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建筑业

2024-09-25

国际建筑业(8篇)

1.国际建筑业 篇一

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

第一条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内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词定义如下:

(1)“业主”,名称将在第二部分中具体标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业主的法定继承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

(2)“承包人”指标书被业主接受的投标人或投标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业主同意的受让人。

(3)“工程师”指第二部分中确定的工程师人选,或经书面通知承包人,由业主随时任命的代行工程师职责的工程师人选。

(4)“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师、工程师助手,或由业主或工程师任命履行第二条规定的职责的人选。对工程师代表的授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表、单价或价格表、标书、接受证书和合同协议(如已完成)。

(7)“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增减。

(8)“建筑设备”包括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但不包括构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临时性工程”指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11)“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标书修正中确定的规范,也包括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图纸”包括技术规范中包含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对图纸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的其他图纸。

(13)“现场”指建筑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以及业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场所、或其他合同中规定构成现场的部分。

(14)“同意”指书面同意,包括随后对口头同意的书面确认。

(二)合同内容需要时,单数表示的词也包括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这样。

(三)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不被视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释合同不予考虑。

(四)“费用”一词包括现场内外发生的通常费用开支。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二条 工程师应负责履行发出指令、颁发证书等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在业主对工程师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师在履行其部分职责时需经业主特殊同意,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规定。

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职权,但应向承包人和业主提交书面授权文件。在授权期间,工程师代表的决定对承包人和业主来说等同于工程师本人的决定。

以下情况如此办理:

(1)工程师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师仍有权否定,并决定拆除相应的建筑。

(2)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决定不满意,有权提请工程师亲自判定。

转让和分包

第三条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到期款项外)转让。

第四条 承包人不得分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师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将承担合同义务。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将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一样,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为某部分工程提供劳力将不被视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条

(一)在第二部分将写明下列条件: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按哪国法律解释。

如果文件用同一种以上语言书就,文件按哪种语言解释,就在第二部分中将其定为以这种语言为准。

(二)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比其他条款更具约束力。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可互相解释,在发生歧义和不一致时,将由工程师向承包人作出解释。

如果工程师对歧义进行解释时,导致承包人增加未预见的开支,经工程师证明,业主应支付相应的款额。

第六条

(一)工程图纸将由工程师保管,但需免费向承包商提供两份副本。如果承包人需要更多副本,则自己承担费用。完成合同工程后,承包人将图纸全部归还工程师。

(二)承包人所在工程现场保留一份图纸副本,以便工程师及其代表,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人士随时审查。

(三)如果工程师不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图纸或命令,导致工程延误或中断,在此情况下承包人要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中应详细描述所需图纸、命令,为什么需要,何时需要,以及否则可能造成的延误和停工。

(四)如果因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上述图纸和命令,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增加开支,工程师将决定延长承包人的规定工期。且只要开支合理,承包人将得到补偿。共11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

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

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芒市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裕丰家园南—A、B幢住宅楼,同意该裕丰家园南—A、B幢住宅楼的钢筋工程以单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芒市裕丰家园南—A、B幢住宅楼工程;

2、工程地点:芒市人民法院对面;

二、工程造价:

总工程钢筋9552.46平方,造价每平方37元,工程总造价为353441.00元(大写:叁拾伍万叁仟肆佰肆拾壹元整)。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

2、乙方要承包钢筋工程,按甲方工程进度施工,只管安装附属,带铅丝、焊条、不带树焊、制作。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进场后按每月进度拨付所完成工程量的工。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3

一、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 定义,本合同(按下文所定义的)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雇主为_________(填入名称)。

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为_________(填入名称)。

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1.4 工程师是指雇主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为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本合同中的工程师是指_________(填入名称)。

1.5 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工程师根据本合同随时指定的人员。

1.6 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投标书、中标函、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7 规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规范,以及根据第95条规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8 图纸是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技术资料。

1.9 工程量表是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的已标价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 投标书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1.11 中标函是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书面接受。

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本合同第26条所述的合同协议书。

1.13 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标书格式内的附件。

1.14 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根据本合同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1.15 竣工时间是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施工结束并且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

1.16 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检验,这些检验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区段接收之前进行的。

1.17 移交证书是指依据第93条颁发的证书。

1.18 合同价格是指中标函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1.19 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据第92.2(a)规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

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为二者之一。

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据合同将实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22 临时工程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需要或有关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但承包人的设备除外。

1.23 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1.24 承包商的设备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补中所需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 区段是指在合同中具体指定作为一个区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 现场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 费用是指在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28 日是指历法日。

1.29 外币是指工程所在国之外的任一国家的货币。

1.30 书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第二条 解释

2.1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

第三条 单数和复数

3.1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条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4.1 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通知、证明或决定字样均应据此解释。对于任何此类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都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

二、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条 一般规定

5.1 本合同的内容和范围详细规定在本合同的附件当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性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条 承包商的工作范围

_________。

第七条 雇主的工作范围

_________。

三、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8.1 工程师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8.2 工程师可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如果根据雇主任命的工程师的条件,要求工程师在行使上述权力之前,应得到雇主的具体批准,则此类要求的细节应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则,即应视为工程师在行使此类权力时均已事先经雇主批准。

8.3 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工程师代表

9.1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应该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根据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9.2 工程师可以将赋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工程师代表并可随时撤回此种委托。任何此类委托或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达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发生效力。

9.3 由工程师代表按工程师的委托向承包商发出的任何信函均与工程师发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为工程师代表的失误,未曾对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出否定意见,不应影响工程师对该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提出否定意见,并发出进行改正的指示的权力;

(b)若承包商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质疑,他可将该问题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应对此信函的内容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

9.4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任命任意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工程师代表应将此类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权力范围通知承包商。上述助理无权对承包商发布任何指示,除非此类指示对他们行使助理的职责和确保他们根据合同规定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质量进行验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助理为此目的的发出的任何指示均应视为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示。

第十条 书面指示

10.1 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若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原因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承包商应遵守该指示。工程师可在该指示执行之前或之后,用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示加以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应认为此类指示是符合本款规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加以否认,则此项指示应视为是工程师的指示。本条规定应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和任何根据合同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发出的指示。

第十一条 工程师应行为公正

11.1 凡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自行:

(a)表明他的决定、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满意或批准,或

(c)确定价值,或

(d)采取可能影响雇主或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他应在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此类决定、意见、赞同,表示满意或批准、确定的价值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合同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

四、转让与分包

第十二条 合同转让

12.1 没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处进行转让,但下列情况除外:

(a)按合同规定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银行为受款人的费用,或者

(b)把承包商从任何责任方那里获得免除其责任的权利转让给承包商的保险人。

第十三条 分包

13.1 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类同意均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商应将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完全视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为之负完全责任。但对下列情况承包商无需取得同意:

(a)提供劳力,或

(b)根据合同的规定采购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

第十四条 分包商义务的转让

14.1 当分包商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商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期间须继续承担的任何连续义务时,承包商在根据雇主的要求和由雇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在缺陷责任期满之后的任何时间,将上述未终止的此类义务的权益转让给雇主。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条 语言和法律

15.1 拟定合同文件的语言为_________(填入语言名称),其主导语言为_________(如果有二种以上的语言时)

15.2 适用于本合同并据以对合同进行解释的法律为在_________国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16.1 构成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在发生分歧时,则应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解释或校正,工程师并应就此向承包商发布有关指示,在此情况下,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为: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函;

(c)投标书;

(d)本合同;

(f)规范和图纸;

(g)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7.1 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商两套复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商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商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17.2 承包商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商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17.3 上述提供给承包商的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商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十八条 进展中断

18.1 如果工程师未在合理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计划和施工的延误或中断时,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呈交通知书,并同时向雇主呈交副本。该通知书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延误会使工程误期或中断等详细说明。

第十九条 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

19.1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18.1款发出和通知书中已说明了的任何图纸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误期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时,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协商后,应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和变更原合同的权利。

(b)需增加到合同价格上去的此类费用的数额,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条 承包商未能提交图纸

20.1 如果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发生任何图纸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则工程师在根据第19.1款规定作出决定时,应将承包商的这一失误考虑在内。

第二十一条 补充图纸和指示

21.1 为使工程合理而正确地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师应有权不断向承包商发出此类补充图纸和指示。承包商应贯彻执行并受其约束。

第二十二条 由承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22.1 凡合同中明文规定应由承包商设计部分永久工程时,承包商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感到满意所必须的图纸、规范、计算结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图纸,这些资料须足够地详细,以使雇主能够对采用该设计的永久工程进行使用、维护拆卸、重新装配和调整。在此类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获得工程师批准之前,不能认为该工程已经竣工并可按合同规定进行接收。

第二十三条 责任不受批准影响

23.1 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批准,不应解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六、一般义务

第二十四条 承包商的一般责任

24.1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承包商应为该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任何缺陷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临时的还是永久的全部的工程监督、劳务、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所用设备以及其他物品,只要提供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内已有规定或可以从合同中合理地推论得出。

第二十五条 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25.1 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承包商对不是由他编制的永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者任何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应承担责任。凡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商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尽管有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承包商应对该部分工程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同协议

26.1 在被邀请签约时,承包商应同意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的拟定和签订费用由雇主负担。

第二十七条 履约保证

27.1 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雇主。当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时,承包商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提供的担保机构须经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第二十八条 履约保证的有效期

28.1 在承包商根据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约保证将一直有效。但在根据本合同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之后,即不应对该担保提出索赔,并应在上述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14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商。

第二十九条 根据履约保证的索赔

29.1 在任何情况下,雇主在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商,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第三十条 现场视察

30.1 在承包商提交投标书之前,雇主应向承包商提供由雇主或雇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资料,但是承包商应对他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负责。

30.2 应当认为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及与之有关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并对以下几点在费用和时间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满意:

(a)现场的形状和性质,包括地质条件;

(b)水文的和气候的条件;

(c)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

(d)进入现场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应当认为承包商的投标书是以雇主提供的可利用的资料和承包商自己进行的上述视察和检查为依据的。

第三十一条 投标书的完备性

31.1 应当认为承包商对自己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表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所有这些应包括了他根据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有关物资、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提供或者为意外事件准备的临时金额,以及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须的全部有关事宜。

第三十二条 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

32.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碍或条件,在他看来这些障碍和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则承包商应立即就此向工程师提出有关通知,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类通知后,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类障碍或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地预见到的,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应决定:

(a)按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力,和

(b)确定因遇到此类障碍或条件可能会使承包商发生的任何费用额,并将该费用额加到合同价格上。工程师应将上述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另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此类决定应将工程师可能签发给承包商的`与此有关的任何指示,以及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的情况,承包商可能采取的并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合理恰当的措施考虑在内。

第三十三条 遵照合同工作

33.1 除法律上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以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在涉及或关系到该工程的任何事项上,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商都要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应当只从工程师处取得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从工程师代表处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条 提交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度计划

34.1 承包商应当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以工程师规定的适当格式和详细程序,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计划,以取得工程师的同意。无论工程师何时需要,承包商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对其进行工程施工所拟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总说明,以供参考。

34.2 无论何时,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经同意的进度计划时,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订过的进度计划,表明为保证工程按期竣工而对原进度计划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条 提交现金流量估算

35.1 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承包商应按季度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根据合同将有权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详细现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参考。此后,若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还应按季度提供修订的现金流通量估算。详细的现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时间应为_________天。

