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13篇)
1.河南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篇一
河南省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夏邑县
点击数:403 发布时间:2009-3-12
河南省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征收和管理,确保我省耕地总量不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以及《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河南省境内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收费前到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用途和计划核拨,并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
非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城市和村庄、集镇土地开发利用方案论证时,必须考虑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并在投资概算中安排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作为建设用地成本列入建设投资。
第五条
凡在河南省区域内,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未做到耕地占补平衡的,必须缴纳耕地开垦费。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凡由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在办理农业用地转用审核、审批手续时,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取耕地开垦费。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由当地市或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过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必须实行先补后占。经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农用地转用。若在本行政区域内未实行先补或无耕地后备资源可开发整理的,在办理农用地用审核、审批手续时,向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第六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或集镇建设用地区内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由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建设单位负责补充耕地,具体可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必须实行先补后占。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经市、地级土地行政未实现先补、开发整理新增耕地不合格或无耕地后备资源可开发整理,则按规定向市、地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
第七条
耕地开垦费的征收标准:
1、占用基本农田,按省九届人大第十一次会议修订的《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同类土地补偿费的1倍计收;
2、占用一般耕地的,按省九届人大第十一次会议修订的《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同类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收。第八条
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的耕地开垦费,其使用比例为:
1、经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标准确认,建设项目所在的县(市、区)有开垦条件,使用比例为:县(市、区)70%,市(地)20%,省10%。
2、经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标准确认,建设项目所在的县(市、区)没有开垦条件,由市(地)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的,使用比例为:市(地)80%,省20%。第九条
耕地开垦费的使用范围:
1、扶持单位或个人开发、整理耕地,扩大耕地面积;
2、新的基本农田的建设;
3、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管理;
4、编制或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和管理;
5、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第十条
耕地开垦费的使用管理:
1、依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计划,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资金情况,提出具体的耕地开发整理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公告。
2、耕地开发者应当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审批权限报批。开发耕地项目获批准后,耕地开发者可持批准文件向项目所在的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拨付耕地开垦费。
拨付耕地开垦费具体金额,由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与耕地开发者签订合用约定拨付方式和预期,并按开工付30%、中期拨付50%、验收合格拨付20%的比例分期拨付。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耕地开垦费使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督,并对新开垦的耕地进行验收。第十一条
已经批准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或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未动工建设的视为闲置土地,应缴纳土地闲置费。超过二年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土地闲置征收标准:
1、土地闲置费按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4倍计收。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闲置费按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的比例计收。第十三条
土地闲置费专项用于耕地的开垦。
第十四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复垦。复垦土地所需资金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地土地复垦。具体征收对象及标准由省财政厅、物价局、土地管理局另文下达。
第十五条
侵占、挪用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物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1999起执行。
2.河南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篇二
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土地整理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为缓和日益紧张的人地矛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而提出来的,因而中国早期的土地整理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标,整理对象以农地为主[1,2,3,4]。近年来,专家学者对土地整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体系、内容与技术、规划与管理、运作模式、效益评价、问题与对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2,3,4]。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确立和人们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以及因片面追求“出地率”而重数量轻质量引发的诸多问题,土地整理对土地质量变化的影响逐渐为各级政府和学者们所重视,并进行了初步的研究探索[2,3,4,5,6,7,8,9,10,11,12,13]。
本文探讨了土地整理耕地质量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耕地质量管理的对策,希对土地整理相关政策的制定有益。
1 耕地质量的内涵
土地质量是指土地维持或发挥其功能的能力[14]。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耕地质量是指构成耕地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环境条件状况的总和,表现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的高低、耕地环境状况的优劣以及耕地产品质量的高低。土地整理通过采取工程技术等措施对土地自然因素和环境状况进行综合整治、调整改造,其对耕地质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耕地自然因素、生态环境状况和耕地设施条件的改变上,是对整理前后耕地质量的综合量度。
2 现状与问题
2.1 重视面积,轻视质量
目前,国内大多数地区土地整理的目标仍主要是增加耕地或其他农用土地面积,尚未进入以提高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的阶段[15],土地开发整理后耕地质量问题一直是该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我国许多地区可供开发的宜耕荒地已所剩无几,为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将不具备开发条件的荒地加以开垦,从表面上看,土地整理的目标实现了,但整理后土地的质量却受到严重影响。土地整理不能只看面积的增加,更应注重土地整理后质量的提高,土地质量的提高是隐性的土地数量的增加。
2.2 忽略生态、景观效益
土地整理的内容中缺少生态规划、景观保护的明确要求,以致在土地整理的实践中就自觉不自觉地忽视生态方面的许多内容。在我国农村土地整理过程中,追求沟、路、渠建设上的混凝土化和高品位设计,大面积混凝土灌溉水渠的修建虽减少了维护渠道与除草等劳力的付出,但无法涵养水源,严重影响土地生态环境,简化了土地生态系统的结构,造成生物群落趋向不稳定和生物多样性的下降,增加农业生产的风险性。表面上的路林成行、沟渠成网、田地成片的网状格局虽美化农村环境和形象,提高生产效率,但抹杀了地方特色,形成了一个个景观风貌大同小异的“克隆”村。
3 对策与建议
3.1 建立对土地整理补充的耕地验收评估机制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这表明:(1)在省级行政区域的耕地占补平衡中,确认省级行政区的耕地占补平衡的内容不仅仅是考察耕地的面积,还必须考察耕地的质量,只有当补充的耕地与建设占用所减少的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当,才能视作耕地总量不减少。(2)该规定明确了要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合作,共同验收,才是合法的。确认耕地占补是否平衡的技术性问题,涉及到耕地面积与地力的平衡。对于判断占用的与补充的耕地在面积上是否相当,在技术上可以采用已有的测绘方法。但如何判断占用减少的与开发整理等措施补充耕地的质量是否相当,特别是当出现异地开发整理的情况下,现有的有关评价指标与方法则不能完全满足需要。要通过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建立起不同区域、不同类型耕地的质量可比性,以此来实现新法规定的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为此,国土资源部与农业部应尽快制定耕地质量评价的指标与方法,专门用于确认建设占用减少的与开发整理所补充的耕地的质量是否相当。
3.2 加强土地整理对象宜耕性评价与管理,开展后备耕地资源质量调查
1996年10月31日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目前可供开发的后备土地资源即未利用地中低荒草地、沼泽地、盐碱地和水域用地中的苇地与滩涂,大约0.7亿公顷。这些后备土地资源主要分布在干旱缺水的西北地区、低湿渍涝的东北、旱涝盐碱的黄淮海平原,以及其他坡陡土薄的山地丘陵区。这些地区的未利用地地处气候干旱地区和西南部的高山、高原地带及东北北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这些土地开发实践证明,因在开发前的宜耕性评价不严格,开发方法以及开发后的利用方式不合理,导致所开发耕地的地力退化,教训是深刻的。为此,国家在今后继续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过程中,特别是通过开发未利用地为耕地的过程中,要强化耕地地力的评价与管理,把是否进行过开发项目区土地的宜耕性评价作为立项前提,评价结果为不宜耕的土地,切实做到禁止开发,国家投资坚决不予资助。在宜耕评价的基础上,还要对开发方法、开发后的利用方式等进行周密、详细的论证,确保开发后的耕地地力不退化。此外,目前的土地利用详查知识调查的土地利用现状,并未对各种土地资源的质量进行详查,所以必须要查清后备耕地资源的质量,包括水源条件、地形坡度、土地厚度、土壤质地等。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资源评价,搞好后备耕地资源的开发规划,这样才能保证新开耕地的质量,也才可避免开垦耕地引起水土流失、风蚀沙化等生态环境问题。
3.3 建立土地整理耕地生态环境污染的评价与管理机制
从全国整体而言,耕地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目前全国受工业“三废”污染、乡镇企业污染和受农药严重污染的耕地约2186.7万公顷,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6%[16]。耕地受到污染后,利用污染的耕地生产的农产品也将受到污染,食用后会对人的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强化耕地生态环境的评价与管理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紧迫和繁重的任务,并且应列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试想即使通过整理项目后新增耕地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高,但是整理后项目区内的耕地已经被或者未来会被污染,那么该耕地产出的农产品必也遭到污染,那么这个土地整理项目是彻底失败的。所以,要加强管理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可能影响耕地质量的工程技术环节。比如,对客土源尤其是河泥、塘泥、垃圾等的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不能使用;涉及饮水灌溉的,要对引用的水源特别是引用城市污水,对水质进行检测和评价,必须符合国家农田灌溉用水标准,否则不能使用。当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验收时,要对开发整理前后的土地环境状况进行评价,只有当评价的结果显示开发整理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的情况下,项目才能予以验收合格。
3.4 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理规划的统一,确定易地开发的重点区域和限制区域
全国和各地区在制定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重点目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必须搞好耕地开发规划与土地保护规划这两项专题研究。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到土地整理,把土地整理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部分,从气候、地形、区域经济条件等综合出发,确定易地开发的重点区域和限制区域,选择好开荒地区或部位,选择开垦难度小、开垦后不易发生土地资源退化和生态环境问题的后备土地资源,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各种土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提高土地利用率。
3.5 增加土地开发整理中自然生态景观规划内容
虽然我国国情决定当前土地整理不可能把景观置于中心位置,但也不能因此忽视景观因素,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汲取他们的教训,在土地整理中逐渐增加生态景观规划的内容,借鉴韩国、日本的经验,在整理规划中突出乡村景观的生态价值和文化背景的融合,把丘陵沟谷、河川平地等优美的自然生态景观和土地整理中农田、乡村规划结合起来营造优美的农业和乡村景观。这样不但有利于形成保障农业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而且能大大推动乡村旅游、农业旅游和生态旅游的发展。
4 结论
3.海南省耕地资源价值测算研究 篇三
关键词 海南省 ;耕地保护 ;生态价值 ;社会价值
分类号 F061.6
Abstract This study takes Hainan Province as the research object of global arable land resources, cultivated land resources comprehensive consideration of the economic output value, ecological value and social value, And the quantitative estimates that the total value of cultivated land resources in Hainan province is 1 082 400.12 yuan/ha by model, Among them, the economic value of cultivated land resource is 80794.64 yuan / ha, accounting for 7.46% of the cultivated land resources, the ecological value is 302 477.37 yuan/ha, accounting for 27.95% of the cultivated land resources, the social value is 699 128.11 yuan/ha, accounting for 64.59%. Hainan province to cultivated land resources value appropriately raise the compensation standard for land expropriated for the foundation, build land ecological value compensation mechanism, government subsidy year by year, the ecological value of cultivated land according to a certain proportion of subsidies to protect cultivated land conversion, by farmers. At the same time explicitly subsidized land will be classified as permanent basic farmland, shall not be transferred for other purposes, to strengthen the protection of cultivated land.
