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责任制度

2024-09-10

生产安全责任制度(共10篇)(共10篇)

1.生产安全责任制度 篇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上级及本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实现零事故,年负伤频率控制在24‰以内,安全达标率及文明施工达标率为优良的要求。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技术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的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率及文明施工达标目标的要求。

2、认真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编制具有针对性较强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文明施工方案。

3、领导所属班组每半月开一次安全教育会议,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每月25日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着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认真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4、积极开展安全文明达标活动、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意识遵章守纪、安全技术教育,对新工人入场进行三级教育。

5、督促施工员、质安员、班组长组织实施本工地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6、负责对本工地发生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协助调查,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二、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工程项目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

3、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时解决施工过程的安全达标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三、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施工员是自己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所管辖工程部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有关管理规定,督促班组遵守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生产。

3、认真贯彻上级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经济指标,生产中对不安全操作程序和环节进行有效制止,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建议。

4、对分管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签发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卡,并履行交接人手续,并监督班组执行情况。

5、对违章作业的班组要及时制止并给予严肃批评,并相应采用防范措施,认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6、当现场施工作业的班组与安全防护设施发生冲突时,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先安全防护后施工作业,绝不能有侥幸、冒险心理和行动。

7、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协助调查工伤事故的发生原因,并主动保护好现场。

四、工地质安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监督查工地是否依据安全生产有关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安全生产。

2、负责对本工地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本工地成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工人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3、要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本工程进行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伤亡控制指标(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年)24‰以下,安全达标率、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优良目标。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审查,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多次教育不改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罚款。当以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如遇紧急险情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人员,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5、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建议。

6、参加工地规定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工地不安全隐患,必须发整改通知书且必须签字,并按通知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7、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地工伤事故分析研究,建议和协助领导实现零事故、安全、文明达标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安全责任的落实,有权建议有关领导对不具备生产的施工队,不得发包工程。

五、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好本职工作。

2、熟悉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器具的有关性能、技术参数、质量合格的标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对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器具等质量负有直接的安全生产责任,禁止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4、做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等入库的保养、保管、发放、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到节约,对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

5、对采购的上述产品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质监站和建设主管部门推荐证,对批量产品要做抽检。

六、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全班组人员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手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2、负责对新工人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并履行手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不得上岗作业。

3、组织全班工人学习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并组织每日班前安全检查和班前安全交底教育。

4、服从上级领导正确的安全检查和指导,接受改进意见,教育全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和自检工作。

5、发动全班工人,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6、对全班工人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负有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教育本班级人员要爱护各种防护设施、安全装置,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任意拆除、挪作它用。

7、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保护现场,协助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教育好班组人员吸取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七、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文化、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做到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培训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未经批准,不准随带易燃、易爆牧进入施工现场。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对违章作业的指挥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工作鞋,高处作业必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及易打滑鞋。正确使用安全设施、机具、爱护安全标志,对各种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对自己所搭设的安全防护项目具有安全生产直接责任。

5、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吸取教训,做好整改。

6、积极参加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活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让他人伤害)。

八、机械设备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并做到灵敏可靠。

2、建立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必须是性能完好的设备。

3、监督检查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有责任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4、参与技术组对旧设备安全装置的改造、革新和技术鉴定。

5、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安全技术操作的培训)。

九、后勤生活、卫生管理部门责任制

1、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炊事员和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提出职业病预防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3、做好防暑降温,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4、负责后勤、工人饭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5、每月月底举办安全卫生讲座,传授人工呼吸和各种争救知识,并协助各项目主设置急救防治设备,并指导使用。

6、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

7、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与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十、治安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并对工地的治安保卫负有直接责任。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直辖市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详和气氛。

2、严格执行工地出入制度,禁止非作业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在发现施工现场危腑身安全和社会治安险情时,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2.生产安全责任制度 篇二

中国目前的资源情况:中国绝大多数资源总量丰富, 但人均资源贫瘠, 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 人们对资源的消费增长成倍增加。尤其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 使得对资源的“消食”更快。所以我们更应本着“开源”和“节流”两个策略、方针, 才能维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建设循环经济, 落实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须。

说到企业生产责任, 人们首先反应的是质量安全, 消费安全, 至于对社会环保责任, 资源节约责任则是社会、企业忽略的, 或者说滞后考虑的。

一、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内涵及发展

20世纪90年代,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起源于欧洲, 代表了发达国家对废物管理模式的变革趋势。1988年, 生产者责任延伸的概念首次提出, 它将生产者的责任延伸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特别强调生产者对产品的回收、循环和最终处置的责任。作为一种科学的环境保护战略, 它被各国广泛接受和推广。作为一种环境保护制度, 有学者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定义为:“与产品有关的责任人将其责任延伸到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特别是产品消费后的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阶段, 使责任人承担废弃产品的回收、处置等有关的法律义务, 促进改善产品全部生命周期内的环境影响状况的一种环境保护制度。”

