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社保调整政策(精选9篇)
1.长沙社保调整政策 篇一
一、养老保险新规
4种不同情况养老保险领取地
(1)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2)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的地区领取
(3)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4)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虽然对于年轻的上班族来说,养老保险似乎比较遥远,但养老保险的缴存确是在当下进行的。因此养老保险的政策调整,无疑也便利了年轻上班族的工作与选择)
二、医疗保险新规
跨省就医结算启动:在哪儿住院,在哪儿报销
(1)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据无忧精英网调研得知,长期出差和长期派驻在外地的上班族,会特别关注异地就医)
三、生育保险新规
生育保险将与医疗保险合并
国务院办公厅2月4日公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要求在206月底前,重庆等12个城市启动合并实施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未纳入试点地区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12个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为:河北邯郸、山西晋中、辽宁沈阳、江苏泰州、安徽合肥、山东威海、河南郑州、湖南岳阳、广东珠海、重庆市、四川内江、云南昆明。
(相信关于生育与医疗保险的结合,会有更大范围的普及推广,据无忧精英网调研了解,计划生二胎的上班族们更关注这个政策的具体实行)
四、工伤保险新规
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比例超80%
(1)到20,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
(2)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相信这个消息是广大蓝领们最关心的,同时随着工伤保险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全面,即便是对普通的上班族也有了更好的出行与办公保障)
五、失业保险新规
失业保险费率迎来第三次降低。为了实现“稳增长、促就业”的社会化目标,从年起,其中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或市,允许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直到204月30日。
从上面的几个政策调整,我们可以很明显的发现,社会保险与互联网的结合,将明显的跨越地域的阻碍,让上班族们的生活与工作变得更加便利
2.长沙社保。 篇二
1、参保单位经办人持《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在长沙市劳动保障局政务公开大厅“参保登记”窗口领取或登陆“长沙劳动保障服务网”下载《长沙市社会保险首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表》、《长沙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表》(增加)等相关表格,同时带U盘拷贝报盘资料;
2、参保单位经办人持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上述表格、相关资料及凭证报政务公开大厅“参保登记”窗口审核。新参保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参保登记部负责人须报中心负责人审批;
相关资料包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批准成立的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除外);《税务登记证》(地税)原件及其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相关凭证包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明细帐;近三个月工资发放会计凭证。
3、通过审核的新参保单位,参保登记部在7个工作日内做参保登记录入,生成单位五险统一征缴编号。
4、参保登记部对新参保单位做月应收核定处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参保单位经办人持《缴费通知单》在指定银行(长沙银行)缴纳首次社会保险费(首次缴费只能采用自缴方式),并与银行签定《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和《定期借计业务合同清单》;
5、参保单位首次缴费后在政务公开大厅“基金收据打印”窗口打印收据,凭收据到八楼参保登记部领取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同时带参保人员寸照在政务公开大厅打印个人《医疗保险手册》
.长沙以2274元为基数 最高不得超过300%也就是6822元,最低不得低于他的66%也就是1364元。
1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20%,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比例8%,缴纳费基数为员工应发工资总额。
2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7%,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比例2%缴纳费基数为员工应发工资总额。
2:大病医疗互助:没人每年90元,在职退休人员都需要缴纳
3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7%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个人不需要缴费
4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比例7%,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个人不需要缴费。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 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比例1%,缴纳费基数为员工应发工资总额。
4工伤保险
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不同的行业确定,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缴费执行。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1)一类行业0.5%
(2)二类行业1%
(3)三类行业2%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32%,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比例4% 缴费基数按员工应发工资总额。
1参保人员月工资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2参保人员月工资低于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参保人员月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300%,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6外来人口:
3.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篇三
本报讯(记者邓柱峰 通讯员邹花妍)由于最新的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已经公布,城镇职工十分关心的社保参保有何变化?昨天,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适时向媒体公布了2009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调整的消息,7月1日起佛山城镇职工每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从2454元提高到2759.17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原来的2361元提高到2587.25元。
由于缴费工资提高,从7月1日起以此为基数的社保缴费额也将适当增加,这意味着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更加殷实。
日前,佛山市统计局正式回复佛山社保局《关于提供2008我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复函》,统计部门在文件中提到,2008年广东省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759.17元,佛山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87.25元。
缴费基数提高 费率不变
据了解,此次佛山社平工资提高,意味着佛山城镇职工在参保过程中由于缴费基数提高而相应增加缴费金额。具体变化如下: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2008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核定,即上限为8277元,下限为1656元;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2008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核定,即2070元。社保机构表示,此次只是调整缴费工资基数,各险种缴费费率维持不变。
算条数
一般职工每月多缴29.56元
缴费工资增加,参保职工要多缴多少钱?就此,记者请社保机构的有关人员算了一个账。养老、工伤、失业缴费基数按省社平工资的100%,医疗缴费基数按市社平工资的80%,工伤缴费按一类算,一名企业职工的单位、个人缴费总费率为27.95%,目前其月总缴费额为637.87元,其中单位缴纳部分391.50元,个人缴纳部分246.37元。
7月1日调高缴费基数后,其缴费总额为:2759.17×18%+2587.25×0.8×8.5%+2759.17×1%+2759.17×0.45%=712.61元,比上年多缴交74.74元。其中单位缴纳部分436.68元,个人缴纳部分275.93元,分别比上年多缴45.18元和29.56元。
4.社保调整通知 篇四
20xx年7月起,九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530元/月,4个县市为1230元/月
九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306元;个人:8%,112.4元
医疗保险单位:8%,112.4元;个人:2%,30.6元
失业保险单位:1%,15.3元,个人:0.5%,5.75元
