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调研(8篇)
1.枫桥经验调研 篇一
关于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的思考
调解,是相对于诉讼、仲裁等的一种较温和的矛盾化解方式。在公共管理与社会治理创新领域,调解往往被称为“稳压器”或是“减压阀”。它基于法律基础之上,通过协商对话,实现情理法的契合交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调解放在了纠纷解决机制的第一位,足以显示出其重要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深层次社会矛盾进一步凸显,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易激化等特点,这便倒逼我们要打造一支专职化调解队伍。
一、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的内涵和重要意义
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内涵在于“专职”两字,“专”是指专业,“职”是指职业。综合起来,便是指具有调解工作所需的专业素养,并将调解作为职业的队伍。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是顺应新常态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规律的积极作为,符合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新趋势,具有很强的现实必要性。
(一)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是适应新常态下矛盾纠纷调解的必然要求。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方式“换挡升级”,社会领域矛盾纠纷呈现主体多元化、争议利益化、诉求复杂化和非利益相关方参与增多等新特征,部分行业领域矛盾多发频发,专业性强,案情复杂多变,促使我们改变调解的理 念、方式、手段。特别是县域城市化进程提速,拆迁征地、婚姻继承、土地流转等纠纷大量增加,但是受利益驱使,传统人情模式的社会氛围渐被打破,利用自己威望、辈分调解纠纷的“和事佬”模式被弱化。同时,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群众越来越重视利用法治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这在客观上对调解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调解员既要懂调解技巧,又要有专业知识;既要懂风土人情,又要熟知法律法规,因此,加强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才能更好的适应新常态,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二)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是更好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的重要途径。调解,特别是人民调解工作,被誉为“东方之花”,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各级调解组织处于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线,广大调解员植根基层、与群众联系密切,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纠纷、化解处置,防患于未然,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以昌邑市为例,调解队伍多为兼职,多数由村两委人员、司法行政系统人员以及企事业工作人员兼任,难以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调解工作中,且缺乏职业荣誉感。并且在面对重大疑难纠纷时,专业知识匮乏、调解手段单一,严重制约了工作开展,矛盾化解效果大打折扣。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调解资源配备,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员作用,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第一道防线”的重要途径。
(三)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举措。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调解组织更加注重依法依规办事、缓解社会冲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坚持调解优先,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和教育、协调等方法,最大限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专职调解队伍由具有专业素养并且熟悉基层社情民意的人员组成,相对于兼职调解员,其思维视野更广、社情掌握更透、调解力度更大、化解效果更好。同时,专职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能够发挥专业优势,同步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以及法律援助,通过调解将行政、仲裁、诉讼等方式方法串联结合,进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依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全市专职化调解队伍发展现状
近年来,昌邑市在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基本情况。昌邑市现有基层调解委员会835个,调解员3180人,实现基层调委会“四有”(有场所、有设施、有人员、有经费)、“五到位”(规划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督查到位、落实到位)、“六统一”(调委会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但是调解员多为兼职。其中昌邑市龙池镇对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有益探 索,村委会设立专门调解员,并给予相应的调解补贴,以案定补,充分调动了调解员的积极性。
(二)主要措施。一是做好规划设计。根据所在社区、村总人口及分布、社会治安与经济发展等情况确定,一般按农村每30户左右、城区每50户左右设置1名调解员;企事业单位和其它行业性专业性组织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合理规划调解员数量与分布,既有利于充分发挥调解员的积极作用,又不至于产生资源浪费。二是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龙池镇调解经验,着力发展专兼结合的调解员队伍。特别是矛盾多发的医疗、住建、交通事故、消费、劳动争议等行业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配备配齐人民调解员,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截至目前,昌邑市建立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5处,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81处,实现了重点领域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强化工作保障。着力强化制度保障,完善了调解工作的11项制度规范,其中涉及人员选任、考核、补贴等方面,并将制度并下发各基层调委会,通过制度推进专职化调解队伍的建立。同时着力强化经费保障。对从事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特别是专职人民调解员,为他们争取一定的经费保障,确保调解员职业化,调解人才招得来、用得上、留得住,进而更好的发挥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队伍建设机制还需完善。目前,各调委会调解人员多是由单位工作人员担任,社会上专业人才参与不多,专职化调解员队伍建设机制还不完善。
二是物质保障有待加强。目前,还没有完善的专职调解员待遇保障机制,调解员热情相对缺乏。
四、加强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随着社会对调解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在“四个全面”的大格局下,打造一支具有共同职业意识、职业准入、职业道德以及具有专业知识素养的专职化调解队伍建设是我们的必然选择。现根据自身工作经验,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明确职能定位。打造一支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专职化调解员队伍,要以满足群众调解需要为出发点,以职业化建设为着力点,以早调速调优调矛盾纠纷为落脚点,充分发挥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二)科学配备人员构成。专职调解员要突出专业化、职业化的特征,并且要争取覆盖全市调解组织,其主体人员组成至少应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各镇街区、社区、村居调委会专门配备的从事调解工作、享受调解补贴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可以参照昌邑市龙池镇经验做法,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配备专门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要突出其专业性特 点,可以采取返聘、竞争上岗等方式吸收各行业各领域专业人士组成调委会人员,专职负责其行业领域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三是“警民联调”工作室配备的专职调解员。