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学专业解析

2024-12-09

德国法学专业解析(共6篇)

1.德国法学专业解析 篇一

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七)》 B.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刑法第313条的解释 C.我国票据法第102条关于票据欺诈行为刑事责任的规定

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

A.犯罪地国家的刑法

B.犯罪人国籍国的刑罚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国际条约缔约地国家的刑法

3.甲冒充治安联防队员到某赌场“抓赌”,在赌徒慑于其联防队员身份而不敢反抗的情况下,“没收”赌资5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敲诈勒索罪

C.诈骗罪

D.抢夺罪 4.下列有关犯罪行为方式与罪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作为是故意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B.作为是故意的或过失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C.作为是直接故意的,不作为是间接故意的或过失的 D.作为、不作为与故意、过失之间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 5.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结合犯的典型情形是()。A.甲罪+乙罪=丙罪

B.甲罪+乙罪=甲罪 C.甲罪+乙罪=乙罪

D.甲罪+甲罪=甲罪 6.对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起决定性作用的是()。A.实行犯的行为

B.教唆犯的行为 C.组织犯的行为

D.主犯的行为

7.依法被指定的枪支制造企业,在境内非法销售本企业制造的、射击精度不合格的枪支。该行为构成()。A.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

B.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8.下列行为中,应按伪证罪处罪的是()。A.甲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检举余某奸淫幼女

B.乙担任被告人文某的辩护人,伪造证据,意图使文某逃避刑事处罚 C.丙在进行遗嘱真伪鉴定时,故意作出虚假鉴定结论,造成法院错判

D.丁在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做哑语翻译时,故意进行错误翻译,致申某无罪释放

9.甲公司用伪造的产权证明做担保,向某商业银行借款3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不善,导致该笔款项无法归还。甲公司的行为()。四联法硕辅导网提供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贷款诈骗罪 C.构成骗取贷款罪

D.构成合同诈骗罪

10.普通公民甲采取暴力方法阻碍军官周某依法执行军事职务。甲的行为应定位()。A.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B.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C.妨碍公务罪

D.寻衅滋事罪 11.下列行为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A.立遗嘱

B.修缮邻居的房屋 C.喂养自家耕牛

D.招待朋友的客人

12.根据物权法规定,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成立的是()。A.正在建造的船舶

B.正在制造的设备 C.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D.正在建造的航空器

13.甲将自有的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小汽车卖给乙,乙在驾驶该车时不慎将丙撞伤。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丙的损失应当()。

A.由甲承担

B.由乙承担

C.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由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14.甲在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现房屋已建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A.房屋开始建造时

B.房屋建造完成时 C.申请房屋登记时

D.登记手续完成时

15.2007年5月,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同年10月,乙要求甲在2008年10月1日前还款,甲同意。后来甲未按期还款。2008年11月1日,甲请求乙将还款期延长一年,乙未同意。因甲迟迟未还款,乙拟提起诉讼。本案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A.2008年10月1日

B.2008年10月2日 C.2008年11月1日

D.2008年11月2日

16.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

A.物上代位性

B.追击性

C.排他性

D.不可分性

17.甲不慎丢失贵重首饰后,在媒体上发布悬赏广告,称“若有归还者,给付酬金1000元”。乙拾得首饰并还给甲。几天后,乙看到甲此前发布的悬赏广告,遂要求甲支付酬金1000元,甲拒绝。根据法律规定()。A.甲没有义务支付承诺的酬金,因为归还遗失物是乙的法定义务 B.甲没有义务支付承诺的酬金,因为乙归还首饰时未提出此项要求 C.甲有义务支付乙的保管费用,但没有义务支付承诺的酬金 D.甲有义务支付承诺的酬金,因为悬赏广告对甲具有法律约束力

18.甲受乙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约定该画著作权的归属。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丙将该画卖给丁,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该画复制出售。丁的行为()。A.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B.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C.侵犯了丙的著作权

D.属于合法行使权力 19.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A.主债权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而转让 B.主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而转让 C.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履行期 D.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标的额 20.下列事实中,能够形成不当得利之债的是()。A.提前偿还所欠他人债务 B.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 C.明知不欠他人钱款而为给付 D.依合同支付货款后合同被撤销

二、多项选择题(第2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四联法硕辅导网提供法律硕士法学单独开班

21.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解释属于()。A.扩张解释

B.有权解释

C.文理解释

D.当然解释 22.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构成必备要素的有()。A.罪过

B.犯罪动机

C.危害结果

D.危害行为 23.下列情形中,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有()。

A.医务人员甲收受某药品生产企业数额较大的财务后,在开处方时大量使用该企业的药品 B.教师乙收受某出版社数额较大的财物后,在教学中指定学生购买该出版社出版的教学辅导书 C.村民委员会主任丙收受自己表弟数额较大的财物后,在生育指标管理工作中帮其办理超值标生育证 D.评标委员会中的特邀专家丁收受某竞标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后,在评标活动中为其成功竞标创造条件 24.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为立功的有()。

A.甲因拐卖儿童被捕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同案犯

B.派出所所长乙因受贿被捕后,主动提供其隐瞒下来的夏某抢劫犯罪线索,使该抢劫案得以侦破 C.丙因共同盗窃被捕后,主动提供同案犯陈某强奸犯罪线索,是该强奸案得以侦破

D.丁因贪污被取保候审后,向缉毒警察刘某购买他人贩毒犯罪线索,并提供给司法机关,该线索经查证属实

25.下列犯罪中,应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的有()。A.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又杀人的 B.拐卖妇女过程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C.杀害被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的

D.在走私犯罪过程采用暴力方法抗拒缉私人员缉私的

26.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包括()。A.医疗机构销毁病历资料 B.医疗机构伪造、篡改病历资料 C.医疗机构隐匿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D.医疗机构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27.甲购买乙的房屋一套。签约当天,甲支付了全部房款,乙将房屋交付给甲。几天后,甲开始装修房屋。在装修过程中,乙通知甲立即停止装修,因房屋已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法律规定,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A.返还房款

B.继续履行

C.赔偿装修费用

D.赔偿因房价上涨造成的损失

28.甲公司在床单、被罩等床上用品上注册了“栀子花”商标。下列未经许可的行为中,构成侵权的有()。A.某企业将“栀子花”注册为童装商标并予以使用 B.某公司将“栀子花”商标用在其生产的床单的外包装上 C.某商场将假冒“栀子花”商标的枕套用作促销活动的赠品

D.某公司购买甲公司的“栀子花”牌床罩后,将“栀子花”改为“玉兰花”并重新包装销售

29.赵某死亡,遗产有其父甲、其母乙、其妻丙和其子丁继承,当时丙已怀孕。上述继承人在继承时为胎儿保留了必要的继承份额。丙分娩时,胎儿死于母体内。有权继承为该胎儿所保留份额的人包括()。A.甲

B.乙

C.丙

D.丁

30.甲与某影楼约定:影楼免费为甲拍摄艺术照,同时有权选择其中的一套照片用于制作影楼的宣传画册。后甲发现自己的照片出现在某整形医院的广告中。四联法硕辅导网提供经查,该照片系整容医院从影楼购得。根据法律规定()。A.影楼的行为构成违约 B.影楼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C.整容医院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 D.整容医院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三、简答题(第31-3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简述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32.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方式。33.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及应具备的要件。34.简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

