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25-01-02

公司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精选8篇)

1.公司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一

物业公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月

活动计划

物业公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计划

为了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确保公司流动人口管理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公司“优质服务”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特制定流动人口宣传月活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以德治国”的立国理念及党的三代领导人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乌鲁木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

办法》为指针,依托各单位、面向家庭,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建设,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和政策法规知识,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增强人们的生殖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家庭文明幸福,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思想保证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活动主要内容

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广泛传播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更年期生殖保健知识,宣传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教育,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

三、活动主要对象

以单位流动人口为单位,面向流动人口的所有家庭成员,对突出近年有婚育现

象或将要有婚育现象的重点家庭及这些家庭中的重点人员

四、活动内容

实施流动人家庭生育文化建设教育,要采取家庭自建和单位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单位、家庭、个人三个层面各有标准,互为联动。具体活动内容和标准如下:

1、举办的不同类别的知识培训及专题讲座活动。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专业授课,专题培训、专家讲座、以活动代培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培训活动。有“新婚班”、“孕期保健班”、、“优育班”等。内容具体包括新型生育文化、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营养与优生、家政教育等。

2、让流动人口参与“双向承诺”活动中的“新家庭承诺”活动;

3、制作一期流动人口宣传栏。主要宣传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更年期生殖保健知识,宣传预防性病、艾滋

病知识;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教育,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

4、开展“亲自登门、服务到家”活动。流动人口管理登门,管理服务到人:宣传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及时做好发证、验证等服务管理工作。、座谈活动。抓住带有普遍性、苗头性的话题,组织各种座谈会活动,为干部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交流、自我教育创造条件,解除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思想顾虑。

6、评选表彰活动。各单位可以从实际出发,组织流动人口开展“婚育新风文明户”、、“文明幸福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好丈夫”、“好妯娌”、“家庭生育文化建设活动积极分子”等评选表彰活动,并作为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五、活动步骤及要求

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月活

动要做到有计划、按步骤、力求扎实、注重实效。

1、需求调查。各级计生专职人员要附下身子,深入群众,采取调查问卷、入户询问、座谈交流等各种方式,把每个流动人口家庭的实际需求摸准、摸实、摸清,为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奠定基础。

2、方案制定。要根据流动人口的实际需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上级工作要求,制定出适应流动人口的家庭需求,深受群众欢迎、突出自身特色、确保切实可行的家庭生育文化建设活动方案。

3、措施落实。①各单位要成立流动人口宣传月领导小组,做好协调、调度、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②各级都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开展活动必需的人、财、物的投入。③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各项活动,层层抓好落实。

4、效果评估。

“流动人口宣传月”活动的评估采

取个单位自查和公司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先由各单位自查,并上报评估结果,公司计生办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通过听汇报、查看文字材料、观看活动现场、评估流动人口宣传月活动,走访干部群众和现场询问等形式进行。评估的内容以流动人口员工的满意程度和家庭成员婚育观念转变程度为主要指标,评估的结果将作为衡量各单位流动人口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的一个重要标准,对开展流动人口宣传月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公司计生办进行表彰。

2.公司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二

关键词:新形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求

在实现中国梦的行进坐标中, 全面小康是“关键一步”;在“两个一百年”的奋斗征程上, 全面小康是第一个“百年渡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为新的五年规划蓝图、擘画方略, 开启了实现全面小康夙愿与梦想的决定性阶段, 也发出了乘胜前进的时代号令。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是党中央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 是尊重人口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 更是新形势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使命。

一、准确把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内涵、新任务

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内涵发生了重大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 工作目标由强调国家利益向兼顾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转变, 工作方式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 工作对象由已婚育龄妇女向全体人群转变, 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标准。

二、适时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在几代人的记忆中, “计划生育”不仅是一个高频词汇, 更是国家发展的要件之一。新中国成立后, 随着生产、生活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 人口快速增长, 过多的人口数量和过快的增长速度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沉重压力。“凡事预则立, 不预则废。”20世纪70年代初, 我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计划生育, 走自觉调控人口发展之路。1982年, 党的十二大将计划生育确立为基本国策, 同年写入《宪法》。2013年,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实施以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改变了人口发展的历史轨迹, 使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创造了人口有效控制和经济快速发展两大奇迹。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新的目标, 必须以深化改革为动力, 以依法治理为主线, 以优质服务为保障, 提高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一是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加强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履行职责, 搞好形势研判和风险防控, 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

