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调查研究报告(10篇)
1.做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调查研究报告 篇一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完善、规范、有序、有效的企业信用体系,构建以诚信文化为核心、以信用制度为载体、以信用记录为依托、以信用监管为手段的企业信用催生、成长和维护系统。要面向市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运用市场机制,强化信用管理的内部约束机制和利益激励机制;在法律框架内,按照规范、有序和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银行系统信贷评价登记系统、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工商登记年检等系统的作用,培育以企业为主体、服务全社会的社会化信用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企业信用标准体系、企业信用状况评价体系、企业信用风险防范体系、企业信用信息披露体系、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并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提升企业整体信用水平创造有利的条件。
一、具体为完善六个体系
(一)企业信用标准体系
信用标准(creditstandard)是指当采取赊销手段销货的企业对客户授信时,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通常以逾期的dso和坏帐损失比率作为制定标准的依据。国际通行的”四等十级制”评级等级,具体等级分为:aaa,aa,a,bbb,bb,b,ccc,cc,c,d。从”aa”到”ccc”等级间的每一级别可以用”+”或”-”号来修正已表示在主要等级内的相对高低。如aaa级的含义就是“信用极好”,表示企业的信用程度高、债务风险小。该类企业具有优秀的信用记录,经营状况佳,盈利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不确定性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的影响极小。企业信用标准的设置,直接影响对客户信用申请的批准与否,是企业制订信用管理政策的重要一环。
(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企业征信是指在对企业、债券发行者、金融机构等市场参与的主体的信用记录、经营水平、财务状况,所处外部环境等诸因素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就其信用能力(主要是偿债能力及其可偿债程度)所作的综合评价。企业征信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对履约能力及其可信程度所进行的一种综合分析和测定,它是市场经济体系不可缺少的中介服务。在我国,随着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信用关系日趋复杂,由此产生的信用风险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也日益深远。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国将更快地融入全球经济。在这种背景下,只有通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信用保障体系,及时揭示和预警信用风险,才能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国际市场的进一步接轨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三)企业信用信息传播体系
互联网是目前最好的传播平台。其优势是传播快、信息可留存、可及时更新以及查阅检索方便等。其次有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从企业信用体系的长远建设和发展来看,应该及早着手建立全区联网甚至全国联网的企业信用状况咨询系统,以方便广大用户对于信用信息的消费需求。
(四)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
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应该是一个层级结构。应该成立企业信用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和协调企业信用自身、企业信用服务体系、企业信用网络平台建设等。同时由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的信用信息采集鉴别和传播机制,实现企业信息的标准化生产、标准化传播和全方位供给。大型企业内部必须设立信用管理岗位,以协调本企业信用管理事务。
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原则
1.市场化原则。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来形成信用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过程。
2.法治化原则。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法治化原则,要在国家有关法律的规范之下进行,同时要充分行使中央政府赋予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力,根据实际制订符合地区实况的与信用建设相关法规条例,推动企业信用状况在法治化轨道上逐步改善。
3.系统性原则。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第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调动各个部门、各个地方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第二,需要从信用标准、信用评价、信用信息交换、信用信息消费以及信用市场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2.做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调查研究报告 篇二
信用担保是中小企业融资过程的关键点, 信用担保体系的改进与完善, 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也将推动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 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财税扶持政策, 并加大了针对担保机构的财政资金补贴, 有效激励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
(一) 信用担保机构数量减少、结构优化、服务能力提升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 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 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由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七部委于2010年3月联合制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自暂行办法公布后, 各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协同相关部门, 加强了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规范整顿,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数量自2010年呈逐年递减趋势。截至2012年底, 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数量共计4374家, 较2009年减少1173家。经过整顿, 担保机构数量减少, 整体结构实现优化, 新增受保企业数量在逐年递增, 担保机构户均注册资本及新增担保额也都呈逐年递增发展趋势。2012年担保机构户均注册资本额达1.11亿元, 新增担保额1.7万亿元, 新增担保额达注册资本的3.5倍, 担保机构信用放大功能增强, 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为缓解中小企业担保难、融资难发挥了重要作用。
数据来源:工信部中小企业司中小企业简报
(二) 地县级担保机构数量居多, 以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
据统计, 截至2012年底, 全国地市级及以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共计3822家, 占总户数的87.38%。2012年信用担保机构共开展担保业务75.08万笔, 其中小微企业32.03万笔, 占42.67%, 中型企业6.7万笔, 占8.93%, 中小微合计占比51.6%。2012年新增担保总额1.7万亿元, 其中小微新增占比58.87%, 中型占比30.87%, 中小微新增占比89.74%。2012年全年新增担保业务中, 单笔100万元以下的占比58.24%, 300万元以下的占比77.43%, 500万元以下的占比89.21%。通过数据可以看出, 地市级及以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构成基层小企业担保服务的主体, 其主要为小微企业及小额贷款项目提供担保服务, 服务中小微型企业的主旨特点愈发明显。在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后, 小微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 提升了自身的经营能力, 不仅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同时也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
(三) 体系逐步完善, 持续经营能力提高
近年来一系列财税扶持政策的出台, 吸引了大量的民间资本投资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我国担保行业初步形成了政策性担保与民营担保互补、直接担保与再担保联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2012年底全国4374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 国有及国有控股担保机构共计1170家, 占比28.74%, 实收资本1662亿元, 占比34.14%;民营担保机构3204家, 占比71.26%, 实收资本3206亿元, 占比65.86%。与此同时, 截至2012年底, 全国已有15个省设立了省级再担保机构, 并覆盖了18个省, 有3个市设立了再担保机构, 再担保的增信、风险、导向、整合功能日益增强, 担保再担保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另外4374家担保机构中, 公司制性质的担保机构共计4087家, 占比93.43%, 其他如“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合计287家, 占比6.57%。此外, 存续期3年以上的担保机构3244家, 占74.2%;存续期5年以上的1857家, 占42.5%, 担保机构的市场化程度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均有明显提高。
(四) 风险控制能力较强, 经济效益显著
2012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共提取各项风险准备金合计551.76亿元, 较2011年增长27%, 新增担保代偿额合计152.41亿元, 担保代偿率平均为1.07%, 已提取风险准备金对出现的风险实现完全覆盖, 代偿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风险可控。近几年担保机构经过不断地改善经营方式, 努力控制经营成本, 经济效益取得了显著提升。2012年担保机构实现净利润合计103.35亿元, 较上年增长42.29%。担保机构营业收入平均利润率、平均资产收益率均分别在逐年提高。利润提升的同时, 担保机构上缴的所得税也在逐年增长。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财政扶持政策的激励下,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但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成立时间不长, 仍处于起步或调整期, 在发展过程中除担保机构本身存在问题外, 在业务合作或优惠政策受益中也遇到了阻碍。
(一) 担保机构人员素质较低, 经营管理不规范
拥有高素质人才是担保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但目前, 因多数担保机构成立时间较短, 中高层高素质管理人才缺乏, 员工整体学历水平较低, 普通员工不熟悉担保业务, 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淡薄, 控制风险能力较低, 对企业风险的评估主要靠主观判断, 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等现象普遍存在。有些但保机构资产比例中货币资金占比小, 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等比例大, 影响了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有些担保机构超收、挪用、占用客户保证金甚至贷款牟利, 严重影响了担保机构整体的信用水平。另外, 还有一些担保机构存在抽逃资本、搭桥贷款等活动, 大大削弱了实际担保能力, 加大了机构自身的经营风险。
(二) 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合作风险报酬不对等
担保机构在与银行合作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银行对担保机构合作门槛要求过高, 例如要求担保机构提供保证金。特别是近两年来, 银行逐年提高保证金比率, 降低授信倍率, 多数银行向担保机构收取10%~20%的保证金, 增加了担保机构的经营成本, 降低了担保机构承保与代偿能力。长期以来, 在银担合作业务中, 担保代偿损失大部分甚至全部由担保机构独自承担, 可以说银行风险分担机制缺失, 贷款风险损失几乎全部转嫁给了担保机构, 而担保机构再通过提高保费等方式抵偿风险损失, 进而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另外银担合作中, 担保机构难以进入银行的征信系统分享贷款企业的信用信息资源。担保机构与银行难以建立地位平等、风险共担、信息共享、互利双赢的合作关系。
(三) 优惠政策保障不到位, 缺乏后续资金补偿机制
虽然国家已制定了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 如营业税减免、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等政策, 政策出台的初衷很好, 但在政策执行与落实过程中因存在歧义导致理解不同, 引发争议, 需要政策制定部门与执行部门之间进行深入沟通。国家所拨付的专项资金补贴, 对受益担保机构所需达到的条件设定及评审过程的公正性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另外针对政策性的信用担保机构, 财政资金支持一般为一次性投入, 缺乏后续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的投入, 削弱了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影响了担保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四) 担保机构的盈利模式受限, 盈利水平较低
担保机构法定盈利渠道目前只有两个:一是保费收入, 不得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二是投资收益, 投资额需在净资产35%以内, 且投资方向受限。与此相应, 作为高风险行业, 担保机构需按年末责任余额1%计提赔偿准备;按当年保费收入50%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因还未建立起真正有效的风险联动机制, 担保机构作为高风险行业, 本应回报以高收益, 但这些规定导致担保机构收益与风险失衡, 严重限制了担保机构的盈利能力, 进而影响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措施
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需要多部门联合制定应对方案,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做好规范、扶持、监管等工作, 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提升担保行业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服务能力。
(一) 提高担保机构从业人员素质水平
针对信用担保机构高管人员业务水平差、无从业经验、风险意识差等问题, 担保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关于担保行业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进行人员审查, 督促担保机构组织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而针对普通职员, 应建立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提高从业门槛,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认证管理, 并设立后续培训制度, 定期培训相关担保知识, 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 为担保业的整体持续发展打好基石。
(二) 建立担保机构与银行风险共担、信息共享机制