四、论述题(第35-36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35.试论犯罪既遂的认定。36.试论情事变更原则。

五、案例分析题(第37-38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37.甲承包经营某国有企业内部招待所。由于招待所生意不好,甲找来乙协商,由甲负责提供场所和管理,乙负责物色卖淫女。乙找来6名女性后,甲随即安排这些女性从事卖淫活动,并抽取50%的嫖资作为“管理费”。甲、乙平分非法所得。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拘留了甲和乙,同时抓获了正在招待所内嫖娼的丙和卖淫女丁。

另查明:丙先后3次到此嫖娼(其中一次,丙明知对方为13周岁的初中生而与之进行性交易);丙和丁均患有梅毒。

请根据刑法的规定和理论,结合上述案情分析:(1)甲、乙行为的性质,并请说明理由。(2)丙、丁行为的性质,并请说明理由。

38.王某与张某原系夫妻。2007年1月16日,为给王某治病,张某以自己名义向赵某借款3万元,约定于2007年5月16日偿还,并出具借条一张。孙某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但未于赵某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债务到期后,张某未偿还借款。2007年7月5日,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由张某负责偿还欠赵某的3万元借款。因张某一直未偿还欠款,赵某遂于2007年12月19日诉至法院,请求张某、王某和孙某共同偿还此笔欠款。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所借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2)本案保证合同中的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应如何确定?请说明理由。(3)王某与张某离婚协议中关于偿还欠款的约定的法律效力如何?(4)孙某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试题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考点:单行刑法

解析:单行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修改或补充部分刑法规范而制定的单行规范性法律文件,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套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犯罪决定》是现行有效的单行刑法。这一单行刑法增设了骗购外汇罪,对逃汇罪、非法经营罪等予以补充和修改。2.答案:C 考点:普遍管辖四联法硕法学辅导网提供 解析: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驶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3.答案:B 考点:敲诈勒索罪

解析: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对被害人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其交付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以联防队员的身份威慑乙交出赌资,构成敲诈勒索罪,甲的威胁手段并没有达到使乙完全不能反抗的程度,不构成抢劫罪。甲没有对物暴力,不构成抢夺罪。乙没有陷入错误认识,因此也不构成诈骗罪。4.答案:D 考点:犯罪行为方式与罪过的关系

解析:作为与不作为与故意、过失之间不存在绝对的对应关系。故意可以表现为作为或者不作为,同样,过失也可以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5.答案:A 考点:结合犯

解析:结合犯是指由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将本来是数种独立罪名结合规定为另一个新罪名的犯罪。结合犯的结构是:甲罪+乙罪=丙罪。

6.答案:A 考点: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

解析:共同犯罪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因此对整个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即共同犯罪究竟是出于预备、中止、未遂或者既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实行犯的行为。7.答案:B 考点: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解析: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制造或者销售枪支的行为。刑法第126条规定: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1)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的;(2)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的;(3)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8.答案:D 考点:伪证罪

解析: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与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做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9.答案:C 考点:骗取贷款罪四联法硕辅导网提供 解析: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因此甲公司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甲公司一开始只是骗取贷款用于经营,没有非法占有的意思,因此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10.答案:A 考点: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解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普通公民甲采取暴力方法阻碍军官周某依法执行军事职务的行为构成了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特殊主体,即犯罪主体只能是军人,包括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武装警察官兵和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甲使用暴力阻碍的是军官执行职务,因而不构成妨害公务罪。11.答案:B 考点:事实行为

解析: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一定行为,一旦符合了法律的构成要件,不管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确立、变更或者消灭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都会由于法律的规定,从而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事实行为是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B是典型的无因管理行为,属于事实行为。A项属于法律行为,CD不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或消灭,不是事实行为。12.答案:C 考点:财产抵押

解析:根据物权法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因此选C。13.答案:C 考点:转让报废车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解析:根据侵权行为法第51条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到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选C 14.答案:B 考点:宅基地房屋所有权

解析:物权的原始取得是指民事主体非依据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而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取得物权。甲在其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是原始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而在房屋建造完成时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15.答案:D 考点:诉讼时效中断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之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统一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规定,义务人作出请求延期履行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民法通则第154条规定,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甲请求乙将还款期延长一年,诉讼时效中断。因此应从2008年11月2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16.答案:A 考点: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

解析: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当抵押财产的价值系因抵押人的过失而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当抵押人因抵押财产的损毁灭失而获得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就赔偿金优先授偿,因此选A。17.答案:D 考点:悬赏广告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3条的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广告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因此甲有义务支付承诺的酬金,悬赏广告对甲有法律约束力。18.答案:A 考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归属于受托人。甲与乙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应归属于创作人甲,因此丁侵犯的是甲的著作权。

19.答案:B 考点:保证责任四联法硕辅导网提供 解析: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书面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A错误,B正确。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因此不选CD。20.答案:D 考点:不当得利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成立条件有四: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利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依据,D项由于合法依据被撤销而形成不当得利。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况有:(1)履行道德义务的给付。(2)其前清偿。(3)明知无债务的清偿。(4)不法原因的给付。因此不选ABC。

二、多项选择题

21.答案:AB 考点:刑法解释

解析:文理解释是指从刑法条款语义出发阐释刑法规定含义的解释方法,将抢劫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解释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已经超出刑法条文中的字面含义,因此不选C。扩张解释是指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比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要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规定的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扩张解释,A项符合。当然解释是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规范目的、事物属性的逻辑推理将该事项当然地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适用范围之内的解释方法,根据当然解释规则无法得出该解释,因此不选D。该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解释,因而是有权解释,B项符合。22.答案:AD 考点:犯罪构成要件

解析:按照四要件说,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罪过是犯罪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因此选AD。犯罪动机属于犯罪主观方面,但并不是必备要素,危害结果属于犯罪客观方面,是结果犯的必备要素,但行为犯、举动犯不以此为必备要件,因此不选BC。

23.答案:ABD 考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解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ABD项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管理时,属于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按受贿罪处罚,因此不选C。24.答案:AC 考点:立功

解析: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是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应当认定为立功表现,因此AC正确。而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和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立功线索和材料不四联法硕辅导网提供能认定为立功,BD错误。25.答案:ACD 考点:数罪并罚

解析: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数罪并罚,ACD正确。拐卖妇女过程中奸淫被拐卖妇女的,仍按照拐卖妇女罪处罚,B错误。26.答案:ABCD 考点: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ABCD正确。27.答案:ACD 考点:违约责任

解析: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以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丙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甲乙之间的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乙应返还房款。乙为违约一方,因此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甲的损失,包括装修费用和因房价上涨造成的损失,ACD正确。28.答案:BCD 考点:注册商标专用权

解析: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都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此选BCD。D项将注册商标用于不同种类的商品,不构成侵权。29.答案:ABCD 考点:必留份制度

