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收益权转让合同

2024-11-12

项目收益权转让合同(精选11篇)

1.项目收益权转让合同 篇一

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协议编号:

出让人:

(自然人)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让人:

(自然人)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转让人是信托合同(合同编号:)项下的受益人,持有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金为。信托合同中约定的信托受托人为:(“受托人”)。转让人、受让人经双方友好商讨,就本信托受益权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1、转让人转让该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金为 ;受让人同意受让。

2、转让人须将信托合同及其相关法律文件原件交付受让人。

3、转让人的保证:

a)其出让的信托受益权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而不受任何权利的限制; b)如转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转让人保证其出让行为已获相关充分的授权。

4、受让人的保证:

a)受让人因受让受益人的权利、义务所支付的对价是受让人的合法财产;如受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受让人须保证其支付对价的行为已获相 关充分的授权;

b)保证履行信托合同项下受益人的权利、义务。

5、受让人在签署本协议前,须详细阅读本信托计划的相关信托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清晰了解其中的投资风险。

6、受让人承诺已对本信托计划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加入本信托计划后的所有权利、义务有了充分、全面的了解,并在签署本转让协议时签署风险申明书。

7、受让人受让信托合同项下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由受让人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天内支付。

8、双方同意由转让人承担向受托人缴纳信托转让手续费 元。

9、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协议自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1、本协议可由转让人、受让人共同向受托人提交,受托人凭转让人、受让人在受托人处面签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受托人对本协议的条款及转让交易的履行情况无任何责任和义务。

12、本协议正本肆份,转让人、受让人执壹份,交受托人持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页为签名页,无正文)

转让人:(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章):

受让人:(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签署地点: 月

日3

2.项目收益权转让合同 篇二

1.案件分析

不久前,我单位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中,当事人持《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作为担保主债权合同材料,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此前,我市房屋登记管理机构尚未办理过此类主债权合同担保的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业务,登记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于《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是否具备主债权合同资格申请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争议很大,众说纷纭,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不能登记。理由是特定资产收益权性质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存在各种法律风险,登记机关难以操作。《物权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及《桂林市房屋登记工作指南》(2015 年修订版)等均没有明确此类合同可以作为主债权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第二种观点认为可以登记。我国金融创新实践中,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日益增多,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该类转让。《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虽然在整体上看不属于典型借贷合同、买卖合同,但其中涉及到债权的实现、债务的履行问题,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申请人根据“法无禁止皆可为”原则,可以依法设定抵押担保。

2.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从法律上说,债就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包括债权和债务两个方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平等的特点。《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就将被提保的对象规定为“由民事关系而产生的债权”。根据《民法通则》对债的定义可知,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依其发生根据的不同可以分为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可知,担保方式适用于民商行为,国家经管理行为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适用于担保。《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特定资产收益权定义是在特定资产有效期内,优先取得特定财产经营、管理、处置所产生的收益。“特定资产收益权”是指交易主体以基础权利或资产为基础,通过合同约定创设的一项财产性权利,包括股权收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经营性物业收益权等。常见操作模式是,金融机构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募集资金后,以该资金向特定企业购买特定资产收益权,持有期间由企业向金融机构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定期支付约定的收益,到期时由该企业或第三方按约定的价格回购该特定资产收益权。

从上述规定可知,《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虽然在整体上看不属于典型借贷合同、买卖合同,但在民事活动中,如涉及到债权的实现、债务的履行问题时,为保障债权的实现,都可以依法设定抵押担保。

二、办理抵押登记应注意的事项

第一,《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作为主债权合同,要符合《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同时也要满足一般主债权合同要求。作为从合同的抵押合同要符合《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抵押合同条款一般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属或者使用权归属,担保范围等,主合同与从合同内容要具有关联性。

3.转让在建项目合同书 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黄河六路以北渤海十一路以东商务综合楼楼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商务综合楼项目基本情况

商务综合楼项目坐落于本项目土地暂未办理出让手续,根据国家有关土地使用权规定,甲方负责在项目建设期内办理完土地出让手续到乙方名下,并承担所有费用。

甲方需完成本项目占地拆迁及场地平整、规划设计,并通过规划部门的批复,完成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二、转让建设项目的具体位置、规模

