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器购买合同范本

2024-10-03

服务器购买合同范本(精选8篇)

1.服务器购买合同范本 篇一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买方:(以下简称买方)

买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买方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买方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卖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卖方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商证明:

卖方计算机软件版权:

代理销售证明:

卖方机构地址:

业务经理: 手机: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河北省邮政局购买设备统谈分签合同的文件要求,甲方与乙方就购买电子支局联网扩容服务器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标的

甲方经上级局统谈合同,决定购买乙方电子支局联网扩容服务器,本次合同标的额为:xxx万元(人民币)。

二、服务器厂商、产品型号、服务器基本配置、购买数量、单价

1、服务器生产厂商:

2、产品型号:服务器

3、服务器基本配置:

4、购买数量:台套

5、服务器台套单价:万元

三、交货方式、地点、时间

1、交货方式为:现货(含软件安装、使用程序调试,保证接电就可工作);

2、交货地点为:由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生效日起xxx个正常工作日内到货。

四、质量标准、组装调试与验收

1、按计算机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保证服务器质量达标;

2、乙方负责服务器NT操作系统、电子化支局软件安装(NT系统软件由甲方提供);

3、甲方在取货时应进行抽查验收,对未抽查到的服务器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保证在xx日内给予调换,超过期限未调换或不调换的行为属违约。

五、售后服务

1、服务器硬件包修x年,软件部分从通过软件鉴定日起x年内保证质量;

2、服务器售后服务标准,除按生产厂家承诺执行外,乙方还应对自身开发的软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承诺不能低于厂家承诺标准;

3、甲方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遇到服务器连接、网络连接、软硬支持等技术问题,乙方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4、为保证甲方工作的保密性,应乙方负责维修、维护的工作乙方不得委派第三方进行代为维修。

六、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服务器及相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于xx日内向乙方以电汇形式支付合同货款xx万元;

2、乙方预留xx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合同满一年后,乙方按合同履行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xx日内付清剩余货款;

3、合同履行期内,遇有乙方售后服务违约,可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除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发生下列行为,视为甲方违约。

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xx%的违约金;

②、甲方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不能及时付款,每逾期1日,按合同标的额的xx%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③、甲方在返还质量保证金时也不得逾期支付,每逾期1日,按质量保证金额的xx%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除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发生下列行为,视为乙方违约:

①、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标的额的x%支付滞纳金;

②、乙方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除按本条第①款收取滞纳金外,还有权决定终止合同。

③、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技术支持与服务的书面或电话通知后,应在24小时赶到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或服务。逾期不来属乙方违约,每日按合同标的额x%支付滞纳金。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够时,合同履约期内乙方应及时拨付甲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xx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x月日

2.服务器购买合同范本 篇二

1 对称信息静态激励相容约束博弈模型

1.1 模型基本假设

信息对称静态博弈是指每一个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的特征、战略空间和支付函数有准确的知识, 且参与人同时选择行动, 或虽非同时但后行动者并不知道前行动者采取了什么具体行动, 模型对应的解是纳什均衡[7]。在该购买卫生服务博弈中局中人为代表群众利益的购买方 (政府) 和服务提供方 (村卫生室) , 假设如下:双方都是“理性经济人”, 均在一定约束条件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且双方处于信息对称状态, 即政府可以清楚地观测到卫生室履行合同的努力程度 (服务的适宜性和积极性等) 和相应的收益, 卫生室也可以清楚地知道对应于不同程度的努力能够得到的收益;卫生室的策略选择为“努力”和“偷懒”, 政府的策略选择为“激励”和“不激励”, 并且激励是有成本的;A为卫生室努力时政府的正常收益, B为卫生室偷懒造成的政府收益损失, C为激励成本, D和E分别为卫生室努力和偷懒时从政府获得的正常报酬, 且D>E。基于以上假设, 得到政府与卫生室博弈的支付矩阵, 如表1所示。

1.2 纳什均衡结果求解

假定政府的期望收益为Eu, 选择“激励”的概率为p;卫生室的期望收益为Ev, 选择“努力”的概率为q。给定q, 政府选择“激励” (P=1) 和“不激励” (P=0) 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1) 和 (2) 。由Bq+A-B>Bq+A-B-C可知, 对于卫生室选择“努力”的任何概率q, 政府选择“不激励”的得益大于选择“激励”。

给定p, 卫生室选择“努力” (q=1) 和“偷懒” (q=0) 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3) 和 (4) 。由Cp+D>Cp+E可知, 对于政府选择“激励”的任意概率p, 卫生室选择“努力”的得益大于选择“偷懒”。

由此可见, 在信息对称条件下的合同购买服务中, 无论卫生室采取何种策略, 政府的最优对策是惟一的, 即“不激励”。无论政府采取何种策略, 卫生室选择“努力”的得益总是大于选择“偷懒”的得益, 所以卫生室的对策也是惟一的, 即“努力”。因此该博弈有惟一的纳什均衡解 (不激励, 努力) 。在该情况下政府可以观察到卫生室的努力水平, 因此, 卫生室不可能任意选择努力水平最大化自己的效用, 即激励相容约束不起作用, 卫生室的任何努力水平都可以通过满足参与约束的强制契约来实现。卫生室会在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时不自觉地实现政府的利益最大化, 也即信息对称能促使政府和卫生室的利益一致。但在政府购买卫生服务现实中, 由于医疗卫生的高度专业性和复杂性, 信息搜寻成本较大, 加上政府的信息搜寻能力有限, 博弈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 尤其是买方对服务供方信息的掌握非常有限, 而且买卖双方的博弈往往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由于委托代理当事人因拥有私人信息而获得不对称竞争优势, 并通过信息传递和信息甑别方式, 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实现合约收益或风险分配的转移与调整[8]。因此, 有必要进一步建立非对称信息下的动态博弈模型。

2 非对称信息动态激励相容约束博弈模型

2.1 模型基本假设

信息非对称动态博弈是指每一个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的特征、战略空间和支付函数缺乏准确的知识, 且参与人的行动有先后顺序, 后行动者能观测到先行动者所选择的行动, 模型对应的均衡称为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7]。在政府以合同方式向卫生室购买服务中, 政府不可能观察到卫生室服务行为的努力程度, 也很难确定卫生室的行动是否符合自身利益, 卫生室可能会凭借信息优势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置政府和群众的利益于不顾, 政府需要设计合适的激励约束机制来诱导卫生室行为尽量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卫生室对政府的监督、评估、支付、奖惩等行为作出反应, 并采取应对策略或改变服务行为。这种反应行为又会影响政府对相关购买策略的修正, 如此反复博弈, 政府与供方之间逐渐形成均衡结果。在本博弈中, 约束机制可简单设为“监督”和“不监督”, 通过监督可发现卫生室行为是否符合政府利益的情况, 但监督要付出一定成本;激励机制设为根据监督的结果对卫生室给予一定的“激励”和“惩罚”;卫生室的努力程度设为“努力”和“偷懒”。图1和表2分别为该动态博弈模型的博弈树和双方的支付矩阵, 其中△为代表群众利益的政府, □为卫生服务提供方卫生室, ○为收益, G1-11是政府在不同情况下的收益, G2-12是卫生室在不同情况下的收益。A1和A2分别是卫生室努力和偷懒情况下政府的正常收益, B1是卫生室正常努力所得, B2是卫生室偷懒或违规获得的额外收益, C1是政府的监督成本, C2是卫生室选择努力的成本, D1是卫生室因努力获得的额外经济和精神奖励, D2是卫生室因偷懒所承担的经济惩罚和道义谴责。