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统筹服务资源, 夯实计划生育信息精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其作用引导服务, 增强基层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功能。以信息化为主要载体, 建立名单化管理和工作任务逐月转接的工作机制, 形成“三先”“四化”“五到位”的服务管理模式, 即政策宣传在先、健康服务在先、利益导向在先;服务管理名单化、任务明确化、责任具体化、时间节点化;摸排建档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督办到位、任务落实到位、信息上报到位。精准化管理主要体现在领导重视常态化、队伍建设网络化、行政执法法制化、信息管理无纸化、信息核查经常化、技术服务优质化、落实政策透明化、宣传教育个性化、基础工作规范化等方面内容。

三是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制观念, 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能力。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督查考核, 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 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快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 实现管理和服务的有机统一。突出利益导向, 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逐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相衔接的利益导向体系, 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发展成果。

三、创新改革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计划生育在我国国企中是重要的一块, 直接关系到我国建设现代化国家、人民直奔小康的宏伟目标。但随着新时期人口与计生工作主要任务的转移,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从当前人口与计生工作形势、任务的变化要求以及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外部环境的变化要求看, 都需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改革创新。

(一)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任务的变化需要改革创新。

在进入低生育水平之后, 人口与计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已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时期的显著特征表现为: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下, 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以人为本, 依法行政, 稳定低生育水平。由于主要任务和工作总体要求发生变化, 原有的宣传教育模式也必然发生变化。宣传教育的对象不再是被管理者, 而是计划生育的主人即接受服务的广大育龄群众;宣传教育的内容将以人口与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为主;宣传教育的形式是满足群众需求的多样式和灵活性;宣传教育的效果强调宣传寓服务之中, 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因此,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只有不断改革创新, 才能适应新时期人口与计生工作主要任务及工作目标要求的变化。

(二)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外部环境变化需要改革创新。

计划生育是一项需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 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 仅靠计划生育一个部门很难做好。随着社会进步、文化事业的发展, 宣传教育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宣传的手段越来越现代化, 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及多媒体技术越来越普及, 群众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 这些宣传环境的变化, 给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 要想扩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影响, 必须依靠现代新闻媒体和信息传播手段, 必须走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路子。加强对社会宣传在政治性、思想性和有关政策的把握和指导, 才能充分利用这一大众传播媒介, 大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宣传, 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 通过不断地改革与创新, 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开创社会宣传工作新局面,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 宣传内容的改革创新———从一般化的宣传内容向有明确针对性的宣传内容转变。

对广大职工群众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应包括以下内容:进行基本国情、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法规、条例等政策以及有关法律中涉及婚姻和计划生育的规定;宣传婚育科学知识, 如生殖健康、生命科学、晚婚晚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保健等多方面的知识;宣传计划生育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

(四) 考核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

科学设定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 把党政重视、部门协同、群众参与、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依法行政、利益导向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核信息平台, 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动态考核、过程考核和措施考核, 简化考核程序, 减少考核频次, 增强考核绩效。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 严格兑现奖惩。

四、善于积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验

随着我国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 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机遇和挑战, 做好稳定低生育水平,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等工作, 任务艰巨, 要求更高, 对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也要与时俱进, 对待逐渐繁重的计划生育工作也要有新的认识, 坚决扮演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员”和育龄群众的“贴心人”的角色。作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 做好职工群众的计划生育思想转变, 夯实计划生育工作是我们的重中之重。

(一) 热爱计生工作, “爱”字当头。

计生工作者要爱岗敬业, 要以“五心” (即:爱心、恒心、细心、责任心、耐心) 来对待我们的工作对象, 去了解他们, 去关心他们, 急他们之所急, 想他们之所想, 只有真正做他们的贴心人, 才能在工作上得到他们的配合和帮助。

计划生育工作面多量广, 资料多而杂, 各种计划生育相互之间逻辑性强, 在工作中一旦遇到挫折、委屈, 就会对工作失去热心和信心, 这样很难干好工作。我们要通过拉家常、走访和其他途径等方面, 全面、准确、详细地了解育龄群众的生育节育情况, 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政策讲解工作, 要正确对待工作和生活中的种种不公平, 不怨天忧人, 不满腹牢骚, 要相信在平凡的岗位也能体现出人生的价值。

