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法(试行)(10篇)
1.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法(试行) 篇一
民生银行(600016)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试行办法
民生银行2008-08-26 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试行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高级管理人员提升胜任能力,促进本行经营管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
民生银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尽职考评是董事会发起组织的、基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管理目标情况所进行的考评工作,不同于上级组织部门发起和实施的领导班子及成员综合考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高级管理人员:总行行长、副行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分行行长。
第四条 总行部门总经理、事业部总裁的尽职考评主要由银行经营管理层负
责,董事会专门机构可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掌握基本信息,并将相关情况反馈
给银行经营管理层。
第五条 本行向投资机构派驻的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依据《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附属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并将考评结果报董事会。
第六条 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考评方式以多维度、持续性为原则。全方位尽职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尽职问卷调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同时辅以设置意见箱、监督电话、专门网站等尽职信息渠道作为补充。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以促进能力提升、改进工作水平为基本目标,同时体现奖优罚劣原则,考评结果与职务聘任、解聘、薪资等级调整、业绩薪资分配、特别贡献奖励挂钩。
第二章 尽职考评内容及方法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考评内容分两个部分:领导力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考评结果以“综合得分+尽职考评报告”形式反映,综合得分满分为 200
分,其中领导力评价、绩效考核各占100分。
第九条 领导力综合评价是基于特定的领导力评价工具、结合本行战略与文化设计的包括德、能、勤、廉多要素的关键性综合能力指标,用于评估高级管理人员所具备的领导能力、行为表现与本职岗位目标要求之间的匹配程度。具体包括以下关键性指标:
(一)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勤勉敬业、经营决策、统筹协作、合规管理、变革创新、执行力、人才发展;
(二)分行行长、事业部总裁:廉洁自律、勤勉敬业、经营思路、沟通协调、内控管理、开拓创新、运行效率、团队管理;
(三)总行部门总经理:廉洁自律、勤勉敬业、整体观念、专业水平、流程与效率、主动创新、有效沟通、团队培养;
第十条 领导力综合评价采取多纬度领导力问卷调查和行为事件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多纬度领导力问卷调查:基于既定的能力模型,针对能力模型要求的典型行为描述,搜集考评对象展现该典型行为的频率,并根据数据统计分析结果,获得对考评对象能力的评估的一种方式;
(二)行为事件访谈:根据领导力问卷调查统计结果,进行针对性访谈,深度挖掘考评对象的所展现的典型行为特征,从而进一步对其行为风格和成功模式加以判断。
第十一条 绩效考核包括关键经营业绩考核和关键业绩事件考核。其中,关键经营业绩考核占70%、关键业绩事件考核占30%设置。
第十二条 关键经营业绩考核是指根据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以及总行分解下达的经营目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具体指标如下:
(一)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关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净利润、净资产回报率、市值增长率、不良资产率、营业费用占营业净收入比例;指标权重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分行行长、事业部总裁关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责任利润、日均存款、不良资产率、资本收益率、净非利息收入;指标权重根据本行分支机构业绩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关键业绩事件考核是根据考评对象述职报告中有关关键业绩事件结合事件访谈作出的、针对所完成的非定量重要工作事项效果进行的考评。
第三章 尽职考评工作组织领导
第十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工作由董事会发起,由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股东董事2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担任组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担任副组长。
第十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部分的考评工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领导力综合评价部分的考评工作。
第十六条 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的具体工作,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协助工作。
第十七条 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考评工作内容由董事会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分行行长由董事会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力问卷调查,并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访谈,其业绩考核由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董事会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章 尽职考评工作流程
第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工作流程包括考评启动、考评实施、考评报告、考评审议、考评应用。
第十九条 考评启动: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于结束后两个月内启动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工作,包括编制考评工作计划、确定考评对象、发出考评工作通知等。
第二十条 书面述职报告:高级管理人员接到考评工作通知后15日内向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填写完毕的述职表,内容包括被考评人工作中的主要业绩和自我评价。
第二十一条 现场述职:被考评对象向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述职,以会议形式进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委派的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述职,其他被考评人由所在机构管理层组织述职。
总行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时,邀请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加;分行行长、事业部总裁、总行部门总经理列席。
第二十二条 多纬度问卷调查:在述职大会现场,向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发放多纬度领导力调查问卷,并在当天回收问卷。调查问卷由被考评者本人、上级、下级及同级人员填写,各层级评分权重由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二十三条 行为事件访谈:对多纬度领导力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结果,开展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事件访谈,访谈对象包括被考评者本人、上级、下级及同级人员。
第二十四条 经营绩效考核:在财务数据经过外部机构审计之后,结合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量的绩效考评。
第二十五条 关键业绩事件考核:是针对非量化的工作成果考评,根据被考评人提交的关键业绩事件报告及行为事件访谈作出考评。
第二十六条 日常尽职信息收集: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在总行、投资机构、分行办公场所设置尽职考评意见箱,开设尽职信息反映专门网站,设立尽职监督电话,多渠道收集日常信息。对于所反映的重要信息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应安排人员调查核实。
第二十七条 尽职考评综合报告: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多纬度问卷调查、行为事件访谈、经营业绩考评、关键业绩事件并结合意见箱信息、网站信息等多维度考评结果测算出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综合得分并作出尽职考评报告,尽职考评报告应经领导小组审核。
第二十八条 尽职考评结果反馈:在完成尽职考评报告15天之内,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约谈总行高级管理层人员,并向高级管理人员反馈考评结果,其他被考评对象尽职考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总行经营管理层,由总行经营管理层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实施奖罚。
第二十九条 委员会审议:提名委员会研究审议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综合报告并提出任免或薪资等级调整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重点审议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报告,并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决定业绩薪资发放。
第三十条 董事会审议:将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及奖罚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尽职考评结果的应用
第三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与业绩薪资分配挂钩;尽职考评结果与薪资等级调整、职务聘任免挂钩。
第三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结果分为五个层级:优秀、良好、称职、待改进、不称职。具体考评结果根据考评得分、同级排名、综合考评报告等多因素确定。
(一)原则上被评为优秀的综合得分应不低于90分、良好不低于80分、称职不低于70分、待改进不低于60分、60分以下为不称职;