“警民联调”工作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可以争取其工作室调解员成为专职调解员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严格准入条件和聘任程序。专职调解员队伍是从现有调解员中选拔选聘或公开招考录用,具有一定法律、政策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的调解员。要提高专职调解员职业准入条件,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建立选拔培养、持证上岗、职称评定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专职调解员要符合以下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工作经验丰富,曾在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仲裁等工作岗位上的退休人员或者在各级调委会从事过调解工作的人员,可以优先聘用;年龄25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聘任程序:确定聘任人数、条件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接受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组织知识、能力测试;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安排调解岗位,进行试岗;聘用单位与被聘任调解员签订劳动合同,并颁发专职调解员上岗证。
(四)完善专职调解员管理制度。参照人民调解员管理 制度,要逐步完善专职调解员的管理、考核、培训和奖励制度。各镇街区、村居、企事业单位保障调解组织的相关硬件建设,各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完善专职调解员考核制度,参照人民调解员考核制度,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调解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以及遵守调解纪律等情况。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评优、续聘解聘相挂钩。对在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矛盾纠纷调解中有突出贡献的调解员要根据贡献程度给予相应奖励。
2.枫桥经验调研 篇二
进入2014年, 国内的高校似乎不约而同的达成了一个统一认识, 需要建立无线校园网, 在移动互联网如火如荼发展的新形式下, 已在高校内成熟运行的有线网络, 逐渐不能满足新的移动终端的需求。无线技术初始大规模应用于笔记本电脑, 极大提升了笔记本移动办公的效率, 然而, 在笔记本黄金发展时期, 并没有带来无线网络的迅速普及, 从2008年起, Google发布了第一款基于Android系统的智能手机, 短短6年间, Android智能手机以压倒性的优势占据了国内外手机市场, 苹果的IOS平台和微软的WP作为令外两大智能机系统平台也毫不示弱, 智能机雨后春笋般的爆发带来了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网络问题, 如何高效接入互联网。
当越来越多的移动智能设备在校园内使用, 学校层次不得不考虑如何有效地跟随信息化发展的脉搏, 恰如其时的进行移动校园网的建设, 满足师生员工日益增长的移动网络需求。一旦产生建设无线校园网的想法后, 我们首先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去有无线校园网的兄弟院校进行调研, 与公司进行技术交流。本文将在调研过程中一些观点和共识经验予以阐述。
2 无线校园网的定位与特点
无线网络可以定义为有线网络的补充, 也可以定义为一种全新的符合信息化时代应用发展潮流的主导网络。对于高校信息化建设, 我们需要对用户日益增长的无线网络需求具有前瞻性, 今年以来含有WIFI模块的移动设备逐渐遍及校园, 对无线网络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特别是图书馆、教学楼等用户集中的场所, 未来将毫无疑问的是无线网络的领域。基于不同的定位, 未来网络规划以及资金的投入将会有大不同。
相比于公共场所的无线网, 校园内的无线网络应避免过于强调覆盖区域的大小而不考虑是否能使用, 应做到无线覆盖到哪儿, 哪里就能正常的使用, 否则将不利于无线校园网的实际应用及后续建设, 甚至会影响到建设单位的声誉。因此既要限定AP的发射功率在国际标准范围内 (缓解用户健康安全的担忧) , 又要保证既覆盖就能通信。这是区别于运营商自建无线网络的最大区别。
无线网络由于其物理层载波技术的特点, 任意时刻AP只能与一个终端进行通信, 必须要采用合适的流控手段限制用户的最大并发数, 让如P2P之类的软件能工作, 又要减少用户自身行为导致的上网速度慢和影响他人使用无线网络等问题。
3 无线校园网的规划
建设无线校园网的最终目标是做到全校覆盖, 完全做到并超过有线网络的覆盖度, 并能做到无缝漫游。在实际建设中, 需要根据整体规划将无线校园网建设分为若干期进行建设, 主要有如下几点的考虑:
资金问题:要做到一次性全部覆盖, 存在巨大的资金压力, 即使有运营商的共建模式, 较好的建设方式也是先试点某些区域。
建设过程的总结:无线校园网的建设过程, 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不断地积累方能在后期建设中予以应用, 对于节约建设周期、少走弯路、减少出现的问题是相当有益的。
建设区域的特殊性: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应用需求, 同时区域内的电磁环境也相差极大, 需要采用不同的建设策略、设备选型以及技术方案。
4 无线校园的技术细节
AP总量的规划:从实际情况以及应用经验看, 如教室、图书馆的用户密集场所, 每人持有的无线终端数量可能不止1个。因此AP实际能支持的最大用户数并发数是非常重要的指标。部署AP的数量应保证其支持的用户数接入数不少于座位数, 且应预留网点以备将来能新增AP。
集中转发与本地转发:实际应用中, 在不同的场景下考虑不同的转发模式, 整网不必局限于一种固定的模式。在图书馆、教室、大型会议场所等高密度用户场所, 可采用本地转发模式, 其余场所则可采用集中转发模式。在集中转发下, 大流量会对AC性能产生影响, 而本地转发对AP的配置要求相对复杂, 因此建议将两种方式结合以各取所长, 分别用于不同的场景。
Portal认证模式下请求攻击:在Portal认证模式下, Portal认证服务器会拦截用户的HTTP请求, 予以重定向, 返回认证页面, 实际情况下, 非浏览器的行为发生的HTTP请求相当多, 如后台运行的软件更新请求, 这些大量的、无效的HTTP请求会严重降低认证服务器的性能, 直接导致认证页面迟迟不能打开, 在密集场所, 此现象更为突出, 建议部署一台跳转服务器, 专门用户处理HTTP请求。
同频干扰问题:目前业界采用的微蜂窝技术 (以junipe、锐捷、H3C等厂家) 和同频部署技术 (梅鲁) 。微蜂窝技术类似于GSM基站的安放模式, 合理选点, 降低功率, 相邻信道隔开, 使用频分和时分技术;梅鲁的同频部署由于同一片区域内AP都工作于同一频率, 无需频分, 只需要时分技术, 同时时分技术也是梅鲁最先提出并实现的, 由于同频工作的原理, 决定了AC的负载变大, 待机数量减少, 且如果是本地转发, 各AP需要接受AC的策略协商处理转发。
vlan划分与用户认证:如果所有的AP处于同一vlan下, 用户不存在vlan之间的漫游, 在AP间切换时, 无需再次认证, 但此时来自网络的风暴会影响无线网络的正常运行, 且不能定位到用户所在区域信息;将AP按区域划分到不同的vlan, 用户在vlan间切换时, 如果不做特殊处理, 认证设备需要用户重新认证, 用户体验不好。
5 无线产品测试环节
无线产品的测试是理性的获知产品的性能, 为后期的招标提供参考依据, 从纯粹测试的角度出发, 逐项功能测试是不可行的, 学校不是测试机构, 也不具有专业的测试设备, 一般会选择关注的要素进行测试。在学校制定的测试项中, 接入能力、吞吐率以及并发用户数是必须要测试的, 这些是由区域的高密度接入所决定的, 同时为了公平起见, 建议由校方准备测试终端, 避免测试厂商疑虑对方的测试终端是不是特别优化过。
6 无线校园网的运维管理
无线校园网属于基础网络, 建议校方行政规定要有绝对的控制权, 不宜由运营商独建, 即使是共建模式, 应确保设备以及线路都属于校方, 出于校内安全问题的考虑, 线路的运维由校方负责, 运营商分摊运维费用。
⑴有线无线一体化。包含运维一体化、资费一体化等。在现有运维管理软件中要体现出无线设备的状态, 监控POE交换机的工作状态, 及时定位故障AP;有线、无线的计费应使用一套计费系统, 有线最佳的计费策略是计时, 而无线的最佳计费策略是计流量, 这是由他们的使用场景所决定的。进行适当的换算, 以精简的计费策略供用户选择, 不仅方便用户, 更在运维层面减少大量工作。
⑵无线网络精细化管理。考虑到不同区域, 不同时间, 不同用户组, 认证系统需要和无线网管系统相互配合, 动态下发控制策略, 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如接入保密区域的终端不能上外网, 离开之后, 接入其他AP则可以访问Internet;考试期间, 教学楼里面的无线对学生而言只能上校园网, 而教师则可以接入外网等。
7 结语
在调研阶段, 获取到的信息量是非常庞大的, 各个高校以及公司都有对无线校园网建设的态度以及想法, 作为建设高校, 需要综合这些经验, 归纳出自己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做好充分的前期知识储备工作。
摘要:随着新一轮的无线校园网建设的浪潮, 高校需要以全新的姿态来认识无线校园对教学、校园建设、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文章从无线校园网建设前期的调研着手, 总结分析了高校对无线校园网的建设定位、规划、技术先进性、设备测试以及运维阶段的经验。
关键词:无线校园网,移动终端,无线建设调研
参考文献
[1]卢奕.无线网络在高校中的应用探析[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 2014 (1) .
[2]王成志.高校无线校园网的规划与设计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 2011 (4) .
