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统考)(精选9篇)
1.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统考) 篇一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13-03-18 00:00:00浏览次数:987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学院相关政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研究决定并上报学校批准,2013年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1.学术型经济类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70分(单科60分、90分)。其中,总分370—379之间,且单科分数都达到学校线的17位考生,已获学校批准破格复试。学术型金融学专业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85分(单科60分、90分)。
2.专业学位:金融硕士(基金管理方向、非基金管理方向及深圳点)复试分数线均为总分395分(单科60分、90分);税务硕士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60分(单科60分、90分);国际商务硕士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50分(单科50分、90分);保险硕士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50分(单科60分、90分)。
3.单独考试(金融学专业):
3.1 上海地区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35分(单科50分、90分)。其中,有3名总分合格但1门单科未过校线的考生,已获学校批准破格复试。
3.2 昆山地区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20分(单科50分、90分)。其中,有4名总分合格但1门单科未过校线的考生,已获学校批准破格复试。
一、学术型各专业
1.政治经济学
计划招生数9人,其中推免3人,本次应录取6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7人,其中有2人总分破格复试。报考该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最低分数为370分。
2.经济思想史
计划招生数2人,其中推免0人,本次应录取2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0人。
3.经济史
计划招生数1人,其中推免0人,本次应录取1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0人。
4.西方经济学
计划招生数14人,其中推免11人(含2人不占招生计划),本次应录取5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2人。报考该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最低分数为386分。该专业无破格情形。
5.世界经济
计划招生数21人,其中推免16人(含3人不占招生计划),本次应录取8人(另有“复旦-巴黎一大项目”自筹15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19人,其中有10人总分破格复试。报考该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最低分数为371分。
6.国民经济学
计划招生数4人,其中推免1人,本次应录取3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2人,其中有1人总分破格复试。报考该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最低分数为372分。
7.区域经济学
计划招生数3人,其中推免2人,本次应录取1人。
总分达到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0人。
8.财政学
计划招生数8人,其中推免7人(含2人不占招生计划),本次应录取3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3人,其中有1人总分破格复试。报考该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最低分数为373分。
9.金融学
计划招生数29人,其中推免22人(含3人不占招生计划),本次应录取10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28人,报考该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最低分数为385分。另有一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参加复试(不占招生计划)。该专业无破格情形。
10.国际贸易学
计划招生数8人,其中推免4人(含1人不占招生计划),本次应录取5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10人,其中有3人总分破格复试。报考该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最低分数为372分。
11.劳动经济学
计划招生数3人,其中推免2人,本次应录取1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4人。报考该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最低分数387分。该专业无破格情形。
12.数量经济学
计划招生数3人,其中推免0人,本次应录取3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0人。
二、专业学位各专业
1.金融(非基金管理方向)
计划招生数30人,其中推免24人(含1人不占招生计划),本次应录取7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15人,报考该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最低分数为395分。该专业无破格情形。
2.金融(基金管理方向)
计划招生数50人,其中推免34人,本次应录取16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31人,报考该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最低分数为395分。该专业无破格情形。
3.金融(深圳在职)
计划招生数10人,其中推免0人,本次应录取10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0人。
4.税务
计划招生数20人,其中推免7人,本次应录取13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15人,报考该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最低分数为363分。该专业无破格情形。
5.国际商务
计划招生数20人,其中推免4人,本次应录取16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9人,报考该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最低分数为350分。该专业无破格情形。
6.保险
计划招生数20人,其中推免8人,本次应录取12人。
总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16人,报考该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最低分数为350分。该专业无破格情形。
二、单独考试
金融学
1、上海地区计划招生数20人,其中推免0人,本次应录取20人。
总分达到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32人,报考该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最低分数为338分。其中有3人破格复试。
2、昆山地区计划招生数20人,其中推免0人,本次应录取20人。
总分达到复试分数线而参加该专业复试的考生为16人,报考该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最低分数为324分。其中有4人破格复试。
上述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分数排名信息,在经院三楼公示,欢迎前往查阅。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3-3-18
2.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统考) 篇二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简要说明
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实际需求,现就《中国医科大学2013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方案》(简称“硕士复试方案”)作简要说明。各级管理部门务请认真学习和传达,严格遵照执行。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继续实行三级管理。