转让建设商务综合楼项目位于,综合商务楼一至四层局部五层约为平方米,框架结构,一层层高为米,二至四层层高均为米。外墙装饰色彩及材料见本工程效果图。工程建设标准及室内配套设施、采暖、制冷等由乙方根据施工图设计自主确定。待甲方把所有的转让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工程建设中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转让价格及付款时间

双方一致同意,转让价格按初步方案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单价为元/㎡,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项目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具备开工建设条件,乙方先以定金方式支付价款万元,办理完土地出让手续并落到乙方名下,乙方付价款万元,甲方为乙方办理完房屋产权证后,乙方付清剩余款项万元。

四、土地、规划手续费及各项费用

甲方负责办理一切规划、设计手续,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办理规划建设手续费,房产证等),甲方不

再收取乙方的土地转让征用费。项目转让于乙方之前甲方在本项目的所有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建设方式及建设工期

甲方负责基础上开工建设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确保项目放线、定点开工建设。乙方组织建设管理班子,按照规划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和双方商定的施工图纸进行建设,工程建设投资(包括桩基础等投资)由乙方承担。

六、房地产的确权及产权证的办理

工程竣工,甲方协助乙主办理房产权证,办理产权证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违约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可得利益的全部损失。甲方如不能按期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发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滨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土地位臵面积平面图

附件二:项目规划批复文体

附件三:项目效果图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4.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四

转让方(简称甲方):

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房地产开发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市(地块编号:)拥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名称:土地面积㎡;建筑面积㎡;现已完成工程行象进度为。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

(1)出售

(2)交换

2.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其房屋建设权。

3.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单价元/㎡,总金额为元。

付款方式为分次,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付款额为元;第二次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付款额为元;第三次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付款额为元;并于年月日前全部交完。

4.甲方的责任

(1)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土地、规划、建设等批件(详见附件1.项目批件明细表)。

(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文件(详见附件2.项目批件明细表)。

(3)于年月日向乙方办理资料与场地移交。

5.乙方的责任

(1)依据甲方提供本项目的土地、规划、建设等批件,按时向土地、规划、建设部门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于年月日会同甲方办理资料与场地接收事宜。

(3)自本项目移交之日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6.土地使用年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7.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与义务的有关规定。

8.乙方从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部由甲方负责。

9.房地产项目转让中所发生的税费由负责缴纳。

10.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处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经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批准乙方正式取得土地、开发、建设经营权。

1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房地产开发建设主管部门权、公证处各份。

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5.20170818收益权转让协议 篇五

甲方(转让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投资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本《收益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鉴于:

甲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融资,该项目在财务上进行独立核算,甲方拟根据本协议转让其持有项目的收益所对应份额的收益权,项目情况详见融资项目概况。乙方拟投资本项目,投资后依法享有融资项目投资收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公司有关章程、制度等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投资、行权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公司:

3、项目估值:

4、融资总额:

5、融资用途:设备采购、品牌宣传、品质提升。第二条 合作方式及双方权责:

1、甲方全权负责项目的经营,乙方不参与经营管理活动,甲方应勤勉尽责 的经营项目,合理诚信的使用获得的融资资金。

2、乙方基于本协议共投资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取得项目公司【20】%股权对应的收益权。

3、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投资协议后 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指定的项目公司账户内。

4、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有支付投资款项的义务,不得随意要求退出或者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投资款项,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除外。

5、由于乙方不参与项目的经营,为了保证乙方的投资安全和投资收益,甲方同意由广州绽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赵莹作为甲方的保证人,对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情见《连带责任担保函》)。

6、甲方应保证融资项目在其承诺的投资回报期限内是可以合法持续经营的,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7、如果在经营过程中,融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状态,无法持续经营的,甲方有义务把该情况告知乙方,并应召集乙方与乙方商讨融资项目是否继续经营及解决办法,同时向乙方公开项目公司的资金使用和财务收支情况。

