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总结(10篇)
1.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总结 篇一
XX市XX区建设工地渣土扬尘污染集中整治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XX区及XXX镇、XX镇、XX镇为重点,规范渣土沙石运输管理,有效控制渣土扬尘污染,形成渣土扬尘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我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使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提高,营造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宜居城市形象。
二、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管理,成立建设工地渣土扬尘污染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常务)、XXX、XXX
成员: XXX、XXX、XXX
为进一步量化考核指标,领导组下设三个检查组
一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责任领导: XXX,主要负责XX片区项目。
二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责任领导:XXX,主要负责XX区及XXX片区项目。
三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责任领导:XXX,主要负责XX片区及XXX沿线片区项目。
三、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从7月1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为期100天,分为
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日至7月10日)。7月1日各检查组依照整治任务,对XX区及XXX镇、XX镇、XX镇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摸底。7月3日组织全区在建市政、房建项目(包括未报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城建办主任召开XX区城乡建设局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同时,在全区进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7月10日至9日25)。开展建设工地专项检查,对文明施工不达标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联合区交通、市政、行政执法、房产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第三阶段:督查验收(9月25日至10月10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严格加强对渣土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督查验收,对各建设工地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予以媒体曝光通报,确保整治行动效果落实到位。
四、整治重点
1、进出口施工道路硬化
2、施工现场全封闭围档达标
3、洗车平台建立及使用
4、场内物品堆放整齐
5、视频监控建设
6、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
7、前期土方工程的治理
8、市政工程文明施工
五、工作措施
1、区城乡建设局成立3个检查组,每组6人,全天实行分片分班值班制,对城区在建项目文明施工进行巡查、督查。
2、采取日报周评制度,检查组对项目的检查情况实行日报局领导小组成员、周报区领导。
3、每月对所有在建工程渣土扬尘、文明施工打分、排名,打分、排名结果公布在XXX公众信息网和XXX电视台,前三名奖励3万、2万、1万,后三名罚款3万、2万、1万,罚款直接从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扣除。
4、实施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对未办理施工许可的,缴纳文明施工保证金10万元,竣工验收时文明施工达标方可退还。对已交纳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解控由质安办主要领导审批,预留10%(不足10万元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全额预留)到竣工验收时文明施工达标方可退还。
5、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
六、严格奖惩及责任追究
凡在本次渣土扬尘污染整治行动中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我局将严格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并对检查组及分管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一)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责任追究
1、参建主体责任追究
项目责任主体单位不按要求抓落实,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责任追究:
建设单位责任追究
(1)责令停工整顿,停止现场所有分部分项验收;
(2)停办相关报建手续,新闻媒体曝光;
(3)上报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扣资质证书。
施工、监理单位责任追究
(1)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停止现场所有分部分项验收;
(2)下达不良行为告知,并即时上报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录入建筑监管信息平台;
(3)情节严重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降低企业资质等级。
2、建立黑名单制度,凡使我局渣土扬尘污染整治受到严重影响的,一律纳入黑名单。黑名单上的施工、监理单位,半年内不得参与XXX区项目建设招投标,影响严重的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XXX区项目建设招投标。
(二)、监督管理人员责任追究
1、实施月度考评
每月对各组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为监管项目是否达到渣土扬尘污染整治要求,对各组进行打分、排名,第一名奖励1万,第二名不奖不罚,第三名且影响局机关考核的罚款1万。每个组内的奖罚情况自行负责。
2、责任追究
因工作失职使全区渣土扬尘污染整治受到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责任追究:
(1)全区所有在建项目1周内累计发现5台(含5台)渣土沙石车未净车出场的,对责任组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诫勉谈话;(2)1月内累计发现8台(含8台)渣土沙石车未净车出场的,对责任人停岗学习三个月仅发基本工资,扣发奖金,对责任组长免行政职务;
(3)对1月内累计发现9台(含9台)渣土沙石车未净车出场的,领导小组分片组长考核不称职,扣发奖金;质安办主任免职;对1月内累计发现10台(含10台)渣土沙石车未净车出场的,分管副局长免职。
3、整体集中整治结束后进行整体考评,百日整治行动中未出现影响全区渣土扬尘污染整治事件,对三个检查组实施5万、4万、3万元集体奖励,出现影响全区渣土扬尘污染整治事件,不予奖励。
XX市XX区城乡建设局
二O一二年七月一日
2.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总结 篇二
专项整治汇报
一、关于对违法建设的查处
执法大队按照全镇区域,分成3个巡查小组,每天对全镇的每个自然村进行巡查,一旦发现违法建设,在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的同时予以拆除。两年来,共拆除违法建设96起,2500平方米。