早些年, 中国把产品出口到欧洲各国, 欧洲各国纷纷对中国企业提出了“建立产品回收网络”的要求, 实际上就是要求中国企业承担生产者责任延伸。当时在国内, 生产者责任延伸还是个新名词, 很多企业闻所未闻。对方要求达不到, 直接后果就是限制出口。因此, 我们开始反思, 对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探索尝试也逐步开展。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了这一制度。

2005年4月1日,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实施, 这部法律第15条明确规定,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采取措施, 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一个产品就跟生物生命一样有着生命周期, 该周期包括材料的收集、生产、销售、购买、使用、废弃整个过程, 即它存在“摇篮”到“坟墓”的过程。任何环节都会出现废弃产品, 垃圾山问题就是没处理好废弃产品的弊病。生产者责任延伸作为循环经济的一项制度, 解决的是废弃产品引起的环境问题。

“十二五”规划中强调对中国经济发展要作出正确估计:“必须清醒地看到, 中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 主要是, 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 节约能源, 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发展循环经济, 推广低碳技术,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现状

1.“生产者责任延伸”停在纸上。

尽管中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已经含有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一些条文或思想, 但由于不明确、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缺乏普遍的刚性约束而收效甚微。

2. 原因分析。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世界各国有不同的实施方式, 从对最终处理责任完全由生产者负担到处理费用由生产者和纳税人共同承担, 到产业自愿性计划或必要时由政府制定法规强制执行, 通常由企业自愿、法律强制和经济刺激等三种手段。 (1) 社会大众和企业缺乏可持续发展意识, 对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思想及操作缺乏系统的理解; (2) 缺乏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经济实力和再利用的技术和能力; (3) 缺乏明确具有刚性约束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法规, 企业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制度的主动性不强; (4) 缺乏系统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执行机制, 如缺乏相应的经济鼓励措施, 缺乏基于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绩效评价制度等, 都制约着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如何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1. 生产者是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主要主体。

生产者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核心主体, 因为废弃产品问题的产生主要源于生产者的产品生产行为。在产品生命链中, 无论是产品的设计, 还是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利用, 生产者始终是最为重要的主体。那如何界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生产者呢?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从宏观角度衡量。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生产者就是产品的制造者, 而此处的产品应该是包括合格产品即可用于消费流通领域, 也包括不合格产品, 甚至是伪劣产品。同时经合组织在《EPR框架报告》中提出,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中所指的“生产者”既包括产品的制造商, 也包括产品的进口商, 把生产者的范围从单纯指制造商扩展到了产品的进口商。二是现实的生产者责任承担问题。结合欧盟、日本、美国等国家的做法, 可以确定承担延伸责任生产者的基本原则是:由废弃物追踪生产者即谁生产谁就是责任者。而该原则的最简单的实现方式就是通过产品的商标即通过生产者在其生产的产品上所标示的名称、商标、产地、规格、等级、成分等来追踪生产者。

2. 政府是落实生产责任的管理主体。

笔者认为政府也是主体之一。政府在废弃产品的回收处理上起着统筹规划的作用, 同时, 对于非法产品生产者的行为起着监督的作用。一些不法企业为谋取暴利假冒其他企业商标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这样的产品在废弃处置阶段如果也按照商标来确定承担延伸责任的生产者, 对知名企业来说就明显不公平。同样如果无法找到假冒、伪劣产品的真正生产者, 那么, 确定废弃假冒产品的生产者就成了一个问题。确定了政府成为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主体, 这些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因此, 政府作为责任者的原则是:找不到废弃产品的生产者, 国家就要承担回收处理责任。该原则的好处是:一方面, 可以让国家更加尽职尽责, 加强环境方面的监管及废品回收的监控, 另一方面, 可以让国家更积极地去控制伪劣假冒产品的生产, 防止找不到生产者产品的出现。而找不到生产者的情况有:一是伪劣假冒产品生产者 (此处是指行政执法人员无法抓到的生产者) , 二是无主产品。无主产品既指其生产者因破产等原因不在的废弃产品, 也指无法找到生产者的除假冒产品之外的产品。有学者认为在此处国家承担的责任并非是延伸责任。政府承担废弃假冒产品回收利用责任也是延伸责任, 因为此部分是本应该由生产者承担的责任。当然, 政府在承担了相应废弃产品生产者的延伸责任之后, 一旦发现了废弃产品生产者, 不仅应追究其制假的法律责任, 也应该就其代为承担延伸责任的各项支出向假冒产品生产者进行追偿。

3. 销售者是生产责任制度的宣传者。

销售作为产品生命周期的一个环节,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责任主体应包括销售者。销售者作为直接与消费者联系的主体, 其在宣扬保护环境, 回收废弃产品等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销售者所承担的责任更多的是宣传责任:提醒购买产品的消费者注意其要承担的废弃产品回收的责任, 及如何回收, 到哪里去回收等等问题。只有这样, 才能保证产品的销售环节得到确实的环保监督。

