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申请学士学位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

2024-10-01

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申请学士学位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7篇)

1.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申请学士学位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 篇一

关于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

全省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点:

根据川学位办[2011]50号和成院学位[2011]10号文件通知,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全省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将于2012年3月10日上午9:00-11:00进行,该考试参考对象为成教或自考本科学生。成教或自考本科学生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至申请学位前(成教或自考本科学生在本科在读期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者可认定为通过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4日-12月20日,报名网址为cxw.sc.edu.cn;报名考生到相应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确定报名信息时间为12月23日-12月29日(我校报名点收费、照相、确定报名信息的准确时间以四川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创新网通知为准)。

请各学院、教学点组织欲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学生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报名和考试。有关该考试的其他详情可上四川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创新网(http://cxw.sc.edu.cn/)查看相关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11.11.16

2.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申请学士学位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 篇二

外语水平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办学单位:

根据津学位中心[2013]03号“关于做好2014年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2014年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将于2014年3月23日上午9:00至11:30分举行。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内容及基本要求

根据市学位办《关于开展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的通知》(津学位办[2002]24号)精神,2014年“外语统一考试”的考试范围、考试内容及题型、词汇量等基本要求均按照由市学位办和市学位中心组织编写的“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 “(二次修订版)和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小语种)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要求执行。

2014年“外语统一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法语、德语和俄语。所有语种都不考听力。

天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要参加日语语种考试,其余各专业均要参加英语语种考试。

二、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生均须先在网上报名,再到现场报名。

1.报名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在校生。

2.网上报名:凡在本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11月10日—12月10日登录市学位办网站,按照规定填写并提交考生报名信息。

市学位办网址:http://111.160.191.243

3.现场报名:经过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13年12月12日—12月16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人证)到天津师范大学南院逸夫楼二楼多功能厅进行拍照、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并交费。天津师大南院地址:河西区八里台吴家窑大街(师大南院北门)

每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三、其它事宜

1.考生所需英语、日语考试大纲以各单位为单位向市学位中心统一定购,其它语种考试大纲考生可直接到天津外语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购买。

2.考生参加考试的具体地点及考生须知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每位考生应注意仔细阅读,认真理解,严格执行。准考证在现场报名时当场发放。

3.根据津学位办[2008]11号文件的要求,从2009年起我市成人外语考试不再设置外地考点。学生可以参加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在我市申请学位时予以认可。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所属各函授站。

4.本次考试将于2014年5月8日至5月31日在报名网站上发布考试成绩。

5.从2009年开始,不再向考试合格的考生发放合格证书,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直接从学位办网站打印成绩单,凭成绩单申报学士学位。

6.参加当地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函授学生,也要打印成绩单或者具备合格证书,凭成绩单或者合格证书申报学士学位。

7.各单位要对参加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学生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对违反学校校规,在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中违纪和作弊的同学将按照天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守则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3.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申请学士学位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 篇三

自学考试商务英语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本科段各科成绩的平均在65分以上;

2、必须考第二外语(日本语),成绩合格;

3、毕业水平考试成绩在65分以上方可申请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

4、参加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语种为日本语),成绩合格。该专业学士学位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下旬。

二、国际贸易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制定 1.本科段各种成绩的平均分在65分以上;

2.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以上,并通过答辩。

3.参加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语种为英语),成绩合格。该专业学土学位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下旬。

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会计电算化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能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品行端正。.完成课程教学计划,成绩良好(十门以上主干课程考试平均 70 分以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能按期毕业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通过学位课程水平统一考试(外国语、高等数学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⑴.在读期间犯过严重错误,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

⑵.在校期间曾有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补考者;

⑶.在校期间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第四条

学位课程的考核和要求

(一)外国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非外语专业申请者在本科阶段英语课程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只能选考英语)。

外语专业申请者必须参加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申请学士学位第二外国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水平统一考试。

取得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视为通过。

(二)高等数学或专业基础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者在本科阶段高等数学课程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的高等数学学位考试;对高等数学不作要求的学科专业,在申请学士学位当年参加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的专业基础课学位考试。

考试成绩按“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占 70 %,本科阶段高等数学(或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占 30 %”的方式计算,两者之和的成绩在 60 分以上视为通过。本科阶段考试科目补考合格的,成绩按 60 分计算。

