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待岗管理的规定

2024-06-11

关于销售待岗管理的规定(10篇)

1.关于销售待岗管理的规定 篇一

一、待岗职工教育管理的重要性

从实际情况出发是待岗职工教育管理的出发点之一。提高职工的思想文化素养和科学文卫知识, 对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有着突出的贡献。待岗职工教育作为教育体系的一个分支, 其工作性质和任务也有所区别。如何加强待岗职工自主自愿参与教育管理的培训是企业教育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这对提高企业的人文关怀和企业形象有着不容小视的力量。

职工教育不仅要结合眼下的利益, 还要结合未来的发展趋势, 总结当前的经验, 在实践的基础上提升, 借鉴其他国家的成果, 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和工作方法。开展待岗职工教育要从多角度、多方面认识问题的存在。职工教育是一门相对的边缘学科, 需要职工教育专家对我们进行指导。在理论的基础上, 依靠企业的力量, 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二、待岗职工的心理分析

如何将“挫折感”转化为适应是每一个待岗人员都要经历的过程。在家庭和社会的压力下, 能否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 用积极的方式去面对待岗的现状, 成为企业待岗员工的心理特征之一。待岗对人的考验包括心理承受力和意志上的磨练。除此之外, 如何在困境中实现自我的人生定位, 也将成为待岗人员心里一道难以解决的问题。正是因为这些情况的存在, 我们的待岗职工教育才显得格外有意义。

三、待岗职工教育面临的问题

面对现实条件, 很多企业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待岗职工的教育问题, 将其搁置成为很多企业最终的选择。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 企业领导的重视度很低, 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 往往会选择有利于企业利益和发展的一方。待岗职工教育作为职工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 没有得到企业更多的关注, 常常被忽略。忽视教育, 重视生产力和经济利益是企业存在的通病。

其次, 追求数量却忽视质量。企业干部在谈自身成绩的时候, 往往只讲到人数, 而忽略了最终的结果, 是否符合建立待岗职工教育培训的初衷。在职工用自己的时间来企业学习的时候, 发现更多的是纸上谈兵, 起不到任何的实际作用, 这将对职工参与教育的积极性有所打击

随后需要我们着眼于从培训的部门, 如果协调的力度不够, 各部门的配合不融洽, 将会造成了部门和员工, 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多重矛盾。因此, 培训前期的工作准备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不能及时地进行沟通, 细致的安排培训内容和时间, 这对于通知的传达具有滞后性的不利后果。

除此之外, 经费问题得不到解决。待岗职工的培训需要外聘专门的教师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对心理和技能的培训也都需要专业培训师的辅助。由于经费问题紧张, 计划始终跟不上变化的发展, 这便是教育管理的一大现实问题。

最后, 由于职工年龄、水平参差不齐, 教学内容难以统一。由于实际情况不同, 职工对培训内容的要求也有所差异。同时, 员工的理解能力, 对技能的掌握程度都很难协调统一。这对待岗职工的教育问题有着区别对待的要求。

四、待岗职工教育的工作准备

1. 深入调查

做好待岗职工的教育管理需要了解职工的基本情况。笔者认为可以通过问卷调查, 谈话等方式, 深入的了解待岗职工的情绪变动和实际需求。在查明待岗原因, 生活状况, 未来规划的情况下,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教育管理的方案。

2. 规范化运作

只有认识到待岗职工的切身利益, 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 才能得到他们的信赖。因此, 我们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 制定标准, 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第二, 程序的合理设定, 具备科学性和可行性。第三, 建立档案制度, 以便日后工作的开展。

3. 切实的做到“五到位”

由于上述各种原因的阻碍, 待岗职工教育工作的开展难上加难。因此, 为了落实好该工作, 应该做好“五到位”, 即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职能的到位。要明确企业做好科学教育的目的, 认识职能培训的作用, 需要机构和人员之间加强协调配合, 从而有效的安排教育内容和管理计划。

五、待岗职工教育的工作理念

1. 以人为本

待岗职工需要加强思想教育, 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 坚持三项制度, 即每月的检查和指导, 每季的工作情况分析, 和半年一次的谈话制度。通过这三项制度的落实, 时刻关心待岗职工的成长和变化是十分必要的。