(二) 学习相关业务知识, 主动积极地开展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要经常学习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勤于钻研业务、熟悉业务, 要顾全大局, 善于创新, 同时要向其他同志虚心学习, 学习他们好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尤其要学习他们怎样去处理矛盾、化解矛盾。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和群众发生矛盾, 要善于总结解决矛盾的方法, 在做好工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矛盾的激化, 搞好和育龄群众的关系;要注意团体协作,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经常要开展突发工作, 在突发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不能袖手旁观, 遇事退缩。计生工作者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 加强对本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从而做好本职工作, 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公司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三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领导干部责任机制。

一是根据工作安排及时调整、完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自单位组建至今已先后五次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坚持单位一把手挂帅,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领导小组合理设置办公室,其成员主要为工会负责人、专职人员和医务人员,负责计生日常工作,不断加强计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责任化建设。二是建立了目标责任体系。采取每年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不断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坚持落实“一票否决权”,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范围,逐级分解任务、明确相应责任,从而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的全方位责任目标管理体系。三是每年召开全局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经常布置专题工作,定期督查督办,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

(二)加强队伍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机制。

计生干部队伍进行了调整充实,各单位均设立了计划生育联络员,实行动态管理,落实日常工作。不断组织参加省计生委、水利系统和全局的各种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把计生工作与党支部、分工会、团支部的行政管理工作相结合,形成上下联动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机制,收到了良好效果。采取组建专职兼职计生队伍、落实工作津贴、独生子女建档、文明家庭创建、党员干部孕情跟踪服务责任制、入户调查和举报信访等有效措施,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

(三)推进依法管理,完善职工计生档案,提高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计生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在局域网开设工作专栏,定期进行专题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开展计划生育教育工作,使计生工作人员和职工群众懂法、知法、用法。二是在工会建立计划生育信息管理中心,对育龄妇女信息及相关数据进行录入、校对,登记建卡,建立了翔实的计生档案,提高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经常开展摸底核实工作。依据“四地八点”的人员结构和动态变化,要求计生工作人员必须掌握落实第一手资料,经常反馈人员变动信息,把好人员入口关,定期组织育龄妇女孕检。从安全生产和维护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的高度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培育宣传服务阵地,全心全意提供优质服务。

宣传工作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的顺利推行和规范化建设离不开宣传工作的有力支持。水利部小浪底建设管理局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经常有组织地进行法律法规、计生科普知识、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宣传等。单位也组建了专职、兼职宣传员队伍,利用局域网、宣传册、板报等宣传途径,多次组织计生工作系列专题报道,购置健康书籍,利用三八国际妇女节等开展计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同时还与水利部小浪底建设管理局职工医院共同定期开展女工体检、育龄妇女孕检和健康培训等工作。

由于企业自身的特点和管理的特殊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存在许多新问题,列举如下:

(一)提升工作水平的制约因素依然存在。

从领导基础来看,少数党政领导对计生工作易产生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思想。从工作基础来看,有些地方还比较薄弱。企业人员更迭、工作不断更换和跨区域等复杂问题,仍然制约着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从保障基础来看,计生工作需要一定力度的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在全省乃至全国还没有较好地建立起来。从队伍基础来看,一是少数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二是在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落实上存在偏差。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督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由于各种原因和复杂因素的制约,人员漏报、瞒报和跟踪不力的可能性还存在。应认真做好计生统计和档案建立工作,全力做好与社会各级单位(部门)的接洽工作,加强国家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宣传贯彻和督查力度,使职工群众的人口意识、保健意识、维权意识等大大提高,以带动计生工作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需不断加强。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应紧紧围绕“一个中心” ,实施“四大工程”,突出“六个重点”,即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大力实施信息工程、关爱工程、综治工程和保障工程;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到位率、育龄群众满意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低已出生人口错漏报为主的综合统计误差率。在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和规范管理水平上花力气。要注意改善基础条件,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继续加大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力度,综合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同时,实行计划生育执法过错追究制,增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正确执法的自觉性,努力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四)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和服务体系。