Keywords Hainan Province ; protection of arable land ;ecological value ; social value
当前海南省正处于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不可避免地占用一定的耕地资源,而现有耕地保护补偿标准往往侧重考虑耕地经济产出价值,忽略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致使补偿标准偏低,不利于耕地保护。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中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有关精神,本文以海南省为例,开展耕地资源价值测算研究,为耕地保护补偿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研究区域概况
海南省位于我国最南端,是全国唯一的热带海岛省份,是全国陆域面积最小的省,下辖19个市县。全省土地面积3.53万km2,其中耕地面积83.72万h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4%,人均耕地仅0.09 hm2,低于全国人均0.10 hm2的平均水平,农村人均耕地面积0.16 hm2。海南省是我国重要的橡胶、热带水果、冬季瓜菜和南繁育种的农业基地,也是我国最大的热带作物生产基地,耕地资源十分宝贵。在2003~2013年期间,海南省耕地保有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平均每年减少940 hm2左右,其中2004、2005、2011年减少的幅度较大,每年减少分别为3 825、4 736和3 313 hm2,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2 研究思路和方法
2.1 国内研究现状
在国内,一些学者也对耕地保护补偿做了一些理论探讨。蔡运龙等[1]以外部性理论为出发点,提出了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标准,即等同于区域耕地保护外部收益,包括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方面的总和。王瑞雪等[2]借鉴国外农地价值补偿经验,提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的计算模式——条件价值评估法(CVM)。陈秧分等[3]基于农户生产决策视角提出了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测算方法,该方法认为农户农业生产决策并不局限于粮食生产系统,需要对限制完整耕地使用权所导致的农户利益损失进行合理经济补偿。牛海鹏、邓春燕等[4-5]认为耕地保护具有外部性,将耕地生态社会效益消费者向耕地生态社会效益生产及供给者实施的补偿行为,纳入到耕地利用和保护主体收益之中,否则根据机会成本理论,农民就没有保护耕地的动机[6]。金姝兰等[7]基于耕地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估算了2009年江西省11个市被征耕地的补偿标准。李江南[8]认为在耕地保护中农户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属于合作性博弈,江冲等[9]认为公众的耕地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对耕地资源非市场价值的认知仍存在不足和误区,必须从空间效率均衡[10-11]、生态效率区域差异[12]等角度综合开展耕地区域保护。从以往学者的研究可以看出,学者对耕地保护补偿价值的测算视角已经开始转移,已经由单纯的耕地生产经济价值逐渐转向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但综合量化耕地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研究仍较少,研究区域也有一定的局限,尤其是对海南省独特的热带区域稀缺耕地资源的研究仍然空白。
2.2 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海南省全域耕地资源为研究对象,综合考虑耕地资源的经济产出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服务价值,并利用模型进行量化测算得出海南省耕地资源综合价值。
2.2.1 耕地资源经济价值测算
耕地资源的经济产出价值可以根据收益还原法进行测算,即根据预期收益理论,以一定的还原利率,可以将耕地的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当前收益[13]。其测算公式如下:
V1=(1)
式中,V1表示耕地资源经济价值;i表示农作物类型;ai表示第i类农作物单位面积的纯收益,假定收益不变;wi表示第i类农作物播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比例;r代表还原利率;n表示某地区农作物类别总数。
2.2.2 耕地资源生态价值测算
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主要体现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小气候与大气质量、生物多样性、土壤净化等方面。本文首先根据谢高地等[13]制定的“中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当量因子表”确定耕地资源生态价值体系,然后参考任平、牛海鹏等[14-15]关于耕地资源生态价值测算的公式进行计算。
V2=(2)
式中:V2表示1单位当量因子的价值量(元/hm2);i为粮食作物种类;mi为第i种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pi为第i种粮食作物的全国平均价格(元/50 kg);qi为第i种粮食作物的单产(kg/hm2);M为第n种粮食作物播种总面积(hm2);1/7是指在没有人力投入的自然生态系统提供的经济价值是现有单位面积农田提供的食物生产服务经济价值的1/7。再由各生态价值类型的当量值与V2的乘积之和得到耕地生态价值量。
2.2.3 耕地资源社会价值测算
耕地资源的社会价值体现为生活保障价值、就业保障价值和社会稳定价值[16-17]。
2.2.3.1 耕地资源的生活保障价值
耕地资源的生活保障价值,可以用养老保险金额代替,海南省自2009年开始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并于2010年在全省范围内铺开,2011年5月已实现了全省新农保制度覆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V31=(3)
式中,V31表示耕地资源的生活保障价值,Vv表示农民个人养老保险数额;A表示农村人口人均耕地面积;r代表还原利率。
2.2.3.2 耕地资源的就业保障价值
耕地资源的就业保障价值测算过程中,可以用单位耕地面积产值代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获得的工资性收入,然后根据农民对耕地的依赖程度与社会就业保障价值的关系,修正农民对耕地的依赖程度,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V32=×××Wi(4)
式中,V32表示耕地资源的就业保障价值;r为还原利率;n表示研究区域农作物种类数;k表示农民对耕地的依赖程度修正系数,具体可以通过研究区域农村人口非农收入水平与全国农村人口非农收入平均水平比较得出;Ci表示第i类农作物的总产值;Mi表示第i类农作物的播种面积;Wi表示第i类农作物的权重值。
2.2.3.3 耕地资源社会稳定价值
耕地资源的社会稳定价值,主要通过研究区域粮食供需价值量差额进行测算,首先计算单位面积耕地所承担的粮食供需价值量差额,然后再根据研究区域对全国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程度进行修正:
V33=×h×(5)
式中,V33表示耕地资源的社会稳定价值;r表示还原率;h表示修正系数,可以通过研究区域粮食单产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得出;D表示研究区域粮食需求价值量;S表示研究区域粮食供给价值量;M表示研究区域耕地总面积。其中粮食需求价值量可以通过城镇、农村人均粮食消费量乘以城镇、农村人口数得到;粮食供给量可以用粮食总产量乘以粮食价格得到。
综上所述,耕地资源的社会价值测算为:
V3=V31+V32+V33
3 结果与分析
3.1 海南省耕地资源经济价值
结合海南省实际种植情况,本文选取早稻、晚稻、番薯、甘蔗、大豆、花生为主要农作物,依据《海南省统计年鉴2013年》、《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汇编2013年》,可知各类作物的产量、播种面积、销售价格及生产成本,以各类作物播种面积赋予权重值,并通过各类作物产值与生产成本的差值求得各主要作物的收益。还原利率的取值为2004-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平均值,即6.30%。见表1。
由表1计算出2012年海南省主要农作物单位面积纯收益为5 090.06元/hm2,还原利率r为6.30%,则经价值还原后耕地资源经济价值为80 794.64元/hm2。
3.2 海南省耕地资源生态价值
结合《海南省统计年鉴2013年》、《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汇编2013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3年》的相关数据,由式2可得出,海南省2012年的单位当量因子的价值量。见表2。
根据当量因子法的计算原理,结合谢高地所得耕地生态服务价值的当量因子和2012年海南省耕地资源单位当量因子的价值,可计算出2012年海南省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为19 056.07元/hm2,经价值还原后,其生态价值为302 477.37元/hm2。见表3。
3.3 海南省耕地资源社会价值
3.3.1 耕地资源的生活保障价值
4.河南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篇四
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成本逼近法评估地价有以下几个步骤:①计算土地开发费用;②计算土地的取得费用;③计算投资利润;④土地增值收益确定;⑤计算投资利息;⑥税费的计算;⑦计算、修正和确定估价结果.估价步骤顺序正确的是。A:①②⑤⑥③④⑦ B:①②⑥⑤③④⑦ C:②①⑤⑥③④⑦ D:②①⑥⑤③④⑦ E:时间因素
2、反映宗地在一般市场条件下正常地价水平,作为政府对地价和地产市场进行具体管理的依据的地价形式是。A:基准地价 B:标定地价 C:宗地地价 D:出让地价 E:时间因素
3、下列因素不是影响地价的个别因素。A:宗地所在区域环境条件 B:宗地使用限制 C:宗地形状 D:宗地容积率 E:时间因素
4、某公司于1996年8月取得一宗40年期使用权的土地,于1998年8月建成宾馆,建筑物耐用年限为50年.该宾馆年净收益200万元,房地综合还原率为9%.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该宾馆2009年8月的价格为万元。【2009年考试真题】 A:2145 B:2130 C:2040 D:2005 E:时间因素
5、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基本原理是。A:地租理论 B:替代原理
C:预期收益原理 D:供给与需求原则 E:时间因素
6、保险合同订立的合法性原则不包括__ A.主体合格 B.内容合法
C.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要求 D.诚实信用
7、下列不属于金融工具的特征的是__。A.有偿还性 B.可转让性 C.收益性 D.不变性
8、在城市规划中,区级公共设施的服务半径应确定在范围内。A:小于300 m B:300~500 m C:500~1000 m D:1000 m以上 E:土地
9、新古典主义地租模型的代表阿兰索将空间作为地租问题的一个核心考虑,引进概念,从理论上解决了城市地租的计算问题。A:同好曲面 B:买价曲线 C:区位平衡 D:非完善市场 E:时间因素
10、关于征地费用各项标准《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倍。A:3~5 B:4~5 C:4~6 D:6~10 E:时间因素
11、某城市写字楼用地的评估中,应选取同时期的对比较案例估价期日进行修正。【2009年考试真题】 A:全国综合地价指数 B:该市综合地价指数 C:全国写字楼地价指数 D:该市写字楼地价指数 E:时间因素
12、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求得的土地价格,称为。A:积算价格 B:比准价格 C:交易价格 D:参考价格 E:时间因素
13、某耕地区片近3年平均年产值为1700元/亩,如土地补偿费按年产值的10倍计,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最低不得低于年产值的16倍,最高不得高于年产值的25倍,则该征地区片价为万元/亩。A:4.25~5.95 B:2.72~4.42 C:2.72~4.25 D:1.70~2.72 E:合法性
14、《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于每年__月份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形成报告报国土资源部。A.6 B.7 C.8 D.9
15、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的条件中,不包括__ A.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B.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千万元
