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惩治和预防制度(精选8篇)
1.卫生院惩治和预防制度 篇一
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
败体系
随着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从源头上加强防治腐败已摆上突出位置,特别是2011年伊始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表明了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正如改革必然伴随着发展,只要腐败行为依然存在,反腐败的斗争就不能停止。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在集团公司纪委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帮助、指导下,切实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监督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有效地解决了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要求,认真查找从源头上防治和治理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1.1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自2006年建设公司发生“廉洁**”事件后,建设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教育力度,通过坚持每年开展党员轮训班,定期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每月出刊自办刊物(建设人》,连载警示教育材料等形式,使广大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但同时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思想上麻痹大意,不思进取,党组织凝聚力不强,造成组织力涣散。
1.2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入开展管理专项治理、建筑领域专项治理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暴露出了个别单位与现代企业发展政工论文发表/gcslwfabiao/不相适应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不完善;部分职工未能充分认识到风险管理的内涵;管理部门问衔接不足造成管理真空;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依然存在等问题。为此,建设公司在制度建设上下了不少功夫,围绕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干部使用、资金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职工培训、廉洁从业等方面先后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和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靠制度反腐的效果已越来越明显。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具体的问题还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去总结和完善。
1.3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随着建设公司生产经营面的不断扩大,以及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我们发现目前的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一些突出问题,其主要表现在:
(1)党员干部监督意识不强,不敢或不愿意监督。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对党内监督缺乏足够认识,缺乏信心,同时又担心因监督不到位引发管理风险。有些党员干部对一些损害党的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出于种种原因不敢监督,或认为对自己没有造成损失,事不关己,漠不关心。更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不愿意接受监督而不支持监督。
(2)党员干部缺乏监督意识,造成监督渠道不通畅。通过职工思想动态分析、职工思想调查问卷、党政领导与职工代表恳谈会等形式,发现个别单位领导干部缺乏党内监督意识,对党员的监督权利不够重视,同时少数党员干部自己不尊重自身权利,认为监督是领导的事情,自己不能发挥什么作用,从而造成监督体制涣散,监督渠道不畅通。
(3)监督机制不完善,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不够。其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对个人监督多、对组织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忽视事前预防、事中约束,偏重事后查处。针对从源头上防治和治理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党风廉洁建设三大体系2.1宣传教育体系党的十七大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加强反腐倡廉“大宣教”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是源头治理、注重预防的重要举措。
(1)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具影响力。党风廉洁教育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作长期的努力,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探索开展党风廉洁教育的新途径,建设公司纪委因地制宜、创新载体,在党员干部特别是有业务处置权的重要岗位人员中分层次、分专题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专题教育。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参加《廉政准则 网络测试,使建设公司两级班子成员对各种相关规章制度能够基本掌握,管理人员能够基本熟悉,职工群众能够基本知晓。二是通过每月定期出刊内部刊物《重钢建设 刊登警示教育材料,采用CRM短信平台传递廉洁从业警示短语等,对全司党员干部进行生动、直观的学习教育,不断巩固和扩大党内廉洁教育的影响力。
(2)坚持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具全面性。在党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部分党员职工反映警示教育缺少有血有肉、实实在在的身边人、身边事,存在“讲得激动、听得感动、事后不动” 的现象。为此,建设公司纪委注意挖掘、发现党风廉洁的正面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一是邀请集团公司纪委和大渡口区检察院负责人到公司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启迪全体党员干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以点带面,全面提高。二是以“职工夜校”为载体,定期在职工影院中播放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有效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集团公司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活动,到看守所、监狱听反面典型对干部职工进行“以身说法”,让干部职工真正受到警示,切身感受“大墙内外、~墙之隔、两种人生”。
(3)坚持健全制度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更具操作性。建设公司纪委进一步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方面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同时抓好制度的学习贯彻落实,通过学习教育让制度深人人心,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影响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另一方面,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将学习教育情况纳入与基层单位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列入各部门工作考核目标及干部职工绩效考核体系中,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落实。
2.2制度约束体系牢固树立靠制度反腐,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洁建设的各个环节,完善和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约束干部从业行为,从源头上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
(1)深化厂务公开制度。坚持依法公开与体现监管规律相一致,坚持有利于群众监督与便于资产监管相一致,坚持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与构建和谐企业相一致。不断深化厂务公开载体,创新公开模式,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建设公司纪委坚持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厂务公开制度,推行“阳光”厂务公开,通过厂务公开栏、流动政工论文发表/gcslwfabiao/展板、自办刊物建设人 报等,将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结构调整、物资设备采购、干部管理与任免、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工资分配、劳动用工等重要事项进行公开,大力发挥oA系统网络平台的传递速度快、范围广、成本低的功能,将企业的重点工作通过oA办公系统邮件或短信及时公开,让职工在第一时间知晓公司厂情,使厂情更加公开化、透明化,有效地维护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党政领导与职工代表对话会、职工代表组长会议、信息反映等渠道搭设领导与职工交流的平台,真正地让职工参与到厂务公开工作中来。
(2)建立“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建设公司纪委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为重点,把廉洁从业要求寓于企业管理制度和流程中,明确决策的内容、权限、规则、程序、监督、执行等,突出对权力规范动作的监督制衡。公司纪委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问题,坚持集体研究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要人事任免不偏袒、重要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无风险。同时,建设公司纪委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资本运营、项目投资决策、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企业改革改制等管理制度和运作程序,建立了项目后评价机制和重大投资管理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努力做到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章可循。加强源头防范机制。一是加强资金运作管理,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和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实行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核算、事后有决算,确保企业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二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后备干部民主推荐、民主考评、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规范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制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秩序,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2.3制约监督体系畅通干部监督渠道,健全干部监督“网络”,改善干部监督环境: 营造干部监督氛围,实现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职能部门监督职工群众监督的合力作用,把监督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做到关口前移。
(1)强化自我监督。建设公司党委重视公司两级班子监督约束机制的建设,充分采纳公司纪委意见和建议,在每年初与基层单位签订的 经营承包责任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中,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明确了责任与考核内容,并将其履行情况作为干部考评、任用、晋升、奖励的重要依据。
(2)强化群众监督。推行党务公开,建设公司纪委坚持把党委重大决策、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班子自身建设等情况,通过oA~l;件、内部刊物(重钢建设》等对外公开,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把党员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与干部考评相结合,对群众参与评廉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核实,对反映属实的切实做好诫勉谈话,帮助指导改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企业的重大事项,检查监督企业有关方面贯彻执行职代会有关决议的落实情况。
(3)强化组织监督。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民主生活会和指定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三必谈”(即: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洁谈话,使其了解掌握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对负责重要工作和重点部门的干部进行事先提醒谈话,做到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警示谈话,促其立即改正)等制度,认真查找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并主动接受职工监督,用实际行动树立在职工中的勤廉形象。
(4)强化领导干部相互监督。以领导干部考评为契机,开展互评活动,即厂处领导对科级管理人员工作给予考评、科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工作考评、职工群众给科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通过相互监督,相互提醒,以他律促自律。健全完善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体系,保障教育制度监督三大体系的有效落实3.1建立组织保障体系,搭建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平台建立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建设公司纪委坚持每年年初,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和领导班子具体分工,拟定领导班子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并行文下发。在此基础上,公司纪委还结合半年一次的党建检查,重点开展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洁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时,建设公司纪委还加强廉洁从业信息的收集,认真严格核实职工来信来访的举报内容,深入基层和职工之中,了解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党风廉洁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3.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党风廉洁建设防火墙一是从教育人手,认真组织建设公司两级班子成员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重庆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值会议、重庆市纪委七次全会,以及市国资委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在每年年初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并纳入党委工作要点,予以贯彻贯彻,构筑牢固的思想教育体系,使领导干部“不想腐败”。二是坚持将科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纳入年终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逗硬执行落实《重钢建设公司科级管理人员问责办法(试行)》,加大治懒治庸力度,进一步增强公司党员干部的危机意识和进取意识 同时,建设公司纪委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加强对营销费使用的审核和监督检查,坚决禁止重大节日期间内部单位的相互宴请、送礼等行为,减少腐败机率,使领导干部“不能腐败”。三是严格落实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市委《实施办法》和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章制度,构建牢固的纪律监督体系,使领导干部“不敢腐败”。