宣传工作要形成“覆盖无缝隙、宣传无死角”的普法格局。根据“一法三规”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明确界定各级职责职权,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本着有据、有效、可行的原则,完善规范性文件,确保行为合法。健全约束机制,实行过错追究制等,确保监督行为合法。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要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档案建设和阵地建设,健全台账,落实奖励措施,加强“表、册、卡”的统计管理,力求建立一种“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格局。

(五)找好载体,找准切入点,做到“四个强化”。

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管理,思想、组织、措施保证是关键。在实施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过程中,要抓好四个重点:

l.强化宣传教育,创造法制环境。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先导。因此,要把解决职工群众知法、懂法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并在宣传内容和宣傳形式上进行探索和突破。

2.强化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抓好专业培训,使计生人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减少工作盲目性。

3.强化管理机制,促工作上水平。建立健全程序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循、有矩可蹈、有章可依,要从基础建设抓起,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4.强化服务意识,提供技术保障。定期邀请专家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育、节育、不育、生殖保健等知识教育。把妇科病普查与计划生育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

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篇四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县卫生局严格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xx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部门职责分工》的要求,认真履行卫生部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一名计生兼职干部负责搞好全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做到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同时,县卫生局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下发了《xx县卫生局关于20xx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安排意见》,对全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在年初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二、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各项任务

1、组织医务人员尤其是计生服务人员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条例,从而提高了他们的计划生育法律意识,增强了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2、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对农村采取节育措施的对象实行免费服务,即农民到医院接受免费四项手术共60.08万元。特别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制定三项政策支持计生工作:一是对两女结扎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免去门槛费,仅此一项为他们多报销30万元医药费。二是为支持计生部门工作将县计生服务站纳入新农合定点机构。三是孕产妇住院分娩时审查准生证,计划外生育的不予报销补助。为配合乡镇搞好计划生育突击活动,从县医院、保健所等单位抽调外科大夫到部分乡镇卫生院,帮助卫生院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受到乡镇的好评。

3、各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在接受孕产妇时,均能按相关要求认真查验计划生育证明,详细登记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孩次、户籍地、现住地等情况,对无生育证的,在产妇入院3日内通知其居住地的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并且和公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打击和杜绝私生和非法生育,防止出具虚假出生证明、节育手术证明等,以促进计划生育。

4、各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与计生部门相互协调,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检查、鉴定和治疗等工作。

三、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两非”行为

今年以来,县卫生局多次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整顿,并要求从业人员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增强岗位责任意识,学习省、市打击“两非”通告,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在今年下半年进行的全县医疗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继续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检查内容。特别是对非法从事引流产和助产接生的现象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420家,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对28所医疗保健机构督促申办《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对超范围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勒令停止违法行为;对非法宣传从事产科的5家个体诊所,销毁没收广告牌;对2家地下黑诊所依法进行取缔,处罚款3000元,勒令其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杜绝计划外检查、生育的非法行为,创造计划生育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抓好全系统各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的计划生育工作

今年以来,加强对“一法三规”的学习,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卡、表、册,年内无计划外生育。同时,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临时招聘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通过清理清查党员干部计生情况,卫生系统未发现违纪超生现象。并支持中川镇的计生突击工作,出动人员、车辆累计投入经费用4000元。

5.煤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五

煤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人口观,增强人口意识,紧紧抓住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任务,变革理念,创新工作,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促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为企业新一轮创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市、区政府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为

中心,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完善基础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目标

1、计划生育率100%;

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100%;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80%;

3、已婚育龄女职工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100%、期内知情选择率90%;

4、已婚育龄女职工当年妇女病普查率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全年两次,优质服务满意率85%;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计划生育管理移交率100%;

5、避孕节育随访服务率100%;

6、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率100%。

三、重点工作

1.深化宣传教育,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培育浓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

作氛围。

坚持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各单位要利用周二职工政治学习日进行广泛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今年宣传教育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计生办将编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学习材料,供各单位组织、辅导职工学习。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让职工知法、懂法、守法,使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要教育和引导专职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推进计划生育“三大工程”: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引导职工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高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质量、增强宣传效果的方法

和途径,充分发挥宣传舆论载体的作用,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发展企业人口文化事业,传播新型生育文化。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矿区乃至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2、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优质服务,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向纵深。积极实施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推进计划,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确立职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把满足育龄群众的要求及满意程度作为评判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重要标准,为职工群众提供科学、规范、满意的服务。围绕职工群众求知、求富、求乐、求健康的需求,大力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知识的科普宣传与服务,坚持对已婚育龄女工的定期综合服务随访制度,做好

