罚款10.00元∕次。

三、运行值班期间长期占用值班电话联系与工作无关的事,罚款10.00元∕次,产生的话费在工资中扣出;如果在该当值班发生长途话费又没人承担,由该当值班所有人共同承担。

四、在值班场所抽烟、酗酒、打牌、带小孩、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等扣出当班运行补助,并罚款10.00元∕次。

五、长时间单次超过二十分钟和多次累计超过四十分钟离开工作岗位的扣出当班运行补助,并罚款10.00元∕次;中、晚班发现打瞌睡扣出当班运行补助,并罚款10.00元∕次;全部打瞌睡每人扣出当班运行补助,并每人罚款20.00元∕次。

六、上班不按规定巡查、不按时抄表、不打扫卫生、上班不作为者扣出当班运行补助,并罚款10.00元∕次;情节恶劣者罚款20.00元∕次。

七、发现酒后不足四小时上班者按一个旷工处罚,并责令其离开工作岗位,如不责令其离开工作岗位,处罚当值负责人20.00元∕次;发 1

现醉酒上班者按两个旷工处罚,并责令其离开工作岗位,如不责令其离开工作岗位,处罚当值负责人50.00元∕次;如果是当值负责人按上述规定加倍处罚;因喝酒不能上班者视为旷工。

八、本站员工发生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每人罚款50.00元∕次,情节严重者每人罚款100.00元∕次;其后果自负,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在值班期间因操作不当、监控不力、巡查不到位、未按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程而发生一般设备故障和事故按100.00元∕次罚款;如损坏设备还应按设备价值直接损失的一定比例赔偿,并中断该班安全累进奖。

十、在值班期间发生人为的人身和设备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直接责任人停止工作学习三个月,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中断该班安全累进奖,直接责任人应按直接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值班负责人应罚款200.00元∕次。

十一、在值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记录,或作假记录;记录与设备实际不符;记录不工整或涂改严重;未使用统一墨水等罚款5.00元∕次。

十二、交接班不清楚、双方未签字,设备及工作场所不卫生,物品及工器具摆放不整齐等接班者,发现后接班者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处罚该班每人5.00元∕次。

十三、在生产场所乱扔乱放食物果皮等罚款5.00元∕次。

十四、值班期间在监控电脑上打游戏者罚款20.00元∕次。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操作;删除、修改、重要文档或程序;安装或添加无关的文档或程序;罚款20.00元∕次。造成后果的罚款50.00元∕次。

十五、习惯性违章者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次,当班负责人未制止

习惯性违章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次,制止未改者加倍处罚。

十六、运行值班期间,未合理利用水源,运行方式不合理或不经济运行,情节较轻者,处罚当班人员各20.00元/次;值班负责人按 50.00元/次处罚。

十七、运行值班期间,生产区域内发生设备、设施、配件、材料等物资被盗,当班人员各处罚金50.00元,并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十八、本暂行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4.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篇四

第一条:学校是广大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的场所,为了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教育广大学生遵守纪律,防范未然。现根据浙江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和《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的约束对象为本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对极少数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

第四条:对于极个别思想品质恶劣、道德败坏,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学生,报请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并按相关法规取消学籍。

第五条:对学生的处分,由班主任和年级组长提供事实和意见,经政教处(旷课或考试违纪学生经教务处)会同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核实后报分管校长批准公布。处分结论要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在校内张榜公布。

第六条:学生受处分后,能正确认识错误,有悔改表现并取得显著进步的,在受处分后半年至一年内可申请撤销处分。申请撤销处分由受处分人写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及年级组长签署意见后,经政教处(或教务处)审查,报分管校长批准撤销其处分。

第七条:学生在毕业时处分尚未撤销者,如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的,准予毕业,否则不予毕业。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未撤销者不予毕业。因处分不予毕业的学生,学校只发肄业证书。

