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途径的思考

2024-10-12

关于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途径的思考(精选2篇)

1.关于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途径的思考 篇一

着力“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6月26日,就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了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十八大以来,中央打出了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力度前所未有,就是想从源头治理腐败,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让领导干部“不敢腐”,就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社会氛围。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使行政权力的运行处于众目睽睽之下,避免“暗箱操作”,一旦出现腐败现象,有畅通、快捷的检举、控告、罢免等制度来揭发和制止这种行为,不使腐败分子“痛苦一阵子,幸福一辈子”,而是使腐败分子“提心吊胆一辈子,痛苦折磨一辈子”。

让领导干部“不能腐”,就是要从源头抓起,从完善机制入手,形成一整套“不能腐”的严格制度体系,使腐败的“成功率”大大降低。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尽快形成使腐败分子难以得逞的体制、机制、法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通过一整套完备的制度、法制和机制规范公共权力的使用,使其难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让领导干部“不想腐”,就是要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形成“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持续不断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行为规范的教育,使其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自觉地限制私欲的膨胀,从而达到清正廉洁的目的。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名利、金钱、女色的诱惑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

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把握好治标与治本、当前与将来的关系,最终达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不敢腐”是治标,“不能腐”“不想腐”是治本的两个境界。反腐反到深处,是制度、管理、监督的博弈,是文化的对决,是信念的较量。“不想腐”是治本的最高境界。因此,“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是党风廉政建设长期艰巨的规划,需要全党全社会一起努力。

(冷波辑自学习报)

2.关于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途径的思考 篇二

一、搞好普法宣传教育, 提高员工法律素质

普法宣传教育是企业法律顾问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随着我国电力事业的体制改革, “公司化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深入企业。要确保企业发展, 使电力企业腾飞就要坚持依法治企, 而依法治企必须以普法教育为先导。

我公司的普法工作根据国家“四五”、“五五”普法整体规划, 坚持“突出重点, 务求实效, 灵活多样, 不断创新”的指导思想, 做到有声有色、有内容、有成效, 圆满地完成了普法工作, 并收到了较好效果。先后获得“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三五普法依法治理优秀单位”、“邢台市三五普法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 建立健全普法网络。

我公司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总经理为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 下设普法教育办公室;其次是设立普法教育网络, 即由各二级单位支部书记为普法网络小组组长, 各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 各班、组长和党、团小组长为骨干的普法教育网络。

(二) 多形式广泛组织员工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 公司普法办公室根据年度普法规划, 通过举办培训班的形式组织员工学习了《公司法》、新《婚姻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档案法》、《民事诉讼法》、《刑法》等法律;购买、编写、印刷普法辅导材料12种3, 000余册。并且根据干什么工作学什么法的原则, 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培训, 例如:给环保人员举办了环保法培训班;聘请北京大学教授给全公司的科技人员讲解知识产权法;为公司的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多次举办合同法培训班等。另外, 还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台等载体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为公司员工学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通过这些普法形式, 积极有效地推进了普法工作在公司中的顺利进行, 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员工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情。进一步增强了员工的法律意识, 树立了正确的法制观念, 提高了法律素质。

二、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促进公司依法经营

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 如果不加以重视和及时规避, 一旦风险出现, 其后果往往是企业难以控制的, 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 这是对企业最基本的要求。所以说, 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是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最基本的要求。对我公司而言, 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强化法律风险意识是识别风险、化解风险的前提, 也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思想基础。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完善, 要求我们必须具有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要认识到, 法律风险一旦发生, 会给公司带来严重的后果, 但事前是可防可控的, 因而一定要抓紧强化防范工作。

(二) 完善风险防范工作体系。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加快完善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防控、处理和备案机制。建立起由公司总经理统一负责, 各单位行政正职分工组织, 法规审计部具体实施, 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体系。

(三) 加快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严格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自觉地把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作为强化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努力把法律风险防范和法律审核把关工作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去。

(四) 突出工作重点。

法律风险防范涉及到公司经营管理、战略发展的各个方面。其中, 合同是公司经营行为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 加强合同管理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基础性工作, 建立了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 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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