针对当前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不平等合作关系, 可以通过政府立法对合作模式、风险分担、利率水平进行明确规定, 协调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关系。针对存在的银行向担保机构收取保证金等违规问题, 应加大监督监管力度, 制定详尽的惩罚措施, 并严格执行, 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针对银行已建立的关于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征信系统, 以及担保机构已掌握的相关企业信用信息, 建议银行与担保机构双方信息资源共享, 降低担保机构的代偿风险。
(三) 加强对政府扶持政策执行的监督
对于国家所拨付给信用担保机构的专项资金补贴, 应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 严格审查中小企业业务量占比、放大倍率、担保收费、损失率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并设立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主要组成部分的监督机构, 针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使得真正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能够从中受益。对于税前扣除及营业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则需要监督政策的执行与落实程度, 针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歧义, 应进行协调指导, 在制定政策时条文尽量详细化, 达到易操作、可理解。在颁布政策后应加强对各级执行部门的培训, 以利于政策更好更快捷地执行。
(四) 加快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建设
政府部门应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建设中小企业的网上征信系统, 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数据库。在搜集企业信息过程中, 应联合银行、担保机构、税务、工商等部门实现中小企业财务信息、信用信息数据共享, 实现银行、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征信系统的建立, 会使中小企业增强信用意识, 加强财务管理, 按期还贷, 提升信用水平, 同时使得担保机构能够更了解受保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以往还贷情况、信用水平, 有利于担保机构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降低代偿风险损失。
参考文献
[1]任伟, 武安华.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研究[J].广西大学学报, 2012 (4)
[2]钱黎娇.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的现状[J].时代金融, 2013 (2)
[3]王洪博, 丛妍.吉林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研究[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 (2)
3.做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调查研究报告 篇三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中小企业应加强自身信用管理。一是树立信用品牌形象意识。信用在交易过程中具有很大的市场价值,诚实守信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中小企业要从长期发展考虑,树立诚实守信的品牌形象。二是培养企业专业管理人才,提高管理人员的信用意识和管理技能。三是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自觉增强信用意识,积极维护企业信誉。四是完善企业财务制度,规范企业财务信息披露制度。
5.2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信用担保机制
一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对担保公司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资金投入来解决信用担保补偿资金的需求。同时吸纳金融机构、企业、民间及资本市场资本,增加担保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明确担保基金扶持重点;二是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建立担保风险分摊机制。政府应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明确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承担的责任。
5.3规范发展信用评价机构,提高信用评价整体水平
一是提高信用评价机构的素质。信用中介机构是信用评价的媒体,评价机构的资质及从业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信用评价的结果。要加强对信用评价从业人员品德和技能的培养。二是发展各类信用服务业。大力开展和推进包括集信用调查、征集、担保和咨询等于一体的各类社会信用服务业。三是建立统一的信用中介机构行业规范。制定各类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及退出制度的相关立法,以保证信用服务市场的有序及政府的监管。
5.4加强法制建设,构建有利于企业信用评价的宏观环境
一是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信用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信用信息的取得方式、企业信息数据披露范围的界定,明确政府及相关机构对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以及信息使用的权利与义务[3]。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提供虚假企业信息的行为要严肃制裁,制定市场准入规则和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三是强化中小企业自身信用法制建设。定期开展信用法制专题讲座,积极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
【参考文献】
【1】李媛媛.唐山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J].河北联合大学学报,(4):38-40.
【2】张永姿.金融创新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商[N].河北日报,-2-28.
4.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篇四
1.企业信用评估的基本内容
(1)企业基本素质。主要从企业领导者素质、企业经营管理素质、员工队伍与建设情况、技术实力与产品开发能力等诸多方面来全面考查和分析企业人文历史、经营管理水平、风险观念、偿债意愿和信用意识、行业中的地位以及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能力等。
(2)企业经济实力。考核企业的财务实力和债务的保障能力,主要从企业的经营规模、投资人权益、资本固定化率等方面来考查分析企业抵御风险和融资能力的强弱。
(3)企业偿债能力。企业偿债能力是企业信用评级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对评级结果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考查分析企业资产结构的合理程度、资产变现能力的强弱、偿还即期和预期债务的资产或权益的保障程度等方面。
(4)企业经济效益和营运能力。这是企业信用评级中的重要内容,对评级结果有着关键性的影响。重点考查和分析企业资本的营运能力、资本增值能力;客观评价企业履行信用的能力和潜力等方面。
(5)企业发展前景。主要以国家行业政策、企业市场前景预测、企业未来发展规划及措施、未来利润预测等内容为基础,结合以上四个方面,对企业发展能力和前景做出专业预测和判断,揭示出企业履行信用的潜在可能性。
2.企业信用评估机构
(1)信用评估中介角色的特征
信息不对称问题广泛存在于借贷双方之间。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利益上独立于借贷双方的信用评估中介机构固有的功能,也是企业信用评估的重要目标。借款人要比贷款人更为了解自身的信用状况,并因此可以选择披露有利于自己的信息;由于潜在的贷款人清楚借款人有可能提供不真实的信息,所以,即使低风险的借款人也很难使得贷款人信任他的信用承诺。如果没有某种可靠的途径来传递相关信息,那么将有可能导致市场失效,即有价值的投资不能获得融资。当信用评估机构在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充当中介角色时,能使贷款人在做出贷款与否、以何种条件提供贷款的决策时,获得信用评级中介机构详尽调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等信用信息和未来前景,相对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可见,信用评估的本质就是信用专业评估人员根据搜寻的财务和非财务的客观信息,依据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拟定的评估标准对评估客体偿债风险做出判断,为信用供给者提供中介判断信息,在解决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上,中介角色的效用日益突显。
3.信用评估的特征
(1)公允性。信用评估的主客体之间是一种委托或自觉行为,双方之间没有任何利害关系。评估主体承担着对评估客体进行独立公正判断的鉴定和验证的职责,处于完全独立地位,不受任何干预、干扰,因而也决定着信用评估必须具备社会公证功能,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等提供和创造具有公证的信用等级信息。
(2)广泛性。社会性信用评估得以生存并不断发展壮大,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信用观念和信用环境改善的综合反映,它决定着信用等级信息可以为参与市场的各方所共享。适应于各种不同类别、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形式等经济组织的需要,并能通过公开传媒公布信用等级,信用信息为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基本要求,具有充分的广泛性和社会公允性。
(3)证询性。信用评估作为一项中介服务,并不是在缔造经济承诺契约的各方之间进行仲裁,而是对契约承诺者的信用状况进行评判,目的是为投资者、债权人提供信用信息。因对信用评估客体作出信用等级评定,是社会、公众,尤其是债权人和投资者最迫切需要了解的信用信息。
(4)权威性。客观实际要求信用等级的评估结果必须具备客观真实性,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否则,信用评估将失去其生存发展的意义。所以,信用评估必然选择走信用评估专业人员的评价与信用评估专家组织鉴证相结合道路。
(5)时效性。信用评估结果作为一种社会公允信息,是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根据一定
条件,经过综合评价而形成的,具有一定时效性。时问、地点、条件等发生变化,信用等级的评定结果也将随之改变,否则,势必失去其客观可靠的基础和权威性,失去其信用公证的作用。
(6)规范性。信用评估的规范化为企业信用建设创建了良好的平台。企业信用评估是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结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内容的全面考核,做出企业信用状况的整体评价。
4.企业信用评估的原则
(1)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恪守“独立是执业灵魂、质量是生存之本”的评估宗旨。信用评估采取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历史统计分析和未来趋向预测相结合、专业评估与专家鉴证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服务职能。在评估的过程中,严格恪守评估原则和诚实科学的职业操守,做到层层把关,环环相扣。广泛与各金融机构联络和沟通,寻求理解与支持,在坚持规范化的信用评估程序的基础上,积极依靠专家评审组和专家委员会的专家鉴证作用,保证评估质量。
(2)坚持“五统一”原则。统一信用评级的意义客观上要求建立统一的信用评级制度,保证以下五方面的完全统一:统一评级范围;统一评级标准体系;统一评级组织和实施程序;统一信息披露;统一评后监督和跟踪监测。
5.企业信用评估的方法和步骤
(1)科学制定符合实际的信用评估标准体系。信用评估要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历史分析与前景预测相结合、专家分析与专业评估技术人员分析相结合。而科学合理、符合本地经济特点的评估标准体系是整个评估工作的基础,也是保证评估结论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的前提。所以,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企业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济成分客观上要求设置和建立适合这种多种经济形式的企业评估指标和评估标准也就成为最重要和最为关键的环节。对现有的评估标准体系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调整和完善修正,使之与信用建设同步发展。
(2)健全评级组织,规范评级程序。为规范和健全评级程序,更好地发挥信用评估的作用,不断提高评估质量,公司在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浙江省银监局直接关心和指导下,在各金融机构的支持和配合下,摸索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并经实践经验行之有效的三级四层次的评级组织与程序,即:建立了金融机构(或地区)的初审委、公司专业技术分析评估师的调查分析评估、专家评审小组的审核论证、专家评级委员会鉴证终审,严格规定从企业提出申请委托评估,并签订评估合同书起,到评后跟踪监测的八个环节的评估程序。实践证明,由于有完善的评级组织和规范的评级程序,公司评定的信用等级具有专业性、广泛性和权威性。信用等级的使用价值逐步得以体现,在企业项目的招投标、金融机构贷款授信、资本市场融资或投资及企业形象宣传等领域发挥其日益显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3)科学评估手段,不断提高评估的科技含量。购买或者自行研制开发领先的信用评估软件,完成信用评估的基础工作、统计分析、查询监测、数据整理、信用档案等工作;建设相对独立的信息系统,一方面使信用评级的前期工作基本可以利用快捷高效的高端电子技术完成,提高工作和服务效率;另一方面,承担信用、信用评级和信用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宣传、信用动态发布、政策推介等职责。
(4)结合实际情况,提高评级可操作性。为使企业信用评级的方法体系更具可操作性,企业信用评级一般遵循简单性、可比性和公开传播性等国际惯例。简单性原则是指不论评价过程多么复杂,但评价结果可用一个简单易懂的等级标识给出,便于各有关经济主体在与被评企业进行经济往来时清楚地了解其信用状况;可比性原则是指在同一评级体系中,各种类型的企业信用等级的解释与含义基本一致,而不用考虑货币单位、企业类型及地区的不同,从而使同一信用级别的不同企业在风险程度上具有可比性;公开传播性原则是指评级结果和评级方法要通过有关传播媒介在全球市场上公开,以使尽量多的经济主体能获得相同的评级信息。
企业信用评价的基本思路是,从企业信用风险的内涵出发,充分借鉴国内外信用评级机构的核心思想,参考国内外有关信用评级方法,对影响企业信用状况的各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见下图:
5.县级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篇五
一、充分认识建设企业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
建设全市企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内在要求,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途径,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强化政府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增强服务社会的功能;有利于提升全市对外开放形象,扩大市内外企业的经济合作;有利于金融机构深化对企业还贷能力的认识,加强对企业的信贷服务;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全市企业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确保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设企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建设企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思想是:以“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为主题,以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为基础,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打造“诚信□□”品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全市企业信用体系的总体目标是:从2009 年起,用三年时间建成较为完备的企业信用体系,促进绝大多数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使□□企业的诚信品牌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一是设立设施先