3.3建立强劲办案机制,清除侵蚀机体的腐败病毒建设公司纪委以惩治反腐为治本之策,建立强有力的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清除侵蚀肌体的腐败“病毒”。一是加大信访举报工作,注重从信访中发现违纪案件线索,并加强对信访举报问题的分析排查和补核工作,努力提高成案率。二是坚持有案必查,重点查处两级班子成员违反集体决策制度和廉洁从业规定,以权谋私案件,以及重要岗位人员工作失职、渎职,损公肥私,造成国有企业资产严重流失案件,并加大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案件的查处力度。三是健全案件查处机制,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硕士论文发表/sslwfabiao/的协作配合,开成办案合力。同时加强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分析与研究,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四是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分子的同时,注意保护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五是坚持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邀请集团公司纪委领导和大渡口检察院领导到环保搬迁现场,组织开展班组长、技术骨干廉洁从业和法制宣传教育讲座,以广大干部和职工易于接受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o周年,是纪念重钢建厂120周年,是环保搬迁一期650万吨钢系统达产达效的攻坚奋斗之年,也是建设公司面临三地作战,实施战略调整的一年。建设公司纪委将在集团公司纪委和公司党政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公司全体纪检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 重钢集团公司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构建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公司生产经营、环保搬迁、维护检修、市场拓展及改革改制等各项工作筑牢“防火墙”,努力建设一支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为促进建设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好纪检监察保驾护航的作用。
2.卫生院惩治和预防制度 篇二
1 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要求, 认真查找从源头上防治和治理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
自2006年建设公司发生“廉洁风波”事件后, 建设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教育力度, 通过坚持每年开展党员轮训班, 定期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 每月出刊自办刊物《建设人》, 连载警示教育材料等形式, 使广大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但同时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 思想上麻痹大意, 不思进取, 党组织凝聚力不强, 造成组织力涣散。
1.2 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深入开展管理专项治理、建筑领域专项治理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 暴露出了个别单位与现代企业发展不相适应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不完善;部分职工未能充分认识到风险管理的内涵;管理部门间衔接不足造成管理真空;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依然存在等问题。为此, 建设公司在制度建设上下了不少功夫, 围绕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干部使用、资金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职工培训、廉洁从业等方面先后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和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 靠制度反腐的效果已越来越明显。但在实施过程中, 一些具体的问题还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去总结和完善。
1.3 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随着建设公司生产经营面的不断扩大, 以及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我们发现目前的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一些突出问题, 其主要表现在:
(1) 党员干部监督意识不强, 不敢或不愿意监督。在实际工作中, 一些党员干部对党内监督缺乏足够认识, 缺乏信心, 同时又担心因监督不到位引发管理风险。有些党员干部对一些损害党的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 出于种种原因不敢监督, 或认为对自己没有造成损失, 事不关己, 漠不关心。更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不愿意接受监督而不支持监督。
(2) 党员干部缺乏监督意识, 造成监督渠道不通畅。通过职工思想动态分析、职工思想调查问卷、党政领导与职工代表恳谈会等形式, 发现个别单位领导干部缺乏党内监督意识, 对党员的监督权利不够重视, 同时少数党员干部自己不尊重自身权利, 认为监督是领导的事情, 自己不能发挥什么作用, 从而造成监督体制涣散, 监督渠道不畅通。
(3) 监督机制不完善, 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不够。其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对个人监督多、对组织监督少, 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 忽视事前预防、事中约束, 偏重事后查处。
2 针对从源头上防治和治理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构建党风廉洁建设三大体系
2.1 宣传教育体系
党的十七大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 更加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加强反腐倡廉“大宣教”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 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是源头治理、注重预防的重要举措。
(1) 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 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具影响力。党风廉洁教育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 需要作长期的努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 探索开展党风廉洁教育的新途径, 建设公司纪委因地制宜、创新载体, 在党员干部特别是有业务处置权的重要岗位人员中分层次、分专题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专题教育。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参加《廉政准则》网络测试, 使建设公司两级班子成员对各种相关规章制度能够基本掌握, 管理人员能够基本熟悉, 职工群众能够基本知晓。二是通过每月定期出刊内部刊物《重钢建设》刊登警示教育材料, 采用CRM短信平台传递廉洁从业警示短语等, 对全司党员干部进行生动、直观的学习教育, 不断巩固和扩大党内廉洁教育的影响力。
(2) 坚持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 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具全面性。在党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 部分党员职工反映警示教育缺少有血有肉、实实在在的身边人、身边事, 存在“讲得激动、听得感动、事后不动”的现象。为此, 建设公司纪委注意挖掘、发现党风廉洁的正面典型,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一是邀请集团公司纪委和大渡口区检察院负责人到公司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启迪全体党员干部弘扬正气, 鼓舞斗志, 以点带面, 全面提高。二是以“职工夜校”为载体, 定期在职工影院中播放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 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 有效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集团公司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活动, 到看守所、监狱听反面典型对干部职工进行“以身说法”, 让干部职工真正受到警示, 切身感受“大墙内外、一墙之隔、两种人生”。
(3) 坚持健全制度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 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更具操作性。建设公司纪委进一步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 班子齐抓共管, 纪检监察组织协调, 部门各负其责, 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方面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同时抓好制度的学习贯彻落实, 通过学习教育让制度深入人心, 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影响力, 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另一方面, 认真组织监督检查, 将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年度与基层单位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中, 列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及干部职工绩效考核体系中, 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落实。
2.2 制度约束体系
牢固树立靠制度反腐, 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洁建设的各个环节, 完善和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 用制度约束干部从业行为, 从源头上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
(1) 深化厂务公开制度。坚持依法公开与体现监管规律相一致, 坚持有利于群众监督与便于资产监管相一致, 坚持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与构建和谐企业相一致。不断深化厂务公开载体, 创新公开模式, 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建设公司纪委坚持公司、分公司 (项目部) 、班组三级厂务公开制度, 推行“阳光”厂务公开, 通过厂务公开栏、流动展板、自办刊物《建设人》报等, 将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结构调整、物资设备采购、干部管理与任免、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工资分配、劳动用工等重要事项进行公开, 大力发挥OA系统网络平台的传递速度快、范围广、成本低的功能, 将企业的重点工作通过OA办公系统邮件或短信及时公开, 让职工在第一时间知晓公司厂情, 使厂情更加公开化、透明化, 有效地维护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党政领导与职工代表对话会、职工代表组长会议、信息反映等渠道搭设领导与职工交流的平台, 真正地让职工参与到厂务公开工作中来。
(2) 建立“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建设公司纪委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为重点, 把廉洁从业要求寓于企业管理制度和流程中, 明确决策的内容、权限、规则、程序、监督、执行等, 突出对权力规范动作的监督制衡。公司纪委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问题, 坚持集体研究讨论,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要人事任免不偏袒、重要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无风险。同时, 建设公司纪委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实际, 进一步完善了资本运营、项目投资决策、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企业改革改制等管理制度和运作程序, 建立了项目后评价机制和重大投资管理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 努力做到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章可循。
3、加强源头防范机制。一是加强资金运作管理, 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和转移支付制度, 全面实行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核算、事后有决算, 确保企业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二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坚持后备干部民主推荐、民主考评、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 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规范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制度, 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秩序, 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2.3 制约监督体系
畅通干部监督渠道, 健全干部监督“网络”, 改善干部监督环境, 营造干部监督氛围, 实现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职能部门监督职工群众监督的合力作用, 把监督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做到关口前移。