C.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D.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16、现金流量表是以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变动的报表。A:货币资金 B:流动资产
C: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D:库存现金 E:土地
17、经批准,某宗已出让国有土地的用途由工业变更为居住,按规定应补缴土地差价,该差价可用批准时居住用地出让年期的市场价格扣减求得。A:批准时工业用地法定最高使用年期的市场价格 B:原取得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格 C:批准时工业用地剩余土地使用年期的市场价格 D:批准时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合法性
18、地租是一种经济剩余,即之后余下的那部分。A:总利润减去税金
B:总收入减去总要素成本
C:税后总利润减去社会平均利润 D:总收益减生产成本 E:时间因素
19、在采用市场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的过程中,需要对样点数据进行检验。对此,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A:均值、方差法和t检验法是对样点数据进行一致性检验的基本方法 B:对不同交易方式计算的样点地价,可以不进行同一性检验 C:基准地价确定时,要求样点总体呈正态或正偏态分布
D:在进行样点总体一致性检验时,需要结合样点数据总体分布类型选择相应的检验方法 E:合法性
20、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__。A.会计主体 B.持续经营 C.会计监督 D.会计分期 E.资金流入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以作为衡量精度的标准。A:误差 B:中误差 C:方差
D:标准方差 E:土地
2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范围包括__。A.城市 B.县城 C.乡村 D.旧制村 E.建制镇
23、农业区位论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通过合理布局使农业生产达到(),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利润。A.节约运费 B.扩大市场需求 C.优化品种结构 D.降低生产成本
24、在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时,层高在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不计算在内.【2007年考试真题】 A:2.0 B:2.1 C:2.2 D:2.3 E:土地
25、剩余法是根据来估算土地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2000年真题)A:房地产开发预期总价格与总支出的差额 B:房地产开发的总收益 C:房地产的年租收入
D:房地产的建造总成本和总利润 E:合法性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A:全民所有制 B:社会主义制
C: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D:初级阶段公有制 E:高级阶段公有制
2、在下列指标中,是反映城市土地开发强度的主要指标。A:建筑占地面积 B:建筑容积率 C:建筑密度
D:建筑物平均层数 E:取得开工许可证
3、《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听证。
A:听证主持人认为听证过程中提出新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提出的事实有待调查核实的
B:申请听证的公民死亡,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C:当事人在听证过程中声明退出的
D:当事人在告知后明确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的 E:申请听证的法人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我国部分城市推行土地一级开发,制定土地一级开发计划主要依据规划。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B:交通等基础设施规划 C: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D: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E:城市总体规划
5、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因下列__原因终止。A.土地灭失
B.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
C.国家依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定程序收回
D.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满1年的
E.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满2年的
6、由于估价目的不同,价格类型也会存在差异。在下列情况中,__的价格类型是相同的。
A.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与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 B.征收有关土地税费与土地司法鉴定 C.城镇标定地价与城镇级别基准地价 D.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人股与清产核资
7、根据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的技术指导意见,当补充耕地高于被占用耕地等级时,省级耕地占补平衡等级折算系数应取__的数。A.等于0 B.大于1 C.小于1 D.等于1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国务院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A: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D:发展改革委员会 E:财政主管部门
9、基础设施用地估价不适宜采用。A:收益还原法 B:市场比较法 C:剩余法
D: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E:成本逼近法
10、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中区位分析与选择包括。A:地域分析与选择
B:具体地点的分析与选择 C:建筑总面积的分析与选择 D:平面布置的分析与选择 E:建筑布局的分析与选择
11、农户李某现需对自家承包的基本农田以外的200平方米的耕地申请转用,根据规定转用需要经批准。A:乡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 E:35%~50%
12、平均指标用于描述一组数据的。A:集中趋势 B:离中趋势 C:一般水平D:差异程度 E:分散程度
13、下列情况下,行政复议可以开庭审查。A: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 B: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C:涉及个人隐私的
D:复议机构认为需要开庭审查的
E:申请人要求对规范性文件一并进行审查的
14、《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企业改制包括。A: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B: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C: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D: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E: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15、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包括__。A.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B.再贴现利率 C.优惠利率
D.公开市场业务
16、以特种产品为主业的A上市公司拟出资收购长期以来专门为其提供原材料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B企业,特委托C公司评估B企业的收购价值。C公司宜采用的评估方法是__。A.重置成本法 B.现行市价法 C.清算价格法 D.收益现值法
17、土地权属争议的种类有。A:集体所有者与国有使用者之间
B:国家所有者与集体所有者之间的权属争议 C:集体所有者之间的权属争议
D:国家所有者与集体使用者之间的权属争议 E:国家所有者之间的权属争议
18、《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规定,逐步建立四级目标明确、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相互衔接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体系。A:国家、省(区、市)B:市(地、州)C:县(市)D:乡(镇)E:村
19、影响土地位置优劣的因素主要有__。A.交通条件 B.基础设施 C.生活环境 D.土地潜力 E.人口分布
20、土壤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包括。A:化学污染物 B:物理污染物 C:生物污染物 D:噪声污染物 E:放射性污染物
21、收集与调查的资料包括区域年末耕地总面积、区域人口密度等,用于反映区域对城镇未来用地的供应潜力是指__资料的收集与调整。A.城镇土地供应潜力 B.城镇区位 C.分等基本
D.区域土地供应潜力
2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确定,出止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__日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隋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A.5 B.10 C.20 D.30
23、贴现债券也称__。A.贴息债券 B.附息债券 C.贴水债券 D.本金债券
24、非公开的市场价值包括__。A.不动产的租赁价格 B.不动产的抵押价值 C.征用拆迁补偿价格 D.不动产的征用价值 E.不动产的投资价值
25、《原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建住房[2006]196号)规定,集资合作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列入当地本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的审核等要严格按照__的有关规定执行。A.商品住房 B.廉租住房
5.河南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篇五
醴陵位于湖南东部,全市现辖26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342个村56个居委会,总人口103万,其中农业人口86万;土地总面积2157.2平方公里,2009年末实有耕地面积55.75万亩,其中水田50.78万亩,旱土4.97万亩。今年以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单位的配合下,我们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宣传贯彻落实《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在耕地质量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
1、成立了耕地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今年1月,醴陵市政府以醴政办发„2011‟13号文件成立了由副市长汤云辉同志任组长的耕地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主要组成单位为市政府办、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和市环保局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局内,由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加挂市耕地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醴政办发„2011‟28号)。
2、成立了耕地质量评价鉴定专家委员会。农业局于5月成立了耕地质量评价鉴定专家委员会,今年以来与国土局开展了耕地质量管理联席会议3次。
3、增加了专业技术人员。为进一步搞好全市耕地质量管理工作,今年初经请示局领导同意,每个乡镇(办事处)设一个土肥专干,土肥站从乡镇农技人员中筛选一批业务过硬的成为土肥专干,并对他们进行了为期二天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业务水平。同时,也使他们明确了工作目标,通过目标考核计分,将他们的工作业绩与补助直接挂钩,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使我市耕地质量管理工作有了根基。