院系研究生管理系统需对本部门的复试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科室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名单须报院系备案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级管理部门须成立科室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科室主任总负责,按照需要设立一个或多个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复试操作并确定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成科室各复试小组,并指定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务须认真学习了解本通知相关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
考生导师原则上必须参加自己考生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和科室主任必须在复试前检查确认。确不能参加复试的导师必须在复试前提出书面复试意见,明确说明是否接受复试小组对自己考生的复试意见。学校对既不参加复试小组,又不及时提出书面复试意见的导师,取消招生资格;对造成后果的取消导师资格,其责任由导师本人负责。复试小组组长和科室主任未及时检查确认和处理的,承担相应责任。
二、复试名单与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
我校201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根据学科情况分两种方式,(1)院系导师学术学位招生限额总量 ≤ 院系学术学位招生指标科室:
按专业科室全体导师限额的120%差额复试,按导师限额下初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2)院系导师学术学位招生限额总量 > 院系学术学位招生指标科室:
全部复试学术学位考生,按各导师限额以全院系指标差额复试;其中,单一级学科院系的考生,以初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非单一级学科(多一级学科)院系,在先保证首轮复试的非主流小专业导师招生限额内、跨学科导师的招生限额内挂靠学科、以及学科带头人导师的招生限额内拟录取生源指标后,在全院系剩余学术学位指标下按初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包括跨学科导师的招生限额内主体学科生源和学科带头人导师的招生限额外申报生源。
(3)跨学科招生导师拟录取生源在招生限额内由导师根据初复试结果自主确定,其跨学科拟录取名额在院系或科室总指标内首先确保,其非挂靠学科(主体学科)拟录取名额按初复试总成绩在院系学术学位指标下择优录取。
(4)在院系学术学位总体指标限额内,首轮复试学术学位不允许科内自行调剂。学术学位调剂在院系剩余限额内进行。
2、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
我校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继续实行各学位类型合格生源以初试总成绩依序按专业指标120%差额进入复试,在专业/科室指标内按初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政策。未进入复试和进入复试但未录取的学术学位生源,如初试总成绩在专业学位120%差额复试线以上,依自愿直接转为本学科(有专业学位招生权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依序进入120%差额复试;在专业/科室指标下,按初复试总成绩,在全体专业学位复试考生中,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未进入复试及差下考生为我校第一志愿首轮不录取考生,可自行登陆全国研招网进行校内、外调剂。学校各院系指标如未完成,学校最后将调整院系指标,在追加指标院系追加录取,以完成当年的招生任务。
三、复试内容及评分方法
(一)初复试总成绩的构成我校考生的初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直接相加构成,满分715分;其中初试成绩500分,占初复试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215分,占初复试总成绩的30%。
(二)复试内容和分值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215分。
1、笔试
复试笔试总分110分,包括外国语听力和专业知识笔试2部分;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其中:外国语听力30分,专业课80分。复试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无单项合格要求。
2、面试
复试面试由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各科室具体进行。复试面试包括政治思想品德考查、综合素质考核及业务知识考核3部分。面试未达考核要求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考查项目,不作量化计分,仅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但要求合格。
复试面试总分105分,其中,综合素质考核20分,业务知识考核85分(包括外语口语20分,专业知识40分和实践技能25分)。各项考核成绩均要求达到及格标准(单项分值的60%)。
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素质、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人文素质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根据考生在复试面试中的综合情况以及相关考核判定,综合素质考核不及格(12分),不能录取。
3、复试面试考核内容如下:
(1)外语口语:具体方案详见《中国医科大学硕士生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方案》。
(2)专业知识:面试时间每名考生20分钟。回答“材料分析题”时,应另给考生5分钟准备时间。为保证面试试题的保密性,为复试考生提供均等的竞争条件,各复试小组应创造条件,对复试考生必须进行“封闭式管理”,保证已复试与待复试考生在复试全程始终保持“绝对隔离状态”。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复试内容须借助并通过专业知识面试内容进行考查了解。
(3)实践能力:由复试小组具体设计“临床技能或实验室技术操作”等具体考核方案,并视其动手能力及临床思维和科研思维能力评定成绩。
(4)综合素质:复试老师通过面试各环节与考生的全方位交流,对其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科学创新能力、动手能力、人文知识、团队意识、心理性格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独立进行评分,最终结果按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值计算。
(5)政治思想品德:审查复试考生携带的“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复试政治资格审查表”,并存档备案。通过口试形式,了解考生基本政治素质与水平,尤其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认识,须列入该项主要考核内容之一,并应在录取意见栏加以表述。
(三)评分方法
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组成评卷小组依据标准答案进行。专业知识面试及实际操作复试成绩的评定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独立进行,最后由复试小组组长对各项复试成绩分别进行合计得出平均分数。
外语口试测试成绩,由复试小组集体评价,并给出实际平均分。
政治思想品德和全面素质及综合情况考查中,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认识和态度,须在复试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中由复试专家明确表述。
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在复试结束后必须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但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根据各院系、科室指标依序择优确定。对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应有复试小组集体的意见,并详实表述淘汰理由和提供复试成绩不合格等依据。
四、复试安排
1、首轮复试笔试
入场时间:上午8:10。
考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8:30-9:00(外国语),9:30-11:30(专业课)。
考试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校部地区各教室(详见复试通知书)。
2、复试面试