8、乙方投资后,有权在遵守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并在必要的范围内了解融资项目的发展和经营情况,甲方有义务给予介绍和提供适当的方便。

9、乙方享有对甲方询问权、监督权;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的财务报表、项目进展、运营情况。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询问之日30起日内作出书面说明,若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财务报表书面说明仍存有异议,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判断,如协商不一致,可共同指定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以审计机构出示的审计结果为准。审计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三条 投资回报的约定

乙方投资项目公司将获得如下收益:

在项目周期,每年获得该项目的收益分配,分红周期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算,以年为单位,例如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为壹年,甲方应于次年 9 月 15 日内结算上一的分红收益,并将收益一次性打入以下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该等收益对应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的股息、红利的所得税等)应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已先行承担了相关税费,则甲方有权在应向乙方支付的收益中相应扣除。乙方指定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投资回购和转让

1、在投资满12个月后30天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原投资的价格60万元(陆拾万元整)回购乙方持有的收益权,甲方必须于收到乙方要求回购的请求后,30日内先乙方支付60万元(陆拾万元整)。同时按10%的收益一次性支付6万元,不享受当年分红。满一年30天内未提出回购,则按默认投资周期为3年计算。

2、在投资满3年后30天内,甲方按原投资的价格60万元(陆拾万元整)回购乙方持有的收益权,并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回购的款项,乙方也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收益权,乙方擅自转让收益权导致第三方损失的,应当自行承担损失。

第五条 风险触发事件及处理

1、本协议所指风险触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本项目经营主体已经进入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所涉相关程序;

(2)本项目经营主体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其他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事件,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协议义务履行的;

(3)可能导致乙方在本项目的投资款项收回或收益实现受到严重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2、乙方有切实证据证明出现上述风险触发事件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本协议解除权;(2)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3)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无条件回购其投资份额,回购金额为初始投资资金数。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出现下列情形时构成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对款项的用途改变;

(2)故意隐瞒收益,或者虚构成本导致项目公司未盈利;(3)拒绝支付收益;

(4)双方依据第三条另行签订的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5)违反本协议第七条项下的保密义务。

2、守约方因实现上述债权而实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合理法律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3、双方同意,尽管有前述约定,任何情况下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应不超过乙方实际支付的投资款等额金额。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书面授权。

2、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八条 争议管辖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共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双方明确双方的联系方式如下,本协议中双方确认的联系方式为信息接收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导致的责任由自己承担。

3、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双方依据本协议第三条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其他未约定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与本协议及依据本协议第三条另行签订的协议发生冲突。

(以下无正文)

甲方: 联系地址: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联系地址:

6.项目收益权转让合同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金融市场参与者的不同风险偏好,拓宽不良信贷资产处臵渠道,有效盘活存量不良信贷资产,分散风险、降低损失,根据《民法通则》、《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是指我行作为劣后级投资人与其他合格投资人共同委托信托公司(或其他具备资格的金融机构,下同)设立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下同),并由信托计划直接或间接受让我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的业务。

第三条 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交易原则。交易完成后,我行除承担所持有劣后级份额的相关风险外,对于其他投资人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本金及收益担保。

(二)准确核算原则。交易过程中,我行应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我行核算办法的规定进行核算,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三)市场运作原则。交易价格的确定、交易对象的选择等方面应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进行,严禁借机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四)损益自担原则。分行开展该业务,应自行承担相关交易成本和交易损益。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风险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和维护,指导分行进行方案设计,并牵头协调该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相关跨部门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 资产保全部负责该业务的整体组织,指导分行进行基础资产选择,牵头审查分行上报的业务方案,督促分行进行后续清收管理。

第六条 计划财务部负责明确该业务的会计核算规则,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七条

运营管理部负责制定相应的柜台操作规程,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八条 法律合规部负责按照权限对相关协议文本进行法律审核。

第九条 各分行负责设计业务方案、筛选基础资产、选择中介机构、遴选和推荐投资人,负责按照总行批复的方案进行业务操作,并按照自营不良贷款的标准和要求对已转让资产进行清收管理。

第三章 业务方案设计

第十条 本业务项下的基础资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一定期限、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的不良信贷资产,包括对公不良信贷资产和零售不良信贷资产;