生育保险单位:0.60%,0.91元;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0.91元;个人:无需缴纳
4个县市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246元;个人:8%,98.4元
医疗保险单位:8%,98.4元;个人:2%,24.6元
失业保险单位:1%,12.30;个人:0.5%,6.15元
生育保险单位:0.60%,13.8元;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13.8元;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流程
城乡居民缴费流程:
1.参保人员按照选择的缴费档次每年6月30日前将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卡;
2.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生成扣款明细信息,并将信息传递至农信社或农商行;
3.农信社或农商行根据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提供的扣款明细信息从参保人员银行账户上划扣养老保险费,将养老保险费转入收入户,并将扣款结果信息和资金到账凭证反馈至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
4.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核对扣款明细信息与实际到账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将扣款金额记入个人账户。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流程:
缴费人员每月18日前按所选择的缴费档次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银行卡,每月25日后到缴费银行任意网点查询代扣缴费情况。(连续六个月欠费的,视为中断缴费关系。需再次缴费的,应持参保人持参保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缴费银行卡到养老分局个体科重新办理代扣手续。)
缴费地点
城乡居民缴费地点:各区、县(市)农信社或农商行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地点:所在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个体科。
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每月25日各区、县(市)农信社或农商行进行养老保险费扣缴业务,为保证政府补贴及时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应在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完毕。
5.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消息 篇五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会“水涨船高”,逐年上涨。
如,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 17817元和 3563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464元和292元。
部分企业社保负担较重
事实上,很多省份往往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如,山西省人社厅今年下发通知,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960元,作为山西省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据此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说,当前社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在岗人员的平均工资,而将大量的私营、个体企业人员排除在外,这样算出来的平均工资实际上高于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虚高成分。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社保缴费基数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但其统计口径主要是大企业,平均工资比较高。按照这个基数缴费,再加上缴费费率也比较高,社保负担就比较重,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此交不起社保,员工也就无从享受社保待遇。
在北京一家企业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赵女士说,很多私营企业为了避税,就用现金发工资,也不给员工交“五险一金”,导致这些员工没有统计在内,使得社会平均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提高,私营企业就更不愿意上社保,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低收入者感叹工资“被下降”
一方面是一些人交不起社保,另一方面,很多已经参保的低收入者,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连年上涨,实际收入也面临缩水的状况。
根据现行规定,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也就是说,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缴费不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
假设某地职工平均工资为 5000元,小王的工资为2000元,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而小王要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3000元)的标准缴纳社保。
6.关于天津社保费率调整 篇六
据了解,今年本市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中,将企业缴纳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率分别降至1%、0.5%和0.54%。对困难企业暂缓征缴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缴纳医疗保险费可按大病统筹模式,费率由11%下调至8%,此次调整是本市第二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新费率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7.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篇七
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近期,各地平均工资数据陆续出炉。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而伴随着平均工资的增加,缴费基数的上浮也成为普遍现象。
北京市统计局近日公布数据显示,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随后,北京人社局下发通知,确定了20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9389元,比去年的17379元增加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为2585元,上涨了268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3878元,上涨402元。
此外,山西、陕西、成都、乌鲁木齐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近期也进行了调整,均比有所提高。以乌鲁木齐为例,20新疆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591元,月平均工资4132元。按此确定,乌鲁木齐20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479元,上限为12396元,比年分别提高了189元、945元。
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已经开始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其中,年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按此测算,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
解析: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低收入者称收入“被下降”
按照现行规定,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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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来说,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也就是说,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实际到手工资是变少的,不少网友因此感叹自己的收入“被下降”。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则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各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主要是基于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但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并没有纳入进去。缴费基数上调后,低收入人群的社保个人缴费比例会更高,这对低收入者是不利的,也可能会加大企业的缴费负担。
目前,中国社保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五项社保的具体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区别,但大致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10%和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2%和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约0.8%,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约2%,个人不缴费。
中位数可否代替平均工资?