进、功能齐全、覆盖全市各类企业的信用信息中心,建立实现信用信息联合征集、权威发布和多方共享的社会化企业信用信息体系;二是加大对企业家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家对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家的信用意识,努力培养一支诚实守信、善于经营的企业家队伍;三是通过加大企业信用征集体系、标准体系、奖惩体系、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强化对企业的监管,进而规范市场,改善融资环境,逐步形成公平竞争、合理竞争的良好市场经济秩序,推动企业在诚信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信用□□”的建设
三、建设企业信用体系的主要措施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我市具有开创性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盘考虑、整合力量、统筹实施。
(一)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体系。成立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作为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下设工作机构;制定《□□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着重对分布在工商、税务、质监、社保、法院、环保、国土、房管、公安等部门、机构的现有企业信用信息资源进行整合,构建“□□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数据库”。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准确更新并向中心报送相关信息,中心将接收到的信息汇总、整理并按程序报批后,通过党政网站、互联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通过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实现信息的统一、规范管理,达到支持企业发展、共享信息资源的目的。
(二)建立信用标准体系。企业信用信息划分为身份信息、业绩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相应划分为企业身份
信息系统、企业业绩信息系统、企业提示信息系统和企业警示信息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成后,通过制定规范的企业信用评级方法、程序等,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和等级标准制度。
(三)建立信用奖惩体系。一是建立企业信用公示制度。通过将企业信用情况进行内部通报和在公众网、报刊上公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企业信用状况,积极宣传表彰优秀诚信企业和企业经营者,通报缺信、失信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二是建立企业信用奖惩制度。对每年评出的优秀守信企业,市政府给予授牌表彰奖励,并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在税费减免、项目支持、土地征用、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优先扶持其扩大生产规模,扩大市场;在评先、评优、评级等方面优先评定;减少或免予检查,减少其产品的周期性检验、检测。对有失信行为但愿意及时改正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予以帮助和教育,并可免予或减轻处罚,帮助企业增强信用意识,规范信用行为,提高信用等级。对失信、缺信的企业及其法人,取消其评先、评优、评级资格,降低资质等级,限制企业投资、贷款、融资及参与有关经济活动,对因失信造成公众利益受损的,责令其依法对受损者予以经济赔偿,同时向社会公布失信企业的失信情况,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这些企业的检查、监督力度。
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提升中介机构执业的道德水准,提高服务水平,凡在中介服务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告、谋取私利、损害国家、企业和公众利益的,一经发现,一律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执照,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信用服务体系。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配套政策,做好服务工作,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市政府建立“信用□□”网站,在网站发布企业信用信息情况,并开展企业信用推介活动。确定每年十月第三个星期为□□市“企业信用活动周”,开展“信用周”系列活动,着力营造“政府诚信、企业守信、人人讲诚信”的信用环境;建立信用培训制度,坚持每年至少2 次对企业家及高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市场、金融、WTO 及专业技能、经营管理等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家队伍的整体素质;定期举办“信用论坛”,普及信用理念,传播信用管理知识和技术。
(五)建立新型政银企关系。建立金融联席会、金融形势分析会、政银企座谈会、优良项目推介会、优势发展企业推介会、金融机构服务项目推介会、信贷资金供需洽谈会制度,加强政银企合作。凡政府召开工业经济形势分析会,邀请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凡金融机构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邀请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市政府每年向金融机构推荐50-100 户有技术、有效益、有市场但缺发展资金的“三有一缺”企业,由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予以扶持。
(六)认真抓好金融安全发展试点。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与金融安全发展示范区建设相结合,在现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市政府切实引导企业做好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信用管理等工作,并每年向金融机构推荐试点企业;同时,将“十一五”期间拟重点培育上市的企业作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市级重点指导企业,为企业上市打好基础。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部门、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参与,确保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政府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落实部门职责。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工商局负责。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的管理和领导,确保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更新和日常管理。市企业信用促进会要协助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预警、风险管理等为主要环节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奖惩机制;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信用促进会+企业”五方联动促进办法,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信用建设、信用监督、信用担保和银行贷款的推荐工作。有关部门要成立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机构,落实主抓领导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管,指导和帮助企业规范信用行为,提高企业信用水平。有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任务的有关部门要按照
6.做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调查研究报告 篇六
关键词:社会信用,建设,措施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 地方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状况
山西省高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全面建设工程是从2004年开始的。当年, 市政府成立了高平市建设“信用高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 两位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政府为启动“信用高平”, 首先抓先导性、基础性工程建设, 专门成立高平市企业信用建设协调小组, 在高平市中小企业局挂牌成立企业信用服务中心, 服务对象为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截止2007年6月底, 高平市中小企业信息网已拥有企业数据3250家, 系统数据量180万条, 容量500兆, 网站访问人数1.35万次, 企业信息查询次数1.1万次。
(二) 金融业征信体系建设状况
1.企业及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情况。
自人民银行2003年机构改革, 增设征信管理职能后, 以企业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核心内容的信贷征信体系已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促进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发挥着积极作用。据调查, 辖内银行机构都能将查询征信系统作为信贷业务准入的第一道“门槛”。截至2007年5月底, 高平市企业征信系统共录入211家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和其它信息, 录入贷款余额15.7亿元。截止2007年6月末, 全辖银行机构共受理各类个人信贷业务5636笔, 总金额8.78亿元;受理个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申请共4170笔。各银行机构通过查询系统, 共拒绝办理个人贷款29笔, 金额达627万元, 占受理业务金额的0.39%。表明银行机构在信贷业务审批中本着审慎性原则, 充分利用征信系统的资源, 防范信贷风险的发生。
2.金融机构对客户的内部信用评级。
(1) 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对客户的信用评级。目前, 高平市农发行和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各有一套对客户信用等级初评办法和标准, 并自成体系, 以此作为对客户授信和放贷等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 (2) 农村信用社对客户的信用评级。高平农村信用联社从2001年开始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部署, 全面展开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镇工作;从试运行信用等级评定的2001年4月至2006年5月, 累计发放小额信用贷款56348万元, 有力地支持了“三农”经济的发展。从2006年7月份开始, 农村信用社参加外部评级机构对借款企业进行信用评级, 截至2007年6月末, 高平市农村信用社共有12户企业参加了外部评级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同时, 对客户的贷款审批, 依照省联社制定的《贷款管理办法》, 经审贷委员会集体研究后, 按规定办理。
(三) 外部资信评级建设状况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 我国先后成立了一些民营征信公司, 一些外资征信机构也在国内开展业务, 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息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兼做征信业务。从2002年开始, 在高平从事信用评估、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社会信用中介机构有5家, 其中信用评估机构有1家、信用征集与调查机构2家、信用担保机构有2家。在高平经营活动的征信机构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民营征信机构, 如鼎诺担保公司等;二是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推动设立的有关中介机构, 如高平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山西联合资信评估公司等。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
1.条块分割, 难以形成合力。
由于行政管理的条块分割, 也带来信用体系建设的条块分割。部门建部门的, 地方建地方的, 部门和地方都按照自己的设想建设信用体系。县域信贷信息资源分散在央行、金融机构、政府有关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等, 由于标准不一、出发点不同, 成为各自独立、相对封闭的主要为本部门服务的内部信息资源。据调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是企业据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定资本金, 但金融机构并不据此对企业进行评级及发放贷款;工商部门对企业评定的“重合同守信用”称号, 在银行评级中往往不具参考价值。各部门间、各部门同金融机构、企业、个人之间的信息沟通还未达成共识, 未形成一个共享的资信信息资料库。
2.信用中介及担保机构缺位。
目前高平市尚无专门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 难以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需求。
3.信用数据瓶颈制约体系建设进展。
首先, 信用信息分散在各部门, 互相割裂垄断, 不能共享, 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有着较大消极影响。其次, 部门信息垄断造成信用中介机构无原料可加工, 信用评级机构和各类市场主体也不易查询或需要付出很高的成本, 增加了征信和企业信息获取的难度, 人为扩大了交易成本, 不利于信用市场主体发展。第三, 部门信用信息垄断将延迟从同业征信向联合征信的过渡时间。
(二) 金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信用评级标准不一, 导致评级结果存在差异性。
从高平市金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情况看, 由于各机构评级的依据、运作模式、评估方式不同, 造成同一企业在不同的金融机构得到不同的评估结果, 因此, 除农业发展银行认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的评定结果外, 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均不认可其他机构的评定结果, 对外部评级结果也是仅供参考, 且外部评级与商业银行自行评级结果差异极大。如目前高平市已由外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的18家企业中, 没有一家企业被评为AAA级企业, AA级、A级企业分别只有3户、1户, 其余企业的信用等级均在BBB以下。
2.企业信用缺失, 信息不透明。
企业财务信用和经营信用缺失, 造成信息失真、不透明, 使得目前资信评级准确性还难以保障。一是中小企业财务信用严重缺失;二是经营信用缺失。
(三) 个人征信系统存在的问题
一是县域人行没有上个人征信系统, 暂时无条件查询使用。农村信用社由于没有上个人征信系统, 无法对个人信用状况进行查询。二是系统管理存在一定盲区。三是个人信用信息更新周期过长。由于个人征信系统中用户信息更新不及时, 甚至有时取得的还是半年前的信息, 造成被征信人的信用记录不全或信息失真。
三、对策建议
1.发挥政府、央行作用, 全面整合现有的数据资源。
2.明确基层央行在征信管理中的管理职能。央行要实现管理征信的目的, 国家必须授予必要的管理手段。一是具有制定借款人信用等级评定统一标准的权力;二是对社会信用中介机构进行管理的权力, 审批和决定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三是对信贷征信管理的检查权力, 依法对征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确保企业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 及时解决征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3.培育和规范市场中介机构。工商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房产中介、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培育、规范和监管工作, 重视解决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自身的信用问题, 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等不法行为, 提高中介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 增强诚信和职业道德意识, 促进信用中介机构健康发展。