解析: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本题中胎儿胎死腹中,因此仍应由甲乙丙丁继承,选ABCD。30.答案:ABD 考点:违约与侵权竞合

解析:甲授权影楼将其照片作为宣传画册,但并未授权可作他用,因此影楼构成违约行为。影楼和整容医院未经甲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甲的肖像,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一般认为,隐私是指不愿告人或不为人知的事情,肖像不属于隐私的范畴,影楼和整容医院未经甲同意使用其肖像不构成侵犯隐私,选ABD。

三、简答题

31.答案: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定罪判刑。人民法院对行为人判决有罪,同时处以某种刑罚。这是解决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2)定罪免刑。人民法院对行为人作出有罪判决,同时宣告免除刑罚。(3)消灭处理。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但由于法定事由的存在,使刑事责任归于消灭,如行为人死亡,超过追诉时效等。

(4)转移处理。即具备特定身份的外国人,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32.答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方式包括:

(1)在产品中掺杂、掺假,即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异物,使产品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或者失去应有使用性能。

(2)以假冒真,即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使用性能的产品。

(3)以次充好,即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以残次、废旧零配件拼装后冒充正品、新产品。

(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即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冒充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合格产品”指不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33.答案:非法人组织,亦称非法人团体,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应具备的要件包括:(1)须为有自己目地的社会组织体。(2)须有自己的名称。(3)须有自己能支配的财产或者经费。(4)应设有代表人或者管理人。34.答案: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区别是:

(1)法律性质不同。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体现的是所有权的扩张或限制。

(2)发生依据不同。地役权是基于合同的约定产生;相邻关系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产生的。(3)调整范围不同。地役权调整的是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的关系,不以不动产相邻为必要;相邻关系调整的是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的关系。

(4)调节限度不同。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利用的最低限度的调节;与相邻关系相比,地役权制度赋予了当事人在相邻关系之外的自治空间。

(5)有无对价不同。相邻关系通常是无偿的;地役权的设立既可以使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取决于当事人的合意。

(6)存续期间不同。相邻关系具有永久性和一时性相结合的特性;地役权的存续期间按可由当事人约定,并可设定永久地役权。

四、论述题

35.答案: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的全部构成事实。

关于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在理论上有如下三种主张:(1)结果说(或客观说)。该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造成了法律规定的犯罪结果形态。既遂与未遂区分标准就在于是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犯罪结果,出现犯罪结果的是犯罪既遂。(2)目的说(或主管说)。该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实现其犯罪目的的形态。因此,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标准在于行为人是否实现了其犯罪目的。(3)构成要件说(构成要件齐备或符合说)。该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的形态。因此,犯罪既遂与否的标准在于犯罪行为是否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犯罪类型分为举动犯、行为犯、危险犯和结果犯。结果说、目的说不能判断举动犯、行为犯、危险犯的犯罪既遂。构成要件说以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分则的具体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能够适用于全部故意犯罪既遂的认可,比较可取。

依据构成要件说,(1)举动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法定的举动,就构成犯罪既遂;(2)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将法定行为实施完毕,就构成犯罪既遂;(3)危险犯,要求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法定危险,构成犯罪既遂;(4)结果犯,要求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法定结果,构成犯罪既遂。

36.答案: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法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者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允许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包括:(1)有情事变更的事实,即作为合同成立基础或者环境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2)情事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3)情事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情事变更是由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客观情况引起的。(4)情事变更的事由是当事人不可预见的。(5)情事变更使继续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情事变更不同于商业风险和不可抗力。

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效果体现在:情事变更发生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五、案例分析题

37.答案:(1)甲与乙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共同犯罪。

甲、乙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在本案中,甲、乙招募、雇佣、容留多名具有卖淫意愿的女性卖淫,从中抽取嫖资,是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的道德风尚,符合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

甲、乙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共同犯罪。首先,两人均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次,两人具有共同组织他人卖淫的认识和意愿;再次,两人共同实施了组织女性卖淫的行为,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在本案中,两人分工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在共同犯罪中都起主要作用,均应认定为主犯。由于甲是单位负责人,利用单位的条件组织他人卖淫,应当从重处罚。

(2)丙与初中女生进行性交易的行为构成嫖娼宿幼女罪。丙经他人介绍,明知卖淫女性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与之发生性交易,不仅侵犯了社会道德风尚,而且危害了幼女身心将康,符合嫖宿幼女罪的犯罪构成。四联法硕网提供 丙与丁在身患梅毒的情形下进行嫖宿、卖淫活动,是否构成传播性病罪,要看他们在嫖宿或者卖淫时是否明知自己患有梅毒。如果丙或丁在进行嫖娼、卖淫时,明知自己患有梅毒,则构成传播性病罪,对丙的行为要按照嫖宿幼女罪和传播性病罪分别定罪,数罪并罚;对丁按照传播性病罪定罪处罚;如果丙或丁事先不知道自己患有梅毒,则不构成传播性病罪。

38.答案:(1)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所借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该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2)依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在本案中,孙某与赵某未对保证方式作出约定,故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依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在本案中,孙某与赵某未对保证范围作出约定,故保证范围为全部债务,即包括3万元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王某与张某在离婚协议中所做的关于偿还欠款的约定在内部具有法律效力,即对王某和张某有效;但对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4)孙某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依据担保法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本案中,孙某与赵某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孙某仅在6个月内(即2007年11月17日之前)承担保证责任,而赵某要求孙某承担保证责任时已经超过6个月的保证期间。

2.德国研究生学制解析 篇二

1.中国学生想去德国留学深造,希望大致介绍一下德国对外国留学生的政策。

为适应对外经济、贸易、文化和学术交流的需要,德国政府着眼于未来,近几年在对外文化政策,尤其是在外国留学生政策方面不断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并采取种种措施吸引外国的优秀青年去德国留学,为外国留学生和青年学者攻读学位、进行学术研究提供逗留方便。近几年德国大学中外国留学生人数的比例逐步增长,计划达到学生总数的10,约28万人。

为此,德国许多高校对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作了一些调整和改进,有些专业设立了用英语或英、德双语授课的国际课程。此外,攻读学位也有了新的途径,现在既可以按传统方式直接攻读“硕士” (Diplom,Magister),也可以按改革的办法在一些高校先读新设立的“学士”(Bachelor)学位,接着攻读“硕士”(Master)学位。获得“硕士”学位后,还可以继续攻读“博士”(Doktor)学位。

目前在德国高校注册的中国留学生约有1多人。另有数以千计的科学技术人员和学者在德国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在中国签发的大学学习签证数量比猛增一倍,突破2000大关。赴德留学的人数继续大幅度增加,在原来的基础上又翻了将近一番,仍保持了强劲上升的态势。

2.请简单介绍一下德国高等学校的一般情况。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高等教育非常普及,各类高等学校共有300多所,分布在16个联邦州,注册学生总人数约190万。其中综合大学(含理工、师范、全科大学等)114所,学生约130多万;应用科学大学152所,学生约40多万;艺术、音乐院校49所,学生3万余名;各州行政管理学院数十所,学生近4万。目前在德国的外国留学生总人数约14万。每年入学新生人数约22万。各类大学共设专业400余个。

德国的高等学校绝大部分都坐落在人文环境良好、自然环境优美的城市,优越的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为完成大学学业提供了客观和物质上的保证。

3.德国大学有名次排列吗?