面试将于4月24日以后,经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安排,在各复试面试科室进行。
五、复试材料
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务必携带复试通知单、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表和政治资格审查表(须单位盖章)。其中,复试笔试时凭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进入考场;其他复试材料在复试面试时,追加递交审查。
六、公费指标
我校计划内公费指标向学术学位以及临床生源弱势学科(包括传染病学、感染病学、儿科学、普外烧伤、中西医结合临床、核医学)和基础学科倾斜,剩余指标在全校第一志愿拟录取的各临床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中依初试外语成绩择优确定,额满为止。我校对贫困研究生的救助方式,不通过学生助学贷款机制,而主要是依靠公费指标倾斜政策,通过减免学费机制来完成。请拟申请经济帮助同学积极申报相关学位类型和学科。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各项信息均将在网上发布,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浏览关注。
本说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3.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统考) 篇三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中南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为了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录取质量,对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招收录取复试,现就有关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欧阳友权
副组长:阎真
组 员:白寅、毛宣国、禹建湘、刘青松、杨雨
秘 书:欧小芳
二、复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
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
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
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三、复试和录取工作程序
1、复试对象:以学校下发我院的2012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为准。
2、复试时间:3月30日上午8:30分。
3、复试地点:文学院222#教室。
4、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和地点:3月29日下午2:30-4:30分,文学院236#
5、复试形式、内容等具体要求:
复试形式: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结合进行。
复试内容:以各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和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为主,包括
外语听力和口语、阅读能力测试、专业综合笔试、考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考查,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两门本科课程。具体如下:
A、专业综合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30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200分,作文100分。
B、外语水平考试:外语分为两个部分进行测试,第一部分为听力和口语,听力集中测试,时间约20分钟;口语一对一的进行,时间约10分钟;第二部分为阅读能力测试,形式为笔试,时间约60分钟,两个部分各为50分,满分100分。
C、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形式为面试,全方位考查学生对该专业的基本
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程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时间约为20分钟,满分100分。
6、成绩排名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70%+复试总分(笔试300分、面试100分、英语100分,满分500分)×30%。按考生最后总成绩进行排名,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资格审查时间及材料准备
确认考生是否符合我校的招生条件,根据学校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和录取。
A、资格审查时间:3月27-29日
B、资格审查地点:文学院236#
C、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①初试时的准考证;
②考生毕业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⑥由考生单位出具的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证明材料;
⑦复试费80元(由于人数多、时间紧,请自备零钱)。
D、推荐免试生
推荐免试生在2011年9-10月已参加学院的专业综合课的笔试和面试的,可不再次参加复试,否则必须参加此次复试。所有推荐免试生需要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① 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② 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③ 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④ 自取得初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8、录取和淘汰名额及办法
A、录取和淘汰名额:本次学校下发复试总名单为88人(含推免生、骨干计划等),拟录取总人数为63人(其中学术型学位50人,专业学位13人),淘汰25人。
B、淘汰方式:①任何一门复试成绩不及格的直接淘汰。②按考生最后总成绩在各学科排名,采取末尾淘汰制。
C、院内调剂:本次录取考生中将有部分同学调剂到专业学位,采取自愿调剂和按总成绩排名末位调剂相结合。不接受调剂者做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往后顺延调剂录取。
D、所有录取考生原则上不保留学籍,需在当年入学。特殊情况需个人提出申请,经报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保留入学资格。两年留保辅导员、一年支教的推免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除外。
9、奖学金、助学金
我校2012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对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实行研究生普通奖、助学金资助制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和零奖学金分两种,助学金分为0.5万元/生、年和0.3万元/生、年两种。零额奖学金不享受助学金。
评定对象:报考全日制脱产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推免生均享受全额奖学金(即冲抵全部学费)和助学金。其中推免生给予0.5万元/生、年的助学金,其他硕士生给予0.3万元/生、年的助学金,强军计划考生不享受助学金。
奖、助学金评定说明:本次奖、助学金的评定只对第一学年有效,录取新生进校后第二学年的奖助学金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实行动态评定和管理。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及攻硕期间不脱产的考生只能申请零奖学金。
10、复试结果
复试结果将于4月2日公布在中南大学文学院和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请各位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拟录取导师姓名、复试成绩、是否享受奖、助学金、投诉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
凡录取的考生按要求尽快将自己的档案调入文学院,(在职报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单考生除外),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和本院应届本科毕业考取的考生的档案由学院统一办理档案转接。
11、导师选择
2012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原则上每位导师招收2012级硕士生为3名。导师、学生实施双向选择。