第八条:学生受处分后,其有关材料装入个人档案,记过以上处分结论应记入学生档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后,有关材料从个人档案中撤出连同撤销处分意见一同另外归档。

第九条:对违反课堂纪律学生的处罚。

1.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科任教师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2.多次违反课堂纪律,屡教不改,严重影响课堂教学秩序,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个别特别严重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条:对旷课学生的处罚。

旷课达十节以上,由年级组会同教务处对其进行教育,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旷课达二十节以上,教务处给予警告处分。教育不改,旷课累计达一周(每周以35节计)以上,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早读、上课无故迟到,广播操、集会无故缺席二次作旷课1节。

第十一条:对考试违纪学生的处罚。

1.在各类考试中,发现作弊,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该科考试成绩视情节扣20分及以上或作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作弊。

(1)交头接耳,互相打暗号、手势;(2)夹带资料(开卷考除外);(3)抄袭他人答卷;(4)交换答卷;(5)有意让他人抄袭;(6)评卷中被认为雷同卷(7)携带通讯工具、作弊工具进入考场;(8)其他作弊行为。第十二条:对于故意损坏校容、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学生的处罚。

1.对于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随地吐痰、在校园公共场所乱涂乱画等破坏校园卫生,损坏校容行为,除责令其负责清理干净外,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无意损坏公物或他人财物,照价赔偿;故意破坏学校公物或他人财物、毁坏学校花草树木,除加倍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三条:对打架、斗殴学生的处罚。

1.两人之间的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

2.事后报复者,导致打群架或校外人员介入,有意策划他人打群架,给予记过及以上的处分。群架主犯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从犯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3.以劝架为由,偏袒一方,导致事态扩大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为一方造势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4.争斗中亮出凶器、器械或为他人提供凶器、器械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并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5.因打架致人伤残者,除了依照相关法规负责赔偿对方医疗费、营养费以及家长照顾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对偷窃、勒索、抢劫钱物等学生的处罚。

1.偷窃价值较小(100元以下),认错态度较好,给予警告处分。

2.偷窃价值较大(100元及以上)或多次偷窃,或引社会人员入校作案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数额特别大(符合立案条件)或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报请公安机关处臵。

3.对于敲诈、勒索、强借不还、强买强卖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4.对抢劫他人钱物的,报请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并按相关法规取消学籍。

5.收取保护费或以调解为由收取调解费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第十五条:对抽烟、酗酒、赌博学生的处罚。

1.凡在校内外抽烟的,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2.凡在校内或公共场所酗酒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酒后闹事,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3.参与赌博,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为首者或组织他人赌博,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在旁围观者,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对有不安全行为或妨碍他人安全学生的处罚。

1.在校内骑车、横冲直撞,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攀爬围墙、铁门、树木或在建筑物楼顶追打嬉闹玩耍等存在安全隐患行为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3.在校内生火、燃放鞭炮或擅自乱接用电器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并赔偿损失。

4.未经老师许可中途擅自离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翻越校门或围墙离开学校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对进“三厅二室”等娱乐性营业场所学生的处罚。

多次进入“三厅二室”(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室、桌台球室)和网吧等娱乐性营业场所的学生,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记过处分。

第十八条:对侮辱、谩骂或殴打教职工学生的处罚。

侮辱、谩骂老师或课堂上戏弄老师,扰乱课堂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威胁、殴打老师,阻碍老师正常工作的,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造成老师伤残的还应赔偿相关费用并支付学校代课费用。

第十九条:对离家出走或夜不归宿学生的处罚。

离家出走或夜不归宿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在校时间出走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在校外期间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有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对携带违禁物品进校学生的处罚。

1.携带不良书籍、MP3、游戏机、手机等影响学习物品进校的,学校保管到学期结束由家长领回;多次携带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2.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校的,学校保管到毕业由家长领回,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对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不戴胸卡和着装打扮不符合要求学生的处罚。