4、添置了办公设备和用品。为更好的进行耕地质量评定,添置了坡度仪、GPS仪、采样器等现场勘察工具,雕刻了“醴陵市耕地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醴陵市耕地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醴陵市耕地质量评定验收鉴定专家委员会”等三枚印章,印刷了醴陵市耕地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等单位的专用红头文件纸、信纸和信封等。
二、落实了制度及办法
一是向各有关部门下发了《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一书100本;二是分别转发了《湘国土资发[2010]9号》、《湘国土资发[2010]11号》《、湘农业联[2010]76号》和《湘国土资发[2010]12号》等4个文件;三是编辑《耕地质量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资料汇编》,召开了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四是创办了《醴陵耕地质量》简报,向社会各界发布有关我市耕地质量信息9期2700份;五是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宣传讲解耕地质量保护内容;六是在全市设立了
多块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牌,明确了保护范围、保护面积、保护措施,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经与市国土资源部门反复协商、修改,于6月10日以两家文件的名义向政府提交了《醴陵市耕地质量管理办法》(草案),并以醴陵市耕地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了《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办法》和《补充耕地后续培肥方案》。
三、参与了补充耕地项目监管
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在2011年以前,补充耕地项目的选址、立项和设计审查以及项目实施均未能全程参与。2011年以来,我们应国土部门的邀请,参与了补充耕地项目的选址、立项和设计审核工作,并参与了19宗新开耕地项目验收,签署了验收意见,涉及面积1950亩。出具了耕地质量建设指导意见书(醴陵市新开耕地培肥工作实施方案和醴陵市2011年新开耕地蓖麻种植实施方案)。
四、开展了耕地质量评定
今年,我们按有关规定成立专家组,起草了耕地质量评定分等定级计分办法,确定了各因子分值,对19宗依法占用耕地后开垦补充的耕地、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涉及耕地质量建设内容的耕地、其他需要进行质量评定的耕地进行了耕地质量评定,完成了现场勘察和取土化验工作,填写了现场勘察书,完成土壤化验工作后,编写了耕地质量评定报告,并按程序由市农业局审核签发。同时,我们正有条不紊地开展土肥化验室计量认证,目前已办好 前期的基础工作,力争年底前通过计量认证。
五、参与了补充耕地的后续培肥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发„2009‟168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0‟9号)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新增耕地耕种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7号)文件的要求,我们积极参与了补充耕地后续培肥工作,在清水江乡的新开耕地种植红薯、油菜和大豆等,土壤改良效果良好,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此外,我们还积极探索新开耕地培肥的新技术、新途径,先后赴新化、山东等地学习引进耕地培肥新技术和新品种,编制了《醴陵市新开耕地培管工作方案》和《2011年新开耕地蓖麻栽培示范方案》,在沈潭、新阳和均楚等乡镇1950亩新开耕地上种植蓖麻,亩平施用草木灰100公斤、商品有机肥100公斤和34%专用配方肥120公斤培肥地力。6月1日前将蓖麻全部播种,有部分新开耕地的麻苗长势良好,目前即将收获。同时,我们正在与市国土局、市财政局衔接和落实新开耕地沃土工程费。
六、开展了耕地质量执法
5月,我们联合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孙家湾乡龙虎湾村依法查处了两个破坏耕地耕作层和不合理利用耕地耕作层的案件。案件缘由是农户在基本农田上开挖鱼塘,接 到当地举报后,迅速组织有关专家和执法人员实地堪察,并对当事人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恢复耕地原状。
七、争取了耕地质量监测经费
与醴陵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耕地质量监测合作协议》,由国土局向农业局支付1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全市30个耕地质量监测点的监测。
八、存在问题
一是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经费和补充耕地后续培肥经费未完全落实。
6.河南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篇六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豫政 〔2009〕8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省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促进产业振兴,进一步增强我省经济综合竞争力,加快实现中原崛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豫政〔2009〕6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河南省省长质量奖(以下简称省长质量奖)是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河南省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
第三条第三条 省长质量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单位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第四条第四条 省长质量奖为奖,原则上获奖单位每不超过10个。当年申报单位都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第五条 为加强对省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长授权,设立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委员由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知名学者、质量专家、企业管理专家、行业人士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委会主任委员由分管质量工作的副省长担任。评委会主要职责是组织、推动、指导省长质量奖评审活动,审定省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实施指南和评审工作程序,研究决定省长质量奖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提出拟奖名单。
第六条第六条 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省长质量奖日常管理工作。秘书处负责起草省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实施指南,受理申报单位材料,建立评审员专家库,组织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及日常监督管理。每根据申报行业的实际情况,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有关行业专家,组成相关专项评审组。
第七条第七条 各评审组必须由5―7名评审员组成,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第八条 申报省长质量奖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依法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二)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一年以上并提供包含三年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三)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四)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驰名商标和优秀服务品牌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五)获得省、市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第九条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省长质量奖:(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二)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三)近三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四)近三年内国家、省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五)近三年内参加省长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六)近三年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第四章 评审标准
第十条第十条 省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评审标准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为保证省长质量奖评审标准的有效实施和在不同行业评审工作中的一致性,在同一标准要求下,可按行业类别分别制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将根据本行业的特点,重点在经营规模、质量管理、科技进步、市场占有率、诚信记录和社会贡献等方面拟定推荐标准,以保证省长质量奖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省长质量奖的评审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专家评委会审议,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均须依据评审标准逐条评分后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每省长质量奖评审前,由秘书处在省级主要媒体、网站上发布本省长质量奖的评审公告。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符合申报规定的单位,应根据本省长质量奖的申报条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分别提交相关专项评审组。各专项评审组根据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等情况,综合排序,提出省长质量奖获奖候选名单,提交评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并研究确定拟奖单位。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秘书处对初选通过的拟奖单位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两周。公示没有异议的拟奖单位,经分管质量工作的副省长审核,报经省长审定签署后,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省长质量奖奖牌(奖杯)、证书和奖金。
