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说理式执法制度

2024-06-29

质监局说理式执法制度(精选2篇)

1.质监局说理式执法制度 篇一

浅谈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几点体会

文/黄海

说理式执法文书,是指在行政处罚文书中,对事实进行详细的描述,并运用证据加以证明,引用法条的同时阐明适用法律的理由。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有利于提升质监执法形象,增强行政执法的人性化,提高当事人的配合度,是提高质监执法人员素质、树立质监部门形象、提高行政执法的说服力与公信力的有效保障。

2010年初遂宁市纤维检验所在行政执法领域推行了说理式执法文书。为及时总结经验,在开始实施一段时间后,8月中旬遂宁市纤维检验所组织执法人员对制作的说理式执法文书进行了案卷分析,讲解剖析。通过培训、讲评,使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到了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 的必要性,掌握了文书制作要点,有效提高了制作水平,现将几点体会浅谈如下。

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是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前提

遂宁市纤维检验所将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重要性学习作为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的重要活动载体,通过讲解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使执法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到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的重要性,克服怕麻烦、为难等不良情绪,从而提高其制作的积 极性和主动性。

(一)在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的过程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处罚中,通过纠正违法行为,有效落实《行政处罚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处罚原则,达到教育行政对象自觉遵法、守法的目的。处罚的过程不仅是单纯的行政执法过程,也是一种具体生动的法制宣 传教育活动,通过行政裁决说理的过程,传播法律知识、警示教育行政对象,使之知法、懂法、守法,吸取教训,以免再犯。

(二)通过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文书的说理过程中,利用解释和说明最终确定该处罚的理由,以此来达到制约行政权的滥用,扼制腐败、不廉洁现象的发生。对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减少行政争议,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树立质监执法部门公正、公平的执法形象。

(三)通过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提高执法水平。说理的需要,对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逻辑思维、文化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进一步提高,使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内容更完善,让相对人拿到文书后,能看明白自己是否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就要求执法人员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突出重点、把握要点是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关键

在制作说理式文书的过程中,要把握好重点。遂宁市纤维检验所根据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在五个方面进行了重点培训学习。

(一)事理要清楚。讲清违法行为的事理,说明当事人“为什么违法”。要以调查核实的证

据为基础,紧扣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一要讲清当事人基本情况,相对人信息应当准确、清楚、详细、完整,说明被处罚主体资格合法;二要讲清违法行为事实,按照何时、何地、何行为、何后果等基本要素,对行为的具体表现,涉案标的物数量金额、违法所得等情况具体叙述,并对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主观意图、违法手段、违法后果的,适当作出客观评述;三要列清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并指明其证据内容。证据列述应进行适当归纳,按证据主次顺序(或者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特别注意与案件的定性和处理相关的事实要素均不能遗漏,有关的数据要相互对应,违法事实之间不存在互相矛盾之处。在讲事情部分要以事实为根据,层层递进,前

(四)情理要讲清。行政执形容词和使用文学中的修辞手法。后呼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执法法要合法也要合理,在充分考虑文书中“讲清事实”部分是核心,法定要件、法定情节的基础上,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是推行执是下一步为案件定性的基础,认定要考虑到个案的特殊情况,体现法文书的基础的事实必须有证据支撑,认定的事法理与情理兼顾。一要体现公平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要加

实必须为说理做好铺垫。合理的原则,避免同案不同罚、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使执法

(二)法理要明白。在认定事处罚显失公正等情形的产生,把人员掌握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制作标

实的基础上,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自由裁量的依据、理由讲明讲透准,通过培训、案件评析等形式,或规章的具体规定,从违法行为的彻。二要将当事人主观意图、手让执法人员提高法理分析能力、文

构成要件着手阐明理由,客观分析段、情节、危害后果等相关因素字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文书

当事人行为的违法性质,对案件性对照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制作能力。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法

质进行准确定性,并准确引述所适处罚的法定(或酌定)情节在案律知识基础知识的学习,提高执法

用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一是案卷中明确体现出来,作出公正的人员法律素养,做到“以事实为依

件定性,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按裁量。三是体现以人为本、人性据,以法律为准绳”来依案说法。

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规定,化执法的理念,对采纳或不采纳二是开展纤检业务知识的教育培

根据当事人行为的性质,对违法行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及理由等训。结合实际,通过典型案例分

为进行准确定性;二是全面准确引方面进行说理,达到晓之以理、析、案卷制作经验介绍等方式进行

述案件适用法律、法规的具体禁则动之以情、喻之以法的效果,使业务指导,提高说理的针对性和适

内容,指明当事人的行为具体违反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罚,通用法律的准确性。三是加强与执法

