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方案(共4篇)(共4篇)
1.宣州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方案 篇一
洪绪镇龙庄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为落实我市市、镇、校三级名师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我校名师的示范、辐射和指导作用,打造教师优秀群体,塑造一批教育教学的带头人,学校决定建立名师工作室,成为教师研究的平台、成长的阶梯和引领辐射的中心。
一、名师工作室的功能
1.开展行动研究——贴近现实,追求本真
工作室坚持草根化研究、行动研究,从教育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然后扎实、踏实、务实、真实地开展学术沙龙、案例分析、专题研究等活动,寻找答案、解决问题,及时地在教育教学行动中检验、实践、推广研究成果。
2.引领教学改革——追求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名师成长在课堂。工作室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是如何让课堂成为学生喜欢的课堂,如何提高课堂教学的品质,如何增效减负,等等,引领我校的课堂教学改革。
3.服务教师成长——打造教师优秀群体
工作室成为我校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优青后备团队人员的培养基地,为他们的成长铺路架桥。
二、名师工作室人员组成 1.领衔人(1)条件
①具有市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 ②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善于学习;
③理念先进,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教学质量高;
④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及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等。(2)产生
由符合条件的老师提出书面方案(开展项目、目标、内容、措施、成果等),镇教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方案进行论证,综合考察后确定人选。
2、成员
(1)个人申报 名师工作室成员主要面向市、校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及有发展潜力的教师,个人自主选择相关名师工作室,并向其领衔人书面申请;
(2)招聘考核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对与申请者进行考察,从中选聘3—6人成为工作室成员。
三、名教师工作室的运行机制
1、导师培养负责制
以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为导师,实行导师培养负责制,导师要为成员量身制订成长方案,促使其成长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名教师。
2、项目领衔制 工作室以领衔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群体成员智慧为依托,开展教育教学项目研究,每学期至少有一个研究项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活动,包括上课、讲座、理论学习、专题沙龙等等。
3、成果输出制
项目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公开课等形式显现出来,并向外辐射、示范。每个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应培养出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
四、名师工作室的管理
1、名师工作室由校长室领导和管理,教导处负责名师工作室运行、评估考核等业务工作。
2、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学校按有关评估标准对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进行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实行淘汰制,考核不合格者停止运行。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主要由其领衔人负责,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
3、建立名师工作室网页
该网页应成为名师工作室的一个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以互动的形式面向青年教师和广大学生。
4、名师工作室经费由启动经费和项目经费两部分组成,工作经费每年3000元,用于购买图书、活动费等。经评估考核,学校将对工作实绩显著的名师工作室成员给予表彰奖励。
2.小学科学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篇二
名师工作室要成为教师发展研究的窗口,成为教师发展交流体会、反思问题、解决困惑、创生智慧、形成思想的中心,成为令教师向往的“学习型”“研究型”的学术团队,努力探讨教师发展的思路和策略,努力建设“智慧型”教师队伍,形成一批在本县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个性鲜明的名教师。
组建学校名师工作室,是实施名师工程的重要举措,是为了充分发挥专家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建立优秀教师间合作互动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使其成为我校优秀教师的重要培养地,优秀青年教师的集聚地和骨干教师的孵化地,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工作室职责与分工
(一)职责
1、名师工作室各成员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敬业爱岗,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名师工作室各成员应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思想,自觉学习研修,扎实掌握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主动学习和了解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积极探索在教学实践中逐步形成自己的独特有教育教学风格,成为研究型、专家型的名师。
3、坚持“让名师在一线,还名师于课堂”的原则,名师工作室成员要积极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在学科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培训任务。每位名师工作室成员在任期内必须培养和指导本学科青年教师二人,把名师工作室“在教、支教、带教”及工作绩效作为认定、考核名师工作室的重要依据。
4、积极承担教学示范课、观摩课、评课议课、专题讲座等教学任务。工作室成员每年在县级以上执教示范课、观摩课不少于一次或在校级以上范围作专题学术讲座一次以上。
5、定期组织开展灵活有效的研讨活动,如校本教研、课例研究、教材分析、专题学习和教学反思等学术研究。不断反思自身的.教育教学,主动承担教改实验或参与教科研立项课题,积极撰写有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科研报告。工作室成员每三年至少参加一项市级教科研课题工作,至少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6、名师工作室各学科组有责任与市、县相关的名师工作室或相关的学科教研室对口合作,共同组成有层次有分工的市、镇、校三级名师的优质资源网络,充分发挥和共享名师优质资源。
7、加强完善名师工作室的网站建设,形成本学科工作室的特色,提高网页点击率、更新率,网页内容既反映工作室工作进展情况,更要提供贴近本学科教学实际,与时俱进的课堂教学资源。名师工作室每月必须更新充实网页内容,每月至少有一次安排成员和基层教师互动答疑,体现名师工作室qq群的实用性、有效性、互动性。做到本地工作室优质资源最大化的与一线师生分享。
(二)分工
1、工作室负责人的职责
(1)工作室负责人必须制订年度工作计划。
(2)确定工作室教育教学专题研究项目及主要研究方式、达成的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及呈现(辐射)方式,负责整个课题分组实施和协调工作,并撰写相关的报告。
(3)制订工作室成员培养考核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每学年对工作室成员专业化发展作出评价考核。
(4)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培训任务。
(5)建立和健全工作室各项制度,做好记录工作。
2、工作室成员的职责