(二)同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结果进行排名,被评为优秀的得分应排名在前
20%以上,良好的得分应排名在40%以上;
(三)待改进、不称职的确定根据当年考核实际结果由尽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等级调整依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实施,具体标准如下:
(一)当年考核评为优秀或连续三年考评为良好的薪资等级晋升1档;
(二)连续两年考评为待改进或当年考评为不称职的薪资等级下调1档。
董事会批准聘任的分行行长薪资等级调整依据尽职考评结果,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当年考核评为优秀或连续两年考评为良好的薪资等级晋升1档;
(二)当年考评为待改进的薪资等级下调一档,当年考评为不称职的薪资等级下调一级。
第三十四条 尽职考评结果与职务聘任免挂钩,具体标准如下:
(一)任期内每考评结果在称职以上且不少于一次在良好以上,任职期满原则上续聘同级职务。
(二)连续两年考评为待改进或当年考核为不称职将降一级使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分行行长的尽职调查结果及业绩考核信息,董事会可运用于资格审批程序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选拔程序,具体奖励与处罚由总行高级管理层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办事机构应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档案,并作为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续聘、晋升、解聘、退出、接任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违纪违规及经营管理重大责任事故采用专项调查评估方式考核,由考评领导小组提出尽职评价综合得分的扣减分数及其它处罚意见,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可直接调整其尽职考评结果的层级,直至考评结果降为不称职层级或提请董事会解聘其管理职务。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的领导力考评、经营业绩考评的具体内容描述、计分规则等具体实施细则由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及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报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审定后实施。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组织研究开发专业化的高级管理人员胜任领导力模型及关键能力指标体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不断完善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董事会应督促建立健全高级管理人才继任与开发的数据库。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本行董事会负责制定及修改,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法(试行) 篇二
陕人发 [2005]44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局、教育局,省级各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加快建设一支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小学优秀教师队伍,促进我省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我省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实施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三)基本掌握教育小学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
二、小学一级教师
小学二级教师任教三年以上,或者高等师范学校及其他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表明能履行一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新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好。
(二)具有正确教育小学学生的能力和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验,教育效果良好。
三、小学高级教师
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经考核,表明能履行小学高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并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教学效果显著。
(二)掌握扎实的小学教育理论,善于根据小学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效果显著。
(三)具有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或者指导小学一、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在培养提高教师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成绩。
(四)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为优秀。
(五)根据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原则上要有两年在农村小学任教的经历。
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者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研机构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城区小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 480 计划学时以上;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教师评议优秀率、家长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各须达到 90% 以上;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具有独立制作多媒体课件的能力,在教学方法研究、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卓著;能独立完成或指导县区级以上范围内的教学研究工作;能承担市级以上范围内的示范课;至少有二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二名。
(二)农村小学(含中心小学)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 360 计划学时以上;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教师评议优秀率、家长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各须达到 90% 以上;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
力和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能够主持或指导学科教研活动,承担县区级以上范围内的示范课;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三)教研机构
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的一项以上教研课题,深入学校指导研究不少于 60 天,每年不少于四次示范课或学术讲座,在市级核心刊物上发表不少于四篇教育教学、教研论文;市级教研究室的教研员,应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同时,还应承担并完成一项教改课题,至少有两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第六条 对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省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在申报评审小学高级教师中可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第七条 在任职期间获得两次以上省级教学能手者,可破格晋升小学高级教师。
第八条 小学高级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条件
小学高级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除必须具备中学高级教师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
(一)至
(四)条和
(五)条中之一者。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教课程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有连续担任五年以上班主任经历,综合考核为优秀。
(三)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新课程标准,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四)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教学经验得到推广,效果显著,在县(市、区)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五)任现职以来取得下列成果和奖励:、在省以上教育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或出版专著五万字以上。、获得省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获得两次以上省级教学能手。
第九条 凡经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未获通过人员第二年不能申请职务评审。
第十条 按照“结合实际、量化标准、科学规范、激励先进”的原则,由各市人事职改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综合考核办法,并报省职改办备案。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二年内不能申请职称评审:
一、拒绝承担教学、班主任工作;或不能保质保量履行现岗位职责,严重失职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又无改进的;
二、弄虚作假、谎报学历或工作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第三章 评 审
第十二条 评审组织建立及工作职责、评审组织
(一)各市、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整或重新组建教师职务评审委员库。评委库评委委员要由思想政治与教育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师和专家组成。评委委员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报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
(二)市、县(市、区)三级分别设立小学教师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从评委库中确定评委委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由本届执行评委推荐选举产生。各级评审委员会组成应在评审工作开始前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名,报同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