德国大学没有正式的级别上的名次排列,也没有重点大学与普通大学之分,任何一所大学都有自己的特点,在专业设置上都有自己的强项。但德国大学有历史长短和规模大小之分。历史最悠久的大学是海德堡大学(Universit-tHeidelberg),建立于1386年;规模最大的大学有慕尼黑大学(Universit-tMünchen)、柏林自由大学(FreieUniversit-tBerlin)和科隆大学(Universit-tK-ln)等。一般历史较长、规模较大者多属“名牌大学”。

4.是否德国东部的大学比西部的质量较差?

这可能是一种主观推测或以讹传讹的误解。东部的大学质量也是相当好的,比如柏林洪堡大学(HU)、来比锡大学(Universit-tLeipzig)、德累斯顿理工大学(TUDresden)等许多高等学府都是着称于世的,曾产生过不少著名的科学家和学者。如果说有些大学原来教学和科研设备的硬件较差,那么在德国统一后十年多的时间里也已有明显改善。少数新建立的应用科学大学(FH)起步较晚,教学质量同样在不断提高。

5.德国的`高等学校有什么特点?为适应德国大学的学习生活应具备哪些基本素质?

德国许多大学均有数百年的历史。近代德国高等教育改革先驱者威廉。冯。洪堡(1767-1835)提出的 “研究与教学相统一”的原则至今仍被推崇为大学治学的指导思想。综合大学主要是培养科学后备力量,强调专业理论知识的系统化,其毕业生通常都有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科学研究能力。

伴随现代工业经济的飞速发展,需要培养大量具有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能力的专门有用人才。因此,近几十年应用科学大学应运而生,方兴未艾,其教学密切联系实际,毕业生除掌握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外,实践能力很强,因此受到企业的欢迎。

艺术院校提倡发展个性和创作自由,最大限度地培养和发挥个人的创造性。

德国高校享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可自行决定聘任教授和招收学生。

德国大学实行“学术自由”。在课程设置上除少数必修课外,学生完全可以根据专业要求和自己的志趣安排学习计划和选修课程。“保姆式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在入学后往往感到茫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能适应这种情况。因此,想到德国去读大学并学有所成,除基本的经济条件外一定要有优良的学习成绩,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生活能力,高度的学习自觉性,健康的体魄和坚韧不拔的精神。当然,扎实的德语知识和熟练的运用能力更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即便入了大学也很难顺利完成学业。

6.德国高等学校有哪些类型?

德国的高等学校根据其任务性质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综合大学(Universit-t):这是一种学科较多、专业齐全、特别强调系统理论知识、教学科研并重的高等学校。

此类大学设有工科(Ingenieurwissenschaft)、理科 (Naturwissenschaft)、文科(Geisteswissenschaft)、法学(Rechtswissenschaft)、经济学 (Wirtschaftswissenschaft)、社会学(Sozialwissenschaft)、神学(Theologie)、医学 (Medizin)、农学(Agrar-wissenschaft)以及林学(Forstwissenschaft)等学科。

它包括有:理工大学(TechnischeUniversit-t,TU)、师范大学 (P-tdagogischeUniversit-t/Hochschule,PU/PH),全科大学(Gesamthochschule,GH)以及体育大学、行政管理和国防大学等。

全科大学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建立的,它集传统综合大学、师范大学、应用科学大学和艺术院校之大成,设有多学科、多层次的专业和课程。

二、应用科学大学 (Fachhochschule,FH;UniversityofAppliedScience):此类大学大部分历史较短,规模不大,一般只设有一、两个或最多几个专业,但其特色极为突出。分别设有工程、技术、农林、经济、金融、工商管理、设计、护理等专业,原则上不设一般意义上的文科类专业。其课程设置和内容除必要的基础理论外,多偏重于应用,专业分类较细,教学安排紧凑,学制较短。

三、艺术学院 (Kunsthochschule,Kunstakademie)和音乐学院(Musik-hochschule),其中包括戏剧学院 (Theaterhochschule)和电影学院(Filmhochschule)等。此类大学相对来说数量不多,规模不大,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实行小班或个别教学,以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和艺术才能。

以上三类大学属同等的高等学校,通过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可获得“硕士”或相应级别的学位,并具有国家承认的同等证书职业资格。

7.应用科学大学(Fachhochschule,FH)和综合大学 (Universit-t,Uni)有什么区别?

这两类高等学校的区别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大学类别综合大学应用科学大学*学校规模(学生人数)15000人左右4000人左右课程设置学科比较齐全重点为工科、经济、企业管理、财会、设计等入学资格德国十三年制高中毕业(Abitur)德国职业专科中学、高级专科中学或十三年制高中毕业学习年限4-6年 4-4.5年毕业学历学科硕士Diplom或Magister应用学科硕士Diplom(FH)

攻读博士毕业生可以直接读博毕业生可入综合大学读博科学研究科研与教学并重,强调基础研究从事一定的应用性研究德国的 Fachhochschule这一特殊名称在中国原译为“高等专科学校(高专)”,因而常常被误解为中国的“大专”,而它们之间在入学条件、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和内容以及毕业时达到的学历均有重大的区别,故不可相互混淆。这种误解在其他国家也时有发生。因此,德国此类大学在使用 Fachhochschule(FH)这一名称时,同时附上英译名称UniversityofAppliedScience,即“应用科学大学”。学校名称可译为“学院”,如FachhochschulefürTechnikundDesignMannheim可译为“曼海姆技术设计学院”。

8. 请具体介绍一下德国高校的学制。

上面已经提到德国高校因类别和专业的不同,规定的学习年限 (Regelstudienzeit)也不同,但一般为4-6个学年(Studienjahr),每个学年又分为两个学期(Semester),即冬季学期(Wintersemester)和夏季学期(Sommersemester)。也就是说,综合大学至少要修满8-12个专业学期 (Fachsemester),但由于必修和选修课程甚多,对毕业论文的要求甚严,学生往往需要延长1-2年时间方能完成全部学业。应用科学大学课程安排紧凑,包括实习在内至少要修满8-9个专业学期,学生无特殊原因不得任意延长学习期限。少数学校设有学制为3年(6个学习学期)的“学士”班。艺术院校通常需读7-10个专业学期。

9.大学的学习课程是怎样安排的?毕业生获得什么学历?