4.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努力营造优质的诚信环境。一是构建强有力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联动机制。二是加强信用文化建设;三是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完善诚信道德建设。
参考文献
[1].山西省高平市2004——2006年统计年鉴
7.做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调查研究报告 篇七
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银监会
近年来,主要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快速发展,担保资金不断增加,业务水平和运行质量稳步提高,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担保难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担保机构总体规模较小,实力较弱,抵御风险能力不强,行业管理不完善等,亟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的要求,为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
(一)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在国家用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专项资金(基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地区也要结合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出资人增加资本金投入。对于由政府出资设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担保机构,各地区要视财力逐步建立合理的资本金补充和扩充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服务职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为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的中小企业开展担保业务,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
(四)为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逐步建立主要针对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的损失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以参股、委托运作和提供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发展,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增信、风险补偿机制。
二、完善担保机构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
(五)继续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9号)中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三年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研究完善促进担保机构发展的其他税收政策。
(六)开展贷款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其注册资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转增资本金。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可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七)为促进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对主要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担保
费率实行与其运营风险成本挂钩的办法。基准担保费率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执行,具体担保费率可依项目风险程度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动30%-50%,也可经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同意后由担保双方自主商定。
三、推进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互利合作
(八)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及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鼓励、支持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加强互利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根据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协作,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风险,促进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九)金融机构要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创新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推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政策性银行可依托中小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开展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业务。
(十)金融机构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下放对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权限,简化审贷程序,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对运作规范、信用良好、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担保机构承保的优质项目,可按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四、切实为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
(十一)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中涉及工商、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和其他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凡符合要求的,登记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担保机构可以查询、抄录或复印与担保合同和客户有关的登记资料,登记部门要提供便利。
(十二)登记部门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推进抵押物登记、出质登记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提高服务水平,降低登记成本。同时,担保机构办理代偿、清偿、过户等手续的费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减免。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过程中,有关部门不得指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质物)进行强制性评估,不得干预担保机构正常开展业务。
(十三)各部门和有关方面按照规定可向社会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应向担保机构开放,支持担保机构开展与担保业务有关的信息查询。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实现可公开企业信用信息与担保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五、加强对担保机构的指导和服务
(十四)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由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参加,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推进。
8.做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调查研究报告 篇八
为加快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畅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发„2006‟257号)、《黑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哈银发[2007]67号)、《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齐政发[2006]2号)等政策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当前,受中小企业信息分散、不透明和信用淡薄的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现象十分突出,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亟待推进包括中小企业信用基础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建设、中小企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建设、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报经国务院同意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发改企业 1 [2005]966号)的业务分工,人民银行负责牵头研究建立适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
近几年,我市中小企业贷款增长较快,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仍然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小企业信用基础薄弱。不少企业缺乏信用意识,主观上认为只要有了好项目就可以从银行获得贷款,而银行最关心的是企业有没有好的信用,能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事实上,企业只有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才是获得银行贷款的先决条件。因此,解决中小企业信用基础薄弱的关键环节是帮助企业建立信用记录,并以此来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企业征信系统)采集了已经与金融机构发生过贷款关系的企业信用信息,未与金融机构发生过贷款关系的企业信用信息尚未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作为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就是要将这些没有与金融机构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信用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银行信用信息和非银行信用信息,登记和采集到企业征信系统的子系统——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中,以扩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数据库规模,切实缓解银企间信息不对称,给商业银行拓展业务提供更全面的信用信息服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企业重视和积累自身的信用记录,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信用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信息征集对象。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对象是已取得工 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尚未与银行发生贷款关系的中小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界定标准:按年销售额计,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领域,销售额在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领域,销售额在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
(二)信息征集任务。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要遵循“科学组织、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扎实见效”的原则,多渠道采集中小企业信息,可先从成长型、有信贷需求的中小企业入手,逐步争取为所有中小企业普遍建立信用档案。根据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与企业征信系统比对筛出的全市符合征集的中小企业数量情况,2007年我市要完成1500户中小企业信息征集任务,其中辖区各县(市)不少于100户。所辖县中小企业户数不足100户的,当年要征集所有中小企业的信息。2008年全市中小企业信息征集户数应不少于全部中小企业户数的三分之二,2009年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中小企业的信息征集工作。
(三)信息征集内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数据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及财务购销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合同信用信息、纳税信用信息、质量信用信息、服务信用信息、劳动保障信用信息、环保信用信息、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司法信息、关联信息等数据项。统计时点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内容将会不断发展和完善。
(四)信息征集方法。信息征集实行依托数据源单位征集的方式,以中小企业自行填报为主、收集有关部门掌握的中小企业信息为辅,依托商业性银行机构收集中小企业财务信息和企业经营等情 况。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的认知与支持是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市人民银行将已确定的征集企业名单,下发到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开户行组织企业进行填写。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开户行可通过会计柜台或信贷部门按照征集名单逐一通知企业领取“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表”,指导填写并负责回收,按进度定期送达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
(五)信息录入与更新。各级人民银行要将所征集的中小企业信息进行认真整理、审核,并组织人力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表”录入到企业征信系统中。中小企业基本信息和其他信息在没有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下,一年更新一次;财务、经营指标信息每半年更新一次。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张贵海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银行长肖慧超、市政府金融办主任李建国担任。成员单位由人民银行、发改委、经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安监局、国资委、质监分局、食药监分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负责领导辖区内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内、外部建设情况,协调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工作;积极贯彻传导货币政策,实现金融资源合理配置,信贷资金公开、公平、公正流向中小企业,支持经济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金融办主任李建国(兼)、市人民银行副行长张德担任。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市人民银行调查统计科。办公室工作职责是:负责区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记录、收集、整理、归档、传递(传输)区内中小企业有关信用信息。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机制。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信贷政策的宣传,向企业、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重要意义和信贷政策,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理解和支持,为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有效传导货币信贷政策,增强信贷政策执行效果。中小企业要充分认识建立信用档案的重要意义,树立“请人吃饭,不如建信用档案”理念,积极填报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增加信用积累,争取融资支持,在发展中不断壮大。