2.2 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结果求解

设p为政府监督的概率, q为卫生室的努力概率, m为卫生室因努力而受奖的概率, n为卫生室因偷懒而受罚的概率, Eu和Ev分别为政府和卫生室的期望收益。

给定q, 政府选择监督 (P=1) 和不监督 (P=0) 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5) 和 (6) , 令Eu (1, q) =Eu (0, q) , 得q*= (D2n-C1) / (D1m+D2n) 。即当卫生室努力的概率q大于q*时, Eu (1, q) ﹤Eu (0, q) , 政府的最优选择是不监督;当卫生室努力的概率小于q*, Eu (1, q) ﹥Eu (0, q) , 政府的最优选择是监督;若卫生室努力的概率等于q*, Eu (1, q) =Eu (0, q) , 政府随机选择监督或不监督。

给定p, 卫生室选择努力 (q=1) 和偷懒 (q=0) 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7) 和 (8) , 令Ev (p, 1) =Ev (p, 0) , 得p*= (B2+C2) / (D1m+D2n) 。即当政府监督的概率p大于p*时, Ev (p, 1) ﹥Ev (p, 0) , 卫生室的最优选择是努力;当政府监督的概率小于p*时, Ev (p, 1) ﹤Ev (p, 0) , 卫生室的最优选择是偷懒;若政府选择监督的概率等于p*, 卫生室随机选择努力或偷懒。

根据上述博弈, 政府和卫生室的反应函数分别为:

由以上反应函数得到政府和卫生室的反应曲线P=p (q) 和q=q (p) (见图2) 。

可见, 政府与卫生室之间不是一方获利就导致另一方受损的零和博弈, 而是共同参与、相互制约、互惠共赢的正和动态博弈。P=p (q) 和q=q (p) 的交叉点NE[p*= (B2+C2) / (D1m+D2n) , q*= (D2n-C1) / (D1m+D2n) ]就是此博弈的混合战略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点。该纳什均衡与政府的激励概率m、惩罚概率n和监督成本C1以及卫生室努力的成本C2有关。

3 结论与建议

通过从对称信息和非对称信息两方面分析合同购买卫生服务中政府与卫生室的博弈关系, 可得出以下启示和建议:

3.1 加大惩罚力度, 提高供方违约成本

如果给定其它条件不变, 供方偷懒或违规的成本D2n越大, 当D2n大于机会收益时, 理性的卫生室在没有利益的驱使下, 就会丧失谋取灰色收入的动机, 政府就越不需要监督, 即政府监督的概率p越小。同时, 增加的D2n转化为政府的监督收益, 抵消了部分监管成本C1, 供方努力的概率q也就越大。所以, 加大惩罚力度是降低卫生室偷懒或违规概率的有效途径。首先, 要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法》、建立专门的《政府购买卫生服务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形成严格的违约处罚和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供方的偷懒或败德行为, 按照有关法规及合同规定给予严厉惩罚;提高购买工作的透明度, 防止政府采购中的幕后交易和暗箱操作, 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 使之真正成为“阳光下的交易”;逐步减少政府购买服务流程中的漏洞和瑕疵, 提高政府购买合同的严谨性和科学性, 以有效约束供方的服务行为。其次, 建立信用制度, 对偷懒或违规的医疗机构建立终身信用制度, 并将其作为政府资助、职称晋升和评优选先的首要标准,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下次参与竞标的资格甚至吊销执业资格, 以此增大卫生室因偷懒或违规而承担的风险和信用损失成本。

3.2 提高监督效率, 降低监管成本

如果政府的监督成本C1越高, 供方偷懒和违规的概率就越大, 因此, 政府要做一个精明的购买者, 尽力采取成本低效率高的监督方式, 增强可信威慑力, 消除医疗机构的侥幸心理, 以提高供方诚信履约的自觉性。为公众做个好交易不只是取决于是否要签个合同、合同给谁, 而是取决于合同履行整个过程的有效监管[9]。这就要求:第一, 由于政府购买卫生服务具有法律性和政策性强、技术操作性和复杂性较高的特点, 有必要通过举办购买业务知识学习班、开辟各种媒体专栏等多种形式, 加强政府购买知识的系统培训, 提高购买人员的职业素质、业务能力和监督水平。第二, 政府监管的困境源于信息的不对称, 监管机构对卫生室的信息知晓度越高, 其监管的成功率越高, 卫生室的投机行为也就“无处藏身”。因此, 应建立卫生室信息公开机制, 以弱化供方的信息优势。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对卫生室的收费标准、药品类别及价格、医疗质量统计数据、医生信息等予以披露, 实现对卫生室监管的数字化、信息化, 提高监管效率[10]。第三, 整合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购买资金。目前农村公共卫生费和新农合基金是两个独立的管理和监测体系, 存在着重复劳动和互相推诿, 势必会增加信息和监管成本, 减弱购买方对供方的调控力。两个监管者存在的情况下监管者都倾向于从各自目标最大化的角度出发选择“不合作”, 导致官僚体系组织失败引起的X-无效率, 从而使监管效果偏离社会最优状态, 无法实现社会整体福利的最大化。加强卫生服务提供中的融资, 减少资金流通中的条块分割可以提高效率[11]。但是, 由于我国农村公共卫生与新农合筹资的割裂存在已久, 短期内尚难做到真正的整合, 因此, 在支付时可将两笔资金汇集, 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综合绩效为支付依据, 从而增强购买方对供方的谈判约束力, 提高购买资金的使用效率。另外, 通过建立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和新农合管理的密切合作, 以此减少信息搜寻成本。第四, 充分挖掘社会监督资源。目前各级卫生管理部门由于人员编制的限制, 其人力和物力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购买业务, 而且医疗监管专业性强, 信息获取与判定难度大。因此, 一是要鼓励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等专业机构参与合同购买经办业务, 充分利用保险公司科学的风险管理和专业监管技术, 降低管理成本, 提高对服务供方的监督效率;二是建立专家评委库制度, 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对购买的服务进行不定期抽检。此外, 还需建立和完善合同购买中的投诉和救济途径, 动员各方力量积极投入社会监督, 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团体、村民等共同参与的立体监督机制, 这不仅能帮助政府有效提高监管效率, 还可争取到社会各界对政府购买卫生服务的支持, 降低监督成本。

