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制度

2024-08-23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制度(共10篇)(共10篇)

1.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制度 篇一

质量事故处罚办法

1、目的: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事故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各类产品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工序质量,促使全体员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质量意识,认真执行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杜绝或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处罚细则: 公司各类产品生产过程首件和首批必须送验,凡未经首检的产品不准批量(>200件)生产。操作者必须取得检验员判定合格的首件之后才可以进行批产。如不按规定执行首检程序给予操作者罚款10元/人次,如果所加工生产的产品或其附件造成成批报废和返工,一切责任应由操作者承担。给与当事人罚款30~50元/人次。该操作者的直接上司负领导责任与当事人一起处罚。生产过程中如若首件或首批不合格,而检验员未能及时检出所造成的成批报废和返工产品,检验员应承担主要责任,如属于外观质量不合格则按检验员承担60%,操作者承担40%计算;如果如属于通过测量手段反复检查不合格则按检验员承担80%,操作者承担20%计算,给与当事人罚款20~100元/人次。如生产过程中操作者的首件或首批加工合格,因检验员错检/错判为不合格而造成的停产或操作者按错加工所造成的废品或返工,检验员应负全部责任。每发生一次错检/错判给与检验员罚款20元。正常情况下,检验员应该在操作者送检首件后15分钟内回复操作者是否可以生产或待判等信息,如发生因检验员工作失误造成的影响生产效率给与检验员罚款10元/次。首件或首批虽经检验合格,但在应该检验频次(不超过2小时)之内所加工过程中,由操作者的失误导致报废和残次品时,操作者应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需按报废金额(销售价格)的20%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在加工过程中,由操作者的失误导致报废和残次品时,操作者应将其及时放入红箱子中,若发现不合格品没有被放入红箱子或红箱子被移作它用,给予操作者或当事人罚款10元/次。如有故意隐藏或转移不合格品和残次品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罚款30元/次。正常生产过程中由于加工时间长,巡检人员未能按规定执行巡检或操作者未能按规定执行自检,所造成的批量(>200件)挑选、返工和报废。则巡检人员、操作者均应负一定的责任(检验员50%,操作者50%),视情况给予该巡检员与操作者进行经济处罚各20~100元/人次。正常生产过程中,因巡检人员责任心不强或工作疏忽所致的对产品件质量的错误判定,所造成的批量(>500件)挑选、返工和报废。由巡检人员应负全部责任,视情况给予该巡检员与操作者进行经济处罚各30~100元/人次。正常生产过程中,对所发生的不合格品或可疑品由巡检员进行标识,由操作者应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生产部主管人员的指令进行处理(挑选/返工/返修/报废等),如没有及时进行上述工作,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进行承担,视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与当事人罚款20~50元/次。公司各类产成品在办理入库时,必需通知成品质检员进行质量检验。如没有经过质检员质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就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应承担主要责任,给与库管员罚款20元/次。办理入库人员罚款10元/次。如果造成产成品在库抽检发生批量不合格或影响交付,则进行加倍处罚。公司各类产成品在办理入库时,如果经成品质检员质量检验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不应办理入库手续,如造成成批挑选和返工产品,由成品质检员进行标识,由制造课进行隔离/返工/返修/挑选。具体处理方法按第2.7条执行处罚。

公司各类产成品在办理入库时,成品质检员未能按规定执行入库检验,或没有及时进行质量检验、以及没有及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不合格品(批量)流入仓库或影响交付,视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与当事人罚款20~50元/次,如果造成不合格品(批量)流入至顾客处则进行加倍处罚。公司各类产成品经检验员质量抽检合格后,如在仓库内或出厂发货时发现质量问题,若发生成批质量事故,检验员应承担主要责任,具体处理方法按第2.2条执行处罚。如在100%检验(或装箱)时发现质量问题,如果属操作者没有自检所导致的质量缺陷,如能够追溯到操作者则给与操作者罚款10元/件,如不能追溯到操作者则给与生产部门(班组)罚款20元/件(从集体工资中扣除)。同时给与发现者奖励10元/件。如在出厂售后发现质量问题,如果该问题项目有经过百检,如能够追溯到百检人员则给与百检人员罚款10元/件,如不能够追溯到百检人员则给与百检人员班组罚款20元/件(从集体工资中扣除)。如在出厂售后发现质量问题(外观或目视可判定)(≤10件),如果该产品没有经过百检则由生产部门承担责任。具体处理方法按第2.14条执行处罚。如在出厂售后发现质量问题(>10件),且该产品没有经过百检,由公司组织生产部、品管课、技术等部门人员进行责任划分。并按划分的结果进行经济处罚。如能够追溯到主要责任人则给与主要责任人罚款30元/次,次要责任人罚款10元/次。如不能追溯到个人则给与主要责任部门(班组)罚款50元/次,次要责任部门罚款20元/次。由于工艺图纸、工艺文件、检验文件、作业指导书的差错所造成的废品,应追究相关(以上各项)人员承担责任。给与主要责任人罚款20~50元/人次。情节严重者需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现质量事故之后,操作者、检验员应及时向车间领导、品管课如实反映事故的真相,任何人不得夸大、缩小和隐瞒,如发现弄虚作假,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处罚20~50元/人次。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制造课人员必须听从检验员的处理意见。特殊情况可上报上级领导进行协调解决,如果不听从检验员的处理意见给与当事人处罚50元/次,由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当。

3、几项规定和注意事项:

3.1、发生以上各类质量事故,如果属于生产领导(班组长以上)人员、技术人员、质保人员、公司领导人员等授权进行生产、或违反程序进行作业所导致的质量事故,经调查属实,授权人应承担主要责任,可免除对当事人经济处罚,所有经济处罚由授权人承担。

3.2、各部门领导应根据本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签署具体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理意见和日期。并上报管理课进行通报处理。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必须落实到具体人,不能含糊地写“某某班组(部门)”。

3.4、各产品如出现严重的质量事故,经技术、品管课同意回返工/返修的,必须由相关部门开出返工返修通知单送达责任车间,然后,按返修内容要求进行返修加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经检查员确认后方可入库发货。

3.5、对较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应由公司品管课送交副总,并由副总签署处理决定。

4、本处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未尽事宜及未完善部分,将通过一段时期的实践后,再予以修正完善,其修改权属于公司品管课。

编制:审核:批准:

2.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制度 篇二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原因分析

从多年的实践经验来看, 目前造成建筑工程质量失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 既有经济和社会的原因, 也有技术方面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违背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指出,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但是, 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现象屡禁不止, 如“七无”工程:无立项、无报建、无开工许可、无招投标、无资质、无监理、无验收;“三边”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这样的工程往往因腐败现象、地方保护以及项目业主为利润违规修改设计、降低标准, 使工程质量失控。

2、工程勘查不到位。

地质勘察过程中钻孔间距太大, 不能反映实际地质情况;勘察过程走过场, 勘察报告不准确, 不详细, 未能查明诸如孔洞、墓穴、软质土层等地层特征, 致使地基基础设计时采用不正确的方案, 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结构失稳、上部结构开裂甚至倒塌。

3、设计标准低和存在缺陷。

结构方案不正确, 计算简图与结构实际受力不符;荷载或内力分析计算有误;忽视构造要求, 沉降缝、伸缩缝设置不符合要求;有些结构的抗倾覆、抗滑移未做验算, 有的盲目套用图纸;有的建筑本体设计标准低, 后期装修却大量增加载荷。这些都是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

4、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

主要有: (1) 施工人员不具备上岗操作的技术资质, 盲目蛮干。 (2) 不按照图样施工, 不遵守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其他技术核定制度和管理制度, 主观臆断。 (3) 施工管理、组织、技术措施不当, 违章作业。 (4) 不重视工序的质检和验收, 一味赶进度, 赶工期。 (5) 使用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半成品、构件等。这些必然会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5、建筑质量标准形同虚设。