大学的课程分为两个阶段,即:

一、基础阶段(Grundstudium):通常为4个学期,主要学习基础课程。

二、专业阶段(Hauptstudium):因专业而异,一般为4-8个学期,学习硕士专业课程,做毕业设计以及撰写毕业论文。

修完基础阶段的课程,积累足够的学分单(Scheine)后,必须通过“中期考试” (Zwischenprüfung,Vordiplomprüfung,Diplomvorprüfung)才能进入专业阶段。

3.德国法学专业解析 篇三

人大法学院刘教授赴德国明斯特大学出席“国际公司治理与法律论坛”

11月1日至6日,刘教授应邀出席了在明斯特大学举办的“国际公司治理与法律论坛”(International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Law Forum),提交了会议论文,并用英语发表了主题演讲《中国公司法与公司治理的国际化经验:如何把两大法系融为一炉》(Experience of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Chinese Corporate Law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How to make the hybrid of civil law and common law work?),受到了与会者的高度评价。

会议的主办方代表、来自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法学院的Jean du Plessis教授在致开幕词时引述了刘俊海教授在论文中基于中国公司法的变革经验而提出的世界各国都应在全球化背景下,以海纳百川的气魄,积极推动本国公司法的国际化的学术观点。

刘在演讲时首先阐述了公司良治与政府监管之间的互动关系,指出了政府监管失灵的副作用,认为公司良治有助于预防市场失灵和金融危机。他认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公司法与公司治理的现代化都离不开对其他法域的先进立法例、判例与学说的移植与借鉴。他分析了1904年《公司律》在借鉴英国公司法、日本公司法以及德国公司法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并对于中国现代公司法框架下的治理结构与两大法系公司治理结构之间的共性与个性进行了剖析,认为中国的公司治理体系既有浓郁的中国特色,也大胆借鉴了先进的域外经验。刘俊海教授还主持了德国明斯特大学Matthias Casper教授的演讲,并对其演讲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合规部以及金融机构“大而不倒”理论的危害性发表了评论。

来自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多位著名公司法学者,包括英国剑桥大学的Brian Cheffins教授,英国伦敦大学的Janet Dine教授、Barnali Choudhury博士,美国波士顿法学院的Kent Greenfield教授、德国明斯特大学的Ingo Saenger教授、Bernard Grossfeld教授、Otto Sandrock教授、Matthias Casper教授、德国英格尔斯塔特大学的Claus Luttermann教授,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的 Ian Ramsay教授,澳大利亚邦德大学的John Farrar教授等演讲嘉宾和会议代表分别在论坛上发表了精彩的学术观点。

4.德国法学专业解析 篇四

行政法学 试卷

(课程代码 00261)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

C.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D.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8.下列做法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是

A.某卫生局副处长李某因在年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等次任职 B.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到该市某国有企业挂职锻炼一年

C.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批准

D.某环保局办事员齐某对在年终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9.行政法律关系中最主要的是

A.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B.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C.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D.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0.下列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A.某市公安局建办公楼

B.某市公安局起诉保洁公司违约

C.某市公安局处罚保洁公司违反治安管理

D.某市公安局依双方签订的保洁合同给予保洁公司奖励 11.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表述,错误的是 A.实施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主体 B.行政处罚实行一事不再罚原则

C.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D.当事人受到刑事处罚后,不再适用行政处罚 12.下列属于我国行政法一般渊源的是

A.自治条例 B.判例与指导性案例 C.国际条约 D.法律解释 13.下列将导致公务员法律关系变更的是

A.聘任 B.委任 C.选任 D.引咎辞职 14.下列属于公务员责任救济途径的是

A.行政诉讼 B.行政复议 C.控告 D.民事诉讼 15.下列不属于行政优先权内容的是

A.行政先行处置权 B.获得社会协助权 C.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 D.行政受益权 16.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 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17.甲、乙两村分别位于某市两县境内,因土地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市政府裁决争 议±地属甲村所有。乙村不服,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确认争议土地属乙村所 有。甲村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18.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一般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行政法学试卷

A.合理性 B.抽象性 C.合意性 D.真实性 19.下列属于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情形的是 A.违法征收、征用财物

B.因违法吊销许可证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

C.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D.行政机关采取暴力形式导致损害发生

20.下列属于保障行政公正原则的基本制度的是

A.回避制度 B.表明身份制度 C.时效制度 D.简易程序制度 21.下列属于行政合理性原则具体内容的是 A.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

B.行政行为必须基于正当考虑基础上作出 C.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D.行政主体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职权

22.在行政责任认定中,排除行政违法性的行为主要有

A.公务员暴力执法的行为 B.没有法律依据的行为 C.利害人同意的行为 D.依领导命令而为的行为 23.下列案件中,不能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是 A.交警对张某处以50元罚款 B.公安部门对刘某处以警告处罚

C.环保管理部门对某企业作出停业整顿处理决定 D.城市管理部门对某超市处以800元罚款

24.下列有关司法审查中诉讼代理人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

A.诉讼代理人能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也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B.诉讼代理人能为了自己的权益参加诉讼 C.诉讼代理人能在同一诉讼中代理当事人双方

D.诉讼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诉讼行为,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5.下列属于间接强制执行措施的是

A.扣押 B.代履行 C.冻结 D.强制收购 26.下列不属于行政合同的是

A.某市公安局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B.某市公安局与某计算机公司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C.某市土地管理部门与某房地产商签订的土地出让开发合同 D.菜市政府与张某签订的公用征收合同 27.甲假冒乙的注册商标推销自己的同类商品,乙请求工商机关予以制止,工商机关依法作 出责令甲停止侵犯乙注册商标的裁决,该裁决是

A.权属纠纷裁决 B.损害赔偿裁决 C.行政纠纷裁决 D.侵权纠纷裁决 28.行政主体依法向行政相对入收取排污费的行政行为,在性质上属于

A.行政征收 B.行政征用 C.行政没收 D.行政征购 29.公安机关对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人进行人身拘束,该行政行为属于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 C.行政监督 D.行政指导

30.张某之子在部队演习中死亡,部队将《烈士证书》发给张某。张某一直凭《烈士证书》领取抚恤金。2013年,民政局换发《烈士证书》时,没有将《烈士证书》换发给张某。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

行政法学试卷

A.不予受理 B.予以受理

C.告知张某向上级民政部门申请复议 D.告知张某向其子所在部队申请鹪决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l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餐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图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 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朱涂、错涂、多涂或少涂均无分。

31.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某食品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该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确认违法。2012年l2月,该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13年4月该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14年1月该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厂具有原告资格

B.因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该厂对建房损失提_出的赔偿请求不成立 C.因甲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该厂的请求不成立

D.该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内 E.该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32.行政给付的形式包括

A.抚恤金 B.特定人员离退休金 C.社会救济、福利金 D.自然灾害救济金 E.自然灾害救济物资

33.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种类有

A.即时生效 B.受领生效 C.公告生效 D.附条件生效 E.当事人确认生效

34.下列关于行政法所规范的行政的表述,正确的有 A.行政法所规范的行政是指事业单位的组织管理活动 B.行政法所规范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

C.行政法所规范的行政是指所有由行政机关所实施的活动。D.行政活动的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 E.行政活动的方法和手段是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35.下列关于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A.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B.行政机关并非在所有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C.行政主体并不限于行政机关

D.行政主体是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法地位的法律表述 E.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8.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监察、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P171 39.授益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益或免除义务的行政行为。P117 40.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P157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请在答题卡上作答。

41.简述行政赔偿的方式。P325  金钱赔偿:将受害人的各项损失计算成金额,以金额折抵受害人的损失。 返还财产:国家机关将违法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

 恢复原状:使相对人受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侵害的财产或权利恢复到受损害前的形状、性能或状态的赔偿方式。 精神损害赔偿。