3.3 加强激励举措, 减少供方努力成本

如果卫生室偷懒或违规获得的经济利润B1+B2远大于努力时的收益B1, 而选择努力所付出的成本C2过高, 且激励D1m较小时, 卫生室牟利的动机越大, 政府需监督的概率p也就越大。这就是典型的激励不相容, 即制度安排使符合委托人利益的目标无法对代理人产生有效激励作用, 甚至代理人不按委托人的利益行事反而能获取更大的收益[12]。因此, 应设计合理的激励制度以保证供方努力的收益比偷懒或违约好, 供方因选择努力能获得可观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但是, 激励尺度的把握至关重要, 因为激励是有成本的, 如果激励过度, 则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无论哪种激励模式, 如果医疗机构不能从医疗服务中得到相应报酬就有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谋求最大收益 (如增加药品器械的使用) , 保证医技人员的收入水平源自于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是解决医技人员激励行为扭曲的必要条件。因此, 首先要改变以往只注重医疗费用控制而忽略对农村卫生室激励的做法, 提高卫生室人员的福利待遇, 同时应采取鼓励社会捐赠、帮助卫生室培训技术人员、更新必要设施以及税率优惠等措施尽量减少供方努力的成本。其次, 加强对卫生室人员的医德规范教育, 并建立健全相关评先选优机制, 引导他们树立“医乃仁术”的服务理念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自觉抵制不良之风, 克服拜金主义。

3.4 打破垄断, 营造多元化竞争氛围

3.解构政府购买服务 篇三

这些都是政府购买服务带给民众的实惠,而其实政府购买服务可以带来的想象空间还有很多。

对此,财政部已明确表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

如今各方已经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意义形成基本共识,即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践行这项工作面临诸多需要厘清的问题,诸如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之间如何合理定位和良性互动,如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更好的进入公共领域,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最根本的买什么、怎么买等等问题,本文对此进行探析。

区别于政府采购

当记者拿着这个题目与一位曾关注政府采购领域的同行交流时,这位同行认为,政府购买服务应该纳入政府采购的范畴,“过去政府采购主要买的是商品,政府购买服务等于今后把服务也纳入到采购里来。只是政府所购买的服务并不是为了满足政府日常职能活动所需,而是将购买的服务提供给社会公众,就是说服务的直接享受者不是政府而是社会公众。除此之外,政府购买服务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的流程操作。”

这种认识源自现在确实存在着有地方的政府购买服务实践是被纳入到政府采购范畴中的。比在如江苏省无锡市,其做法已经被业界普遍总结为“无锡模式”。

据了解,2006年无锡市出台《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将部分原来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通过政府采购流程选拔非营利组织作为公共服务事项的承接主体;对于一些特殊的公共服务事项,可以暂时通过定向购买的形式予以过渡。

在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畴的做法中,公共服务购买项目在社会组织选拔、合同签订和履约方面只需对原有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微调或单独说明。这样可以节约公共服务购买规范化、制度化的周期。同时,为了对新纳入的公共服务购买项目进行约束,无锡市出台了《关于对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城市照明项目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无锡市商业保险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使公共服务购买同政府采购无缝对接。另外,为了应对公共服务采购的复杂性,无锡市财政局对公共服务购买项目实施了分类监管,并根据分类制定相应的采购指导意见和考核办法,从实施过程到绩效考核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然而当记者带着“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畴”的观点向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求证时,她对这个观点表示了否定。她说:“我国政府采购经过多年发展,如今它包括的特定对象、特定权利和责任划分、资金流程管理这些方式适合极少部分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因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个远比政府采购范围宽广的内涵,如果纳入到政府采购,再往后推进,它会冲击到现有的政府采购框架,从而造成两种结果:一是改革政府采购,二是政府采购约束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发展。这就有个方向性的选择,现在从国家的大政方针上来看,是要力推政府购买服务。换句话说,如果从长远的格局来看,政府采购是要服从政府购买服务这个大政方针的。”

不过,冯俏彬同时指出:“但是我也不否认,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政府采购在有些操作方式上是成熟的,那么让政府购买服务使用现在政府采购的规则、流程、要求和现行的机构人员,短期可以,长期的话,两者一定会有冲突。”

与PPP的交叉

记者在寻找政府购买服务的地方实践时发现,虽然如今关于践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倡导已经一片火热,地方应对的态度也异常积极,但是对于这个在我国已经不算什么新鲜事物的政府购买服务,很多地方仍然处于探索阶段。

东部地区某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当地在几年前尝试着将教育领域的一项校舍工程委托给当地的社会力量,政府部门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支付。对于当地的做法,这位工作人员感到疑惑:“这到底算是政府购买服务,还是现在大家都提的很热的PPP,其实我们也说不太清楚。”

这或许是现在的普遍性疑问。有业内研究人士做出解释,从思路上看,我国当前推行的公共服务购买同西方的PPP模式是一致的,它们都强调将资源和事物交给更为擅长的主体进行配置和解决。PPP更聚焦于政府和非政府部门如何进行协同,包括合同设计、付款方式、收益分配模式等,其直接目标是实现经济效益目标和保证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其实政府购买服务也是如此,同时它的聚焦点还在于全过程,包括需求的收集、分类、筛选以及采购主体的确定、项目落实绩效的评估等。二者从思路上和技术上确实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但是由于目标和出发点不同,在政策落实上也有诸多各自的特点。

冯俏彬表示,政府购买服务与PPP的关系在实践中也有很多讨论,如同时下同样讨论得很火热的混合所有制。虽然很多人说“其实我们早就混了”,但这不是问题的实质,“混了多久”和“混了多少”是两个问题。政府购买服务和PPP现在遇到的问题是一样的,都是程度的问题,而它的核心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购买中的不清晰

政府购买服务因为其复杂性,在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某省财政厅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政府购买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购买服务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有待提高;社会组织力量自身建设和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并非新增一项财政资金,部门参与积极性不高;购买服务项目大多由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承担,若完全推向市场,往往容易造成事业单位“养懒人”现象。

对此,安徽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购买服务中,哪些可以买、哪些不能买,取决于政府和市场、社会边界的尺度;取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间事权划分基础;取决于政府活动的范围。各地要按照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降低服务成本,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和资金效益的原则,稳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要防止没有清晰界定政府职能,为了购买服务而购买;防止单纯为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将本属于政府职能范围且政府应该并能够做好的公共服务交给社会力量;防止将本不属于政府职能的事情,因为有相关的社会力量在提供该项服务就向其购买。

另外,某市财政局一位领导直言,“财政愿意支持做政府购买服务这件事情,但是现在的问题是要购买服务的部门提不出明确的需求。比如说养老服务,质量、标准等事项要相对明确才能形成合同,就像我们买电脑,它的配置都很清楚,但是恰恰在服务上,这些是说不清楚的。”对于这个问题,冯俏彬认为,这也是政府购买服务不能被简单纳入到政府采购中最大的原因。