何法、何条的哪一项禁止性规定,过执法机关和当事人的有效沟相关的学科知识的学习。

具体构成什么违法行为;三是详实通,有效减少听证、复议、诉讼说理式执法文书重在“说 引述与禁则相对应的罚则条文内案件数量。理”,“说理”贯穿于整个案件的容,以备作出公正裁罚。

(五)文理要规范。一是文始终。要求全面说清案件来源、查

(三)公理要正当。说明行政字要简练。制作行政执法文书要考案经过、违法事实、定性证据、处罚的方式步骤。一要说明案件来虑行政效率,篇幅不宜过长,要尽罚依据。在执法中执法人员要做到

源的基本情况。准确表述立案调查可能简练,让人好懂,既要讲明道“三个说理”:事先说理,在调查的时间,办理案件的主要过程,接理,又要杜绝不必要、或与案件无询问前,要送达质量技术监督当事

受移送的案件的移送机关,专项检关、重复的内容。二是结构要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享

查、监督抽查等布置检查的机关和整,格式要符合统一要求。首部、有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地保护和尊

文件号等内容,说明案件启动的合正文、尾部三部分要按照执法文书重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事中

法性。二要说明执法程序,告知当格式要求按顺序书写,不可遗漏或说理,在调查取证结束后,要写出

事人对行政处罚的复议、诉讼等陈颠倒。三是逻辑要严密。归纳违法调查终结报告,阐述违法事实过

述、申辩的权利。三要告知履行要事实要严密,证据间的关联、证据程、认定证据、处罚依据,提交案

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及拒不履的效力大小与取舍要阐述清晰,违件审理委员会审理;事后说理,结

行的后果等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四法事实与案件定性、案件定性的法合案件事实对法律、法规进行充分

要明确告知救济方式。具体告知不律依据与处罚的法律依据要一致,阐述,列举全部证据,说明处罚告

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和法定处罚内容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知情况,并对适用的相关法律、法

期限,明确告知行政复议机关和一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语理进行论证,使案件当事人充分认

审法院的名称,并注明复议、诉讼言表述要有逻辑性。四是在文书体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

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五例、标点符号标注、文字表述等方规定,执法机关自由裁量的依据,要运用法律专业逻辑,结合立法精面必须符合现代汉语规范要求,遣自己的理由没有被采纳的原因,使

神,对双方产生歧义的法律概念、词造句要尽量使用书面语言和法律案件当事人心服口服。术语、法律条文进行阐释。术语,谨防用语“口语化”,禁用(作者单位:遂宁市纤维检验所)

412010年 10月(上)中国纤检

2.质监局说理式执法制度 篇二

近年来,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严格监督下,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依规办案,促使嘉禾的司法行为更为规范,维护了法律的威严,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尤其是侦查监督部门紧紧围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出了讯问释法说理的新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讯问释法说理,使4名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使16名犯罪嫌疑人争取立功表现检举揭发同案犯罪嫌疑人,从中发现线索追捕漏犯9人,立案监督8件12人,使4名犯罪嫌疑人不受错误追诉。现将讯问释法说理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讯问释法说理的实施背景

随着我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原有的一些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执法制度已不再适应司法现实的需要,执法要求和工作重点也需要作相应的调整。我们积极探索践行讯问释法说理,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与国际接轨注重人性化办案的需要。近年来,国际社会在舆论上越来越突出人权问题,司法领域又是体现人权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适应国际大环境,顺应我国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我国的法律法规已多次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和修改。我们推行讯问释法说理,正是顺应这一要求,实行人性化办案,使犯罪嫌疑人了解自己的犯罪情况及法律的相关规定,便于犯罪嫌疑人依法辩解,这就充分体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和辩解权。被错误追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提出无罪抗 1

辩,使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案,从而及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人性化办案也有利于促使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对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工作与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协作,深挖犯罪,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效果的需要。释法说理工作旨在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其涉嫌犯罪的法定罪名、罪状、量刑标准及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等相关法律规定,使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促使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并争取立功表现,主动交待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检举结伙作案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向侦查机关提供同案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藏匿地点及作案工具、赃款赃物去向等重要线索。以前,公安、检察、法院三家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虽然履行了告知义务,但仅限于基本权利义务,而犯罪嫌疑人普遍关心的其所涉嫌犯罪的法定罪名、罪状、量刑标准及如何能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等相关法律规定,忽视了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而没有知情权,辩解无从谈起,就无法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事实上,我们在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会提到他能判多少刑期,如何能从轻、减轻处罚等问题,希望我们给予解答。我们给予解答的,犯罪嫌疑人都会表示感谢,并在讯问中积极配合。现在,我们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以权利义务告知的形式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所涉嫌罪名的量刑标准、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及立功条件等,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和辩解权,促使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讯问,或主动交代,或依法辩解,既规范了执法行为,又促进了执法效果。三是贯彻落实《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需要。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在最高院第十一届检委会第52次会议通过的《检察机关执法工