2.“大手”帮“小手”

“大手”帮“小手”需要企业和职工间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为了保证两者的联系和制度的落实, 我们提出了“四个系统”。第一, 待岗职工的教育管理需要分小组进行, 从而更好地顾及到每位员工的变化, 有助于工作的细化。除此之外, 小组领导以企业领导带头, 可以从某些程度上加强员工对企业的信任。第二, 做好待岗职工的时间安排, 待岗期限和待岗培训等等。在企业人事部和党办中心, 职工工会的调节下, 规范待岗程序, 在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完善规章制度上的缺陷。第三, 职工工会做好个待岗教育的宣传和培训安排。从观念上引导员工对待岗时期的特殊要求。第四, 帮教小组内部的相互沟通和交流是稳定待岗职工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只有成员内部相互帮助, 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的开展, 才能将教育管理工作做好。

六、结束语

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培训, 有利于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对有意加强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待岗职工来说, 是一件有利于自我成长和学习的事情。在当前的就业环境下, 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 才能在“知识型人才”的潮流中勇往直前。企业在注重自身利益的同时, 应该注重人才的培养, 对待岗职工的教育管理和内部培训进行合理的安排, 紧跟时代的步伐。

摘要:做好待岗职工的教育管理是解决企业内部人员变动的一个重要方向。通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和研究中, 我国在待岗职工的教育管理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即在新的政策体制环境下, 加强待岗职工的心理教育和技能培养, 坚持企业配合和职工教育两手抓的方案。为了实现这一目标, 需要企业制定内部教育的管理章程, 有效的规范职工行为。

关键词:待岗职工,教育管理,企业培训,心理教育

参考文献

[1]王振.待岗职工教育管理初探[J].政工研究动态, 1999, (12) :14.

[2]张林凤.企业待岗人员心理分析和管理方法的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 2014.

2.渤海大学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关于人员聘用制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待岗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对以下十类人员,在履行相应程序后,按待岗人员管理。

(一)按照岗位职责要求,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本单位(部门)又无其它适合岗位的;

(二)聘期聘任时,未被聘用的;

(三)聘期内因单位(部门)编制精简、机构撤并、岗位撤销等原因被解聘,在过渡期(三个月)内仍未被聘用的;

(四)经学校同意非公派外出学习、劳务输出等人员返校后,在过渡期内仍未被聘用的;

(五)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或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损害单位(部门)权益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行业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蓄意滋事、打击报复、打架斗殴、恐吓威胁他人,情节恶劣,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八)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但按政策未达到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程度,又不适宜继续在岗工作的;

(九)不服从学校、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或无正当理由拒聘的;

(十)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确定待岗人员的程序

用人单位(部门)填写《渤海大学职工待岗呈报表》,提出处理意见,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送人事师资处审核,未明确分管校领导的单位(部门)直接报送人事师资处,由人事师资处提交专题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待岗人员管理

(一)待岗人员接到待岗通知后7天内与原单位(部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到人事师资处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旷工处理。

(二)待岗人员待岗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三年。待岗期满(超过三年)仍未上岗的,解除人事(劳动)关系。

(三)本规定第一条中第五至九类待岗人员,半年内不允许重新上岗,半年后如单位(部门)工作需要且在核定的岗位内,经学校批准允许再次上岗。如再次因以上原因待岗,原则上不允许重新上岗,待岗期累计达到三年后,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因其他原因待岗人员,如有空余岗位且单位(部门)同意聘用,可随时上岗,但三年内待岗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后不再聘用。

(四)待岗人员经学校批准可参加与所从事工作相近的进修(培训),时间计在待岗时间内。

(五)待岗人员须与待岗服务中心保持联系,且每月汇报一次自身情况。

(六)待岗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待岗服务中

心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安排适当的临时性工作。

(七)本规定第一条中第一至四类待岗人员,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第五至九类待岗人员考核为不称职,待岗人员重新上岗后表现突出的,当年考核可评为称职。

(八)待岗人员在待岗期内,学校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保留任职资格)和领导职务,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九)因编制精简、机构撤并、岗位撤销暂无聘用单位的人员及经学校同意非公派外出学习、劳务输出等人员返校后暂无岗位聘用的,可安排三个月过渡期,参加适合的岗位聘任,过渡期内保留原在岗待遇。