(三)专业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在申请学士学位当年参加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的主要专业课(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合卷 100 分)考试,且按 “ 本次考试成绩占 70 %,本科阶段本科主干课(十门以上)平均成绩占 30 % ” 的方式计算,两者之和的成绩在 60 分以上视为通过。本科阶段基础课科目补考合格的,成绩按 60 分计算。

(四)外国语考试的命题和改卷,由广东省学位办公室负责;高等数学、基础课和主要专业课程考试的命题和改卷,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基础课、主要专业课(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合卷 100 分)考试科目和本科阶段主干课程(10 门以上)科目的确定,由相关学院商定,报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确定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一般包括 8 门以上专业课程,且具有相对稳定性(一般 2—3 年不变)。

第五条

学士学位授予

(一)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报名时间,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为准。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接到通知后,召集有关学院负责人布置有关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学生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申请人需在指定网站下载“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 ”,按要求填写、签署意见和盖章后,在每年的 9 月 10 日交回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此为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正式接受学位申请的时间。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收费标准,以当年的通知规定为准。

(二)资格审查

1.所在学院的班主任对申请人在读期间的政治思想品德和表现作出书面评价;

2.学院提出审查推荐意见;

3.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综合审查。

(三)在学位申请人通过了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综合审查后,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将审批表送相关学院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教学计划、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等是否达到学士学位水平要求提出审核意见。

(四)学院签署意见后,提交所属学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的意见。

(五)在所属学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后,最后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汇总并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主管校长)审批。

(六)学士学位授予日期自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主管校长)批准之日算起。

第七条

4.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申请学士学位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 篇四

学位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整顿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普通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适应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好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制定《西南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第二条成人高等教育各种办学形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系指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其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学和脱产本科班,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函授学院等)培养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的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由校学位办公室负责。校内各培养单位、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负责申请人的成绩核查。

第四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必须坚持择优授予的原则。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函授、夜大学和脱产本科班应在四年内完成本科课程学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在五年内完成所有本科课程学习

(三)在学期间本专业规定的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含毕业论文)的平均成绩:成教本科生(成脱、函授、夜大)达到70分;自考生达到65分。毕业论文成绩优良或在80分以上。三年制以下(含三年)本科补考科目不超过三门,五年制以下本科补考课目不超四门。

(四)在读本科期间或取得毕业证书一年之内参加由重庆市学位办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在本科期间2006年5月前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实行新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在426分以上(含426分)。2006年6月以后只认可重庆市学位办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五)有下情况之一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而未撤销者;

2.毕业后一年内未通过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3.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超过四年者;

第五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一年内,符合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可在每年的5月和11月向学位办提出学位申请。申请学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材料允许代办,不接受邮寄):

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外语统考合格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CET)

四、六级证书”、实行新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合格分数为426分以上(含426分)。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同时交复印件一份。

2、“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和“成绩登记表”各一份,两张近期一寸的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并按照登记表的要求详细填写有关信息。成教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由培养单位成教室盖章;自考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由培养单位盖章。

3、学士学位申请学费200元。

第六条校学位办接受学位申请者材料后,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各项要求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有疑义的,将采取适当的方式,就学位申请者掌握本专业主干课程以及完成教学实验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

第七条由学位办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学士学位申请合格名单。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无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学士学位。

1、由培养单位向西南大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报重庆市学位办备案。

2、每年5月、11月由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将符合申请条件学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参加重庆市学位办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申请人员学习专业的教学大纲等资料统一交学位办(具体材料见第五条)。学位办转西南大学教务处,教务处按西南大学本科教学的相关规定审核,如符合西南大学本科教学的要求,合格人员名单交学位办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授予学士学位。

5.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申请学士学位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 篇五

一、授予学位的条件:

1、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自考生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75分;

2、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成绩≥75分。

3、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

(1)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英语专业考第二外语);

(2)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

(3)英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二、申请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学位申请与审批表》,2、毕业证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无此项),5、自学考试社会考生需提供考试院出具的成绩证明,6、两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7、电子照片,规格为150╳210像素,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自考长线无此项)。

三、申请学位的时间:

1、网络、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助学班、自考衔接班、自考网络注册班毕业生领到毕业证后即在所属学院提出学位申请,12月毕业的学生在1、2月份申请,6月份毕业的学生在7、8月份申请,过时不再受理;