1.在校佩戴不规范或不佩戴胸卡被查到两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多次查到不戴胸卡且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2.染发、烫发、男生留长发、女生刘海过长等发型不合要求的,要求家长领回整改合格后才可上学;对屡教不改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穿着打扮奇装异服、过分艳丽、过分成人化的,勒令回家整改,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文明上网行为学生的处罚。

1.通过QQ群、贴吧、论坛等媒体公开上传作业等答案的,视情节情况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传播不良网站及其不健康内容或转发不健康内容的,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

3.利用网络恶意诽谤、谩骂侮辱他人,给他人或单位造成名誉等损害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4.在网络中发布不良信息或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同时犯有多项错误,其处罚等级按最高一项加重一级处罚,受过处分未撤销又再违纪者,加重处分。

第二十四条:对于各种违纪行为,全体同学均有劝阻、举报、举证的责任,若故意知情不报,提供伪证,阻碍调查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第二十五条:受警告以上校纪处分,应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和各级荣誉称号。在给予违纪学生处分的同时,学校可视情节,对于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其他学生学习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勒令其居家反思2~10天,并写出反思报告或保证书,待其改正缺点再返校复学。

第二十六条:附则。

5.2012班规违纪处罚 篇五

处罚原则:教育帮助,服务同学。学生在学习中进步,在奉献中成长。处罚目标:学生在战胜自己中完善自己,使自己成为优秀的社会公民,增强生活的能力。

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

一、学生的一般违纪行为。

(一、上课)

1、上课迟到、早退。

2、上课睡觉、聊天、搞小动作、下位或换位聊天、丢或传递纸条。

3、上课打岔,影响教师上课的。

4、上课手机响。

5、上课接听、打手机。

6、上课玩手机、听音乐。(除处罚外,收缴手机等一个月以上。到时凭500字以上的书面认识反省领取。)

(二、品行)

7、看与学习无关的书,尤其是武打小说、言情小说、网络小说等(收缴)

8、粗言烂语、取别人绰号,伤害别人的。

9、追打玩闹、打篮球,伤害别人的,严重的按严重违纪处理,并收缴篮球。

10、吵架,彼此伤害较大的。

11、往楼下吐痰、丢东西的。

12、偷偷吸烟。

13、故意破坏公物的。

(三、纪律)

15、违反就餐纪律,插队、乱倒剩饭剩菜、到宿舍吃饭的等。116、学生不参加升旗、做操、值日、劳动的。

17、学生不守宿舍纪律的。休息时吵闹的、不按时离开宿舍的。

二、学生的严重违纪行为。

1、旷课。

2、逃校。

3、打架,或参与助威的。

4、偷盗。

5、敲诈勒索。

6、公开吸烟。

7、早恋,造成较坏影响的。

8、打击报复班干部。

三、教育处罚方式。(抄书及扣德纪分,每月德纪分满分100分)

1、一般处罚为:【每次违纪扣德纪分1分】抄写300字学科学习内容。如正课违纪,原则上抄写该科内容,如受到科任批评的,要将检讨交科任签名后交给班主任。

2、严重处罚为:【每次违纪扣德纪分3分至10分】除翻倍抄书以外还处以下列处罚:

(1)级、电告家长其违纪行为,要求家长在家协助教育。

(2)级、电告家长其违纪行为,要求家长来校协助教育。

(3)级、电告家长其违纪行为,要求家长来校把其带回家教育1周以上。(4)级、下学期推迟报名。(5)级、劝其转学。等

3、一周扣分11分以上的,班会作出严厉批评。

4、一月被扣44分以上的,即德纪分不及格的,处以严重处罚。

5、没按要求接受完成处罚的,上课可让其站着上课,“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动心忍性。”直到完成处罚为止或增加处罚(500字以上)。