(1) 强化自我监督。建设公司党委重视公司两级班子监督约束机制的建设, 充分采纳公司纪委意见和建议, 在每年初与基层单位签订的《经营承包责任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中, 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明确了责任与考核内容, 并将其履行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评、任用、晋升、奖励的重要依据。
(2) 强化群众监督。推行党务公开, 建设公司纪委坚持把党委重大决策、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班子自身建设等情况, 通过OA邮件、内部刊物《重钢建设》等对外公开, 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把党员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与干部年度考评相结合, 对群众参与评廉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核实, 对反映属实的切实做好诫勉谈话, 帮助指导改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企业的重大事项, 检查监督企业有关方面贯彻执行职代会有关决议的落实情况。
(3) 强化组织监督。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民主生活会和指定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三必谈” (即: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洁谈话, 使其了解掌握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对负责重要工作和重点部门的干部进行事先提醒谈话, 做到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警示谈话, 促其立即改正) 等制度, 认真查找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 并主动接受职工监督, 用实际行动树立在职工中的勤廉形象。
(4) 强化领导干部相互监督。以年度领导干部考评为契机, 开展互评活动, 即厂处领导对科级管理人员工作给予考评、科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工作考评、职工群众给科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 通过相互监督, 相互提醒, 以他律促自律。
3 健全完善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体系, 保障教育制度监督三大体系的有效落实
3.1 建立组织保障体系, 搭建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平台
建立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 形成党委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 纪委组织协调, 职能部门各负其责, 依靠职工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建设公司纪委坚持每年年初, 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和领导班子具体分工, 拟定领导班子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 并行文下发。在此基础上, 公司纪委还结合半年一次的党建检查, 重点开展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洁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确保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时, 建设公司纪委还加强廉洁从业信息的收集, 认真严格核实职工来信来访的举报内容, 深入基层和职工之中, 了解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为党风廉洁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3.2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构建党风廉洁建设防火墙
一是从教育入手, 认真组织建设公司两级班子成员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重庆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值会议、重庆市纪委七次全会, 以及市国资委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 坚持在每年年初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并纳入党委工作要点, 予以贯彻贯彻, 构筑牢固的思想教育体系, 使领导干部“不想腐败”。二是坚持将科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纳入年终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逗硬执行落实《重钢建设公司科级管理人员问责办法 (试行) 》, 加大治懒治庸力度, 进一步增强公司党员干部的危机意识和进取意识。同时, 建设公司纪委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加强对营销费使用的审核和监督检查, 坚决禁止重大节日期间内部单位的相互宴请、送礼等行为, 减少腐败机率, 使领导干部“不能腐败”。三是严格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市委《实施办法》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章制度, 构建牢固的纪律监督体系, 使领导干部“不敢腐败”。
3.3 建立强劲办案机制, 清除侵蚀机体的腐败病毒
建设公司纪委以惩治反腐为治本之策, 建立强有力的办案机制, 提高办案质量, 清除侵蚀肌体的腐败“病毒”。一是加大信访举报工作, 注重从信访中发现违纪案件线索, 并加强对信访举报问题的分析排查和补核工作, 努力提高成案率。二是坚持有案必查, 重点查处两级班子成员违反集体决策制度和廉洁从业规定, 以权谋私案件, 以及重要岗位人员工作失职、渎职, 损公肥私, 造成国有企业资产严重流失案件, 并加大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案件的查处力度。三是健全案件查处机制, 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 开成办案合力。同时加强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分析与研究, 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四是严格依法依纪办案, 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分子的同时, 注意保护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五是坚持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 邀请集团公司纪委领导和大渡口检察院领导到环保搬迁现场, 组织开展班组长、技术骨干廉洁从业和法制宣传教育讲座, 以广大干部和职工易于接受的形式和内容, 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3.卫生院惩治和预防制度 篇三
近来,不少官员因持有巨额财产遭网络曝光,有关部门介入后发现了背后的贪腐行为,由此也引来了民众、媒体、学者对国家推行实施财产公示制度的倒逼。在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日益严峻、人民群众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期望值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引入财产公示制度被很多人认为是反腐良方。一些地方政府在实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基础上试点实施财产公示制度,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评论。本文从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的角度对财产公示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进行分析,以期对制度的健康合理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财产公示制度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
(一)国外财产公示制度的实施及功效
我国学者孙龙桦在介绍、研究瑞典、英国、美国等西方国家对公职人员监督制度的过程中将其直译为“财产公示制度”(Properties Declaration System)。
财产公示制度,即指具有一定级别或拥有一定职務的公职人员在任职期间依法向有关机关如实申报自己及一定范围内家庭成员的财产状况,并在一定范围内将财产情况公开的一系列制度。1766年瑞典出台了《出版自由法》,规定公民有权查看从一般官员到首相的纳税清单,这项权利被认为是财产公示制度的雏形。1883年英国《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的出台,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财产公示制度。1978年美国颁布的《政府道德法》被认为是当今世界最为完备的官员财产公示立法。
财产公示制度作为西方一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已被实践证明能够有效防范官员职务犯罪等腐败行为,并有助于减少民众对官员资产过高的猜疑,建立官民互信关系。就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而言,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具有震慑犯罪、预警犯罪、证明犯罪三个较为明显的作用。
首先,震慑职务犯罪。财产公示制度如一柄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清楚地告知各级官员,社会公众和监督机关时刻注视着他们,防范着他们,希望他们洁身自好,不要用手中权力做腐化之事,否则,将会被达摩克利斯之剑惩罚,招致财产尽失、身败名裂的下场。
其次,预警职务犯罪。预警是指在危险发生前,根据可能性前兆,向相关部门发出紧急信号,报告危险情况,以降低或避免危险发生的行为或做法。根据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如果官员进行财产申报后,发现其重大事项异常变动,如财产增加数额较高、配偶子女移民国外等情况,财产申报人若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则说明该官员可能有权力滥用的行为,应对其重点督查,从而起到对职务犯罪预警的作用。
最后,证明职务犯罪。1998年,我国立法机关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结合国情,在《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的单行刑法中创制了具有我国特色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以惩治无法查明巨额财产来源的官员。从各国经验来看,财产来源不明罪主要依据财产申报制度而确立,是财产申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产申报制度在刑事反腐制度体系中的延伸。
(二)我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与财产公示制度
财产公示制度是西方的舶来品,我国一直实行“党管干部”的方针政策,并始终将“党的作风建设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1988年以来,党和政府先后出台了五件要求领导干部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即1988年国务院监察部会同法制局起草的《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草案》,是对相关制度的启蒙与尝试;199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是将草案发展成为正式的规章制度;2001年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此次将申报内容由收入扩大到财产,同时将债权、债务、私产等纳入申报内容之中,申报对象由官员扩大到家庭;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将财产申报制度作为重要的党内法规颁布实施;2010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此次新增了住房、股票投资以及子女海外工作和投资的内容,且将监督范围从处级以上干部扩展到副处级以上干部,规定在干部选拔中可以查阅申报内容,纪检检察部门在办案中也可查阅。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与其有关的财产、婚姻、子女等可能影响其廉洁从政的重大事项。财产申报是财产公示的前提,也是财产公示制度的依据,这一制度对我国实行财产公示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较为贴切地概括了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现状,与西方财产公示制度相比,“财产”被“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所替代,“公示”被“报告”所代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监督事项上比西方范围广,涵盖了领导干部的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但在公开透明程度上与西方制度有较大差异。就制度的应然之义,和其发挥的最佳效果而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不仅需要“报告”,更需要提高到“公开”的层面。只有申报而没有公示,申报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只有公示而没有申报,公示也失去了其客观、真实的基础。
(三)众多高官贪腐案暴露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面临尴尬
通过对北京检察机关近五年查办的近百件厅局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发现,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面临诸多问题。
1.涉案官员财产申报不实现象普遍。在被查处的厅局级干部犯罪案件中,大部分案件的犯罪数额远远大于涉案官员应有的收入和正常的财产水平。对于这些巨额违法资金,涉案官员不会也不可能主动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登记时予以说明。现行制度不要求核实申报内容真假,更加导致了申报不实现象的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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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产申报制度后续监督乏力。由于在执行过程中只进行申报,没有公开,缺少监督和问责,效果并不理想。同时我国对不申报或没如实申报者没有规定严格的责任,没有明确财产申报的审查机关与审查方式、内容等,导致管理不善,处理不严,公开力度不够。这势必会大大降低整个申报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甚至会使之徒有其名。
3.未能成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手段。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查证难度较大。在北京检察机关查处的近百起厅局级以上官员职务犯罪案件中,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法律责任的官员只有2件2人。通过财产申报制度发现职务犯罪线索,或者从该制度获得案件实质突破的案件数为零。由于该制度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缺乏相应的核查机制和监督机制,还未能成为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有效来源。此外,由于目前该制度更多强调的是领导干部自律,而缺乏必要的核实方法和有效的监管手段,官员瞒报伪报自己财产的现象严重,因此该制度目前还无法起到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
二、当前我国各地财产公示制度的试点情况及评述
(一)试点情况和特点分析
近几年,随着学者、媒体、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对实行财产公示制度的呼吁,我国一些地区大胆探索、实践了各具特色的财产公示制度。新疆阿勒泰、四川高县、湖南浏阳、浙江慈溪、广东韶关等十余个省、自治区的二十余个县市的试点工作备受关注,有些被媒体称为“破冰”样本。从公开资料看,上述地區的财产公示制度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试点地区集中于二三线城市,缺少一线城市的参与。小城市的试点更具有灵活性,同时由于试点环境没有一线城市复杂,影响试点的因素也相对较少,从而试点推行也相对容易。