当年的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推行人性化管理。对育龄女工进行面对面服务,抓住育龄女工避孕节育综合服务的契机,向广大女工普及生殖健康及妇女病防治知识,积极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要关爱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家庭,落实好独生子女待遇,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兑现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奖励优惠政策。将计划生育工作与扶贫帮困有机结合,开展救助因独生子女伤残、疾病等导致的困难家庭活动,为独生子女办实事、办好事。

3、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下功夫、花力气解决好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继续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预警机制。有未婚青年的党支部,每季度要安排专人与未婚青年谈一次话,了解未婚青年的真实思想反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自觉遵守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将特殊人群的综合

服务作为工作重点:①有再婚重新组合家庭的女工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季度与再婚女工谈心交流一次。②对于不能正常出勤上班的各类育龄女工由其所在单位与其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在某某市六县及区范围内的,督促其参加每年两次的综合服务;在某某市六县及区以外地区的,单位必须要求其每季度提交现居住地计生部门认可的孕情检查证明,每年返矿见面谈话一次,离岗、下岗的育龄女工由财资部、计生办负责督办。③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必须先由计生办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后,财资部才能与其结算。

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求突破。当前,对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仍然是计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坚持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体现出“管住现住地,服务一方人”的特点,按照部门参与、条块结合、综合施治的要求,形

成有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要结合我矿派遣工、探亲家属多的特点,在人员流入矿区时就严格审查其婚育证明,派遣工纳入我矿男工的管理模式。随着企业“走出去创业”战略的实施,外出创业人员逐年增多,对流出的人员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为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出具证明,支持外出创业。对整建制外出的单位,要结合实际,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帮助他们制定管理措施并提供服务,具备条件的,要设立计划生育宣传员,便于及时反馈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4、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管理科学化。

坚持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函调和独生子女函调制度,独生子女当年不能函调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年内,将组织一次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婚育状况函调,计生办要定期通报函调进展情况,对函调工作进展缓慢的

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全面推广和应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管理软件,实现计划生育信息动态管理,注意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计划生育公示制度,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将职工群众关心的诸如放弃生育二胎的奖励,照顾生育二胎等热点问题向职工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认真受理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基本国策的严肃性。

5、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齐抓共管,综合施治。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合同书》,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考核,年底奖罚兑现,并执行“一票否决制”。对单位和部门的奖罚,按《某某煤矿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承包合同

书》中的奖惩办法执行,全矿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年终考核达到85分以上的单位给予全额奖励,低于85分以下的单位不奖。嘉奖给计生委成员和计生专职工作人员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切实加强计划生育专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兼职计生宣传员的作用。继续执行计生宣传员每月10元的责任津贴,严格考核,奖罚有据,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全矿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要亲自抓,负总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纳入单位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内容。

2、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内有关部门将根据矿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全年的工作安排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综合考核分,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或综合考

核分低于90分的单位,当年不能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和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单位党政工领导不能被评为先进个人。

6.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篇六

7月6日西部网报道:近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起草,5名学者和社会人士发起,另10名学者参与签名的《尽快启动全面修改的公民建议书》,正式寄送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他们建议,在尊重公民生育权的前提下,让公民自由而负责任地进行生育,按此基本精神,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修改。

在此之前,6月27日法制网报道:“6月24日,以‘公民生育权与社会抚养费制度’为主题的研讨会在北京大学举行。来自国内几家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法学、人口学、社会学、政治学等数个学科的专家学者们进行了热烈的研讨。”一位参加这次会议的学者告诉我,这次会议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尽快启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法工作。

6月28日,我发了一条微博说:“最近,一些人口学者和法律教授在北大法学院开会建议尽快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我认为,与其建议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如建议废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原因是:第一,无论怎样修改,都难以避免‘国家有权管制公民生育权’这种观念;第二,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需要较长时间,而直接废除则快得多。”

我之所以主张废除而不是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有一个原因:虽然这次15位学者的修法建议书包含了“取消对公民生育权的限制,废止生育审批制度,取消社会抚养费制度”等内容,但问题是:一旦进入修改的法律程序,不可避免会有计生委的专家参与讨论,经过专家和委员讨论之后,最终的修改结果很可能只是人口政策的微调。