五、班主任违纪处罚。

1、上课迟到、早退捐5元班费(每次,下同),旷课捐10元班费。

2、上课手机响捐5元班费。接听、打手机捐10元班费。

3、贪污班费1元,捐10元,类推下去。

4、批评错了学生,要当面道歉,或在班里公开道歉。

六、值日生、班干失责处罚。

值日生、班干失责处以一般处罚。

七、《班规》制定人:七(2)班全体同学及班主任。

八、《班规》执行人:七(2)班全体同学及班主任。

九、《班规》检查监督执行人:舍长、值日班干、组长、班主任,其他同学也可以检举汇报。

十、《班规》解释权:七(2)班全体同学及班主任。

十一、《班规》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6.公司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篇六

新通集办字[2011]第046号

公司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一、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各级员工的劳动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原则及定义:

1、公司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营管理为原则,纠正违纪违规行为;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纪律、规定。

2、公司对员工的任何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外。

3、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依据本办法由公司运营保障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予处罚。

4、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公司执委会复查。

四、处罚的权限及执行

1、公司运营保障部负责各类常规检查。公司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可在其所管辖的范围内作专项、突击检查。

2、公司运营保障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包括行政部门、人事部门所提交的检查结果),在证据明确、充分的前提下,对确实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提出处罚决定。

3、上款所称之处罚决定,经该违规违纪员工的部门主管、负责人确认后即予以执行。

4、处罚决定以《违规违纪处罚单》形式(见附件一)出具,并要求该违规违纪员工确认。

5、所有《违规违纪处罚单》均由公司运营保障部保管,并提交复印件于人事部门备案,作为业绩评估考核以及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

6、公司人事部门负责执行处罚决定中经济类处罚的具体执行。各类经济罚款的名单、次数及金额应于每月末/下月初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从违纪员工本月工资收入中扣除或由当事人直接交入财务部。

五、惩戒方法

公司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违纪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 口头警告:一年内累计三次口头警告计一次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如一年内累计三次书面警告,公司有权给予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作任何补偿。

 通报批评:在员工所在部门直至全公司通报批评,且该员工在半年内不得晋升或加薪。 罚款:根据员工下述违纪程度,给予相应的罚款,以及扣发相应发的效益工资等。罚款的最高额度为工资总额20%。

 降级:薪级短期或长期降级,对于中等违纪行为降级幅度为一至二级,对严重违纪行为降级幅度为二到三级。

 降职:职位短期或长期降级,薪级与调整后的职位相一致。 停职调查:所犯过失情节严重或者影响重大的,对该员工予以停职调查处理,停职期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如调查后证明非该员工过失的,停职调查期间的工资正常计发,如证明该员工确有过失的,后续处罚按照停职调查后的结果确定。

 留职察看:对于连续犯有中等违纪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或者由于其所犯过失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给予留职察看处理。留职察看期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员工在留职察看期间不得晋升或加薪,且如在留职察看期间再次犯有上述违纪行为的,公司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犯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司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六、轻微违纪行为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上述相关处罚,并处罚款人民币50元—200元:

(1)违反公司考勤制度,一个月内发生三次迟到或早退行为的;(2)工作时间未经上司许可离开工作场所的;(3)因公司业务外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返回的;(4)工作时间喝酒或呈醉酒状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5)工作时间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6)未经许可在公司内进行推销、传销等行为的;(7)未经许可在规定场所和时间外饮食、吸烟或休息的;(8)消极怠工,经批评后仍不改正的;

(9)工作不负责,遭到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投诉的;

(10)根据岗位职责需要,需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的员工,拒接公司、客户来电,或在合理时间内未对公司、客户来电予以回复或处理,尚未造成公司损失的;

(11)在工作场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以及有其他不文明行为的;

(12)未办理或故意拖延办理业务移交等手续或报告的;(13)在工作场所内使用带有攻击性、歧视性、侮辱性或其他不礼貌言行的;

(14)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闹的;(15)恶意骚扰他人的;