(三)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机制。根据职责要求,市政府将对有关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信息质量进行评比考核,对不配合工作,提供信息不准确、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报送虚假信息的企业给予信贷制裁,对信用良好的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四)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由市人民银行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具体管理,按要求对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建立永久数据库,并将数据库文件拷贝到磁介质上,脱机保存,重要的纸质文本文件应永久保存。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的安全管理应符合金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进入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对纸质文档要建 立专用档案室,分企业立卷、规定密级保存,实行专人保管。
9.做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调查研究报告 篇九
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行《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药品行业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以“诚信至上,以质取胜”为主要内容的药品安全诚信承诺活动,广泛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为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药品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国医药政研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诚信文化,开展诚信教育,培育诚信理念,积极协助政府部门推动药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增强诚信意识,形成诚信风尚,完善诚信制度。
信用体系建设状况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发布不久,在2015年7月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财经司领导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目前我们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总体来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差距还是比较大,社会上还存在着大量的诚信缺失问题。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学术不端、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不仅对整个社会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 也对我国的国际形象造成很不好的影响。据有关方面统计,每年我国企业因为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6000亿元,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有专家估计,我国市场交易由于缺乏信用体系,使得无效成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至少为10%至20%。另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引用调查资料显示,因信用缺失造成企业直接或间接损失每年高达5855亿元,受此影响GDP减少2个百分点。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穆尔曾经尖锐地指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从长远看,最缺乏的不是资金、技术和人才,而是信用,以及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的机制”。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过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企业的诚信缺失现象大量存在,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诚信缺失现象,导致了不良后果。作为事关百姓生命安全的药品行业,“不良行为”也不时被查获和曝光。主要表现在偷工减料、制售假劣、炮制虚假概念蛊惑消费者、偷换概念价格欺诈、广告浮夸不实宣传等方面。这些现象是药品企业失信的典型表现,社会对药品企业的信任危机凸显。大量事实说明,药品领域的诚信缺失已经成为急需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
造成企业诚信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企业欠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核心价值观特别是逐利性价值观,是企业信用缺失的主要内在原因。市场经济条件下,惟利是图、金钱至上的经营理念支配了一些企业的经营行为,在利润的驱动下以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以获取暴利;一些经营者信用意识淡薄,认为“无商不奸”,坚守信用就不能赢利;另外,我国信用评价机制不健全,没有完全建立起社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企业资信评价缺乏一套全国统一的评估办法;法制不健全,打击制裁不到位,力度相当有限,客观上纵容了不讲诚信的企业行为等等,这些因素是企业信用缺失的重要外在原因。
诚实守信是药品企业的传统价值理念
企业要想长远发展下去,必须建立诚信为本的企业文化,把诚信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我国药品行业中,有一批百年老企业和蓬勃发展的年轻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始终坚持诚实守信,把诚信作为企业的价值理念。著名的中药企业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创建于1669年,至今已有347年历史,从创业之初就提出了在义与利的关系上,重义在先,通过义而获利,坚持“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诚信价值理念,确保产品诚信、行为诚信、市场诚信。华北制药是有六十年发展史的老国企,多年来不管企业遇到什么困难,一贯坚持国企的优良传统,以“正”铸牢诚信,品质赢得信赖。
“人无信不立,企无信难存”。企业诚实守信,就会收获丰厚的回报和长远发展的希望。诚信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壮大的基石,更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永恒主题
建设诚信文化,推动药品企业信用体系
一要大力宣传诚信理念,倡导诚信价值观。国务院的相关文件中,把“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什么是诚信?诚即真诚、诚实;信即守承诺、讲信用。诚信的基本含义是守诺、履约、无欺,是一种准则、一种品行、一种责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价值理念范畴的基石。药品企业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做人、办企业的基本准则,使诚实守信价值理念成为企业的核心文化,使员工认识到不讲信用可耻,企业社会信誉将会随着每一次失信行为而降低。要树立起“一诺千金”、“诚信为本”的良好信用意识和观念,营造一个“诚实守信光荣、背约失信可耻”的大环境。要使企业认识到,良好的信用是企业的有利资源,是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它可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赢得市场,赢得生存和发展机遇。
二要大力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诚信文化。我国诚信道德是根植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上,经历长期的商业活动、经营实践逐步总结形成的。它有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包括:公平交易、货真价实、笃守信用、童叟无欺、和气生财、“诚交天下客,誉从信中来”这些广为流传的格言。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反映了重诚信、讲谦和的经商作风。对于义利关系,我国优秀传统文化首先主张“义以生利”、“以义取利”、“取之有义”、“信载义而行之为利”,而不能“见利忘义”“经商之道首重信”,即以信誉赢得顾客,其次讲义,第三才是利,决不能把利摆在首位。弘扬诚信文化就是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诚信文化,引导企业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道德追求的关系。
三要大力推进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指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是引领社会成员诚信自律,提升社会成员道德修养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企业诚信文化建设要从培养诚信精神、诚信意识入手,树立正确的诚信观。首先,要在企业内部确立诚信的共同价值观和信念基础,这是企业诚信文化建设的前提;其次,要在企业内部培育诚信文化,培养和强化企业员工的诚信文化理念,使其真正深入人心,融入到日常工作规范中,成为个人和企业必不可少的精神财富;再次,要注重企业诚信行为的培育,包括企业集体行为,企业领导的行为,企业先进模范人物的行为和企业员工的行为。企业群体诚信行为决定着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的好坏,是企业以优质的产品销售和市场管理取信于消费者,取信于社会的重要保证。
四要完善企业诚信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在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工作中,企业必须要有总体思路。一是目标。要不断提高企业和每个员工的诚信度,使其成为备受社会尊重的诚信企业;二是主体。主体是全体员工,分为各级领导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其中,各级领导人员是建设工作的关键,要在诚信上做出表率;三是理念。将诚信作为企业的基本价值观和基本行为准则,以诚信赢得股东、用户、供应商和社会各界的尊重;四是教育与制度。要做到以教育引导为基础,增强员工的诚信意识。以制度建设为保证,规范员工的诚信行为,使员工自觉执行制度。
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含企业信用评价、质量信用体系征信、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等方面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不能指望开几次会议,建几项制度一蹴而就。药品企业必须从自觉培育诚信理念,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做起,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企业和员工的自觉行为规范。
(以上摘自作者在中国医药企业诚信文化建设论坛上的致辞)
10.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篇十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会议研究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协调各科室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根据县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组织制定了县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将各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并组织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做好数据归集、开展信用监管等。
(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县供销社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从信用信息的种类、信用信息的采集、失信行为的认定、失信记录的管理、失信告知与申辩、信用信息的利用等方面明确了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要求,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基础。
(三)落实信用信息归集。根据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更新。
(四)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培训。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组织县社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培训,传达学习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对机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各科室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学习,积极引导我们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意识,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认真贯彻落实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工作任务。按工作要求,如期报送相关材料,主动开展知识教育、政策宣讲、主题讲座、专题研讨等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科室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目标、工作责任不明确,没有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日程,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不得力。二是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县社虽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的工作责任,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还没有形成各负其责、名司其职的工作合力,工作中还存在着推拖等现象。三是抓落实的力度不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对各科室人员少,没有专人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全面落实,影响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分工,结合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针对目前各科室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存在的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下一步通过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重点提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明确各科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组织人员定期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强化各科室工作责任,督促抓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
