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研究

2024-11-09

机构编制管理研究(精选12篇)

1.机构编制管理研究 篇一

医用物流不是简单的药品进、销、存或者是药品配送。所谓的医用物流就是指:依托一定的物流设备、技术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整合营销渠道上下游资源,通过优化药品供销配运环节中的验收、存储、分拣、配送等作业过程,提高订单处理能力,降低货物分拣差错,缩短库存及配送时间,减少物流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效益化。加强医疗机构一般性耗材的质量管理,可以从根本上对医用卫生耗材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质量控制,从源头上有效防止热源反应、院内感染,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医疗事故。保证耗材需求及时得到满足,如何降低医疗机构运营成本,如何在现有支出的情况下,优化医疗机构运作模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在新的医疗形势下,医疗机构的效益水平成为衡量医疗机构竞争力的重要标准。然而,效益从何而来?实践不断地证明,除了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外,其内部管理水平的高低也是医疗机构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而物流管理恰恰是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重要方面。物流作为现代经济运作的基本活动之一,对医用耗材管理起着重要的后方支持作用。发展医疗机构现代化的物流管理、构建科学的物流供应量,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收益,正在成为医疗机构耗材管理部门面向21世纪做出的重要战略选择。

2.机构编制管理研究 篇二

一、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发展过程

我国首次发行彩票, 是在1987年。1994年, 国务院明确了彩票的发行权和主管机关:彩票发行批准权由国务院决定, 彩票的主管机关则交给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的时候, 国家财政部将彩票的管理权从中国人民银行的手中全面接管过来。到了2009年, 我国颁布的《彩票管理条例》更加明确了这一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

在2002年之前, 由于彩票机构是属于事业单位, 所以彩票机构的财务制度都是按照执业单位的内容所执行, 按照一般的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在2002年之后, 也就是由我国财政部门接管彩票事业之后, 为了让彩票机构的财务行为更加具有规范性, 为了更好地反应我国彩票的行业特点, 所以我国制定了首部针对彩票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 并从颁布的当年开始正式执行。

施行《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 对于推动我国彩票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该办法的实行过程之中, 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显现了出来。比如说:彩票代销者经费因列支而夸大了业务费收入;固定资产购置与折旧列支的矛盾;预决算纳入行政主管部门的部门预决算, 影响对彩票资金状况的监督;我国每一个省的彩票执行政策标准和内容尺度都达不到统一, 对彩票行业的监管造成了阻碍。

我国从2009年开始, 彩票行业的发展进入了高速增长期, 每一年的彩票增幅都在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单单是2014年, 我国的彩票销售额就达到了3823亿元。在世界杯期间, 我国的体彩总销量大幅度上升, 2014年我国的体彩销量达到1764亿元, 增速高达百分之三十一点五。随着彩票业的快速发展, 我国的彩票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随着《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陆续颁布与实施, 让我国的彩票行业在法律上不再是无法可依的状态。而因为《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修订与实施, 奠定了我国制定新的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法律以及政策依据。在彩票机构的翘首以待中, 我国国务院财政部在2012年年底颁布了《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 从2013年开始正式施行。在2014年初, 又颁布了《彩票机构会计制度》。

二、对于新旧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比较

新的《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和以前的《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别, 其中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别最大。

(一) 新旧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不同

《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而新的《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则是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制定的。相比较而言, 后者所依据的法律级次更高, 制度更新, 紧跟时代发展节奏。

(二) 新的《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内容和结构都基本遵循《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实施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相对于之前旧的彩票机构管理办法, 做到了精简内容。将其中“彩票奖金管理”的相关内容移到了《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中。这样的做法, 使得彩票行业的财务管理内容更加突出, 强调了彩票机构执行事业单位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

(三) 新的《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提升了彩票机构的预算级次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彩票机构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 单位预算和决算均不纳入其行政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和预决算, 直接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这个规定让彩票的资金管理受到了更大的监督力度, 让彩票行业的各类信息的透明化加强, 使得彩票机构能够依法接受社会公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有效监督。

(四)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修订了部分彩票业务的会计核算方式

《彩票机构管理办法》修订了彩票代销者代销费、固定资产购置、结转结余等彩票业务的会计核算方式, 明晰明确了彩票机构的收、支、余关系, 促进了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全面了解, 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理解和分析。

(五)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了对于风险的防控措施

新的《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里面增加了“彩票兑换周转金”和“发行销售风险基金”等专用基金科目的设置和核算要求, 通过设立这些风险防控措施, 可以增强对彩票机构的风险管理。

三、《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对彩票机构财务管理的影响

国家颁布新的《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 对各级彩票机构的财务管理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每一个彩票机构都要认真学习和深入研究新的《彩票机构管理办法》, 了解里面的内容并且严格遵守。对于《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里面规定不明确的内容, 则要遵守《彩票机构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彩票机构还要在熟悉了解《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内容之后, 找出执行《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对自己所在的事业单位所带来的影响, 思考分析之后想出合理有效的解决对策。

(一) 结转结余处理方式的改变对福利基金的影响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中, 彩票机构的结转结余分成了两部分, 分别是:“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结转结余”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之外的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结转资金一般情况下是结转之后的下一年继续使用, 而职工的所有福利基金都必须从“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之外的其他资金结余”中计提。结转结余处理方式的改变, 对于那些收入情况差或者根本没有经营收入的彩票机构来说, 势必会降低员工的福利基金。

(二)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中的基金计提方式对于业务费的影响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中, 有这样两项基金计提方式:“彩票兑奖周转金”和“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这两项基金计提直接影响了彩票机构年度可使用的业务费额度, 会加深一些业务费比较少的彩票机构的资金压力。

四、对于完善《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一些建议

首先, 想要保障彩票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就离不开科学有效的监管, 财政部应该加强对地方彩票监管部门和彩票机构的培训, 只有各地都明白了制度的内容, 才能方便监管过程中出现误差。

其次,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彩票机构的财务行为, 而对于彩票机构会计核算方面的规范却起不了完全的约束作用。基于此, 在2014年, 我国通过多次的专家研讨和调研工作, 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彩票机构以及其业务的特殊性, 为彩票机构和彩票基金的核算统一制定了一套会计制度。这一新政策的实施, 有助于我国彩票机构的管理。

另外, 我国还需要设立科学合理的彩票机构财务报表体系, 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彩票行业财务报告体系。

总之,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实施, 对我国彩票行业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只有处理解决好其中的问题, 全面了解其中的内容, 引入彩票机构自己的思考, 才能够顺利贯彻该办法的实施。

摘要:我国在2012年11月6日, 由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随着该办法的制定出台以及实施, 使得我国的彩票机构财务行为更加完善和规范, 对彩票机构财务管理的要求也更加严格。本文简单介绍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发展过程, 从中分析思考, 提出财务管理制度下彩票机构的一些问题, 同时将以前和现在的两种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相比较, 分析新办法对彩票机构财务管理产生的意义所在, 最后结合现状, 提出合理科学的建议, 用来促进新的财务管理办法的顺利执行。

关键词:《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影响

参考文献

[1]孟丽君.《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解读及问题探讨[J].会计师, 2013 (7) .