(1)工作室成员制订三年个人成长发展目标,配合工作室负责人共同制订具体培养计划;
(2)在个人专业化发展成长档案中增加在工作室中学习、成长的内容记录。
(3)尊重工作室负责人及工作室其他成员,服从工作室负责人的有关工作安排,及时完成工作室负责人布置的各项研究任务,协助工作室负责人开展各项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方案,使“工作室”能高效运行,互助合作,共同提高。
(4)工作室成员必须协助学校培养年轻教师及特长型学生,提高教师的整体水平,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
三、工作室规章制度
1、会议制度
(1)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学期“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
(2)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学期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及形式,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3)根据工作室计划,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课题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2、工作制度
(1)名师工作室负责人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2)工作室负责人为工作室成员制定具体进步计划,安排培训过程。
(3)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带、教培训工作,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3、考核制度
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负责人和领导小组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4、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并由工作室负责人兼管。
3.宣州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方案 篇三
遵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
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在教师专业成长、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一支适应遵义教育发展的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教学研究为载体,以专业引领为手段,以“名师工作室”为阵地,打造一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素质名师工作团队,构建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模式,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利于提升教师队伍专业能力、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培养培训机制。
二、性质任务
“名师工作室”是在市教育局领导下,以市级名师或省级名师牵头,以其专业特色命名的非行政性工作机构,是由同一学科领域教学名师共同组成并组织开展学科教科研活动的工作团队,是探究学科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效率的教师合作共同体。
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搭建我市校际之间、学科之间以及我市与外地先进地区学科教研、学术交流的平台,组织开展学科教学研究,对有潜质的青年教师进行集中指导培训,从而探索实施塑造名师的方法和途径,带动更多的教师迅速成长。
三、组建要求
(一)名师工作室的设立:分学科设在主持人(首席名师)所在的中
小学或县(区、市)教科研单位。市级教研人员不申报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可作为顾问人选参与本学科名师工作室的咨询、指导和管理。
(二)“名师工作室”的命名:以学科教学方向命名工作室名称。
(三)名师工作室的人员构成:每个名师工作室由主持人、顾问、名师团队、学员四部分组成,其中主持人 1人,顾问1-3人,名师团队6-8人,学员30人左右(每学年至少培养10名或以上学员)。
(四)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周期:名师工作室实行任期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三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工作室可以转入下一个周期工作。
四、选拔与确认
(一)选拔条件
1.工作室主持人(首席名师)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科研热情和改革创新意识,乐于奉献,合作包容,同时在本学科系统内具有较高的认同度和影响力。
(2)业务精湛,是本市学科带头人,具有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名师、市级名师等荣誉称号之一,并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要求在55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从事教科研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保证,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4)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
2.工作室成员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科研热情和改革创新的意识,乐于奉献,合作包容,同时在本学科系统内具有较高的认知度。
(2)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较扎实的专业知识,较突出的教学业绩,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质。
(3)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职称以上。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市级名师等荣誉称号的年龄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4)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5)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参加网上交流平台的建设。
3.工作室学员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风范,有科研热情和改革创新的意识,勇于拼搏,乐于钻研,善于学习,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够积极参加网上交流。(4)市级骨干教师,或教学竞赛活动中市级三等奖(县级一等奖)获奖者,或县级教研活动中示范课的执教者优先。
(二)确认程序
1.工作室主持人(首席名师)
(1)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教育局评审,确定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候选人。
(2)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遵义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3)对确认的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由市教育局颁发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证书并授牌。
2.工作室成员(名师团队)
(1)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教育局评审,确定候选人。
(2)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遵义市名师工作室成员。
(3)对确认的市级名师工作室成员,由市教育局颁发名师工作室成员证书。
3.工作室学员
(1)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教育局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并备案。
(2)对确认的名师工作室学员,由市教育局颁发名师工作室研修学员证书。
五、职责任务