(三)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推进工作法制化建设,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规范行政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制定完善的信用信息归集制度,明确县社信用信息归集的名称、范围、时间等,定期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2
根据《关于报送20xx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自查报告的通知》(歙信用办〔20xx〕1号)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梳理,现将我乡20xx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提高重视,加强组织保障。及时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会,会上传达上级有关部门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总结我乡工作进展情况,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大诚信文化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为推进全乡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民众信用意识,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微信推介等公共舆论工具解读信用政策法规、普及信用知识、宣传信用建设成果等,加大对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引导力度,使广大群众信用意识大大增强。并积极开展诚信教育,组织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开展信用培训,观看失信惩戒警示教育片。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透明型”政府
按照xx县政务公开办的安排和布署,扎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和网上政务公开制度,加快我乡政务公众信息网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信息化建设,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民主决策的透明度,同时,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四、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公示
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根据20xx年权责清单,梳理形成我乡20xx年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事项目录,并及时在xxx市政务公开网站公示。
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
当前我乡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度、社会化程度都相对较低,各项制度、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以信用文化建设为基点,建立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增强农民群众的诚信观念,强化征信宣传教育,实现征信宣传常规化、扩大化,不断强化农民的信用观念。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全乡总体工作之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自觉主动地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落实能力。
(三)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建设。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建设,规范诚信信息征集管理,完善诚信档案相关制度,优化诚信档案内容,将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扎实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惠州市惠阳区关于贯彻落实<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工作方案》和《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区交通运输局认真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以党员先锋车队为载体,通过党员示范岗等示范引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大力加强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强化行业服务质量监督
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我局对全区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驾培学校和出租车司机和驾培教练员服务质量情况开展了20xx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经考核,由区级考核的客运企业中6家评定为AAA级,1家评定为AA级;2家出租车企业评定为AA级;驾培机构中1家评定为AAA级,4家等级评定为AA级;1家评定A级。
三、加强驾培维修行业诚信考核工作
在驾培行业管理工作中,我局严格监督驾校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培训,深入推进维修行业诚信考核工作,营造行业诚信经营氛围。今年1至10月份,我局业务部门完成对学员科目一审核19685人,科目二审核15306人,科目三审核10360人;在维修行业管理工作中,根据市交通运输局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精神,逐步推进我区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争取年底通过达标考核。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自查报告
20xx年,X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组织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一是及时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文件要求的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各单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开展有组织、有部署、有分工、有成效。
二是先后印发了《X区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颍东X区20xx年“信用X”宣传月活动方案》、《X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X区区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20xx年版)》、《X区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xx年版)》等文件,围绕“双公示”和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联合奖惩和信用分类监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信用宣传教育等方面明确各项工作内容,切实抓好落实。
三是召开X区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强化工作调度、加强部门交流、增强业务水平,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不断强化。
打破信息孤岛,大力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建立动态更新的信用信息记录。依托“信用X”共享平台,广泛、机制化采集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信用信息,重点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报送市平台“双公示”信息6561条,重点领域公共信用信息35927条。
(三)信用联合奖惩不断发力。
联合区法院、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守信主体在经营、新公司注册、文明单位评选、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不良信用主体及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或禁止,真正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督促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有效提高诚信意识,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促进以信用监管手段优化营商环境。20xx年,在建筑、交通、房地产、化工、农业、教育、医疗、旅游、养老、印务、食品等领域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共47例。
(四)信用信息查询应用不断拓展。
一是建立信用信息查询机制,将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嵌入我区各项业务工作流程,涉及项目备案、资金申报、文明单位评选、纳税评价等方面,在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全面开展信用信息查询工作,做到“逢办必查”“逢报必查”。
二是认真落实联合奖惩,通过查询信用记录,对信用良好的信用主体优先受理审核,对有不良记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相关申报事项,督促失信主体及时履行义务、修复信用记录,积极促进“守信处处畅通、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诚信氛围。截至目前,查询市场主体信用情况260例,督促修复信用记录11例。
(五)诚信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在文化、教育、食品安全、诚信经营等方面积极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区信用办联合颍东经济开发区举办首届园区“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对21家“信用示范企业”进行表彰,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增强金融机构对企业信贷投放信心。开展颍东区“讲文明守诚信”倡议承诺签名活动,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制作“信用颍东X”宣传教育单页,推动开展“诚信进机关”“诚信进校园”“诚信进医院”“诚信进企业”“诚信进乡村”“诚信进社区”等活动,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
(六)信用承诺、信用分类监管探索推进。
全面摸排,梳理全区可开展信用承诺的审批事项,印发《X区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xx年版)》,在农业、环保、教育、医疗卫生、建筑、文化、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等领域,开展主动公示型、审批替代型、信用修复型和行业自律性等信用承诺试点工作。
强调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开展行业信用分类评价、分类监管,对评价为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全面落实联合奖惩、增加抽查比例,积极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优化市场环境。
二、存在问题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信用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信用信息覆盖领域不广,数据报送数量距市信用办要求还有差距。
二是联合奖惩主要集中在行政审批、新公司注册、文明单位评选、政策支持等方面,范围还不够广泛。
三是信用信息查询应用还处于初步阶段,应用领域还不够广、信息使用还不够深。
三、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按照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及要求,围绕工作责任、工作重点、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严格落实市信用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和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报送要求,加强信息归集力度,拓展信息归集范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双公示”信息和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应示尽示”。
(二)深入推进联合奖惩。
完善“红黑名单”认定、管理和使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红黑名单”信息查询,联合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扩大奖惩范围、拓展奖惩对象、加强奖惩力度,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奖惩大格局。
(三)广泛开展信用查询。
按照市信用办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广泛开展信用信息查询应用的要求,将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嵌入全区各项业务工作,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环节,全面开展信用信息查询工作。通过查询信用记录,对信用较好的市场主体实行“容缺受理”,对失信主体实施责令整改、通报、增加检查频次、限制申报相关事项等措施,积极营造“守信处处畅通,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诚信氛围。
(四)加大失信专项治理力度。
按照上级有关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失信主体整改,强化信用宣传、培训和修复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各级党群机关、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四类主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政务诚信,保证政府信用不受损。对国家、省、市发布的我区相关领域黑名单进行核查确认,依法依规对核实后的相关失信主体实施惩戒,督促其纠正失信行为、及时恢复信用。
(五)持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持续性开展“诚信进机关”“诚信进校园”“诚信进医院”“诚信进企业”“诚信进乡村”“诚信进社区”等活动,创新性开展重点领域信用示范评选活动、文明诚信倡议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阜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争取列入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作出应有贡献,为努力实现“诚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3
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在国内率先开展探索实践以来,一直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市委的关心和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市委提出要着力构建“诚信上海”。20xx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xx—20xx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围绕建设“四个中心”的目标,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推动各领域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共享和使用,成效逐步显现。
一、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一)完善推进机制,注重顶层设计