(16)未经许可使用公司设施,或使用公司指定以外设施的;(17)使用公司财物不当,造成浪费的;

(18)未经许可,利用公司电源给个人电动车的电瓶充电的;(19)未经许可,将公司财物带出公司的;

(20)因过失致使公司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累计价值不满500元的;(21)因过失致使公司名誉及信用受损的;

(22)在工作中有隐瞒事实、虚构真相、制作虚假材料的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财务报销中虚假报销等),尚未造成公司损失的;

(23)工作时间未按照公司规定穿戴指定服装、佩戴证件的;(24)不服从上级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散布谣言的;(25)有越权或失职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不满500元的;(26)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将非公司人员带入公司及公司指定区域或将未经许可的物品带入公司及公司指定区域的;(27)未经公司许可或以业务以外目的利用公司电脑浏览互联网的;

(28)有其他相当于上述各项行为的;(29)教唆他人违反上述轻微违纪行为的。

七、中等违纪行为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上述相关处罚,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500元:

(1)第2次发生本规定所述轻微违纪行为的;(2)一年内累计旷工不满三天的;

(3)多次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或受他人委托代打出勤卡的;(4)工作时间喝酒(公司应酬除外)或呈醉酒状态,已造成后果的;

(5)根据岗位职责需要,需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的员工,拒接公司、客户来电,或在合理时间内未对公司、客户来电予以回复或处理,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累计价值不满500元的;

(6)诽谤、聚众取笑同事的;

(7)采取不恰当的方式发表个人意见或违反公司沟通规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8)公开散布、传播他人隐私的;

(9)因过失致使公司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500元不满2000元的;

(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公司和他人人身伤害的;(11)造成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丢失和损坏的;(12)所属员工有职务侵占(携款潜逃)情况的;

(13)在工作中有隐瞒事实、虚构真相、制作虚假材料的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财务报销中虚假报销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累计价值不满300元的;

(14)工作时间内使用非工作必须的电脑软件,或其他未经公司许可使用的电脑软件;

(15)上班睡觉、浏览无关网站以及阅看无关书刊;(16)未经许可,用私人电脑接入公司内部网络的;(17)未经许可,使用公司车辆的,尚未造成损失的;(18)违反公司的安全、卫生规定或违反生产操作规程(如禁火区使用明火等),尚未造成损失的;(19)不服从上级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散布谣言,经批评仍不改正的;

(20)有严重越权或严重失职行为,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500元不满1500元,或造成公司重大名誉损失的;

(21)无正当理由,对公司或上级进行无理取闹的;(22)对根据本规定应受处罚者给予纵容包庇的;(23)有其他相当于上述各项行为的;(24)教唆他人违反上述所述中等违纪行为的;

八、严重违纪行为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上述相关处罚,直至予以辞退,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及以上:

(1)第3次发生本规定所述轻微违纪行为的;(2)第2次发生本规定所述中等违纪行为的;

(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包括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包括五天)的;

(4)工作时间喝酒(公司应酬除外)或呈醉酒状态,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

(5)根据岗位职责需要,需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的员工,拒接公司、客户来电,或在合理时间内未对公司、客户来电予以回复或处理,造成公司损失,累计价值满500元的;(6)在工作场所内使用暴力、恐吓或类似行为的(如打架行为);

(7)在工作场所内进行非法集会和非法宣传等活动,或使用带有煽动性的言论,或采取其他行动,妨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有妨害危险的;

(8)在工作场所内有性骚扰行为的;

(9)因过失致使公司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2000元的;

(10)造成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丢失和损坏严重的;(11)所属员工有职务侵占且数额巨大(携款潜逃)等情况;(12)因故意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和名誉及信用受损的;(13)因其他故意行为致使公司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的;(14)挪用公司财物的;(15)侵占公司财物的;(16)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17)工作时间参与赌博或非法交易行为的;(18)收受贿赂的;