二是公示对象多以拟提拔、选任人员,科级以上干部为主,试点人群范围较小,财产公示一般与职位晋升相关联。如江西省《黎川县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凡是县里新任命的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向县纪委廉政室进行财产申报,廉政室将申报材料整理汇总后交由监察局干部室进行全面审查。广州始兴县的财产公示制度也以526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对象。新疆阿勒泰地区的财产公示具有新意,不以级别和任用作为唯一标准,而是将职位的风险等级作为公示与否的标准,其公示包括辖区内六县一市四套班子、公检法、地直机关全体县(处)级千余名官员的财产申报表,不仅要求县(处)级干部申报,审计、财政等部门关键岗位的科级干部也要申报,同时还明确规定与职权密切相关的财产收入都将向社会公示。
三是大部分公示的地点局限于内部。主要以内部网站、公示人员所在单位、政府大楼公示栏等为主,这表明现行的财产公示试点工作并不是接受广泛的群众监督,而主要是自我监督和党内监督的结合,其影响范围较小,但却优势明显,同事间进行公开、监督、核查也比较容易,而且顾及了干部的承受力,这也有利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减轻摩擦成本。浙江磐安县将拟提拔干部的房产、私家车、收入等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其公示力度较大,但公示财产的内容有限。
四是对财产申报不实者的惩处力度不强。江苏淮安对市、县两级拟提拔乡(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财产公示时规定“公示内容会记入干部廉政信用档案,不申报或隐瞒重大财产的拟任干部将被取消任职资格”。还有些试点地没有规定处罚措施。
(二)对财产公示制度地方试点的分歧观点
当前,各地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试点工作被官员、学者、媒体、社会大众普遍关注和热议,并形成了两种态度鲜明的对立观点。
1.效果良好说
一是财产公示试点将公示对象限制在“新提拔、拟任干部”可以有效避免冲突和摩擦。建立一个新制度的过程实质上是利益格局的调整过程,过多的摩擦可能会导致制度夭折,只有循序渐进才能巩固试点的效果。而选择公示人群是试点工作的重要环节,“新提拔干部”作为一张“白纸”,在岗位发展的早期进行试点的阻力小,同时避免了对旧体制的直接冲击,而在“新晋人群”中挖掘制度的积极因素,也让财产公示制度的试点更容易被人们接受,也更容易实现突破。财产公示制度的试点对象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改革的主力军,对财产公示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也更加深入,有利于制度的全面实施。
二是从二三线城市开始推行财产公示制度是科学合理的。好制度,要想行得通、办得到,一定要有配套措施和良好的实施环境。财产公示制度始于基层,可以有效避免因利益冲突大而对财产公示的负面影响。
三是财产公示的范围由个人扩大到家庭是治理腐败最终的控制方法。如广州始兴县的财产公示制度中明确公示财产包括“干部的工资资金、津补贴、劳动所得、房地产、投资、汽车等6项”,而根据新疆阿勒泰地区2009年1月1日实行的《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规定(试行)》可以发现,该地区财产公示制度已经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了突破:一是申报对象增加了领导干部的配偶以及共同生活父母,子女;二是申报内容不只局限于个人收入,还包括全部财产。当前腐败行为日益隐蔽,从家庭财产这个终端来遏制腐败, 有助于提高对公职人员监督的有效性,使公职人员的非法财产难以藏身,从源头上弱化其腐败动机,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的关口前移。
2.效果否定说
一是怀疑财产公示制度试点的作用与影响。目前财产公示制度集中于干部提拔、选任阶段,但提拔干部仅仅是政府人事管理制度运行的一环。而之后的调任、离任、退休也存在腐败风险,也同样需要财产公示。
二是在试点地虽然进行了财产申报与公示,但却是零投诉零异议,这表明财产公示的效果并没有达到制度设置的预想。财产公示的方式局限于内网或单位内部,只将监督局限于自我监督和党内监督或者说是熟人监督,而没有扩大到群众监督,起到的效果得不到保证,特别是在我国这个熟人社会,熟人监督的效力更是值得商榷的。
三是财产公示试点对公示财产的全面性与真实性不能进行有效核查,财产公示制度推行面临基础不实的尴尬。在现实生活中,金融实名制覆盖不了现金交易,同时不动产登记不完备,境外资产、珠宝、古玩等用现有的技术和配套制度更不能摸清。公示没有配套的制度和技术支持,导致试点效果大打折扣。也就是说,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相配套的其他制度都尚未完善建立,使得财产公示缺乏必要的运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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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部分官员认为财产公示制度不利于其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和隐私权。法律规定公民有最基本的隐私权,公务员作为公民,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享有隐私权。但另一方面, 公众作为主权者,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与政府是一种授权与被授权的契约关系,它规定着政府与公民间在权利与义务方面的双向依存关系。因此,公众有权要求公务员进行财产公示并对其进行监督。由于法律赋予的隐私权与公众的监督权这两者不相容,导致公务员在财产公示中陷入伦理困境难以抉择,这也成为官员拒绝财产公示制度的重要原因。
五是财产公示制度的持续性不强。一些人认为“很多地方的干部财产公示试点都是昙花一现、人走政息”。试点地一般对财产公示制度执行机关、执行操作等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形成具有法律效应的条款,使得制度容易在倡导者离任后面临推行难,从而导致可持续性不强。
三、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角度谈财产公示制度的定位
纵观对试点情况的正、反两方面观点,参与讨论的各方在财产公示制度的概念范畴、申报对象、申报内容、是否公示等诸多方面都没有形成统一认识。争议冲突的背后,反映了官员、学者、媒体、群众等不同群体对财产公示制度的不同利益诉求,该项制度被赋予了监督权力、保障权利、信息公开、惩治腐败等诸多方面的价值追求和利益期待。因此,应尽快统一认识,明确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性质定位,使该项制度朝可预期的方向健康合理发展。
笔者认为,财产公示制度因我国目前尚无“反腐良方”应运而生,如果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角度理解该制度,其性质定位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财产公示制度是对权力运行的事后监督,而非过程监督
不受监督的权力会产生腐败,职务犯罪的本质是权力的不当行使,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惩治腐败的关键。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可分为对权力运行的过程监督和对权力行使的事后监督。过程监督通过国家、行业、单位的法律规章制度实现,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事后监督通过约束权力行使者的行为活动实现,包括对官员日常消费行为的监督、8小时之外的监督、对官员一定范围亲属的监督等。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是对权力运行的事后监督,通过公开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等重大利益事项间接限制其消费、使用不当利益的能力,打消其滥用权力的念头,从而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事后监督的财产公示制度,只能成为反腐败的辅助制度,夸大作用或对其期望过高都缺乏依据。
(二)财产公示制度须实现内部与外部监督相统一,而不应仅是内部监督
从监督方式看,对权力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即权力体系的内部自身监督)和外部监督(即权力体系之外的监督)。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开宗明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从全国已试点的地方情况看,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主要由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推动,属于权力体系的内部监督。
财产公示实行内部监督,具有针对性强、易于被领导干部接受、监督成本低等特点。但外部监督的力度大、效率高,具有内部监督无法比拟的优势。笔者认为将财产公示定位为内部监督是当前形势下适应发展环境的体现,随着条件的成熟,将逐步引入外部监督,实现财产公示的最大功效。
(三)财产公示制度应与其他制度配套,而非单独实施
目前,各地试点的财产公示制度大多单独运作,依赖于领导干部自觉报告,相应的重大事项核查系统尚未建立,也给发现和惩治腐败带来一定难度。就实施效果而言,财产公示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系列其他制度配套实施,如金融机构的金融實名制、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房产信息联网制、税务登记制、不动产登记制等。
四、对完善财产公示制度的几点展望
(一)对财产申报的态度应当是不迷信、不低估、求务实
当前部分社会公众、媒体一般对财产公示制度表示出高度的评价和认可,其实对其应当保持客观的态度。首先,需认清制度本身是一种事后监督和客观监督,治理腐败是一项综合性的复杂任务,需要从制度和机制上予以监督和控制,也需要主观上形成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所以对制度本身的功效不能过分迷信。其次,财产公示制度是形成系统反腐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可以作为反腐的重要切入点,也要以之为契机带动其他制度的形成与完善,所以对于该制度也应保持积极的态度,对其效果不低估。最后,制度本身也需要其他制度予以配合和保证,在求务实的态度指引下将制度落实到位。
(二)财产公示制度应当以财产申报制度作为基础和来源
目前,部分地区试行的财产公示制度都是自立门户的。进行公示前需要官员对自身情况进行说明,再将其进行公示。此时,官员对自身情况的说明,与现行的财产申报制度两者并不挂钩。这一情况导致了重复建设的问题,也使得现行财产申报制度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所以我们认为财产申报制度与公示制度应当衔接,形成彼此之间的制约与监督的关系,从而降低制度发挥作用的成本,促进制度规范运行。
(三)应从新晋干部在有限范围内的公开开始推广
新生事物的发展与完善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与过程,申报与公示也需要循序渐进,建议从新晋干部在有限范围内的公开开始推广,深入宣传制度作用,树立对制度的信心,从而加深对制度认识的深化,最终形成全国性、持续性、规范性的制度体系。
(四)对干部的监督与保护相结合
财产公示制度存在推广难的问题,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利益群体可能因制度推广而露出马脚或无法说明情况、本身合法权益亦无法得到保证的情况。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如贫富差距扩大导致社会矛盾较多等,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很容易成为部分人寻找比较点的平台。同时在媒体传播日益兴盛的今天,一些媒体往往为了曝光点而放弃职业道德,从而对干部造成困扰,甚至会对其名誉与个人隐私造成严重影响,所以财产公示制度的推广需要将干部的保护放到重要位置,需对利用制度进行非法行为的人员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4.卫生院惩治和预防制度 篇四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精神和自治区党委、xx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xx事业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到xx年,初步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基本格局、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奖惩机制,形成全市xx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xx年至xx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使全市xx系统在全市成为最廉洁、形象最好的系统之一。
二、建立健全思想教育机制
(三)落实教育计划。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政主要负责人都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教育,把其纳入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并制定反腐倡廉教育的详细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局党委、直属各单位的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要有廉政宣传标语,做到认真学、经常学、警钟长鸣。
(四)突出教育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对象。主要是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二是突出重点岗位。主要是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目标考核、规划设计、园林绿化项目审批、项目招标等重要岗位。三是突出重点时期,坚持“四必谈”和“四必做”,即:对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提拔任职的中层干部必须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不廉洁行为时必须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警示谈话;对年终廉政测评中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必须进行诫勉谈话。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任时必须在本部门做出廉政承诺;年终必须向局党委和纪委写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律情况的总结;领导干部离任时必须进行审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向局党委和纪委报告。法定节假日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和警示教育。
(五)充实教育内容。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基本观点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共产主义学说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论体系,树立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坚定不移地为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二是加强党的宗旨教育。使党员干部扎扎实实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地为人民服务。三是加强党纪国法教育。重点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使党员干部牢记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六条规定。四是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等,坚持不谋私利,努力为群众和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六)创新教育方法。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的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一是网络教育。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开设廉政建设论坛、廉政信息网页等进行教育。二是特色教育。利用重大纪念日、红色教育资源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富有特色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三是典型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经常学习先进人物,用模范事迹激励人;运用一些腐败典型和反面人物,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分类分层次教育。针对党员干部思想行为实际,分类分层开展教育,将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结合起来。五是坚持“十个一”学习活动。即每年精学一组文件、讲话;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组织一次心得学习经验交流会;上一次以上党风廉政教育课;观看一次反腐倡廉电教片;组织一次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举办一期培训班;树立一批典型;年终组织一次廉政考核;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总结表彰会。