在复试过程中,各学科专业考生务必遵守学校、学院有关考试纪律,紧密配合学院复试工作,一旦发现复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肃查处。
中南大学文学院
2012年3月23日
三个研究方向的带头人:
方向之一:文学创作研究带头人 阎 真 方向之二:跨文化传播研究带头人 聂 茂 方向之三:电影创作与传播研究带头人 蓝爱国
其他研究人员:
毛宣国教授 从事文艺美学研究 博士
谭德晶教授 从事现当代文学研究
刘泽民教授 从事美学研究 博士
杨雨副教授 从事古代文学研究 博士 郑大群副教授 从事新闻传播学研究 博士
阎真教授
基地首席专家,文学创作研究方向带头人 硕士 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小说创作获得全国性影响
由于文学成就2006年被省政府记一等功
《沧浪之水》四次获奖,已出版27版30万册
扬子晚报、西安晚报、深圳特区报等30多家报刊连载 新华文摘摘要发表一万余字
《沧浪之水》由中国作家协会等在北京、上海、长沙三次召开研讨会 中国最高文学评论刊物《文学评论》等学术刊物发表相关论文数篇 《人民日报》等报刊评论一百多篇
《曾在天涯》出版4个版本共计9版,约10万册 海外版名《白雪红尘》在海外有非常广泛的影响
理论著作《百年文学与后现代主义》
在《文学评论》《北京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 有两个省级研究课题
聂茂教授 跨文化研究方向带头人 新西兰怀特大学博士 新闻学科学术带头人 作家,创作5部文学作品 获世界华人文学大奖赛一等奖
新加坡《联合早报》新人奖一等奖 理论专著有《民族寓言的张力》 另发表论文40多篇
蓝爱国副教授
电影文化研究方向带头人 新闻系主任 硕导 从事电影文化研究
4.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统考) 篇四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4年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
请上线考生务必在3月19日至3月21日上午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化工学院一楼行政办公室(101室)办理复试手续。3月21日下午3点在研究生院1-204室召开全体复试考生告知大会。
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2.笔试:
笔试时间:3月22日上午
笔试地点:研究生院大楼(分专业具体通知)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面试时间:3月22日下午-3月23日全天
面试地点:化工学院大楼(分专业具体通知)
4.体检:
体检时间:3月22日—4月10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4月10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化工大楼101室)
二、成绩计算方法: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三、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四、咨询联系方式:028-85401308
五、举报受理渠道:028-85405222
六、温馨提示:
外地考生从火车北站下车可乘坐公交55或34路到磨子桥站下,或乘坐地铁1号线到省体育馆站下车转乘27路(坐2站路)到磨子桥站下。从川大北门进校右边为化工学院大楼。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5.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统考) 篇五
【字体:大 中 小】【2013-4-3】 【作者/来源 研究生部】 【阅读: 次】 【关 闭】
一、教育部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中医类(中医学,代码1005;中西医结合,代码1006)各专业及临床医学中医类各专业(代码105118-105126):总分275,36(单科满分=100),108(单科满分>100);
全科医学(代码105127):总分290,38(单科满分=100),114(单科满分>100);
药学类(药学,代码1007;中药学,代码1008;中药学专业学位,代码1056):总分290,38(单科满分=100),114(单科满分>100)。
二、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中医内科学(学术型,代码100506)初试基本成绩要求为总分288,中医内科学(专业学位,代码105118)初试基本成绩要求为总分290,单科按照教育部要求。
其余各专业考生均按照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复试。各达线考生较多的专业均按照1: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三、调剂信息
1、一志愿报考我校达线的考生可调剂医学类基础专业: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文化学、中西医结合基础。调剂基础专业考生复试合格后按计划内(公费)录取。
2、药学类除药剂学专业外均可接收少量校外调剂生。
请各位考生尽快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调剂,并提交书面申请。
四、其他
复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12-15日,具体安排请等待网站复试通知。
6.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统考) 篇六
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为顺利进行我校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院对拟录取的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符合要求择优录取。
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和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本院复试分数线。对于统考上线考生充足的学院,按照复试人数与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比不低于1.2:1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对于统考上线考生不足的学院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
单独考试考生和强军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确定,达到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中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基本分数要求执行;
三、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模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复试办法,确定各学科基本复试要求;各学院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细则,报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各学院须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各工作组的组成原则及工作职责为: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学院党政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其他成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制定的复试办法,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细则;
3、负责组织成立本学院的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参加复试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专家复试小组;
4、负责审查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审查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复试资格的组织审查情况;
5、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知识笔试试题的命制,负责制定本学院综合面试要求,外语听力测试的实施方案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求;
6、负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奖学金档次及录取类别,并将拟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8、负责有关调剂事宜。专家复试小组:
1、专家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人必须具备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组长由本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各学院应选择环境良好的复试场地,参加复试专家要求着装整齐,在面试过程中应关闭手机,不得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
2、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3、查验复试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4、专家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
1、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组员需原则性强,工作负责。组员不得少于2人;
2、按照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对不同类别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表》对应栏内进行记录,同时收取复试费80元/生。资格审查人须在审查通过的考生记录表相应位臵签名;
3、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表》到相应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当场告知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不发复试情况表;
4、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收回。
五、确定复试人选
各学院按类别(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确定复试人选,招生人数的计算包括推免生、统考生、单考生、强军计划生。
各学院应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复试分数要求(含单科及总分要求)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有关说明,制定复试人选确定办法,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六、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必须在复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应认真审查考生的下述材料,并在考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表相应栏内填写是否合格并签字。
1、统考生:(1)准考证;(2)复试通知书;(3)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5)CET4或CET6成绩单复印件(如有)。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应验证(1)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成绩通知单原件;(2)本科相应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0年9月以前大专毕业)。
3、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1)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即2009年9月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
七、复试通知
各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应及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同时分别以学院网站发布、张榜公布的方式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方法、复试要求和复试安排等复试相关信息;对于路途较远的考生,招生学院应尽可能通过电话通知考生。
各学院在复试期间尽快将复试结果通知复试未通过的考生,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并通知考生及时参加调剂。
八、复试基本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要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各学院须根据本实施办法确定本学院复试具体办法、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二部分:(1)专业课笔试
(2)综合面试(每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其中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复试形式及具体要求
(1)专业课笔试: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和管理。专业课考试科目必须与我校<<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一致,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均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须增加第二外国语和听力测试。主考教师须由外语水平高的教师担任,如各学院有困难,也可请外语学院教师协助。各学院在进行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前,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评分标准,并当场给出分数,测试时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每位考生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3)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核其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面试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并由所有专家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面试考生打分。面试时专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表》。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5)各学院根据学科特色和学院实际,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占50-60%、复试成绩(百分化后)占50-40%的比例给出综合成绩。
(6)对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严格复试。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目必须与我校<<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一致。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该项工作由研究生招办统一组织。
九、破格复试
1、基本原则
学校执行教育部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
2、破格条件(1)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专业名列前茅,某一单科略低(5分之内);(2)具有学士学位(含能准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3)科研潜质较强。
3、破格程序
本人申请——2名专家推荐(报考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投票表决——报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批。
未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一律不得通知破格考生参加复试。
十、录取
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下达的奖学金指标数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整个过程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1、拟录取考生必须是复试符合要求的考生。
2、复试符合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本院或拟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