2、债权债务关系清晰,且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中没有限制收益权转让的条款,并且限于人民币自营贷款,不得是国结保理类贷款,不得是银团贷款出资额;

3、同一抵押物项下的全部债权收益权原则上应一并转让;

4、对公及零售不良贷款收益权应分别转让。

第十一条 所选择的和推荐的交易对手、中介机构应该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业务资质、经验和能力。

我行相关人员与债务人、中介机构等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或经认定对不良信贷资产形成有直接责任的,在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工作中应予以回避。

第十二条 转让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应符合以下条件:

1、转让标的为不良信贷资产所对应的财产性收益权,即指基于信贷资产就如下财产性收益享有的权利,包括信贷资产所产生的本金返还、利息、罚息、违约金、担保履行所得收益等全部回收款及相关利益的权利;

2、上述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应整体转让;

3、交易价格不低于不良信贷资产的账面原值;

4、委托独立第三方对拟转让资产收益权进行独立评估,编制预计现金流入情况表,并测算综合风险报酬转移率。

第十三条 信托公司受让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后,按照现金流进行分层,并分别向合资格投资人进行销售。合资格投资人由信托公司负责筛选,分行可以推荐。

我行可持有劣后级份额,但我行持有的劣后级份额一般不超过信托份额总量的70%。

第十四条 除劣后级份额外,其他份额一般按照预期收益率进行发行,预期收益率为投资人所能获得的最高回报,只有在通过对不良资产的清收、处臵等实现的现金流足以支付该层级投资人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时,投资人才能足额获得。

第十五条 预期收益率由分行会同信托公司通过此类产品的通常定价方式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确定并报总行审批。

第十六条 各层级份额的期限由分行根据不良信贷资产的预计现金流入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后确定,并遵循以下要求:

(一)我行在收到不良信贷资产项下的清收款项后,应及时转交信托公司,并由信托公司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按清偿顺序向投资人支付;自我行收到清收款项至信托公司完成向投资人分配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90天;

(二)一旦某一级投资人的本金与预期收益已经得到完全兑付,则该层级信托计划应提前终止。

第十七条 方案应对发生某一层级信托计划到期但清收获得款项尚不足以兑付该层级投资人的全部本金和预期收益的情形应如何处理作出界定。对于劣后级以外的份额,可考虑以下一种或数种方式,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到期回购、补足:

(一)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延长一定期限,或赋予我行决定延期的选择权;

(二)全体未受充分清偿投资人成立清算委员会自行或委托我行或信托公司对基础资产进行处臵,并以变现的金额为限按清偿顺序分配;

(三)全体未受清偿的投资人协商确定后续处臵方式;

(四)其他合理方式。

第十八条 不良信贷资产清收处臵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等费用的分担应在转让合同中明确,一般应以发生时点在收益权转让前后进行划分,但我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承担的费用原则上应由受让方承担。

第四章 业务方案审批

第十九条 未经总行审批同意,分行不得擅自开展本办法规定项下的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分行叙做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应形成正式方案并在经分行不良资产处臵委员会审批通过后上报总行,业务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业务模式(含合作交易对手及中介机构情况);

2、业务概要,包括业务规模,存续期、基准日、交割日、付息日、信托计划成立日,利息支付日/最终到期日,分级(金额及占比),预期收益率,收益率确定方式,收益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最终本金受偿率;

3、基础资产情况,包括借款人、本金余额、业务品种、五级分类、担保方式、减值准备、待结案诉讼费、本金逾期天数、欠息天数、表外欠息等、原始发放时间、清收状态等;

4、现金流测算情况;

5、潜在投资人或投资人的确定方式;

6、后续清收处臵工作安排。

第十八条 收到分行上报的方案后,总行资产保全部牵头进行初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提交总行不良资产处臵委员会审议。经办分行应就方案内容向总行不良资产处臵委员会会议进行汇报,并接受委员质询。总行不良资产处臵委员会形成决议后,由总行资产保全部拟文批复分行。