(七)注重教育效果。反腐倡廉教育,不能泛泛而论,要有针对性,要注重效果。结合上级工作部署,针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针对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开展教育。要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明显提高,单位勤政廉政、干事创业的氛围明显增强,全系统服务群众、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三、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九项制度和纪律。
(八)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把手对本单位、本部门和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每年听取所属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汇报不少于两次;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负直接责任。年初局党委要组织研究并部署部门和行业反腐倡廉工作,制订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半年检查一次目标落实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年终全面考核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并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测评。凡是廉洁自律满意率超过95%的,要进行表彰;不满意率超过30%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并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凡完不成目标或在内发生违反责任目标行为的,按照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廉政考核结果,要作为干部任免、业绩评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九)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决策规则,健全公众参与和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制定重要政策和规定规划,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要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请专家论证,然后集体研究。研究结果必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后有异意的,要再进行讨论研究,根据情况决定实施与否。重要工作部署,目标考核、分类排队、评优评先,人事任免、晋升、变动,大额资金使用等,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经集体研究的不得实施,防止少数人说了算,防止决策失误、行为失当。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十)建立健全政(事)务公开制度。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全面推行政(事)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党员、干部职工及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巩固、规范、深化政(事)务公开工作,做到“十公开、十明白”。
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重要事务、党组(委)重要会议、党务活动安排、党费收支情况、党纪规定等,都要定期或随时公开。
建立健全机关政务公开制度。单位的人事任免和变动、财务收支、财产处理、重大项目招标、大额资金使用、评先评优、党政纪处分、工作职责等,都必须公开。
建立健全事务公开制度。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向职工群众公开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奖惩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财务制度及收支情况;重要工程项目立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固定资产的处理情况;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工资、福利、医保、社保政策规定、公车使用情况和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政勤政情况等。
每个单位都要明确专人管理政(事)务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公开。
(十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遵循合法、公平、公正、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原则,明确执法主体、公示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监督执法行为、追究执法违法责任,评议考核执法质量。每年要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发现和纠正违规执法行为。对违法、失职、不作为等行政过错进行责任追究。探索通过行政效能监察、绩效评估和社会监督来评议执法行为的做法,依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十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检查制度。每年要对局属单位的资产和财务运行情况检查一次,纠正和处理违反财务制度及法律法规行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时,要进行任期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
(十三)建立健全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反腐倡廉“五不准”》 :不准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及其它支付凭证;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行贿受贿。
(十四)建立健全廉政奖惩制度。对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通报表彰、嘉奖等形式奖励。对违反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制度,制定和完善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违纪违法财物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的规定。
(十五)实行述职述廉制度。各级党组织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党员干部述职述廉的具体办法,结合当年的考核,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并写出述职述廉的书面材料。述职述廉后,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评议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跟踪问效。
(十六)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会上畅所欲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加强整改,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重点建立健全六项监督机制。
(十七)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一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二是及时通报和报告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党委作出的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内容,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向党员通报。同时,对本系统、本单位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三是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定期和随时听取党员意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为党内监督创造条件。四是党员群众要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十八)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一是提倡实名举报,保障举报人的权益,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二是聘请效能建设、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监督员,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三是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网络举报,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保障群众监督渠道和途径畅通。四是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负责地一件件地调查落实,给群众一个清楚的答复,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五是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决策前都要通过各种渠道、以谦虚的态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以积极的态度改进工作。
(十九)建立和完善评、纠、建相互促进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一次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探索评议单位与评议个人相结合的办法,增强评议的针对性。评议结果要与单位领导的考核结合起来,与单位评先评优结合起来。
(二十)建立和完善层级监督机制。局机关要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的监督,组织暗访督查活动,一年不少于两次。要鼓励基层对上级的监督,经常向上级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基层所提的意见建议,上级必须逐条认真研究,逐条作出答复或解释。
(二十一)建立和完善外部监督机制。一是要建立与新闻部门密切联系制度,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对新闻媒体发现揭露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二是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他们视察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三是有关效能建设、行风建设等重大活动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要经常汇报工作,主动征求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提案,及时改进工作。(二十二)建立和完善专门监督机制。发挥纪检监察和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重点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大资金分配、重要人事任免、目标考核、绿化工程招投标、大宗苗木采购的实施等。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独立开展监督,对拒不执行监督决定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惩治力度,建立健全惩处机制
(二十三)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客观公正,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原则,做好案件查办工作。要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初查、立案、查办、结果归档等工作。对信访件要认真登记,组织初查;确有违纪事实的,要立案认真查处。对违纪人员和有关责任人要落实党政纪处分。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办案敷衍了事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十四)查办案件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一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联系,取得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二是与政府纠风办联系,共同查办不正之风案件。三是与检察院和法院联系,及时发现和查办违法犯罪。四是与信访部门的联系,了解信访动态,加强信息交流。
六、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要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精心组织,抓紧抓好;每年要对落实惩防体系作出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各单位要成立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书记要负总责,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管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抓好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发挥协调作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体制和工作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抓好惩防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抓好惩防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工作。每年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指导、督促职能部门确定工作重点、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把任务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定期通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职能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齐抓共管,制定确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每年的工作重点,抓好任务的落实。