2、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12月毕业的学生在次年6月中旬(毕业论文报名时间)申请,6月份毕业的学生在当年9月9、10日申请,过时不再受理;

6.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申请学士学位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 篇六

各学院:

一、2013年高自考学员学位申报工作的相关调整:

1.申请时间的变更:根据我校学位办的规定,从2013年开始我校高自考学员申请成人学位的时间改为两次:每年12月份毕业的考生转年4月底前申报,6月份毕业的考生10月底前申报。各学院请及时通知考生。

2.图像采集地点变更:天津理工大学(红旗路校区)新北楼109室,图像采集时间为:每周日下午2:00—5:00 ; 联系电话:022-23678033。

3.成人学位外语合格成绩提供形式的变更:自2009年开始参加天津市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再颁发合格证书,考生可在报名网上查询成绩(每年5月),并将成绩打印,随申报材料上交。申请表中“学位外语证书编号”一栏的填写方法是:有学位外语证书的同学填入证书编号,没有学位外语证书的同学填入学位外语成绩。

注:天津市学位中心电话:58397666-6608、58397666-6613

天津市学位中心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26号

二、审核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我校主考专业的毕业生,今年上半年受理的申请人毕业时间应为2012年12月毕业的考生。表中毕业时间一栏统一填写为2012年12月30日。

三、考生申请学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学生,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后上交。

2.免考课程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学生,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后上交。

3.成人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08年以前)或网上下载打印的成绩单(09年以后)。

4.提供准确的毕业论文题目和成绩。

5.申请人准备同一底版近期二寸彩色照片四张(由新华社天津分社统一拍摄),三张贴在表上,另交一张,背面写清姓名、专业等,交纳申请学位审核费100元;同时提供新华社统一拍摄的照片的电子版。

6.申请人填写申请学位登记表一份,内容详实、准确,字迹清楚。

四、成绩核查:

1.各科平均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本科加考课成绩和实践课成绩(有学分的实践课程);毕业论文成绩必须达到良以上(含)。

2.免考课程具体计算方法为:

(1)对于有具体的原始成绩的课程,应填入原始成绩计算平均分;

(2)对于原始成绩不具体,或属于政策性免考的课程,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高职毕业证书),成绩不记入总分;原件审核后退还学生,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后上交。

3.实践环节课程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为:优按90-100分计算,良按80-89分计算,中按70-79分计算,及格按60-69分计算;

4.艺术类考生成人学位外语成绩50分为合格。其他类考生成人学位外语成绩60分为合格;

5.有两名成绩审核人分别签字。

五、受理学位申请的程序

1.接待申报学位的考生,初审考生交验的各项材料;

2.各学院由专人将申请人填报的各项信息录入“天津市成人学位管理系统”和“申请学士学位人员汇总名单”(该系统与夜大学学生一致,已发),最终形成电子版审核材料一份、纸介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每份五页),一起报本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批;

3.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字、盖章(各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印章),汇总后报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

4.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核对申请人员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现问题及时沟通。

六、学位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上半年3-4月为我校受理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时间,各学院可在此期间安排具体受理时间,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每年4月前将各种申报材料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

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

7.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申请学士学位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 篇七

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各函授站(教学点)、其他有关的本科毕业生:

接学校学位办通知,我院2011年下半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2年1月毕业的成教本科毕业生,2011年6月及2011年12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①成教生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自考生各门课程成绩合格。

②成教生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单科成绩达到80分;自考生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65分。

③参加湖北省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说明:

1、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可免考英语;

2、外语专业的本科生需考第二外语。

④毕业论文成绩合格。(将答辩合格的论文交到学籍科)⑤满足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其它条件。

三、申请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2月5日, 逾期不予受理。请毕业生

将申请学位所需材料交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函授站(教学点)学生由所属的函授站(教学点)集中办理,自学考试毕业生由我校自考办集中办理。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不要错过时机,按学位管理条例,本次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四、申请流程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缴纳费用——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后连同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其它语种等级原件(通过全省学位外语统考的学生除外)、身份证复印件、蓝色背景二寸、一寸照片各两张交学籍科(相片背面务必用圆珠笔注明专业、姓名,照片正面不得有任何污损)。

五、收费标准

8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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