作基本规范》。《基本规范》第四编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依法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认真听取其供述和辩解,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特别是发现的疑点,确定需要核实的问题。我们探索讯问释法说理的做法,就是对《执法规范》当中这条内容的诠释和延伸,也是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的一个创新措施。类似的创新创优将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将会不断增多,以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执法更规范效果更明显。总之,推行讯问释法说理的做法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适应新形势下执法规范的要求,还推动了文明执法的进程,更有利于引导执法活动“重打击”向“打击与服务并重”的转变。

二、讯问释法说理的探索方式

讯问期间进行释法说理的做法在我市、我省乃至全国都属新鲜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搬可套。我们主要在三个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一是严格程序。释法说理工作以制作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形式,根据案情需要,决定在讯问前或讯问后进行。主要按以下程序进行:讯问前制作告知书→犯罪嫌疑人阅览或讯问人员宣读告知书内容→如有疑问由讯问人员进行解释→犯罪嫌疑人在告知书上签字→讯问人员在告知书上签字。二是明确内容。释法说理顾名思义就是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思想疏导,以理服人。我们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主要就是向犯罪嫌疑人说明其涉嫌犯罪的法定罪名、罪状、量刑标准及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等相关法律规定,并从家庭环境、今后的人生、我国的法律政策等多方面进行析理规劝。当然,每个案子的释法说理内容不一定完全相同,可根据案情和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三是因案施策。在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时,要根据具体案情找准突破口,选取、宣讲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施以针对性强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措并举,各个攻破,提高办案效率。如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邹小敬,在县中医院行窃后逃跑被当场抓获,公安机关多次讯问拒不认罪,报捕后,我们在仔细审阅案卷的基础上因案施策,找准了突破口,讯问时通过详细的法律解说和政策攻心,迅速解除了犯罪嫌疑人邹小敬的心理防线,如实供述其盗窃犯罪事实。

三、讯问释法说理的初步成效

实践证明,讯问期间采取释法说理的做法是顺应执法要求,是有利有效的工作创新。从试行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效果。一是法律效果。讯问期间进行释法说理不仅把有关法律知识充分运用到了具体的办案当中,还彰显了法律的威严,有效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如我们在审查雷衍聪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雷衍聪有意隐瞒同案犯罪嫌疑人,只供述了该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外号,未供述其真实姓名,于是我们在讯问中对犯罪嫌疑人雷衍聪进行释法说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犯罪嫌疑人雷衍聪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如实供述了同案犯罪嫌疑人雷有亮积极参与犯罪系该案首要分子的事实,我们据此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随即对雷有亮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了立案侦查。二是社会效果。通过释法说理,有罪的嫌疑犯会认罪伏法,接受法律的惩罚,使打击犯罪这个社会效果得到充分体现。通过释法说理,无罪的嫌疑犯会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接受再次教育,使宣传法律这个社会效果得到进一步加强。如在审查李太发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和钟锐坤、廖志华、唐仁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我们通过讯问向他们解说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和说理教育后,两案四名嫌疑人明白了自己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也属违法,应受到相应处罚。这次释法说理不仅维护了四位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还使他们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三是办案效果。办理每个刑事案件都要经过一个较复杂的程序,都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尤其在侦查、审查环节是最关键。一个案件是否办得扎实有效将直接影响到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而我们在讯问期间进行释法说理,可以促使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检举揭发。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很多人力、物力、财力,提高办案效率,还有可能益于其他相关案件的侦破,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讯问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雷祥龙时,经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雷祥龙积极争取立功表现,主动交待了同案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和藏匿地点,促使同案犯罪嫌疑人雷义军回家投案自首。如没有犯罪嫌疑人雷祥龙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罪嫌疑人不知道还要花费多少人力、物力、财力。

综上所述,在讯问期间推行释法说理的做法,是有意义、有条件、有成效的。但现在还在探索阶段,有些地方想得还不周到,我们将在今后的办案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提升,让这一创举形成制度实行下去,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郴州市嘉禾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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