3、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各单位要认真建立责任机制,把建立惩防体系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按照责权分明的原则,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建立督查机制,通过专项检查、抽查等形式,加强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建立测评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搞好科学分析,把理论研究与工作调研贯穿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全过程,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建立奖惩机制,把落实惩防体系工作情况纳入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作为衡量领导班子能力和政绩的重要方面,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奖优罚劣。建立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证,以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惩治和预防腐败 篇五
2012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XX办事处按照开发区《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2012年XX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开发区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效,保证和推动凤凰办事处和谐社会建设,并通过自查落实,逐步补充完善,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如期顺利完成,初步建立了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形成了符合办事处实际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现将2012推进惩治和腐败体系建设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职责和载体,形成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整体合力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事处成立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和督促检查。办事处党工委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明确工作责任。为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办事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九项权力运行制度,并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建立了《廉政风险防范信息库》、《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兑表》等一系列惩防措施,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明确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完成时限,对因疏于教育和管理而发生违规违纪和违法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3、狠抓工作落实。我们把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纳入了总体工作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真正做到了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办事处党工委要求机关全体干部对照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19个不准”,结合办事处廉政风险点防控指示,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依法规范办事流程;社区干部严格对照“22个不准”要求,逐条逐项开展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按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加强党风党纪教育,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为教育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办事处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尤其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等工作,筑牢了勤政廉政、廉洁从业的思想政治基础和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通过“五讲五比”和“创先争
优”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务实、清廉。
二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今年办事处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温《老三篇》并写出学习心得体会,通过“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通过党组织书记上党课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干部形象。
三是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规定,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教育专题片,在坚持正面典型教育为主的同时,还采取就案说纪、典型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今年邀请南谯区检察院相关人员到我处就廉洁从政做专题讲座。
四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我们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融入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等主题教育之中。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居民学校等平台,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典型事例和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大意义。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在党员干部中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形成了“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
三、以强化监督为重点,狠抓制度建设,确保惩防措施落到实
处
1、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高压线”。
一是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负责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探索建立社区监督委员会,全面落实“四议三公开两监督一满意”议事规则,对重大项目落地、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实施等按规范程序办事,从而最大限度的规避腐败风险的发生。三是强化社区财务管理。全面推行“居财处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四是制定出台居委会干部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终考核范畴,使社区干部牢固树立廉洁工作意识。五是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对原有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确了学习制度、考勤制度、接待制度、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以制度促规范。从而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和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2、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红线”。
一是抓实重大项目的监督,设专职工作人员,对办事处和社区重大项目按管委会要求实施公开招标,全过程监督。二是夯实基层组织战斗堡垒的防腐基础。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本单位其他工作一同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明确分工,健全制度,责任到人。三是保障好普通党员履行权利义务的行为。利用召开“7.1”建党纪念大会的时机,通过新党员代表发言、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再教育,使大家在认真履
行好一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同时,提高自我约束力及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3、抓好惩防工作,设置“警戒线”。
一是成立办事处廉政风险点防控领导小组,办事处每个工作人员对照自身工作,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防患于未然。二是强化监督,实行离任审计。今年换届选举后,本着对干部负责的原则,办事处请审计部门对离任的社区干部实施审计,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三是严肃信访查处,充分发挥惩治的威慑力。一年来,办事处共收到开发区纪工委转来涉及基层干部的信访举报3件,均认真调查核实并积极协调给予处理,在保护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同时,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办事处惩防工作推进较好,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特别是部分机关工作人员认为办事处责大权小,不存在廉政风险,惩防工作体系只要有制度就行,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二是实际排查工作与工作记录不同步,甚至工作完成了,台账记录没跟上。三是惩防工作还存在表面化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惩防工作要按照“廉政风险要找准、整改措施要管用、规章制度要完善、权力运行要规范,防范机制要健全”的目标,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惩
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加强宣传促落实。进一步加大对全处推进惩防工作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抓好预防腐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使他们自觉融入到这项工作中来。
2、强化指导促落实。一是结合廉政风险排查把好审核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各科室的廉政风险排查情况进行进一步审核,看风险点查找的是否准确,防范措施是否具体管用。对应付了事的,要责令“返工”。二是各分管领导要加大对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惩防工作环环相扣,不脱节。
3、抓住重点促落实。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确定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突出涉人、涉财、涉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着力解决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重点带全面,有序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4、强化结合促落实。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七个结合:“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预警机制结合起来、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党务政务公开结合起来、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结合起来”,从而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廉政
风险防范措施就跟进到哪里,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将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程度。
6.乡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总结 篇六
工 作 总 结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2008年以来,我镇反腐倡廉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和我镇《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一、抓责任,促落实,健全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每年均因领导班子分工变化,我镇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镇直单位一把手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落实了专人负责抓好此项工作。为反腐败工作顺利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每年均制定《xx镇××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镇党委与各村(社区)、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应担负的责任进
行分解细化,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了领导,落实到了每个部门,落实到了每一位干部,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开展。
3、完善制度,严格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目标管理,与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落实,同检查考核,进一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为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动力。
二、抓纪律,严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
1、认真落实中央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不准”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对本镇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上级部门要求的一系列专项活动。
2、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选拔任用和培养干部工作中,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同时对新发展的党员也实行公示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抓教育,筑防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
1、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活动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党政纪条规,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党委中心组每年均对科级领导进行专题辅导,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县反腐倡廉方针政策、任务、形势和成效,大力传播廉政文化,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有效增强反腐倡廉宣传的辐射力和感染力。