二、关于占道经营的取缔
巩固“国家卫生镇”的创建成果,执法大队有8个人组成的中队,专门负责集镇范围,全镇主干道西侧的秩序管理,要求店主在店内经营,不占道经营,并统一规范各店的招牌。在做好耐心宣传的同时,每一至两个星期,在市执法局的支持参与下,组织一次执法活动。
三、关于对道路安全、工地扬尘的管理
3.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承诺书 篇三
为认真做好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部
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围挡,工地周围环境保持清洁。
三、施工现场场内土方、砂石料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已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覆盖或绿化。
四、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备,不带泥土上路。
五、施工现场安装喷淋设施,施工现场主干道及出入口硬化,并安排专人辅以洒水等有效措施防尘。
六、施工现场安装扬尘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七、无现场搅拌砂浆及混凝土。
如未按照以上承诺施工或因大气污染问题被专家组、省市督导组、市住建系统督导组督导的,我项目部自愿接受辖区政府或市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下达的停工整改指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相应的处罚。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4.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整治标准 篇四
一、整治标准
(一)施工围挡整治标准
1、施工现场要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实行全封闭施工。主干道两侧项目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一般路段两侧项目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2、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围挡必须定期进行清洁,保持坚固、整洁、美观。
(二)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整治标准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采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等。鼓励推广使用钢板、装配式可循环使用的场地硬化铺装材料。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采用混凝土或细石。
3、施工现场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覆盖、固化、洒水或其它防治扬尘措施。
(三)车辆冲洗设施整治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道路必须采取混凝土硬化或铺设钢板硬化,并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指派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具备车辆自助冲洗设施安装条件的,优先安装全喷淋的立体冲洗装置。不具备车辆自助冲洗设施安装条件的,必须采取高压水枪对车辆冲洗。
(四)材料、土方覆盖整治标准
1、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存放的土方必须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大面积国有储备地由土地储备管理部门进行绿化与覆盖,由通过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是否达标。
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必须及时固化或苫盖。停工工地,必须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苫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五)现场洒水降尘整治标准
1、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派设专人负责,提高清扫保洁质量:非冰冻期,每天必须至少进行4次清扫洒水作业;Ⅲ级预警状态下,增加现场洒水降尘频次(至少5次/日);Ⅱ级预警状态下,增加现场洒水降尘频次(至少6次/日);Ⅰ级预警状态下,增加现场洒水降尘频次(至少8次/日)。
2、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等作业时,必须采取湿法作业等降尘措施。
3、遇有5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停止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作业。
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喷雾抑尘车等降尘防尘装置。
(六)垃圾存放、运输整治标准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封闭式的垃圾存放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高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2、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洒水措施,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七)施工现场监控系统整治标准
1、大型施工现场(由住建部门确定)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并与住建部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对接,建立全方位、立体式施工现场视频监控体系。
2、施工工地设置扬尘治理监督公示牌,并在项目开工前向主管部门上报扬尘综合整治方案。
(八)外脚手架架体及密目网、安全网整治标准
1、脚手架架体钢管必须涂有黄色防锈漆,剪刀撑要涂有黄黑相间的安全色。
2、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闭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外立杆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5.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总结 篇五
一、工作目标
有效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具体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建筑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由专人负责扬尘作业的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形成层层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的局面。
(二)编制专项方案:施工现场必须编制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确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扬尘措施。