我国已发布3300多项工程建设类标准规范, 涉及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全、质量、卫生、验收等各个环节。然而, 这些写在纸上的标准根本没有真正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使每项工程都成为“矗立在标准上的建筑”仅是一句空话。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工程项目管理。

首先, 要实行项目经理职业化管理。项目经理必须受过培训, 并且具有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要制定项目经理任用制度, 健全项目经理管理制度, 明确项目经理的责、权、利、险, 遏制不良现象。同时要加强项目经理后备人选的培养和作风建设, 让他们有机会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助理或见习项目经理岗位上锻炼, 并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提高业务素质。

其次, 要坚持精干高效.结构合理、“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原则.做到对项目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弹性化, 对项目部管理层人员要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阶段的要求, 在各项目之间合理组合和有效流动, 实行派遣与聘用相结合的机制。根据项目大小和管理人员性格、特长、管理技能等因素台理组合。防止项目经理自由组阁, 保证项目部管理层整体合力的有效发挥。

2、对施工阶段投资的控制。

在项目组织管理班子中落实投资控制的人员、任务和职能分工, 编制施工阶段投资控制计划和工作流程。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确定投资控制目标。进行工程计量、复核工程付款账单;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定期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的比较。做好工程施工记录, 保存各种文件图纸, 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

3、加强现场施工进度管理。

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主要审查和完善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各项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建设方和施工方关系;预防工期索赔, 以求实际施工进度达到计划施工进度的要求。

用行政方法控制进度, 具有直接、迅速、有效的特点。但要防止领导主观、片面的瞎指挥。让上级和本单位的领导, 利用其行政权力, 发布进度指令, 进行指导、协调、考核;利用激励、监督、督促等方式进行进度控制。

通过管理技术方法进行进度控制, 主要是确定项目的总进度目标和分进度目标;在项目进展的全过程中, 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 及时进行纠正发生的偏离和协涓参加单位之间的进度关系。

4、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

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为全面系统地把质量工作落到实处, 首先要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同时, 还应编写质量手册, 制定质量方针和管理目标.并具有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人、材、机的控制。人是质量控制的核心, 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 要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 增强员工的责任感,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材料是构成建筑产品的主体。在施工项目中对材料的质量控制尤其重要。施工机械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必要手段.是实现施工机械化的重要标志, 并对施工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都有着直接的影响。

施工工序的控制。在项目施工中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 有自然环境、管理制度、员工素质、材料质量等。同时, 施工工序则是形成施工质量的必要因素, 因此, 为了把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转向事前控制, 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 就必须加强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

三、结束语

建筑工程事故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 从国家到地方, 从单位到个人, 从自我约束到社会监督, 从国家立法上的宏观控制到施工单位的具体落实, 不仅要引起每个人的重视, 而且应该全民行动起来。只要各个环节层层把关, 无论质量事故, 还是施工中的安全事故, 都必定得到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范锡盛.建筑工程事故分析及处理实例应用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4.

[2]、王赫.建筑工程事故处理手册[M].北京: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4.

3.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制度 篇三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 安全 影响因素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其中最基本的因素有四种:人、物、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人的因素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差异,这是工程质量优劣最基本的因素;物的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更加复杂、繁多;质量事故的发生也总与某种自然环境、施工条件、各级管理结构状况以及各种社会因素紧密相关。由于工程建设往往涉及到施工、建设、使用、监督、监理、管理等许多单位或部门,因此在分析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对以上四大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和探讨,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1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分析

1.1 建筑材料方面的因素

建筑材料是构成建筑结构的物质基础,建筑材料的质量好坏,决定着建筑物的质量。但在实践中由于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造成质量事故的比比皆是。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会给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1.2 施工方面的因素

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相辅相成,质量隐患往往导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为质量事故埋下隐患。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责任问题做出相应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不按程序操作,导致工程质量事故频发。

1.3 工程技术人员方面的因素

建筑产品的优劣,除了建筑材料全部合格外,最根本是人员的素质问题。提高施工一线技能工人的职业技能和基本素质是提高施工企业整体素质、保证施工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但在中国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已经名副其实地成为工程建设的“主力军”,而这支主力军的素质却令人担忧。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较低,且大部分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因此,由于缺乏质量意识和基本的操作技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也比较多。另外施工技术人员数量不足也是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都可能造成技术工作出现漏洞

建筑管理人才缺乏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人才相对不足,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和重要行业管理人才严重匾乏;人才结构失调;人才布局不合理;优秀管理人才流失势头不减;管理人才制度、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存在严重缺陷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筑业的深层次发展。

1.4 监理方面的因素

建设工程监理直接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因此监理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为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埋下了隐患。现有的工程监理项目多数为施工阶段的监理,尚需向其他阶段发展。监理服务档次不高,绝大多数情况下停留在工程现场的质量控制上,在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方面往往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这就造成有些施工单位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为了赶进度不按施工规范施工,材料上偷工减料,导致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

除此之外,在整个法律法规及标准中没有明确建筑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中检测机构、监督机构及认证机构不同的权力和义务。另外,在建筑法律实施过程中,没有机构针对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修订完善工作滞后。

2解决措施

2.1要加强建筑材料的质量管理。

建筑市场的蓬勃发展,为建材市场提供了非常良好的发展空间,但是有不少建材企业,特别是有些新办的乡镇建材企业,由于技术落后、资金不足、职工素质差和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生产出来的建材产品质量不高,再加上流通过程中经销商采取"回扣"、"好处费"等不正当手段推销产品,致使不少质量低劣的产品用于建筑工程,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加强建材的质量控制,严格把好进货关,确保不合格产品不采购、不使用,只有这样,工程质量才能有可靠的保证。同时,还必须严格检验制度,对不需要进行复试的建筑材料,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要严格审查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在宏观检查上加强监管力度,对宏观检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一律清出施工现场对于需要复试的建筑材料要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确实做到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坚决不允许用于工程施工,从而达到消除事故隐患的目的。

2.2要加强施工人员素质的培养。

据统计资料显示:88%的质量事故是人为失误造成的。这就要求所有从事施工的质量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都应掌握有关的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以优秀的工作质量来创造优质的工程质量。在改革用工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强化质量教育和培训,由于国家用工制度的改革,工人能进能出,人才流动性大,企业有了用工的自主权,现在不少建造企业实行的是合同工、临时工等用工形式,这无疑对企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也存在着诸多弊端。由于临时工的增加,新进单位的工人基础差、技术低、个人情况了解不清楚,很难规范管理,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大量乡村工匠逐步流入到各施工企业一线生产工人主体,其问题尤为突出。他们有的根本不懂什么叫规范和验收标准,只关心完工收钱。因此,新工人来单位后必须进行教育和培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劳动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技术培训,从确保质量出发,因人而异,合理安排工作。所以,要杜绝工程质量事故,一方面要加快用工制度的改革步伐,逐步建立起以合同制工人为主体,以临时工为调剂,相对稳定的、结构比较合理的施工队伍。另一方面,在队伍调整的同时,强化质量教育培训,以增加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发他们学文化、学技术的积极性,提高操作技术,使他们不仅有提高质量的自觉性,而且知道怎样去提高质量,具有提高质量的技能,只有这样,才会为消除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打下坚定的基础。

2.3加强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

目前,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机构是质量监督站。针对建筑市场存在的客观情况,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对多种政策、法规的宣传。随着国家《建筑法》的出台,监督站必须强化政府监督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监督站的职能作用。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准确核验工程质量等级,强化监督覆盖面,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程。加大抽查力度,全面地对施工企业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不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4.质量事故及工艺纪律处罚办法 篇四

(试行)