第三十六条 不解除承包商的义务或责任

36.1 向工程师提交并经其同意的上述进度计划或提供的上述一般说明或现金流通量估算,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三十七条 承包商的监督

37.1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商义务所必需的,承包商应在工程的施工期间及其后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商或经工程师批准的一位合格的并授权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对该工程进行监督。上述批准可由工程师随时撤回。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商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示。

37.2 如果工程师撤回了对代表的批准,承包商在接到此类撤回通知后,考虑到下述条款中提及的撤换人员的要求,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应尽快将该代表调离该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该人员担任该工程的任何职务,而代之以经工程师批准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条 承包商的雇员

38.1 承包商应向现场提供与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下述人员:

(a)熟悉他们各自行业的、有经验的技术助理及有能力对工程进行正确监督的工长和领班,以及

(b)为使承包商适当并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所需要的此类熟练的、半熟练的技工和非技术工人。

38.2 工程师应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商立即从该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师认为是渎职者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以及工程师从其他方面考虑认为不宜留在现场的人员,而且无工程师的同意不得允许这些人员重新从事该工程的工作。从该工程撤走的任何此类人员,应尽快予以更换。

第三十九条 测定并标示

39.1 承包商应对下述工作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

(b)上述规定的工程所有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其准线的正确性。

(c)提供与上述工作有关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装置和劳务。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基准线出现任何差错,当工程师要求对此进行纠正时,承包商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类差错,以使工程师满意。若此类差错是由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供的不正确数据所致,则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的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格,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39.2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工作或任何基准或标高的检查均不能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商对上述各项的精度所负的责任,承包商应仔细保护和保留好一切水准点、视准轨、测桩和工程放线所用的其他物件。

第四十条 钻孔和勘探开挖

40.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内,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商钻孔,或进行勘探开挖,则应根据第83条规定以指示形式下达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经包括了涉及此类工作的项目或备用金额者除外。此类勘探开挖应被认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条 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41.1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整修过程中,承包商应当:

(a)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并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工程师或任何有关当局提出要求时,自费提供并保持一切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以及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以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环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他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物方面的伤害或妨碍。

第四十二条 雇主的责任

42.1 根据第66条的规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在这方面他应当:

(a)对所有授权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以及

(b)保持现场的井然有序,以防对这些人员造成危险。

42.2 如果根据第66条的规定,雇主在现场还雇用其他承包商时,雇主应同样地要求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险方面负同样责任。

第四十三条 工程的照管

43.1 从工程开工日期起直到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的日期止,承包商应对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等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照管工程的责任应随移交证书一起移交给雇主。但:

(a)如果工程师为永久工程的某一区段或部分颁发了移交证书,则承包商从颁发移交证书之日起,即应停止对那一区段或部分的照管责任,此时对那一区段的照管责任移交给雇主;

(b)承包商应对那些在缺陷责任期内他应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直到此类未完成的工程根据第82条的规定完工为止。

第四十四条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44.1 在承包商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设备出现任何损坏,除第46.1款限定的风险情况外,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应自费弥补此类损失或损坏,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规定,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按照第82条对承包商责任的规定,承包商亦应对其在进行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由于雇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45.1 当任何此类损失或损坏是由于第46.1款所限定的任何风险造成的,或是与其他风险相结合造成时,若工程师提出要求,则承包商应按该要求的程度修补这些损失或损坏,而工程师应按第84条的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格,并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如果是由于多种风险相结合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则工程师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考虑到承包商和雇主的责任所占的比例。

第四十六条 雇主的风险

46.1 雇主的风险是指: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e)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于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中间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类事件除外;

(f)由于雇主使用或占用合同规定提供给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区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g)因工程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而此类设计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负责的;

(h)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条 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

47.1 在不限制第43~36条中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设备进行保险;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额,以补偿修复损失和损害的任何附加费用以及由此修复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业务费以及拆除和迁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迁移任何性质的废弃物的费用;

(c)投保承包商运至现场的承包商的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笔足够在现场能重置这些设备和物品的金额。

第四十八条 投保范围

48.1 对于第47.1款中的(a)和(b)两项中的保险,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联合名义进行投保,并应包括:

(a)从现场开始工作至颁发有关工程或其任保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为止,雇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规定的情况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损失或损害;以及

(b)由承包商负责的,在缺陷责任期内,由发生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为履行第82条规定的承包商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由他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第四十九条 对未能取得金额的责任

49.1 任何未保险的或未能从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额,应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据第43~46条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 除外项目

50.1 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险,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不应承担义务: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第五十一条 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51.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保障雇主免于承受与上述有关的任何损失或索赔: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者(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但工程除外。

51.2 上述人身或财产的损害系在工程实施和完成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过程中发生的,或由其引起的,同时还应保障雇主免受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下述所限定的情况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过该土地之下、之内或穿过其间实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权利;

(c)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员或不是该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费、指控费用、其他费用,或者是当承包商、其雇员或代理人也对这类损伤或损害负有部分责任时,应公平合理地考虑到与雇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对该损伤或损害所负责的程序相应的那一部分损伤或损害。

第五十二条 雇主提供的保证

52.1 雇主应保证承包商免于承担有关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况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三条 第三方保险

53.1 在不限制第51条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义,对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员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进行责任保险,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项限定的情况除外。此项保险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

53.2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条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分别保险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适用。

第五十四条 人员的事故或受伤

54.1 承包商应对他为此工程雇用的任何人员进行此种责任保险,并应在全部雇用期间内持续上述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商雇用的任何人员,如该发包商已对上述人员进行了责任保险,这样雇主就根据保险单得到保险,则本款前述的承包商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需要时,承包商应要求此分包商向雇主出示此项保险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五条 人员事故保险

55.1 承包商应对事故投保责任险。在整个工程期间,只要有人被雇佣,承包商就应当继续投保责任事故险。对于分包商雇佣的人员,如果分包商根据本款已经对其所雇佣的人员投保责任事故险,使雇主能够根据保险合同得到赔偿,那么承包商对被保险人的义务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应当要求该分包商向雇主提供保险单以及支付保险费的收据。

第五十六条 保险证据和保险条款

56.1 承包商应在现场工作开始之前向雇主提供证据,说明按照合同要求投保的险种已经生效,并应在开工之日起84天之内向雇主提供保险单。在向雇主提供上述证据和保险单时,承包商应同时将此情况通知工程师。上述保险单应与中标函签发前所同意的总条件一致。承包商就根据雇主同意的条件,在承保人处投保其负责的所有保险项目。

第五十七条 保险的充分性

57.1 承包商应把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方面的变化情况通知承保人,并保证按合同条款在整个期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在需要时,向雇主出示生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八条 对承包商未办保险的补救

58.1 若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任何投保并保持其有效,或者未在第57.1款要求的期限内向雇主提供各项保险单,则在任何此种情况下,雇主均可以进行任何此类保险并保持其有效,支付为此目的的可能需要的任何保险费,并可随时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上述支付的费用,或视为到期债款向承包商收回上述费用。

第五十九条 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

59.1 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规定的条件,责任方应保证另一方免受此类失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索赔。

第六十条 遵守法令、规章

60.1 承包商应在一切方面,包括发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纳所有的费用,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与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当局的实施细则;以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60.2 承包商应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于违反上述任何此类规定的任何罚款和责任。但雇主应负责获得工程进行所需要的任何规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应根据第52.1款的规定对承包商给予保障。

第六十一条 化石的保护

61.1 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以及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或物品,就雇主和承包商之间而言,均应被视为属于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商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此类物品,并且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应在移动之前,立即将此类发现通知工程师,并执行工程师关于处理上述物品的指示。如果由于此类指示使承包商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应在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获得任何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加上此类费用的数额,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条 专利权

62.1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保护和保障雇主承担由于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此种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条 矿区使用费

63.1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各种材料的一切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赔偿费。

第六十四条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64.1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围内,在进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时,不应给下列各方带来不必要的和不适当的干扰:

(a)公众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属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

64.2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承包商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十五条 避免损坏道路

65.1 承包商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运输对连接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承包商特别应该选择运输线路,选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以便来往于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设备或临时工程运送所不可避免出现的任何这类特殊交通运输受到尽可能合理的限制,从而避免对这些道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或损伤。

65.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了便利承包商的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承包商应负责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费用,并且应持续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此类运输造成任何桥梁和道路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类索赔,承包商应出面谈判并支付纯粹由此类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

65.3 尽管有65.1款的规定,但如果发生因运输材料或设备而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任何桥梁或道路造成任何损害时,承包商在得知此类损害之后,或者收到有权提出此类索赔机构的任何索赔要求之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给雇主。当根据任何法律或规章规定,要求该材料或设备的承运人给予道路管理机构损害赔偿时,雇主不应对与此有关的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负责。在其他情况下,雇主则应协商解决和支付有关此类索赔的全部金额,并且应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担此类和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工程师认为上述任何索赔或其中的一部分实属承包商一方未能遵守履行第30.1款规定的承包商的义务所致,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因上述失误应赔偿的总额,雇主应从承包商处收回该款项,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但无论何时,雇主应将要协商的解决办法及承包商可能偿还的任何总额通知承包商,雇主应在此类解决办法达成协议之前与承包商进行协商。

65.4 在工程性质要求承包商使用水路运输时,本条上述各项规定的术语“道路”应解释为:包括水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相应的效力。

第六十六条 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机会

66.1 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应为下列人员从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机会: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机构的工人。

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现场或现场附近实施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实施雇主可能参与的与该工程有关或附属该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 如果工程师提出书面要求,根据第66.1款规定,承包商应:

(a)将承包商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路或通道,提供给上述任何其他承包商或雇主或任何此类机构使用;或

(b)允许上述各方使用临时工程或承包商在现场的设备;或

(c)为上述各方提供任何性质的任何其他服务。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规定确定一项追加到合同价格中的费用,并应将此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商保持现场整洁

67.1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67.2 在颁发任何移交证书时,承包商应从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商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使用状态。但承包商应有权在现场保留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设备和临时工程,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七、劳动力

第六十八条 职员和劳务人员的雇用

68.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以及他们的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条 劳务人员和承包商设备情况的报告

69.1 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以预先规定的某种格式和时间间隔,向工程师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现场随时雇用的职员及各种等级的劳务人数的详细报告;当工程师可能需要时,还应送交有关承包商设备的此类报告。

八、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

第七十条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70.1 一切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为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应的品级,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要求;

(b)随时按工程师提出的要求,在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或在现场、或在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若干地点,或在上述所有地点或其中任何地点进行检验。

70.2 承包商应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提供通常需要的协助、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装置和仪器,并应在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第七十一条 费用

71.1 如果说明书或工程清单中已明确指明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应由承包商自费提供。

71.2 若检验属于下列情况,则承包商应负担任何此类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已明确指明或规定的;或者

(b)在合同中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使承包商能在其投标书中标价或便于标价的。

71.3 若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a)合同中未指明或规定者;

(b)在上述情况下未作出专门说明者;

(c)虽已指明或规定,但工程师所要求的检验是在现场以外的任何地点,或在被检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者;如果检验表明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未按合同规定使工程师满意,则其检验费用应由承包商负担。否则,应按第71.4款规定处理。

71.4 凡符合第71.3款规定者,本款即应适用,工程师应在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决定,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a)根据第77条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以及

(b)应在合同价格增加有关费用总额。

第七十二条 检查和试验

72.1 工程师及其任何授权人员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应能进入现场及进入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或准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所有车间和场所,承包商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取得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