(十)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拘役、管制、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四、待岗人员待遇

(一)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学校按国家规定为其发放生活费。第一年按其原基本工资额发放,第二年按原基本工资额的70%发放,第三年按原基本工资额的50%发放。多次待岗人员计算生活费发放标准时,待岗时间累计计算。

(二)待岗人员重新上岗,工资津贴待遇按新岗位标准核定。

(三)待岗人员待岗期间进修(培训)学习,按学校文件规定符合享受学校相关待遇的,待岗期满重新上岗后,上岗工作每满一年,学校为其补发应享受待遇的1/3。

(四)与学校有服务期约定的待岗人员,待岗时间不计算在服务期内,如按学校有关规定被提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应比照违约,按照学校有关规定退回已享受的待遇。

五、因工伤残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者、经专门医院证明有精神病的患者、因病在规定治疗期内的人员及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实行待岗。

六、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编制内人员。外聘人员和集体所有制人员分别按《渤海大学外聘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渤大校发[2008]2号)、《渤海大学集体职工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渤大校发[2008]3号)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人事师资处负责解释。

3.关于销售待岗管理的规定 篇三

1.产品的附带销售物,比如电磁炉赠送的汤锅,炒锅,勺子,饭煲赠送的碗,微波炉赠送的炖锅等,全部要放在专柜样品上面,或者样品周围。

2.如果是因为超市原因,确实不让我们摆放赠品在样品上或样品周围的,就要找到超市的人员,做一张贴纸贴在样品上,贴纸上写明我们要赠送的赠品名称,字要显眼。

3.贴在产品上,让顾客一下能看到该产品卖点的小贴纸,也要让促销员平时放一些在身上,丢失或不能用时,要及时贴上去..任何偷盗赠品行为,不论是促销员自已偷盗,还是将赠品在商场里送给别人的偷盗,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公司不发任何工资与提成。若由此引起公司被商场处罚(比如沃尔玛),公司将要求促销员赔偿公司被商场处罚的全部损失。

任何促销员不能有任何借口(比如,没地方放,会被别人偷走,贴纸被人撕掉,可以用嘴介绍不用摆实物等)不按上面的要求去做.若一名促销员连把赠品摆出来的意识都没有,这种促销员根本就没有做促销员的基本资格.赠品不摆出来,顾客是在不知道我们有送赠品情况下购买我们的产品.那我们还送赠品干什么?炒锅不摆出来,顾客是在不知道我们有送炒锅情况下购买我们的产品.那我们还送炒锅干什么?业务经理和公司负责人在终端巡视发现促销员未按上面规定做时,处罚当班促销员50元/次,两个或两个以上促销员都在时,每人平分这50元处罚.数次处罚后还是不能改正的促销员,做辞退处理.被辞退的促销员,按"促销员管理规定",将不发给做为奖金的业绩提成.

厦门天赢家电贸易有限公司

福州雷诺电器有限公司

4.销售管理规定 篇四

1.每周每名置业顾问必须约访达到3批客户,每周每名置业顾问必须带2批客户去北京看房,如未能达到此要求每差一批约访或看房客户,罚款100元人民币。上述制度连续3周不能达到要求的置业顾问做开除处理。(每周成交一套房的置业顾问可暂不罚款)

2.置业顾问接访客户如不能直接填写看房登记表或缴纳定金必须向销售经理寻求谈判配合,未向销售经理寻求配合,致使客户不填写看房登记表或未缴纳定金的,罚款100元人民币,连续3次不能达到要求的置业顾问做开除处理。

3.置业顾问谈判前销售桌必须准备好相应的谈判物料,包括户型图,看房登记表,定单,计算器,利率表等,在谈判中没有准备齐全的置业顾问每次罚款200元人民币。

4.置业顾问如因来电来访量小不能达到第一条约访要求的需要外出去做市场推广,去商铺集中区域或者市场、酒店、机关团体,发放宣传物料补充客户资源,本部门制度即日起严格执行。