(19)利用公司职务或职权,敲诈勒索或不正当地收受钱财或谋取私利的;

(20)在工作中有隐瞒事实、虚构真相、制作虚假材料等的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财务报销中虚假报销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300元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21)伪造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等证明文件,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的;

(2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公司和他人人身伤亡和致残的;

(23)违反公司的安全、卫生规定或违反生产操作规程(如禁火区使用明火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致使他人伤亡的;

(24)未经许可,使用公司车辆,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造成公司损失的;

(25)无证驾驶的;

(26)不服从上级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散布谣言,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

(27)未经许可,擅自下载程序或更改公司电脑数据的;(28)未经许可,擅自登录与公司无关的网站,下载和游览与公司无关的内容;用私人电脑接入公司内部网络,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或造成公司损失的;

(29)因严重越权或严重失职行为,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1500元,或造成公司重大名誉损失的;

(30)因对所受处罚不满,向相关人员进行蓄意报复或恐吓的;

(31)未经许可,在其他公司就业或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或指导,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经批评后仍不改正的;

(32)未能遵守公司保密规定,或未能妥善保管公司及客户的资料,或未经许可,擅自将包括公司电脑以及外部记忆存储体或其他工作资料带出公司,或在公共场所谈论涉及公司或客户机密的;

(33)不履行岗位职责,对下属工作监督不力,造成公司损失的;

(34)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利益冲突的相关规定的;(35)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非法取得或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

(36)违反公司保密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37)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其他司法处罚的;

(38)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录音、照相、摄影或绘画的;(39)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将未授权的人员带入公司生产区域的;

(40)犯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传染病,违反相关规定私自或强行进入工作场所,危及他人健康的;

(41)严重违反公司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42)有其他相当于上述各项行为的;(43)教唆他人违反上述所述严重违纪行为的。

九、其他:

(1)、如与公司集团管理办法、《员工手册》有抵触的,以集团管理办法、《员工手册》为准;

(2)、如有损坏赔偿情况,可对违规情况先行处罚,在赔偿价格出来后,再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3)、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4)、此规定解释权归运营保障部。(5)、违规违纪处罚单

新时代通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运营保障部

2011年4月22日

签发人:廖远进

7.违纪职工处罚条例2 篇七

(2012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工行为,提高职工素质,维护我院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秩序,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体职工和临时性用工。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本条例的制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公示,建立违规违纪处罚台帐。

第二章 违纪行为

第四条 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不服从领导或相关科室的管理、调派,甚至威胁、恐吓负责人或同事的行为。2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岗位职责,有章不循,有规不依,不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规范开展业务工作、不按工作流程进行,从而影响安全、管理和工作秩序的。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串岗:非业务原因,且未经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其它岗位人员作不该作的事情的行为,如私自替岗,到别的科室或岗位上作与业务无关的事情等。5 上班(值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干私活、闲谈、睡觉、玩耍、上网游戏聊天等。提供、传播虚假信息,制造谣言,扰乱正常工作开展,造谣惑众者。7 醉酒上班或酒后影响正常工作或单位形象,或在公共场所吸烟的。8不按标准搞好责任区清洁卫生的。在工作时间私自会客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10 中午非公务饮酒或夜班人员晚上饮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或下发的管理制度,不执行或无故拖延执行,导致

工作延误的。玩忽职守,隐瞒工作过失的。

13不按规定时间统计、上报各类报表漏报、错报、各类登记簿登记不全者 14科室私自收费者、出现差错隐瞒不报者、对医疗设备不正确养护使用造成损坏者。

15擅自涂改或出具虚假医学检查证明、泄露婚前检查男女双方隐私者。16制造不安定因素破坏团结者。17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者

第三章 责任人分类

1、直接责任人:因违反本院管理规定、没有履行工作职责或其它因素直接导致事件发生的个人或科室,指使、怂恿他人者按直接责任人对待。

2、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

3、首席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或分管工作的负责人。

4、分管领导:指分管科室的领导。

5、相关责任人:指对事件负有连带责任的相关人员。

第四章 处罚分行政处罚、经济处罚。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免职、待岗、辞退等;