(三)封闭现场围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彩色喷塑压型钢板围挡墙,并结合企业文化和周边环境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美化、亮化。严禁使用砖砌等其它形式的围挡墙,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在建工程建筑物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安全立网进行封闭围挡,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凡是有污染和破损的,必须立即更换。
(四)标准临建设施:临建设施必须采用装配式轻钢结构临建房屋,达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临建房屋技术规程》的要求。搭设前必须对周边环境进行评估,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批。严禁新建砖混临建设施。
(五)建筑材料堆放: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应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存放,设置标识牌,建筑材料、构件的存放、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整齐有序、稳定牢固,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和构件,应采取有效措施,按时洒水,加以覆盖。
(六)控制粉尘污染: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按规定进行地面硬化。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有效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粉尘污染。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禁止从建筑内向外抛扬垃圾。深基坑开挖应选择合理的土石方存放位置,对施工现场的原土、回填土应采取固化、密目网等覆盖措施,有效防止扬尘。充分利用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定期对表层进行雾化喷水,遇干旱天气和大风天气,应随时喷水防止扬尘。
(七)控制污水污染: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配备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不积存污水,不乱排污水;合理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可合理利用。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经沉淀净化后方可排出,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八)控制大气污染:施工现场要严格控制对大气的污染,使用油、气、电等洁净燃料,禁止使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严格按照“四节一环保”的要求,建立施工现场废水再利用系统,合理布置管线,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雾化喷淋洒水,净化施工现场空气环境。
6.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总结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根据市政府【2009】第18号令《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市政府【2004】第23号令《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我委在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控制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提前介入,条块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预防机制
一是对新开工及前期施工的工地实行文明施工管理提前介入,着重对新开工地的围墙、大门、车辆清洗设备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范、标准、文件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二是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文明施工网格化联动力度。对市整治办、区网格办派遣的扬尘污染施工事件及时跟踪、处置,并在规定的处置时限内及时将处置情况反馈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结案,提高文明施工事件处置效率。
三是实行文明施工预测评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充分发挥杨浦建设工程安全协管服务社协管员的作用,每月中旬进行一次建筑工地文明指数测评,条块结合,分块包干、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文明施工及扬尘控制检查评分,并实行末位排名通报曝光制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形成施工现场管理的联动机制,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二、严格执法、齐抓共管,进一步深入开展文明施工管理集中整治 一是集中整治,扎实整改。开展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整治,对本区建设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达到整治标准。召开全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推进会议,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自职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设施到位,提升我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对涉及到多部门管辖范围的文明施工工作,积极与区环保局、城管大队、市容绿化局、交警、街道等部门联合组织进行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齐抓共管,共同加强多部门管辖地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三是惩防并举,规范文明施工行为。对文明施工检查过程中整改不力、文明施工情况较差的工程项目汇总后定期进行通报曝光、项目经理记分、罚款、约谈企业负责人等多种处理手段,督促施工企业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三、推广新工艺、新措施,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7.2011年扬尘整治工作总结汇报 篇七
2011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 以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成都市扬尘办:
2011年上半年,彭州市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成都市扬尘办的指导下,严格落实扬尘整治相关工作要求,积极主动、求实创新、有所作为,扬尘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职责,落实目标
进入2011年以来,我办在前期扬尘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各项扬尘整治措施,强化各类工地管理,努力控制扬尘污染、提高空气质量。