第五章 交易操作

第十九条 分行应严格按照总行批复的方案执行,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当地监管机构进行沟通、汇报。

第二十条 分行应及时与相关各方签署有关合同。合同范本参见附件三《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范本》,具体包括:

(一)作为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方,与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的受让方签订的收益权转让合同;

(二)作为劣后级投资人与其他投资人及受托人共同签署的信托合同;

(三)作为信托计划和/或资管计划的托管人,与信托公司和/或资管公司签署的托(保)管合同;

(四)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分行应确保所签署的合同内容与总行批复的要求一致,并在按照我行合同管理的规定提请法律部门进行审核后签署。

第二十一条 对公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应在确认转让款项到帐后,通过ACAS系统对公信贷资产转让交易,将收益权对应的对公不良贷款逐笔结算。具体附件二《对公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柜台操作规程》执行。零售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操作规程另行下发。

第二十二条 本行持有的劣后级份额的,所持有的劣后级份额作为单笔不良贷款分别纳入CECM系统和个贷系统管理。其中对公业务项下的特殊贷款发放按照《XXXX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情况通报(2015年4月)》执行;个贷业务项下的特殊贷款发放按照另行下发的零售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操作规程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各环节的会计核算按照附件一《XXXX银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执行。

第六章 转让后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后,我行在债权收益权对应的信贷资产的债权关系中的非财产收益性权利和义务仍由我行行使和履行。各分行应严格按照我行授信后管理和不良贷款清收处臵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一)催收本息,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手段催讨债权本息和其他相关债权;

(二)对债务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债务人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债务人进行有关信息的披露,包括债务人、担保人的法律地位、财务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四)协助受让方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债权追偿、资产调整等,包括但不限于追加担保、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冻结债务人存款账户以减少损失以及其他必要的处理措施等;

(五)管理贷款档案;

(六)管理债权收益权项下信贷资产对应的抵质押物;

(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或贷款委托管理协议项下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五条 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后,相关统计报表中,在贷款科目应剔除收益权已转让的不良信贷资产,但本行持有的劣后级部分应纳入统计。

第二十六条 对本行持有的劣后级部分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并合理计提贷款减值准备。

第二十七条 对已转让不良信贷资产的清收处臵,应严格按照我行自营贷款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并继续纳入对分行不良贷款清收处臵工作的考核评价。

第二十八条 信托计划到期或终止后,如剩余收益权回转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剩余收益权对应的基础资产重新作为自营不良贷款管理,并正常进行处臵、核销、问责;

(二)或者届时总行同意的其他方式。

第七章 罚 则

第二十九条 分行有以下行为的,严格按照《XXXX银行全员问责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问责:

(一)违反相关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未按照本办法中关于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申办程序进行转让的行为;

(三)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

(四)擅自对其他投资人的本金或收益提供担保的;

(五)未按本办法及附件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八章 附 则

7.小产权转让合同 篇七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村组路暂名)小区栋单元号房屋(总楼高本房屋为第层户)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村组 路暂名)小区单元号房屋(总楼高层,本房屋为第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小区楼房东临、北临。

第二条 关于房屋权属的约定

本合同签定时,甲方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等作为交易依据。待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全部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权以及处分权,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第三条 房屋转让金额及支付方式

1、转让金额: 经双方协商,该套房屋的计价方式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计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元);

2、支付方式:在甲方与乙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一期房款人民币元(¥。乙方按约定交纳

第一期款当日甲方将房屋及相关配套设施一并移交给乙方;在甲方将上述房屋的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尾款人民币 (¥元)。

第四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房款,逾期在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

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房款实际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五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在_____年__月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交房条件为:该房屋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水、电、煤气、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齐全、完善并且能满足正常使用。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六条 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向乙方交付房屋,如甲方不能按期交房,则按下列方式分别处理:

1、逾期不超过90日,自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8.商铺租赁权转让合同 篇八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订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商铺转让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甲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位于______路___号的店铺(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所转让标的的情况

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__,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三条 结算与结算方式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2、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五条债权债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______饭店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条款

1、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租赁权,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3、若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约定、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2、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___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_%的违约金。

3、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九条修改或补充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