 其他方式: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42.简述《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P180  不具有责任能力的人: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致违法的  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  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行为的  因意外事故而致违法的

 因行政机关的责任而造成违法行为的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 43.简述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P126  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三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某种行政行为如果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被撤销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不适当。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l小题,共l0分)请在答题卡上作答。

44.试述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义务。P101  模仿遵守宪法和法律;

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升工作效率; 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命令; 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 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仿遵守社会公德;  公正廉洁、公道正派; 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l0分,共20分)请在答题卡上作答。

45. 甲市A区国税部门在税务检查中,发现B公司有偷逃税行为。2013年8月1日,A区国税部门作出决定,对B公司处以20000*元罚款,并追缴所偷逃税金。8月5日B公司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B公司认为A区国税部门对公司财务没有进行详细审计,认定其偷逃税证据不足。

行政法学试卷

问:(1)若B公司申请行政复议,最迟在何时提出?请说明理由。

5.法学专业劳动法学试题(8) 篇五

一.单项选择(每空1分,共10分)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什么代表组成。

A、职工代表B、企业的代表C、工会的代表

D、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E、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

2、李某(17岁)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请判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与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B、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C、李某与甲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D、在试用期内,公司不能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3、《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B、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C、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D、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的E、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4、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这一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几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

A、一年B、二年 C、三年 D、十年

5、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须报县级以上的劳动行政部门

批准?

A、某私人餐馆招用勤杂工B、某国有企业招用电工

C、某职工介绍招用职员D、某俱乐部招用体操运动员

6、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公司承担赔

偿责任。”该公司职工王某为了完成生产定额,在下班后使用一台机器时被轧断了2根手指。王某因受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A、应当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B、主要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亦应当承担部分损失

C、应当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主要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王某自己亦应当承担部分损失

7、《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标准是。

A、支付不低于工资100%的工资报酬B、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C、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D、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8、宋红大学毕业后到一科研所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宋红向科研所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科研所,如调动则需支付科研所违约金1万元;科研所分配给宋红住房一套。3年后宋红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科研学习后再回来。科研所提出宋红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现在宋红提前解除合同,宋红需支付违约金,退出房屋。宋红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宋红无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也无须退出房屋

B、宋红无须支付违约金,但应退出房屋

C、宋红应退出房屋,并支付违约金

D、宋红应支付违约金,但无须退出房屋

9、《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生效?

A、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即生效B、劳动合同依法订立起生效

C、劳动合同自鉴证之日起生效D、劳动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10、国家规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本地上职工平均工资的多少为基数缴纳。

A、60%B、70%C、80%D、100%

二. 多项选择(每空2分,共20分)

1、甲饭店招用乙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甲强迫乙加夜班,乙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D、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以下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A、代扣代缴劳动者个人所得税

B、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C、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D、应债权人请求代扣劳动者个人欠款

E、代扣劳动者个人向本单位的借款

3、张某自1980年7月起在甲企业工作,1998年7月失业,下列有关张某失业保险的表述哪些

是正确的?

A、张某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B、张某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18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C、设张某1999的1月重新就业,则张某仍能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D、设张某于1998年10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则张某丧失领取救济金的权利

4、在依法认定为工伤后,下列哪些费用可以全部报销()。

A、挂号费B、住院费C、就医路费D、药费E、住院期间伙食费

5、《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的劳动有()。

A、高处、低温、冷水作业B、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

C、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D、人力进行的土方作业E、夜间作业

6、甲、乙、丙、丁为风华工厂的技术人员,四人受该厂指派完成一项技术革新项目,该工厂领导当时允诺如按期完成项目则每人奖励1万元。现技术任务已按期完成,但该厂领导说1万元太多,其他职工有意见,只能每人奖励1千元。根据以上情形,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丁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提起仲裁则甲、乙、丙、丁既可同时参加仲裁活动,也可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B、甲、乙、丙、丁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C、化工厂依约发放奖金,则甲、乙、丙、丁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D、若该项技术获得专利,则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乙、丙、丁共有

7、下列有关《劳动法》适用范围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适用《劳动法》

B、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帮工适用《劳动法》

C、家庭聘用的保姆适用《劳动法》

D、在国家机关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

8、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有()。

A、主体的合法行为B、主体的违法行为C、事件D、劳动法律关系内容E、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9、我国技术考核的种类包括()等。

A、职业技能考核B、录用考核C、上岗、转岗考核

D、转正定级考检E、技师任职资格考核

10、依照劳动法,通过协商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除企业、个体经济经织外,还有下列哪些主体?

A、部队B、国家机关 C、事业组织 D、社会团体

三.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

1劳动关系的概念:

2、最低工资:

3、劳动争议:

4、劳动合同:

5、工资总量

四.简答(每题5分,共20分)

1、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2、简述工资保障措施:

3、简述社会保险的特点

4、违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五.论述(15分)论述劳动争议法律调整的意义

六.案例分析(20分)

1、王某是山东省荣城市城西镇政府农机管理站的一名职工。去年9月22日,镇长助理安排其前往辖区徐家村联系收割机销售业务。在返回途中,王某驾驶的摩托车与对面飞驶而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当场造成王某耳鼻出血,处于昏迷状态,送医院治疗后基本康复,对方则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经荣城市交警大队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通过调解,王某承担对方赔偿费用(总计4万余元)的30%,即12000余元;对方承担王某医疗费用(总计近7000元)的70%,近5000余元。为此,王某多次找到单位领导,要求支付对方的事故赔偿费及自己的全部医疗费用。单位领导认为,由于王某的过失造成对方死亡,事故赔偿费用12000元应由王某负担,至于王某自己的医疗费用,单位也仅同意支付70%。王某不服,遂反映到有关部门。

问题:(1)、工伤事故的处理问题;(2)、民事责任应该如何承担?

2、今年三月,某服装公司与某服装加工厂协商订立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服装加工厂为服装公司加工制作一批服装。在商谈过程中,服装公司发现对方是一家乡镇服装加工厂,技术力量不足,因此对承接这笔加工业务心里没底。于是,服装公司便提出将本公司年轻的技术人员贺某暂时借给服装加工厂使用,增强服装加工厂的技术力量。双方在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的同时,也签署了关于贺某的借用协议,协议中约定:借用时间为半年,借用期间,贺某的工资由服装加工厂负责支付。

贺某借到服装加工厂工作后,为服装加工厂解决了一系列技术问题,服装加工厂也按月向他支付了工资。半年后,借用协议期满,贺某回到了服装公司。一天,贺某突然发现,这半年来,公司未给自己缴纳养老保险,于是便找到了公司人事部,要求公司为他补缴养老保险。当时,人事部张经理这样解释到:“你被借出后,咱们公司就没有你的工资了。这半年,你一直为服装加工厂干活儿,他们既然向你支付了工资,就应该也为你缴纳保险。” 听完张经理这番话,贺某又找到了服装加工厂,服装加工厂给他的答复是:“在与你们公司订立的借用协议中,只规定我们在借用期负责支付你的工资,并没有说还要负担你的养老保险,所以,我们根本没有为你缴纳保险的义务。”