问题之解

“未来涉及到的主体更多,技术的标准也非常的复杂和个体化,而且这当中还涉及到更多利益纠葛,所以从发展方向上来看,政府采购要向公共采购转化。除了现在政府采购的框架继续存在之外,在公共采购领域要形成立法框架和操作指南,将所有的公共部门都包括在内,而只要是使用公共资金的采购,都必须符合相应的立法规范。这意味着,公共采购会超越财政部门,这是我的一个核心看法和主张,就是财政部门在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践中可以起到先行者和推动者的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财政部门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办法像以前的政府采购那样把它全部操作下来。”冯俏彬表示。

那么财政部门在其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呢?冯俏彬说:“作为资金的牵头部门,首先,财政部门可以对没有按照规范做的行为问责。另外一个作用我将其称为‘非强制性的最佳实践操作指南’,由财政部门提供指南,告诉各部门合适的做法,但这不是强制性的,各部门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去灵活运用,但是上层还有法律规范管着,就是形成这样一个体系。”

4.钢材购买合同范本 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供方为需方提供建筑用各种规格的涟钢、萍钢钢材总量约6000吨,供货的规格、数量以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二、价格及结算方式:

1、送货价格为:螺纹钢按提货当日长沙市场同规格行情价每吨下浮50元;线材按长沙市场同规格行情价确定。

2、供方根据需方实际要求,供方同意垫资1000吨钢材,垫资时间一年。垫资达到1000吨以后每笔现款交易。对于垫资钢材款需方按2分息支付供方利息,利息每两个月支付一次。

三、质量标准:

供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建筑用钢材。

四、供货和签收

1、需方提前三天向供方提供钢材需求清单,供方接到需方通知三天内组织货需方指定(身份证号码:,电话:)为需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供方所有到场钢材交接工作。

2、供方材料到达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需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钢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核对。需方货物接收人核对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电话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3、所供钢材需方核对无误后,需方接货人应当即在供方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送货回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五、验收方法:

1、供方随货提供相应厂家质量证明书和出厂合格证。

2、钢筋表观质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钢材到工地先送检,检测合格后再使用。未送检就使用或送检不合格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如果钢材送检不合格,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退换钢材所产生的费用。

六、其它事项:

1、钢材款供方提供发票。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拒绝接货,则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该批次钢材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

2、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时,供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在已发货的条件下,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须事先征得供方的同意,未对供方造成影响的前提下,供方应满足需方需求。

3、变更接货人,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方,交货前需方应将新的接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需方授权书交于供方。

4、供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时,需方可以另行采购,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只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条款:双方提供的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长期处在畅通状态。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

供货方:{盖章}需货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钢材购买合同范本2

钢材购销合同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西藏盛英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1、甲方向乙方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在乙方保证供应的前

提下,合同签订后甲方所需材料均应向乙方采购,如在合同供应期间甲方在无特殊情况下超过一个月未从乙方提货或私自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视为甲方违约, 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执行。

2、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11月30日止。

3、甲方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需要采购的钢材书面计划清单供乙方参考,月计划清单列明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以备乙方提前配备货源,如甲方有特殊品种计划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仓库提货,提货时清点、验收货物,并在提货单上签收。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螺纹钢理计交货。盘螺、线材磅计交货,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五、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分为现款和赊销两种提货方式。

(1)、现款:先款后货,乙方支付相应货款后,甲方交付相应货物。

(2)、赊销:先货后款,在赊销方式下,乙方给予甲方最大欠款提货额度为200吨,即允许甲方欠款提货量在200吨以内,(以乙方出库单重量为准,含螺纹钢、盘螺、线材等),超过最大欠款提货额度200吨时甲方以先款后货方式提货。甲方200吨以内的提货货款从提货之日起以实际天数*月利率2%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2、乙方出具提货单后,货物货权转移给甲方,否则为乙方所有。

六、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没有质量保证书原件的,乙方提供质保书抄件。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螺纹钢按实际数量理计为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

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私自从外面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0万元。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 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西藏盛英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拉萨市和平北路以北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拉萨开发区支行 帐号: 帐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 年 月 日

钢材购买合同范本3

(合同编号:)

年 月 日

钢材采购合同范本

方(需方): 中国建筑第X工程局

乙方(供方):合同编号:

鉴于甲方施工生产的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项目的钢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2.1.交货时间:具体进场时间由甲方根据计划要求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时供货。

2.2.交货地点及方式:按甲方计划送货至甲方项目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集中加工地点。

2.3.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转移至需方。三、运输费用承担:

3.1.乙方负责汽车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车。

3.2.材料的装卸、运输、过磅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按 元/吨(一般为30-40元,因不同项目情况有变化),与货款一并结算。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品牌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4.1.按国家标准执行:线材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T701-1997,螺纹钢材质符合国家标准GB1499-1998。

4.2.乙方供货时随车必须提供乙方加盖公章的质量证明文件四份。

4.3.乙方必须保证所供钢材为合格产品。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六、钢材计量方法(在招标时明确,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6.1.盘圆、φ14以下螺纹钢按过磅计重,过磅单上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φ14及以上螺纹钢按点支计重,最终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6.2.盘圆按过磅计重,螺纹钢点支,最终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6.3.盘圆、螺纹钢均按过磅计重,最终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指定委派(甲方验收人员的更改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1名现场施工员和1名领导班子共同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开具收货单给乙方;同时对钢材质量文件进行签收。

螺纹钢9M或12M定尺交货(按甲方计划要求)。

甲方验收后对乙方钢材质量有异议时,可随时对所供钢材进行抽样送检,若发生质量问题除由乙方负责组织无条件退货外,乙方应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甲方提出异议的期限为抽样送检后,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10天内。

八、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一般为按月结算,根据项目情况亦可采用节点结算方式):

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为一个结算期,供需双方月底办理结算,乙方向甲方提供当批次全额有效税务发票,甲方在次月15日前支付本结算期货款的%。余款在甲方通知乙方完成供货后个月内分次付清。

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不接收供货方的委托付款。乙方必须出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9.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钢材进场,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2.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货款,若甲方资金暂时不能到位,双方可协商延期支付,如延期超过天,延期支付的资金,由甲方按贷款利率和延期时间向乙方支付利息。

9.3.乙方应在甲方送货计划指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每延迟一天乙方按货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0.1.乙方对运货物的车辆严格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的禁止使用,货运车辆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车辆,造成市内管理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2.甲方负责对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废气、噪音、扬尘、辐射等制订相应措施、确保进场作业人员符合劳动法规要求的作业环境。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1.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12.1 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2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材料为合格产品,如验收不符合计划或合同要求或经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12.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 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2.4如需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合同附件。

12.5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 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章)乙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邮编:邮编: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日

钢材购买合同范本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总量185吨左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钢材数量与质量