5.每天一名值班人员早8点前必须把售楼处卫生打扫整洁,宣传物料摆放到位,如不能达到要求,罚款300元人民币,值班人员负责全天的售楼处卫生,以及灯箱的开启。

6.楼下接待区必须留守一名置业顾问,留守置业顾问为首接置业顾问,以此类推,如首接置业顾问有事,必须通知下一名置业顾问或销售经理,发现接待区无人脱岗首接置业顾问罚款300元,2次以上做开除处理;

7.上班时间为早8点30-晚5点40,值班时间为早8点(早8点前必须把接待区售楼处整理完毕,并不是8点起床)工作时间禁止使用电脑上QQ,以及上网,如工作需要使用经理的笔记本电脑,接待区放宣传片的电脑禁止私人使用,工作区工作时间禁止使用私人电脑上网,出现违纪显现罚款200,连续3次做开除处理;

8.置业顾问下班前必须做完来电来访登记,当天未作来电来访登记的置业顾问罚款500元,2次以上开除处理。

9.接电客户必须当时回访,热线客户分配原则为当时有时间的置业顾问立即回访,不得私自保留,发现电话滞留的现象罚款500元。

10.罚款金额从当月工资内扣除,监督人为各部销售经理,销史主管。该制度所有置业顾问签字同意后执行,不能接受该条款的置业顾问可以辞职!被辞退的置业顾问未发放工资和佣金将视违纪情况酌情发放。

注:北京销售部不得接收被辞退的置业顾问。

置业顾问签字:

销售经理签字:销史主管签字:

5.销售合同管理规定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授权(《公司章程》、《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销售合同是指本公司为了确定与客户(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

织)的销售供应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章销售合同格式的使用

第3条本公司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公司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

共同拟定,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统一执行。

第4条公司销售合同格式按照版本号由销售部和公司法律顾问分别保管,供查阅和使

用,已作废版本应予以注明。

第5条 公司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二)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三)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四)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五)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七)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八)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6条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应尽量采用公司经审批的统一格式;

一)若客户要求使用客户公司的范本,合同需先经公司法律顾问及销售经理审核,经主

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执行。

二)若客户不愿意签订销售合同,由客户经理填写《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报销售部经

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免除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应按“销售订单评审流程”中“XX条款”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

调整,但调整后的销售合同应报经销售部经理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销售合同审批与签订

第8条与客户签订不含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申请单》,报销售经理审核,经本制度第6条、第9条规定权限审批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第9条与客户签订含有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评审表》,结合“销售订单评审管理流程”和本制度控制要求签订。

第10条,销售合同审批权限规定:

一)签订不含确定金额的销售合同,即供货协议,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1)上一年销售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及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署;

(2)上一年销售额100-500万元(含100万元)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签署;

(3)上一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下的及新增客户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批签署;

(4)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关联方交易管理规定》执行。

二)签订含有具体金额的销售合同,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1)合同金额

第11条销售合同订立后,客户经理将合同正本交销售助理归入该客户的档案盒,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销售助理应将销售合同扫描成电子档归入电子档客户资料。

第四章 销售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12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原因,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条款,合同变更由客户经理填写《合同变更申请单》,按照本制度第二章和第三章合同审批权限规定报相关权限人审批。

第13条当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发生时,销售合同自动解除,销售部客户经理与客户协商是否续签合同,不续签合同的应出具《客户流失报告单》说明缘由和后续管理措施,报销售经理审核,上一销售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或合同约定金额超过50万元的客户,《客户流失报告单》销售经理审核后应报总经理确认。

第14条未发生合同解除条件需要解除合同的,客户经理填写《销售合同解除申请单》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签署《销售合同解除协议》,解除协议审批前均应经过法律顾问审核;《销售合同解除协议》中应指明解除的合同,并明确双方职责。

第15条销售部客户经理依据变更后的销售合同或《销售合同解除协议》办理由于变更和解除导致的违约赔偿事项,公司法律顾问负责指导及办理约定无法履行的诉讼事项。

第16条销售经理按月检查客户经理对违约赔偿事项的管理情况,并将结果汇总上报给主管销售副总经理与总经理。

第五章销售合同存档与保管

第17条销售部签订的《销售合同》、《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和《销售合同解除协议》,以及其他关联的单据(包括《销售合同变更申请单》、《销售合同解除申请单》、、《客户流失报告单》),必须齐备并归类存档。