72.2 工程师有权对按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其制造、装配或准备过程中进行检查和检验。如果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备的车间或场所不属于承包商,则承包商应取得为工程师在这些车间或场所进行此类检查或检验的许可。此类检查或检验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72.3 承包商应同工程师商定对按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或检验的时间和地点。工程师应将其进行检查或参加检验的意向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师或其正式授权代表未在商定的检验时间参加检验,除工程师另有指示外,承包商可进行此项检验并应认为是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承包商应立即将该项检验数据的正式核实的副本送交工程师。如果工程师未参加该项检验,工程师应对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给予认可。

72.4 如果在按第72.3款商定的时间和地点,供检查和检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未准备好,或者按本款规定所作的检查或检验结果,工程师确认材料或工程设备是有缺陷的或者是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工程师可拒收这些材料或工程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商。该通知书应写明工程师拒收的原因,承包商应立即纠正所述缺陷或保证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规定。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应对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按相同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检验或重复检验。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出雇主为进行该项重复检验所需的全部费用,并由雇主从承包商处收回,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2.5 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委托给一名独立检查员进行。根据第9.4款规定,任何此类委托应是有效的,并应把为上述目的委托的独立检查员看作是工程师的一名助理。工程师应提前14天将这种任命通知承包商。

72.6 未经工程师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使之无法查看。承包商应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覆盖或无法查看的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检查或测量。以及对工程的任何部分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或测量,无论何时,当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基础已经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除工程师认为无必要检查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外,工程师应参加工程的此部分的检查和测 量或此类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72.7 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能随时发出的指示,移去工程的任何部分的覆盖物,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并应将该部分恢复原状使之完好。如果任何这部分根据84.6款的要求已覆盖或掩蔽,并经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要求,则工程师应在及时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承包商由于该项剥露、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恢复原状和使之完好所开支的费用总额,并应将此总额增加在合同价格中,工程师应将此情况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任何其他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应由承包商承担。

72.8 工程师有权随时对下列事项发出指示:

(a)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从现场运走;

(b)用合格适用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取代;以及

(c)尽管事先已对其进行过任何检验或临时付款,但对工程师认为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工程,均应拆除并适当地重新施工:(1)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或(2)由承包商设计或承包商对其负有责任的设计。

72.9 如果承包商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若指示中未规定时间,则在合理的时间内,未执行上述指示时,雇主应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示,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及时协商之后,确定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由雇主从承包商处收回,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九、暂停

第七十三条 暂行停工

73.1 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指示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在暂时停工期间承包商应对工程或其一部分进行工程师认为必要的保护和安全保障。除上列情况以外的暂时停工,应适用73.2款: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

(b)由于承包商某种违约引起的或由其负责的必要停工;或

(c)由于现场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的停工;或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必要的停工。

73.2 在根据第73.1款而适用本款规定时,工程师应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并作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增加由此类暂时停工引起的承包商支出费用款额,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3.3 如果暂停是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示,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的许可,除非停工属于第73.1款规定的情况,则承包商可向工程师递送通知,要求工程师自接到该通知后的28天内准许已中断的工程或其部分继续施工。如果在上述时间内未得到批准复工,则承包商可以作如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工程的局部,承包商可按第86条规定,将此项停工视为可删减的工程,同时对此再次向工程师递送通知,或者当暂时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时,承包商则可将此项停工视为雇主违约,并根据合同第101.1款规定终止其被雇用的义务,此时应执行第101.2和101.3款的规定。

十、开工和延误

第七十四条 工程的开工

74.1 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通知后,应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开工。开工通知应在中标函颁发日期之后,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此后,承包商应迅速且毫不迟延开始工程的施工。

第七十五条 现场占有权及其通道

75.1 合同另有规定外;

(a)随时给予承包商占有现场各部分的范围;以及

(b)承包商可占用现场各部分的顺序。并根据合同中对于工程竣工顺序的任何要求,在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的同时,雇主应使承包商占有:

(c)一定大小的所需部分现场;以及

(d)按照合同由雇主提供的此类通道。以便使承包商能够根据第34条提到的工程进度计划开始并进行施工,否则,将根据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工。此时应将该建议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雇主应随工程进展,适时让承包商占用工程施工所需现场的其他部分,以使承包商能以应有的速度并视具体情况或按上述进度计划或按承包商的合理建议进行工程施工。

75.2 如果由于雇主未能按75.1款规定给出上述占有权而导致承包商延误工期和/或付出费用,则工程师应在及时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以及

(b)应在合同价格中增加此类费用总额。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5.3 承包商应承担其进出现场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开支。承包商还应自费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备。

第七十六条 竣工时间

76.1 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某一具体时间内竣工的整个工程及任何区段,应按第81条的规定,在投标书附件中为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应按第81条的规定,在投标书附件中为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规定的从开工之日算起的期限内竣工;或在第77条可能允许的延长工期内竣工。

第七十七条 竣工期限的延长

77.1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作的数量或性质,或

(b)本合同中提到的任何误期原因,或

(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

(d)由雇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阻碍,或

(e)除去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或违约或由他负责的以外,其他可能发生特殊情况,使承包商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其任何区段或部分,则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地协商之后,决定竣工期延长的时间,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7.2 但工程师不一定必须作出任何决定,除非承包商已经:

(a)在此类事件开始发生之后的28天内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以及

(b)在上述通知后的28天内,或在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认为他有权要求的任何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申述的情况进行研究。

77.3 如果某一事件具有持续性的影响,以致使要求承包商按77.2(b)款所述的28天内提交详细申述成为不可能时,如果承包商以不超过28天的间隔向工程师递交临时详情,并在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了最终详情,承包商仍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工程师在收到上述详情报告后,不得无故延误,应作出关于延长工期的临时决定,在收到最终详情之后,工程师就复查全部情况,并提出有关该事件所需的延长全部工期的决定。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作出决定,并将此决定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终审结果不应导致减少工程师业已决定的任何延长工期的时间。

第七十八条 工作时间的限制

78.1 在合同中无相反规定的条件下,除下文规定的情况外,非经工程师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施工,但为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或绝对必要的作业除外,在此情况下,承包商应立即向工程师提出建议。但本款规定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4

发包方: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施工需要将工程的混凝土浇筑、全部砌体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经济及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计划在施工内完成。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执行。

一、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方式:甲方以包工不包料的小包干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

范围:以施工图为依据、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甲方修改通知单全部内容包干,包质量、工期、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工期按项目部施工计划工期)。

二、承包单价、内容及质量要求:

1、承包单价:本工程按工程建筑面积(按有关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元/㎡计算人工费。单价内包括自带的小型机械、及徒手工具(平板式震动器、插入式震动器、灰桶、擦板及压光用铁灰板以及机械连接的电缆、插头、线等)。

2、承包内容:

(1)按本工程施工图纸会审后经确认的本工程施工图纸的内容施工。

(2)按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混凝土工程;全部砌体工程(临时设施、水池搅拌机支设、塔吊基础浇筑、塔吊基础围墙砌筑、楼层楼栋路面等清理及一些零星项目)。

(3)负责本项工程材料垂直运输的指挥。

(4)负责本项工程混凝土浇捣前模板的淋水并冲洗干净柱头、柱脚的杂物。

(5)在每项混凝土施工完成后,应清理干净混凝土余渣,并按要求安排专人保养。

(6)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具体安排由甲方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

(7)混凝土表面二次磨面、养护(包括覆盖物)。

(8)模板拆除后,楼面、楼梯、窗台飘板等杂物、泥浆、混凝土块、渣土的清理(木工爆模的混凝土块木工班清理)。

(9)预留水电空暖孔洞凹槽,落地灰回收重新使用,清理碎砖及其它建筑垃圾并装袋运至地面指定地点堆等。同时做好砖缝灰浆养护工作。

(10)本分项工程各部位施工前、施工过程及施工后的一切应负责的工作。

(11)若工地现场发生杂项工作应优先满足乙方工人。杂项工作每天8小时,每人每天_______元计算人工费

3、承包质量:

(1)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优良等级。

(2)质量验收:每道墙面砌体完成后,先进行自检,然后甲方技术人员检查后,报建设、监理单位验收。

(3)墙体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0mm,表面平整度偏差不超过8mm。

(4)质量要求:本工程具体质量要求见技术质量交底中要求和甲方质量检查条款的规定。

(5)工程质量的具体要求:无蜂窝、无孔洞、无露筋、无裂缝、无夹渣、无烂根、否则罚款处理。

(6)砼楼面平整度不得超过8㎜,必须进行第二次搓平,保证砼的密实度和防止板面裂缝。

(7)浇砼的质量分两次检查后再进行评定合格率第一次是专管的施工员组织,质检员及砼班组长在浇完的各构件部位检查面层的平整度及周边的清理工作。第二次是拆模后,检查各构件的表面的缺陷存在。

(8)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为90%,合符设计要求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执行,控制在验收标准的允许偏差内及强制条文的框内的质量标准。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1、乙方进场开工1个月后,质量达到要求,甲方按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方作为进度款。

2、以后每月在质量达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按上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进度款。

3、杂项工作人工费每月全额结清。

3、甲方没有伙食费借给乙方,乙方应自行解决伙食费。

4、全部承包工程完成后经验收质量达到要求,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总价付款至_______。

5、余款30天内付清,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清算。

7、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交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达到要求,甲方在_______天内退回质量、工期保证金给乙方,中途退场不退回质量、工期保证金。

8、每层楼板在模板拆除后、施工场地属乙方责任的,乙方不及时清理杂物、泥浆、硬结的混凝土块等,甲方安排人员清理,所发生的人工费在乙方结算人工费中扣减。

9、乙方未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安排其他班组完成,按包给新班组单价的3倍从乙方人工费中扣减。

10、结算时应附各部位施工工期签证表,否则不给予结算。

11、属本分项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没有时工或其他费用补贴,即甲方签证的不合理费用,甲方的上级部门不确认。

12、乙方不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每延长一天,按结算总价的1%扣罚。

13、甲方发给乙方工人的安全帽、合同规定的小型工具、小件材料或其他等,按购买价从乙方人工费中扣减。

14、乙方负责当地部门需办理的各种证件或费用。

15、乙方组织的工人,其专业技术水平差、劳动力不足、质量不达到要求或出现打架等现象,甲方对乙方作退场处理,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余下30%工程款作为甲方重组班组的单价补贴。

四、施工工期

1、施工工期按工程项目部规定执行。

五、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工人住宿及生活用水电的方便,负责乙方工人在工地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工作(乙方工人在工地外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2、甲方每天派出施工人员现场协调工作及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或书面交底。

3、负责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工作调度和管理,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任何分项工程必须经专管施工人员验收实行签证为准,如超出允许偏差范围实行罚款处理。

4、提供给乙方的施工机具,(电箱、及其他材料)由乙方保管使用。

5、乙方达不到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经项目部发出5次质量整改及工期限令通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结算只能按乙方完成工作量的60%计算工资款给乙方,乙方不得异议。而由此造成工人与乙方的纠纷全部由乙方负责。

6、甲方管理人员有权监督乙方工人,是否备足安全用品及操作规程的违规行为和公共财物及成品保护、执行合同条款的职责。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的工人第二天要交给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照片三张,以留底及办工作卡。乙方承包责任人必须长驻工地,每天指挥工人作业,未经现场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如确因有事要离开要征得项目部经理同意方准离开。