第二条 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922350元大写:玖拾贰万贰仟叁佰伍拾圆整

第三条 钢材质量及验收方式

甲方所供钢材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使用钢材必须先检测后使用,乙方未检测就使用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乙方对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对该质量异议,以四川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的数据为最终结果。超出七个工作日的,视为乙方对甲方所供的钢材质量无异议。甲方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则该不合格的钢材,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包换﹑包退,换货过程中所产生往返运输﹑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待所有货物货到之后五日内,一次性结清费用。第五条 提货地点及计量方式

1、提货地点:甲方货场。乙方将每批次建筑钢材供货计划提前7天通知甲方,以供甲方提前为乙方备足货源,满足乙方建设需要。

2、计量方式:过磅计量。过磅误差在±3‰内。乙方可自行复磅,或到第三方复磅。以乙方指定提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为准,该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乙方书面通知的供货计划时间内完成每批次供货。

2、甲方延期供货或甲方未按期足额供货的,均视为延期供货,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伍佰元/天的违约金,但每日发货量不得超出50吨。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所欠甲方钢材款的数量向甲方支付10元/吨/天的违约金,若一个月后仍未按合同要求付款的,本合同终止,且乙方必须结清剩余货款,并赔偿给甲方合同总货款的3%的损失费。

2、合同期间乙方在款未付清之前不得在第三方购货,一经发现,合同随即终止,并视为违约,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总货款的3%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在按合同约定未付清所欠甲方货款时,不得要求甲方再次垫资发货。

2、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说明等。

第九条 廉政合作

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

机构证明后,经甲方确认,允许按(1、4)项执行:

(1)延期履行;(2)部分履行;(3)不履行合同;(4)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发生任何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

代表人:

电话:

5.购买车辆合同范本 篇五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买车辆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购买车辆合同范本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甲方购买乙方车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车辆的基本特征:

车号:渝C.Kxxx

产地:

发动机号: 颜色:红色 型号: 底盘号码:

第二条:车辆交易价格:人民币柒拾柒万肆仟捌佰元整(774800.00元)。备注:此价格包含所有一切费用,除过户费用外。

第三条:付款方式:现金

第四条:车辆从交易之日起,以前该车所发生的费用,交通违规记录、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并保证该车车辆买卖前无各项经济往来(如担保、抵押等)及重大交通事故所造成的遗留问题。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立即交付随车工具及相关手续,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六条:乙方在xx年 月25日前,办理车辆转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并且甲方负有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交付给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八条:甲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车辆所有设施、设备,手续完整。

第九条: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违约方负责相关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 乙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买车辆合同范本2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预购车辆架号: 预计装饰金额: ¥ 预计验牌金额: ¥ 预计保险金额: ¥ 预计其他金额: ¥预计车辆合计总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实收定金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特别提示:

1.如乙方购买车辆在未办理正规车辆号牌前,不得私自上路行驶。

2.如乙方名下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报废车辆,将无法办理新车上牌手续。

3.如乙方在验车前私自对所购买车辆进行精品装饰,违反验车厂对车辆的规定,将无法办理新车上牌手续。上述三项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合同具体条款:

1.此合同作为乙方向甲方定车的凭证,盖本公司销售部印章方可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一份销售部留存、一份财务留存)乙方一份(客户留存),乙方保留新车订购合同,乙方在按本合同付款提车时必需退还新车订购合同,将定金作为已付车款,如客户留存丢失,将视为自动放弃所购车辆的定购权利及因定购此车辆的定金。定金全部全额将不予返还。出现损失由乙方承担。

3.此合同中出现的金额,属于预计金额,在合同解除时不影响退还定金金额,如果出现退定金的事宜,只返还(实收定金金额)项目中 所产生的金额。

4.乙方是所购车辆最终用户,不得将所定车辆转手出售给任何第三方获得商业利益,或用于有损于甲方品牌形象的活动。

5.甲方向乙方所定车辆交付时按定车合同约定的先后顺序向乙方供车。

6.乙方在购车前应事先获得相关法规所需的购车资格,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付款购车时需按此定车合同中所登记的乙方资料开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供车,并拒绝退还定金。

8.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甲方未能于合同规定交车时间内交车时,由甲方退还所收定金,但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赔偿。

9.乙方定购车辆于预计交车时间交车,乙方应于甲方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办理提车手续。如经甲方通知乙方后不办理交款提车手续,超过定车期限7日,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车,并扣除乙方定金作为违约金。

10.乙方定购车辆到货后无质量问题而乙方拒绝付款提车,或乙方要求取消所定车辆,甲方将扣除乙方定金作为违约金。

11.甲方所提供车辆应为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合格产品,并符合出厂标准。如乙方发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核验车辆属实,(车辆未离开甲方店面的则为乙方更换产品);(若车辆已交付并已驶离店面则按东风悦达起亚索赔政策进行索赔)如乙方提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但甲方无法直接目测出或无法检验指标、参数等具体数值进行衡量核实,乙方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则不视为质量问题,乙方应履行合同义务按期提车。

12.新车定购合同中所有内容不允许任何方式的修改,其中(预计车辆合计总金额)项目为注明的各个项目的预计金额,并非实际收取。(实收定金金额)项目为所交定金的准确金额,其余项目乙方可补加服务项目,另补齐差额。

13.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又要求更换本品牌车型及颜色,甲方同意更换的,甲方将扣除本合同定金金额的50%作为乙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更换的,乙方不许依照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

14.如乙方在提车时不能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履行提车手续,(减少服务项目),甲方将扣除本合同定金金额的50%作为乙方支付的 违约金。

15.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合同自乙方现金交付定金之日或者汇款、转帐定金到达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6.设备委托购买合同范本 篇六

委托购买也叫授权议付,由进口商委托进口方银行购买出口商开出的汇票。出口商能及时向进口方银行售出汇票,不必动用银行中的信贷额度,而由进口方银行承担融资责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设备委托购买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设备委托购买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优质高速完成 工程的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开的原则,甲方与具有良好信誉和雄厚资金实力的乙方合作,委托乙方进行 工程施工所需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并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以下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设备:

第二条 委托方式

1、乙方以自身的名义按照甲方承诺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材料/设备购买合同。但是,乙方应当指令供货方开具以甲方为付款人(购货人)的发票并将发票原件及材料/设备购买合同的复印件交给甲方。

2、乙方无偿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根据预计的材料/设备数量和双方商定的材料/设备单价,预计合同金额为_____万元。(见附件)此金额是估算或设计数量的预计金额,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按最终双方签认实际消耗的材料/设备数量乘以材料/设备单价确定。

2、工程季度/月计量:

甲方每季度/月 日前对乙方当季/月完成当季采购并经监理、质检员检查及实验检验合格,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材料进行签认,乙方应负责提供购买材料/设备相关资料。

甲方核定乙方当季/月购买的材料/设备量后,按双方商定的单价计算乙方当季/月完成的材料/设备款,扣除质量保证金等一切应扣费用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该结算单作为当/月进行支付的依据和完工结算的凭证。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当期计量工程款后,甲方财务人员验证本书面协议后,将实际应付的款项在 日后支付给乙方。