社会信用体系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其建设工作需要各类主体的共同努力。20xx年,本市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20xx年,成立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并将其设在原市信息委,联席会议更名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20xx年,市政府调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征信办。同时,各区县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推进机制。20xx年机构改革时,明确市征信办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20xx年6月,市政府再次调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并恢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原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征信办。目前,两位副市长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两位市政府副秘书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和市政府职能部门、市高院、市检察院、中央驻沪机构、区县政府等,共68家。
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本市一贯注重顶层设计。20xx年至今,本市先后印发了两部“意见”、一部“五年规划”和三部“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每年印发工作要点。20xx年,根据市委要求,市政府组织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各有关单位开展了上海社会信用体系新一轮发展调研,形成了总体运行框架总报告和29个子报告。在广泛听取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市政府印发了《三年行动计划》,在五个方面提出了47项具体举措,共涉及40个委办局、17个区县,并聚焦建设市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工商管理、环境保护、民政管理、政府采购、政府诚信与公务员诚信等12个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强化奖惩,着力解决现实紧迫需求。《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作为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顶层设计,确立了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一轮发展运行框架。20xx年8月29日,本市召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出席,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全面启动了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基本框架
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要推动形成符合发展需要和国际惯例的信用监管法规体系,牵头设计信用制度框架、标准以及政策层面的制度性安排,营造和维护有序竞争的信用市场环境,以联动奖惩来约束社会各主体,进一步加大失信成本,强化守信激励。本市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一贯重视制度建设,《意见》及20xx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均提出“以制度建设为核心”。通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批与信用相关的.制度性安排,并持续推动制度完善和配套,规范和促进了信用信息的记录、共享、使用、保护以及信用服务业发展。
在地方性法规层面,20xx年以来,本市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中嵌入了社会信用制度安排;20xx、20xx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暂定名)被列为市人大立法预备项目,正在加紧开展研究起草工作。在政府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层面,20xx年以来,本市制定实施了《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等2件政府规章,出台了《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20xx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与使用办法》和今年5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中,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记录、共享、使用信用信息都作出了规定。在标准、目录、指南等技术层面,围绕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和使用等,本市于20xx年前后发布实施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规范》、《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标准(试行版)》、《商业征信准则》、《中小企业信用评估准则》;近年来,围绕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公开和使用,编制发布了《行政和司法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报告指南》、《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xx年版)》等,并正在研究促进企业、园区、平台等加强信用管理的标准规范。此外,全市各部门、各区县围绕本部门、本区域的管理和发展需求,在政务、金融、公用事业、商业等领域,围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资源分配、行政审批、风险防范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了120余项制度性安排,初步形成涉及面广的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机制,信用奖惩不断强化。
(三)梳理数据基础,建设运行平台
数据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信用奖励和约束机制的实现,依赖于信用信息的记录与传播。政府部门掌握大量信用数据,也数据开发利用的条件。《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确立的运行框架,将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建设作为本市新一轮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20xx年,市政府将市信用平台建设列为重点工作,着力加以推动。该平台主要归集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等负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生成或掌握的与法人、自然人信用相关的登记类、资质类、监管类、违约类、判决类、执行类等信息,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依法面向社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和比对等服务,为全社会的信用联动奖惩提供支撑。
在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下,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征信办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信息记录,梳理数据家底,于去年4月、7月和12月开展三轮数据确认工作,同步梳理政府部门、信用服务机构的数据需求,提高数据归集的针对性。今年4月30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xx年版)》正式发布,全市67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向市信用平台提供数据,平台归集信息1249项,涉及法人138万个、自然人2400余万人,可提供查询的数据近3亿条。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中心积极推进市信用平台建设,市信用平台于20xx年6月3日按计划面向政府部门开通试运行,12月31日面向信息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开通查询服务,自贸试验区服务窗口同步开通,20xx年4月30日正式开通运行,面向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提供服务。43个政府部门在市信用平台开通了323个部门用户查询账户,形成18项应用合作意向;法人信用信息查询超过1.5万次,自然人信用信息查询超过250万次。此外,同步促进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推动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保障和促进了社会对公共部门、金融行业和市场信用信息的综合利用。
(四)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应用推广
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要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关键是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在推动应用上下功夫。当前的重点就是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使用,以及基于公共信用信息再开发的各类信用产品的使用。按照《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聚焦重点领域,以政府应用为示范,以市场应用为重点,发挥信用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不断加大市信用平台的应用推广力度,积极推动信用产品使用。
服务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形成自贸试验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基本完成相关信用信息目录梳理,设立市信用平台自贸试验区服务窗口和子平台。对3200多家进出口企业、17000多名试验区企业法人代表等实施信用核查。市经济信息化委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金融管理部门等共同研究应用信用信息加强相对人管理,推动建立“事前诚信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制度,防范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中的系统性风险。
服务政府职能转变。使用信用手段优化管理和服务,工商、税务、食品药品监管、环保、质量技监、海关等部门和长宁、宝山、金山等区县都推出信用分类管理和配套奖惩举措,在提升管理效率的同时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市统计局强化对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一些部门和区县开展行政审批中使用相对人信用记录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以及浦东、杨浦、徐汇等区县,应用信用信息优化公共资源分配,将查询相对人信用信息或使用信用产品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前置环节,将公共资源向信用良好的主体倾斜。市公务员局开展诚信核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率先在公务员评优中使用个人信用记录,并拟在公务员考录环节使用信用报告。
服务城市运行和民生发展。各有关责任部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试点,完善信用制度安排,在建设市场招投标、交通港航企业和驾驶员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加强特定人群信用管理,市司法局发布管理办法,加强对律师等五类法律服务人员的信用管理;上海银监局加强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管理,并促进金融行业内信息共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居住证积分管理中,探索将失信行为列为减分项;长宁区探索对“四医联动”帮困人员、群租人员等加强信用核查。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利用市信用平台对互联网企业开展信用核查,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服务经济转型发展。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协会推进诚信建设示范区、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信用服务示范平台等示范试点。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加强系统建设,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信息共享。支持市信用平台以专业机构为依托,面向人才市场、会展行业、金融机构等提供信用服务。
(五)培育信用行业,促进行业自律
发展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行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市场、发展产业。目前,上海是国内信用服务机构集聚度的地区,全市有备案信用服务机构86家,业务覆盖企业征信、个人征信、信用评级、企业信用管理等领域。20xx年,行业总营业收入8.32亿元,同比增长近7%,整体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业内机构出具企业信用报告约46.6万份,涉及应收账款管理金额45.62亿元,涉及主体评级对象贷款余额6.46万亿元。
在行业发展方面,市信用平台为信用服务机构采集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通道。各有关政府部门通过示范使用信用产品,扩大信用服务市场。市经济信息化委通过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信用服务机构研发产品、推广服务。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了信用服务机构综合排名评价指标体系,认真落实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征信机构学习研讨《征信业管理条例》,定期编辑出版《上海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报告》、《上海市信用服务指南》。
(六)营造诚信氛围,拓展区域合作
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每年举办“诚信活动周”,每五年举办一次“诚信活动月”。20xx年“诚信活动月”期间,组织各委办局和区县开展了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建设成果展等120多项活动,逾5万名市民参与。
设立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每年资助公共安全、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的项目约20个,20xx年专项资金额度将达到1000万元。
开展企业信用管理、从业人员信用能力提升等培训,编写出版《上海市公务员诚信建设知识读本》,并纳入市公务员培训课程。
稳步推进“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共同探索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应用合作机制,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协议书》,联合公示了长三角地区186家备案信用服务机构名单。“三省一市”信用服务机构联合发布了《长三角信用服务机构规范服务倡议书》。
总体来看,本市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局良好,《三年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有望如期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促进和保障了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要求,形成了具有上海特点的建设与发展模式,在国内保持了地位,得到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和市委的肯定。
二、当前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制度层面,对公共部门掌握的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的公开或面向社会提供的程度较难把握,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广度、深度和归集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尚处于探索阶段。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缺乏相应法律规范、受到条线规范制约、现有工作机制较难支撑、各方面认识差异较大等。今年5月刚发布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对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已有初步安排,但随着市信用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可能会有预料不到的问题出现,需要我们不断完善信息目录,加强信息分类分级管理。此外,信用惩戒措施的刚性有待增强。目前,在行政性惩戒方面,缺乏有力的依据,调整行政业务流程和管理方法需要较大投入;在社会联动惩戒方面,因各类信用信息获取难度较大、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相对较弱,尚未形成风气。《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和使用办法》虽然为行政性惩戒提供了一定的原则、依据,但其法律位阶不高,要将其作为工作依据,还存在一定难度。