中省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小学,可以委托地方代评,具备条件的省级厅(局),也可设立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并报省职改办批准。
(三)小学高级评委会不少于 15 人,小学初级评委会不少于 11 人。
各级评委会根据工作任务可下设学科评审组,成员五至七人,组长由评委会成员担任,成员由本专业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师、专家组成。
(四)学校应成立推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教师组成,组长由学校领导担任。成员在教师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集中群众意见后差额选举产生,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工作职责
(一)学校评审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审查考核申报材料。对申报人是否具备任职资格进行评议,写出综合考评意见,报(市、区)评审委员会。
(二)县(市、区)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小学一级、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报同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负责提出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推荐意见,报市评审委员会。
(三)市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区小学高级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省级厅(局)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四)各级评审委员下设的学科评审小组负责对本学科教师的任职资格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和投票结果送交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出席,评审时先全面阅读申报材料,在此基础上充分讨论评议,然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与会评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3.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法(试行) 篇三
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村干部的管理与监督,保证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区村干部监督管理实际,制定房山区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绩效考评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评依据
主要有: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农经发[2003]11号);
3.《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4.《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
5.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京房办发[2006]31号);
6.房山区纪委、房山区委组织部、房山区审计局、房山区经管站联合印发的《房山区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房纪发[2000]6号)。
二、考评对象
全区所有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级党组织书记和经济组织负责人。
三、考评指标
考评指标主要由村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评价、管理执行控制评价和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评价三类指标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村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评价、管理执行控制评价为静态定性指标,分值分别为12分和48分,采取减分方法计算;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评价为动态定量指标,分值为40分,采取加分方法计算。审计结果证实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其任期经济责任绩效考评结果直接减至“零”分。
四、考评程序
每年年底由乡镇农经审计机构根据当年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按照村干部经济责任绩效考评内容将指标量化,逐一计算被审村干部的考评得分,填列房山区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绩效考评表,考评表作为审计报告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乡镇党委政府和区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结果运用
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考评得分确定村干部经济管理业绩,并按其业绩进行奖惩。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本乡镇实际,可以对本考评办法中关于村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评价、管理执行控制评价中个别指标和分值进行调
整,但调整指标数量一般不得超过此两类指标总数的10%,指标项目未做调整的,不调整指标分值。凡调整指标内容和分值的,须经房山区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同意并备案。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绩效考评工作,积极引导村干部将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村级各项工作的重心。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绩效考评结果在各乡镇对村干部进行综合考核中所占比重,原则上不低于总分值的30%。
六、组织实施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绩效考评办法由各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区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
附件:1.房山区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绩效考评表
4.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法(试行) 篇四
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系列 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
现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结果作为高级经济师(企业二级法律顾问)任职资格的依据。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凡申报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任经济师(或工程师)期间,技术干部定期考核均达到良好以上,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第七条 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取得国家统一发放的合格证书,并被聘任为经济师,在学历、资历方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评审:
1.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任经济师职务五年及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任经济师职务四年及以上。
3.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任经济师职务,参加工作两年及以上。
4.先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被聘任为经济师,后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包括取得同等学历研究生学位证书)者,取得学历前任经济师职务年限二年折算为取得学历后一年,前后累计任经济师五年及以上。
第八条 对93年前通过评审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后取得
公司及以上表彰者。
5.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之一者。
6.从事本专业技术干部工作25年及以上。
第十一条 专职从事法律工作,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下列六条中的三条可破格申报高级经济师(企业二级法律顾问):
1.作为课题组主要负责人承担国家、省部级、股份公司重大企业法律事务课题研究任务,已通过省部级、股份公司技术鉴定或评审,或研究成果已被列为省部级、股份公司推广项目。
2.直接代理涉及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法律纠纷的处理事务(含诉讼、非诉讼和仲裁案件)两件以上,或作为本公司代理人处理本公司以中级人民法院为一审法院的案件,或作为本公司代理人处理本公司所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件及以上,或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审查、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中避免了重大法律风险,为所在公司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
3.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十五年(含1997年实行企业法律顾问等级资格考试制度前从事公安、纪委等法律事务相关行业的工作年限)及以上。或取得律师(司法)考试合格十年及以上,或担任过基层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十年及以上、担任过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法官、地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五年及以上的,并且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五年及以上的。
4.担任三级及以上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或任公司主
果方面的基本要求如下:
1.必备条件
(1)有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有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过本企业、本系统经济管理工作的经历,有解决本专业领域重要经济活动实际问题的能力。