[2]白萍.浅谈《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对彩票机构财务管理的影响[J].新财经 (理论版) , 2013 (3) .

[3]翟金扣.彩票行业会计规章制度的缺陷及改进思路[J].管理学家, 2008 (11) .

[4]王素英.民政部:着力加强福利彩票管理工作[J].社会福利, 2010 (8) .

3.养老机构的服务与管理问题研究 篇三

【关键词】养老机构 服务 管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4-0199-01

社会在进步,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的进步,老年人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的群体,对于他们的看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对于他们来说,要照顾到的不仅仅有物质生活,还包括他们的精神生活。因此,养老机构必须对自己机构的服务和管理质量进行提高,这也就是本文我们要探讨的重点。

一、当前我国养老机构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的现状分析

对于养老院的护理工作从实际上说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它不是普通的管理人员就可以很好的管理,它需要有专业素质和技能的人来进行管理,因为老人毕竟是社会的特殊群体,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都很差,而且由于家庭原因,他们的心理健康也需要被很好的维护,养老院必须安排专业的护理人员对老人们进行看护,因此,提高养老院的服务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1.对于养老院服务和管理的工作认识不足

现在普遍的养老院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够,他们看护一般只注重经济利益,只想着要领取工资,而不能真心真意的对待老人,这就使得养老院的护理工作进行的不到位,忽视了最初开设养老院的初衷,从而使得养老院失去了它们开设的初衷,也使得养老院的老人不能得到很好的看护。老人们作为社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养老院必须被很好的看护,而当前养老院的工作人员未能认识到该问题,从而形成一种十分腐败的社会风气,必须予以改善。养老院管理人员对于老人们的护理工作认识也不到位。他们忽视了老人们的心理需求,只是给他们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使得老人们出现了很多的心理问题,而各个养老院对这一点认识不足,这是当前普遍的现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善。

2.护理人员的素质和技能不够高

当前我们国家不管是中职还是高职学校都有很多关于对养老院老人进行护理的专业,当然也有本科院校也有此专业,这样一来,养老院护理人员的招聘显得比较容易,但是高质量的养老院护理人员是很少的,他们需要的是足够的细心以及相当的耐心来进行护理。但是,由于当前养老院受不到人们的重视,从事养老院工作的护理人员一般都不是有专业素养的护理人员,这对于养老院的护理工作是十分不利的,老人们的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因此,养老院必须对自己内部护理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院内服务质量来更好的对老人进行看护,也可以让工作人员更加安心。

二、相关的解决对策

鉴于当前养老院护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人们把老人送到养老院看护是为了更好的参与工作,让老人和孩子可以更好的生活,不仅仅是物质生活,还有精神生活,对老人的健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养老院管理人员必须对院内老人的看护工作予以高度管理和重视,以下是提出的几点有效措施:

1.提高护理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由于养老院的工作比较枯燥,它需要护理人员足够的细心和耐心,工作人员面临的是生活不方便的老人群体,他们有的生活不能自理,因此护理人员一般在从事一段时间之后思想上会产生厌倦,所以对工作存在懈怠,这样一来在看护老人时就不能得到很好的护理,极其容易对老人产生情绪。这样是对老人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因此必须从思想上对护理人员进行监测和鼓舞。还有一点就是要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有专门的人员对养老院护理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可以了解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主动提高自己的技能。

2.加强各个环节的监控

对于养老院工作人员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医院必须予以重视,养老院领导可以在看护人员内部实行绩效管理,定期对优秀员工进行评选,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养老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此外,养老院领导人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控制,让他们可以更好的服从养老院的安排。此外,养老院必须建立严格的招聘和管理制度,更好的对院内人员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养老院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对养老院老人的护理工作是当前社会人们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医院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且定期对院内老人进行心理健康培训,把管理工作贯彻到看护的各个阶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老人更好的生活。

3.成立专门的教育机构供老人接受先进教育

老年人也是当今社会的一个主体,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老年人的精神诉求也越来越高,因此,相关的养老机构必须适应社会的发展,在机构内部成立帮助老年人接受教育的机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老有所用,这对于丰富老年人的业务生活、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有很大的帮助,也是更好的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结束语

总之,我国养老机构的服务与管理对我国综合发展以及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一定要重视养老机构的服务与管理工作,认真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比如说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服务机制的不全面,监督制度有待完善,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等等,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通过完善服务机制与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监督制度,提升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等,从而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养老机构的有效建设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养老机构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问题研究;才智;2014(34).

[2]江省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价格管理问题研究;中国民政;2015(15).

4.机构编制管理研究 篇四

发布日期:2012-3-15 10:05:11 点击: 205 人/次 审核:管理员 发布:管理员

(2007年5月15日印发)

第一条

为规范对安徽省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管理,促进民办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从事以下业务:

(一)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

(二)社会科学咨询与服务。

(三)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推介与转化。

(四)社会科学学术交流与知识普及。

(五)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工作。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三条

安徽省民政厅是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登记管理机关,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二)监督、指导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三)负责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检查的初审。

(四)指导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开展业务活动和自律与诚信建设。

(五)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违法行为。

(六)会同有关机关指导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清算事宜。第四条

凡经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审查批准并经安徽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五条 申请成立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安徽地域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均可申请举办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二)申请成立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三)有规范的研究机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名称须符合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机构相同或相似。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内部可以设立相关工作部门,但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四)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与其研究方向相适应的必要的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研究方向包含多个学科领域的,可以申请成立研究院、研究中心。研究方向为单一学科领域的,可以申请成立研究所。申请成立研究院的,须拥有15名以上具有相关学科领域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其中正高职称的不少于6人),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名。申请成立研究中心的,须拥有10名以上具有相关学科领域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其中正高职称的不少于4人),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申请成立研究所的,须拥有6名以上具有相关学科领域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其中正高职称的不少于2人),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名。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主要负责人须具有相关学科领域正高级职称。

(五)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不得组织创办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不得担任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到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兼职。高等院校、党校、社会科学院、行政学院系统的研究人员和人民团体、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的职工,到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兼职,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六)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非国有的合法财产。申请成立研究院,须拥有开办资金不得少于80万元人民币;申请成立研究中心的,须拥有开办资金不得少于40万元人民币;申请成立研究所的,须拥有开办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人民币。