(一)工作室
1.培养、培训优秀教师。在市教育局名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制订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学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2.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周期内至少完成1个市级(或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
3.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结合新课程实施,根据学科特点和工作室目标,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建立有特色的网站或专题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4.推广教育教学成果。以论文、专著(或校本课程)、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专题录像片、现场指导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介绍、推广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开设一定数量的市级以上公开课、培
训讲座或教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定期组织送教活动,或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教。
(二)工作室主持人(首席名师)
1.组织制订培养目标、工作计划,负责全程指导。2.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县级或以上)每学期至少3次。3.组织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市级或市级以上)。4.组织工作室全体成员参加市级各项教研活动。5.在“名师工作室”网站接受全市教师咨询。
6.建好“名师工作室”成员和学员档案,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三)顾问
1.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理论支撑与业务指导。2.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参与制定或修改工作室工作计划、管理细则,共同协商工作方式、工作时间。
4.根据需要协调“名师工作室”相关工作。
(四)工作室成员
1.接受主持人指导,协助工作室主持人组织教研活动。2.协助主持人制订培养目标,并对学员进行全程指导。3.协助主持人完成研究课题1项。
4.协助主持人组织工作室全体成员参加市级各项教研活动。5.协助主持人建好“名师工作室”成员和学员档案。
(五)工作室学员
1.制定个人3年发展规划,每年制订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记录,提交研修总结。
2.接受导师的指导、检查、评估,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名师工作
室的各项工作。学习结束,完成个人总结报告。
3.在导师的引领下,不断摸索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总结教学经验,每年提交优秀教学设计2份,撰写教学案例3篇,上公开课1次。研修结束,完成个人专业发展报告。
4.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完成相应的研究任务。
5.每学期研读教育教学专著1本,坚持做读书笔记和教育教学研究札记。
6.每年在市级或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获市级论文二等奖或以上)1篇。
六、建设与管理
(一)组织机构
“名师工作室”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并成立“遵义市名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部门职责
为保证名师工作室顺利开展工作,明确市教育局各部门职责如下。1.师范科负责名师的评选与认定。
2.教科院负责对名师工作室日常业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制订管理细则,负责学考核检查。
3.计财科建立专项经费保障制度,为工作室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应经费支持,负责相关经费落实及经费使用情况审核。
4.远教中心负责指导名师工作室网页建设和运行,协助各工作室进行网页更新和日常维护。
5.办公室、基教科、职成教科、人教科、法规科、教师教育中心等科室根据课程改革、学科建设和骨干教师培养的需要为名师工作室项目执行给予必要的支持。
(三)申报项目
工作室申报项目须经市教育局名师工作领导小组论证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对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做修改,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提出修改申请,并报领导小组论证审批。
七、措施与考核
(一)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
(1)设立专项业务经费。每个工作室每学经费5万元。(2)业务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专题研究、专家授课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学习费用以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工作津贴等。
(3)业务经费单独列支,专款专用。经费报销符合财务规定和报销程序。
(4)严格财务和财产管理,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支出。一个工作周期结束后,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要报送经费使用结果清单,由主管部门会同审计部门进行审计。2.物质保障
“名师工作室”建在主持人所在单位的,所在单位要提供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
工作室主持人所在的单位应适当减少工作量,以保证名师工作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奖惩措施
市教育局对成绩突出的主持人以特别奖励:对成绩突出的名师提供外出参加学术研讨活动的机会,并在评优评先晋级时优先考虑;对优秀学员
提供优先参加高层次研修、外出学习的机会,并在评优评先晋级时优先考虑;对考核不合格的成员或学员取消其资格。
(三)考核管理
名师工作室及其成员的考核,由市名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1)考核时间: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工作周期内,按有关评估标准(评估细则另行下发),进行每学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工作周期结束时的终结性评价。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的情况、工作室在培养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工作室在教育教学科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绩等方面。
(3)考核方式: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方式进行。
(4)考核结果:工作室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优秀”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为“合格”者,认定有资格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为“不合格”者,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
八、其它
4.宣州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方案 篇四