4. 消费者是生产责任制度的协助者。

消费者也是责任主体之一。消费者是很多废弃产品的直接抛弃者, 其行为对于整个环境及废弃产品的回收利用等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因此, 消费者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日本《促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规定, 国民在产品长时间使用、使用再利用品和回收循环资源方面有义务进行合作, 有义务遵守有关建设循环型社会的法规;当产品成为循环资源时有义务协助企业收集。消费者除了要承担相应行为责任外, 有时还要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例如日本《家电循环法》规定, 当生产者回收产品废物时, 消费者要交纳一定费用。当然, 有的国家虽然规定了消费者要承担指导性的义务, 但不承担任何的可见费用。

中国在选择实施方式时, 要在确保实施EPR制度 (即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 获得环境效益的同时, 也要考虑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对于环境危害性大的废弃物, 应由法律规定强制生产者承担责任延伸, 同时运用各种适当的经济手段, 赋予各种相关主体适当的责任和义务;对于环境危害性小、再生利用价值高的废弃物, 可以通过自愿方式, 或者借助市场机制引导生产者或其他社会主体进行回收和再利用。比如说在现阶段, 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适用范围主要集中在包装物、电池、电子产品、家电领域、办公设备、汽车、轮胎、家具、建筑材料等。

有些国家甚至规定了消费者对回收和循环利用废弃产品有负担部分费用的义务, 将外部成本内部化。美国加州立法机构最近通过了一项在美国首开先河的提案:要求顾客在购买新电脑和电视机时, 要交纳1美元的电子垃圾回收费, 以帮助安全处置居民家中的电子垃圾。有学者将此费用称为“保护环境的税”。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将传统的生产者责任扩展到产品寿命期后的处理, 纠正了受益的生产者不负担责任的不合理现象。资源枯竭将成为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瓶颈”, 发展以资源再利用为核心的循环经济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具体实践模式,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保障之一。

中国在生产者责任延伸方面的立法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 大量再生资源得不到有效回收利用, 资源损耗严重。

3.安全生产重在责任落实 篇三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把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由之前的政策性要求上升为法律硬性规定,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完成了从政策性指引到法律强制规定的转变,是科学发展观在实践社会安全生产领域的体现。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的背后,都有一个企图在安全生产上偷工减料来节约成本的短视企业。对这种短视企业来说,不出事儿就算安全,存在侥幸心理,不愿意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为短期的利益忽视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投入,完全没有意识到时刻将人的保障放在第一位,将企业安全放在第一位,实际上就是对企业经济利益的长远保障,安全生产本身就是保护企业资产的无形卫士。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是对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根本要求,其核心在人,安全生产的关键在人,只有用法律法规去规范人的行为,不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让企业自上而下都绷紧这根红线,人人树立红线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才能防患于未然,真正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保证。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体现在:(一)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包括:1.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规定;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3.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相关规定;4.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规定;5.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配备安全设备的相关规定;6.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相关规定;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规定;8.建立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规定。(二)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相关规定;2.安全生产权利保障的相关规定;3.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要求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相关规定;4.安全检查及处理的相关规定。以上涉及若干项法条的修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快建立健全配套的制度,加大对安全培训、安全设施、安全工程、安全器材、隐患排查治理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和提高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物资保障能力。

对于企业负责人来说,首先,要带头学习,懂管理和行业技术。学习管理主要为减少或消除管理上缺陷及人的不安全行为,要去深入基层班组,了解人员的不安全行為。学习行业技术主要是减少或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业务水平精通。其次,给予安全管理人员更多权利。安全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人员肩负职责不轻,对于企业安全员来说,隐患排查,如实上报,认真敬业的提出方案解决问题是根本职责所在,给予安全管理人员更多的权利是实现这一职责的重要保障,让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敢于和企业负责人说实情。企业内部从上级到下级,只有逐级负责认真管控,才能齐心协力共建安全生产,形成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企业安全我尽责的良好基调。

激活各级监管机制,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保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单要靠企业内部责任机制的完善,也需要外部监管机制的协同治理。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明确其法律职责,更容易立足本区域,深入企业,实地了解情况,落实生产责任。政府负责统筹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领导力量,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部门和行业安全运行。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力争构建更加全面活络的安全监管机制。每一部法律的制定和颁布都是人民集思广益的结果,每一项制度的出台都是人民智慧的结晶。法律必须得到良好的执行,才能达到其最大的目的,保护公民的各项权益。保证执行的突出的手段是强化监督,包括企业内部监督、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专门机关的监督、社会群众的监督。监督制度不仅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企业要做到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内部自查自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舆论监督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普遍。只有活化各渠道监督,规范监督体系,才能保证法律的执行。

法律的修订是与时俱进的,是顺应当前科学发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安全生产在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有重要地位,依法安全生产,落实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必然要求。

