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实用)(共8篇)
1.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实用) 篇一
1、准备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2、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程序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2.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程流程 篇二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还商贷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两种表格都可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还商贷的需到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3.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和条件 篇三
第十四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请求,由单位对职工的提取条件停止初审。
第十五条单位初审契合提取条件后,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请求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第十六条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请求,同时提供本方法中规则的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离职工提取请求后,停止仔细的审核,并自受理请求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议并告诉请求人。不准予提取的,要阐明缘由。
第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已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请求书》受理审批后入账,并在审批书上签章确认,转账到提取请求人单位账户,职工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回单到单位支付。
第十九条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遇到特殊状况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认定,契合提取条件的,可持中心要求提供的手续,间接到中心操持提取,中心将其住房公积金间接划入银行储蓄折中。
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两个月以上。单位因故操持停缴、缓缴住房公积金;下岗、买断工龄职工,原单位其操持住房公积金团体账户封存手续的除外。
第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
(一)购置、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职工退职时期死亡的
(三)经有关部门同意离休、退休的
(四)户口迁出的、出国定居的、考取国度统招研讨生的
(五)归还自住住房存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租超出家庭支出15%的
(七)户籍外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和外地户籍,在任务的聘用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休息(人事)关系的
(八)完全丧失休息才能,并与单位终止休息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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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程序 篇四
一、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户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四)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离(退)休的;
(七)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4.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原单位改制、破产、注销,且未再就业;
6.连续失业2年(含)以上。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二、提取程序
(1)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可凭真实、有效资料,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湖南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的单位审核栏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予以确认。改制、破产、注销企业的职工,原单位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凭工商注销登记证明或改制、破产文件,可由原单位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核实盖章。已转入省直中心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可免于盖章。
(2)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核实的《湖南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省直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齐全的,省直中心实时审批;需核查事项的,省直中心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省直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省直中心应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单位批量提取的,省直中心可视情况适当延长审批时间。
5.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实用) 篇五
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
一、购买自住住房
职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其中已婚职工购房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未婚子女购房可同时提取本人及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同时提取上述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相应提供:结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职工子女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一)购买商品房的
1.提取资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在本市购房的,可提供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全款《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办理提取。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载明日期1年内办理。
(二)购买二手住房的
1.提取资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日期1年内办理。
(三)购买房改住房的
1.提取资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烟台市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或山东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日期1年内办理。
(四)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
1.提取资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补缴差价款发票(或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和补缴差价款发票(或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补缴差价款发票或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载明日期1年内办理。
(五)购买单位自建住房的
1.提取资料:单位提供政府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购房人花名册进行备案;职工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全款收据。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全款收据载明日期1年内办理。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如果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和其他共有权人可以申请提取。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提取其他共有权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共有权证明,共有权人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为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中载明。
(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提取资料: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 2.提取时限: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后办理,在偿还贷款期内可每年提取一次,全部还清贷款的可在还清贷款1年内提取一次。
3.提取额度:首次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二手住房不超过购房发票额扣减贷款额),再次提取的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还款本息总金额。
(二)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住房组合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提取资料:首次提取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
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一年后办理的,需另外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再次提取的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上次提取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提取人留存联,本次提取时间段内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
上述《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留存联无法出具的,需重新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和借款合同。
2.提取时限: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后办理,在偿还贷款期内可每年提取一次,全部还清贷款的在还清贷款1年内提取一次。
3.提取额度:首次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二手住房不超过购房发票额扣减贷款额),再次提取的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还款本息总金额。
三、本规程所列提取材料,未作特殊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深圳提取住房公积金消息 篇六
今日起,深圳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使用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机办理提取、预约等业务。银行自助终端机办理公积金业务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推出的又一创新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属首例。此前,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已开通网络和电话自助办理渠道。
截至今年10月底,深圳共有770多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业务日均近1万笔。为更好地服务职工,节省职工到柜面的办理时间和交通成本,同时缓解柜面压力,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推出自助终端提取公积金业务。
目前,可通过银行自助终端机办理的公积金业务包括:租房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退休销户提取、提取预约、个人账户基本信息查询、个人明细账查询、提取记录查询等。
经统计,深圳市内的建行、招行、中行有近1600台自助终端机可办理公积金业务。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职工,通过自助终端办理公积金业务须先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银行自助终端机是指银行提供给客户自助办理查询、转账、缴费和查询金融信息等业务的多功能电子银行自助设备,不包括自助取款机和存取款机。自助终端暂时还不支持跨行办理公积金业务,职工只能持卡到发卡银行的自助终端机上办理相关业务。
7.住房公积金提取知识问答 篇七
答: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先到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那里(或到住房公积金提取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携带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有关提取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个办事大厅(百花路办事大厅、郑东新区办事大厅、花园路办事大厅、经开区办事大厅、高新区办事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如果在郑东新区办事大厅、花园路办事大厅、经开区办事大厅、高新区办事大厅办理提取手续的,也可以提供中行银行卡或存折。
2、为什么不能随意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有权为职工个人。既然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为职工个人,那么,职工为什么不能随意提取呢?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为城市政府筹集一笔长期的、稳定的政策性住房资金,促进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市政府的住房保障能力和城镇职工的居住水平。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具有社会性、互助性、强制性和保障性等特征。为了实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根据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特征,行政机关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出具体的管理规定对住房公积金实行强制管理。由于行政机关对住房公积金实行强制管理,使得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行使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是一种受限制的所有权。具体表现为:
(1)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
(2)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能挪作他用,只有在规定的条件出现时才允许提取。
(3)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的专项资金,没有可转让性,在未被所有人以现金形式提取以前,所有人除可用于住房支出外,没有其他处分权。
3、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为何要修改住房公积金龙卡密码?