3、工程完工结算:

在本协议工程全部完工,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计量后,甲方将对本协议工程与乙方进行完工结算。

根据每季/月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季/月结算单,进行工程完工结算,完工结算单中质量保证金按工程完工结算金额的5%扣留,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该结算单为工程完工支付的依据。

4、余款支付:

剩余5%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或乙方完全履行了质保义务的,质保期满后_____日内付清余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 材料/设备质量

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工程业主的有关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证书(如材质报告、出厂合格证等),按甲方、业主和监理要求进行检验并经甲方报监理、业主批准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上。

2、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即使是经过验收并计量后),因任何方式(包括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组织的各类检查)发现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乙方必须负责承担返工费及由此产生的罚款和损失。

4、如果因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段在各级单位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中,不能获奖或受到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若业主、监理或甲方质检工程师发现乙方供应材料/设备质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且责任由乙方承担时,则乙方负责无偿清退缺陷材料/设备出场,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缺陷责任及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负责每季度/月按时办理乙方的材料/设备计量和结算;按照本协议规定对乙方进行支付。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及时向供货方支付甲方所需材料/设备货款;

2、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前,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并提供样品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确认,否则不得使用。

3、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按国家规定,需复试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配合监理单位进行取样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凡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构件、设备等,须有质量合格证或检验证明,否则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的工程,乙方亦须负责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构件、设备等进场复试的义务和费用。

5、乙方承诺及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导致发生甲方直接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款项的结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含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如供货方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的,应当及时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7、乙方负责承担所有材料/设备设备的卸车费、工地现场材料/设备设备二次搬运费、垂直运输费。

8、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所有文件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乙方必须遵守。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时止。

第七条 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副本四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购买的具体过程:

签字)签字)((委托购买的具体过程如下:进口商同出口商在签定购买合同中,规定进口商以委托购买方式用一定日期(如30天,90天等)的汇票付款。于是,进口商向当地银行小清委托购买证,规定购买数量、有效日期、运送单证及其他条件。银行核准申请时,要求进口商签署担保书,表明进口商有义务承兑和支付汇票,保证以商品所有权的单据为抵押担保。之后,进口方银行向在出口地的分行,往来银行、代理行发出信函或电话,指示代理行购买出口商开出的合符合同条件的汇票。出口地的代理行把委托购买通知寄给出口商,开列购买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的条件。出口商将货物送交运输公司之后,把汇票连同所要求的单证交给代理行,支取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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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中长期规划》要求, 北京市率先启动推广使用高效电机和节能变压器示范项目工程。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 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12月对应用面广、潜力大、见效快的关键设备和产品 (电机、配电变压器) 进行更新改造, 鼓励使用高效、超高效电机和节能变压器 (如非晶合金配电变压器等) , 并给予资金补贴。

2009年10月, 示范项目正式启动, 北京市拟更换淘汰电机、变压器设备单位网上申报系统开通;北京市还专门召开推进工作会, 为166家重点用能单位代表解读项目补贴政策、项目流程及网上申报系统程序;经过对节能变压器、高效电机企业进行招标和评审, 确定中兆培基 (北京) 电气有限公司、北京毕捷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中标一期示范项目, 将为1 8家重点用能单位提供节能变压器和高效电机。

8.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研究 篇八

摘 要: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有利于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管理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促进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有利于满足社会公共多元化和异质性的体育锻炼需求。以上海市体育局购买市民体育大联赛承办单位服务为个案,分析个案的模式、特征以及意义,总结个案的基本经验,以期对二三线城市开展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提供借鉴。

关键词:公共体育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群众体育赛事;上海

中图分类号:G80-0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076(2015)05-0004-05

Abstract:Government purchase of public service of sport is helpful for government and sport administration to transform management mode,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organizations of social sports and meeting the diversity and heterogeneity needs of people for sport activities.By taking Shanghai Sports Bureau purchasing service from social organizations for Shanghai mass sport events as a case,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urchase patterns,characteristics and significance and summed up the basic experience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second- and third-tier cities to carry out government purchasing public sports services.

Key words: public service of sport;government purchase of public service of sport;mass sport events;Shanghai

1 问题的提出

政府购买服务起源于西方国家福利制度改革,反映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中角色和地位的变化。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在近半个世纪的实践中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我国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才有部分发达省市开始试点这种模式[1],但近年来在政府深化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推动下,这种模式在国内二三线城市逐步得到推广。特别是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组织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出台,要求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要更多地利用社会力量,加大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到2020年全国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2]。在这一政策的引导下,各级地方政府开始积极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由于实践时间较晚,发展历程较短,大部分二三线城市缺乏购买服务实操经验,在实践中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

上海市作为最早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城市之一,经过十余载的探索,购买服务的范围从刚开始的养老服务逐步拓展到慈善教育、就业扶助、司法矫正和问题青少年教育等诸多领域,并且也延伸到公共体育服务领域。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相当多的宝贵经验,对正在实践和将要试点的其他二三线城市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以上海市体育局购买市民体育大联赛承办单位服务为个案,总结上海市在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方面的优秀经验,以期对全国二三线城市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提供经验和指导。

2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理论阐释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是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向公共体育服务领域的成功延伸,两者有机结合源于这种模式的活力和优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提出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理论思考:

第一,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思考。西方政治经济学自由主义学派认为,市场是最优的资源配置方式,市场自身调节功能够实现对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诚然,在资源配置效率方面市场呈现出无可比拟的优势,但是市场解决不了社会公平问题。履行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从政府的立场来看,除了要考虑资源配置的效率还要关注资源配置的公平问题,仅凭市场机制难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因此,在市场出现资源配置失灵时,就需要政府站出来进行干预。然而政府在克服市场失灵过程中有时候发挥不了预期的调节作用。原因可能在于,首先政府克服市场失灵的首要前提政府是“道德人”[3],政府是大公无私的,但事实上政府存在自身利益诉求,有与民争利的风险。其次,政府一方面不能准确洞悉公众的真实需求,存在供给与需求契合度风险,另一方面政府作为单一供给主体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个性化、异质性需求。最后,缺乏竞争和成本控制手段也都会造成政府失灵。因此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既不能放手市场去办也不能让政府一家去独揽。考虑到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风险的存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给出了答案,其认为政府可以转变单一供给主体的思路,引入市场和社会共同提供,通过丰富供给主体,充分利用市场和社会的优势,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合作联动机制,克服各自缺陷,放大各自优势,在供给服务过程中便可以形成合力和提高效率。

第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思考。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但政府作为生产主体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存在较多的弊端,最为明显的问题就是政府作为单一生产主体,公共服务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将供给主体和生产主体相分离无疑是一个较好的治理举措。从经济学角度出发,是否应该将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生产主体相分离,原则上取决于成本收益分析。引入市场手段和社会力量生产公共服务,发挥竞争机制诚然能够提高公共服务生产的经济效益,然而完全依赖市场和社会力量生产公共服务又会产生资源配置不公平问题,但是政府通过向市场和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既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生产的经济效益,又能够保障公共服务配置的均等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优化结合无疑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要诉求之一。