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四

一、目的

为强化物业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增强员工自我安全意识,确保日常工作安全生产,建立安全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机制,适应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科室。

三、组织机构

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三级管理体制的要求,负责组织领导物业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监科)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由经理担任组长,负责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组织领导工作,主管安全经理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以制安全生产。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分管部门工作领域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设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岗位安全职责

(一)、安全领导小组: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执行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3.总体部署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4.组织制订修改物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

5.定期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例会,总结、安排物业公司的安全工作,确定长期和阶段性的安全目标; 6.监督安全资金的投入及使用情况; 7.决定安全工作的绩效奖惩; 8.研究、决定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9.决定安全工作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组长:

1.按照国家、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全面负责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主持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决策;

3.组织落实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4.审定安全管理规划和计划,确定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签发物业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

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听取安全工作回报,决定安全工作的整体部署。

(三)、副组长:

1.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统一协调安排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3.组织各科室按照物业公司安全工作计划,逐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4.定期向经理汇报物业公司的安全工作,协助经理抓好物业公司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5.确定安全责任,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保障物业公司安全符合规定,掌握物业公司安全生产情况;6.每月一次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贯彻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7.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及时解决各科室存在的安全问题;

8.发生安全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工作,并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上报,对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四)、安监科科长:

1.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2.在安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公共区域安全监督工作; 3.建立健全物业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及生产责任制,组织各科室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4.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5.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对科室班组班前会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对科室安全教育情况监督考核;

6.组织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及兼职安全员,开展安全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8.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个人;

9.组织开展从岗位做起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工作,监督隐患整改、规范作业实施;对“三违”人员进行惩处,监督落实“三违”人员六过关;

10.组织开展物业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工作。

(五)、餐饮科科长:

1.在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餐饮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检查工作;

2.建立健全科室各项安全管理及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相关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制度,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制定符合本科室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5.制定完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操作规程,组织落实食品安全、用火安全、用气安全、设备使用安全工作,防止出现食品中毒、火灾、泄漏气、设备机械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

6.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班前会安全教育工作,对班组安全教育情况监督考核;

7.组织开展本科室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规范作业;对本科室“三违”人员进行教育,监督落实“三违”人员六过关工作;

8.组织本科室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线路、用气、安全装置、防护措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

排查整改,如有重大隐患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9.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使用物件要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加工; 10.组织科室员工定期做好卫生、操作安全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经验,帮助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 11.12.组织实施检查和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参与本科室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追查并及时上报。

(六)、房管科科长:

1.在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房管科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检查工作;

2.建立健全科室各项安全管理及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完善房管科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相关住宿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制度,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制定符合本科室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5.负责员工有关住房问题的信访和接待工作,合理安排住房问题,防止发生因住房问题而引起的民事或刑事案件; 6.做好员工用水、电、暖的安全宣传工作,做好房管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树立员工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

7.组织本科室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楼房结构、门窗、水电暖、桌椅防火装置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如有重大隐患应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8.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班前会安全教育工作,对班组安全教育情况监督考核;

9.组织开展本科室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规范作业;对本科室“三违”人员进行教育,监督落实“三违”人员六过关工作; 10.组织科室员工定期做好卫生、操作安全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经验,帮助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 11.参与本科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组织抢险救灾,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追查责任人并及时上报。

(七)、环卫科科长:

1.在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环卫科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检查工作;

2.建立健全科室各项安全管理及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完善环卫科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相关道路清扫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制度,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制定符合本科室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

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5.开展员工教育工作,教育环卫工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普及环境卫生科普知识,提高环境安全意识,减少环境污染;

6.组织安排好环卫工现场工作时的防暑防冻防灰尘工作,确保环卫人员身体健康;

7.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针对环境卫生工作的安全意见和建议;

8.组织本科室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环卫工上路规范作业、清扫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如有重大隐患应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9.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班前会安全教育工作,对班组安全教育情况监督考核; 10.组织开展本科室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规范作业;对本科室“三违”人员进行教育,监督落实“三违”人员六过关工作; 11.组织科室员工定期做好卫生、操作安全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经验,帮助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 12.参与本科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组织抢险救灾,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追查责任人并及时上报。

(八)、绿化科科长:

1.在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绿化科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检查工作;

2.建立健全科室各项安全管理及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完善绿化科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绿化生态安全、绿化交通安全、绿化施工安全等安全管控制度,明确绿化安全维护投入。对有害生物入侵疫情、病虫害暴发、大树移植过量、生态保护绿地等做好监控工作;

4.组织制定符合本科室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5.组织本科室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绿化工规范作业、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如有重大隐患应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6.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班前会安全教育工作,对班组安全教育情况监督考核;

7.组织开展本科室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规范作业;对本科室“三违”人员进行教育,监督落实“三违”人员六过关工作;

8.组织科室员工定期做好卫生、操作安全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经验,帮助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