(七)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可以是自有的或租用的。研究院的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研究中心的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研究所的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使用面积。

第六条

申请成立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需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供下列文件:

(一)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成立登记申请书。

(二)开办资金出资证明。

(三)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办公场所,应提供办公场所产权证明;租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供一年以上的办公场所承租协议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并附研究资历证明。

(五)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的章程草案,附《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一式三份。

(六)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专、兼职人员基本情况和职称证明材料。

(七)需要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的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兼职人员审批表。

(八)理事会会议制度、财务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

(九)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 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向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并附依照章程履行变更程序的会议纪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新拟任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并提供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八条

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申请成立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按第六条之规定提供文件材料;

(二)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会工作处负责受理申请,并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

(三)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行政办公会议进行复审。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

(四)对通过复审的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出具同意成立的文件,该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发起人或发起单位持批文和第六条规定提供的文件,30日内到安徽省民政厅办理登记手续。

第九条 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并附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纪要。

(二)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出具清算报告。

(三)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表》。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意见的,应提交不能签署意见的理由文件。

(四)业务主管单位在《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出具审查同意的文件。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六)办理注销登记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表》、清算报告,上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全部印章和财务凭证等。

第十条 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要依照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办法》的规定接受年检。

(一)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检。成立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不参加当年的年检。

(二)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接受年检时应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财务审查报告和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对“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

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财务管理,须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

(一)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二)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盈余不得分红。

第十二条

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实行重大活动上报批准或备案制度。

(一)受国内单位委托的研究课题结项后,应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备案。受境外单位委托的研究课题,立项前需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拟向境外提供的研究成果,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提交副本备案。

(二)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接受境外资金捐赠、资助,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事前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三)举办面向社会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学术活动,以及由此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应将活动方案上报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举办。

(四)创办报刊(含内部发行),开办互联网网站、网页以及在互联网上开展的论坛等,应上报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履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手续。

(五)举办涉外及港澳台的学术活动,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履行涉外及港澳台主管部门批准手续。

第十三条

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党组织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其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参与所在机构重大决策,保证党对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政治领导。

第十四条

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业务主管单位可撤销批准。根据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决定,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第十五条

5.机构编制管理研究 篇五

吴江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对机构绩效考核的认知评价研究

作者:陈强 周亚夫 沈国强 李国培 徐静 钱东福

来源:《中国全科医学·学术版A》2013年第07期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在苏南地区已有较多的探索实践,苏南地区的乡镇卫生院普遍改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按照新医改要求,改进服务模式,深入农村社区、家庭,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实践证明农村地区可以开展有自身特点的社区卫生服务。陶君分析认为贫困的农村地区同样能够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重要载体。随着新医改的实施,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在此背景下,加强对农村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以确保其服务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价值和意义。江苏省吴江市2011年已开展了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机构绩效考核,考核周期为半年,考核内容主要涉及综合管理(20

6.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 篇六

一、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委理论中心组和委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落实区委、区政府、市编委及区编办确定的机构和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成立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亲自抓,纪检组长协助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承担机构编制管理的具体工作。

(一)机构设置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二)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三)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一是明确领导分管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相关人员能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二是不存在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宜和要求下级部门成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下发涉及机构编制文件的现象;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

三是认真做好新进调入人员入编手续、调出人员下编手续以及岗位变动聘用人员合同变更手续,并按规范建立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20xx年我委行政编制调出2人、调入1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新招录用1人员,办理退休1人,均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入编、出编手续。

二、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委下属二级机构黄山市XX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黄山市XX区市政工程管理处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单位,按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设立、变更、注销、证书补领等相关手续。

三、扎实推进政府权力清单的责任清单建设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取消、调整权力事项。按照《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黄政[20xx]13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黄政[20xx]17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衔接落实国务院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黄政[20xx]40号)等文件精神,完成与上级行政权力取消、承接工作,取消2项行政权力事项;二是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审定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网公示,按“单”用权,按“图”行权;完成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部门权力清单录入工作,通过网站“晒”清单,让群众知道本部门有哪些权力、权力运行的流程和时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高度重视相关动态舆情,确保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三是集中开展清单内容和流程培训,由各分管领导分别授课,深入开展权力清单制度的宣传工作,让全体干部职工熟知清单内容和办事流程,巩固好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成果。四是为切实发挥清单对部门职能转变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我委研究制定了权力运行制约措施,明确由委纪检组牵头,加强对清单执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权力清单制度,超越权力清单行使权力,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用权力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区住建委行政审批工作的运行管理,落实2名专人,实行“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进行公开,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办事效率。六是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完成4项涉及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提供的技术性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

四、积极配合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

按照《XX区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办秘〔20xx〕51号)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一是进一步整合项目报建手续,施工许可、企业备案、质量报监等项目报建归口一楼行政审批大厅统一受理。二是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工作落实督查、责任追究等工作管理制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材料,提供材料齐全的,承办人立即予以办理。四是根据省、市统一要求,施工许可、竣工备案全部实现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办理,同时采用监管通系统对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网上评分,信息公开化和管理手段进一步提升。

7.机构编制管理研究 篇七

合理地利用工程量清单能够实现业主对成本管理的阶段性控制, 有利的几个方面:1) 工程量清单的技术性和规范性较强, 其中涉及到的内容较广, 说明在合同中可能发生或需要发生的工程细目, 对可能发生和一定会发生的项目工程量有着详细、明确的体现, 这就给计量支付和结算等财务性质的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以工程结算对于工程量清单的利用为例, 在结算的过程中, 有着工程量清单的对照, 结算的单价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格为基准进行确定, 对于工程量的确定和结算来说, 则能够以施工单位实际完成工程量来进行计算。在工程量清单中, 工程量有着明确的列表, 其中的工程量数据都是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人提供, 因此, 一旦工程量出现变化, 引发风险的时候, 这种风险必须要由招标人或招标单位来提供[1]。2) 工程量计算会影响到合同管理过程:工程量清单中有着明确的计价制度, 工程量计算有着标准的计算方式和计算依据, 清单中工程量列表的主要依据是投标人或投标单位的具体报价, 这就对工程量计算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不仅要保证工程量计算的全面性, 同时要保证工程量计算的精确性, 不能发生一丝错误和一点遗漏。这种工程量计算在全面性和精确性上的高要求直接对合同管理的难度产生影响, 在工程具体的施工实施阶段, 工程量计算标准越高, 则合同管理难度越小;工程量计算标准越低, 则合同管理难度越大。3) 对合同价格风险分析的作用: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体现形式是不尽相同的, 有工程量确定之后的确定数量, 有工程量暂时拟定的暂定数量, 也有工程量精确度不足的参考数量, 但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展示工程量的情况也存在, 这些不同的形式对于合同价格风险分析有着重要的影响, 不同形式能够产生不同的责任分配和利益分配, 由此可见, 合理的工程量清单对于合同价格的风险分析有着重要的作用。工程量清单对于合同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 但这种积极作用的实现与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息息相关, 如果只是片面以国际清单为基础生搬硬套, 则势必会影响工程量清单的全面性和合理性, 在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过程中需要统筹管理, 以实际工程项目状况为基础, 以合同管理要求为基础, 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工程量清单的有效性。