一是在成都市扬尘办指导下,积极学习中心城区和周边区县先进经验;虚心学习,找准工作切入点。主动出击、加强交流、落实责任、并结合彭州实际,分解落实扬尘整治工作任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光辉对扬尘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关于扬尘治理的工作会议,按照市扬尘办相关法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市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国土、房管、环保、规划、林业园林、工业局、各镇及工业开发区等职能部门的扬尘整治工作职责。加强舆论引导,敢于逗硬。市扬尘办多次与彭州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合作,制作关于扬尘治理的专题报道,并在彭州电视台《今晚十分》栏目中播出,对扬尘防治工作中的各类问题敢于曝光,敢于揭短,取得良好成效。
二是打好基本,狠抓道路接口硬化、裸土覆盖、提档降土。根据成都市扬尘办副主任、成都市城管局副局长段海明,成都市扬尘办考核评比组组长温旭东等领导对彭州扬尘治 理工作的检查指示精神,对我市的50条左右的道路进行硬化;裸土覆盖面积达8000平方米,提档降土面积达12000平米。
三是比照检查,举一反三。我们认真对照成都市扬尘办督办通知列举的问题,扎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工作进行完善,由彭州市扬尘办主任带队,组织了多次现场检查,先后发出督办通知14期74项。同时,以评选“示范工地”为契机,联合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管理,评出好工地5家,差工地6家,使之相互学习借鉴,促进工地扬尘污染源头的管理。
二、措施得力、严格监管
一是进一步加大“三大工地”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对于扬尘整治,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特别针对在建工地的整治工作形势进行了认真分析。根据在建工程多,工程量大工期紧,建筑渣土运输车车辆多等实际情况,把工作细分到对应部门。对于各工地的具体情况,出入工地运输土方的车辆,要求其办理《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和《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装车后,车辆必须覆盖、密闭,并进行冲洗、喷淋处理后方可出场;车场进出场地地面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必须配有专业的保洁工,负责打扫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配备特制洒水车,以便对整个场地周围进行扬尘控制;建立专门的运营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管理措施,保持场地、道路达到相应的湿度,来确保扬尘不产生。减少车辆超载的情况发生,做到出现污染马上清除,不产生扬尘。
二是彭州市扬尘办按照相关要求,对各属地单位,特别是牡丹新城和工业开发区的污染源监管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必须专人、专职、专责,落实24小时监管要求,彭州市扬 尘办不定期组织检查。同时,彭州市扬尘办采取独立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巡查执法与定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运渣车不按规范运营的行为,并积极推动运渣车办证制度的落实。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累计向建设工地、拆迁工地等发出各类法律文书78份,查处扬撒车辆219辆,查处无证和未密闭运输的车辆56辆,查处工地扬尘26个,5家施工工地因车辆出入造成路面污染受到处罚。
三是开展入城脏车车容车貌专项整治的行动,由扬尘办牵头协同城管、交通和公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驶入城区主要出入城道路的脏车进行有效拦截,宣传有关法规,劝导就近洗车。在此期间,共发放倡议书1300份拦截并劝道就近洗车160辆。
三、存在问题
一是做好扬尘整治工作,必须充分动员全市市民参与到扬尘整治工作中,才能使扬尘整治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因此需加大对扬尘治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扬尘治理意识。
二是扬尘工作内容新、范围广、标准高、协调难度大,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熟悉掌握相关工作的技能、技巧。
三是属地监管仍有不足。各属地政府由于人员、资金、设备等原因,对属地污染源的监管仍有不到位,需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四是扬尘工作特殊性,涉及夜间运输车辆过多为进一步加强彭州市扬尘工作的管理,加强对扬尘污染的防治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彭州市扬尘治理执法大队,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配强、配齐扬尘整治工作人员、设备,适当时机进行集中培训。
二是大力推动属地监管责任制严格落实,特别对“三大工地”的现场监管力度,要求其保证扬尘污染源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三是加强曝光制度。凡是对整改不力,落实效果差的工地和企业,由彭州电视台、《今日彭州》等进行曝光,并将名单抄送至相关部门备案。
四是严格问责,敢于逗硬。在扬尘整治工作中,凡是执行不力、阳奉阴违、严重缺位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落实问责制度。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一是强化管理,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分解>通知》的各项控制扬尘任务,确保2008年度“蓝天目标”任务的完
成。
二是突出重点,严管重罚,积极推进扬尘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市市政委将在明年初抓早、抓实、抓好扬尘整治工作,实现整治扬尘工作的开门红。重点对工业园建设开发片区、大型土石方平基工地、开挖战线较长的道路等造成较大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施工工地防尘方案未在市政部门备案,或施工扬尘污染重,或违章两次以上者将视违法情
节按相关法规上线重罚,决不手软。
三是进一步规范密闭运输执法工作,严格把握“工地、运输、渣场”三个环节,对工地施工、《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办理、渣土运输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实施全程监控,严格查处违章行为,对三次违反《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违章运渣车辆或逾期不接受处理的违章运渣车辆单位,各区市政环卫部门将不予办理或冻结《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四是适时检查、适时监控污染源头和过程,坚持定时和不定时巡查督查,加强夜间执法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突出的大型污染源将适时通过社会媒体曝光。
五是继续把各区贯彻188号令整治扬尘污染情况纳入年度城管目标考核。
二、2011年工作打算
2011年,新闻中心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工作,全面推进扬尘整治宣传,使社会公众更加重视、支持、参与环保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强大舆论
氛围。
一是温江电视台与《今日温江》报、《新温江》刊在继续做好现有专栏宣传的同时,新开辟环境保护、扬尘整治相关专栏,拓宽思路、创新形式,采取观众、读者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增强互动参与性。
二是有效利用温江新闻网的全球覆盖性,以更多更广的宣传渠道将温江扬尘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成功作法对外宣传,从而扩大我区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培养温江媒体的优秀记者,深入到全区各村,了解社会基层,以老百姓的视角反映扬尘整治工作,使扬尘整治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树立良好的温江城市形