第18条客户经理对其负责的客户编制《销售合同登记表》,登记客户名称、签约时间、到期时间、信用账期等重要信息;

第19条客户经理应每月检查登记表的到期时间,确保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提前与客户签署新的销售合同;若客户不同意签订新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按本制度第13条执行。

第20条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

第21条销售合同及相关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文件,保管和借阅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机密文件要求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22条本制度若与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规定等上级管理制度有冲突的,依照公司级规章制度要求执行。

6.关于销售待岗管理的规定 篇六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有关规定,此次我所在推行聘用制工作中安善未聘人员。坚持以内部消化的原则,统筹考虑,采取多种形式。现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待岗

1、待岗人员包括:指在双向选择(或实行聘用制)过程中,未聘、辞聘、拒聘,并在一定时间内不能落实工作部门的人员。

2、待岗审批程序

2.1本所未聘人员名单由人事科提交主管所长,经主管所长同意后填写“待岗人员通知书”,报人事科并通知本人到人事科报到。

2.2“待岗人员通知书”下达或经所长办公会同意待岗决定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人事科报到,一周内由行政保卫科将办公桌椅、办公用品收回。

2.3按照“人尽其才、各得其所、妥善安置、便于管理”的原则,所内待岗人员由人事科负责管理,统一组织学习、培训和待岗安排。由人事科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随时向各部门应聘岗位推荐,由各部门据情聘任。引导待岗人员转变观念,转变作风,积极争取重新聘任,鼓励待岗人员自谋出路。

3、待岗人员待遇

3.1自待岗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中“津贴”、“未纳入奖金”、“目标管理奖”、“岗位津贴”四部分:自第四个月起停发上述四项工资以外,领取其余部分的80%为待岗工资;自第七个月起只发基本生活费,其标准按天津市同期最低生活费水平而定。

3.2待岗人员每天到人事科报到,按实际出勤天数领取误餐费。待岗期间参加阶段性工作(十一天以上)领取当月“津贴”。

3.3所内各部门需增岗时,应公开岗位条件,优先聘用所内待岗人员。

3.4待岗人员参加阶段性工作、试工期间连续计算待聘时间。

3.5待岗期间停发奖金。

3.6一年内享受所内职工劳保福利待遇。

3.7不参加晋级调资和技术职务资格评定。

3.8待岗人员技术职务自然停聘,重新上岗后再重新聘用,技术职务停聘期不计入从事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

3.9待岗人员重新上岗后,要根据用人部门实行试工期,试工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

3.10对在有部门招聘情况下本人不应聘或不服从所里其它安排的待岗人员,限期调离或辞职,半年内不办理调离或辞职手续即作自动离职处理。

(二)内退人员

1、内退人员的范围:

1.1凡干部男55岁、女50岁;工人男55岁、女45岁,工作年限满20年,根据本人自愿,递交书面申请,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可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并与所签定内部退养协议书。

1.2离岗待退人员凡本所职工、工作年限满30年、年龄男、女45周岁以上的,根据天津市津人[2003]103号文件和津科人

[2003]260号文件精神,本人自愿递交书面申请,可以办理离岗待退手续,与所签订离休待退协议书。

2、凡办理离岗待退人员在达到正式退休年龄五年之内的,可以按照内部退养人员的管理办法执行。

3、内部退养人员待遇:

3.1享受本人职务工资、津贴和未纳入奖金、未纳入补贴,其它工资项目均不享受。

3.2享受在职人员国家增资及本市有关的福利待遇。

3.3继续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相关待遇。

3.4工龄连续计算。

3.5内部退养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4、离岗待退人员的待遇:

4.1享受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4.2享受在职人员国家增资和本市规定的福利待遇。

4.3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相关待遇。

4.4工龄连续计算。

4.5离岗待退人员达到内部退养人员的年龄时,可享受内部退养的待遇。

5、不参加技术职务评聘。

6、内退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内退期间,不得以信息所(部门)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损害信息所的权益,违者除一切责任自负外,还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党内、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以上各项管理办法,当上级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时,所长可决定对本办法的有关条款内容作相应调整。