质量及工艺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原燃材料进厂、生产工艺控制,生产工序和水泥出厂每一个环节出现质量及工艺问题,造成质量事故,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经济效益,为了提高我厂水泥的实物质量,加强我厂水泥生产工艺环节及控制环节的质量管理,使我厂全体员工质量意识更上一层楼,特制定本办法。

一、化验室

1、化验室主任

①、当原燃材料目测达不到要求时要另行堆放,否则,每次罚款50元,对不负责任造成不合格的物料进场,每次罚款100元。

②、对于各种原燃材料存放指挥不当,保管不善,造成混料现象,每次罚款50元。③、对于进厂不合格的原燃材料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或者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工序使用的,每次罚款100元。

④、对化验室三个组造成的质量事故负有间接责任,对每发生一次质量事故,按其相应处罚金额的20%分别处罚。

⑤、生料磨配料、水泥磨配料岗位在配料时,配比己严重超出正常配比还没有及时调整和查找原因的,每次罚款50元。

2、全分析组

①、原燃材料化验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数量、取样化验或取样未有代表性,有漏检情况时,每次罚检验员20元,(取样代表性标准,复查样主要化学成份与原样结果不超过±2%)。

②、由于人为原因化验技术员对配制的标准溶液未进行标定,复标时配制的溶液浓度不准,以及药品己变质失效仍继续使用,错误指导生产,每次处罚50元。

③、由于人为原因提前或滞后取样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出结果,每次处罚化验员20元。

④、由于人为原因使水泥中LOSS、SO3、MgO分析结果在误差允许范围的1.5倍,每次处罚化验员20元。⑤、凡报假数、碰结果在试验上弄虚作假,以及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数据造成管理混乱的,发现一次按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的罚款,并取消当月工资总额的30%,若再次发现给予100~200元的罚款,并调离化验室。

3、简分组

①、化验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样或漏样,取样未有代表性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把结果报出,每次处罚化验员20元。

②、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抽查分析结果连续三个超过相对误差允许范围的,错误的指导生产,每次处罚化验员20元。

③、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数量不足或未按要求留样,使全分组、物理组结果失准或无法进行试验,每次处罚化验员20元。

④、凡报假数,碰结果,在试验上弄虚作假以及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数据造成管理混乱的,按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并取消当月工资总额的30%,若再次发现给予100~200元的罚款,并调离化验室。

4、物理组

①、物检员未在规定时间取样,每次处罚物检员20元。

②、取样未有代表性或水泥实物编号与试验编号不符,每次处罚物检员50元。

③、凡出窑熟料,出磨水泥物理性能检验,自检时抗折相对误差超过7%,抗压相对误差超过5%,每次处罚物检员20元。

④、凡出厂水泥凝结时间超过允许误差一倍的,每次处罚物检员20元。

⑤、凡出厂水泥物理性能检验,由国家机关复检时,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抗折误差超过9%,抗压误差超过7%,每次处罚物检员100元,对于安定性判断失误造成不合格水泥及废品水泥出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并报厂长处理。

⑥、凡由设备故障造成检验结果不准确而未及时报告的,每次处罚物检员10元。

⑦、凡报假数,碰结果,在实验上弄虚作假,以及给其它单位及个人提供数据,造成管理混乱的,按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并取消当月工资总额的30%,若再次发现给100~200元的罚款,并调离化验室。

二、装载机上料

1、装载机上料司机

①、对于原燃材料使用未按工艺要求的指定区域和未按比例搭配上料,对装载机上料司机每次罚款20元。

②、对于水泥用原材料上料不及时而影响水泥配比或造成停磨,每次罚款擦100元。

三、制成车间

1、水泥磨机工

①、发现原料仓不下料等异常情况,不进行处理或不报告,造成水泥配料超周期,每次处罚50元,②、水泥磨磨机饱磨,磨机维护工未停止喂料或减产空磨的,每次处罚待20元。

③、未按工艺通知要求入库或入错库,每次罚款20元。

④、水泥磨细度单个结果超过5.0时,连续2个细度结果超过控制指标,每次处罚20元。

⑤、每天早8点不按要求量库,每次处罚20元。量库的结果记录在岗位记录上。

⑥、每班抽查助磨剂的流量一次,并将抽查结果记录在岗位记录上。未抽查一次处罚10元。

3、制成车间主任

对制成车间的质量事故负有间接责任,对每发生一次质量事故,按其相应处罚金额的20%处罚。

四、包装班组

1、水泥放料工

水泥库放料未按工艺通知要求出库和搭配均化,每次罚款20元。

2、包装挂袋工

①、因机电设备原因导致包装机出现故障影响袋重,而没有及时处理或没有及时通知维修的,每次罚款20元。

②、包装水泥袋重严重不足或超重,每次处罚50元。

注:袋重为内控指标。

3、包装工

由于责任心不强,导致包装袋破损袋重严重不足时,每次罚款50元。

4、上车工

由于责任心不强,导致包装袋破损袋重严重不足时,每次罚款50元。

5、印字工

包装编号、日期印字不清晰;包装编号、日期印字与通知单不符,每次罚20元。

6、成品库扫地水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厂,否则,每次罚包装责任人100元。

7、包装负责人

对包装班组的质量事故负有间接责任,对每发生一次质量事故,按其相应处罚金额的20%处罚。

五、机电班组

1、水泥磨配料秤系统因电器问题而造成配料失准,电工没有及时处理,每次处罚电工50元。

2、水泥生产各工序如因机械设备原因导致原料、半成品、成品无法出入库和搭配,或因机械设备原因导致计量设备计量不准,维修工没有及时处理,每次处罚片区负责人及班长各50元。

3、机电主管领导

对机电班组的质量事故负有间接责任,对每发生一次质量事故,按其相应处罚金额的20%处罚。

六、质量事故处罚程序

1、各部门发生质量事故的,由化验室下达质量事故通知单,并要求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清楚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化验室,经化验室核实确认,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送财务科兑现,越期不报,化验室有权直接做出处理。

2、质量事故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车间、财务及化验室各一份。

3、质量事故罚款用于奖励在质量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5.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制度 篇五

(一)质量信息

项目部及时传递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到公司工程质量信息网。

(二)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的规定,向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

(3)直接导致试运营线路或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2)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

(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2)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四)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采取逐级上报的制度。必须在2小时内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并通知有关领导及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安质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一般质量事故三天上报公司,提出书面报告。事故应在三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及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6、事故报告单位。

(五)项目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尽快成立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和原因;

(2)组织技术鉴定;

(3)查明事故性质、责任单位、责任人;

(4)提出工程处理方案;

(5)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

(6)对事故责任部门、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7)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六)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必须首先抢救人员脱离险境,其次是保护现场,待事故查明原因后方可复工;

2、发生事故后,轻伤24小时内,架子队必须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部派人一起分析事故;重伤必须24小时内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派专人来项目,并报县以上法院,由法院派人、集团公司派人与指挥部一起分析事故,查明并处理事故,责任事故要追查和处罚;

3、事故苗头和事故分析必须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找不出原因、查不出教训、落实不了责任、提不出处理意见”不放过),并认真、严肃做好记录。

4、事故一旦确定为工伤,必须填写《事故报告》表,项目部和公司都要存档,为今后受伤者及其家属享受劳保待遇提供原始资料。

(七)质量报表

项目部填报《工程质量及事故情况》、《质量评定项目明细表》,统计季年质量报表,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分别于季末当月20日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项目部对每季及年质量报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对策,制定预防措施。

(八)质量总结

项目部在上半年和年终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形成总结报告,于当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九)质量专报

项目部及时将重大质量信息,包括质量问题、质量动态、工程获奖情况、工程项目验收评定结果等,形成质量专报,上报公司安质部。

(十)工程质量快报制度。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指挥部、公司和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一般质量事故三天上报公司。

事故应在三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及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

(十一)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十二)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除按第三条规定办理外,还应按国家和相关行业劳动安全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处理要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上级批复。