经济处罚包括:赔偿损失、罚款、绩效考核扣分、扣除工资和取消各种奖金等;职工触犯法律或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处分。

1职工违反行为规范,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记过并罚款(罚款金额为50元/次),第三次罚款金额加倍,情节严重者待岗(待岗时间根据情节轻重由领导会议会讨论决定,最短1周,最长1个月);

2、科室负责人违反行为规范第一次警告处分,第二次记过并罚款(罚款金额根据情节轻重由领导会议讨论决定),第三次撤职;

8.学生违纪处罚规定a 篇八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学生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创建文明校园,塑造我校的良好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点名批评,给予警告处分,并写出书面检查。

(一)上课、自习时间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听从老师的教育和管理者。

(二)课间在教室内外喧哗、追逐打闹者;吃零食,乱扔纸屑、果皮、食

品袋屡教不改者;其它不遵守学校纪律和规定者。

(三)无故旷课一节或经常迟到、早退者。

(四)不团结同学且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五)有意损坏公共财物者。

(六)不文明不礼貌,粗鲁野蛮,脏话满嘴,行为乖张者。

(七)在墙壁、门窗、厕所、玻璃上乱涂乱画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并回家反省3-5天,写

出书面检查,在学校各班级各科室公开检讨。

(一)不服从老师教育,顶撞老师或无理取闹者;

(二)在校内做买卖赢利或借钱取利者,行政处理之外没收其非法所得。

(三)开学后不按时到校,无故旷课三天者。

(四)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情节较重者;

(五)违犯考试纪律,情节较重者。

(六)参与吸烟、喝酒、赌博、有恋爱行为者。

(七)与同学闹意见不经过老师调解而嚷架打架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已经不适宜留在本校,劝其退学,另择校就读。

(一)打架斗殴,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打人致伤、致残者除给予纪

分外,还要追究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追究刑责任。);

(二)思想品行恶劣,起哄闹事,辱骂殴打老师者;

(三)称王称霸,串连、勾结、密谋策划殴打学生者;

(四)偷窃公物或他人财物后果严重者;(偷窃公物或他人财物者,除

给予纪律处分外,还要追究赔偿责任。)

(五)包庇坏人坏事,知情不报,窝藏、转移、出售赃物者。

(六)在校期间,以欺骗、蒙哄、越墙的方式擅自离校者。

(七)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八)有第一、二款所列行为而不服从学校的处理决定者。

实行此条例的过程中,一定要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并备有详细材料 经校委会统一研究决定。

受处分的学生(不包括劝退学生)确有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表现,1个月后可由班主任向学校提出撤销处分的申请。经班主任、政教处逐级签署意见,学校批准后,可撤销处分。未撤销处分的学生,操行评分不及格,只能随班试读。------中学校政教处

9.班级违纪处罚条例 篇九

1、无故迟到,罚站半节课

2、上课讲话,当众宣读内容

3、作业不认真,重做两遍

4、不交作业,警告、补做、写保证、请家长

5、看课外与学习无关的书籍,没收书籍、改正后归还

6、吃零食,捐资3-20元购买班级用品.7.对老师撒谎一次,写检查,并请家长签字.8.多次违背纪律,请家长到校,建议转学.7、乱扔纸屑,扫地一星期.8、说脏话骂人,把骂人的话在纸上多抄几遍,签上自己的名字,贴出来。第二次警告,抄名人警句,写心得。