(2)熟悉并掌握本专业管理政策、法规、程序和方法,具有主持或主要参加过本企业、本业务系统经济改革方案、规划、规章及管理办法等起草、修改、审定全过程的经历。
(3)具有较高的信息收集、分析、判断和综合运用能力,能够对经济专业报表进行统计、分析、归纳,提出较高水平的统计分析报告或主持组织专题调研工作,提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4)有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推行、应用新的经济法规、管理办法的能力和经历。
(5)有指导研究生或经济师完成技术业务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6)任经济师期间,在国际、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2.任经济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大型项目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或二项中型或三项中、小型项目的经营开发工作,工作成效显著;或在某一地区、某一产品、某一领域的市场开发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作为主要业务骨干,主持或主要参加过本单位管理制
务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主持或主要参加过本企业、本业务涉及法律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等企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审定工作。
(3)有代理诉讼、处理非诉讼纠纷(包括调解、协商和仲裁本企业比较复杂的劳动纠纷)的处理全过程的经历。
(4)具有较高的法律信息收集、分析、判断和综合运用能力,能够对法律事务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归纳,提出较高水准的分析报告,或主持组织法律专题调研,提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5)有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贯彻、宣传、执行新法律、新法规的普法宣讲的能力和经历,且在建立、完善和规范企业管理制度方面做出了一定的业绩。
(6)有指导研究生或经济师或合同管理员完成技术业务工作的经历或能力。
(7)任经济师期间,在国际、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2.任经济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骨干参加本公司重大工程承包、投资、融资、知识产权等合同的起草、审查和谈判的全过程两项及以上,法律风险防范实践成效显著。
(2)作为主要业务骨干,主持或主要参加过本公司涉法管理制度、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等起草工作不少于三项,并颁布实
出国标准线,即英语(EPT)、日语(NNS)和俄语(TпPя)成绩达到110分及以上;德语(NTD)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法语(TNF)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3.参加股份公司组织的外语资格考试,并取得C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
4.取得外语专业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在公开出版(不含内部发行)的杂志或书籍上,发表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近的译文、译著累计达2万汉字及以上。
6.参加由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考试,取得高(A)级合格证书。
7.距离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五年(计算到参评当年12月31日)。
8.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之一。
第十七条 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不少于三个模块成绩合格证书。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部分模块的考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
组初审;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表决;公布评审结果。在评审前,由股份公司所属单位对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业务答辩。
评委会表决时,经执行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参评对象的专业技术资格方获通过。股份公司二级子公司经济系列评审推荐小组须经执行成员二分之一(不含)以上赞成,推荐结果方为有效。
第七章 申报及评审材料
第二十一条 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评审,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参评对象按照本单位干部人事(职改)部门职改工作通知要求,并对照本实施办法规定条件,认为符合“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等项规定时,可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并按规定报送有关评审材料。
第二十二条 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应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K)一式二份。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简表》(B4)一式30份。
3.近五年内在国际或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代表本人水平的论文一篇及专家阅评意见各一份。专家阅评意见应均达到良好及以上。阅评专家的技术职务为与参评对象同一专业的两名高级技术人员。
4.任现职以来有关业绩、成果方面的主要材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及外语、计算机考试等各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其中,学历为国民教育学历(中央党校学历有效)。
第二十四条 作为破格条件、必备条件、充分条件及代表作品所报送的论文或专题技术报告,其参评对象均应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的专业著作,未署名作者的,须附著作主编或副主编及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二十五条 经评审通过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资格证书由股份公司统一印制和用印,并在股份公司范围内有效。
第二十六条 经评审通过取得高级经济师(企业二级法律顾问)任职资格的人员,同时下发高级经济师资格证和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证。高级经济师资格证由股份公司统一印制和用印。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证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中提及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均指在国际或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且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中所提及的大、中、小型工程项目等级,参照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
5.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法(试行) 篇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全域无垃圾推进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实现全镇全域无垃圾创建目标,特制定太山村考评办法。
一、考评目标
通过考评全面优化人居环境,提升黄渚整体形象,围绕农村环境卫生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跟踪问效、落实整治责任,着力加大对我村王台新农村、广场、各户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的督促检查,彻底整治“八乱”(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刻、乱画、乱扔、乱吐)现象,促使爱环境、讲卫生、守秩序、促和谐成为自觉行动,为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发展环境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考评对象 太山村各农户。
三、考评范围
太山村全体农户
四、考评标准
(一)王台新农村环境
1、王台新农村无塑料袋、饮料瓶、人畜粪便、纸屑等垃圾杂物,无车辆带泥上路扬尘;绿化带修剪清扫及时无垃
圾;沿街无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无乱堆放搭建晾晒;沿街垃圾箱、电力配电箱、光缆分线箱无乱涂乱画、破旧损毁。
2、临街建筑物立面保持完好整洁,无乱张贴涂写、无黑广告;围墙无堆放吊挂杂物,无违规设置商铺标牌、广告标语。
3、新农村小区楼院内外部环境整洁,无垃圾堆积、无死角。
4、王台新农村各出入口无垃圾散落堆积、随意焚烧,无流浪猫狗;墙体屋面整洁。
(二)村户环境
1、村、户公共区域清扫及时,无垃圾丢弃堆放,墙体无乱涂乱画乱贴,沿街无占道经营施工、乱搭乱建,垃圾填埋点覆盖及时。
2、村庄屋边、路边、水边、田边、林间无存量垃圾,生活垃圾清运及时,无死角,柴垛草堆粪土堆放有序。
(三)主干道、通村公路沿线环境
1、王台新农村大桥至太山群众居住处两侧滩涂坑洼地带及时平整植绿,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渣土、垃圾坑,路面无严重破损。
2、沿线无占道堆放、打场晒粮等现象。3、沿线标识标牌、广告牌立面无陈旧破损。
五、考评办法
(一)考评主体
考评工作在太山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太山村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评方式
考评工作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督查与常规督查相结合、主动督查与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媒体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一是太山村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每月以实地走访、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考评量化打分,占总分值的50%;二是镇包村领导每月对所包村创建工作进行量化打分,占总分值的30%;三是村支书、主任每月对各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量化打分,占总分值的20%。四是在专项督查考评活动中被通报表扬的,在当月考评总分值中加2分;被群众投诉举报并查实的,在当月考评总分值中扣1分;被镇全域无垃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通报批评的,在当月考评总分值中扣2分;被上级部门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5分。因同一事由被多次投诉举报、批评或曝光的扣分不累加,取分值最大项进行扣除。
(五)考评结果应用