从法律上来说,一项法律的修改与废止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从目的上来看,法律修改的目的是为了保留、完善这项法律,虽然也可以删除和修改这项法律的某些条款和内容,但法律的基本框架和名称是可以保留的;而法律废止的目的是为了彻底去掉、废除这项法律。只要中国仍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就不能说中国已取消计划生育。

尽管如此,我仍认为这次15位学者的修法建议书对于推动人口政策改革具有积极意义。尤其是,牵头起草修法建议书的北大法学教授湛中乐,当年曾参与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9年8月20日《检察日报》报道:“2002年9月21日至27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实施不久,湛中乐随中国代表团出席了联合国开发署人口基金执行局第二次常委会。在这次会议上,湛中乐以专家的身份,作了大会发言。他在发言中表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没有违反中国宪法和《联合国人权宣言》。它吸收了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联合国千年宣言等关于保障人权的先进理念,强调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可见,湛中乐当时是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基本观点的。

7.公司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七

关键词:金融危机,计划生育,生育成本,文化素质,对策

去年开始的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让中国大多数劳动密集型企业遭受到了严重“创伤”,接踵而来的企业倒闭、裁员或放假,导致大量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失业或提前回家。在这次经济危机中,全国五大农民工输出地之一的安徽省阜阳市,有32.7万的农民工由于经济不景气失去工作或还没有找到工作,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14.5%。这一数据与全国1.3亿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其中有2000万失业返乡的统计数据颇为相似。

农民工的大量失业,除了对中国经济增长转型构成障碍,给城乡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加剧农村固有的人地矛盾,严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外,也会给目前的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一些新的变化,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对这个问题分析之前,先来看两个统计表。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经济发展水平较好,农民人均纯收入较高的地区,人口增长速度较低。

从表2可以看出,颍上县从1989年至2003年随着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都在逐步地下降。

表1、表2的统计结果说明,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率普遍提高,工资率上升,工作可以带来更多收入,于是时间价值或时间的机会成本上升。时间价值上升时,父母感觉到若多要孩子,家庭收入损失太大,随之而来的是自身生活水平难以提高。一是父母(特别是母亲)宁愿在市场上获取更多的收入,而不愿花费更多的时间照顾孩子。从西方微观经济学的观点来看,父母在家庭中的生育决策,主要通过对孩子生产的成本———效用(收益)的分析、计算、比较,选择的结果。

据测算2008年安徽省劳务输出净收入总额约为700亿元,务工收入已占农民工工资性收入的60%以上。由于金融危机的发生使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失去工作,家庭的经济收入也会受到很大地影响。在加上受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使得年轻的夫妻(特别是女性)认为,通过前几年地打拼积累了一些资金,现在生孩子抚养费用不用愁,家庭收入也不会受大的影响。象全国五大农民工输出地之一阜阳市,2008年全市外出务工人员有225万人,全年劳务总收入超过200亿元,人均收入近万元。如果一些农民工由于经济不景气失去工作或还没有找到工作,生育率出现反弹的可能是非常大的。

据统计在全国1.32亿外出务工人员中,初中文化程度的约占70%以上。中外人口发展的历史表明,父母(特别是母亲)的教育程度对生育率水平的影响作用是比较明显的。父母受教育的程度愈高,生育率愈低;反之,父母教育程度愈低,生育率愈高。如果就父母受教育程度分别来观察,父亲的教育程度影响要小于母亲的教育程度。如表3、表4所列。