象和魅力。
扬尘治理专项措施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一、扬尘治理工作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成都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
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责任工长为副组
长,专项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三、扬尘治理实施办法
1、工地进出口地坪采用C20砼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冲洗车辆设备,排水沟、沉淀池及麻袋,防止泥土随车辆,带出工地。
2、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3、运输砂、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封闭,严
禁撒漏。
4、楼层建筑垃圾装袋密封,由垂直运输设备向下转运,严禁由楼层自由倾倒。
5、清扫地面必须洒水,运输建筑垃圾加盖,松散材料堆放盖彩条布,以免粉尘弥漫,污染
环境。
6、在工地上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或垃圾箱进行存放。
7、设置两名保洁员负责现场的经常性的打扫施工现场内道路及公共区域。
8、搅拌站设置封闭搅拌篷,搅拌机上设喷淋装置,地下设沉淀池。
9、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彩条布覆盖措施,以防尘土飞扬。
10、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存放在库房内,如需露天存放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11、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12、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四、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周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比,并作好保存记录。
2、每月向公司书面汇报扬尘治理工作执行情况。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镇现阶段扬尘专项整治人员及整治力度还不够,扬尘整治牵涉公安、交通、规划等诸多部门,协调难度大,对装运渣土(沙石、污染道路)、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镇城管中队缺乏不效的整治措施,使控制扬尘工作变得困难,治理措施难以落实。个别建筑工地出口硬化和冲洗设备不到位,运输车辆出场时除泥
处理不够,造成路面污染。
下河边街路面开挖后没有硬化处理,道路扬尘问题得不到根本性
解决。
我镇目前没有洒水车,需要从其他乡镇雇请,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治理路面污染的效率和保洁、降尘力度。加大与环卫处的联动,对全市范围内进行冲洗降尘。
三、扬尘污染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及时整改。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标准,制定降尘措施,设置冲洗设备,坚持湿法作业,并指派专人负责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整治工作;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力度,一旦发现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每天雇请洒水车对成仁路沿线和街道进行冲洗、洒水,实现全天候保洁、降尘。
四、工作创新及下一步工作要点
我镇将进一步加大扬尘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加强市政建设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治理专项责任落实。
1.建议将履行扬尘治理职责列为工地开工的前提条件,应先到各城管部门报道,实行每日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作为工程评优的要件
之一。
2.严把新动工市政施工现场动工关,不允许新开工现场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并与之签定扬尘污染治理协议。
3.联合交通执法部门,继续强化工程车辆建渣封闭运输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倾洒渣土、出车带泥上路等违规行为。
一是施工作业期间,工地保持长期、连续洒水;二是每家施工单位不得少于一个洗车台;三是施工前工地应设立不低于1.8米的围挡,繁华地段围挡不得低于2.5米,禁止敞开作业;四是工地内道路及时硬化,确保裸露地面及车辆行驶不起尘土;五是工地内闲置的施工材料、建筑垃圾等堆场和堆料必须覆盖;六是高层建筑必须设防护网,防止高楼层的垃圾起扬尘,严禁从高层向地面抛撒垃圾;七是四级风以上的特殊天气禁止一切可能产生扬尘的施
工作业。
一、工作目标
2009年,“1+4”组团县(市)、区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其中,降尘量年平均值比2008年高新区下降18%;裕华区、桥东区、栾城县、正定县下降20%;桥西区、长安区、藁城市下降22%;新华区、鹿泉市下降24%。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各县(市)、区政府
1.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内及出口至公共铺装道路间的行车道路按要求实施硬化,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施工工地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
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市区二环路内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2.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拆迁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工地保洁等应采取建筑扬尘污染防治中规定的相关防尘措施。
拆除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渣土运输路线、倾倒地点,在拆除后3日内将渣土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硬质围挡。“城中村”的建筑渣土清运期限视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
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3.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对市区及城市周边破损道路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应在一个月内修复。
市区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合理的立体绿化。
运输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
加强城市道路的吸扫和冲刷,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
4.裸露地面扬尘防治