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9.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 篇九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1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租赁的xx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租赁xxx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大小、装修、设施情况(在本条具体说明)

二、租赁期限:(应当是原来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

三、押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采取年付预交的方式在给付。每年租金为xx万元。在合同订立时给付一年租金。下一年租金在一年租期满前的一个月前给付。

2、每年租金递增按照上年租金百分之十。

3、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xxx万元作为财产保护及保证金,

四、租赁用途:写明乙方的租赁用途。乙方保证不能损害房屋。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应当赔偿乙方xxx万元。

2、乙方违约,所交押金不予退还

六、房屋修缮与、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按照原租赁合同履行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xx年x月x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2

甲方:________出租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原承租人:________

丙方:________转承租人:________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乙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给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丙方承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各条款权利、义务,但经本协议修改或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第二条甲、丙双方同意将原合同中的以下条款作修改。

1、原合同第一条中的建筑面为平方米。

2、原热门合同样书.4后加具体费用详见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

3、原热门合同.4修改为:出租人出具收到返还保证金的收据,以证明出租人退还承租人的保证金,同时该保证金收据不用退还。

4、原合同删去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及物业公司书面同意。

5、原合同标准样书.1修改为若承租人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规定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应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应纠正,有异议的应书面回复。既不纠正又不书面回复的,承租人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要求承租人改正,直至诉诸法律。达到根本违约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出租人不予退还承租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因承租人违约给出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保证金金额的部分承租人应立即予以补偿(赔偿金额由有国家资质的评估所出具评估。

第三条丙方承接租赁标的物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此时间段以前的`一切事宜,由甲、乙双方解决。

第四条丙方需对承租标的进行装修,时间为40天。此段时间的租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丙方依法可转让本合同。

第六条转租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丙方有优先承租权。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商议,同意以下房屋租赁权转让事项,订立本转让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裕华区中仰陵村北口小学操场西侧。

第二条甲方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分期支付,分别为,支付间隔为个月。房屋内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拥有乙方的股份,此股份分红于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内出现违法活动、人员伤亡等情况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经营提供必要帮助,乙方于每月月底给甲方提供详细账单。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有的经营支出。

第五条若房屋在转让费付完之前出现意外情况(本村提前拆迁、双方协商解约、房东终止合同执行及其他),则终止合同,未支付的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六条若合同双方中任意一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则由毁约方支付另一方全额转让费的作为赔偿,则合同终止,未支付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xx年x月x日

签约日期:xx年x月x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4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租赁的______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租赁________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大小、装修、设施情况(在本条具体说明)

二、租赁期限:(应当是原来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

三、押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采取年付预交的方式在给付。每年租金为________万元。在合同订立时给付一年租金。下一年租金在一年租期满前的一个月前给付。

2、每年租金递增按照上年租金百分之十。

3、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万元作为财产保护及保证金,

四、租赁用途:写明乙方的租赁用途。乙方保证不能损害房屋。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应当赔偿乙方________万元。

2、乙方违约,所交押金不予退还

六、房屋修缮与、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按照原租赁合同履行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5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丁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鉴于:________

一、甲、乙双方________年1月10日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字第0110),约定甲方将其依法所有的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新油职工疗养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租赁物”)租给乙方,乙方无偿将租赁物给丙方使用。

二、______年___月___日,丙方与银行签订编号为的《借款合同》,约定丙方向银行贷款万元(以下简称“该笔贷款”),由丁方为该笔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经各方协商决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依法变更为丁方,乙方基于《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概由丁方承接。

四、甲方同意,丁方成为承租人后,可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第三方由丁方选定。

为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四方友好、自愿、平等协商,就《租赁合同》中承租方变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变更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自丁方为丙方代偿该笔贷款之日(下称“交割日”)起,《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依法变更为丁方,乙方基于《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概由丁方承接。

二、附属设施、装修和配套设施、设备的归属

(一)甲、乙、丙三方同意自交割日起,租赁物内的附属设施、装修和配套设施、设备均归丁方所有,所有权自交割日起转移。

(二)附属设施、装修和配套设施、设备详单见附件。

三、租赁物用途及租金支付

(一)《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依法变更为丁方后,甲方同意丁方可将租赁物转租给任意第三方,第三方由丁方选定,甲、乙、丙三方应无条件配合丁方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