9.参与本科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组织抢险救灾,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追查责任人并及时上报。

(九)、维修科科长:

1.在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维修科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检查工作;

2.建立健全科室各项安全管理及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完善维修科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和完善设备操作制度、维修流程,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制定符合本科室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5.组织开展现场检修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生产单位向维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工程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向维修人员讲解检修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6.组织维修前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可燃可爆气体浓度的检查,积极与被维修单位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防止有毒有害、可燃可爆气体场所对维修人员造成的危害; 7.组织本科室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科室员工规范作业、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如有重大隐患应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8.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新

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班前会安全教育工作,对班组安全教育情况监督考核;

9.组织开展本科室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规范作业;对本科室“三违”人员进行教育,监督落实“三违”人员六过关工作; 10.组织科室员工定期做好卫生、操作安全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经验,帮助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 11.参与本科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组织抢险救灾,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追查责任人并及时上报。

(十)、车队队长:

1.在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车队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检查工作;

2.建立健全科室各项安全管理及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组织并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完善车队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和完善车辆、设备操作规程、维修流程,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规范安全行车标准,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制定符合本科室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5.组织员工学习安全驾驶操作规程,对驾驶员做出明确要求: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

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等要求;

6.有效管理监督车辆运行情况,确保司机“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工作的有效开展;

7.负责车辆调派,监管司机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的违规行为;

8.建立灭火器管理台账,确保灭火器具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9.组织本科室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科室员工规范作业、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如有重大隐患应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10.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班前会安全教育工作,对班组安全教育情况监督考核; 11.组织开展本科室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规范作业;对本科室“三违”人员进行教育,监督落实“三违”人员六过关工作; 12.组织科室员工定期做好卫生、操作安全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经验,帮助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 13.参与本科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组织抢

险救灾,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追查责任人并及时上报。

五、附则

5.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五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与预防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评审制度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与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6.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六

一、人员安全责任

(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

1、直接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单位领导责任、各部门领导责任、班组长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

4、公司的具体状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公司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有关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公司员工报告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

1、协助第一安全责任人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状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7、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负责人报告。

(三)安全主任安全责任

1、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各车间安全员、各部门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2、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状况;

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负责安排并检查公司各部门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5、每一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厂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贴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是否畅通,是否贴合紧急状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选生产责任制;

7、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

(四)生产部安全员安全责任

1、生产部安全员在第二安全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状况;参与制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3、协助第二安全责任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状况;

5、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第二安全责任人搞好职工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作好记录。对于车间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第二安全责任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负责车间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巡回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保证工作现场的信道畅通,随时注意机械设备的动作状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无正确使用与佩戴。

(五)业务部安全员责任

1、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销售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状况;

2、参与制订、修订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3、营业部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第二安全责任人搞好业务部员工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对客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取得进行调查。

(六)仓库安全员责任

1、参与仓库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状况;

2、负责仓库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巡回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协助安全主任检查厂房、仓库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贴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信道是否畅通,是否贴合紧急状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4、制订仓库部门教育培训计划,并参加对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班组安全员安全责任

1、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推荐;

2、组织班组员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班前讲安全要求,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督促班组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巡回检查,制止员工违章作业;

5、负责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6、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对于班组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班组长报告。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

(八)员工安全责任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奋完成本职工作;

2、熟悉并掌握企业生产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主要理化性质、危险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务必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4、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

5、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决定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状况;

6、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消除。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

7、杜绝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8、发现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9、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推荐。

二、部门安全责任

(一)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第一安全责任人组织、推动本企业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鉴定及劳动防护安全用品标准,并监督执行;

3、严格按标准检验原材料及产品,并做好记录,出具相关检验报告,完善质量台帐;

4、协助、指导生产部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改善,稳定产品质量的措施并负责跟踪;

5、收集、整理、保管好公司各种技术资料,防止损坏、遗失;

6、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指导班组安全工作,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7、指导企业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协助各单位编制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负责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并作好档案记录;

9、负责公司产品售后技术服务工作,协助业务部解决客户提出的技术及产品质量问题。对客户因质量问题退货的产品提来源理意见;

10、按规定做好运作样品的抽检、封存,负责公司产品调色和样板制作。

(二)生产技术部门安全责任

1、对企业各车间的生产工艺中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编制、修订工艺技术指针、工艺操作规程,务必贴合安全生产要求。对工艺技术指针和工艺操作规程执行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参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修订;

3、负责在生产技术革新、厂房、设备改造和新产品开发的同时,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

4、带给企业产品生产原料、产品和中间产品的理化性质和安全防护方法;

5、负责因工艺和工艺操作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并制订防范措施;

6、负责定期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订整改方案,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7、遇到生产中的异常状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状况,先处理,后报告。但严禁违章指挥。

(三)设备和动力部门安全责任

1、负责对公司的机械、动力、化工设备、仪表、管道、通风排风设施、生产性建筑物以及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管理;