3.枫桥经验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现就认真学习“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平安XXX”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
八大精神,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强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解决薄弱环节,深入推进“平安XXX”建设,为建设更加美好的XXX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2、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第一要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基层基础,主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意识,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点面并重、共享共建的平安建设新格局;到2013年底,力争平安乡镇建设达标率90%以上,乡镇、村(居、社区)民事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6%以上,信访实现降量退位,— 2 —
乡镇、县直部门初信初访办结率100%,老户息诉罢访率80%以上,上级交办案件办结率100%,无进京非访,无到省去市集体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事件。
二、工作内容
(一)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规范化工作新机制
3、制定工作规程,发挥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作用。加大工作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强乡镇(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乡镇(社区)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力量和专职工作人员,实现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
切实强化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在民情信息收集研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社会治安防控、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功能,坚持“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勤、平安联创、调解联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办法。建立矛盾纠纷、信访隐患、治安问题、安全隐患、邪教排查和治安形势分析通报等长效工作推进机制,促进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效能的最大发挥,使之成为协作配合、便民利民的服务工作平台。
4、夯实基层,筑牢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民生工程,实施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综治维稳组织— 4 —
建设,延伸综治、信访、调解、安全的网络触角,统一设立综治维稳工作站,配备村级综治信息员、信访维稳信息员、矛盾调处信息员、安全生产信息员、治安信息员、流动人口协(专)管员等,切实提高村级综治维稳组织的建设水平和工作能力,发挥村(居、社区)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5、延伸触角,扩大平安建设覆盖面。按照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建立企业综治维稳办,规范软硬件建设,逐步实现企业平安建设和综治维稳工作的全覆盖。
6、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体系。以村(居、社
区)民小组为基本单位,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网格化建设,以公安派出所和专职治安巡逻队为主力,以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和群防群治组织为补充,实施网格化的全方位巡防,确保农村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7、建立形式多样的平安建设载体。紧密结合文明创建、婚育新风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乡镇(园区)、平安村(居、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重点工程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建设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平安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面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6 —
机制
8、进一步夯实基层信访基础。以建设“四无乡镇”、“三无村居”为有力抓手,扎实开展基层信访创建年活动,着力提升乡镇、村(居、社区)“八有”建设标准,筑牢基层信访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水平,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
9、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推行县、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联动接访,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信访工作统筹能力和协调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破解信访积案;建立重大工程项目、重大
决策实施前信访稳定预警、重大信访隐患报告、信访事项会商会办、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等制度,落实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领导包案处理责任,不断增强基层信访稳定有人管、矛盾纠纷有人调管理服务有人抓的综合管理能力。
10、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以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切实建立村(居、社区)每周、乡镇每半月、县级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级联动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在基层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和村(居、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的作用,形成全方位排查、“多— 8 —
路由”化解的工作机制。
11、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前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乡镇、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参与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路由器”功能,实行基层民事调解个案补贴制度。把人民调解延伸和渗透到工作、生活的各个领域,组建县级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并在矛盾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和治安调解工作室,增加矛盾纠纷的多层次“过滤器”和全方位“减震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逐步实现“家庭矛盾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
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三)开展“和谐促进”工作,推动
12、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贯彻落实《辽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调整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落实出租房屋管理、重点人员管控、信息平台建设,逐步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医疗、子女入学等民生困难;在XXX经济开发区等流动人口较多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整合资源,按照流动人口万分之十的比例配备专管员,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工作。
13、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的投入,严格落实校园内部各项安保和校园周边治安排查整治的各项措施和职责,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各类校园的平安稳定,让学生、家长和社会放心。
14、全面开展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留守儿童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专项工作,加强对精神病人、艾滋病患者、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管控和服务;加强对虚拟社会的管理,完善网络舆论的发布和引导;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大交通秩序的管理和违法打击力度,推进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大力加强学校、医院、公园、建设工程等公共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力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强化对重大节会活动的社会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做好重大疫病预防和监测,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15、组建乡镇专职治安巡逻队。按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组建县财政补贴、乡镇出资招聘、派出所统一管理的乡镇专职治安巡逻队,全面实施辖区防控网格化、社区防范物业化、— 12 —
场所防范保安化、网络防范常态化、阵地控制秘密化、重点部位技防化、农村防范群众化。
16、进一步提高治安防控的科技水平。把社会治安科技防范体系建设纳入城镇发展建设规划,逐步建设、更新城区和重点集镇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视频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进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新建小区和学校全面安装使用电子报警或监控设施,切实提高技防覆盖率和普及率。
17、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紧抓“黑恶必除、命案必破、两抢必打、逃犯必追、事故必防”主线不放松,深入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
查整治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和打击盗抢犯罪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五)扎实开展“法治XXX”建设,提供惠及全县的法治保障
18、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深化公共服务,有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全面打造法治型政府。
19、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继续深化政法机关“四个忠于”作风纪律教育,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全力推进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营造公正廉洁的执法环境。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化解和案件评查工作,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开展普法工作,深化“法治XXX”建设,把法治创建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争创一批合格优秀的“民主法治村(居、社区)或单位”,并按等级