在技术层面,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部门和单位在相关工作中并不要求记录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号码,各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在市信用平台、市法人库、市实有人口库之间,需要进一步加强联动与协作,以满足社会对市信用平台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此外,市信用平台在查询的便捷性以及用户体验方面,也存在改进空间。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20xx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年)》,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今、明两年是全面落实本市《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继续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和创新导向,着力巩固工作成果,深化工作内容,拓展工作范围,延伸工作链条,创新思路方法,突破应用瓶颈,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健全制度规范
力争在地方立法、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指南等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积极跟踪国家信用立法进程,推进落实《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争取《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暂定名)研究起草取得成果。各有关部门、区县将加强信用制度建设,着力健全信用信息、信用产品使用和信用联动奖惩的制度性安排。逐步健全政府部门公开信用信息、使用信用报告、依托第三方开展信用评价的工作标准和制度安排。
(二)完善市信用平台
将市信用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作为政府数据开放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市信用平台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模式,推动自然人、法人信用信息的跨领域、跨部门共享和应用。围绕特定人群、重点领域管理等应用需求和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化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工作,拓展市信用平台的数据归集范围,增强归集数据的有效性和指向性,健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建设和完善重点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逐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和社会信用信息的互动共用。
(三)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全面总结12个重点领域13个试点专项的经验成果,进一步围绕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发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等需求,探索建立信用管理长效机制。重点强化政府示范应用,着力探索信用信息和产品在城市管理、市场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特定人群管理以及公共资源分配中的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刚性要求。强化市场应用,重点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发展中的应用;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应用信用手段防范经营风险,扩大业务范围和经济规模;鼓励社会组织应用信用记录加强自律规范,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四)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推动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管理,扶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研究落实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信用服务行业与金融等服务业以及制造业协同发展,创新研发信用服务产品,支撑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等加快发展。总结深化信用管理示范达标试点等工作成果,以行业协会为依托,拓展应用范围,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加强行业规范和自律,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五)培育诚实守信环境
积极传播信用管理理念和方法,大力推进“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总结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秀成果,举办“诚信活动周”,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企业、公务员信用管理培训,引导企业和市民珍惜自身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拓展区域合作,组织落实区域合作重点任务,争取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信息共享交换、重点应用领域信用联动监管等方面取得突破。
(六)完善规划计划和组织推进机制
积极对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年)》,尽早谋划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本市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多需求,带来了更多挑战。市政府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继续加强与兄弟省市的通力合作,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探索推进信用制度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用,推进建立广覆盖的信用奖惩机制,努力营造“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氛围,加快建设“诚信上海”。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4
9月2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调度会,对前期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今后的工作任务和措施作出了明确要求。
会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及时传达了王市长的讲话精神,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为了强化和推进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气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宿政办发20xx171号、172号文件中要求的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明确专人负责信用记录核查实施工作,确保工作开展有组织、有部署、有分工、有成效。
二、加强应用,推进信用核查。
我局作为信用核查首批试行单位之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施放气球资格证发放两项行政管理事项中推行信用核查,加强信用体系信用。9月5日,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就信用核查的时间节点、阶段以及核查实施的主体、核查结果的应用等方面进行了研究,积极构造诚信氛围,促进良好社会风气形成。目前,《宿迁市气象局关于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核查的实施办法(试行)》正在走公文流程。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者,结合失信类别和程度,严格落实失信惩戒制度。
三、自我加压,打造诚信机关。
近年来,我局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打造诚信机关形象。一是政务公开,凡是我局行政许可项目,均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一站式办结,办理结果向社会、向行政相对人公开。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尽量压缩办结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便捷服务对象。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5
今年以来,香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始终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廊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加大信用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力度,对20xx年成立的信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香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强力推动信息共享和信用产品应用,并将各项工作职责延伸到各镇、街道、园区,形成了覆盖全县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根据《廊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先后出台了《香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全县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广应用信用产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具体措施等,形成了较为完备、有香河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体系。
二、信用信息报送等常规工作进一步规范
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监管平台,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市政府通知精神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明确要求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香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廊坊市公共信用监管信息归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及时准确地对信用信息进行归集使用,定时更新信用数据库,确保信用建设和信息化数据准确性。县政府信用办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对于信用信息上报不及时,工作拖沓,提供虚假信息的单位给予差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我县已与市政府专网实现了信息实时传输,各部门,各镇、街道、园区的政府专网连接也正由相关部门进行设计规划,并准备在网络建成后实行轮训制度,每年定期对信息报送人员进行培训,以满足信息技术的更新和政务应用系统升级的需求。
三、信用产品应用进一步深化
一是在项目建设上。县委、县政府信用准入制度,在各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严把企业信用关,坚决杜绝失信企业进入。并明确要求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过程中使用信用报告,将信用产品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投标、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行为的重要参考依据。目前我县参与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和投标单位,全部使用信用报告且中标企业均符合信用准入标准,确保了项目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是在平台搭建上。依托县工商局企业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全县企业信用记录平台,所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销、吊销、年检、巡查及其他与信用有关的信息全部录入系统,自动生成信用等级【A级(守信标准)、B级(警示标准)、C级(失信标准)、D级(严重失信标准)】,实行分类监管,严控重点、热点行业,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共享各行各业的严重失信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失信惩戒的联动监管约束机制。
三是在金融服务上。通过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行政单位征信信息管理系统和自然人信用管理系统,对金融机构贷款投放提供信用查询。对守信企业予以大力支持,并实施相关优惠政策,对失信企业予以金融联合制裁和惩戒,不断净化社会信用环境。同时制定实施了《优质客户贷款限额管理办法》、《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管理办法》、《农村信用社优质客户贷款限额管理办法》等一些列信贷政策,信用至上的金融生态体系日臻完善。
四、诚信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
围绕《香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和学校、社区、社团组织的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户外广告、商户LED屏幕等多种手段,加大对守信企业、个人先进事迹的宣传,提高全县人民对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真正从社会舆论方面引导人们的行为,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树立起失信可耻、守信光荣的道德准则,养成良好的信用观念,不断构筑起诚实守信的群众基础。同时要求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确定适合本行业的信用文化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更加关注、关心、支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和良好社会风气。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政府信用导向。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企业和个人是三大主体,其中,政府信用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的作用。在未来工作中,香河县各级政府部门率先垂范,有诺必践,提高社会公信力,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服务政府、廉洁政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政府诚信建设带动全社会诚信建设。
二是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依托政府监管部门、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建立联防机制,对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公示、警示、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和降低信用等级等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失信联防机制;对信用良好的有关企业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在工商年检、税费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优惠或便利,逐步形成“诚实守信、终身受益”的正向激励机制,促使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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