2、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干部党员观看《远山的红叶》和《北极雪》等警示教育主题片。根据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围绕“一章一纲三条例”(《党章》、《实施纲要》《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及《廉政准则》等主题开展教育活动,一年来共组织集体学习xx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总结教训,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价值观和政绩观,构建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加强廉政建设,收到了较好效果。
四、抓制度,立机制,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稳步推进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合浦县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我镇《实施方案》,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举各方之力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深入开展治理专项工作,巩固自查自纠工作成果。重点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土地改造等领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填写自查统计表,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研究制定了长效机制。
3、全面推进村务公开、政务公开。重点对人民群众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等事项进行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推行“阳光政务”,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以及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效实施。
五、抓查处,惩腐败,案件查办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加强与司法机关、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实行案件信息资源共享,不断完善办案工作领导责任制,突出查办案件重点,注重信访举报,畅通信访渠道,捕捉案件线索。一年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工作中做到了依法办事,没有出现班子成员违法违纪等现象。
六、抓纠建,刹歪风,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1、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扎实开展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工作,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全面推行教育收费申报制度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组织力量在全镇小学开展教育收费大检查。目前,没有教育乱收费现象发生。
2、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和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工作。教育系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粮食支补惠农资金全部以“一折通”的形式及时兑现到农民手中;家电下乡活动及时将补贴发放到群众手中;加强对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
3、加强对扶贫资金、民政救灾资金的专款专用和资金的监管,出台了《沙岗镇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管理规定》,紧紧围绕截留、挪用、虚假发放、出借、挤占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我镇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使用。
4、狠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转变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作风,提高公共服务部门的服务质量,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杜绝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在具体办事
中态度“冷、硬、横、推”和“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执法。
七、强化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严格规范干部行为
以镇、村主要领导为重点,将廉洁自律与廉洁从政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政班子成员结合各自的工作,认真执行“坚决拒收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坚决反对和严肃处理以权谋私行为;坚持严格教育、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分管的工作人员;坚持依法依纪办事,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镇、村主要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及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
(二)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一是严格报告制度,党政领导副职外出开会或办事,事前必须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否则,视为缺席;各办公室主任和工作人员外出开会或办事,事前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否则,视为缺席。
二是热情接待办事群众,严格首问责任制,有顶撞办事群众的言行,在机关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增强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做到有法可依,按章办事。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是狠抓党内信访工作,及时解决基层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党内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促进了信访案件的落实。一年以来全镇接
到党内来信、来访x件次,上级转办信访件x件,所反映的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五是加大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督查力度,镇纪委和相关部门联合,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报告。
六是继续落实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每次村委换届均认真执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加大村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
坚持不懈地展开村组干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在探索建立与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机制方面,重点采取培训和分类教育方式。每年均在镇政府举行一次各村组长以上的干部培训会,使村组干部树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思想。
7.卫生院惩治和预防制度 篇七
一、贪腐屡禁不止的原因分析
要治疗一种疾病, 必须搞清他的病因;要除掉一批毒草, 必须铲除它们的深根;要想彻底清除腐败, 我们就不得不搞清腐败产生的根源在哪里?笔者认为腐败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 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当前, 在社会转型期, 由于道德理想的迷失、道德观念的错位、道德准则的失范, 引起道德行为的失序。这种失序反映在政治生活方面便是权力的腐败、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现象相当严重。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固然很多, 但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因此,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加强政治伦理建设, 就是要以德倡廉, 强化人们的道德观念, 筑起“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从而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二) 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完善, 监督力度不够大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 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权力被滥用, 保障人民自由, 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实践证明, 失去监督的权力, 必然导致腐败。没有有效的监督, 就不会有对腐败现象的真正遏制。权力腐败的实质是滥用权力, 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反映了对权力的失控失监。改革开放以来, 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能乘隙而生,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完善, 监督力度不够大, 从而致使某些党员干部视党纪为“摆设”, 视政令为“白条”, 把中央的三令五申当成耳边风, 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
(三) 百姓大众对社会环境和权力运行的错误认识给腐败提供了赖以生存的温床。当今社会, 因为以前出现过很多贪腐事件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经过老百姓们耳濡目染、口口相传或“深加工”, 再加上发达的网络媒体, 哪怕再小的事经过网络的渲染也会被无限放大, 污染了社会风气。在人们主观意识当中就形成了这样一种概念:无论办什么事, 首先想到的都是“找人”。“有人”好办事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地扎在了很大一部分人的心坎里。因此, 能正当办的事不办, 要花钱“找人”成为如今百姓中的一种常态。也正是百姓们的“主动奉献”才让那些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有的上医院看病给医生主动“送红包”, 有的学生家长节假日给老师主动送节礼等一系列不正常的现象也就见怪不怪了。
(四) 最根本的原因是未能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制度体系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过去,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 突击搞运动、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 通过把外在的价值标准内化为人们的价值取向, 对人们的行为有重大影响。但这种影响带有很大的局限性。此外, 一般政策性规定所起的作用也有限。十几年来, 各级党政机关、各行各业发布的反腐倡廉的文件、通知等数不胜数, 腐败之风并无收敛之迹象。究其原因, 是由于我们缺少一套系统的、有效的制度体系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所以, 一方面造成人们思想的极度混乱, 对一些现象失去了辨别是与非、罪与非罪、违法与合法的能力, 另一方面也使当前的反腐败斗争缺乏必要的手段。
二、根治腐败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治理腐败若大禹治水, 在于“疏”而不在“堵”。虽然眼下中央大力打击贪腐且成果显著, 但这些都是“堵”的范畴。正如王岐山同志13年所提的“当前反腐, 要以治标为主, 为治本赢得时间。”那么一下步如何从根本上防治腐败?怎样加强烟草行业的惩防体系建设成为我们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
问题的反复出现, 需要从规律性上找原因, 普遍出现的问题, 需要从制度上找原因。这些腐败案件的发生, 除腐败分子自身的原因外, 还应该从权力行使、制度设计、监督管理上探究深层次的原因, 以寻求治理腐败的对策和方法。依据腐败发生和蔓延的一般规律, 治理腐败的根本途径是预防腐败的发生, 就是要采取措施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使腐败发生的几率降到最低。这就要求我们在已有的预防腐败措施的基础上, 采取一种新的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要能及时发现腐败苗头, 把握腐败发展的趋势, 能更加系统、科学地对发生腐败的可能性进行防控和控制, 还要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可操作性, 能用于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实践, 解决具体问题, 这就需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的建设。
三、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驱动器
(一)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概念及作用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即如何将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 以防控廉政风险为核心内容, 运用不同的方式进行防控, 并采用PDCA循环对防范工作实施质量管理的预防腐败新方法。防控的是廉政风险, 管理的是防控工作, 是将现代管理科学引入党风廉政建设形成的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创新举措, 具有比较强的可操作性, 能够实现关口前移, 把有效防控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和每个人, 从而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 有利于掌握反腐倡廉建设主动权、增强预见性, 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要求落到实处, 切实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把腐败锁在廉洁的大门外。
(二)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成效
从各地预防腐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践来看,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管理理念和方式上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共同特征:一是注重现代管理, 建立科学管理体系。二是注重制度建设, 建立权力监控体系。三是注重科技手段, 建立电子防范体系。这些措施体现了我国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 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 形成有效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的反腐倡廉新成效。
由此可见, 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既能增强公务人员的风险意识, 减少腐败行为发生的几率, 又针对廉政风险点采取防控措施, 完善了预防腐败工作制度。这种运用现代管理理念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并且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的做法, 是促使预防腐败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现实途径。