从上表可以看出,每同一年龄组的妇女(20-24或25-29)生育的子女数,随教育年限的延长而明显地下降,说明妇女的教育程度对妇女的生育率的影响既直接又显著。

内容说明:一般生育率是指每千名育龄妇女(15-49)在一年中生育的活婴数。平均孩次是按活婴的出生顺序为变量,以不同出生顺序的活婴为权数的加权算术平均数。

上表说明一般生育率和出生婴儿的平均孩次两个指标,都表明教育程度高的妇女都明显低于教育程度低的妇女。

是什么原因使得教育程度对生育率有如此大影响呢?对于农民工来说,主要原因是受过较高教育的妇女,通过常年在外打工开阔了眼界,深切感受到文化素质高,技能掌握快,就业机会多,工资收入高。他们更关心下一代能否接受良好地教育,有一个更好地发展。所以他们愿意生得少些,养得好些,教育好些。其次,妇女所受教育愈多,她们挣钱的能力愈强,她们所支配的时间价值就愈大。除去抚养孩子的直接成本之外,因妇女时间价值增大,母亲抚养孩子的机会成本将会有较大的增加,从而导致家庭对孩子的需求减少。最后,受过较高教育的妇女,受传统的生育观念影响较小,易于接受和掌握科学的避孕方法而做到节育。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由于我国的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生育的传统观念比较强,如果再加上失去工作,生育孩子的机会成本就随之降低,出现偷生、逃生现象的可能性大大增强,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面对以上新形势下出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情况,全社会都要给与关注,采取相应的对策,稳定来之不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地方政府要准确地收集本地农民工就业的信息,到农民工务工比较集中的地区,了解金融危机对本地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的影响。同时在一些农民工出去比较多的地方,设置观察点,时刻在关注着本地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二、政府要在政策、金融、税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措施,鼓励帮助农民工回乡自己创业。

三、给他们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培训前要对返乡农民工进行摸底,准确掌握各村待就业返乡农民工情况。这种培训既要进行适应工业企业的技术技能地培训,也要进行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发展现代农业方面的培训。还要进行法律法规、卫生安全、社会经验等方面的培训。

四、凡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建设,都要尽可能地多吸纳农民工去就业,对于已经返乡的农民工,政府要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鼓励他们参加农村的基础设施的建设。

五、举办农民工就业招聘会,为返乡农民工就业搭建平台。对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企业,要给于一定的优惠政策和经济扶持。

六、对返乡农民工进行一定的心理辅导,疏导不良情绪,使他们对未来充满信心,积极应对目前的困难和挑战。

参考文献

[1]刘铮主编, 人口理论教程,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3

[2]曾毅、李玲、顾宝昌、林毅夫主编, 21世纪中国人口与经济发展,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6.8

[3]李竟能编著, 现代西方人口理论,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4.9

[4]刘家强主编, 人口经济学新论,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4.1

[5]简新华、黄锟, 中国农民工最新生存状况研究, 人口研究, 2007.6

8.公司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八

摘要:在新的世纪到来之际,人口过多仍是我国首要的问题,尽管计生政策在人口数量的控制上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为21世纪的中国甚至世界解除了一颗最大的“人口炸弹”,但对人口数量长达30多年的人为干预,已逐渐暴露出自身的困境与危机。为了走出困境,中国政府已超越单纯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的思路,开始着手制定21世纪中国人口战略。

关键词:中国人口 计划生育 困境与对策

1 困境

1.1 30年国策,成效显著,困境渐显 建国之初,在“英雄母亲”、“人多力量大”等观念的灌输下,大陆年均人口增长率一路飙升,甚至曾达到罕见的2.5%,8年内增长1亿人。1971年,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中央开始正式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提出了“晚、稀、少”的具体政策,1980年,面对接近10亿的人口数量,中央发布了著名的“9.25公开信”,正式提出“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1984年,被称为“7号文件”的《中共中央批转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一度尝试进行政策微调,适度放开了二胎及多胎的生育条件。然而1990年人口普查大陆11亿人口的数字震惊了高层,1991年中央发布“9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要求全国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严厉的“一票否决制”。由此,大陆再度确立了刚性的生育政策,具体实施多依赖行政力量对违反计划生育者进行处罚。

严格的生育政策显示出了巨大的成效,有统计称,“1971-1998年间,由于实行计划生育,全国少生了3.38亿人,为家庭以及国家节省了74000亿元抚养费。”但是对人口数量30年的人为干预,使一系列社会问题凸显出来。“一胎制”在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加上某些地方上的政策执行不当,导致超生游击队、暴力执法、人员死伤、上访、倾家荡产……不仅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痛苦,也令当地干群关系、党群关系趋于紧张甚至对立。在有些地区,下乡的计生干部甚至需要警力配合,否则根本无法进村或出来。针对强制进行的经济处罚,一些超生妇女本身就经济困难,再对她们进行经济处罚,她们的处境就更糟,母婴得不到良好的营养。另一方面,人口政策从松到紧的遽变,无可避免地带来一场随时间推移越来越严重的困境:性别比例失调,老龄化社会的抚养压力,国民经济发展后劲堪忧……而这一困境将覆盖城乡所有人群。