第三,社会福利多元化的思考。自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出现福利国家危机,西方发达国家都在收缩福利规模,大多数国家没有能力完全承担社会福利,各国政府都在寻求多方提供社会福利。福利多元主义认为,国家作为社会福利供给的重要主体,但绝不是对福利的垄断。社会总福利应该由公共部门、非盈利性组织、盈利性组织、家庭、社区共同提供,让政府独自承担社会福利是完全错误的做法。政府应该成为福利服务标准和规范的制定者、社会福利的购买者以及对其他从事提供社会福利服务的监督者,非盈利性组织和盈利性组织应该成为社会福利的主要生产者,家庭和社区应该成为社会福利配置过程中的协调者。只有各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做到不错位、不缺位,才能实现社会福利有效生产和优化配置。

为了全面提升上海市市民身体素质和幸福感指数,上海市体育局从2013年起每年举办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截至2015年8月,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已经成功举办了两届,第三届联赛也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当中。同时,上海市体育局为了提升全市社会体育组织适应市场竞争及规范化运作的能力,以市民体育大联赛为平台,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引入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模式,把市民体育大联赛的承办服务转交给社会体育组织,以此培育和扶持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

在2014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承办过程中,上海市体育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向全市社会体育组织购买市民体育大联赛承办单位服务,参与投标的36家社会体育组织,有30家社会体育组织中标,并与上海市体育局签订了购买服务合同[4]。在2015年市民体育大联赛承办过程中,全市87家社会体育组织,其中55家社会体育组织参与投标,最终51家单位中标[5]。

在整个购买过程中,上海市体育局作为市民体育大联赛的购买方,中标社会体育组织作为承办单位的供给方,购买内容为市民体育大联赛承办运作管理。招标采取第三方委托代理的模式,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市体育局招标委托代理方,招标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两种方式。为了确保整个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透明,上海市体育局不仅在相关网站公示了应标和中标的单位,而且允许媒体全程介入到招投标工作中,不仅邀请媒体代表参与评标,而且向各大媒体开放招投标现场。

4 个案审视

4.1 个案的模式与特征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研究,当前较为主流的观点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王名提出的依赖关系非竞争性购买模式、独立关系非竞争性购买模式和独立关系竞争性购买模式[6],另一种是韩俊魁提出的竞争性购买和非竞争性购买模式[7]。尽管在划分形式上两位学者对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但实际上他们对划分所依据的标准是趋于一致的,从划分标准来看,他们的焦点都聚集在社会组织与政府两者之间的独立性程度以及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竞争性程度两个方面。

因此,可以从购买服务“买卖双方”独立性程度和“卖方”间的竞争性程度两个维度去考察上海市体育局购买市民体育大联赛承办单位服务的模式。在个案中,从“买卖双方”独立性程度来看,作为买方的上海市体育局与卖方的社会体育组织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关系,上海市体育局是政府部门,体育协会和体育俱乐部是社团性质的民间社会体育组织,双方是不同的法人代表,“买方”和“卖方”是建立在不同主体契约关系基础上达成的购买协议。从“卖方”间的竞争性程度来看,上海市体育局采取“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两种招投标方式来选择购买服务的承接方,也就是一部分项目供给主体具有竞争性,另一部分项目供给主体具有非竞争性。所以,基于“买卖双方”相互独立程度和“卖方”间的竞争性程度可以将上海市体育局购买市民体育大联赛承办单位服务的购买模式界定为独立关系竞争性购买和独立关系非竞争性购买的混合模式。

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设计层面来看,上海市体育局购买市民体育大联赛承办单位服务具有鲜明的规范性特点:

第一,竞争性购买和非竞争性购买。西方学者认为存在供给主体竞争市场是购买服务三大基本条件之一[8]。我国也有学者提出类似的观点,认为政府购买服务首要前提就是市场存在大量的服务供给主体[9]。国内外学者一致认同竞争市场在政府购买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因为良性竞争机制可以降低服务生产成本,确保和提高服务质量。在上海市体育局购买市民体育大联赛承办单位过程中,既存在竞争性购买也存在非竞争性购买。上海市体育局考虑到各项目供给主体竞争环境的实情,对多数具有供给主体竞争市场的项目,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众多竞标社会体育组织筛选出最佳的承办单位,对于缺乏供给主体竞争市场的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指定具有承接能力的社会体育组织作为承办单位。

第二,体制外购买。体制外购买是指购买服务建立在不同主体契约关系上。在个案中,上海市体育局在2014年和2015年与多家中标社会体育组织签订了购买服务协议,中标的体会社团和体育协会都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社会体育组织,社会体育组织和上海市体育局是相互独立的关系。体制内购买是指政府出于单位编制有限,通过出资建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招聘社会工作人员来承担公共服务事务,如上海市杨浦区延吉街道政府购买社区体育赛事服务就属于体制内购买这种情况[10]。

第三,购买过程公开透明。上海市体育局购买市民体育大联赛承办单位服务从发布招投标信息到最终确定承办单位,整个过程具有公开透明性。首先,在相关网站发布招投标的信息,组建包括政府、媒体等多方评标机构。其次,在网站公示应标单位让群众参与监督和审查,并且在竞标过程中邀请媒体全程报道,最后,对中标单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第四,第三方代理招投标。购买市民大联赛承办单位服务过程中,为了避嫌,做到公正和权威,上海市体育局没有亲力亲为招投标工作,而是采取第三方代理招投标的方式,委托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市体育局招标代理方。

4.2 个案的意义

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模式中,政府、社会体育组织和社会公众是三个最为重要的核心要素,在理论设计上,这种模式对三个核心要素的作用体现在“一石三鸟”方面。因此,本文从三个核心要素方面考察个案的意义。

4.2.1 政府层面

第一,有利于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管理方式的转变。一直以来,我国体育管理体制偏向于政府主导型,“官办”体育色彩较浓,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在体育发展过程中扮演着“家长”的角色,包办了体育发展的方方面面。诚然,这种体制的优越性给我国体育发展带来的巨大成功,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以及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成功申办,但我们也不能忽略这种体制的不足,一方面使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容易陷入微观管理事务当中,另一方面抑制了社会办体育的空间。而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这种模式有利于弥补政府主导型体育管理体制的短板,能够实现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的管办分离,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治理的格局。在个案中,上海市体育局一方面把“办”的职能分离给社会体育组织,将市民体育大联赛的直接承办过程转交给体育协会和体育社团等社会体育组织机构,另一方面把“管”的职能延伸到协同治理,充分发挥政府的决策、购买、监督和评价职能,积极调动社会体育组织的专业化承办能力。因此,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可以有效实现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的管理由微观管理到宏观治理的转变。