7.员工待岗管理办法 篇七

员工待岗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内部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劳动生产率和办事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实行公司内待岗制度,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待岗范围、对象:

1、实行员工绩效考核被淘汰的人员

2、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人员

3、不服从主管领导及公司领导管理和工作分配安排的人员

4、对工作不负责任,拖拉等出现严重错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人员

5、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

6、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人员

二、待岗管理:

1、待岗人员由其所在部门进行日常行为和工作考核,对达到待岗条件的待选待岗人员直接主管与其进行面谈后报送公司领导处,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签批处理意见。

2、待岗人员由综合办公室开具《待岗通知单》,所在部门负责传达,如待岗人员拒接待岗通知单,视作通知到本人,如预期不到综合办报到者视作旷工论处,旷工三天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予以开除。

3、待岗人员应服从公司安排的有关工作及学习培训,无故不参加或拒绝工作者视作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严重者公司给予开除或劝退处理。

4、待岗人员统一由综合办负责有关管理工作

5、员工待岗最长期限为两个月。

6、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再次违反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另行处理,同时待岗期间也可提出辞职书面申请,办理相关离职交接手续。

三、待岗待遇:

1、待岗人员不享受岗位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公司只发放基本工资1500元。

2、待岗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费用由公司暂为从发放的基本工资中代缴代扣。

四、重新安置的规定:

1、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可根据本部门人力余缺情况,有针对性的安排待岗人员到其部门进行岗位培训或学习,为待岗人员提供再次上岗机会。

2、待岗人员也可在此期间积极争取上岗,提出申请调入感兴趣的部门或单位进行重新上岗或在待岗期间表现优异,先公司申请复岗。

3、待岗期间待岗人员找到工作或接到公司下发的《复岗通知单》即为解除待岗。

五、本规定中未尽事宜或特殊事宜,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可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另行决定。

六、本规定自公司董事长签批之日起执行。

Xxx公司

8.房产销售一二手联动管理规定 篇八

为了有利于大家工作开展,使大家的付出能得到相应的回报,特制定该客户最终界定准则;

一、客户确定方式分为三类:

1、短信报备:有效期从报备当天计算,珠江太阳城为3天,其它项目有效期为1天(即报备当天),在报备有效期内客户归报备业务员所有,超过报备期或未继续报备的客户归带看业务员所有。

每天报备时间为“上午9:00——下午18:00

报备对接人员为“各项目联动中心联络人”(包括:案场项目经理、项目主管、项目置业顾问)

例:如A区置业顾问先进行短信报备,报备客户在有效期被B区置业顾问带到案场,该客户归A区置业顾问,如超过报备有效期内归B区置业顾问。

 短信报备版本:“客户:小强 *** 今日预计10:00到访,江北区黄金海岸B组B编,张力”

 如未按此短信报备则为无效报备,不计入报备档案

2、带客户到案场直接签确认单

(1)带客户到案场的置业顾问必须完善确认单的填写(见附件),如未完善确认单内

容,视为无效客户登记,成交后不计算业绩提成。

(2)确认单上的日期,时间必须由案场人员填写才生效,为保证客户的归属,请尽

量填上客户身份证号,完善确认单上的每项内容。

(3)如确认单与合同签定的客户有冲突时以合同上的签定客户为准,鉴定客户归属。例1:如A区置业顾问先带老公看房并签定确认单,B区置业顾问后带老婆看房并签定确认单,该客户界定为A区置业顾问所有。(直系亲属以第一看房者确定归属)(父母、子女、配偶,属于直系亲属。其余关系属于非直系亲属)

例2:如A区置业顾问先带小强看房并签定确认单,后B区置业顾问带小强非直系亲属或朋友看房,并签定确认单,最后小强的非直系亲属或朋友签订合同后,该客户归属为B区置业顾问(非直系亲属或朋友以确认单鉴定客户归属)