实行以奖代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发生。
21、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以村(居、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动村民自治,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规范村规民约;引导成立农民经济合作社、村民敬老协会、禁赌协会等各种民间组织,以村民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促进邻里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
三、工作要求
22、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安— 16 —
XXX”建设工作领导组,并在有关部门设立信访稳定、人民调解、法治创建、平安建设等办公室,建立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汇报调度制度。乡镇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县大局和谐稳定。
23、完善考评机制。建立综治委成员单位考核、述职制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并存入个人档案。进一步细化乡镇、村(居、社区)考核方式,— 17 —
切实体现检查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考评的科学性。
24、落实经费保障。建立村(居、社区)级平安建设专项奖励资金,县有关部门直接考核到村(居、社区),根据考核达标情况,县财政将资金拨付到乡镇、奖励到村(居、社区)、组。设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统管、司法审核、专账拨付到基层司法所,兑付到调解人;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专兼职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专项个案补贴。
25、加大奖惩力度。在科学发展先进乡镇考核评比的基— 18 —
础上,对平安建设进行考核排位,前三名的分别给予加分,并由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后三位的,列为重点单位予以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位居后三位的,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施“一票否决”,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工作被市以上列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点帮助或“一票否决”的乡镇,县委、县政府同时将其列为重点帮助乡镇或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主题词:
平安建设
枫桥经验
4.枫桥经验心得体会 篇四
改革开放以来,“枫桥经验”并不能照搬,但可以被赋予新的内涵。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实施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建立健全依靠群众进行源头治理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我们今天重温“枫桥经验”,可以获得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启示:
创新社会管理必须重视源头治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同时进行,社会矛盾不断涌现,稳定风险因素普遍存在。我们并不存在所谓的系统风险,但在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却不可忽视,如果不重视从源头上处置问题,不重视在萌芽状态化解不和谐因素,不重视基层基础工作的突出地位,就会失于被动,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导致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受损、社会秩序受损、群众安全与利益受损的“多输”局面。努力化解矛盾,就地解决问题。这是“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当前,类似孟连、瓮安、乌坎、启东、什邡等事件,是改革开放进程中的矛盾集中点、利益冲突点,也应当成为事件解决点,要认真分析事件原因,及时应对事态发展,争取在事发当地积极及时妥善解决事件、化解矛盾纠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贵在坚持,贵在落实。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要求将平安建设融入“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布局和总任务中统一考虑,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推动维稳转型,形成开放、动态、韧性的稳定。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必然要求从静态有序的稳定走向动态有序的稳定。即从绝对的超稳定状态走向充满活力的动态稳定状态。动态稳定架构下,将形成稳定的政权体系、合理的权力结构和有序的政治过程三个不同层次。动态稳定观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允许存在矛盾纠纷但能获得及时解决,允许存在不同利益诉求且可以有健全完善便捷的表达通道和利益协调解决机制。要推动堵截式维稳向疏浚式维稳转型、运动式维稳向法治式维稳转型、被动式维稳向主动式维稳转型、刚性硬维稳向刚柔并济式维稳转型。开放、动态、韧性的稳定观要将维稳与维权统一起来,而不能将维稳与维权视为冲突不可调和,更不能一提维稳,就是做加法——加权力、加机构、加人,而要适度做减法——减少矛盾,减少对抗,给群众减负,给社会减压。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方式必须改变。稳定作为硬任务,绝不能离开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这也是社会管理创新从“枫桥经验”发展互动获得的第二条启示。
5.“枫桥经验”50年辉煌成就 篇五
内容摘要:‚枫桥经验‛是上世纪六十年代毛泽东同志亲自批示并在全国推广学习的基层治理样板,这个样板经久不衰,延续了50年的辉煌。这50年的辉煌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作为改造‚四类分子‛样板的阶段、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典范的阶段、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范例的阶段。透过50年辉煌成就来审视‚枫桥经验‛,可以发现,其一直是我国不同阶段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引头羊,引领着全国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变迁。
关键词:枫桥经验 50年 辉煌成就 社会管理体制 变迁
‚枫桥经验‛诞生于1963年,是共和国历史上极少数创造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但在今天依然保持着活力的典型。经考察,上世纪六十年代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了不少经验,其中最著名的经验有‚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改造四类分子学枫桥经验‛、‚学雷锋‛等,现在这些经验大多数因为没有随时代变化而创新发展,最终都被淘汰了。唯有‚枫桥经验‛和‚学雷锋‛等极少数经验与时俱进,成为经验中的‚常青树‛。50年来,‚枫桥经验‛ 不但是全国政法系统的一面旗臶,而且是我国不同阶段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引头羊,其延续了一部基层治理的辉煌史。
一、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枫桥经验‛是改造‚四类分子‛的样板[1] ‚四类分子‛是‚地、富、反、坏‛(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四类人的统称。这是一个人数以千万计,实际受影响的人口超过一亿人的庞大社会群体,是一个从1949年到1984年在中国政治生活中活生生存在了35年的贱民阶层。[2]这个贱民阶层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再次被推上风尖浪口。1962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作为全国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导文件。中共浙江省委根据《前十条》,会同中共宁波地委,抽调省、地、县三级大批干部和一批大学生,组成浩浩荡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工作队,进驻诸暨县枫桥区的7个公社,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试点工作。[3]在上级的指导下,枫桥区干部依靠群众对‚四类分子‛进行‚全面评审、重点斗争‛,根据他们的实际表现区别对待:对于守法的给予适当的鼓励;对于基本守法的,指出好的地方,批评不好的地方;对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给予严肃的批评;对个别有严重违法行为、在评审中又不低头服罪的,才列为重点对象,依靠群众进行说理斗争。而且在斗争中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不打不骂,并允许斗争对象申辩。[4] 1963年10月,公安部领导把这个经验汇报给毛泽东同志,引起了毛主席的极大关注,说‚这就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指示要好好总结枫桥的经验。遵照毛泽东的指示,枫桥区7个公社在社教运动中对敌斗争基本告一段落后,省委工作队即部署各工作组总结试点经验,省委领导指定吕剑光组织参加社教的省公安厅干部组成专门班子对经验进行总结,经过反复提炼,最终形成《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经验》一文并上报给中央。[5]1963年11月22日[6],毛泽东亲自批示经验,要求‚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毛泽东这样性格刚毅的领袖,为何会偏爱柔性的‚枫桥经验‛?这是因为,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多灾多难,历经朝鲜战争、与苏联断交、三年自然灾害等,已迫切需要实行休养生息政策。毛主席这位一辈子提倡斗争哲学的领袖,也担心社教运动过激,而‚枫桥经验‛采用温和改造路线,既可以保证政治运动正常开展,又可以保证政治运动不过激不过火,这正符合当时的治国方略。‚枫桥经验‛被推广初期,对全国确实产生了‚捕人少、治安好‛的效果。在六十年代的公安部文件中,多次提及了推广‚枫桥经验‛给治安和敌情工作带来的作用。公安部党组在向中共中央的一个报告中指出,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关于‚推广‘枫桥经验’,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监督,就地改造敌人‛的指示,在实际斗争中已大见成效。1964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捕人、杀人最少的一年,治安情况比历年都好。而当时‚枫桥经验‛推广得最为广泛的浙江省,成效则更为明显。1964年和1965年,全省刑事案件发案率为万分之2.7和万分之2.3;捕人率为万分之0.53和0.25,都是建国以来最低的,确实出现了‚捕人少,治安好‛的安定局面。[7] ‚文革‛开始后,‚枫桥经验‛被作为砸烂的重点,受到冲击并中断。但到了1971年,‚枫桥经验‛又被全国公安战线最高会议(第十五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全面肯定,再次回归到主流的政治生活行列。[8]1973年底,公安部派人到枫桥蹲点,恢复推广‚枫桥经验‛。1975年11月,公安部由副部长带队,再次到枫桥指导调查总结工作。在广泛听取汇报后,公安部领导指出:毛泽东肯定的‚枫桥经验‛,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是成功的。要求推广落实‚枫桥经验‛,并把‚枫桥经验‛总结概括为:‚依靠群众,对阶级敌人进行有效改造;依靠群众,教育改造有犯罪行为的人;依靠群众,查破一般性案件;依靠群众,搞好防范,维护社会治安。‛[9] ‚文革‛结束后,枫桥区的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在全国率先给改造好的‚四类分子‛摘帽,并勇敢地突破摘帽比例。到1978年底,枫桥区的绝大部分‚四类分子‛已摘帽,这为全国给‚四类分子‛开展摘帽工作提供了经验。1979年1月1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1979年2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诸暨县枫桥区对‚四类分子‛摘帽的长篇通讯:《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记诸暨县枫桥区落实党对四类分子的政策》,文章指出‚1978年底,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这一决定,使至少2000万人结束了长期受歧视的生活。‛