(二)《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依法变更为丁方后,租赁物的用途不限于餐饮住宿,丁方有权用于其他用途。

(三)《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依法变更为丁方后,甲方仍按《租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字第0110)约定的金额(即48万元/年,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年)向丁方收取租金,租金收取的具体方式、时间,届时由甲、丁方协商确定。

(四)租赁时间:自交割之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五)乙方和丙方应无条件配合丁方,在交割日后日内向丁方交付与租赁物及其相关的资料和实物,并于交割日后日内搬出租赁物。

(六)甲方应保证租赁物质量合格,甲方的所有权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抵押,不存在第三人向甲方和丁方主张权利的情形。

(七)若乙方在交割日前已支付当年租金的,视为丁方已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甲方不得再向丁方收取当年租金。

五、违约责任

(一)若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丙方未能及时搬出租赁物,每逾期一日,应按元/天的标准向丁方支付违约金,由此给丁方造成损失的,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各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各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向丁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丁方为丙方代偿该笔贷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丁各份,公证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约定与《租赁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商议,同意以下房屋租赁权转让事项,订立本转让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裕华区中仰陵村北口小学操场西侧。

第二条甲方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一次性支付转让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分期支付,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间隔为个月。房屋内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拥有乙方的股份,此股份分红于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内出现违法活动、人员伤亡等情况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经营提供必要帮助,乙方于每月月底给甲方提供详细账单。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有的经营支出。

第五条若房屋在转让费付完之前出现意外情况(本村提前拆迁、双方协商解约、房东终止合同执行及其他),则终止合同,未支付的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六条若合同双方中任意一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则由毁约方支付另一方全额转让费的作为赔偿,则合同终止,未支付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商议,同意以下房屋租赁权转让事项,订立本转让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裕华区中仰陵村北口小学操场西侧。

第二条甲方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分期支付,分别为,支付间隔为个月。房屋内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拥有乙方的股份,此股份分红于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内出现违法活动、人员伤亡等情况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经营提供必要帮助,乙方于每月月底给甲方提供详细账单。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有的经营支出。

第五条若房屋在转让费付完之前出现意外情况(本村提前拆迁、双方协商解约、房东终止合同执行及其他),则终止合同,未支付的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六条若合同双方中任意一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则由毁约方支付另一方全额转让费的作为赔偿,则合同终止,未支付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8

转让方(下称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受让方(下称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自愿、合法和诚守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承租的坐落于________房屋租赁权转让给安徽省照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从事正常建设工程经营活动;期限为五年,自20______年4月8日至20______年4月7日。

二、该房屋转让费壹仟元,20______年4月8日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屋无任何债务纠纷,不拖欠任何部门和个人的货款、水费、电费、液化气费和工商管理费等费用;

六、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屋租赁权涉及到的所有证照合法、真实、有效,没有任何虚假的内容;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利向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补充条款: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商议,同意以下房屋租赁权转让事项,订立本转让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坐落:裕华区中仰陵村北口小学操场西侧。

第二条 甲方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一次性支付转让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分________ 期支付,分别为________ ,支付间隔为________ 个月。房屋内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拥有乙方 的股份,此股份分红于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内出现违法活动、人员伤亡等情况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经营提供必要帮助,乙方于每月月底给甲方提供详细账单。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有的经营支出。

第五条 若房屋在转让费付完之前出现意外情况(本村提前拆迁、双方协商解约、房东终止合同执行及其他),则终止合同,未支付的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六条 若合同双方中任意一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则由毁约方支付另一方全额转让费的 作为赔偿,则合同终止,未支付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10

甲方:________(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________(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丙方:________(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在本协议签订前,丙方与甲方已于________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现就甲方与丙方所生之权利义务,三方经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原甲丙双方合同权利义务承受

1、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基于原甲丙双方合同所享有或承 担之全部权利、义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转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原甲丙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除甲方将其权利义务转让予乙方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条款外,合同项下的其它条款不变,对乙方与丙方均具有约束力。