6.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法(试行) 篇六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考务工作规则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考试与评审)结合试点考试(以下简称“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管理,根据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人事部、财政部领导下,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指导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试点地区”)的考务工作。
试点地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省级人事、财政部门领导下,负责本地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接受全国会计考办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试点地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试报名
第四条试点地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在报名日期前20日向社会发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名称、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报名日期、地点、报考条件等信息。
第五条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报名。
第六条对超过规定报名时限要求报名或提出退考的人员,原则上在距考试日期60日前可以办理补报或退考手续。具体补报或退考事宜,各试点地区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受理退考申请可按规定收取相应手续费。
第七条试点地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当使用全国会计考办统一开发的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于报名工作结束之日起20日内,向全国会计考办报送考试信息,包括:考试报名人数、考区考点及考场设置情况、试卷预订情况及其他统计资料。
第三章考点设置
第八条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第九条考场可按30人、25人设置。考生座位按单人、单桌、间距80厘米以上编排。考场应当具备安全、安静、光线明亮等条件,不得使用阶梯教室。
第十条试点地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当随机编排考场及座位号,并于考试日前30日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第十一条考试日前,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考生告知下列考场纪律:
(一)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按照要求在试卷(含试题卷、答题纸)中规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所在地区及单位和准考证号。填写的内容不得超出装订线。
(三)必须使用蓝色、黑色、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卷指定位置答题,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四)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考试开始后,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计算器。考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严禁携带传呼机、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监考人员应进行检查,已将传呼机、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的,应由监考人员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
(五)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对于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以举手询问。
7.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法(试行) 篇七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文明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提高职工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行业文明程度为目标,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逐步提升税收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营造和谐征纳关系,努力争创自治区地税系统“文明杯”活动的“文明优质服务办税厅”和“文明优质服务标兵”。为陈巴尔虎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考评领导小组
为确保办税服务厅优秀征收员评比活动的顺利开展,陈旗地税局成立评比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宫相宝
副组长:井源立、梁金仓、卢丹、梁占林、庄丽华、李红晓
成员:毕力格、马国辉、李杰、郝文言、包广福、牛波、曾庆红、祁冠梅、杜贵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优秀征收员评比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考评范围:
陈旗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
四、考评内容:
优秀征收员的标准: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律,勇于同各种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为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做出突出贡献。
4、热爱税收工作,投身税收事业,在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科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从事税收工作5年以上。
优秀征收员实行季度评比制,每季考评分总分为100分,分为项考评内容,每季得分最多者既为优秀征收员。
1、工作量得分(20分):征收人员根据当季每月凭证平均使用量确定得分,使用最多者得20分,第二多者15分,第三多者10分,最少者5分。
导税员赋分标准
2、纳税人评价得分(20分):根据纳税人的评价次数及评价好坏的比例确定,获评价最好者得20分,依次为15分、10分、5分、零分。当月有二次得差评者或有被投诉(经证实不属纳税人无理取闹)一次者,扣10分。
3、考勤得分(20分):根据窗口工作人员当季考勤情况做考评,迟到、早退、请事假(以上情况均指工作人员因私事所发生的情况)或病假半天(超二小时)每次扣5分,依次累计,可扣至负分,与其他评比项得分最后累加。
4、领导测评得分(20分):局领导根据每季实际情况对窗口征收人员进行评分,综合后取加权平均分,最高分为20分,最少得分为0分。
5、相关业务科室评分(10分):旗局各科室科长根据每季度实际情况对窗口征收人员进行评分,综合后取加权平均分,最高分为10分,最少得分为0分。
6、办税服务厅主任及副主任评分(10分):办税服务厅主任及副主任根据每季度本科室工作人员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赋分,综合后取加权平均分,最高分为10分,最少得分为0分。
五、考评结果:
每季度评出一位优秀征收员,平均每月使用各类凭证不足100份者,取消参评资格,平均每月使用各类凭证超1200份者,加10分,对当季考评为优秀征收员的窗口人员进行奖金奖励及公示表彰。奖金额度为:200元。
8.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法(试行) 篇八
技术能力总结
撰写人 :******
申 报 职 业:******
联 系 电 话:******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地 址:******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个人技术能力总结
技师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我一直在践行着自己的这一思想并贯彻在平时的工作中,始终以“一丝不苟,身体力行”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工作上严谨务实又不乏创新,以“强化超前观念,严格过程管理”为理念,尽心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尤其是汽车工业和相关产业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巨变。这既给汽车运输行业带来了巨大商机,又提出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对汽车修理与检测技术提出更高要求。本人于****年分配到****公司参加工作,先后从事汽车维修与检测等工作岗位(****年至****年在*****学校***专业脱产学习二年)就积极要求进步,不断加强自身修养,通过各种渠道,努力学习各种新技术,新工艺,充分发挥成功经验,注重分析,不断积累各方面新的技术信息,提高业务水平。能熟悉掌握汽车的结构、原理和特性,熟练掌握各种维修设备和工艺流程,系统地把学校里所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平时的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帮助下,逐渐成为企业的技术骨干,得心应手地处理好车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状况与故障,力争做到准确判断、及时排除。如今年我曾对本公司的一部宇通牌中巴****因机油压力不足,造成机油警示灯一直闪烁的故障进行诊断与修复。
一、故障现象:
该车是配置玉柴YC6J210N增压后置式发动机,在行驶中,突然组合仪表板上的机油警示灯出现报警。靠边停车检查,发动机外部并未发现机油渗漏等异常情况,重新启动发动机也挺顺利,就是警示灯仍然亮着。
二、故障原因:
针对该车的故障现象我初步分析有如下几种原因:
1、使用机油的规格不对或油底壳中油量不足;
2、油道被堵塞,机油无法进入主油道;
3、机油泵滤网被沉积物堵塞,使泵油量不足;
4、机油泵的吸油管道裂纹或接头螺栓松动而造成漏气;
5、机油泵的齿轮副磨损过大;
6、机油滤清器的回油阀开启压力调整过低,导致回油过早,使整个
润滑系的压力偏低;
7、机油泵的限压阀磨损,弹簧变形或折断,阀与阀座不吻合,使机
油由此处返回油底壳,使供油量不足;
8、机油滤清器堵塞且安全阀又失效;
9、各润滑部位配合间隙太大,尤其是曲轴轴承和连杆轴承磨损或合金块脱落,造成泄漏量增加,降低主油道油压;
10、曲轴前、后油封或油道堵头螺塞、机油管破裂及接头漏油严重;
11、机油压力表损坏或失灵或传感器失常;
12、发动机过热,使机油受热,粘度变稀。
三、故障诊断与排除:
通过了解得知,该车前二个月刚进行大修,换了发动机缸体和二只连杆总成等,竣工后该车发动机运行一直正常。
根据这些情况,我遵循“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的原则,在发动机温度正常情况下,首先抽出油尺,查看发动机的油量及粘度,其都符合要求;其次检查机油压力警示灯与传感器,发现都无异常。这样我就把故障诊断的方向转向发动机内部的机件上。首先放掉发动机机油,再拆下油底壳,发现机油泵的滤网清洁未被堵塞,检查机油泵工作性能也正常,接着拆下曲轴与连杆轴承也未发现因缺油而造成烧蚀的痕迹,各间隙也均在正常范围内。但是在油底壳的底部却发现一些金属小碎块,初步判断可能是连杆小头或凸轮轴的衬套。然而即使是连杆衬套损坏脱落,也不会造成机油压力变低,所以我就判断是凸轮轴衬套脱落。接着拆下前齿轮室盖,果然是缸体第一道凸轮轴座孔上的衬套全部脱