第六章 奖励及经费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省政府对获得省长质量奖荣誉称号的单位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省长质量奖的奖金和评审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省长质量奖奖金主要用于获奖单位的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和人员培训、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的投入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长质量奖荣誉的单位,秘书处可提请省政府批准撤销其省长质量奖称号,收回奖牌(奖杯)、证书,追缴奖金,并予以曝光。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建立获奖单位定期巡访及动态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应及时了解获奖单位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等情况,督促其保持荣誉,不断提升改进绩效。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获奖单位自获奖之日起四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该奖项;四年后可自愿提出申请,重新申报。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获奖单位有义务宣传、交流其质量工作先进经验和成果。获奖单位可以在有关活动中宣传获得省长质量奖的荣誉,但必须标明获奖时间。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承担省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有关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保守申报单位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秘书处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对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取消其评审资格,并提请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行业的评审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河南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篇七
湖南省是农业大省,在我国的粮食安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但湖南省人多地少,2008年全省人口6 845.2万人,耕地面积378.94万hm2,人均耕地只有0.055 hm2,居全国倒数第4位,人口与耕地的矛盾日益尖锐。为了解决人地矛盾,促进经济发展,该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建立耕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对耕地集约利用水平进行评估,并分析湖南省耕地集约利用的空间差异特征,以促进湖南省耕地集约利用。
1 耕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
1.1 评价指标的构建
评价指标的选取和构建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既要考虑到科学性又不能脱离实际,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指标要求能够全面反映耕地集中利用的情况,但也不能面面俱到,构建过程中指标选取要有侧重点;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一个系统的、全面的、科学的评价体系,要求其将系统性和原则性相结合。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了耕地集约利用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指标层、准则层、目标层。指标层是指具体的评价指标,该文共选取了11个;准则层包括投入强度、利用程度、产出效益和持续状况4个准则,对耕地利用状况从不同角度进行评估(表1);该评价系统主要以耕地集约利用水平为评价目标,称为目标层[2,3,4]。
1.2 数据标准化处理
由于采集的原始数据可比性较差,为了方便比较,要将数据进行处理,数据处理的方法为极差标准化方法。由于该文所采用指标均为正向指标,故采用如下公式:
式中,r′ij—标准化后某指标的值;rij—处理前某指标的值;ri max—处理前同系列指标的最大值;ri min—处理前同系列指标的最小值。
在进行指标权重确定时,一般采用以下2种方法:一种包括德尔菲法、专家打分法等,称为主观赋权法;另一种包括熵值法、主成分分析法等,称为客观赋权法。由于熵值法能客观地反映各指标层对目标层的影响程度,该文选用在确定指标权重时采用熵值法。土地利用系统中,相对于指标理想值而言,指标值变化越慢,得到的指标信息熵就越大,其效用值越小,指标权重就越小;反之,指标权重就越大[5]。其基本原理如下,在有m个评价指标,n个被评价对象的评估问题中,熵值法计算步骤包括:
第三:计算指标差异系数,gj=1-ej。
其中,rij指标原始值,Pij为标准化值,ej为指标熵值,n为参评对象个数,m为指标个数,Wj即为指标权重。
1.3 综合评价模型
根据各指标的标准化值和相应权重,采用多因素加权分值法,计算湖南省耕地利用集约指数:
2 耕地集约利用水平空间变化特征
2.1 综合评价
参考湖南省统计年鉴(2009年)以及湖南省农村统计年鉴(2009年),据指标含义计算指标值,按式(2)对湖南省各地级市耕地利用集约度进行综合评价。
随着空间的变化,湖南省耕地水平在逐渐变化,总体上呈东高西低的特点(图1),其中湘潭市耕地利用集约度最高为0.779 5,张家界最低为0.096 2(表2)。分为3级,一级为高度集约利用区,包括长沙、湘潭、株洲、湘潭、岳阳、益阳、常德6个地市;二级为中度集约利用区,包括衡阳、郴州、永州、邵阳、娄底5个地市;三级为低度耕地集约利用区,包括怀化、张家界、湘西3个地市。高度集约地区主要位于长株潭和环洞庭湖地区,该区域具有优良的光、温、水、土条件,经济地理区位条件优越,耕地投入和利用效益都较好。而中低度集约地区主要分布于山地丘陵地区、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市,其化肥、机械、劳动力投入水平均较低。
2.2 准则层指数变化分析
对湖南省各市州准则层耕地集约利用水平(图2)进行如下分析。
2.2.1 从投入强度来看。
湘潭、长沙、岳阳3个市耕地投入水平较高,由于区域自然条件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力资源丰富,其劳动力、化肥以及农用机械动力的投入都处于较高水平。而怀化市和湘西州的农用机械动力投入和化肥投入的平均值分别为7.53 k W/hm2、360 kg/hm2,均处于全省最低,其耕地投入水平为全省最低。因此,适当增加耕地投入将有利于改变这2个市耕地集约利用程度低的现状。
2.2.2 从利用强度来看。
湘潭、常德、岳阳、长沙4个市的耕地灌溉指数平均为0.82,耕地机械化率平均为1.55,均为全省最高水平;益阳、衡阳、株洲3个市耕地利用程度次之;张家界市、怀化市和湘西州则的平均灌溉指数仅仅只有0.33,处于全省最低,其耕地的利用程度不高。
2.2.3 从产出效益来看。
长沙、常德、岳阳、株洲4个市耕地产出效益较高,其中粮食单产平均为6 540 kg/hm2,地均产值平均为3.98万元/hm2,劳均产值为9 857元/人,均为全省最高水平;湘西州、张家界市粮食单产平均为单产平均为4 950 kg/hm2,地均产值平均为2.23万元/hm2,劳均产值为4 212元/人,3项指标均为全省最低水平。因此,耕地产出效益较低。
2.2.4 从持续状况来看。
常德、益阳、岳阳3个市的耕地持续状况最好,主要是这3个市的人均耕地面积较多,平均为0.64 hm2/人。而长沙市的耕地可持续状况最差,主要是因为长沙市是省会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占用了大量的耕地,导致人均耕地只有0.043 hm2/人。因此,应制订非农用建设用地的占用计划,严格限制非计划内的耕地占用,切实保护现有耕地。
2.3 各指标对湖南省耕地集约利用的影响
通过分析可知,对湖南省耕地利用集约度影响的各指标中权重最大的为机械化率,最小的指标为粮食单产。其他指标权重由小到大依次为复种指数、人均耕地、灌溉指数、劳动力投入指数、粮食安全系数、地均产值、化肥投入、动力投入、劳均产值。耕地利用程度和投入强度对耕地集约利用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而耕地持续状况和耕地利用效益的影响次之。
3 结论与讨论
(1)湖南省各区域自然条件不同,耕地集约利用水平也不同。耕地集约利用程度较高的地区一般具有地势较为平坦、土壤养分含量高、开发利用及耕作便利的特点,如长株潭和洞庭湖地区。耕地集约利用程度较低的地区一般交通不便、土地没有集中连片,不利于进行机械化作业,造成耕地规模经营效益较差,如湘中南以及湘西等山地丘陵地区。
(2)由于湖南省的耕地集约利用在各个地区各不相同,因此在开发利用耕地时,要从各地区实际情况出发,按照不同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耕地分布状况,制订合理的利用方案。对耕地集约利用情况较差的地区,要加大政策和技术的支持力度,尽快提高其利用率,使全省土地集约利用均衡发展。在长株潭高度集约利用区,应加大耕地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切实加强耕地生产技术投入。此外,还要制订完善的土地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对于环洞庭湖区,应完善耕地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积极推广农业新科技,切实提高耕地单产水平。在湘中南中度集约利用区应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尽可能挖掘耕地利用潜力,并应加快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以提高单位耕地的产值。同时,针对近年频发的自然灾害,也要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在湘西低度集约利用区,由于此区域山地众多,耕地条件差。因此,应适当增加农业生产物质投入,改善耕地生态环境,并采取积极的措施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从而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3)在研究湖南省耕地集约利用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相关统计数据前后不衔接、多数指标缺乏可比性,因而没有具体分析耕地集约利用时间变化规律。二是在影响耕地集约利用的众多因素中,受限于实际条件,部分指标的数据不能获得。因此,仅选取一些影响湖南省耕地集约利用的主要指标进行分析。要全面、系统、客观反映湖南省耕地集约利用情况,还需要选取更多指标,进行更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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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综合国土整治前后的耕地质量评价 篇八
关键词:综合国土整治;耕地质量;评价;量化分级;指标体系;指标权重
中图分类号:F293.2;F323.211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002-1302(2014)110-0333-05
收稿日期:2014-02-19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编号:13YJCZH20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41301654);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资助项目(编号:KJ130728);重庆工商大学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编号:2013-56-07)。
作者简介:肖轶(1981—),女,重庆人,博士,讲师,主要从事土地利用与生态过程研究。Tel:(023)62768295;E-mail:xiaoyi999999@yeah.net。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严重制约了人口、资源、环境3大问题的协调发展[1],土地开发整理作为协调人地关系、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将在有效缓解人地矛盾、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等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2-3]。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学者们针对我国特殊的国情,对土地开发整理(主要是农地整理)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开发整理的程序[4-5]、规划与设计[6-7]、效益评价[8-9]以及资金来源[10]等方面。重庆市作为国家在西部重点建设的城市,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等原因,引起的耕地减少、人地矛盾和土地利用等问题将更加突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土地开发整理已经成为重庆市增加耕地的首要途径,是实现区域内土地利用平衡的重要途径。重庆市直辖10年来的实践证明,土地开发整理在维持区域粮食安全、确保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等方面为国家或区域土地资源的宏观配置提供了很好的示范样板。但是随着开发整理的力度逐年加大,开发整理的难度、技术要求也不断增加,并且生态损耗也伴随着整理力度的加强而渐渐凸现。在新形势下,重庆市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的劲头猛增,为了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目标,实现国土资源的均衡开发,传统的主要以增加耕地面积为目的的土地开发整理已经不再适用,综合国土整治是符合新时期经济发展需求的土地开发整理新思路。