3、各招生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按录取专业确定导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4、符合申请硕博连读条件的考生可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5、复试阶段材料须交研究生招办存档备查,至少保留三学年(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6、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其中现役军人和国防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
7、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要求,国防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均为委托培养生,其硕士生入学资格予以保留两年(必须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再以军队干部身份申请返校学习。
8、凡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签订委托培养合同。
9、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须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参加强军计划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定向研究生。
10、各学院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各学院网站上公示。
十一、关于调剂录取
1、我校一律不接收各类型的校外调剂转入。
2、学院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
3、学术型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可进行学院内部调剂。全日制专业学位上线考生不足的学院,可按照缺额的50%从院内学术型进行调剂,剩余名额学校收回,统筹分配。
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⑴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教育部复试分数线。⑵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
调剂程序: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学院复试。
申请院内调剂的考生,如果已经参加了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笔试,则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有效,只需参加调入专业的综合面试即可,复试达到要求方可录取。
所有调剂录取的考生不享受前1.5学年奖学金。
4、调剂转出
调剂转出考生的基本条件为: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⑵考生调出专业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该专业的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⑶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一般要求统考课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
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复试要求的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不允许调剂。转出程序:
(1)考生持本人初试成绩单和个人资料,联系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2)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审核材料,决定是否通知其复试;
(3)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安排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4)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书或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的公函,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寄出所需报考材料;
(5)招生单位最后审查。
同时,调剂转出考生必须访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有关信息。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具体时间另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1、录取工作要以人为本,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正常的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人才。
2、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的质量。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无论选择何种复试方式和分数计算方法,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按100分折算低于60分者)一律不予录取。
5、复试完毕后,各招生学院要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特别是复试不合格或复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不能录取的考生。
6、各学院复试细则(包括复试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排序方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以及必要的笔试科目及内容)由各学院参照学校复试办法的相关内容自行制定,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无论笔试、面试,操作过程都必须规范,必须严格按保密要求和操作规定执行。
7、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包括毕业年限不符的考生、学历不符的考生)不得进行复试。
8、加强对参加面试考生的管理,确保面试工作平稳、有序。学院要提供面试等待室。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面试等待室。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允许再次进入等待室。
9、若设有多个面试小组,学院不得提前将考生划分小组。待考生到达面试等待室后,当场确定面试组。
十三、其他相关工作
1、国防生在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所在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2、航奖生在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供航奖单位同意报考研究生证明;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根据国家政策,复试录取时可以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统考) 篇七
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外语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考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周六)。
上午8:30—9:50为英语听力及笔试;
下午1:30—5:30为英语口语测试。
2、考试地点:河北工业大学红桥丁字沽校区南院(城市学院)
第六教学楼、第九教学楼(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考生领取准考证安排
1、时间:2013年4月12日(周五),下午2:00—5:30。
2、地点:南院第九教学楼。
9-101教室:机械学院、建艺学院、控制学院;
9-103教室:化工学院、理学院、土木学院;
9-105教室:电气学院、管理学院、社科部;
9-111教室:材料学院、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能环学院。
3、领取准考证时需注意:考生领取准考证请务必携带本人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如由他人代领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件。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教室领取准考证,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领取准考证的请于4月13日(周六)早上7:00—7:30到第九教学楼9-907室补领。
三、听力考试试音安排1、4月12日(周五)下午2:00—5:30,考生在领取准考证的同时可自带耳机(CET-4或CET-6考试听力专用耳机)到南院六教、九教考场收听试音。