(十三)发生情节严重的质量事故,尤其是发生危及铁路行车安全及社会影响较大的质量事故,主管领导在事故发生一日内将事故原因及危害程度详细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质部。

(十四)对事故的分析,要首先从事故的源头抓起,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落实到责任人,根据事故造成的后果提出处理意见。

(十五)确定事故的原因后,认真吸取教训并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

(十六)把事故分析及处理的全过程打印成文,做好记录。(十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1、发生质量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而擅自处理者。

2、事故发生后提供伪证使用掩饰手段未如实上报者。

6.施工质量处罚制度 篇六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提高施工队伍作业素质,争创安全文明施工,达到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一、施工质量处罚制度

(一)、砼工程:(处罚对象:泥付班)

1、处以50-100元/次罚款有:

1、梁板墙柱砼必须浇到密实、合理振捣。出现蜂窝、麻面、孔洞、墙柱烂

○根等质量问题。

2、阳台、卫生间和厨房砼反边高度以及空调跳板厚度必须控制到位,若出

○现反边高矮不一或挑板厚薄有异,罚款并承担以后相关装饰装修的用工和材料费用。

2、处100~200元/次罚款有:

1、砼输送泵后台,卫生清理在完车浇筑之后未及时清除。

2、砼浇筑过程中,必须科学仔细振捣,严禁出现欠振和过振问题,造成跑

○模应承担相关用工和材料费用。

3、处以200~300元/次罚款有:

1、浇完墙柱梁板砼之后,残留楼面砼未清理干净,卫生垃圾未吊运至项目

○指定位置堆存,或清理不干净、不及时。

2、砼输送泵润管水泥浆和洗管砂石未吊运至项目指定位置堆放,直接冲至

○或洗向外架内或安全网上。

4、处以300~400元/次罚款有:

1、楼板砼平整度必须保证在10mm以内,砼表面必须拉直毛纹(砼楼面不

○找平)。若砼平整度超标,造成墙柱烂根、跑浆,必须清除残留砼浆和补整或砼表面未毛纹处理。增加砼楼面砂浆找平等,罚款且应承担相关用工和材料费用。

2、拆模之后,未应及时卫生清理(属于自身原因的)

○。

(二)、模板工程:(处罚对象:木工班)

1、处以50-100元/次罚款有:

1、房间开间几何尺寸,净高以及墙柱板平整度和垂直度必须保证,否则。

○罚款并承担以后装饰装修增加用工和材料费用。

2、事先在剪力墙模上部开出梁口,禁止锤凿梁口,否则,罚款并承担卫生

○清理和材料费用。

2、处100~200元/次罚款有:

1、严禁支模架与外架相连,支模架立管下端不放垫块,乱锯模板、木方、○空调机挑板、阳台、厨房反边用木方装侧模的。

2、墙柱必须依据项目部提供的内控线和外引控线;墙柱放样应规方规正,○着重房间几何尺寸和阴阳角呈直角的自检工作,墙柱必须焊短钢筋控制墙柱不发生位移;墙柱外向应预留短螺杆控制根部不胀模、上下层砼接口必须垂直对齐;卫生间凹低部位反梁直支模应轴线位置准确与上部墙柱垂直对齐,阳台反边高度、挑板厚度模板应控制高度等,若出现上述质量问题,罚款后必须无条件整改,若造成终生质量问题必须承担相应的用工和材料费用。

3、因模板支安不严密,造成漏浆、砼浆必须清理,每层多于3处。

4、在外架、临边随意堆放物料。

3、处以200~300元/次罚款有:

1、模板粘浆未清理并刷废机油,○

2、拆卸钢管夹带扣件,丝杆用前未洗丝、刷机油,○

3、物料未分类归堆、堆码不整齐。○

4、处以300~400元/次罚款有:

1、拆除楼面梁板模后,未及时清除模料和卫生清除。○

2、安装模板后,应及时清除下部模板、木方、钢管扣件;模板面、梁内卫

○生。

3、墙柱和楼板砼浇筑过程中,未派专人护模,漏浆、漏砼,未及时加固。

4、未制止砼过振和乱振,未控制砼浇筑的高度和部位。○

(三)、钢筋工程:(处罚对象:钢筋班)

1、处以50~100元/次罚款有:

1、绑扎钢筋之前,未检查模板内是否有杂物,卫生是否清理干净。

2、砼强度未达到要求,不采取防护随意踩坏砼表面。

3、单向板外围两行钢筋未将所有交叉点绑牢,中间部分交叉点未梅花形墙 ○上下及两端三排钢筋交叉点应每点扎牢,中间部分按梅花形扎牢。两层钢筋网之间按按梅花形设置拉筋。

2、处以100~200元/次罚款有:

1、浇砼过程中未派专人护筋,预留件未设置到位,墙柱砼保护层和钢筋间

○距、轴线不准确的。

2、双层或多层排列时,两排钢筋之间未保持25mm的间距。

3、外架上随意堆放材料的。

3、处以200~300元/次罚款有:

1、下料尺寸、搭接、锚固、弯勾长度不规范、浪费材料,罚款并承担材料

○费用。

2、绑扎墙柱和楼面梁板钢筋后,未及时清理余料并吊运至钢筋成品堆场或

○作废料乱裁、乱代用,未用于下一层结构上去。

3、梁、板底、柱侧严重露筋。○

4、处以300~400元/次罚款有:

1、钢筋绑扎过程中,未按图施工,合理节省,乱放、乱代、乱扎“三乱问

○题”罚款并且承担材料费用。

2、钢筋、骨架绑扎,缺扣、松扣数量超过绑扎数量且集中,骨架绑扎未检

○查钢筋接头数量。

3、严禁在施工现场烧烤钢筋和用电焊烧断钢筋。

(四)、砌筑工程:(处罚对象:泥工班)

1、处以50~100元/次罚款有:

1、砌筑前红砖未湿水

2、落地灰、砖渣未清理干净。

3、砌筑未挂线不平直通顺。

4、砌筑砂浆不饱满,未满铺。

2、处以100~200元/次罚款有:

1、墙顶最上一皮砖未整砖丁砌。

2、竖向灰缝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3、临时间断处、转角处须留槎处未设拉结筋。

4、多孔砖的孔洞未垂直于受压面砌筑。

3、处以200~300元/次罚款有:

1、砌体表面平整度、垂直度超出规范要求。

2、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未同时砌筑。

3、门洞预埋构件位置未用红砖砌筑。

4、房间几何尺寸和阴阳角不规方规正。

5、混凝土、加气块墙体表面未挂浆和铺设镀锌网。○

(五)、脚手架工程:(处罚对象:架子班组)

1、处以50~100元/次罚款有:

1、外架杂物未及时清除。

2、安全网破损未及时更换。

3、扣件螺栓松动未紧固。○

4、临边、洞口、楼梯间采取防护措施不到位。○

2、处以100~200元/次罚款有:

1、外架搭设过程中,向楼面或架体外抛扣件钢管,残留扣件在脚手板上。

2、作业层端部探头板应采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上。

3、作业层上施工荷载是否超载; ○

4、在架体底部和层间、作业层未设水平安全网。○

3、处以200~300元/次罚款有:

1、外架搭设必须规范、合理、牢靠、实用,连墙杆件、拉索吊环、悬挑梁

○设置必须到位。

2、卸料平台安装牢固是否达到要求。○

3、有外电线路,要采取隔离措施,架管严禁接触电线。○

4、底层横向扫地杆应固定在纵向扫地杆下方。○

(六)、水电安装工程:(处罚对象:水电班组)

1、处以50~100元/次罚款有:

1、在砼浇捣过程中,预埋线管移动或偏位未及时纠正。

2、拆预留洞钢套管时,踩坏砼表面或残留砼清除乱堆乱放。

3、暗敷设在结构中线管,砼保护层不得小于15㎜。○

2、处以100~200元/次罚款有:

1、楼面模板钻孔未清扫木屑,墙板清除泡沫或未清除泡沫垃圾。

2、线盒孔、电箱洞口预留未按设计尺寸定位。

3、接短管入盒、箱应将预留孔洞内杂物清理干净。○

3、处以200~300元/次罚款有:

1、后凿墙柱和模板布管穿丝。

2、布管集中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措施。

3、防雷带焊接未按规范要求施工。

(七)、门窗安装工程

1、处以50~100元/次罚款有:

1、门窗的规格、型号、防腐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门窗洞口位置尺寸及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3、连接铁脚位置与墙体预留孔洞位置吻合。○

4、五金配件要安装牢固,使用灵活。○

5、表面洁净,无划痕、碰伤、无锈蚀,涂胶表面光滑,平整、厚度均匀,○无气孔。

2、处以200~300元/次罚款有:

1、窗框有劈棱窜角和翘曲不平,严重损伤、外观色差等缺陷。○

2、窗下皮标高应在同一水平线上。○

3、根据窗台板的宽度,门窗的安装位置应正确。○

4、门窗安装应采用不锈钢件连接件,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5、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嵌饱满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

3、处以300~400元/次罚款有:

1、披水位置应安装正确、牢固。○

2、填缝水泥浆与门窗(铝合金)表面不得接触,应涂刷防腐材料。○

3、安装位置线吊直找正。○

4、铁脚至窗角的距离应150mm,铁脚间距应500mm。○

5、地弹簧的转轴线与门框横料的定位销轴心线一致。○

(八)、幕墙安装工程

1、处以50~100元/次罚款有:

1、选用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的墙、隔断和顶棚的骨架,应与结构连接牢固。○

3、表面不得有隐伤等缺陷,排列均匀整齐、表面平整,嵌缝的油灰或密封○膏应饱满密实。

4、○

二、安全文明处罚制度:

1、处以50~200元/次罚款有: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好安全帽。

2、穿着不整齐、不洁净;随地大小便。

3、蹬架作业,未穿防滑胶鞋;临边临空作业未佩戴好安全绳或安全带。

4、电气施工人员未持证上岗,未配备规范的电工工具。

2、处以200~400元/次罚款有:

1、恶意破坏他人劳动成果。

2、偷盗行为。

3、翻爬围墙或从脚手架上下。

4、穿拖鞋、赤膊、光背、喝酒进入施工现场。

3、处以400~500元/次罚款有:

1、班组长无故、借故缺席例会。

2、班组长不请假回家或擅自离开岗位。

3、班组长不抓安全教育,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态度较恶劣。

4、完工后不清场,余料不归堆,恶意浪费材料。

4、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有:

1、打架滋事不听管理人员劝阻。

2、无故、借故停工或不加夜班。

3、偷工较为严重,不重视质量,我行我素,拒不整改。

4、不服从项目管理,无故借故不抓进度,不重视安全管理。

5、不抓文明施工,场地或工作面不规范,存在较多安全和质量隐患。

5、若现场卫生出现脏乱差又未及时清理清除,则由甲方合理安排工人进行清理并扣除各施工班相应的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6、聚众闹事、侵犯管理人员、打砸物体、性质恶劣者处以合同违约金10 倍罚款并责令其施工队伍无条件退场。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湖南先伟实业有限公司

7.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制度 篇七

一、发生事故原因分析

㈠肇事地点分布农机事故主要发生在田间道路和作业场地、乡(镇)场人口居住较集中的地区,主要原因:一是居民点附近道路交通情况复杂,单位、学校、医院、居民区和流动人员及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较集中,道路路口多,交通标志缺乏而且很不规范,有些驾驶员往往在作业完毕收车后,产生松懈情绪,反应迟钝导致事故发生;二是一些黑车未经技术检验,安全性能低,车况差,操纵和制动困难,对突发事件难以应付;三是乡村道路路况差,人车混行,交通意识和安全意识淡漠,易发生事故。

㈡肇事时间分布统计数据表明,农机事故多发时间主要集中在4月~10月,也就是春耕、三夏、秋收、秋翻季节,农忙时,各类农业机械都纷纷出动,开展拉运农资、耕种、收割等农田作业,车流量大,人员相对集中,农村道路情况复杂,拖拉机违章载人的多,特别是小四轮更为严重,在农忙时把拖拉机当成主要的载人工具,虽然我县加大了田检路查力度,但是由于监理人员少,装备差,难以面面俱到,仍有黑车非驾现象,部分有牌证的车也不愿意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因此容易引发农机事故。

㈢事故类型分布农机事故中,拖拉机、农用车自身事故最多,主要是驾驶员和乘车人,其次是行人、自行车发生的事故。主要原因:一是拖拉机、农用车在运输作业中制动、转向、行驶平顺性和稳定性等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作业环境差,遇到翻车后,驾驶员和装卸押运人员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死亡率高,大中型拖拉机、小四轮在运输作业中稍有不慎极易因挂车装载过重和惯性作用而顶翻主机,装载押运人员乘坐位置安全性差,容易造成跌落事故。所以自身事故比例很高;二是一般人误认为拖拉机速度低,自行车、行人遇车后不及时躲避反而横穿道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㈣人的不安全因素农业机械私营后,个体户技术掌握不规范,加之培训不到位,对新技术、新知识、新机具缺乏学习,造成农机驾驶员技术水平普遍不高,依法驾机意识淡薄,认为只要我买了车就能开,出了事又不让别人负责,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农机驾驶员违章作业现象非常普遍,人货混装、拖拉机载人、酒后开车、超载超速现象大量存在。

二、农机事故防范对策

㈠加强农机监理队伍自身建设和装备建设把好进人关,对新进人员应认真审查,搞好岗前培训,对现有的农机监理人员要采取岗位练兵,脱产进修,长短训结合等方式,进行再教育。同时每年应拿出一定时间开展军训,监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着装整齐,持证上岗,文明监理,优质服务。其次,要逐步加大对监理装备的投入,有计划地配备交通、通讯、安全技术检测、农机事故勘察处理等技术设备,加快计算机系统建设,提高快速反映能力。

㈡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甘肃省农机管理条理》的实施,它明确了农机监理队伍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单等把《条例》送到农机户家中,使广大拖拉机驾驶员学法、知法、懂法,提高机手法制观念,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在学校、农村广泛开展学习条例活动,提高广大农民、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㈢抓好牌证管理,强化机手培训对各类农机车辆上户必须严格审查“三证”,“三证”齐全的,才可以办理上户手续。年度检验时也要依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测,合格的予以检验,发放合格证,不合格的坚决要检修。机手培训的时间和质量要有保障,真正使他们学到知识,要掌握技术要领,严把考核关,要杜绝那种重实践环节不重理论学习的现象,必须经过考核合格者才能发给驾驶证。