2、负责组织对化工设备、消防安全装置的维护、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采购计划、设备改造方案。组织编制设备、动力装置的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讯息工期方案,确保大、中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4、负责对设备、动力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参加有关设备、动力重大事故的处理。

(四)消防部门安全责任

1、负责公司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管理;

2、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

3、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对义务消防人员培训教育,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火灾应急救援演习;

4、编制、修订公司的消防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5、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6、负责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购置计划、配备、检查、维护和管理;

7、事故发生时,组织消防人员扑灭火灾,负责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五)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责任

1、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带给准确的分析资料;

3、编制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安全技术说明书和产品检验的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监督发生事故的有关资料的测定和分析。

(六)财务部门安全责任

1、负责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监管,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2、凡安全措施没有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3、监督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

(七)采购部门安全责任

1、严格按批准计划的品种、数量、产地采购物品;

2、采购危险化学品,应索要供货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未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3、负责要求供货商对送货附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安全标签;

4、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5、负责向供货商详细了解第一次采购的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同时负责向运输部门、技术部门、使用部门说明;

6、措施计划所需物资编入物资供应计划,按要求供应;并负责解决日常生产中所涉及安全问题所需的物资;

7.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篇七

安全生产是供电企业工作的永恒主题。实现安全生产是员工、社会的迫切要求, 是企业生存发展之需。具体地讲, 理由有3点。

(1) 安全生产是员工自身的需要。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因而是宝贵的。生命无价, 安全第一。如果员工在施工和检修中违章作业, 轻则受伤, 给自己造成痛苦, 给家人增加负担;重则造成死亡事故, 父母失去儿子, 妻子失去丈夫, 儿女失去父亲。一旦悲剧发生, 一个好端端的家庭, 经济上失去了依靠, 留下孤儿寡母生活非常艰难。因此, 坚持安全生产是员工自身的需要。

(2) 安全生产是社会和谐的需要。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以及重要的公共事业, 肩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安全对于供电企业而言, 是一种责任、一个承诺、一种形象。倘若发生事故, 一座城市就要瘫痪, 人们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 工厂企业停产, 国民经济就要受到影响。因此, 在安全责任面前, 供电企业既要当好参与者、受益者, 更要当好先行者、推动者, 做到协调联动、强化管控、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唯此, 才能提升企业形象, 促进社会和谐。

(3)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企业兴衰, 成在安全、败在安全。企业如果经常出事, 领导忙于处理善后事宜, 常被事故纠缠, 怎能有心思抓工作?一旦发生事故, 事故的阴影笼罩着员工, 哪能安心做事?指标任务都难以完成, 企业更谈不上发展。

2确保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

安全生产事关员工、企业生命财产安全, 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因为安全生产重要, 因此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抓好安全生产, 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不能懈怠, 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硬约束和硬任务。

抓好安全生产, 关键要抓落实, 才会有成效。因此, 只有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 真正做到“为之于未有、始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对安全生产始终做到一以贯之, 常抓不懈。为了确保安全生产,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上, 认识和把握安全生产的基本任务, 做到同规划、同实施、同考核, 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 建立长效机制。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作为企业的员工, 只有将主动、互动、联动有效地运用到安全生产工作中, 做到培育理念根植于心, 强化责任固化于制, 多措并举落实于行, 才能实现员工、企业与社会的安全和谐发展。也就是说, 安全生产要成为全体员工的共识, 成为人人关注的重要话题。

(2) 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安全大事, 人命关天, 每一项规章制度的制定都有其道理。随着设备更新和现场作业工艺条件等变化, 对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安全工作要适应新的形势, 坚持与时俱进, 对已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同时, 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在行动中, 靠制度管人管事, 让安全氛围浓起来, 安全制度立起来, 在单位内部形成人人重安全, 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事实证明, 许多大事故就缘于最初的小差错。一次小毛病单独看似乎可以忽略不计, 但倘若人人这么想, 众多小毛病凑一起就成了大问题。在生产过程中, 每一次工作开始前, 班长或安全员都要详细讲解施工或检修中的每一个危险点, 直到全都弄明白了, 才开始工作, 做到自己不受伤害, 进而不伤及他人。

(3) 坚持严抓严管。几年前, 湖南省电力公司李维建总经理给全公司员工写了一封关于注重安全生产的信, 就再三强调员工要遵章守纪, 切记不要违章, 避免悲剧重演。全方位、多角度抓安全, 持续加强安全管理, 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安全管理中每一个环节都要扎扎实实, 一丝不苟。安全管理要贯穿生产的全过程, 不能有半点水分和虚假;要把安全教育、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员工, 转变重口头轻实干、重检查轻整改、重形式轻落实的思想观念;彻实转变安全生产形势说起来重要, 做起来次要, 忙起来不要的思想;树立安全生产贵在务实、重在落实的意识;将员工作业纳入精细化管理范围, 严格考核, 重奖重罚, 让员工不敢为不能为;完善现场安全把关制度, 重大施工和检修现场有领导把关, 遏制工作现场习惯性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力度, 强化安全监督的职能, 严肃督察纪律。在安全生产上, 只要发现违章作业, 不论是谁, 要善于“小题大做”, 不姑息宽容, 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加大事前责任追究力度, 宁愿听骂声, 不愿听哭声。