对城市裸露地面应全部绿化或硬化,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实施绿化工程时,应采取围挡等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建植,穴坑土要加以覆盖,确保不扬尘。种植完成后,树坑应覆盖卵石、木块、挡板、树皮,或者覆盖塑胶网等。
学校裸露操场应改为塑胶跑道,操场中央铺设人工草坪或硬化,操场周围采取绿化、硬化措施。对厂区裸地、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应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
绿化产生的垃圾应在当天清理干净。
5.堆场扬尘防治
煤炭、煤矸石、矿石、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应采用仓库、储藏罐、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性或半封闭性措施。
物料输运和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可构筑围墙或挖坑填埋。
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电厂灰、工业粉尘、废渣、矿渣等),可在堆场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通过植物生长来固定废弃物堆,减少风蚀起尘。
对于露天堆场的坡面、场坪、路面及货运堆场,采石采矿场所等,可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
1.市建设局
(1)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或工期1年以上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内,采用混凝土硬化;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工期在1年以内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可采用铺碎石等方式硬化。
合理设置出入口,并采用混凝土硬化;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其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4.0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采用彩色钢板围挡,特殊情况不能围挡的应当设立隔离栏。
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市区二环路内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施工工地出口至公共铺装道路间的行车道路,应铺设钢板、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或细石等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
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2)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拆除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垃圾渣土运输路线、倾倒地点,在拆除后3日内将垃圾渣土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挡。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
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2.市城管局
(1)主要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加强渣土清运车辆源头管理。进出工地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严格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准入,严禁无任何防尘措施的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采用彩色钢板围挡,特殊情况不能围挡的应当设立隔离栏。
加强城市主要道路的吸扫和冲刷,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采取吸尘、洒水、清扫一体化作业方式,对于市政道路定期保洁,市区主干道每天洒水3次以上,每周冲洗1次。裕华路、槐安路等主要道路与其它街道交汇处要有专人负责清扫。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
对市区及城市主要道路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应在一个月内修复。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及时清运道路两侧市政施工产生的积土。
对城市裸露地面应全部绿化或硬化,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建筑垃圾清运监督管理
依据《*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园林绿化工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物,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及时清运垃圾渣土。
3.市园林局
(1)裸露地面扬尘防治
在实施绿化工程时,应采取围挡等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建植,穴坑土要加以覆盖,确保不扬尘。种植完成后,树坑应覆盖卵石、木块、挡板、树皮,或者覆盖塑胶网等。
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厂区裸地、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应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
绿化产生的垃圾应在当天清理干净。
(2)主要交通道路扬尘防治
市区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路肩及道路中间分隔带绿化时,其内土面应低于路侧围砌,减少风蚀和水蚀。
及时清运回填植树挖坑产生的多余积土。
4.市环保局
堆场扬尘防治。
煤炭、煤矸石、矿石、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应采用仓库、储藏罐、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性或半封闭性措施。
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电厂灰、工业粉尘、废渣、矿渣等),可在堆场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通过植物生长来固定废弃物堆,减少风蚀起尘。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可构筑围墙或挖坑填埋。
对于露天堆场的坡面、场坪、路面及货运堆场,采石采矿场所等,可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物料输运和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5.市交通局
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进出工地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主体道路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绿化和硬化。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对城区周边主要道路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
6.市交管局
运输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泄漏而产生扬尘。对装载高度超过车辆槽帮上沿且未采取覆盖等压尘措施的车辆,依法上限处罚,并不准上路行驶。