三、农机事故的行政处罚

㈠农机事故行政处罚的条件一是农机事故行政处罚,必须以责任人违反农机监理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义务并造成了损害后果为前提。只有农机事故责任者的行为是违反了农机监理法规所规定的义务并且已经形成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时,农机监理机关才能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否则,就不能实施;二是农机事故中行政处罚的被处罚者,必须具有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这是指在事实行政处罚时,对被处罚人在年龄、精神、智力方面的要求。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被处罚人不具备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时,则应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他所造成损害后果的有关法律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三是农机事故行政处罚,被处罚人的违章行为必须不是符合条件的紧急避险行为。紧急避险是指当事人在面临危险的情况下,为了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而不得已损害另一种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限于我国目前的道路和田间作业条件,紧急避险在农机作业中极为常见,此类事故的法律责任应由造成险情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㈡农机事故处罚的原则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是整个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肩负着依法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监理的行政职责,在农机事故处理中具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惩罚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农机事故情况非常复杂,行政处罚的运用政策性很强,所以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只有以事实为依据,才能严格掌握政策,作到不枉不纵;二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其基本精神是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实际,区别对待。运用行政处罚是达到教育目的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教育当事人,教育大家从中汲取教训,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农机事故中行政处罚的运用是通过对责任人的处罚来教育大家和本人,增强农牧民驾驶操作人员遵纪守法观念的目的。因而在农机事故处理工作中,绝不能忽视对责任人必要的教育,简单的以罚代教或一罚了事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应当在施行行政处罚的同时,对被处罚人进行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之充分认识到自己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和给他人带来的痛苦,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提高对农机安全行驶作业重要性的认识;三是以责论处,过罚相当的原则。是指在农机事故行政处罚中,农机安全监理机关必须根据农机事故的不同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对于情节特别轻微的,或对事故的造成责任不大,并能主动承认错误并即使改正的,可以从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于应当进行处罚和对驾驶证件进行处理的,也要区别情节轻重和主观过错的不同,在法定的罚款数额和驾驶证件处理时限范围内,作出恰当的裁决,而不能不分主客观情况,简单划一地进行处罚;四是民主与法制想统一的原则。是指在施行行政处罚手段时,既要维护法制的尊严,用处罚违法责任人的方法来保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在处罚中尊重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依照行政法律规范施行行政处罚,本身就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步骤,它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农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必不可少的措施,但同时也必须保障被处罚人本身公民合法权益不收侵犯。在农机事故处理工作中,被处罚人不服行政处罚裁决时,可以向上一级农机安全监理机关申请复议,不服上一级农机安全监理机关的复议决定时,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作为农机事故行政处罚裁决者的农机安全监理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中如果结果发生错误,应当向被处罚者承认错误并即使改正,对由于行政处罚错误造成被处罚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还应当赔偿其损失。

摘要:分析庄浪县农机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了农机事故防范对策及行政处罚的条件和原则。

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处罚条例 篇八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处罚措施

1、墙、柱、梁模板轴线及截面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无条件整改,并每处罚款100元。

2、因支模原因引起炸模、胀模的每处罚50元,范围大的按实际情况处罚,并负责赔偿混凝土及混凝土的清理。炸模后砼擅自修凿者,每处点罚款50元。

4、支模架没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支撑部分面积过大,刚度稳定性不足产生的下沉和板开裂等构件破坏的每处罚200~500元,并承担因修复所产生的费用。

5、柱、墙、梁轴线偏移8㎜以上的每处罚50~100元。

6、标高控制超过10㎜的每处罚50~100元。

7、墙板、柱每层垂直度超过8㎜以上的每处罚10~20元。

8、模板安装相邻两板的接缝高低差超过2㎜的每处罚10元。

9、模板拼缝缝隙过大,转角拼缝扭曲变形的每处罚20~50元。

10、柱、墙板的表面平整度超过5㎜的每处罚10~50元。

11、梁、板完工后进入下一道工序前未清理干净锯沫板块等垃圾的每处罚50元。

12、墙、柱封模前未清扫,每处罚100元,并返工重新清扫。

13、梁板、墙、柱模板发现有掉脚、现槛、漏浆现象,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4、竖向构件拆模过早,使砼面受损,影响观感的,每处罚100元。

15、水平构件未达到规定强度拆模,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每次罚500元。

16、拆模时模板没有及时清理,拆除不干净,留有小块模板的每处罚20元。

17、隐蔽工程浇筑前,班组长不亲自到位检查成品的每次罚200元。

18、楼板砼浇筑后,砼在没有达到一定强度时,班组人员不得上去施工,如有发现楼板砼面有脚印、堆放重物造成板面裂纹,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19、浇砼时无人值班,值班时发现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罚款200~500元。20、项目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班组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影响工程验收的罚款500~2000元,经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将加倍处罚。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文明安全,望各施工人员加强质量意识,保证工程质量。

本条例于2013年10月15日实行

重庆托维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

9.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制度 篇九

工程质量通病、事故处罚制度

混凝土裂缝每处罚款50元,造成楼面渗漏水的每处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处理,造成工地材料浪费的另按1:3赔偿。

屋面渗漏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立即处理。地下室渗漏每处罚款200元。

地面起砂、起壳每处罚款100元,并责令返工处理,造成工地材料浪费的另按1:3赔偿。抹灰起鼓、裂缝每处罚款20元,并责令返工处理,造成工地材料浪费的另按1:3赔偿。卫生间积水、漏水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处理,造成工地材料浪费的另按1:3赔偿。管道堵塞罚款50元,责令立即疏通。

砌体轴线位置、墙面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每处罚款200元;外墙上下洞口偏移,超过允许偏差的每处罚款100元;砌体灰浆不饱满,砌体未浇水湿润砌筑,每处罚款50元;砌体未进行上下错缝,出现竖向通缝,每处罚款20元;配筋砖砌体马牙槎应遵循先退后进,违者每处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造成工地材料浪费的另按1:3赔偿。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轴线位置、层高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每处罚款200元;基础柱、墙、梁等截面尺寸超过允许偏差,罚款50元。

钢筋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个接头罚款50元;钢筋连接接头率超过设计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梁、柱纵向钢筋不正确的每根罚款20元;预埋件的预埋位置超过允许偏差范围的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返工。现浇结构外观漏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裂缝、连接部位缺陷(构件连接混凝土缺陷及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外形缺陷(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边凸肋)、外表缺陷(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等一般缺陷每处罚款50元,严重缺陷每处罚款200元,造成凿除返工的另按1:3赔偿损失。现浇混凝土的轴线位置、垂直度、预埋设施中心线(预埋件、预埋螺栓、预埋管)、预留洞中心线位置,超过允许偏差的,每处罚款50元。

现浇混凝土楼地面平整要原浆收光(不做找平层),若因施工班组未按要求做好,导致要做砂浆找平层的每处罚款50元,找平层施工材料按1:3赔偿,施工人员不注意成品保护造成楼地面损坏、楼层踏步损坏墙柱缺角的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补好。

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处罚制度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的、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相关责任人罚款60元,并责令整改。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20元,米立杆缺少底座、垫木的每处罚款50元,无扫地杆的每处罚款50元,无排水措施的罚款30元,并责令整改。

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罚款50元,拉结不坚固的每一处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加固。

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的每一处罚款20元,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每一处罚款50元,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脚手板不满铺的每处罚款80元,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罚款80元,每有一处探头板罚款20元,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的,或网间不严密的罚款80元,施工层不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的罚款50元,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的罚款100元,无量化的验收内容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设置小横杆的每有一处罚款20元,小横杆只固定一端的每有一处罚款10元,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小于24m的每有一处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

大横杆每一处搭接小于1.5米的罚款10元,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每一处罚款20元(顶层除外),并责令整改。

施工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的每处罚款50元,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钢管未除锈刷化用于搭设的每根罚款20元,脚手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钢管弯曲、锈蚀严重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架体不设上下通道的罚款50元,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

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的罚款100元,卸料台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100元,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的罚款80元,卸料平台无限定荷载标牌的罚款30元,并责令整改。

悬挑脚手架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罚款50元,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有一次罚款50元,立杆底部固定不牢的每有一处罚款30元,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的每有一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悬挑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的罚款100元,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有一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附着式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主框架的罚款100元,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支撑框架(桁架)的罚款100元,主框架间脚手架的立杆不能将荷载直接传递到支撑框架上的罚款100元,架体未按规定构造搭设的罚款100元,架体上部悬臂部分大于架体高度的1∕3,且超过4.5m的罚款80元,支撑框架未将主框架作为支座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附着式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附着支撑主框架未与每一个楼层设置连接点的罚款100元,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不严密的罚款100元,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不牢固或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元,钢挑架焊接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