“综合国土整治”不再是单纯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而是在严格控制耕地面积减少的基础上力求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高效集约利用效率,做好该区域相关产业用地的梯度转移,实现城乡统筹的均衡发展与资源互补;同时发展基础设施,改善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最终实现区域农地质量的提升、产业结构的优势互补、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以及生态环境友好。本研究选取重庆市综合国土整治的试点区域——璧山县大路镇作为研究对象,评价综合国土整治后对耕地质量产生的影响,以期为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其他区域探索土地合理利用和持续利用提供参考。
1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1.1研究区概况
研究区域选取重庆市璧山县大路镇,位于璧山县北部,是璧北地区一个重要的交通结点。大路镇位于中部构造平行岭(低山)谷(丘陵)区,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日照时间1 100~1 300 h,年平均气温17~18 ℃,气温年较差 20 ℃,年平均降水量1 100 mm左右。全镇2008年年底总户数21 882户,户籍人口61 623人。根据2008年的实际调查数据,大路镇辖区面积11 592.92 hm2,农用地10 045.58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86.65%,其中耕地4 663.78 hm2,园地 810.68 hm2,林地 3 099.01 hm2,其他农用地1 472.11 hm2;建设用地1 268.63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10.94%,其中居民点面积及独立工矿用地1 076.41 hm2,交通用地121.10 hm2,水利设施用地71.12 hm2;未利用地278.71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 2.40%,其中未利用土地190.67 hm2,其他土地8804 hm2。
1.2数据来源
分析实施综合国土整治后对研究区耕地质量的影响。原始数据主要来源于《大路镇2008年土地利用变更详查数据》《大路镇2008年统计年鉴》《大路镇综合国土整治规划(2008—2012年)》以及笔者的实际调查统计,以璧山县规划局、经贸局、农业局等各个部门的数据作为补充。
耕地质量评价从自然质量、经济质量和生态质量3个方面考虑,其中自然质量评价指标是采用室内分析地形图、土壤图及土壤报告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获取,根据土壤图提供的信息初步判断各单元的表层土壤质地、有效土层厚度、土壤有机质含量、砾石含量和土壤侵蚀等,然后对实地调查中可获取的因素进行核实校正;海拔和坡度数据的获取是应用Arcview的3D Analyst模块生成数字高程模型(DEM),再将DEM模型分别转换成“grid”格式的高程、坡度专题地图,再通过Summarize Zone功能实现高程图、坡度图和单元底图的叠加。经济质量指标和生态质量指标是采用相关统计数据结合实地勘探和访问2种方式,以村为单位对每个单元进行调查而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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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方法
2.1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综合国土整治对耕地质量的影响不仅表现在它对耕地资源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状况的改变上,而且表现在对耕地基础设施条件的改造上,进而对耕地资源的自然质量、生态质量与经济质量产生影响。因此,分析综合国土整治的耕地质量不同于分析一般意义上的耕地质量,它是一种综合质量,是对综合国土整治前耕地质量与整治措施作用下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状况及设施条件变化后的耕地资源质量的综合评价。综合国土整治中针对耕地的整治包括的主要工程有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生态防护林工程。因而在实施土地整治后,各工程会对研究区耕地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在选取研究区整治前后耕地质量评价指标时应考虑这些影响因素,土地整治工程类型对耕地质量的影响见表1。表1土地整治工程类型对耕地质量的影响
工程类型土地整治工程难以
改变的因素土地整治工程可以
局部改变的因素土地整治工程可以
大幅度改变的因素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土壤质地、土壤酸碱度、土壤剖面结地形坡度、土层厚度、土壤砾石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盐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构、土壤障碍层次深度含量、土壤有机质含量渍化程度
根据历年来对耕地自然质量评价的相关研究和规程,对大路镇综合国土整治研究区进行了广泛的实地调查,在获得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初步设计了35项评价备选指标。再次征求相关专家意见,并综合考虑综合国土整治对耕地质量的影响、研究区具体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遵循主导性、差异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及可操作性原则,从35项备选指标中筛选出16项评价指标。构建了面向综合国土整治的耕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土层厚度、土壤质地、砾石含量、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侵蚀、地形坡度等6项耕地自然质量指标,以及土地利用率、田面平整度、田块规整度、田块连片程度、田间路网密度、灌溉保证率、排涝设施完善率等7项经济质量指标,以及农田防护林覆盖率、沙化及水土流失率、土地污染程度等3项生态质量指标[11],详见表2。
表2中的田块规整度是指田块外形的规整程度,采用景观生态学中的斑块分维度来表达,描述的是田块镶嵌体的几何形状复杂性,可见田块规整度是对田块边缘复杂性的度量,它的理论范围为1.0~2.0,1.0表示形状最简单的正方形,2.0表示等面积下周边最复杂的嵌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2-13]:
PD=2ln(P/4)ln(A)。(1)
式中:PD为田块规整度,°;P为田块的周长,m;A为田块的面积,hm2。
路网密度反映区域内田间道路、生产路的状况,计算公式为[14]:
D=∑ddmax×100。(2)
式中:D为路网密度分值;d为区域内路网密度(道路面积和区域面积之比);dmax为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设置的最大路网密度。
2.2评价权重的确定
确定面向综合国土整治的耕地质量评价指标权重,需要综合考虑评价指标和综合国土整治措施对耕地质量的影响。本研究首先采用特尔斐法(Delphi)与层次分析法(AHP)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评价指标权重,详见表3。
2.3评价模型的建立
依照上述指标量化分级情况对各评价因素分别判分和赋予权重,最后采用综合指数评价法计算各评价单元的属性值,并将其属性值根据赋分标准算出相应分值,具体公式如下:表2耕地质量评价指标量化分级
类别评价指标评分标准100806040200自然质量A土层厚度A1(cm)≥8060~80(含60)40~60(含40)20~40(含20)10~20(含10)<10土壤质地A2壤土砂壤土壤黏土黏土砾质土砾石土砾石含量A3(%)≤33~5(含5)5~8(含8)8~10(含10)10~15(含15)>15土壤有机质含量A4(%)
灌溉保证率B6(%)≥8060~80(含60)40~60(含40)20~40(含20)10~20(含10)<10排涝设施完善率B7完善较完善一般少较少无生态质量C农田防护林覆盖率C1(%)≥8060~80(含60)40~60(含40)20~40(含20)10~20(含10)<10沙化及水土流失率C2(%)≤55~10(含10)10~20(含20)20~40(含40)40~60(含60)>60土地污染程度C3(%)≤1010~20(含20)20~30(含30)30~40(含40)40~50(含50)>50
表3评价指标体系及各指标权重
一级指标名称权重二级指标名称指标涵义权重自然质量A0.44土层厚度A1评价单元内耕作层平均厚度(cm)0.12土壤质地A2指耕作层土壤质地0.12砾石含量A3耕作层砾石等侵入体的容积含量(%)0.05土壤有机质含量A4耕作层有机质含量(%)0.07土壤侵蚀A5耕作层的土壤[t/(km2/年)]0.05地形坡度A6地面相对高差反映(°)0.03经济质量B0.31土地利用率B1评价单元内已利用土地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百分比(%)0.03田面平整度B2单个田块内部田面相对高差的坡度反映(°)0.05田块规整度B3田块外观规整程度,描述田块镶嵌体的几何形状复杂性0.04田块连片程度B4反映田块集中连片、便于机械耕种的程度0.04路网密度B5耕地交通便利程度,密度越大,生产越方便0.05灌溉保证率B6反映评价单元内水源供应及沟、渠、池、涵配置情况(%)0.07排涝设施完善率B7反映评价单元内防御洪涝灾害的设施和能力0.03生态质量C0.25农田防护林覆盖率C1指防护林对田间道路的覆盖程度(%)0.11沙化及水土流失率C2土地流失及沙化面积/土地总面积×100%0.10土地污染程度C3土地污染面积/土地总面积×100%0.04
C=∑ni=1Si×W。(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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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C为评价单元面向土地整理的耕地质量综合分值;Si为第i个指标的得分;n为评价指标的个数;Wi为第i个指标的权重。
利用上式计算研究区的耕地质量总得分以及自然质量、经济质量和生态质量分,得分越高,其耕地质量越高。本研究根据研究区各村社整治前后耕地所占比例进行综合质量评价。
3结果与分析
利用上述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分别计算得出大路镇综合国土整治研究区耕地自然质量分(CA)、耕地经济质量分(CB)、耕地生态质量分(CC)以及耕地质量总分(CD),并进一步计算整理前后变化幅度(PC)、变化值(ΔC)以进行分析,详见表4。计算公式如下[10]:
ΔCj=Cjp-Cjb;(4)
PCj=(ΔCj/Cjb)×100%。(5)
式(4)(5)中:Cjp、Cjb分别为整理前、后耕地质量综合分值,j=
A、B、C、D。
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综合国土整治后耕地自然质量分均呈现出增加趋势,净分值增加最多的前3位分别是红石区、龙泉村、镇属地,分别增加7.77、7.52、7.49分;增加幅度最大的分别是红石区、镇属地、三担子村,增幅分别达到44.86%、42.34%、42.24%。综合国土整治后耕地经济质量分均呈现出增加趋势,净分值增加最多的前3位分别是东风场、阳河村、六合区,分别增加10.99、9.89、9.31分;增加幅度最大的分别是东风场、四维村、阳河村,增幅分别达到74.36%、6815%、67.01%。综合国土整治后耕地生态质量分均呈现出增加趋势,净分值增加最大的前3位分别是大沟村、接龙区、郭家村,分别增加4.89、4.79、4.20分;增加幅度最大的分别是大沟村、接龙区、大竹村,增幅分别达到46.79%、3719%、36.60%;综合国土整治后耕地质量总分均呈现出增加趋势,净分值增加最大的前3位分别是龙泉村、三担子村、阳河村,分别增加20.05、18.94、18.43分;比较各单位耕地综合质量分值提高幅度可知,前3位分别是:龙泉村(4325%)、三担子村(41.45%)、镇属地(40.79%)。
进一步对耕地自然质量、耕地经济质量和耕地生态质量3个分项指标值分析发现,研究区各村耕地资源经济质量提高的具体数值及提高幅度都明显高于各自的自然质量与生态质量的相应数值,说明当前综合国土整治在改善耕地经济质量方面的效果最明显,但在改善耕地自然质量与生态质量方面尚显不足。
总体来看,研究区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在综合国土整治实施前(2008年)是47.92,实施后(2012年)可达到63.85,综合耕地质量指数可提高15.93,整治前后耕地质量总得分的提高幅度为33.25%。由此可见,通过综合国土整治,研究区的耕地综合质量可以得到比较明显的提高。
4结论