2、乙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及承诺书,明确乙方与工人的经济、安全责任。并将工人的劳动合同及承诺书交项目部存底。如不按以上要求执行的工人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人违反行为由乙方承包人负责。

3、乙方须现场设置副班长二人,一人负责技术质量,一人负责安全及文明施工。做到开工前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各项工程的质量交底,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严格按文明施工规定执行,由基础及每层楼面楼面,浇砼时派人跟班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项目部。

4、任何分项工程都必须经专管施工员验收,如超出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及强制条文规定实行每一点次罚款50—200元。

5、乙方使用的材料,需甲方配合的机具要经专管的施工员签发材料单到仓库领取签名确认,领取机具实行保管使用以旧换新,完工归返仓库消帐为准。否则当原价计算。如有意及不按操作规程至使机具损坏,甲方有权按原价三倍罚款处理。严格控制好各部位的保护层厚度,被推移位的钢筋要及时通知钢筋工处理复位。

6、乙方必须要按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使用材料。浇砼时派有足够的人力配合,自带的机械要运转正常,不能带病工作,影响进度。如出现类似问题实行按第三项第12条执行。

7、乙方不按现场总图规划的场地堆放材料或不及时做好清运而影响文明施工,甲方有权派出人清运处理,扣回乙方的人工费并加倍罚款处理。

8、乙方工人不按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发生工伤事故费用由乙方负责,从总工资款支出。意外发生工伤事故费用甲乙双方各付一半。

9、作业工种一律不准有家属及小孩进工地住宿。员工亲朋到访一定要有保安登记或放行条,方准进入工地宿舍。乙方的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执行甲方的(工作、生产、生活、治安及后勤)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调度管理,不准无理取闹,打群架及公共场所闹事,如有发生类似事件视情节轻重罚款20xx—0元/次,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0、乙方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社会治安及联防工作。如有发生偷抢及殴斗事故及外来干扰事件,不论什么时候听到讯号全部出动,听从项目部及保安指挥,维护施工现场的财物及员工的生命安全。

11、乙方按工程实际进度,提前一周申报材料使用计划,材料计划应实事求是,不得虚报或漏报。因漏报材料计划,造成工程施工受到影响,甲方有权依照情节轻重对乙方给予20xx—10000元罚款;因虚报材料计划,造成材料浪费或过剩,甲方根据材料浪费量和材料过剩数量,按二倍价值对乙方进行罚款。

12、乙方负责对所使用的材料按品种、规格整齐有序堆放,不得随意放置,并做好防水、防火工作。乙方应充分利用剩料、余料,将剩料余料妥善放置到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整齐有序。

13、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搞好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和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如由于乙方违章施工、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善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14、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发生打架、斗殴、闹事等现象,每发生一起将按500—20xx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

15、乙方应做好落手清工作,对作业中出现的废料每日下班前应清理干净,堆放到项目部指定的堆场,有用物品应在指定地方整齐堆放。

16、乙方班组负责人必须进驻工地,每月到位率保证在80%以上,乙方承包人必须参加项目部工程例会,否则按500元/次予以罚款。

17、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确保安全,提供的机具、机械必须有合格证,进场时由甲方项目部验收,需要专业机构检测的必须提供检测报告或许可证。

18、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19、乙方应确保本工种所涉及的各类合同切实有效的履行,避免上访,诉讼等事件的发生,如因乙方不及时支付款项,未采取妥善措施而引起的恶性上访、诉讼等事件,每发生一起对乙方罚款3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清理退场。

20、混凝土浇筑时,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搅拌车混凝土放料及混凝土收捡工作。

六、奖励和惩罚:

(一)奖励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时间,没有发生任何工伤安全事故,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规定承包的全部工程量后,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0、5‰奖给乙方。

(二)惩罚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工程以各种形式转包给其他人,甲方实行按转包量的三倍罚款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5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市(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理先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授权)

出生地:________(国家)

国籍:________(国家)

总部:________(国)市

在_______国的通讯地址:_______信箱:_______鉴于甲方要兴建的_______,乙方提交报价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_______国_______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

(一)合同内容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对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兑美元比例为______________。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______________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

(三)工期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_______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_______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四)移交场地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

(五)查看工地乙方承认在签认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二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条件第11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真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成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际建筑业 篇二

要推广这件好事, 首先要做的就是制定有效的评定方法, 从而可以遴选出优质的节能门窗。类似我国对于家用电器的节能采用的《中国能效标识》, 门窗的节能评估也有自己的节能标识。在我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曾经推出过“RISN”建筑门窗节能认证和标识;但是在执行过程中, 各个地方又推出了其他不同的节能认证和标识, 所以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统一的门窗节能认证体系。

放眼全球, 目前世界上体系最完整的门窗节能认证, 就是“美国能源之星认证计划”和“加拿大能源之星认证计划”了。北美“能源之星”都是一种自愿性认证体系, 其不仅规范了具体的认证流程和每年的工厂审核流程, 还规定了详细的认证标准要求和测试项目:从如何进行选样测试, 到如何评估测试的产品系列都有明确的方法和要求。

一、美国能源之星计划 (US ENERGYSTAR®Program)

“美国能源之星计划”是由美国国家能源部和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在1992年共同提出的一项志愿性计划。该计划旨在帮助企业和个人节省资金, 通过高效的能源利用, 来降低能源消耗,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保护世界的环境和气候。在EPA的指导下, 美国的普通消费者、产品制造企业、产品零售商等等, 都可以积极参与“能源之星计划”。为了不断推动“能源之星计划”在全美国的有效实施, 美国各个州政府还采用“联邦税收减免”政策来鼓励消费者使用贴有“ENERGY STAR®”标识的产品, 使消费者得到巨大的优惠。以门窗产品为例, 这一政策规定一旦消费者购买了能源之星认证的门窗产品, 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州政府提出返利:在2013年前返利曾一度达到产品售价的30%、上限为现金1500美元;目前返利也达到产品售价的10%、上限为500美元 (门) 和200美元 (窗) 。

经过23年的实践, “ENERGY STAR®”标识已经在美国家喻户晓, 它为帮助企业和个人认识节能产品、使用节能产品作出了卓越的贡献。目前虽然“能源之星”还不是《美国建筑法规》强制规定的认证体系, 但是由于市场广泛的认知和接受度, 使得美国的门窗制造企业竞相申请该认证体系, 而没有通过“ENERGY STAR®”认证的产品, 在市场上就会受到冷遇。

1. NFRC与美国能源之星计划 (USENERGY STAR®Program)

在美国, 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目前指定NFRC机构来主持建筑门窗能源之星计划的实施。NFRC (The National Fenestration Rating Council, 国家门窗能效分级委员会) , 是一个非赢利性组织, 其负责组织并编写门窗的“美国能源之星计划”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同时负责认可从事能效测试工作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还负责认可从事认证和工厂审核的第三方认证机构。

2. 美国“能源之星”认证

NFRC制定的“ENERGY STAR®Product Specification Residential Windows, Doors, and Skylights (窗、门、天窗的技术规范) ”规定, 申请“能源之星”认证的产品, 必须是用于民用建筑的成品门窗, 而那些在现场组合的建筑门窗不能申请“能源之星”认证;用于商业建筑的建筑门窗也不能申请“能源之星”认证, 比如幕墙单元就无法申请能源之星。

3. 美国“能源之星”认证标准

按照“能源之星”认证规范的规定, 门窗产品需要在NFRC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 测试和模拟计算以下参数。这些参数包括:

(1) 传热系数, U-Factor;

(2) 太阳热增益系数, Solar Heat GainCoef icient (SHGC) ;

(3) 可见光透射系数, Visible transmittance (VT) ;

(4) 气密性, Air leakage;

(5) 抗结露性, Condensation resistance。

相关规范标准和测试方法分别是:

(a) NFRC 100:Procedures for Determining Fenestration Attachment Product U-factors

(b) NFRC 102:Test Procedure for Measuring the Steady-State Thermal Transmittance of Fenestration Systems

(c) NFRC 200:Procedure for Determining Fenestration Product Solar Heat Gain Coefficient and Visible Transmittance at Normal Incidence

(d) NFRC 400:Procedure for Determining Fenestration Product Air Leakage

(e) NFRC 500:Procedure for Determining Fenestration Product Condensation Resistance Values

4. 美国“能源之星”认证的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

对于一个高质量节能的建筑门窗产品而言, 它首先必须是一个质量合格、实用安全的建筑产品。在美国, 所有的建材建筑产品都必须符合《International Building Code美国建筑法规》的要求。按照《美国建筑法规》的规定, 所有民用或商用的门窗产品, 都必须符合由官方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质量认证, 测试标准是North American Fenestration Standard/Specification for Windows, doors and skylights (NAFS) 。

众所周知, 美国市场是一个高度开放和成熟的自由市场, 而被官方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也很多。所以为了节约成本和认证周期, 各个企业都在寻找一个既能提供产品质量认证, 又被NFRC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 来完成美国“能源之星”认证。目前在美国, 这样的认证机构仅有NAMI, AAMA, Key Stone和WDMA四家。

除了认证机构, 按照美国“能源之星”认证的要求, 所有申请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NFRC的认可的检测实验室的检测和模拟计算。在北美, 最知名的检测实验室就是Intertek/ATI实验室, 他们提供的权威检测报告和模拟计算报告, 得到北美市场的广泛认可。

5. 美国“能源之星”认证的检测方法

首先按照North American Fenestration Standard/Specification for Windows, doors and skylights (NAFS) 标准的规定, 选取标准尺寸的门窗样品, 进行气密性 (Air leakage) 、水密性 (Water penetration) 、抗风压 (Structural load) 测试。其中的气密性数据可以直接用于“能源之星”的认证。

由于每个企业建筑门窗产品的系列很多, 即使是同一系列中也会有不同尺寸的产品。如果每一个系列的每一种产品都进行测试的话, 势必造成成本过高而无法操作;同时由于第三方实验室的测试条件有限, 无法无限制扩充设备以满足企业各种尺寸样品的检测。

为了有利于企业有效涵盖每一个系列中的产品, 同时也为了有利于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测试设备和能力的实验室比对, NFRC制定了《NFRC 100》和《NFRC102》的检测和模拟计算方法。《NFRC102》规定了各种门窗应该选取进行“传热系数U-Factor”检测的标准样品尺寸;然后按照ASTM E1199的测试方法进行U值检测。根据《NFRC 100》的规定, 使用测得的U-Factor的数据, 结合同系列门窗产品使用的中空玻璃结构、型材断面尺寸和结构来建立模型, 并进行模拟计算;从而推算出系列中其他产品的热效能参数。

测试U-Factor的门窗的标准样品尺寸要求, 参见表1。

我国对于门窗的传热性能, 通常使用K值表示。但是目前北美和欧洲的传热性能测试都使用U值表示。U值与K值最大的区别, 在于K值只计算热对流产生的传热效应, 而U值计算了在热对流和表面热辐射共同作用下, 产生的传热效应。

由于NFRC使用了模拟计算的方法, 以期使用最少的检测方法推导出最多的产品传热效应指数。因此用于模拟计算时的其他参数也必须使用标准数据。比如模拟计算时对于中空玻璃, 必须经过IGCC的认证, 以确认其组合的标准化;同时选用的玻璃 (含LOW-E) 组合, 必须经过NFRC认证, 从而可以从“LBNL IGDB (International Glazing Database) ”数据库中查询玻璃的相关数据用于模拟计算。