2 基于合同管理的工程量清单编制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 工程量清单对于合同管理和招标投标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但在实际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这就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规范工程量清单编制, 下面简要研究基于合同管理的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合理方法。

2.1 Excel的合理应用

Excel是一种非常实用、灵活的办公软件, 在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过程中, Excel的合理利用至关重要。具体来说, 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内容较多, 这就很容易造成编制的疏漏, 且会影响到编制的精确性, 而Excel的链接功能和公式设定功能十分强大, 在运用Excel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过程中能够有效保证编制的完善性、规范性和精确性。首先, 在Excel表格中建立单价分析表, 进行列项处理, 锁定子项, 完成之后投标单位只需要按照要求填入即可。其次, 将工程报价表与清单表结合生成总的各单项工程的总价, 与报价汇总表进行链接处理, 在Excel强大链接设计功能之下, 避免了招标过程中容易出现误差的问题, 从而节省了招标过程中的复核时间, 提升了招标效率。

2.2 基于合同管理对工程量清单的调整

2.2.1 二次拆分调整

工程量清单在列项之后分为许多子项, 但在一些大的国际工程中, 工程量清单的子项范围大, 内容复杂, 程序多样, 如果子项众多程序中有一个发生变化, 则会影响到整个子项的单价, 也会使得工程量清单中子项单价出现变化, 这种变化类似于一种连锁反应, 会导致工程量清单的精确性下降, 为了避免这种状况的出现, 则需要采取二次拆分调整, 二次拆分调整的对象是工程量清单中范围较大、程序多样的子项, 对子项的二次拆分避免了这种不精确性。同时, 如果在招标阶段对工程量清单的子项进行二次拆分, 对于保证合同价款管理的有效性有着积极的作用[2]。此外, 二次拆分符合合同双方在后期履约的相关要求, 例如项目施工要求等。

2.2.2 设定甲供材料暂定价和消耗量

甲供材料涉及到的范围相对比较广, 不仅包括在项目施工中常用到的装饰材料, 还包括一些竞争比价相对困难的特殊材料。同时, 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是不断变化的, 市场上的产品价格也在不断变化, 而受市场影响较大, 容易出现价格波动的材料也属于甲供材料的范畴之内。因此, 投标报价的过程中一定要有暂定价的相关规定, 这对于后期总价的计算以及总价的投标有着重要意义。

暂定价是暂时根据市场形势以及甲供材料情况所定的暂时执行的价格标准, 暂定价是可以变化的, 实际的供应价往往与暂定价有一定的差别, 这就要求对合同中材料的价格差进行一定的调整和改变。为了促进合同价款的管理, 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过程中必须在单价中有暂定价的相关设计。可以看出, 材料价差的调整是至关重要的, 主要的影响因素有材料单价价差因素和材料实际消耗量因素, 但在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 材料的实际消耗量与工程量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二者在数值上存在不同, 在施工的过程中通常会出现材料的损耗情况, 这是不可避免的, 只能够尽量减少材料损耗, 但在任何项目施工中, 材料损耗情况是客观存在的, 通常来说工程量是要比材料的实际消耗量少的, 从这个方面来看, 在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材料的损耗, 将材料的损耗率直接加入到单价分析表中, 投标单位必须将材料损耗率进行投保, 这就可以得到关于材料单价价差、综合可得材料价差以及加工供应数量的相关公式。此外,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 如果实际材料发生变化, 则势必会对暂定价格进行调整, 在暂定价格调整之后, 这就要求对材料价差、管理费用等按照相同的变化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不能够有一项疏漏, 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工程量编制的合理性[3]。

2.2.3 对清单中单价分析表进行适当的调整

在评标的过程中需要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子项单价进行仔细的分析, 但在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过程中, 材料的暂定价格和实际的价格必然会有着一定的出入。为了使评标过程中对子项单价的分析更加方便, 应当在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时候适当调整价格分析表。这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一种改进, 传统的工程量清单中, 价格分析表过于简单和片面, 不够系统和规范, 例如传统的工程量清单中只列示了材料费, 而材料费包含的方面有很多, 但表中却没有详细列出, 因此应进行调整, 将材料费细化为主材料费用、损耗率、主材料价格以及税金等4个方面;再比如传统工程量清单中, 单价分析表中单价的组成还不全面;缺乏税金、辅材费等项目, 评价过程中为了便于对子项单价分析, 应当增加税金、辅材费等项目的列示, 且可以将人工费、辅材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共同归到安装费之中。

2.2.4 细化相关费用列示内容

《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规范》中要求对措施费进行细化的列示, 其中涉及到十几项措施费, 同时规定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的需要对措施费进行进一步的补充, 例如临时设施措施费、安全施工措施费、特殊情况处理措施费、施工设备维护措施费等, 这就将措施费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处理。而相应的管理费也应当进一步进行细化, 从而在工程量清单中进行细化显示, 例如现场水电管理费、现场施工作业管理费、施工脚手架管理费、施工秩序管理费等, 以上的措施费内容和管理费内容在工程量清单中要根据实际的需要尽量清楚、细化, 不要因列示过于简单、粗放而产生合同的争执和歧义。在管理费和措施费进行细化列示的基础之上, 还要将投标单位的具体报价展示到工程量的报价清单中, 这样就能够对合同双方的责任和费用进行明确、合理、科学的分配, 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和争执[4]。

3 结语

工程量清单与合同、招投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本文强调了工程量清单对于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指出了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出现的问题, 并提出了基于合同管理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 旨在为相关单位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王素芳.基于合同管理的工程量清单编制[J].当代经济, 2008 (9) :68-69.

[2]朱文斌.工程量清单模式的合同管理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 2007.

[3]刘佳.基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造价管理研究[D].衡阳:南华大学, 2011.