重庆市作为西部唯一的直辖市、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同时又是城乡二元结构十分突出的城市,人地矛盾、城乡矛盾在该区域都表现得十分显著。综合国土整治是兼容外延扩展和内涵挖潜2种途径的土地利用方式,能够有效补充因建设占用而减少的耕地,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本研究通过对重庆市璧山县大路镇综合国土整治试验区进行整治前后的耕地质量评价,得出的结论为:(1)研究建立了面向综合国土整治项目的耕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给出量化标准,提出了以特尔斐法和层次分析法结合确定指标权重、多因素综合指数评价的方法和评价模型,从而为面向综合国土整治项目的耕地质量评价提供了科学方法;(2)综合国土整治后研究区各村镇耕地自然质量分、经济质量分以及生态质量分等3大质量分均呈现出增加趋势,其中耕地经济质量分提高的数值及幅度都明显高于各自的自然质量与生态质量,说明当前综合国土整治在改善耕地经济质量方面的效果最明显,但在改善耕地自然质量与生态质量方面尚显不足;(3)综合国土整治前后耕地质量总得分的提高幅度为3325%,由此可见,通过综合国土整治研究区的耕地综合质量可以得到比较明显的提高,同时实施综合国土整治是一种强制性和时效性均较强的人为干扰行为,通过农地整理和各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可以降低田块破碎度并且增加人均耕地面积,有利于提高农户农业收入、增强农户保护耕地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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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耕地保护,要数量还得要质量 篇九
耕地保护,要数量还得要质量
李礼 《中国国土资源报》 2006.03.08
刚刚公布的2005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 示,2005年实际建设占用耕 地13.9万公顷,灾毁耕地5.4 万公顷,生态退耕39万公顷,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2 万公顷。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 蒋承菘代表对媒体表示:“我 国保护耕地的形势依然十分 严峻。要落实好保护耕地的基 本国策,也得按照科学发展观 的要求,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 蒋承菘代表认为,当前一 些地方在耕地问题上存在的 主要倾向是重数量轻质量,在 理解占补平衡时想到的是数 量上的平衡,而不重视质量,致使补增耕地难以形成产能。在各种农资涨价的情势下,农 民兄弟很清楚种三亩劣质田 不如种两亩优质田,质量低劣 的耕地很可能被撂荒。实际上,关注耕地质量近来呼声不断。在去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讷河 市农业推广中心主任谭志娟 已提出过提高耕地质量、测土 配方施肥的建议。在今年两会 上,蒋承菘代表还建议,应开 展一次耕地质量的全面调查。调查特别要对耕地成土机理 与耕地元素的组成以及耕地 的污染程度进行调查,并根据 成果,按耕地生产能力重新划 定耕地等级。同时,构建新的 指标体系,改进现有管理办 法。新体系要在耕地数量不减 少的基础上,考核耕地质量。同时,利用各种政策,鼓励人 们应用科学技术改善耕地质 量,提高生产能力。我国耕地数量增加的空 间己经很小。虽然我们一直提 倡节约耕地,千万百计地提高 土地利用率,但由于种种原 因。耕地减少的趋势仍然存 在。一方面,我们当全力遏制 耕地减少的形势,落实最严格 的耕地保护措施;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耕地质量的提高。质量与数量从来都是事物的 两个方面,没有数量就等于没 有事物的存在;而没有质量,数量也就失去了意义。耕地也 不例外。只有统筹好质与量的 关系,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才 能全面、正确地落到实处。从这样的意义上来说,在 土地资源瓶颈效应凸显的形 势下,耕地质量考核当落实到 各地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指 标体系中,以从质量保护角度 全面落实耕保责任。
10.河南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篇十
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局属各单位:
根据湘农业联[2010]76号文件,为了加强耕地质量评定管理,切实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醴陵市耕地质量评定验收鉴定专家委员会。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易拔山市农业局局长
副主任:匡建业市农业局总农艺师高级农艺师
邓立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高级农艺师 成员:程国金市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高级农艺师胡冬炎市植保植检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丁秋凡市粮油作物站站长农艺师
吴光荣市农业环境监测管理站站长农艺师杨立红市蔬菜作物站站长农艺师廖世喜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 农艺师李江林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助理农艺师张军龙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农艺师胡慈云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农艺师 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土壤肥料工作站,由程国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耕地质量评定验收的具体工作。
11.保护与提升龙江县耕地质量的建议 篇十一
关键词: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04.047
1 龙江县耕地质量存在的问题
1.1 耕地质量日趋退化,土壤肥力逐年下降
一是有机肥源和种植农户分离,加之传统的农家肥生产方式落后,有机肥已经被大多数农民所抛弃,向耕地返还有机物料减少,使耕地有机质下降。据调查,全县仅有85万亩耕地施用有机肥,仅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5%,而且亩施用量严重不足,仅为0.5~0.8立方米。经近几年土壤化验数据显示,我县60%~70%耕地的有机质含量在2%~3%,比1982年第二次土壤普查时的3%~4%下降整整1个百分点,按黑龙江省统一划分标准,我县耕地有机质含量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尤其是中西部丘陵漫岗和低山区耕地有机质含量已降至较低水平。耕地“瘦”的问题已经成为耕地质量退化的首要问题;二是耕层土壤养分失衡加剧。同1982年第二次土壤普查时相比,耕层土壤碱解氮含量略有下降,由208.3毫克/公斤下降到169.4毫克/公斤,下降幅度为18.8%;有效磷含量增长迅速,由14.6毫克/公斤提高到29.8毫克/公斤,提高幅度达104%;速效钾含量下降,由193.0毫克/公斤下降123.8毫克/公斤下降幅度为34.8%。按黑龙江省统一划分标准,我县土壤碱解氮水平中等,有效磷和速效钾含量处于中等偏下水平,春季低温年份作物缺磷现象时有发生。近两年全县土壤不同程度表现缺钾,特别是水稻田倒伏现象加重,作物生长后期叶片边缘焦黄,抗逆性降低,影响产量提高。同时,土壤中、微量元素含量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亏缺,玉米、水稻田缺锌现象也时有发生,特别是春季低温年份,表现尤为明显,叶片呈黄白条纹。
1.2 土壤板结现象加重,耕作阻力加大
一是由于我县土地规模化经营面积小,大型农机具的精耕细作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目前仍有70%~80%的耕地使用小型拖拉机作业,小型机械的镇压使土壤变得坚实,耕性下降;二是由于农民长期不施有机肥而盲目施用过量化肥造成土壤板结。测量结果显示,目前我县耕地犁底层厚度达8~10厘米,比1982年土壤普查时增加2~4厘米。所以,耕地“硬”的问题目前是我县耕地质量退化的第二大问题。
1.3 耕层厚度逐渐变薄,土壤抗蚀能力减弱
由于我县复杂的地形、地貌和春季风沙大的气候特点,直接导致中西部丘陵漫岗和低山区耕地受水蚀和风蚀侵害,水土流失比较严重,耕层厚度越来越薄。经连续三年测土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县有效耕层厚度在15~20厘米左右,与1982年第二次土壤普查时相比厚度降低3~5厘米。
1.4 农用物资使用不当,农田环境受到污染
随着地膜玉米面积的逐年增加,废弃地膜给耕地带来的“白色污染”隐患已不容忽视。据测算,每亩地膜的残留量达3公斤,全县按80万亩计算,每年地膜残留量达2400吨。如果不能及时将残膜清理干净,继续年复一年地覆膜种植,地膜农田将受到严重危害,土壤理化性、通透性、耕性都会越来越差,作物的生长发育也受到严重阻碍。此外,由于我县玉米种植面积大,而且多年连作,玉米田除草剂中的莠去津每年残留量达5%,如果不采取科学措施,多年后这样的农田将成为“癌症”地块。
1.5 耕地质量建设滞后,农民养地意识淡漠
耕地质量建设基础差,田间必要的工程损毁严重,村屯基本没有农肥积造设施,耕地质量建设缺乏必要的物质条件,资金投入不足。没有建立起良好的耕地质量建设激励机制,农民缺乏主动培肥地力的积极性,掠夺性生产现象较为普遍。
2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建议
2.1 全面提升耕地有机质含量,实现种地养地相结合
当前提升耕地有机质工作应以增加有机物料还田为核心,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杜绝盲目施肥。一是互助合作开展场地化造肥活动。依托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田大户,以村屯为单位,积极发展村屯间、农户间联合互助,采取农户拿原料入股,打造按场地集中积造肥、分户供肥的积造肥组织模式;二是专业化生产有机肥。在大型养殖场或专业养殖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规模化有机肥无害化处理场,进行精制有机肥的工厂化生产。这种精制有机肥有机质含量高,与化肥配合施用,每亩施15~20公斤即可,施用方便,效果理想;三是因地制宜地进行农作物秸秆还田,杜绝焚烧浪费。主要推广玉米秸秆直接还田和水稻高留茬还田,并结合生物催腐技术,在翻地时将秸秆直接翻压还田;四是建议县内各掺混肥生产公司在生产复混肥时要推进化学肥料有机化工程。通过在化学肥料中添加腐殖酸等有机物料,生产有机无机复合型肥料,供农户使用。
2.2 建立科学整地机制,有效调节土壤环境
因地、因土制宜采取科学耕作措施,建立“松—旋—翻—耙”的耕作制度。土壤深松(翻耙)必须与施用有机肥料、秸秆还田等措施相结合,这样不仅增加土层有机质含量,破除土壤板结,打破犁底层,而且能保持良好土体结构支撑。针对龙江县实际做到水田翻深达15~20厘米;东部平原地区玉米田翻地深度达20~25厘米;中部丘陵漫岗和西部低山区以深松为主,深松深度在25~30厘米,以打破犁底层为标准。深翻和深松,每三年进行一次。建立示范基地并对示范基地进行水、肥、气、热和作物生长发育产量状况进行监测,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引导农民自觉走上科学合理整地之路。endprint
2.3 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建议采用保护性耕作栽培技术,实现秸秆、根茬全部还田,既可保护土壤,减少水蚀、风蚀和养分流失,又可增加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据测定,每年可提高土壤有机质0.07个百分点,亩节本增收50元。另外以增强土壤抗蚀力为主,也可在休闲地上种植覆盖作物,在经济作物的行间采用地膜覆盖等,也可改良土壤,减少水土流失。
2.4 科学使用农用物资,减少农田环境污染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让农民朋友了解残膜和长残效农药对农田所造成的危害,指导他们科学购买和使用农用物资,自觉回收残膜和使用低残留农药;二是建议把残膜回收工作作为农村重点工作来抓,将清理残膜工作纳入农业生产管理考核内容,实行考核奖惩制,把清理残膜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5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升农民养地意识
一是建立一个具有系统性和连续性的耕地质量监测站,实现对耕地的跟踪监测和长效管理;二是设立耕地质量建设专项基金,制定必要的优惠政策,鼓励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田大户带头积造、施用有机肥,采用培肥地力的耕作栽培措施,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带动广大农户走上种养结合的科学种田之路;三是结合“科普之冬”办培训班、科技大集、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电视讲座、访谈等,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和技术措施,提高广大农民自觉保护耕地的思想认识,把种地与养地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县里集中和乡村分散办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主要以合作社和种田大户为重点培训对象,再通过他们的言传身教和传、帮、带形式带动更多农户自觉加入并参与培肥地力队伍当中,在全县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培训体系。
参考文献
[1]刘正山.我国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J].财经科学,2006,(07).
[2]朱红波.论粮食安全与耕地资源安全[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6,(03).
[3]刘成玉.对构建四川可持续粮食安全体系的思考[J].软科学,2002,(04).