贺某一看服装加工厂也不管自己的保险问题,没办法只好又返回公司,继续找人事部交涉此事。“不是跟你说过了嘛,你的工资由谁发,保险就该由谁缴纳,因为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以工资为基数来计算的。你在服装加工厂工作期间,咱们公司没向你发过工资,也不知道你在那儿挣了多少工资,因此,公司无法为你缴纳养老保险。”说到这儿,张经理用不耐烦的眼光看着贺某,继续说到:“所以说,你的保险问题完全应该由服装加工厂负责解决,咱们公司是不会给你解决的,以后,你就别再来找我了!” 贺某走出人事部后,心中暗想:我现在简直就像是一只皮球,被两个企业踢来踢去。我算看透了,要想真正解决这个保险问题,只能去仲裁了。想到这儿,他转身直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6.法学专业专业调查报告 篇六

一、前言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离婚的增多就意味着家庭的不稳定,家庭的不稳定则会带来社会秩序的混乱。由此可见,离婚不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昔日曾共同生活、亲密接触乃至有过甜蜜时光的夫妻,今日何以曲终人散、分道扬镳。作为法科学生,我们除了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之外,还需要在真正的实践中得到学习的提高,了解到更多的实务方面的问题。鉴于此我在盐湖区法院禹都法庭实习期间对离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分析研究。

调查人:乔鹏

调查时间:2013年9月2日-2013年12月28日

调查地点:禹都法庭

调查方法:旁听案件

二、事实部分

结婚一直是国人心目中的人生头等大事,古来就有“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的说法,可见婚姻在国人心中的重要地位。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和现状却在传统与现代的矛盾中不断变化。现如今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大幅度提高下,人民生活水平好过以往任何时期,为何离婚的势头反而越来越高?究竟是什么促使了人们提出离婚呢?有人说,当初选错了,不该娶她或不该嫁他;有人说,是因为性格不合,感情不和;有人说,为财产,起纠纷了;有人说,是生理缺陷,不过,也有夫妻在申请离婚时,很坦诚地写出离婚原因:第三者介入。随着社会的进步国人观念和意识形态的不断变化,人们对家庭的依赖程度反而变得越来越少,不少人仅把家庭看成是个吃饭睡觉的地方。很多年轻人认为,现代社会的恋爱、婚姻是两个人的事,门当户对、听父母的话之类统统过时了,自己的感觉最重要,如果不合适就散伙,互不拖累,婚姻观念比较淡薄。

对于近年来离婚情况的分析统计如下:

1、离婚者年龄结构为:30岁以下离婚人数占35.62%,30-40岁之间离婚人数占55.62%,40-50岁离婚人数占6.88%,50岁以上离婚人数占1.88%。

2、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引发离婚的约占21.79%。离婚者身份为:农民约占离婚人数的约67.92%,无业人员和下岗工人约占16.35%,事业单位(主要为教师和医生)占离婚人数的约占5.03%,机关干部占离婚人数的约占1.25%,其他占离婚人数的约占

9.43%。

3、由于一方长期外出,又不与家庭联系,漠视家庭责任和夫妻感情而引发离婚约占8.97%。

4、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姻基础差而离婚的约占18.58%。

5、婚姻基础好,但婚后不注重培养感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离婚的约占

5.76%。

对于从抽样调查的30本案卷的情况来看,“80后”(1980-1989出生)已经成为离婚的高发人群。在这些夫妻中“周末夫妻”、“AA消费制”、“合则聚不合则散”等婚姻理念颇受这些80后小夫妻的认可和追捧。他们是第一代独生子女,从小就受父母骄宠,个性分明,父母对唯一的孩子只付出,不求回报,造成现在这些80后小夫妻的骄纵。在婚姻生活中,缺少必要的宽容与忍让,遇事容易冲动。凡事只考虑自己的感受,很少会为对方着想。即使对自己的另一半,也是互不相让,因为他们不知道有时候应该作出谦让。仅仅为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家长里短等小事而打得不可开交,直至闹离婚。缺乏忍让和宽容,成为这些人群离婚的主要原因。同时,他们对婚姻缺少正确地认识。结婚前,是浪漫而又甜蜜的,把生活想像得过于美好,而结婚后,却要面对烦琐而又实际的事情,强大的落差,使他们不能适应。他们缺少责任感,不能承担责任与义务。浮躁,已经成为许多问题的根源。一些夫妻,对配偶缺乏必要的关心、尊重和宽容。当他们在婚姻中遇到摩擦时,不是沟通和宽容去解决问题,而是互相争吵,而溺爱子女的双方父母加入其中,则导致夫妻之间的矛盾发展成两个家庭的矛盾,小事变大事。

经过翻看案卷,浏览起诉状和法律文书,查询资料,我总结出十个主要的离婚原因:(1)婚外情;(2)不能正确对待生活矛盾;(3)一方因外出打工或其他原因,夫妻长期分居;(4)双方性格不合;(5)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6)家庭暴力;(7)一方被判处刑罚;(8)家庭经济困难;(9)与家人发生矛盾;(10)其他原因。在多数的情况下,离婚的原因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几种原因促成了夫妻感情的破裂导致婚姻的末路。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

原告续国强,男,1984年3月17日出生,汉族,夏县新建南路9号居民,现住运城市盐湖区槐豫东路兴农信用社家属院西单元二楼西户。

被告杜婷婷,女,1985年4月1日出生,汉族,现住天泰文化苑公司宿舍。

原告续国强与被告杜婷婷离婚纠纷一案,盐湖区法院于2013年7月16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靳文革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续国强、被告杜婷婷到庭参加了诉讼。

2010年3月3日,原告续国强与被告杜婷婷未经婚姻机关登记便举行结婚仪式同居生活。2010年11月3日,原、被告生育一女孩,取名续心尧。2010年12月17日,原、被告补办结婚登记。原、被告在婚后生活中,因被告在娱乐场所工作,经常晚上半夜才下班回家,加之原、被告缺乏沟通,导致原告对被告产生怀疑,双方为此经常发生争吵和打架。2011年,被告向夏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在家人的劝说下撤回起诉。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并未消除,仍然无法共同生活。现原告要求离婚,被告当庭表示同意。同时查明,被告结婚时的陪嫁物有荣事达半自动洗衣机一台、美的空调柜机一台、大衣柜一个、鞋柜一个、餐桌餐椅一套、安吉尔饮水机一台、豆浆机一台、万年历钟表一个、被子十四条、被罩十条、毛毯一条、包袱六个(内有床上用品五个四件套)及现金2万元。原、被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有电脑四台、冰箱一个、健身器一台。被告当庭陈述陪嫁的2万元已经在婚后花完,其余财产均在原告家中。另查明,原、被告所居住的运城市盐湖区槐豫东路兴农信用社家属院西单元二楼西户房屋系小产权房,由原告父亲借资并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而购买,价格为23万元,其中被告从其娘家借款2万元。被告辩称该房屋系原告父亲赠予原、被告的财产,且将孩子过满月的礼金交给原告父亲归还了房贷,原告否认,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关于女儿续心尧的抚养,被告当庭表示自己暂时无力抚养女儿,应当随原告生活,待日后有能力时再变更抚养关系。原告称购买四台电脑向其朋友借款3万元,被告否认,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