8.机构编制管理研究 篇八

关键词:科技服务机构;产业集群;机床产业

中图分类号:F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09-0005-02

1 产业集群的发展及我国产业集群发展中的问题

产业集群是指在特定区域中,具有竞争与合作关系,且在地理上集中,有交互关联性的企业、专业化供应商、服务供应商、金融机构、相关产业的厂商及其他相关机构等组成的群体。不同产业集群的纵深程度和复杂性相异,代表着介于市场和等级制之间的一种新的空间经济组织形式。产业集群具有高度集聚化和专业化特征,是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提升产业整体水平的重要渠道,也是当今产业组织的发展方向。因此,产业集群超越了一般产业范围,形成特定地理范围内多个产业相互融合、众多类型机构相互联结的共生体,构成这一区域特色的竞争优势。

目前,在我国虽然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已获得了很大发展,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大部分产业集群目前仅仅实现了企业的“地理聚集”或“集中”。集群成员之间各自为政,“聚而不合”,缺乏有效的产业分工机制,缺乏从战略层到操作层的全方位、深层次的协同管理,从而导致产业集群的不稳定或脆弱性,影响产业集群的持续协调发展。

1.1 企业规模偏小,产品档次偏低

虽然产业集群是以中小企业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将来中小企业仍将构成产业集群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集群中的企业越小越好。在技术方面,中小企业通常缺乏技术专业人员,不能支持正式的研究与开发活动,难以形成一定的品牌;在外部交流方面,通常缺乏时间和资源来研究如何使用外部的科技专家资源;在某些领域,规模经济是小企业进入的障碍。

1.2 集群技术创新能力严重不足,低水平重复竞争突出

我国大部分产业集群是以对适用、简单技术的应用为主,且模仿多于创新产品,技术含量低,自主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1.3 分工和专业化程度不高,产业链不完善

绝大部分只具有集群的某些方面特征,有不少还只是单纯的“地理扎堆”,主要表现为产业链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上中下游未形成有机整体,大部分集群缺乏科学的规划、合理布局和协作关系。

1.4 缺少面向产业集群的人才培训、信息等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撑

目前,我国科技服务业从事产业管理创新服务的专业人员缺乏,咨询服务人员的产业管理服务理论和技术水平较低,许多机构对产业集群的咨询服务还处于战略咨询阶段,许多服务仍然采用传统的企业管理咨询老办法,没有产业管理方面的创新,被动应对产业集群的发展,没有对整个产业链及产业集群整体和全过程的产业管理服务。

2 我国科技服务业的特点

在中国目前情况下,挂靠政府的科技中介机构是中国科技服务的主题部分,是整个科技服务体系的决定性力量。我国科技服务业起始于20 世纪80 年代,从功能上大体可划分为三类:一是直接参与服务对象技术创新过程的机构;二是主要利用技术、管理和市场等方面的知识为创新主体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三是主要为科技资源有效流动、合理配置提供服务的机构。近年来,在原有机构的基础上,又相继成立了为技术转移提供政策配套服务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吸引社会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公司,以及为技术成果进行产权交易提供相关服务的技术产权交易所等新型的科技服务机构。在逐步完善科技服务体系的同时,科技服务机构成为沟通知识流动,尤其是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中小企业之间知识流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成为科技与应用、生产与消费不可缺少的服务纽带,并成为政府推动知识和技术扩散的主要途径。

3 科技服务机构参与产业集群管理创新的优势

目前,我国在面向产业集群管理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管理服务的理论、技术和实践还不完善,产业管理不匹配甚至滞后于产业集群的迅猛发展。面对经济全球化进程全面提速的严峻挑战,为了缩小我国的产业发展建设与其他国家的差距,急需加强产业集群的产业管理服务,尽快培育与建立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并借助产业集群的聚集效应、创新机制、创业机制,来加速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创新和完善产业服务的理论、技术和实践,面向产业集群开展产业管理创新服务,是新形势下科技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不难看出,在产业集群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单靠企业自身是很难解决的。这就需要一些组织的介入,帮助产业集群更好的发展。科技服务机构所具有的特点,决定它们在帮助产业集群解决难题、实现管理创新中拥有一定优势。

3.1 发挥行业协会等机构的优势,促进集群内组织协调发展

作为科技服务机构的一种,行业协会在沟通政府、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行业秩序、协调行业纠纷等方面具有其独有的作用。行业协会具有组织、协调、服务、监管四大职能,它们可以帮助企业维护共同利益、调配市场资源、减少企业运营成本,甚至可以为企业提供培训等服务。我国现有的产业集群恰恰需要这样一个可以提供协同管理的部门,使整个集群内企业从产品的品质、企业间的信任、减少同类企业间的恶意竞争方面得以提升。

3.2 加快集群内产业链的完整

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之一就是其具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减少集群内上下游企业间的仓储成本、运输成本等。如果通过产业集群管委会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参与,加大集群招商力度、控制加入集群的企业经营范围,这样不仅可以减少集群企业间的竞争,更可以有效地使产业链更为完整、企业间合作增强。

3.3 提高企业间协同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集群内企业可以通过类似集群管委会等管理部门实现统一信息化管理,建立高效、敏捷、安全的信息管理平台,由此实现整个集群的信息化管理,使产业信息共享。这样不仅可以提高集群内企业的知名度、影响力,更可以减少企业自身的信息化成本,提高效率。

4 以沈阳机床产业集群为例,分析科技服务业在产业集群管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

沈阳机床产业集群是2009年筹建,2012年5月正式动工的,占地7.54平方公里,包括机床主机开发生产、功能部件、机床配套等200家生产企业和辽宁装备学院等教育机构。整个园区由产业集群管委会负责管理,已建成加工制造、创新发展、合作交流、人才培训、检测等九大平台。

在园区的运行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由于园区管委会、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的介入,沈阳机床城已初步建设成为集研发、检测、市场服务、科技金融等为一体的产业园区,并由沈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其量身定做了信息化管理平台。这样使入驻园区的企业基本实现了统一的物业管理、仓储物流管理、市场管理和集中采购。这样的产业集群管理模式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对于园区内的企业来说,它们不仅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通过园区统一提供的培训,提高了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员工技能;园区的展览展示中心更是为企业开拓了市场,提供了展示产品的舞台;园区的集成效应扩大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市场影响力。

但是,园区的运行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缺少产业规划、没有形成长效的协作机制等。我们可以相信,随着政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会有更多的科技服务机构参与到园区发展中来,它们的介入必将为产业集群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9.××县编办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机制 篇九

××县编办立足实际,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制,规范管理行为,为盘活编制提供了保证。

一、强化议事审批机制,坚持“四个统一”,严格“三个不”。凡涉及增加调整人员编制、增设机构、提升规格等,统一由县编委会研究,统一由县编办审查把关,统一由县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统一由编制部门行文批复。凡不按程序报批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得受理,凡超计划总量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得研究,不得报县委政府审议。

二、强化动态调控机制。××县编办坚持控制编制总量,从源头遏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增长。坚持进编预审制,对要求进人的事业单位实行“三个审查”制度。审查事业单位是否空编,审查进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审查所进人员是否具备条件。通过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把住了事业单位进人关口。

10.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自查 篇十

市编办:

我局接到你办《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编办„2011‟10号)后,迅速按要求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201年市直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评分细则》,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历年来,我局领导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局人事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

我局人事部门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市编委的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

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府办[2010]47号)和市公务员局《关于市局职位设置的批复》(公复[2011]3号)关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的规定,我局设10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37名,工勤3名,不存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加挂牌子、变更名称或职能等问题,也没有超编进人,超配领导职数的情况。按照《关于设立市所的通知》(编[2010]12号)要求,增设了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所,人员编制5名,保留了检验所,人员编制42名。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的部署,我局严格执行获批的机构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市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市局机关“三定”工作方案。我局机关共设10个科室,其中保留2个科室,根据职能调整需要,撤消了食品安全科,增设了政策科、审批科、服务监管科、,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机关党总支和纪检监察机构。2012年4月,我局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圆满完成,在省、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了机构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和 2 机构改革自评报告。

(三)直属事业单位情况

我局按要求积极做好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法人登记工作,认真做好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及时报送了调查清理报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100%,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率100%,做到及时变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

(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11.机构编制管理研究 篇十一

关键词:精细化管理;编制外用工管理;新建本科院校

一、新建本科院校编制外用工管理现状

编制外用工是新建本科院校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教学辅助、安全保卫、卫生等后勤岗位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力地保障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切实解决了高校辅助性、服务性岗位上人员紧缺的问题。

尽管编制外人员在高校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与编制内人员相比,在福利待遇、考核激励、职业晋升和人员聘用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加之新建本科院校往往由多个专科学校甚至中专和高职学校合并而成,合并前学校层次不一,专业背景复杂,职工水平参差不齐等办学背景,新建本科院校编制外人员的管理总体是“不规范、不重视、不科学”,具体表现为:一是队伍结构不合理。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实用性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年龄结构不合理,年轻职工比例低;学历结构不合理,高学历基本没有;职称结构不合理,职称评聘难度高。二是队伍极不稳定,福利待遇相对较差,流动性大。三是边缘化严重,服务学校意识不强,队伍发展与学校发展不同节拍。四是工作水平比较低,职业晋升机会少,怠工现象较为普遍。五是工作环境相对较差,员工的精神面貌比较消极。

新建本科院校的转型和提升亟须改变现有的编制外用工现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向:一是编制外用工队伍迫切需要通过加强管理以提升工作水平。编制外用工的个体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结构不尽合理,需要通过科学的管理加以改善。二是提升编制外用工效益迫切需要新的管理方式。编制外用工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人员的招聘、培养和使用全过程,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单元都相互联系为一体,需要通过精细的管理去获得最佳的效益。三是学校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需要。

二、精细化管理及其在高校管理中的研究现状

精细化管理是源于现代企业的一种管理理念。它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对管理对象实施精细、准确、快捷的规范与控制,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解决管理过程中的各关键环节,以提升工作效率。精细化管理重细节、重过程、重基础、重具体、重落实、重质量、重效果,讲究专注地做好每一件事,在每一个细节上精益求精、力争最佳。

精细化管理以其科学性和实用性,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被广泛应用并取得成功,近年也逐渐引起高校管理研究人员的关注,并取得相关的研究成果。如杨显贵在对比企业与高校的异同点基础上,认为精细化管理适合高校,并提出高校精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曲昭伟、许琼来等研究者,从教学管理、职能部门管理、办公室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展开了精细化管理实践和研究工作。但这些研究几乎没有涉及新建本科院校的编制外用工管理,即没有从新建本科院校的特殊性出发探讨高校编制外用工管理的精细化。

三、编制外用工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方法与途径

在实施编制外用工管理精细化时,首先要正确把握精细化管理的精髓,抓住其与编制外用工之间的联系和共性,结合高校后勤服务的规律以及编制外用工自身工作建设特点等开展管理工作。

精细化理论与编制外用工存在着许多共性。一是从“精细”角度看,精细化是编制外用工管理的基本要求。“精”就是要求在队伍管理中,方向要准确,内容要准确,重点要突出;“细”就是在建设中要细化到每个环节或单元上,做好每一件事,保证建设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保证建设目标能够如期实现。二是从精细化管理的理论——“意识或态度”来看,也符合编制外用工的要求,编制外人员既是管理的对象,又是管理的参与者,需要每一个职工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发挥主人翁精神。三是从“文化”角度看,编制外用工管理就是要建立一个良好的管理文化,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编制外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专业水平,更要有健康向上的人生观、职业观和生存状态。

1.坚持量化原则,构建编制外用工精细化管理体系

(1)数据化原则。编制外用工管理首先应建设一系列科学的数据指标,要求一切以数据为评判准则,用数据作要求、用数据分析、用数据检验、用数据说话,并体现在具体执行中。如编制外用工岗位设置,各种岗位多少比例更合理,如何在岗位调协管理加以控制,都以数据的方式体现出来,用数据规划,并作为今后的指导方向。

(2)程序化原则。程序化就是要保证执行力,因此管理前必须要有计划和制度,有科学而合理的约定。如编制外用工中的服务能力培养,首先就要有服务意识,提出意识目标、管理制度、工作分配方案等等,计划越周密,制度越完善,程序化就越明显,执行力就越强,管理效果就越好。

(3)操作性原则。在制度设计上,要有可操作性,容易被执行者理解和操作。

(4)标准化原则。标准化是精细化管理中评判的要求,编制外用工管理标准化就是要指明编制外用工管理的核心内容和基本特征,指出评判标准。新建本科院校的编制外用工要有“规定动作”,要以编制外职工为标准,在建设各项指示上进行要求,如岗位要示、年龄要求、技术要求等;更要有“自选动作”,根据学校的后勤和辅助性岗位实践需要,对岗位工种的技术性和内容提出行业要求。

(5)信息化原则。信息化就是在管理过程中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贮存每一个执行环节的动态数据,为过程监督和控制提供科学的调整依据。信息化是精细化管理最现代、最核心的内容,在某种程度上讲,没有信息化就不可能精细化。

2.以育人为出发点,重点推进编制外用工内涵建设

育人是学校最基本的功能,以育人为目标的编制外用工管理才是科学而正确的管理。编制外用工管理精细化的目标就是推动编制外用工的内涵建设,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为实现学校育人功能提供源源不断的服务保证。在内涵建设实施过程中,主要着重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要统一思想。编制外人员要跟上学校发展的节拍,要明确本科办学定位。每一位职工应紧紧围绕学校的办学定位,积极思考自己的工作定位,而只有与学校的办学定位相一致时,才是正确的工作定位。二是“重”培养。加强培养是提升编制外用工管理的重心所在,特别是一些专项技能的培养,要有经费支持,专款专用。在此基础上,再实施个性化管理,出台有利于编外人员发展的相关政策,创造宽松有度、积极向上的个人成长环境。对编制外人员的培养要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培养的整体计划中。