[4]傅泽强,蔡运龙,杨友孝,戴尔阜.中国粮食安全与耕地资源变化的相关分析[J].自然资源学报,2001,(04).
12.浅谈耕地质量监测 篇十二
关键词:耕地,质量,监测,必要性
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导致耕地减少是个世界性的问题, 我国情况尤为严重。我国耕地面积已从1996年的19.51亿亩 (折合1.3亿hm2) 减少到2006年的18.27亿亩 (折合1.218亿hm2) , 逼近18亿亩 (折合1.2亿hm2) 红线, 人均耕地仅有1.39亩 (折合0.09hm2) , 不及世界人均水平的40%[1]。相对于耕地面积的有形减少而言, 耕地质量的下降是隐性的, 不易被人们所察觉, 但其影响绝不亚于耕地数量减少, 耕地质量的变化正在对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2]。由此, 质量管理成为土地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加强质量管理是回归土地管理本质内容的客观要求。其中, 加强耕地质量监测的管理, 对于提高耕地产能、保障粮食安全,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耕地质量的含义
《辞海》中将耕地解释为“经过开垦用以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耕耘的土地, 包括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休闲地、新开荒地和抛荒未满3年的土地”。综合以上, 耕地是一种特定的土地, 是人类活动的产物, 是人类开垦之后用于种植农作物, 并经常耕耘的土地, 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不可代替的生产资料[3]。
耕地质量是多层次的综合概念, 是指耕地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等因素的总和, 相应地耕地质量内涵包括耕地的土壤质量、空间地理质量、管理质量和经济质量四个方面[4]。具体而言, 土壤质量是指土壤在生态系统的范围内, 维持生物的生产力、保护环境质量以及促进动植物和人类健康的能力, 耕地的土壤质量是耕地质量的基础;耕地的空间地理质量是指耕地所处位置的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水文、空间区位等环境状况;耕地的管理质量是指人类对耕地的影响程度, 如耕地的平整化、水利化和机械化水平等;耕地经济质量是指耕地的综合产出能力和产出效率, 是耕地土壤质量、空间地理质量和管理质量综合作用的结果, 是反映耕地质量的一个综合性指标[5]。
2 耕地质量监测现状
加拿大是世界上最早开展耕地土壤质量监测的国家[6]。
美国每5年进行一次土壤、水分及相关环境资源的自然资源调查 (NRI) 。美国在30年代 (黑风暴后) , 于1934年开始了第一次全国范围的土地资源调查, 其实质也是一次与土地质量有关的调查。
澳大利亚也开展了以耕地或者土壤质量为对象的动态监测活动[6,7]。
我国已经开展了2次 (1958, 1979) 全国范围的土壤普查, 并在1985年开始了全国耕地土壤监测工作[8], 多以省或生态区为单位, 利用长期定点监测资料进行对比分析。
2012年发布《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方案》 (国土资厅发[2012]60号) 文件。全国范围内的耕地质量监测工作逐步进行。
3 耕地质量监测的必要性
3.1 保障耕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耕地质量具有动态变化性, 人们开展了各种类型的动态监测, 试图发现耕地质量退化的征兆, 为保护耕地采取措施。但是只有通过长期的监测, 才能发现并总结出耕地质量退化的征兆, 洞悉其中的机理, 为提前发现耕地质量退化的潜在威胁提供支持。通过动态监测, 掌握耕地质量变化规律和特征, 力图预测一定时期内耕地质量变化的方向与变化程度, 结合作物生长发育要求进行调控, 从而避免耕地退化, 实现耕地质量的维持和提高, 保障耕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3.2 基本国情的需要。我国的基本国情要求农业必须提供足够的农产品, 满足社会需求。而农业生产需要系统积累耕地质量和土壤资料。通过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地利用耕地, 发挥区域优势, 确保国家食物和生态安全。实现耕地质量动态监测, 进行耕地生产能力和耕地质量年度报告, 为国家制定政策提供支撑, 为建立粮食安全预警机制奠定基础。
3.3 耕地质量管理的需要。
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网络, 摸清地力水平是实施耕地质量管理的基础。建立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体系, 以全国耕地地力调查与评价等工作成果为基础, 并结合相关数据分析, 对耕地质量变化作出分析与评估, 全面掌握耕地质量状况。通过建立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体系及管理体系, 形成质量监测与管理的长效机制, 将耕地质量监测日常化、制度化, 进一步促进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 有效遏制耕地质量下降势头。
4 耕地质量监测的方法和内容
4.1 耕地质量监测方法。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的资料来源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遥感资料, 另一种是定位监测资料。
4.2 耕地质量监测内容
4.2.1 土壤样品的采集、化验与分析。
监测点的土壤样品取样方法按照土壤农业化学试验分析方法进行, 风干后化验。土壤样品的测定项目包括土壤容重、密度、孔隙度、机械组成、团粒结构、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和速效钾含量以及重金属含量等。
4.2.2 植物样品的采集、化验与分析。采集每一茬植物样品, 测定植株样品的鲜重、干重及生物产量, 化验其全氮、全磷、全钾等含量。
4.2.3 有机肥样品的采集、化验与分析。
对每一种生产中使用的有机肥进行抽样化验。检测项目包括水分、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和铅、镉、汞、砷、铬等重金属元素有效含量。
4.2.4 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化验与分析。采集监测点内的地下水样品进行化验, 检测项目包括硝酸盐和重金属等含量。
5 结论
耕地质量监测的目标是及时准确掌握耕地质量变化, 为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服务。利用耕地质量动态监测数据, 建立基于GIS的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信息系统, 进而建立土壤模型和分析系统、耕地质量管理决策系统、预警系统, 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信息。发布全国主要农业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的分析和研究报告, 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参考文献
[1]龚子同, 陈鸿昭, 张甘霖等.保护耕地:问题、症结和途径——谈我国1.2亿公顷耕地的警戒线[J].生态环境, 2007, 16 (5) :1570—1573.
[2]倪绍祥, 刘彦随.试论耕地质量在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中的重要性[J].经济地理, 1998, 18 (2) :83—85.
[3]段武德, 陈印军, 翟勇等.中国耕地质量调控技术集成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 2011.
[4]沈仁芳, 孔祥斌, 汪景宽等.耕地质量的概念和评价与管理对策[J].土壤学报, 2012, 49 (6) :62.
[5]陈印军, 肖碧林, 方琳娜等.中国耕地质量状况分析[J].中国农业科学, 2011, 44 (17) :3557-3564.
[6]陈百明.加拿大耕地质盆监测概述[J].资源科学, 1996, 2.
[7]伍育鹏.基于农用地分等成果的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体系研究设计[J].国土资源导刊, 2004 (2) .
13.河南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篇十三
根据主题教育安排,近期本人通过查阅资料、与具体工作人员访谈等形式,针对分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耕地是农业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一个地区的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都离不开耕地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中央一再强调,要珍惜每一寸土地,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耕地基础设施薄弱,中低产田比重大。
良好的农田基础设施是提高耕地生产力的首要条件。虽然全县不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但每年因为洪灾而导致的基础设施破坏仍比较严重,加之建设资金投入不足,耕地质量建设缺乏必要的物质条件,农田水利仍然是基础设施中的“短板”。突出表现在:水利设施抗灾能力弱,塘堰水库沟渠等水利设施薄弱,抗旱、排涝设施老化,渠道淤塞,农业抗灾能力弱。同时,由于我县处于大别山地区,坡耕地多,加之耕作管理较差,造成了中低产田面积较大。(二)耕地养分亏缺失调。
土壤酸化不仅导致肥力水平下降,宜种性变窄,农作物产量降低,更为严重的是土壤中的重金属活性提高,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除了自然环境、缺乏培肥管理等因素外,也存在“重化肥、轻有机肥,重氮肥、轻钾肥”等不科学的施肥方法。虽然开展了测土配方施肥,不合理施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生产上乱施滥施肥料的现象仍然存在。(三)耕地占补重数轻质,新增耕地质量低。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增多,且占用的耕地多为城郊及平畈地区的优质耕地,而开垦整理的耕地多分布在山区、丘陵或滩涂,肥力低,结构差,致使其在5-10年内难于达到良田熟土的产量水平。究其原因在于耕地后备资源中,面积大、条件好、易于开发利用的地块已基本被开发利用,剩余的大多是开发条件较差的地块,开发整理的地块面积小而分散,补充优质耕地的难度增大,可持续性也受到严重影响。(四)存在耕地闲置和撂荒情况。
由于农产品价格不乐观,种地效益较低,一些农民放弃务农,离开农村进城打工,从而大量耕地被闲置。虽然免征农业税以来闲置地利用率有所增加,但仍是耕地保护中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二、几点建议:
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将乡镇主要负责人列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实施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大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在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县政府对乡镇工作考核中的权重,确保耕地保护责任到位。深入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活动,落实基本农田管护有效措施,继续加大对土地资源的开发、整理和复垦力度。二是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增强领导干部的耕地保护意识。
通过媒体,积极宣传土地新政策、新法规和依法集约用地先进典型,曝光违法用地案件,特别要加大对镇村两级主要领导的宣传,进一步在乡村干部中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全力推进将土地违法行为纳入公民征信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和法制观念。从实际情况看,加强宣传教育固然必不可少,而更重要的则是要在选拔和培养干部时,应把其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作为必要条件,尤其是涉及红线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遵守情况,作为选人用人的标准。加强土地执法监管,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坚持共同监管、启动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遏制新增违法用地的发生。【河南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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