在争议声中,平均工资这一用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参考值,其自身的合理性也受到一定质疑,不少网友认为自己“被平均”了。
事实上,国家统计局以及一些地方统计局在发布平均工资数据的同时,都指出了用平均工资数据反映个人工资水平的局限:由于工资分布是典型的偏态分布,即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所以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
那么,在平均工资之外,有没有更合理的数据,能够反映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对中新网记者表示, 在收入差距比较大的时候,平均工资可能没有中位数更能代表均值。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改革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此前也对中新网记者分析,在收入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平均工资并不能反映差距的问题,中位数可能比平均工资更能反映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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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早在,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在接受媒体专访时就指出,工资统计中的问题就是现在平均工资的数据不能够充分反映出差异。“我觉得除了平均数,如果我们能够发布‘工资水平中位数’或者‘工资水平众数’,可能更容易被公众理解。”
但冯乃林同时强调,如果要计算中位数或众数,需要每一个单位的每一个人的工资来计算。而按照程序,工资统计数据在每个企业都是作为一个整体将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报上来的,所以目前的条件不允许我们计算这两个指标,所以只能用平均数。
“工资中位数在数学上实现比较容易,但根据目前的统计水平,实际执行可能比较困难。”褚福灵认为,根本上看,逐步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要通过加快收入分配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从而保障居民的社保缴费能力。
影响个人和企业钱袋子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对于职工尤其是工资低于缴费下限的人来说,随着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个人社保缴费将会增加,实际到手的工资可能变少,但是,未来的社保待遇则会水涨船高。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此前对(微信公众号:cns)记者表示,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对于企业来说,虽然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对社保负担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但同时随着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措施的落地,企业的负担最终有望减轻。
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北京、贵州、安徽、上海、重庆、四川、新疆、山西、江西、陕西、天津、湖北、河南、山东、广西等10多个省份出台了本地的社保降费方案。
8.长沙社保调整政策 篇八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明细
深圳市社 保 缴 费 比 例 表
适用地区:深圳 适用时间段:/03/01---2015/06/30
序
号 保险险种 适用范围 险种类别 缴费基数 单位 个人
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1 养老保险 深户 基础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2030――15654 14% 8%
非深户 基础养老保险 13% 8%
2 医疗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综合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3131-15654 6.20% 2%
非深户 住院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5218 0.60% 0.20%
非深户 农民工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三档) 5218 0.45% 0.10%
3 生育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购买综合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 3131――15654 0.50% 0
非深户 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 5218 0.20% 0
4 工伤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工伤保险 2030――15654 0.40% 0
5 失业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失业保险 2030 2% 1%
6 住房公积金 深户及非深户 住房公积金 1600――26090 5%―20% 5%―20%
7 残疾人保障金 按年交,每年7-8月缴纳。
应缴保障金=[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人就业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0.5%
单位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以该单位的参保平均人数计算。
备注:按月核算的算法=平均工资*0.4=5218*0.4%=20.87
8 其他收费项目或险种 欠薪保障金,每个单立户账户每年缴纳400元/户/年
9 政策详解 1、市社平工资:5218元
2、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2030元 (注:2015.3.1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0)
3、深圳市范围的所有管辖区社保政策统一,执行一样的标准。
4、每年度 7月份调整社保基数;社保变更基数以月度计算, 住房公积金变更基数以年度计算。
5、社保年度计算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如的平均工资适用于7月至206月。
9.湖南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篇九
昨日从省社保局获悉,湖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每月最高不得高于1.2132万元,最低不得低于2426元。
据悉,湖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而调整的。
按照目前的社保缴费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保,其中,按20%的比例全额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
今年年初,为确保企业参保到龄退休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养老金待遇,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之前,湖南省社保经办机构暂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参照标准,对符合退休条件人员办理了退休业务。新的缴费基数公布后,将统一进行重新核定、调整;并将对用人单位及职工按新的标准进行社保费用的征收,凡是今年申报的缴费基数低于此次调整后最低缴费基数的参保企业,须及时对差额部分进行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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