9、下课疯闹 ,下课坐在座位上进行反思。

10、升国旗不遵守纪律,站在队伍最前面展览。

11、损害公物,赔偿;达两次,加倍赔偿。

12、损害班级形象导致积分被扣,罚扫厕所或教室每分2天并想办法争回积分。

13、考试作弊,成绩计零分,写自省书,通知家长。

14、打架,道歉,在班上做检讨,下保证不再犯,若严重者,交政教处。

15、吸烟、上网,严重警告、责令戒烟、戒网,由其本人在班会时宣读保证书。

16、不尊重老师,顶撞老师,找家长带回家反省、批评,公开检讨,罚抄《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7.故意关灯者,守护开关1天.反班规处罚条例及负责人

18、发现带手机、mp3、杂志等学校禁止带的物品到校故意玩者,没收该物品学期期末由家长来取,写1000字说明。(只能在家写,并由家长签字写)

19、头发、服装等仪表不符合学校规定者限期整改,整改不好不让上课。带首饰者首饰没收并写1000字文字说明。

20、乱扔粉笔头者,一次写500字说明书,倒垃圾一周。

21、上课迟到者罚站一节课。

22上课说话,趴桌子、吃零食者一经发现罚站一节课,写1000字说明。

23、凡自习课(包括午自修晚自修)说话者一经发现,一次写1000字文字说明。

24、自习课上厕所者,需写250字文字说明请假。

25、发现不请假不参加课间操者,罚写1000字说明书。有病不能跑步或出操者,须写向值日老师请假。)

26、值日生未按时完成值日任务者加罚一天。

27、班长发现哪位同学附近的地面有纸屑,则每平方米罚写100字说明书。

28、不按时交作业者及反思者,到办公室补写,罚抄<<中学生守则>>一篇.本规定从即日起开始实行,其他方面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说明:处罚不是最终的目的,但是为了我们班,我们只能如此。希望大家都要有主人翁精神,能够严格遵守此一班规,让我们一起为了七年一班,为了自己手牵手,心连心把班级建设成为最优秀的班集体而不断努力!

三、具体惩罚办法

(一)上课

1、预备铃响不积极迅速赶回教室的、迟到的,要向老师道歉,并提出警告;第二次(一周内)罚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规》或有教育意义的诗文等。

2、旷课者罚写检讨并通知家长。

3、做小动作、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者罚给予警告。第二次(一周内)罚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规》或有教育意义的诗文等。

4、不服从管理,起哄、打闹要向老师或全班同学道歉,并罚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规》或有教育意义的诗文等。

(二)课间操

5、迟到、旷操、不认真做操、嬉戏打闹者给予警告;第二次(一周内)罚抄《中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规》或有教育意义的诗文等。

(三)眼保健操

6、不认真做操、在室内走动、嬉戏打闹者给予警告;第二次(一周内)罚抄《中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规》或有教育意义的诗文等。

(四)课间

7、追逐打闹、大声喧哗、起哄者给予警告,第二次(一周内)罚抄《中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规》或有教育意义的诗文等。

8、骂人者罚道歉,并罚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规》或有教育意义 的诗文等。

9、打架者罚道歉,写300字以上的检讨,并通告家长。

10、乱串班级、出去买零食给予警告,第二次(一周内)罚抄《中学生日常 行为规范》、《班规》或有教育意义的诗文等。

(五)学习

11、不按时交作业、抄袭他人作业、让他人代写作业者给予警告并向老师道歉;第 二次(一月内)强制监督按时完成。

12、考试作弊者要向全班同学道歉,并写300字以上的检讨。

(六)卫生

13、不按要求分工影响卫生打扫的、不服从安排互相推诿的、值日生不按时到校打扫卫生的,给予警告。第二次罚写300字以上的检讨。

14、打扫不认真、不彻底,未达要求的(第三名)的,罚值日一周。

15、乱扔垃圾的给予警告,再犯者罚维持卫生一周。

(七)文明礼仪

16、说脏话给予警告,第二次(一月内)罚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规》或 有教育意义的诗文等。

(八)爱护公物

上一篇:自动化专业个人简历表格下一篇:中英文版空乘面试自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