第二,有利于降低政府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益。传统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是政府作为直接生产者向社会大众提供,但是这种模式存在两个弊端。首先表现在供给成本方面,大部分公共体育服务的生产过程具有专业化,需要在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的配合下才能顺利产出,但实情是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的生产过程中不占据专业优势,倘若政府要直接生产公共体育服务就需要投入足够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提高生产专业化程度,但同时这也让政府生产公共体育服务的成本高出于市场的平均水平。其次表现在服务效益方面,政府直接生产服务实则是政府对公共体育服务生产的直接垄断,竞争机制的缺失,容易造成政府机械的重复生产一种公共体育服务,满足不了公众多样性和异质化的需求,而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模式中,通过将公共体育服务的生产工作转交给具有专业化优势的社会体育组织,就可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较高的效率和效益。

4.2.2 社会体育组织层面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组织采取“分级登记,两头管理”的登记制度,即凡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体育组织)需要有相关的主管机构。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政府监管,但是也存在一些弊端。一方面社会组织受到民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导致自我独立发展能力较差。另一方面登记注册需要有相关的主管机构导致大多数社会组织寻找行政庇护,对政府依附性较强,致使职能和定位不清晰,使得社会组织发展缓慢,活力较低[11]。但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采取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这种方式能够有效提高社会体育组织的活力,改善政府与社会体育组织之间的关系,为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提供动力[11]。就个案具体而言,实施购买服务这种机制至少在两个方面有助于提升社会体育组织的活力,首先表现在拓宽筹资渠道和增加收入方面,社会体育组织在完成承办市民体育大联赛工作后,上海市体育局需要按照合同规定向社会体育组织支付承办服务费用,这便可以增加社会体育组织的收入,保障这些社会体育组织的良性发展。其次体现在专业化承接服务能力提升方面,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实则是一种契约式购买,社会体育组织需要按照合同内容按质按量完成承办工作,如果上海市体育局认定承办单位承办工作服务不合格就会终止购买合作,不予以资金回报,这就迫使社会体育组织主动改善管理,提高专业技能,进而提升各自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总体而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可以改变以往社会体育组织“等靠要”的发展模式,提高自身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

4.2.3 社会公众层面

社会公众作为公共体育服务的受益者,不论是传统模式下的政府直接供给方式又或是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模式下的多元供给模式,对于社会公众而言,他们关注的焦点是由“旧模式”到“新模式”的转变是否迎合了他们在体育锻炼方面的诉求。当前,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社会公众对公共体育服务业的需求一方面体现在规模化层面,另一方面体现在异质性层面。而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模式使大量且多样的社会体育组织参与到公共体育服务生产与供给中,一方面解决了政府直接供给在数量方面的不足,另一方面弥补了政府供给内容单一的短板。在上海市体育局购买市民体育大联赛承办服务过程中,上海市市民毋庸置疑是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改革红利的最大受益者。通过竞争性购买模式,上海市体育局挑选出服务最佳、专业性最强的社会体育组织来承办市民体育大联赛,从而整体上提升了市民体育大联赛的含金量,市民通过参与市民体育大联赛获得最佳的公共体育活动服务。

4.3 个案的基本经验

4.3.1 结合实际采取竞争性和非竞争性两种购买机制

在个案中上海市体育局采取竞争性购买和非竞争性购买两种机制向多家社会体育组织购买市民体育大联赛承办主体服务,采取竞争性购买方式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是大部分项目存在承办竞争市场,另一方面通过引入竞争性购买机制可以挑选到“价廉物美”的承办主体,“价廉物美”顾名思义就是较低的承办成本和较高的承办服务质量。由于承办竞争市场的存在,上海市体育局就有可能在众多的竞争供给主体中通过比较挑选出承办成本低且服务质量好的承办方:而采取非竞争性购买方式主要鉴于少数项目缺乏承办竞争市场,上海市体育局承办这部分赛事又不占有专业优势,直接承办势必需要支出较高的成本来弥补自身的专业短板,但是让具有专业优势的社会体育组织去承办这部分赛事便可以降低承办成本。因此,从承办成本来看,对于缺乏承办竞争市场的项目采取表面看似是折中办法的非竞争性购买方式,也不失为一种较佳的选择。

4.3.2 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

为了确保招投标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公平公正,在购买服务中,上海市体育局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招投标工作。现行招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公开招标,另一种是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单位通过公共媒体向不特定的组织或法人发布招标项目信息内容,并在符合要求的多数投标人中选择出最佳的一个。而邀请招标是招标人根据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首先挑选一定数量的组织(不低于3家),然后邀请他们参与投标[12]。这两种招标方式主要区别在于:第一,发布信息方式不同。前者采用公告的形式,而后者采取的是投标邀请书。第二,投标人选择范围不同。前者采取公告的形式,面向的投标人是市场上所有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组织,并且不清楚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后者招标对象是“知根知底”的组织,并且事先已经知道投标人的数量。第三,竞争范围不同。前者面向的是符合条件的所有组织,但凡符合要求的组织都可以参加投标,因此竞争范围较大;而后者因为投标人数量有限,因此竞争范围也较小。第四,透明程度不同。在公开招标中所有活动都要按照既定并为大家熟知的程序和标准对外公开,因此公开透明程度较高;而邀请招标透明程度相对较低,易产生作弊行为。通过以上对两种招标方式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公开招标具有两个方面的优势:一是公开招标可选择的投标人数量较多,可以通过竞争机制甄选出最佳的投标人;二是公开招标的透明程度较高,降低作弊风险。因此,在个案中上海市体育局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向全市所有具有资质的社会体育组织购买市民体育大联赛承办服务有利于在最大限度内选择承办方,一方面兼顾了公平公正,另一方面也确保了效率。

4.3.3 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

第三方监督机制是区别于政府部门自身监督的外部监督形式,是监督主体多元化的体现,一方面可以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另一方面也是一种外部制衡机制,可以有效弥补政府内部监督的缺陷。在上海市体育局购买市民体育大联赛承办服务过程中,上海市体育局就充分利用第三方的独立主体的特点,积极引入了第三方监督机制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在整个购买服务过程中,第三方监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招投标方面采取第三方委托代理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委托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市体育局招标代理方开展和监督招投标工作。第二,全程邀请媒体代表介入监督。全程介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邀请媒体代表参与评标工作,其次整个评标过程对所有媒体开放,再次将评标结果在媒体上公布。

5 结语

与传统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相比较而言,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在理论设计上,一方面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实现政府对体育微观管理到宏观治理的转变,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增强社会体育组织的活力,再一方面有利于满足社会公共多元化和异质性的体育服务需求。但从这种新型模式在各地方的具体实践来看,政府购买体育服务实操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领域有待深入,购买程序有待规范,社会体育组织承接服务能力有待加强。因此,二三线城市在准备开展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前,有必要向已取得成效的一线城市借鉴经验,如上海和广州。“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积极学习他人的成功经验,可以避免走弯路,走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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