NFRC编制的《NFRC 200》可以推导出另外两个“能源之星”规定的指标:太阳热增益系数 (SHGC) 和可见光透射系数 (VT) 。

6. US ENERGY STAR®标识

(1) 注释1:U-Factor (U值) 显示的是美制单位, 通常该值的范围在0.2–1.20之间。U值的数值越小, 表示产品的保温性能越好;所以在美国北部, 由于冬天气温低, 通常选用小数值U值的门窗产品。

(2) 注释2:SHGC (太阳热增益系数) 没有单位, 所以该比值的范围在0–1之间。SHGC的数值越小, 表示产品阻隔过多太阳热辐射的能力越强;所以在美国南部, 由于夏天太阳直射而使得室内温度较高, 通常选用小数值SHGC的门窗产品。

(3) 注释3:VT (可见光透射系数) 没有单位, 所以该比值的范围在0–1之间。VT的数值越大, 表示玻璃的透光性越好, 使得室内的明亮度越高。

(4) 注释4:AL (气密性) 显示的是美制单位, 通常该值的范围在0.1–0.3之间。AL的数值越小, 表示产品的气密性越好, 使得室内与室外的热交换程度越少, 也就表示保温性能越好。

7. 美国各个气候区域对美国“能源之星”的要求

由于美国地区幅员辽阔, 各个州的气候条件相差很大。所以美国能源部和环保局根据美国各个州独特的气候条件, 对于门窗产品申请ENERGY STAR®的条件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美国的气候区域分为四种, 分别是“北区”、“中北区”、“中南区”和“南区”。图2显示了各个区的位置。

表2、表3、表4、表5、表6是各个气候区域对能效指数的最新详细规定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 。

二、“加拿大能源之星”计划 (Canada ENERGY STAR®Program)

地处高寒地区、国土面积居世界首位的加拿大, 也已经针对本国的建筑门窗产品开展了“加拿大能源之星”计划。该计划是由加拿大自然资源部 (NRCan) 制定的, 旨在推动更多加拿大民众在建筑商使用节能建筑门窗产品。在2004年1月, 加拿大政府就与美国能源部和环保署就Canada ENERGY STAR®在加拿大的使用作了联合要求。后来经过加拿大本地的多年实践, 加拿大自然资源部于2014年推出了新修订后的“加拿大能源之星”认证规范和要求, 并从2015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1.“加拿大能源之星”认证标准

在新版“加拿大能源之星”认证规范出台之前, 加拿大政府并没有强制门窗产品必须进行涉及门窗质量和安全的产品认证, 只需要按照North American Fenestration Standard/Specification for Windows, doors and skylights (NAFS) 标准进行检测即可。但是从2015年2月1日开始, 凡是申请“加拿大能源之星”认证的门窗产品, 必须得到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后, 才可以申请。目前Intertek已经成为加拿大自然资源部认可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之一, 可以从事全流程的产品认证和“加拿大能源之星”认证服务。

“加拿大能源之星”规定的能效测试标准是CSA A440.2 Fenestration energy performance。CSA A440.2同样引用了NFRC100、NFRC 200的要求和模拟计算方法, 主要区别在于“加拿大能源之星”不要求建立模型, 只需要按照NFRC 100中规定的样品尺寸提供相关配件的能效参数和产品型材图纸, 从LBNL IGDB (International Glazing Database) 数据库中查询其相关数据, 即可完成相关的计算。所以申请“加拿大能源之星”认证, 门窗产品使用的中空玻璃仍然首先要经过IGCC的认证, 以确认其组合的标准化。

2.“加拿大能源之星”认证的表征参数

和“美国能源之星”认证一样, 申请加拿大能源之星同样需要提供这些参数:U-Factor、Solar Heat Gain Coefficient (SHGC) 、Visual Transmittance (VT) 、Air Leakage (AL) ;除此之外, “加拿大能源之星”还要求利用这些参数, 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一个特别的参数, “Energy Rating (ER) 能源级数”。

公式:ER= (57.76 X SHGCw) – (21.90 XUw) – (1.97 X L75) +40

其中:

SHGCw:门窗产品的太阳热增益系数;

Uw:门窗产品的传热性U值, 单位是W/ (m2·K) ;

L75:门窗产品在75 Pa的压强差时的正向和负向的气密性平均值, 单位L/ (s·m2) 。

所以申请“加拿大能源之星”认证时, 需要综合评估ER、U-Factor、SHGC、VT、AL后才能判断是否符合加拿大各省对于能源之星的规定和要求。

3.加拿大各个气候区域对“能源之星”的要求

在2010年前, 加拿大的气候区域曾经分为四个区域, 分别表示为“区域A、区域B、区域C、区域D”。但是从2010年开始, 根据最新的加拿大建筑法规 (National Building Code) 规定, 加拿大的气候区域按照采暖日 (Heating Degree Day, HDD) 的数量, 重新划分为3个区域, 分别表示为“区域1、区域2、区域3”。图2显示了各个区的位置。

其中:区域3:≥6000 HDDs

区域2:3500–6000 HDDs

区域1:<3500 HDDs。

表7、表8、表9、表10、表11、表12、表13、表14是各个气候区域对能效指数的最新详细规定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 。

4.Canada ENERGY STAR®标识

当企业通过了“加拿大能源之星”认证之后, 企业必须制备相应的认证标识并将其醒目地标注在产品上。

5.“加拿大能源之星”认证实例

(1) 实验方法

CSA A440.2-2014 Fenestration EnergyPerformance

(2) 样品描述 (见表15)

(3) 检测结果 (见表16)

(4) 检测结论

产品符合“加拿大能源之星”的“区域1”的要求。

三、结束语

美国和加拿大的“能源之星”认证已经持续推行了十多年, 认证有效推动了两个国家国内的建筑门窗的研发和节能技术的推广, 同时培育了广大民众对于能耗节约的普遍认知, 从而使绿色建筑、节能门窗深入人心。

我国幅员辽阔, 南北气候差异很大, 所以国家很早就开始鼓励并提倡使用节能技术和绿色建材来新建改建各类民用和商业建筑, 同时引导各类建筑企业朝着建筑节能领域逐步改进。经过多年的奋斗, 我国很多建筑门窗企业的技术能级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国外发达国家绿色建筑制造水平。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全球化推进, 相信会有更多的国内建筑门窗企业走出国门, 在取得更多美国和加拿大能源之星认证后, 他们将会站在更高的建筑舞台上演奏出中国建筑绿色节能的优美旋律。

参考文献

[1]王新春, 金福锦.北美的门窗热工性能认证.专家论坛, 2007.1

[2]潘柯良, 霍哲珺, 万淑美, 能源之星窗户、门和天窗节能产品标准研究.商业经济2002年第8期 (总第403期)

[3]陈志强, 肖其新.“能源之星”与我国节能认证标识.质量与标准化, 2012.9

[4]ENERGY STAR&#174;Product Specification Residential Windows, Doors, and Skylights.Version 6.0

[5]ENERGY STAR&#174;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esidential Windows, Doors, and Skylights Sold in Canada.Version 4.0–February 1, 2015

[6]NFRC官方网站

[7]ENERGY STAR&#174;官方网站

3.国际建筑业 篇三

习大大最近说不希望再看到奇奇怪怪的建筑了,而Frank Gehry设计的建筑真的可以说是非常符合“奇奇怪怪”这个形容词,不知道大大认为的“奇奇怪怪”是否是这个类型,但我希望不是,因为未来的世界非常需要Frank Gehry设计的这些打破常规造型思维的建筑,被排除的希望是那些模仿国外建筑的山寨建筑还有像大铜钱那样俗气的建筑。

Frank Gehry的“奇怪”是超现实的,是抽象的,不一定每一个人都能理解它们所传递的信息,但是看惯了千篇一律的现代建筑,Frank Gehry设计的那些断裂的几何图形有着特殊的艺术美感,这应该是每个人本能感受得到的。素有美国当代建筑教父之称的PhilipJohnson甚至认为Frank Gehry设计的毕尔巴鄂古根汉姆(Guggenheim Museum Bilbao)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建筑,足以见得Frank Gehry的“奇怪”是建筑设计师们应该学习的榜样。

Frank Gehry全名Frank Owen Gehry,1929年2月28日生于加拿大多伦多的一个犹太人家庭,17岁后移民美国加利福尼亚。1954年在南加洲大学建筑系毕业,随后在哈佛艺术研究所进修城市规划。1962年开始在洛杉矶开展其建筑设计事业,创立了自己的建筑事务所——Frank 0.Gehry and Associates,Inc.。往后逾四十年时间,Frank Gehry -直专注楼宇建筑设计,设计出多幢举世闻名的公共或私人建筑物,成为当代著名的解构主义建筑师,以设计具有奇特不规则曲线造型雕塑般外观的建筑而著称。Frank Gehry先生已经加入美国国籍,现居洛杉矶,是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著名的建筑学教授。

Frank Gehry设计过许多著名的建筑作品,最著名的是位于西班牙毕尔巴鄂的古根海姆博物馆。这栋建筑物展现着引人入胜的曲线几何,设计上巧妙地平衡金属素材及混凝土的质感,俨如一件富抽像美感的雕塑,使之成为毕尔巴鄂市内瞩目的地标。其他的名作,还有包括洛杉矶的迪士尼音乐厅(WaIt Disney Concert Hall)、明尼苏达州威兹曼艺术博物馆(Weisman Art Museumin Minneapolis)、布拉格的舞蹈大厦(Dancing Housein Prague),以及麻省理工学院的Stata Center等等。多年来,Frank Gehry在建筑业界获奖无数,包括“普里茨克建筑奖”(Pritzker Architecture Prize)、Arnold W Brunner Memorial Prize建筑奖项、沃尔夫艺术奖(Wolf Prize in Art)、日本皇室世界文化奖(Praemium Imperiale Award)、美国国家艺术奖(National Medal of Arts)、美国建筑师协会金章(American Institute of Architects Gold Medal)以及英国皇家建筑机构金章等等。Frank Gehry的建筑作品昭示了艺术感与实用价值的完美配合,赢尽举世喝采。

Frank Gehry作为一名伟大的建筑师,和时尚界的合作其实也不止路易威登这一次,他和路易威登合作过多次,最近就为路易威登设计橱窗,还有“经典与经典颠覆者:致敬Monogram”项目设计的Monogram包包。另外之前他还和蒂芙尼合作,设计了一个珠宝系列,他利用黑金、柏南波哥木及cocholong石等与众不同的材料组合成他的杰作,配以纯银、钻石与宝石,并以结构元素、童年回忆、文艺复兴大师及现代画家为灵感,设计了六款别具个性的珠宝系列。

同样是设计领域,建筑设计与时装设计必然有着许多共通之处,Frank Gehry创造出了许多杰出的建筑作品,同样也在时尚设计领域小试了牛刀。期待着他能创造出更多有趣的作品。

更多Frank Gehry设计作品欣赏:

4.国际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篇四

2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分析

每一个项目有其鲜明的特点,项目管理模式必须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选取,并应充分考虑参与各方的不同特点,主要影响因素有:

2.1项目特点

要选取合适合理的项目管理模式首先要分析项目的特点,充分认识工程项目的复杂性。项目管理中,工程设计是否全面,标准应用是否满足要求都会对管理模式选择有较大影响。实际操作中DB管理模式及平行承发包模式适用于标准建设项目设计,特殊使用功能要求设计的工程应采用CM管理模式。