落。再检查发现机油泵正常工作时,所泵出的高压机油直接从此处回流到油底壳,使主油道的供油量减少造成机油压力降低,从而导致机油压力报警灯一直亮着。马上更换了该道衬套,装机试车,机油压力立即恢复正常,故障得以排除。
然而就在做好扫尾清洁工作,准备交接车时,该车的发动机又出现异常声音,发出了不规则的“咯咯咯”响声。每次连响两声,很像金属敲击声,间隔时间不一,时长时短。经断缸检查,响声依旧且明显地从发动机的中后部传出,好像是气缸内有异物。拆下气门室盖检查气门及气门弹簧,并未发现问题,从而我确认故障出自气缸内;紧接着拆下缸盖,发现第四缸活塞轴向窜动量过大,解体该缸的活塞连杆组件,检查发现连杆小头的衬套只存一小半,其座孔已失圆,可能是发动机工作时破损的,衬套随活塞销转动,当活塞上下运动时,破损的衬套转动一定的位置,造成活塞销与连杆间的间隙过大,发出异响;再检查其他各缸的连杆衬套,全部都是完好的。于是就把第四缸的连杆总成换掉,装复后试车,发动机的异响消失了,恢复正常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怠速运行,该车的故障彻底消除。
四、故障分析与总结:
排除第一项故障并不难,至于第二项故障,首先因先发现凸轮轴衬套损坏,就没有怀疑连杆衬套也损坏,其次该发动机刚大修不久,连杆衬套不应该轻易损坏,第三是因该车的发动机是后置的,司机位于前面对后头发动机的异声辨别不清,也给我们对故障准确、彻底的排除造成了误导。可能在大修时第四缸的衬套与活塞销的间隙已有点变大,只是无明显松动,当机油压力变差时,造成它们之间润滑条件变差,加剧其磨损程度,使故障凸显出来。
综上所述,我们在通过这个实例,要求平时维修车辆时,一定要注意细节,不留死角,完整彻底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极小的疏忽就会引起不良的结果;特别是对车辆故障分析时,一定要讲究逻辑性,找出其内在的联系,就能少走弯路急速地找到故障并加以排除。
几年来,我将自己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倾囊相授给我车间的新职工,在实践过程中,认真做好“传、帮、带”手把手地教新员工熟悉、掌握汽车维修与检测业务,使他们能很快熟悉并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快速进入角色。近三年中,我所带的三个学徒(汽车维修质检员、汽车修理高级工、汽车修理中级工各一名)都已顺利通过考核,成为车间生产的中坚力量。
在三十多年的工作中,本人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主人翁的精神,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勤奋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虽然取得了点成绩,但今后要走的路还很长,随着现代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许多新知识、新技术,特别是天然气发动机的问世,我仍需不断虚心学习、刻苦专研,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与修养,精通业务,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汽车维修新趋势,及时更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把自己锤炼成本行业开拓型人才,从而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并满足企业的需求,为“***公司”做强做大和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9.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法(试行) 篇九
(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地区中小学师德师风的考核,不断提升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专业化师资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
2、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生、家长、领导评议与个人、组织考核相结合的 原则。
4、坚持阶段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
考核内容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工作实绩等七个方面。
1、爱国守法(10分)(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定执行上级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的言行,否则一票否决。
(2)政治立场坚定。教师有对宗教、迷信、民情情绪视而不见、态度暧昧或做乃玛子、信教、封斋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票否决。
(3)认真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均根据情况扣1一2分。
(4)法制观念浓厚,执教行为规范,不在社会上散布有损学校或他人声誉的言论,不在网上乱发帖、跟帖、散布不当言论,一经查实,视情节扣2—5分。
2、爱岗敬业(10分)(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不擅离职守,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校各种全员性活动(升旗仪式、比赛、开会、外出活动等),旷工一次扣5分,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未请假者,按旷工论处。
(2)教学中无敷衍塞责现象。备课少1节扣1分;不按时上课,无故旷课,擅离职守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不及时批改作业,发现积压1次扣1分;擅自停课、缺课、调课,发现一次扣5分。
(3)严禁传播违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发现一起扣5分。
(4)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娱乐、闲聊、炒股、做生意,发现一次扣4分。
(5)无理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上级工作调动的,一票否决。
3、关爱学生(15分)(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管理学生方法科学得当,不得讽刺、挖苦、辱骂和歧视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发现或举报查实的一票否决。
(2)任课教师(含班主任)批评个别学生或因个人情绪等原因造成整堂课不能正常进行者,每次扣2分。
(3)不偏爱学生,不歧视后进生。发生一人次或举报查实一人次扣5分,因教师失职而造成学生辍学的扣10分。
(4)因教师组织监管不利,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
(5)无故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导致学生厌学现象的,经查实扣4分。
4、教书育人(15分)(1)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凡因不能与社区、家长、学生很好沟通,导致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视情节扣1—3分。
(2)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以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为依据,做到既重视学生的分数又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否则扣5分。
(3)凡任教班级学生出现穿着宗教服饰、信教、封斋、作乃玛子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师德考核一票否决。
(4)忽视对学生文明礼仪、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管教学生措施不严、方法不当,造成班级管理混乱的,视情节扣5—10分。
5、为人师表(20分)
(1)按照教育厅下发的《教师仪容仪表和着装挂图》,穿着得体,仪表端庄,身正为范。穿暴露服装,戴夸张首饰,着装不符合教师仪容仪表规范的,发现一次扣6分;穿宗教服饰的,一票否决。
(2)坚持高尚情操,廉洁奉公,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倾向的影响,严禁借职务或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钱物,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一经查实,一票否决,并退还所收的钱物。
(3)严格遵守收费相关规定。任何教职员工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商品、教辅资料,发现一次扣10分。
(4)严禁违反规定热衷有偿家教,否则一票否决。
(5)远离“黄"、“赌”、“毒”及邪教组织,不参加迷信活动,发现一次一票否决。
(6)团结协作,尊重他人。不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有意挑拨他人关系,引发或激化矛盾者扣1—2分;教师间闹不团结,相互诋毁或吵骂、打架等,责任双方均视情节扣3—5分。
(7)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一经发现扣5—10分。
(8)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家长的关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属主观原因与家长争执一次扣3分,打架一次一票否决。
6、终身学习(15分)
(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参加各种理论学习、业务进修、教学科研活动,掌握必要的现代化教育技术,努力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凡不按要求参加学习、进修、培训、教科研活动的,视情节一次扣5—10分。
(2)每学期每位教师上交一篇质量较高的教研论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一次扣5分。
(3)按要求完成政治学习心得、总结等相关文字材料,每缺一项扣2分。
(4)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并有评课记录,每少一节扣2分。
(5)每学年看教育类论著一本,并写读后感一篇,否则扣2 分。
7、工作实绩(15分)(1)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数量但未能保障质量的每人次扣5分(以相关处室提供依据为准),无特殊原因拒不完成的师 德考核一票否决。凡因不能胜任双语教学和现任教师工作岗位经学校统一调整,或因工作需要派出完成任务和参加长期培训等各类非个人原因导致工作量未完成的,由学校领导班子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小学课堂教学工作量:数学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课目每周课时15—18节。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应少于40节,有条件的可适当兼课,其他校级行政领导每周课时要求不少于6节。非教学工作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折合纳入总教学工作量。
中学课堂教学工作量: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0节或两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两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应少于34节,有条件的可适当兼课,其他校
级行政领导每周课时要求3—4节。高中选修课的教学工作量可适当放宽,其他学科的非教学工作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折合纳入总教学工作量。