答:为了保护职工个人隐私和资金安全,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后,必须经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建行网点修改密码后,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4、如何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答:填写《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姓名、身份证号、提取原因等内容,提取金额暂不填写,此表三联职工本人来办理提取手续的,申请表上不需加盖单位财务章;若他人代办的,申请表上必需加盖单位财务章。
5、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1)签订过合同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管局备过案两年之内的购房合同(用A4提纸张复印合同第2、4、16页)。提供两年之内购房发票原件(用A4纸复印一张)。(2)取得房产证的
提供两年之内的房产证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提供两年之内契税证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原件(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两年之内的房产证和契税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7、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拆迁通知(批文);
拆迁安置协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结算清单(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两年内的发票或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8、购买单位集资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集资建房批复、购房人员名单、发票(收据)(有效期两年),单位备案后统一办理; 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房产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购房发票(收据)。(有效期两年)
9、购买单位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未取得房产证的: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复、购房人员名单、发票或收据,有效期两年(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房产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购房发票或收据。(有效期两年)
10、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在市区内建住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两年内建房支付费用的凭证。在农村建房:提供宅基地使用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两年内建造和翻建住房支付费用的凭证。
1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行业系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的,首次提取提供借款合同、公积金管理中心加盖印章的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明细单;再次提取只提供还公积金贷款明细单。
12、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该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提供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银行出具的归还贷款明细单(加盖银行信贷部门印章)或归还贷款的存折明细。
1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家庭收入证明、户口本、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税务机关开具的房屋租赁专用发票(有效期两年,报销的支付租金不超过一年)。(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X15%)X交付房租月数
14、异地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提取公积金提供什么资料? 答:提供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购房人身份证、户口薄(当地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有效期两年内的购房合同(房产证)、购房发票(要求发票能在当地地税网站上查到购房信息,购房人户口或工作单位,必须与购房地址一致)(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偿还购房贷款的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偿还贷款的明细单。
异地拆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5、退休或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退休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可按身份证上的年龄办理提取,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
1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县(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一至四级)
1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农业户口和外地户口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郑州市(包括六县一区)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显示农业粮农户的可直接提取,不是粮农户口的,身份证地址和户口本一致,显示到某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居住地址在城区的不予办理。外地(郑州六县一区以外)户口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即可。
18、在职期间被判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手续?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失业证、下岗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任何一个证件(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下岗或失业至今满五年未再重新工作的。
20、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户口迁移证明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1、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证明?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居住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证件(低保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3、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患九种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县(市)、上街区职工提供县(市)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住院证明及有效期两年内的住院费用凭证(提取金额是除医保报销外个人支付的金额),提取人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
郑州市区职工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提取人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住院证明及有效期两年内的住院费用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4、九种重大疾病包括什么?
答:九种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25、本人患九种重大疾病都能提取谁的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多少?
答:患九种重大疾病的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同时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上的余额。但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本人实际支付的住院费用,即住院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
26、职工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由谁为其办理提取手续?
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般要求单位经办人员为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转入其单位银行账户。单位因故不能办理的,可转入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卡或存折。如果死亡人有几个子女,应出具遗产继承公证及委托书,委托一人办理,办理人填写保证书,若发生家庭经济纠纷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关,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7、房产共有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提供产权人身份证和提取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按购房、偿还住房贷款共有人本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共有人的其他关系不能提取),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其支付房款的金额和已归还贷款的金额。
28、通过拍卖购买的房产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通过拍卖购买的房产,已经取得房产证的凭两年之内的房产证和契税证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凭拍卖契约、付款凭证、契税证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29、本人购房可以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吗?怎样办理提取手续?
答:本人购房,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可同时提取,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支付房款的金额。
需提供产权人、提取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户口本,户口不在一起的,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30、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金额上有哪些限制? 答:(1)提取金额不超过办理当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2)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能大于已支付房款的总金额、建房总费用、归还贷款总额或提前还款总额。
31、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出具虚假证明该如何处理?
答:单位为职工出具虚假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对单位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回职工非法提取金额。
32、继承、赠与、离婚过户等取得的房产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8.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篇八
华坪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申请人:李永艳,女,汉,现年36岁。现就职于华坪县第二中学,联系电话:***。
因我家在兴泉镇兴泉村19组,家里进行房屋翻修,现急需资金25000.00(贰万伍仟圆整)。现特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望你们恩准为谢。
申请人:李永艳
2012年7月17日
房屋翻修协议
甲方:李永艳
乙方:刘德红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下列房屋翻修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房屋一栋翻修以
第二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否则造成的安全事
第三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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