3、带DM单到案场的客户

(1)带DM单直接到案场的客户,如在报备期内客户归报备的置业顾问

(2)带DM单直接到案场的客户,如事先已填过确认单的,客户归属为确认单上的置业顾问

(3)带DM单直接到案场的客户,如在短信报备期内,又有确认单的,该客户归填

写确认单的置业顾问

二、客户推荐流程

短信报备至联动中心案场人员处 带客到案场填写看房确

联动中心案场人员将客户联动中心案场人员返回客户信息于门店置业顾问

三、联动项目管理制度

1、在钢运内部各区禁止一切恶性竞争行为,例(A区置业顾问已填好确认单,B区置业顾问教唆客户换电话报备或签确认单,或承诺返现金于客户。一经查实公司必将严惩B区置业顾问,B区分行经理、区域经理、总监,必须受连带责任,并停止发放该项目的业绩及奖金提成)

2、短信报备必须报联动中心案场对接人员,否则试为无效报备。

3、联动中心案场人员在接到各区置业顾问短信报备时,必须第一时间储存备档,并交由开发商备案。(珠江太阳城3天后报备归零,其它项目1天后归零,需重新短信报备)如案场人员未及时登记短信报备客户或遗失有效期的报备客户资料,案场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4、在项目现场如遇争议问题,各区置业顾问第一时间找联动中心案场人员了出面解决,不可直接找开发商人员争论,如违反此项规则,案场人员有权向当事人开罚单,(50---500元每次)并交由联动中心处理。

5、在各开发商规定的揽客范围内禁止一切揽客行为,联动中心将成立督导部对各项目揽客人员进行现场处理。(珠江太阳城200米范围内。其他项目1公里范围内)

6、进入联动项目的置业顾问,分行经理,区经,总监在带看、空看时必须带工号牌,司徽,穿工作服,否则一律不得进入项目现场。

7、带看各项目的置业顾问,不得在案场内进行项目介绍(案场有特殊规定除外),统一由开发商置业顾问进行销讲接待,同时必须遵守该项目的现场管理要求。(例如:珠江太阳城必须在2楼休息区等侍)

8、各区置业顾问不得与开发商人员串通客户归属问题,一经发现当事人停发所有联动业绩并做开除处理。

以上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联动中心,如违返以上管理制度,各区分行经理,区经,总监均承担连带责任。

本制度自2011年6月24日起试行

9.医院员工待岗管理暂行办法 篇九

第一条:为培养员工工作的责任心和进取心,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体制是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职在岗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待岗管理。

(一)、在医院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者;

(二)、劳动态度、业务素质、工作技能等不胜任本职工作者;

(三)、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者;

(四)、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被所在科室解聘而又未能应聘到其他岗位;

(五)、考核不合格者;

(六)、因工作质量、服务态度被有理投诉,并已造成医院不良影响;

(七)、因个人原因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八)、因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沟通不到位等原因被有理投诉≥2次/月;

(九)、因违反医疗制度或医疗文件书写不规范造成医疗纠纷,产生一种不良影响;

(十)、有打架或打架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一)、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拿回扣者或者索收受患者红包的。

第四条:待岗程序:

1、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待岗意见,填写《员工待岗审批表》;

2、人力资源部会同监察室、党办、医务科、护理部等对待岗意见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待岗人员确定后,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待岗通知书》通知所在部门,并由所在部门通知本人,待岗人员接到通知2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交接手续,并持相关证明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待岗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超过规定期限经培训后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医院调岗者,建议其辞职,若不同意辞职则按解除聘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六条:待岗期间待遇:

待岗期间绩效工资、津贴、年终绩效奖、责任奖等一律不发,只按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第七条:待岗员工管理:

1、医、药、技人员由医务科负责管理,护理人员由护理部负责管理,其它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2、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要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提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认真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专业素质,争取重新上岗。

3、待岗员工应在待岗期满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待岗工作总结,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协商提出工作安排

意见,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准予重新上岗。重新上岗后按新岗位执行工资、绩效工资等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可建议其辞职,若不同意辞职则按解除聘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0.销售预测管理规定 篇十

编 码: 版 本: 修 改 码: 分 发 号: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销售预测管理规定 C版 目的

建立完善的销售预测管理体系,增加销售预测准确率,更好地为公司制定企业战略服务,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形成比较规范的中长期销售预测、销售预测、滚动销售预测以及月份销售预测编制方法,同时完善销售预测风险评估工作。2 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中长期、、滚动、月份销售预测以及风险评估的编制。3 术语