附着式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无同步升降装置或有同步升降装置但达不到同步升降的罚款100元,索具、吊具达不到6倍安全系数的罚款100元,有两个以上吊点升降时,使用手拉葫芦(导链)的罚款100元,升降时架体只有一个附着支撑装置的罚款100元,升降时架体上站人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附着式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无防坠装置的罚款100元,防坠装置设在与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着支撑装置上,且无两处以上的罚款100元,无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装置的罚款100元,防坠装置不起作用的罚款80元,并责令整改。

模板工程施工安全处罚制度

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罚款100元,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罚款80元,并责令整改。

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的罚款60元,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的100元,并责令整改。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罚款60元,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罚款60元,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罚款40元,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罚款100元,模板上堆料不均匀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的罚款50元,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支拆模板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罚款80元,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的每次罚款50元,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每处罚款40元,并责令整改。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的罚款50元,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的罚款60元,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罚款罚款40元,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无走道垫板的罚款70元,走道垫板不稳不牢的罚款30元,并责令整改。

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罚款100元,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

“三宝”、“四口”防护安全处罚制度

有一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20元,安全帽不符合标准的每八次罚款20元,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有人次罚5元,不佩戴胸牌罚10元,牌帽号不符的每人次罚30元,屡教不改者,不予进工地。

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的罚1000元,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的罚500元,安全网未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罚500元,并责令整改

每有一人未系安全带的罚50元,每有一人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的罚30元,安全带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条罚20元,并立即停止作业,整改后进场。

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每一处无防护措施的罚60元,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罚30元,防护措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罚60元,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少一道平网的罚60元,并责令补齐。

预留洞口、坑井防护每一处无防护措施,罚70元,防护措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处罚60元,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罚30元,并责令整改。

通道口防护每一处无防护棚,罚50元,每一处防护不严,罚20元,每一处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罚30元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每一处临边无防护的罚50元,每一处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的罚30元,防护栏杆、警示杆必须要用黑黄油漆分。

施工用电安全处罚制度

1、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无防护措施的每处罚200元,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罚7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2、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80元,未采用TN-S系统的罚100元,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罚70元,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罚1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3、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每处罚100元,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每处罚50元,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罚20元,电箱内无隔离开关每处罚20元,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处罚60元,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过多等不便操作的每处罚50元,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罚50元,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每一处罚50元,电箱下引处线混乱每一处罚20元,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一处罚2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4、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罚50元,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的每一处罚20元,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罚100元,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的罚100元,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和接头处未使用绝缘布包扎的罚50元,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罚100元,并责令整改。

5、配电线路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的每一处罚100元,线路过道无保护的每一处罚50元,电杆、横担不符合要求的罚50元,架空线路不符合要求的罚80元,未使用五芯线(电缆)的罚100元,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的罚100元,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的罚80元,并责令整改。

6、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不匹配、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罚30元,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的罚100元,并责令更换。

7、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罚30元,并责令更换。

无地极阻值摇测记录的罚40元,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罚40元,档案乱、内容不全、无专人管理的罚30元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使用安全处罚制度

无出厂合格证的或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每项罚80元,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无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罚90元,并责令整改。

吊篮无停靠装置的罚款90元,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的罚款50元,无超高限位装置的罚款90元,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的罚款90元,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的每一项的罚款30元,并责令停止使用整改。

架高20m以下时缆风绳设一组,20~30m设二组,少一组罚款90元,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的罚款90元,钢丝绳直径小于9.3mm或角度不符合45°~60°罚款40元,地锚不符合要求的罚款60元,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50元,连墙杆连接不牢的罚款50元,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的罚款90元,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并责令停用整改。

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罚款80元,钢丝绳锈蚀、缺油的罚款30元,绳卡不符合规定的罚款20元,钢丝绳无过路保护的罚款20元,钢丝绳拖地的罚款20元,并责令停用整改。

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或防护不严的每处罚款30元,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的罚款30元,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的每一处罚款20元,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罚款40元,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的罚款30元。并责令停用整改。

吊篮无安全门的每处罚款80元,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罚款40元,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的罚款40元,违章乘坐吊篮上下的每人次罚款80元,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的罚款80元。无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的罚款90元,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罚款50元。

架体安装拆除无施工方案的罚款50元,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的罚款30元,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罚款50元,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定的罚款30元,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的罚款40元,摇臂把杆未经设计的或安装不符合要求或无保险绳的罚款80元,井字架开口处未加固的罚款20元。

卷扬机地锚不牢固的罚款20元,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的罚款20元,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15倍卷筒宽度的罚款20元,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体柔性连接的罚款30元,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的罚款50元,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的罚款20元,并责令停止使用整改。无联络信号的罚款70元,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的罚款30元,并责令完善。卷扬机无操作棚的罚款70元,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罚款40元,并责令整改。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的罚款70元,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40元,并责令整改。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使用安全处罚制度

吊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的罚款100元,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地面吊笼出入口无防护棚的罚款80元,防护棚材质搭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款40元,每层卸料口无防护门的罚款100元,有防护门不使用的罚款60元,卸料台口搭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款60元,并责令整改。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100元,每班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的罚款50元,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记录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无控制措施的罚款100元,超过规定重量无控制措施的罚款100元,未加配重载人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

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的罚款100元,拆除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罚款1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电梯安装后无验收或拆装无交底的罚款100元,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的罚款50元,并责令完善。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规定的罚款80元,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80元,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的每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

无联络信号的罚款100元,信号不准确的罚款60元,并责令完善。

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在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的罚款100元,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施工电梯笼没有配备灭火器材的每个罚款100元,并责令配备。

塔吊使用安全处罚制度

无力矩限制器的罚款100元,力矩限制器不灵敏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的每项罚款50元,限位器不灵敏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吊钩无保险装置的罚款50元,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罚款50元,上人爬梯无护圈或护圈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着墙装置的罚款100元,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罚款50元,并停止使用整改。

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的罚款100元,作业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的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100元,指挥无证上岗的罚款50元,高塔指挥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的罚款50元。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罚款100元,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罚款30元,轨道无接地、接零的罚款40元,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

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的罚款100元,措施不可靠的罚款50元,并停用整改。

安装完毕无验收资料或责任人签字的罚款100元,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的罚款50元,并整改完善。塔吊操作室内没有配备灭火器材的罚款100元,并责令配备。

施工机具使用安全处罚制度

无护手安全装置的罚款50元,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的罚款50元,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罚款50元,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罚款30元,并责令整改。圆盘锯电锯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罚50元,无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每缺一项的罚50元,未做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的,各罚50元,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罚30元,并责令整改。

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的罚100元,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的罚50元,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的罚50元,并责令整改。

钢筋机械安装后,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罚50元,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的罚50元,传动部位无防护措施的罚30元,并责令整改。

电焊机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罚50元,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的罚50元,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的罚50元,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的罚30元,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的罚50元,电焊机无防雨罩的罚40元,并责令整改。

搅拌机安装后,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罚50元,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的每项罚30元,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的罚30元,搅拌机无防雨棚和作业台不安全的罚40元,料斗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的罚30元,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的罚40元,作业平台不平稳的罚30元,并责令整改。

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的罚50元,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的罚50元,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的罚50元,气瓶无防震圈和防护帽的每一个罚20元,并责令整改。潜水泵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罚50元

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经济承包合同中无安全生产指标的罚款100元,未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罚款100元。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的罚款100元,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的罚款100元,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罚款80元,安全措施不全面的罚款30元,安全措施无针对性的罚款70元,安全措施未落实的罚款80元,并责令完善。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元,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的罚款30元,并责令完善。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检查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的每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无安全教育制度的罚款10元,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罚款100元,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的罚款70元,交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的罚款100元,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罚款20元,施工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的罚款50元,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罚款50元,并责令完善。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的罚款100元,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的罚款20元,并责令完善。

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违者每次罚款50元,并责令停止作业,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罚款40元,一人未持操作证上岗的罚款20元。