3.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全员参与意识

精细化管理强调人是管理的核心,既是管理的实施者,也是管理的承受者,是管理的核心与动力;强调在管理的过程中,每一位人员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管理中来,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感觉快乐。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参与意识,应着重做好从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营造精细的意识文化。精细化本身就是一种文化、一种意识、一种认真的态度。新建本科院校师资建设过程中,要广泛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追求精细的文化氛围,让每一位员工充分意识到,系统是由无数细节构成的,注重细节是改善系统的基础,从而养成从大事着眼、小事着手的良好习惯,能够从关注细节、研究细节、改进细节着手,形成找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参与意识。二是搭建主动作为的平台。学校要鼓励编外人员积极探索适合编制外用工管理精细化的方法途径,进行自我分析,寻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自我诊断,献计献策,对症下药。是技能方向问题,就从引导和培养方向入手;是岗位设置问题,就从工作内容和服务对象入手;是学位结构问题,就从学历培养入手;是职称结构问题,就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入手。工作中的问题在工作中解决,保证执行力。三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相对于粗放式管理,精细化管理要求更高、更细、更严,对每一位编制外人员的工作态度、技能水平等都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实施过程中,难免有些编制外人员会产生消极和抵触的情况,影响执行力。此时,就需要学校通过改善执行环境,特别是建立以激励为基础的监督考核机制,在工资福利等方面配套推进,保证执行力,使之对精细化管理从无印象到有印象,从拒绝到可接受,从陌生到熟知,从不习惯到习惯,达到管理的目的。

4.结合其他管理理论,形成编制外用工管理的“组合”管理模式

编制外用工管理是一项复杂而漫长的管理活动,人们在管理过程中,运用不同的管理理论并取得一定的成功,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在传统的编制外用工管理中,“行政管理”曾是主要的管理手段,行政的特点是控制,通过控制,使得编制外用工管理在设定的框架内运行,达到管理的目标。后来,人们结合高校编制外用工的特点,提出“知识管理”,它是以知识为核心,通过组织与技术的手段促进组织知识的发掘、共享和创新,以增强组织绩效、提高组织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管理活动。还有是“目标管理”,即将结果与预定目标进行比较,以实现工作的宗旨,注重工作成效。然而,行政管理重形式、知识管理重本位、目标管理重结果,三者都有一定的优势和局限性。为提高编制外用工管理成效,精细化管理可与其他管理理论组合,取长补短,相辅相成,形成多维管理模式,谋取最优管理效益。

与行政管理组合,有助于提高精细化管理时效。精细化管理认为,人的优秀品质往往是需要培养的。在编制外用工管理的初期,优秀的“文化”或“态度”尚未形成,需要一个约束机制如管理制度或规则来强化教师的行为,而行政管理不失为一种有效手段,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但是,行政管理最大的缺陷是容易流于形式,具有形式主义特点。精细化管理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赋予了行政管理人性化内容,坚持以人为本,追求个性化发展,同时也要求每一个教师在参与建设的同,也要自我建设,反对形式主义,提高管理实效。

与知识管理组合,有助于提高精细化管理效益。精细化管理认为,在管理的过程中,要善于利用编制外用工本身的特点来提高管理效益。知识管理能对教师的隐性知识进行指导和利用,使其自我提升,达到充分挖掘个人潜力的效果,这是其他管理所不能达到的。但知识管理也存在着局限性,它以兴趣和爱好为出发点,过分强调个性,存在本位主义倾向。因此,在实施管理中,应防止其只注重兴趣发挥,忽视管理原则,只注重局部利益,忽视整体效益。

与目标管理组合,使精细化管理方向明确,效率更高。编制外用工管理工作繁杂,在管理中,常常会出现为了近期目标、局部目标而不顾整体目标的现象,存在急功近利的倾向。精细化管理认为,过程与结果同样重要,目标管理有助于其确定正确的管理方向,但在目标确定后,实施的具体过程就变得非常重要,过程管理质量决定着最终目标的质量。提高编制外用工整体水平是目标管理,但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管理路径和方法多种多样,精细化管理的意义就是确定一条最适合的管理路径和方法,就是要把编制外用工管理过程科学地设置成一个个目标细节,有数据、有标准、可操作,并通过执行力精益求精地完成每个细节,最终达到高质量、高效益的管理结果。

参考文献:

[1]牛晓红.高校编制外用工规范管理的思考[J].青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2,30(2):101-104.

[2]汪中求.精细化管理之基本概念[J].中国商贸,2008(9):116.

[3]杨显贵,张昌民.精细化管理与大学管理精细化[J].上海管理科学,2008(2):82-85.

12.机构编制管理研究 篇十二

一、西周档案管理概况

西周是周武王推翻商纣王建立的国家, 在统治思想上西周不再沿用商代的“王命天授”, 而是按照周公的建议采用了“以德配天”的说法, 这一改变使他们的政治思想由神权思想变成了道德观念思想, 失去了统治的神性, 而赋予了道德性。在这种政治思想之下, 从天子到平民都要有一套道德基础的约束, 每个人都必须努力达到相应的标准, 这一方面限制了帝王的为所欲为, 也给整个社会制定了一套行为规范——礼, 并且专门制定了“周礼”作为整个社会的行为规范, 这也是最早的有记录的法律性质的行为规范, 这种道德规范虽然没有直接的强制性的行为后果的规范, 但是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约束作用, 尤其对最高统治者有了一定限制, 因此在西周时期, 天子对国家的治理更加用心, 在管理上更加细致, 在档案管理领域更是如此。随着西周时期国家组织的日益严密, 国家行政官员之间的文书来往更加频繁, 社会上的文化产品和政府文书也越来越多, 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和难度也随之增加, 于是在国家行政机能扩大与活跃的同时国家的档案管理机构、职官和制度都逐渐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其中管理机构上分为宗府、太史府和盟府, 分别对不同类别的档案进行管理。在职官上虽然仍然延续着商代以来的以史官进行专门管理的制度, 在中央分为五史, 分别对各类档案进行管理, 但是在分类上更加细化, 百官们对各自职能范围内事务的档案要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管理, 从机构到制度再到职官设置形成了一个有序的档案管理体系。

二、西周档案管理机构考究

1. 宗庙的设置及其管理的档案的范围。

宗庙除了祭祀职能以外的另外一个重要职能就是档案管理, 对国家的重要资料的储存和保管, 依据《周礼·注疏·天府》中的记载, 宗庙当中保管的档案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 从以前朝代流传下来的珍贵典籍。前朝流传下来的档案就是指商代流传下来的档案。商代时期, 文字的使用尚未普及, 以文字记载为表现形式的档案材料少之又少, 因此档案显得更加珍贵。这些档案的来源一般是指商代进行专门管理的档案, 在周武王伐纣的时候, 商代进行档案管理的官员携带着投奔周天子的材料。