‚枫桥经验‛在此阶段的贡献,主要体现为:一是政治上的贡献。建国以来,我国对‚四类分子‛采取政治上压制、身份上歧视的政策,这一贱民阶层不但本人不能享有社员待遇,而且累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就业甚至联姻上的权利。这种歧视性政策严重打击了‚四类分子‛的积极性,使他们不是消沉就是抵抗。枫桥区突破禁区率先为‚四类分子‛摘帽,继而全国各地效仿,促使了贱民阶层‚四类‛分子的提前消失,这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铲平了政治障碍。二是国际声誉上的贡献。国民党溃败时,许多人逃到了境外国外,仅枫桥籍的就有160多人逃到台湾、香港、澳门,有70人逃到国外。这些外逃人员知道自己的直系亲属在国内被当成贱民阶层,普遍对大陆充满着仇恨,一有机会就要贬低新中国和共产党,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陆的国际声誉度。后来全国效仿‚枫桥经验‛为‚四类分子‛摘帽,这改善了大陆与国外侨胞的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国际政治影响。三是治安上的贡献。在农村社教运动中,全国各地普遍出现对‚四类分子‛斗打、乱捕、乱杀等过激行为,而枫桥区却‚一个不杀,大部不捕‛,采取说理方式‚教服‛,最终得到了中央的认同。因为上层也考虑到,中共已经从一个革命党转化为执政党,不能再随意动用国家机器捕人甚至斗人的手段,否则又会影响刚刚平复的国内治安形势。四是经济上的贡献。枫桥区为什么不选择打、斗、捕、杀‚四类分子‛?这体现出浙江人‚理性人‛的特征,经过成本收益分析,他们认为如果把‚四类分子‛关押起来,不利于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经济。据统计,枫桥全区历年戴帽的3279名四类分子,他们的直系亲属就有23000多人,其中在外地工矿企业、国家机关工作的就有5800多人,大多数‚四类分子‛的家庭已经有了第三代、乃至第四代。如果关押有违法犯罪的‚四类分子‛,一方面要给‚四类分子‛本人及其老人小孩吃‚白饭‛,另一方面还会影响参加工作的直系亲属的积极性。因此,枫桥区选择经济化的策略,把‚四类分子‛改造成自食其力的社员,使他们加入到生产队伍中。所以,我们可以看到,1977年提炼的‚枫桥经验‛,在‚捕人少、治安好‛后面增加了‚产量高‛,这是肯定了‚枫桥经验‛的经济价值。
二、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到本世纪头十年,‚枫桥经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
1979年,枫桥区的‚四类分子‛基本改造结束,‚枫桥经验‛面临存废抉择[10]。幸亏时代又赋予了‚枫桥经验‛新机会,因为正准备迈上改革开放新道路的中国迎来了‚文革‛后的第一个犯罪高峰期,刑事犯罪尤其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相当严重。全国刑事案件发案数自1979年首次突破60万起大关后,1981年一举跃升到89万起。[11]在这种背景下,如何扭转日益严峻的社会治安问题,为经济建设这一新重点工作保驾护航,成为摆在中共中央和政法部门的重要之事。
公安部调查组对‚取消枫桥经验论‛做出了明智的表态,即农村的治安问题更加复杂,‚枫桥经验‛依然适用。得到上层的支持后,枫桥区逐步探索形成融打、防、教、管集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的新经验。首先,在打防结合方面,探索了制止犯罪方面的经验:一是总结帮教新经验,以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减少发案;二是总结制定治安公约的新经验,运用村民自治的形式,制定村民自律性的守则,使全区人人遵法守约,从而起到一定的预防犯罪的作用;三是切实做好基层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把预防社队企业被盗、被诈骗作为重点来抓。四是做好社会面的控制,发现犯罪苗头,及时打击。其次,在教管结合方面,不断创造和完善‚教育人,改造人‛的内容和形式:一是强化教育,挽救帮教对象。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不推一把拉一把,帮一时更帮一世‛,坚持以政治教育为主,辅之以实际问题的解决,不仅做到了过去的‚管头、管脚、管肚子‛,而且还帮助他们成家立业,勤劳致富。二是对外来流动人员坚持实行情感式管理,既严格管理,又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12] 枫桥区创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验颇有成效,从1980年到1989年10年中,枫桥区刑事案件平均年发案率占总人口的万分之2.96,年平均捕人数占总人口的万分之1.46。全区754名帮教对象中,已经改好或基本改好的又有635名,占71%,有113名成为各类专业户。[13]1985年诸暨县出现了让方方面面激动不已的变化,就是当年刑事大案大幅度下降。
1990年5月,浙江省公安厅和绍兴市公安局对经验进行了总结,把‚枫桥经验‛ 称为‚具有浙江特色综合治理的典范‛。1990年9月,中央政法委员会转发了调查报告,并向全国推广。1991年2月和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解决中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1991年3月21日,中共中央成立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91年5月,新华社、人民日报等新闻单位组成记者团,到诸暨枫桥区实地采访。随后,大量媒体均对‚枫桥经验‛作了宣传报道,再度掀起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热潮。[14] 1993年11月,诸暨市委隆重召开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30周年纪念大会,这次会议的规格大大提高,中央综治办副局级调研员和中国警察学会常务副会长等领导参加会议并讲话,提出‚枫桥经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1998年,浙江省公安厅、绍兴市委和诸暨市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在枫桥蹲点调查,总结出了‚党政动手,依靠群众,立足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时代特色经验。12月1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发表题为《立足稳定和发展——浙江诸暨‚枫桥经验‛纪实》的文章,并配发《‚枫桥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的评论员文章,向全国再次推广介绍。2003年,‚枫桥经验‛中‚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做法向全国推广。2008年,‚枫桥经验‛的内涵又有新发展,逐步形成村民自治、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经验[15]。但在1998年、2003年、2008年之间,‚枫桥经验‛虽然不断创新发展,其仍然主要是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展开。这十多年间,‚枫桥经验‛对全国的辐射作用越来越大,中央的重视度也越来越高。40周年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综治委主任罗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领导等领导都出席了会议。罗干同志亲自作了《学习创新‚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重要讲话。45周年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等领导都出席了会议。***同志亲自作了《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 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的重要讲话。
‚枫桥经验‛在此阶段的贡献,主要体现为:一是首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个新名词。虽然公安部提出‚统筹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思路在先,但综合治理这个新名词是浙江首创的,当时是省公安厅的徐贤辅等同志在总结‚枫桥经验‛提出这个新名词,后来被中央采纳,并推广至全国。二是创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调解经验。这个经验能有效就地化解矛盾、降低司法成本,从而广被全国各地效仿。三是形成了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臶。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到90年代中期,‚枫桥经验‛结合中央提出‚严打‛的要求,创设出融‚打、防、教、管‛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验,对缓解全国严峻的治安形势产生了重要作用。从上世纪90年末到本世纪头十年,‚枫桥经验‛针对经济发展中产生的矛盾,创设了‚四前四早工作法‛、‚矛盾化解五分法‛、平安建设机制、大调解机制,有效地就地预防和化解了矛盾,广被全国各地效仿。可以讲,从1991年到2011年这二十年间,‚枫桥经验‛独领风骚,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由此,‚枫桥经验‛及其发源地也获得了一系列荣誉,仅全国级的荣誉就达20多项:如,枫桥镇先后四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并于2009年捧得代表全国综治工作最高荣誉的‚长安杯‛;枫桥镇派出所在1999年获得国务院颁发的‚人民满意的派出所‛,并先后有五位民警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枫桥镇司法所和诸暨市司法局先后荣获司法部颁布的‚集体一等功‛,诸暨市荣获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称号。[16]
三、本世纪一十年代开始,‚枫桥经验‛逐步成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范例
进入本世纪,社会转型力度加大,社会矛盾处于高发期,社会管理这一重要命题进入中央高层视野。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从改善民生的角度,都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2010年,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率先在政法系统进行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并确定了35个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单位,全面启动了试点工作,社会管理创新由此进入全国性实质推进阶段。
2010年8月,诸暨市成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单位之一,其能获选正是依靠了‚枫桥经验‛这一亮点。在试点中,诸暨市先是着力构建六大工作体系,形成具有诸暨特色、县域特色的社会管理新经验。六大工作体系即‚系统化的社会管理组织体系、构建人本化的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构建立体化的社会安全防控体系、构建立体化的社会安全防控体系和构建网络化的社会管理信息体系‛。枫桥镇是诸暨市的试点单位,着力推进以‚五大重点推进项目、六大综合提升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形成了具有镇域特色、时代特征的社会管理新路子。五大重点项目指‚推进规范的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构筑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现代化的基层综治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农村社区矫正和安臵帮教工作、加强对农村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帮助‛;六大综合工程指‚构建多元化农村社会矛盾解决机制、健全综合性农村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完善农村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农村‘新社会机体’服务管理、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和谐新农村社区建设‛。