证实上述事实的证据有原、被告的结婚证和女儿的户籍簿,以及原、被告能够当庭印证的陈述。

法院认为:原、被告结婚后因生活琐事产生误会,双方又缺乏沟通,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和打架,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被告当庭表示同意离婚,法院予以支持。原、被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被告结婚时的陪嫁物属于被告婚前的个人财产,应当归被告所有。运城市盐湖区槐豫东路兴农信用社家属院西单元二楼西户房屋,系原告父亲借资并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而购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原告应当将被告娘家的借款2万元予以返还。依照法律规定,原、被告对婚生女儿均负有抚养的义务,鉴于被告当庭表示无力照顾女儿,其女儿可由原告抚养,被告应当承担部分抚养费。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

案例二

原告董钊,男,1984年6月4日出生,汉族,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住山西省万荣县皇甫乡东社村。

被告吴庆文,女,1985年6月17日出生,汉族,住运城市盐湖区怡景华庭27号楼2单元2楼西户。

委托代理人陈永宽,山西南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董钊与被告吴庆文离婚纠纷一案,法院于2013年9月26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靳文革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董钊,被告吴庆文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永宽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董钊诉称:原告与被告吴庆文2011年1月19日登记结婚,由于婚前了解不够,草率与其结婚,加之婚后两地分居,感情一直不好。同时,被告不孝敬父母,性格暴躁,经常乱发脾气,经多次苦心规劝,仍不予改正。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的不负责任,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由于原、被告的性格不合,双方自2012年6月分居至今。现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请求依法判决离婚,婚生女儿董子涵由原告抚养。

被告吴庆文辩称:原、被告自小就是一个村里长大的,双方结婚前是了解的,由于原告在外地工作,所以结婚后不能长期在一起生活,孩子出生后,我一个人又要工作又要带孩子,非常辛苦,所以和原告沟通较少。我对原告的父母也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并非原告所称的不孝敬。春节期间,原、被告还在一起,所以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被告不同意离婚。

经审理查明:2011年1月19日,原告董钊与被告吴庆文登记结婚。2012年9月22日,原、被告生育一女孩,取名董子涵。由于原告在外地工作,常年不在家中,原、被告相互沟通较少,导致双方因生活琐事及婆媳关系等问题产生矛盾。

证实上述事实的证据有原告递交的结婚证以及原、被告的当庭陈述。

法院认为:原、被告因异地工作而分居时间较长,相互缺乏沟通,尤其是孩子出生后,双方对面临的抚育子女和孝敬父母等生活问题没有经验,导致原、被告之间产生误会和矛盾。原、被告在生活中应当相互包容和积极沟通,共同孝敬好父母和抚养好女儿。原告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对其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法院驳回原告董钊的离婚诉讼请求。

四、分析总结

单一看待离婚问题仅仅只是一个家庭问题,但是离婚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往往占据了较大的比例,且也是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案件种类之一。对于离婚案件中问题处理不好往往容易引起新的矛盾和纠纷。对于离婚案件中的问题本人有如下的看法和分析:

1、由于传统的观念的改变和变化导致的人们更加追求自由的天性,对于这种情

况应当加强对离婚当事人的诉讼引导,避免由于冲动引起的离婚。针对80后小夫妻的草率离婚的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化解年轻一代的婚姻烦恼,增加缓冲和冷静的过程,可以是的很多受损程度较轻的家庭关系得到缓解和修复。对于法院的调解无效的,法院要做好庭前的指导工作,提高当事人举证能力,了解举证责任分配,知晓举证不利的后果,促使当事人增强证据意识,提高依法举证能力,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保证举证的合法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无过错方获得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2、开展法制宣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婚姻观、价值观,要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使得国民知法懂法,加强社会联动,定期举行关于家庭观和婚姻法的知识讲座,进一步加大婚姻法的宣传工作,使得婚姻法中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夫妻互相忠诚等婚姻思想深入每一对夫妻,并且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婚姻家庭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将夫妻之间的矛盾化解,普遍的提高群众的法律责任意识,达到减少因为人生观、婚姻观、价值观的改变而发生的离婚案件。

3、程度不同的违法问题,往往是最终导致离婚的原因。比如家庭暴力、非法同居、结婚不登记、欺骗隐瞒真实情况等现象。往往就是这些的违规、违法的行为严重的影响了法律的执行,使得相关人的相关权利受到了损失。同事也是造成了家庭的纠纷和夫妻之间的矛盾,也是离婚案件上升的原因之一。因此预防和治理违法、违规的婚姻也就成为了当前应该治理和预防的重要任务。这就要通过家庭、单位、有关部门、政府婚姻管理机关等组织和部门发挥响应的作用,建立起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综合预防体系,才能有效地防止违法婚姻的发生,最大限度地 少离婚案件上升。

4、应当对婚姻有一个正确的理念。当今社会在发展进步的同时也同样会促使人们提升对婚姻的期望值。男女之间的地位在社会上也越加的平等,于是人们对婚姻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在此环境下,夫妻对彼此的要求也随之提高,期待和现实的落差,使得争吵就多了,争吵造成了夫妻之间的矛盾激化,促使婚姻走上了末路。对此应当加强教育使得人们对婚姻生活应有个正确的理念。一段婚姻要经过无数风吹雨打,在这个过程中,单靠最初的激情是很难维持的,一定要真正用心去经营夫妻双方应互相体谅,互相支持。同时帮助双方明白彼此间面临的差别和改进沟通方法,鼓励夫妇双方努力维系婚姻,发挥家庭功能,减少婚姻中的冲突,即便通过调解双方仍不合者,也可以通过调解将离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有效避免夫妻双方矛盾越来越大、裂痕越来越深。

5、实施向妇女适度倾斜的原则。妇女相对处于弱势,在婚姻家庭破碎后受到的伤害也相对较深,在合法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女方,是司法关怀的一种体现方法。离婚时在财产处理地方,原则上均等分割,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大部分妇女的经济条件同男性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因此要适度照顾妇女的利益,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而影响其正常行使离婚权利,避免妇女因婚姻家庭的破裂而造成生活水平下降甚至生

活陷入绝境。同时要充分考虑妇女对家庭的隐形贡献,按照照顾妇女利益的原则给予妇女适当补偿。对于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诉讼代理人的农村妇女,法院在依法减免其诉讼费用的同时,可以主动与法律援助部门联系,为其申请法律援助,由律师无偿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平等保护她们的诉讼权利。

6、加强对离异家庭子女的保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不仅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还要做好父母双方的法制教育,非抚养方及时支付抚养费,抚养方尊重另一方的探视权,使子女能够感受到父母双方的温情,双方相互,监督减少对子女合法利益的侵害。建议有条件的法院可以与离异家庭、子女就读学校建立联系卡,时时回访沟通,了解子女生活学习情况,及时制止对子女利益损害情况发生,使我们的审判工作得以延伸,更好的保护离异家庭子女,防止其成为问题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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