为加强全区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应急管理工作,健全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应对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根据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零政办函[2017]20号)、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永教通[2017]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决定自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开展学校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推进中小学校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达到中小学校应急组织机构完善、预案体系覆盖全面、救援队伍精干实用、应急工作开展平稳有序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校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组
长:唐天光 副组长:尹
艳
高小东
彭建华
雷红兵
彭建华
成员:城区中小学校长、乡镇教育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体卫股),王剑君任办公室主任,卿劲耿为联络员,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和落实中小学校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
四、建设标准
(一)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
1、明确相应的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2、组建有以校领导、青年教师、安全保卫干部职工等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
3、应急救援队伍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分工明确。
4、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常态化,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强。
(二)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
1、结合实际编制有总体应急预案和应对校内及周边区域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网络与信息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教育考试类突发事件等专项应急预案,预案汇总成册。
2、预案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操作性强。
3、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每年对预案中涉及的人员变动等情况至少进行一次修订。
4、每学期至少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三)应急保障
1、学校要安排一定的应急管理专项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2、利用学校体育馆、运动场、空地等合适场所设立应急避难场所,有醒目的应急避难标识和指示牌,各类紧急疏散通道畅通。师生应对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的知晓率达100%。
3、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四)应急宣教和培训
1、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每年至少组织教职员工进行1次应急培训。
3、校内设有宣传专栏和安全警示标语。
(五)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1、每月(不含寒暑假)对学校及周边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危险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等进行排查,分类登记建档。
2、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自身难以完成的,及时向辖区政府和上级单位报告。
3、重大危险源和风险隐患处设置醒目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六)日常机制建设
1、应急管理制度健全。建立有应急值守、信息报送、队伍建设、应急保障、科普宣教和培训、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2、有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健全,由专人负责值班。
3、有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报送,信息报告及时、客观、真实,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4、有符合实际的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手段,确保学校师生预警信息的全面覆盖。
(七)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1、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照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向辖区政府和上级单位报告。
2、采取必要措施,实施紧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3、积极组织师生自救、互救,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4、主动配合辖区政府、部门和单位做好救援工作。
五、工作步骤
全区中小学校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从2017年4月份开始,到2017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实施阶段(2017年4月-2017年6月)。区教育局制定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各校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并对本校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整合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规范整改,全面有序地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初步评估阶段(2017年7月)。各校针对本校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逐项初步评估,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并将初步评估结果报区教育局汇总。
(三)最终评估阶段(2017年8月)。区教育局将初步评估结果汇总统一报市教育局。届时,市教育局将根据省政府应急办统一部署对各地各校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最终评估,区教育局将市教育局评估结果纳入2017年全区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对未达标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做到“校长要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加大保障投入。各校要严格按照学校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加大投入,完善学校应急管理机构,充实工作人员,明确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改善应急管理工作的软、硬件环境,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广泛教育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工作简报和标语、大力宣传学校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中涌现的典型,及时报道典型案例以及活动的开展情况,努力营造积极配合、师生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协同配合。各校要积极主动与应急管理部门加强联系,要借助防震减灾、公安消防、矿管、卫生、药监、防汛等部门的力量,加强教育宣传和应急演练工作,争取有关部门对学校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支持,提升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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