1.2 4000万光棍是谁惹的祸 据官方最新透露的信息称,大陆现在男女出生性别比高达117:100,即每出生100个女孩的同时会有117个男孩出生,在海南省,这个数字甚至达到135:100。而根据人口发展的规律,要保持人口的性别平衡,这个比例应该在105:100左右。过高的出生性别比意味着在2020年,大陆将会有4000万男性找不到配偶,成为“光棍”。

男性比例过高,除了会造成婚姻压力外,还会加剧性犯罪、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的出现,并加大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有观点认为,这一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大陆执行了计划生育政策,特别是“独生子女”政策。对此,国家人口计生委高官纷纷在公开场合进行辩驳,认为这一现象与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的关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他们以韩国尽管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但是人口出生性别比也曾达到过116:100为证,说明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儒文化国家重男轻女、姓氏沿袭的文化传统。 “但是在过去,老百姓生男孩的愿望可以通过多生来实现,”大陆某学者指出,“实行计划生育,特别是独生子女政策后,他们会更多的选择通过流引产,只生一个男孩。韩国虽然也出现过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但是那是人们主观选择的结果,我们这里面政策的客观因素更多一些。”

1.3 从人多力量大到老龄化问题严重 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使新出生的人口和老龄人口比例都很低,整个社会的抚养负担降低,且劳动力供给充足,这就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机会。但是,第五次人口普查数字显示,中国65岁以上人口达到8811万,占总人口的6.96%。依照人口年龄结构的标准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国家行列。陈友军说,"这是我们厉行了30多年计划生育政策的回报,但是当今天庞大的青壮劳动力进入老年后,就会变成巨大的压力。据劳动保障部的一份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大陆几近3/4的劳动者没有养老金,在农村,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的比例仅为11%,多数人完全依靠沿袭了几千年的家庭赡养方式,几乎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

2 中国人口战略走势

显然,仅仅对生育政策进行调整,无力帮助中国走出现有困境。2003年3月,原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求从人口战略高度综合研究人口问题。人口生产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人生出来,就不能回去,所以政策的修改,要慎之又慎。但是,肯定可以确定的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工作方式是一定要改革的。在计生委任政策法规司司长的于学军的预想中,计生工作方式有四个阶段:以处罚为主;奖罚并重;以奖励为主;不奖不罚。于说,最终的目标是人口问题变成个人行为,政府不干涉,就像现在的发达国家一样。

3 对策

人口控制的基本矛盾,用一句话来说,就是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的矛盾。因为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对人口数量的增长要求不一致,于是才制定生育政策限制群众的生育意愿,从而形成了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的矛盾。我们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扭转失误,使今后的人口控制走上科学的道路。

3.1 提高育龄群众素质,降低人口风险。素质教育,从娃娃抓起。 “多子多福,子多势重”的思想积疾难医,仅靠一代人、二代人难以转变,所以我们要从青少年抓起,让他们从小就接受先进的思想教育,耳闻目染计划生育对自身和社会的作用,抛弃父辈们落后的生育观。从而逐步实现群众对自身生活行为的自觉控制。同时,我们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降低人口生育风险和非生育风险。如随着“生命周期”的展开,我国最早一批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新生代”已步入成家立业的阶段,同时他们的父母也开始步入老年。独生子女家庭,双女家庭的风险问题及后顾之忧以及其他计生家庭的养老保障问题。如不解决好这些问题,那么实行计划生育的先行群体就可能成为农村中一个不断扩大的困难群体和新的不稳定因素。

3.2 抓好队伍建设,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首先要抓好三项落实。一是要抓好计生网络的落实;二是要抓好日常计生工作的落实,重点抓好宣传教育,知情选择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三是要抓好工资报酬的落实,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3.3 发挥部门作用,实现资源共享。计生、公安、卫生、民政、劳动等部门各司其职又互有关联,如能实现五者联网,互通信息,整合人口资源,共同建立统一的,各部门共享的全市人口资源信息库,那么就能及时发现育龄人群的流动情况,婚育信息,及时识破个别无诚信人员的瞒骗,避免结婚、出生的漏报,从而更好地为育龄群众服务。

3.4 针对流动人口,出台地方性法规,尤其对中止计划外怀孕要有具体、实用、有力度、可操作性强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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