2.2计价方式特点

工程结算计价方式的不同也影响着项目管理模式的选取。比如,对于采用“工程成本+酬金”合同、“固定总承包价”合同结算的工程项目比较适用于项目平行承发包模式或者DB模式。此种模式的好处是即使项目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较大变化,工程结算价格在建设结束后也不会调整。项目承包模式不同使得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不同的`工程合同,不同的承包合同意味着项目管理主体间承担的管理内容也不相同。一般说来项目平行承发包模式会大大增加建设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量,而DB模式下建设单位的管理工作相对简单容易,协调工作量较少,CM模式下建设单位协调工作量居中。从工程总体造价控制角度考虑,对业主投资控制最有利的管理模式是平行承发包模式,这种模式下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比较详细地明确了项目总投资,可以有效地实施造价控制,有利于建设单位对项目整体投资进行控制和工程预算。但是DB模式下承包商和建设单位只签订合同,但却不能完全确定合同价款,大部分此种模式的工程项目要参考类似的已完成的工程项目确定合同价,有较大风险。CM模式中建设单位与各分包企业直接签订实施合同,没有总承包合同,使得建设单位只有确定了所有分包合同价才能大致确定项目总投资,不利于项目造价管理和投资控制。

2.3建设单位的特点

采用项目管理DB模式使得建设单位可以从繁重的项目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而由项目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管理的绝大部分工作。这使得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总承包企业要独自解决项目管理过程中遇到所有困难,无形中加大了施工承包企业的管理难度。这种模式下虽然建设单位的管理任务大大减少了,但是却失去了对工程质量的直接控制,对建设单位质量控制不利。在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CM管理模式比较合适于建设单位控制最终的设计成果,但是此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有大量人员参与,所以在工程前期决策阶段可以采取此种管理模式。

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

很长时间以来,我国很多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成立基建处,建筑企业采用自行管理的项目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下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通过单独招投标,与设计或是施工方单独签署项目合同,项目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自行组织实施。随着行业发展、时代进步与经济提速,这种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行业需要,受制于专业知识,建设单位往往凭借自身能力很难完成整个项目管理工作。

3.1施工PMC管理模式

现阶段我国建设行业最常使用的项目管理模式是DBB模式。这种管理方法较为成熟,相应的理论较为丰富,建设方可以选择任意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但这种模式下建设单位的管理费用却比较高,并且项目建设周期很长,一旦出现设计变更能引起较大的索赔费用,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建设相关方容易相互推卸责任,相互推诿。PMC模式即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rojectManage-mentContracting),一般由业主以招投标方式选择一家项目管理承包商,项目管理承包商对项目运行的全过程进行集中管理。对业主来说只要与项目管理承包商签一次合同,合同管理比较简单,项目管理承包商与甲方工程师合作,对工程行使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管理职能。在项目执行阶段PMC模式有利于项目投资控制。我国项目管理中投资控制往往注重施工阶段的投资管理,即项目的实施阶段,施工图预算及工程决算的审计虽能够一定程度上管理建设资金,但是却不能对项目的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研究发现,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出现的不力因素对于整个项目投资的影响也不同,总的来说越是发生在项目前期的决策阶段其影响越是远远大于后面的设计、施工等阶段,可见项目前期的投资决策及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不可或缺的。PMC模式一般由建设单位先确定项目建设目标,再由其选定一家企业来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与施工阶段工作,这种模式下双方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确定合同价,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可以将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评标的重要技术评价因素。

3.2PMC管理模式实施要点

在传统项目管理模式的影响下,我国建筑行业被分成了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两个领域,由设计单位完成设计任务,施工单位完成施工阶段任务,两者工作相对单一,没有关联性。这造成了即使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初期有详细的项目管理计划,在实施阶段也很难实行,究其原因是我国目前缺少能够实现独立完成从工程设计到建设施工各阶段的优秀建设企业,所以PMC管理模式下企业应注意以下要点:PMC承包商应注重提高从工程设计到项目施工等阶段统一管理的能力,实际上这种PMC管理模式下,项目由两个阶段组成,即前期(FEL)阶段和实施(EPC)阶段,两个阶段中PMC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部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处理不好就会出问题,比如说目前经常出现的设计图纸缺陷的问题,有时还会出现各专业(水、电、暖、安装等)之间相互矛盾的地方。如不是采取PMC管理模式,设计单位可能为了片面的节省建设成本而在结构设计时不注意设计规范的要求,人为降低安全系数,对项目结构安全造成隐患,这些问题往往在施工阶段集中出现,对施工造成严重的干扰。要严格控制PMC模式在分包与转包过程中的规范化操作,不然可能对工程质量造成较大影响。工程实践中,部分总承包中标企业既没有设计资质也没有施工资质,而是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违法肢解分包给其他单位,这种分包行为既违法又使得项目实施存在巨大风险。

5.国际建筑业 篇五

一、中国酒店行业发展高峰论坛

时间:2009年3月31日上午10:00-12:00

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3馆 大会议室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真知灼见,激荡前行,金融危机下的中国酒店业”,着重探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以及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开幕前夕的双重背景下,中国的酒店业所面临的一些具体的机遇和挑战,在“危”与“机”的角力中,需要有一个机会倾听各方面专家的真知灼见,而后使整个中国的酒店业可以激荡前行。为此,上海市旅游局、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旅游报、上海旅游会展推广中心及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联手举办了这场酒店高峰论坛,深刻探讨各类酒店关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应对方案、2009酒店市场的宏观调控、中国酒店如何把握机遇避免危机等话题,使到场观众头脑风暴、碰撞出无数智慧的火花。

根据预先及会场登记情况,当天参会人数达365人次,其中,酒店发展、工程商占67%,建筑及室内设计师占14%,建筑材料装潢公司占11%,媒体与其他占8%。

演讲嘉宾:

上海市旅游局 秘书长 黄承刚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 秘书长 许京生

喜达屋酒店与度假村国际集团 大中华区运营高级副总裁 钱进

讨论嘉宾:

喜达屋酒店与度假村国际集团 大中华区运营高级副总裁 钱进

如家酒店集团 CEO 孙坚

上海斯格威铂尔曼大酒店 业主代表 蒋永庆

福赛联合酒店集团 首席代表 陈广宇

华美酒店顾问集团 首席知识管理专家 赵焕焱

世界酒店 出品人兼社长 吴军林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合伙人 裴泽文

二、2009全球地板流行趋势发布及“地板、空间、创意”设计大赛启动仪式

时间:2009年3月31日上午10:00-11:30

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3馆3H28&3H30

本次发布会由中国木业国际网策划主办、业内权威机构协办、圣象和生活家共同赞助。参与发布的有地板业界人士、室内设计师、房地产及酒店工程商及海内外家居知名媒体。本次会议旨在倡导地板为生活服务的理念,力图将地板纳入国际家居时尚潮流之轨。而地板流行趋势的发布,在业界尚属首次。根据预先及会场登记情况,当天参会人数达341人次,相关媒体记者抢登现场,用相机抓拍下活动现场的所有细节和发布内容。其中,建筑及室内设计师占61%,酒店、房产工程商占16%,建筑装潢公司占12%,材料供应商占5%,媒体与其他占6%。

三、“The Ideal Bathroom”意大利设计师高峰论坛:身心再造-危机时代的卫浴梦幻

时间:2009年3月31日下午13:00-16:30

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3馆 大会议室

由意大利博洛尼亚展览集团,上海博华展览有限公司以及意大利ABITARE杂志发起倡导并精心进行组织,为满足中国建筑设计师群体了解国际顶尖设计材料方面更多的咨询和信息的需求,活动通过积极的宣传针对性的邀请国内建筑事务所和设计师事务所前来参与。

当天参会人数达405人次,是本届设计节的“人气王”,最后为控制好现场环境氛围,只好在会议室外拉隔离带,以防止更多观众入内而造成“失控”局面。据统计,到场来宾73%是海内外建筑及室内设计师,12%是建筑装潢及材料供应商,9%为酒店房产开发商业,其他6%为媒体。

演讲主题:

 危机时代的媒体角色

孙群(Vittorio SunQun)ABITARE杂志中文版《住》出版人

米娅 碧琦(Mia Pizzi)ABITARE杂志意大利资深编辑 活动主持人之一

 献给上海的寂静空间

帕隆巴组合(Ludovica+Roberto Palomba)

 温泉乡

乔瓦娜 塔洛奇(Giovanna Talocci)

 公私之间的家庭生活

迪尔格 格朗第(Diego Grandi)

 无边无界的家

保拉娜沃内(Paola Navone)

四、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装饰艺术陶瓷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

时间:2009年3月31日下午13:00-16:30

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3馆 中会议室

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装饰艺术陶瓷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展会开幕当天也在W3馆举行,反响强烈,异常火暴。大会汇聚了业界陶瓷设计专家、关注陶瓷发展的众多采购商、陶瓷设计方面的技术开发商、及远道而来的海外诸多知名设计师等,现场互动极为活跃,中西对话也使大会的整个进程无法“准时”结束,每一个话题、每一回交流都令在场所有观众获益良多。专委会的服务宗旨:促进传统的陶瓷文化现代化,陶瓷的创新国际化,陶瓷工业产品艺术化。它结合了传统的、国际的、市场的和未来的概念,尊重了市场现实和未来高校的力量。本次艺术委员会有6个知名高校的工业设计系校长、教授参与,专委会的成立也将为行业设计者搭建一个学习、交流、活动、展示、比赛的平台。

整场活动观众达209人次。其中,建筑及室内设计师占51 %,酒店及房产开发商占16%,建材供应商占13%,建筑装潢占12 %,设计学院占3%,媒体占5%。

五、中国酒店行业发展高峰论坛之建筑设计论坛

时间:2009年4月1日上午10:00-12:00

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3馆 大会议室

由中国旅游饭店协会,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饭店业分会、浙江省旅游饭店协会联合主办的酒店建筑设计论坛以“绿色酒店的设计和发展”为主题,邀请世界著名酒店设计大师、酒店建筑节能标准制订专家等,探讨酒店设计发展趋势和绿色酒店的节能降耗等主题。

当日现场参会人员达437人次,“暴棚”现象再次出现,会议进程中依然有各行业观众相继进场聆听,尽管已经“无空余”座位。根据统计建筑及室内设计师占48 %,酒店占20%,房产占7 %,建材供应商占10%,建筑装潢占5 %,设计学院占4%,媒体占6%。

演讲嘉宾:

同济大学博导、上海绿色建筑促进会副会长 徐吉浣女士

原建国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酒店设计管理专家 袁克新先生

中国首席代表、SRSS美国建筑师事务所董事 苏仁豪先生

六、陶瓷与设计对话-COCA世纪金陶奖入围嘉宾、意大利The Ideal Bathroom设计师、陶瓷展商对话 时间:2009年4月1日上午10:00-12:00