2、4月13日上午听力考试前30分钟为考前试音时间,请考生8:00准时进入考场收听试音并对耳机进行调试。
3、试音曲目为《梁祝》,耳机调频为FM83MHz。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听力考试及笔试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外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小刀、耳机及电池等,不得将手机、MP3、电子词典、电脑等具备存储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或作弊。考试过程中请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的安排和引导,否则视为违纪,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2、4月13日下午1:30—5:30为口语测试时间,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外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口语测试。考生请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半小时到指定候考室等候考试。考生请务必按照考试场次参加口语测试,不得随意提前或错后考试时间,否则出现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未尽事宜由河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外语水平测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河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8.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统考) 篇八
一、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与拟接收调剂情况 复试分数线 是否接收调 拟接收调剂名 差额复试比 专业 备注(总)
剂 额 例 法学理论 315 是 2 1:2 法律史 315 是 2 1:1.6 宪法学与行政 335 否 0 1:1.5 法学 刑法学 330 否 0 1:1.4 民商法学 358 否 0 1:1.5 经济法学 330 否 0 1:2 ★民族法学 315 是 2 1:2法律(非法学)
315 是 21 1:2 法律(法学)
315 是 32 1:2注:各专业外国语、政治理论单科线为 42 分,专业课单科线为 90 分。
二、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请考生认真阅读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
2、分数:初试成绩达到第一项所述要求。
3、专业: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的调剂。
4、考试科目:调出专业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应试外语语种应与调入专业初试时要求的语种一致。
5、报考资格: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在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
6、不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双少生、单考生等照顾性政策招生的调剂。
三、调剂工作程序
1、符合的考生下载并填写《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直接送达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北智生调剂申请表》楼 607,有值班),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haosheng68932661126.com。
2、接收调剂材料时间:4 月 2 日至 4 月 5 日上午 11:00。4 月 5日起考生到研究生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
3、调剂工作程序以我校研招办安排为依据,我院将在校研空生院具体复试指导意见出台后安排更为具体的时间进度。
四、特别说明:
1、我校复试为差额复试,而且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优先录取一志愿过线并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将竞争剩余的招生名额。学费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研究生不享受学校学业奖学金,可享受法学院设置的专业奖学金。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2012 年 4 月 1 日 附:调剂申请表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2012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出生年月 性别 政治面貌 照片 本人联系 电话 及邮箱第一志愿报 报考专业 考单位 及代码 及代码一志愿研招办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单位 邮政编码 及通信地址 地址 毕业 本科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专业是否同等学力 考生编号 拟调剂专业 报考类别 初试成绩表 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考试科目名称 政治理论 成绩其他(成绩、奖励等):考生承诺:
9.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统考) 篇九
各有关考生:
根据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现将参加复试的有关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对象
参加复试的考生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含单考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我办不再另行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请一志愿上线考生在4月6日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确认系统”查看复试通知,并点击“复试确认”。
如有符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5分的政策),请与4月6日前发邮件联系我办。EMAIL:cxjly2000@sina.com。
二、复试流程及有关安排:
1、学院报到
报到时间与地点:详见附件或各学院(系)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考生携带证件等相关材料(含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学院报到,查看相关复试安排,同时领取体检表。
报到时须交验相关审核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交验学生证、身份证、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单;(2)往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交验本科毕业证(落款日期截止2012年11月15日有效)、身份证;
(3)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交验大专毕业证(成人应届本科学生证或本科结业证)、身份证。
2、交纳复试费和体检费
学院报到时交纳复试费80元/生,体检费20元/生,共计100元/生。
3、听力测试及专业课笔试
时间: 4月9日18:00-18:20第一批听力测试;
4月9日19:00-19:20第二批听力测试 4月9日19:30-21:30专业课笔试
地点:河海大学校本部,具体教室以网上公布的《听力测试及专业课笔试教室安排》为准。
4、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以网上公布的各学院(系)的复试细则为准(详见河海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复试细则)。
三、体检:体检时间安排在4月10-11日,具体要求及安排报到前另行通知。
四、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定于4月12日进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闻天馆512。
五、其他
1、第一批复试结果公布后,我校将于4月18日左右公布接受校内调剂申请的招生专业、调剂流程和要求。
2、其他复试录取有关事宜请查看《河海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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