(2)将教育教学成绩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凡所任学科参加各类比赛获得教研、教务部门认可奖项的,分别给予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区级、县级、校级5分、4分、3分、2分、1分的奖励。
(3)从事非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可采取向学校领导、各处室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等方式,确定其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奖励加分参照教师标准。
三、考核对象
全地区中小学在岗教职工;大中专院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四、考核方法和步骤
(一)考核方法
l、师德考核采取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阶段考核在每年6月进行,年终考核在年底干部考核、目标管理考核开始前完成。
2、学校师德阶段考核与年终考核均需向县(市)教育局提交申请,在教育局下批复,并派人全程参与监督整个考核过程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确保师德考核程序严谨,过程严肃,结果公正。
3、地区对各县(市)执行师德考核标准、落实师德考核办法的督查采取东、西片区交叉、学校交叉、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凡学校教师师德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当年学校各级德育示范棱、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资格,已命名的予以摘牌。
4、全年师德考核工作结束后,学校要及时统计汇总总师德考核总体情况,并于10月30日前将《阿克苏地区中小学师德考核统计表》(附件3)上报县(市)教育局政教科、纪检室、考核办等相关部门备案。
(二)考核步骤
一是成立考核小组。学校要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 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
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学校考核小组要牵头组织相关处室,根据不同的职责分工,就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工作实绩等七个方面的内容提供考核依据。
二是考核责任分工。爱国守法由学校办公室、政教室负责提供考核依据;爱岗敬业由学校办公室、纪检室、教务室负责提供考核依据;关爱学生由学校政教室、纪检室、教务室负责提供考核依据;教书育人由学校教研室、教务室、政教室负责提供依据;为人师表由学校政教室、纪检室、办公室负责提供考核依据;终身学习由学校办公室、人事师资处室、教研室负责提供考核依据;工作实绩,教师岗位由学校教研室、教务室负责提供考核依据;非教师岗位由学校办公室牵头,校领导及各处室共同参与完成。
各处室要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提供考核依据,学校考核小组以处室提供的考核依据为准,召开评审会议,对教 师进行公平公正的综合评价,最终得出考核小组考核分。
三是组织开展测评。学校考核小组牵头组织学生、家长、教师、校领导开展师德评议。学生、家长测评: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测评表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行政和后勤等人员,掌生、家长评议可改由教职工评议。教师测评: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互评,填写《阿克苏地区中小学师意考核鉴定表》提交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校领导测评:学校领导根据日常表现及工作任务完成落实情况对教师进行评议。学校考核小组对学生、家长、校领导测评和教师互评的情况进行全面统计,不同测评组的平均分即为该测评组测评分数。考核小组在统计不同测评组测评分数的基础上,按照领导测评分占20%、教师互评测评分占30%、学生测评分占35%、家长测评分占15%的标准测算出该教师师德考核的最终测评分。
四是综合评定。教师师德考核按照考核分占60%,测评分占40%,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各占总考核成绩的50%测算,最终考核小组根据分数确定出对应的考核等次意见
五是师德考核结果。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最终考核等次,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教师师德考核结果要存入教师个人档案。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经地区师德专职督查员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电话、微博收到投诉、举报查证核实的,视具体情节分别自考核总分中扣除个人及学校相应分数,若学校自行考核时已对同一问题进行扣分的,则就高不就低。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个人考核等次兮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90分一100分为优秀,70分一89分为合格,60分一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含6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奖励2—4分:
1、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师德师风工作荣誉的教师;
2、热心公益事业、乐于扶危济困、见义勇为者;
3、参照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中工作实绩的部分内容给予奖励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级定位不合格: l、不遵纪守法、执行政策,有无原则上访行为的;
2、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在校园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3、对宗教、迷信、民情情绪视而不见、态度暧昧,穿戴宗教服饰,做乃玛子、信教、封斋等行为的;
4、借职务或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钱物,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的;
5、违反规定热衷有偿家教,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6、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7、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
8、讽刺、挖苦、辱骂、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
9、因教师组织监管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
10、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
11、所任教班级学生出现穿着宗教服饰,信教、封斋、作乃玛子的;
12、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学校合理工作安排或上级工作岗位调动,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3、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各县(市)师德考核工作实行局级领导包学校,校级领导包中层、中层领导包任课教师的层层包干责任制。凡包干对象(教师、学校)师德考核存在严重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包干责任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优。
2、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3、师德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作为考核评优、绩效工资最高等次发放的必备条件,在岗位聘任、表彰奖励、外出考察、培训进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第二条 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要求,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职称评审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凡师德考核不合格,不得晋升职称。
5、师德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第一年由考核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限期改进。第二年连续基本合格的教师,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对其诫勉谈话,并在本县(市)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者参加县(市)教育局牵头组织的待岗培训,培训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调整至学校非教师岗位。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四条“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严格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 要指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中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确定为不称职”的要求,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绩效考核、干部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文件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县(市)教育局对个人及所在学校进行通报批评。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教师师德考核民主测评合格及以上总得票率达不到2/
3、基本合格及以下总得票率超过1/3的,由学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限期责令整改。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教育局、地直各学校要把师德考核工作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本着发现问题是能力,整改问题是政绩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广泛发动,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着力解决学校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步骤地落实好师德考核工乍。各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师德考核不走过场,考准、考实、考出成效。