7.市教育局
学校裸露操场应改为塑胶跑道,操场中央铺设人工草坪或硬化,操场周围采取绿化、硬化措施。
8.市水利局
禁止在滹沱河市区段(南水北调至京珠高速)的河道内采砂,并对其它区域逐步完成绿化。
8.扬尘整治和安全生产部署会总结 篇八
记者了解到,包括风帆家园外网项目、朝阳花园项目、上古美术馆项目、渼林湾项目、碧翠园项目、南湖春晓项目、榜样堂项目、大唐盛苑项目在内的多个施工项目因土方覆盖、道路硬化、洒水降尘等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被责令限期整改,如整改不达标将一律停工。妇幼保健院项目、金冠大厦项目、第二医院扩建病房楼项目、未来微墅项目等施工现场则在抑尘措施上做的比较到位。
据保定市住建局副局长张树才介绍,凡是出现扬尘治理责任不落实、发生扬尘问题甚至被保定市委市政府点名、被媒体曝光的企业和项目,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停工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将顶格罚款10万,并对工地断水断电,情节严重的还将由相关部门对企业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除安排部署扬尘工作外,会上还对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进行了强调。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自今年5月下旬到10月底,保定市将在全市住建系统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
9.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责任书 篇九
西沣路地区城市综合改造项目DK-B项目A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各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乙方)
《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17]12号)、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陕建发[2017]77号)、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30号)、长业建设集团西安分公司《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长集西[2017]02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公司扬尘污染防控目标的实施,层层落实扬尘污染防控责任制,建立扬尘污染防控管理制度,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扬尘污染防控目标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扬尘污染防控法规的规定。
2、制定完善的项目有关扬尘污染防控管理条例、管理制度和奖罚条例,并督促乙方贯彻实
3、项目部每月组织四次定期扬尘污染防控大检查,平时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乙方的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直接领导和进行监督。
4、甲方应及时提供扬尘污染防控所需用品,以确保乙方扬尘污染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乙方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自觉遵守扬尘污染防控的有关要求及公司制定的有关扬尘污染防控的标准,协助项目经理部及公司开展好扬尘污染防控的知识普及及教育。
2、责任期内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裸土大面积裸露现象、扬尘未受控制等媒体曝光事故,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控达标优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85分以上,大于60%,不合格率为零);配合甲方做好扬尘污染防控的建设及目标的实现。
3、定期组织和配合开展扬尘污染防控活动,发挥主动精神,在施工前向项目部提出有预见性地问题,提出办法,共同订出措施,做好预防工作。
4、乙方在施工中应服从甲方的一切扬尘污染防控检查,督促与决定。
5、奖罚:如乙方在扬尘污染防控期间,能遵章守纪,无较大、重大不良影响的则奖 100元/天。
三、本责任书期限为合同有效期。
四、本责任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安全科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项目经理): 乙方签字:
10.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总结 篇十
一、有效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由专人负责扬尘作业的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形成层层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的局面。
三、在建工程建筑物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安全立网进行封闭围挡,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凡是有污染和破损的,必须立即更换。
四、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应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存放,设置标识牌。建筑材料、构件的存放、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整齐有序、稳定牢固,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和构件,应采取有效措施,按时洒水,加以覆盖。
五、控制粉尘污染: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按规定进行地面硬化。进一步强化商砼的使用,严格控制砂、石、水泥的使用,最大限度的减少粉尘污染。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禁止从建筑内向外抛扬垃圾。
六、对施工现场的原土、回填土采取防尘网进行覆盖,有效防止扬尘。充分利用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定期对表层进行雾化喷水,遇干旱天气和大风天气,应随时喷水防止扬尘。
七、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配备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不积存污水,不乱排污水;合理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可合理利用。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经沉淀净化后方可排出,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八、施工现场要严格控制对大气的污染,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运输散装材料,车厢封闭,避免洒落;既保证场内卫生,又保证了道路干净。
九、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垃圾箱:派专人进行现场洒水,防止灰尘飞扬,保护周边空气清洁,使院内环境卫生不受影响。
十、防尘治理小组
组长:刘秉双
副组长:周广胜
成员:田茂军
淄 博 嘉 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建
筑
施
工
现
场
扬
尘
治
理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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