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的罚款40元,工伤事故未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的罚款100元,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的。

无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的罚款50元,现场未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的罚款50元。

文明施工安全处罚制度

道路不畅通的罚款50元,排水不畅通的罚款40元,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罚款30元,工地有积水的罚款20元,工地内随意吸烟乱丢烟头的罚款20元。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的每次罚款100元,堆放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的罚款20元,堆放不整齐的罚款30元,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罚款30元,建筑垃圾堆放不整齐、未标出名称、品种的罚款30元,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罚款40元,并责令整改。

在建工程兼做宿舍的每人次罚款80元,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的罚款60元,宿舍无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的罚款50元,宿舍无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的罚款30元,无床铺、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的罚款20元,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的罚款30元。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罚款100元,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罚款40元,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的、责任未分解到人的罚款40元,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发生失盗事件的值班保卫每人罚款40元。

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缺一项罚款20元,标牌不规范、不整齐的罚款30元,无安全标语的罚款50元,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的罚款50元。

施工场内卫生责任区划分明晰,专人清扫卫生,浴室、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每次罚款40元,随地大小便的罚款80元,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罚款80元,无卫生责任制的罚款50元,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饮用水未烧开或烧阴阳水)的每次罚款1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食堂负责,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专人管理的每次罚款40元。

夏季无防暑降温药的罚款50元,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的罚款80元,并责令配备。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罚款50元。

酒后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食堂提供酒源的食堂罚款200元),并责令停工休息整改。现场作业人员赤脚、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喇叭裤的每人次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内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并责令退出工地。

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嬉戏,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元。禁止从高处向下(或向上)抛投任何物资材料,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子设施、模板支撑及安全装置等,违者每次罚款500元,并责令立即恢复,造成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由相关责任人自负。

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违者每人罚款2000元(打群架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0元),并开除出工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施工期间工作人员严禁下河游泳,违者每人次罚款200元(由此发生的溺水事故工地概不负责),屡教不改者,清除出工地。

做好工地内的防盗、防火、防破坏和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要彻查清问,加强巡回巡查力度,工地不准无关人员自由出入,违者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

工人换洗衣物必须晒在晾衣间处,违者每人次罚款20元,屡教不改者没收衣物,摩托车必须进相应停放处,违者每次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

10.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制度 篇十

1 地基工程施工中常见的质量事故种类

1.1 建筑工程的地基失稳质量事故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 虽然由于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对于地基的变形量设定的指标值非常严格, 导致该类型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相比于地基的变形质量事故来说发生的数量较少, 但是, 该类事故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后产生的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 甚至可以说是灾难性的后果。该类型的建筑工程地基质量事故的发生与地基土的类型有关, 同时还与建筑基础的埋深、工程荷载施加的速率有直接的关系。当工程的基础埋深比较浅, 而且在施工过程中对地基施加的荷载是均匀增加的恒定荷载的时候, 地基工程一般会形成整体性的剪切应力, 而使基础遭到剪切破坏;当工程的地基埋设深度较大, 而且施加的荷载是冲击性的或者突然施加荷载的情况下, 地基工程一般会形成局部性的剪切应力, 从而使地基遭到局部剪切破坏。

1.2 湿陷性黄土地基变形质量事故

该类型的地基变形事故仅仅发生在被水浸湿的地基部分, 所以使得变形量存在极大的不均性, 但是, 一旦浸水以后往往是变形量非常大, 而且变形的速度非常快。所以最终给建筑物带来巨大的破坏。该类地基变形事故给建筑带来的危害主要是:给工程带来过大的沉降量, 导致工程的墙体迅速出现大的裂缝;对于整体的刚性非常大的建筑工程, 由于该类沉降的不均匀性, 造成工程各个部位的沉降差过大, 从而使工程出现倾斜, 甚至是坍塌;当工程的地基出现几处湿陷性黄土时, 由于此时基础的弯曲变形过大, 导致工程的地基和地下的管道线路出现断裂, 如果给排水工程的主干管道出现该类断裂事故将会危及周围的建筑的安全。

1.3 软弱土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变形质量事故

发生在软弱土地基中的沉降变形一般是不均匀的沉降而且沉降量非常大。这主要是和地基土的不均匀性、荷载的不均匀性、建筑工程的体型的复杂性、相邻建筑物或者地基工程的影响、工程所处部位的地下水位的变化等影响因素有关。同时, 该类变形的沉降速度非常快, 沉降的时间非常长。这种不均匀沉降变形的危害也是非常大的, 主要表现在:由于地基的不均匀沉降使砖砌体受到弯曲应力的作用而产生墙体裂缝;基础的不均匀沉降使砖砌体柱子受到纵向的弯曲应力而拉裂;一些高度较大的刚性较大的构筑物如果建在软弱土地基上面, 有可能出现倾覆的危险。

1.4 膨胀土地基的变形质量事故

处在膨胀土的地基工程在季节性变化过程中, 由于土壤处在吸水和失水的交替变化中, 而使得地基工程施工产生变形, 而且持续的时间非常。该种类型的地基质量事故能够导致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或者工程竣工后的3年以后的时间内产生开裂的现象;工程的墙体在地基土的吸水和失水的交替作用下产生较大的裂缝, 甚至是墙体产生碎裂或者移位等严重破坏。

2 地基工程施工中常见的质量事故原因分析

1) 地基工程设计开始前的准备工作不够深入, 地基勘察不到位。根据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规范的相应规定, 在工程设计之前应该首先进行基础的勘察工作, 详细了解该工程所处位置的地下土壤的土质类别、该类土质的最大承载力的情况, 地下水的走向, 地下水水位的高低, 地下的洞穴、墓穴等情况, 地基土的土层分布是否均匀, 并根据勘察的资料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该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的设计, 以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但是在实际的地基工程施工中, 很多设计单位在地基工程设计之前不进行深入的地基的勘察, 或者出于成本节约的考虑不进行地基的勘察工作, 导致地基工程施工中产生质量问题, 为整个工程带来了安全隐患;

2) 在地基基础的设计中, 没有对地基结构的承载力进行仔细的计算。对每一个工程项目来说, 地基工程是整个建筑工程的基础, 俗话说“基础不牢, 地动山摇”。在进行基础设计时, 设计人员应该根据基础勘察所得到的地基的土质情况, 未来建筑物所施加的荷载, 所采用的地基基础施工材料的特性, 对工程的地基基础的形状尺寸、地基施工的工艺技术要求等要求进行设计和说明, 确保地基基础的承载能力满足工程的施工要求, 使地基的变形值限制在工程允许的范围内, 避免工程的结构受到裂缝、坍塌等的威胁;

3) 建筑工程基础的设置埋设深度通常需要考虑当地冬季的冻土层厚度、本工程的地基土的地质条件和地下水位情况, 同时必须考虑到该工程相邻建筑工程或者构筑物的地基基础的埋深, 以及本工程地基工程结构和形式、承载能力的大小等等, 通过详细的计算和比较确定一个既安全又经济的基础的埋设深度。但是很多建筑工程在确定基础的埋设深度时比较随便, 或者没有经过详细的分析和计算过程, 只是凭借经验, 致使工程的埋设深度不够, 给建筑基础的变形事故的发生带来了安全隐患;

4) 在工程地基的施工中不重视地基土在寒冷地区的冻胀问题, 埋设深度不符合要求。同时, 没有在软弱地基的设计与施工中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地基基础的沉降量。地基基础的施工工程应该尽量避免雨季进行施工, 即使没法避免在雨季施工时, 必须确保地面的雨水不排入基坑或者基槽中;对于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基工程, 施工时必须对地基工程采取有效地降水或者排水措施。对于已经受到雨水或者地下水影响的地基土要铲除, 然后回填土并夯实。对于湿陷性黄土地基, 应该采取换土的办法进行处理, 并进行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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