3、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依原甲丙双方合同已向丙方支付房租,则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该款项视同乙方支付,丙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4、本协议生效前已发生之甲方应履行义务或责任,不论甲方是否已履行完 毕,均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由乙方承受。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得基于原甲丙双方合同再对甲方行任何主张。

二、各方如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房屋所 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三、本《转让协议》与原甲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一同构成有效的合约文件,二者缺一不可。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执一份,经三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1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现将位于____商品房(四室二厅二卫一厨,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有偿转让,乙方以现金购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晰,与开发商及其它单位、个人之间无产权、经济等各方面纠纷,并确保有单独房产证。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上房产转让总价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壹仟捌佰元整。乙方同意购买后,即付首批房款贰万壹仟捌佰元整,第二批房款壹拾万元整须在同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余款壹拾万元整待乙方办理完按揭有关手续后一次性付清。特别说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支付第三批(最后一批)房款,经甲方同意,双方商定办理完按揭手续后,乙方最迟不得超过三天付清全部购房款,延期则每日按欠款部分的1%支付利息。

三、双方商定,办证、按揭等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需无条件全力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四、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共同签字盖手印后生效,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则按总房价的30%赔付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12

转让人:

住:

受让人:

住:

转让人与受让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房屋转让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1、转让人自愿将其坐落于的房屋转让给受让人,该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使用权人为:土地面积:建筑面积:

其他附属信息:

2、转让房屋转让总价款为,该款项双方同意按如下支付方式:

3、因转让房屋系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故签订协议之日双方应至本村村民委员会进行登记,确认转让之有效,且转让人配合受让人办理土地使用权人变更过户手续。

4、转让人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搬离房屋;

5、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受让人即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

转让房屋上的所有权利,若房屋被征用,则房屋及土地面积赔偿款或拆迁回迁安置房屋全部归受让人享有;

6、转让人与受让人均在自愿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签订协议后,双方不得应房屋价款涨跌反悔,一方反悔的,支付另一方违约金20万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订后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0.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十

房产转让协议

转让方: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转让给乙方房产使用权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鉴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于2010年12月9日裁定陈满华的抵押物(位于东莞市大朗镇金朗中路43号房屋一栋)以物抵债给甲方,抵扣陈满华拖欠甲方的相关债务【执行裁定书号为(2010)东二法朗执字第536—2号】。乙方清楚上述抵债物的房产证未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上述抵债物的房地产使用权(以下简称:该房产)转让给乙方。

甲方提供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书、执行裁定书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其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遵照本协议执行。

第一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标的物的位置、面积。甲方经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裁定所得的抵债物东莞市大朗镇金朗中路43号房屋一栋【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3742731号】,建筑面积为382.48平方米(以实际房产为准)。

第二条 本协议约定的该房产使用权转让年限以《粤房地证字第C3742731号》的使用权证注明的使用年限为准。

第三条 本协议约定,乙方须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和房产证注明用途使用该土地和房产。乙方违反了该法定使用用途,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该房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上述转让价款为不含税的甲方实收的该房产转让款。本协议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从陈满华名下变更为甲方名下,及由甲方名下变更为乙方名下的所有过户税、费等)。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缴付该房产转让款。

上述款项逾期三天仍未支付的,乙方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该房产,另行转让。若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协议,则乙方应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日按应缴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五条 该房产的使用用途为住宅,乙方支付完上述转让款后,乙方自行办理该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该房产使用权证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税、费及过户相关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协议要求支付的转让价款汇入甲方以下银行帐户: 户名: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帐号:***068

第七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迟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四十八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七天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书面报告。

第八条 因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争议纠纷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仲裁可适用书面审理。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的总行全面风险管理与合规部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在广东省东莞市签订。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公章)负责人(签字):

方(签字):

(指模)

11.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归属法律依据 篇十一

一、《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的归属问题没有直接、明确的规定。

二、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细化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收益应归属于土地使用权人: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第一百三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四十三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土地使用权人对其依法占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同时依法有权转让其土地使用权。结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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