2、落实包干贡任。各县(市)教育局、学校包干责任人要切实落实与包干个人、学校的联系、指导和监督的职责,确保包干对象(个人、学校)师德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3、实施按序排名。各学校要将客观公正的考评结果以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按序排名,不得并列,同时,将考评结果上报教育局运用到各项考核中。凡是出现学校领导包庇教师师德问题,隐瞒、谎报学校师德考评结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4、建立师德台账。各县(市)教育局、各学校要以师德考核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本县(市)、学校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师德台账,制定过硬有效的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发现一个关注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直至师德师风建设存在的各类问题得到彻底改善和解决。
5、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教育局、地直各学校要把师德考核工作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与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绩效工资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教育引导、宣传监督、考核奖惩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发挥先进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师德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师德建设常抓不懈,推动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塑造教师良好社会形象。
10.量化考评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篇十
学校教师量化考评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一、思想政治表现: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二、教育教学情况:(一)出勤 10 分 一 出勤
1、出满勤者得 10 分;
2、病假:每十天扣 1 分;
3、事假:每五天扣 1 分;
4、旷工:每半天扣 1 分;
5、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及其他集体活 动)每缺席一次扣 0.5 分;
6、退到、早退两次扣 0.5 分。说明:(1)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 2/3 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2)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二)教学工作情况 60 分 二 教学工作情况
1、教学工作量情况(12 分)(1)完成省文件规定的最低教学时数者,一、二年级每周 20 节,三、四年级 每周 18 节,五、六年级每周 16 节(早读、写字每两节为 1 节),得 12 分。在完 成上述规定教学时数每周超 5 节的基础上,每增加 2 节奖励 1 分,但奖励最多 不超过 3 分。(2)学完成任教总课时数少于规定的最低时数(校长不少于 1/3,教导主 任不少于 1/2),每缺 2 节扣 1 分,缺 1/2 以上者,除工作量项目内不给分外,并 在备课、写教案、批改作业和授课等栏目内累计最多得 15 分。(3)专、兼任教师要求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 35 节,每缺一节扣 0.5 分;(4)凡担任毕业班统考科目授课者,按实际授课节数 1.5 倍计算; 说明:教务处安排的代课、第二课堂教学亦可列为教学时数。
2、备课、编写教案情况(7 分)(1)能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写好每节课的教案,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 改作业,经检查评为优秀的;(得 6-7 分)(2)能备好课、能写好教案,并能按规定布置和批改作业,经检查评为良的;(得 4-5 分)(3)其他一般情况。(得 1-3 分)
3、批改作业情况(5 分)(1)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经检查评为优的;(得 4-5 分)(2)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经检查评为良的;(得 2-3 分)(3)其他一般情况的。(得 1-2 分)说明:对跨年段和跨学科任课的教师应适当给予优惠。
4、授课情况(15 分)(1)能准时上、下课,讲授好每节课,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反映好,听课教师评价好,课堂秩序好的;(得 12-15 分)(2)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一般的;(得 6-11 分)(3)以上评价内容做得比较差或常乱班的。(得 1-5 分)
5、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情况(8 分)(1)学年总评成绩在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巩固率等全面衡量中取得较 好成绩的;(得 7-8 分,前 5 名得 8 分)(2)以上四率全面衡量中做得一般的;(得 4-6 分,在平均分数线(±1 分)得 6 分)(3)以上四率全面衡量做得比较差的。(平均分低于 60 分得 1-3 分,最后 1 名得 1 分,尾 2、3 名得 2 分,尾 4、5 名得 3 分;最后 1 名但平均分高于 60 分 的得 4 分。)
6、公开教学情况(5 分)(1)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公开教学的,获好评者;(得 4-5 分)(2)参加乡组织公开教学的,获好评者;(得 3-4 分)(3)参加小学组织的公开教学者,获好评者。(得 1-2 分)
7、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6 分)(1)学生获国家级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不得超过 2 人,下同)得 6 分;(2)学生获省级奖励的,指导教师得 5 分;(3)学生获地市级奖励的,指导教师得 4 分;(4)学生获市级奖励的,指导教师得 3 分;(5)学生获学乡级奖励的,指导教师得 2 分;(6)学生获小学奖励的,指导教师得 1 分。
8、辅导差生情况(2 分)(1)辅导差生能用好的办法,并取得好的效果;(得 2 分,及格率应高于学区平均线)(2)辅导差生工作一般化的。(得 1 分)(三)班主任工作和党政及其他工作、2 选项(7 分)三 班主任工作和党政及其他工作[
1、选项](班主任工作和党政及其他工作
1、班主任工作(7 分)(1)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和总结班级工作简况。(得 1 分)(2)主题班会和辅导团队活动的次数、内容。(得 1-1.5 分)(3)家长会、家访情况(日期、人数、内容)。(得 1-1.5 分)(4)班级集体获奖情况。(得 1-1.5 分)(5)班级面貌变化情况。(得 1-1.5 分)说明:“三项评比”、“班容班刊”学年总评优秀的(4)(5)得 3 分,良好的得 2 分,一般的得 1 分。
2、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7 分)(1)能认真做好党政管理等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 显著,评为区以上先进的或学校评为文明学校、素质教育合格校、常规管理先 进校等称号。(得 6-7 分)(2)兼职工作做得较好的,政策水平较高,管理能力较强,取得一定成绩者,学区开展各项活动超过 3 次不参加的。(得 4-5 分)(3)兼职工作做得一般化的,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得 1-3 分)说明:其他非班主任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①一部分协助班主任工作;②一部 分兼任党政和其他工作。在评分时,上述①②两个项目不能同时得分;协助班 主任工作的,最多只能得 5 分。(四)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3 分)四 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
1、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每学年承担 指导 1 个以上活动小组任务、计划、内容、形式明确,并有指导工作的总结;(得 1-2 分)
2、组织指导的学科或项目在竞赛活动中获得学区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得 1 分)(五)教研 教改 工作(4 分)五 教研 教改)工作 教研(教改
1、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市级以上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得 3-4 分)
2、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乡级交流和推广(含学区定的课题研究 专题),并获得好评者。(得 2-3 分)
3、教研(教改)项目在学校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得 1 分)(六)编写教材、教参和交流、发表或出版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情况(5 六 编写教材、教参和交流、发表或出版经验总结、论文、编写教材 分)
1、文章在省级以上国内统一刊号专业刊物上发表或正式出版部门出版者。(得 5 分)
2、文章在地市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得 4 分)
3、文章在市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得 3 分)
4、文章在乡级交流并收入汇编者。(得 2 分)
5、经验总结在学校交流,收入业务档案。(得 1 分)说明:(1)最高分为 5 分。(2)教研(教改)的经验总结在上栏已得分,本栏目内不再得分。(3)论文一稿多投或一稿多种文本,只要内容有三分之二以上重复的,均以一 篇论文计分。(七)指导培养教师情况(3 分)七 指导培养教师情况
1、指导教师或实习生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好评的(1-2 分)。指 导教师以 1 人为主,协助指导培养的教师至多只能 1 至 2 人可适当给分,但不 得与主教师等同。
2、能给教师开讲座,介绍教学教育经验,反映效果好的。(1-2 分)
3、长期性的老带新(高级教师“一带二”,一级教师“一带一”),能认真指 导培养教师,使受培养的教师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上有较大进步的。(2-3 分)说明:以上几项工作同时都做了,以 3 分为满分。长期性的老带新应在学年初 向教务处办理手续登记备案,学年考核时被培养教师要出具受益情况证明。(八)进修培训 或继续教育 情况(4 分)八 进修培训 或继续教育)情况 进修培训(或继续教育
1、参加高等院校本专业进修培训(含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者,得 4 分;成绩不及格者,得 1 分。
2、能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在职进修提高,并有自学笔记或撰写心得体会 的,经验证合格的(得 2-3 分),未通过验证的(得 1-2 分)。说明:被指定要参加进修培训,而无故不参加者,不得分。(九)奖惩情况(4 分)九 奖惩情况
1、本内获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 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 4 分;
2、本内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 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 3 分;
3、本内获乡级表彰者,得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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