3.1销售预测在本管理规定中指对销量的预测。

3.2滚动销量预测指在对已经过去的月份销量实际完成情况分析的基础上对之后几个月的销售预测。

3.3风险评估指本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判断本的销售走势,同时对比销售预测进行找出存在的风险差距,提出营销措施。4 职责

4.1营销部为本文件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类销售预测以及风险评估的编制、汇总、分析及处理,组织预测评审会。其中营销部市场室负责中长期、、滚动销售预测以及风险评估的编制工作;营销部营销管理室负责月份销售预测的编制工作。

4.2 营销系统各相关部门负责根据营销部的销售预测以及风险评估的编制要求进行相应的编制及评审工作。5 作业内容

5.1中长期销售预测

5.1.1中长期销售预测一般指对今后3-5年的销量进行预测,频次为1次/年,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营销部市场室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要求、各主要整车厂的中长期销售规划,同时结合对各细分市场未来发展趋势的研判以及对公司的SWOT分析形成中长期销售预测,细化到各细分市场。

5.1.2营销部市场室组织营销系统领导以及各销售业务部门对中长期销售预测进行评审,确定中长期销售预测。

5.1.3营销系统各业务部门根据中长期销售预测对本部门负责市场销量进行细化,细化到整车厂和产品平台,营销部市场室负责汇总整理。5.2销售预测

5.2.1营销系统各业务部门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并结合主要整车厂下一销售计划情况进行销售预测,需要细化到整车厂和产品功率平台。5.2.2营销部市场室对各业务部门的销售预测进行汇总整理,并组织营销系

销售预测管理规定 C版

统领导以及各销售业务部门对销售预测进行评审,确定销售预测。5.3滚动销售预测

5.3.1营销部市场室根据实际销量情况按照销售预测的格式按月进行汇总整理,并发送到营销系统各业务部门。

5.3.2营销系统各业务部门根据实际销售完成情况以及整车厂的订单情况对后几个月的销量进行预测,前提是销售预测销量没有变动的情况下滚动销售预测总销量和销售预测总销量保持一致。

5.3.3营销部市场室根据各业务室提供的滚动销售预测汇总整理。5.4月份销售预测

5.4.1营销系统各业务部门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结合下月整车厂订单情况进行月份销售预测,细化到整车厂和产品型号(控制号),并发送到营销部营销管理室。5.4.2营销部营销管理室对月份销售预测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总体月份销售预测,并组织营销系统各业务部门进行评审。

5.4.3营销部营销管理室按月分部门对月份销售预测准确率进行统计,包括数量、型号、平台,督促各业务室提高预测准确率。5.4.3.1预测准确率计算方法:

预测偏差率= |销售预测数量-销售数量|/销售数量*100% 预测准确率=1-预测偏差率

5.4.3.2每月5日前考核统计各科室上月预测准确率,每月5日前各科室计划员考核统计驻外人员预测准确率。

5.5.3.3统计预测准确率按品种、平台、数量进行分类统计

平台包括C系列(4984D324DC)4DF系列(CA4DF2CA4DF3CA4DF3F)E系列(6DE16DE26DE3)6DF系列(CA6DF1CA6DF2CA6DF2L、CA6DF3)6110系类(CA6110CA6113)DEUTZ系列(1013E21013E32012E22012E3)5.4.3.4专项产品预测须经业务部门领导审核,经厂级领导批准后向厂内相关部门发布。

5.4.3.5各科室、办事处每月25日前完成下月产销预测提报营销部汇总后,每 周四前完成当月产销预测调整修订,经领导审核后发布。5.5销售预测风险评估

5.5.1每半年对销售预测进行风险评估。

5.5.2营销系统各业务部门根据上半年实际销售完成情况,对照销售预测,结合下半年整车厂订单以及市场情况,对销量风险进行评估,主要从总体销量,各产品平台销量等方面进行评估,对市场和竞争对手进行分析,找出风险销量,提出问题和解决措施。

5.5.3营销部市场室负责汇总整理各业务室提供的风险评估内容,形成总体销售

销售预测管理规定 C版

预测风险评估报告,并组织营销系统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进行评审,最终报经管会进行讨论。相关文件

无 质量记录 无

附加说明:

本作业文件由

归口管理。本作业文件由

负责起草。本程序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作业文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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