(4) 要有“补位”意识。在实际工作中, 有的员工认为自己没有违章作业, 便对身边的违章现象视而不见, 不提醒、不劝阻、不制止,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认为“查违章是安全员的事”;有的管理人员在现场发现其他专业违章作业也不管不问, 认为安全的事不归我管。其实, 持这种观点的人是极端不负责任的。企业如同一艘巨轮在大海里航行, 每个人都是责任人。一旦细微环节出错, 就会造成无法想象的严重后果。在许多场合下, 员工间的一句提醒或者一次小小的帮助, 也许就会纠正一项违章, 防止一次可能发生的事故。球场上“补位”, 是为了赢球;生产上“补位”, 是为了安全。在安全工作中, 每个人不仅要自己不违章, 而且要树立“补位”意识, 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和劝阻。只有这样, 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5) 创新安全教育模式。要使安全生产意识入脑入心, 做到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 导之以行, 持之以恒, 就要敏锐地察觉员工中的各种不安全心理因素, 有的放矢、有理有据地强化安全教育, 切实将不安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就要注重情感投入, 进行人性化管理, 发挥亲情的感染和激励作用。启动企业、班组、个人、家庭四位一体的“亲情互安”工程, 如员工家属的亲情安全“叮嘱”、“安全家书”、“安全心愿卡”等活动, 将员工的安全与家庭的幸福紧紧联系在一起, 筑牢安全互保之堤, 从人性化、亲情化角度构筑全方位、立体化、大安全防线, 形成家属保员工、员工保班组、班组保全所的安全生产新格局。

(6) 让培训为安全助力。培训最重要的就是保障每个员工的生命安全。培训是大义, 也是大利。按照“做什么学什么, 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狠抓员工培训, 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根据员工的不同需求, 坚持从最基本的操作抓起, 从最实用的技术抓起, 广泛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化建设、紧急救助等内容的培训活动, 保证所有到施工和检修现场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后, 方可进行现场作业。

8.生产安全责任制度 篇八

一、安全为天的责任铭刻在领导的心上,放在部门的肩上,落实在责任主体的身上

重点是加快构建安全生产三级责任体系。一是落实地方政府和各级领导的责任。新一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以后,每季度召开会议,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政府都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二是落实各有关部门的责任。调整充实了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原来的31个增加到41个。进一步落实了监管职责,避免安全监管出现真空。三是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链接延伸到生产一线,落实到生产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区队、每个班组、每个人,不留死角。

二、把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筑牢在落实上,筑牢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上

主要是强化三个方面:

一是着力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根据国务院《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省级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7个政策性文件,初步完成了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将省安全监管局设为省政府直属机构,重点抓了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全省17个市和80%的县区设立了安监局,一些重点乡设立了安全监管机构或配备了专职安监员。

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对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及其他重大危险设备、场所,进行逐项审核,严格执行安全审批、年检和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取缔无证、证照不全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矿井的各项安全设施坚持“三同时”原则。全年共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生产企业和经营场所723家,停产整顿1636家。

三是千方百计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提高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省政府决定每年拿出1000万元,专项用于安全事故隐患整治,2004年落实隐患整治技改贴息项目39个,省财政贴息1500万元,带动银行贷款3.83亿元,地方配套资金5058万元。规定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矿企业按照销售额4%的标准,其他煤矿按核定生产能力每吨原煤3万元的标准,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

三、把工作重点前移到“预防为主”上,把隐患的发现与整治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防患于未然

一是加快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全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19个专项预案,并开展实战演练。二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重抓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关键部位和重要时段,持续不断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处理,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措施。建立省、市、县重大危险源监管台账与档案,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三是突出对小煤矿非法开采、越层越界开采、死灰复燃、D类矿井的重点整治,全年整改销案重大隐患32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7对小煤矿依法进行关闭。

四、把“四不放过”落实在真抓实干上,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力度

省政府领导带队督办查处。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和业主,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力度,违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一次发生3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矿长就地免职;对工作不力或由于失职渎职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凡发现县(市)有2处、乡镇有1处非法矿山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场所,对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治不力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予以处罚;对事故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2004年,全省安全监管机构共查处责任事故222起,处理处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154人,其他人员398人。

五、把安全知识普及到全体劳动者心上,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9.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 篇九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项目总监是项目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受公司委托,对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2、主持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监理制度并审批安全监理细则。

3、主持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4、督促现场监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和使用实施监理。

5、建立并健全现场安全监理机构,按照《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建立安全监理档案。并签署意见。