2011年,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省里对社会管理的新部署,诸暨也调整工作思路,在完善社会管理创新六大工作体系的同时,重点围绕‚基层基础、公共服务、公平正义、社会环境、民生福祉等源头性、根本性、保障性难题,深入推进‚五大建设‛,不断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向深入。枫桥镇也调整工作思路,形成‚注重以人为本,推进民主管理规范化、注重组织建设,推进综治力量社会化、注重创新机制,推进矛盾调解多元化、注重现代管理,推进治安防控一体化‛四方面的新工作思路。这一年,绍兴全市各个县(市、区)基本按诸暨模式推广,形成具有绍兴特色、‚枫桥经验‛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2012年,诸暨根据《浙江省社会管理创新13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和区域特色,共系统梳理20个重点项目加以推进实施。同时,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对综治委进行更名,并把诸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增加到52家。而同年,绍兴市为迎接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也进行了积极准备,2月份,绍兴市公安局组织人员对枫桥派出所的警务模式进行蹲点调研。5月,绍兴市公安局在枫桥派出所召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全面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现场会,在全市范围内打造‚枫桥式‛派出所。6月份,绍兴市政法委开始筹建绍兴市‚枫桥经验‛研究会,以加强全市范围内对‚枫桥经验‛的理论与实践研究。12月5日,绍兴市‚枫桥经验‛研究会正式成立,这是绍兴市首个专门研究‚枫桥经验‛的社会团体。
‚枫桥经验‛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由此也获得了荣誉和上层领导关注。2011年2月,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新春调研首选到诸暨调研社会管理创新工作。2011年3月,在中央综治委召开的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座谈会上,枫桥镇作为全国唯一的基层代表作了发言。2011年5月,‚枫桥经验‛荣获浙江省首届公共管理创新‚特别贡献奖‛。2011年3月和7月,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陈冀平两次赴诸暨和枫桥镇考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2011年7月,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等到诸暨和枫桥镇调研。2011年9月,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国家信访局局长王学军到枫桥镇调研信访‚三诊‛机制。2012年8月,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诸暨市人民法院承办的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在诸暨召开。2013年5月,枫桥镇第五次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并第二次捧得代表全国综治工作最高荣誉的 ‚长安杯‛。
2013年2月,绍兴市召开‚枫桥经验‛与社会管理创新理论研讨会,会议共收到了市直及各县(市、区)递交的130篇论文,这代表着‚枫桥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有了进一步推广。研讨会上还聘请了来自中央党校等十所党校和高校的21名知名专家为‚枫桥经验‛研究会特聘研究员。这些专家畅所欲言、各展宏论,为‚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问诊把脉。2013年4月和6月,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等人和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等人到诸暨市和枫桥镇调研,为‚平安中国‛建设、‚枫桥经验‛50周年作准备。10月份,中央政法委和浙江省委将在杭州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主题是‚坚持群众路线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是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
此阶段的‚枫桥经验‛,历经时间较短,对社会管理的贡献度还显示不多,但也初步彰显出来:一是形成了县域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种模式。2010年中央确定了35个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单位,其中9个为副省级单位、7个为地市级单位、19个为县域级单位,诸暨市是作为县域级单位进行试点。经过三年多的探索,目前诸暨已经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社会管理模式,具体做法已通过中央政法委通报和媒体宣传,可以为全国2800多个县域提供借鉴。二是提供了社会管理创新的考察基地。目前全国各地有大量人员来枫桥镇考察学习。据统计,2010年至2012年,枫桥镇共接待了参观人员549批次计16489人。这些人员返回本地后,许多把‚枫桥经验‛应用到本地工作中,如天津宝坻区、安徽肥东县芜湖县、山东日照、广西百色、河北秦皇岛等多地学员,考察‚枫桥经验‛后进行实质性借鉴。三是率先在全国成立县级调解总会。诸暨市调解总会是由人民调解员以及从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管理指导工作的专门人员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联合社会团体,是跨部门、跨行业处事协调的牵头部门,有效协调全市六大专业调解委员会,这为全国县域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大调解‛模式。附表一:历届举行的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周年大会 时间 主办单位 地点 出席的领导
1973年10月8-12日,10周年 诸暨县委 枫桥区
公安部;省人保组、地区公安处负责人,等等。1973年10月21-25日,10周年 绍兴地委 枫桥区
绍兴地委相关领导。1975年11月22日,12周年 诸暨县委 广播大会 / 1976年11月22日,13周年 诸暨县委 广播大会 /
1977年11月22-25日,14周年 省公安厅和诸暨县委 枫桥区
全省所有地市及一部分县级公安局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农办;公安部驻枫桥工作组和省公安局;绍兴地委、诸暨县委的主要领导以及枫桥区干群代表1200人。1978年11月22日,15周年 诸暨县委 枫桥区
绍兴地委;浙江省公安局领导;全省各地市公安局及绍兴地区各县公安领导;检察、法院的领导;杭州铁路公安分局和部分省属单位保卫部门的代表及枫桥区广大干部群众代表共1100余人。
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没有召开周年纪念活动
这十年是‚枫桥经验‛相对沉寂的时间段,因为这个时期全国‚四类分子‛已经改造结束,‚枫桥经验‛逐步淡出上层和媒体视野。枫桥镇虽然已经在探索融打、防、教、管集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新经验,但还没有引起关注。1990年11月20日,27周年 诸暨市委 枫桥区
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夏仲烈;绍兴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傅缨;诸暨市市长、市委副书记等80余人参加座谈会。1991年11月21-23日,28周年 绍兴市 绍兴市
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28周年会议。1993年11月22日,30周年 诸暨市委 诸暨市
中央综治办副局级调研员佟福星;中国警察学会常务副会长王文仝;公安部三局副局长骆志强;省委副书记刘枫,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斯大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仲烈,等等。1998年11月22日,35周年 浙江省公安厅、绍兴市委和诸暨市委 诸暨市
省委常委、省人大副主任、省政法委书记斯大孝;副省长李长江;省公安厅厅长俞国行;司法厅厅长沈雷;中央综治委综合组处长季勤;绍兴市、诸暨市、枫桥镇主要领导,等等。2003年11月25日,40周年 中央综治委和浙江省委 诸暨市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综治委主任罗干[2];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司法部部长;中央综治办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和枫桥镇主要领导,等等。2008年11月24日,45周年 中央综治委和浙江省委 绍兴市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综治委主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司法部副部长;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和枫桥镇主要领导,等等。2013年9月 50周年
中央综治委和浙江省委 杭州 待定
附表二:‚枫桥经验‛发源地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获得的一系列荣誉 时间 荣誉名称
获荣誉的单位个人 颁荣誉的单位 1992,2000 2004,2008 连续四次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枫桥镇政府 中央综治委 1998年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枫桥派出所杨光照 公安部 1998年 人民满意派出所 枫桥派出所 公安部 1999年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枫桥派出所阮晓 公安部 1999年
人民满意的派出所 枫桥镇派出所 国务院 2000年 集体一等功 枫桥镇司法所 司法部 2001年
‚三五普法‛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诸暨市司法局 中宣部、司法部 2002年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诸暨市司法局 司法部 2002年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枫桥派出所朱建阳 公安部 2003年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县区司法局 诸暨市司法局 司法部 2003年 全国十佳法官 枫桥镇法庭张学军 最高人民法院 2004年
中国十佳人民法庭 枫桥镇人民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 2004年
中国优秀青年卫士 枫桥派出所朱建阳 公安部 2006年
全国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 枫桥派出所 公安部 2006年
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枫桥镇党委 中组部 2006年 集体一等功 诸暨市司法局 司法部 2009年 长安杯 枫桥镇政府 中央综治委 2009年 嘉奖
枫桥镇张晓冬、蒋志军、周关穆 中央综治委、中组部 2011年
‚五五普法‛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称号 诸暨市
中宣部、司法部 2011年
作为全国唯一的基层代表发言 枫桥镇党委书记张晓冬
中央综治委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座谈会 2011年
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枫桥派出所 中央政法委 2012年
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诸暨市医调委主任 斯友全 司法部
附表三:‚枫桥经验‛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面获得的荣誉和关注(2011-2013)时间
获得的荣誉和关注 2011年2月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新春调研首选到诸暨调研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2011年3月和7月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陈冀平两次赴诸暨和枫桥镇考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2011年4月
省委副书记夏宝龙赴枫桥镇调研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2011年5月
‚枫桥经验‛荣获浙江省首届公共管理创新‚特别贡献奖‛ 2011年7月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到诸暨和枫桥镇调研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2011年9月
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国家信访局局长王学军赴枫桥镇调研信访‚三诊‛机制 2012年8月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诸暨市人民法院承办的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在诸暨召开
2012年12月
绍兴市‚枫桥经验‛研究会正式成立,这是绍兴市首个专门研究‚枫桥经验‛的社会团体 2013年2月