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3馆 中会议室

活动主办方特别邀请4位意大利卫浴设计大师、“金陶奖”入围嘉宾以及陶瓷展商对话座谈,提供深入探讨交流的平台,以推动国内陶瓷行业设计及卫浴空间设计的飞速发展。

参会人员达129人次,其中,建筑及室内设计师占65%,建材供应商占19%,酒店与房产开发商占7 %,设计学院占5%,媒体占4%。

七、2009空间设计流行趋势发布会

时间:2009年4月1日下午13:30-15:30

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3馆 大会议室

已经举办了三届的“空间设计流行趋势发布”,在业界拥有很强的影响力,09建筑及室内流行趋势发布依旧在W3号馆内现场进行,其中参会人员达到327人次,包括了71%建筑及室内设计师,17% 酒店与房产开发商,7%建材装潢公司,5%为媒体。

与会嘉宾 :

空间灯光设计流行发布——姚梦明(上海)专业灯光设计师 主题:商业照明的实景运用

厨房空间流行趋势发布——Victor Aw(新加坡)设计师 主题:厨房的建筑美学

卫浴空间流行趋势发布——Bruno Chenesseau(法国)设计师主题:卫浴空间的流行趋势

豪宅空间流行趋势发布——戴昆(北京)建筑师 主题:豪宅进入细节化设计流行趋势

餐饮空间流行趋势发布——INFIX DESISN CO.(日本)主题:餐饮空间设计潮流

八、“第一届世界建陶瓷砖设计大奖(世纪金陶奖)颁奖典礼”、“金外滩”室内设计作品大赛及颁奖典

时间:2009年4月1日下午15:30-17:00

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3馆 大会议室

为引导中国陶瓷企业增强创新设计能力,为中国早日培养出国际品牌,同行业抄袭现象说再见,由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及美国、意大利著名陶瓷专业杂志合作主办的首届“世界建筑陶瓷瓷砖设计大奖—世纪金陶奖”应运而生,本届大奖赛的竞争非常激烈,经过专家组的评定,从入围作品中最终推选出两位设计师获得本次大奖-世纪金陶奖,并于展会期间在现场举行了隆重的颁奖典礼。

而富有设计业真正的“奥斯卡”大赏美誉的“金外滩”奖设计大赛还是一如既往的受到行业热捧,总

共收到900多件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设计师的各种最新参赛作品,当天举办的颁奖典礼上共有二十位设计师的优秀作品问鼎,获得“金外滩”大奖。

“金陶奖”、及“金外滩”颁奖典礼是本次展会的特别献礼。根据当天观众数量统计达367人次,其中57%建筑及室内设计师,22% 酒店与房产开发商,15%建材装潢公司,6%为媒体。

九、中外设计师高峰论坛

时间:2009年4月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6:00

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3馆 大会议室

设计的原动力来自“经济”。2009的全球经济存在太多变数,令之前经济繁荣状态下成就的所谓“设计激情期”一去不返。人们正逐步从热衷追逐于设计所带来的视觉猎奇与时代潮流的误区中觉醒。原来设计源自生活,也将回归生活。

根据统计,现场观众达409人次,包括建筑及室内设计师占61%,建材供应商占19%,酒店与房产开发商占12 %,设计学院占3%,媒体占5 %。

主要演讲人:

吕永中中法合资唯品设计董事长、半木原创家居品牌创始人及主持设计师

宋微建微建设计事务所董事长兼首席设计师

李玮珉美国纽约注册建筑师、中国台湾注册建筑师

OGAWA NORIO日本知名室内设计公司infix的创始人之一

AmetranoRyan Young Interiors建筑及室内设计事务所副总裁

Chip Pierson道林建筑与城市规划设计公司合伙人/集团公司总经理

十、“金外滩”获奖设计师与建筑师、建材商对话

时间:2009年4月2日上午10:00-12:00

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3馆 中会议室

鉴于各个环节参会者的强烈愿望,希望能有更好的氛围进行深入交流,主办方单独安排精品馆材料厂商、金陶奖入围设计师与应用领域的建筑室内设计师的对话环节。

据统计,现场观众达115人次,包括建筑及室内设计师占57%,酒店与房产开发商占21 %,建材供应商占18%,媒体占4%。

十一、房地产论坛:危机中的变革—“产品主张”视角下的房企转型

时间:2009年4月2日下午14:00-15:30

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3馆 中会议室

活动主办方和中国房地产报共同推出了别具特色的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通过知名房地产企业的主题演讲以及房地产商和绿色材料厂商的对话等形式,着重探讨了中国房地产业总体发展情况以及房地产企业如何结合绿色节能材料厂商在经济寒冬下“抱团取暖”,中体奥林匹克管理集团的陈顺总裁,当代节能置业的陈音总工程师协同来自不同领域知名材料厂商天朗电子,新嘉理陶板,雅素利陶瓷,雅达特种涂料的老总们为现场近百位听众联袂奉献了精彩的对话,让现场听众更深切的了解到房地产企业和材料厂商的各自需求以及相互之间加强合作,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的共同心愿。

参会人员达136人次,其中,酒店与房产开发商占47 %,建筑及室内设计师占28%,建材供应商占

22%,媒体占3%。

十二、“IDEAL BATHROOM”理想卫浴展示及体验区

由5位著名意大利设计师设计的主题卫浴现场展示,是其在整个亚洲的首次卫浴实体秀。4款不同特色的理想卫浴展示,结合社会大环境与设计趋势,为公寓、别墅、酒店、SPA等空间提供了面向未来的解决方案,也为卫浴行业人士提供了他们独特的视角。围绕“身心再造-面向未来的卫浴梦幻”的主题卫浴思想,设计师的卫浴作品分别体现了家庭奢华SPA--“温泉乡”、家中多功能的浴室--“无边无界的家”、家庭空间的公众化--“公私之间的家庭生活”及聆听无限空间的“献给上海的寂静空间”。

而在开展前期,现场遇到很多搭建的困难,例如,现场卫浴的“水流流动系统”无法循环实现、实体卫浴墙面很难稳固等。但源于意大利设计师坚持为到访问所有观众带来“原汁原味、纯然一体”的体验区,主办方也全力配合,最终克服所有搭建上的疑难问题,使得展览期间该展区赢得无数专业观众的亲身频临、赞赏有佳,使国内首度感受到国际经典卫浴的设计理念与创新概念。

4款卫浴展示的主题分别为:

 献给上海的寂静空间

帕隆巴组合(Ludovica+Roberto Palomba)

 温泉乡

乔瓦娜 塔洛奇(Giovanna Talocci)

 公私之间的家庭生活

迪尔格 格朗第(Diego Grandi)

 无边无界的家

保拉娜沃内(Paola Navone)

十三、“金陶奖”、及“金外滩奖”作品展区

“金陶奖”作品展区

为全面提升中国陶瓷产业的价值,由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装饰艺术陶瓷专业委员会、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上海博建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意大利设计团体及美国、意大利著名的陶瓷专业传媒合作,并邀请国内相关企业、设计师和国内六所设计名校共同参与举办的第一届建筑瓷砖“世纪金陶奖” 设计大奖赛在上海举办。由国际设计专家评审团19位评委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从108件参赛作品中,评选出30件入围奖,从入围奖中评选出三件“世纪金陶奖”。这次评选体现了作品的创作元素和陶瓷文化创新魅力,关注陶瓷现代工艺艺术化的特性。其中:外国评委31%,中国69%。从学科分布,外国评委(意大利、西班牙、美国、德国)31%,工业设计大学教授院长30%。建筑设计院、室内设计大师,社会学者39%。

“世纪金陶奖”获奖名单:

广东东鹏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宾利法尼亚”;

汪稼民,刘唐慎“‘大明’系列窑变艺术手工砖”;

佛山欧神诺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风”。

“金外滩奖”作品展区

“中国国际建筑及室内设计节”历年来所展出的设计奖项作品,一直受到来自全国各地设计师们的欢

6.国际建筑业 篇六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天盛国际酒店(暂定

2、项目概况: 2.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惠山新城风景区的核心位置,东侧为生态绿地,西侧为新兴路,南临惠山山麓,北倚盛岸西路,从酒店漫步到风景秀丽的惠山山脉下仅几步之遥,酒店地处无锡天盛商业广场内,结合商场、美食、酒吧、影院,致力打造无锡锡西片娱乐时尚新地标,使每一位宾客充分享受绝佳的休闲体验,是探索无锡之美的理想下榻之所

2.2交通设施情况:酒店地处交通要道--盛岸西路,周边交通十分便利,人文历史、自然景观丰富绝佳,更与312国道、342省道遥遥相望,往西可直接上无锡西高速口,往东可直达称之无锡市区的高速--江海路高架(机场路。酒店门前的盛岸西路是贯通市区东西的主要通道,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可以方便快捷到达各旅游景区、无锡火车站及无锡市中心和无锡国际机场

2.3 酒店所在区域介绍:酒店所在区域为惠山区的钱桥,地属锡西片,钱桥地区在八九十年代起就以钢铁企业为龙头的繁华地区,经济产值一直名列前茅。酒店所在区域的附近乡镇如:洛社、阳山、玉

祁、前州等乡镇,均是惠山区数一数二的经济重镇

2.4酒店概况:天盛国际酒店由无锡天盛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是天盛国际商城36万平方米的组成部分,酒店占地面积约㎡(亩地,总建筑面积约㎡,建筑密度50%,绿化率27%,酒店楼高100米内(25层,裙房6层,地下二层。负一层为酒店后勤服务、办公区域、设备用房及机动车、非机动车库等;

2.5项目要求:天盛商业广场是无锡锡西片娱乐时尚新地标,作为锡西片对外窗口和主要门户,展现锡西片的新风貌、新形象;本酒店属该项目重要配套建筑之一,标准为五星级酒店,功能上应满足国际国内客人商务旅游会务需求以及商务办公需要,建筑立面上应凸显国际化高档酒店形象,并与商务大楼相辅相成,成为天盛商业广场一道亮丽风景线。

二、主要技术指标

1、用地:酒店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天盛国际广场西侧,详用地范围示意图。

2、建筑退红线:东面主楼退用地红线米,裙房退米以上;西面主楼退用地红线米,裙房退米以上;南面主楼退用地红线米,裙房退米以上;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3、酒店功能分为:客房区、公共经营区、行政后勤区、辅助设备区。

4、客房数量间;总投资约人民币亿元(不含地价和酒店开办费用。

5、建筑层数:建筑总高度<100米,地下室按二层设计;公共经营区布置在建筑物一~六层;客房区布置在七~顶层,酒店辅助设备和后勤区域设置在地下二层~地上一层;个别情况可不受此限。

6、停车位:停车位总共应不少于个。其中:地面车位约个,旅行大巴车位应不少于5个;地下车位约,且旅行中巴车位应不少于3个。

三、设计总体要求

1、建筑方案应结合高端商务酒店特点,布局合理,满足规划要求,造型富有创意,空间丰富、立意新颖,建筑形态能与天盛商业广场整体协调,并处理好周边立面的景观效果,使之成为无锡锡西片的标志性建筑。

2、充分满足高端商务酒店的各方面使用功能的要求,并按《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9的五星级标准设计。

3、酒店设计应满足人性化、智能化、环保节能要求,处理好客人、员工、货物交通流线关系,有利于安全、疏散和管理。

4、营造优美的外部环境,创造舒适宜人、富有文化内涵的外部空间。

5、设计应有一定的前瞻性,能考虑无锡地区酒店业发展趋势,有改造性调整的空间。

6、酒店主入口宜设置在南面,主入口应结合人流、机动车流布置入口广场,并与周边景观协调。

7、建筑主体朝向应为西南,在获得良好的景观同时应采取遮阳措施。

8、相关未说明部分详见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设计同时应满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和无锡市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建筑设计内容和要求:

1、大堂:包括前厅、总服务台(贵重物品、礼宾部(行李、大堂经理、大堂吧、商务中心、西饼屋、精品商店、书报亭、鲜花店、公共卫生间等。

2、客房:200~350间,其中20%楼层为行政楼层,套房数量不少于30个,并设置一个豪华套(五间套;标准客房建筑面积不小于42M2。

3、餐饮:有中餐厅、西餐厅、风味餐厅、咖啡厅、(封闭式酒吧,其中中餐厅设有不小于20个VIP包间、可容纳800人的宴会厅,中、西厨房应分别设置。

4、休闲中心:含健身房、棋牌室、美容美发、游泳池、桑拿室、水疗室SPA、。根据情况可适当考虑:桌球室、乒乓室、酒吧。

5、会议场所:不少于8间中小型会议室(部分会议室可组合、一个可容纳800人的多功能厅、一个100座的多媒体会议室。

6、酒店辅助设施用房:供电供水设备、中央空调、通讯设备、洗衣房、锅炉房、各类机房等。

7、酒店后勤用房:面积约2500M2,满足酒店办公、安全保卫、员工更衣、酒店用品间、库房等要求。

8、地下室停车库:停车位不少于220个。

9、提供对景观设计、店招设计的修改、完善的意见和要求。

10、对建筑主体外观进行夜景工程设计,并要求该夜景工程采用LED(半导体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为基本材料。

11、酒店建筑方案应考虑与其他大楼外廊相连接。

五、成果要求:

1、本项目扩初设计应满足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规定》(2003年版中对方案设计文件的要求。

2、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建筑设计构思、总平面规划、交通组织、环境景观的设计;单体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结构选型、水电、空调、环保、消防、人防、智能化等专业设计;具体如下(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酒店设计总平面图(2酒店平面设计图(3酒店立面设计图(4酒店剖面设计图(5酒店交通设计分析图

(6酒店功能设计分析图

(7酒店主要视线(主入口、惠山、道路设计分析图(8酒店室外景观设计布置图(9道路和市政管网布置图(10主要酒店节点示意(11水电空调等专业设计说明

3、投资估算:投资、经济分析书,要包含:建筑主体结构、主要设备、建筑外装饰(幕墙、门窗、建筑室内装修、室外景观明细表,主要材料用量,投资回报估算。

4、效果图:(1鸟瞰效果图(2酒店立面效果图(3主入口立面效果图(4各单体建筑效果图(5灯光夜景工程效果图

(6设计方认为有必要交待的建筑节点效果图

5、建筑模型1个,比例1:150。

A1,6、提供表达最佳效果的彩色挂图壹套,版幅 A1,彩色挂图应包 提供表达最佳效果的彩色挂图壹套,括总平面和三张主要效果图;提供的幻灯片或全景动画。括总平面和三张主要效果图;提供的幻灯片或全景动画。规格装订成册,7、设计文件统一按 A3 规格装订成册,共 15 套;提供设计成果(格式,总平面

和建筑单体平、电子文件光盘二套 文字格式为 DOC 格式,总平面和建筑单体平、、立 格式,格式,格式)。剖面图等为 DWG 格式,表现图为 JPG 格式,设计汇报 PPT 格式)。

8、方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本公司所有。方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本公司所有。所有 无锡天盛置业有限公司 2010 年 10 月 日 附件: 附件:

1、XDJ-2007-62H 号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XDJ-2007地块用地范围示意图

7.国际绿色建筑规范正在制定中 篇七

国际绿色建筑规范是一种覆盖性的规范,也就是说要与国际规范委员会的其它规范,包括国际建筑规范、国际节能环保规范结合使用。国际绿色建筑规范主要涉及建筑物的可持续性要求,包括建筑选址、施工和管理。

国际绿色建筑规范对建筑可持续性提出了最低要求,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供采用。比如,该草案对无害建筑垃圾的再利用率要求不低于35%,如果需要可采用较高标准,达到50%或65%。

草案中还包含供工程项目选用的方案,如具有高反射性的屋面面层、种植屋面、增加保温性能等。对美国大多数地区来说,若使用强化保温的方案,则要求屋顶的传热系数U值低至0.017(相应的R值为58.8)。

在草案第六章“节能、能效、大气质量”中,规定了减少建筑物能耗的要求,并提供了多种途径,使得规范实施具有弹性。如果采用最常用的按规范或功能要求的方案,那么再生能源系统就成为必然选择。屋顶PV系统,太阳能热水采暖、风力发电系统是草案认可的建筑物可再生能源系统。

首次听证会

NRCA参加了国际绿色规范(1.0版)的首次听证会。在听证会上,NRCA指出草案中有关屋面的条款与国际规范委员会的其他标准规范有不少冲突的地方。比如,草案中对于种植屋面体系中没有种植层的边界的规定与国际消防规范(2012版)有冲突。由于国际绿色建筑规范是覆盖性的规范,这些冲突值得关注。

在下一轮国际绿色建筑规范制定过程中,NRCA的首要目标是解决这些与屋面相关条款的冲突。

日程安排

对国际绿色建筑规范(2.0版)提出修改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3日。

国际绿色建筑规范听证会将于2011年5月16~22日,在美国达拉斯举行,届时听取有关修改该法规的意见。国际规范委员会将于2011年11月2~6日,在美国菲尼克斯举行的2011年会上作最终审定,该规范将于2012年3月颁布实施。

8.国际化对中国当代建筑审美的影响 篇八

关键词:国际化;建筑;全球美学;西方思潮;中国民族;发展趋势

0 绪论

建筑当中所谓的本土化意味着建筑地域特征的凸显,建筑当中的民族特色文化也是建筑民族精神和当地风俗的体现。建筑审美其根本意义在于满足且丰富人们日趋多样化的建筑审美需求,而当今国际化的建筑风格使得先进的建筑材料、技术、设计信息思维涌现到建筑设计上来。本土化的建筑具有当代特征,其发展和延续取决于建筑大师们对具体地方性特征的总结和感悟,是无法仅依靠一种特定的建筑设计方法来维系的。发展到今天的全新技术以及创新材料是城市建筑发展的必然方向。事实上,中国当代建筑却面临着两大挑战:一是如何让“国际化”潮流思想与各区域建筑文化相融合,二是如何让中国的当代建筑传承传统建筑的元素和意义。

1 建筑设计审美的现状

1.1 我国古代建筑美学的传统文化特征

建筑具备着其功能性特征,能够为人们遮蔽风雨,给人归属感和安全感,并对人的精神方面产生影响。使人充满愉悦感受的建筑是与人的精神内核相适应的,也是充满着正能量的,在中国文化传统审美中,非常注重人与居住环境之间的交融,这也是我国的传统文化的核心,即“天人合一”。我国的特色文化底蕴十分丰富,很多传统建筑是由当时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所产生。中国的建筑发展也需要考虑到发展时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现代建筑发展中需要更好地吸取传统文化元素,这并非是局限于传统复古文化,而是传统美学和现代技术两者结合,这样才不会使得传统建筑文化与现代建筑发展脱节。

1.2 建筑领域的变革

特定时期的美学和文化都是以这一时期的领域为先导的。并且这一领域的变革又将会深受这一特定时期的文化思维感染。当今西方建筑美学受到的首要影响是世界科技的发展。二战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进入了第三次科技革命。这场变革涉及材料科学等众多的领域,并取得瞩目的成就。然而材料科学的发展相继为人们带来了塑料、合成橡胶、合成纤维这类材料。很大程度上代替了木材等天然材料,大大节约了不可再生资源,这也是环保的趋势。

在新时代,高科技是生产力的重要主导,人们越发地清楚了我们所处的世界,感到了科技的力量。这就出现了在建筑美学领域中以科技为美,充分体现了人们对科技和机械美的崇拜。

1.3 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后,中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到了新世纪之初,中国融入了国际社会全球化。获得了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主办权;加入了WTO;中国在与国际相接轨,在此背景下,“国际化”和“本土化”的较量更加明显,中国的面貌不断被刷新。但在中国的旧社会中,人的个体审美遭受着社会伦理、宗法制度、儒家礼教的束缚与压迫,使当时的审美观趋向一致性。现代的审美没有了礼法纲常,而趋于转向世界,审美观就越来越片面单一,少了一个时代的地方文化环境的审美生成。人们需要在对身边的环境理解他的特性,需要在审美过程中寻找出特有的价值。

在现代审美的蜕变中,现代人们对日常活动有了更多的感受和理解。这样的审美也是人们应有的生活状态。这种审美观念也是走入现代进程的一个向导。

现代社会中的审美需要个性也应该是个性的。所以更加不能让审美趋向单一。现代的审美没有了礼法纲常的约束,人们可以追求他们所向往的审美风格。就这一方面来看,当今社会中的审美观念已经没有了特定文化理念的规则,而越来越趋于追求新奇的新法则。

2 本土化与国际化的发展

协调好本土化和国际化关系:

本土化与国际化的协调关系到建筑现代化的艺术审美。从建筑的形式风格来看,人们往往等同于建筑钢结构,生硬的东西,抹去了建筑的艺术风格,需要思考建筑的当代文化以及国际前沿的现代精神。利用独特的背景文化来解决这一现状。

将现今的建筑作品同价值观,审美观相结合,我国的建筑方向需要同价值观念相呼应。用徐志摩的几句诗:“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建筑的本土化与国际化和这也相似:交会的闪光点,不是彼此的融汇,而是源自彼此不同的方向。在国际化与本土化的融合中,不断思考、交流,每一次的学习的过程,这些方案没有不该添加的外表,一切都是“需要”所得出的形态。建筑设计来自于本身的叙述和故事,这样的建筑才能唤起人们的思考。用最朴实的材料建构建筑的外形,随着时代的推移,新旧材料的演变,反而能够清晰地反映出时间的轨迹,这些恰恰是历史的轮廓。

同时,在理论的支持下,还需要国家建筑基本理论的指导。有必要深入研究建筑理论基础,特别是目前的建筑设计市场较为浮躁。国际定制的政策要符合建筑的基本原理,一般说来,国家政策是政府需要根据当前国情来修正,由政府的支持、大众们的支持以及建筑大师们的优秀成果,真正地协调好本土化与国际化之间的关系,创造现代化的建筑。

3 中国传统建筑美学在当代居住建筑中的承扬

我们国家的建筑在国际化的同时,首先应尊重中国民族本土的建设,以民族背景的差异为前提,跨越文化和艺术实践能够得到更为宽阔的空间发展,容易让人接受。但这仅是文化交流得出的结果,还不能达到建筑美学升华的最高境界。中国历史是文化的河流,而巨大的世界历史文化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也是一个无穷的数据库,供人们查看享用。要正确地面对建筑文化内涵,为现代化建筑注入新的精神体验,使之具备传统建筑最初的象征含义,激起人类探求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文化内涵。面临世界全球化,中国在各方面都在与国际相接轨,建筑文化也该顺应当下潮流,正确地对待遗留下来的传统文化。

中国作为文明古国之一,历经几千年洗礼,中国的建设艺术和建筑风格仍然保持着其基本特性,左右着当今的审美发展和审美取向。因而,在现代建设过程中,我们则需要把中国古代建筑的特征和文化精髓转为具体的设计语言,继续建构属于中国的现代化建筑,跨时代地将中国的建筑文化表现出来。

4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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