6、工程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安全职责:

1、项目总监代表是项目现场安全监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总监指定或交办的安全监理工作。

2、督促专职安全监理员及专业安全监理员,落实安全监理职责。并对工地现场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动态检查。

3、定期组织监理、施工、建设单位三方联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5、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6、对施工企业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情况实施监理。

7、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对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进行巡查和记录。

8、督促施工单位对于危险性较大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对于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项,组织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在实施过程巡视检查是否按专项方案施工。

三、各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及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1、审核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高支模、起重吊装及拆除,外排栅脚手架及临电方案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2、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实际需要。

3、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4、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

6、核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对《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有关表格,签署监理意见。

7、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自检,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8、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对工地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10.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十

第一章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平安生产责任制,确保平安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平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平安生产负责。

第三条平安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平安职责,实现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

岗位平安生产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平安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平安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平安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平安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平安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催促检查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平安规章制度、平安操作规程、重大平安技术措施和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4)保证平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平安措施费用;

(5)健全平安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平安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平安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那么,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平安活动的领导,决定平安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六条

副总经理平安生产职责

(1)组织开展平安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平安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组织落实总公司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平安技术规程,编制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总公司的平安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在组织新工程以及技术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做到“三同时〞〔平安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审查总公司平安技术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工程,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负责召开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平安生产动态,解决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部门经理平安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平安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平安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对本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持上级领导关于平安工作的奖惩;搞好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平安意识;

(3)总结推广平安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平安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4)支持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平安生产竞赛活动;

(5)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平安生产状态,解决影响平安生产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6)参加公司有关平安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平安与健康;

(8)参加平安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

机关员工平安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平安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平安职责;

(2)提高平安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平安工作负直接责任;

(3)认真学习并执行平安用火、防静电、防腐蚀等环节的平安管理制度和规定;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

(5)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

(6)积极参加各种平安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

分公司经理平安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平安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贯彻“五同时〞的原那么,即在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平安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平安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并实施分公司平安生产管理规定、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方案;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平安思想、平安知识和平安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组织平安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工程部的平安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分公司平安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平安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配备合格的平安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分公司和工程部平安人员的作用。

第十条

工程部负责人平安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总公司和分公司对平安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工程部的平安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平安活动,坚持班前讲平安、班中检查平安、班后总结平安;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岗位平安教育;

(5)负责工程部平安检查,发现不平安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平安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催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一条

兼职平安员平安生产职责

(1)在工程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工程部的平安生产工作,协助工程部负责人贯彻上级平安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催促执行。

(2)参与制订工程部有关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工程部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平安思想、平安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

(5)负责分公司平安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良建议;

(6)及时深入检查,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

班组长〔代班长〕平安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分公司和工程部对平安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平安生产;

(2)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平安活动,坚持班前讲平安、班中检查平安、班后总结平安;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临时人员)迸行平安操作规程教育;

(5)负责班组平安检查,发现不平安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平安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催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组织班组平安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第十三条

生产操作人员平安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平安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平安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三章

部门平安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

公司党委平安生产职责

(1)对本公司贯彻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2)协助行政领导搞好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平安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平安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平安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平安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平安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平安生产竞赛活动;

(6)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平安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第十五条

经营部平安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平安生产的规定,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平安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总公司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总公司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平安技术规程,编制平安技术措施方案,提出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参加平安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催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平安技术要求;

(5)负责按方案保质量及时供给平安技术措施工程所需设备、材料;

(6)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催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平安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平安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8)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对总公司各单位的平安考核评比工作,会同综合部认真开展各种平安活动,总结交流平安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平安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平安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平安管理方法;

(10)检查催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平安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综合部平安生产职责

(1)协助总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平安生产规定,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平安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总公司的平安会议记录,对平安主管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组织对职工的平安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取证工作;

(4)把平安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5)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平安生产人员的配备;

(6)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平安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7)监督检查平安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掌握公司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催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9)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平安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维修保养工作和驾驶员的年审、平安教育和考核工作;确保平安行驶。

第十七条

财务部平安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平安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规定,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平安教育费用等平安费用的资金到位,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保证总公司平安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第十八条

市场部平安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接触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制度和相关规定;

(2)负责所辖范围内员工的平安教育和平安管理;

(3)负责对本部门的平安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方案。

第十九条

分公司平安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平安教育培训,接受平安培训考核;

(2)审定平安生产方案,确定本单位平安生产目标。发布本分公司平安规章制度、平安技术规程,制定平安技术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检查并考核下属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5)健全平安生产管理组织,配置专〔兼〕职平安技术管理人员;

(6)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职工、临时工、民工的平安教育培训考核和平安管理;

(7)落实平安工作方案,安排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8)对平安装置进行定期平安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应坚决停用;

(9)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平安教育;

(10)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那么,坚持发生事故向总公司汇报制度。

第四章

那么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经营部负责解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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