绍兴市召开‚枫桥经验‛与社会管理创新理论研讨会,会议收到120篇论文。会上聘请了来自中央党校、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十所党校和高校的21名知名专家为‚枫桥经验‛研究会特聘研究员。2013年4月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到诸暨市和枫桥镇调研
2013年6月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汪永清,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到诸暨市和枫桥镇调研 [1]1999年之前的数据来源于诸暨市公安局和诸暨政协编写的《‚枫桥经验‛实录》,2003年和2008年的数据来源于网络。
[2] 2003年,十六大选举新增了2个中央政治局常委,共9名常委。其中,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罗干同志是新增常委,由此可见中央对全国综治和维稳工作的重视。当年,新任常委罗干同志亲自参加‚枫桥经验‛40周年纪念大会,体现出党中央、中央综治委对综治典范‚枫桥经验‛的重视。参考文献
[1]绍兴市公安局:《绍兴市公安志》,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10月。
[2]政协诸暨市文史资料委员会、诸暨市公安局编:《枫桥经验实录》,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
[3]许根贤:《枫江红叶》,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4]汪世荣:《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法律出版社,2008年出版。
[5]赵义:《枫桥经验:中国农村治理样板》,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6]俞红霞:《‚枫桥经验‛的形成和发展历程》,《中共党史资料》,2006年第2期。
[7]吴锦良:《‚枫桥经验‛演进与基层治理创新》,《浙江社会科学》2010年第7期。
[8]陈一新:《‚枫桥经验‛的新发展和新启示--关于浙江诸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调查与思考》,《政策瞭望》,2011年第5期。
[9]卢芳霞:《中国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之路径与模式初探--以‚枫桥经验‛为例》,《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5期。
[10]中共绍兴市委党校、绍兴市枫桥经验研究会主编:《枫桥经验与新城镇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9月。
[1] 这个阶段,‚枫桥经验‛还有一个全国关注的经验,即对流窜犯和违法失足青少年进行帮教的经验,但本文的研究重点放在改造‚四类分子‛这项工作。
[2] 李若建:《毛时代中国贱民阶层‚四类分子‛》,来自中国改革论坛网,http://。[3] 许根贤:《枫江红叶》,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4] 政协诸暨市文史资料委员会、诸暨市公安局编:《‚枫桥经验‛实录》,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13页。[5] 吕剑光:《‚枫桥经验‛的产生过程》,来自公安部网站,2006-12-07。[6] 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的日期,到底是11月20日还是11月22日?这有一番争议,具体详见金伯中:《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日期考》,《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年第3期,第8页。[7] 吕剑光:《‚枫桥经验‛的产生过程》,来自公安部网站,2006-12-07。
[8] 赵义:《枫桥经验:中国农村治理样板》,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51页。
[9] 俞红霞:《枫桥经验的形成和发展历程》,《中共党史资料》2006年第2期。
[10] 谌洪果:《‚枫桥经验‛与中国特色的法治生成模式》,《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11] 赵义:《枫桥经验:中国农村治理样板》,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59页。
[12] 俞红霞:《‚枫桥经验‛的形成和发展历程》,《中共党史资料》,2006年第2期。
[13] 政协诸暨市文史资料委员会、诸暨市公安局编:《‚枫桥经验‛实录》,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256页。[14] 俞红霞:《‚枫桥经验‛的形成和发展历程》,载《中共党史资料》,2006年第2期。
[15]2008年诸暨市人民政府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完成《‚枫桥经验‛与法制建设》项目成果《‚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同年,赵义也出版了《‚枫桥经验‛:中国农村治理样板》一书。这两本书都将‚枫桥经验‛的内涵向基层治理方面作了全新提炼。
6.司法所学习枫桥经验工作汇报材料 篇六
司法所学习枫桥经验工作汇报材料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着力探索和建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的过程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努力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素质
按照“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我们积极
探索,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组织巩固和完善村、居、企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主要是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工作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使调解队伍综合素质不断优化。
二、不断强化防范机制,努力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人民内部矛盾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和深层次等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未雨绸缪,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解决了许多“村里管不了,法院管不着,部门管不好”的棘手问题。调解中心调处大量的复杂矛盾和纠纷,强化了超前预防功能,使种种不安定因素明显下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作目前,全镇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大调解”格局。
7.枫桥经验调研 篇七
做好劳动用工领域矛盾纠纷调解
55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区人社系统在工作过程中继承和发扬该项优良传统,不断学习总结,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实际问题不断优化创新我区劳动用工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新形势下解决劳动争议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区劳动监察大队突出服务前置于执法工作理念,以诚信企业培育为抓手,创新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宣传方式,通过建立企业QQ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与企业的沟通和指导,积极回复网上咨询。XX年累计发放劳动政策法规便民问答、工伤保险条例等各类宣传资料XXX余份、劳动合同XXX余册,有效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
二、扎实推进劳动用工监管,减少劳动纠纷发生
1、劳动监察大队通过完善劳动监察“两网化”工作业务流程,明确协管员工作职责和标准,定期对协管员进行指导,组织街道、社区对辖区用人单位定期开展宣传、检查,扎实推进用人单位网上登记、用工备案、年审等工作,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实现劳动用工动态监管。截止目前,完成XXX用人单位网上年审XXX户,网上登记用人单位XXX户,涉及XXX余名劳动者。
2、严格执法检查,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通过每年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建筑业劳动用工专项执法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等活动,一方面解决处理了一批存在工资隐患问题的企业,另一方面规范了企业行为,极大的减少了劳动纠纷的发生。
3、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各项制度和措施,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等制度,规范建筑业劳动用工管理,有效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减少了农民工工资纠纷发生。
三、积极推动建立多元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将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作为当前及后一段时间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重点,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形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各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同时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多元劳动纠纷处理机制效能。
1、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完善劳动仲裁办案制度,简化优化办案程序,做好案件分类处理,调解关口前移,注重案前调解,最大限度化解劳动纠纷。
2、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断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解决机制,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源头预防,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引导和支持用人单位与职工通过协商解决劳动人事争议协调机制,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注重源头治理。
3、劳动仲裁委不定期对街道、社区劳动监察协管员、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进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劳动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培训,充分发挥劳动监察协管员、企业调解员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作用。
通过多元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的不断建立完善,我区劳动纠纷得以快速在基层化解,未发生重大矛盾隐患。
四、完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有效化解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
成立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措施落实,共同研究预防化解农民工工资纠纷政策措施。
8.枫桥经验调研 篇八
无数历史事实证明,正确认识和评价一个新事物,不是在它产生的当时,而是在它发展的明天、后天,甚至更长时间。1963年,浙江省诸暨县(今诸暨市)枫桥区创造了以“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为主要内容的“枫桥经验”,得到毛泽东同志的肯定。“枫桥经验”是当时我们党的群众工作方法的一种重要创新,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和2013年,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两次作出重要指示,极大地推动了“枫桥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健康发展,并不断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在“枫桥经验”产生55年的今天,从理论到实践,大力弘扬“枫桥经验”,对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有其深远意义。