四、辽宁烟草行业应如何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 防控廉政风险, 防止利益冲突, 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现如今,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已经被越来越多的行业和单位所接受并加以应用, 在烟草行业内部, 已经有部分省市率先实行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虽然各有各的优点、特点和亮点, 但是不一定能适应辽宁烟草行业的实际。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具体步骤各家单位的作法基本类似, 在这里我就不再赘述。笔者认为, 辽宁烟草行业建立的风险防控管理可以在充分总结吸取其它单位有益经验的基础上, 革故鼎新、推陈出新, 以四个“更加注重”为着力点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而且有效管用的体系, 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作用发挥极致。
(一) 更加注重风险防控与质量管理共同推进
ISO9000质量体系已经在我省行业内运行多年, 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众所周知,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是现代管理理念与ISO9000质量体系相结合的产物。以沈阳市局为例, 9000办经过几年来不懈努力, 已经将各部门的岗位职责、流程节点等各个项目优化组合并形成各部门的体系文件, 在全局范围内推广应用。纪检办掌握大量的反腐信息, 积累了众多宝贵经验, 能把握住当前行业反腐的脉搏, 并且廉政风险体系建设又是其职责所在, 所以可以将9000办与纪检办资源整合, 依托ISO9000质量体系运行多年日臻完善的优势, 共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 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 更加注重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有机结合
廉政风险防控是一个新形势下庞大的管理体系, 在国外虽早有应用, 但在国内运行时间尚短, 因此, 如果不是专职纪检部门人员很少听到过这个概念, 所以就更谈不上建设了。因此, 各单位纪检监督部门就要发挥表率传导作用, 从顶层设计入手, 注重调查研究, 制定出一套整体框架, 进而制定出第一阶段基础性防控体系。
但是, 时移事迁, 基层实际工作情况是随着时间和事件的变化而变化的, 所以顶层设计难免会有内容滞后的弊端。因此, 要将基础性体系公开下发到各个部门, 由基层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清权确职, 通过“自己查、群众帮、领导点、组织审”等办法查找廉政风险点、科学评定等级、合理制订措施, 形成更加完善的体系机制。这样既注重顶层设计但又不缺少“地气”的做法可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更加科学合理, 规范有效。
(三) 更加注重“防蚊灭蝇”与体系建设一体共建
中国社科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和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联合发布《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 (2013) 》中指出, “苍蝇”的危害在于直接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 不良作风和滥用公权将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从而直接损害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比起“老虎”, “苍蝇”数量大, 传播病菌范围广, 其危害面更广、更深。
以该报告为镜, 结合我们烟草行业的工作特点, 通过对各个岗位风险点认真、科学、系统的识别后不难发现, 能够转变为“苍蝇”可能性的岗位风险是现实存在的。比如说专卖执法人员可能出现“吃、拿、卡、要”, 窗口单位可能出现“冷、拒、横、推”, 客户经理可能会出现违规经营等等, 当然有的行为算不上“苍蝇”, 那就姑且称之为“蚊子”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具体到我们的具体实践中我认为应该以“防蚊灭蝇”为突破口, 在廉政风险的查找上坚持“有权必有责, 有责必须险”的原则, 全员参与, 深入查找, 努力防止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挂一漏万现象。
(四) 更加注重廉政教育与廉政风险的相互融合
在以往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框架中, 并无教育这个项目, 强调的是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这样一套完整的流程。笔者认为, 全员参与、辛辛苦苦查找的风险点不能成为摆设, 应该在反腐倡廉的漫长征程中发挥长效作用, 让人们觉得风险点如悬在头上的利剑, 碰上非伤即亡, 从而打销贪腐的念头, 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教育是基础, 是保持公务人员思想不腐的重要防线, 对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从剖析腐败分子违纪违法的案件来看, 他们之所以陷入腐败泥潭, 最初都是从思想观念开始变化的。事实上, 现在反腐倡廉教育不可谓不少, 示范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职业道德教育等等, 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长期以来没有解决好的问题, 究其原因, 是教育形式、方法与内容针对性不强, 教育的深入不够, 没能在被教育者的内心世界产生比较强烈的共鸣。
因此, 笔者认为, 要将廉政风险点以及触犯的后果作为教育制度的补充, 定期进行学习并对照风险点查找自己的不足和倾向性问题, 触动受教育者的灵魂深处, 使之警钟长鸣, 保证警笛不响, 时刻提醒着自己不要越雷池半步, 否则就会若火上身, 报憾终生, 使其不能腐更不敢腐。
总而言之,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是在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的指导下, 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运用现代管理理念, 将风险防控理念和质量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 以防范廉政风险为核心, 对防范工作实施质量管理, 以形成预防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但是, 我们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 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也不是万能的, 只是运用更加科学和先进的手段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 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努力营造烟草行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为建设更加规范、更富有效率的辽宁烟草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纪检监察报, 2013
[2]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纪检监察报, 2013
[3]王岐山.中国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讲话.纪检监察报, 2013
8.职务犯罪预防和惩治的对策探微 篇八
关键词:职务犯罪预防;惩治;对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敗工作提出新要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的重要方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惩治职务犯罪工作的必然延伸。检察机关必须准确把握和始终坚持预防工作的职能定位,努力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发展。
一、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必须明确一个问题
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极易引发和激化社会化矛盾,是当前社会的一个严重不稳定因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关系的调整,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变化,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因此,下决心大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治化建设,已成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弄清两个关系
惩治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预防职务犯罪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开展的一项全新的独立的业务工作。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是惩治职务犯罪是反腐败的一种手段和措施。亦可称之为治标;二是预防职务犯罪,最终实现减少和杜绝职务犯罪,则是反腐败的终极目的。亦可称之为治本。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是我党在反腐败斗争中一贯坚持的基本方针,惩治与预防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当前开展反腐败要走从侧重遏制转向标本兼治的新路子,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认识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的关系,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三、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必须深知三个特点
当前,职务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职务犯罪侦查取证将更加的艰难。由于职务犯罪出现跨境作案,出现涉外共犯,以及犯罪方式更加隐蔽、多样,使许多重要证据分散在境外的不同地方,增大了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的难度。二是职务犯罪将进入相对多发的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交流将大幅度增多,各种市场经济成份之间的重组、并购、整合将不断加剧,资金、技术、信息的流转将十分频繁,某些不法之商乘机采取“银弹”手段拉扰腐蚀,使少数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动摇,信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经不起考验而犯罪。三是职务犯罪的方式将更加复杂多样。职务犯罪手段专业化、智能化将使犯罪黑数上升,从而助长犯罪分子逃避惩罚的侥幸心理,刺激一些公务人员运用高科技、专业化手段实施犯罪。
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必须采取五个对策
(1)完善立法,加强执法监督。从解放初期至今,从表面形式到内在实质,从数量到实际影响上,职务犯罪一直呈上升趋势。尽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职务犯罪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加之我国刑法的修改时作了很大的补充,但这些法律规定与司法使中对职务犯罪进行惩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现行刑事立法还不能包括职务犯罪的各种表现形式,形成立法上的空缺,有些刑法条款在刑事处罚方面规定的不平衡,不能从根本上打击职务犯罪,不能对那些企图以身试法的人形成威慑力。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法对职务犯罪的有关规定,以使刑法真正发挥对职务犯罪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结合的功能。
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除了要完善立法外,加强执法监督是另一个不容忽视的环节。惩治职务犯罪的立法能否被严格执行,对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确保立法在司法实践中的真正贯彻执行,对触犯刑律者依法惩处,对企图以身试法者以威慑和预防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在处理职务犯罪与其它刑事犯罪时,确实还存在着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究其原因,执法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不能说不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特别是多年来,在执法部门之间强调配合的多,要求制约的少,使本来就不够完善的监督机制在实际操作时更显得软弱无力,因此,解决好这一问题,无疑对有效惩治各类职务犯罪具有尤为重要的作用。
如何强化执法监督,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纵向监督上。各级权利机关要加强对各执法部门的监督,尤其是对打击职务犯罪的有关情况更要加大监督力度,“两院”工作报告亦应对此问题作出更加深入、详细的说明。二是在横向监督上。要强化各种监督机制的功能。首先,在各司法机关之间,除了要强调必要的配合外,更要加强相互间的制约关系。特别是要注意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发挥其他相关司法机关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制约职能。其次,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将在查处各类违纪案件中发现构成职务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起到互相配合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对执法机关在查处职务犯罪中的执法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再次,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社会监督中,除应注意发挥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外,要特别注意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
(2)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制观念的培养。运用各种形式开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活动,号召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使之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思想深处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根源——“封建特权”思想和资产阶级“拜金主义”思想。
(3)进一步深化改革,从根本上消除职务犯罪赖以生存和蔓延的温床。一是加强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快完善职工工资与市场商品价格的改革,认真解决目前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形势下流通领域的混乱局面。二是要加快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逐步建立健全一套凭借民主监督与法律制裁相结合,以约束和规范权力为目的的机制。三是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从根本上实行政企分开,使党和政府真正处于服务经济的地位,认真处理好党政官员管企业、管人财物、管市场的问题,从而割断“官场”和“市场”之间的“脐带”。
(4)强化民主意识,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目前,群众监督的渠道和途径不够畅通,致使许多腐败分子未能得到及时举报、查处,使职务犯罪的“风险”较低,从而使“胆小”者变“胆大”,“胆大”者更“胆大”。因此,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加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和开放性,重大情况让群众知道,重大问题经群众讨论,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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