第二, 祭祀类的档案。《周礼·春官·天府》中写道:“天府, 掌祖庙之守藏, 与其禁令。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意思是说, 天府职掌祖庙中版法瑞器的守藏与禁令。凡王国所有的玉镇大宝器都藏在祖庙的府库里。可以看出对当时统治者重要的东西都放在天子的宗庙内, 那里是一个储存重要书籍文物的最高级别的档案馆。另外, 对于帝王祭天神和司民、司禄、司寇、司徒呈献民数、谷数时, 周天子都会接受一部分供奉的财物或者文书材料, 之后这些财物也都会直接转交给宗庙进行保管, 以备朝廷的随时查阅, 这些内容都是周天子对国民进行了解的渠道, 是王室专用的最为重要的国家档案。

第三, 地方组织类档案。地方组织类档案是指那些来自于地方呈缴上来的官府州乡以及都鄙的公文档案, 主要内容包含地图和户籍, 地图是指记载山川地理分布情况的文书材料, 户籍是指记载人口分布情况的档案材料, 这些材料都是周王朝在治理天下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材料, 也是进行税收等重要的行政管理行为的重要参考依据, 这些材料由于对周王朝统治极为重要, 都放在宗庙当中进行管理。

2. 太史府的档案管理。

太史府是西周时期档案管理任务最重的管理机构, 它管理着西周时期国家档案的主体。据《周礼·春官·宗伯》记载:“若约剂乱, 则辟法:不信者刑之。”可以看出, 在西周时期, 太史府是国家公务活动的重要档案库, 如果要查阅重要的公务档案就要打开库府, 从太史府内专门收藏国家重要档案的库府当中查阅资料。太史府管理的档案没有详细的划分, 但单从重要性来说, 它仅次于宗庙, 同时还管理着部分宗庙中管理的档案。在内容上囊括了天子命令、邦国之志以及教育、法律等等方面。太史府管理的档案的主体主要是百官职能范围以内的各种事物, 因此相当广泛, 不仅包括法律、政治, 还包括了民间药方、天时地文等等方面的知识。

3. 盟府的档案管理。

盟府是西周时期的一类档案管理机构, 它主要负责的是对西周时期国家之间, 以及国家与诸侯之间的盟约的管理。据《逸周书·尝麦解》记载, 成王四年:“大史簧刑书九篇……乃藏之于盟府, 以为岁典。”《左传》襄公十一年:“国之典也, 藏在盟府。”这些都是西周将保存档案的处所称为“盟府”的可靠见证。西周是一个奴隶制国家, 在周天子之下全国各地都按照姓氏进行了分封, 早期西周建国时期立下功劳的大臣以及天子的近亲属都得到了一定的封地, 从而成为一个封地的“侯”。久而久之, 这些诸侯国都形成了各自的稳固的统治圈子, 这些圈子之间也相互沟通交流形成联盟。周天子担心这部分人的威胁, 对于这些诸侯国之间的盟约管理极为严格, 规定任何诸侯国之间的联盟都必须向周天子报告, 并且将结盟内容上报给周天子, 这就是“盟约档案”。由于西周统治之下的诸侯国很多, 他们之间的关系有非常复杂, 向周天子提交的盟约数量很多, 也非常重要, 为了能够更好地对这些盟约档案进行有效的管理, 周天子专门设置了盟约档案管理机构“盟府”。事实上, 盟约档案不仅仅保存于“盟府”当中, 还有一大部分保存于周室的宗庙当中, 作为最为重要的国家档案进行管理和利用。这两个地方官吏的盟约在数量和文本上是一致的, 只是在功能上有所不同, 宗庙当中的“盟约档案”主要是供周天子使用, 用来作为决策和了解国家状况的依据, 而“盟府”当中则主要是由专门人员对盟约进行“登记”和定期核查的对象, 是一种行政管理的工具。

三、西周档案管理的职官制度

西周的档案管理的职官制度划分得非常详细, 包括了专门从事档案管理的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大司徒、大司空、大司寇、司书、司药、司民等等, 既有专门管理人员, 也有国家部门专门对本部门进行档案管理的职官。西周的整体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分类, 这种分类按照职官的性质和管理对象进行划分。西周的档案管理主要在太史府中进行, 太史府是档案管理的核心部门, 在太史府内设置了专门进行档案管理的职官, 根据《史通·史官建置》当中的记载, 《周官》、《礼记》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的划分。这些官员在职能上有着各自的分工, 根据《周礼·春官·宗伯》的描述“大史掌建邦之六典”, “小史掌邦国之志”, “内史……掌书王命”, “外史掌书外令……掌三皇五帝之书”, “御史……掌赞书”。从这些记载当中可以看出来, 周代的档案管理的职官在职能上划分得非常细致, 按照掌管内容作出了不同分工。除此之外, 档案管理的职官也在各个管理部门进行了设置。比如, 在太史府的档案的目录是按照部门进行分类的, 目录“司徒”对应的就是法律方面的档案;目录“司药”对应的是药方管理的档案;目录“司民”对应的则是对人口进行管理的档案。这些划分依据都是各个部门的职能。在职官制度上, 每个部门同样设置了相应的职官, 比如在审判机关专门设置了对法律档案进行管理的人员, 这种人员就称做“司寇”;在人口管理部门也专门设置档案管理的职官叫做“司民”。西周的档案管理职官就是按照这种专业机构按对象分设职官, 在各个部门又按照部门进行分类设置职官的方法, 在全国建立起了一个由地方到中央的全方位的档案管理的职官制度, 这些都对中国后来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积极效应。从上述文中可以看出, 西周的职官设置按照这一定的标准进行职官设置, 其中宏观层面按照专门机关设置的部门设置的形式进行分类设置。事实上, 西周的档案管理职官制度设置也是按照档案管理的过程来进行的。比如周代文书公文增多, 国家必须组织人员进行汇编, 这些汇编的人员就是按照管理内容的不同进行的设置。

西周在“以德配天”的国家治理思想引领之下, 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更加频繁, 文书档案也随之增多, 为了能够更好地进行档案管理, 西周设立了专门进行档案管理的机构宗庙、太史府和盟府, 同时设置了太史、小史、左史、右使、司盟等职官专门对档案进行管理, 并且这些职能、机构与档案管理的流程相适应, 很多地方都是当代档案管理应当借鉴的地方。

参考文献

[1]赵彦昌.西周档案管理制度研究[J].档案学研究, 2006 (6) .

[2]管先海.西周“天府”是职官还是职能机构[J].档案管理, 2008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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