创新社会治理离不开群众参与。要顺应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推动全市政法综治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牢牢把握“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就是要始终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发挥好基层组织、群众组织、社会力量的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治理主体从多方凝聚,治理方式向多元集成,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治理手段向信息化、数据化转变,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枫桥经验”是我们党的
群众工作方法与时俱进的必然产物
善于发动、组织和宣传群众,是中国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改革不断发展的基本经验。1939年,为了巩固统一战线,争取抗战力量,党中央作出了《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决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关于群众工作的决定。党的七大强调了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将“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概括为党的“三大作风”之一,提出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但是,历史上党的群众工作也出现过一些失误,狂风暴雨式、命令式和当群众“尾巴”等极端化的问题,时有不同程度地存在,伤害了一些群众的感情。对此,我们党始终以巨大政治勇气纠正自身 1 问题,不断巩固和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枫桥经验”的产生与发展是党的群众工作与时俱进的一个缩影。
1963年10月,当毛泽东同志得知“枫桥经验”后当即予以肯定,要求各地学习推广“枫桥经验”。这是共产党人在进京“赶考”不久后对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现实国情的冷静思考,是毛泽东同志带着胜利之师跨进历史凯旋门后对群众工作作出的重要决策,也是党对群众工作历史经验与教训的深刻总结。“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要求党必须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政策。总书记对“枫桥经验”的两次重要指示,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群众工作的方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群众工作面临的问题的深刻洞察、彰显了对“人民至上”价值追求的历史担当、表明了对执政本质和规律的科学认识。
弘扬“枫桥经验”中所蕴含的精神实质 和实践价值,有力地促进群众工作的行稳致远
“枫桥经验”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始终与时代同频共振,尽管一些具体做法深深地烙上那个特定时代的痕迹,但其“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核心与灵魂始终未变,其中蕴含的精神实质和实践价值,对于新时代走好群众路线,创新社会治理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人本精神。“枫桥经验”产生于“左”倾严重的年代,但当地人们没有打人,没有捕人,更没有杀人,而是通过说服教育的办法,就把“四类分子”改造为社会主义新人。这无疑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保护、对人的尊严的尊重。二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求实精神。在社教运动初期,枫桥区的部分干部群众也希望采取这种激烈斗争方式,当地党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既不照搬别人的做法,也不回避当地的矛盾。因地制宜、尊重规律。三是“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担当精神。在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大气候中,枫桥区保持比较清醒的头脑,困难面前不偷奸耍滑、问题面前不瞒天过海、矛盾面前不自欺欺人,而是坚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党性原则出发,顶着压力也要干好应干的事,冒着风险也要担好应担的责。四是“敢于突破条条框框”的创新精神。当年,枫桥区不随大流,勇于突破各种禁区,敢想、敢做、敢当,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此后的55年里,他们始终坚持“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不断丰富和拓展“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其中贯穿的一条主线就是创新。五是“既合大法又合民意”的善治精神。在具有强烈政治化色彩的年代里,枫桥区通过开展说理斗争,实现了既不捕人又治安好的目标。这一经验做法具有“上符国家法律精神、下合社情民意”的特征,表现出对和谐秩序的追求,是善治精神的具体体现。
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年以来,特别是弘扬其中所蕴含的精神实质和实践价值,有力地推进群众工作的时代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促进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2 为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战略目标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各地通过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坚持正确的群众路线,察民情、解民忧、集民智、聚民心,把广大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巩固和扩大了党在新形势下的群众基础,不断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不断适应新时代群众工作的需要
“枫桥经验”从最初的“调和阶级矛盾”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维护社会治安”;从新世纪初“加强社会管理”到新时代“创新社会治理”。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建立了着眼于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与开放、动态、信息化社会环境相适应的社会治理体系:一是立体化的社会治理组织体系。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把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服务优势,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二是服务化的社会管理保障体系。依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把人民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寓治理于服务之中,实现治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三是动态化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发挥好各种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通过平等地沟通、协商、协调、引导等方法,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关切,促进社会动态平衡。四是系统化的社会安全防控体系。建立以有关职能部门为主体,群防群治辅助力量为补充,社区、社会面和内部单位防范为基础的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建设,实现街面防范网格化、社区防范物业化、农村防范自治化、场所防范保安化、重点部位技防化。五是数字化的社会管理信息体系。着眼于社会管理、城市运行管理、政务服务以及数据资源管理的需要,推进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系统在基层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大力推广民生热线、绿色邮政、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等做法,构建快捷高效的群众诉求表达新通道,推动实现社会服务与社会治理工作的智慧化、精细化。六是规范化的社会公平执法体系。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从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对执法具体环节和有关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健全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进入新时代,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传统的社会管理的微观基础、党的群众工作所处的经济社会环境和体制机制,都相应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人们的利益需求、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日益多样化。这些新的变化,使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的对象更加多样、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工作的社会环境更加复杂。同时,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和政府认同已经从情感认同逐渐 3 向法理认同、利益认同转变;对党委、政府的诉求不但有着物质方面的,而且有着更多的社会诉求,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较之以往有了很大增强;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仅需要勤勤恳恳,而且对专业背景、领导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有着更高的要求。“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较好地适应了党的群众工作的需要,切实增强了基层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 的位置,增强“枫桥经验”新的活力
总书记强调:“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这是铿锵的宣誓,更是行动的纲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最重要的是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始终牢记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的源泉,始终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从而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使其不断增强新的活力。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必须正确把握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高度重视又不超越阶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牢牢把握以问题为导向的思想方法。纵观人类发展历史,一切发展进步无不是在破解时代问题中实现的。学习推广“枫桥经验”,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抓住与人民群众利益攸关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环境等问题,从而使“枫桥经验”更接地气,持续发展。
正确处理以创新为重点的土洋关系。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在当前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的新形势下,推广学习“枫桥经验”,既要传承也要创新。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全国互联网覆盖率达到85%以上,电子通信网络也已迈入4G时代。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把“脚板走访”与“网络对话”有机结合起来,为党和政府了解民意、体察民情、化解民忧提供新渠道,为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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